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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

2016-10-21 10:56:0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共6篇)工器具卫生清洗规程车间卫生管理规定一、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守则1.目的:严格对生产、检验、质量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防止因人员因素对产品卫生质量构成危害。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企业生产、检验。3.职责:品管部负责制订全厂生产人员的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品管部负责人员健康检查。4.要求:4.1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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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器具卫生清洗规程
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 第一篇

车间卫生管理规定

一、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守则

1.目的:

严格对生产、检验、质量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防止因人员因素对产品卫生质量构成危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企业生产、检验。

3.职责:

品管部负责制订全厂生产人员的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品管部负责人员健康检查。

4.要求:

4.1 生产、检验、质量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出口食品厂库卫生要求》等有关文件。

4.2 生产、检验、质量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明确具体岗位职责。

4.3 生产、检验、质量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作临时健康检查;新进厂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4 生产人员凡患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必须调离加工检验岗位,痊愈后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4.5 生产、检验、质量管理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帽、靴,按规定洗手消毒、靴消毒。离开车间必须换下工作服、帽、靴。不得将与加工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工作时不得带手饰、手表,不得化妆。

4.6 在厂区内不得抽烟、吃零食,不准随便进入管制作业区。

4.7 工作服、帽不得穿出车间,更不准穿入厕所,下班后必须交由专人清洗消毒。

4.8 任何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符合现场加工人员卫生要求。

5.相关记录:

5.1员工健康证登记表

二、人员进入车间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

保证各车间、各工序上人员卫生都处在受控状态,保证产品不受人员卫生污染。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厂所有人员进入车间。

3.职责:

3.1 车间主任负责贯彻和监督该工作的实施。

3.2 生产车间的卫生员负责对人员的清洗消毒工作的实施。

4.作业要点:

4.1 清洁用品

4.1.1 洗洁剂

4.1.2 擦手纸或烘干器

4.1.3 手消毒液:75%的酒精或250PPM的消毒水,见本章第十四节。

4.1.4 靴消毒液:600±50PPM含氯消毒液,见本章第十四节。

4.2 换鞋:人员在换鞋室内换上拖靴。

4.3 更衣:进入更衣室按自己的工号先戴工作帽后穿上相应编号的工作服和围裙,并自检穿带是否规范,不准有头发外露的情况。

4.4检查:由质控员抽查,手部有外伤者不得进入。

4.5 洗手消毒:按图示标识先湿手、取皂、后揉搓冲洗、消毒10秒钟以上,再冲洗干净,

最后用烘干器干手

4 。6 风淋:烘干手后进入风淋室,按要求对全身进行风淋后进入车间。

4.7 生产期间人员进入(包括检验人员、检查人员、参观人员)必须按4.2~4.4执行。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6.1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

三、运输车辆及工器具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

保证运输的原料不受车辆及工器具的污染而影响产品的卫生质量。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运输原料的各种工器具及车辆。

3.职责

3.1 车队负责运输车辆、车间专门消毒员负责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的实施。

3.2 品管部质控员负责贯彻并监督该工作的实施细则。

4.作业要点

4.1 清洁用品

4.1.1水管

4.1.2 塑料刷

4.1.3 塑料桶(大、小)

4.1.4 洗洁剂:用600PPM含氯消毒液。

4.2 装货前清洗消毒:

4.2.1 准备工作:将装货车辆上的杂物清除到垃圾房中。

4.2.2 冲洗:用水管对车辆进行全面冲洗,去除残留物。

4.2.3 清洗:用清洗使用液对车辆车厢内进行喷洒,并使其接触5分钟以上。

4.2.4 冲洗:用水管对车辆接触清洗液的表面进行冲洗,去除清洗液的残留。

4.2.5 消毒:用600±50PPM含氯消毒液或40-50PPM二氧化氯消毒液喷洒车厢表面,进行消毒。

4.2.6 冲洗:用水管冲去所有消毒表面的消毒剂的残留。

4.2.7车辆卫生清洗消毒后,准许使用。

4.2.8 检查:发货员在装运前必须检查车辆消毒情况,符合卫生要求准许使用。

4.3 卸货后车辆必须按4.2.1、4.2.2、4.2.3、4.2.4执行。

5.相关记录

四、工作服、帽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

保证工作服、帽的清洁卫生,防止工作服、帽污染产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各个生产车间的工作服、帽。

3.职责

3.1 车间主管负责贯彻和监督该工作实施。

3.2 生产车间的洗衣房负责工作服、帽的清洗消毒工作的实施。

4.作业要点

4.1 清洁用品

4.1.1 盆

4.1.2 塑料桶【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

4.1.3 洗衣液的混合配制

4.1.4 封闭式塑料桶【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

4.2 准备工作:生产结束后,洗衣房工作人员将不同加工区的工作服分别收集送到洗衣房,分开清洗。

4.3 浸泡:将工作服分批放入已配制好洗衣液的水池中浸泡20分钟,每一批工作服更换一次洗衣液。

4.4 清洗:将浸泡好的工作服投入洗衣机中进行洗涤30分钟,(视清洁程度可延长或缩短)

4.5 冲洗:将洗涤后的工作服冲洗干净。

4.6 脱水:冲洗干净的工作服放入脱水机中进行脱水。

4.7 烘干:脱水处理后的工作服,由洗衣人员放烘干机内进行烘干处理直至干燥整洁。

4.8 暂存:烘干后的工作服,首先暂存在贮存室内。

4.9 吊挂:每天生产前由洗衣房人员用干净封闭的塑料桶运送到各个车间二次更衣室中吊挂。

4.10 消毒:将吊挂好的工作服、帽开启臭氧发生器或灭菌灯进行臭氧杀菌30分钟以上。

4.11 检验:由质控员每日检查工作衣、帽及鞋等清洗消毒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中。

5.相关记录

5.1洗衣房工作记录表

5.2臭氧发生器/灭菌灯使用记录表

5.3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

五、卫生间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

保证厂区厕所清洁卫生,不造成厂区环境的污染。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厂卫生间的规范管理。

3.职责

3.1 由生产部门卫负责清洗消毒工作实施。

3.2 由质控员负责检查实施情况。

4.作业要点

4.1 清洁用品

4.1.1 水管

4.1.2 塑料桶

4.1.3 塑料盒

4.1.4 地拖(塑料刷)

4.1.5 去污粉(洁厕粉)

4.1.6 卫生球

4.1.7 洗手液

4.1.8 烘干机

4.1.9 清洗剂:漂粉精。

4.2 准备工作:检查所有水箱下水是否畅通,手纸是否齐全。

4.3 冲洗:用塑料水管对厕所地面、小便池、大便池及洗手池进行冲洗。

4.4 清洗:在大便池、小便池内洒上洁厕粉,5分钟后用塑料刷子进行刷洗。对地面、洗手池用清洗剂进行刷洗。

4.5 冲洗:用拖把对地面、洗手池、小便池、大便池进行拖洗。

4.6 去异味:在小便池内放入卫生球数粒,以去除异味。

4.7 频率:每天由专人打扫2次以上,每日由质控员检查2次。

4.8 检查:每日由质控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中。

5.相关记录

5.1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

六、前道设备设施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

保证前道的生产设备、设施的卫生质量处在受控状态,确保符合卫生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原料间地面、墙面、天花板、解冻架车、垫盘、架车、架杆、台称、提升机、灌装机、桶车等。

3.职责

3.1 生产车间各班组的卫生员负责前道的清洁消毒工作的实施。

3.2 车间主任负责贯彻该工作细则的实施和品管部质控员监督。

4.一般作业要点

4.1 前道的清洗消毒主要是生产后(或生产前)进行。

4.2 清洁用品

4.2.1 尼龙毛刷

4.2.2 塑料刷

4.2.3 水管

4.2.4蒸煮池(带热蒸气)

4.2.5 塑料桶

4.2.6 洗涤剂:用1:20比例加水配成清洗使用液。

4.2.7 250、600PPM的含氯消毒液。

4.3清洗消毒要点

4.3.1 准备工作:能拆卸的设备要拆卸开来,使各个部件都能得到充分清洗。

4.3.2 冲洗:用水龙头冲洗去除残留物或刮除固体残留物。

4.3.3 清洗:所有表面都用清洗剂清洗,并使其接触10分钟以上。

4.3.4 冲洗:用水管喷水冲洗,直到清洗剂被清除掉。

4.3.5 感官检查:检查所有已清洗的表面,如果发现残留,重复4.3.2、4.3.3、4.3.4步骤。

4.3.6 消毒:含氯600PPM消毒液消毒,消毒时间为1分钟以上,设备、地面、墙面、架车等采用喷洒,小部件采用浸泡;或用82℃以上的热水消毒10分钟以上。

4.3.7 冲洗:用水对所有消毒表面进行冲洗(用热水消毒者除外)。

4.3.8 检验:检查所有清洗消毒过的表面如发现任何残留痕迹,重复4.3.6、4.3.7步骤。

4.4 检验:开工生产前,由下班班长对上班卫生工作进行感官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每日班次交接卡中。

4.5 汇报:检验结果由车间班组长汇报给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车间主任。

4.6 生产加工过程中在专用清洗间进行的清洗消毒(适用于吊挂肠子的架车、架杆及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的工器具等)

4.6.1 冲洗:用水龙头对上述该物冲洗去除残留物。

4.6.2 消毒:按4.3.6执行

4.6.3 冲洗:按4.3.7执行

4.6.4 检验:按4.3.8、4.4执行

5其它具体要求

5.1架车的清洗:用塑料刷蘸洗涤剂刷洗,底部和车轮可将架车放倒后刷洗,刷洗后的架车

要求无黄垢、无油污。

5.2垫盘、垫板的清洗:先用洗涤液浸泡再刷洗,最后用清水冲净。

5.3刀具的清洗消毒

前道:刀具的消毒频率:a.使用前后;b.使用每2h;c.刚磨过的刀具;

消毒水的浓度为250ppm。【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

【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

后道:每10分钟消毒一次;

【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

用70-75%的酒精。

5.4周转盘的清洗

a用温水洗净周转盘表面油污

b将周转盘浸入洗涤水中刷洗,要求刷洗后的周转盘无黄污、无杂质。

c用清水将周转盘上的洗涤液冲净。

另,每周最少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用82度以上的热水消毒最少10分钟以上。

5.5台板的清洗:捡净台板上的碎肉,将台面拆开,先用水(必要时用热水和洗涤剂)将台

板上的肉泥刷净,然后用82℃热水进行杀菌。

5.6盛装原料皮的桶车和周转箱清洗后才能使用,要求表面无脂肪和碎皮。

5.7地面: 每天必须至少清洗消毒一次,生产过程中也要保证地面无积水、肉屑等。

5.8墙壁(2米以上部份)、天花:要求无黄污、无油迹、无杂物,必须保证每周清洗消毒前道一次,后道二次。

5.9下水道的清洗:先将吊篮中的垃圾、肉块清理干净,然后用洗涤剂和水刷洗,刷洗后的下水道必须无黄污、无杂物,最后用清水冲净后泼撒消毒水消毒,每天至少清理一次。 6 前道换鞋室、更衣室清洗消毒

6.1 清扫:由车间门卫对地面进行清扫,墙面、鞋架用尼龙毛刷进行擦洗。

6.2 消毒:换鞋室鞋架、洗手龙头等每周一次,用600PPM的消毒液喷洒消毒。

6.3 检查:检查所有清扫消毒表面是否清洁,如不能达到要求者,要求卫生清洁重来。

7.相关文件

8.相关记录

8.1车间卫生交接记录表

8.2车间环境清洁消毒记录表

8.3车间设备清洁消毒记录表

8.4车间工器具清洗消毒记录表

8.5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

七、烟熏蒸煮间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

保证烟熏蒸煮间的生产设备、设施卫生质量处在受控状态,确保符合卫生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烟熏蒸煮间的地面、墙面、烟熏炉等。

3.职责

3. 1烟熏蒸煮员工负责蒸煮间的清洁消毒工作的实施。

3.2车间主任负责贯彻和监督该工作实施。

3.3品管部质控员负责检查监督。

【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

4.一般作业要点

4.1 烟熏蒸煮间的清洗消毒主要要生产前或后及过程中进行。

4.2 清洁用品

4.2.1钢丝刷

4.2.2塑料刷

4.2.3水管

4.2.4清洗液:

4.2.5 600ppm消毒液。

4.3 生产结束后地面、墙面及烟熏炉外壁的清洗消毒

4.3.1 冲洗:用水对地面、墙面及炉外壁进行冲洗

车间清洁要求及注意事项
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 第二篇

车间清洁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车间清洁要求

1)、更换好工服,戴好帽子等。

2)、准备好清洁工具及用品,开始清洁工作。

3)、清理地面垃圾,按生产线排列次序由里向外逐一进行。

4)、按时倾倒清运垃圾桶内垃圾,并进行检查,按规定严格分类后,经生产线管理员检查后运送到指定的位置。

5)、地面有垃圾、污迹、水迹等及时用无尘刷子清洁干净。

6)、利用下班时间对生产线、工作台下、地面进行清理。

7)、清洁工作完成后需将所有清洁用品收到指定位置,干净抹布、扫饼干专用扫把要与其他工具区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整齐摆放,不得随意乱放在洁净室内。

8)、每天都要检查车间的垃圾箱,并及时清走。

9)、所有的门帘都需要检查并擦干净。

10)、半年清理一次屋顶卫生。

11)、工作时一定要记住,永远是由上往下擦,从离门最远的地方向门的方向擦。

二、注意事项

1)、员工着装、准备工作要求。

2)、不允许有私人物品放入车间内(请放在指定的柜子里)如大衣、帽子、钱包、钥匙等。

3)、专用的清洁用具一定要和普通的分开,并做定期的清洗。

4)、机头一律用塑料扫把扫地,地面必须做到无灰尘,以防带入面团里面,造成成品不干净。

5)包装区也要做到一尘不染,清洁包装机要用专用的抹布 .

6) 每天下班后用喷枪清理机械的四角,做到一尘不染。

11-清洁工具存放管理制度
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 第三篇

清洁工具存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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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 第四篇

[篇一: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为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住宿场所。

第三条用语含义(一)住宿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场所,如宾馆,饭店,旅馆,fǔ 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标准体系)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查询平台。

第十一条(地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听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意见。

第十二条(企业标准备案)企业生产没有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地级以上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审查合格并准予备案的企业标准方可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条例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销售食品。

第二节食品召回

第十三条(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及时召回其生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担召回的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主动召回)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主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记录召回的具体情况,包括召回的数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及时向原负责审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强制召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时,应当责令该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时向其报告召回的具体行动情况。

第十六条(召回行动的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动的监督,并向社会发布召回的有关信息。具体管理办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销售者和餐饮服务者应当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各级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会同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接到报告或者通报的地方政府应当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或指引。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报、谎报、缓报。

收到报告的部门,确认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在两个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予以处理,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及时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外,还应当查明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

第四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条(信息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综合性信息的发布工作。

各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发布工作。

食品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

第二十三条(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条(信息通报、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送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检结果前,应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新闻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应当由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组织统一发布。

第二十六条(信息发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应当依法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内容)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预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处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

第一节食品生产

第二十八条(持证生产及其一般生产条件)食品生产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依法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按标准组织生产)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无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经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第三十条(食品生产管理体系)食品生产者应当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

第三十一条(原料验收)食品生产者应建立原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

第三十二条(生产记录)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内容包括:

(一)食品原料进货验收记录,载明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者、供货者、购货数量、购买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或者保管条件要求;

(二)食品生产记录,载明投料情况、生产工艺参数和生产数量等;

(三)食品检验记录,载明食品及原料检验情况和相关检验数据;

(四)食品销售记录,载明食品销售对象、数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处理记录,载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日期、数量、原因和处理措施。

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两年,不得伪造生产档案。

第三十三条(出厂检验)食品生产者生产的每批食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不具备检验条件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第三十四条(食品标识)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真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疗、诊断功能的用语。

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明受委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篇四: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旅店业经营单位开业前须经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每年应向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复核一次。新、扩、改建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的,应重新申领<卫生许可证>。

二、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

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应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卫生知识,应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工作服要勤洗勤换。

四、保持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的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间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还要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五、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客房无卫生间的旅店;每床配备标有不同标记或易于区分的脸盆、脚盆、卧具、茶具,卫生洁具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六、采取消毒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灭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七、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告”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客房操作程序

第一:准备工作

整理工作车,检查各项清洁用具、配品是否齐全、完好,摆放整齐。

第二:清洁顺序

1、查看房态,遵守下列顺序进行清洁:挂着“makeuproom”牌子的房间,客人口头提出要求清理的房间,走客房;普通住客房间;定期清理的长包房;空房。

2、注意不要进入挂着“请勿打扰”牌子的房间,如果超过下午14:00房间仍挂此牌时需向主管汇报。

第三:房间清洁

1、进房

进房程序为:在未亮“请勿打扰”灯或未挂“请勿打扰”牌时,用食指第二骨节轻轻敲门三下,敲门后5秒钟时自报部门或工作职务名称(housekeeping或服务员)在无回音的情况下,第三次敲门,操作规范同上,在仍无回音的情况下,轻轻打开房门,开门的时候再报部门或工作职务名称,如客人仍沉睡未醒则后步退出,轻轻关门;如客人在房间则应先致歉意,再说明开门意图,在客人允许后再进入房间。

2、房间整理

1)将工作车紧倚门口停放。

2)开启客房电源总开关,检查所有照明设备是否工作正常。

3)拉开窗帘,开窗透气或开大空调。

4)如是走客房,应检查一下衣柜、抽屉和卫生间内,床上有无遗留物品。

5)倒净垃圾桶,清理烟灰缸,注意不要有未熄灭的烟头,也不要将烟头等倒入恭桶内。

6)做床

7)擦尘

原则是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环形方向,依次进行,擦尘时,要同时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添置各种配品,对于电器设备要先关掉电源再擦尘,不可用湿布。

8)卫生间清洁

第四、夜间服务(夜床服务)

1)按规定程序开门进房。

2)开灯,看是否都亮,将空调开到指定刻度上,撤除房内膳具什物。

3)轻轻拉上窗帘。

4)开床—将床罩从床头拉下并要求折好。

——将床罩于规定的地方(壁橱/抽屉或指定的角落里)。

——打开床头一角,将盖单连毛毯一起折成一个三角形。

——拍松枕头并将其摆正,如有睡衣应叠好置床头上。

——按规定在床头或枕上放上晚安卡。

5)倒垃圾并清洁烟灰缸和桌面。

6)按要求加注冰水,放入报纸或将饭店提供的浴袍摊开在床尾。

7)整理卫生间(主要是冲座厕,擦洗脸盆浴缸,换洗杯子)。

8)将用过的毛巾收去并换上干净的毛巾,如加床,要补都关掉并关上房门。

9)检配一遍卫生间及房间,除床头灯外,将灯都关掉并关上房门。

注:开夜床时,如一人住单间,则一有电话的床头柜一侧,一人住双房间,则一般开临近卫生间那张床的靠床头柜一侧,如二人住大床间,则两边都开;二人住双床间,则各自开靠床头柜的一侧。

消毒操作程序

1、在消毒间水池中加水8-10升,倒入“优洁净洗消剂”一包,特别严重物品按1:50的比例使用。

2、将待消毒杯具放入消毒池中进行消毒,一般浸泡10~20分钟,严重者浸泡30~60分钟。

3、将有污迹的杯具擦洗干净放入消毒池中进行消毒,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4、将洗净的杯具放入消毒柜中进行高温消毒,注意摆放整齐。

5、高温消毒后的杯具移入保洁柜,以备客用。

6、记录消毒时间,杯具品种数量,消毒人签名。

客房检查的程序及标准

客房查房的程序与整理客房的程序基本一致。客房检查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清洁卫生质量,物品数量及摆放、设备状况和整体效果,评细如下:

1、房门:无指印、划痕、锁完好,安全指示图、请勿打扰牌、早餐牌完好无缺,防盗扣、窥视镜、把手清洁完好。

2、衣柜:门无污迹、无破损,洗衣袋、单齐全,衣架完好无缺,健康秤、擦鞋服务纸摆放规范,柜内清洁完好,自动开关灯正常。

3、墙面和天花板:无裂缝、漏水或小水泡现象,无蛛网、污迹,无涂料脱落或变形等。

4、护墙板、地脚线:清洁完好。

5、地毯:吸尘干净、无污迹、无破损。

6、行李架:干净无污迹,拖鞋、亮鞋擦、鞋拔、擦鞋布配备齐全。

7、梳妆桌:台灯、烟灰缸、文件夹摆放规范,台灯开关灵活,文件夹配品齐全,电视机正常完好。抽屉推拉灵活,吹风机、购物袋、针线盒齐全完好。

8、冰箱:饮料配备齐全、无变质,制冷效果良好。清洁无异味,温度开在低档。

9、筒椅、茶几:干净明亮,坚固无松动、无破损,摆放位置正确。

10、窗帘:干净无破损,拉闭自如,挂钩无脱落。

11、床:铺法规范,床罩干净,床下无垃圾,床垫按期翻面,床罩、枕套无破损、无毛发。

12、电话机:无尘无迹,号码清晰完好,话筒无异味,功能正常,电话线整齐有序。

13、床头柜:电话纸、禁烟牌、电话号码簿摆放正确,清洁无污迹,各开关正常完好,音响频道设在播出时间最长一档,音量调到偏低。

14、镜子与壁画:框架无尘、镜面明亮、位置端正。

15、灯具:灯泡、灯罩清洁无尘,开关使用正常。

16、玻璃窗:清洁明亮,窗台与窗框干净完好,开启轻松自如。

17、空调:滤网清洁,工作正常,温控符合要求。

18、卫生间:门正反面干净无污迹,把手洁亮,状态完好。墙面清洁完好无松动破损,镜子干净无迹。地面清洁、无迹无水、无毛发。

19、浴缸:内外清洁,镀铭件干净明亮,皂缸干净,浴缸塞、淋浴器、排水阀和开关龙头等清洁完好、无滴漏,接缝干净无污迹,浴帘干净完好,浴帘扣齐全,晾衣绳使用自如,冷热水水压正常。

20、洗脸盆及梳妆台:干净,镀铭件明亮,水阀使用正常,无水迹毛发,灯具完好。

21、马桶:里外均清洁,使用状态良好,无损坏,冲水流畅,开关自如。

22、排气扇:清洁,运转正常,噪音低。访客登记制度

一、服务员对于本楼层住客等情况应有了解,对于住宿单等宾客资料有缺漏或不清楚时应及时查询、补办、报告。

二、不向来访者提供任何客人入住的时间、房号、姓名、地址等资料,需查询之处,请访客与总台联系。

三、对访客应问清被访宾客姓名、房号,并及时转告宾客,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来访登记,宾客不在房间,访客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开房。

四、访客登记时须出示有效证件,并逐项填写,登记完毕要认真核对,确保无差错。

五、访客时间至23:00,在此时间尚未离开的访客,耐心解释提醒,避免与客人正面冲突,不听劝说者详细记录交接,并上报值班大堂副理。

六、严禁23:00后访客进入客房,访客要求留宿的请到总台办理住宿登记后方可入住。

七、对于同行异性客人不可随意给予调房或窜房,发现客人私自调换房间应立即报值班大堂副理。

八、服务员要时时观察楼层情况,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上报。

九、访客离店时,注意访客所携带物品,发现可疑的,立即查询与上报。

十、对于外宿的情况,要尽可能查明原因,并填写宾客外宿单,送交办公室。仪容、仪表、敬语、礼貌、礼节的服务注意事项

1、着装上岗,制服应整齐、平直,佩带工号牌,一律穿黑色工作鞋,穿肉色袜。

2、不留长指甲,不准涂染指甲,女员工淡妆上岗,要注意随时补妆,不得浓妆艳抹,头发不披肩;男员工头发不盖耳遮领,不留鬓角、胡子,首饰准许戴一个戒指。

3、站立、行走、姿势要端正,服务时不依靠它物,不叉腰、抱胸、打呵欠、伸懒腰、挖鼻、挖耳、剔牙、行走时手左右垂直,自然摆动,遇见宾客点头示意,不与宾客抢道。

4、遇上宾客、同事要使用敬语,员工要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您好”、“谢谢”、“欢迎光临”、“不客气”、“祝您旅途愉快”、“对不起”、“欢迎再次光临”等服务敬语,不讲不礼貌的话。

5、在岗位上接电话或办事,如遇宾客应先点头示意,请宾客稍等,然后招呼宾客,不应该冷落或怠慢宾客。

6、在岗服务接电话时应使用“您好”并报上服务岗位,严格禁止使用“喂”等不规范语言。

7、对宾客服务要主动、热情,面带微笑,遇到难缠宾客也应该要礼貌借故支开,不准出言不逊或在背后说宾客不是。

8、递送物品应双手奉上,应做到说话轻,动作轻,走路轻。

9、提供服务严格遵守规定时间,不误时,不失约,快速准确。

10、爱护宾客行李物品,服务时轻拿轻放,不随意翻动宾客的物品。客房紧急事故处理

一、发生火灾的处理:

楼层客房一旦发生火灾,或饭店其他区域发出火警信号和疏散信号,房务课员工须保持镇静,按照饭店和客房部制订的消防和疏散规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宾客的生命财产和饭店的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1、客房区域发生火灾。

⑴、一旦发现起火,立即使用最近的报警装置,如立即打破手动报警器玻璃,发出警报。

⑵、拨饭店规定的报警号码,通知总机,报告保安部和饭店高层主管,具体着火地点和燃烧的物质。

⑶、迅速利用附近适合火情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水qiāng、灭火毡等控制火势或将其火源扑灭。

⑷、注意保护宾客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⑸、如发现客房门下有烟冒出,应先用手触摸次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能打开此门。

⑹、如果火势已不能控制,则要立即离开火场。离开时应关闭沿路门和窗,然后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等候消防人员到场,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情况。

2、火警信号

⑴、客房员工听到火警信号,应立即查实是否在本区域。

⑵、无特殊任务的客房员工照常工作,保持镇静和警惕,随时待命。

⑶、除指定人员外,任何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总机房联系,全部电话线畅通无阻,仅供发布紧急指示用。

⑷、房务课主管留守在办公室待命,只有在客房区域发生火灾时才赶到现场。

3、疏散信号:

⑴、疏散信号表明饭店某处发生火灾,要求宾客和全体饭店人员立即撤离房间,赶到集合地点列队点名,该信号只能由火场的消防部门指挥员发出。

⑵、迅速打开太平门,安全梯,并组织人员有步骤地疏散宾客。

⑶、客房工作人员应敲击和打开房门,帮助宾客通过紧急出口离开房间,要特别注意伤残住客,宾客离开房间后要立即关好门。

⑷、各楼层梯口、路口都要有人指挥把守,以便为宾客引路和避免大量宾客涌向一个出口,造成挤死挤伤事故。

⑸、火灾发生后,要注意检查每一个房间内是否有宾客。

⑹、客房部主管应根据记录在集合地点点名,保证每一个宾客和员工都在位。

二、停电事故的处理

1、服务人员应平静的留守在工作岗位上,向客人说明这是停电事故,保证所有的宾客平静地留在各自的客房里。

2、用应急灯照明公共场所,帮助滞留在走廊及电梯中的宾客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3、在停电期间,注意安全保卫,加强客房走道的巡视,防止有人趁机行窃。

三、宾客死亡处理:

1、如发现宾客在客房内死亡,应立即将客房双锁,通知保安人员来现场,将现场加以保护,由保安课向公安部门报案,由警方专业人员来调查及验尸,判断死因。

2、立即报告大堂副理及部门办公室,注意不要随便触摸和搬动尸体。

3、如宾客属自然死亡,经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由饭店向死者家属发出唁点,并进行后事处理,如警方判断为非常死亡,则应配合警方深入调查死因。

4、在有适当的目击者在现场的情况下,整理死者在客房中的遗物,妥善保管,等候公安部门的处理意见。

四、宾客疾病处理:

1、宾客致伤。

①、查明原因。客人因自然事故致伤,服务员应认真查清致伤的原因。

②、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听候领导的处理意见。

③、处理。征询宾客是否请接待单位来人或是马上到医院治疗。

④、重点服务。客人如在店疗养,应加强服务尽量满足宾客要求。

⑤、有关领导应前往看望宾客。

2、突发性疾病。

①、宾客患突发性疾病,在没有医务人员的情况下,饭店任何人员不可对客人施予任何治疗。

②、宾客若有亲属、朋友等,要及时联系,使患者得到早期治疗。

③、宾客独身住在饭店,要及时主动请示领导,听候处理。

④、若宾客请服务员代为购药服用时,服务员应婉言拒绝。

⑤、发现宾客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医务室、大堂副理及部门办公室,迅速采取治疗措施。

3、传染性疾病:

①、发现客人患有传染性疾病,立即向大堂副理及部门办公室报告,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②、保持冷静,不得张扬。对患者使用过的各种用品及用具要分类,严格消毒,并在客人离店后,对房间、卫生间严格消毒。

③、凡在本楼层接触过患者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防止传染病扩散。

[篇五:酒店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三、考核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1—0、5元的处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2元的处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必须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必须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拼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必须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时加保鲜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必须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鸡蛋煮沸8分钟,鸭蛋煮沸10分钟,各类海产品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间必须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等,必须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必须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情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6、热菜及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给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大量准备的饭菜及凉拌菜加工后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钟后取出,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低于90摄氏度,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鱼。

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

(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

1、勿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冼净,可去皮食物尽量去皮。

三、考核

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元至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

2、按酒店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 第五篇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zhèng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一百零三条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一)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二)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三)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四)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五)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六)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第一百零四条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

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第一百零五条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二)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三)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第一百零六条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一)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以下同)。

(二)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其浓度应小于0、2%。

第一百零七条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二)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三)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四)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五)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第三节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一百零八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一百零九第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一百一十条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一百一十三条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一百一十五条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上节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执行化学工业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

第一百一十七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条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一百一十九条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一百二十条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一百二十一条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第一百二十二条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1、5倍。

第一百二十三条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一百二十四条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一百二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一百二十六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第一百二十七条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第一百二十八条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等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八章危险物品

第一节通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一百三十六条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物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二节生产和使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第一百三十八条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zhà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zhà药和雷管,不得将zhà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第一百三十九条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二)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三)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本制度第十三章条二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四十条压缩气体的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第一百四十一条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第一百四十四条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一百四十五条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第一百四十六条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第一百四十七条凡用于生产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应联通。

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三节装卸运输

第一百四十九条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第一百五十条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第一百五十一条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第一百五十二条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一)禁止电用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二)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三)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四)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五)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第一百五十三条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一百五十四条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第一百五十五条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第一百五十六条蒸汽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二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

第一百五十七条运输散装固体危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第四节报废处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一)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二)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第一百五十九条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一百六十一条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九章物资储存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一百六十二条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和<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一百六十四条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第一百六十五条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节仓库管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企业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一百六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八条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第一百六十九条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一)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二)zhà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三)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四)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五)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六)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第一百七十条剧毒、zhà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第一百七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一百七十二条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一百七十三条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第一百七十四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宾馆管理制度
工作车所带什么应与什么什么及清洁工具分开清洗 第六篇

[篇一:宾馆客房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宾馆管理制度,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二、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三、客房服务员,,以免引起不应有的磨擦。

四、忌口语化。有些服务员缺乏语言技巧方面的学习和自身素质的培养,在工作中有意无意地伤害了客人或引起某些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如:“你要饭吗?”这类征询客人点饭菜的语言,使人听起来很不愉快,不舒服。

五、忌厌烦。如果个别顾客用“喂”、“哎”等不文明语言招呼服务员,服务员不能因顾客不礼貌就对其表现冷淡或不耐烦,相反,我们更应通过主动、热情的服务使客人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如你正忙碌,可以说:“请您稍等片刻,我马上来。”

六、忌动客人物品。客人最忌恶服务员私自动用自己的物品,即使退房后遗忘在客房的也不应该随意处理。

客房服务人员工作安全守则

1、在楼内使用布草车不得磕碰墙壁和家具;不要让车上物品挡住视线;遇到转角应小心留意,上下楼梯不可跑步。

2、保持岗位整洁,经常检查区域内各门窗是否完好,是否清洁通畅;为客人开房门要小心注意安全。

3、清理浴室或高处卫生时,不得站在浴缸、洗手台边沿或其他不安全部位,必要时使用工作梯。

4、进入黑暗的房间前,应先开灯,使用开关或其他电器时应擦干双手,勿站在潮湿地面,以免触电。

5、架子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不要将具有危险性的清洁剂放在高于头顶位置的架上以免发生意外。

6、吸尘器、抹布、扫把、水桶等清洁用品,应放在安全地方,不可留在走道或楼梯口。

7、如果有东西掉进垃圾袋内,为确保安全,不要直接将双手伸进袋内翻捡。

8、不要用手捡破碎玻璃器皿、刀片或其他锐利物品,应使用扫把簸箕清除,放于指定容器内防止意外。

9、发现工作区域、楼梯、地板破裂或滑溜,电器、设备损坏或不良时应立即报修。

10、为了客人及自己的安全,应注意遵守禁止吸烟等所有的标示及规定事项,确实遵守,避免意外。

11、不要使用箱子、水桶或其他可堆积物品代替工作梯使用。

12、换干洗油或使用化学清洁剂时,一定要戴口罩或手套,使用时若不小心沾到手或身体要立即用冷水冲洗,以免伤害皮肤。

13、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要求使用各种清洁设备,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受伤或损坏设备。

14、随时检查所有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安全工作由客房服务人员负责。

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带内以防着火。

3、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报修。

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

5、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客人房间可燃物品较多,又不让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

6、楼层服务人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7、服务员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并维护好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

8、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9、要认真执行宾馆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客房部消防应急工作标准

火情报警

(1)发生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并通知上级领导;

(2)根据火情就近拿取灭火器灭火。

接疏散通知

(1)当接到紧急疏散通知时,由经理立即组织服务员引导疏散,分派工作。

(2)经理、服务员持客房万能钥匙,迅速逐个房间通知客人。

(3)有秩序地从消防通道带领客人,特别要注意帮助行动不便的客人疏散到空旷的安全地带。

(4)由经理带领服务人员逐间房进行检查,随身带一只粉笔,检查完一间要做“v”记号。

(5)在引导客人疏散时,注意要安抚稳定客人的情绪,劝导客人不要贪图财物,阻止客人在疏散途中返回房间取东西,带领客人顺利疏散到安全区域。

[篇四:酒店管理制度——餐饮管理制度]

饭店一般采用的管理方法有:组织图表、工作种类、工作规范、工作时间表等等。

1、组织图表

组织图表表示了岗位和职责的基天职类和关系,是组织情势的机构图,但有某些局限性,如各层次的职权范围和职责,地位相同的两个职员之间的非直线关系或不同部分的职员之间的间接关系皆不明显。由于这个缘由,各种工作的描写和组织手册是对组织图标的重要补充说明。

2、工作种类

工作,种类是反映所需技能和职位职责的说明。对员工的定向培训,对完成工作评估,对制定工资等级,对确定职权和职责的范围都有帮助。工作种类说明包括鉴定数据、工作概要、指责和要求。

3、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是陈说一项工作要到达的标准,它包括工作责任、工作条件、个人资历等。

4、工作时间表

工作时间表是员工要完成的工作的概念,附有工作进程说明和时间要求,是经理与员工交换的一种方式。有三种基本的工作时间表,即个人时间表、平常时间表和组织时间表。工作时间表的内容包括:姓名、工作时间、职务、受谁监视、由谁换班、休息日、用餐时间、休息时间、各段时间要做的工作内容等。

现代厨房已不像过往那样只有一个房间。它以拓展为若干个房间(工作区域):制作热菜区、供给区、制作冷菜区、制作面包与糕点区。有益于洗涤各种餐具的洗槽蕴藏装备和存货的仓库;有办公室、***室及洗擦室。

厨房地工作就是加工制作食品。假如食品不能吃,那就没成心义了;烹调食品必须具有诱人的特点,如使人愉快的味道、香气和外观。要使厨房能够顺利、有效、安全运作,就必须将厨房设计好、布置好。一般来讲,厨房其实不是一个安静的地方,它经常处于紧张的气氛之下,这类气氛是由于员工在营业期间工作忙而酿成的。即便有现代空调装备,厨房也很热。假如一个厨房设计不好或管理不善,那没它会出现这样的场面:忙乱、噪音、热、混乱。这就是为什麽要将厨房不同的工作分开并划分成若干各区域的缘由。

厨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食品生产管理,就是说要有一整时套的生产程序,包括操纵程序、时间表等等;同时要体现出生产标准,即产品标准(质量),时间标准(效力)及本钱标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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