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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

2016-09-07 12:32:2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共5篇)合同条款-保密条款第九条保密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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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保密条款
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 第一篇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

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六条由于业主每户的实际质量装修情况不同,甲方对各业主的经济补偿肯定不同,故乙方不得对其它业主的补偿提出异议。甲乙双方承诺此协议内容不向其它业主透露。联营合同(1)[适用各方] [法意范本] 第二十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合同书[适用各方] [法意范本] 第二十二条保密责任

1.本协议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各方的商业秘密。

(4) (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写)

2.但在下列情形时,本协议各方尚可披露以上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写)

3.本协议终止本条款仍适用,保密期限为 。涉外劳务合同(2)[适用各方] [法意范本] 第十九条保密

1.乙方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保密期限为: 。

3.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证券包销合同[适用发行人] [法意范本] 第十五条保密责任

1.本协议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各方的商业秘密。

(4) (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写)

2.但在下列情形出现时,本协议各方尚可披露以上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6) (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写)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保密期限为: 。证券代销合同[适用发行人]

[法意范本] 第十六条保密

1.本协议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严格保密: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各方的商业机密。

(4)但是,按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披露第1款所述的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督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6)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保密期限为 。证券咨信评估合同[适用各方] [法意范本] 第七条保密

1.甲、乙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

【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4.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保密约定

1.甲方不得将此项合同的价格(咨询费)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2.乙方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a)此合同签订前乙方已了解的信息或乙方已公开的信息;

b)国家法律、法规有要求时。IDC主机托管业务合同[适用各方] [实务合同] 十一、保密

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或之后,

(1)只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属于对方的保密资料,

(2)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将对方的保密资料披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违

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方的损失,具体违约金额为额最多不超过 元。

2.本协议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一方所有的与披露方现有的潜在的业务、运营或财务状况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书面、演示、电子、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包括:价格、市场营销计划、客

户名单、相关数据等);但不包括以下资料:

(1)为公众所知的;

(2)接受方通过没有保密义务的独立渠道合法获得的资料;或

(3)接受方在本协议保密条款签订之前已经知道的资料。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合同[适用被服务方] [实务合同] 六、保密约定

1.甲方不得将此项合同的价格(咨询费)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2.乙方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a)此合同签订前乙方已了解的信息或乙方已公开的信息;

(b)国家法律、法规有要求时。OEM制造合同[适用各方] [实务合同] 第十一条保密

11.1各方在本合同[和/或]本合同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框架内交换的任何资料和文件,具体而言,系指各零售公司向制造商提供的规范、产品加工方法和其他技术和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特定产品的价格、各种数据和文件、产品创意和设计图纸(下称“保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11.2因而,在本合同期间内以及本合同终止或届满后的五年期间,除非有下列情形,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

(a)非因该方过错,该等保密信息已经或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11.3每一方保证其所有关联公司及其全部管理人员、代表、雇员和顾问均遵守上述承诺。每一方均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确保遵守上述义务。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合同书[适用受托方(检测机构)] [实务合同] 7.保密承诺

7.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检查员保证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向除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有关乙方的商业秘密。

7.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和终止后始终遵守本条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任何已成为或法律上应成为公开信息的信息;

(2)任何甲方可以从其他公开途径得到的信息;

(3)为获得认可应公开的其他信息。办公设备保养/维修合同(1) [实务合同] 四、机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甲方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办理双软认证委托合同 [实务合同] 5.保密

5.1保密信息指关系到甲方现在和日后发展的商业信息、经营策略等。

5.2乙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前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对其在本协议签署前或签署后可能取得、或已经取得的有关本协议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

5.3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非国家版权局的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机密信息。保安服务合同(2)[适用被服务方] [实务合同] 五、保密条款

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乙方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双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无关的人员。保管合同(1)[适用保管人] [法意范本] 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保管合同(3)[适用保管人] [法意范本]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保密条款:

除非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将获得的费率、保险方案、理赔数据等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1、告诉给与执行本协议相关的人员;或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或

3、告诉给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人;或

4、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本协议终止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北京市委托拍卖合同[适用拍卖人] [官方文本] 第九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 进行保密。并网调度合同[适用各方] [官方文本] 20.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补偿贸易合同(2)[适用卖方] [法意范本] 二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良资产转让合同[适用受让方] [实务合同] 第十四条保密

14.1基于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客户、法人实体、个人或公众。

14.2三方一致同意,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三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各自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财产租赁合同(3) [法意范本] 第十二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财务记帐及综合类涉税事项代理委托合同[适用各方] [实务合同]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和办理涉税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

报表;

(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6)对甲方提供的不实原始凭证或授意做出的不当会计处理,有权予以拒绝并保留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餐饮业特许合同[适用特许方] [实务合同]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参选作品委托创作合同 [实务合同] 8、参加人理解并认可,参选作品并不具有保密性质,且 组委会也无须为此保密。参选作品当中出现的或作为其组成部分的任何限制、专有或保密说明均无任何效力。仓储合同(6)[适用存货人] [法意范本]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茶业合作协议[适用各方] [行业合同] 16.营业秘密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拆迁合同[适用拆迁人] [法意范本]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产品试销合同

[实务合同] 第十五条保密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场地租赁合同(1)[适用出租人] [法意范本] 第十五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场地租赁合同(2)[适用各方] [法意范本] 第十五条保密

保密协议中文本(发布版)
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 第二篇

保密协议

编号:

缔约方: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同方大厦A座2层 邮编:100084

法定代表人:荣泳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公司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上述缔约方以下简称“当事人”或“当事人双方”,披露信息的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授受信息的一方以下简称“接收方”。

鉴于:

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利益,将在_______业务/项目中进行合作,在磋商和洽谈过程中,预期当事人双方将会为达到合作目的互相披露某些各自所有的保密信息,为了保证接收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保密信息定义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当事人双方以任何形式互相提供的,与本协议合作目的有关的任何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业务、经营、产品、客户、商务或技术信息和数据及与之相关的任何复印件、摘要或节录,包括可能提供的模块、样机、样品、原型及其部件中所包含的任何信息和数据,无论信息披露方是否声明这些信息属于保密信息,也无论这些信息是否构成磋商与洽谈的最终产物。

二、保密义务

当事人双方均同意,接收方对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必须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 当事人双方同意披露保密信息的目的是为了双方在______业务/项目中进行

合作,因此根据本协议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目的,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该保密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和用途;

2、 除接收方有必要了解或掌握上述保密信息并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的雇员外,

信息接收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任何其他个人、法人、社会团体及其它实体披露保密信息,除非事先得到披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

3、 信息接收方可向其直接涉及磋商与谈判的代表透露保密信息,并应确保每一

位代表签署保密协议,不将保密信息用于除磋商与谈判之外的其它用途,也不得利用这些信息损害披露方的利益;

4、 信息接收方应采取保护本公司同等重要程度保密信息的方法和谨慎态度,保

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防止该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信息接收方尽到上述注意义务并不能成为其因信息泄露而应对披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

三、 保密信息的除外规定

对于下述信息,上述第二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均不适用:

1、信息接收方能够证明,保密信息在披露方向接收方提供时已经公开;或提供后,在接收方没有违反本协议情况下成为公开的信息;

2、信息接收方能向信息披露方提供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方提供保密信息之前,接收方已合法拥有的信息;

3、信息披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公开的信息;

4、未参考披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由接收方完全独立开发的信息;

5、任何法律规定要求公开的信息。

四、保密信息的返还

在任何时候,当信息披露方提出返还保密信息时,信息接收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返还处于其控制下的任何形式的保密信息(包括来源于此或与此相关的所有复印件、副本、摘要和记录),并向信息披露方保证它已满足了这一要求。

五、停止侵害

当信息接收方违反保密义务时,信息披露方有权要求接收方立即停止其侵害行为、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或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以减少损失,信息接收方应配合披露方采取上述行为。

六、救济措施

当事人双方都承认,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将给对方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同意披露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部门申请保护措施,以维护其权益,但该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

七、损失赔偿

信息接收方或其现在或以前的雇员或谈判代表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或泄露任何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对由此给披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害和费用给予足额赔偿,上述损失、损害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的损失、权利的丧失、市场份额的减少、诉讼费、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八、非权利授予

当事人双方均同意,披露方所有的并提供给接收方的本协议第一条中的“保密信息”为披露方的独家财产,披露方拥有独占的所有权,信息披露方并未向接收方转让任何专利、专有技术、版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申请权,也未向接收方授予任何形式的使用许可。

九、未放弃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

十、条款效力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中的任何部分被裁定或宣布为无效、非法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本协议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十一、不得转让【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

十二、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变更修改

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签署书面协议,方为有效。【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

十四、保密期限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对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接收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 年。在上述期限内,如果双方在______业务/项目中签署了合作协议,则接收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及合作协议终止后 年内有效。

十五、生效及份数

本协议自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法定代表人:荣泳霖 法定代表人:

披露方接收方保密协议
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 第三篇

披露方接收方保密协议

披露方(甲方):

接收方(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上有进行合作的意向,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收方披露其保密信息,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 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

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

项目开发进度、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电子邮件、影音文件等。

2. 其他信息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接收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

务:

a) 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 非因接收方的过错(不论故意或过失,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 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又以该接收方所应了解为

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保密信息;

然而,即使是接收方因本条a)、b)、c)的情形获取的与项目有关的信息,接收方

也不得再将该等信息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批露。

3. 义务

3.1. 除非获得披露方的预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以及源自于保密信息的

任何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执行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保

密信息与披露方以外的第三方开发和执行项目。

3.2. 接收方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披

露方授权的复制、披露或使用。

3.3. 接收方只可向那些必须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

自身员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3.4. 接收方应与有权接收保密信息或能接触保密信息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

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并且应包含本协议的主要义务。

4. 其他条款

4.1. 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直至项目执行完毕后10年终止。披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

知接收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4.2. 本协议终止时,接收方所掌握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复印件,无论其为电子或书面等任何形式,

均应立即交还披露方。

4.3. 接收方承认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或被许可人,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接收

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4.4. 双方均同意:为了保护披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是必要且合理的。双方

明确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钱赔偿将不足以补偿接收方对本协议的任何

违约行为而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

或可能的违约行为将对披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并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

以适用的补偿外,披露方有权:

a) 禁止接收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无须证明实际损失;

b) 从接收方获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因接收方违反本

协议的义务引起的或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或未经授权的

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或损害。如果披露方的损失难以计

算,损失赔偿额应为披露方就该项目已发生的前期费用、开发费用和其他项目开支

的2倍。

4.5. 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披露方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一方授予

对方任何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并且除了仅仅基

于决定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合同关系的目的而查阅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权利以外,本协议

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

4.6.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

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定和程序在北京进行仲

裁。

4.7.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增补和修改,除非由双方合法指派的代表书面做出,否则视为无效或对

双方均无约束力。

4.8. 本协议中的各个标题仅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释本协议及其条款。

4.9. 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对相关义务、目的、权利、责任及关于本协议主题其他责任的完全同意和

/或理解,该协议将取代任何双方以前和/或现在达成的与该主题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

面的协议和理解。

4.10.

4.11.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种转让及其尝试自始无效。 本保密协议有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鉴此,本保密协议一经签署、即告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生效。

保密协议中英文版
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 第四篇

保密协议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鉴【】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拟就【 】(下称“项目”)业务开展合作为保障甲乙双方商业秘密不受侵害,双方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Whereas referred to as “Party A”) is considering cooperating with【】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B”) for【】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Project”).Therefore, the Parties hereby enter into this Confidential Agreement as follows for the purpose of safeguarding the business secret of the Parties:

一、定义

Article 1 : Definition

1、信息披露方:在本协议中是指保密信息的提供方;

Information Discloser: In this agreement, it means the Party who provid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the other Party.

2、信息接受方:在本协议中是指保密信息的接收方。

Information Receiver: In this agreement, it means the Party who receiv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from the other Party.

二、保密信息的组成

Article 2: Composition o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由信息披露方提供给信息接受方的任何与信息披露方经营业务或行为有关的、信息披露方尚未公开的信息,无论该信息采用何种形式提供给信息接受方,保密信息接受方或其工作人员均应合理认为其为保密信息。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referred in this Agreement means any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information discloser to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which is related to the business or activity of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or any information that has not been publicized by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or the personnel of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shall reasonably deem such information as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disregarding the form in which such information is provided to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三、例外

【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

Article 3 Exception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内容: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shall exclu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1、在信息披露方将信息提供给信息接受方之前,信息接受方已知道的信息; Any information which has been known by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prior to the provision of said information by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to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2、信息接受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已被公众知晓或广泛使用的信息; the information already known or used by the public without the receiver breaching this Agreement;

3、信息接受方从第三方处正当获得或接收到的不受保密限制的信息;

the information not limited by the confidentiality requirement which the receiver obtains or receives legally from the third party

4、没有违背协议的情况下信息接受方独立研发获得的信息;

the information that the receiver independently develops without violating the Agreement;

四、保密义务

Article 4 Confidential Obligation:

1. 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上述所有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The Parties and the personnel of the Parties shall keep the above-mentioned information strictly confidential;

2. 信息接受方应只允许那些有必要了解保密信息并且被告知且同意遵守保密义务的职员和专业顾问获得保密信息;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shall only allow the obtaining of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by the employer and professional adviser who has the necessity to know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nd has been notified and agreed to abide by the confidential obligation;

3. 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信息接受方不能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复制、销售、出租、出借、转让、传播、泄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信息接受方一旦发生丢失、被盗、烧毁等会引起保密信息泄露或销毁的行为和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Unless with the written consent of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cannot publish, copy, sell, rent, transfer, promulgate, let out, disclose or reveal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f information receiver encounters loss, theft, damage or any action or accident that may cau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revealed or damaged,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shall take all responsibilities;

4. 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信息披露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信息接受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信息披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After this Agreement terminates, the Parties shall continue to abide by the confidentiality articles of this Agreement and shall perform the 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 which the Parties have promised, until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agrees to release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from such obligation, or in fact the default of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will not bring any damage in any form to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五、公开要求

Article 5 Requirement of publication

在司法或政府部门指令、要求或命令信息接受方公开保密信息的情况下,信息接受方可以向上述部门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信息接受方在披露保密信息前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通知信息披露方以便对该指令、要求或命令进行抗辩。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of judicial or governmental organs’ instruction, requirement or order which requires information receiver to reveal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receiver can disclos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the abovementioned organs, however, information receiver shall adopt reasonable measures to notify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to the extent as allowed by law prior to the disclosure of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so that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can defend such instructions, requirements or orders.

六、信息归还与销毁

Article 6 Return and Destroy of the Information

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1. 当信息接受方不再需要保密信息用于该工作目的时;

2. 双方未能就本项目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时;

3. 双方就本项目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履行完毕;

4. 任何时候收到信息披露方书面形式做出要求时;

5. 信息披露方原有保密信息发生变更时;

信息接受方应立即将所有保密信息按信息披露方要求归还给信息披露方,或予以销毁所有信息。

The Parties agree, under any of the following situation, information receiver shall immediately return all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or destroy all information:

1. that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doesn’t need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for

work;

2. that both parties do not reach cooperation agreement in respect to the

Project ;

3. that the agreement signed by the parties in respect to the Project have been

fully performed and completed;

4. that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receives the requirements from information

discloser in writing at any time;

5. Changes occurring to the original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f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七、违约责任和索赔

Article 7 Breaching Liability and Compensation

信息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时,信息披露方有权要求信息接受方限期进行纠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信息接受方完全改正错误,消除影响为止。如信息接受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信息披露方损害的还应另行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信息披露方因信息接受方的违约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信息接受方因违约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If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breaches this Agreement,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shall be entitled to require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to rectify within certain period and to be liable for said breach until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has completely rectify such breach and has eliminated any influence. If the breach by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has brought damages to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shall compensate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compensation amount shall be defi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oss sustained by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or the profit gained by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八、适用法律

Article 8 Applicable Law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且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订立。

This Agreement is governed by and mad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九、争议管辖

Article 9 Dispute Resolution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The Parties shall settle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Agreement, and any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bring lawsuit against the other Party in the competent court located in the place where Party B resides provided that such dispute can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十、期限

Article 11 Period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This Agreement shall take effect since the date when the Parties sign or seal. This Agreement is made in duplicate with each copy being of the same effect and each Party shall retain one copy.

十一、其他

Article 11 Miscellaneous

1. 本协议的签署并不能视为双方对达成正式合作协议的承诺,如双方就本项目最终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本协议成为正式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正式合作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正式合作协议为

保密协议标准版本(信息披露方)
接受方根据本协议对保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 第五篇

保 密 协 议

甲方:平安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以下合称“双方”,单独称“一方”或“披露方”“接受方”)

鉴于:

1、双方正在进行 项目合作洽谈;

2、协议约定项目的洽谈过程中,一方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3、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定义

“保密信息”指接受方从披露方获得的与洽谈项目有关或因该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信息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

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也无论这些信息是披露方在过去、现在或将来披露给接受方的。

二、保密义务

对披露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在此同意:

1、保护保密信息,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保密信息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从事该项目的负责人和雇员以及聘用的中介顾问除外);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保密信息;

4、不复制或通过其他非正常途径使用该保密信息。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保密信息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实质内容与本协议相似的保密协议。

三、例外约定

保密信息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保密信息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不负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提供的资料;

4、未使用披露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应法律规定和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

四、信息返还

保密信息应始终为披露方所拥有的财产。任何时候,只要收到保密信息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保密信息资料和文件,包含该保密信息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销毁或删除。

五、保密期限

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年内。

六、责任承担

一方应对于因违反本协议泄露保密信息而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公司价值的贬损,承担赔偿责任。

七、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违反与第三方保密义务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

九、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3、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有鉴于此,双方于2010年 月 日正式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保留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页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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