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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2016-09-02 11:37:2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共5篇)《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2014-2015年)》新红利发放:《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发布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2014-2015年)为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部署,大力推动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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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2014-2015年)》
《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第一篇

新红利发放:《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发布

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

(2014-2015年)

为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部署,大力推动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积极创建绿色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有效促进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实现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目标,针对北京、天津、河北城市群(石家庄(含辛集)、唐山、秦皇岛、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在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根据京津冀三省市依据《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报送财政部等部门的2013-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编制本工作方案。 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及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

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领域机动车基本情况。截至2013年底,京津冀地区公交及出租等公共交通领域机动车为22.28万辆,其中公交车5.39万辆,出租车16.89万辆。北京市公交车2.2万辆,出租车6.8万辆;天津市市内公交车为1万辆,出租车3.19万辆;河北省内公交车共2.19万辆,出租车6.9万辆。

机动车排放污染及控制情况。京津冀地区近年来细颗粒物污染严重,雾霾天气频发,虽然京津冀地区陆续通过机动车总量调控及交通限行等方式加大了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的控制,但由于机动车保有量基数大、增量高,机动车排放在大气细颗粒物污染占比居高不下,2014年,京津冀地区约20%-35%细颗粒物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具有日均行驶里程长、单车污染物排放量高等特点,单车污染物年排放总量远高于私家车,在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将有助于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含量,改善空气质量。 二、工作基础 (一)组织机制

我国从2009年起实施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在此基础上,京津冀地区均已设立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组织机构,由直辖市/省主管领导作为总负责人,涉及部门涵盖了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购买使用、运营维护、充电设施建设等各个方面,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形式通报工作进展、协调重大事项、议定重要决议,并设立常设办公机构处理日常工作,还通过专家委员会等方式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效果评估,基本保障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配套政策

京津冀地区结合各自城市(地区)特点,在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及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北京市2011年底发布了《北京市纯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市级补助暂行办法》(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市场补助标准、电池租赁费用及充电服务费用等予以明确;此外,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对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场所私人用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总项目投资30%的补贴资金。天津市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市级财政补贴适用全市,各区县和功能区财政补贴主要用于本区域内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出台新能源汽车不参加摇号,直接进行牌照办理优惠政策,放宽电动专用车辆上路运营限制。河北省构建了中央、省级、市级三级财政补贴政策;建立了购车、用车、能源补给多层次的补贴体系;各示范推广城市政府部门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并按照一定比例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占有量。推行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牌费、省内高速、停车费减免等税费优惠政策。 (三)车辆推广

2009-2013年,北京市、天津市、唐山市被列入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截至2013年底,三个城市在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共推广新能源汽车共计5755辆,分别为:北京市5375辆、天津市353辆、唐山市93辆。应用领域包括公交、出租、租赁、环卫、邮政、物流等。经过几年运行,京津冀地区累计减排二氧化碳近10万吨,节约燃油超过3万吨,节能减排取得一定成效。

表1 截至2013年底京津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单位:辆)

(四)基础设施

截至2013年底,京津冀地区共建设充换电站18座,充电桩3454个,基本满足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行。其中:北京市已建成5座大中型充换电站, 2座公交直充站,并充分利用桥下空间、P+R停车场等建成2883个充电桩;天津市已建成充换电站9座、交流充电桩471个并投入运营;河北省投入建设充电站3个,建设充电桩100个。 (五)运营保障

为保障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京津冀地区均投入建设了新能源汽车公共交通运营保障平台,其中北京市搭建了万辆级电动汽车运营保障平台,实现电动车辆在线监控和故障实时处理,累计完成了4000余人次的人员培训工作,平台能实现充电预约、充电导引、车辆信息查询及充电站信息查询等客户服务业务。天津市通过建设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控平台,实时掌握车辆运行数据信息,保障车辆安全运行。河北省唐山市已建立了电动汽车运行智能监测平台,开发出了电动汽车智能通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电动汽车动态数据采集功能,实现了车辆实时监控,包括车辆运行位置、电池参数、故障代码等。 (六)商业模式

北京市、唐山市已形成整车销售、电池租赁等相结合的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以及慢充、快充、换电等相结合的能源供给方式。其中北京市区域电动出租车示范运营实现续驶里程、运营模式、基础设施三者的有机融合,有效治理黑车、切实改善郊区居民出行、增强新能源汽车体验,目前已在通州等9个区县投入运营1600辆,基本实现郊区县全覆盖,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电动出租车示范运营。2013年5月,北京市启动电动北京伙伴计划,采用短租、长租、分时租赁等多种模式,通过市场化机制整合停车位、基础设施、电动汽车等各方资源,重点在科技园区、高校院所和大型社区等开展共享租赁,增强消费者体验,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商业化发展。

天津市换电式纯电动公交车运营效果良好。2012年2月启动了“天津市纯电动公交车运行示范工程”,截至目前,首批换电式纯电动公交车已经充换电超过5.5万次,运行超过330万公里,搭载乘客近780万人次,在电池租赁换电模式等方面积累了成功经验。

三、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紧密围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部署,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市场开放与技术创新相结合、效果评估与政策研究相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与城市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推广基础好、污染物排放控制效果显著的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以公交、出租、租赁领域为重点,全面辐射市政、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 积极探索京津冀跨区域的新能源汽车联合推广机制,初步试点京津冀城际间新能源汽车客运、货运新模式;在车辆招标采购、充电网络规划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京津冀区域协作;加强区域间推广经验交流,探索建立区域间联合工作机制。适度超前规划建设京津冀公共服务充电网络,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在京津冀地区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 (二)工作目标 1.车辆推广规模

2014年至2015年,在京津冀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20222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北京市8507辆,天津市6000辆,河北省5715辆,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6%,京、津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河北省继续做好示范城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水平国内领先。 2.充电设施建设

2014年至2015年,京津冀地区共新建充/换电站94座,充电桩新增1.62万个。其中,北京市新增充/换电站3座、燃料电池车辆用加氢站1-2座、新增各类充电桩6748个,天津市新增公交车充换电站6座、公交车充电站49座,各类充电桩4000个,河北省新增充电站83座、各类充电桩5455个。 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充换电站总数将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将达到19657个,基本建成以保障运行为前提,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网络。 3.污染物减排

【《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通过在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初步建立公交等公共交通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格局,逐步构建绿色公共交通体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15年底,实现当年节油13万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18.5万吨,从公共交通领域改善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

表2 京津冀2014-2015年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单位:辆)

四、具体工作与任务分解 (一)北京市

北京市计划到2015年底在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507辆,重点在公交、出租、租赁、货运物流、环卫等领域推广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机场内部、大型场站内部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中推广电动公交车1597辆、电动出租车2200辆、电动租赁车3000辆、电动物流车470辆、电动环卫车1230辆、燃料电池商用车10辆。建设充换电站3座,充电桩6748个,其中5900个交流充电桩、848个直流充电桩。

表3 北京市2014年-2015年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单位:辆)

公交车:一是持续推进长安街沿线等重点线路电动化;二是积极推进BRT线路电动化;三是推进新城城区主要公交线路采用电动公交车;四是在轨道交通接驳微循环线路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五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广应用双源无轨电动公交车;六是在市郊线路等推广应用增程式电动公交车;七是推动机场运营车辆电动化。到2015年推广电动公交车1597辆。

电动出租车:一是在市区出租车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二是进一步加快发展区域电动出租车,实现郊区县全覆盖,实行运营规模化、可持续,建设安全、绿色、便捷的交通网络。到2015年推广应用电动出租车2200辆。

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积极开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建设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网络,到2015年推广应用电动租赁车3000辆。【《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电动物流车:聚焦末端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末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电动物流车470辆。 电动环卫车:进一步优化电动环卫车示范运营,在城市核心区逐步实现环卫车辆纯电动化,功能扩展区发展纯电动环卫车辆,推广电动环卫车1230辆。

燃料电池商用车:支持开展燃料电池客车研制及示范运营,重点针对燃料电池电堆、关键零部件、整车系统集成及研发等方面开展工作;探索燃料电池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模式,探索燃料电池车辆用加氢站规划及运营模式。到2015年,燃料电池商用车推广应用10辆。

充电设施:到2015年,建设充换电站3座,充电桩6748个,配套完成1—2座燃料电池车辆用加氢站的建设和示范应用,公用充电桩采用“政府主导、统筹建设、专业运营”的方式,公共场合规划建设不低于10%的充电设施,在五环内初步建成5公里半径快速充电网络,并建设充电桩运营管理市场机制。 (二)天津市

天津市计划到2015年底重点在公交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环卫车等领域分三年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6000辆,其中公交车2000辆,出租车500辆,邮政快递车3380辆、环卫车120辆。

表4 天津市2014年-2015年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单位:辆)

12公交车:先期开展直充式公交车试验运行,同时开展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试验运行,逐步扩大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投入力度,加快充换电站规划和建设,到2015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规模达到2000辆,其中,市区投入1500辆,滨海新区500辆。建设公交充换电站6座。

出租车:针对天津市出租车行业特性,以扩大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规模为目标,试验运行新能源出租车,确保成功,摸索数据,加强宣传,引导全市出租车司机采用新能源车辆,力争到2015年达到500辆新能源出租车的规模。配套建设500个充电桩。

邮政快递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到2014年底推广应用纯电动邮政快递车1400辆,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市纯电动邮政快递车的逐步采用,力争2015年达到3380辆。配套建设3380个充电桩或充电接口。

环卫车:针对天津市环卫车使用现状,先行开展小规模试验运行,确定适用车型及技术参数后,组织各区县集中购置适用车型,分年度推广应用。到2015年,按照新能源车占新增和更新环卫车比例30%的原则,推广应用数量达到120辆。配套建设120个充电桩。

充电设施:到2015年底,建设公交车充换电站6座、公交车充电站49座,各类充电桩约4000个。公交车示范运行,主要建设公交车充换电站和充电站;出租车、邮政快递车、环卫车、基本按照一车一桩的原则,配套建设与其功率相匹配的充电桩,实际数量按照满足使用要求的基本条件布局建设。 (三)河北省

到2015年底,河北省包括石家庄在内的10个城市在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5715辆。其中主要标志性交通干线进行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示范运营,并逐渐向城市周边风景区、旅游线路、县市(区)扩展,共计划推广新能源公交车3775辆,改造新能源汽车公交线路196条;鼓励示范城市成立纯电动出租公司,开展出租车业务,为大面积推广探索经验,在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推广新能源汽车1940辆。

表5 河北省2014年-2015年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单位:辆)

公交车、城际班线及厂企大巴:各示范推广城市在主要标志性交通干线进行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示范运营,并逐渐向城市周边风景区、旅游线路、县市(区)推广。计划从2014年至2015年推广新能源汽车3775辆,改造新能源汽车公交线路196条。

出租车:鼓励示范城市成立纯电动出租公司,开展约租车业务。

电力、邮政、环卫、物流等: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公共机构等领域的推广应用。从2014年至2015年,完成新能源乘用车及专用车推广1940辆。

充电设施:到2015年底,河北省12个城市计划共建设83座大型标准化充电站、5455个充电桩,对于新能源公交车配套基础设施,纳入公交车场站建设规划;同时,在今后的城市居住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预留充电接口。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机制的作用,建立京津冀三省市间畅通有效的协调机制;直辖市/省、市/区、县建立多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公交等公共交通服务领域的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有效推动方案实施。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将充电站建设和充电桩群建设与城市规划(尤其是新城及开发区规划)相结合,做好落地规划和选址工作,为新能源汽车创造安全、便捷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撑。探索市场化的运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充电基础设施,建立高效安全的充换电服务体系,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数据采集和处理、远程监控、考核评价信息等智能信息服务系统。

(三)创新商业模式突出统筹各环节资源,创新公共服务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新型商业模式,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包括电池租赁、整车租赁和全链条租赁;积极开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支持开展油电差价共享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建设、运营、管理的市场化机制;引入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模式进行部分领域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探索。 (四)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 京津冀地区地方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研发、购置、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继续推行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明确基于行业运行特征的综合车辆更新、电池购买更换(或租赁)费用补贴、行业车辆运营费用、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扶持政策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尽快落实配套资金补贴。重点解决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机制等问题,从交通管理政策、车辆运营政策、用电政策、金融财政政策、行政政策及环保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制定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的优惠政策。营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和商业化推广应用的有利政策环境条件,破解制约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推广进程的政策瓶颈,力推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推广应用步入“快车道”。同时加强推广应用效果及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为京津冀新能源汽车推广长期规划积累政策制定依据。

(六)推动京津冀新能源汽车联合采购坚持开放原则,公开招标采购符合环保达标公告要求的新能源汽车,试点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车辆集中采购模式,以市场驱动引导企业技术提升,降低采购成本,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化进程,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七)加强市场上新能源汽车监督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为用户提供性能可靠的产品,做好产品质量自检工作。在此基础上,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纳入政府财政补贴范围。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最新)
《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第二篇

【《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实施方案

第 1 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促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与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某某政发„2014‟128号)和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关于印发<2015年某某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某某财工贸„2015‟1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运作相结合。根据城市规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需要,确定推广数量和推广车型,制定年度推广计划。推广应用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决定性作用,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努力培育适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探索创新运营管理模式,重点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第 2 页

(二)坚持示范运营与全面推广相结合。以示范和推广为手段,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私人应用领域推广应用一批新能源汽车,引导和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并为今后全面扩大推广应用打好基础。

(三)坚持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以应用带动市场、以市场促进产业,通过示范运营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提升研发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水平,增加产品品种,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推广目标

(一)2015—2017年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000辆,其中:2015年推广应用600辆(其中客车100辆、乘用车120辆、专用车380辆);2016年拟推广应用1000辆;2017年拟推广应用1400辆。2016年和2017年推广应用具体数量,届时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并结合我市实际再予具体明确。

(二)按照结合实际、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充(换)电站(桩)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行政指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在新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等项目内,按照“三同时”的原则配建不低于车位总数10%的纯电动车可充电车位;在已建成的上述项目内,积极支持和鼓励通过改扩建等措施逐步达到上述要求。

(三)在推广应用期内,在公交、出租以及公务、环卫、物流、电力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环卫、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公交车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信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 第 3 页【《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的规定,2015—2019年分别达到40%、50%、60%、70%和80%。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可靠运行机制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管理工作的函》(国科办函高„2011‟322号)精神,建立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监控中心,健全新能源汽车事故预警信息系统及紧急处置机制,加强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的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建立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效果评估体系。示范运行的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要全部安装车辆运行技术状态实时监控装置,进行可靠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对车辆驾驶员、充电站从业人员、车辆维修人员等进行专业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要明确专门的安全责任人,确保运行车辆安全可靠。

(二)探索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模式

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广细则,探索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等公共服务领域和私人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模式、充换电模式,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和资金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租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领域的工作。

1.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以充换电或电池租赁等模式在若干线路上运行。运行线路满足首末站较大、能够进行充换电站改造等条件, 第 4 页

并满足纯电动公交车充换电需求,运行周期与纯电动公交车续航里程相吻合。车型选择上重点支持纯电动城市客车。

2.出租车。纯电动出租车在示范运行时充分考虑车辆的续航里程和充电需要,在运行区域主要节点建设纯电动出租车充电设施,确保随时充电、补电。

3.专用车。推动城市110、112、环卫、城管、电力等公务车率先使用纯电动汽车,鼓励城市物流配送、企业接送车辆积极采购或租赁纯电动车辆。合理布局电动专用车的充电设施,确保随时充电、补电。

4.鼓励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如有相对固定停车位的,经消防同意,物业、供电部门为私人消费者安置充电设施提供方便。

5.按照“规划长远、节约用地、方便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和品种目标,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满足以后大范围推广应用对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需求。要统一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保证充换电设施兼容。

(三)健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服务保障体系

在我市示范运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应当到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报备,并在我市至少有一个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对相关汽车产品进行保养和维修。对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性能测试,确保运行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可靠。 第 5 页

2016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第三篇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公共领域先行,多种模式推进”的思路,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通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产需互促、良性发展。

二、发展原则

(一)统筹协调,持续发展。正确把握产业现状与远期规划、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与后续管理的关系,做到稳妥有序、适度超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二)政府先导,市场跟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培育、引进本土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加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推广应用,带动产业。通过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带动全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布局和规模扩张。

三、推广应用的目标计划和重点领域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全市生态文明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以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有效缓解能源消耗和环境排放压力。2016年,全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依据省政府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安排400辆,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重点领域

2016年重点在公交、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突出示范效应,建设新能源公交车示范线,公交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结合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清洁乡镇建设,在城乡推广应用新能源环卫车。

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引进融资租赁公司,启动商业化推广试点,聚焦物流配送终端最后一公里,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终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

扩大在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规模,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二)充换电设施建设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政府机关、公交场站、学校、医院、酒店、场馆、景区、大型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充换电设施建设。今年,按照保障运转原则,重点由各新能源汽车应用单位,做好各自充换电设施配套建设。

四、支持政策

对本市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及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国家财政补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号)执行;省财政补贴按照《2016年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财工贸〔2016〕19号)执行。

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负责,制订出台《2016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对购置新能源汽车按省级财政补贴的1.5倍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对充电设施建设按照省级财政补贴同比例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各辖市要根据此原则,尽快出台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安监局、物价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电公司、各辖市区(新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分别见附件2、3)。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承担组织协调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年度计划,统筹协调计划执行和资金补贴,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和总结。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卜晓放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副主任徐志伟、市财政局副局长严明礼、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郜大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保障措施

1.强化行政推动。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公交、环卫、物流等企业,要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更新车辆时,要带头购置新能源汽车。鼓励在城市物流配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企事业单位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与现有运营车辆享受同等待遇进入运营领域,城市限制物流车辆进入的区域,允许纯电动物流车进入。

2.探索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租赁、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公私合营(ppp)、融资租赁、分时租赁、经营性租赁等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3.扶持产业发展。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关键核心和基础共性技术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中关键核心部件与整车配套发展,促进全市汽车零部件企业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协作。

4.建立监测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测管理平台,跟踪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运营、安全和服务情况,对维护保养和故障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形成新能源汽车运行效果评估体系。

5.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由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车辆运营、基础设施保障及研究机构等单位组成的车辆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高效运行。

6.严格监督考核。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和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年度预算等情况,加强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统筹协调。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信息通报和督查考核机制,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完成、补贴资金兑现、充换电设施建设等,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和考评。

2016质监局工作总结和计划
《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第四篇

质监局工作总结和计划

一、工作总结

**年,**市质监局在**市局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围绕我市“四大奋斗目标”和“五大行动计划”,深化“一强三大”和“三个质监”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质监事业迈上新台阶,质量强市工作取得新突破,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依法行政达到新水平,技术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新提升。回顾一年的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政策、抓载体,质量强市实现新突破。

一是率先出台质量强市扶持政策。**年,我市在原有政府质量奖、品牌建设、标准化等政策保障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质量强镇、强区、强业、强企“四强”创建扶持政策,对获得省、市两级“四强”示范先进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积极开展质量强市建设,申报省级质量强市示范县;我市获得**市质量强市先进县(市),洲泉、**继濮院之后,被评为**市质量强镇;市经济开发区获**市质量强区,濮院毛衫管委会获**市质量强业示范单位,3家企业获**市质量强企。

二是首次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质量奖全入围。通过“早谋划、早动员、早落实”,深化“千争创万导入”活动,积极帮扶指导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推动质量管理创新。组织申报推荐各级政府质量奖8家,其中巨石集团入围省政府质量奖初选名单,双箭橡胶获**市长质量奖,2家企业获得**市市长质量奖。

三是名牌创建、标准创新实现**领先。**年,我局着力强化名牌培育和标准创新,夯实企业质量基础、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全市新增**名牌5个,居**市首位;拥有13家省级和16家市级标准化创新型企业,数量列**第一;指导濮院针织产业集群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组织申报“**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该项目被列入**年全省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项目,成为**市唯一一个旅游标准化项目;指导帮扶3个单位主导制订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项,参与制订行业标准7项。

(二)强机制、重结合,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

一是结合法治质监,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自评、互评、月评、点评、批评”三审五评机制,组织开展法制培训、执法比武、学法考试等活动,依法行政水平取得长足进步。全年共立案查处97起,移送公安部门6起;妥善应对处置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42起。2个案卷分获**市十佳行政处罚案卷和十佳说理性行政处罚案卷;我局丁国强同志荣获**年全省质监系统执法大比武暨“办案能手”评选第一名,并成功入围全国质检系统**年度执法打假办案能手评选。

二是结合平安**,确保质量安全底线。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约谈、培训、签订承诺书“三个一”活动完成率达100%,食品立案查处31起,移送公安1起,食品合格率95.5%,比**年提高2个百分点。着力推进特种设备全面、专项、常态化监察,完成特种设备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两大行动,强化“打非治违”、液化气充装、化工压力容器等7个专项执法行动,特种设备保持安全平稳。

三是结合中心工作,构建“站所行业”管理新模式。加大基层质监站所建设力度,开展强监管、强服务、强效能“三强争先”主题实践活动,完善小站小局区域监管、村站网络点对点对接、块状产业管理分合互动“三大机制”,建立局领导与镇(街道)、行业联系制度,强化行业监管和服务。结合市委市政府“退低进高”工作,开展“小轧钢”行业整规,共查处6起案件,移交公安3起,所涉非法企业全部关停,整治工作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表扬,我局也被市政府表彰为“两退两进”先进部门。强化蚕丝被行业整治提升,针对央视曝光**假蚕丝被事件,我局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应对处置,共检查蚕丝被生产加工单位171家,查处问题企业4家,两家被曝光企业已注销,一家网店售假案件已移送公安;与洲泉镇共同推进落实蚕丝被长效监管措施。应对处置工作得到省政府毛光烈副省长、**市政府盛全生副市长批示肯定。

(三)强项目、增实力,平台建设达到新高度。

一是立足科研促项目。全年局属技术机构共完成4个省级、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质检所(省羊毛衫检测中心)被国家质检总局列入Ⅰ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由**皮研所与陕西科大联合申报的科技合作项目成功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为全省质监系统首个皮革类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市皮研所牵头组建的“毛皮产业转型升级共性技术研发团队”成功获批**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受到**市政府表彰;**市皮研所牵头申报的**省**皮毛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被省科技厅批准为“**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有力助推了崇福皮毛产业创新发展。我局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

二是立足标准促提升。局下属技术机构共主导5项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市皮研所积极参加**年度皮革技术委员会年会,利用年会平台开展技术交流,成功加入全国皮革标技委,并成为全国首批5家皮革制鞋验证试验实验室之一;帮扶两家企业成为全国制鞋标技委观察员单位,有效提升了行业话语权。

三是立足业务促合作。技术机构积极与有关国际行业组织、国内高校等开展业务合作,依托毛衫、皮草等产业分别与东华大学和陕西科大就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达成一致,联合培养行业优秀人才,其中皮研所与陕西科大联办的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已于9月开班。**市第二届皮毛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正式成立,相比第一届,第二届皮毛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规格更高(由皮革行业唯一的院士石碧任首席专家)、范围更广(专家来自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大院名校、科研机构等多方面)、人员更多(由11名增至16名),成为全国皮毛专家活动的平台。

四是立足筹建促进度。国家质检中心筹建有序推进,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筹建领导小组,上报了筹建任务书。目前,机构、编制已得到市编办批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已经完成,为我局增加了公益类事业编制16名。国家质检中心总面积12000平方米的综合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已获市发改局批复,25亩建设用地已规划落实,7000万元建设资金全额由财政解决,500万元检测设备的招标工作已完成。国家质检中心已引进人才10名,其中高工1名、硕士研究生7名。进一步注重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到目前我局已拥有硕士研究生12名、工程师以上职称专技人才32名。

(四)强制度、谋创新,行风效能呈现新面貌。

一是“五大创新”推进质监队伍行风效能建设。通过工作格局、工作载体、工作方法、工作理念、工作机制“五大创新”,构建行风效能建设新机制。制定了《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干部职工违反日常行为规范处理办法》、《**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外出活动管理制度》等,召开了全局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大会和效能建设推进会,组织了4次集中教育学习,开展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公述民评”活动。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

二是“八推八化”构建行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推进领导机制系统化,工作机制长效化,教育机制常态化,质监服务品牌化,问题查纠经常化,效能建设制度化,法治建设规范化,党务政务公开一体化。今年我局荣获**年**市创建“满意行业”优胜单位,2个站所获**市级满意站所称号,1个站所获**市满意站所,濮院质监站成功获得省级文明规范站所称号。

三是“四联四强”提升质监新形象。选派驻村干部2名,结对困难户22户,联系企业39家。编制了《进村入企业服务手册》,开展“二进二送”(进村(社区)、进企业,送法律、送服务)活动,投入慰问帮扶资金3.5万元;组建了蓝箭服务队、工程师服务队,开展便民惠企服务活动236家次。

【《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回顾**年,质监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我们的工作贴近中心、贴近产业、贴近民生还不够,与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和关注点还有距离。二是质量工作基础仍比较薄弱,质量保障力度还有欠缺,企业质量责任尚未真正落实,监管力量和监管能力依然不足。三是技术支撑能力还需提升,工作的亮点、经验还需进一步挖掘、总结和推广。四是一些干部职工责任意识、行风效能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年工作思路

**年全市质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坚持“狠抓落实、大干快上”的工作主基调,以“勇于改革、善于创新”为主动力,围绕“强投入、强管理、强效能、重民生”的工作目标和“五大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一强三大”和“三个质监”建设,凝心聚力,勇于担当,务实奋进,努力开创**质监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四市一地”和“两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以质量强市为主线,着力提升质量发展水平。

一是深化“五强”联创。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强镇(街道)、强区、强业、强企“五强”示范创建。积极争创**省质量强市示范县(市),建设增加2个以上**市质量强镇。以毛衫产业、蚕丝被产业和皮草产业为重点,推进质量强业示范创建;以**经济开发区、高桥新区、崇福经济区、**国际旅游区、临杭经济区作为我市质量强区重点培育对象。强化“一镇强一业”活动和“一三五七”工程,开展质量强企“5个一批”建设,即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培育一批品牌创建企业,创建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节能降耗先进企业,培养一批在企业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的质量负责人、注册质量工程师、质量管理与检验人员。

二是强化区域行业管理。建立区域管理和行业管理领导联系制度,根据**区域块状经济特点,结合区域监管实际,对全市辖区及生产行业进行划分,由每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划定区域乡镇和行业质量监管和质量服务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系,紧密我局与乡镇政府、行业协会的工作联系和协调,更好地开展区域质量监管和服务工作,提升区域和行业管理效能。进一步落实蚕丝被长效监管措施,提升**蚕丝被质量水平。

三是强化基础质量管理。全面建立实施质量问题企业约谈制度,强化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大力实施“二三工程”,即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质量培训、百家企业健全诚信制度、三十家企业争创质量管理先进、三十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三十家企业建立总经理质量奖。

四是优化质量强市政策保障。在继续实施品牌标准、政府质量奖等政策奖励基础上,集合质量强市工作推进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体系,扩大政策扶持覆盖面,推动政府将服务业标准化、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企业导入先进有效质量管理方法等纳入政府政策扶持奖励范围,更好地发挥政策导向效应。

(二)以品牌标准为抓手,着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加快名牌战略推进步伐。围绕我市区域块状特色产业经济,深化名牌培育,重点抓好崇福皮草、**杭白菊、石门女鞋等块状产业区域名牌培育创建,力争创省级名牌3个以上,**名牌10以上,崇福皮草争创**区域名牌。发挥我局作为濮院毛衫品牌建设联谊会和顾问会成员作用,进一步规范和扩大濮院毛衫省级区域名牌标志推广使用,力争标志使用企业达到35家以上。通过区域品牌与块状产业的结合,使块状经济具有更高的品牌价值,提升区域品牌整体竞争力。

二是深化标准技术创新实施。支持优势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实现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同步,争取全年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0项以上。加强规上企业产品采标工作,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60%以上。开展服务业标准化项目建设,重点抓好运输物流业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力争实现省级立项1项以上。加快农业标准化实施,以石门湾现代生态农业综合示范区旅游开发建设为载体,组织开展“千万亩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工程”,实施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项以上。围绕省政府确定的产业集聚区建设目标,以毛针织产业和纤维产业为重点,做好联盟标准项目的调研、培育、实施,推进块状产业转型发展。

(三)以质量安全为底线,着力保障社会平安稳定。

一是强化区域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关于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执法”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创新食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执法”工作模式,把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范围划分为8个网格片、14个网格区和若干个网格块、网格组、网格点,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与社会维稳综治网对接,建立职能部门与镇(街道)联合责任监管小组,实施以动态监管、定期巡查、联合执法等工作为主的网格化管理,努力实现“二个对接、一个提升”,即实现县市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监管工作“无缝对接”,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与各镇(街道)在监管和服务上“无缝对接”,确保进一步提升区域食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水平。巩固深化“百日行动”成果,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树立和回头看。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力度,有序推进小作坊生产许可工作。今年,我局要在食品安全监管上要做出好的典型示范。

二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推动落实特种设备“四个率”考核,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的“三非”行为。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确保不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确保零死亡率。

三是强化执法办案工作效能。研究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通过对历年来行政处罚案件违法行为的梳理分析,确定一批不同性质的多发、易发违法行为,形成案件办理的基本规范,确定典型指导案例,作为执法办案的参考依据,进一步提高全局执法办案水平。重新组建稽查大队,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培育新的省市级执法办案能手,努力争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加快12365投诉举报中心建设,围绕投诉举报受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等环节,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力量,推进实施12365中心统一受理、相关科室和质监站分头办理、受理中心统一回复的工作模式,进一步畅通质量诉求渠道,提升投诉举报满意度。进一步加强文明规范基层站所创建,启动梧桐质监站建设。

(四)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着力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一是加快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步伐。落实好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检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抓好项目设计、规划和基础建设,确保基建项目年内开工。加强高新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实验室检测专业化水平,培育检测强项,提升实验能力;新购检测设备早日到位运行,着力做专、做精、做出特色,力争国家纺织服装质检中心通过实验室验收。

二是发挥技术平台交流、咨询和服务功能。围绕毛衫、皮草等产业,依托毛衫中心、皮研所等平台,开展与大院名校及科研机构的技术交流合作,加强在检验检测、标准制订、科研项目、技术培训、文化创意等方面的服务。进一步提升技术机构在质量分析、安全监测预警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能力。今年力争培育出省市级技术能手,检测技术水平上一新台阶。

(五)以行风效能为重点,着力提升质监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不断提高把握大局和解决问题的水平。着重抓好两支队伍建设,即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检测技术队伍建设,完善考核机制,在干部队伍中进一步确立“无为即是错、无功便是过”的导向;大兴“勤政”之风,善为“能政”之道,坚守“廉政”之节,全面提升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二是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程。创新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模式,建立实施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后备干部和业务技术骨干等分类培训培养制度,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通过公推公选、公述民评、后备干部公开选拔等营造有利于年青干部和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三是搭建质监文化建设载体。通过“以质取胜、以文化人”质监文化长廊、机关文化走廊等载体,进一步培育、展示、传播、提升质监文化。全面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深化创先争优,开展“作风行风深化年”、“品牌建设年”活动,打造“党旗下的质监人”党建品牌和“菊乡蓝箭”服务品牌,争做“最美质监人”。落实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满意行业、满意站所创建,发挥表率、当好示范、树好标杆,全面提升质监形象。

(编辑:新新)

2016交通局节能减排活动方案
《保定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第五篇

为大力推进我区交通行业节约能源,保障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为促进道路运输行业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确保全面实现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目标,实现道路运输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为核心,以四化管理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努力在法规标准、政策支持、监管组织、统计监测考核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建设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的道路运输行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基本原则:坚持节能减排与道路运输发展相结合;坚持节能减排与道路运输转方式调结构相结合;坚持节能减排与“四化”管理、“两保两树”活动相结合;坚持节能减排与科技创新相结合。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我局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道路运输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的统筹安排和部署。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队、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运输管理所,由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联系电话:。具体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节能减排的部署;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考核。

三、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我局制定了2016年交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

1、公路节能目标

公路扩建工程老路利用率不低于70%;养护大修工程旧路利用率不低于90%;循环利用路用材料的项目占50%以上。

2、道路运输节能目标

积极采取节油措施,实现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0.6%(相比2016年);鼓励使用低能耗和清洁燃料汽车,落实《DB37/839-2016营运性道路运输企业载客汽车燃料消耗限额》、《DB37/841-2016营运性道路运输企业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限额》。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入新的运力。

四、工作措施

1、制定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

(1)路政科负责农村公路扩建工程老路利用率、养护大修工程旧路利用率和循环利用路用材料的项目数等公路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及效果(主要包括节约的资金、土地、工程量等).

(2)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运力结构调整情况,包括营运车辆构成情况,新增、淘汰运力情况,黄标车的强制淘汰等。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情况;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主要包括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纯电动汽车、纯天然气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的新购置、改造数量等。

(3)机动车检测站负责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执行情况,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2、注重监管,增强实效

为确保完成今年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单位的年终考评中,督促和安排节能减排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对节能减排工作实施定期监督和检查。对节能减排工作不积极、不重视,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搞好循环,综合利用

节能减排是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和首要任务,资源综合利用本身就是间接节能减排。公路运输管理所要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纳入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中,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和推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节能的积极性。强化基础工作特别是统计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

4、加强车辆二级维护

公路运输管理所要加强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的监管力度。汽车维修管理所要严格执行车辆二级维护作业过程。二维车辆到汽修厂做二级维护,然后由汽修厂的质检员送检,在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汽修厂给二维车辆开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到汽修厂重新维修,直到车辆检测合格。二维车辆检测合格后,汽修厂开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后,办理二维签章。

运输业户要定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作业。维修企业要加强质检员职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车辆维修档案,严格规范使用“三单一证”,加强二级维护规范作业。全面健全各类台账、修订各项工作程序。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5、调整运力结构,加强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

严禁高耗能车辆进入运输市场,把好车辆准入关。对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辆和经检测技术状况达不到三级的车辆要坚决清理出运输市场。在客运方面:对已经经营8年以上的车辆,鼓励其更新节能环保车辆;按照运输安全、环保、节能的技术要求,不断提高营运客车的技术状况;优先发展技术先进、高效低耗和市场急需的中高级车型,鼓励发展农村客运经济适用车型。在货运方面:加快发展节能环保的新型运力,积极引导和鼓励使用低耗环保车型,鼓励发展多轴重型(限六以内)柴油车、专用车、厢式车。

要全面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开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车辆燃料消耗量核查方案的程序对车辆进行检测,对检测不达标车辆,不予办理营运手续。

积极推广应用节约能源新技术、新设备、积极探索货车进行双燃料改造的可能性,合理调整运输车辆能源消耗结构。

6、创建节约型机关,为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作表率

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精神,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浪费,建立节约保障体系和机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

五、督导考核

1、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根据《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考核评分表》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其内容包括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查得分及相关证明材料。自查报告及有关材料于每年12月底前报区交通运输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运输企业将《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统计表》于每年的6月、12月底前报区交通运输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运输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自查报告、表格汇总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作为区交通运输局对各基层站所、各运输企业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区交通运输局对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年终给予通报表彰。

2、没有完成节能减排指标或不按期上交自查报告的单位,不能参加各类年度评奖,不得授予各类荣誉称号。

3、公路运输管理所要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组织、督导、协调,对弄虚作假、未制定整改措施或未按时进行整改的交通运输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停止审批客运线路、驾校审批、营运车辆年度审验等相关手续,直至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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