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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人口计生工作

2016-09-09 10:43:5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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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人口计生工作
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

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

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

为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完成,现根据今年统计报表,对我区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析如下:

一、人口计生指标情况

1、出生人口情况分析

社管处总人口36077人,出生383人,政策内生育344人,政策外生育39人,计生率90%,与去年同期比较,符合政策生育率偏低。

2、出生统计质量分析

根据年终检查验收情况,出生存在错报、迟报现象。201*年出生时间错报4例,迟报12例。

3、出生性别比分析

全年出生男孩208人,女孩175人,出生性别比为118,高于正常值。

4、节育情况分析

已婚育龄妇女7625人,采取各种避孕措施人数6985人,其中上环4464人,结扎2169人,综合节育率91.61%,长效节育率87%.与去年同期比较保持稳定。

5、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分析

今年开发区共有计划外出生39人,社会抚养费应征金额51.86万元,实征金额37.78万元,当年征兑率达72.84%,近二年政策外出生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82.02%,全面完成了责任制指标要求,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偏低。

二、当年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2、统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6人口计生工作】

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进一步提高。

4、基层基础工作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分析存在的问题,为确保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我们务必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各项工作。

【2016人口计生工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继续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讲计划生育工作,并每月听取一次计生办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情况明,措施力。同时建立和完善计生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2、加强宣传教育,引深协会作用。继续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深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五到家”活动等,加大对“两非”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引导群众树立新型婚育观念;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体系,加快推进基层自治千村(居)示范活动的步伐,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3、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查漏报、清理重复、查**向不明人员。对没有进入数据库的人口要抓紧核查并录入进库,大力提高全员人口数据质量。

4、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开展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实施宣传倡导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奖励优待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5、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坚持不懈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强化孕前管理与服务,扎实搞好优质服务。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等出生缺陷早期干预措施,依托人口学校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普及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篇二:2016人口计生工作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2016年工作计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南,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结合实际,以为教职工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为主要任务,不断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2016年工作计划的工作目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专(兼)职计生管理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作为单位、个人年终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以“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为主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2016人口计生工作】

(三)严格按《条例》及省计生委有关规定把好计划生育审核关,督促已生育一孩的夫妇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准确、及时的办理《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办证率达100%。

(四)以“送爱心、办实事、求实效”为基点,继续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倡导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的不利因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女孩和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进一步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

(五)加强孕前管理,推行知情选择。凡有生育能力的教职工必须落实一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2016人口计生工作】

(六)做好一年一次的“双情普查”工作,到位率100%。

(七)做好本单位职工及家属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八)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本单位的流动人口(指房屋出租业主的雇工)计划生育工作,并落实双向通报制度。

篇三:2016人口计生工作
2016民政局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2016年,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计生局的指导支持下,健全计生工作机制,突出计生工作重点,加大计生工作力度,收到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确定专人具体负责,下属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把计生工作与民政业务统筹兼顾,纳入目标管理。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将计生工作和创建县级文明单位相结合,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相结合,以“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导向,坚持“为群众所好、所系、所需抓宣传”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计生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抓宣传教育,不仅使干部职工树立了“晚婚晚育,只生一个好”的新观念,而且增强了干部尤其是妇女干部的保健意识,树立了新的生育观,提高了生活和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计生宣传,为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渠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关于人口问题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和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计生优惠政策,宣传计生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特别是利用党员活动日、法制宣传月、科技宣传月,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学习了计生知识和保健知识,如计生药具的使用、妇科病的防范和治疗、育儿知识、艾滋病的防治等。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在全县民政系统和包抓的两河口镇营造了浓厚的计生创优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计生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切实抓好计生信息员队伍建设,确定下属单位负责人为信息员,发挥他们热爱计生工作、政策素质高、信息反馈快优势,通过及时掌握、了解本单位育龄女性的身体状况和思想状态,灵通信息,密切协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了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2016人口计生工作】

三、真抓实干,全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在年度目标管理中,将各科室、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共性目标中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今年以来,民政系统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的人与事。

二是以婚姻登记为主线,倡导婚育新风尚。在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中,倡导婚育新风是新形势下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促进了新人们生育观念转变和家庭的和谐幸福。注重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提倡晚婚晚育,严格杜绝早婚和非法婚姻,严格婚姻登记年龄审查关、户口簿和身份证核对关、婚姻登记关,同时积极宣传引导新人登记后至计划生站做孕前免费检查并发放宣传品1600余份。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192对,登记合格率100%,并且每月将全县婚姻登记情况通过计生网站向全县18个镇反馈信息并报告县计生局,保证了计生政策的全面落实。

三是着力推动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加强计生工作监督指导。将计生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开展了优生、优育、优教及建立文明幸福家庭为重点的宣传活动,通过社区计生服务平台,向育龄对象提供优生优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流动人口婚育检查服务,形成了融宣传、管理、服务为一体的社区计生工作新格局。坚持将计生政策落实情况列入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编入村(居)务公开目录,定期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计生政策公开、公正、透明。社区聘用了公益性岗位计生协管员,均签了责任书,社区定期开展培训。

四是全面落实《收养法》。严格按照收养工作相关规定,认真查验送、抱养人协议书的有关证件和《婚育证明》,严格执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方面的规定,对未持有《婚育证明》或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今年共办理收养登记4例,全部符合计生规定。

五是做好困难计生家庭的救助工作。在开展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中,加大特困计生家庭的救助力度,给予政策倾斜,优先将符合条件的计生对象纳入保障救助范围。在春节期间,局领导对特困计生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扶持两河口镇过凉坝村大力发展袋料香菇、魔芋种植,调整农业结构,扶持基础设施建设,为村委会办公大楼(社区服务中心)投入4万元,购置办公用品,改善办公条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监督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城乡特困计生家庭的救助力度,努力将计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篇四:2016人口计生工作
2016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2016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根据北人口和计生组2016年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镇2016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如下:

2016年上半年,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口计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人口计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核心任务,进一步加大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力度,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法行政等工作,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贯彻北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我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北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合力推进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准确把握导向,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研究,抓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困难,为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做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继续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二)坚持统筹兼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口均衡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加快建立一体化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根据不同的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让全镇群众都能享受到优质的人口计生服务。

(四)坚持利益导向,引导群众自觉计划生育。在普惠的基础上,从各个方面加大支持奖励力度,真正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

(五)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把特点做优、把亮点放大;又要着眼新形势的需要,大胆推进改革创新。

二、2016年上半年区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出生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

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下同),全镇出生xx人,出生率x‰,同比下降x个千分点,;政策内出生xx人,出生符合政策率x%,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

2016年上半年区间,全镇出生男婴xx人,女婴xx人,出生人口性别比xx,同比下降x个百分点。

(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制定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方案,有宣传专栏。截止2016年5月30日止完成x个,完成任务50.57%。

(四)长效节育措施。

全镇区间落实计划生育“四术”x例,同比增加x例,全镇农村人口当年长效避孕率x%,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比责任状指标要求提高了x个百分点。

(五)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准确率

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准确率均达到年度责任指标要求。

(六)人口计生领域社会稳定

区间违法生育立案率100%,无因不依法行政引发计划生育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无进京赴邕上访事件,无发生计划生育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

(七)新家庭文化屋建设项目

9个村的新家庭文化屋建设项目均达到年度上级有关要求摆好、管好、用好。

(八)诚信计生

20个村(居)均已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并达到年度上级有关要求。

(九)协会建设

20个村(居)均已开展计生协会建设工作,网络健全,制度完善,均已开展协会活动。

(十)宣传教育与人口文化

宣传教育与人口文化工作达到年度上级有关要求。

(十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做到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

(十二)阳光计生行动

【2016人口计生工作】

已设置阳光计生政务(村)务公开栏,认真落实维权监督制度。

(十三)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全镇各级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兑现落实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特别对独生子女保健费和非财政拨款企业、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增加x%、100%退休金全部兑现落实到位。2016年全镇当年应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x户,已兑现x户,兑现率100%。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我镇全员人口数据库人口数据库信息准确率方面:

1、主要数据项完成率x%;2、身份证录入率x%;

3、2016-2016自然年出生与公安、卫生数据比对录入率x%;

4、2016-2016年民政女性初婚与录入数据库女性初婚比对录入率x%;

5、评估全员人口数据库人口数据库信息准确率x%。

(二)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流动人口信息协查管理交换情况监控接收率100%;生养信息接收率100%;妊娠信息接收率100%;避孕信息接收率100%;孕检信息接收率100%。

(三)20个村(居)诚信计生工作开展率100%;签订率91.5%;履约率90%;有领导机构、诚信计生小组、方案、乡村、宣传专栏、宣传标语、工作网络图、跟踪服务表、跟踪监控表、月进度统计表、制度、协议书、相关会议记录、兑现记录。

(四)2016年建设的xx3个村的“幸福家园”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书屋均按要求摆设并发挥作用。2016年建设的里凤、达和2个村的“幸福家园”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书屋有部分设备配送到位。2016年建设的xx4个村的“幸福家园”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书屋有部分设备配送到位。

(五)2016年二孩生育证发(换)放按有关指标完成

四、主要做法及措施

(一)以落实“四个强化”为保障,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强化领导。我镇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全镇工作综合考核评估。镇党委、镇政府坚持每季度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每个月听取镇计生服务所工作汇报并进行工作指导,到村(居)检查工作必过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镇计生分管领导每周到人口和计生服务所听取工作汇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强化责任。年初镇党委、镇政府与各村(居)和镇直单位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并进一步建立和落实镇党政人三家班子领导、镇直单位挂钩联系制,镇领导包片负责制,镇干部包干联系制,村委(居)干部包片负责制,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连带责任制等制度。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每2个月对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进行督查1次、每半年进行检查考核1次制度。对完成任务好的村和镇直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检查考核发现问题,立即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强化政策措施,完善管理。今年以来,我镇先后制定出台了多个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政策文件和相关办法。其中,镇党委、政府出台了《xx镇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扶助政策推进诚信计生深入开展实施意见》、《xx镇市诚信计生绩效考评办法》、《xx镇推行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等。

3、强化齐抓共管,实施综合治理。一是建立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违法生育查处联动机制。

(二)以奖励扶助利益导向为抓手,不断推进诚信计生全面开展。

今年以来,我镇创新建立奖励扶助利益导向制度,以利益导向为抓手,不断推进诚信计生和计生“六自主”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自治机制的落实和“两无一提高”村(居)活动的创建。

坚持示范带动,提高群众履约率。抓好村级示范。在全镇抓好3个诚信计生示范村(xx),通过示范村推动全镇诚信计生深入开展。到目前,全镇开展诚信计生村(居)x个,占全镇村(居)100%,成立诚信计生小组xx个,参加诚信计生育龄妇女xx人。2016年共有x人自觉落实了环扎长效节育措施,群众履约率达到91%。全镇x个村(居)全部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xx和5个村达到了“两无一提高”的标准。

(三)以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为切入点,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一是政策推动,体现对女孩的关爱。二是宣传造势,营造女孩成长氛围。三是完善制度,开展打击“两非”活动。四是集中打击,提高工作效果和针对性。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呈现逐渐下降态势。

(四)以建立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为契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统计建设。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公安、卫生、工商、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人口有关信息。二是在全镇开展“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提高广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三是开展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建设。目前,该工作已按照自治区、玉林市和北流市的要求,对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进行了采集。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

本镇xx多人口,x个村、x个居委会,计生所仅有编制人员x人,且整体年龄结构偏大,是计生工作一大难。

篇五:2016人口计生工作
2016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来源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市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努力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神木县实行了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榆阳区积极帮助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有不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当选为中心户长,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靖边县开展了为育龄流动人口代办暂住证、上门进行“三查”服务、定期回访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子女入托上学、落实经营场所、摊位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府谷县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广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流动人口查病治病,为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进行体检,努力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各县区本着“以人为本,提供服务,排忧解难”的原则,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做到他们心坎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服务入手,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议书》,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2002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2016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2016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2016年8月,榆办字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4、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作为城市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省上一直要求各地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相对滞后,原有的居委会无论从体制、职能、人员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全市除神木、榆阳之外绝大多数社区依靠租赁房屋办公,起码的办公设施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且严重短缺,导致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现象普遍存在。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并不单纯,经济发展是柄双刃剑。工业化的进程、就业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制约人们的生育行为。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养老有了保障,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环境的改善、私有财产的大幅度增加驱使部分家庭为了财产继承想生儿子,不怕支付因超生而需交纳的社会扶养费。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女性就业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平衡;相反,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男性就业之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往往容易失衡。此外,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但传统生育文化色彩相对浓厚地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保持家族特色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在较多人群中存在。同样,利益导向机制也不是促进两性平等、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办法;并不是只有贫困人群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现象在经济富裕人群中似乎更甚,且其影响面更大。实践表明,新的经济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人们的男孩偏好,这是值得人口计生部门警醒的。制度的因素积重难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无疑是一场持久战。因此,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市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阵地进行倡导和培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分类管理,推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县区的动态管理措施。重点县区管理制度与相应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且,在被列为重点县区期间,不能参加“文明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等评先评优活动。这就从人口计生行业外部对重点县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施加了压力,这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生育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拓展妇女就业门路。在安排农村住房改造、沼气推广、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女孩特别是贫困县乡的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资助学习成绩优秀、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四是要强化打非。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这一国家行政法规早日出台,为查处“两非”提供法律依据。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两非”的查处力度,清理整顿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市场。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查办跨省跨界的“两非”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来源

篇六:2016人口计生工作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2016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十一五”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2016—2016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2016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016〕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2016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2016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2016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2016〕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困难仍然存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2016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2016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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