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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2016-09-06 15:44:4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诚信计生工作计划(共5篇)诚信计生工作计划诚信计生工作计划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的文件要求,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村(居)为主”工作机制,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决定在全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2016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第一篇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的文件要求,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村(居)为主”工作机制,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决定在全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为先的理念,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干部解压,群众方便,效率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

对本村未满49周岁的孕环检对象子女年满16周岁且未婚的家庭实行诚信合同管理,分类指导,全程服务,注重早孕发现和控制早婚早育,突出孕环情监测制度改革和工作效率提升。一是对40周岁以上的育龄妇女,一年至少参加一次生殖健康检查;二是对40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年参加两次孕环检检查;三是对新婚未育、准生二孩对象和不符合加入诚信小组条件的孕环检对象以月访视为主,重点对象随时监测;四是对流动人口孕环检对象除按以上规定分类管理外,还另外加签流动人口合同,每年每季度自觉寄回孕检反馈单,或每年两节或因事、农忙等情况返回时应主动与镇村联系一次。到镇服务所做返乡检查。

三、具体措施

1、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参加诚信计生的家庭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诚信计生户向镇居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合同规定。

2、充分自愿。符合条件的群众在互相信任、自愿的前提下,本着居住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组建由10—15人的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必须经本人申请,小组成员评议同意、村委会批准后,才可作为诚信计生户。凡诚信计生户都要签订《新江村村民诚信承诺协议》(以下简称《诚信协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且有固定工作场所,相互之间经常联系的也可自愿组成计信计生小组,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3、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诚信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村委会对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成员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新江村计划生育诚信奖励优惠待遇》。对诚信小组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者本人除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处理外,小组成员不能享受村相关奖励优惠待遇;当诚信小组成员及家庭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收养等行为时,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积极配合村两委做好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两委全体成员、计生协理事、计生专干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组,计生专干负责诚信计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2、召开会议。开好村计生协理事和村民代表会议,学习《计划生育合同》、《村实施计划》、《诚信承诺协议》,并讨论通过《新江村诚信计生奖励优惠待遇》,进一步修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3、推荐组长。深入到居民小组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好开展诚信计生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群众明白并积极主动自愿参加诚信小组,填写诚信计生户申请表,签订《计生合同》。召开诚信小组成员会议,民主推选产生诚信计生小组长。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2016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第二篇

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的文件要求,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村(居)为主工作机制,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决定在全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为先的理念,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干部解压,群众方便,效率提升的工作目标。二、主要内容对本村未满49周岁的孕环检对象子女年满16周岁且未婚的家庭实行诚信合同管理,分类指导,全程服务,注重早孕发现和控制早婚早育,突出孕环情监测制度改革和工作效率提升。一是对40周岁以上的育龄妇女,一年至少参加一次生殖健康检查;二是对40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年参加两次孕环检检查;三是对新婚未育、准生二孩对象和不符合加入诚信小组条件的孕环检对象以月访视为主,重点对象随时监测;四是对流动人口孕环检对象除按以上规定分类管理外,还另外加签流动人口合同,每年每季度自觉寄回孕检反馈单,或每年两节或因事、农忙等情况返回时应主动与镇村联系一次。到镇服务所做返乡检查。三、具体措施1、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参加诚信计生的家庭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诚信计生户向镇居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合同规定。2、充分自愿。符合条件的群众在互相信任、自愿的前提下,本着居住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组建由1015人的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必须经本人申请,小组成员评议同意、村委会批准后,才可作为诚信计生户。凡诚信计生户都要签订《新江村村民诚信承诺协议》(以下简称《诚信协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且有固定工作场所,相互之间经常联系的也可自愿组成计信计生小组,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3、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诚信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村委会对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成员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新江村计划生育诚信奖励优惠待遇》。对诚信小组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者本人除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处理外,小组成员不能享受村相关奖励优惠待遇;当诚信小组成员及家庭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收养等行为时,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积极配合村两委做好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1、成立组织。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两委全体成员、计生协理事、计生专干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组,计生专干负责诚信计生工作的具体实施。2、召开会议。开好村计生协理事和村民代表会议,学习《计划生育合同》、《村实施计划》、《诚信承诺协议》,并讨论通过《新江村诚信计生奖励优惠待遇》,进一步修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3、推荐组长。深入到居民小组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好开展诚信计生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群众明白并积极主动自愿参加诚信小组,填写诚信计生户申请表,签订《计生合同》。召开诚信小组成员会议,民主推选产生诚信计生小组长。4、开展评议。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诚信计生档案,稳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村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开展评议活动,对村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年度评议,监督村委会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诚信协议》,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各区市人口计生局,金州新区、长海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高新区文教卫生局,长兴岛开发区、保税区、花园口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为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政法[xx]55号)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辽人口办发[xx]3号)文件要求,维护好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和诚信计生工作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认识近年来,我市坚持民需我为、我为民乐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形式内容,把诚信体系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结合起来,把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结合起来,以利益引导、依法行政、服务关怀、宣传倡导为抓手,以健康家庭促进计划、优质服务、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等为载体,深化诚信计生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嬴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树立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便民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和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处在重大的转型时期,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充分发挥诚信计生在推进工作落实、破解难题方面的积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工作氛围,全面组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二、明确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中心,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诚信为政,取信于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 xx年,全市80%以上的区市县实现诚信计生。2016年,全市区市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要有根本转变;建立起行政管理部门与群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监督和相互协调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稳定长效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下的以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为依托的面向家庭高质量服务的工作模式,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免费、奖励、扶助及优先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各级要把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与基层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创建、政务公开、村居民自治、依法行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结合起来,实现多位一体的运行工作模式,扎实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开展。1.加强领导和监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年度计划。要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制定全面推进诚信计生的工作方案,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方案要在6月前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从今年开始,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并不定期地通报检查情况。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半年自评检查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人口计生委。2.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重点公开的内容和主要形式,结合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诚信计生与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操作、阳光维权的融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立信于民,推动诚信计生深入发展和公开透明地运行。3.落实依法行政。要将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增加管理服务透明度。落实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有奖举报制度;要加强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做好企事业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信用评估工作。加大政策推动和协调力度,探索扩大奖励扶助政策的覆盖面,研究制定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丰富诚信计生内容。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推动解决关停并转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遗留问题;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计生家庭以外伤害保险财政补贴制度。4.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创建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指导基层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按照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推进的原则,指导基层清理、修

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继续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和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完善政府引导、计生服务、村(居)委实施、协会推动、群众自律五位一体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维护群众的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水平。开展便民、透明、诚信、数字、文明活动,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 5.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和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基层特别是村(居)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报酬待遇。通过全面推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通过组织传导,家庭成员承接的gof模式,第三周期健康家庭促进计划,精细化 家庭生命周期服务链服务内容等工作,满足广大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度和满意率。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6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第三篇

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 2006 〕 22 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政法〔 2010 〕 55 号)的精神,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建设诚信政府,引导培养守信公民,充分调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区工

作要求,决定在全街道认真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主体,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重点,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优化服务意识,规范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 2011 年底,全街道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基本落实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基本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基本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人口计生的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转变,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实现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新格局。

2016年下半年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安排
2016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第四篇

2016年下半年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安排

2016年,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工作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省、市、区上级计生部门的有关指示和精神,以全面实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为脉络,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牢牢把握“和谐人口、诚信计生”为主线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结合管区实际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责任目标,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强化基础工作,构建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服务机制。

结合2015年社区“两委”换届,做好工作交接并加强对新任计生干部的指导和培训,促进社区计生基础工作和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建设,针对新建小区及回迁居民,做好信息摸底和管理服务工作,抓好居民公约的修订与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居民满意度。街道将建立定期指导的工作制度,全年将开展四次对社区的全面督导和两次对驻街单位的全面督导工作,尤其对新合并的社区及管区个体、私营单位加强监督、指导力度,随时追踪工作落实情况。利用社区“三个中心”建设的有利时机,推进社区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强化社区人口计生服务功能,开创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新局面。

二、抓好“三个一”,打造立体化宣传教育氛围。

一是在新建回迁小区打造一条“创生育文明,建和谐家园”生育文化街,通过漫画及主人公日记的形式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亲民性。二是进一步完善街道便民服务网站,加大对惠民政策以及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为居民提供更准确更实用的信息。三是制作“办事程序一本通”,让居民根据自己所需了解相关程序,为居民提供更为方便周到的服务。

三、开展优质服务,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2016年,街道依托区人民医院新建立一个计划生育服务站,跟以往相比,在硬件设备、医疗环境、医务人员素质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今年将充分利用计生服务站,规范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咨询、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等工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需求,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争取为管区育龄妇女提供更加优质的随访

咨询和技术服务。另外,根据上级要求规范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深化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力度,探索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机制,推动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依法行政贯彻在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环节中,积极推进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全面落实便民维权服务。配合区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抚养费积案、难案公示曝光工作,街道、社区、厂企、市场每月利用公开栏、公示栏、宣传栏公示奖励政策落实、违法生育处理等情况。

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措施,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信访工作规范》,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解决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问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行风建设争先创优活动,形成“比、学、促、帮、带”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利益导向政策,确保各项奖励落实到位

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全面落实。重点抓好“五奖”(晚婚晚育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放弃二孩生育奖励、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城镇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四救助”(计生公益金救助、计划生育扶助金救助、特困家庭生育救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四免”(免费开展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孕前检查、免费生殖健康专项检查)、“一优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向独生子女家庭倾斜政策)等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确保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时足额100%发放到位,督促管区企业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养老补助。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和“人口关爱基金”募捐活动。

六、深化人口与发展研究,破解城区管理难题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研究工作,共同关注管区人口计生工作现状及难点、热点问题,做好调研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市、区上级部门开展国际化城区人口规模研究、人口与经济社会文化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互动关系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在全区开展的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中,街道将重点关注拆迁、回迁过程中人户分离人员的交流和管理工作,新社区、新物业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属地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驻街单位分类管理工作机制。

2015诚信计生培训计划
2016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第五篇

2015诚信计生培训计划

第1篇:诚信计生培训计划

一、总体目标: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居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干部解压、群众方便、效率提高"的互信目标。

二、方法步骤

1、摸底登记,掌握底数。按照诚信计生户分类。

2、组织学习。组织社区两委干部学习区计生委《玉州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意见》,根据我社区实际制定本社区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成立组织。成立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两委干部、计生协理事等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组。社区专干负责诚信计生日常工作。

3、开展宣传。利用计生宣传栏、计划生育长廊,大力宣传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制作横幅、固定标语、印制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开好社区计生协理事和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计划生育合同及诚信计生工作计划,修改完善并通过居民自治章程,进一步明确村民的行为规范、各级奖励措施、制约措施。

5、组织诚信小组。按居住相近、活动方便、自愿组合的原则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每组10-15人组成,民主推选诚信小组长,实行分类管理,把18-49周岁的育龄群众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未婚青少年,为重点宣传教育引导对象。通过向他们宣传《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借助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他们国策意识,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做到知法、守法、懂法;第二类计划生育绝育户作为"放心户",承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生殖健康检查;第三类为40岁以上非绝育户,作为"一般户"管理,要求承诺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访视:第四类是40岁以下非绝育户,纳入"重点户"管理,要求承诺每年自觉参加两次环孕检。发现早孕及时报告,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6、组织培训。组织诚信计生小组长开展培训,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主要任务,通过培训、宣传,推动诚信计生的有序开展,并签订诚信计生小组长责任书,由诚信小组长协助计生户填写"诚信计生户"申请表。

7、召开小组长会议。由各诚信小组长召集本组成员会议。进一步宣传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意义,以组为单位,组织本组成员进行"诚信计生户"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和"计划生育诚信协议"。

截止到目前,北辰社区已成立诚信计生小组99个,开展诚信计生的村(居)依法生育育龄妇女数2607人,参加诚信计生小组的依法生育育龄妇女数2268人,依法生育育龄妇女参与率87%。参加诚信计生小组的育龄妇女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为91%。形成了"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新格局。

第2篇:诚信计生培训计划

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的文件要求,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村(居)为主"工作机制,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决定在全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2016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为先的理念,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干部解压,群众方便,效率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

对本村未满49周岁的孕环检对象子女年满16周岁且未婚的家庭实行诚信合同管理,分类指导,全程服务,注重早孕发现和控制早婚早育,突出孕环情监测制度改革和工作效率提升。一是对40周岁以上的育龄妇女,一年至少参加一次生殖健康检查;二是对40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年参加两次孕环检检查;三是对新婚未育、准生二孩对象和不符合加入诚信小组条件的孕环检对象以月访视为主,重点对象随时监测;四是对流动人口孕环检对象除按以上规定分类管理外,还另外加签流动人口合同,每年每季度自觉寄回孕检反馈单,或每年两节或因事、农忙等情况返回时应主动与镇村联系一次。到镇服务所做返乡检查。

三、具体措施

1、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参加诚信计生的家庭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诚信计生户向镇居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合同规定。

2、充分自愿。符合条件的群众在互相信任、自愿的前提下,本着居住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组建由10—15人的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必须经本人申请,小组成员评议同意、村委会批准后,才可作为诚信计生户。凡诚信计生户都要签订《新江村村民诚信承诺协议》(以下简称《诚信协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且有固定工作场所,相互之间经常联系的也可自愿组成计信计生小组,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3、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诚信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村委会对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成员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新江村计划生育诚信奖励优惠待遇》。对诚信小组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者本人除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处理外,小组成员不能享受村相关奖励优惠待遇;当诚信小组成员及家庭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收养等行为时,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积极配合村两委做好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2016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四、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两委全体成员、计生协理事、计生专干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组,计生专干负责诚信计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2、召开会议。开好村计生协理事和村民代表会议,学习《计划生育合同》、《村实施计划》、《诚信承诺协议》,并讨论通过《新江村诚信计生奖励优惠待遇》,进一步修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3、推荐组长。深入到居民小组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好开展诚信计生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群众明白并积极主动自愿参加诚信小组,填写诚信计生户申请表,签订《计生合同》。召开诚信小组成员会议,民主推选产生诚信计生小组长。

4、开展评议。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诚信计生档案,稳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村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开展评议活动,对村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年度评议,监督村委会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诚信协议》,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

各区市人口计生局,金州新区、长海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高新区文教卫生局,长兴岛开发区、保税区、花园口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政法[XX]55号)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辽人口办发[XX]3号)文件要求,维护好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和诚信计生工作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2016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坚持"民需我为、我为民乐"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形式内容,把诚信体系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结合起来,把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结合起来,以利益引导、依法行政、服务关怀、宣传倡导为抓手,以"健康家庭促进计划"、优质服务、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等为载体,深化诚信计生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嬴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树立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便民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和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处在重大的转型时期,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充分发挥诚信计生在推进工作落实、破解难题方面的积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工作氛围,全面组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二、明确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中心,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诚信为政,取信于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发展。 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 XX年,全市80%以上的区市县实现诚信计生。20XX年,全市区市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要有根本转变;建立起行政管理部门与群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监督和相互协调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稳定长效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下的以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为依托的面向家庭高质量服务的工作模式,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免费、奖励、扶助及优先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2016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三、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

各级要把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与基层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创建、政务公开、村居民自治、依法行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结合起来,实现多位一体的运行工作模式,扎实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1.加强领导和监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年度计划。要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制定全面推进诚信计生的工作方案,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方案要在6月前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从今年开始,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并不定期地通报检查情况。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半年自评检查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人口计生委。

2.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重点公开的内容和主要形式,结合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诚信计生与"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操作"、"阳光维权"的融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立信于民,推动诚信计生深入发展和公开透明地运行。

3.落实依法行政。要将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增加管理服务透明度。落实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有奖举报制度;要加强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做好企事

业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信用评估工作。加大政策推动和协调力度,探索扩大奖励扶助政策的覆盖面,研究制定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丰富诚信计生内容。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推动解决关停并转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遗留问题;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计生家庭以外伤害保险财政补贴制度。【2016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4.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创建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指导基层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按照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推进的原则,指导基层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继续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和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完善"政府引导、计生服务、村(居)委实施、协会推动、群众自律"五位一体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维护群众的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水平。开展"便民、透明、诚信、数字、文明"活动,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

5.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和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基层特别是村(居)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报酬待遇。通过全面推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通过组织传导,家庭成员承接"的gof模式,第三周期"健康家庭促进计划",精细化 "家庭生命周期服务链"服务内容等工作,满足广大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度和满意率。

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第3篇:诚信计生培训计划

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我县作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2015年必须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省人口计生委将诚信计生工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为确保诚信计生工作顺利实施和完成,迎接省、市人口计生委的评估验收,现将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形成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成立诚信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诚信计生实施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召开诚信计生专题动员部署会,全面铺开诚信计生工作。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1、广泛宣传。诚信计生是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新型生育文化的载体,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入户宣传、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做好诚信计生宣传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进行采集、统计,及时了解育妇思想动态。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增强诚信计生吸引力,引导群众自觉参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为诚信计生的全面铺开造大声势。

2、深入动员。各乡镇(街道)要从会议传达、学习培训、动员部署等方面入手,深入动员。首先要对队伍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建立一支熟悉诚信计生工作业务的干部队伍;其次要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指导各村(居)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第三要把村民自治、婚育新婚进万家活动以及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等工作融入到诚信计生中去。

三、明确内容,规范程序。

1、明确内容。开展诚信计生工作首先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要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第二要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公开工作内容、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等情况。并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等上墙,公开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服务事项、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第三要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第四要进一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并加强计生协会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网络,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活动,建立健全人口学校、协会会员之间、农家书屋等服务活动场所。

2、规范程序。诚信计生工作要做到程序合法、公开、公正,以免因程序问题出现影响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本着坚持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和村(居)民互信结合,切实做到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具体程序如下:

⑴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居)民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协议书》。

⑵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举,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举诚信计生小组长。

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或村(居)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⑷村(居)民委员会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是否履行承诺,监督群众是否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

⑸村(居)民委员会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卷,档案要规范和齐全。

四、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1、分类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村民自治基础较为扎实的或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居)可先行试点工作,以试点村(居)带动所有村(居)开展,做到以点带面,全面实现诚信计生。

2、有序推进。我县诚信计生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街道)8月份要完成2-5个诚信计生示范村试点工作,9月份完成60%所辖村(居)诚信计生工作,10月份全面完成诚信计生工作。

五、对照标准,评估验收。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乡镇(街道)、村级诚信计生具体评估标准先行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村(居)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时限和要求,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在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将诚信计生工作评估验收情况,及时报告县人口计生局。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对照标准,抓紧抓实诚信计生工作,县人口计生局将与监察局、效能办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验收,并将督查、验收相关情况综合后通报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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