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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统计工作方案

2016-11-30 13:04:12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统计工作方案(共9篇)2016年统计工作计划2016统计所2040年工作计划2016年我所统计工作的思路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改革创新、数据质量、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紧紧围绕市局总队“质量提高年”的要求,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继续坚持“抓好一个根本,突出两...

2016年统计工作计划
2016统计工作方案 第一篇

2016统计所2040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所统计工作的思路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改革创新、数据质量、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紧紧围绕市局总队“质量提高年”的要求,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继续坚持“抓好一个根本,突出两项重点,落实三项保障”的工作格局,重点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的整体功能,大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认真完成统计调查任务,深入开展统计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科学性,增强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为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重点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职能,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1、要加大统计监测力度。切实关注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变化情况,不断深化对经济社会总量、结构、效益、速度的监测,及时提供监测预警报告,增强监测性、预警性和前瞻性,为乡镇政府把握调控力度,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建议。

2、要加强专题分析研究。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难点、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政府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依据,多出统计分析精品。

3、要规范统计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和季度监测资料和统计月报。

二、完成各项统计任务,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1、按照市局总队要求的质量和标准,按时完成统计年定报工作任务。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开展对部门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落实部门统计制度。高质量完成一次性调查和专项调查任务,提高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2、设置专职信息员,统一负责所里统计数据信息和工作动态的管理。理顺报送渠道,制定撰写质量标准,落实责任,提高统计所信息的采用率。

3、加强统计分析调研工作。要求每人要撰写1篇统计报告。每个部门要制定调查工作计划,重点开展1至2个课题的研究,2016年至少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分析报告。

4、各种日常统计产品按时出版。按照统计数据发布计划,按时按质发布统计数据,为社会各界服务。编印“十一五”资料,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服务。

三、全力以赴,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的部署,2016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一是要抓好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二是要精心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普查实施方案,抓好普查小区划分、普查区地图绘制、普查试点工作;三是要抓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四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大张旗鼓地开展普查宣传动员,让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五是完成人口普查登记质量抽查和快速汇总工作。此外,要抓好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经济普查数据的发布、资料的出版及开发利用等工作,为制定“十二五”规划,监测和评估本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进程提供依据。

四、强化全员宣传意识,树立统计良好形象

1、树立宣传意识,倡导统计宣传人人有责和人人都是宣传员的理念。统计所各部门要设定一名兼职宣传员,为统计宣传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同时加强对宣传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宣传业务能力,为做好宣传工作奠定基础。

2、以典型事迹报道工促宣传。在宣传工作中,以采访、跟踪报道的形式,系列宣传报道我市统计系统内的标兵模范和各类先进经验,在系统内形成相互促进、彼此提高的氛 围,最大限度的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局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范围。在大兴报开设“数说大兴”专栏,定期公布统计

数据,介绍统计知识。与大兴电视台合作,宣传统计生产过程,解读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以扩大统计宣传范围。

4、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执法检查水平。首先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重点做好新《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条例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率和配合度,为做好统计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开展新《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知识竞赛,在局队干部中掀起学法高潮。其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新《统计法》,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调查项目审批制度、统计信息共享制度等相关制度,推进我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教育,促进统计队伍和谐建设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统计队伍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政治素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总队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经济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扩大参与范围。同时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开展社会公德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解放思想,进一步增强统计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2、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开展深入生产一线学习实践活动,2016年每名业务人员下基层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强化管理,提高效率。抓好质量管理,继续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和满意度测评制度,努力提高公务员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机关的管理权限和范围,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以提高办事效率。

5、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创造良好和谐的统计工作氛围。

6、加强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培训采取“逢训必考”的形式,将每人的培训考试成绩纳入绩效考核。2016年的主要培训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执法培训,统计信息化知识培训,新录用人员培训,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等内容。

7、实施科级后备干部储备机制。制定局队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加强统计文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继续宣传局队统计文化价值理念,增强认同感。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生活,通过活动带动统计文化发展。

2、扎实推进党团组织建设,确定党员固定学习日,有计划开展党员学习活动,确定每月25日为党员固定学习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同时认真做好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重培养、慎发展的原则,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另外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参加全市统计系统第四届文化艺术节;信息撰写竞赛;法制宣传竞赛;义务植树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提升团组织的凝聚力。篇二: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计划5篇

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计划5篇

第1篇

一、加强宣传,深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1.以“12·4”、“12·8”法制宣传日、世界统计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参与普法办组织的上街宣传活动。

【2016统计工作方案】

2.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与组织部、普法办、党校等部门的沟通,力争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内容。

3.加强统计系统内部普法工作,领导干部一般安排2次法律学习,普通干部一般安排不少于1次学习。通过理论学习活动、统计执法培训、法制讲座、统计讲坛以及业务工作会议等形式开展学法,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落实全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全市六五统计普法测试,以企业联审辅导、业务培训、年报会议、普法讲座、继续教育等为抓手,不断加强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在统计系统中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完善机制,夯实统计法制工作基础

1.深化统计义务权益告知确认工作,逐步向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一体化调查户铺开,做到经常性调查单位全覆盖,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维护统计合法权益和依法履行国家统计义务意识。

2.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市统计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提高对统计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行政执法“一把手”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统计法制工作条件,切实保障必要的统计执法普法经费和设备。

3.严格执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及配套制度、统计执法查案内部讨论审批程序制度。清理行政职能、行政事项,行政行为公开、公平、公正,打造阳光行政,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4.规范统计执法操作程序,严格按相关要求规范执法工作,积极探索统计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加大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提升统计队伍业务素质和统计部门执法水平。

三、强化执法,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1.按照省、市局要求,认真制定统计稽查计划,加强统计稽查工作,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四大工程”建设、“双强争先”专项行动、第三次经济普查等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开展统计监督检查,杜绝统计稽查工作走过场行为。

2.围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规范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选择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进行统计巡查,分析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难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理顺全市统计工作关系,确保统计资料准确、及时,推动各项统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3.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尤其是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群众署名的举报案件,要一查到底,依法处理有关单位和责任人,适时予以曝光。统计违法行为人涉嫌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处理。

第2篇【2016统计工作方案】

一、以双强争先活动为载体,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夯实统计基础。深入贯彻省局“双强双型”行动和市“双强”行动,以统计调查网格化管理、统计执法联动机制、个性化服务长效机制为手段,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围绕省统计局乡镇统计示范点建设,深化洲泉镇统计规范化示范点,深入推进镇街区统计机构星级评价,对基层统计人员配备、队伍稳定、统计服务等方面提出新要求,提高

统计中心星级等级。

(二)提升业务能力。完善专业互助提升机制,开展业务技能比赛,营造相互交流学习的氛围;深化统计讲坛,开展专业技能大比武,加深专业统计内容,形成倒逼机制;建立健全业务学习与课题研究制度,开展课题评比,提高分析问题、提出见解的能力;通过传帮带、老带新等多种形式,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管理等多种能力。

(三)加强教育培训。围绕统计工作重点,及早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得学习新的考核评价体系,新的统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统计工作实效;积极参加省及市局组织的培训,提升统计人研判宏观经济趋势、把握社会发展重点、分析微观经济运行的能力;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统计业务骨干培训,突出培训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对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要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继续教育等工作。

二、以统计改革创新为抓手,加强统计业务建设

(一)探索新的统计改革。充分关注国家、省和市经济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评

价,及时提供思路、方法,跟踪动态并以此为参照系,测算分析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进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监测经济转型升级进程,加强经济管理和引导提供依据;配合我市旅游强县建设,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在分析我市旅游业现状的基础上,探索提出面向需求构建旅游业统计方法制度,多渠道建立旅游业增加值测算体系,并对我市旅游业增加值做出初步测算;探索电子商务统计改革,全面摸清我市网上零售规模、结构、发展变化及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影响。

(二)扎实推进统计业务建设。做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和2016年及以前年度gdp总量的修订工作,加强服务业重点行业统计监测,对新兴行业、新兴业态进行研究;进一步强化规上工业能耗统计数据及季度全社会能耗数据的审核评估,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的准备工作,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新的统计制度;做好畜牧业生猪大县调查,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开展科技创新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的各项工作。

(三)做好统计中介及小城市培育。健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推进统计中介机构规范运作,鼓励统计中介机构在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一指导下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承担专项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任务;深化小城市培育中的统计工作,规范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完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方案,建立健全小城市培育的出数保障机制。

三、以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完成第三次经济普查

(一)抓好现场登记与联网直报。组织实施好现场登记工作,做好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挖掘亮点经验;把握工作进度,及时做好规下、限下企业pda数据采集工作;抓好“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制定数据质量审核要点,深化镇街区数据质量联审辅导,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二)抓好普查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对经普数据进行审核、汇总、评估;以问题为导向,仔细分析数据结构和趋势;认真做好数据处理工作,严密防范数据传输和存储中的风险;全面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底数。

(三)抓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尽早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对普查成果进行开发与应用,依据普查资料,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

四、以服务发展转型为目标,强化统计服务能力

(一)加强能动统计工作。坚持做到月月预测预警,季季召开好统计中心主任和主要专业数据质量评估会议;继续做好短信汇报工作,根据出数情况,向市领导汇报数据变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通过统计课题研究项目制,加强经济形势的分析与研判,及 时提出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咨询建议。

(二)优化统计监测评价。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需要,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进程和成效的统计监测分析,完善各镇街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做好扶贫统计监测、社会发展水平、科技进步、文化产业、浙商回归、工业强市、新市镇建设、企业景气等一系列统计监测。【2016统计工作方案】

(三)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市级领导牵头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以考核、评价为核心,加强部门沟通对接,研究建设市级宏观经济数据库,实现全市统计信息资源及时共享;同时建立业务科室对接制度,按照工作分工和专业内容,深入对接联系部门,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指导好统计工作。

五、以统计法制建设为保障,规范统计各项行为

(一)开展六五普法专题学习。组织领导干部统计法学习,提高统计法制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咨询服务和统计执法检查中。

(二)规范统计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统计单位准入、项目准入和从业准入,确保单位真

实、行为规范、数据可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数据质量评估,完善统计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计分局运作机制,提高分局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深化统计权利义务确认制和统计信用单位建设,探索柔性执法、调研执法等统计执法新途径,通过统计督查、专项检查和统计巡查等手段,着力查处在网络直报条件下拒报、屡次迟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六、以统计信息技术为支撑,提高统计工作效能

(一)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围绕“四条红线”,深化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从名录库建设、数据采集、联网直报和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研究企业“一套表”制度下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方法,加强对企业网上直报数据的审核,强化数据之间的逻辑分析、趋势分析和对比分析。

(二)创新统计信息化手段。完善pda功能,扩大使用范围,将pda运用于专业统计工作;充分利用统计报表智能系统,抓好统计报表的催报、统计质量的反馈、统计工作的互动;探索部门统计信息化平台,提高部门数据交换速度和质量;加强机房标准化建设,完善视频会议系统,创新统计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效率。

(三)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加强统计网站建设,对现有网站进行改造升级;完善小微企业网上直报平台,动态维护企业名录库,为培育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打基础;深化农村统计信息库建设,严格做到先台账后报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入推进科技项目经费统计电子台账,加强对企业台账的检查指导。

七、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导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一)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树形象,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持清廉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结民亲,注重调研,“走下去”深入了解基层统计工作动态,着力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将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请上来”,面对面交流,了解真实情况;听建议,不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到统计工作中来,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管理办法”和市“四个严禁、四个不准”,出台《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提高统计践行党的宗旨、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反对

铺张浪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提升干部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继续推行统计abc岗工作制度,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多岗位锻炼,拓展干部成长空间,让广大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培养能力、提升素质;深化统计先进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风气和氛围。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根据市局统计稽查工作相关要求及本局《关于建立统计执法联动机制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夯实统计基础、强化数据质量、提高法制意识、服务经济发展为目的,以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基础工作,坚持依法统计、服务发展大局、用数字说话,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二、稽查对象

主要稽查2016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统计单位。重点稽查:

(一)上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劳动工资等统计报表的单位;

2016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
2016统计工作方案 第二篇

2016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双基”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和《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三个提高”为宗旨,强化统计机构建设,充实统计力量,改善统计工作条件,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规范统计行为,努力打造组织体系完善、队伍素质优良、统计行为规范、技术手段先进、保障条件完备的统计工作体系,推动全区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区级、部门、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四个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为抓手,改善统计工作条件,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依法统计社会环境。确保区局在2016年1季度通过省级达标验收;部门全部达到省局部门规范化建设标准(85分以上)、争创一批省级示范单位(95分以上);所有街道在2016年底前通过省级达标验收;90%以上的联网直报企业在2016年底前通过省级达标验收。树立一批不同层次的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示范典型,加速推进全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达标在今年”、“我的特色我展示”、“零障碍”服务等系列活动,促进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力争我区统计规范化创建工作在全市领先。

(一)县级达标验收。2月底,全面布置县级规范化建设迎检工作,全局动员培训,加强调度制度,明确责任,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力求创新,确保区局在1季度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并争创省级示范单位。

(二)部门达标验收。按照《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办法》要求,对全区有关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组织指导和服务。分阶段对部门组织达标验收,年底前建立一批合格、优胜、示范单位。

(三)街道达标验收。进一步加强对街道统计科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督促,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办事处的规范化建设情况,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办事处在全区统计系统通报,定期整改,年内所有办事处统计科务必通过市级验收,并达到省级示范单位标准。

(四)联网直报企业达标验收。各办事处统计科负责本辖区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区局各专业科室协同做好相关企业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指导和服务工作。3月份上旬,召开全区联网直报企业省级规范化建设创建会议,各办事处统计科按照联网直报企业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导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进行规范化创建,并按月向区局报送验收进度;区局每月验收,并接受市局抽查,规范化建设基础工作突出,有特色的企业将上报省级示范企业。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区局成立规范化创建工作办公室,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总协调,从全局选出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承担规范化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全面部署,明确目标责任。按照创建要求对街道办事处及各专业科室全面部署,明确责任和目标要求,建立规范化创建工作台帐,实行目标责任评价,建立动态台帐,随时记录创建进度。

(三)做好创建工作的信息报道。区局将及时宣传各办事处和专业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的措施和成效,促进相互学习和借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在区政府网页上及时更新报道规范化建设动态,不定期印发统计规范化创建信息专刊,创新宣传形式,营造创建氛围。

2016统计所2040年工作计划
2016统计工作方案 第三篇

2016统计所2040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所统计工作的思路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改革创新、数据质量、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紧紧围绕市局总队“质量提高年”的要求,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继续坚持“抓好一个根本,突出两项重点,落实三项保障”的工作格局,重点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的整体功能,大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认真完成统计调查任务,深入开展统计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科学性,增强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为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重点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职能,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1、要加大统计监测力度。切实关注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变化情况,不断深化对经济社会总量、结构、效益、速度的监测,及时提供监测预警报告,增强监测性、预警性和前瞻性,为乡镇政府把握调控力度,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建议。

2、要加强专题分析研究。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难点、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政府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依据,多出统计分析精品。

3、要规范统计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和季度监测资料和统计月报。

二、完成各项统计任务,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1、按照市局总队要求的质量和标准,按时完成统计年定报工作任务。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开展对部门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落实部门统计制度。高质量完成一次性调查和专项调查任务,提高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2、设置专职信息员,统一负责所里统计数据信息和工作动态的管理。理顺报送渠道,制定撰写质量标准,落实责任,提高统计所信息的采用率。

3、加强统计分析调研工作。要求每人要撰写1篇统计报告。每个部门要制定调查工作计划,重点开展1至2个课题的研究,2016年至少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分析报告。

4、各种日常统计产品按时出版。按照统计数据发布计划,按时按质发布统计数据,为社会各界服务。编印“十一五”资料,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服务。

三、全力以赴,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的部署,2016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一是要抓好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二是要精心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普查实施方案,抓好普查小区划分、普查区地图绘制、普查试点工作;三是要抓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四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大张旗鼓地开展普查宣传动员,让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五是完成人口普查登记质量抽查和快速汇总工作。此外,要抓好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经济普查数据的发布、资料的出版及开发利用等工作,为制定“十二五”规划,监测和评估本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进程提供依据。

四、强化全员宣传意识,树立统计良好形象

1、树立宣传意识,倡导统计宣传人人有责和人人都是宣传员的理念。统计所各部门要设定一名兼职宣传员,为统计宣传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同时加强对宣传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宣传业务能力,为做好宣传工作奠定基础。

2、以典型事迹报道工促宣传。在宣传工作中,以采访、跟踪报道的形式,系列宣传报道我市统计系统内的标兵模范和各类先进经验,在系统内形成相互促进、彼此提高的氛

围,最大限度的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局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范围。在大兴报开设“数说大兴”专栏,定期公布统计数据,介绍统计知识。与大兴电视台合作,宣传统计生产过程,解读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以扩大统计宣传范围。

4、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执法检查水平。首先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重点做好新《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条例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率和配合度,为做好统计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开展新《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知识竞赛,在局队干部中掀起学法高潮。其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新《统计法》,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调查项目审批制度、统计信息共享制度等相关制度,推进我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教育,促进统计队伍和谐建设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统计队伍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政治素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总队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经济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扩大参与范围。同时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开展社会公德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解放思想,进一步增强统计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2、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开展深入生产一线学习实践活动,2016年每名业务人员下基层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强化管理,提高效率。抓好质量管理,继续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和满意度测评制度,努力提高公务员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机关的管理权限和范围,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以提高办事效率。

5、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创造良好和谐的统计工作氛围。

6、加强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培训采取“逢训必考”的形式,将每人的培训考试成绩纳入绩效考核。2016年的主要培训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执法培训,统计信息化知识培训,新录用人员培训,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等内容。

【2016统计工作方案】

7、实施科级后备干部储备机制。制定局队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加强统计文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继续宣传局队统计文化价值理念,增强认同感。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生活,通过活动带动统计文化发展。

2、扎实推进党团组织建设,确定党员固定学习日,有计划开展党员学习活动,确定每月25日为党员固定学习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同时认真做好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重培养、慎发展的原则,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另外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参加全市统计系统第四届文化艺术节;信息撰写竞赛;法制宣传竞赛;义务植树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提升团组织的凝聚力。

2016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016统计工作方案 第四篇

急件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12?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2012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全面、详实地掌握全国减免税数据,进一步加强减免税政策效应量化分析,提高减免税政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111号)要求,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5月20日起,全国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启动2012年全国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现将修订后的《2012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1 —

附件:1.2012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

2.《2012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

3.2012年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测算表

4.2012年减免税汇总表

5.2012年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2 —

2012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掌握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实现减免税政策效应量化分析,提高减免税政策管理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以构建更加科学的减免税统计核算体系。通过调查,基本摸清我国减免税的总量规模、主要减免项目以及减免税在地区、企业类型和行业上的分布情况,取得第一手的、全面真实的减免税统计核算资料,进而分析研究减免税的政策执行效应,不断提高减免税政策管理水平。同时,规范减免税申报制度,并通过告知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接受减免税咨询,为纳税人服务,使调查过程也成为送政策上门的服务过程。

二、调查范围

(一)减免税概念界定。指税法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退库减免和抵顶欠税等。其中,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返减免;征前减免包括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减免等。

统计调查的减免税均为实际发生的各税种减免税。征前减免— 3 —

税额,按享受的减免税政策直接计算填报;退库减免税额,按经税务和财政部门审批并实际退库的数额填报。对当年已审批,但实际未退税或实际未抵减的,则不统计。

(二)调查对象界定。截至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所有纳税人。

(三)税种界定。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减免税,包括已纳入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减免,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以及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减免。

(四)时间界定。2012年全国减免税统计调查,时间界定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按企业会计年度;上报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

三、调查方式

(一)关于企业纳税人调查方式。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纳税人,不论有无减免税,基层主管税务机关都要一一发放《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1、附件2)。有减免税的企业,须根据《调查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逐项填报;没有减免税的企业,也须实行零报告,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后交回《调查表》。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必须逐户登记并核实。

具备处理电子数据能力的企业纳税人,可通过当地税务机关,以移动存储介质或网络下载方式获得总局统一制作的企业版减免税调查软件,正确填制后再以移动存储介质或网络方式上报— 4 —

电子数据。以网络方式下载和上报的,具体地址由当地税务机关设定及维护。

各地税务机关如不使用总局统一制作的企业版减免税调查软件,自行设计网站网页采集数据的,必须按照总局数据采集格式和标准,确保采集数据的真实准确。

不具备处理电子数据能力的企业纳税人,必须填制纸质《调查表》,由当地税务机关使用税务机关版减免税调查软件代为录入。

企业填报的各项减免税数据,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应指定专人审核把关,并使用税务机关版减免税调查软件,逐级审核并上报分户数据和汇总数据。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的调查方式。对个体工商户不发《调查表》,由基层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掌握的纳税资料和情况测算后,汇总填报《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测算表》(以下简称《测算表》,见附件3)。

(三)关于国、地税局协调配合。国税局、地税局之间要加强沟通、配合,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换,以保证调查资料的完整性。若纳税人将应由国、地税局分别采集的减免税调查资料合并报给某一方时,须将不属于己方的数据信息及时删除,并转交另一方税务机关汇总上报。

(四)关于调查软件。根据减免税统计调查的需要,总局对税收计会统报表管理系统进行了修订,主要对税收计会统报表管— 5 —篇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减免税统计调查的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减免税统计调查的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5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

[2015]84号)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定期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3号)的要求,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决定于6月25日-7月15日开展2015年减免税统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减免税统计调查时间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调查对象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所有纳税人。

三、调查方式是企业纳税人填写《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调查期内未发生减免税的企业也须将《调查表》上半部分“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当期销售(营业额)”“当期利润总额”“应缴税金”“实缴税金”等基本信息全部填写完整。

《调查表》取得方式包括:通过网上申报的企业可直接在网上申报平台填写;不通过网上申报的企业可到主管税务机关拷贝取得企业版减免税调查软件或纸质《调查表》。

减免税统计调查对于加强减免税管理、促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意义重大,请广大纳税人务必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配合做好调查工作,确保资料真实、数字准确、填报及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6月23日篇三: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4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 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文件

皖国税发?2014?87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4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2016统计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详实地掌握减免税数据,了解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减免税政策效应量化分析,提高减免税政策管理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2014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4?68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全省国税系统2014年减免税调查工作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查范围

(一)减免税概念界定。指税法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 1 -

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退库减免和抵顶欠税等。其中,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返减免;征前减免包括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减免等。统计调查的减免税均为实际发生的各税种减免税。征前减免税额,按享受的减免税政策直接计算填报;退库减免税额,按经税务和财政部门审批并实际退库的数额填报。对当年已审批,但实际未退税或实际未抵减的,则不统计。

(二)调查对象界定。截至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所有纳税人。

(三)税种界定。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减免税。

(四)时间界定。此次减免税调查,上报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企业会计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各项减免税。

二、调查方式

(一)法人企业调查方式。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纳税人,不论有无减免税,基层主管税务机关都要一一发放《2014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调查表》)。有减免税的企业,须根据《调查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逐项填报;没有减免税的企业,也须实行零报告,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后交回《调查表》。各级国税机关必须逐户登记并核实。具备处理电子数据能力的法人企业可以通过当地国税机关,以移 - 2 -

动存储介质或网络下载方式获得税务总局统一制作的企业版减免税调查软件,正确填制后再以移动存储介质或网络方式上报电子数据。不具备处理电子数据能力的法人企业必须填制纸质《调查表》,由当地国税机关使用税务机关版减免税调查软件代为录入。

(二)个体工商户调查方式。对个体工商户不发放《调查表》,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掌握的纳税资料和情况测算后,汇总填报《2014年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测算表》(附件2,以下简称《测算表》)。

(三)国、地税共管户。各级国税机关要与同级地税机关加强沟通、配合,进行必要的

信息交换,以保证调查资料的完整性。若纳税人将应由国、地税机关分别采集的减免税调查资料合并报给国税机关,须将不属于国税的数据信息及时删除,并转交同级地税机关汇总上报。

(四)调查软件和调查表。总局将于6月20日下发企业版减免税调查软件, 7月20日下发税务机关版减免税调查软件及使用说明,省局将及时在ftp上发布,发布地址:“省局ftp/centre/收入规划核算处/2014年全省减免税调查”目录。(安装新软件前需将以前年度数据备份,以防数据丢失。)纸质《调查表》由各市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印制。

(五)地市代码编写规则。代码共九位,前三位为安徽国税代码“114”,第四至五位为地市代码(同电月报的四五位代码),第六至七位为县区代码,请各市按所辖县区由01开始逐一编号。 - 3 -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市局须将调查基础数据和汇总数据,包括《调查表》、《测算表》和《2014年减免税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及减免税调查总结,包括调查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等,以电子方式上报省局,上报地址:“省局ftp/centre/收入规划核算处/2014年全省减免税调查”目录,各市国税机关务必于2014年7月31日前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减免税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税务总局和省局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一把手”直接负责的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收入核算部门牵头负责,政策法规、征管科技、相关税种管理部门和信息中心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为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省局将减免税调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核,适时通报各地减免税调查工作情况。

(二)对内积极动员培训,对外加强宣传辅导。对内动员上,各级国税机关需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对内积极动员,统一思想,提高对调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对外宣传上,要将减免税调查与送政策上门相结合,边调查、边宣传、边辅导、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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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各级国税机关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各类报表数据填报口径,对企业做好辅导和宣传解释工作,严格要求企业认真、如实填报。要采用销号办法,将企业填报的“纳税人识别号”与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登记信息进行逐户核对,确保调查范围得到全面落实;同时,对企业填报数据,要对照《2014年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进行核实,并与综合征管系统相关数据、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的减免退抵税审批资料信息等进行审核比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用性。各级国税机关需使用税务机关版减免税调查软件,进行自定义查询,审核无误后上报分户数据和汇总数据。税务总局将于软件中下发基本审核公式,省局也将进一步细化审核要求,于6月份另行下发,请各地关注省局通知。

2016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统计方案
2016统计工作方案 第五篇

2016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统计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团结、务实、求真、创先”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人才培训意见精神,按照提升统计业务素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统计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全县统计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统计改革和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以促进统计科学发展,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统计服务。

二、工作目标

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统计干部、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统计干部、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教育培训的领导,强化管理,改进方式,整合资源,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培训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三、具体内容安排

以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为原则,根据全县统计系统及县统计局统计专业的特点,年内四个层面、五次政治理论和统计业务培训。具体安排为:

一是组织县局业务人员参加国家、省、市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县上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培训学习活动。二是组织基层统计机构新任统计人员初任培训,系统学习统计职业道德规范、专业知识,提高新任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在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学习效果。四是开展以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继续教育为主的全社会统计教育培训,提高全体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一)统计部门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县统计局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现代经常、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各专业统计方法制度、业务理论及实务知识;统计数据评估方法、统计调查理论、统计分析及统计调研课题写作、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职业道德;计算机网络基本技术。

培训形式:每周三晚政治理论学习时间集体学习政治理论;“干部集中学习月”活动和“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活动中集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等;以会代课式的集中培训,由负责GDp核算、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农业、贸易、城调、农调等专业人员分别讲授分管专业报表方法制度,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培训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企业“一套表”专项培训

培训对象:全县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的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程序和数据填报、审核、汇总、上报流程业务知识。 培训形式:分别由局工业、能源、建筑业、劳资、房地产、贸易等专业组织利用年报会,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以后随纳入随培训。

培训时限:2016年3月底前完成。

(三)日常统计业务培训

培训对象:纳入统计定期报表范围单位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各专业统计方法制度、业务理论及实务知识;统计数据评估方法、统计分析及统计调研写作、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等。

培训形式:一是利用年报会以会代训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利用检查指导工作随时随地进行业务培训;三是特殊业务工作需要随时培训的由所在专业申请,经局务会研究后可由

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培训时限:年报会培训3月底完成,其他培训根据专业统计工作安排随时开展。

(四)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培训对象:全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国家规定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用教材和统计继续教育统一教材:统计基础知识、统计实务、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分析、统计报表制度。

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培训时限:按照国家和省市统计局规定的时间进行要求开展。

(五)第三次经济普查业务培训

培训对象:全县参加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工作人员。

培训内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知识。

培训时限:按照国家和省、市经济普查工作安排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统计教育培训工作。

(二)局、队和调查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单位举办的各项统计教育培训,保证培训的参训率。参加培训时要遵守纪律,认真听讲,确保取得好的效果。各专业组织业务培训时,一是要扎实细致地做好本专业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确保专业统计人员的参训率;二是要提前认真备课,授课时要讲全、讲细,保证基层统计人员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三是要不断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

2016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及实施方案
2016统计工作方案 第六篇

2016年全市法制检查,要以贯彻实施《省统计检查制度》为重点,以统计检查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为手段,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方式,着力提高行政相对人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根据《2016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及《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国家、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的有关计划和要求,特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统计巡查

(一)巡查对象

市级有关部门。具体名单由市局服务业处确定并发文通知被检查单位。

(二)巡查内容

1、《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文件执行情况;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2、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处分规定》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3、本部门及下辖单位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情况、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对下属单位的统计管理与指导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服务业处牵头,监测处等相关专业配合。

(四)时间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服务业处确定并发文通知。

二、统计督查

(一)督查对象:赣榆县、灌云县、海州区、市开发区各一个乡镇(街道办、园区)。

(二)督查内容

1、《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执行情况。

2、推进依法统计情况。督查乡镇(街道办、园区)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3、“一套表”运行条件下的名录库管理、数据质量及数据衔接情况。

4、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四)时间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法规处确定并发文通知。

三、统计监审

(一)统计监审对象

由各区县统计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不少于50家监审单位、市局各有关专业确定不少于15家单位(市局总数不少于100个)作为2016年监审对象。市局监审单位名单由市局相关专业确定并发文通知。

(二)统计监审内容

1、《市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2、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计算依据等。

3、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存在不配合一套表统计改革及网络直报中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4、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普法教育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调查局)各专业处室。

(四)检查时间: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调查局)各专业处室自行确定并发文通知被检查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检查计划的制定。各县区统计局、市局(调查局)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按照寓行政指导制度于执法检查全过程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对本级(本专业)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各县区检查计划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市统计局政法处备案,市局(调查局)各有关部门检查计划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市统计局政法处备案。

2、强化组织领导意识。各县区统计局要把统计检查纳入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予以落实,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计检查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各业务工作机构负责统计检查的具体落实。被巡查的部门要指定专人认真对照巡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本部门的统计职责,并积极听取巡查组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将政府统计工作落实到位。被督查乡镇(街道办、园区)领导要及时主动地向县区党政领导汇报统计督查工作情况,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做到统计执法与推进统计改革相结合,促进基层加强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精心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市督查组报送督查所需的统计数据、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配合市督查组做好指导检查工作,为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被监审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按照监审工作要求准备相关待查资料,积极配合监审组开展工作,切实改正统计工作中的不足与错误。

3、强化程序法定要求。市统计局各专业处和县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检查工作,在上报地方优化办批准后,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分别以市统计局和县区统计局局发文件的形式,至少提前一周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内容、时间、人员、要求,以及需要被检查对象准备的资料等。到有关企业进行统计监审时,监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

4、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按监审程序填写监审文书,监审人员应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并注明检查数来源和核实数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方法,并收集相关统计报表、财务报表、核实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5、强化重点地区和单位。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要在检查的基础上加强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着力提升被检查地区和单位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对行政指导过的地方和单位,一年后要组织回访评估,促进行政指导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县区统计局对重点单位的检查情况,应当在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政法处备案;市局(调查局)有关部门的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政法处备案。【2016统计工作方案】

2016统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2016统计工作方案 第七篇

加强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直接决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是全面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和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需要。近年来,镇党委政府按照县委政府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立足镇域工作实际,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全面规范统计制度和责任,努力从源头确保统计工作的基层建设和工作质量,全面提升镇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建立统计机构

2016年以来,镇按照县委政府统计工作统一部署,对照《关于成立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级各部门为成员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规范化建设及日常统计工作,并对统计站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健全统计制度

1、村级报表制度。为使统计工作更加规范化、严格化,镇建立了一系列统计工作制度。首先,明确大小春农作物面积产量村级的报表时间和方法,由村统计员向镇统计站报送手工报表,镇统计站经过汇总、审核向上级单位报表;其次,实行统计培训制度,在上报大小春表及综合年报表前,组织全镇统计员培训,严格统计报表质量与报表时间。随着制度的完善调动了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了统计工作的运行程序,使统计数据准确及时的完成报送,提高了工作效率。

2、日常统计工作指导制度。为确保统计制度的执行力度,镇开展了自查活动,一是统计站人员定期进村入社进行业务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协调解决;二是对不重视统计工作,不能按时上报报表,延误全镇统计数据汇总的基层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上报报表,否则依规追究责任;三是要求镇村统计人员对近期统计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指导其互相学习工作经验,互相查找工作中的不足,通过认真对照总结,提高各自的业务水平,不断增强统计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加强统计工作保障

1、人员和经费的保障。在统计工作日趋完善和深入过程中,统计工作量大面宽,容易造成人员的经费不足的现象,会一定程度的制约和影响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此,镇在干部编制有限的情况下,明确了一名专职统计干部和一名协作统计干部,专门负责全镇统计工作。建立了农业统计、专项调查统计等队伍,涉及人员共计35人。对于镇统计站的经费实报实销;预算经费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调节支付,专项统计工作专项列支。特别针对每季度的统计业务培训、专项统计等工作,涉及的经费支出,镇财政在有限的财力下,做到足额保障。如2016年统计工作超预算支出约2万元。

2、统计阵地建设的保障。镇统计工作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而较为滞后,解决统计阵地问题,是做好统计基层基础的关键。虽然政府办公楼功能老化且场地不足,但经过镇党委政府充分优化组合,专门为统计站规划出一间办公室,安装互联网及统计内网,并进行了简单装饰,购置了的文件柜。为防止统计数据“失秘”,对门窗加固并安装了监控设备,让统计工作适应现代化、信息化和保密化的工作要求。

3、部门之间通力协作。镇政府以统计工作的要求为基准,深入研究探讨了部门之间因合作不力对统计工作产生的影响,分析总结出解决办法,把各相关机构的职责与统计工作职责对接,找出了部门不配合或协作性不强的根本原因,从内部解除了部门的质疑和顾虑。并通过《统计法》的宣传,使之主动接受统计调查、配合统计工作,维护统计数据质量。最终从制度和职责上明确了部门间的责任。

(四)务实有效的开展统计工作

1、注重开展统计工作的方式。统计工作既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也是调查对象的“机密”。对于一般群众而言,不懂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而担心“上当受骗”或“商业失秘”,造成诸多瞒报现象。为更好地联沟通调查对象,我们首先搞好了统计宣传工作,让调查对象了解统计工作重要性和流程;二是从内部着手,强化统计工作人员素质,明确统计纪律,确保受调查对象的合法信息得到保障;三是公开公示统计调查人员,实行亮证调查,依法依规统计。四是通过与个体户及企业的交流,以情感人、以行助人,镇统计人员与他们和谐相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难题,消除各方面的顾虑,大胆真实的上报统计数据,从而保证了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分析引导、服务群众。通过分析统计数据以及座谈走访等方式,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各种农作物的面积、产量等变化,结合市场走向,积极把握当前的市场发展动态,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引导他们分析行情,看清市场形势,方便他们合理种植,避免因为市场信息的闭塞而影响群众的经济收入和种植积极性。

3、加强统计法制宣传

每年结合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在场镇开展《统计法》、《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宣传。以发放香皂、毛巾等小礼品的形式吸引广大群众的注意力,对群众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其深入了解开展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并通过广泛发放传单,把统计知识带到了千家万户。

4、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全镇统计人员除参加县统计局的各类培训之外,镇综合统计站还定期不定期组织全镇统计人员基层基础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以便更好地投入到全镇的统计工作中去。

二、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1、统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锁定的基层干部编制中,要做到统计专职化,实非易事,更不用说统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素质,难于保证。同时,“三定”方案中对乡镇统计站没有专门设立,各项工作的开展多有不便。特别是村级统计员为村会计人员兼职,人员结构老化,难以确保统计业务能力,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导致统计数据“失真”。建议上级统计部门针对乡镇统计站设立的问题能否让机构编制部门认可。

2、基层统计经费不足,福利待遇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环境艰苦,福利待遇不高,按县财政预算的统计工作经费,仅保证统计干部的出差、报表都不足,更不用说统计宣传、业务培训和会议;就说正常的办公支出,还得政府统筹支付。建议上级能多关心基层统计人员,对基层统计从员像其他基层岗位一样,给予统计人员专项补贴。

3、村级统计人员培训量不足。虽然县统计局对乡镇经常开展各种培训,特别是今年将继续加强对村级统计人员从业资格业务培训,但由于部份村级统计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知识水平不高,而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教材对于村级统计人员来说就太深,不便于他们更好的学习。建议一是国家编制专门培训村级统计人员的培训教材,从而确保对村级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二是基层统计人员取得统计师中级职称后,没有对应中级职称岗位,不能与待遇挂勾,有待给予解决。

2016八项工程统计工作方案
2016统计工作方案 第八篇

一、监测统计方法

(一)监测范围

全市及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监测方法

一是与“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期末目标值比较,用以观察各个指标的实现程度。二是与上年相比较,观察各个指标年度变动情况,评价“八项工程”进展情况。三是对无法取得定量数据的指标,采用定性调查方式进行评价。

二、报送程序

1月20日,市相关部门、各县区统计局向市统计局报送上年度监测统计数据(若部分数据没有定案,可报预计数)。

3月20日,县区各有关部门将所负责指标的上年度监测统计数据报送市主管部门(如果数据日常有报送要求的除外);同时将数据和有关情况文字材料报县区统计局。

3月30日,市相关部门对全市及各县区数据统一把关、审核认定后,报送市统计局,并将数据反馈县区对口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同时向市统计局提供指标完成情况简要总结材料。

4月5日,各县区统计局负责会同县区各有关部门收集本县区监测数据、撰写监测报告,报送市统计局。

4月10日,市统计局将每项工程数据汇总结果提交各工程牵头部门审核,由牵头部门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4月15日,市统计局全面汇总监测数据,撰写监测报告报省统计局。

三、部门职责与分工

(一)部门职责

1、统计局:承担“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以统计数据报告和文字分析报告形式,评价实施“八项工程”进程和效果,分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向党委、政府报告。

2、有关部门:对本部门负责的监测指标和数据质量负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收集、评估和报送本部门负责的指标数据、定性调查资料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具体负责指标

“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共包括8大类111项指标。其中,转型升级工程12项,科技创新工程13项,农业现代化工程19项,文化建设工程9项,民生幸福工程16项,社会管理创新工程10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23项,党建工作创新工程9项。有关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统计局、调查队(14项)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消费率、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城市化水平、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粮食亩产、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恩格尔系数、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2、统计、发改部门(2项)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十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

3、科技、统计部门(5项)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每万就业人员中R&D人员数、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科技进步贡献率。

4、科技部门(4项)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民营科技企业总数、创业投资规模、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5、科技、发改部门(1项)

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数量。

6、商务部门(1项)

国际服务贸易增长率。

7、国土、统计部门(2项)

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下降率。

8、组织部门(8项)

新提拔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比重、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培训达标率、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参加“三解三促”活动比重、农村“双强”型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比重、社区“双强”型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比重、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双强”型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比重、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200平方米以上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覆盖率。

9、组织、人社、统计部门(2项)

万人拥有人才资源数、万人拥有高层次人才数。

10、组织、统计部门(2项)

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重、人才贡献率。

11、人社部门(5项)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失业保险覆盖率。

12、人社、卫生部门(1项)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13、发改部门(2项)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14、农委、海洋与渔业、统计部门(1项)

高效设施农业(渔业)面积比重。

15、农委、统计部门(2项)

持专业证书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比重、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

16、农委(7项)

乡镇或区域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率、农业信息化服务覆盖率、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销售率、化学氮肥施用强度(折纯)、化学农药使用强度(折100%)。

17、农委、发改部门、水利部门、农业资源开发部门(1项)

高标准农田比重。

18、农委、海洋与渔业部门(1项)

认定的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占耕地、水面的比重。

19、农委、农机部门(1项)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20、林业部门(1项)

林木覆盖率。

21、农机部门(1项)

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

22、水利部门(1项)

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

23、住房、建设部门(8项)

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区域供水覆盖率、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制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

24、水利、统计部门(1项)

单位GDp水耗。

25、宣传、统计部门(1项)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26、文广部门(4项)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覆盖率、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总藏量、有线电视入户率。

27、体育、统计部门(1项)

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28、体育部门(1项)

万人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

29、经信部门(1项)

千人国际互联网用户。

30、经信、统计部门(1项)

工业技改投入增长速度。

31、财政部门(1项)

财政支农支出增幅比一般预算支出增幅高百分点。

32、人民银行(1项)

涉农贷款增幅与贷款总额增幅之比。

33、保险部门(1项)

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占农业保险保费总额比重。

34、教育部门(1项)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35、卫生部门(2项)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36、民政部门(5项)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万人拥有社会工作人才数、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

37、人口计生、统计部门(1项)

人口自然增长率。

38、安监、统计部门(1项)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9、政法部门(2项)

法治建设满意度、公众安全感。

40、公安部门(1项)

万人刑事案件发案率变动度。

41、司法部门(1项)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

42、质监部门(1项)

食品检测合格率。

43、环保部门(9项)

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单位GDp氨氮排放强度、单位GDp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重、酸雨频率、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地表水劣于Ⅴ类水质的比例、受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

44、纪委、监察部门(1项)

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

2016乡镇统计工作考核方案
2016统计工作方案 第九篇

为推动我县农村统计业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为地方领导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河北省农村统计业务工作操作规范》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

每年度考核一次,于当年年底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工业区统计员。

三、考核标准

考核实行千分制,从统计基础、统计业务、统计服务、统计培训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统计基础(200分)

1、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微机、档案柜,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办公场所干净、整洁。(80分)

2、各种资料整理规范,原始资料齐全、按档案标准化管理要求及时整理。(120分)

(二)统计业务(600分)

1、统计业务工作的评分,根据各专业工作量的大小,分到局各科室,由各专业人员根据报表的及时性和报表质量打分。农业200分,规下工业75分,投资75分,商业75分、服务业75分,其它100分。

2、各专业考核标准:(1)统计报表填写规范:加盖公章、填写法人码、填报人、联系电话、报送日期等项。(2)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登记在册)。累计迟报5次或出现缺报、拒报现象的,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3、各专业评分细则:

(1)农业(200分)——每表每迟报1天扣10分;报表没有基层印章、填写不规范、逻辑明显错误的,每错一笔扣5分,扣完为止。

(2)规下工业(75分)——每迟报一天扣5分,没有基层单位印章、漏报、错报的,每出现一笔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3)固定资产投资(75分)——每迟报一天扣5分,没有基层单位印章、漏报、错报的,每出现一笔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4)商业(75分)——每迟报一天扣5分,没有基层单位印章、漏报、错报的,每出现一笔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5)服务业(75分)——每迟报一天扣5分,没有基层单位印章、漏报、错报的,每出现一笔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6)综合(100分)——包括劳资、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综合资料等。每迟报一天扣5分,没有基层单位印章、漏报、错报的,每出现一笔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三)统计服务(100分)

1、全年撰写有质量的统计分析或调研报告不少于3篇。

2、撰写有质量的统计信息不少于5篇。

3、完成任务得满分,每少一篇分析扣15分,信息每少1篇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被省、市、县统计局采用的分析,分别加20、10分、5分,信息分别加10分、5分、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0分。

(四)统计培训(100分)

按时参加统计部门召开的各种业务培训和会议的得满分,无故不参会的扣一人次10分,请假一人次扣2分。

(五)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实行专项考核

(六)加分因素

1、被上级统计部门评为各级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年度总评加2分。

2、拥有两间以上独立办公室的加10分。

3、积极组织所辖村委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的加5分。

五、考核奖惩

1、由县统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乡镇统计员进行考评,采用实地检查和专业人员提供相关考评资料的方式进行,提交到局务会研究后最终评定。

2、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优秀乡镇奖励1200元、合格乡镇奖励800元、不合格乡镇不予奖励,并对该乡镇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建议乡镇调整统计人员岗位。

3、本考核办法由县统计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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