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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2016-12-03 09:36:5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共9篇)集团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自查报告六城投党发〔2015〕30 号城市建设投资集团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市直工委:按照《市2015年度市直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六人口组[2015]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集团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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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自查报告
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第一篇

六城投党发〔2015〕30 号

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市直工委:

按照《市2015年度市直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六人口组[2015]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集团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组织管理

(一) 加强组织领导

计划生育工作与集团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鉴于集团年初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以及9月底集团主要负责人调整,集团及时变更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劲松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郭立刚同志担任,严格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 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集团将计划生育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购,出现违规情况扣减20%的考核得分;4月份集团即与金安区东市街道办事处签订《2015年度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的内容逐步安排落实集团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三) 召开计生专题会议

今年集团召开两次计生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市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推进集团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四)接受驻地街道管理

集团兼职计生工作人员能按要求定时参加街道的例会,并将与会精神及时传达给集团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以便合理安排工作、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参加驻地街道、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每月按时上报各项计生统计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与准确性。

二、 常抓工作

(一)建立健全计生档案

建立集团干部员工档案65份,建立已婚育龄人群计划生育统计台帐,2015年度集团员工中登记结婚2人,怀孕6人,新出生4人。

(二)组织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活动

按照计生工作要求,集团于2014年3月和5月分别组织女员工例行体检,6月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国民体质监测,重点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检查工作,无一人漏查。

(三)兑现法定奖励优惠政策

按年按新条例发放16周岁以下独生子女保健费,无一漏发、错发现象。

(四)四项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对新婚、怀孕、出行、手术情况做到上报及时,无群众举报并经查实的瞒报、漏报、错报的现象。

(五)计生信访案件查处

2015年集团无一例计生信访案件。

(六)档案管理

对上年度计生业务资料做到装订成册,整理规范,并有专人保管、方便查阅。

三、工作效果

集团干部员工严格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2015年无一例政策外生育现象的发生。

今年来,集团积极配合属地辖区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计生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圆满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2015年12月31日

邓州市2016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
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第二篇

邓州市2016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

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导向作用,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确保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和《河南省2016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对全市所属乡(镇、街、区)、行政村(居委会)的考核评估。

二、考核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工作过程和绩效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估与定性考察相结合,注重工作创新。

三、调查时间及样本点数量 调查时间自2016 年7月26日—2016年7月29日,原则上每个乡(镇、街、区)随机抽取2个样本点,其中杏山抽取1个样本点,调查时限自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四、调查队伍组成及车辆安排

共组织14个调查组,由市人口计生委中层干部任调查组长,每个调查组由6人组成,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带领2个调查组,调查组早餐和车辆由每个调查组所带乡镇提供,每个乡镇出车2天。

五、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综合治理责任落实(280分)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130分)

(1)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任务(20分)。其中各行政村(社区)与乡(镇、街、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计7分;各乡(镇、街、区)直各部门与乡(镇、街、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计3分;各乡(镇、街、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计10分。

(2)坚持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20分)。根据领导的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计5分(有正式文件计分);明确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计5分(有正式文件计分);建立并实行对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考评制度计5分(有正式文件计分);领导小组1年内召开1-2次会议并解决实际问题计5分(领导小组1年内召开1次会议计3分,计满5为止)。

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20分)。建立健全乡级计划生育办公室,承担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5分);建立健全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基层计划生

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8项职能(5分);按常住人口比例配备工作人员(10分),保证至少有1名以上行政编制人员、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3名以上技术服务人员。每配备1名计3分,计满10分为止。

⑷组织对各行政村(居委会)及乡直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督查,严格兑现奖惩(20分)。每上半年和全年分别对各行政村(居委会)计划生育目标考核1次计15分,每上半年和全年分别对各乡直单位计划生育目标考核1次计5分。

⑸落实计划生育事业费政府投入责任,确保投入到位,加强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资金安排拨付及时,保障乡村两级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能所必须的经费以及各项扶助保障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支出(30分)。计划生育事业费按省定标准预算到位,投入到位,按月均衡拨付到位,上半年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到位率达到50%以上计3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5分,低于30%不计分;全年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到位率达100%计3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5分,低于80%不计分。

⑹“新国优”创建工作开展情况(20分)。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新国优创建工作计10分;及时对新国优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计10分。

2、坚持部门齐抓共管(110分)

(1)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乡(镇、

街、区)政府在制定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事务时事先征求乡级卫生计生部门意见,且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20分)。有相关会议研究记录或者文件计20分,否则不计分。

(2)相关部门定期互通人口出生、入户、性别、节育、学籍、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社保等信息。乡级要求同时有汇总数据和个案信息(50分)。

【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①建立相关部门按季度互通人口出生、性别、节育、学籍、婚姻登记等信息制度计(20分),其中,卫生计生、公安、教育、民政、统计等5部门各计4分。

②有相关部门连续、规范、完整的共享信息,要求同时有汇总数据和个案信息,纸质或电子版均可(15分),每个部门各计3分。其中,教育部门主要提供当年度新生入学、入托、独生子女中招加分等相关信息;公安部门主要提供出生入户、性别、死亡注销、暂住人口等相关信息,以及卫生计生部门个案信息核查比对相关资料;民政部门主要提供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死亡人数、享受低保人员等相关信息;卫生计生部门主要提供接生活产报表、住院分娩登记直报、预防接种、医学死亡、新农合参合人员信息、计划生育手术、生育证信息等相关信息;统计部门主要提供抽样调查数据、人口普查数据。

③根据各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开展工作且有连续、规范、完整的工作记录(15分)。其中,卫生计生、公安、教育、民政、统计等5部门各计3分。

(3)按照目标责任制落实具体责任目标(20分)。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能够完成具体承担的职责任务的计20分,根据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发现1个单位未完成职责任务的扣5分,扣完为止。

(4)11月底前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20分)。每年11月底前由乡卫生计生部门及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文件形式向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计20分,否则不计分。(半年考核时此项均默认为满分)

3、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40分)

(1)乡级(20分)

①组织建设(5分)。是否配备专职副会长(查阅乡级是否出台任命文件);有1名以上计生协专职工作人员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少1人扣3分,扣完为止。

②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工作(10分)2016年上半年考核时,群众自治示范村比例达65%以上计10分,低于65%不计分(此项内容根据2015年底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验收结果打分,由协会办提供);2016年全年考核时,群众自治示范村比例达70%以上计10分,否则每少1个比例点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内容根据2016年底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结果打分,由协会办提供)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第三篇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1、2016年计生工作计划

西漾渔业社区计生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准确指导下,在社区支部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签订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二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创先争优思想和优质服务体系,使我们计生工作总体水平得到提升。现将计生工作总结和明年计生工作计划如下:

基本情况

我们社区总人口633人,有4个居民小组,配备4名计生信息员,总户籍育龄妇女207人(未婚25人、已婚182人)。其中上环105人、工具27人、结扎14人、绝经16人、不孕5人、待孕10人,现孕5人。全年新婚登记8对、再婚登记2对、申请二胎4对,领取独生子女1对。目前出生人数3人(2女1男),一、二级干预是100%。20XX年落实四项手术16人(上环6人、取环8人、绝育1人、人流1人)。一年来发放婴幼“安康险”3份、新发放“苏菲卡”22张、知情选择率100%、计划生育率100%、措施落实率100%。

一、开展优质服务

在开展优质服务当中采取有:

(一)新婚前后随访,鼓励晚婚晚育,每月随访孕期,积极做好孕期筛查调查。

【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二)怀孕期间随访,宣传孕期、围产期保健知识。

(三)婴儿出生后随访,送温馨提示卡片,送婴幼儿“安康险”、送避孕药具和计划免疫预防,传授避孕节育知识。

(四)落实四项手的对象,采取定时随访,在随访中如发现四术而发生问题动员及时就

医,而给予报销医疗费。

(五)在生殖保健中,3月份和9月份开展了经孕情普查,共普查400多人次,普查率达99.8%以上,还发放了b超优惠券100多张。4月份开展了宫颈癌筛查,共筛查34人,并回访了筛查育龄妇女,对病情严重通知及时到医院进行了复查,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

(六)对流动人口服务,对有三证的育龄妇女同样享受与本地育龄妇女一样的优惠待遇。

(七)对于二胎申请和二级干预抽血对象一律积极陪同。

(八)并在传统节日里,走访独生子女贫困户和孤寡老人并发放慰问金。我们以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满足育龄群众需求,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中去。

二、认真做好重点人员管理

在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管理上,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掌握信息。

(一)对长期用工具难上环的人员进行每月走访,并发放工具。

(二)再婚无生育条件的对象进行经常性上门宣传计生政策。

(三)年龄未到,未婚同居的采取经常走访并送工具上门。

(四)及时通知更年期育龄妇女做取环术。

(五)鼓励生育后的育龄妇女及时落实长效措施,每走访一次在笔记上记录一次,方便以后的工作。通过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经孕情信息,有针对性的为育龄群众提供最佳服务,今年计划生育率达100%。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人口分校,开展各类培训,更新了宣传橱窗、宣传品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

(一)培训对象(协会会员、育龄群众、青少年)等。

(二)宣传橱窗(每期更换计生宣传图)其内容丰富。

(三)宣传品发放约1000余份(年画、计生知识、流入和流出人员的公开信、流动人员计生友情提示、春风卡、春风行动免费券、流动人口条例)等。

(四)每月9日组织计生信息员例会1次,便于了解育龄群众孕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采取补救措施。

(五)利用重大节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在“三八”妇女节开展了茶会,让育龄妇女增添了交流机会。在“5.29”纪念日、9.25公开信活动中大力宣传计生政策,鼓励社区居民对计生工作提出建议等。

四、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的流动量快,也给管理服务加大了难度,我们始终以坚持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一)我们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做到每月清查,和外管办人员一起走访,及时采集、及时进机、及时签订私房出租户合同、及时发放“苏菲卡”免费验检等服务,做到同等管理、同等服务、同等享受。

(二)积极为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和她们签订流出人员生育合同,在节假日她们回家时进行上门随访。目前社区总流入育龄妇女25人,共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2张,总发放苏菲卡25张。流出人口1人,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张。【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五、依托协会组织、加强服务阵地和网络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完善硬软件设施:

(一)规范了上墙制度和内容。

(二)在社区办公大楼围栏上增添计生宣传牌。

(三)更新了宣传橱窗及时更换宣传内容。

(四)和镇卫生院协商开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到了资源共享。

【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五)在四月份认真做好了计生协会换届选举工作,选出了新一轮的会长、副会长和理事。

(六)在七月份认真迎接了省“十一五”期末人口和计划生育评估工作。

(七)在计生信息员队伍中,始终把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人作为计生信息员,把计生信息员的报酬纳入年终考核奖励机制,调动计生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

以上是我们西漾渔业社区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但离上级计生部门要求及育龄群众需求还相差甚远。在今后的工作我们要不断的创新工作思路,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让广大育龄群众满意。

2、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落实上级计生部门人口计生会议和旗委十四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为薛家湾镇的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加强组织领导,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各级领导要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严格按照薛家湾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责任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相关部门从根本上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确定到位,发放到位,管理

到位,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要按政策和程序足额落实兑现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养老保险金”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奖励费,放弃生育指标奖励费,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费。

(二)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三)按照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努力推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相互兼容、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服务计生家庭的民生意识,不断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三大工程”,搞好“五个服务”

(一)对婚育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和监控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

(二)通过计卫联手,在免费婚检、免费孕检的基础上,免费进行孕前优质健康检查、孕中监测;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免费发放叶酸、福斯福;继续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建立出生缺陷档案,实现跟踪服务。【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三)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好住院分娩补贴制度,深化和完善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做好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要搞好政策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药具宣传服务,随访亲情服务,一条热线释疑解惑服务,推广“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四、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

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第四篇

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总结一年来我矿的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持证率还较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宣传工作还需加强,今年将在这些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计生工作再上台阶。

二○xx年计划生育工作简要

二○xx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全矿各单位必须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在计划生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立足实际,狠抓落实。要抓政策学习、抓工作安排、抓督促检查,健全计划生育制度,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对计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要认真落实,从严考核,坚决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各基层单位要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车间、班组目标考核范围,层层分解,形成"全矿上下齐心协力,协调配合,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计生工作格局,扎扎实实做好二○xx年计划生育工作。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第五篇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与县扶贫办签订的自治县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我办严格履行扶贫部门的工作职责,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注重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扶贫政策。现将我办2016年度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我办及时调整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等3名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兼任,并负责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

今年年初,我办根据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县扎实开展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工作,及时把计划生育贫困户纳入扶持范围,根据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实际,制定扶持计划,帮扶他们种植橡胶、油茶等经济作物,养殖鸡、鹅及猪等禽兽。

三、注重整村推进,落实扶贫项目。

我县在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非常注重扶贫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在修路、兴建饮水等项目的实施中,全面考虑大部分群众利益,尤其是计划生育好的贫困户的利益,确保贫困村群众脱贫富裕。今年我办在整村推进村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好的贫困家庭种苗和物资。

四、搞好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我办在开展今年的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中,优先安排了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同时利用贫困村劳动力引导转移培训资金,举办酒店服务、面点制作等技术培训,给计划生育贫困户外出打工提供了技术保障。

五、认真抓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我办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的责任书,我办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少生快富”工程,加大计划生育扶持力度,目前扶贫物资种苗正在招标采购中,待物资采购完成后,我办会及时将物资种苗发放给贫困农户及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家庭发展生产。二是在制定“三农”扶贫政策、扶贫资金与物资计划安排时,加大了对计划生育家庭倾斜扶持力度,只要发种苗到哪个村,我办都会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确保计划生育家庭经济快速、健康、稳步发展。三是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的农村科技培训,今年我们还专门安排了扶贫资金,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

2016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共4篇)
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第六篇

第1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市“月积分”考核,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全省考核,省委托市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考核结果共享,县级占一定比例。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依据本方案。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70分,主要为各乡镇得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党政保障线(10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稳定低生育水平(20分)

2、全员人口质量(10分)

3、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核(10分)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分)

5、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20分)

(1)性别比、二多孩早孕发现率、孕情掌握率(10分),由计统科提供;

(2)“两非”案件、人口信息交流平台(10分),由宣教科提供。

6、群众满意度(10分)

7、保障措施(20分)

(1)计划生育“村为主”(5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4分)

(3)计生利益导向(8分)

(4)计生队伍建设(3分)

以上为“月积分”主要内容。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数据网上查询、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信访及有奖举报调查等方式获取。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完成率、政策内孕情掌握率、早孕发现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全员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按干扰调查予以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县、乡均加1分;

3、当年在全省考核中综合工作获得表彰的县区加3分;获得全国优质服务县(站、所)的加3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县的县区加2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站(所)的加1分;其它单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以上三项加分不超过5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予以“一票否决”。

(4)信访或平时调研出现出生、节育、“三项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误差的每例扣1-3分(一、二孩错漏每例扣2分,多孩错漏报每例扣3分,上环虚报、错报每例扣1分,结扎虚报、错报每例扣2分,补救措施虚报每例扣1分,“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误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格确认误差每例扣2分)。

3、县区调整计生委主任没有事先征求市人口计生委意见的,扣2分。

4、乡镇在省考核中出现问题的,按照省考核标准加倍扣分。

上述累计减分不超过15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4)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查实的。

5、信访工作实行倒扣分。

五、奖励与处罚

(一)市直相关部门

1、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宿单位,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履职情况,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贡献单位”10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40个,颁发奖牌。

2、对市直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不严致使政策外生育的,或对政策外生育人员未能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各项工作评先资格。

(二)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按省、市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全市前两位的县区,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区”,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2、对城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获得第一名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3、对获得省政府和省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市、县区,予以嘉奖,并按省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4、对未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5、在省考核中未获综合奖且位次后退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预警”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被列为“重点帮助”的县区,取消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资格,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5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的县区,五职责任人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每人处罚人民币10000元;2016年全年人口计生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的县区党政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能调整工作。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

1、奖励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15个整体工作先进的乡镇,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5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同时县区按市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2)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街道、乡镇各2个、城关镇1个)、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5个)、群众满意度(5个),共15个乡镇(街道、城关镇)予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

(3)评选优秀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所长、计生微机员各10名,优秀村(居)书记(主任)、计生村专干100名,共140名优秀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2、“重点管理”、“重点帮助”和“单项预警”

(1)“重点管理”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排序后5名或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乡镇,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其五职责任人诫勉一年,诫勉期间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并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

(2)“重点帮助”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位居各县区最后一名(最后一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往后顺延)的乡镇,予以“重点帮助”,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3)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后3名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后3名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最后一名的列为“单项预警单位”;群众满意度工作后3名乡镇,列为“单项预警”单位;“单项预警”单位,参加全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帮助)”单位座谈会。

(4)对连续两年列为“重点帮助”单位的,纳入全市“重点管理”单位;对连续两年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的,其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201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乡镇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务公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设阳光和谐计生,不断提高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实力、活力、和谐、幸福”创造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宣传人口计生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主要做法;宣传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典型经验;宣传人口计生干部热情服务人民群众的先进事迹。

三、宣传形式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报道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二)门户网站宣传。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以及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发布消息、集中宣传。

(三)计生阵地宣传。在各地计生服务站所、人口学校等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放置宣传材料,充分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内容。

(四)学习培训宣传。通过工作会议、座谈会等以会代训形式,集中学习中办发。

(五)其他形式宣传。通过开辟宣传专栏、设置宣传橱窗、“计讯通”短信平台、开展宣传微博等多种形式,多途径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0日)。根据全市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20日-7月20日)。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宣传,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7月20日-7月30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反馈,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总结完善。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贴近育龄群众,科学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切实强化责任。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由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委办公室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各科站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区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扎实有效组织好宣传活动。

(三)切实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予以及时推广,并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对宣传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问题要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切实加以改进。

第3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按“市县结合、结果共享”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市级考核占60%。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市级半年、年终两次考核,省查样本点,人民来信来访调查点,平时调查);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县级考核占40%。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应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方案另定。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0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技术服务机构建、管、用情况(5分)

4、“合格村”示范达标情况(5分)

5、信访扣分和性别比案件得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市考核(百分制打分,按60%计算)

(1)人口计生工作规范服务活动(15分)

(2)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5分)

全市上半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30分);全市年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45分)。

全市两次考核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省、市未抽查到的乡镇,按主要工作数据进行打分。

(3)乡所、村室建、管、用情况(10分)

2、县区考核(百分制打分,按40%计算)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WIS数据不定期调查、专项调查和有奖举报调查核实等方式获取。城市及农村考核数据共用。

2、调查时限从考核当月上溯一年,样本点小区育龄妇女漏档和出生错漏报以个案纳入WIS信息误差。

3、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WIS库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和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将加倍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重点工作会议提供现场并有经验推广的县、乡均加2分,进行经验交流的县、乡均加1分;

3、在上年度全省综合考核中晋类的县区加3分,综合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2分,单项重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4、2016年度乡所改建、新建达到国家标准并投入使用的加3—5分;

5、性别比案件得分。

县区、乡镇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

(4)瞒、漏报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紧急问题信息的扣2分。

(5)平时调查出现节育误差的每例扣2分,出现出生误差的每例扣4分。

上述5项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第4篇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继续坚持和实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口计生“党政线”、“部门线”和“计生线”考评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职责。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要求,争取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村为主”工作机制,通过抓基础促平衡、抓难点促提升、抓诚信促和谐,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进“金人工程”建设,规范人口信息统计管理,加强业务数据分析预测,逐步提高决策支持、基层应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突出便民维权,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积极处理好计划生育有关信访工作,及时排查矛盾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打造“和谐计生”。加强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计生法定奖励措施,积极构建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为基础,以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为主导,以人口基金为补充,以政策兼容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质提速。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重点,大力提升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和目标人群覆盖面。通过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县开展计划生育国家、省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四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与评估,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城市生活e站功能发挥,着力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突出区域协作,完善“统筹管理、信息共享、双向考核、服务均等”工作机制,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五是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大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国策的高层倡导、社会动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人口计生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增强人口计生工作正能量。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亮点发掘和典型培树。全面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和B超实名登记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六是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加大全市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力度,不断探索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宿办秘〔2016〕72号文件要求,乡镇级按照两个“万人一干”和两名专业微机员的要求配备人员,着力解决好乡镇计生服务所非技术人员占编问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100%。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分级培训、分层岗位练兵和人才引进工作。扎实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考试工作。

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干部新形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推进效能建设,突出政务公开,切实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做好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督查工作,加大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积极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建设队伍”为主题,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

2016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工作报告
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第七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委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委紧紧围绕县政府《2016年县直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通知书》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与县计生委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积极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我委领导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开展的领导,成立了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副职具体分管,设立了妇委会,安排了一位妇女主任为专职计生工作联络员,配备了两名计生专干,具体负责开展计生工作,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工信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计生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考评范畴,定期研究布署。今年已召开了四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针对本系统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解决。为配合全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还成立了工信委推进人口和计生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改革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学习计生法律、法规。

我委每个季度都组织干职工学习一次计生政策法律、法规,采取座谈会、集中讲解、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学习,及时将省、市、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位干部职工。今年重点学习《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全县《关于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计生法律、法规,使干部职工对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100%,订阅了《中国人口报》等计生杂志,普及计生知识

三、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年初,我委按照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逐条进行了研究。下发了贯彻落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必须落实“一票否决”,在制定评先评优标准或规定时,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年终考评、授予荣誉称号,干部提拨和提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时,严格审查有关人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干职工人口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

目前,我委机关共有在职人员25人,其中男职工21人,育龄男职工7人,女职工4人,育龄女职工4人。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单位干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个案信息,及时调整更新干职工信息,使育龄妇女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加强依法管理中的事先管理和违法预防,减少违法生育。对本单位的育龄女职工,每季度由妇女主任带队组织集体查环查孕,对纳入本委管理的男干职工家属,每季度由妇女主任及时通知查环查孕,并查看查环查孕证明。二是密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查处本单位违法生育的人和事,积极对涉嫌人员进行调查,查清事实,即保护干职工又绝不姑息包庇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对真正违反人员,严格按照《县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规定处理。三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先优惠政策。每年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干职工发放独生子女费,在评先评优、公务员年终考核、推荐时,先决条件是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纳入医保范围,有效地保障了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2016年,单位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3580元。

五、履行部门职能,尽力协助做好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

目前,由于职能的转变,国有企业的改制,企业全部成为私营企业,工信委已没有真正意义上管理的企业,工信委对企业的管理主要是业务服务、指导,但工信委仍然积极履行职能,尽力协助做好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充分考虑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如我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加速工作崛起奖励办法》中,评选条件第四点要求参选企业重视企业职工计划生育工作。二是抓证件,认真落实“一证管多证”制度。对原所属企业到单位办理个人事宜时,一律要求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一证管多证。今年以来,我委共查验人口婚育证明100余份。对企业向我委申报项目,如节能项目申报、新产品申报、技改项目申报等,加盖公章时,也要求企业做好本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三是服务企业,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按照《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细则》,我委积极协助计生部门认真审核奖励对象条件、申请材料,做好登记台账,确保奖励政策落实到位。

2016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第八篇

2016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根据北人口和计生组2016年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镇2016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如下:

2016年上半年,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口计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人口计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核心任务,进一步加大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力度,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法行政等工作,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贯彻北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我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北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合力推进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准确把握导向,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研究,抓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困难,为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做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继续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二)坚持统筹兼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口均衡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加快建立一体化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根据不同的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让全镇群众都能享受到优质的人口计生服务。

(四)坚持利益导向,引导群众自觉计划生育。在普惠的基础上,从各个方面加大支持奖励力度,真正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

(五)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把特点做优、把亮点放大;又要着眼新形势的需要,大胆推进改革创新。

二、2016年上半年区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出生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

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下同),全镇出生xx人,出生率x‰,同比下降x个千分点,;政策内出生xx人,出生符合政策率x%,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

2016年上半年区间,全镇出生男婴xx人,女婴xx人,出生人口性别比xx,同比下降x个百分点。

(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制定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方案,有宣传专栏。截止2016年5月30日止完成x个,完成任务50.57%。

(四)长效节育措施。

全镇区间落实计划生育“四术”x例,同比增加x例,全镇农村人口当年长效避孕率x%,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比责任状指标要求提高了x个百分点。

(五)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准确率

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准确率均达到年度责任指标要求。

(六)人口计生领域社会稳定

区间违法生育立案率100%,无因不依法行政引发计划生育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无进京赴邕上访事件,无发生计划生育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

(七)新家庭文化屋建设项目

9个村的新家庭文化屋建设项目均达到年度上级有关要求摆好、管好、用好。

(八)诚信计生

20个村(居)均已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并达到年度上级有关要求。

(九)协会建设

20个村(居)均已开展计生协会建设工作,网络健全,制度完善,均已开展协会活动。

(十)宣传教育与人口文化

宣传教育与人口文化工作达到年度上级有关要求。

(十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做到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

(十二)阳光计生行动

已设置阳光计生政务(村)务公开栏,认真落实维权监督制度。

(十三)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全镇各级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兑现落实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特别对独生子女保健费和非财政拨款企业、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增加x%、100%退休金全部兑现落实到位。2016年全镇当年应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x户,已兑现x户,兑现率100%。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我镇全员人口数据库人口数据库信息准确率方面:

1、主要数据项完成率x%;2、身份证录入率x%;

3、2016-2016自然年出生与公安、卫生数据比对录入率x%;

4、2016-2016年民政女性初婚与录入数据库女性初婚比对录入率x%;

5、评估全员人口数据库人口数据库信息准确率x%。

(二)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流动人口信息协查管理交换情况监控接收率100%;生养信息接收率100%;妊娠信息接收率100%;避孕信息接收率100%;孕检信息接收率100%。

(三)20个村(居)诚信计生工作开展率100%;签订率91.5%;履约率90%;有领导机构、诚信计生小组、方案、乡村、宣传专栏、宣传标语、工作网络图、跟踪服务表、跟踪监控表、月进度统计表、制度、协议书、相关会议记录、兑现记录。

(四)2016年建设的xx3个村的“幸福家园”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书屋均按要求摆设并发挥作用。2016年建设的里凤、达和2个村的“幸福家园”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书屋有部分设备配送到位。2016年建设的xx4个村的“幸福家园”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书屋有部分设备配送到位。

(五)2016年二孩生育证发(换)放按有关指标完成

四、主要做法及措施

(一)以落实“四个强化”为保障,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强化领导。我镇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全镇工作综合考核评估。镇党委、镇政府坚持每季度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每个月听取镇计生服务所工作汇报并进行工作指导,到村(居)检查工作必过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镇计生分管领导每周到人口和计生服务所听取工作汇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强化责任。年初镇党委、镇政府与各村(居)和镇直单位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并进一步建立和落实镇党政人三家班子领导、镇直单位挂钩联系制,镇领导包片负责制,镇干部包干联系制,村委(居)干部包片负责制,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连带责任制等制度。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每2个月对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进行督查1次、每半年进行检查考核1次制度。对完成任务好的村和镇直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检查考核发现问题,立即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强化政策措施,完善管理。今年以来,我镇先后制定出台了多个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政策文件和相关办法。其中,镇党委、政府出台了《xx镇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扶助政策推进诚信计生深入开展实施意见》、《xx镇市诚信计生绩效考评办法》、《xx镇推行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等。

3、强化齐抓共管,实施综合治理。一是建立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违法生育查处联动机制。

(二)以奖励扶助利益导向为抓手,不断推进诚信计生全面开展。

今年以来,我镇创新建立奖励扶助利益导向制度,以利益导向为抓手,不断推进诚信计生和计生“六自主”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自治机制的落实和“两无一提高”村(居)活动的创建。

坚持示范带动,提高群众履约率。抓好村级示范。在全镇抓好3个诚信计生示范村(xx),通过示范村推动全镇诚信计生深入开展。到目前,全镇开展诚信计生村(居)x个,占全镇村(居)100%,成立诚信计生小组xx个,参加诚信计生育龄妇女xx人。2016年共有x人自觉落实了环扎长效节育措施,群众履约率达到91%。全镇x个村(居)全部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xx和5个村达到了“两无一提高”的标准。

(三)以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为切入点,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一是政策推动,体现对女孩的关爱。二是宣传造势,营造女孩成长氛围。三是完善制度,开展打击“两非”活动。四是集中打击,提高工作效果和针对性。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呈现逐渐下降态势。

(四)以建立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为契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统计建设。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公安、卫生、工商、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人口有关信息。二是在全镇开展“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提高广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三是开展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建设。目前,该工作已按照自治区、玉林市和北流市的要求,对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进行了采集。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

本镇xx多人口,x个村、x个居委会,计生所仅有编制人员x人,且整体年龄结构偏大,是计生工作一大难。

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2篇
2016年度机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的考核机制 第九篇

第1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和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口与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全面落实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夯实了民政工作基础,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各项目标任务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为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系统和帮扶联系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落实责任的同时,建立完善了全系统干部职工计生档案,并派一名副科级干部深入帮扶村—弥陀镇安乐村联系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不断加强对民政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纪律。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局领导每年都与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计生工作目标和综合治理责任分解到各单位,制定奖惩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计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动员,加强阵地建设

(一)加大计生宣传力度。为了认真抓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我局结合普法宣传,开展了五一节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并充分利用社区活动等契机,在街道、小区等人流量多地点大力普及计生工作知识,提升了社区居民群众对计生工作重要性认识。结合民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对计生政策进行了全面辅导培训,共培训干部职工118人次,下发宣传资料236份,营造了部门参与、社会互动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狠抓宣传阵地建设。系统各单位制作了计划生育宣传橱窗,并拨发专款对帮扶联系村的计生服务室进行了更新改造,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布置计划生育图片展等载体和平台,广泛地宣传计划生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对系统内育龄妇女组织健康教育培训活动,三八节对系统育龄妇女进行计生知识培训。全系统32名育龄妇女均已采取了避孕节育措施。

(三)推进优生优育工程。我局始终把婚姻登记管理作为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第一道防线”抓实抓好,坚持按章办理、秉公执法、不循私情的工作原则,公开婚姻登记的条件、程序、夫妻的权利义务等。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近4261对(截止2016年11月30日),登记合格率达到了100%,无一例违法登记发生。同时,对登记夫妻进行计生政策和《婚姻法》、《人口与计生工作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婚姻登记窗口向群众宣传计生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了当事人对出生登记的重要性认识,确保新生儿及时得到相关法律的认可,享受一系列合法权益。同时,按照计生工作职责,我局对每对新婚登记人员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做到了按规定及时与计生部门交流信息,促进了优生优育工程的顺利开展。

三、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帮扶

我局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及时调查审批符合条件的实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调查核定农村低保待遇时,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不计算家庭收入。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女孩不在身边且无赡养能力的独女户老年父母,给予重点保障。2016年,为全县近千名计生困难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近100万元。二是对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适当给予临时救助。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和实行计划生育低收入家庭遇到突发性临时困难,按规定适当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缓解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困难。

四、加强协作配合,服务工作大局

我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协调配合,服务工作大局。一是把计划生育和收养登记工作相结合。在办理收养登记时,认真落实《收养法》有关政策规定,采取走访调查、索证等形式,严格审核登记材料,加强收养信息沟通,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二是将计划生育和城乡社区建设相结合。我局坚持把计生工作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社区服务,向育龄对象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流动人口婚育检查服务。

计划生育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计生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取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在一定差距,与其他单位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婚姻登记与未婚先孕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婚育登记率与计生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尽管客观原因复杂,但同时也暴露了我们对婚姻法规的宣传广度不够,深度不够;二是尽管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每年都获得县计生部门的好评,成效显著,但规范性操作,尤其是对帮扶村流动计生对象的规范性跟踪建档方面还做的不够。今后我们将继续履行好职责,积极发挥作用。一是要充分调动广大民政干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重点加强班子、队伍、阵地、制度四项建设,着力做好培训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尤其是加大宣传登记力度,尽力缩小登记与未婚先孕的比率。三是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促落实。充分发挥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不断强化民政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2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纪检组长为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形成了人人重视狠抓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局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目标任务实现。

二、将计生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责任制考核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以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初,及时召开全局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局办公室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局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局领导班子将计划生育工作同其它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强调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要同步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对计生工作年终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

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计生工作条例》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深入理解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并结合经济,社会生活实际,宣讲计生工作与社会发展的辨证关系和它的积极作用。二是利用墙报、版报等多种形式,适时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使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广泛宣传,讲解计生《条例》,使广大职工深深认识到计生工作与我们每人息息相关。

四、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

2016年我局无一例违反计生工作事件发生。同时,我们也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服务。因此我局各项指标均达到100﹪。

1.为育龄职工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

2.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组织职工参加县计生委的各项宣传活动,并且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3.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和妇女病体检,对查出的妇女病进行治疗。

五、认真落实“三为主”,巩固和提高计生工作水平

我们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加大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开展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注重社会宣传的效果,营造全局上下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利用元旦、春节、元霄节的庆祝活动、慰问活动、灯展活动,进行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的见缝插针的宣传;另外,我们还通过开设固定宣传栏,制作永久性标语,对育龄职工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育龄职工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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