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6-11-21 10:36:4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共9篇)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丰发[2012] 号中共澄迈县大丰镇委员会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迈县大丰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作业区(热作区)、场直属各单位、各科室:《澄迈县大丰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已经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篇

丰发[2012] 号

中共澄迈县大丰镇委员会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澄迈县大丰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作业区(热作区)、场直属各单位、各科室:

《澄迈县大丰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已经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澄迈县大丰镇委员会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澄迈县大丰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印

(共印35份)

澄迈县大丰镇

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完成澄迈县委、县政府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保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控制多胎生育,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和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澄迈县委、县政府2012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指标,推动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紧紧围绕争先进单位的目标,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人口控制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全镇年末确保出生人口率控制在14.5‰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118以内。符合法定生育率提高到93%以上,当年结扎率达75%以上,纯女户结扎对象放置吉妮环落实避孕节育率达70%以上,长效避孕节育率达85%以上,人口统计准确率要达98%以上,孕情掌握确保3个月内孕情掌握率68%以上,6个月孕情掌握率80%,流动人口建档率要达到98%以上,流动人口查证验

证率要达98%以上,流动人口流入持证率要达78%以上,流动人口流出办证率要达70%以上。

三、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

全年工作分为动员部置,组织实施、整理总结、考核评估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

召开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动员大会,对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各作业区相关单位与镇委、镇政府签订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部署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1日—9月20日)

1、统一思想,组织全镇性的,以抓结扎措施落实为主的集中服务活动。各单位要把未落实结扎措施的对象,特别是有男有女户结扎对象列为重点对象,建立管理责任花名册,把任务分解到镇领导班子、包点科室和作业区、村(队)干部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应扎尽扎,对于女方不能结扎的动员男方结扎,或女方放置吉妮环,对于流出去的结扎对象要掌握流入地的详细地址,做好跟踪服务,做到应扎尽扎,确保当年结扎率达75%以上,杜绝多孩生育。

2、为了进一步提高长效避孕节育率,推广和应用吉妮环,鼓励未落实节育措施的纯女户落实放置吉妮环的落实率达50%以上,各单位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狠抓落实。

3、加强孕前管理,确保3个月内孕情掌握率达60%以上;6个月孕情掌握率达80%,出生实名登记掌握率达100%。

(1)确定查环查孕对象,3月底前各单位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单位所有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新婚,一孩和二孩以上没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的情况,建立健全管理花名册。

(2)开展查环查孕工作,全年查环查孕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一次。通过查环查孕,发现符合法定怀孕的要实行跟踪服务,确保生下来。不符合法定怀孕的对象的要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引产或人流,杜绝多孩出生。

4、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1)认真掌握孕情,做好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动员到医院分娩及实名登记申报。

(2)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严禁人为的胎儿性别B超鉴定,坚决执行凭证引产制度。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67518333,对举报者查实后 进行奖励5000元,对“两非”行为及弱、弃、残害女婴等情况,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5、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1)各单位在4月底前,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档案,掌握流动人口,流入和流出的情况,特别是流入和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要达98%以上。

(2)开展查验办证服务活动,确保查证验证率达98%以上,对流入持证率要达78%以上,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办证率要达70%以上,对没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要列入重点管理对象,跟踪服务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孕情检查,动员办理婚育证明,办

证率达70%以上。

(3)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力度,流动人口必须做到“六个一”,留下一个通讯录,掌握流入现居住一个详细地址,落实一项节育措施,每季度进行一次孕情检查反馈,建立一个完整管理档案,办理一个流动人口婚孕证明,每季度进行一次信息交流。

6、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1)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为切入点和“关爱女孩”行动等宣传访谈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育龄群众学习中央的《决定》精神和人口基础知识二次讲座,在群众中宣传《决定》精神使中央《决定》的主要精神深入人心。

(2)开展宣传访谈活动(每季度一次),访谈对象主要是新婚户、一孩户、孕产户、结扎户、计生困难户,访谈率要达到100%,并建立访谈记录档案。

(3)要在“世界人口日”、“世界艾滋病纪念日”、“男性健康日”举行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开展计划生育“三下乡”活动。

(4),巩固校园人口计生文化建设,开展青春期宣传教育,举办一场中学生知识讲座。

(5)全面清理优化户外宣传环境。镇政府所在地建有人口计生宣传一条街,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段竖立起大型的人口计生宣传牌,全面规范人口计生宣传“三栏”内容和宣传标语。

7、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确保完成县下达我镇的征收任务。各

人和镇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篇

人政[2010]25号

人和镇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意识,建立健全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服务中心,以强化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制约、提高行政效率、密切干群关系为目标,按照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的基本要求,切实达到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的目的,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生态小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基本原则:深化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必须依法公开;必须坚持真实准确的原则,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信;必须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必须坚持利于监督的原则,要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单位简介

(一)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主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镇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和国家以及省、县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我镇的人口发展战略,根据县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和工作责任制要求,编制我镇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和明查暗访【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3、负责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进行全镇统计数据分析研究;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执法检查;制订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和监督落实。

4、负责制订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并指导基层开展全民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

5、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制订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工作规划;指导、监督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供应和管理工

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县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6、负责编制镇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制定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全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7、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调工作,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8、负责指导基层依法行政和查处计划生育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和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协调各部门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负责群众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全镇申请再生育审批、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审批和特殊情况生育审核、独生子女病残儿童鉴定审核工作。

10、负责指导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全镇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二)镇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职责

1、协助镇政府贯彻国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2、发动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组织协会全体成员运用各自特长在计划生育这一社会系统工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3、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提供各种服务,推动兴办人口福利事业和计划生育保险事业,帮助育龄群众排忧解难,勤劳致富。

4、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听取和集中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和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正当权益,发挥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5、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制定工作计划,搞好组织培训,指导基层开展活动。

(三)镇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主要职责

1、宣传教育。开展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2、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开展节育手术和有关技术业务工作;会同卫生部门做好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防治、鉴定、管理及病残儿童鉴定审核工作。

3、避孕药具管理。搞好避孕药具的计划管理和发放。

4、培训工作。制定计划,对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三、政务公开内容

(一)政务事项

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国人大25次会议通过)。

(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2002年8月2日公布)。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2001年6月13日公布)。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计生委令第6号,2001年12月29日公布)。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计生委令第1号,1998年9月22日公布)。

(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2003年12月1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2、生育政策

(1)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2)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条件,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a.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b.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c.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d.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瞻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e.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f.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g.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h.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篇

2011年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实 施 方 案

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站所:

为了进一步夯实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努力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村(居)为主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力促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在村(居)得到全面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个提升、三个降低”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村(居)为主经常抓”工作机制的作用,切实加强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考核,对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月评分、月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季兑现、年总评、年表彰”的工作机制。通过对村(居)计生工作的考核及村(居)干部个案奖惩的工作措施,把村(居)干部推到计生工作第一线,使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组织机构和考评方式

1、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对村(居)考核考评工作。农村计生办和城区计生办具体负责真实、准确全面提供每月每季度任务完成情况,各村(居)新婚、出生等信息上报情况,驻村(居)干部负责指导村(居)的人口计生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核查村(居)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的准确性,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村(居)的考核考评工作提供依据以及了解村(居)基层基础建设开展等情况。

1

2、考核方式分两种:一是结合平时数据和年终考核评定数据对村(居)进行考核,设定先进单位三个村、一个居委会,设定重点管理村(居)各一个(一票否决村除外);二是每月对各村(居)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调度,发通报。每季度根据考核个案对村(居)干部进行排位并实行奖罚兑现。

三、工作职责

1、村(居)两委干部工作职责

(1) 责任区环孕检对象督促落实工作;

(2) 责任区孕情跟踪工作;

(3) 责任区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工作;

(4) 责任区计生信息收集工作;

(5) 责任区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宣传品的发放;

(6) 责任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责任区全员信息采集准确,无错报、漏报、瞒报;

(8) 带头并督促落实亲属实行计划生育;

(9) 责任区涉及人口计划生育的其它各项工作。

2、村(居)计生专干工作职责

(1) 在村(居)两委的领导下,做好《生育服务证》或《生殖保健服务证》的申请、送证工作,及时准确地向镇计生办提供本村(居)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

(2) 协助村(居)两委干部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负责所在村(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3) 协助村(居)两委干部做好本村(居)计划生育手术对象的落实与随访工作,做好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测,孕产期跟踪服务保健工作;

(4) 对计划生育家庭符合优惠政策享受对象的调查摸底等工作;

2

(5) 负责本村(居)避孕药具发放及随访工作;

(6) 指导本村(居)计生协会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

(7) 每月定期召开中心户长例会;

(8) 做好责任区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9)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业务工作。

四、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对村(居)工作考核千分制,设达标分700分,对村(居)干部个案考核百分制

(一) 对村(居)工作的考核

1、基层基础工作50分

2、信息准确率200分

3、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环孕检和优质服务工作450分

4、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150分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100分

6、计划生育协会及利益导向工作50分。

五、考核奖惩办法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 对村(居)干部的考核100分

1、节育措施的落实40分。【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30分。

3、信息上报20分。

4、环孕检工作10分。

村(居)书记、主任、计生专干是村(居)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也是具体责任人,实行村干部包责任区,包干区域必须达到“六无一全部”,即:无连续两季未参检对象、期内无多孩超生、无未落实节育措施二孩以上对象、期内无“四术”新欠帐、期内无漏报出生、期内无漏管重点对象、期内农村一女户生育二孩的全部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对包干责任 3

区未达到“六无一全部”目标的,对责任人均按个案追究相应责任。以“人帮人”工作责任机制为平台,落实村(居)干部的责任,强化过程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的好坏,对责任区干部实行个案考核与经济奖惩相结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甚至予以免职处理的责任考核体系。

1、奖励

(1)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设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村3名,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居委会第一名奖励1500元;年度考核评比中,总分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责任区干部和驻村干部分别给予奖励600元、300元、200元。

(2) 对年度内完成1例二女户结扎手术的,由镇财政奖励落实人1000元,奖励村(居)1000元;同时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

(3) 在季度考核兑现时对排位前三名的村(居)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对排位前三名的村(居)干部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在季度考核中平均得分85分以上且排位全镇前三名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对达到70分以上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奖励100元。

(4) 凡落实1例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的奖励责任人30元;

(5) 环孕检管理,凡重点服务对象必须在(2、5、8、11月)参加环孕检,最迟时限为每个季度环孕检月的30日止。没有外出的重点服务对象必须在环孕检月的20日前到位,外出务工对象必须在环孕检月的30日前寄回环孕检证明,季度环孕检率达到95%以上的村给予奖励1000元,包责任区干部各奖励300元;

(6) 凡采取节育措施及时的,既生育一孩后42-90天内上环,生育二孩后60天结扎的每例对村(居)责任区干部奖励上 4

环20元/例,结扎50元/例。达不到及时率的节育措施落实,奖励上环10元/例,结扎20元/例;

(7) 城区各居委会对责任区“以房管人”机制进行单项考核,所包责任区无漏登、漏管对象的奖励所包责任区干部500元;

(8) 对流入人口做到查验婚育证达100%的,奖励责任区干部200元;

(9) 所包责任区当年无政策外生育、无节育手术欠帐,无统计误差且环孕检率达90%以上的,奖励责任区村(居)干部1000元;

(10) 在省、市、县、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考评中无统计误差,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

(11) 所包责任区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准确的,奖励责任区干部300元;

(12) 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整治工作中,为“两非”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一经查实,每例奖励1000元;

(13) 对完成1例“名人富人”计划外生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10万元以上个案的村(居)奖励5000元,年终目标考核加30分。

2、处罚

(1)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排全镇倒数第一且考核分未达700分达标分的村(居)实行“重点管理”,村(居)书记、主任降职,村(居)计生专干停职,并对该村(居)实行三个月整改,整改验收到位后方可恢复原职,整改仍不合格的村(居)书记、主任免职或依法罢免,村(居)计生专干解聘;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2) 对年度内未落实二女户结扎的村(居)取消年终综合考评评先评优的资格。

(3) 在季度考核兑现时,对排位后三名的村(居)分别罚款1000元、800元、500元,对排位后三名的村(居)干部分别罚款500元。对连续二次排位后五名的村(居)干部除罚款外,镇 5

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篇

为推进六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

健康深入发展,按照《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协会的优势,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万村(居)示范活动”,使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和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居)自治制度不断完善,自治能力显著提高,在全市范围内培育、树立一批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建

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章

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计划生育村民公约或自治章程,并得到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体现村民的意志。总结推广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的有效模式,村民知情自愿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其内容合法、合理、互约,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不得违法增加群众的义务,禁止设定违法的收费、保证金和罚款项目。加强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使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

(二)加强村(居)组织网络和阵地建设

建立健全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规范要求的基

层组织网络,通过民主选举,健全村(居)协会领导班子,推进村(居)专(兼)职人员队伍与村(居)计生协干部队伍一体化,建立村(居)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自治组织,使计生协会成为群众自治的主要组织载体。按照协会“五有”(既有活动场所、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服务项目)标准,建立健全村(居)协会会员活动室、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婚育学校等阵地。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模式。

积极探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

创”活动。“三级联创”活动就是把以村为主体的创先活动,向上延伸到乡(镇)级协会,开展创先进乡镇协会活动;向下延伸到协会小组,开展创“五好协会小组”活动。实现上

下联动,三级联创,形成乡、村、组相互促进,整体提高的工作格局。

(三)发挥宣传倡导作用,有效推进生育关怀行动

村级协会组织要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持续广泛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总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打牢群众自治的思想基础,引导群众自觉参与。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等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会员对协会章程、村规民约、群众自治活动等基本内容知晓率达到90%以上。村级协会组织要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开展以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救助活动为重点的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增强计生协会的凝聚力。

(四)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提升依法服务管理水平

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监督的计划生育事项,定期公开再生育指标申报审批、违法生育处理、“三项制度”落实等情况,公开人口计生相关政策法规、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办事规则与程序以及工作纪律等内容。要有村(居)民能及时反映问题诉求和妥当处理问题的各种渠道,如维权举报电话、阳光服务热线等,同时做好保护群众隐私工作。通过万村(居)示范活动的健康开展,使大多数育龄群众能参与民主评议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确保

村民公约或自治章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得到落实,保护计划生育个人和家庭的权益。村级没有因计划生育问题引起的村民集体上访和严重违法事件,没有违法收费和罚款,没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无溺、弃女婴事件,无大月份引产,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95%,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的顺利开展,市上成立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协会),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结合本科室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参与督查和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杜学宝 市人口委党组书记、主任【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副组长:郑茂萍 市人口委副主任、计生协副会长

安 平 市人口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党建华 市人口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郑岳邦 市人口委规划统计科科长

王立志 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站长

李永春 市人口委流动人口管理科科长

安淑琴 市人口委政策法规宣传科科长

马 军 市人口委办公室副主任

吕晓燕 市计划生育协会干部

各县(区)人口委、计生协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领导本地“万村(居)示范活动”的实施,并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活动规划

各县(区)人口委、计生协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县(区)示范活动的整体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制定评估要求与程序,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政策和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经费,切实把示范活动做实做细。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积极开展“万村(居)示范活动”。村居民委员会主动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总结评估验收

省人口委将对各市州“万村(居)示范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市人口委、计生协按照已制定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评估标准进行工作督查和抽查评估,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评估验收以县(区)自查和市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形成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评估报告,并通报评估结果。

(四)时间安排

计划生育创国优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五篇

龙泉乡党委

东龙委发„2012‟49号

关于印发《龙泉乡全面推进国家级人口和计划

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根据东乡县“创国优”活动的统一部署,制定《龙泉乡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龙泉乡委员会

龙泉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先进单位 实施方案 通知

抄报:县计生局

抄送:各分管领导 存档(二)

东乡县龙泉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6月5日印发

龙泉乡全面推进国家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

服务先进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构建和谐计生,进一步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促进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新发展。为确保创建“国优县”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东乡县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标准,通过利益导向机制,激励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需求,实现全乡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共同努力,2012年使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全乡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宣传教育经常、行政执法规范、优惠政策落实、改革稳步推进、干部队伍稳定、服务阵地健全、综合服务优质、工作质量稳步提高的基本标准,最终实现“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

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服务平台好”等“七个好”的目标要求:

(一)领导重视好,实现党政组织高度重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能力显著增强。乡党委、政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不断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对人口问题实施综合治理,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抓计生工程,严格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二)政策导向好,实现惠农政策全面落实,计生利益导向普惠广大计生家庭。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县近年制定出台的人口计生工作文件,结合全国利益导向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推进少生快富工程。有针对性地制定惠及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积极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工作。

(三)依法行政好,实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群众根本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发展。基层经常性工作得到加强,人口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政务公开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全面实行,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四)服务质量好,实现计生服务领域创新,高效便捷优质服务遍及千家万户。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和综合服务质量明显

提升,服务程序严谨规范,服务领域更加宽广,服务手段科学灵活,服务技能精湛高超,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机制,育龄夫妇普遍享受基本生殖保健服务。

(五)民主管理好,实现计划生育“阳光”管理,加快基层民主自治建设进程。全面实施诚信计生,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到实处,依靠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基层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站活动经常、独立、有效,基本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六)队伍作风好,实现队伍稳定素质优化,人口计生系统行业作风明显转变。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数量合适,结构合理,业务熟练,作风正派,敬业爱岗的高素质队伍。

(七)服务平台好,实现人口信息动态管理,计生服务基础平台设施不断完善。应用好覆盖全县人口计生系统的WIS育龄妇女信息系统、GPL流动人口管理系统、PADIS综合决策管理系统,各类信息化办公平台正常运行。

三、创建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化宣传教育。村级以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为主,加强计生政策知识宣传。乡包村专干、村专职副主任、自管小组长在入户访视时,要将计生政策、生殖保健、致富信息等知识讲解传授给群众。农户有服务袋,袋内有《已婚育龄妇女手册》、政策法规、婚育新风、生殖保健等5种以上宣传品。

乡上要设立一块中型计生宣传牌,更新规范宣传标语,宣传栏,国策壁等宣传内容,每个村至少设三块小型宣传牌或三条永久性宣传标语,为“创国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依法管理。严格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杜绝恶性案件发生。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口、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在乡服务所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制作悬挂“两非”警示牌,采取综合措施,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全面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全社会参与和监督,促使全乡人口出生性别比逐年下降并趋于正常。

(三)提升服务水平,深化优质服务。全面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大力推进“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努力实现服务能力、服务项目、服务人群全覆盖,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全力打造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各级人口计生网络作用,积极为群众提供安全、便利、有效的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提高全乡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促进家庭幸福和谐,群众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男性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50%以上。当年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新婚、计划怀孕和已孕夫妇生殖

2016年计生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篇

2016年区人口计生委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6〕14号)要求,围绕建设法治型、廉洁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的目标,坚持“诚信阳光计生”,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使群众对计生工作有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区作风建设大会精神,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让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做育龄群众贴心人”主题教育活动,树立人口计生工作良好形象,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作保障。

二、评议范围

区、镇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

三、评议内容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评议内容

1.落实责任。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办事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全面推行网上权力公开运行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合法。畅通群众诉求热线,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3.依法办事。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便民维权。解决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作风粗暴以及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4.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规范文明窗口建设,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到位。求真务实,诚实守信,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等问题。

5.廉洁自律。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勤于学习,敬业奉献,廉洁奉公。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

6.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工作机制。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评议内容

1.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办事公开,履行服务承诺。

2.工作人员举止文明,着装整洁,佩卡上岗,作风优良。

3.技术服务人员精通业务,态度热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的要求。

4.免费服务项目、自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有偿服务项目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非意愿性的有偿服务,更不能以服务为名向群众推销药品和保健品;无乱收费现象。

5.服务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符合卫生要求;服务设施摆放科学、合理、温馨、舒适,秩序井然。

6.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守法。无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无假手术、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不以权谋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

四、评议方法与步骤

(一)动员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公开评议内容、方法、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广泛宣传,动员部署,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查找问题。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服务、工作调研、抽查、考核、以及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开门纳谏,查找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自查自纠。

(三)公开评议。组织评议代表进行明查暗访,结合工作召开面对面评议大会进行评议。

(四)落实整改。对自查发现的和征求到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一事一档,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和整改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地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总结汇报。对本单位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行总结,并上报区纠风办。

五、工作要求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对照评议内容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在抓回头看、抓整改、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协会、指导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其他领导及科室、协会、指导站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评议工作提供保证。要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抓住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加强基层工作作风建设,做到办事透明、公正处事,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三)继续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认真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999”民生热线和“公众监督栏目”的群众投诉、咨询和建议,充分发挥服务群众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系统“阳光计生行动”实施办法》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省级“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上水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优异的成绩得到当地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认可,力争在民主评议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四)加强联系与检查指导。积极与当地纠风部门和民评代表的沟通与联系,组织民评代表开展明查暗访和检查指导,不断总结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阳光计生行动中好的经验与做法,开拓创新,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区人口计生委将组织民评代表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推诿扯皮的地方作重点督查与工作指导。

(五)用好政风行风评议结果。抓政风行风建设贵在持之以恒,按照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考评的要求,今年区人口计生委继续把年度各镇区计生部门在当地的评议结果纳入本镇区人口计生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奖惩评分重要内容。

2016人口计划生育清理工作方案5篇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七篇

第1篇: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均等化服务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逐年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6年07月至2016年9月,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流动人口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部门间经常性协作机制,增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对流动人口全面清理,摸清和掌握流动人口底数,进一步推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流动人口清查活动的主要对象,本县区域内0岁以上跨省、跨市县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保密单位内的有关人员除外。

清查的范围是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沿街店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居住和从业的地方。

三、清查内容和方法

清查内容:主要集中在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以及流动人口规范建档情况。

清查方法:各镇(场)将辖区内所摸底查清的流动人员信息采用入户核查和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由村居委会入户核查所在辖区流动人口信息,收集信息上报镇计生办,住建、房管、工商等流动人口管理相关部门除做好本单位清查工作外,还要积极配合各居委会对住宅小区的清查工作,对部分新建的住宅小区村(居)委会还没有做过整栋登记的,还需要对本地常住人口进行逐户登记。

四、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清查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9月30日止,分5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8日)。根据工作要求,县计生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国营农场)牵头,镇(场)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向各村(居)委会召开动员会,布置清理任务,积极营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氛围。做好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

(二)登记摸底阶段(8月9日-8月31日)。以镇场为单位进行登记摸底,镇场计生办联合派出所入户核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暂住证,发现新增流入(出)人口及时登记造册,使用身份证阅读器(移动采集器)提交流管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应对新的流动人口趋势,将新建的住宅小区进行人员清理是工作重点之一,需要住建局与房管局大力协助,对小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登记(见附表),并将登记信息按季度上报所在镇政府。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15日)。集中做好补证验证工作。各镇(场)计生办清理核查成年育龄流入人口,对经限期补办后仍不补证的和继续雇用外来人口的,下达催办通知;对在登记造册工作中发现违法计划生育行为,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予以处理。与此同时,还有集中对流动人口进行优质服务,开展免费“三查”服务活动。

(四)规范建档与信息录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登记摸底、集中整治采集的各类计生信息进行集中整理,《流入(出)人口信息采集卡》、《流入(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出租房屋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合同》等卡册,对流动人口建立规范化管理档案,并将所整理档案信息录入pIS系统和提交流管平台。在此阶段,各单位要建章立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日常管理之中。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检查结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2篇: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由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孕妇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对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目标管理,开展重点约谈。各镇场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力度。对主要职能单位实行“责任捆绑、同奖同罚”,对重点镇场和单位开展重点约谈,强化预警预报,强化过程管理。

(二)增强宣传倡导,提升教育效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推动修订村规民约中歧视妇女的条款。要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医风医德和预防“两非”教育活动,逐级签订预防、抵制和检举“两非”承若书,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三)提高孕程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乡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使用《孕情全程管理和服务情况表》,提高孕情掌握率。加强对重点镇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管理,摸清服务底数,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防止孕情不明原因消失。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及时立案,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两非”。

(四)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当地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五)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完善住院分娩出生人口信息平台数据录入、统计和分析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切实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

四、时间安排

3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议,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3月-8月,开展宣传教育、孕情管理、打击“两非”、制度建设等工作,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9月,对重点治理年工作进行自评。

10月,迎接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相关职能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组织好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必须紧紧围绕稳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各镇场、相关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

第3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整治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流动人口药具服务覆盖面,提高药具易得性;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打造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新亮点。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6年4月。

三、活动内容

(一)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

全县各级药具管理服务机构要注重宣传先行,拓宽药具宣传范围,扩大药具宣传服务覆盖面。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手段,提高育龄群众的药具认知度,利用各种节庆日、宣传日、主题日。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开展免费药具发放和药具知识宣传活动,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药具使用方法,知晓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点,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知晓率和普及率。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主动邀请《今日》、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药具服务年”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流动人口药具工作实际,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积极参加国家药具中心和《中国人口报》联合举办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省人口计生委将在《人口》选登我省部分优秀作品。

(二)科学配置,建立流动人口药具供应保障机制

通过对全县药具计划进行合理分析、预算、编报,报全县流动人口使用药具纳入到购调存计划中,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分析流动人口规律,合理地完成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购进、调拨、存储和发放工作,做到保障有力,及时发放,满足需求,做好流动人口药具供应服务,满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

(三)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率

在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及分布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在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增设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并将药具发放网点在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免费药具,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全覆盖,提高药具可及性。

(四)强化服务,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提高流动人口育龄群众药具领取的便捷性、易得性和满意度,发放途径上,坚持专兼职药管员发放与用工单位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在发放模式上,坚持上门服务(传统式)、定点领取(固定式)等模式与人口宣传日、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在流动人口居住的出租屋、社区、厂企等发放药具。与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设置药具发放点,努力实现药具免费发放公共服务便捷化、人性化和均等化。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份)。本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委流管股、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县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便于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下阶段开展活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4月)。

1、摸清底数。结合各乡镇(场)域流动人口分布特点。对使用药具流动人口数量、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经费投入情况、药具免费发放点、药具发放服务情况进行摸底清查,掌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情况,确保此次活动有的放矢。(2016年11月)

2、开展专题调研。以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情况,认真选点调研,对重点行业和关键人群开展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发现、分析、解决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2016年12月)

3、完善网络。进一步创新药具发放模式,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在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送药具上门服务基础上,不断完善药具发放服务网络,在繁华区、商贸区、企业集中区等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合理布局、增设药具免费发放点,提高流动人口药具易得性。(2016年1月-2016年2月)

4、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主题宣传;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网点布局、获取途径、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等信息,宣传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与“一路相伴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相结合,积极宣传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2016年10月-2016年4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4月-2016年5月)。各乡镇(场)对本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县计生委流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药具服务是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内容,更是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药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之间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活动,走进流动人口集中的广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流动人口居住集中点等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宣传、生殖健康咨询等活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服务年活动的社会影响。

第4篇:计划生育两非整治工作方案

为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省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的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重点嫌疑机构和黑诊所进行摸排并造册登记,重点监管。在设立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都要进行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到监察机关查处。对发现弄虚作假或组织实施“两非”行为骗取政府奖金的诈骗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坚决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奖金的行为。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县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宣传教育。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份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2016年6-7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明查暗访、集中清理、重点打击、健全制度和总结自评等工作。

2016年8-9月份,做好迎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县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第5篇:计生系统学习雷锋集中行动方案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纪念日,为了弘扬时代雷锋精神、更好的为已婚育龄群众服务,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雷锋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行动意义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当前,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激发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倡导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对于凝聚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大量弘扬雷锋精神,突出“文明大行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学雷锋、讲道德、做贡献、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时间

2016年3月

四、行动内容

1、3月上旬,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专专题教育。

2、3月上旬,以“新形势下如何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3月中旬,开展创建党建示范点和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积极在干部党员中广泛开展争当“学雷锋先进个人”、“业务标兵”活动。

4、3月中旬,向群众宣讲人口计生政策。针对当前群众普遍放映的一些与人口计生有关的热点问题,主要向群众宣传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特别是以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结扎家庭的奖励为重点进行了宣传。

5、3月中旬,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就生殖健康、药具使用、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要安排相关股室、县服务站医务人员进行耐心解答,指导群众满意为止。

6、3月下旬,成立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到偏远的乡村,给奖扶对象体验身体,收拾庭院,宣传党的政策;给广大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诊治,送医送药,宣传保健常识;给外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人身保险,宣传维权知识;给四项手术对象上门访线,送去关怀关爱,宣传术后注意事项。

7、3月下旬,开展新闻宣传。利用各地新闻媒体、报刊广播、人口网站等宣传报道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学习雷锋情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五、具体要求

1、各镇、农场计生办要随着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变化,人口计生肩负着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开展学习雷锋精神活动,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热情,引导人们广泛参与学雷锋活动。

2016乡镇人口计生安康计划实施办法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八篇

为进一步创新优质服务机制,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根据县计生局的有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康计划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

1、加强全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的五条规定》,开展乡镇服务中心超范围经营服务专项整理,按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三大主业(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八大职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健康)规范乡镇服务中心管理。

2、建立避孕节育目标人群档案。根据县局要求,将已婚育龄群众划分为红、黄、绿、白四种类型,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红色人群即生育后未落实避孕措施且近3年有补救行为的育龄人员;黄色人群即服用避孕药具且近三年内无补救行为的育龄人员;绿色人群即已落实有效长效节育措施且三年内无补救行为的育龄人员;白色人群即已婚未育、不孕不育的育龄人员。

3、对红色人群实行重点管理。建立红色目标人群跟踪管理服务制度,落实“红转绿”包保责任制。

4、加强镇村两级避孕药具管理。畅通避孕药具发放渠道,提高避孕药具服务质量,有效发挥村(居)服务室和医务室药具免费发放职责。

5、实行避孕节育双向知情选择。通过宣传教育和交流互动,实现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知识和医生对育龄群众身体状况双向知情。加强避孕节育双向选择知识宣传。

6、严格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三补一免”奖励政策。对当年上环的对象,补交通费20元,补营养费20元,补误工费20元,免手术费。对自愿选择其它高档节育环的对象,除免费手术费另外补助30元。对自愿采取绝育手术的育龄群众每例奖励500元(治疗性绝育手术除外)。提高长效节育手术费标准,上环手术费从2016年起每例由原来的20元提高到30元。

(二)开展生殖健康普查系列服务

8、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一是开展生殖健康普查,确保参检率达到95%以上。二是积极配合县服务站,加强巡回指导。

9、实施“两癌”早期筛查。坚持政府宣传、部门组织、自愿选择、高质低价、特困救助的原则稳步推进“两癌”筛查工作,确保全镇筛查人数达到50例以上。

10、建立不孕不育对象信息档案。镇服务站负责对不孕不育对象进行摸底建档,配合县服务站负责提供转诊和咨询服务。

(三)实施优生促进工程

11、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院建立优生咨询门诊,悬挂优生优育咨询室门牌,开展优生优育咨询服务活动。

12、抓好免费婚检。一是建立和完善免费婚检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免费发放《新婚必读》,做到新婚对象人手一册。三是规范婚检内容程序,确保婚检质量。

13、推广科学补充孕妇营养素。一是广泛宣传孕妇补充营养素的重要性。二是确保当年生育对象“金斯利安片”服药率达到30%(6瓶/人份)以上。

(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14、落实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益性岗位。按照县局要求,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齐3名服务人员。

15、落实公益性岗位经费。全镇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不少于12000元标准落实公益性岗位的人头经费(工资),公益性服务项目中的临床性服务按上级有关规定据实直达服务机构。

16、加强设备投入。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齐“五大件”(电子阴道镜、台式B超和便携式B超、乳腺扫描仪、尿液分析仪、多功能妇检床);增配蓝氧多功能妇科治疗仪。

二、时间安排

“安康计划”的实施共分四个阶段,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一)宣传发动(3月底以前)。一是召开会议;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3月-9月)。一是逐级分解落实任务,确镇、村两级职责清楚,任务明确。二是集中开展基线调查,对年以来人工终止妊娠和无节育措施对象基础信息清理清查,建立目标人群基础信息库落实包保责任制和全程服务计划。三是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村、计生服务中心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细化落实措施,并及时组织实施。四是加强督办定期检查。县“安康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开展定期督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中期评估(2016年3月-6月)。全镇对安康计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完成自查评估报告并上报。

(四)总结验收(2016年10月-12月)。一是开展自查,结合全年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上送自查报告。二是镇“安康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年度考评内容之一进行专项考评。三是做好查缺补漏、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迎接县级考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康计划”的活动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委书记、镇长刘准任组长,镇委组织统战委员任副组长,为成员的“安康计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计生办,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016年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方案2篇
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九篇

第1篇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2016年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宣传工作重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注重政策宣传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系统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介绍我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成果,树立以人为本、高效务实的人口计生工作新形象,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人口计生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及各项重要活动。

(二)围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以及宣传依法行政方面好的典型和经验。

(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开展计生家庭系列奖励扶助。

(四)深入宣传新型人口文化核心观念体系,广泛传播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性别平等、尊老爱幼、和谐家庭等六个方面的科普、法律知识。

(五)大力宣传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以及开展“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活动等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新突破、新经验。

(六)大力宣传创新和改进计生管理工作,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率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个人先进事迹。

三、具体工作

(一)实现人口计生在社会主流媒体上新闻宣传的增量提速

2016年各乡镇计生办要加大在社会主流媒体上的宣传力度,用权威声音覆盖“生育政策松动”的谣言,扩大人口计生工作的影响力。

1、各类报刊的宣传。每个乡镇在《中国人口报》上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在《日报》等省级以上报刊类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省卫生计生委《人口之声》上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在市级党报、党刊上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同时,积极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妇女报》等中央、省新闻刊物报送宣传稿件,扩大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

2、电视台、电台的宣传素材提供。各乡镇要深入挖掘,宣传一批计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传递计生先进典型经验、感人故事和凡人善举正能量。6月5日前每个乡镇至少提供1件宣传素材,素材可以是反映本地人口计生工作特色、成效,计生工作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网络宣传。每个乡镇在省《美好家园网》被采用1条以上,在市人口计生公众网发稿2条以上。同时向省、市、县政府网站积极投稿,及时宣传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进展情况。

4、积极拓展新的宣传载体。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手机报、大型电子屏幕、公交车载LED、楼宇电视广告等新型传播载体,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

(二)加强集中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利用重要纪念日开展社会宣传活动。通过“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科技文化三下乡等重要纪念日,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及时上报开展活动小结。

二是开展文艺节目宣传。各乡镇要充分挖掘民间文化资源,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创作和参与人口计生文艺宣传活动。

三是优化计生户外宣传环境。抓好计划生育户外宣传环境,打造一批用语准确规范、温馨简洁、醒目易记、新颖美观的人口文化宣传广告牌。各乡镇在交通主干、人流量较多的场所设立或更新大型广告宣传牌2块以上,书写刷新高标准、永久性墙体标语,要求自然村2幅以上。6月30日前各乡镇完成计划生育户外宣传环境的修建工作,并将宣传广告牌及标语的图片上报给县人口计生局宣传科。

(三)推进人口文化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

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家家秀活动,不断提升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进一步完善乡镇新型人口文化阵地建设,6月30日前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以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人口文化宣传阵地(人口文化一条街、人口文化长廊、人口文化大院)。同时要充分发挥计生管理员、协会会员的作用,做好村、社区进家入户的宣传工作。

(四)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机制,做好舆论应对工作

各乡镇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平台,指定专(兼)职舆情监测员和网络评论员,跟踪了解舆情动向,及时准确研判,参与网上讨论,引导网上舆论,化解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敏感舆情。对社会关注高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正面有效回应社会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计生办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特别将新闻宣传纳入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加大新闻宣传的投入力度,增添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二)强化目标考核。将新闻宣传、舆情监测、群众知晓率工作将纳入今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内容。根据省、市要求,今年全县计生知晓率须达到80%,局宣传科每月将用随机抽查的办法对各乡镇知晓率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内容纳入季度排位宣传工作评分。

(三)强化宣传力量。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确保人口计生宣传经常化,并及时将开展情况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宣传科。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注重政策宣传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系统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介绍我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成果,树立以人为本、高效务实的人口计生工作新形象,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抓人口计生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及各项重要活动。

(二)围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坚持计划生育国策宣传以及宣传依法行政方面好的典型和经验。

(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开展计生家庭系列奖励扶助政策。

(四)深入宣传新型人口文化核心观念体系,广泛传播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性别平等、尊老爱幼、和谐家庭等六个方面的科普、法律知识。

(五)大力宣传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以及开展“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活动等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新突破、新经验。

(六)大力宣传创新和改进计生管理工作,转变机关作风,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率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个人先进。

三、具体工作

(一)实现人口计生在社会主流媒体上新闻宣传的增量提速

2016年我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创作精品,积极公关,加大在社会主流媒体上的宣传力度,用权威声音覆盖“生育政策松动”的谣言,扩大人口计生工作的影响力。

1、各类报刊的宣传。2016年每个乡镇在省卫生计生委《人口之声》宣传达到2篇以上;在市级党报、党刊宣传达到1篇以上。同时,积极向《中国人口报》、《日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妇女报》等中央、省新闻刊物报送宣传稿件,扩大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

2、广播宣传。2016年每个乡镇要积极向电视台与省计生宣教中心合作的《人口家庭》栏目、电视台新闻栏目、市电台《计划生育之声》提供电视专题片和新闻素材。

3、网络宣传。2016年每乡镇在省《美好家园网》发稿2条以上,在市人口计生公众网发稿3条以上。同时向省、市、县政府网积极投稿,及时宣传各乡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

4、公益性广告宣传。每个乡镇要积极提供电视台《城市能见度》栏目计生专题宣传片拍摄素材。各乡镇也要在电视台、《乡音》上积极宣传,同时将宣传内容,播放时段、次数、篇数等及时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宣教科备案。

5、积极拓展新的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手机报、官方微博、大型电子屏幕、公交车载LED、楼宇电视广告等新型传播载体,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

(二)加强集中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利用重要纪念日开展社会宣传活动。通过“5.29”计生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日、“10.28”男性健康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重要纪念日,开展义诊、咨询等社会宣传活动。

二是精心策划宣传主题,搞好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最美在基层—十佳计生工作者”和“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机构”推选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宣传一批计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传递计生典型经验、感人故事和凡人善举正能量。

三是开展文艺节目宣传。充分挖掘民间文化资源,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创作和参与人口计生文艺宣传活动。每个乡镇要围绕人口计生宣传主题,编排1个突出地域特色的原创文艺节目,同时将节目以电子版格式报县人口计生局宣教科备案。

四是优化计生户外宣传环境。要在乡镇繁华地段、公众聚集场所和交通主干道修建用语准确规范、温馨简洁、醒目易记、新颖美观的计生宣传广告牌,增强人口计生宣传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推进人口文化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家家秀活动、不断提升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进一步完善乡镇新型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每乡镇(街道)要建成以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同时要充分发挥计生管理员、协会会员的作用,做好村、社区进家入户的宣传工作。

(四)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机制,做好舆论应对工作

深刻认识当前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化和媒体格局深刻变化的格局,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和负面舆论应对预案。各乡镇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平台,指定专(兼)职舆情监测员和网络评论员,跟踪了解舆情动向,及时准确研判,参与网上讨论,引导网上舆论,化解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敏感舆情。要不断总结经验,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正面有效回应社会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保障经费落实。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新闻宣传纳入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加大新闻宣传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宣传经费并纳入年初预算,增添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建设网络舆情预警平台,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二)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各乡镇要将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要不断提高群众计生知识知晓率,要坚持实行一月一主题,确保宣传活动经常化,并确定专人负责,于每季度前将本乡镇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宣教科。同时对有不实报道、负面宣传,造成影响的将追究责任,确保我县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工作在转型时期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对超额完成市里下达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新闻指导数的,县里将分别按照不同等级媒体和刊登数以及基层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对乡镇予以工作经费补助。

相关热词搜索: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gongzuojihua/745801.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