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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2016-11-14 09:38:4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共9篇)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一、2016年工作计划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南,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结合实际,以为教职工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为主要任务,不断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维...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一篇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2016年工作计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南,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结合实际,以为教职工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为主要任务,不断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2016年工作计划的工作目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专(兼)职计生管理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作为单位、个人年终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以“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为主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三)严格按《条例》及省计生委有关规定把好计划生育审核关,督促已生育一孩的夫妇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准确、及时的办理《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办证率达100%。

(四)以“送爱心、办实事、求实效”为基点,继续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倡导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的不利因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女孩和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进一步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

(五)加强孕前管理,推行知情选择。凡有生育能力的教职工必须落实一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六)做好一年一次的“双情普查”工作,到位率100%。

(七)做好本单位职工及家属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八)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本单位的流动人口(指房屋出租业主的雇工)计划生育工作,并落实双向通报制度。

201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二篇

201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201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

2016年,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坚持以实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流出、流入地齐抓共管的原则,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率,为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目标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流动群众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对流入、流出育龄人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针对流出人口持证率低的问题,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合法流动、持证流动和有序流动。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四、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台帐,做到填写规范,表册相符、上报及时。努力提高统计质量,减少统计水分,杜绝漏统漏报现象。

五、加强对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管理,做好信息的录入、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把好信息采集、录入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六、年内进行两次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对流入育龄人群造册登记,变更统计台帐,严格查验《婚育证明》,减少违法生育行为。

七、对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并与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八、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股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三篇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1、2016年计生工作计划

西漾渔业社区计生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准确指导下,在社区支部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签订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二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创先争优思想和优质服务体系,使我们计生工作总体水平得到提升。现将计生工作总结和明年计生工作计划如下:

基本情况

我们社区总人口633人,有4个居民小组,配备4名计生信息员,总户籍育龄妇女207人(未婚25人、已婚182人)。其中上环105人、工具27人、结扎14人、绝经16人、不孕5人、待孕10人,现孕5人。全年新婚登记8对、再婚登记2对、申请二胎4对,领取独生子女1对。目前出生人数3人(2女1男),一、二级干预是100%。20XX年落实四项手术16人(上环6人、取环8人、绝育1人、人流1人)。一年来发放婴幼“安康险”3份、新发放“苏菲卡”22张、知情选择率100%、计划生育率100%、措施落实率100%。

一、开展优质服务

在开展优质服务当中采取有:

(一)新婚前后随访,鼓励晚婚晚育,每月随访孕期,积极做好孕期筛查调查。

(二)怀孕期间随访,宣传孕期、围产期保健知识。

(三)婴儿出生后随访,送温馨提示卡片,送婴幼儿“安康险”、送避孕药具和计划免疫预防,传授避孕节育知识。

(四)落实四项手的对象,采取定时随访,在随访中如发现四术而发生问题动员及时就

医,而给予报销医疗费。

(五)在生殖保健中,3月份和9月份开展了经孕情普查,共普查400多人次,普查率达99.8%以上,还发放了b超优惠券100多张。4月份开展了宫颈癌筛查,共筛查34人,并回访了筛查育龄妇女,对病情严重通知及时到医院进行了复查,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

(六)对流动人口服务,对有三证的育龄妇女同样享受与本地育龄妇女一样的优惠待遇。

(七)对于二胎申请和二级干预抽血对象一律积极陪同。

(八)并在传统节日里,走访独生子女贫困户和孤寡老人并发放慰问金。我们以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满足育龄群众需求,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中去。

二、认真做好重点人员管理

在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管理上,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掌握信息。

(一)对长期用工具难上环的人员进行每月走访,并发放工具。

(二)再婚无生育条件的对象进行经常性上门宣传计生政策。

(三)年龄未到,未婚同居的采取经常走访并送工具上门。

(四)及时通知更年期育龄妇女做取环术。

(五)鼓励生育后的育龄妇女及时落实长效措施,每走访一次在笔记上记录一次,方便以后的工作。通过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经孕情信息,有针对性的为育龄群众提供最佳服务,今年计划生育率达100%。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人口分校,开展各类培训,更新了宣传橱窗、宣传品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

(一)培训对象(协会会员、育龄群众、青少年)等。

(二)宣传橱窗(每期更换计生宣传图)其内容丰富。【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三)宣传品发放约1000余份(年画、计生知识、流入和流出人员的公开信、流动人员计生友情提示、春风卡、春风行动免费券、流动人口条例)等。

(四)每月9日组织计生信息员例会1次,便于了解育龄群众孕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采取补救措施。

【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五)利用重大节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在“三八”妇女节开展了茶会,让育龄妇女增添了交流机会。在“5.29”纪念日、9.25公开信活动中大力宣传计生政策,鼓励社区居民对计生工作提出建议等。

四、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的流动量快,也给管理服务加大了难度,我们始终以坚持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一)我们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做到每月清查,和外管办人员一起走访,及时采集、及时进机、及时签订私房出租户合同、及时发放“苏菲卡”免费验检等服务,做到同等管理、同等服务、同等享受。

【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二)积极为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和她们签订流出人员生育合同,在节假日她们回家时进行上门随访。目前社区总流入育龄妇女25人,共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2张,总发放苏菲卡25张。流出人口1人,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张。

五、依托协会组织、加强服务阵地和网络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完善硬软件设施:

(一)规范了上墙制度和内容。

(二)在社区办公大楼围栏上增添计生宣传牌。

(三)更新了宣传橱窗及时更换宣传内容。

(四)和镇卫生院协商开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到了资源共享。

(五)在四月份认真做好了计生协会换届选举工作,选出了新一轮的会长、副会长和理事。

(六)在七月份认真迎接了省“十一五”期末人口和计划生育评估工作。

(七)在计生信息员队伍中,始终把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人作为计生信息员,把计生信息员的报酬纳入年终考核奖励机制,调动计生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

以上是我们西漾渔业社区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但离上级计生部门要求及育龄群众需求还相差甚远。在今后的工作我们要不断的创新工作思路,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让广大育龄群众满意。

2、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落实上级计生部门人口计生会议和旗委十四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为薛家湾镇的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加强组织领导,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各级领导要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严格按照薛家湾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责任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相关部门从根本上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确定到位,发放到位,管理

到位,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要按政策和程序足额落实兑现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养老保险金”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奖励费,放弃生育指标奖励费,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费。

(二)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三)按照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努力推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相互兼容、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服务计生家庭的民生意识,不断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三大工程”,搞好“五个服务”

(一)对婚育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和监控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

(二)通过计卫联手,在免费婚检、免费孕检的基础上,免费进行孕前优质健康检查、孕中监测;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免费发放叶酸、福斯福;继续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建立出生缺陷档案,实现跟踪服务。

(三)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好住院分娩补贴制度,深化和完善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做好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要搞好政策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药具宣传服务,随访亲情服务,一条热线释疑解惑服务,推广“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四、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

2016年最新版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四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2002年10月23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明确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可以与本管辖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状。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扶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的社会、经济政策,应当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具体措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提出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落实措施,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条 发展改革、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统计等部门,应当相互提供有关人口数据,实行信息资源共享。

第十二条 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民自治内容,及时公布具体落实方案,接受村(居)民的监督。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有负责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主管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企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负责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措施及奖励等各项经费;

(三)确定负责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督促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四)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城市应当依托社区,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

第十七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现居住地政府应当将流入人口纳入本地经费投入的总人口基数计算。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经费投入给予重点扶持。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避孕药具免费发放供应管理制度和零售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生育调节

【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二十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特殊情形,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第二十二条 夫妻双方为归侨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定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第二十三条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再生育要求。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书面再生育要求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符合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并予以公布;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省、设区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再生育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

白水镇201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五篇

白水镇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6年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卫生计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三个不变”要求,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全镇经济新常态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目标任务:全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6%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1‰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7以内;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以上;当年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覆盖率达到100%;全员人口数据库基础信息准确率达到98%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工作重点:围绕一条主线、创建两个典型、落实三项管理制度、实现四项保障措施,抓好六项常规性工作。即:

围绕一条主线: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创建两个典型:一是在巩固提高马莲、史家沟、大陈、王寨、焦庄已建典型的基础上,在白水村开展以优质服务、幸福寓所、文化大院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综合示范点创建活动;二是在全镇建成王寨、马莲、打虎、白水、永乐、王沟、孟寨、史家沟、大潘、高沟、焦庄、大陈、杏林、杨涧、段堡、幸福16所陇家 - 1 -

福幸福寓所,开展以“陇家福”工程为主的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立足家庭发展和养老保障,完成幸福家庭创建500户,并命名挂牌。

落实三项管理制度:一是落实镇、村、组专干三级联访制度。镇专干、村专干、自管小组长每月同时入户对重点对象进行访视,入户访视要突出对“三情两育”(经情、孕情、环情,生育、节育)情况的掌握;二是镇村专干月例会制度。每月10号前,镇村两级要分别召开月例会,要求小组长和专干对当月的新婚、怀孕、出生、节育和人口变动情况逐人进行汇报分析,并反映到月例会记录中。月例会要讲求质量,对主要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底子不清、数据不实的要要求核查;三是镇计生办周调度制度。镇计生办每周召开调度会,对本周工作任务进行算账分解,对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把入户访视、环孕情服务、节育措施落实、抚养费征收的任务落实到村到人,落实到经常性管理过程之中。

实现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实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树立大人口观念,形成工作合力,严格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力求在基础信息比对、流动人口管理、打击“两非”、节育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党员干部职工超生查处、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机制;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增强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职工- 2 -

违纪超生、规范生育指标审批、优惠政策落实和节育手术并发症处理等行政行为,做到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规范合法,严格计划生育审核。利用“12356”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杜绝恶性案件和群体事件发生。以镇、村为重点,规范计生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进“阳光计生”建设;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国家人口委出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在全镇倡导忠于国家、落实国策、依法办事、服务群众、爱岗敬业、诚信务实、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人口计生工作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把完成人口计划与提高群众满意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树立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的良好形象;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对重点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对经常性工作和阶段性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对亮点工作进行观摩评比,对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定期不定期通过查看资料、进村入户直接到人的方式进行督查,结果分别记入半年和年终考核。同时,每次督查将提出整改时限,对没有及时整改的问题,直接纳入年终考核进行扣分。在考核上,按照“把握全年工作,突出阶段重点”的工作导向,实行每季度考核一次,将每季度考核结果纳入全年考核之中。将平时省市区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纳入到年终考核,实行个案扣分。对阶段督查和季度考核后进的村,对综合考核完不成计划生育率或在省、市、区督查考核中有重大 - 3 -

失误、年终考核工作后进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和后进管理。

抓好六项常规性工作:一是下功夫抓好节育措施落实和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节育措施,加强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征收,是控制政策外生育的主要手段,也是完成人口控制指标的关键措施,今年仍然要毫不松解的抓好这两项工作。在节育措施落实上要坚持一手抓进度、一手抓打假求实。要把节育措施落实作为衡量全镇工作水平的一项主要指标来对待,努力实现已婚育龄妇女当年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85%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要坚持标准,严格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核定应征金额,一次交不清的可分年逐步缴纳,不得随意降低征收标准。要健全完善征收程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和打白条。要规范信息录入,纠正通过降低应征金额、多录已征金额人为提高征收比例的问题;二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各项政策。要全面落实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落实重点是补充完善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数据库,提高对象确认的准确率和上报的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及时率达到85%以上。要继续落实好农村计生“两户”养老储蓄、新农合、新农保、子女升学加分、升学奖励等政策以及节育奖励等政策。要下决心核实和剔除虚假二女户,确保政策落实的准确率。要切实落实计生“两户” 政策倾斜,同时坚持新农合、新农保减免优惠政策,农村低保覆盖率要高于一般人群;三是强化计划生育各项优质服务。继续加强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 4 -

力。全面推进“优生促进工程”,确保纳入检查的孕前优生检测对象政策符合率、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待孕对象叶酸投服率均达到100%,孕前优生检测对象风险评估及时率达到85%以上,年内完成孕前优生检测230对。深入推进“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规范开展农村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确保检查率达到50%以上;四是持续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流动人口面广量大,只有摸清底子,才能谈得上服务和管理。要坚持按月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核查,及时更新流动人口信息数据。通过清理核查,使全员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入库率达到98%以上,个案信息准确率达到96%以上。着力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协查反馈率,平均接收反馈率达到96%,重点对象信息协查反馈率达到95%以上。以流出人口为重点,加大清查摸底、发证寄证、协查协管力度,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提高管理水平。流出人口重点对象管理要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免费发证率达到100%;五是狠抓基层基础管理。要夯实人口数据,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采取措施提高信息采集质量和录入质量,经常性开展清理清查和数据纠错,解决漏报错报问题,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率达到98%以上,各项数据的统计误差缩小到5%以内。要继续坚持部门数据比对,通过与统计、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的人口数据比对,有效解决人口漏管、出生漏报、新婚漏管、性别错报等问题。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信息,要认真分析,追踪核查,弄清原因。要规范出生实名登记,按照区上下发的个案,如实查验和上报,提高实名登 - 5 -

2016建设局计划生育实施意见
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施工企业配备计生工作联络员,加强对本企业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

三、工作方法和措施

1、大力开展计生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把计划生育工作学习列入年初工作目标。每年组织1-2次专题学习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律法规,并不定期利用宣传栏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树新风,倡导优生优育、晚婚晚育等活动,使计生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在计生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干部职工,严格按照《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不得参与年底行业中评优、评先、评奖及考核任用。我局分别与区属各建筑业企业签订了计划生育责任书,对于违反责任书的企业,按照计生责任书的要求进行处罚。同时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到区内各施工工地,检查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人和事。并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区属建筑业企业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3、发挥本局职能作用。建管、安监、质监等部门在审批外来施工企业跨区域作业及建房审批时,先审查其是否和当地计生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是否存在躲藏、逃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企业不准参加招投标、发放施工许可证,切实从源头上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4、积极支持协助局驻点包村单位新港镇官洲村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大力开展关爱女孩,为困难女孩捐款等活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努力推动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本质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良好舆论环境。

5、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动员各方面力量,继续开展对新港镇官洲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帮扶活动,使计生帮扶家庭尽快脱贫致富。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明》的干部职工按月足额发放独生子女费。

6、协助区计生委等相关部门搞好其他工作。

2016林业局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七篇

今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以省市人口计生工作要求为指导,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契机,完善生育政策,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深化改革,强化基础,整合资源,创新发展,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口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稳定的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日俱进,开拓进取,紧扣“围绕一个核心、贯穿两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提升四项工作”工作思路,实现新的跨越,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为振兴我县林业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在职职工晚婚晚育率达100%,已婚育龄夫妇计划生育率达100%。

2、各单位对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要认真登记造册。

3、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坚持“一法、一条例”的宣传,确保无严重违法事件发生。

三、主要措施

1、各单位要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及清查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配备计划生育兼职干部,做到上下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难题。

2、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县林业局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状》与局机关各股、室、站、场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明确目标、分清责任,对违规者按计生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严重超生开除公职。

3、各单位要协助解决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困难,在项目建设工程中有意识地对他们实行政策倾斜,尽可能地吸收他们参加林业生产建设,尽快地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脱贫,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上光荣、生活上实惠。

2016计划生育局年宣传工作方案
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八篇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2016年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结合《区人口计生局2016年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为主线,全面宣传人口工作的辉煌成就和创新举措为重点,突出舆论引导化解社会热点,强化正面宣传树立良好形象,注重发挥主流媒体网络传媒的正能量,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大局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重点内容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省市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政策、措施及重要工作部署。

二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区“十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宣传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相关举措。

三是深化综合改革,宣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新突破、新经验。

四是推进三大工程,宣传第三轮母亲健康工程“查、治、防”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以及实施孕前健康检查的举措和成效,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在提高家庭自主发展能力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取得的示范效应。

五是严格依法行政,宣传政务公开、规范管理、服务群众的先进事迹。

六是宣传信息化应用中提升人口计生系统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工作水平以及部门资源共享、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发挥社会管理作用方面取得的实效。

七是及时宣传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发送计生家庭民生的各项政策和经验。

八是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措施和经验。

九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方法的新探索,特别是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一盘棋”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办要把人口理论学习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根据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重点,选好主题,保证领导干部学习人口理论经常化。要借助各部门和群团组织的力量,共同组织好社会宣传和群众文化活动。

(二)加大主流媒体的正面宣传力度。继续在各级各类报纸、杂志、网站、电台、电视台进行人口计生方面的宣传,从报道的语言、标题、篇幅进行全面改进,杜绝脱离实际、内容空洞的新闻稿件,不发一般化的工作报道和会议报道,着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要紧紧围绕以上重点内容,深入挖掘和报道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幸福家庭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用真人真事宣传群众、用优生优育范例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精心组织策划在主流媒体的系列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和主题宣传。2016年在市以上媒体发稿100篇以上,省以上媒体发稿20篇以上。各镇办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2篇以上,深入反映本辖区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和改善计生家庭民生的实绩。

(三)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机制。深刻认识当前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化和媒体格局深刻变化的格局,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机制。各镇办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平台,指定专人负责,跟踪了解舆情动向,及时准确研判、化解辖区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敏感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正面有效回应社会问题,努力营造全区良好的人口计生舆论氛围。

(四)切实加强社会宣传活动。按照当前人口计生重点任务的阶段性目标要求,精心策划开展春节文艺活动、“3.8”妇女节、“科技之春”、“5.29”计生协会纪念日、“6.1”儿童节、“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纪念日、“重阳节敬老”等主题性社会宣传活动。

(五)进一步强化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区《关于创建省级人口文化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狠抓舆论环境、阵地建设、载体建设,进一步巩固省、市人口文化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化人口文化建设内容。

各镇办要组织文艺骨干,创编能够反映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内容、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文艺作品,组织文艺演出活动。

(六)积极创新宣传工作载体。继续加大人口文化园、计生国策宣传墙、婚育文化长廊等建设力度的同时,结合各镇办实际,打造“渗透式”、“融入式”、“嵌入式”的户外计生设施,采取宣传长廊、宣传广告、户外电子屏幕等形式多方面多角度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实现宣传的多样化、人性化和艺术化;扎实开展人口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并根据育龄群众不同的婚育情况,制作可读性强、适用性强、具有实用价值的计划生育宣传品赠送给群众,将人口计生知识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送去国情国策、新婚期知识、孕产期自我保健、优生优育知识、避孕期知识、更年期生殖保健知识,增强宣传的实效性。

(七)进一步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品牌。全区努力打造一批立意新,定位准,集推广性、普及性、特色性为一体的精品宣传品牌,推出“幸福家庭”、“宝宝秀pK赛”等一系列具有本地特色的宣传活动,使人口计生宣传工作不断推陈出新,通过人口文化活动,有效提升育龄群众生活质量,全面向“幸福之家”、“五好家庭”迈进。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保障经费。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新闻宣传纳入镇办重点工作,提前谋划,预案在先。加大新闻宣传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宣传经费并纳入年初预算,增添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建设网络舆情预警平台,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各镇办制定2016年人口计生宣传方案于3月1日前交于局宣传科。

(二)加强协作,合理引导。进一步加强同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强化正面宣传,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保证负面舆情早发现早处置。完善突发事件新闻舆论应急制度,快速、谨慎地回应公众关注,合理引导网络舆论导向。

(三)坚持培训,注重激励。加强新闻写作和网络舆情应对的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坚持宣传教育工作单项考核单项表彰机制,激活计生系统干部参与新闻报道的热情。

(四)强化考核,科学评估。按照省市会议要求,新闻舆情工作执行季上报制度,将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评项目,进行表彰奖励,不断提高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工作科学化水平。

2016年计生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016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九篇

2016年区人口计生委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6〕14号)要求,围绕建设法治型、廉洁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的目标,坚持“诚信阳光计生”,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使群众对计生工作有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区作风建设大会精神,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让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做育龄群众贴心人”主题教育活动,树立人口计生工作良好形象,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作保障。

二、评议范围

区、镇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

三、评议内容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评议内容

1.落实责任。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办事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全面推行网上权力公开运行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合法。畅通群众诉求热线,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3.依法办事。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便民维权。解决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作风粗暴以及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4.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规范文明窗口建设,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到位。求真务实,诚实守信,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等问题。

5.廉洁自律。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勤于学习,敬业奉献,廉洁奉公。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

6.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工作机制。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评议内容

1.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办事公开,履行服务承诺。

2.工作人员举止文明,着装整洁,佩卡上岗,作风优良。

3.技术服务人员精通业务,态度热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的要求。

4.免费服务项目、自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有偿服务项目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非意愿性的有偿服务,更不能以服务为名向群众推销药品和保健品;无乱收费现象。

5.服务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符合卫生要求;服务设施摆放科学、合理、温馨、舒适,秩序井然。

6.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守法。无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无假手术、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不以权谋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

四、评议方法与步骤

(一)动员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公开评议内容、方法、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广泛宣传,动员部署,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查找问题。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服务、工作调研、抽查、考核、以及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开门纳谏,查找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自查自纠。

(三)公开评议。组织评议代表进行明查暗访,结合工作召开面对面评议大会进行评议。

(四)落实整改。对自查发现的和征求到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一事一档,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和整改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地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总结汇报。对本单位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行总结,并上报区纠风办。

五、工作要求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对照评议内容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在抓回头看、抓整改、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协会、指导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其他领导及科室、协会、指导站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评议工作提供保证。要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抓住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加强基层工作作风建设,做到办事透明、公正处事,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三)继续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认真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999”民生热线和“公众监督栏目”的群众投诉、咨询和建议,充分发挥服务群众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系统“阳光计生行动”实施办法》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省级“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上水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优异的成绩得到当地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认可,力争在民主评议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四)加强联系与检查指导。积极与当地纠风部门和民评代表的沟通与联系,组织民评代表开展明查暗访和检查指导,不断总结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阳光计生行动中好的经验与做法,开拓创新,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区人口计生委将组织民评代表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推诿扯皮的地方作重点督查与工作指导。

(五)用好政风行风评议结果。抓政风行风建设贵在持之以恒,按照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考评的要求,今年区人口计生委继续把年度各镇区计生部门在当地的评议结果纳入本镇区人口计生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奖惩评分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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