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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2016-09-05 09:36:5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方案(共5篇)2016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9篇2016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9篇第1篇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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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9篇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第一篇

2016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9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科学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深化行政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促进执法形象建设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交通依法行政和执法管理工作,使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现依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快法治交通建设进程,全力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法律意识,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理念。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纲要,牢牢把握精髓和实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将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容和要求深入贯彻到实际工作中,牢牢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坚持一手抓政治理论学习,一手抓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推广无纸化学法考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我县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行业管理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和公开异议处理机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着力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修改工作,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准确、合理、合法的依据;同时逐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有效应用机制,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回访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制度落实。

(三)抓好行政审批标准建设,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公路局(站)、客管所、货管所要结合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公布、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不断扩大网上行政审批范围,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

三、强化队伍建设,不断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一)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建设。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为抓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语言规范、着装规范、窗口执法规范、现场执法规范、强制措施规范,树立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形象。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继续实现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逐步达到“证件、服装、标志、标识”四统一的目标,确保标准统一、形象统一、工作协调,推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建设。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队伍,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推进执法人员培训常态化。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坚持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统一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分层次、分类别制定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今年重点突

出对《省道路运输条例》、《市治理道路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县交通实际,继续贯彻实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载体,拓宽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渠道,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断扩大“12·4”这一法制宣传教育品牌的影响力,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努力构建“办事依法、群众信法、为官学法、行政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深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进程

(一)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整改。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在交通系统内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专项整改,各单位要结合《县2016年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实施方案》和《县交通运输系统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长县交发[2016]11号),加大对公路运输执法领域中在思想作风、队伍管理和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治力度,重点要对上路执法、罚款、自由裁量、调查取证和行政许可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县局将同时引入政风行风监督员等第三方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违法、不当行政行为以及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二)认真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一是认真实施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并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要求,对执法目标责任制加以完善;二是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形成执法责任制网络;三是以开展自评、互评和执法人员考试的方式扎实开展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健全执法考评结果运用,将其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三)扎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案例编纂工作。进一步优化案卷评查方式方法,建立案卷评查长效机制,执法大队要开展日常性的案卷评查工作,加强执法文书制作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文件(长交法规[2016]113号)规定使用统一印制的执法文书。要把能独立制作符合规范要求的执法文书,作为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进行考核。同时要总结执法工作经验,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四)强化监督,拓展各种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使执法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并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第2篇

为促进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编制2016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一切事故兼可避免”的理念,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措施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交通系统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确保全县交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措施,把握重点工作环节,全面深入查治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促进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开展“打非治违”、“平安交通”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二是确保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尤其是长假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全大检查要搞好三个结合,即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分片检查相结合;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督促落实行业主体责任,确保水陆交通安全畅通;五是加强专业宣传培训,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专业监管队伍,扎实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六是创新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局安全法规科同时对局属各单位所辖行业负责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县15处码头、22艘客渡船(其中义渡3艘)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每季度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 县客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年度内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非法从事道路客(货)运输行为和非法从事公共客运行为进行常态性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

县货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货运、驾培学校、维修企业、物流站场、危货运输等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每月要组织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县公路局、县公路站负责对全县所辖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进行安全生产常态性的执法检查。

县公路质监站负责对全县有关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对在建公路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局属各有关单位重点对港口码头、公路建设、施工工地和专业维修作业场内热、冷工作业、专业机械操作,机舱、油舱、水舱等密闭舱室,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客运站场,各类可燃、可爆、危险品物资仓库、堆场、物流基地等物资密集场所,驾校训练场、教练车,系统内油气站,跨越、穿越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油汽、煤气、自来水、通信等管线设施路段,机关办公楼、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局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安全隐患信息整理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除台账,及时上报,同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在法定权限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程序和法

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政执法行动,相互协调配合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方法

一是采取查看文件证书证件、查阅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台账、查看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严格检查;二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的好坏,将执法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行业,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执法检查,以便更好的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五、其他事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局属各单位要在本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确定检查领域和项目,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动员部署,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全法规科。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辖区、行业、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形成详细台账。台账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时间、发现问题和整改意见等,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逐项整治到位;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要有安全监控和事故预防措施。请各有关单位在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不顺延)向局安全法规科报送当月安全生产隐患情况,一般隐患将电子档表格发送至邮箱,重大及以上隐患需将电子档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一并报送,局安全法规科汇总后向市局及县安委上报。

3、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和《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2016年是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三年,也是实现“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目标的关键之年。我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建设“法治交通、惠民交通、平安交通”为目标,深入落实“法治交通”建设,使广大交通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水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得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更加自觉、娴熟地运用法律,有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实现我县交通运输依法行政与法制宣传工作新提升。【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一、紧扣交通发展主题,加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

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1、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基本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构成,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2、抓好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运输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建设市场的有序发展和运输市场信用机制的建立;加大对《行政强制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3、抓好保障服务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焦点,深入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把服务群众、教育群众贯穿

于普法工作的全过程。

4、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把依法治国基本法、交通专业法的宣传教育,作为交通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交通管理服务对象普法的重点,不断提高交通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交通管理服务对象的手法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

二、创新活动形式,推进交通法制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

1、创新交通法制宣传载体。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的良性互动,利用咨询服务热线、窗口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交通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好交通服务工具(车、船)、服务场所(车站、渡口)、公交站台等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交通法治文化传播平台。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2、扎实开展“说理式”执法活动。以交通行政处罚文书为载体,完善交通办案过程及时沟通交流,处罚后及时回访、帮扶举措,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文书在与行政相对人沟通交流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满足新形势下行政相对人对获取法律知识的新期待。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交通法制宣传工作组织保障水平

1、强化普法组织建设。将普法工作纳入交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普法经费,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普法专业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人员齐、素质高、结构优的要求,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人员。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适时举行业务培训和参观学习活动。

3、强化考评考核工作。明确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指标,不断强化督查力度,推进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

今年是实现“十二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又是新一轮文明单位的创建年。我局在连续六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决心在新的一年中再上一级台阶,争创“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为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领跑进军”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标兵单位、树文明形象”这一主线,以规范管理、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重点,强化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中心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优化、美化、净化行政服务环境,着力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全力打造“优质、高效、廉洁、规范”的交通干部队伍和“服务优质、办事高效、作风优良、环境优美”的文明机关。

二、创建目标

在继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寻找不足,在创新、突破上下功夫,努力提升创建档次。通过创建使领导班子建设明显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业务工作明显改善,民主理财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严格规范,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行风行貌更上一个新台阶。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创建基础。

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局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夯实创建基础。成立由局长刘义红任组长,党组书记肖树森、纪检组长张颖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活动开展以及督促落实等工作,做好创建规划、创建措施、创建保障等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时实行目标考核机制,将文明创

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2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第二篇

附件2

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直执法单位)执法评议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字):

注:1.以上表格中的时间范围是2014年至2015年。

2.如无法提供相关文件和台账资料的,相应项目一律得分为零。 3.相应评查内容的分值扣完为止,不得扣成负分。【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2016交通运输执法考核工作方案3篇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第三篇

第1篇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2016年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法制安全科、局属事业单位领导为成员的2016年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安全科,具体负责本次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开展。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负责行政执法评议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评议考核的内容和重点。

1、评议考核的内容。2016-2016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控告申诉案件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的重点。为提高执法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三基三化”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2016年执法考评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本次考评的重点是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主要考评综合管理、“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执法人员培训等情况。其中,省、市“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是重点检查范围,其他单位也应积极推进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工作。县运管所是市“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是此次市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的重点单位,请认真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准备迎检。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部附件1)。

(二)考核方式

本次执法评议考核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案卷评查等方式进行。

三、评议考核的步骤

为认真做好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评议考评迎检工作,我县执法评议工作分为组织动员、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县局综合考评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2016年5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执法评议考核迎检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2016年6月1日至15日)。

各单位要按照县局工作方案和市、省、部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全面开展对本单位及所属执法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三基三化”建设任务的落实、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的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人员培训与考试、执法案卷办理等工作的自查自纠。同时,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工作,组成自查小组,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并参照部标准(见附件)逐卷进行评查打分,对每份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见附件)。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深入研究分析本单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在认真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从中选取和剖析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基本案情、立案机关、受惩处情况、警示意义等)。

(三)上报自查报告和有关执法评议软件资料(2016年6月20日前)。

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对执法评议考核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县局法制安全科,同时上报的材料包括:各单位开展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三基三化”建设的工作情况、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的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人员的培训与考试、执法案卷评查等方面的软件资料,于6月20日前报局法制安全科邮箱。

(四)县局综合考评(2016年6月20日至6月25日)。

1、县局将抽调部分执法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扎实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由局法制安全科汇总。

(1)查阅台账资料。被检查单位要做好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

(2)案卷评查。检查组随机抽取案卷10份开展评查,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6—2016年办理的案件,对每个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基层站所没有案卷的,抽取同类或者上级执法机构的执法案卷)。

(3)基层执法站所检查。被检查单位推荐一个各方面工作开展的比较好的执法站所(没有执法站所的该项目不参加检查)供检查单位实地检查,被检查单位要做好台账软件资料的准备,供检查组查阅评估打分。检查组在被检查的执法站所随机抽取5份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每个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基层站所没有案卷的,抽取同类或者上级执法机构的执法案卷)。

(4)检查结束前,检查组要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按期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2、县局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县交通运输局初定于6月20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采取闭卷形式,试题形式为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考试重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

根据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市局初定于6月30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将按持证人数十分之一的比例从各单位随机抽取参考人员组织考试。经计算,我局将被抽取10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省厅按照证件号码随机抽取整个地区执法人员40人,市局将组织其中30人参加考试。

对于省厅抽考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对其执法证件暂缓年度审验,通过学习培训并经补考合格后,再补充审验。补考仍不合格的,注销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请持证人员高度重视,做好迎考准备。

对执法评议开展好的单位,市局将向省厅推荐参加全省优秀基层执法站所评选,在市局考评得分排名后三名的单位不推荐参加优秀基层执法站所评选。考评结束后,对在这次执法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局法制安全科对各单位执法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发掘考评中的好制度、好做法,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谋划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执法考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考评工作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认真开展自评,做好迎接互查与省厅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本次考评工作务必深入基层,通过督导检查,切实了解基层情况,推动“三基三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单位要通过此次考评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和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和方法,发掘考评中的好制度、好做法,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考评发现的问题,要系统整理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要结合考评工作不断创新执法考评的内容和方法,在做好年度考评的基础上,探索日常考评的方式方法,逐步实现从定期考评到日常考评的转变。

第2篇

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重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系统各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县局将有重点地组织安排抽查,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贯彻落实。

三、活动内容

重点组织以下活动: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拉开安全月活动帷幕;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安全横幅标语挂贴,放映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月活动氛围;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及安全生产“五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警句征集和“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及“安全生产杯”书画、摄影展,提高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开展安全专家会诊、暗查暗访及集中执法行动,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活动时间与组织形式

“安全生产月”集中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重点活动由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其他活动采取各单位自主组织的方式开展。各系统单位和重点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既突出特色,又开展好活动。县安委办负责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主题活动

(一)组织召开习总书记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省政府安委办编印的《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讲话摘编》,拉开安全月活动帷幕。自6月1日起,在各镇、横山中心的社区、街道、施工工地、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安全画廊、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等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

活动时间:6月上旬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我局参加在县大戏院广场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咨询活动。展示安全生产工作成果,宣传生产形势,介绍安全常识,展出典型事故案例,开展集中咨询活动。县安委会组织设立咨询台,解答安全生产问题,进一步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活动时间:6月16日

(三)参加国家、省市安全知识竞赛。组织本系统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以及安全月期间各类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和“我为安全生产建议献策”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0日

(四)举办“安全生产杯”书画、摄影展。参加全县“安全生产杯”书画摄影作品展,从不同视角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展现交通运输系统战线职工不畏艰苦、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集中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生命的珍视,对安全生产的渴望和对健康幸福生活的美好追求。

活动时间:6月中下旬

(五)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

1、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县交通运输局向企业免费赠送《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激励广大职工自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我局和县地方海事处联合开展安全文化进农村活动、将安全生产知识送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推进群众性安全文化创建工作。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1日

(六)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我局和县地方海事处组织繁无汽渡开展一次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系统各单位也要开展相应的安全演练活动。

活动时间:6月中下旬

(七)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积极参加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对促进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重要性,早筹划、早动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最佳效果。

(二)注重总结,搞好创新。系统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前些年的活动经验,围绕今年“坚守红线,从严执法”的活动主题,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活动的新颖性和实效性。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主动与新闻单位进行沟通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搞好舆论引导和监督。

第3篇

一、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一是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基层执法站所分类建设指导标准,修订完善基层基础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三基三化”建设框架,为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三基三化”建设积累经验。二是努力实现全县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人员结构配置合理,队伍素质稳步提升,执法保障显著增强,管理制度规范齐全,外观形象标准统一,执法能力及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三是着力建设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作风过硬、高效为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主要内容:具体试点工作内容详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试点单位

省厅确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包括:市公路局金牛超限超载检测站等11个单位。

市局确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三、具体工作安排

试点工作从2016年4月开始,2016年8月结束。按照以下三个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6年4月)。试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方案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市局的有关要求,侧重于解决试点单位的实际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节点、保障机制等,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进度表。

(二)实施阶段(2016年5月至2016年2月)。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试点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试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执行季度简报制度,于每季度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试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完成情况。试点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指导试点单位研究制定“三基三化”建设标准,并按建设标准帮助试点单位解决实际困难。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6年3月至8月)。试点单位要注意总结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值得推广的经验和制度成果,形成总结材料,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县局法制安全科。市局将于2016年第二季度,对两个试点单位“三基三化”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按时完成试点工作。

(二)加强联系,强化督导。要加强上下工作联动,试点单位及时沟通反馈试点工作情况,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所面临的困难,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尤其要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及时落实到位,保障试点工作按期完成。

及时总结,树立典型。试点单位要对各阶段的试点工作进行梳理,系统总结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经验教训等,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其他单位要参照交通运输部“三基三化”建设标准,逐步推进,尽快融入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

2016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篇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第四篇

第1篇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和市局关于组织开展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常金一体,交通先行”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和配合市安委会组织和安排的活动,6月16日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航道管理处派2人,带好展板和宣传资料于上午7:45分前到金沙广场集中。

(二)围绕活动主题,在车站、港口码头、工地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图片、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重点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和安全知识、技能等。

(三)组织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各单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四)开展以农民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普及为重点,全体交通职工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交通工程建设工地,建管处要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开展好建设施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

(五)开展全行业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活动期间,将会同安监部门对交通建设工程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活动。

(六)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目标,督促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普货运输等单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按照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认真组织宣传和动员,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度。

(七)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道路客运、城市客运等为重点,开展防坍塌、防坠落、防汛防台、车辆火灾应急逃生和危险品识别等实战演练,在实战演练中检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总结完善相关预案。

(八)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防汛、防台的安全教育,提高汛期安全意识。加强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督促各单位备足防汛物资,配备必要的防汛、防台安全设施,加强汛期隐患排查频次,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严防因雷电、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6月份重点工作加以落实,确保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二)联系实际,着力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产,贴近生活,增加活动的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突出主题,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打造安全生产月特色。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宣传和推广。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以月促年,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做出贡献。

第2篇

2016年全系统安全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是:以安全发展、科学管理为主题,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确保辖区水上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水域污染事故,确保路航港口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港口经营等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优质完成“平安交通”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加强重点监控,不发生重大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和政治事件;全力调处化解矛盾,不发生因监管失责导致的赴京上访和去省集访事件。

二、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局的统一部署,2016年至2016年是“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要围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建立“平安交通”创建标准体系、目标体系和制度体系,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要以“任务项目化、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为基本原则,重点开展“六项行动”:一是由公路处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以G104改造示范安保工程建设为样板,按计划每年建成一条以上平安示范公路。二是由运管处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推广“礼让斑马线”活动为抓手,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事故逐年下降。三是由地方海事处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丹金溧漕河段水域、长荡湖水上风景旅游区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中趋好。四是由航道处牵头开展平安航段、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为主要抓手,以丹金溧漕河段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辖区干线航道安全通畅;以石油化工港口码头、危化品罐区等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五是由质监站牵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大力推进“三化”建设

1、认真落实省厅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所有交通行业企业在2016年底前达标。要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序时要求,督促所有交通行业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危险品码头和危险品船舶装卸运输管理,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内河危险品码头审核程序,最大程度减少水上危险源;继续加强应急救助设施投入,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地方海事应急反应和保障能力。

2、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营运客车3G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积极推进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整合交通运输信息指挥调度系统,搭建政府与企业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真正发挥监控系统对交通运输事故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预控防范作用,全面提升行业监管、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水平;提高信息化设备应用,以科技促规范,以科技提升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对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平台功能的维护开发,发挥好指挥平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资源管理、预案管理、协调指挥和应急评估等功能的实效。

3、持续推进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省厅各主管局将力争9月之前,推出18项安全监管规范制定的工作力度。在道路运输方面出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道路普通货运安全监管规范》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安全监管规范》;在水上交通方面出台《船舶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规范》和《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在工程建设方面出台《交通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规范》。对于已制定的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石油化工码头对已实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交通及仓储、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签证和渡口渡船6项安全监管规范,将抓好试行和修改完善工作,尽快出台。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要坚决贯彻执行,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总结有效做法,改进督查检查方法

1、建立暗访制度。国家安监总局将去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突击暗访的做法提炼为“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坚持运用、不断发展这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对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2、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家力量构建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机制,要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和技术要求,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为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

3、要健全完善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平时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考核,确立安全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

4、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要完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四)深化“打非治违”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动,坚持“四个一律”(凡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凡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动,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凡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非法生产难点问题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等方法开展好今年“打非治违”活动。建立“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企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这项工作。

(五)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港口安全重大风险调查。针对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和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详细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源,为下一步开展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机制建立、处置方案制定等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易发的事故,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应急队伍配合有序,应急救援高效有力。各单位要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六)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重大项目应评尽评

组织全系统对应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对在建和拟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启动与实施、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与调整、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涉及交通系统的风险事项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交通运输市场管理、规划编制、管理体制改革、路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进行排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上报拟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制定实施计划,抓紧开展调研、论证、测评。加强在建工程尤其是边施工边通行的项目监管,尽可能将工程施工对交通运输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积极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

(七)加强重点部位治安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车站、港口码头、公路客运、货运和交通重点工程的治安、反恐防范,查禁危险品和禁运品,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检测、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运行机制,与多部门协同应急处置,快速提高应急队伍专业素质,技术培训与实战演练经常化、制度化,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灾害性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一项活动

就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活动。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在基础和基层,把工作重点下移,把基础性工作做实,这是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单位除了做好自身的治安防范和稳定工作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就是“平安交通”建设中的主要任务。请各单位依据自己的职责,按照上级对口条线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好平安水域、平安航道、平安公路、平安运管、平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强化安全工作。

(二)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进一步强化交通系统各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在市场准入及相关审验检查中,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生产环节、岗位的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履行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实行“一岗双责”,按照依职监管,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基本原则,真正形成领导集体负责,部门具体负责,全员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分解到人,安全责任细化到岗,安全保障大家共担。加大对失职失管导致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和追究。

第3篇

201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制工作以“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完成省厅“五项执法行动”的任务要求,通过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创新方法,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努力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的法治化水平。

一、完成“五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

根据省厅部署,“五项执法行动”工作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在推进乡镇交管所综合管理体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交管所的综合管理职能。在市级实现统一上航执法的基础上,力争在我市全面实行统一上航执法。继续推进城市客运管理、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等领域的跨部门执法,加大部门内部的联合执法行动。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库工作,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三级联网”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对市、县两级的联网部署,实现省、市、县三级权力网上运行的数据推送。构建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业务数据交换,逐步实现交通运输执法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已完成的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做到具备条件的基层执法单位达到外观形象建设标准化。我们要按照行动计划进行逐项落实、持续推进,落后的要加快,不足的要补齐,使“五项执法行动”计划得到深入开展,在省厅的专项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抓好《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依法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究、及时解决、彻底改变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问题。扩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做好审查把关。组织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所有制定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加强对行业管理重大问题的法制研究,组织法律专家,围绕交通运输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拿出专题报告,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形式,夯实日常工作基础,经常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在部、厅的评议考核中取得更好成绩。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和服务效能。利用省厅制定下发行政强制程序规定的契机,进一步推进《行政强制法》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提高依法治理交通的法制水平。

三、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今年将严格落实省厅即将出台的《省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继续加大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案件协调、案件督办等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解决管理相对人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抽查一次,将组织法院、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专家对案卷进行评查,细化并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标准。扩大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的应用范围,率先在治超案件中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打黑、查危的处罚案件不低于60%采用说理式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上半年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将市属所有执法车、艇的车(艇)载视频监控系统接入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并实现局监察室等部门可进行行政执法现场监控。今年局监察室等部门将继续坚持每月暗访督查制度,加大加密明察暗访力度,开展经常性暗访交通服务窗口和执法一线,继续推行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提高回访的密度。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经常性问题要拿出切实的改进措施,使老问题逐步减少,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站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立场严格办案,不追求复议案件的维持率,提高诉讼案件的胜诉率,并抓好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罚缴分离、错案责任追究的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的行为。

四、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切实增强执法队伍廉洁行政、公正执法的意识,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充分利用“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落实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证件颁发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实行以证管人,实现网络化、动态化管理。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在培训培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师资的基础上,开展全系统执法人员的轮训工作。建立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考核的长效机制,各执法单位要应地制宜、应时制宜的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积极认真的对待市局利用自建的考试系统对执法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上机考试。利用省厅加强基层执法站所基础建设的时机,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增补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提高基层执法的机动化、信息化水平。各执法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在重点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并实事求是报送工作信息。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交通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第4篇

今年5月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很大。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整治对策,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市局先后印发了《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活动方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安委会其他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大检查时间及方法步骤

结合第七届世界盆景友好联盟大会暨第十二届亚太地区盆景赏石大会在我市举办等实际情况,此次大检查自6月18日至10月31日,贯穿夏季、汛期和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和关键时段,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管理部门检查指导、局领导督查等循环式行动,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四、大检查重点

(一)突出内河通航安全;(二)突出水上风景旅游区安全;(三)突出道路客运安全;(四)突出城市公交客运安全;(五)突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六)突出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七)突出危化品码头和港口货物现场作业安全;(八)突出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建设安全;(九)消防安全等。

五、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进行“四查”。一查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等。二查生产现场: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带病运转情况;生产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完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等。三查隐患整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对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销案等。四查应急防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按预案要求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运输船舶、长途客运、公交客运及各场站的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配置落实等。

(二)行业管理部门

检查重点: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划制定执行情况;监管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开展船舶“三超一无”行为的整治、渣土车、搅拌车等工程车超限行为的整治、长途客运“三超一疲劳”行为整治等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严肃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应急机构、应急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人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抓。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实现安全大检查“全覆盖”。要按照大检查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求真务实,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本次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实效。交通运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附件1),在国务院部署的6-9月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每月督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每一个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强化跟踪督导。要加强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和指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进行及时治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一律要责令停业整顿。

(四)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宣传氛围。要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力量,鼓励举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三化三整治”等活动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和规范。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单位于6月底之前出台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公路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处、航道处,质监站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整理,报局行业管理科;各单位每月13日、28日前上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及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分别于6月27日前、7月26日前、8月28日前分别将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局行业管理科;9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行业管理科;上报材料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和市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打非治违”行动,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解决全行业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事故总量,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交通运输系统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副局长徐科峰为组长、行业管理科李慧俊科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有关工作。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国发〔2016〕23号、国发〔2016〕40号和市局、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情况。

2、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情况。重点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查重处或取缔关闭。

3、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巩固去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航段的监管力度。确保全部执法船艇按乘员定额100%配备救生设备,确保水上执法人员100%穿戴救生衣执法。

4、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运管处、地方海事处、港口管理部门要联合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危化品水陆运输安全、有序。运管部门要加强水、陆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审核检查;海事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船舶申报制、报港制和实船签证工作检查;港口部门要以石油化工码头压力管线安全为整治重点,加强对港口码头危险货物罐区的安全管理。

5、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安全检查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定期自评制度,组织专家对“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告知、车辆动态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指导和规范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继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深化源头治理,全面实行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抄告制度,推广关联处罚机制,加强对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有效控制国省道公路平均超限率。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自查自改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及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研究

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同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情况,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企业、班组、车船、施工工地和每一位员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全面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各单位的工作方案在6月3日前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各单位要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要对责任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并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所监管的行业及本单位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同时,对过去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所有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并于7月3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情况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大对专项行为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势。各单位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系统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政策不落实、检查不严格、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并及时进行纠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交通事业发展的“红线”。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开展整治,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各单位要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领域和单位作为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处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和解决一批影响生产安全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确实保证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单位要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月”、“平安工地”等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全程跟踪、全方位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治理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今年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以“五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以交通服务窗口便民高效,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为基本要求,以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创新理念,抓好载体,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行业形象。

二、工作目标

围绕《纲要》、《决定》、《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提升交通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法制进程,建设法治交通,切实把交通部门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确保做到:

全市所有公路、航道无“三乱”行为,无违法行政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被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信访件办结率100%;错案纠正率、追究率100%;

执法人员全部实现文化达标工程,岗位培训率100%,年度执法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领导干部全部参加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领导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年中、年末各1次;

执法案件败诉率为0,不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消、被变更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创新思路,创优发展,2016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服务,努力提高行政能动意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窗口服务提速提效。要大力加强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

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规定,积极配合、自觉参与网上监察工作,做到:权力全覆盖,运行全透明,流程全受控。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做好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应用与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利用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契机,配合省厅加快实施三级联网工程,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信息。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执法“五公开”的公示力度。进一步做好以行政执法、客货运服务、城市客运等涉及民生为重点的服务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工作。

(二)规范执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处理、许可的程序和文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依照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尊重和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年内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落实好省厅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强制程序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工作。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积极推行移动执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文书制作电子化,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指导,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继续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着重加强执法重点领域的行为规范,以抓好基层站所和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为突破口,推进乡镇交管所体制改革进一步到位,在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领域率先实现综合执法。同时,抓好社会关注度高、与相对人关系密切的海事、公路、运管等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并全面推进水上统一上航执法。

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廉法从政行为;继续完善交通行政执法抽查、回访制度,推行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针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综合整理明查暗访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典型违法违纪执法行为剖析整改会。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规范管理,努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继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分析评估等方式,作出综合评价。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对于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一是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加大对运输市场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靠、倒客、甩客、出租车拒载、不使用计价器等违章经营行为,加大对跨省长途客运的监管力度,维护客、货运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公路超限超载的管理,强化与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同时突出源头监管工作,提升对超限车辆的整治效果。深化科技应用,加强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强化日常路面执法,切实提高超限治理的效能。三是加强对城市客运、城乡公交一体化等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明确城市客运要建立以公交为主、出租车为辅的营运机制,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构建和完善快速公交网络,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公交优先战略地位。不断规范出租车经营秩序,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2016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第三年,继续按照省厅、市局及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加强普法载体的建设和投入,制定并实施好年度普法计划。在全系统普法的基础上,开展向管理相对人送法规、送服务、听意见的“两送一听”活动,加大对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交通执法人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推进交通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让全社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营造有利于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交通建设的进程中,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正确应对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对违法行为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曝光,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提升形象,努力抓好行业队伍建设

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证件,对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的执法证进行分批次清理。继续推进执法标志、执法证件、工作服装和执法站所外观形象的“四统一”工作。继续落实执法人员文化达标工程,坚持岗前培训、执法轮训等执法保障制度。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上机考试。在各条线开展执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和比武活动的基础上,做好人员选拔工作,组队参加省厅开展的全系统执法队列和指挥手势演练大会操和千名执法人员大会考,力争优异成绩。始终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到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加强执法管理与加强考核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与推行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在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这两个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在执法队伍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标兵创建活动,同时,利用“道德讲堂”建设,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交通运输执法人”的大讨论,引导执法人员道德水准得到提升。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是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基础。各单位要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向市局上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二)围绕中心,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根据今年全市交通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分步实施。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三)条块结合,稳步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别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依法行政工作。

第7篇

一、督查内容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重点工程(工作)目标分解表》中所列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我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重大活动;基层各单位确定的各项重点目标展开全面督查。

二、督查组织

三、督查方法

督查工作,坚持跟踪重点工程(工作)推进与督查考核相结合、过程督查与服务协调相结合、督事与查人相结合,重点是提升执行力和创造力,强化履职和注重实效。

1、各基层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履职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健全责任体系。将重点工程(工作)列为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和时序进度,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重点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办。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工程(工作)月报工作,按要求按期据实上报本单位重点工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阅把关,并签署意见,在次月2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对报送情况不及时,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单位,视同工作没有达到时序进度要求进行通报。

2、督查工作组:掌握督查项目的工作标准、形象进度、保证措施。每月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及时了解重点工程(工作)推进情况,每月收集梳理,并发布《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工作)月报表》,通报结果在局办公平台上公布;每季度汇总分析,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协调会商。注重了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无进展的单位,督查工作组要督促该单位查找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局主要领导,对连续多期工作无进展的单位,局主要领导将带队进行现场督查。

四、督查责任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制,督查组成员对督查的真实性负责,每次的督查情况报告,督查组人员逐人签字。出现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等问题,坚决追究督查工作人员的责任。

2016交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共6篇)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方案 第五篇

第1篇

今年是“六五”普法验收年,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2016年,全县交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验收“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努力创新特色,为促进交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围绕“依法治交”目标要求,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满足公民学法用法需求,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历次会议有关坚持依法治国、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等内容要求,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一)学习宣传宪法。结合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交通运输业发展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学习宣传党和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积极培育国家制度和爱国意识、社会民主和法治观念、国家安全和统一意识。

(三)学习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关宏观调控、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突发事件、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积极学习宣传企业债务危机化解、风险防范、重整重组相关法律法规。

(四)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医疗纠纷等法律法规;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可能引发的企业裁员、拖欠工资、劳动用工纠纷、社会治安等问题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学习宣传有关民主法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视加强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和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依法办事和反映诉求等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意识教育。

(六)学习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交通法律法规是依法治交的依据,学习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始终是我县交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要充分运用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介等宣传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促进新颁布的交通法规、规章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着眼于提高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规范执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努力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重点完善和规范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健全落实。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参考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95%以上。认真做好2016年公务员学法测试、成绩统计和登记上报等工作。

(二)继续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局属各执法单位要注重开展执法责任意识教育,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教育相结合,促进责任执法;注重开展执法创新意识教育,探索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程序;注重开展执法道德、纪律和廉政教育,牢固树立人性化执法意识和规范化执法理念,严格执法纪律,严防执法腐败。加强对合同制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二是加强法律知识教育。针对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等现象,继续按照“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重点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教育。积极参与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抽查考试,促进执法人员注重交通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和理解,做到熟练应用。局属各执法单位重点开展与交通行业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三是加强执法技能教育。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岗位练兵活动,通过案卷制作、模拟听证、执法大比武等形式,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行政执法队伍。四是抓好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贯彻执行,以及《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执行标准的培训,力促公平、公正执法。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眼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增长、促发展”和“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活动。坚持完善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视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劳动合同、社会保障以及公司法、破产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提供及时优质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内容,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办事,促进规模企业加强职工法制学校建设,强化企业依法治理工作。重视加强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谁主管、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建立和充分发挥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素质。

(四)积极拓展普法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努力扩大交通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健全普法信息员、宣传员队伍,加强普法综合信息工作,积极向相关新闻媒体投稿,宣传交通法制工作;充分发挥各交通网站的法制宣传作用,重视宣传栏、板报园地、宣传资料、图片标牌等传统载体的法制宣传功能;结合和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实施日、纪念日、节庆日,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加强检查考核和制度保障,促进普法规划和工作落实

(一)强化普法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继续把普法工作纳入局属事业、企业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强化普法工作的目标责任意识,不断加强普法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切实推进执法工作考核评议工作。按照《县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和《县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采取细化、量化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等方式,对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案卷、普法工作、执法基础工作等项目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实现执法考评与年度目标考核有机衔接。局属各执法单位要全面落实执法基层组织(所、站、队)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实现对执法单位考评向对执法人员考评的转变。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交通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推进交通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保障和促进全县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重点任务

总体目标: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地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交通系统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交通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交通事业的依法治理。

工作原则: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六五普法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三是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四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原则。

重点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交通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交通干部职工的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二是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学习宣传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三是大力推进交通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交通行业法治建设。要完善和推广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执法公示制和交通行政法过错追究制,探索建立交通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四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交通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在交通行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同时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普法对象和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全县交通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所有从业人员及其他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放在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全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和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

普法内容:一是基本理论知识,主要包括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二是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宪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基本法律;三是交通专业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路法》、《省路政管理条例》、《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以及在交通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四是与交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主要包括《招标投标法》等;五是国际公约、规则及惯例;六是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

四、具体要求

1、全县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学习宪法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务员要掌握与公务员职位相关的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行政法律知识,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交通专业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与本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社会主义县场经济法律知识、国际经贸法律知识、交通法规知识、企业管理法律知识。同时,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交通法律意识和交通法治观念。

2、要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积极开展交通依法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实施本单位依法治理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重点学习与本行业、本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

3、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制度。一是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法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二是建立重大政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三是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交通系统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保证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并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实行合格证制度,将其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年参加法律学习时间不足规定学时,未参加考试、考核或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四是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五是进一步落实和执行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交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交通行政赔偿案件审查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六是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将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作为“十一五”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交通企业从业资质的重要依据之一;七是积极推进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交通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等。

五、具体步骤和主要方法

1、具体步骤: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部署,“六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到2016年结束。我县交通系统的具体安排如下:

(1)2016年2月底前为准备阶段,主要是做好“六法”普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报县局“六五”普法办公室。

(2)从2016年3月至2016年底为实施阶段。各单位要制定普法年度计划、对本年度普法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并在每年的3月15日前将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和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报县局“六五”普法办公室。

(3)2016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单位要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对本单位、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总结在2016年6月底前报县局“六五”普法办公室。

2、主要方法:

(1)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别实施的原则,系统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要在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要加强与同级普法主管部门的联系;

(2)要采取集中培训,严格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普法对象必须以脱产、半脱产的方式集中学习,一般普法对象可以以自学为主。对重点和一般普法对象在学习结束后都要进行书面考核;

(3)要注意抓好典型,分类指导,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同时针对不同普法对象,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分类指导;

(4)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可以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开展法律咨询、系列讲座或采取集中宣传月、宣传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公路分局、海事处、运管所、县乡所主要负责人,局法制股、人秘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法制股,法制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人秘股股长任副主任,联系电话:

2、具体要求:

(1)交通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将其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普法组织机构,完善普法运行机制。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报县局“六五”普法办公室备案。

(2)要建立和实行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要建立健全交通普法监督与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强化师资、教材、设施建设。同时要切实落实普法经费,配备普法宣传所需的必要设备,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

第3篇

为积极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创造良好的交通法制环境,按照县局2016年法制工作会议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及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1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争创学习氛围,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培训工作

今年局计划在八月份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要求系统各单位继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重点推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创新理念,拓宽领域,不断提高交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继续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提高案卷质量,各执法单位必须设立较为标准的档案室,规范案件档案管理,要认真按照《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规范整理执法案卷。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行日常化检查,发现劣质案卷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要保证不出现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因案件质量问题而败诉现象。今年局计划在7月份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请执法单位根据去年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补正工作。

三、加大行政执行力度,开展外部和内部的监督检查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经常开展内部和外部监督检查,拓宽监督渠道,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开门纳谏,自觉主动地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坚决消除“人情”、“关系”等不良现象。要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弘扬正气,抵制不正之风,努力建设“团结求实,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勇创一流”的交通执法队伍。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强化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各单位要开展继续开展打击“黑头车”、厢式货车非法载客营运行为,加大查处超载超限运输车辆等专项行动,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运输市场,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妥善处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规范交通行政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系

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执法体系。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要进一步完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考核科学,评价公开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六、加强执法环境的研究,提高执法效果

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交通法制工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分析和研究,坚持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两手抓”,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改进作风态度,提高通关效率,努力构建交通执法队伍与各部门的合作协调关系,使交通法制工作赢得社会最大限度的支持,促进执法公正和正义,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为构建和谐交通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交通服务窗口便民、高效、交通行政执法统一、规范为基本要求,以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紧紧围绕交通中心工作,创新理念、抓好载体、打好基础,在提高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执法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在促进规范执法和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上做文章,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交通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改进交通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建设法治交通,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切实把交通部门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确保做到:

全县所有公路、水路不发生“三乱”行为,无违法行政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被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执法案件败诉率为0,不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被撤消、被变更等情况;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信访件办结率100%;错案纠正率、责任追究率100%;

执法人员全部实现文化达标工程,岗位培训率100%,年度执法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全县交通工作总体部署,创新思路,创优发展,通过全年努力,促进全县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优化行政许可,进一步提高交通服务意识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简化、明确、快速、高效”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实施行政许可,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精简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推进行政许可公开透明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及各单位许可工作人员要牢记“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增强创新创优意识,提高工作办事效率,不断提升交通部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水平,要做到复杂问题简单化,让群众听得懂、道得明、办成事,要自觉做到带着感情真诚服务,带着责任尽责服务,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态度可亲、形象可信。

(二)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进执法制度建设

2016年,我局县乡所、运管所分别做为全省交通行业依法行政示范点,受到上级领导的赞扬和肯定。2016年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省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若干规定》等规定。要依据法律法规,对本部门、本单位实施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整理成册。要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完善交通法治信息制度、执法人员季度抽考制度、执法回访登记制度、执法文书评议制度等。要专题研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对照条线部门制定的有关具体规定进行细化和明确,按照合理行政、便于操作、统一规范的要求予以认定,保障交通行政执法公正实施、人性化操作。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和各项执法暗访活动,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评比活动,严格对照省厅印发的《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中对行政执法案件立卷要求进行装订归档,确保交通系统内部各门类执法案卷统一规范,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质量。

(三)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大行业管理力度

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政策的实施、交通六项规费的取消,交通行业今年面临职能转变、人员分流、行业管理任务加重等变化,要站在推进“和谐交通”和“法治交通”建设的高度,紧紧围绕交通“三个服务”大局,从实践中探索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建立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加强交通行业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要加快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和农危桥改造力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和质量公示制。要切实维护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对维护路产路权、航产航权的作用,保障公路、航道的完好畅通。要持续规范健康有序的运输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深化出租、机动车维修与驾培行业信誉管理,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提高运输市场调控能力,推进道路运输向规范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要坚持“三把关一监督”和水上“三保一防”为重点,大力加强“平安交通”建设,加强工程安全生产制度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工程生产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实现安全管理法制化。完成交管站职能调整和定位,充分发挥基层交通管理部门作用,使交通基层管理阵地得到巩固和加强。

(四)强化法制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对照“六五”普法规划及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构建和谐交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制定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形成全系统、全行业积极普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促进交通行业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充分发挥新闻广播、电视、报刊及政府网站等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发掘和利用公路、桥梁、车站、港口、码头、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场所及交通工具、手机短信来作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法治部门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重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就是要重点解决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宗旨、执法目的不明,执法动机不纯,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自觉维护交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势头。要全面实施执法人员文化达标工程,坚持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执法轮训、季度抽考等执法保障制度。要始终抓好执法一线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确保执法人员在岗培训达到规定的时间要求,确保执法人员能熟练掌握执法业务知识,确保执法人员能不断更新法律法规知识。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与执法培训考核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与推行执法责任制相结合。要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充实调整法制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法制建设过程中的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全面推进交通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基础。各单位要将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

(二)围绕中心,全面推进。各单位及部门要根据今年全县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确立重点,力争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制度建设、法制宣传、行业管理等方面取得成功经验。

(三)条块结合,稳步推进。交通法制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别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要按照省交通厅、巢湖市交通运输局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要求,积极开展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加强与横向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法治交通工作进程。

第5篇

为了贯彻落实县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抓好2016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明确指导思想。

2016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巩固扩大文明创建成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机关的文明程度,以一流的作风、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业绩,促进我局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确定创建目标。

要严格按照考核评选标准,认真总结前几年文明机关创建工作的经验,查找创建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创建意识,强化创建力度,继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三、开展创建活动。

1、以健全的领导机制为保证,齐抓共管。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局创建文明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创建工作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创建文明机关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确定的目标,分阶段、有侧重的组织实施,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增强工作的计划性。

要建立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交通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能,既要当好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又要当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共性目标纳入全年的工作目标,落实创建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以道德建设为依据,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的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和职业纪律有明显加强。在创优质服务方面,努力改进服务态度,一切以服务对象的要求为目标,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促进服务质量上水平;在创优良作风方面,做到领导带头示范,干部严于律已,逐步养成良好习惯,促进作风明显好转;在创优美环境方面,达到办公室、会议室和楼道无烟蒂、无痰迹、无灰尘、无废纸杂物;墙壁、门窗干净、完好;无苍蝇、蚊子、臭虫、蟑螂;车辆停放整齐、办公设施设置有序;厕所保持清洁、卫生。创建工作达到政府满意、群众满意、自己满意。

3、以交通行业为特点,创建特色文明交通。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搞好环境整治。经常组织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要进一步组织好“五五”普法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确保全局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秩序良好。

加强“窗口”单位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全系统行业文明建设。交通是公共服务性行业,与群众生活密不可分,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窗口”单位创建工作一直是交通系统文明创建的重点。今年重点抓好“四大工程”:

一是诚信工程。做负责任的政府部门,做负责任的行业,突出交通服务形象建设,抓好服务窗口文明创建工作。采取多种载体开展以诚信服务为主题的创建活动,行业管理诚信服务,企业经营诚信文明。继续保持和发扬我县“爱心车队”被共青团中央授予“百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荣誉称号,今年将继续打造诚信服务理念。继续开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目标的“文明示范窗口”、“诚信修理厂”、“文明客运企业”、“文明班线”“优秀站务员”等创建活动,十佳出租车、线路客车,不断扩大行业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是平安工程。要按照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和平安畅通的要求,加强监管,创建“平安线路(航线)”,打造“平安畅通交通”。县交通局以创建文明公路、文明航道为载体,打造交通运输通道文明畅通工程,使人民群众切实得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所提供的方便。近年来,我县水泥路和油路通车总里程达125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8公里、干线公路250公里、农村公路926公里,以干线公路为骨架,以农村公路为连接的公路交通网络初步形成。

三是“治乱工程”。突出治理客货运市场秩序的无序混乱及公路的“三乱”等。深入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四是“品牌工程”。在原有创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深化,不断提高,树立交通行业文明新“品牌”。要进一步完善交通服务的硬件设施,继续巩固2016年全省交通基层站所建设工作现场会,力争使我县基层站所三年建设目标,推行规范化管理,提升整个系统的文明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全程服务、跟踪服务、全方位服务,利用短信向服务企业和服务对象“温馨提示”,利用网站及时发布工程建设、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信息。

四、强化创建措施

1、深入宣传,强化教育。利用大、小会议宣传文明创建的重要性,组织创建人员学习兄弟单位创建经验,并及时向全局人员进行宣传;及时将市、县创建活动检查情况通报全员,进行典型教育,以他人之长,补已不足,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创建活动的始终。

2、履行制度,接受监督。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卫生包干责任制,并要求严格执行。教育全体工作人员在行政公务中使用文明服务敬语、服务禁语和市民公约等,同时,要接受监督。局设立文明创建举报电话。

3、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将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与创建诚信交通、平安交通等活动结合起来,并将开展情况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工作,进行认真考核。凡在创建活动中,被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评选先进时可优先考虑;被有关部门批评、曝光的,当年不能评为先进集体,直接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称职以上档次。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落实节约资源能源的基本国策,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管理、合理使用、创新机制,扎扎实实推进我局节能减排工作,为全县完成交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作出贡献。

二、节能目标

通过开展节能减排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珍惜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分钱,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环环节约”的良好风尚,将我局建设成为节约型机关。在“十二五”末力争使水电费、车辆维修管理费、办公费总体降低10%,初步建立起节能减排管理长效机制。

三、节能重点环节和措施

(一)节约用电

1、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切断办公室设备电源,坚决杜绝“无人灯、长明灯”现象。

2、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或设置为自动进入低能耗的休眠状态。争取更新一批老旧计算机等设备。

3、禁止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等高功率电器。

4、优先推广和使用中央财政补贴的高效节能灯,走廊、通道等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采用60瓦以下的节能灯。

5、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的空调设置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空调设置温度不得高于摄氏20度。实施增温或降温时,必须关闭门窗,严禁敞开门窗开空调。争取更新一批老旧空调。

(二)节约用水

大力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用水后要及时关好阀门,杜绝跑冒滴漏。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节约用车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用公车办私事,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尽量合乘公务用车。

2、提高车辆调派的合理性、科学性。多位领导同到一处或一个方向开会或工作,能合并用车的尽量合并用车。

3、提倡集体公务活动集中乘车,非紧急公务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本单位附近的公务活动,提倡步行或骑自行车往返。

4、严格执行车辆燃油管理办法,提倡低能耗行驶。根据车型和排气量,单车油耗控制在核定标准内。

5、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加大对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监督检查力度。

6、严格做好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工作,努力降低购置成本,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四)压缩电话费开支

1.本局开通电话虚拟网业务,网内的相互通话不计费。

2、加强电话费管理,减少办公电话非工作使用。

3、工作通话应当简明扼要,长话短说,杜绝电话聊天。

4、根据话费使用情况,适时公示通话费清单。

(五)节约办公经费

1、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登记制度,对办公用品使用进行跟踪检查,不断完善节约措施。

2、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尽可能降低纸张的消耗,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提倡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提高文稿校对、印制质量。

3、重视对已使用过的纸张等的再利用,做到废纸回收。

4、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的油墨、墨粉用完后,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5、工作人员应自备水杯,尽量减少使用纸杯等一次性易耗用品。

6、精简会议。对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尽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对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不重形式,勤俭办会。

7、倡导减少发文。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的不再印发文件。对必须印发的公文,在内容表达清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公文篇幅,并严格按照发文范围印发文件,不多头、重复或扩大范围发文。能使用电子公文的不发纸质公文。

(六)实施政府节能采购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办公用品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目录实施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消耗、低效率的设备和产品。

四、实施主体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使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局人秘科、财务科具体负责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公共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切实抓好落实。

(二)深入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形式不定期对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节能知识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的意义和国家资源节约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活动规章制度和先进典型,增强资源能源的节约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三)推进齐抓共管。公共机构节能关键在人,贵在从点滴小事入手,长期坚持。把节能工作变成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营造各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在各单位设置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单位联络员制度。二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改造和运行管理。三是规定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空调、照明等用能系统的运行规范。四是规定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标准配备,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更新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五是要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

(五)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局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系统各单位每季度要进行一次自查,并及时上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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