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2016-10-11 12:10:4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共7篇)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第三章 质量责任制第四章 质量计划第五章 质量控制第六章 质量的持续改进第七章 质量检查、验证第八章 技术管理制度第九章 质量资料收集第十章 质量事故第十一章 回访维修第十二章 质量考核、...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品质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第一篇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

第三章 质量责任制

第四章 质量计划

第五章 质量控制

第六章 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七章 质量检查、验证

第八章 技术管理制度

第九章 质量资料收集

第十章 质量事故

第十一章 回访维修

第十二章 质量考核、奖罚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全员质量管理行为,防止和减少质量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质量成本损失,努力提高员工福利水平,提高对客户的服务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而制定。

第三条 质量管理必须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质量达标。

第四条 质量管理必须努力构建“人人抓质量管理、个个懂施工规范、彼彼皆精益求精”的质量工作格局,认真贯彻从施工队施工工人、施工班组长、施工队长、项目质检员、项目经理、技质部、总工程师的项目质量管理链条,一定要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的质量管理负全面责任,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负分管责任,总施工长负责劳务队质量管理责任,总工程师对公司的技术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技质部部长对工程项目质量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技术员、质检员对项目质量监督负直接管理责任。公司工厂厂长对工厂加工产品负直接领导责任,公司工厂质检员、技术人员对加工构件质量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设计部部长对设计质量负领导责任,设计部设计师对各自设计的图纸负直接责任。材料部部长对采购供应现场的材料质量负领导责任。各岗位管理人员要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各项法规、规程、规则和质量管理责任制,计量和测量管理制度、图纸会审制度管理规定、施工技术交底管理规定、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等“五项规定”。建立健全包括质量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四个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计划、实施、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质量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

第六条 公司技质部依据本制度,对公司质量管理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的各项群众性生产活动。

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也适用于受控分公司和非直属项目部的质量管理。

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主管公司全面的质量,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公司全面的质量和技术的总体控制。技质部接受总工程师直接领导,对项目经理部、公司工厂质量管理直接负责,总施工长对劳务队的质量管理直接负责,总经济师对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的质量负责,项目经理依据本制度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管理直接负责,工厂厂长依据本制度对工厂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设计部部长依据本制度对工程项目设计图进行质量管理。材料部部长依据本制度对项目采购供应的材料进行质量管理。财务部部长依据本制度对财务应收账款、流动资金、应付账款等财务指标的质量负责。生产安全部对的施工工序确保安全的质量负责。

第十条 项目部均应成立质量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质量领导小组组长,组员由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组成。各劳务队应设置质量领导小组,由劳务队队长任质量领导小组组长,组员由各班组长组成。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应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劳务队应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不能配备的由施工队长兼任,同时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 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能力;具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者,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质量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质检员上岗证后方可任职。

任免质量管理人员前须征得上一级质量管理部门同意。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第三章 质量责任制

第十三条 建立质量责任制是公司建立经济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它要求明确规定公司每一个人在质量工作上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以便做到质量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把施工过程等有关联的各项工作和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严密的质量管控工作系统。努力更好地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领导质量职责

一、总经理职责

㈠负责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之有关要求。

㈡组织制订和批准发布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并按目标要求制定各职能部门岗位职责,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对质量管理体系之建立和有效运行负责。

㈢对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和产品质量负全面责任。授权技质部对产品质量进行独立检查,保证技质部工作职能不受任何部门和人员的干扰和行政干预。审批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㈣主持管理评审,评价质量体系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批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二、副总经理负责协助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质量进行全面行政管理。

三、公司总工程师职责

㈠负责公司质量和技术工作的总体控制,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工作,大力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应用。

㈡负责对施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吊装方案等专项方案的审批。

㈢协助公司副总经理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对技术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㈤组织设计部制定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与应用,以提高技术系统的质量保障能力。

㈥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程、施工、设计规范、工艺标准,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㈦对施工过程的质量工作承担技术指导和领导责任。

㈧负责对工程组织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㈨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鉴定和处理; 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随时监控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召集项目部、技质部、生产安全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四、公司总施工长职责

㈠对劳务队质量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㈡协助副总经理督促劳务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质量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㈢负责组织劳务队落实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施工工艺标准。 ㈣具体组织实施劳务队质量定期和专项检查工作。

㈤组织督促劳务队重大质量事故隐患的整改。

㈥具体组织劳务队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质量责任追究。

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质量活动,提高劳务队工人质量意识。

五、公司总经济师职责

㈠对公司项目成本管理的质量工作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与策划,以坚强的成本管理责任保证体系,保证项目预算制造成本的实现。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第二篇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质量信息管理

质量信息管理是企业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生产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能得到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和处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质量反馈的含义

质量信息:主要分产品质量信息和工作质量信息两个方面。

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是指生产的全过程中(包括开发设计一制造一售后服务)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名工序,在发现前阶段,前部门,上一环节和上道工序存在各种质量不良因素,以及用户反映的各种质量问题时,进行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分类、传递和处理。

工作质量信息反馈是指企业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其他部门和其他人员的活动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达不到要求时,而进行的信息反馈和处理。

(二)质量反馈方法、原则及程序

1. 质量反馈可分为厂内质量信息反馈和厂外质量信息反馈两大类。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2. 质量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及时反馈。

3. 质量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后对前、下对上。

4. 质量反馈一般按照质量信息反馈程序路线和传递方式进行。为了提高各种质量信息的处理效率,除必要的定期质量信息反馈以外,各部门应选用最佳传递路线,尽可能地减少传递环节。

(三)质量信息的处理

1. 质量的反馈中心是全质办,各种规定的定期质量报表及重要的质量信息应及时报送全质办,全质办必须对每个信息及时反馈处理。

2. 各责任部门在接到全质办或有关部门的质量信息后,一般问题必须在三天内作出反馈处理。

(四)外协、外购件质量反馈

1. 厂际质量保证体系内协作厂的质量问题,由各部门书面直接反馈给全质办,由全质办按厂际质保体系的要求,负责填报质量反馈表及时反馈给协作配套厂,同时存档备查。

2. 外购件和质保体系以外的其他外协件的质量问题,各部门可超反馈到职能科室(如外购件反馈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生产调度室),由职能科室与外协厂或生产厂解决,职能科室应将联系落实情况填写产品质反馈表报全质办。反馈时间,如果在上述的时间内质量问题沿未笪到解决,有关职能部门应报全质办

或分管厂长,以作进一步研究和采取措施。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五)用户来信来访及用户走访

1. 用户来信来访中所涉及的问题,由各部门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卡”向全质办反馈,其中可由部门直接解决的,则由该部门负责组织解决,并将措施意见和处理结果填写在“质量信息卡”上,报全质办存档。

2. 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调查者整理后填写“质量信息反馈表”报全质办,由全质办负责组织反馈处理。

第二章质量审核

(一)质量审核的任务是对我厂的产品质量、工序质量以及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和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工作质量与产品质量的提高,以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的要求。

(二)质量审核的种类:

1. 产品质量审核。

2. 关键工序质量审核。

3. 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三)厂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为质量审核领导机构,由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办)负责质量审核的组织工作,下设产品质量审核组,工序质量审核组和质保体系审核组.

(四)全质办负责编制质量审核年度计划,与年度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一起下达.

(五)全质办按审核计划,事先通知被审核单位,被审核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做好审核前的准备工.产品审核组由产品设计室、情报标准化室、检查科、全质办人员组成;工序审核组由工艺员、质管员、设备员、操作者组成;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组由全质办及有关部门人组成.

(六)质量审核工作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核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写好审核报告.

(七)各种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报告,要求完整齐全,清晰,审核者、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均签名,并将有关重要情况按信息反馈路线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各类资料由全质办存档.

(八)审核着重于调查研究实际工作现状,从中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九)质量审核程序:制订审核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 组织审核活动 写出审核报告

向领导汇报 制订管理措施 反馈 存档.

(十)质量审核周期:

1.产品质量审核每月进行一次.

2.工序质量审核不定期进行,但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质量保证体系审核一年进行一次.

第三章产品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

产品管理档案和原始记录,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和作业量的真实记载,是质量跟踪和质量分析的重要依据,是原材料进厂,半成品入库、产品出厂的凭证.因此,对原始记当的填写、归档、保管、查阅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见下表.

一、由检验科负责各种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内部报表的拟定、修改及编号工作、并规定其传递程序.【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二、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表式认真填写,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对原始记录、台帐和种报表的填写情况,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三、所有各质量原始记录,统一由检查科编号按<<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表>>,归类存档,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

四、除按厂技术文件归档程序规定的资料外,有关质量原始资料保存期限按《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表》规定办理.

序号 存档资料入原始凭证名称 提供时间 存档时间 存档地点 备注

1. 各种省、部、国家复查测试资料【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2. 同行业质量检查报告

3. 上报质量报表按月(季)归档

4. 本厂每月质量检查报告

5. 新产品质量鉴定测试报告及有关资料

6. 产品耐久试验报告

7. 外购外协件质量检验记录

8. 产品(零件)性能抽试记录

9. 报废单

10. 不合格品申请回用单

11. 理化试验原始资料

12. 成品入库

13. 首件检验记录

14. 技术服务, “三包”情况及国内外重要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第三篇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质量信息管理

质量信息管理是企业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生产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能得到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和处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质量反馈的含义

质量信息:主要分产品质量信息和工作质量信息两个方面。

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是指生产的全过程中(包括开发设计一制造一售后服务)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名工序,在发现前阶段,前部门,上一环节和上道工序存在各种质量不良因素,以及用户反映的各种质量问题时,进行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分类、传递和处理。 工作质量信息反馈是指企业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其他部门和其他人员的活动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达不到要求时,而进行的信息反馈和处理。 (二)质量反馈方法、原则及程序

1. 质量反馈可分为厂内质量信息反馈和厂外质量信息反馈两大类。 2. 质量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及时反馈。 3. 质量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后对前、下对上。

4. 质量反馈一般按照质量信息反馈程序路线和传递方式进行。为了提高各种质量信息的处理效率,除必要的定期质量信息反馈以外,各部门应选用最佳传递路线,尽可能地减少传递环节。

(三)质量信息的处理

1. 质量的反馈中心是全质办,各种规定的定期质量报表及重要的质量信息应及时报送全质办,全质办必须对每个信息及时反馈处理。

2. 各责任部门在接到全质办或有关部门的质量信息后,一般问题必须在三天内作出反馈处理。

(四)外协、外购件质量反馈

1. 厂际质量保证体系内协作厂的质量问题,由各部门书面直接反馈给全质办,由全质办按厂际质保体系的要求,负责填报质量反馈表及时反馈给协作配套厂,同时存档备查。 2. 外购件和质保体系以外的其他外协件的质量问题,各部门可超反馈到职能科室(如外购件反馈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生产调度室),由职能科室与外协厂或生产厂解决,职能科室应将联系落实情况填写产品质反馈表报全质办。反馈时间,如果在上述的时间内质量问题沿未笪到解决,有关职能部门应报全质办 或分管厂长,以作进一步研究和采取措施。 (五)用户来信来访及用户走访

1. 用户来信来访中所涉及的问题,由各部门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卡”向全质办反馈,其中可由部门直接解决的,则由该部门负责组织解决,并将措施意见和处理结果填写在“质量信息卡”上,报全质办存档。

2. 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调查者整理后填写“质量信息反馈表”报全质办,由全质办负责组织反馈处理。

第二章 质量审核

(一)质量审核的任务是对我厂的产品质量、工序质量以及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和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工作质量与产品质量的提高,以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的要求。 (二)质量审核的种类: 1. 产品质量审核。 2. 关键工序质量审核。 3. 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三)厂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为质量审核领导机构,由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

质办)负责质量审核的组织工作,下设产品质量审核组,工序质量审核组和质保体系审核组. (四)全质办负责编制质量审核年度计划,与年度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一起下达. (五)全质办按审核计划,事先通知被审核单位,被审核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做好审核前的准备工.产品审核组由产品设计室、情报标准化室、检查科、全质办人员组成;工序审核组由工艺员、质管员、设备员、操作者组成;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组由全质办及有关部门人组成. (六)质量审核工作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核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写好审核报告.

(七)各种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报告,要求完整齐全,清晰,审核者、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均签名,并将有关重要情况按信息反馈路线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各类资料由全质办存档. (八)审核着重于调查研究实际工作现状,从中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九)质量审核程序:制订审核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 组织审核活动 写出审核报告 向领导汇报 制订管理措施 反馈 存档. (十)质量审核周期:

1.产品质量审核每月进行一次.

2.工序质量审核不定期进行,但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质量保证体系审核一年进行一次.

第三章 产品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

产品管理档案和原始记录,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和作业量的真实记载,是质量跟踪和质量分析的重要依据,是原材料进厂,半成品入库、产品出厂的凭证.因此,对原始记当的填写、归档、保管、查阅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见下表.

一、由检验科负责各种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内部报表的拟定、修改及编号工作、并规定其传递程序.

二、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表式认真填写,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对原始记录、台

帐和种报表的填写情况,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三、所有各质量原始记录,统一由检查科编号按<<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表>>,归类存档,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

四、除按厂技术文件归档程序规定的资料外,有关质量原始资料保存期限按《原始凭证

品质管理制度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工厂品质管理制度]

一、现场管理与5s活动

1、公司推行以“5s”运动为核心的现场目视管理,坚持“5s”就是品质的理念。

2、公司管理人员轮值负责公司“5s”检查与考评,行政或品管部负责组织培训,制定工作程序;并将各个时段5s运动开展效果编成报表。

3、每周星期六为部门清洁日,每年开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公司清洁日,逢清洁日需要对:各部门、各机台、各工位、办公室及仓库食堂宿舍,对所有物料成品、工具刀具、文件档案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区分出需要和不需要的物品,并隔离、标识。不需要的应及时处理。品质管理制度

4、每天下班前,均需要对车间、仓库(办公室)进行整理清洁,将5s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坚持不懈,不断改进,日清日高。

5、任何人因工作需要,在仓库、车间、或其它区域施工作业,“账面利润”的冷酷心态,会使企业必善生产基础的艰巨工作得不到重视,很难获得必要资源。

戴明认为:“账面利润并没有使整块蛋糕变大,它只是给了你较多的分量,并且是从别人那里拿来的,对社会没有帮助。”

面对这种不利的局面,现代企业必须洗心革面,注重品质管理。也就是说,管理者的当务之急,是“学习如何改变,接受重大变革”,领导企业转变为适应时代要求的经体。

(三)弊大于利的考绩制度

戴明认为绩效考核实际是“恐惧管理”,这一制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1)使人痛苦、沮丧、灰心、抑制,被考核者在知道结果之后,好几个星期无法正常工作,不明白自己为何这么差。这样做并不公平,因为它把可能完全来自于制度的因素,归因于个人差异。

(2)引发了员工之间的冲突,把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争夺职位、考绩,而不是工作本身。

(3)破坏了合作。它使公司内的个人、小组、部门,分别以利润中心方式运作,而不是以整个组织的目标为任务。公司各组成部分也因而丧失长期利润、工作乐趣及其他生活品质上的要素。

(4)导致缺乏沟通。员工已不再期望能了解自身工作与他人工作之间的关系,而且也根本不提及这方面的问题。

(5)绩效评鉴会促使员工牺牲长程规划,追求短期绩效。

(6)在考绩制度下,所有人的目标都是计好上司。结果将会导致士气低落,品质受损。因此,把员工评等分级、分门别类,对于改善工作一点帮助都没有。

戴明认为,在这套制度下,员工不愿承风险、恐惧感日增、团队合作关系受损,并彼此对抗,以争取某一奖励。事实上团体里人们很难分清楚谁的贡献最大,结果人人皆以第一功臣自居,终日争斗不休。大家都为自己而工作,而不是为了公司。其实,除非是以长期为基础,否则个别员工的绩效本无法衡量。奖励绩效良好的人员,正如同因为天气好而奖励气象预报员一样。资金制度的效果只是数字,同时也模糊了管理最终目标。将员工排列等级,其实正显示了管理者的失职。

况且,绩效考核在实际操作中会带有很多个人偏见,因为记功评级很多是由主管的主观意志决定。一个人的成绩变化可能差异甚大,然而一切完全由主管喜好而定。有一套相当盛行的制度,要求主管经1-5的等级打成绩,每个等级设定若干名额——即使只有5名员工,也必须有人第一,有人垫底。

戴明对这种绩效考核的方法深恶痛绝,他说,“人类最伟大的成就往往是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完成的。”他举例说:摩西带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并不是靠竞争得来的成就。巴-赫百年前写下传颂百世的协奏乐章,同样是他以工作为荣的结果。

戴明在给学生打分时,统统给了“a”,他认为极本就无法预测谁在未来会表现最优秀,他们随时都可以交出报告来。有些报告的水准相当高,甚至可称得上“优秀”,质量甚至可出版成书。戴明从不给学生时间限制,他们愿意什么时候交就什么时候交。他只要求学生事前阐明他们想做什么,并交一份大纲即可。这么做会有什么结果呢?戴明已经收到许多优秀报告——迄今为止,只有一份不甚理想。该名学生碰到了因难,需要有人指点。但当明戴明不知道,还是照样给“a”,结果他根本交不出报告。这么多学生中,只有一次失败已十分难得了。

对绩效考核给企业管理带来的伤害,戴明更是感慨良多。他在日本戴明奖的颁奖典礼上,特别提到,不要受美国企业管理的种种恶疾感染。戴明还说道,凭借数字系统来评鉴团体里的成员;无论基础是根据单一的衡量指标,还是综合而成的(或加标指数),也不管制范围外——坏的那一边;第二组人落在管制范围内——好的一边;第三组人则落在上下限之间。第一组人需要给予别的协助。第二组人(如果真的有人)需要个别的重视。至于介于管制上下限间的第三组人,则不该再分等级,因为这么做是错的。

基于同样的道理,如果人们想去探讨位于管制范围内的落点为什么有高有低,只是耗费金钱,徒然造成伤害。造成管制范围内程度差异的原因,不是个人而是来自系统本身。所以,第三组的每个人都应获同样的加薪或红利。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想当然的差别,差异来自制度本身,因此应该归咎于制度而非个人。因此,要改革现代管理模式,就必须废除考核制度。

(四)管理层流动频繁

戴明曾引述晶本科技常务理事野口的话:“美国企业不能成功的原因,是因为管理阶层流动频繁。”管理者的流动频繁,究竟导致了多少重要的损失,并没有人知道。然而人们仍然必须学习如何控制这种损失。

管理层频繁流动,可以创造出速战速决的超级明星。但是企业最需要的团队精神是要求人们经过很长的时间才能学会的。戴明认为,经常跳槽的经理人,永远无法了解他所服务的公司。而且,对于改善的品质与生产所需的长远变革,也无法全程参与。许多工商学院都致力于让人们相信他们可以用最好的方法培训出最出色的经理人,然而,如果经理经常不断跳槽,就无法累积丰富的经验,那么他们也就不可能为公司长期的变革尽心竭力。假如他们在任何一家公司只待上两三年,如何能真正认识这家公司呢?在日本,主管级人物都必须循序晋升,历时数十载才能出人头地,独当一面。戴明认为,日本的经理人培养方式或许才是真正值得借鉴的。

(五)数字化误导

戴明在<转危为安>一书中,曾谈过一位工厂检验员虚报数字的例子。这名检验员这们做的出发点,是想保住300位工人的工作。因为据说工厂经理曾宣称,如果任何一天生产的不良品比率高于10%,的数据和管制图上的点,全都是凭空捏造而来。这些数字会误导管理层,同时也具体说明了“有恐惧就有错误数字”的道理。

数字化目标难免会导致扭曲和作假,尤其是当管理系统根本无力达到目标的时候,更有此时候,更有此可能。每个人都会设法达成被分配到的配额(目标),但却并不对由此所导致的失误和损失负责。西尔斯公司在1922年陷入衰退,起因就是把过高的目标指派给他们的汽车服务中心。这些代理商虽然设法达成了被派的目标,但代价地是伤害了顾客以及公司的信誉。戴明认为错误在于管理者设定的目标,而不是在于代理商。管理者其实应该专注于流程的改善,而不是设定数字化目标。

数字化目标是为了追求至高至善,可惜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对数字化目标的偏执追求反而导致了相反的效果。

例如,有一们杂货店的经理,只容许货品在店内发生1%的损耗。为了做到这一眯,当货品送来时,他叫收银员暂停,到店后清点送来的盒数、箱数和内容,以避免任何遗漏的情形,结果使结账的顾客在店内排队苦等。肥肉很便宜,他多买些肥肉掺进肉里,谁会知道?有些顾客就知道。老板故意让那些销路不佳而容易腐坏的水果与属于紧俏货的青菜搭配着出售。他还有其他55种花招,可以达成1%的耗损率,而所有这一切花招,对于业务来说,都是有害无益的。

还有,某一座核能电厂设定每年跳机的意外不得超过11次的目标。如果快要要超过目标明,电厂的管理者就会推延维修或者包给外面的公司来维修,让意外记在别人而非自己的账上。

再如,一家货运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聘用廉价但不合格的职员计算运费。结果一位顾客发现许多不寻常错误,便雇了一位稽核员调查这家货运公司超收运费的金额。依据美国和加拿大政府的规定,货运公司必须退还任何超收的金额。这家货运公司因此必须聘用一位稽核员来调查档案,清查超收与短收的记录,并不得不将超收的部分全数退回。结果当初省下计算过费的钱,却因收费错误而损失了20倍,算起来损失十分惨重。

生产配额也是数字化目标的一个表现。美国旧金山的一家大银行,规定某位职员必须达成一定配额,每个月贷出8300万美元。该职员做到了,但银行也陷人呆账的困扰。应该责备这位职员吗?他的生计完全要依赖每月在生产配额制度下是否能够达规定的配额。有的人能够在6个小时之内完成他的配额,另外两个小时用来看电影、玩牌、阅读。这些人喜欢这种方式,因为游戏规则是数字,而不是品质。在过去竞争不多、品质不重要的时候,这种问题不大。然而,如今,生产配额却成了管理者的一块鸡肋。“弃之不得,食之无味”。要想远离数字配额。还必须从改变追求数字化的理念上下功夫,树立一种新的管理哲学。

看得见的数字固然很重要,例如公司必须支付员工薪资,贷款,缴纳税金,还要提取退休金、临时基金等。但正如戴明所说:“不知道”而且“无法知道”的数字,更加重要。如果依赖数字经营公司,则整个公司可能会被数字所体现的价值取向所导引,如果这个价值取向是定额的、有效的,当然没什么问题;但关键在于数字不可能完全代表整个企业的价值取向,即使能代表,异常庞大的数字也会使企业茫然不知所措,最终迷失其价值方向。

(六)沉重的医疗支出

对某些企业而言,企业巨额的医疗开支是它们最大的一笔开支。医疗费用急剧上升,对企业构成了沉重压力,即使企业为员工购买了相关的健康医疗保险,相关的支出还是使企业不堪重负。

(七)产生巨额的法律费用

法律费用过高,这一点在美国尤其明显。美国是全世界诉讼最为频繁的国家,一般的企业都长期聘用律师,如果碰到诉讼案件,单是律师费就是一笔巨大的支出。

二、不可忽视的若干障碍

1、不重视长远规划与转型。

即使已经制定长期计划,它们也常常以“急事先办”为由,搁置在一旁。高层管理人员的时间,往往被一些琐事所占。开会和处理急事,就可以占掉经理人一大半的时间。而要正做好管理工作,这些不该是重点。

2、误以为硬件设备齐全就可以解决问题,使企业成功转型。

很多企业都喜欢应用最新的科技成果,尤其是美国企业。但是,在戴明看来,这些东西并不能替代“品质”与“生产力”所造成的问题。技术是硬件,管理是软件,因此技术上的改进必须与管理的改进一起进行,否则,企业就不可能得到实质性的发展。

3、盲目模仿成功范例。

一些公司热衷于收集其他公司成功解决问题的范例,试图将其他的方法也运用到自己的操作中来。戴明强调,这种做法有相当大的风险,例子本身学不到东西,必须深入了解其成败原因,才能对企业有所帮助。

4、自认为本公司的问题与众不同。

这种说法经常被拿来当作逃避指责的借口。

5、过度依赖质量管制部门。

质量要靠管理阶层监工、采购经理、生产线员工的共努力,这些人对质量改进贡献很大。至于质量管制部门掌握的数字只能代表“过去”,他们无法预测“未来”。而有些经理人仍然被数字所迷惑,继续把提升质量的重任交到质量管制部门手里。

6、把责任推到员工头上。

戴明认为,员工只能对15%的问题负责,另外85%应归咎于制度,也就是管理阶层的责任。

7、通过检验求取品质。

凡依赖大量检验保证品质的公司,永远都无法改善品质。通过检验发现问题,不仅为时已晚、不可靠,效果也不显著。

8、虚假行动。

仅仅是草率地灌输统计方法,却没有相应地修正公司的经哲学,这就是戴明所指是虚假行动之一、另一个近来十分盛行的虚假行动则是“品管圈”。其构想非常吸引人,但是戴明认为,只有在管理高层愿意根据品管圈所提的采取行动时,这个品管理圈才可能继续发展。如果管理阶层没有参与的兴趣,品管圈就不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许多企业中,建立品管圈以及“员工参与团体”这类组织,只是由于某位高层人员以之作为一种实现一已目的的手段而已,但事实是品管圈根本无法解决管理阶层的问题。

不过,虚假行动可以带来短暂的心安,让人觉得事情有改善的希望。戴明称之为“速食布侗。

9、电脑设备无人使用。

戴明说,虽然电脑有其重要性,但它也可能成为堆满“永远用不上的资料”的储藏所。很多企业购买电脑有时只是因为似乎“理应如此”,而未真正计划如何使用。结果,电脑令员工困惑,也对员工构成威胁,这都是公司没有实施适当的庆练所致。

[篇四:工厂品质管理制度]

1、建立以厂长为工厂第一质量负责人,领导全厂的质量管理工作,各班组长为各班组的第一质量负责人的质量体系结构图,并确实的贯彻执行。

2、班长负责公司各种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在本班内的贯彻执行。每位操作者必须要做好产品的自检或送检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检验记录。下料班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开料工序检验记录单”中,组装班将机加的检验结果记录在“加工工序检验记录单”中,组装的检验结果记录在“组装工序检验记录单”中。

3、专职检验员通过巡检对操作者的自检情况进行检查,并在相应的记录单中签字确认。专职检负责对成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成品入库检验记录。

4、如果后序发现有产品不合格的现象,首先要检查前序的检验情况,以检验记录为依据,经检查没检验记录的,表示该产品没有经过检验,前序要承担更加严历的惩罚。

5、如果工地发现工厂出厂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首先要检查专职检的成品入库检验记录,以检验记录为依据,经是检查没有检验记录的,表示该产品没有经过检验,专职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6、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要保证操作者的操作有章可循,在每个工程开工以前要求技术部对关键的质量控制点(比如:防水、连接方法、穿钢方式等)有明确的要求。对于工艺不清,又无以往经验可以借鉴的,操作者有权拒绝加工。

7、专职检验员负责监督和贯彻“三检”制度的执行。监督和坚持实事求是的做好质量检验记录,针对工厂出现和工地反馈的质量问题,开好质量现场会,必要时请厂长一起参加。

8、工厂要建立质量统计制度。每月由专职检验员按班组,上报质量事故次数、经济损失、和产品合格率。对各班组的质量水平进行排名。每月召开一次质量会议,由厂长、生产和设备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参加,对上月的质量水平进行通报。

以上这篇工厂品质管理制度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更多内容请下载后查看。更多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如果您对我们的资料感到满意,请关注第一管理资源网,谢谢支持!

[篇五: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保证本公司品质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品质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品质检验的执行;

(五)品质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品质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本公司品质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各项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品质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品质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品质管理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二)品质检验规范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品质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品质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一)各项品质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二)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品质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三)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仪器管理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一)周期设订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二)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一)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

(二)仪器外协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品质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品质管理部不定期抽检。5、仪器保养(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2)仪器外协修造:仪器邦联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表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造。(3)任何仪器损坏后的维修都应当保留维修履历及验证记录,以便追踪。

原物料品质管理

第十条;原物料品质检验

(1)原物料进入厂区时,库管单位应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物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品质管理工程人员检验且品质管理工程人员于接获单据三日内,依原物料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五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核对无误后送会计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存,第三联料库,第四联品质管理存,第五联送保税。且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品质记录卡",并每月根据原物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结果统计于"供应商品质统计表"及每月评核供应商的行分于"供应商的评价表",提供采购作为选择对抗厂商的参考资料。

制造前品质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新客户、新流程、特殊产品)品质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一)"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料号-pc板类别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种类-客户提供的油墨颜色。

3、底板-底板规格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使用于特殊要求者有否特别注明。

4、品质要求-各项品质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品质规范,如有特殊品质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5、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外销订单的shippingmark及sidemark是否明确表示。

6、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二)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若确认其品质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品质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品质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品质管理的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制造及品质标准复核

(一)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成品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品质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二)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卷则

第一条目的

产品的质量决定了产品的生命力,一个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决定了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1、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2、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仪糟管理;

4、原材料质量管理;

5、制造前后质量复查;

6、制造过程质量管理;

7、产成品质量管理;

8、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9、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验;

10、产品质量确认;

11、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见<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规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1、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

1、质量标准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外标准、客户需求、本身制造能力以及原材料供应商水准,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填制“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制(修)订表”一式两份,报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研发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2、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合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将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并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机械设备更新、技术改进、制造过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第六篇

[篇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一、监督人员工作纪律

1、监督人员经市质监部门授权由业主单位委派行使监督,受质监部门与业主双重领导,直接对业主负责。督人员必须坚持”公正、诚信、科学、求实”的宗旨。主动积极、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全心全意为工程建设服务。监督人员应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受第三方任何形式的馈赠,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自身公正地位。监督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推荐分包队伍和推销设备材料,更不准兼任第三方的实职或虚职(顾问)。监督人员应明确职责,摆正位置,顾全大局,实事求是。正确处理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关系。

6、监督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读图纸规范及合同。常驻现场,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及造价合理。凡因监督人员失职、失误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责任。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7、监督人员必须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建筑制品进行检验。

施工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承担检验工作。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第二十九条经检验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并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建设单位要求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到场检查、验收,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返修,返修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时限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竣工,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竣工条件,达到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并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五章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三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应当实行旁站监理。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有异议的,有权进行抽查。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的,工程监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六条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拒绝执行。建设单位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上述要求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出具真实、完整的监理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如实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六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称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禁止检测机构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禁止检测机构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不得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三十九条检测机构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

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的试样,应当在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见证下,按照规定取样。

第四十条检测机构在检测或者鉴定过程中,发现涉及结构安全检测或者鉴定结果不合格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十一条检测机构完成检测或者鉴定工作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出具检测或者鉴定报告。

检测机构不得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测或者鉴定报告。

第四十二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检测或者鉴定合同、原始记录、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等应当分别按照年度统一编号,不得涂改、抽撤。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或者鉴定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并定期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和安全性鉴定

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工程保修期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但是最低不得少于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向建设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保修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以通过采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险或者按照规定与工程所在地其他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等方式承担保修责任。

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有过错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因发生超过设计标准的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或者因使用不当造成建设工程损坏的,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第四十五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保修单位(以下统称保修单位)。保修单位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达现场查看,提出维修方案,经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同意后进行维修;对有安全隐患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保修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对维修方案有异议的,保修单位应当征得工程原设计单位或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保修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完成维修或者同一质量缺陷经维修3次仍影响使用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后,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因维修给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造成损失的,责任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在使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

(一)因火灾、爆炸和自然灾害等影响工程安全的;

(二)房屋改变功能用作公共活动场所的;

(三)因装修拆改主体结构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造成房屋安全受损的;

(四)建设工程结构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属危险构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

(五)建设工程或者其涉及安全的某个部分超过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的。

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违反前款规定,拒不进行安全性鉴定,可能影响他人或者公众安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委托检测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在鉴定结论作出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十八条建设工程被鉴定为不能满足安全使用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区别情况,作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处理决定。

第四十九条对建设工程质量有异议,或者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者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委托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鉴定;对其检测或者鉴定报告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设区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者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和查询系统,记载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讯地址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质量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在30日内依法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

(二)未按规定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未予以制止或者未报告的;

(二)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拒绝执行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资质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二)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四)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报告检测或者鉴定不合格事项的;

(七)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

(八)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第五十七条依照本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的;

(二)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未责令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或者未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

(三)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未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

(四)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的;

(五)索取、收受贿赂的;

(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十章附则

[篇三: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是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该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

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

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特别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

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3)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6、交工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的文件: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证明,设备维修证明;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洽商;水、暖、电、声讯、设备的安装记录;质检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表等。

7、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重大质量事故,须报告业主、监理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由各方共同解决。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

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责任。

[篇四: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控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思想,千方百计把工程质量抓上去;

2、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3、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施工规范、施工工艺等标准进行交底工作;

4、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主管技术负责人亲自主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5、建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在施工中必须坚持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交接检、专检);

6、工程质量检查人员,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施工工艺行使检查权,对不按要求施工的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执行者有权勒令其停工或清退出场;

7、实行质量例会制度、月评制度,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提高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促使工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制度

质量检查是质量管理的重点,也是工长实行有效质量管理手段之一,因此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1、施工前准备工作检查,包括:现场条件、施工人员配备、设备完好情况和技术水平、材料的质量等,各部门积极努力完善满足施工的准备工作;

2、开始施工时,施工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亲临施工现场,对操作者进行施工前的工程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进行一次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

3、施工中进行各工序之前定期检查,主要部位重点检查,实行原材料检查制度,各阶段检验制度,抽检项目检查制度等,并要实行例会制度,月评制度,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做好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4、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专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部位提出整改意见、处理方法等措施进行返修;

5、对建筑成品进行保护,制止违章、破坏行为;

6、对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进入现场,要及时检查、核对、验收,必须是合格产品,否则不许验收;

7、工程竣工后,要与技术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交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提供完备的技术档案等技术资料,建立完善质量合格的单位工程。

[篇五: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2、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二、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3、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下列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基槽(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试压、堡坎护坡、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符合设计规范。

二、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式、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沙垫、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要符合标准。

四、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副总核实。

4、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旷、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6、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副总经理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7、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8、管沟开挖回填、管道试压制度

一、管沟开挖、回填必须按指定专人负责指导,严格按图纸和规程要求执行。

二、尺寸、数量、填沙和高、宽度、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不得偷工减料。回填后的复耕和护坡堡坎要有利农田和管道保护。

三、管沟开挖、回填和护坡堡坎要作好隐蔽记录,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现场负责人和施工方同时签字负责,收集资料准确无误。

四、管道试压前必须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搞好吹扫,强度试呀压时,先行报告公司技术监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种压力管理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现场共同进行,并做好记录。达到压力等级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五、管道试压不合格或有漏气,及时减压修复再复试,合格后由各方面参检负责人签字汇合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9、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第七篇

[篇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管理职责

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

第十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公司品质管理制度》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物业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品质部管理制度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公司品质管理制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gongzuojihua/681925.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