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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2016-08-30 13:58:5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共6篇)安全检查计划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书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各项目部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制...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安全检查计划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各项目部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本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一、安全监督依据:

1、《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3、《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4、《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5]184号);

6、《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鄂建设规[2009]01号) 7、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二、安全监督的方式和流程:

1、安全监督检查方式主要有:程序性审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程序性审查为一次性审查,现场监督检查分为计划监督巡查和随机监督巡查。

2、巡查流程: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查看现场防护、文明施工情况;检查相关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反馈巡查意见,通报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做出书面安全巡查记录。

3、根据各项目部工程的工期及主要参建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实施安全监督巡查。 三、安全监督内容

1、 对各项目部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证照有效性情况,主要包括:

a、工程总承包以及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b、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配备在岗情况; c、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及实名在岗情况;

d、建筑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监检证、检验合格证;

e、国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证照。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a、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c、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按照JGJ59标准检查情况; d、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e、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f、建筑起重及特种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检测及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 g、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论证制度; h、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i、意外伤害保险及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j、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k、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对项目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l、国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制度。 (3)抽查工程实体安全防护情况,主要包括: a、作业、办公、生活三区分离情况;

b、安全防护用品、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及规范使用的情况;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或特殊结构施工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c、临时施工用电体系、消防设施、洞口防护及临边防护、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作业层防护、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转料和卸料平台的搭设等方案制定、审核、设置和使用情况;

d、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登记、公示及监控记录情况;

e、企业自查、监理检查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巡查时下达的各类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的执行及回复情况;

f、各项安全措施实施记录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g、国家和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5 对其他有关单位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

(1)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监检证、检验合格证及产权备案情况。

(2)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

(3)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资质和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情况。

四、工程巡查计划

公司安全部根据各项目部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计划巡查。各项目部工程施工至基础、主体、装饰装修以及竣工阶段时,分别由施工项目部自查后报本公司核查。

监督工作计划表(计划巡查)

1、本计划应根据各项目工程变化及时进行调整,监督人员调整计划应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领导拟定。

【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篇二: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反恐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反恐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

根据*****的安排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种恐怖袭击突发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各项反恐怖防范措施和责任的落实,确保****正常的秩序和单位、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稳定的政治和治安环境。结合****的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如下反恐防范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以“反恐怖求稳定”为宗旨,着眼当前恐怖袭击手段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反恐怖防范工作,促进我***工作的有序发展。

二、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有效地开展反恐怖工作 反恐怖防范工作是当前乃至今后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恐怖活动影响着社会稳定和单位的正常开展工作秩序以及职工群众的生活秩序,危害单位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反恐怖防范工作队维护单位稳定和安全生活环境的重要性。为加强对反恐怖防范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

办公室主任:*****

三、明确任务,强化管理,确保重点目标和要害部位安全。

各部部门要紧密围绕单位安全、政治稳定为目标,强化要害部位和重点目标以及各类重点人口的安全管理。不发生民爆物品、危化品流失社会或失盗案件;不发生生产重点部位被破坏;不发生重点人口危害社会和单位稳定的事件;不发生侵害单位领导人身安全的事件;不发生影响安全的人为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交通事故;不发生因工作疏忽而造成案件的发生。

四、 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建立完善反恐怖防范工作的责任机制

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措施,建立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开展。

五、 督促检查,严格考核,确保反恐怖工作的顺利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为确保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开展,办公室将对各部门的反恐怖防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提高整改意见。对未按要求整改隐患或问题的,要进行严格考核。凡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确保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

年***月****日

篇三: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方案一: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第三次集中行动,贯彻好高安委发(20xx)4号文件精神,为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现将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

【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7、8、9三个月,是我镇主汛期,高温、暴雨、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各单位、部门、企业要认真分析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特点,制定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集中精力,全力排查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7月开始到9月底,各单位、部门、企业围绕确保汛期安全,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的“六不放过”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把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7月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为8月份,镇政府进行督导验收;第三阶段为9月份,各单位、部门、企业开展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毫不放松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督促企业安装完备的温度压力检测和自动报警、自动控制、紧急切断等安全装置,严格执行化工企业“41条禁令”和安全试车“10个严禁”,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

(二)烟花爆竹。加大对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要加强对经营业户的监督检查,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

(三)道路交通安全。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入扎实开展“迎省运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强化对路面、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高频率的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要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禁以包代管。

(四)学生暑期安全。教办、各学校、各位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教育学生做好暑期安全防范工作,帮助孩子科学安排暑假、注意游泳安全、注意预防疾病和饮食安全、教育孩子注意用电、用气、防火等安全、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孩子抵制不良信息危害。

(五)建筑施工。加大源头管理力度,把各类工程全部纳入全过程管理。突出现场管理。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外墙施工等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消除隐患。高温、大雨、大风天气一律停止室外作业,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

(六)消防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检查,落实好消防设施和通道。

各单位、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将大检查活动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责任人员。

方案二: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为切实抓好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区防汛抗灾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抓好汛期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落实,确保汛期安全.。

认真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防汛抗灾期间,各单位要成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单位负责人和各企业主为汛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确保各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抓好煤矿汛期安全工作

一是煤矿必须成立雨季“三防”和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水害计划和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工作,对相邻矿井、废弃老窑、采空区情况进行调查并填绘上图。二是加强建设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预警预报系统,汛期安全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实行按日调度,并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的制度;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抓好安全技改和隐患整改。三是要抓好矿区防汛工作,建设完善排洪设施,严防发生淹井等灾害事故。四是加强煤矿水害治理,开展矿井水害调查,切实落实“有疑必报、先探后掘”的探放水规定,装备探放水设备,落实探放水制度,近期重点要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危害、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及溶洞水的威胁灾害,存在安全威胁的要彻底治理,采取严密的防灾措施,严格监测监控。五是必须依法组织建设,严禁煤矿出现不按设计方案、不按安全措施组织施工的行为。六是要加强对矸石山的安全监管,防止因暴雨、洪水造成垮塌导致发生伤亡事故。七是要完善防汛工作的应急预案,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抓好应急演练,抓好灾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储备装备工作。

(二)、抓好非煤山汛期安全工作

一是要加强雨季防汛工作,制定防汛排洪保安全的工作措施预案,并将该预案和近期生产计划、生产组织方案报同级行业管理部门按防汛安全的要求进行审查批准。二是要明确汛期安全生产专职负责人,组织落实矿山安全状态的监测、巡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日报告工作,强化矿山值班制度;要加强职工防汛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确保生产安全。三是要加强对尾矿库、灰渣坝和排土场等安全生产重点区域加强监督管理。四是要组织对矿区及附近区域是否存在水害威胁、洪灾危险、地质灾害影响等进行自查,凡是存在隐患的必须立即处理,确保矿山安全。

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1、煤矿、非煤矿山、其他企业要切实抓实雨季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自查工作必须在7月上中旬全部结束,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及防汛工作方案必须在7月中旬完成。

2、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煤矿、非煤矿山、其他企业落实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

3、凡企业自查、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出的隐患,企业必须限期治理整改,当期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停产停业整改,企业不准“带病”运行。

4、煤矿企业要重点抓好煤矿井下河地灾危险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各煤矿要对水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分析,存在隐患的要采取截流、疏导措施;煤系露头等部位有漏水现象的要做好基底防漏加固处理,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必须对地面防洪沟和井下水沟、水仓等设施及水泵、水管、闸阀、输电线路等设备,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检查,并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凡未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的煤矿,要停止建设,将井下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对位于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区域或受影响范围和山洪灾害易发点(滑坡、泥石流等)周边的煤矿、非煤矿山及其他工业企业,必须全面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定期巡查、深入分析存在的危害和隐患,制定落实防塌陷、防滑坡、防泥石流、防洪水、防垮塌掩埋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与地灾主管部门的联系,按照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监测预警、工程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工作。

5、各企业要认真清理检查抢险物资和设备的储备情况,不足的要及时补充,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和发挥作用。

三、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信息工作【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各企业在汛期要抓好值班工作,按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务必将本企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汛期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等,用书面形式于每周三下午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相关部门。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各企业切实履行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职责,对因工作马虎、违反规定、渎职或失职等造成恶劣影响甚至造成责任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方案三: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防汛和安全生产要求,结合我镇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防汛和安全生产要求,集中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杜绝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1、安全机构建立情况,安全人员和装备配备情况,安全培训、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和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

3、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4、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6、汛期灾害损失情况。

三、检查组组成

为保证大检查活动取得预期效果,镇政府将组成检查组,开展各重点领域大检查,请各单位认真负责,突出重点,深入组织排查,及早发现隐患,将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检查时间

自20xx年7月开始至9月20日。

五、有关要求

1、周密制定检查方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大检查工作计划,拿出具体措施,确保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

2、严格实施,认真整改,确保检查效果。要深入一线,严格检查;精心组织策划,务求实效,不放过一处隐患,不忽视一处险情,不遗漏一个要害部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抓住不放,反复检查,直至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和重大险情,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采取断然措施,及时撤离人员,停产停业整顿或者予以关闭。

3、认真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报告制度;二是调度制度;三是通报制度;四是考核制度。

方案四: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根据建设单位下发的《关于开展合福铁路闽赣段汛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我工区特制定以下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成立专项活动检查小组

组长:刘昌盛

副组长:杨京川、王一泽、周仁海

组员:王新民、周仁海、魏学勤、雷建旺、苏建生、赵胜光、袁清立

二、防范措施

1、要求各施工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对主要设备、试验仪器进场情况。主要设施的出厂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试验仪器的合格证、标定证书。隧道施工设施配备要符合部有关规定。大型机械设备要加强抵抗暴风雨、强对流天气的能力。

2、加强岗前培训、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必须有三级培训记录及考核结果。特殊工种做到持证上岗,证件有效。对重地工程、重点工序、重地部位的质量要求必须做好详细的培训或技术交底。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宿舍、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加固处理。对于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撤离所有人员,加强驻地防火、防盗防暴等有效措施,火工品管理严格执行专人专管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加强检查架子队建设管理,人员配备。

5、认真检查施工便道、便桥的设计、施工、安全设施,大型设备的选型及验收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安排

1、加强管理,提高认识。统一组织、统一安排,保证实效,确保合福铁路建设施工安全。

2、统筹兼顾,全面做好铁路建设施工安全工作,做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隧道施工安全、现场驻地安全工作。

3、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制度,形成责任明确、有效落实、监管到位。

篇四: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201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质监局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通过扎实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推动企业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方式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以相关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为主,质监部门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

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夏季高温特点,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并将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按月上报给当地质监部门。

各县(区)质监局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重点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和氨储存(含充装和使用)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电梯、气瓶、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突出“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以及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底,全市质监系统集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7月31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县(区)质监局在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市局对各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9月20日)。市局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30日)。各县(区)质监局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二)认真实施,确保实效。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建设等专项工作,加大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各使用单位自觉主动开展本次安全大检查。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建立检查工作台账,督促企业隐患整治到位闭环。

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开展液氨、液氯、液化石油天然气等危化品充装、使用单位的专项安全检查,严查人员、管理以及储罐、罐车等设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坚决杜绝充装使用过期气瓶、报废气瓶、无条码气瓶行为。严查检验不合格或逾期未检电梯使用单位,督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按新标准、新检规要求及时整改。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培训,深入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安全检测评价。配合安委会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杂物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行为。结合今年的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洗染行业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三)严格执法,重典治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质监局应当依法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设备,要责令停止使用,并报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取缔关闭。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严进行处罚。

(四)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把本次大检查工作与当地政府布置的安全检查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五)认真总结,长抓不懈。各县(区)质监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把握特点,研究规律,研究打击非法违法的有效手段和特种设备事故防范的长效措施,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普及特设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常识,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浓厚氛围。

各县(区)局应于7月30日前、8月30日前分别将本月安全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市局,于10月5日前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告报市局。

篇五: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2016蓝山县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纵深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推动政府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从7月份起至专项行动结束,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评估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办事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10天向县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行动期间,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要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扎实开展30户以上的农村大屋场消防安全“五改”工作,确保农村大屋场不发生较大的火灾事故;要明确专门部门牵头抓,摸清底数,落实各项工作标准(具体工作标准附后)。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二)推广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在全县全面推广落实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乡镇办事处要发动综治办、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7月20日前,完成辖区社区、村庄40%以上的排查任务,7月21日至8月20日完成辖区社区、村庄70%以上的排查任务,9月20日全面完成社区、村庄排查任务。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宾馆饭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仓储物流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商场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等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情况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全县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7月20日前,各乡镇办事处要组织召开1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1期重点单位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班,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三项备案”制度,切实抓好“户籍化”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实现网上管理、网上监控。

(四)严厉打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县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督促存在火险隐患的单位整改到位。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要严格落实省公安厅规定的“六个一律从重处罚”、“六个一律临时查封”、“六个一律强制拆除”等措施,该关停的关停,该处罚的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五)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宣传夏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常识,尤其要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和专项整治重点案例的曝光力度。要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要组织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将专项行动的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各部门、行业、系统和广大社会单位,并认真抓好落实。要在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查考评。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要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的办法,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期,各单位及部门领导要带头开展消防安全督查。并将专项行动纳入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的年终责任状考评范围,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行动期间,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部门、行业、系统要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反馈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工作信息随时报送。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并2016年10月10日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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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
2016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一、督促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

各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街道、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股室和联络员,于6月2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

区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15日前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市安委会。

二、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

8月份由区安委办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主要督查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具体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包括附件1、2),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部署。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

(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区所有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放过任何细微的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注重与日常工作相衔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达标创建活动、日常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深入细致、彻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四)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禁区”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广泛宣传发动

(一)认真传达学习。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把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府办通知》、《区府办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加强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把组织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过程,变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的过程,确保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讨论。深入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即: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检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是否真正树立;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检查安全责任、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对照近期发生的事故,检查安全隐患漏洞是否彻底得到整治,着力把思想、行动、措施统一到中央及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企事业单位报纸、广播、电视、黑板报、墙报等渠道,开设专栏、集中报道、配发评论、开展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重点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检查方式。要加强典型宣传,既大力宣传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效,也公开曝光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四)强化社会监督。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要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等同志为副主任,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强化对全区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二)各街道成立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股室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区直有关部门要成立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同时明确牵头股室和联络员。

四、细化实施方案

(一)各街道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结合本街道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街道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对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区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五、严格自查督查

为切实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街道要组织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责任,进行排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股室和人员落实整改。

(二)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检查方案或工作安排,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与重点,由领导干部带队,组织监管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检查面要达到100%。

(三)政府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在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政府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复查,其中:对街道的检查抽查面要达到100%,对行业领域的复查面不少于50%,并重点抽查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区级督查抽查。一是7月15日前区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督查检查;二是8月份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检查。具体督查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六、落实隐患整改

(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样式见附件1),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所有查处的问题和隐患,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三)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有关信息要及时反馈到区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由相关部门、安委办挂牌督办的意见。相关部门和安委办要及时研判,根据情况下发通知,及时挂牌督办。

(四)严重问题、果断处置。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处的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区政府,并报告区安委会研究解决。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现象,要提请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治理。

七、健全工作制度

(一)警示约谈制度。对发生1起一般事故或者超过控制指标实施进度、违反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地街道分管负责人,由区安委会领导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约谈。

(二)工作例会制度。区安委会每月听取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召开例会,汇总分析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信息交流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三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调度统计制度。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根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

(五)总结报告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大检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请各街道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9月20日前,系统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六)长效管理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街道、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八、有关要求

(一)作风要深入。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促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二)接待要从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执法、勤俭节约;被检查单位不上水果、不上烟酒、不宴请、不安排娱乐。

(三)态度要坚决。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务必检查严格、工作细致、措施明确、确保实效,严肃认真、铁面无私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3篇

为了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月”文艺演出进园区活动,按照市安监局、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13日上午10:30,区少儿活动中心。

二、活动内容

(一)领导讲话。区政府领导致辞。

(二)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市、区领导向社区居民代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

(三)观看演出。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代表观看演出。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园区企业50人;

2.化工企业60人;

3.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20人;

4.烟花爆竹经营户10人;

5.每个街道办事处2人,每个安委会成员单位1人,共44人;

6.每个区属小学1人,共13人;

7.全区每个社区(村)2人,共156人。

(四)宣传报道

区委宣传部负责演出活动现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五)营造氛围。

1.区安监局负责场地的布置及彩虹门、标语的悬挂;

2.街道负责组织30人腰鼓队在少儿活动中心营造氛围。

三、活动要求

1.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好所分配的各项任务。

2.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按任务要求组织本单位观看演出人员在6月13日上午10:00准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入场。

3.区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到场人员进行督查,凡不按时、按要求组织参加观看演出活动的街道、单位、企业将取消2016年度评先资格,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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