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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自治制度

2016-11-04 09:50: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村居自治制度(共5篇)村居自治活动方案度假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积极探索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从2012年起在全区4个村居开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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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自治活动方案
村居自治制度 第一篇

度假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积极探索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从2012年起在全区4个村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以下简称“村居示范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国人口发〔2004〕85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国人口发〔2008〕66号)要求,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到村级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之中,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村级计生协会的优势,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强化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建设,把由计划生育“村为主”向“组负责”延伸,进一步加强村(居)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在全区4个村居开展争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相关制度和指导意见,宣传和培训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重点是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纳入到村民大自治章程中去,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使广大群众在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时,享有一定的权利,按照多予、不取、少罚的原则,兼容各项优惠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在享受普惠政策的同时,能够体现优先、优惠,树立计划生育家庭的光荣感。

(二)制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融入到村规民约中,形成群众自治基础性公约,将修定后的《村民自治章程》发到育龄群众手中,真正做到用《章程》来引导群众计划生育观念。

(三)加强村组织建设。全镇现已建立键全了信息员队伍,各村居应该加强对信息员的业务培训,使其成长为一支专业化的计划生育队伍,能够做到信息的统计,政策的宣传等工作。

(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组织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村民评议和民主监督。镇级采取政务公开频道、政府网站、手机短信、每周通报等方式进行公开,村级结合实际可以利用户外显示频,固定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把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无违法行政、无违法生育、群众满意)先进村活动与推进“村为主”工作机制和群众自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1月—2012年5月):

利用政府网站、政务TV频道、户外电子显示频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群众自治的重要性,四个村(居)要分别制定群众自治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2年6月-2012年7月):

(一)准确把握推进人口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基层群众自治健康发展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群众当家作主结合起来,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握人口计生群众自治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要坚持依法自治。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开展人口计生群众自治,进一步修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融入到大自治章程中去。

三要坚持民主管理。重视培育群众对群众自治的认同感和自治意识,尊重民意,发扬民主,实行人口计生村务公开。广泛调动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热情,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的制度、规范和程序。人口计生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维护群众的依法生育权、生殖健康权,尊重和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其他各项权益,通过《村民自治章程》的计划生育利用导向机制来引导已婚育龄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畅通维权的渠道,保障群众反映合理的诉求。加强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二)推进人口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要求

一要健全人口计划生育组织网络。加强村计划生育组织网络建设,是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活动的关键环节。各村居党组织要加强对人口计生和计生协会组织的领导,配齐配强村计生协会会长和计生管理员、会员小组长,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其成为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的中坚力量。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通过民主选举,建立和健全人口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的作用,吸收计生协会小组长、骨干会员和计划生育志愿者参与群众自治,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局面。

二要严格群众自治规范。严格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是推进人口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村居活动的基础。要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群众

自治章程,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的通知》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特别是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靠计生协会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自治章程要因地制宜,务实、简明、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的事项及程序。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内容要以村民代表会议形式表决通过。

三要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人口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机制,是推进人口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村活动的重要内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计划生育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一般事项由村委会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决定。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建设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制定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措施、开展规模较大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活动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以及各类计划生育帮扶、救助工作的对象、项目户等,应根据政策或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群众评议。重要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事项可“一事一议”。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未经法定程序,没有法定理由,不得变更、撤销村民代表会议依法作出的有关计划生育决议。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要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要强化民主监督措施。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监督措施,是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活动的重要保证。一是完善民主评议制度。二是推行计划生育事务公开。利用政府网站,固定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计划生育事务公开,凡是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监督的计划生育事项都要公开。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中要有一定的版面,用于公开计划生育事项,同时还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政务频道、宣传品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的先进村居,村务公开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三是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四是发挥计生协会的民主监督作用。五是参与建章立制,签定合同或协议。2012年力争我区有2个示范村居,完善群众自治章程,健全制度。用《章程》的形式来管理和服务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8月):

全区4个村(居)群众自治村居申报为示范村居,区进行评估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一要成立组织。成立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领导小组。二要加大投入。各村要加大对开展这项工作的投入,保障必要的经费;推动村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三要加强管理。区对村居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要及时整理文字资料和图片,对好的经验要宣传报道。四要纳入考核。将这项工作作为专项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村民自治规章制度
村居自治制度 第二篇

民东村村民自治规章制度

一、村民会议职责

1.选举村民委员会,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2.审议和通过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居自治制度】

3.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4.讨论决定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5.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6.监督审查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

7.监督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

8.否决和修改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和决定。

二、村民代表会议职责

1.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决定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基本建设项目,并做出相应的决议。

3.制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草案,提交村民会议审议决定。

4.审计决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审查本村财务收支和社会行政事务落实情况,督促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

5.审议解决村民委员会成员内部发生重大分歧的事项和村民委员会提出的其他事项。

6.改变或撤销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和决定。

7.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事项。

8.民主评议村干部。

三、村民委员会职责

1.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议务。

2.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3.依法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企业、水利设施和其他财产,制止非法占用土地、乱砍滥伐林木、毁林开荒、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村居自治制度】

4.抓好粮食生产,组织村民发展经济,依法引导村民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做好村民生产的服务协调工作。

5.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村民整修道路,兴修水利,植树造林,整治村容村貌。

6.做好优抚、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医疗合作和殡葬改革等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工作。

7.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搞好综合治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本村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

8.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关心青少年的教育和成长,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村民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9.教育村民发扬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勤俭办婚事、丧事的新风尚。

10.完成各级政府和部门布置的行政、经济等工作任务;向上级政府和部门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11.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四、村委会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本村的规章制度。

2.负责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提出本村经济和公益事业发展规划草案,提交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定期召开村委会成员会议,总结检查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并负责向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4.组织协调好村委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的积极性,增强村委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协调处理好与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的关系;协调处理好本村村民小组之间及邻村相连的生产、生活、水利、道路、山林等关系。

6.组织村委会成员和各工作委员会实施村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村民公约,积极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7.大力引导和发展村办企业,积极推广科技致富,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8.认真听取和收集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乡镇政府反映,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五、村委会副主任(村秘书)职责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主任不在岗期间代理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2.认真做好分管工作,并协助主任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帮助和指导各委员及村民小组的工作。

3.协助或管理村委会的财物收支,协助管理好村里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4.负责各种资料、数据的收集和保管,及时准确填报各种报表材料。

5.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决议。

6.维护班子团结。

7.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六、村委会委员职责

1.协助村主任、副主任开民工作。

2.按照村委分工负责做好贫乏工作。

3.自觉参加村民委员会召集的各种会议。

4.执行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决定。

5.维护班子团结。

6.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

1.监督村委会执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各项决议的情况。

2.督促村委会定期公开本村财务收支、社会事务及群众关注的其他热点问题。

3.收集村民对村委会工作及村委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村委会和村委会成员本人。

4.监督《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执行落实情况。

【村居自治制度】

5.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工作情况。

八、村务公开制度

(一)工作机构: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村民代表产生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若干人组成,具体负责村务公开监督工作。

(二)公开原则: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向村民及时公开。

(三)公开内容:政策和办事程序;财务帐支;计划生育;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低保、五保评定;宅基地审批;土地征用补偿分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村医疗合作;种粮直补;退耕还林款物;村干部报酬;村集体经营承包合同;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公开程序:村委会详细列出公开项目——相关责任人汇总提供有关资料依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张榜公布——接受村民咨询监督整改。

(五)公开形式:以固定公开栏为主,辅之以印发资料、召开会议等形式。

(六)公开时间:财务收支每季度公开1次,其他公开内容每半年公开1次,村民有要求的可随时公开。

九、村民议事制度

1.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过2/3的户代表参加,方能对村内重要事项进行议决。

2.村民会议是农村基层民主和村民自治的重要组成形式,对本村村务享有最高决

策权。村民会议决重重大村务时,所在决定必须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户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3.村民会议的召开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提议研究确定,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4.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对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持不同意见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会议,重新讨论表决。

5.村民会议的决议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落实。

十、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即组织村民按照一定程序,根据党对农村干部的要求,评介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

民主评议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贯彻执行《村组法》,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

【村居自治制度】

3.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决议情况;

4.分工任务完成情况;

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

6.为村民服务,带领村民致富情况;

7.工作作风联系群众情况;

8.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9.服从村党组织领导的情况。

评议形式:

【村居自治制度】

评议前先由村干部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当年的工作情况,再由代表采取无记名方式测评,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干部进行评议,以分别得票率超过50%确认档次。对干部有严重失职、渎职及违纪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评为不合格。评选结果作为考核村干部的重要内容,记入个人档案,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

村民自治制度
村居自治制度 第三篇

武清区村民自治示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村民实行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村居自治制度】

第二条 村民自治是村民通过合法组织与程序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

第三条 村民自治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议事,在村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依程序作出决策。

第四条 坚持党的领导、村民当家作主、依法治村的有机统一,依据法律法规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第五条 本章程以制度形式规定了村民自治的基本办法。全体村民、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内社团组织、经济组织都必须以本章程为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章程尊严、保证章程实施的责任。

第二章 村级组织

第一节 村党组织委员会

第六条 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依照党章、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工作,领导推进村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区建设。

第七条 村党组织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履行党章赋予的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作出的决议决定;

(三)领导村民自治组织、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执行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联席会议、村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协调和保障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定的实施。

第二节 村民会议和户代表会议

第八条 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中的最高权力组织,由本村有政治权利的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组成。

第九条 户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一种实现形式,由各户有政治权利的十八周岁以上的一名家庭成员作为代

表,共同组成。

第十条 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采取其中一种会议形式。因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十一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有过半数村民会议成员参加,召开户代表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户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案、村民代表选举方案;

(二)监督本条第一款所列章程、办法的实施;

(三)选举和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四)讨论决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村民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除选举和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外,户代表会议拥有村民会议其他各项职权。

第三节 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和户代表会议的特殊实现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户代表会议的常设组织,是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中的权力中枢,对村民会议和户代表会议负责。

第十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两委‛成员和具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本村村民共同组成。其中,村民代表占半数以上。

村民代表与其他组成人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村民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设主席一人,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或不能主持村民代表会议时,在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指导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中推选出一名临时召集人,负责主持村民代表会议。在新村党组织书记产生后或原村党组织书记可以主持村民代表会议时,临时召集人权力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特殊需要,可以临时召集。

第十九条 村民代表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所作决定须经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条 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处臵,集体林木砍伐申报计划,村干部报酬,宅基地使用方案,救灾救济及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

案等;

(二)审议通过按法律法规规章产生的村干部以外的其他村干部;

(三)制定和修改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务监督小组工作规则、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规则;

(四)审查和批准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及财务预算等;

(五)监督‚两委‛及村干部的工作;

(六)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授予的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设立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两个小组受村民代表会议的领导。

第四节 村民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对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第二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按照分工,执行并组织实施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两委‛联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二)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维护本村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

村委会年终工作总结
村居自治制度 第四篇

[篇一:2012年村委会年终工作总结]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之单位自身的努力,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体会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不断提高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针对关系全村的重点难点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在解放思想中转变作用,真抓实干、勤政为民,多干打基础增后颈、利长远的事,不做急功近利、浪费民力的事。为官一任,真正造福一方,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发展路子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手资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村服务。

三是处理好现任村组干部与离任村组干部之间的关系。由于撤村并村工作职数的限制,使一些经验丰富,有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的老村干部极不情愿地离开多年从事和热爱的工作岗位。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是村党总支、筹委会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为此在新村成立之初就分别找他们谈心交心,正确认识撤村并村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理解组织的安排,支持、帮助新村开展工作,在宣布新村成立大会之前又召集4个老村的两委成员开会,再次感谢大家多年来对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扶贫开发工作中所作的贡献,希望他们在今后的生产、生活中发挥积极带头作用,支持配合村党总支、筹委会开展工作,共同迎接新的村委会产生。尽管村经济困难,还是向他们赠送纪念品,对个别有思想包袱的村干部,村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主动上门拉家常、话政策、求意见,使其逐步理解。对一些年轻有为,经验丰富的村干部,征得同意后作为并组后的组长候选人,继续为村民服务,全村有三个村干部以高票当选,乐意地担起组长工作职责。

四是处理好镇派驻村干部与地方村干部之间的关系。为了使撤村并村后村总支、筹委会的工作能更好地开展,总支书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文书工作由镇干部兼任。处理好镇派干部与村干部的关系的关键是镇干部。作为总支书一要摆正位置,要把自己置于服务位置,解决好村级职责范围内无法处理的问题,在村与镇之间起到桥梁作用;二要尊重两委成员,不以领导自居,充分相信他们的办事能力,开发其工作潜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因为只有他们最了解民情、民意,最了解当地缺少什么?需要什么?三要搞好指导。要将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三农”工作的政策和工作任务及时传达和落实;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增强其战斗力、凝聚力,确保有新鲜力量注入,确保村筹委会能顺利合法过渡到村委会,四要多方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村民对村党总支、筹委会的认知程度和看法,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推广,及时纠正不恰当的工作。作为派驻村干部不折不扣地执行村党总支、筹委会的工作决定,积极主动配合村党总支、筹委会开展工作,分担地方村干部的工作任务和压力,在农忙季节显得尤其重要和必要。

五是处理好村干部与村民的关系。在各行各业大力倡导“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群众观的前提下,处理好村干部与村民的关系更具有现实意义和实际意义。村民是村级组织的基础和着力点,也是基层工作的支撑点,是村民自治的主体,村党总支、筹委会急村民所急、想村民所想,踏踏实实办实事,加强与村民的联系,经常到村寨、田间地头了解村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特别是对困难村民的情况了如指掌,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以此扩大影响力。双谷村刚成立不久,镇社会事务办就要求将全村的3000多公斤“春荒”救济粮尽快发到困难群众手中,按往年常规都是老百姓自己到镇社会事务办办理手续后到仓库提粮。村党总支、筹委会考虑群众到市区领粮路途遥远,极不方便,决定用村干部自家车辆无偿将粮食运到村办公地点进行集中发放,帮村民省时省力,不少村民竖起大拇指说,我们有了办实事的“村官”。枧田组的李文英夫妇由于都是聋哑人,子女又在外上学,眼看油菜已割得,但苦于劳动力少而想不到办法的时候,村、组干部和镇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的职工顶着烈日、饿着肚子,从早上十点一直干到下午四点才将他家的最后3亩油菜收割完毕,夫妇不停地打着哑语表示感谢;为了搞好林下养禽项目,邀请市有关部门到村举办三期技术培训,在贫困组甲九寨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给老百姓送政策、送技术;麻窝村民组多年来饮水困难,纠纷不断,村总支、村筹委会干部主动上前,调查调解,得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终于使村民们饮上了清纯的自来水;独田村民组饮水困难,村干部申请水利等部门补助,得到支持后,动员村民自筹资金4000元,只待农忙一过,就开始动工;积极配合镇政府解决移民工程,使15户移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居;在社会治安综合冶理上,本着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尽量在内部消化村民纠纷,村成立不久,就连续公正、客观地处理两起村民纠纷事件,得到村民的认可。

六是处理好筹委会与村民小组的关系。新村成立后,为了充分发挥村民组的作用。经过调研后,首先确定撤并组草案,将原38个村民小组撤并为16个,初定小组长的产生办法和时间安排。其次召开原4个村党员、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会议,进行撤组并组工作总动员、研究,讨论通过撤并方案,以老村为单位分别推选组长候选人。大会应到121人,实到120人,由此可见村总支、村筹委会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党员、村组干部的责任感。再次,开好16个新村民小组长的选举会,村干部不分白天夜晚仅用二天时间顺利完成小组长的选举工作,达到村、组、民三者满意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五种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方式

一是建立和完善常规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方面的问题的制度,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先后制定了<双谷村村民自治制度>、<双谷村财务管理制度>等22个制度。

二是建立村党总支、筹委会成员分工制度。撤村并村后,突然间工作量增加,难度加大,在合作的前提下必须进行职责分工,做到大事共商共定,小事各负其责。将农业、计划生育、纠纷调解、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等工作进行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以此来提高工作效益。将全村的16个组分为六个片区,由党总支、筹委会成员分片负责。

三是建立和完善会议制度。建立“两委”班子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讨论研究重大村务工作。每周一定期召开一次由党总支书主持的“两委”班子工作会议,相互通报情况,加强联系沟通,学习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工作。重大村务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再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党总支还要定期听取村委主任以及村支两委委员的工作汇报,确保“两委”干部按各自职能、职责范围协调有序地开展工作。

四是建立述职报告和双向评议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都要定期(一年)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报告,接受群众监督。村党组织成员的述职会,主要在党内进行,邀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并请非党员村干部列席;筹委会干部的述职会,由村党总支部书记组织,全体村民代表参加。对述职者应作出民主测评,测评工作可分自评、群众评议、上级审定三个步骤进行,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评为优秀的结合村情给予奖励,不称职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并要限期改正。评议结果,还可考虑与经济收入分配挂钩。为了强化党总支的自我约束能力,通过设立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威望。

五是建立村干部值班制度。新村成立后,大部分村民到村委办事的路程偏远,村“两委”处理的事务相应增加,每天都需要村干部接待群众,处理具体业务工作。村干部的值班制度应运而生,安排村“两委”班子成员轮流值班,使他们在处理好村务的前提下抽出一部分时间来兼顾自家的农业生产。

三、抓好“四个落实”,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目标落实。助民增收是村级组织工作重要的目的之一,为了使双谷村村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双谷村准备从提高粮食种植水平、扩大西瓜种植面积、引种密本南瓜、发展林下养禽等方面使双谷村人均年纯收入增长169。7元。为了完成增收目标,村总支、筹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助民增收的具体内容,结合实际拓宽增收渠道,重点从增加粮食产量,加强果园管理,搞好辣椒定单种植、发展林下养禽,加大劳务输出力度等方面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责任落实到人。双谷村的领导班子清楚地认识到,目标明确之后,最大的工作就是落实。因此他们根据自身优势,结合实际,将增收任务落实到人。将增收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检查和考核村干部的一项重要指标。任务落实到人后,村党总支书李利在负责全镇农业工作的前提下加强对全村工作的指导,副总支书赵启发利用信息优势引来密本南瓜以半价方式补助群众发展了50多亩和近100亩林下养禽项目,筹委会主任姚其学利用种植管理优势指导发展了100多亩的杂交玉米示范地,向维忠副主任利用水果管理优势发展了500多亩西瓜,来自贫困地区甲九寨的金显江副主任则用他在谷丰的所见所闻在家乡示范带头在新建的300多亩新果园内种下100多亩西瓜,同时还加大了果园的管理力度。

三是示范点落实。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示范的带头必不可少,于是村总支与筹委会共同研究,全面出动,决定在叶家寨、上寨两个组兴办畜牧养殖示范点,在麻汤、甲九寨两个组兴办西瓜种植示范点,在上寨、马岩两个组兴办杂交玉米推广示范点,在麻汤组建起稻瘟病防冶示范点,在叶家寨组兴办密本南瓜示范点,在蔡家榜组兴办中药材引种、试种示范点等等。通过这些示范点来影响、带动、加快全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尽快实现产业化、规模化效应。

四是助民增收计划落实到户。助民增收工作效果的好坏,最终验证是看老百姓收入是否增加,涉及千家万户,村领导班子成员在镇干部职工的配合下,走村窜户,了解民情,和村民一起算细帐、理思路、定目标,填写增收明白卡,使农民增收测算到组到户,做到百姓明白,村干部清楚。

[篇三:村委会年终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村民代表的大力支持和村支两委共同努力下,龙庆村委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一年来的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圆满完成。今年初,适逢村级第四届换届选举,我们本着“贯彻党委意图,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我们积极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在全村的共同努力下,使得此次换届工作秩序井然,最终取得圆满成功。

2、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xxxx年,我们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造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将年轻有文化的致富能手及优秀分子吸收入党。今年,我村预备党员转正4名,2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为组织增添了新鲜血液。

3、以学习贯彻“创先争优”为契机,切实加强村党组织建设。为适应新时期的发展,村组干部充分利用上党课时间和工作之余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深层的领悟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学习,公开村务、财务。利用党员网络远程示范教育学习一些先进典型经验,使村两委、村组干部思想觉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为在今后农村实际工作中服务群众,带领群众发展致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与帮助下,坡头上村被评为县级文明示范村。

二、扎实工作,全力以赴开展好重点工程建设

xxxx年,为解决全乡小学生入学难问题,提高全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我村全力开展扩建校征地工作,完成征地26。8亩,现各项工作已全部结束,在征地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我们克服人手少,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政策性补偿标准与老百姓期望值差距大的矛盾,我们做到耐心解释,细致工作,基本上达到了既保证学校建设工程进度又让老百姓基本满意的目标。

三、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xxxx年,先后落实了架荣村民小组水泥道路的建设,白石岩通电工程,烧瓦破文明示范村建设,水洞田老年活动室建设,磨舍村老年活动室建设,以上工作现都已基本完成,现正着手龙庆村街道改造工程。

四、集中精力抓好民生工程

抗旱期间,在上级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帮助下,共筹集抗旱资金22000元,为白石岩村235人,200多头大牲畜拉水235车,解决了整村人和牲畜的饮水困难。今年我村共收取新型农村医疗保险75600元,参保率90%,及时调整上报农村低保户,为村民落实各项救济补助6万多元。收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75500元,参保率达50%。

五、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按照xxxx年乡政府下达招商引资任务,我村招商引资2个,(架荣砂场,投资140余万元,人工菌培育,投资15万元)。下达烤烟生产任务49万千克,完成53万千克,完成率108。1%。人口普查,重大疫病(口蹄疫、蓝耳病、猪瘟、狂犬病)防治,抗旱救灾,森林防火,计划生育等工作都较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都取得较好地成绩。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解疑难纠纷147起,简易纠纷85起。

六、xxxx年工作计划

1、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2、继续抓好烤烟生产、安全生产、招商引资、文明创建、民生工程等常规性工作。

3、争取重点村的建设。

4、围绕党委政府抓好抓实各项工作。

xxxx年度,我村两委虽较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全村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多不足。我们将在xxxx年度更加努力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的进步,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以更加出色的成绩为广大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 

党支部工作制度
村居自治制度 第五篇

[篇一: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篇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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