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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工作总结

2016-08-30 11:01:5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工作总结(共6篇)2016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2016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年,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全州煤炭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十届四次全委会议及区、州煤炭工业工作会议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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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工作总结
2016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

2016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

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

**年,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全州煤炭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十届四次全委会议及区、州煤炭工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改造升级为手段,以安全培训教育为基础,全面强化监管职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四项工作走在了全疆前列,在全疆进行推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一、全州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情况

(一)煤炭产销保持平衡。截止**年9月30日,全州共生产原煤2932.64万吨,原煤销售3124.59万吨,煤炭库存581.6万吨,预计全年生产原煤4500万吨。虽然我州煤炭产能不断提高,但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原煤产量有所下降,总体上产供需保持平稳,有力保障了**及周边地区的生产生活用煤,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截止目前,全州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占自治区及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7人的11.76%,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三)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按照“整合重组,控制总量;升级改造,扩大产能;提升水平,保障安全”的思路,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进一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等工作,煤炭开发利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截止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关闭了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四)科技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坚持标本兼治、科技兴煤、科技保安,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着力提高矿井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全州已实现采掘机械化的煤矿15处,15处生产矿井完成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全州5县市(除木垒县、奇台县)46处矿井实现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三级联网,全州煤矿的安全基础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100个重点项目,由州煤炭局负责的3个重点项目都已完成年度建设计划。目前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呼图壁县石梯子东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优派能源石庄沟煤矿、优派能源泉水沟煤矿、优派能源小黄山煤矿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优派能源洗煤厂项目、优派能源焦化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预计年底前投产。

(六)矿区环境整治初见成效。按照州党委、政府确定的**年重点工作安排,今年我们重点对准东矿区和昌吉市硫磺沟矿区大规模的组织开展了矿区环境整治,各县市、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从矿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内容。在一季度安全生产调度会上,对准东地区4处环境治理不达标的煤矿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各煤矿按要求制定了整治方案,筹备了资金,开展了绿化工作。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硫磺沟矿区环境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头屯河以西500米范围内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硫磺沟矿区所有生产煤矿已经建立了防尘网和喷淋设施,同时对矿区公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矿区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年初,我局就及时制定和下发了《**年自治州煤炭工业工作安排意见》、《**煤炭局**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针对2016年煤矿事故多发,全局上下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出台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办法。先后出台了《**年**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等12项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并与州财政局联合出台《**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群众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将州政府下达的**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进行分解落实,层层签定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守规尽责意识

州煤炭局将“七条规定”作为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要抓手,作为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重大事故的主要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初,我们组织全州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总工程师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贯彻活动。煤矿企业88名矿长签订了“七条规定”承诺书,并参加了“七条规定”培训情况现场测试。在**煤炭工业(协会)工作会议上,组织参会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播放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为促进矿长更好的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州煤炭局还制作了《煤矿安全生产要求》桌牌200个、《煤矿工人应知应会安全生产手册》10000册、《致全国煤矿矿长的一封信》挂牌100幅,免费发放到各煤矿企业。在日常检查督查中,我们每到一矿都对企业法人、矿长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并采取现场发测试卷和随机询问的方式对煤矿企业中层(含中层)以上领导学习掌握《七条规定》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发放测试卷200余份,随机抽查人员500余人次,参加考试和随机抽查询问的管理人员都能够将《七条规定》熟记于心。同时我们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加强诚信制度建设。

(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州政府要求,州煤炭局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县市煤炭局用二分之一的时间到煤矿检查指导工作。今年,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加大了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随机抽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全面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履盖、零容忍、严执法、见实效”的总体要求,6月至9月,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州煤炭局共检查矿井117矿次,查出各类隐患78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矿井覆盖率达到100%。

2、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为抓手,按照**煤炭管理部门煤矿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州性的检查督查活动,并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对各煤矿抽查数量不低于6处。截至目前,我州共开展全州范围内安全检查4次,组织全州各县市煤炭管理人员交叉督查、观摩学习1次,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了密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共检查矿井144矿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99条,目前已整改1472条,整改率为98%。通过全面细致不间断的督查、检查,加大安全监管的强度,极大地减少了煤矿事故的发生。

3、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3月份,州煤炭局与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分别在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组织辖区内29处重点煤矿企业召开了**年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针对各矿井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95条,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结束。

4、开展安全生产夜查暗访活动。采取“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打招呼”的方式,直接检查煤矿重点、要害和关键场所;对矿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加大夜查暗访工作力度,杜绝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出现,确保了我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5、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排查,明确打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依法坚决进行予以打击。截至目前,共对5处违法违规矿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金70万元。

6、建立事故现场分析会制度。及时对煤矿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进行全州通报,并召集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在事故现场召开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进行了剖析。7月18日,我局在事故矿井吉木萨尔县顺通煤矿召开了现场警示教育;9月26日,在发生“8·5”运输事故的呼图壁县东沟煤矿现场召开事故分析会。通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还原事故现场,以事故教育人,以事故警示人,汲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深入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

今年,我们聘请了区内外50名长期从事煤炭行业的专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了摸清全州井工矿井的安全生产现状,拨出150万元专项资金,决定将辖区内所有井工矿井均纳入“一矿一策”专家会诊范围。以查隐患为主,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特长,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共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矿井27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95条,已整改581条,提出专家意见及建议1300余条,为确保专家组提出的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州煤炭局根据《**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四定方案,采用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及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州煤炭局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强基固本,筑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1、加快煤矿机械化改造步伐。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自治州井工煤矿规模小、工艺落后、技术装备条件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低的状况,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年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和引导煤矿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大力推进以采掘机械化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对**年6月30日后未能实现综采、综掘的煤矿一律停产,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目前我州已有34处矿井实施机械化改造,其中已改造完毕的矿井13处,正在进行改造的矿井14处,待开工建设矿井7处。对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的企业积极帮扶,全力以赴协调处理。同时,我局在全州树立3处综采综掘机械化改造样板企业,组织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观摩学习,介绍成功经验,努力推动机械化改造升级工作。

2、持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初,州煤炭局根据自治区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年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坚持从安全意识、投入、科技、装备、教育、管理等方面着手,持续开展标准化矿井建设活动,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推动煤矿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和企业达标。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督促煤矿企业每月开展自评工作,县市煤炭局每季度对矿井达标情况

进行考核打分,目前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正在进行。

3、全面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年初我们制定了《关于**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及达标验收时限。同时建立了州、县(市)局总工程师为首的全州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并委托重庆煤科院**瓦斯防治服务中心对全州所有生产矿井编制瓦斯治理防治方案。目前已对全州出现瓦斯异常的6处矿井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其中完成了3处矿井瓦斯治理报告的编制工作,2处矿井进行了瓦斯综合治理前期基本参数测定工作。同时结合自治区的相关要求,邀请相关专家对我州5处高瓦斯矿井现场进行瓦斯能力评估工作,为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和治理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1、加快煤炭产业优化升级方案的跑办力度。先后四次与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和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进行对接,并按照州政府要求重新进行了修改上报自治区。州政府分管领导和部分县市主要领导多次与自治区政府、发改委进行协调《方案》审批事宜,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跑办。

2、强力推进煤矿关小建大工作。积极引进区内外有实力的煤炭企业(集团)对我州的小煤矿进行兼并重组,督促县市人民政府尽快确定整合煤矿项目建设业主,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对已确定的16处小煤矿实施关闭工作,目前已彻底关闭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3、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落实制度,我局制定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我们规定煤矿企业每天由带班下井领导对井下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现场排查,每天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带班领导具体负责落实;每周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一次,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矿长负责落实;每月由法人组织各相关管理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次,隐患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企业法人负责落实。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同时对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在隐患整改的各个环节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及时监督、规范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坚定不移,加速推进煤矿项目建设

以建设一批高产高效、本质安全型的现代化矿井为目标,抓好33处续建项目的建设工作,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年煤矿建设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督促县(市)煤炭局制定煤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将项目建设工作层层细化分解,对今年计划投资和完成工程进行了明确,截止目前,31处矿井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3.07亿元。我们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煤矿项目推进机制和跟踪机制,一个项目由一名领导负责,一个工作小组具体落实。从设计、施工、监理等源头上把关,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监管,确保矿井在建设完成后就是本质安全型现代化矿井。

(八)以人为本,加强矿区环境治理力度

州煤炭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年煤矿矿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全州的矿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都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了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硬化等工作。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在上半年工作中,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硫磺沟矿区环境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头屯河以西500米范围内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神华硫磺沟煤矿、兖矿集团昌吉市煤矿、昌吉市宝平煤矿已经建立了防尘网和喷淋设施,同时对矿区公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

效。

(九)规范管理,确保煤炭市场供应

1、开展煤炭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从3月1日开始,州煤炭局对全州42处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企业和62处持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开展煤炭经营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清理无证经营的企业。

2、加快各县市煤炭交易市场建设。目前,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煤炭市场已初具规模,木垒县在建,阜康市在做规划,昌吉市正在选址筹备中。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场,按照诚信、安全、规范经营的要求,修建了地磅,设置了喷淋、防尘网,开展了绿化工作。

3、积极督促企业完成本地注册。按照州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在**从事煤炭开发经营的企业,必须在我州注册独立法人,我们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完成本地注册。今年我们协助昌吉市1家企业、呼图壁县2家企业将注册地分别由乌市和五家渠市变更到**境内。目前全州只有神华1家企业虽然在我州成立了独立的法人企业,但未按照独立法人企业运作,我们正进一步督促按照独立法人企业进行运作。

4、为了保证准东地区电厂对南部山区用煤的需求。10月初我们及时到准东地区调研,了解用煤企业对南部山区配煤的需求,合理调配南部山区煤炭生产和销售。

(十)提升素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我们把安全培训作为春节后复产复工的一项指标,要求煤矿必须按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全员培训,配齐配足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否则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围绕自治州将全面实施煤矿采掘机械化改造,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今年,州煤炭局筹集资金45万元,大幅度的增加州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的教学实操设备。同时,聘请**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和重庆煤科院昌吉瓦斯防治中心的专家为我们培训中心的兼职教师,做到每期班都有专家为学员授课,今年1-9月,全州煤炭行业全员培训8273人,其中:自治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共培训安全管理人员3期147人,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2期159人,特殊工种8期393人。州矿山救护队培训煤矿兼职救护队员2期82人。积极与专业院校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大力培养煤矿实用人才。今年在山西举办了2期90人的管理干部培训班,邀请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等3所院校的专家教授来我州,举办了2期165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通过我们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一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了全州煤炭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十一)注重防范,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转变观念,注重防范。为了防止煤矿私拆密闭或用假栅栏等方式阻止监管部门检查,隐瞒其超层越界或违法违规行为,我局按照《**煤矿密闭管理办法》,委托州矿山救护队对全州煤矿井下密闭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全州煤矿密闭动态监控网。州矿山救护队在加强战备值班和抢险救灾的同时,将事后救灾转为事前防范,大力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111次,对9处矿井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了应急处置,对9处矿井成功进行了启封排放,为矿井技术服务2次,密闭专项检查63次,检查永久密闭275处,临时密闭65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7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为全州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起了重要的作用。

2、修订完善了《自治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今年5月份在阜康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一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3、多渠道采取措施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科技装备水平。督促各县市成立矿山救护中队,各煤矿完善辅助救护队。今年,州党委、政府安排3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州矿山救护队装备更新,通过政府采购,目前新装备已经到位,极大的提升了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装

篇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工作总结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行发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行发[2012]239 号 关于下发 2012 年全省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山 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 公司: 根据省政府下发的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70 号) 文件精神,结合省煤炭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年”活动的通知” (晋煤安发【2012】1 号)文件中提出的“摸清水” 的要求,按照我省 2012 年煤炭工作会议的安排,为进一步提高我省 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水平,规范全省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和完 善国家和省政府有关防治水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有效遏制全省水害 事故的发生,对我省生产矿井 2012 年防治水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成立防治水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并要求配 备 1-3 名地质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各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 防治水机构和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含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 治水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是本 单位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每个生产矿井至少配备 1-3 名地质类

工程技术人员;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要配备专职的防治 水副总工程师,并配备 3 名以上地质类工程技术人员。 各生产矿井要建立专业专职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由防治水机构统 一管理,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掘进工作面专职的探放 水作业人员不少于 3 人。 各煤矿企业要配备包括 200 米钻进能力以上、 不同钻距的探放水钻机(至少 3 台)和物探设备。 二、基本摸清各生产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重组整合后保留的矿井要通过小窑调查、地面踏勘、物探和钻探 等综合探测手段,摸清矿区范围及周边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的位 置和水量,做到采掘前水害位置基本清楚、水量估算基本准确、预防 措施到位。煤矿自行通过小窑调查等方法划定的采空积水范围,必须 由经省煤炭厅备案的、 具有物探资质的单位通过地面物探验证并出具 报告后方可进行开拓部署。 对受奥灰 (含太灰) 水威胁的矿井, 要通过专门的水文地质勘探、 划定安全开采区域,制订承压安全开采方案。未提交专门的水文地质 报告和未进行承压开采可行性研究的矿井不得进入承压开采区进行 开拓和回采。目前已经进入承压区回采的矿井,要由其主体企业或煤 炭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制订承压开采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开采; 现采区回采的同时立即补充专项水文地质勘探,截止 2012 年底仍未 提交本矿井水文地质报告的煤矿,不得在承压开采区组织生产。 三、严格执行“探掘分离”等井下探放水规定。 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省厅有关探放水的规定, 严禁在水文地质条件不清和掘前不探的情况下生产作业, 确保探放水 优先作业。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 “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要求

和“探掘分离”管理规定, 探放水作业队伍在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领导下 开展工作,不得与掘进队、回采队、通风队、瓦斯抽采队和注水队合 并管理,并不得以抽采孔、注水孔代替探水孔。未经探放水确认安全 的开拓、掘进和回采工作面不得生产作业。对不按设计和规程、措施 进行探放水的、探放水钻孔深度不符合要求的或超前距离小于规定 的,要停止作业并上报跟班领导。 四、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技术管理。 一是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除《防治水规定》第 6 条规定的“水 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 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 6 项制度外, 还要制定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防治水工作绩 效考核制度、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防治水 作业优先制度、探掘(回采、抽放、通风、注水)分离管理制度、探 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二是完善各类水文基本图件,并确保真实完整、定期修正。各生 产矿井要尽快完善《防治水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图纸和台 账资料,并确保每半年进行一次修正,截止 6 月底前矿井各类图纸、 基础台账未建立完善的,一律停止生产。 三是严格规范防治水设计编制。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 回采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 设计中 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角度、个数等 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现有开采作业场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 术措施。严禁顶水作业。在矿界、导水构造等受水害危胁区域,要按 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编制专门设计报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后 执行。

四是建立探放水作业验收制度。 要将探放水工艺作为井下生产过 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建立探放水验收制度和探放水钻孔工程量计件 制度,保证每孔必验,使探放水孔质量满足防治水设计规定。要尽快 建立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安排生产计划前首先安排探放水计划;在 开拓、掘进、回采及采区封闭前要征求防治水机构的意见,防治水机 构要提前介入。 五、继续做好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报告编制审定工作。 煤矿企业要按照《防治水规定》完成本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 告的编制审订工作,已审订水文地质类型的矿井要组织一次“回头 看”,不符合划分标准的要即时修改重新审订;未编制水文地质类型 划分报告的或未上报审订的, 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和各市要尽快审 定,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以上的矿井要上报省厅审核备案。本年度新 投产矿井或发生过透水或突水事故的、进行新水平延伸的,承压开采 矿井进入新采区的矿井要按照晋煤行发【2011】410 号文件要求进行 专家会诊。对专家会诊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煤矿企业负责人要 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截止 6 月底前未完成水文地质类型审定的煤矿将暂扣其 《煤炭生 产许可证》 。没有能力编制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煤炭企业,必须 委托具有乙级以上水文地质勘查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如发现故意降 低水文地质类型的中介机构,省厅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其 退出我省煤炭行业。 六、严格各类地质报告的审批。 新建矿井或整合改造后开拓系统发生改变的矿井, 竣工投产后要 编制完成《建井地质报告》 ,报告要针对水害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以上的要编制专题分析报告,严禁顶水作业。矿井

投产后 6 个月内未上报省厅批准《建井地质报告》不得组织生产;对 受奥灰(含太灰)水威胁的矿井,要通过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对底板 承压水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带压开采范围,制定带压开采方案 和安全保障措施,其水文地质报告可作为《生产矿井地质报告》附件 上报审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承压开采区进行开拓。 七、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力度。 根据我省煤矿地质专业人员缺乏的现状, 为进一步提高防治水工 作效率,省厅 2012 年将分批举办水文地质专业中专班,各级煤炭管 理部门和煤炭企业要按照工作需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 各级培训机 构要加大对探放水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到 2012 年底各级煤炭管理 部门和煤炭企业要基本达到防治水管理专业化要求、 所有探放水作业 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八、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 综合探测手段。 日常井下开拓、 掘进工作面 (探水警戒线以外的区域) 探放水作业必须先行进行物探超前探测, 钻探验证经验收确认安全后 方可作业。开拓、掘进工作面进行钻探验证时必须保证掘进中心水平 上不得少于 3 个孔、在垂向上每 1.5 米至少布置一个探放水孔。回采 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进行钻探验证的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 50 米应保证一个钻探验证孔。在井下进行综合探测时,物探资料未连续 覆盖或两种物探成果相互矛盾时, 必须按照超前探放老空水进行钻探 探放水设计施工。受奥灰水影响或地下水源较多的矿井,矿井或其上 级煤炭集团公司要建立水化学实验室, 因条件不足无法建立水化学实 验室的矿井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探; 新水平或新采区未取 得化探成果的不得进行掘进或回采。 九、强化监督检查,逐步建立防治水安全长效机制。2012 年省

篇三: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工作总结
2016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

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

**年,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全州煤炭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十届四次全委会议及区、州煤炭工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改造升级为手段,以安全培训教育为基础,全面强化监管职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四项工作走在了全疆前列,在全疆进行推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一、全州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情况

(一)煤炭产销保持平衡。截止**年9月30日,全州共生产原煤2932.64万吨,原煤销售3124.59万吨,煤炭库存581.6万吨,预计全年生产原煤4500万吨。虽然我州煤炭产能不断提高,但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原煤产量有所下降,总体上产供需保持平稳,有力保障了**及周边地区的生产生活用煤,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截止目前,全州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占自治区及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7人的11.76%,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三)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按照“整合重组,控制总量;升级改造,扩大产能;提升水平,保障安全”的思路,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进一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等工作,煤炭开发利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截止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关闭了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四)科技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坚持标本兼治、科技兴煤、科技保安,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着力提高矿井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全州已实现采掘机械化的煤矿15处,15处生产矿井完成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全州5县市(除木垒县、奇台县)46处矿井实现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三级联网,全州煤矿的安全基础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100个重点项目,由州煤炭局负责的3个重点项目都已完成年度建设计划。目前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呼图壁县石梯子东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优派能源石庄沟煤矿、优派能源泉水沟煤矿、优派能源小黄山煤矿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优派能源洗煤厂项目、优派能源焦化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预计年底前投产。

(六)矿区环境整治初见成效。按照州党委、政府确定的**年重点工作安排,今年我们重点对准东矿区和昌吉市硫磺沟矿区大规模的组织开展了矿区环境整治,各县市、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从矿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内容。在一季度安全生产调度会上,对准东地区4处环境治理不达标的煤矿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各煤矿按要求制定了整治方案,筹备了资金,开展了绿化工作。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硫磺沟矿区环境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头屯河以西500米范围内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硫磺沟矿区所有生产煤矿已经建立了防尘网和喷淋设施,同时对矿区公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矿区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年初,我局就及时制定和下发了《**年自治州煤炭工业工作安排意见》、《**煤炭局**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针对2016年煤矿事故多发,全局上下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出台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办法。先后出台了《**年**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等12项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并与州财政局联合出台《**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群众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将州政府下达的**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进行分解落实,层层签定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守规尽责意识

州煤炭局将“七条规定”作为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要抓手,作为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重大事故的主要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初,我们组织全州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总工程师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贯彻活动。煤矿企业88名矿长签订了“七条规定”承诺书,并参加了“七条规定”培训情况现场测试。在**煤炭工业(协会)工作会议上,组织参会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播放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为促进矿长更好的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州煤炭局还制作了《煤矿安全生产要求》桌牌200个、《煤矿工人应知应会安全生产手册》10000册、《致全国煤矿矿长的一封信》挂牌100幅,免费发放到各煤矿企业。在日常检查督查中,我们每到一矿都对企业法人、矿长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并采取现场发测试卷和随机询问的方式对煤矿企业中层(含中层)以上领导学习掌握《七条规定》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发放测试卷200余份,随机抽查人员500余人次,参加考试和随机抽查询问的管理人员都能够将《七条规定》熟记于心。同时我们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加强诚信制度建设。

(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州政府要求,州煤炭局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县市煤炭局用二分之一的时间到煤矿检查指导工作。今年,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加大了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随机抽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全面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履盖、零容忍、严执法、见实效”的总体要求,6月至9月,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州煤炭局共检查矿井117矿次,查出各类隐患78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矿井覆盖率达到100%。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工作总结】

2、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为抓手,按照**煤炭管理部门煤矿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州性的检查督查活动,并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对各煤矿抽查数量不低于6处。截至目前,我州共开展全州范围内安全检查4次,组织全州各县市煤炭管理人员交叉督查、观摩学习1次,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了密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共检查矿井144矿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99条,目前已整改1472条,整改率为98%。通过全面细致不间断的督查、检查,加大安全监管的强度,极大地减少了煤矿事故的发生。

3、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3月份,州煤炭局与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分别在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组织辖区内29处重点煤矿企业召开了**年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针对各矿井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95条,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结束。

4、开展安全生产夜查暗访活动。采取“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打招呼”的方式,直接检查煤矿重点、要害和关键场所;对矿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加大夜查暗访工作力度,杜绝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出现,确保了我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5、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排查,明确打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依法坚决进行予以打击。截至目前,共对5处违法违规矿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金70万元。

6、建立事故现场分析会制度。及时对煤矿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进行全州通报,并召集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在事故现场召开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进行了剖析。7月18日,我局在事故矿井吉木萨尔县顺通煤矿召开了现场警示教育;9月26日,在发生“8·5”运输事故的呼图壁县东沟煤矿现场召开事故分析会。通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还原事故现场,以事故教育人,以事故警示人,汲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深入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

今年,我们聘请了区内外50名长期从事煤炭行业的专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了摸清全州井工矿井的安全生产现状,拨出150万元专项资金,决定将辖区内所有井工矿井均纳入“一矿一策”专家会诊范围。以查隐患为主,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特长,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共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矿井27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95条,已整改581条,提出专家意见及建议1300余条,为确保专家组提出的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州煤炭局根据《**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四定方案,采用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及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州煤炭局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强基固本,筑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1、加快煤矿机械化改造步伐。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自治州井工煤矿规模小、工艺落后、技术装备条件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低的状况,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年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和引导煤矿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大力推进以采掘机械化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对**年6月30日后未能实现综采、综掘的煤矿一律停产,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目前我州已有34处矿井实施机械化改造,其中已改造完毕的矿井13处,正在进行改造的矿井14处,待开工建设矿井7处。对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的企业积极帮扶,全力以赴协调处理。同时,我局在全州树立3处综采综掘机械化改造样板企业,组织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观摩学习,介绍成功经验,努力推动机械化改造升级工作。

2、持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初,州煤炭局根据自治区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年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坚持从安全意识、投入、科技、装备、教育、管理等方面着手,持续开展标准化矿井建设活动,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推动煤矿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和企业达标。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督促煤矿企业每月开展自评工作,县市煤炭局每季度对矿井达标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目前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正在进行。

3、全面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年初我们制定了《关于**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及达标验收时限。同时建立了州、县(市)局总工程师为首的全州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并委托重庆煤科院**瓦斯防治服务中心对全州所有生产矿井编制瓦斯治理防治方案。目前已对全州出现瓦斯异常的6处矿井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其中完成了3处矿井瓦斯治理报告的编制工作,2处矿井进行了瓦斯综合治理前期基本参数测定工作。同时结合自治区的相关要求,邀请相关专家对我州5处高瓦斯矿井现场进行瓦斯能力评估工作,为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和治理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1、加快煤炭产业优化升级方案的跑办力度。先后四次与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和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进行对接,并按照州政府要求重新进行了修改上报自治区。州政府分管领导和部分县市主要领导多次与自治区政府、发改委进行协调《方案》审批事宜,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跑办。

2、强力推进煤矿关小建大工作。积极引进区内外有实力的煤炭企业(集团)对我州的小煤矿进行兼并重组,督促县市人民政府尽快确定整合煤矿项目建设业主,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对已确定的16处小煤矿实施关闭工作,目前已彻底关闭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3、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落实制度,我局制定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我们规定煤矿企业每天由带班下井领导对井下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现场排查,每天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带班领导具体负责落实;每周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一次,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矿长负责落实;每月由法人组织各相关管理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次,隐患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企业法人负责落实。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同时对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在隐患整改的各个环节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及时监督、规范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坚定不移,加速推进煤矿项目建设

以建设一批高产高效、本质安全型的现代化矿井为目标,抓好33处续建项目的建设工作,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年煤矿建设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督促县(市)煤炭局制定煤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将项目建设工作层层细化分解,对今年计划投资和完成工程进行了明确,截止目前,31处矿井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3.07亿元。我们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煤矿项目推进机制和跟踪机制,一个项目由一名领导负责,一个工作小组具体落实。从设计、施工、监理等源头上把关,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监管,确保矿井在建设完成后就是本质安全型现代化矿井。

(八)以人为本,加强矿区环境治理力度

州煤炭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年煤矿矿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全州的矿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都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了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硬化等工作。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在上半年工作中,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硫磺沟矿区环境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头屯河以西500米范围内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神华硫磺沟煤矿、兖矿集团昌吉市煤矿、昌吉市宝平煤矿已经建立了防尘网和喷淋设施,同时对矿区公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九)规范管理,确保煤炭市场供应

1、开展煤炭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从3月1日开始,州煤炭局对全州42处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企业和62处持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开展煤炭经营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清理无证经营的企业。

2、加快各县市煤炭交易市场建设。目前,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煤炭市场已初具规模,木垒县在建,阜康市在做规划,昌吉市正在选址筹备中。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场,按照诚信、安全、规范经营的要求,修建了地磅,设置了喷淋、防尘网,开展了绿化工作。

3、积极督促企业完成本地注册。按照州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在**从事煤炭开发经营的企业,必须在我州注册独立法人,我们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完成本地注册。今年我们协助昌吉市1家企业、呼图壁县2家企业将注册地分别由乌市和五家渠市变更到**境内。目前全州只有神华1家企业虽然在我州成立了独立的法人企业,但未按照独立法人企业运作,我们正进一步督促按照独立法人企业进行运作。

4、为了保证准东地区电厂对南部山区用煤的需求。10月初我们及时到准东地区调研,了解用煤企业对南部山区配煤的需求,合理调配南部山区煤炭生产和销售。

(十)提升素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我们把安全培训作为春节后复产复工的一项指标,要求煤矿必须按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全员培训,配齐配足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否则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围绕自治州将全面实施煤矿采掘机械化改造,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今年,州煤炭局筹集资金45万元,大幅度的增加州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的教学实操设备。同时,聘请**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和重庆煤科院昌吉瓦斯防治中心的专家为我们培训中心的兼职教师,做到每期班都有专家为学员授课,今年1-9月,全州煤炭行业全员培训8273人,其中:自治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共培训安全管理人员3期147人,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2期159人,特殊工种8期393人。州矿山救护队培训煤矿兼职救护队员2期82人。积极与专业院校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大力培养煤矿实用人才。今年在山西举办了2期90人的管理干部培训班,邀请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等3所院校的专家教授来我州,举办了2期165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通过我们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一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了全州煤炭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十一)注重防范,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转变观念,注重防范。为了防止煤矿私拆密闭或用假栅栏等方式阻止监管部门检查,隐瞒其超层越界或违法违规行为,我局按照《**煤矿密闭管理办法》,委托州矿山救护队对全州煤矿井下密闭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全州煤矿密闭动态监控网。州矿山救护队在加强战备值班和抢险救灾的同时,将事后救灾转为事前防范,大力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111次,对9处矿井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了应急处置,对9处矿井成功进行了启封排放,为矿井技术服务2次,密闭专项检查63次,检查永久密闭275处,临时密闭65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7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为全州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起了重要的作用。

2、修订完善了《自治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今年5月份在阜康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一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3、多渠道采取措施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科技装备水平。督促各县市成立矿山救护中队,各煤矿完善辅助救护队。今年,州党委、政府安排3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州矿山救护队装备更新,通过政府采购,目前新装备已经到位,极大的提升了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装备水平。

(十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

1、在完成州、县(市)及煤矿企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三级联网的基础上,督促煤矿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矿山顶板压力监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煤炭运输系统监控、井下温度监控以及其他有害气体监控;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在为企业做好技术服务的同时,大力开展以安全监测监控检查为主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在去年27处生产矿井实现三级联网的基础上,今年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对阜康市16处、吉木萨尔县1处、呼图壁县2处矿井成功实施了联网。**瓦斯监测监控中心自2016年10月开始试运行以来,已多次监测到各类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及时向煤矿和各县市煤炭局做出预警,成功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对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煤矿企业加大了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提升了功能,为建设现代化数字矿山打下了基础。

2、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州煤炭局坚持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安排专人每天在17:00之前向州应急办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使各级领导对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掌握,有效指挥和决策处置。及时将各类预警信息传达到各县市及煤矿企业,严防灾害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大了煤炭工作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各县市在煤炭行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截止目前,州煤炭局共出煤炭工业信息简报65期,刊发各类信息152条。

三、党建、精神文明及纠风等工作

在抓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州煤炭局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创建文明机关、和谐机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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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工作总结
2016煤矿安全质量承诺书

煤矿安全质量承诺书

晋城市人民政府: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相关规定,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将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检查包保责任制,向所属各煤矿派驻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有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测、监控和整改。

四、认真落实“一通三防”、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确保安全生产。

五、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六、复产矿井严禁“三超”和存在重大隐患组织生产;

建设矿井严格执行煤矿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严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私自扩大矿井建设规模,严禁以掘代采,严禁建设矿井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边施工边生产。

七、杜绝兼并重组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竣工验收,绝不组织生产。保证从事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有相应的资质,不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

八、对兼并重组整合关闭矿井,遣散人员、切断电源、驻矿盯守,积极创造条件,按晋市政办[2016]79号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提请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按“关井六条标准”组织实施关闭。

九、对停产停工的矿井,驻矿盯守,切断生产运输系统、长期停产停工的,坚决遣散人员,杜绝非法违法生产。

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愿意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凡发现建设矿井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和边建设边生产,整合关闭矿井非法组织生产的,一律免去煤矿矿长职务,如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3人及以上责任事故的,本人将自愿辞职,接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工作总结

承诺企业:

承诺人: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煤矿安全承诺书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我单位通过招标,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延申岭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的工程由我单位承建,双方已签订了施工合同,明确了各自的安全责任。为切实做好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我们保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709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7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建设安全“十不准两严格”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47号)文件的具体规定要求,不发生生产建设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作为建设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者,我单位郑重承诺:【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工作总结】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施工安全技术管理,配备各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切实加强工人教育培训工作,不使用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二、切实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各项安全制度。

三、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严格。合理安排一、二、三期施工顺序,严格按照阶段工程要求安全施工,不随意减压工期,不盲目赶超进度,杜绝多头多面建设和超强度、超能力组织施工的行为。

四、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水害防治、提升运输,基板管理、供电、设备检修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及时排查治理,隐患不排除或安全条件不具备的不施工。

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精细化管理,规范工人操作细节,严格贯彻执行规范规定、安全标准和安全措施,做好现场安全检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安全措施不到位不施工。

六、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杜绝工程转包、违规分包和挂靠资质的现象发生,绝不弄虚做假。

七、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实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制度,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八、严格施工设备和材料管理,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及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

九、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

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教育、队伍建设和演练,熟知应急知识及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工迅速撤出人员。

十一、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施工建设活动。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未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马政辉

煤矿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人特对20xx年6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监管责任制度,保证辖区煤矿企业合法生产,安全生产,有效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完成晋城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煤矿安全生产指标。

二、严格落实领导包片、科室包矿、驻矿监管制度和“五人小组”包保责任制,加大全面排查、突击检查、夜间检查、跟踪回查、交叉检查力度,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1、严格执行煤矿复产复工验收规定, 严禁煤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或开工复工建设;

2、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禁复产矿井“三超”组织生产和存在重大隐患组织生产;

3、严格执行煤矿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严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私自扩大矿井建设规模,严禁以掘代采,严禁建设矿井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边施工边生产;

4、严格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2016〕79号)要求,按“关井六条标准”和进度时限,对整合关闭矿井实施关闭,并及时移交国土部门管理。对已经实施关闭的,要派专人不定期的巡回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5、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情节严重的,实施断电,按相关程序取消煤矿整合资格,并依法实施关闭。【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工作总结】

三、严厉惩处事故煤矿,严肃追究发生事故的煤矿、主体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事故的煤矿,停产整顿时间至少三个月;

2、事故死亡人数1至2人的,对主体企业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进行事故诫勉约谈;

3、事故死亡人数3人以上的,按相关程序吊销煤矿矿长的《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吊销分管安全副矿长的《安全资格证》,对主体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一律免职,构成违法违纪的,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4、煤矿发生事故,依据事故调查情况,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进行行政问责,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人民政府

承诺人:

二〇xx年六月四日

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安全条件,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特制定本承诺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5.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一年内建成示范矿井。

6.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7.积极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管理。

8.按规定配备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9.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10.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严防煤矿职业危害的发生。

11.不再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以上承诺,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我矿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没有兑现承诺,愿自觉接受处理。

承诺人: ××煤矿企业负责人×××

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 2

为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理念,根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8号),坚决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我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保证我矿生产(建设)手续齐全,杜绝手续不全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保证我矿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杜绝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可靠,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杜绝违规作业。

五、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杜绝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杜绝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指挥。

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未兑现承诺,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处罚,直至关闭煤矿。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五: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工作总结
2016投标书质量保证书

投标书质量保证书

__________(建设单位或招标办公室)

在研究了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招标条件和勘察,设计,施工图纸,以及参观了建筑安装工地以后,经我们认真研究核算,愿意承担上述全部工程的施工任务.并对投标质量保证如下:

我们特此同意,在本投标书发出后的______天之内,我们都将受本投标书的约束,我们愿在这一期间(即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 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的任何时候接受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一但我们的投标被接纳,我们将与贵单位共同协商,按招标书所列条款的内容正式签

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并切实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工.

我们承诺,本投标书(标函)一经寄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中标后不得拒绝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一旦本投标书中标,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的中标通知,将构成我们与贵单位之间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文件. 投标书发出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时

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公章)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篇六: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工作总结
2016投标廉洁投标保证书

投标廉洁投标保证书

xx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进行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贵公司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保证不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或者评标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5.不向贵公司涉及招标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

6.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公司纪检部门举报.

7.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公司有关规定,我方自愿永久放弃参与贵公司的所有业务往来。

9.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xx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公章)

2016年 x月 x日

投标廉政承诺书01

单位名称:

我公司响应你单位红外热像仪购置项目(招标编号:xx-xx-xx-2016-11-10

)项目招标要示参加投标,我们将坚决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招标有关的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招标相关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为招标相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户、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或者提供其它好处;

四、不向招标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进行招投标工作的宴请和健身娱乐活动;

五、不接受招标人员介绍的与招标项目有关的设备采购、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接受招标人推荐分包单位的要求购买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2016年11月10日

投标承诺书

盐城市建设局 :

1、根据已收到盐城市建设局建军路、迎宾路、西环路道路指示牌及综合信息栏的供应、运输、现场安装及维保服务等工作项目的竞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竞价文件后,决定无保留地接受竞价文件所有条款,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总价承包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单后及时组织制作、供应、运输和现场安装,绝不延误本工程的工期,确保在11月15日前完工。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贵单位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单位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4、我方愿意向贵单位无偿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5、我方保证:遵守盐城市现行招标投标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盐市建字[1998]第17号、盐市建字[1999]第7号文件,处理可能出现的争议和问题。如有违反,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资格。

6、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投标廉政承诺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党办:

我单位办理了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为确保该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促进建筑市场的规范运行和公平竞争,有效制止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预防和遏制招标投标中的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我单位特作以下承诺:

在本工程投标活动中,我们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及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投标活动。本单位不以任何形式向招标方任何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金(礼券);不邀请招标方人员参与高档娱乐活动;不串通报名投标,不弄虚作假,不拉拢招评标人员影响评标工作的公正性。

我们将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并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若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 (签字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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