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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2016-09-01 09:45:4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共6篇)2016年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计划2016年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践行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落实xx区委、政府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各项目标要求,确保中心平安单位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特...

2016年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计划
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一篇

2016年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践行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落实xx区委、政府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各项目标要求,确保中心平安单位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争创市级精神文明单位为目标,加大创建力度,提升创建水平,创造一个团结和谐、公正高效、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2012年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目标

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实行依法行政,加强中心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平安单位如下:

四无:

(1)实现无可防性重特大刑事案件;

(2)无重大刑事犯罪;

(3)无重大安全生产、火灾和交通事故;

【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4)无在全系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

两好:

(1)防范队伍好,防范措施好,安全设施好,治安秩序好;

(2)内部干部职工队伍稳定,不发生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

四、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作为执政为民、保一方平安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好,纳入中心的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宁俊芹主任任组长,王小梅副主任副组长,徐方远、王晓红、高蓉蓉、胡金妹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性的综合、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服务、考核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方远担任。

五、创建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检验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和认真实践积极的稳定观、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明确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思想认识。要明确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平安建设的实效。

2、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作为质检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使人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的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3、打防并举,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关心得问题,做好矛盾排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深化政务公开,全力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促安定、保稳定。

4、加强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和禁毒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办事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

5、建立健全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必要的制度是创建工作的关键。因此,必须制订相应的各种制度,如年度目标管理计划,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制度、直接责任人制度、综治办公室工作制度、安全文明创建系列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综治考核、奖惩制度等,以制度促进创建工作。

2016年3月平安建设活动方案
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二篇

【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武蛟小学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着力营造全校师生及周边居民人人关心平安建设、支持平安建设、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平安建设网格,根据瑞昌市教体局《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师生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了解、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推动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及平安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此次活动,明确职责。 组 长:田海文(校长)

副组长:陈利红(分管安全副校长)

干慧云(少先队辅导员)曹伶俐(政教处干事) 成 员:各班主任及全休科任教师

陈利红同志负责平安建设日常事务的策划、宣传和动员工作,其他成员协助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些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3月底结束

四、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各级政法工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使综治工作方针、政策深入人心;大力宣传建设“平安校园”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学校平安创建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广泛宣传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成果,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同时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和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师生家长的自我防范能力。

(三)宣传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尤其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酒后犯罪、盗窃犯罪以及预防火灾事故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有关教育问题,着力化解各类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

(五)广泛宣传各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宣传师生及家长投身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

五、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与全校所有学生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与全校所有老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

(二)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一条有关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内容的宣传标语。

(三)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班(团、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四)在宣传月期间,要邀请法制辅导员和管片民警到校为师生、家长上1节法制辅导课。

(五)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以“平安建设”为主题知识竞赛。

(六)办一期专刊或黑板报;发一封关于平安建设知识致家长一封信。

六、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把抓好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平安建设活动开展计划,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

(二)各班要按照宣传月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任务逐项落实;各校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宣传活动,并积极收集好宣传资料。

(三)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推动当前综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平安知识、自律意识、防范常识”宣传落实,认真开展好小手牵大手活动,狠抓各项实事的落实,对校园存在的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活动,以提高宣传月活动的实际效果。

(四)做好综治宣传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于3月底前将开展活动的图片和总结整理上交局综治办。

武蛟小学

2016年3月30日

2016供销社平安创建工作方案
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三篇

为了进一步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2016年平安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平安系统为目标,在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创建举措上下功夫,大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确保一方平安,树立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新形象。

二、创建目标

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实现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违法滋事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无刑事及重大治安案件、无“黄、赌、毒”现象、无大规模集体或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无内部人员违法犯罪、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失(泄)密事件和不稳定因素发生。

平安行业创建工作:实现不发生重大治安问题、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出现行业欺诈垄断和严重违规违法生产经营。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发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采取办宣传栏、印发资料、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经常性开展活动,大力营造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三项活动。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平安单位、平安行业的三项活动,推动平安创建工作向高层次延伸、向基层延伸、向社会延伸、向业余时间延伸,营造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和争先创优、勇攀高峰的工作氛围,形成创一流、树形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检查督办。社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注重总结典型经验,督促各企业根据目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全县供销社的平安创建工作,县社决定成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叁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综合股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督办,切实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平安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乡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四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维护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更好地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网格化服务、零距离便民、推动平安和谐”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法及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平安镇、平安村(社区)和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排查、整治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秩序。

二、工作目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健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不发生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重大治安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依法查处突出经济犯罪案件,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无集体越级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平安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有效,群众社会安全感增强。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构建维稳防控体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筑牢平安建设基础。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当前要重点纠正在农村征地、企业重组改制、企业违法排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教育等领域“乱收费”的治理。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中心网络,建立定期排查、协调联动、归口调处、重点督办等工作机制。镇、村坚持每月、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化解;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实行领导包保化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办法,依靠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夯实基础,加快网格化服务进度程,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下访解决问题的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初信初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有序反映合理诉求,预防和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建立畅通有序的信访秩序。

积级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地及时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严格报告制度,各村要及时上报稳定信息,镇定期进行稳定形势分析,做好对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处突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完善落实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

坚持治安形势分析通报制度。针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是坚持“命案必破”,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

定期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各村、单位要坚持每周排查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采取领导挂点、专班立项整改的办法,就地解决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和企业周边、供电通讯设施、公路沿线、集贸市场等治安环境。坚持查禁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整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份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从事蛊惑煽动活动,以及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非法活动。坚决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效防范和严厉查处冒用宗教名义进行的各种非法活动和有害气功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各村、单位要精心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把思想认识、工作重点、力量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等切实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因地制宜,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力争全时段全地域覆盖,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社会化、职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镇要强化安保队的巡防,村(社区)要开展群防群治,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要建立安全防范网络。

【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开展全民思想防范建设。以“构筑思想防线,促进平安创建”为主题,通过发布违法犯罪和治安隐患信息、开展法制、预防犯罪和禁毒常识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促进思想防范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使90%以上的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组织广大群众在平安创建中尽该尽之责,尽能尽之力。引导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提供破案线索,不断提高对社会治安的参与率和满意率。

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范单位内保工作,健全组织,建立和完善单位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重点要害部位保卫责任制、门卫值班、安全检查、档案及重点人口管理、奖惩、治安问责等工作制度。

大力加强技术防范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对主要街道、商业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和新建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全部实行以视频监控为主,其它形式为补充的技术防范体系,并逐步把技术防范措施推广到社区、单位和家庭。

(四)努力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

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要认真探索、总结、完善城镇社区综合管理的做法,采取政府和部门出资购买社会管理成果的方式,组织群众运用公开管理和阵地控制的方式,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社会管理,逐步消除社会管理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综合管理的优势,发现举报各种违规、违法、犯罪线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加强和改进对特殊社会群体的服务和管理。一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使其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关心和重视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法制教育、劳动保护、子女就学和社会保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花蕾保护行动”,坚持开展“困难家庭子女就业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贫困家庭子女、无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的结对关爱和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工作。四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五是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重视对重点学生的关爱与潜能激发,强化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法律和综治责任,并科学适当地问责追责。

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整治,严防群死群伤案件事故发生。加强对网吧、娱乐服务场所及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强对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不良信息的监控和管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加大查禁毒品力度,有效控制黄赌毒蔓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各地要开展创建平安(安全)企业和维权岗活动,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控管,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完善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认真落实镇(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普法规划,重点抓好青少年、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区管理人员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严格公正执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良好的法治秩序。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教育培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加强政法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的行为,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执法活动,实行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平安建设工作实行党委、政府负总责,综治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绩,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检查,严格奖惩。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不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在平安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实行“黄牌警告”;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重大灾害事故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健全完善保障机制。要安排一定的创建工作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出一点的办法,解决落实好群防群治所需经费,确保防控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文化、教育、广电、司法行政、公安派出所等综治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平安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2016交通局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方案
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五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创建“平安单位”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防范,维护社会稳定,营造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通过创建“平安单位”,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方法步骤

整个创建活动分为动员、实施、2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6月至7月)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因人事变动造成的领导组成员变化,调整为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开展动员,落实责任。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创建“平安单位”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创建职责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施阶段(8月至9月)

1、完善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基层单位、个体运输户“三个整体联动防范体系”,健全考评、责任、监督“三个工作机制”,完善督察、通报、举报“三个制度”,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2、夯实基础。要在建立整体联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按照建设“平安单位”的要求,建立和规范创建活动的痕迹管理,全面提升市局机关创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台帐“六个有”。

三、工作要求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创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平安单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基础业务规范管理工作;机关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门卫、食堂、租房户等监督和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各科室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广泛参与,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落实责任,明确奖惩。要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创建“平安单位”的各项措施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把创建“平安单位”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科室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局党组将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科室,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016年财政局工作方案6篇
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六篇

第1篇:财政决算工作方案

为顺利完成2016年县决算编报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决算工作质量,结合本年财政决算编报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决算工作流程及工作分工

全县财政决算工作由国库科牵头,预算科、文行科、社保科、农财科、经建科、国资办等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完成。为扎实做好决算工作,使这项工作有条不紊,互不推诿,进一步完善决算工作流程,将国库科、预算科及相关科室的分工职责清晰化、制度化、责任落实到人。对参与决算工作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明确各相关业务科室的决算报表工作职责。总体方案如下:

财政局成立决算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决算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国库科。

(一)财政决算工作流程

2016年县本级部门决算工作编制流程是预算单位上报主管业务科室,主管业务科室全部审定后报国库科汇审。

(二)决算工作具体分工及职责:

1、财政总决算工作具体要求:

(1)县直预算单位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及基金预算收入的明细项目必须要与国库科总会计数据核对一致。

(2)县直预算单位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必须要与国库科预算外总会计数据核对一致。

(3)县直预算单位的人员情况必须要与编委和相关业务科室数据核对一致。

2、业务科室主管:

3、具体工作人员:

(三)财政部门决算工作:

1、具体要求:

现已将2016年度自治区审核后的部门决算数据下发。各业务科室负责装入所属预算单位。报表审核中相关数据(预算内、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拨付和相应的功能科目,上年同期数)应核对一致,然后进行公式及过录表审核。单位相关事项都应在说明文档中说明。各业务科室将所属单位的决算报表审核无误后统一交国库部门汇审。

2、业务科室主管:

3、具体工作人员:

(四)决算办公室工作任务:

1、做好决算培训工作。部门决算报表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数据准确度要求很高的工作。为了使我县各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认真领会每个指标的含意和填报的口径,根据相应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做好培训、答疑工作。

2、负责审核县本级部门决算和汇总部门决算的上报工作。【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3、负责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报表及上报工作。

(五)、有关注意的事项

为了使年终决算能够顺利完成,请相关业务科室请给予配合并注意有关事项如下:

1、12月25日起,各业务科室停止办理除上级专项以外的预算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

2、12月20日起,政府采购办对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购资金业务停止办理。

3、12月20日前,国库支付中心对国库科批复的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要办理完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4、12月25日以后,各业务科室原则上停止办理拨款业务。

5、预算科在12月25日后,原则上不办理本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资金的追加手续。

二、财政决算工作具体时间要求

(一)财政总决算:

1、12月25日前,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必须与国库科预算内总会计进行对账。

2、12月25日前,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应根据编办人员编制情况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核对。

3、12月25日前,各预算单位将本单位需要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额度申请报告上报至国库科。

4、截止12月25日,财政非税资金管理系统将停止办理相关业务,预算单位需在25日前与国库科预算外总会计进行对账。

5、截止12月20日,要求相关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与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进行对账,并对财政专户资金情况进行调整;12月23日后,财政专户资金业务将停止办理相关业务。

(二)部门决算:

1、本级预算单位在12月25日—1月5日将部门决算报表(含报表、附表、说明、分析、决算总结)上报至主管业务科室;

2、业务科室在1月5日—1月10日将汇审所属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报表说明、工作总结、决算分析,连同电子介质数据一并报送国库科汇审。

3、1月20日前完成全县财政部门决算汇编任务,做好上报准备工作。

(三)各部门要按照财政决算工作的总体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职责分工,保质完成本部门的工作。

此实施方案原则上不能调整变动,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第2篇: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县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和地区财政局《地区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县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由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将全县清理甄别汇总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后于2016年12月22日前上报地区财政局。

二、工作职责

按照地区要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的统一领导,政府性存量债务单位具体负责清理工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甄别工作。

财政部门作为清理甄别工作的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政府性存量债务的甄别、汇总,对审计部门确认的政府性债务进行甄别、锁定、监控等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提供债务审计结果,审计部门要对本县各单位政府性债务进行逐条审核、确认,并出具审计意见,汇总后报送财政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建设项目立项情况说明,并牵头对在建项目进行清理认定,会同财政部门核实在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各债务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核实工作,会同审计部门进行逐笔确认。做好债权债务对账,夯实项目自身收益情况,严格按照审计口径做好清理结果的档案整理和统计工作。各债务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签字确认;确无政府性债务的单位由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签定《无政府债务承诺书》。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安排阶段(11月28日-11月29日)

财政局于2016年11月29日前完成全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的布置。无政府性债务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无债务确认书反馈至债务清理甄别办公室,有政府性债务的预算单位在审计部门的审计指导下开展债务清理确认工作。

财政、审计、发改、银监、人行等部门于各抽调1名人员,在债务清理甄别办公室开展联合办公。各单位于11月29日前,将抽调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办公室。

(二)债务单位清理核查阶段(11月30日-12月3日)

债务单位根据债权债务双方确认的债务信息,按2016年审计部门政府性债务审计口径,如实填报财政部门下发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情况表》。

1.截止2016年底,各单位存量债务较2016年6月30日,如发生增减变动,将变化情况及相关资料如实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确认。

2.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发改委的批复,如实填报在建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承建单位、总投资计划、截止2016年底已落实资金、后续资金来源、2016年计划融资等。

3.债务单位为融资平台公司,需填报“融资平台资产情况”表。

4.对于审计认定截止2016年6月30日历史债务数据存在争议的,经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确定。

5.各债务单位要对每笔政府债务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包括债务信息的债权债务双方确认书、举债合同、债务资金入账通知书、债务偿还凭证、项目立项审批等资料。

债务单位于12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债务数据的清理填报工作。

(三)债务清理结果审计确认阶段(12月4日-12月7日)

审计部门对债务单位上报的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结果,进行逐笔审计确认。将审计确认后的债务数据报送财政部门,出具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审计意见。财政部门按照审计确认结果核实并填报债务系统中的债务数据信息。发展改革部门完成对立项建设项目的审核确认工作。人行和银监部门完成对融资平台目录的审核和确认工作,以及完成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情况统计。

(四)存量债务甄别阶段(12月8日-12月13日)

财政部门根据审计确认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结合债务单位上报的存量债务资料,商有关部门后,开展债务甄别工作。将没有收益、计划偿债资金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甄别为一般债务;将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甄别为专项债务。

(五)汇总审核阶段(12月14日-12月19日)

1.财政部门汇总核实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结果,协调国资部门等相关单位做好政府资产的统计填报工作,全面梳理政府财力状况,分析债务风险,并将清理甄别结果报送县人民政府。

2.发改部门负责对债务单位上报的建设项目,进行逐笔审核确认,对政府举债在建项目实行名录管理,并会同财政部门核实在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3.财政部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审计部门,以2016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融资平台名单为基础,结合审计后增减变化情况,锁定本级融资平台公司名单,并对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负债进行统计分析。

(六)汇总上报阶段(12月20日-12月22日)

12月22日前,财政部门汇总本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经县人民政府确认后,连同审计意见上报地区财政局。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需要衔接、沟通的事项多,同时还需要审计部门的审核确认,财政部门汇总上报。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此次债务的清理甄别工作。

(二)如实填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地委、行署的工作安排,各部门一定要如实填报存量债务,要见人、见账、见物,每一笔存量债务都要有明确的偿还来源,严禁瞒报、虚报、漏报等行为。

(三)责任追究。在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中,对债务数据弄虚作假,核实工作不认真,隐瞒项目收益、将偿债责任转嫁给政府,损害政府信誉等行为,自治区将提高该地区债务风险等级,情节严重的取消使用发债资格。对部门单位存在上述行为的,财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冻结其项目经费及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3篇:部门预算实施方案【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支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按照“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工作原则,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以上用于民生,努力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16年县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比上年只减不增。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公务支出的督查问责,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格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深化基本支出改革,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工作,进一步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做好基础数据管理工作,推进部门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夯实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基础。

(三)加强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加快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以项目库建设为核心,大力推进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完善项目信息,规范信息填报,做好入库项目的审核、论证、立项、遴选及排序等工作。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部门决算的有机结合,控制和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四)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健全管理制度,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规范绩效评价试点项目选择和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和执行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范全年用款计划编报工作,加强重点支出项目执行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支付资金。配合做好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六)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以配置流程和配置标准为核心的行政事业资产配置管理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构建和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之间依法合规、有机衔接、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

(七)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做好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细化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

(一)2016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确保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充分、合理预计部门预算中各项收入,真实、完整反映各项支出。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分别编制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预算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应真实、详细。

(三)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大审核力度,完善审批程序,2016年各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原则上不得超过2016年的预算规模。

(四)预算编制与执行相结合。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细化预算项目,将预算编制同项目执行效率相结合,对2016年计划报送迟缓、执行效率不高,严重影响支出进度的项目,将考虑适当压缩2016年预算安排规模。

(五)从紧编制项目支出预算。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除县委、政府已确定的重大支出以及教育、科学、农业等重点支出外,其他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按照零增长控制。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规范项目信息和项目文本填报,并对其他类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六)加大结转和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经财政部门批复确认的截至2016年底项目支出累计结余资金,除已在2016年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的部分之外,其余原则上应全部统筹用于2016年预算支出。对2016年执行可能产生的结转资金也应充分预计,并按要求填报。延续项目有结转资金的,应根据结转资金情况和项目年度资金需求,统筹安排财政拨款预算。对当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较多或长年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将根据财政部门压缩财政拨款预算总额情况相应压缩有关单位财政拨款预算。

(七)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要求,对目录中公布的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以及2016年部门预算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如实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制度办法,未按以上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得支付资金。对执行中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将不予审批。

(八)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支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及安排的支出必须全部编制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购置车辆、大型设备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必须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对其他资产,如办公设备、家具等的配置,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配置标准,严禁超标准配置。

三、收入预算的编制

各单位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2016年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

1、财政经费拨款收入,是指财政经费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

2、非税收入,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和财政统筹,确定的本单位非税收入可安排数。

(1)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应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非税收入项目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各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要编制到具体项目

(2)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可安排数的具体口径

A.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16年县财政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要求,继续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等非税收入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严禁收缴行为与财政拨款支出挂钩、非税收入与经费奖励挂钩;对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实行专款专用。

B、单位留用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要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首先安排公用经费,其次再安排项目支出。

C.预算单位自行管理的其他收入。是指未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管理,由预算单位自收自支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有收入的部门和单位在编报部门预算时,要严格恪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收入不少报、漏报和虚报,真正做到全面、真实。年度执行中的超收部分,可通过调整收入预算安排单位支出。年度执行中的短收部分,财政部门相应调减预算单位支出预算。

四、支出预算的编制

部门编制的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按照定员定额标准并结合当年增人增资情况确定,项目支出需经财政部门审定后确定。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是由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部分组成的。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非工资性津贴补贴等。

工资福利支出的核定:按照单位2016年9月实有人数工资表,以县人事、编委、财政部门核定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奖金、在职人员非工资性津贴补贴等标准为依据,据实测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办公用房、个人)、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其他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定:按照核定的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内实有车辆、审定的取暖面积,根据定额分类分档定额核定分别计算。超编人员、车辆不予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非工资性津贴补贴、其他补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核定:按照单位实有离退休人数,以地区有关规定标准为依据,据实测算。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预算单位申请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要有明确的项目资金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中央、自治区、地区有关文件及县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与实际工作情况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不能只反应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要细化到具体的实施项目,并对项目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确定本部门(单位)所在类、款下的“项”级科目。

单位用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应首先安排单位必须和急需安排的项目,不得把项目支出硬缺口留到经费拨款项目支出上。

五、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

1、总体要求

行政单位、一般全额预算单位,其基本支出全部按照2016年分类分档定额标准编制部门预算。

2、对特殊单位的要求

对于经费实行定额或定项补助管理的事业单位(含差额单位),财政部门只核定定额或定项补助数,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实行分类分档定额管理(涉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各项缴费预算,预算单位必须按照地区统一规定安排),单位结合自身收入具体细化支出预算。

对差额预算管理的医院,只核定财政经费差额补助数,将补助数列入基本支出预算。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采取以收定支、自求平衡、细化支出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涉及个人的支出必须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对收入未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3、非税收入结余资金的编制。

当年有非税收入的单位应完整准确编制非税收入预算,并在当年安排支出预算,如当年安排仍有余额,需要到下一年度进行安排的,其需要结转的部分在收入来源中不予反映。

六、部门预算编制的程序【2016财政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2016年县部门预算编制采取“一上一下”的编制程序。

(一)下达编制预算的时间

9月10至9月16日前,财政部门拟定相关报表,进行软件设置,布置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向预算单位部署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事项和有关要求及下发参数。

(二)预算单位编报预算计划

9月17日至9月30日前,由各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事业发展计划,按照确定的预算安排原则和编制要求,结合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由预算单位提出下一年度收支预算计划,报财政局各业务分管股室、采购办审核。

(三)业务科室、预算审核

10月8日至10月20日前,财政局各业务分管股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预算单位的基础信息、收入征收计划、政府采购项目、车辆情况及三公经费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统一报预算科。

10月31日前,预算科根据预算单位上报的基础资料,结合有关法规,对预算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进行逐项审核,经局务会议审批后,将各单位项目支出报经县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形成部门预算草案。

(四)批复预算

预算单位的收支预算草案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审,由财政部门在县人代会批准2016年部门预算的30日内,批复到各预算单位,完成部门预算编制的“一下”。

七、编报要求

1、请各预算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精心组织,确保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

2、各预算单位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过程中,要对各项数据进行认真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财政局。

3、非工资性津贴补贴按照县人事、财政部部门核定标准予以填报,在部门预算软件单位基础信息表“在职非工资性津贴补贴(人均/元/年)”一栏具体添列时,按照算术加权平均法,离、退休人员非工资性津贴补贴同上。

4、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遇国家重大政策引起基本支出增加或收入减少的,在报经人大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程序调整单位预算。

5、各项支出要按照规范的要求正确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单位各项缴费安排的支出统一使用单位主款科目。

6、认真编写收支预算编制说明。单位收支预算编制说明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编制说明的内容包括:单位的工作职责;机构人员、机构编制设置及增减变动情况;2016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分析;2016年本单位承担的任务和工作目标,2016年各项收入计划的测算情况,项目支出的使用方向和管理办法等。

7、各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下发数据由财政局预算科负责下发。

8、部门预算“一上”时,需要报送的资料:

(1)预算单位编制的2016年部门预算录入报表、项目申报书两份(必须经单位领导人、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和报表一致的电子数据一份;

(2)提供本单位2016年9月份统发工资明细表;

(3)单位三定方案复印件;

(4)办公用房(需供暖)的房产证和供暖合同;

(5)报废及新增公务用车的相关手续、车辆编制的批复文件;

(6)2016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第4篇: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预算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地区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6年县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预算公开的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的统一部署,以财政资金分配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共财政管理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分配更加公平公正、资金更加安全高效,努力构建公共财政与防治腐败协调互促的新机制。

二、预算公开的内容

(一)财政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为当年经人大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和年度决算报表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为经县人大批准的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年未预算单位需公开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

三、预算公开的形式

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采取下列形式进行公开:

(一)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

(二)新闻发布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

四、公开的时间

全县各预算单位5月20日前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涉密单位除外),12月31日前要公开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

五、职责分工

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分管单位公开的督促、推进、指导及资料统计报送工作。

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公开、解释说明工作,并负责指导二级单位公开工作,同时将公开内容等相关资料汇总报送财政部门分管业务科室。

六、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认真研究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等事项,确保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协调机制。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人大、审计等部门的沟通,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主体,落实工作责任。

(三)深化预算改革。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综合预算编制体系,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加大预算资金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提供有利条件。

第5篇:创建优秀平安县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工作实施方案》拜党办发2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新一轮平安建设争创自治区级优秀平安县工作深入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优秀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优秀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重点宣传和普遍宣传相结合的方法,整合各种宣传资料,拓宽宣传渠道,打好主动仗,唱响主旋律,营造强大舆论氛围,使我局职工了解平安建设的基本要求,提高优秀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增强积极参与创建优秀平安县的意识,全力推动我县创建自治区级优秀平安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宣传重点

1、宣传自治区、地区关于优秀平安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工作部署和建设“优秀平安”的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以及县委、政府创建“优秀平安”的坚强决心,确保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

2、我局各科室要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优秀平安建设工作,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情况;各科室要协调配合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3、各乡财政所、各科室要深入开展基层、行业平安建设的情况;宣传各乡镇场、各科室开展优秀平安财政所、优秀平安科室、优秀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情况;公民参与治安防范和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情况。

4、深入宣传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和安全防范方面的知识。

三、宣传任务和方式

1、各乡财政所、各科室要结合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整合力量,组织工作队进村入户向农牧民面对面的宣传创建优秀平安的意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局机关,要在5月底完成现有平安建设宣传牌的更新,按照县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新增宣传牌,设置至少1个固定的宣传栏或宣传橱窗。

3、各科室要围绕行业法规条例进行宣传。并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对照“优秀平安单位”标准组织学习宣传与开展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平安创建的宣传工作是创建优秀平安县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创建优秀平安县的认识,激发社会和群众抓平安、保平安、促发展的理念,创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全局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创建氛围。“优秀平安县城”创建领导小组成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部署我局的优秀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落实好宣传人员、经费、档案资料,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优秀平安创建的典型经验,及时上报反映工作动态,把优秀平安创建的宣传活动不断推向高潮。局平安建设创建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平安创建宣传工作进行督查通报。

第6篇:财政局平安创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各项目标要求,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努力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成为工业强县建设、财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拜党办发〔2016〕2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局“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党的工作大局、建设“平安”的部署要求,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格局。依托创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的载体,使全单位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以家庭的平安,促进单位的平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力争全单位大多数家庭达到“平安家庭”的标准;力争每个科室达到“平安科室”的标准。广大干部职工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达85%以上,参与率达85%以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满意率达95%以上。全局争取在本年度达到县“平安”创建活动的“平安单位”标准。

三、创建标准

1、“平安家庭”标准:主要是“六个做到、六个不发生”。即做到学法守法,不发生家庭成员参与违法犯罪、暴力、吸毒以及赌博等活动;做到邻里和睦,不发生邻里之间重大的纠纷和械斗;做到加强防范,不发生家庭成员受到不法侵害和火灾事故;做到崇尚科学,不发生家庭成员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法轮功等邪教活动、非法传销活动;做到明辨是非,不发生家庭成员参与群体上访、聚众闹事;做到维护国家安全,不发生家庭成员参与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2、“平安单位”标准:主要是“组织机构健全、维稳机制完善、安全防范落实、宣传教育到位”。即有成立创建“平安单位”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和完善各项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民转刑案件和重大事件发生,对发生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能及时发现、疏导、化解和处理,无本单位人员参加敌对组织、“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非法宗教组织;安全防范成效明显,有提供人防、物防、技防方面必要的经费保障,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未发生盗窃等可防性案件,未发生重大火灾、交通、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无本单位人员及子女违法犯罪,无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广泛宣传平安建设,积极参与社区的平安共建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无履行职责不当引发的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当。

3、配合参与到位。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和协助综治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和支持所在社区的平安共建活动。实行“双向管理”,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服从县综治委的管理,又要接受所在社区的管理。做到及时完成县综治委、所在社区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和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明确领导责任,工作职责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抓全面,班子成员具体抓、抓分管,科室部门配合抓、抓落实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创建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部门领导要提高认识,把创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工作作为建设平安重要内容和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作为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对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活动亲自抓、负总责,经常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平安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成立平安创建领导机构,指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具体抓好平安创建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确保平安创建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2、落实措施,责任到人。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平安创建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机制,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责任与奖惩的统一。防止平安创建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亲自挂帅,总负责;副组长由书记和副局长当任,书记具体抓;各科科长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于行政办公室,科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平安创建工作的具体事务。在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的同时,要想方设法调动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平安建设,通过家庭的平安来构筑、保障单位的平安。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尽好自家责,把“平安家庭”、“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融入到创建“平安”的工作格局中,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结合各自的行业职能,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为共同创建“平安”做好基础性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大力宣传,积极参与。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平安建设,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氛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员工参与建设“平安”的积极性,使平安建设深深地扎根于干部群众中,通过行政、法律、经济、教育、制度、监督等手段,大力挖掘和整合社会人力资源,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

五、考评奖惩

(一)考评办法

创建“平安单位”活动考评分为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平时检查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抽查为主,对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整改处理,并记录在案;年终考评根据平时检查记录和民主测评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进晋调资的重要依据。

(二)奖惩办法

经民主测评、领导小组审核,被评为“平安家庭”和“平安科室”的授予“优秀平安家庭”和“优秀平安科室”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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