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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2016-11-23 09:53:4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共9篇)2016科技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科技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市科技创新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科技政策落实、科技投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全面掌握科技创新工程进展情况,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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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科技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第一篇

2016科技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科技创新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科技政策落实、科技投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全面掌握科技创新工程进展情况,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程提供有力保证。

二、督查内容

1、科技创新工程任务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主管单位是否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是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有特色的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是否落实到年度以及具体单位,科技创新项目是否落实到位。

2、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

检查2016年以来国家、省、市对企业、人才科技创新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服务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我市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制定落实情况,着重检查优惠对象资格认定是否严格、准确。

3、财政科技投入情况

检查财政科技投入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财政科技投入是否按规定列足、拨足、用足,是否存在虚列空转或挪作他用等违规行为,每年新增财政支出中科技支出的比例是否达到不低于2%的法定要求。

4、科技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经费监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滞留、截留、挪用、挤占科技经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5、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情况

检查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动科研人员和各方面积极性等方面有无新思考、新做法、新成效。

6、廉洁从政情况

检查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检查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部署

成立市科技创新工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学习上级关于科技创新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统一思想,全面部署我市科技创新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检查督查

1、组织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报送自查情况。

2、督查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监督检查工作组按照科技创新工程监督检查的六项内容开展督查,对重点项目跟踪督查,重点环节重点督查,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反馈整改

监督检查结束后,检查工作组提出整改意见并向项目相关部门反馈,限期整改。

第四阶段: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科技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形成科技创新工程监督检查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把握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开展此项工作的责任感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在大局中找准定位、在工作中聚焦重点,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二)突出重点。深入学习领会上级科技创新工程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工程六个方面重点内容督查,查全查细查实。

(三)严肃执纪。要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此项工作的全过程,周密部署,精心实施。构建纪检、科技协调推进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确保科技创新工程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对有关违规违纪等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依法处理。

(四)务求实效。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工程推进中的各类问题,确保科技创新工程取得预期成效。及时向上级机关和各级政府反映科技创新工程的重大成效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推进科技创新工程中的难题,扎实进行跟踪监察和推动落实。

2016城管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方案
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第二篇

2016城管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部署,结合城管实际,现就我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的重要内容。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以“争做‘三严三实’好干部,推动XX城管新发展”为引领,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弘扬周恩来同志的优良作风和优秀品德,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党性、守纪律、树正气、干实事,认真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问题,自觉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XX城管事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局党组成员、机关处室负责人、市城管执法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和市渣土处、市广告处、市环卫事业处、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中开展。按照上级要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坚持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要求,紧紧围绕“六查六看六整治”这条主线深入开展,推动领导干部真查真看真改“不严不实”问题,真正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全系统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人员,要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专题教育,真正从思想、工作和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履职尽责、做人做事的方方面面。

三、方法措施

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2016年5月下旬开始,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统一进行。专题教育不是一次活动,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要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重点围绕“四专题两强化”组织实施。

(一)讲好“三严三实”专题党课。以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开局启动,发挥带学促学作用。5月底前,局党组书记结合专题教育动员部署,紧扣“三严三实”要求,结合学习弘扬周恩来精神,带头讲一次党课。党组其他成员也要在适当范围讲一次党课。要带着问题讲党课,课前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根源,亲自动手撰写讲稿;课上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有针对性地讲清楚“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讲清楚“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讲清楚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和实现路径,使讲党课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的过程,成为深化认识的过程,成为激发自觉的过程。

(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和有关要

【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求,在做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规定动作基础上,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周恩来总理家乡的独特优势,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弘扬周恩来精神的系列重要指示。学习研讨重点分3个专题进行,每个专题大体2个月时间,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 专题学习研讨一:严以修身,做到像周恩来同志那样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对党、对国家、对人民无限忠诚。重点学习研讨如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如何站稳党和人民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做到科学发展向上攀登、联系群众向下扎根;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本专题学习研讨期间,重点研读中央规定内容,同时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时的重要讲话,以及总书记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自学基础上,重点组织以下活动:一是开展党性修养实境教学。组织领导干部走进恩来干部学院实境课堂教学点,观看“永远的榜样——学习周恩来,做‘三严三实’好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展和《周恩来的严与实》、《周恩来家风家规》等党性教育专题片,学习周恩来同志《我的修养要则》等名篇。二是开展“联系点上过党日”活动。七一前夕,结合纪念建党94周年开展领导干部“联系点上过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发展强堡垒。

专题学习研讨二:严以律己,做到像周恩来同志那样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点学习研讨如何严格遵守党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搞团团伙伙,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遵循组织程序,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先斩后奏;服从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让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本专题学习研讨期间,重点研读中央规定内容,同时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以及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在自学基础上,重点组织以下活动:一是组织党性党风党纪专题培训。对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一次集中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集中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廉洁从政等内容,帮助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专题教育的精神实质。二是开展城市管理亮点观摩活动。组织全市城管系统领导干部集中观摩市直和县区的城市管理特色工作和精品项目,通过观摩起到增进交流、促进学习的作用,推动大家坚持“三严三实”,以更加精准有效的举措和更加过硬有力的作风抓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专题学习研讨三:严以用权,做到像周恩来同志那样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永葆共产党人先进本色。重点学习研讨如何坚持用权为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

敬法畏纪,为政清廉,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如何弘扬“包容天下、崛起江淮”新时期XX精神,主动融入XX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的生动实践,从城管系统实际出发谋划事业、推进工作,规范执法、文明管理,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本专题学习研讨期间,重点研读中央规定内容,同时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自学基础上,重点组织以下活动:一是宣传一批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全市“十佳‘五德’干部”和道德模范申报工作,大力培育发掘城管系统的先进典型,以身边的榜样激发前行的力量,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促进领导干部自觉见贤思齐、对标找差,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不为等问题,真正把“三严三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到德园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展馆、观看警示教育片、听警示教育报告等形式,引导大家吸取教训,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自醒自律、警钟长鸣。三是召开学习成果交流会。组织全系统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人员撰写体会文章,召开学习会交流学习成果,分享学习心得,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学习研讨紧扣问题,用好正反两面镜子,每个专题均安排2-3次互动式交流研讨,每次安排部分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实际思想和工作摆进去,自己撰写心得体会,做到踊跃发言、讨论起来,相互启发、形成共识。全系统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人员都要按照学习内容对标找差,每个专题都要相应列出自身“不严不实”问题清单,边学边查边改。通过学习研讨,着力解决好理想信念政治方向问题、严明纪律严守规矩问题、坚守党性原则严肃党内生活问题、为民宗旨公仆情怀问题、敢于担当勤政务实问题、廉洁从政严于律己问题,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组织“三严三实”专题调研。把“三解三促”“三进三帮”活动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进一步丰富内涵、创新形式,引导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查找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组织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多到挂钩帮扶村、街道联系点、困难家庭等基层一线,多到执法管理一线,多到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项目一线,察民情、知不足、受教育。突出工作重点,引导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采取党员干部进社区、随机性微调研、挂钩帮扶、驻村蹲点、座谈交流、民情恳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的评价,对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反映,对践行“三严三实”的意见建议,不能仅仅以为群众办几件实事代替查找自身问题。通过“三解三促”“三进三帮”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进一步梳理修改自身“不严不实”的问题清单。

(四)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2016年底,局党组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贯彻整风精神。注重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按照“两对照系”的要求,认真对照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剖析“不严不实”问题,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班子成员逐一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和用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对照“三严三实”

这个标尺,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政治坚定性,切实转变作风,做到奋发有为。积极探索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在思想上补钙,突出坚定信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在政治上定向,突出对党忠诚,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权威;在组织上立规,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在作风上纠偏,突出弘扬求真务实,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带头执行党纪党规;在责任上从严,突出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责任,坚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纳入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体系,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落实到推动工作、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中,确保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取得实效。

(六)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坚持列出清单、专项整改,立说立行、边学边改,建立机制、督促整改,上下结合、联动整改,立规执纪、刚性整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效、转变作风的成效、促进发展的成效取信于民。把深化“四查四评”、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对照“两方案一计划”和个人整改清单,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一条一条兑现承诺。对新查摆出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带头,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把专项整治作为具体抓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具有普遍性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特别是为官不严、为官不实、为官不为等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两为”专项整治,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职责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推动阳光行权。组织企业和群众等服务对象开展质询和评议活动。实施党风廉政专项巡查,对局下属四个单位全部开展专项巡查,发现问题线索,查找问题症结,推动问题整改。对“不严不实”问题比较严重的领导干部,立足教育提高,由党组书记与其开展谈心谈话,点明问题,提出要求,促其改正。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顶风违纪、边改边犯特别是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针对“不严不实”问题,制定领导干部“三严三实”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抓好制度入脑入心,强化刚性执行,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组织领导

全系统党员干部要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狠抓落实,始终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作风组织开展,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开展。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接受专题教育,用心抓好重点工作,自始至终把责任扛在肩上。相关处室(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力推进。局党组将把此次专题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督查指导。抓住我局“机关作风整顿年”和“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和巩固拓展活动成果情况专项检查,成立局党组成员牵头,局人教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和办公室等相关活动处室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组,适时对这几项工作进行集中督查指导。对组织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对态度消极、虚以应付的进行严肃批评问责。同时,建立整改跟踪督查机制,采取巡回检查、专项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查指导。

(三)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与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机关作风整顿年”等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坚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简单以做多少笔记、写多少文章、修改多少次发言稿来评判专题教育成效。

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抓好城管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项目建设、路段管理和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推动XX城管科学跨越发展迈上新台阶的实际成效检验专题教育成果。

2016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第三篇

2016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执法不到位,导致问题频发,引起社会关注,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督促行政执法认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市局决定,当前正在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在原定计划基础上,再延长四个月,时间从5月底延长到9月底结束。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目的要求

通过进一步深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集中排查行政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和盲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发现基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查处和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不执法、执法不到位,执法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该管的不管,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影响发展环境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有效防止影响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发生。

二、突出检查范围和重点

在前期对局各科室执法工作检查的基础上,特别针对目前易发多发和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围绕网吧市场管理、印刷出版物市场管理、电子娱乐场所、音像制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是否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有无该执法不执法,不该执法乱执法、乱收乱罚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三、强化检查措施

(一)强化暗访。一是成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督导暗访小组要针对科室的执法职能,深入基层、企业、农村、社区暗访,查找本部门管辖职责范围内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哪些还解决不到位,哪些群众反映强烈,逐一梳理汇总,边暗访问题,边督促整改,涉及面上的普遍性问题,研究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强化执纪办案和问责。查处是最直接的督查。局行政执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公开电话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定期梳理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市监察局、市信访局、市政府纠风办、市机关效能监察中心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案件线索,为检查组提供暗访线索。局暗访组对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该立案的立案,该调查的调查,强化“两个”严肃查处:严肃查处行政科室及人员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等导致问题频发、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乱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干扰破坏企业发展环境的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增强震慑力。检查活动期间,对因工作不力、不能正确履职尽责,致使问题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焦点,造成严重影响的,直接对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组织调度。建立检查情况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局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每周报送一次暗访情况,将本部门暗访发现的问题、原因、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局主要领导。加强对暗访组暗访情况的调度,对暗访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问题发现不了,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抓好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各暗访组及时对检查暗访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按照处理权限,对问题较轻的,有关科室要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限期整改;对问题较重的,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约谈等处理;对问题严重构成违纪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问题特别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检查暗访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局要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

长效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精心组织实施。为保证活动的实效,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整个检查活动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定期通报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执法人员对执法事项直接负责,暗访组对执法区域直接负责。

(三)严肃检查纪律。各暗访组要切实担负起职责,检查要严肃认真,深入细致,切忌一般性看现场;不得通风报信、隐瞒问题,更不得压案不报、有案不查、以权谋私,一旦违犯,将严肃处理。

2016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及实施方案
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第四篇

2016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及实施方案

2016年全市法制检查,要以贯彻实施《省统计检查制度》为重点,以统计检查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为手段,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方式,着力提高行政相对人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根据《2016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及《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国家、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的有关计划和要求,特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统计巡查

(一)巡查对象

市级有关部门。具体名单由市局服务业处确定并发文通知被检查单位。

(二)巡查内容

1、《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文件执行情况;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2、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处分规定》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3、本部门及下辖单位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情况、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对下属单位的统计管理与指导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服务业处牵头,监测处等相关专业配合。

(四)时间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服务业处确定并发文通知。

二、统计督查

(一)督查对象:赣榆县、灌云县、海州区、市开发区各一个乡镇(街道办、园区)。

(二)督查内容

1、《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执行情况。

2、推进依法统计情况。督查乡镇(街道办、园区)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3、“一套表”运行条件下的名录库管理、数据质量及数据衔接情况。

4、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四)时间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法规处确定并发文通知。

三、统计监审

(一)统计监审对象

由各区县统计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不少于50家监审单位、市局各有关专业确定不少于15家单位(市局总数不少于100个)作为2016年监审对象。市局监审单位名单由市局相关专业确定并发文通知。

(二)统计监审内容

1、《市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2、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计算依据等。

3、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存在不配合一套表统计改革及网络直报中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4、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普法教育情况。【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三)组织实施:市局(调查局)各专业处室。

(四)检查时间: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调查局)各专业处室自行确定并发文通知被检查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检查计划的制定。各县区统计局、市局(调查局)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按照寓行政指导制度于执法检查全过程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对本级(本专业)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各县区检查计划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市统计局政法处备案,市局(调查局)各有关部门检查计划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市统计局政法处备案。

2、强化组织领导意识。各县区统计局要把统计检查纳入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予以落实,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计检查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各业务工作机构负责统计检查的具体落实。被巡查的部门要指定专人认真对照巡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本部门的统计职责,并积极听取巡查组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将政府统计工作落实到位。被督查乡镇(街道办、园区)领导要及时主动地向县区党政领导汇报统计督查工作情况,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做到统计执法与推进统计改革相结合,促进基层加强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精心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市督查组报送督查所需的统计数据、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配合市督查组做好指导检查工作,为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被监审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按照监审工作要求准备相关待查资料,积极配合监审组开展工作,切实改正统计工作中的不足与错误。

3、强化程序法定要求。市统计局各专业处和县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检查工作,在上报地方优化办批准后,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分别以市统计局和县区统计局局发文件的形式,至少提前一周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内容、时间、人员、要求,以及需要被检查对象准备的资料等。到有关企业进行统计监审时,监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

【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4、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按监审程序填写监审文书,监审人员应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并注明检查数来源和核实数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方法,并收集相关统计报表、财务报表、核实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5、强化重点地区和单位。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要在检查的基础上加强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着力提升被检查地区和单位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对行政指导过的地方和单位,一年后要组织回访评估,促进行政指导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县区统计局对重点单位的检查情况,应当在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政法处备案;市局(调查局)有关部门的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政法处备案。

2016年城管执法重点工作安排细化分解表
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第五篇

罗泾镇城管执法中队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细化分解表

2015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第六篇

第1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重点工作场所。

二、检查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等。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1. 检查各市、县(市、区)管辖区内全部营业性游泳场所,要求监督执法检查覆盖率100%。检查持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制度和消毒设施等卫生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及汇总表见附表1、2。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

2. 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水质抽检。监测率100%。指标: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浸脚池水余氯。水质监测结果内容按附表3汇总,行政处罚汇总按附表4。

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XX)及《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9、10、29-20XX)、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11—20XX)。游泳池水样监测采样要求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XX)执行。

3. 积极做好游泳场所信息公示制度。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池水余氯等)即时公示,至少每天1次。各级卫生部门应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游泳卫生消费预警信息并将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游泳场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公众通报或者公示。汇总表见附表6。

四、时间安排:

1.20XX年5月,各地制定下达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XX年5-6月,各地进行日常性监督工作及抽检准备,游泳场所开放前对从业人员进行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毒知识培训。

3.20XX年8月10日前,各市完成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并将市直管及县(市、区)游泳场所监督执法检查表、监测结果数据汇总后及总结材料(含表1、表2、表3、表4、表5、表6)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同时上报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游泳场所等本底资料。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特别要针对20XX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3.各级卫生部门应认真做好工作质量控制工作。样品采集时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样品代表性。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会同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检查数据汇总时要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及合理性,做到数据准确、合理、统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样品检测及质量控制工作。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法规宣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卫生厅。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按计划要求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环境卫生监督科 沈菲菲 陈建国;联系电话:0571-87838241;传真:87838243;电子邮箱:XXX

第2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进间、重点和内容

此项检查工作自本方案下达之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对能源行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着重关注财务会计核算、成本盈利水平、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及单据使用及非税收入解缴是否规范等情况。同时,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采取重点抽查形式,开展绩效评价监督工作。

二、检查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5、《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6、相关税法及法规政策

三、检查对象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市麓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长沙市科技局、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长沙市第六中学

四、检查工作步骤及人员安排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针对不同检查对象,由相关业务处室选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时,在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检查工作结束前,检查组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书面征求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并取得现场鉴证,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完成财政检查报告。

【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第3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和省《关于开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精神,经市委研究决定,今明两年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任务,既要靠各地各部门的自觉行动和扎实工作,也要靠加强监督检查来推动和保障。要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和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确保"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落实。

二、监督检查任务分工

监督检查按照 "谁主管、谁组织监督检查"的原则,采取"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责"工作方式,围绕中央部署的7项监督检查任务和省部署的6项监督检查任务,紧密结合"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围绕中央、省和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总体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扩大内需项目建设进展、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保证在建和收尾项目顺利实施;要围绕省《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申领和审核发放程序是否规范透明,是否存在"冒领财政补贴"等行为;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和明查暗访等手段,切实加强对20XX年以来规模以上投资项目的全面排查监管。

二是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加强对中央、省、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部门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投资、产业、区域等政策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三是由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我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对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和自主创新100强企业的组织实施、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管。

(二)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科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对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科信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国家、省、市的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各级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是否合规有效。

(三)围绕改善民生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稳定物价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二是由市水务局、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水利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创新;

三是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户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四)围绕资源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加强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

二是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是否有效;

三是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五)围绕推进社会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有关工作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围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政务公开、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透明化改革、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等与"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密切相关的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此外,市委、市政府还将根据中央、省、市部署的重点工作情况,确定新的专项监督检查任务。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和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经市委同意,成立广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同志任组长,副市长陈国同志、市监察局长杨建城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林道平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20个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区(县级市)和市直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上级有关工作指示精神,组织部署我市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情况联合检查工作及有关重点专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抽查工作。

(三)建立情况交流和通报制度。各区(县级市)、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整理本部门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情况资料,于每月30日前上报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并于每年6月中旬和11月中旬前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以简报形式通报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的情况,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通报批评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

(四)建立问题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业务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移送;要加大对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以及在项目审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既涉及经济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又涉及中央、省、市等多个层级的工作任务,既要抓好对本市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又要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组监督检查的准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把监督检查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牵头部门及各区(县级市)要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担负的监督检查任务,完善内部业务检查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各参与部门和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的统筹协调,并加强对有关牵头负责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把保证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把政策落实关、严把资金管理关、严把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向正确、管理规范,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要求,项目审批依法合规,项目建设安全优质高效。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行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统筹和整合已有的扩大内需、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财政监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监管资源,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各业务部门日常开展的检查、考评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突出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时限,同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深化改革,建章立制。要针对检查发现的带有共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要注重发挥监督检查的治本功能,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深化行政管理、项目审批、资金监管、财税金融、投融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各地各部门可依据本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有关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4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XX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实现机构编制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

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编办按照法定管理权限,集中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和及时整改的基本原则,遵循加强管理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治查处相结合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监督检查立项工作根据上级和县机构编制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检查工作落实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依法办事原则。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等法规和规章进行。

(三)注重实效原则。监督检查工作要讲求效率,保证质量,坚决防止和克服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等现象,以保证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深入开展。

(四)及时整改原则。对监督检查事项,被监督检查单位要抓紧整改,限时完成,按时报整改结果。遇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的,必须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二、监督检查的对象

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

三、监督检查的时间

20XX年10月10日---10月15日

四、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全县机关单位“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主要是有无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设立、撤并各类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名称、隶属关系等情况;有无其他违反机构编制事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机构编制统计的情况。主要是有无伪造、篡改、虚报、瞒报统计资料,或者不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情况。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内容是:新入编人员是否经过公示,《机构编制管理证》、实名制信息系统、工资基金审核等各类信息的调整是否及时规范。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为:是否按《条例》要求及时进行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五、监督检查的程序

县编办会同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程序是:

(一)拟定检查工作方案。

(二)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立项。

(三)发出检查通知。县编办事前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监督检查书面通知,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具体要求和时间;检查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特殊情况下,机构编制检查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四)组织实施。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五)报告检查结果。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就检查工作形成专题检查报告,总结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及基本评价,提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建议。检查组在正式提交检查报告前,将进一步征求被检查部门的意见,被检查单位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检查组对有异议的问题将进一步核实。

(六)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县编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

六、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促使机关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单位职责、有效控制编制增长、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的有效措施。督查组各成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把工作落到实处。

2.从严要求,限时整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严格政策规定,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有关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管理。

3.完善制度,接受监督。健全违规举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规范举报受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编办、监察局或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通过“12310”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各类机构编制的违纪行为。县编办经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将及时按规定查处并给予举报人答复。

第5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和省纪委《省关于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促进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经济实力、结构调整、城乡发展、民生改善、资源环境等方面主要指标的实现为目标,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任务的落实,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动2256工程的顺利实施,为我市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今明两年重点从以下8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工作目标时,是否与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

(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转型的有关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情况,按照“六大转型”的要求,强力推进单一煤电行业向多元产业转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传统商业向现代商贸服务业转型、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型、工矿型城市向山水生态城市转型、传统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优化城乡生态环境,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三)重要的生产生活必需品供给与价格监管情况。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蓄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主要是重点水利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以及中小河道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严格实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否健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完善。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市委、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科技计划项目、自主创新工程试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工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项目安排是否符合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支持方向,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政策要求,专项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七)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八)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两高一资”项目批地供地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除上述8个方面外,还要根据我市在一个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三、监督检查的对象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直有关责任单位。

我市成立3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市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检查组做好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组安排及责任分工附后)

四、组织领导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牵头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市直相关责任单位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的职能,同时又要担负起本部门被监督检查的责任;市纪委监察局相关室要做好联系协调工作,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精心安排部署。各检查组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检查计划,经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时间、地点等进行必要的协调,避免同时在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开展多项检查。各县区、各要依据本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监督检查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年度检查计划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内容,保证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有序进行。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在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各项资金拨付和配套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坚决防止滞留、挪用、挤占、截留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要检查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中央及省、市的规定,工程建设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工程质量和领导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四)加强协调配合。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具体协调落实的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配合,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检查组之间也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努力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相互促进。

(五)严肃执纪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六)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及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2016交通运输执法监查工作方案
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第七篇

为治理整顿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和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今年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市局决定开展交通运输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的

以树立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形象,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为目的,结合2016年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和《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水平。

二、实施范围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中交通监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管理和基层交管等执法门类的执法机构及站所。

三、主要内容

(一)思想作风建设

1、检查在执法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执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情况,纠正基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动机不良问题。

2、检查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队容风纪情况,彻底整顿执法作风,杜绝粗暴、随意执法。

(二)执法队伍管理

1、检查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实行执法资格审核;是否存在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活动的现象;是否坚持持证上岗。

2、检查聘用人员管理情况。是否彻底清理执法队伍中的临时工、合同工;是否存在临时工、合同工等协查人员从事具体执法的现象。

3、检查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结合执法证件年审,检查是否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暂扣执法证;是否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执法态度粗暴的执法人员暂停执法、待岗学习;是否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人员暂扣或吊销执法证;是否对情节严重的执法人员清退出执法队伍;是否及时清理和完善全省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

(三)具体执法行为

1、检查上路执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是否制定了上路执法的具体工作制度;是否落实了重点开展源头检查、源头治理的要求。

2、检查罚款行为。是否执行“罚缴分离”相关规定;是否

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创收任务现象;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执度;是否存在将罚没款冲抵办公经费的现象;是否存在处罚不使用正规的票据和法律文书、罚款不开票或开白条的行为。

3、检查自由裁量行为。是否落实了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16号、鲁交政法〔2016〕26号规定的自由裁量标准);是否贯彻落实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政策;是否存在重处罚轻教育、只处罚不教育的现象;检查《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5000元以上大额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执行情况。

4、检查调查取证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调查取证的现象;行政处罚中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是否全面收集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在调查取证中是否有先确认行为违法再收集证据加以证明,或采用诱导行为人违法的方法等非法取证现象。

5、检查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变相实施许可或擅自增设许可条件情况;检查行政许可行为的具体实施情况,实施许可的单位能否严格执行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能否落实了承诺事项,最大限度方便管理相对人。

6、检查执法文书制作。是否按照鲁交政法〔2016〕11号要求制作执法文书,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准确、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四、工作方式和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5月)。各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根据有关法规,认真组织自查,采取边查边改的办法,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在此阶段及时整改。

(二)重点督导阶段(5月-10月)。各单位要结合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于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情况,要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规定》追究相关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在此期间,市局将组织相关执法监督人员通过明察暗访、文书评查等方式对群众舆论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11月)。各单位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的基本做法、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成效进行系统总结;对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和规律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整改总结工作完成后,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整改情况表》(见附件),并将整顿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报告,于11月3日前报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的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单位也要制定专门方案,及时报市局,并按照工作步骤组织好本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这次交通运输执法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作为年度执法评议考核的重要部分,检查结果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

(二)强化队伍管理。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督导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管理。要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法制教育、业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法制机构要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责,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自觉接受监督。要通过开展监督检查,促使各项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职责、办事程序、执法依据、监督方式等信息。要高度重视群众舆论,对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查处典型案件,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四)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一家上路、联合执法,避免多支执法队伍分别上路、轮番检查和重复处罚问题的出现。

2016纪委执法监察工作方案
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第八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四次全会、市四届纪委三次全会和区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壮族自治区监察厅《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桂监发〔2016〕1号)和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市全力建设国际旅游胜地的第一年,是我区狠抓落实、加快发展之年,执法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四次全会、市四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区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扣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推动,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

1.认真开展对全面推进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工作、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美丽·清洁乡村”行动的执法监察。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建立巡查和监督机制,建立日督查、周通报、月讲评工作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2.开展节能减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以节能技术改造、重金属污染防治等资金为重点,认真查处并纠正骗取、套取以及截留、挤占、挪用节能减排资金等行为,充分发挥节能减排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执法监察。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统计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逐宗清查违反国家政策闲置土地情况,坚决纠正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闲置土地等问题。

4.督促水利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会同有关部门对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农田水利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节水改造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选择水利资金投入大、建设任务重的项目进行检查。

5.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生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机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推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6.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依据行政监察法,会同区法制办开展对政府机关各个部门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职情况的专项督查。

(二)督促基层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会同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认真清理基层执法项目,合理配置执法权限,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综合执法。推动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行使职权。

(三)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是对已排查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新建项目的排查力度;三是健全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及时转化为规章制度。

(四)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坚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招标投标、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案件;坚决查处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案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的案件。严厉查处在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查处违反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五)继续做好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考核、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效果,杜绝和减少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合力。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全力配合和支持对所立项目的执法监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违规违纪行为,在严肃查处和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的同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认真剖析,总结教训,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情况和材料、应付检查的,不仅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查处,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2016年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工作计划
执法局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 第九篇

2016年,我队将在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的领导及市支队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中心,服务社会,全面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切实维护全县人民健康权益,推动卫生监督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一、从严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一)转变大队工作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端正执法观念,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工作指南,工作流程,强化约束机制,加强对执法过程和依法办事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稽查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监督考核和稽查,实现卫生监督工作作风根本转变。

(二)深化监督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机构更加规范化。一是完成公务员招考工作,充实我县卫生执法监督队伍,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二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增强基层卫生监督巡查力度;三是全力推进大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力争2016年3月整体入驻;四是做好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平台建设,开展卫生监督手持执法终端试用工作。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推进干部职工学法常规化、常态化。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并集中研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制度化。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界定标准,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严格化、规范化。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现审批流程标准化。

(四)落实后勤财务保障。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单位报账按照程序严格审查报销凭证后进行审批报账;按要求定期对出差费、办公费等支出进行公示;加强票据管理,领取票据要签字,开具后及时销票,票据不得丢失、损坏和污染;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登记,完善国有资产台账;做好大队执法车辆、办公设备、执法取证设备、快检设备等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公正执法体制。以内部监督制约为着力点,狠抓规范管理和责任落实,强化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明确股室和个人岗位职责,探索查处分离机制,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工作秩序有效开展。加强着装风纪、工作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大力推行政务、财务公开,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2016-2016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以提高卫生监督员管理水平为重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训。一是制定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握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培训,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执法理念,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三是加强自我学习。通过卫生计生网络培训平台和县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城,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到与时俱进。

(七)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围绕“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目标和“公正廉洁、学习创新、团结进取、和谐健康”的要求,由工会组织继续抓好形式多样的团队活动,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用先进的组织文化约束不良行为,培养全员共同目标和行为规范,营造奋发向上、无私奉献的良好氛围。同时,力争在3月完成全体职工健康检查工作。

二、强化职责,提高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一)深入开展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1、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监管。一是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各种技术规范,依法对医疗机构执业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与县疾控联系,定期开展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对监测不合格单位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患者安全。三是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分户档案和日常卫生监督信息档案,完善基本信息库。医疗机构监督频率:乡镇卫生院、诊所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年,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年,私立医院、县级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年。

2、进一步巩固“打非”成果。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彻底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三是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四是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五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以及执业地点与核准地点不符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六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深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完善全县乡镇以上学校(含托幼机构)基本信息库并建立档案;二是集中抓好春秋两季开学前的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监督频次达到2次/年;三是与教育部门联系,开展学校教学生活环境监测工作。

(三)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覆盖率新政镇达100%,金城、马鞍、复兴达95%以上,其他场镇达90%以上;开展宾馆、美容美发、游泳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现象;持续开展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制度,认真落实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对取得卫生许可的公共场所(住宿、沐浴、游泳、美容美发场所)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实施量化管理率达100%,完成商场、影剧院100%的量化试点分级管理目标。

(四)深入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加强供水单位水源防护、周围区域、卫生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水质检验以及人员健康检查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饮用水日常性卫生监督,加强对全县4个集中式供水单位及所辖区域供水站和学校自备水源开展水质快速检测;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采样监测;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供水的巡查力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五)深入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工作人员及患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等,增强放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放射防护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及个人剂量监督监测,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和个人计量监测档案,定期收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仪,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分析,保护放射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六)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根据年度疫情流行情况,及时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点传染病(含麻疹)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各项传染病防控制度、预检分诊、院内感染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生活饮用水消毒监测,特别是在丰水期、枯水期或夏秋季、洪涝期内的水质监测;加强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检查与指导,继续做好从业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全面推广安全套无偿提供服务;加强对学校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晨检制度执行情况,因病缺课登记核实情况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突出重点,推动卫生监督上新水平

(一)加大违法案件处罚力度。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责任追究制,强化办案手段和能力,依法查办大案要案,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起到震撼效果,树立执法权威,教育和引导医疗机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二)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一是集中受理公共场所、供水单位提出的新办证和医疗机构的年度审验申请,严格审查资料的真实合法性,符合要求的按程序办理证件和审证,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不予办理理由并出具不予许可文书;二是对办理健康证的人员,实行医疗机构定点体检(县疾控中心、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重点审查体检表是否有漏检项、医师是否签名、检查单位是否下结论等;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查,提出指导意见;四是及时对许可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录入工作,做到一户一档,建档率应达100%。五是认真做好窗口工作,接受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三)继续抓好稽查法制工作。认真贯彻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为出发点,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考核,每月对卫生监督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稽查,并将结果汇总上报;开展大队执法质量调查,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每季度发稽查通报一期,督促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效能;成立案件合议小组,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应用。

(四)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重点抓预案建立和学习,提高监督员应急处理能力,组织参加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为预防和快速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卫生保障任务。

(五)积极开展多形式宣传工作。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广泛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

(六)切实完成信息工作。按照市支队下达的信息任务数量认真完成简报撰写和图片新闻等工作,各股室分配数为:

办公室:经验交流2篇、信息8条、典型案例1例、图片新闻7条;

后勤财务股:信息1条、图片新闻1条;

稽查法制股:经验交流1篇、信息4条、典型案例1例、图片新闻4条;

行政审批股:经验交流1篇,信息4条,图片新闻5条;

执法监督股一股、二股、三股:信息各7条,图片新闻各6条,经验交流各1篇,典型案例各1例。

(七)全面推进其他工作。一是加大信访事件的督办力度,积极探讨信访工作新思路、新办法;二是抓好车辆管理,以安全为重点,严格执行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维修费、耗油费等各项支出;三是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完成,全年做到无安全生产事故、上访、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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