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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2016-08-30 11:59:4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共6篇)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为大力推进我社区消防工作,进一步强化社区的消防基础建设,提升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实现社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

篇一: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

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

为大力推进我社区消防工作,进一步强化社区的消防基础建设,提升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实现社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高社会消防工作整体水平和抗御火灾侵害能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群众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制订消防安全宣传计划如下:

一、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向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努力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消防意识,促进消防安全环境的改善。

三、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努力构建“群防群治”消防安全局面。

四、开展全民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减少火灾发生,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消防宣传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做到简易、易学、实用使群众经常性地受到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观念深入人心。

六、加强中小学生未成年人消防安全教育。开展结合学校相应年龄的学生特点,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向学生传授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七、对个体工商户及企业宣传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指导消防安全检查方法和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个体工商户、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篇二: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商场消防安全培训计划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培训计划

呼和浩特市十二年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的不断深入,许多城市都新建或改建了一批功能多样、装饰豪华的商场、市场,它们集餐饮、娱乐、旅游、文化、艺术等消费功能于一体,功能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形成大面积、立体式燃烧,而且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火灾扑救难度大。加上商场内商品高度集中,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纵观近年来各类商场市场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多数是由于商场市场火灾隐患排查不到位,人为用火、用电不慎所致,且发生火灾后市场员工不会自救互救,不懂逃生,不会组织疏散顾客,最终导致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我校根据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形式及火灾特点,做如下消防安全培训计划。

一、呼和浩特十二年消防教育培训的目的

所谓“消防培训”是指通过对某一特定人员或群体进行消防理论方面或技能方面的训练,使其达到某一消防岗位的需求或提高其火场自救逃生的能力。而“消防教育培训社会化”则是指利用消防部门以外社会上的培训机构对某些人员或特定群体进行消防培训。

十二年消防教育,最终目的是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小消防违法行为,提升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避免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商场市场消防培训主要内容。

1、对建筑物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操作人员展开专项培训,提 —1—

升其操作能力和防灭火水平。

当前大量商场市场安装了各类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中心,并配备了专职操作人员。但实际工作中发现此类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且消防设施需要维修保养。

2.帮助商场市场分析自我,发现既存但并未产生影响的火灾隐患。 当前社会面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但由于消防培训教育的欠缺,消防管理的不足,火灾隐患不能够消除。商场市场作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如果不能即使消除,极易导致火灾发生。

【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3.着重开展“四个能力”培训教育,减少火灾发生,避免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增强企业员工“四个能力”建 —2—

【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设。

消防四个能力:

1.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2.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4.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和谐社会的消防基本要求,也是每个人进入社会基本的工作能力。

我们的目的,通过提升企业及员工的四个能力,共筑社会“防火墙”!

4.重点开展灭火及疏散演练,充分利用自动消防设施,增强商场员工自防自救个人能力和商场市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培训期间组织参训人员开展组织严密,行动有序的灭火及疏散演 —3—

练。制定详细演练方案,提前勘验场地,安排好摄像工作,做到演练有计划,疏散有线路,操作有内容,过程有记录,结束有总结。 疏散演练计划样本:

呼铁局短期消防安全培训班模拟

火灾事件逃生疏散演练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铁路系统部各部门安全工作,增强全体参加培训职工的安

全防范意识和提高遇到灾害发生时积极科学自救、自护的能力,让广大参训职工更深入地了解突发事件逃生常识,从容应对火灾等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经培训班领导研究,特制订如下模拟火灾事件逃生疏散演练方案。

一、演练时间、地点、内容:

时间:2012年 6月1日(周 五 )下午14点 30分

地点:武警招待所会议室

内容:楼堂馆舍遇到突发事件时有秩序的逃生、疏散。

二、组织领导:

演练现场总指挥: 副总指挥: 常雅书

三、演练前的准备

1、 全校参训职工集中在武警招待所教室。

2、 全体参加演练人员各就各位,做好演练准备工作。

3、总指挥讲话,情景创设警报、演练开始。

四、演练人员分工

1、工作人员:

情景创设警报:

场地规划:

现场照相:

摄像:

医护:

2、疏散组织者:

五、具体步骤:

—4—

1、灾情预设,铃声1分钟。

2、当警报声停止,各疏散组织者组织参训职工撤离:

各疏散组织者负责对参训职工的指挥和疏散,带领职工按指定路线和顺序向撤离地点快步走或(两路纵队)小跑出礼堂,礼堂各疏散门全开,参训职工从各疏散门门有序撤出礼堂,撤离过程中,保持安静,在行进过程中,自觉形成两路纵队。疏散组织者到达指定地点后应立即清点人数,并立即报告现场总指挥,同时协助现场秩序维持;总指挥在清点人数后对没有疏散出来的职工立即组织抢救组进行营救。

3、总指挥对演练作总结,提出相关要求,宣布本次演练结束。

4、参训人员带回。

六、相关要求:

1、在逃生过程中应尽量弯腰前进,可用毛巾或餐巾布、口罩、衣服等将口鼻捂严,避免中毒和被热空气灼伤呼吸系统软组织窒息致死的危险。

2、撤离过程中,疏散组织人员一定要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撤离,严禁参训职工在演戏过程中喧哗和打闹,做到迅速、镇静、有序。保持两路纵队撤离,杜绝楼道堵塞,总指挥和各疏散组织人员要控制好撤离的速度。

3、 在统一组织演练以前,参演职工应熟悉演练步骤、线路和要求。

4、为了避免在演练中出现拥挤、踏伤事件,二楼职工必须在一楼职工疏散接近尾声,三楼职工必须在二楼职工疏散接近尾声时方可行动。

5、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必须在自己负责区域的所有职工疏导完后方可撤离,参训中层以上领导必须等所有职工疏散完后方可撤离现场。

七、说明:

1、 通过此次演练后,培训班会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疏散演练。

【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2、 当教学时间遇到突发事件时,上课的教师就是该培训班的逃生疏散组织者。

—5—

篇三: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2015消防宣传培训计划

第1篇:消防宣传培训计划【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国发〔20XX〕15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认真做好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都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的重要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构建我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锦江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杨崇友同志任组长,区应急办副主任刘家根、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杨刚任副组长,区防火委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杨刚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区教育局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进学校工作。

1、督促学校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

2、做好学校教职员工的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把消防知识纳入教职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3、组织学校每年要开展一次不少于1个学时的培训或消防演练,提高师生防火自救能力。

(二)区民政局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内容。

1、加强指导和协调,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

2、指导社区建立健全并落实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义务消防宣传组织,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阵地,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做到有志愿消防宣传队伍、有防火公约、有固定消防宣传栏、有宣传教育活动、有灭火逃生演习。

(三)区新闻中心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的职责和义务。

1、区新闻中心要依法履行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的义务,要在《成都锦江》和锦江电视台开辟消防宣传专版、专栏、专题、专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播放、刊登消防公益广告,普及消防常识,及时报道重大消防工作动态,宣传消防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舆论监督;

2、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有影响、有力度、有深度的消防宣传专题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四)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1、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同时通过建立消防教育馆、开放消防站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区人事局要把消防培训工作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并会同区公安消防大队做好消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

3、区科产局、区司法局、区劳动局、区文广局、区安监局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培训、宣传和就业教育内容,把消防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4、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团区委、区残联要组织建立一支以消防志愿者为主的宣传队,每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进行上门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5、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本系统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标准,完善保障措施,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五)区公安分局、锦江工商局、区文广局、区服务委、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区民宗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监督指导。

1、监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督促指导各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宣传海报、公益宣传栏、户内及户外公共视频、公益广告和各种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加强消防常识宣传;

3、监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熟练掌握报警、组织灭火和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后方可上岗。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扎实深入开展,抓出成效。

(二)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成都市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工作内容,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

(三)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推动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机构和长效机制,制订实施方法和考评标准。对于未能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

(四)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做到消防安全宣传形式、内容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因地制宜,敢于创新,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培养树立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2篇:消防宣传培训计划

为全面实施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工程,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九部委《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等规定,结合我镇消防宣传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践行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化“防火墙”工程和“六进”消防宣传,构建立体化的宣传格局,推动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落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实施“五大”活动工程、牢固树立“消防宣传是消防工作治本之策的指导思想,强化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是消防工作软实力”的理念,坚持“简单、实用、高效”的消防宣传工作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服务海西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领导机制、联动机制、保障机制,创新形式、改进方法、拓展渠道,实现消防宣传工作对象分众化、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全员化,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和长期有效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梧塘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领导黄天彬任组长,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室、梧塘派出所、梧塘国土资源所、梧塘司法所、综治办、安监站、梧塘工商所)以及各村(居)主干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方声海,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重点内容

(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二)建筑防火基本知识;

(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集中疏散演练;

(四)初期火灾处置及人员疏散逃生;

(五)“119”消防宣传活动月系列活动;

(六)消防志愿者等系列行动。

五、职责分工

(一)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筹全街新《消防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工作,包括组织《消防法》实施一周年宣传讲座,联合司法所继续在全街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设置《消防法》宣传栏,推出《消防法》普法专刊;

2、通过板报、广播、宣传车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巩固消防安全宣传阵地;

3、联合镇团委组织建立镇消防安全志愿者队伍,明确其招募、注册、建队等事项,公开其权利、义务和消防志愿服务内容,规范管理;

4、组织指导全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集中的疏散演练,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

5、督导各村(居)落实属地责任,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月相关活动;督促镇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按照公安部提出的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

6、指导各村(居)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的宣教培训工作,重点开展对政府公职人员、媒体从业人员、易燃易爆行业从业人员、出租屋屋主等重点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滚动培训;

7、指导村(居)按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要求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8、由镇安委会办公室会同镇团委对全镇消防宣教培训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评测。

(二)各社区职责

1、各村(居)要制定工作方案,筹建消防宣传栏,全面推广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2、建立村(居)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将消防宣传纳入综治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3、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

4、明确一名消防宣教培训管理员和宣传员,按照宣教计划,分批次组织本社区居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逃生自救演习。

5、在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队的工作事项中,增加巡查和夜间提醒制度,提醒居民注意消防安全,教育居民不要圈占、埋压、损坏消火栓,不占用消防车道,不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长期性,理清思路,明确职责,把宣传培训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并结合《消防法》的宣贯活动,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二)加大投入,科学组织。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本村(居)、本单位实际,抓好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地区或行业的试点工作,可借鉴以往的有益做法,探索出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法与模式,广泛发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加大投入,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铺开。

(三)拓宽渠道,突出成效。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分布、产业结构等特点,因材施教,不断创新宣传培训模式,拓展宣传培训渠道,务求取得实效,圆满完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项工作任务。

第3篇:消防宣传培训计划

为抓好20XX年农村消防工作,根据本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1、开展消防常识教育。利用“五一”、“国庆”、“119”、“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础常识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和要求。制定、印发和执行《村民防火公约》和《农村家庭防火责任书》,使村民防火公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开展消防培训教育。每季度组织村干、党员、组干、村民代表、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培训一次。

3、开展对农村中小学生的消防宣传教育。利用“村级办学村级管理”政策,督促永从小学 校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召开一次消防知识主题班会、每个学生向家长讲一条消防常识、组织学生写一篇以消防为主题的作文、每班出一期消防知识板报、每所学校组织一次我与消防结缘演讲比赛、上一堂消防知识课),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4、加强农村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每个自然寨张贴标语口号不少于10条,主要进出村口设置固定标语不少于2条;每季度要组织出一期消防专题板报或办一期宣传专栏。

第4篇:消防宣传培训计划

为了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增强全公司的消防安全意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现就公司员工的消防培训做以下计划:

一、培训主题——“一畅两会”

一畅只社会各人员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二会指一会扑救初起火灾,二会逃生自救。

二、培训方式:

由工程部专业人员通过讲座的形式进行培训,并辅以相关演习,如灭火演习、应急疏散逃生演习、常规消防器材使用操作。

三、培训内容:

1、 扑救初起火灾常识。(每月1号培训) 主讲师:***。

主要讲述:

起火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客人在房间吸烟,特别在酒后乱丢烟头和火柴梗;

2、厨房用火不慎和油锅过热起火;

3、在维修管道设备时,违章动火引起火灾;

4、电气线路接触不亮,电热器使用不当,照明灯具温度过高烧着可燃物,容易引起火灾的可燃物主要有,液体或气体燃料、油漆、家具、棉织品等,最有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是客房、厨房以及各种机房等。

火灾虽然危害很大,但只要我们从自我做起,严格按要求去做,加强防火意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火灾就是可以预防的。我们要求每位员工都熟悉场内的消防设施情况,熟悉掌握防火,灭火常识。

初起火灾时,在消防车到达现场前,应设法补救。不要盲目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造成火势扩大蔓延。几种火灾的扑救:

A、如纸张、木材、棉织品、塑料、垃圾起火,可用水、干粉灭火器;

B、如油锅、油桶起火,可用锅盖、灭火毯封口,断绝空气,溢出的食油起火,可用干粉灭火;

C、如可燃液体、酒精、油漆、稀料起火,可用干粉灭火;

D、如煤气、天然气、液化气等可燃气体着火,首先关闭阀门,再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E、如果发生电气火灾,首先要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注意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使用后一定要保持空气流通以免浓度过高的二氧化碳让人窒息;如没有二氧化碳灭火器,可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2、 常规消防器材使用:灭火器、防毒面罩、消防栓的使用。(每月2号培训)

主讲师:***

主要讲述: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距火源0.5-1米处,揪掉铅封,拔出保险销,喷嘴对准火源根部按下压把。

消火栓的使用方法:打开消火栓门,扳出轮盘,将胶管拉出,握紧水枪,打开阀们出水灭火。需要时,先摘下枪头装在水带上,将水带全部拉出(不要拧花),并与消火栓内卡口接好,握紧水枪,打开阀门出水、灭火。

防毒面罩的使用方法:打开盒盖,取出真空包装袋;撕开真空包装袋,拔掉前后二个罐塞;戴上头罩,拉紧头带;选择路径,果断逃生。

3、 应急疏散逃生演习 (每月3号培训) 主讲师:***

主要讲述:

如果发生火灾,首先不要惊慌,可走安全通道。禁止使用电梯,如火情较大,烟雾弥漫,在逃离时,要俯下身体或匍匐前进,必要时,可用湿毛巾捂住鼻子,防止被烟雾熏昏。

工程人员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并安排人员到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抢救伤员,协助客人疏散,如果火情已威胁到人身安全,应撤离现场;

厅面要稳定宾馆情绪,并迅速引导客人正确疏散撤离,指挥、灭火、抢救伤员,引导员工客人正确疏散,维持秩序,保护现场;

厨房并关闭煤气总阀门和厨房电器设备开关;

门卫到一层紧急出口疏导客人到楼外集合地点,看守电梯,导门前车辆,保障车道畅通,并将保险柜锁好。

咨客带上所有客人名单,到达疏散指定地点进行核查;

人事部所好办公室保险柜并要把重要资料带出场外。

财务部要锁好保险柜,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将重要物品带出场外。

四、培训时间:每月1号上午培训15号

五、培训地点:***

第5篇:消防宣传培训计划

全区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从7月份启动以来,在青园街道四个社区进行了试点。目前,青园街道和全区所有中小学都已经开展了培训,共培训了1673家单位,5.9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时间安排:

根据《天心区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的要求,在青园街道完成试点工作后,培训工作将在全区范围内推进。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保证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在我区其他街道顺利开展,现将下阶段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培训单位

培训时间

桂花坪街道

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月)

文源街道

20XX年1月1日至3月30日(三个月)

坡子街街道

20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三个月)

城南路街道

20XX年7月1日至8月30日(二个月)

裕南街街道

20XX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三个月)

金盆岭街道

20XX年12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三个月)

新开铺街道

2015年3月1日至4月30日(二个月)

赤岭路街道

2015年5月1日至7月30日(三个月)

黑石铺街道

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二个月)

大托铺街道

2015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一个月)

先锋街道

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一个月)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街镇、社区(村)主要负责人为此次宣传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自辖区宣传培训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并明确一名街道领导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二要各单位要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认真传达动员部署,确保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参加。街道要对辖区内居民、村民、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口采取有效宣传动员,对辖区内单位要主动上门、主动对接、主动宣传,为大宣传大培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要明确专人和培训机构对接,协助培训机构开展工作。区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联络协调培训工作,保证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按目标顺利实施。

2、各街道要为培训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文具用品。监督配合培训机构建立宣传培训人员数据库,将所有参加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录入,建立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档案。同时在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期间建立社区消防服务队和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完善各类消防工作基础台账,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篇四: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201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教育和引导市民牢固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社区、村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率达到100%。

2、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安全生产参与率、知晓率达到80%。

三、组织领导

区安监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组织领导。

区局宣教法制科、办公室、监督管理一科具体负责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日常组织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区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宣讲队伍,乡镇(街道)选定安全生产宣传员,社区、村征集安全生产宣传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常识,采取举案说法、现场说法的形式,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安全意识。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安全培训机构、规模企业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积极推广社区、村与企业安全共建模式;每个社区、村设立不少于1处固定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宣传牌、栏、公告栏或橱窗),开展家居防火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安全常识的宣传。同时,每年组织对村、居干部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3、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积极作用。在《大众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栏,刊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通报和生产、生活的安全常识等,经常性组织新闻媒体下社区、下农村,通过专题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制作专题节目,以案说法,警醒教育群众;同时,电视台、广播电台在收视(收听)率较高的节目中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滚动播放安全警示标语。

4、不断创新安全宣传教育方式。各镇区(园)要不断创新对村、居民宣传教育的方式,丰富内容,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区安监局办好区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每个栏目动态;通过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定期发送手机短信,向社会公众群发公益性安全生产常识或安全温馨提示短信;编印以生产、生活安全常识和事故灾害应对为主要内容的《市民安全常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向社区、农村和群众发放;借助区法制、科普、文艺汇演等有关宣传资源,向市民发放有关生活、生产安全知识读本,因地制宜组织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园)要把做好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社会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增加宣传教育投入,改进宣传方式与方法,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确保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各项活动有效开展。

2、拓宽安全宣传途径。各镇区(园)要结合社会管理创新,整合优化安全宣传资源。要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警示教育室创建等形式,加强与社会机构合作,做好社区、村的安全宣传工作。特别要利用社会的宣传资源和阵地,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3、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各镇区(园)要量化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目标任务,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各项目标顺利完成。区安委会将对各地落实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主要内容。

请各镇区(园)将本辖区社区、村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区局宣教法制科。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法制建设,继续推进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正常化,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法制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为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和执法环境。

二、工作重点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2、积极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4、组织开展第四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

5、实施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6、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7、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1、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重点做到“四个围绕”,即: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16〕40号文和有关法律法规,卓有成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围绕安全知识的普及,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围绕事故调查和查处,广泛开展宣教工作,加大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事故原因和经验教训的宣传力度,用事故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围绕生产企业、一线职工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自身,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2、创新内容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活动主题,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创新;开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文化“六进”等主题活动,重点培育安全文化活动知名品牌,营造更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3、依靠主流媒体,营造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密切与主流媒体的联系,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提高《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生产》杂志等报刊的订阅数量,逐步扩大阅读人群。

4、典型示范引路,不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安全文化

建设的载体,指导各镇区园大力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宣传栏,扩大安全文化建设的覆盖面。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5、强化工作考核,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各有关单位、新闻媒体参加的安全生产宣传会议,通报和部署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建立与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指导,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继续完善充实宣传信息员队伍,加大对基层宣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提高宣传报道质量。今年我们将各镇区园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道纳入目标考核范围,每季度各单位至少要有2篇信息报道。【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6、加强沟通协调,深化工伤事故预防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拓展工伤事故预防联动项目,深化内容和形式,构筑工伤保险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结合的平台,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基金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预防工作。

(二)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着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7、大力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全员培训。按照通政办〔2016〕37号文的要求,强势推进第二轮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完成4万名职工培训任务,依托远程网络安全培训,提高职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劳动保护、现场作业“三违”行为防范等知识水平,促进小微型企业集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

8、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以员工“三级安全培训”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大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以及农民工和外包工上岗、转岗的安全应知应会培训。按照“分级、分类、从严、不重复”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树立企业开展班组长培训样板,广泛督促企业认真组织班组长培训工作;拟在全区20家大中型船舶修造企业,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整治活动,力争通过抓重点企业提升全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覆盖率、持证上岗率。

9、强化安全培训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坚持以检查促培训、以执法促培训、以考核促培训、以许可促培训,重点抓好培训计划申报、教培备案和培训考核三个环节。严格执行考官考核员制度,实施考培分离,做好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化管理工作。

10、继续推进安全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推进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考核等方面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创新培训方法,严格培训程序,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11、举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联合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在全区工业企业中组织开展“区第四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拓宽竞赛选拔的面和范围,扩大技能竞赛活动的参与率和影响力,以竞赛促培训。

12、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复训)实训联系点(基地)。结合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挑选在行业中安全管理较好的的企业,作为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实训联系点(基地),以提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13、加强法制基础工作。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的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不断提高执法计划执行的实效;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进,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4、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权工作。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法制监督工作,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的程序管理,推进移动执法的实施和运行,保障权力运行的质量和绩效;及时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和管理。

15、加强法制监督工作。提高法制审核工作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100%的案件核审率,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无败诉、行政复议无撤销、信访检查无错案、复查无违法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工作,对及时纠正备案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案件初审、疑难案件跟踪等形式,不断完善预防机制。

16、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坚持政务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从制度上预防、减少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及行政不作为的发生。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按程序、时效、事实,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听证等工作;切实落实行政应诉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7、完善委托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委托镇(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推进基层安监执法队伍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18、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结合监管实际,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安监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监管水平;组织开展镇区分管领导、安监人员集训;组织村居安全生产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安监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第3篇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全区广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安委会主任王克华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区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12个专项检查组。大检查期间区安委办设总联络员一名,由区安监局综合科科长杭维民担任,负责与各综合、专项检查组联络协调相关事宜,掌握检查动态。各综合、专项检查组设联络员一名,负责与总联络员联系,便于合理安排工作。

三、检查时间、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10日。8月20日前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为检查督查阶段,9月初为总结汇报阶段。

(二)检查范围:全区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要把地下管道、化工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火灾、船舶修造(钢结构)、特种设备(重点承压容器、管道等)、海洋渔业、水上交通(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

(三)检查内容:参照《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通安委〔2016〕4号)以及通安委办〔2016〕19号、20号有关开展对涉危行业安全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还要特别注意如下几方面检查内容。

地下管道方面:要针对城镇地下水、电、风、油(气)、化学品运输管道分布密集、危及管道安全的违规地面开挖施工现象增多的特点,以及违章搭建压占管道突出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安全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监管各项措施。各镇区园要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管道安全监管职责,各级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清理违章建筑,严防管道挤压破裂引发泄漏、爆燃等事故。管道业主单位要全面开展检测,加强日常巡线,完善管道标志和警示标识,发现隐患及时处置,确保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运行。施工项目管理单位要全面准确摸清施工区域地下管道的分布、走向,制订可靠的保护措施,配备专业施工人员,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施工区域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化工企业方面:当前极端天气增多,夏季又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季节,必须立即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企业全面开展专项突击检查和整治,特别要突出对城区及周边人口密集地区化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管。要针对夏季高温、雨季汛期的特点,重点开展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罐、仓库、露天存放化学品、检维修作业现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化工企业较多的地区要立即采取针对性整顿措施,开展集中突击整治,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关闭。

建筑施工方面:要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以及在建非报监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对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严查严管,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以铁的手腕、过硬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坚决制止建筑施工中长期存在的层层转包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症痼疾,采取严厉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化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等。

水上交通(施工)及渔业船舶方面:交通运输、水利、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水域及船舶安全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严厉打击“三无”船舶、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非法营运、违章航行、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水上交通事故。

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烟花爆竹、电力、船舶修造(钢结构)等行业(领域)要扎实认真、从严过细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在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上见到实实在在成效。

四、行业(领域)检查分工安排

1、交通运输检查组(包括检查水上交通;道路、内河运输企业):由区公安局组织实施,区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安监局、农机局配合。

2、建筑施工检查组:由区住建局组织实施,区建管局、安监局和其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配合。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检查组:由区安监局组织实施,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公安(治安、消防)、工商、质监、环保、住建等部门配合。

4、消防安全检查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区发改委、商务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配合。

5、船舶修造(钢结构)、非煤矿山企业检查组:由区安监局组织实施,区质监局、建管局、卫生局、人社局、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

6、城市燃气检查组:由区住建局组织实施,区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

7、特种设备检查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8、渔业捕捞、滩涂养殖检查组:由区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

9、学校检查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0、电力检查组:由区发改委组织实施。

11、水利检查组:由区水利局组织实施。

12、农业机械检查组:由区农机局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之一,对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镇区园、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厌战、松懈情绪,协调整合力量,对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凡工作不落实、领导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肃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依法彻查严处,绝不姑息,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镇区园、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研究和落实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各镇区园、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近期和往年同期所发生事故的特点,着重组织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辖区、行业和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要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广泛发动,形成声势。各镇区园、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与经验,对存在严重问题及检查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镇区园、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情况,同时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汇报材料签名存档工作,以此作为督查和责任追究依据。区安委办将在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镇区园、各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六)加强协调,及时反馈。8月30日前,各镇区园、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包括: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整改隐患数等具体数据)进行总结,并将由主要领导签字的书面报告报送区安委办。

篇五: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2016工商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指导思想,以防止和遏制火灾隐患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督查力度,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造册,为建设“平安如东”,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局长室研究决定,成立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沈卫华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分局分局长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监管科,负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协调各方关系,督查指导落实,汇总台帐资料等。

三、综合治理范围

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房、洗脚房、美容美发场所。

四、治理重点

1、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范围经营或无照经营。

2、经营场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治理时间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15日)。各分局要根据文件精神制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项部署,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0月15日)。各分局对属于检查范围内的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并以分局为单位建立检查台帐,如实登记检查情况,检查统计表于9月30日前上报监管科徐建军邮箱。各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置,属于工商职能范围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属于其他部门查处的要及时抄告相关单位和属地镇(区)人民政府。

(三)联合执法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各分局对排查整治阶段拒不整改的,在10月16日前将名单汇总上报给属地镇(区)人民政府和县局监管科,以便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分局要在12月15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县局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分局的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六、几点要求:

1、各分局要结合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醒经营户和广大人民群众注重消防安全。

2、各分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综合治理期间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3日前将当月排查整治情况报监管科邮箱。

篇六:工商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2016工商局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5篇

第1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安办发【2016】20号关于印发《县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并指导各工商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工商所、机关各股室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参加单位。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全县“生产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

四、活动重点内容。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6月24日至6月26日,县工商局将聘请专家对各工商所所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和群众应急体验训练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突出防风、矿山、油气管网、危险化学品、消防、校园安全等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各重点行业、企业参加“2016年中国(西安)安全生产暨应急抢险救援技术与装备博览会”。

3、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工商所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采取悬挂“安全生产月”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公告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活动氛围。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月16日,届时各工商所将上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活动。利用公益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传达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群众关心的安全知识和常识进行宣传讲解,进一步传播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巩固安全发展的群众基础。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各工商所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各工商所要立足安全生产和各自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有特色、有规模的安全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效果,为全县安全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请各工商所于2016年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县局市场股。

第2篇: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商系统实际,现制定在全县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根据《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我县工商系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投资发展工作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摊派、强制收费或变相强制收费,并将收费情况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行为;

2、强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入会收取会费的行为;

3、利用行政权力违规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强制性收费培训的行为;

4、非执法主体或无执法资格形使执法权的行为;

5、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罚款的行为;

6、无法定授权或超越法定权限罚款的行为;

7、滥用自由裁量权,不按照法定行为、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的行为;

8、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的行为;

9、未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的行为;

10、不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罚款、没收财物、扣押物品的行为;

11、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的行为;

12、巧立名目向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摊派,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13、其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三、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7月上旬)。县局制定“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7月底)。对照本方案所列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立即纠正,一时无法纠正的,要限期整改。对以前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彻底解决屡查屡犯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18日前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

3、重点检查阶段(8月初—8月底)。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专项整治组将深入各部门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随时指出问题,促进改进纠正。

4、整改提高阶段(9月初—9月底)。各部门在彻底整改自查自纠及检查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的基础上,对易发、屡发问题分类梳理、剖析原因,修订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9月15日前,各部门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整治组全面总结全县工商系统“三乱”问题整治工作并如期上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系统开展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整治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既“治标”又“治本”,彻底根治“三乱问题”。

2、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樊晓锋任组长、副局长潘宏民、吴涛、杨戈任副组长、各工商所、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乱”问题整治组,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明察暗访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财统股,负责督促协调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明察暗访小组设在监察室,在监察室、政工股、办公室、法规股、财统股、注册分局抽调部分同志参加。各部门“一把手”特别是工商所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贯彻落实好这次“三乱”整治工作。

3、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按期完成本次整治各个阶段目标任务。要全面整治问题,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以本方案所列整治内容为基本,举一反三,深挖问题,立查立改、彻底整改。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发现问题,既避免处理过轻出现“走过场”现象,又避免处理过重引发矛盾的问题。要加强学习教育,把宗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贯彻于整治始终,使执法人员对规范执法入脑入心,并在工作中长期坚持。要主动接受监督,建立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执法对象对话平台,接受举报监督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把整治过程变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并贯穿今后工作当中。

第3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多发的势头,保持我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从2016年7月2日至7月25日,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有全县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近期政府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工作责任,督促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保持我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燃气等易燃易爆单位及全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解决一批消防违法顽疾,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防控水平;深入开展大型石油和煤化工企业灭火救援演练工作,提升公安消防部队、石化企业专职队协同作战和攻坚能力,提高后勤综合保障能力。

三、组织领导

1、县局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1、各工商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石油和煤化工企业、大型石油库和其他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2、全系统消防安全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辖区内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3、全县境内所有易燃易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扑救火灾所需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

4、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和协调工作;组织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对各工商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

五、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整治重点为在用、在建的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等单位;在此基础上,全面排查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燃气生产、供应、储存、销售企业和具有丙类以上(含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厂房的化学危险品企业等单位。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全县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各类、危险性、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储罐区、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剂储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要按照各行业分级建立台帐。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安全管理和易燃易爆重点部位、重点工艺流程、重要储罐区和重点场所;要分片包干,网格化排查,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排查全面,整治到位。

3、建立全县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企业火灾灭火救援协同作战机制,整合各地公安消防和企业灭火救援队,形成合力,发挥灭火救援最大效能;开展大型石油、煤化工和燃气火灾灭火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的储备检查工作,推动建立联储、联用机制,提高灭火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日至7月12日)

各工商所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精神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所实施方案于7月12日前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各工商所按照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辖区特点,突出重点、明确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依法予以处罚,督促有关单位逐一整改。

(三)总结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

行动期间,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抽调有关部门和石油、煤化工、燃气等方面的专家成立督导组,对各所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工商所要认真总结,7月28日前将总结书面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工商所要按照《消防法》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培训要求,成立各辖区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本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抓落实;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行业落实消防监管责任。

(二)加强对各自所属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监管工作,督促易燃易爆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工商所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执法高压态势,整治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于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责任人员,跟踪督办,直至火灾隐患根除;对于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法律措施,该查封的坚决查封,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处罚的坚决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广泛宣传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害和预防措施,公布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提醒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在易燃易爆单位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第4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力促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内容

以农资生产、流通领域为重点,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

(一)无证照生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农资行为;

(二)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清、含量不足的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国家禁用、限用的农资产品,加大已经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禁用药物清缴力度;

(三)制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

(四)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行为;

(五)各种哄抬农资物价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此次农资市场整治行动从2016年4月11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11日-4月16日)

召开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工商、农牧等部门要深入各镇开展农资现场免费检测抽样、展示真假农资产品实物和图片、设立农资咨询点等活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向群众宣传此次行动。畅通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确保消费者和执法单位之间的沟通顺畅,以便及时有力查处各种坑农、害农的农资案件。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4月17日—4月20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对全县所有农资经销商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以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农资经营点。对证照齐全的合法农资经营点进行登记造册,对有问题的经营点进行分类、汇总,确定整治对象。各镇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违法违规线索,为下阶段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21日—7月6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与分头治理相结合方式,对违规违法情节轻微的案件,由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进行查处。对案情复杂、重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应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联合执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整治期间,曝光一批农资重大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权威。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7月7日—7月1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水平,提高放心农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活动结束后,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市场整治成果,评选一批“农资消费放心店”向社会公布,并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对失信经营户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农资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也向社会公布。县工商、农牧、质监、物价等部门单位在7月8日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再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农牧局负责农药、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流通环节化肥质量监管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生产领域化肥监管工作;县财政局保证整治行动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配合,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三)强化责任,确保成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增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第5篇: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彻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县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全系统要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专项整治的范围:凡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办未办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专项整治的重点:城市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周边、社区周围等区域以及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危险化学品等无照经营行为。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开始,4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

以工商所为单位,结合春节过后市场整治,对本辖区无照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特别是对涉及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药品、食品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等直接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行业及校园周边、各类市场、车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摸底,不留隐患。

在调查摸底阶段,对涉危涉爆、有严重安全隐患或危害人身生命健康的无照经营行为,应依法及时予以取缔。

(二)集中办照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

通过教育和引导,督促具备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各工商所要按照省、市局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预约办照、上门服务等措施,方便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通过集中整治和跟进服务,提高持照经营意识,使全县无照经营的数量明显减少,持照经营率不断提高。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工商所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望,做好对第二阶段未办理执照的无照经营者的查处工作,建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长效机制,认真进行总结,如实填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按照省、市局要求,县局将对各工商所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落实、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安排整治。县局将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是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维护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评的内容之一。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采取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投诉举报,发现线索。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三)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要认真落实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四)严格把握政策,注重整治效果。专项整治中,对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残疾人等无照经营者,积极帮助其办理营业执照,可不予处罚;对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破坏环境资源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无照经营者,要坚决取缔;对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者,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要严格办案程序,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切实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执法不严,或以权谋私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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