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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12-03 10:42:3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共9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我县的计划生育法制工作在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法制科的指导下,法制股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这一宗旨,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做好网上办案工作,认真做好利益导...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供大家学习参考。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一篇

篇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县的计划生育法制工作在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法制科的指导下,法制股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这一宗旨,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做好网上办案工作,认真做好利益导向工作。

一、规范办案程序

为了把好行政执法,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的进程,县计生委法制股着力加强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1、规范了案卷程序程序,严格标准。县计生委法制股按照办案程序及要求,统一规范了全县对计划生育案件的办理程序,统一了文书编号,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方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的办法;并要求各乡镇计生办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整理计划生育征收。

2、加强学习,严格操作。县计生委法制股对所有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和社会抚养征收案卷进行检查。在检查乡镇案卷中发现有个别乡镇有些案卷程序乱,案卷逻辑关系不正确,送达回证和征收决定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等。对于发现这些问题后,计生委法制股,及时给各乡镇计生办主任和法制股张又关于社费抚养费征收案卷问题作了细致的讲解和培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队,作为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依据。

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工作

充分运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软件,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计划生育社费抚养费征收及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和网上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网上办案网上审批110例。

三、利益导向工作

1、利益导向信息录入情况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以来,我县于对乡镇计生办微机管理员和法制股长进行培训,全县共录入优惠对象户信息1920条、人口基本信息1550条。

2、独生女父母保健费发放

为了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县计生委法制股作为责任科室。通过个人申请、乡村把关、县计生委审核,全县共确认有独生子女户3200户,共6400人。

3、奖励扶助工作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工作,经过个人申报、乡、村把关、公示,县里审核调查确认2011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304人,退出28人,累计1865人;特别奖励扶助新增7人,累计55人,录入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存在问题

一、社费抚养费征收力度不大,个别乡镇还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个别乡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不够规范。 下步打算:

一、加大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的力度,掀起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活动,加强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集中培训网上办案的程序。

三、落实好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落实好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费的发放及管理。篇二: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xx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汇报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法

制办具体指导和市人口计生委的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规范执法文书。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审批表》、《征收决定书》、《告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提供了监督保障;二是在查处每件案件时,工作人员做到亮证执法,在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七天,亲自找到当事人告之他们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到管理有程序,处罚有依据,工作有标准;避免了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公开时间内容,确保公开及时,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确定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等方式,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咨询联系电话等长期公开。

3、完善规范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二孩生育证〉、〈服务手册〉管理办法》,生育一孩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生育第个二孩子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班子集体讨论审批的要求,我县严格执行自治区《条例》规定,并实行审批前审查制,在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严把审查关,对再生育申请的审批上做到“领导不齐不审批、材料不齐不审批、审查有疑点不审批”,对审查批准后的对象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二孩生育证》;对已经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县站和乡级计生技术服务所,在基本服务能力、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设备、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等方面均按照审批范围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不存在超范围服务现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计划生育办理业务的窗口,主要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按照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和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规定,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申请办理的决不予审批办理,有效地杜绝了错批生育指标现象的发生。应发2012年度《二孩生育证》642本,已发放633本,98.5%;应发2013年度生育证740本,已发173本,占24%。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分别为:532.45万元(其中:当年167.32万元、历年365.13万元),已征收172.91万元(其中当年53.94万元、历年118.97万元 ),征收率为32.47%;(其中:当年32.23%、 历年32.58%)。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召开全了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采取自评、互评方式,对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档案、“两非”案卷和《二孩生育证》审批档案进行了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5、对于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6、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我局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如县级向群众公布病残儿鉴定结果和生育二胎对象审查结果告示;乡(镇)计生办则及时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的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公示免费服务项目。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和受理办法,方便群众监督,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给予公开暴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

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享受适宜、安全、可靠、优质的避孕药具的技术服务,促进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查办案工作力度。【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二、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

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

全年社会抚养费征缴应立案89例,已立案89例,我县的社会

【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适度把握政策,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采取“专票专用、票款两清”的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通过自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上没有出现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等情况。2012年7月23日举办全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系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要求,为做好业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坚决查办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案件,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非法关押群众、打骂群众、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或暴力手段强制群众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三、推进信访长效机制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我县人口计生信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和人口计生中心工作,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开办“12356”阳光计生热线,拓宽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2012年,全县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老缠访户问题处理妥善,敏感时期信访稳控有力,长效机制建设成效显著,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确定信访工作人员。县局由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兼管,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乡镇由计生办主任或副主任兼管,村级由村计生专干担任信访员,并逐级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信访工作网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信访人员办信接访能力。我县采取集中培训、下乡巡视和案例分析等方式,统一各级信访人员的思想,充分发挥基层队伍的作用,协调关系,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稳定基层。哪里出现问题就到哪里解决,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今年共收信接访37件(次),比去年同期减少2件(次),其中接待来访群众19人(次)、电话访16件(次);已受理37件(次),其中局领导亲自查办34件(次),转乡镇查办3件(次)。县人口计生局指定纪检组长专门负责上访案件篇三:计划生育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园区根据潍坊市计生委、高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求,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杜绝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发生,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地政治氛围。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一是沿街喷涂计划生育标语,二是利用

5.29协会活动日和7.11世界人口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三是组装宣传车和利用村内广播播放录音,讲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二、信访工作。今年园区出现了两例计划生育上访案件,园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由计生办、信访办、管区入村对两起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将调查后的情况反馈给对上访户,并对上访户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也根据调查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我们在接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

【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作的紧急通知》后,立即召开了计生办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并学习该文件,针对依法行政、问题排查、矛盾化解等工作进行研究,由计生办包村人员联系各村计生专干,对村内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摸底,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向园区计生办汇报,汇总后报给园区党工委,由领导开会研究具体的解决办法。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是根据市局要求,园区以争取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为工作目标,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纳入重点,严格执法程序,加大宣传力度,组装宣传车,印发明白纸,努力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园区于4月份成立了二十个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中层工作人员任组长,党委政府领导统一调度,将未缴纳和未缴齐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分解到组,与村干部一起进村入户作思想工作,宣传计生政策,讲解计生法规,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抓好计生政策法规的落实,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取证力度,提高处理率,对于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后3个月内仍然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园区共向法院提交了5例违法生育,其中已有两户交齐社会抚养费。

四、治理乱收费工作。2012年6月份市局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的通知》后,我园区计生办立即召开计生办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并学习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作为改进行业作风、依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园区稳定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根据实际情况,我计生办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照国家“一法三规”和省、市有关法规、规章,主要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一胎服务手册及二胎生育证收费逐一清理,不留死角,找准找全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市局要求取消审批一胎服务手册及二胎生育证孕前优生检测费。

总之,我们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调查取证难、社抚费征收难。在将来的执法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深入研究,实事求是,采取对策,努力探索和寻找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真正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将园区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计生办

2012年8月29日

濂水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二篇

濂水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濂水镇计生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一主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障育龄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积极开展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宣传服务活动,结合我镇实际,计生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围绕活动总体部署,力争把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借助活动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我镇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各村的三点一室搭建的有利平台等各种有效媒介,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载体,掀起学法高潮。

1、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镇计生办结合历年宣传品设计发放情况,认真统筹,仔细考量,设计了美观大方、经济耐用的卡通置物桶,发放了500余份,共计2000余元。将宣传品上的标语、宣传口号推广到育龄妇女中去,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

2、以服务为主旨,开展大型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期间,镇计生办共开展两次上街服务活动。分别开展以维权、环保、节约为主旨的上街宣传服务活动

3、上一堂计生法律、法规课。计生办联合司法所开展了一次针对广大育龄妇女的以婚姻与家庭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增强遵法意识,树立守法观念。

镇计生办借助各种有效媒介开展上门发放一份宣传资料,上一堂计生法律、法规课,组织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巡回展览一批宣传版面,开展一次上街宣传等五个一活动,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镇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力抓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抓计生干部“一法五规”的学习,采取会议、集中学习等相结合的学习机制,活动期间,各村分别召开 2—3次计生会议,针对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备案。全镇的计生专干也定期召开例会进行集中学习、工作汇报,我镇计生办对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系统的自查自纠,特别是针对处理违法怀孕是否及时,奖励优惠政策是否落实等重点问题进行排查,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执法必严,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干部的专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开展随访服务活动,加强计划生育全过程管理服务力度。

各村对常住人口一孩夫妇,45周岁以下未结扎的二孩以上夫妇,当年待孕、怀孕对象、离婚、丧偶的育龄人口、外出人员、未婚男女青年等四种对象普遍开展一次随访活动。由于濂水镇外出人口较多,流动人口规模也相当庞大,为我镇随访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镇、村两级计生专干积极外出走访,摸清随访对象底数,随访过程中也携带宣传资料,采用边宣传边随访边落实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本次随访活动应随访人数1832,已随访人数1789,随访率达到98%。

通过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宣传活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扩大宣传声势,努力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力争达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汇报
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三篇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镇计生部门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努力提高计生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强化广大育龄群众知法、懂法、依法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与法制意识,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计生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全面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水平,全力打造和谐计生、诚信计生的环境,有力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现将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我镇总人口38925人,育妇11691人,已婚育妇8256人。截止6月底年内出生393人,其中政策内出生371人,当年政策符合率为94.40%;出生水平9.53‰;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06.8:100(其中二孩性别比:119.7:100),一孩育妇比为39.66%;综合节育率为86.71%;年内初婚260对,其中晚婚154对,晚婚率为59.23%,无早婚。

2、第二轮双查应查 人(其中查环 人,查孕 人),目前已到位 人(其中查环 人,查孕 人),占任务的 %,年内共落实四术 例,其中上环 例,取环 例,结扎 例(含二女扎 例,男扎 例),人流 例,引产 例。

3、2012年共征收社会扶养费100.13万元,其中当年政策外生育34例(含补报往年政策外生育),已征32例,征收面94.12%,应征金额98.90万元,已征87.70万元,征收率88.68%。

二、 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建立健全计生队伍管理制度,计生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做到有其岗必有其职,有其职必有其权,有其权必有其责。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列入年度计生工作人员考核责任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征收、处罚、复议、赔偿、强制执行申请等几大大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格式,制定对计生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轻者给予效能告诫或诫勉教育,重者给党纪、政纪处分等奖惩措施,严肃纪律,从严管理。同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成立镇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对机关效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聘请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监督员;并认真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把法律监督、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从而杜绝态度粗暴、拖拉推诿等不良作风。至今,我镇未发生一起违反“八个不准”等有关规定事件,无重大、恶性案件及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案件)发生。

三、大力推进村民自治,深化优质服务

为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发展的需要,认真推广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设立村民议事会的工作做法。目前全镇22个行政村已全部按照这一模式,建立了组织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我镇计生工作也依靠各村计生协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各项管理服务,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档次,有力促进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以层次化、优质化、亲情化、规范化为特征的“四化”温馨式服务,深化优质服务内容,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四、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1、规范执法程序。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要求,认真履行县计生行政部门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切实做到征收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标准统一、档案完整。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实行“一人一档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问话笔录及取证工作,建立了规范的执法文书,使非诉执行工作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避免了因为程序上的不规范而影响案件的执行。

2、加强协调合作。加强与县法院的协调,制定了详细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专业组,将非诉执行作为一项长期的专项工作来抓,对一些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3、转变社会抚养费征收方式。转变社会抚养费征收方式,采取以宣传教育为主、依法征收的方法,逐村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人口国情宣讲教育、计生案例分析,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积极动员违法生育群众主动缴纳,有效提高了抚养费征收率。同时也提高了人性化执法水平,坚持社会抚养费“四缓收”原则,春秋农忙时缓收、逢年过节时缓收、家有病人时缓收、家庭特别困难时缓收。

五、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打造诚信计生

1、突出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计生办及各村居以政务、村务公开栏为平台,定期公布人口出生、四术落实、奖励兑现、生育服务证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

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靠群众解决突出问题和防止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2、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通过窗口人员挂牌上岗,聘请行风监督员,广泛收集各方面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到“办事限时制”、“服务一次性告知制”、“投诉反馈制”、“服务评价制”等,有效规范服务承诺制度,提升了计生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满足群众服务需求。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计生干部好中选优的原则,建设了一支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计生技术服务和管理队伍。加强队伍的系统培训和定期召开业务交流会议,不断来提高工作人员的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适应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服务需求。

六、畅通信访渠道,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以解决

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成立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实行包案;建立健全村街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计生信访网络,严把信访第一道关口、为信访群众搞好服务,使信访渠道畅通无阻;坚持开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和村政务公开,一些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生育、非法抱养、瞒报漏报等问题被举报出来,并得以及时查处。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并要求解决的各种问题,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处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切实做到计生信访工作“四到位”,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贯彻落实计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我们也明显感觉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中还有存在诸多的问题。(一)随着国家计生法

律、法规逐步倾向“以人为本”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八不准”的颁布,使计生工作者简单粗暴的行为方法被严令禁止,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觉悟还达不到完全的自觉履行现行计生法律、法规的程度,部分群众或只强调权利,不讲义务,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难度增大,违法违规超生现象还很严重。(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程度欠缺,强制执行力度不够,确实存在经济困难,违法生育后无款可收缴的情况,虽有法院帮助,但效果不明显。

2012-7-7

某镇计生办

2015年计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四篇

2015年计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5年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按照年初制定的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围绕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任务,强化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综合治理力度.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搞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是实现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思想基础,市人口计生局法规股定期对各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今年上半年组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文明执法、正确执法水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杜绝了重实体法、轻程序的观念和做法,懂得了依照程序办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做到了岗前培训和全部持证上岗。今年上半年全市征收社会抚养费共立案 312 例,立案率100%。案卷甲级率达到90%以上,合法征收率100%。上半年无计划生育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支持人口计生工作。人口问题事关全局,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到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所以综治各部门都能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认真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和关联度,研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措施,真正发挥综治各部门的表率和带头作用。人口计生部门与民政等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民政与人口计生部门互通婚姻登记和收养子女信息。【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三、加强村(居)民自治工作,提高群众民主参与意识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人口计划生育一项新的工作机制,要想积极稳妥地开展此项业务工作,选准试点,创造出新经验、新办法,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是开展

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在2015年的基础上,对全市实行村民自治的162个行政村,在原有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督查验收,各社区(村)都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制定了章程和村规民约,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坚持在社区(村)开展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计生各项工作严格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增强计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村(居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庆阳青龙村召开了现场会。正确引导群众提高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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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五篇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县的计划生育法制工作在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法制科的指导下,法制股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这一宗旨,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做好网上办案工作,认真做好利益导向工作。

一、规范办案程序

为了把好行政执法,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的进程,县计生委法制股着力加强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1、规范了案卷程序程序,严格标准。县计生委法制股按照办案程序及要求,统一规范了全县对计划生育案件的办理程序,统一了文书编号,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方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的办法;并要求各乡镇计生办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整理计划生育征收。

2、加强学习,严格操作。县计生委法制股对所有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和社会抚养征收案卷进行检查。在检查乡镇案卷中发现有个别乡镇有些案卷程序乱,案卷逻辑关系不正确,送达回证和征收决定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等。对于发现这些问题后,计生委法制股,及时给各乡镇计生办主

任和法制股张又关于社费抚养费征收案卷问题作了细致的讲解和培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队,作为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依据。

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工作

充分运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软件,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计划生育社费抚养费征收及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和网上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网上办案网上审批110例。

三、利益导向工作

1、利益导向信息录入情况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以来,我县于对乡镇计生办微机管理员和法制股长进行培训,全县共录入优惠对象户信息1920条、人口基本信息1550条。

2、独生女父母保健费发放

为了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县计生委法制股作为责任科室。通过个人申请、乡村把关、县计生委审核,全县共确认有独生子女户3200户,共6400人。

3、奖励扶助工作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工作,经过个人申报、乡、村把关、公示,县里审核调查确认2011年度新增

奖励扶助对象304人,退出28人,累计1865人;特别奖励扶助新增7人,累计55人,录入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存在问题

一、社费抚养费征收力度不大,个别乡镇还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个别乡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不够规范。 下步打算:

一、加大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的力度,掀起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活动,加强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集中培训网上办案的程序。

三、落实好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落实好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费的发放及管理。

2016乡镇计生办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六篇

乡镇计生办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乡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先导,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依据《**省行政执法规定》和《**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有关内容,按照"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究实用"的原则,采取举办短期培训班、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分管领导和乡干部带头学,人口计生干部系统学。全乡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对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等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普遍提高,执法水平明显增强。

二是依托宣教载体,开展普法宣传。依托8个人口文化新村、6个生育文化大院、14个农家书屋、3支计生文艺宣传队等宣传教育载体,结合"三下乡"、法制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送法进村、送法入户、送法到人"等系列活动,让广大群众懂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是违法,违法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就必须自觉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促使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入脑入心",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是结合典型案例,加强重点宣传。加大强制执行违法生育案件的警示宣传力度。乡计生办、乡司法所联合乡文化站,把个别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生育案件的依法强制执行情况制作成宣传单,在乡村广播轮流宣传,达到了"执法一人、教育一片,执行一户、震慑一方"的社会效果,营造了浓厚的人口计生法治氛围。

2016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七篇

范文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汇报

自开展依法行政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工作,现将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重视。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组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并结合当前实际,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二、生育政策、生育类别、政策执行情况。

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再生育的夫妇,计生办认真审核后全部报送区计生局审核批准,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没有擅自改变生育类别。都是经区计生局严格审核批准后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三、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

利用自查契机对我镇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查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对于村、社区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计生办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四、社会抚养费征缴。

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严格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尽量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区计生局专户,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

五、再生育审批。

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相关的档案材料,然后报区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六、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

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登记单》时,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七、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开展情况。

我镇于20XX年5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等,做到随时咨询、办理随时受理,热情服务,满意回答。

八、对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自开展依法行政活动以来,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对在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时情绪激动的重点对象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并由计生办主任亲自过问即时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突出问题,都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未出现过越级上访案件。对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高考加分、病残儿鉴定以及手术并发症矛盾冲突的问题都能很好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20XX年上半年,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局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开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即我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范文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XX年我市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为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在市依法办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推动陇南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我委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与“六五”普法紧密结合,按照我市“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科室,制定了工作计划,不但注重宣传教育,而且注重法制的实践。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管是在平时下乡督查,还是开会安排工作,都要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主要内容,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督导、同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初与各县(区)签订责任书中,作为一项重点指标进行目标考核。在委机关确定了一名领导作为市委党校讲师团成员,负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的宣讲,也指定了一名同志作为“六五”普法的联络人员,负责相关的日常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重视,队伍强健,工作扎实,推动有力。

二、坚持学法用法,提升工作能力。一是认真开展“法律七进”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制订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及时安排部署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培训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的“法律七进”活动。在2016年4月1日,市人口委举办了由委机关40多名干部参加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讲座,组织人员赴县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培训120多人次。在201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委联合区人口局在盘旋路设立宣传点,向广大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并进行了义诊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结合人口文化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市创建宣传示范点57个,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三是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基地、婚育学校等主阵地的作用,定期对村(居)、组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坚持落实好村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四是结合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创建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每个县(区)树立1至2个依法行政典型,集中精力做好创建,将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其中主要的衡量标准,要求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群众对基本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截止目前,全市已有4个乡镇被获得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9个乡镇获得市人口委、市法制办评选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今年将继续评选一批依法行政示范乡镇。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培训,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了各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完善了审批制度,确保审批程序高效透明。2016年以来,我委对《生育保健服务证》的发放程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按照效能风暴建设有关要求,我们对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机构许可证》的办理时限进行了减缩,分别由原来的40、30、30个工作日减缩到30、20、20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手续,并在人口网站上公开各类事项办理程序。二是完善了考评制度,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我委坚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随机抽点、秘密调查的方式,健全和完善了人口计生工作考评机制,将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强调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考核工作纪律》,在督查和考核时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突出考核的评价功能和导向作用,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三是完善了机关办公制度,加强了机关正规化建设。制定了《明确告知制度》、《随机评价制度》、《无缺位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过错追究制度》、《机关党建工作管理制度》、《各科室工作职责》,制作了桌面岗位牌,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使机关工作有了制度的约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前提下,向群众广泛公开各类文件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调动群众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积极性,自觉接收社会监督。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市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乡村两级设立规范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入户宣传册,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指标安排、优惠政策落实等群众关注的信息公之于众,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力发挥“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用,将“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加强与电信部门的联系协作,确保热线的常期畅通和运行,自2016年以来,全市通过“12356”受理群众咨询2500多人次。今年,我们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在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上,认真汲取最近其它省市出现的计划生育恶性事件的教训,严格执行“四不做”(即受术者不同意的不做,家属不签字的不做,思想不通的不做,无资质的不做)原则,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上,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四缓收”(即春秋农忙时节缓收,家有危重病人缓收,家庭特别困难缓收,逢年过节时缓收),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平稳发展,各项措施顺利落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落实优惠政策,健全利导机制。全市按照创建全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要求,以“四大工程”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形成有效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今年落实二女结扎户3000元奖励政策,全年落实1404人、421、2万元;上报奖励扶助对象16058人,落实奖励金15415、68万元;落实特别扶助325人、50、862万元。今年在全市106个整村推进村中,确定了219户示范户开展帮扶。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奖励扶助资金累计已落实11、62万人次,累计落实奖励资金达到了8567万元。这一系列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利益政策体系示范区的创建步伐,形成了良好的导向政策氛围。

六、加强监督检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认真配合实施市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大检查活动。在今年8月19日至25日,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高潮带队一行九人,赴徽县、成县、西和县、礼县进行“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邀请当地市、县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检查组走了4个县、16个乡镇、12个村、2个县级医院、4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通过察看现场、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四个县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通过这次检查有力地促进了陇南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各项政策的落实,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针对优惠政策落实和计划生育审核等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被广泛关注的事项,我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案件的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加强了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及时回复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效阻止了个别网贴炒作漫延的趋势。2016年,部分代课教师由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参加招考而来我委上访,我委主任邱晓旭同志亲自给上访的同志耐心细致地讲政策、讲道理,最终化解了他们的疑虑,消除了他们对政策的抵触情绪。今年4月、6月部分临时计生专干集结上访,我委抽调委机关所有人员进行了劝退,宣讲政策,化解矛盾,消除疑虑,通过提高工资待遇的方式安抚他们的情绪。我市没有出现粗暴执法、乱收乱罚等案件,也没有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网络、信访、媒体也没有反映这方面的问题。截止目前,我市信访案件立案36件,结案36件,结案率达到100%。

过去的一年,我委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依法办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在下一年工作中,我们将根据省市的要求,再添措施,再鼓干劲,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范文三: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邕宁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邕宁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文明公正执法”,认真履行我局依法行政领导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自治区第四批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稳妥推进,在上两个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几年来我城区没有因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引起的重大恶性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中和乡荣获全国第二批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光荣称号,荣获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光荣称号,2016年、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创建机制健全

(一)加强领导,安排部署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我局把依法行政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投入专项经费。优先解决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投入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30多万元,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与城区法院联合成立执法宣传工作队,工作队有执法人员16人,负责在全城区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宣传和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办事效率。

(二)坚持“三化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学习培训

学习教育制度化。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自身重视,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定期学法;二是做好学习笔记和写好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三是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充分利用局务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

培训工作专业化。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并做好上岗培训工作,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一个前置条件。2016年组织全城区卫生计生工作人员45人参加2016年南宁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参加自治区执法证考试,有35人通过考试。全城区卫生计生工作执法共有执法人员106人,全部持有自治区法制办发的《行政执法证》106人,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

培训提高经常化。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举办两期以上的依法普法治理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重点加强了对《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件》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对卫生计生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每一位职工都能熟悉、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服务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法制文化。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过往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下各乡镇开展活动,发放《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各种法制宣传书籍和资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疑难问题100个,前来咨询群众达500人,在全系统树立起维护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城区卫生计生系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结合卫生计生节日,通过咨询义诊开展普法教育。城区卫生计生系统局属各单位利用“4、7”世界卫生日、“6、14”世界献血日、“12、1”艾滋病宣传日等卫生主题活动日之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卫生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邕宁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从制定和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入手,进一步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决策责任,做到事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一)建立依法决策的行政决策制度。遵循“以制度建局、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了《邕宁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邕卫计[2016]50号)、卫计计生执法责任及行政管理责任制、重大案件审理制度、二孩证集体审议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一系列制度,从根本上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

(二)健全完善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机制。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工作,密切配合各业务股室,认真做好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和发布工作,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起点高、基础牢、有质量,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

(三)健全重大事项的行政决策机制。通过坚持重大案件审理制度,确保卫生计生行政征收、处罚公开、公平和公正,有效制约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人情案和关系案,充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遵循执法程序,卫生计生依法行政权规范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多种举措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建章立制。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定了审批许可制度、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卫生许可办理程序等系列制度。二是增强办案透明度。在办理适应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案件中,始终坚持立、办、审、决四分离制度,从而确保了办案公正、公平、公开。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承办人负责制,做到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检查、有督促,有监督。两年来,我局共查处21家违法违规单位并给予了卫生行政处罚;依法取缔了非法行医点8个;通过严格办案程序,处罚力度逐步加大,执法成效明显提高。

(二)大力规范医疗市场,营造放心就医环境

一是严格准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严格控制新的医疗机构准入;严格许可审查,按照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有效期延续、校验等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者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令整改落实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二是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重点从诊疗科目设置、人员资格、医疗广告、医疗文书、院感、药品质量等方面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同时继续开展非法行医及“两非”集中整治行动。三是加强整顿,净化医疗广告市场。四是长效管理和重点打击结合,不断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为规范和维护辖区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经营秩序,努力提高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水平,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打防并举,采取督促检查和专项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强对辖区各类医疗机构和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完善执法机制,规范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坚持先立案后征收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顺序、时限与方式进行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向违法生育对象下达告知,告知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和申辩的权利及时效,下达征收决定书。2016年区间我城区有违法生育295例,我局依法立案295例,立案率100%,无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案件,节育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统一征收标准。全城区不存在随意自由裁量的现象,全部按最低倍数去下达征收决定书,没有人为降低征收标准。三是规范征收行为。全城区不存在社会抚养费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征收、打白条等问题;不存在违反规定收取违约金、保证金、罚款、搭车收费等问题;不存在对群众态度蛮横生硬、株连亲属、非法关押群众、扣押群众财产,造成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没有因征收社会抚养费行为不当,而造成重大恶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联合执法。一是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局联合食药、工商等多部门对我城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检查公共场所168家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36份;二是开展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督察行动,联合食药、妇联、公安等多部门,对辖区内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个体诊所、各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专项督察,从查阅病历及B超检查记录、检查终止妊娠药品、查问引产对象、查问医院领导和妇产科医生等多方面进行督察。共检查医疗机构8家次;三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局会同公安、食药等部门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无行医资质的游医为重点打击对象,对辖区内的无证行医点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共取缔无证行医点15个,没收药品器械共39箱。四是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执法配合。2016年底出台了《邕宁区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邕人口和计生组字〔2016〕25号),明确各部门在计划生育执法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今年初,城区纪委、卫生计生局、教育局联合查处一例某中学教师规避法律生育二孩的案件。

(五)简化办证程序。提供优质服务。一是落实“一站式”服务,推进“一审一核”制。将原有繁锁的审批程序进行整合,简化为受理审核和核准两个程序:群众只需要携带材料到大厅窗口申请受理,材料的流转审批程序均由审批人员完成,在核准后通知群众到窗口领取许可文件即可。避免了过去因多环节多部门的审批让群众“跑断腿”的现象,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结。

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切实便民惠民,通过对现有审批项目名称、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梳理与评估认证,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程序环节,缩短办证承诺时限:将公共场所许可承诺时限从法定的20天,缩短至10天;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由原来45个法定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将《二孩证》审核承诺时限从法定的30天,缩短至15天;对审批环节进行优化精简,总审批时限由275日压缩为108日,减少61、8%。力求受理窗口、现场审查、领导审批三个环节畅通无阻,实现卫生计生许可事项全面提速。

三是规范服务标准。为了规范审批行为,邕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办理规范文本,完善了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重大行政许可听证制及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坚持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上报备案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五、坚持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我局坚持每年在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检查活动。通过督查、自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出台《关于开展2016年度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邕卫计〔2016〕20号),对卫生已立案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以及行政执法案卷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评查。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引起的行政争议;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进阳光行动,接受广大育龄群众监督一是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全城区5个乡(镇)、74个村(社区)及时更新政务、村务公开栏,将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证件办理、征罚标准、奖励扶助落实和纪律监督六个方面的内容全部予以公开。二是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流动人口评计生”、“下评上”等“三评”活动。2016年来,共发放评议问卷2590份,其中农民兄弟评计生2200份,流动人口评计生500份,满意率达98%。三是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城区、各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均设置了信访接待室,开通了“12356阳光服务热线”,设立了意见箱,保障育龄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卫生计生政务的透明度。

六、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加强社会稳定稳工作。一是实行领导接访制度。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以依法、及时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为重点,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和解决问题的原则。二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实行领导包片,专人包案制度,在全城区范围内开展大排查活动。三是深入开展依法行政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工作,各乡(镇)进行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向城区计生局汇报。计生局组织政策法规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对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督查、自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确保我城区不发生因执法行为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众性事件。

七、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加强提高,以适应新时期的卫生计生工作。

(二)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处罚不到位。主要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原因之一是个别农村违法生育对象生活比较困难,尚没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原因之二是有的违法对象长期外出,去向不明,也造成征收不到位。

八、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卫生计生队伍形象。

(二)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促进卫生计生工作全面发展。对违法生育对象户要通过广播宣传计生政策、办学习班、上门动员等形式,促使违法生育对象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对有能力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而不自觉缴纳的,根据法律程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维护法律尊严。

(三)是结合卫生计生实际继续建立完善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规范化,促进我局计生依法行政持续加强;四是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6乡镇计生工作总结范文
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八篇

乡镇计生工作总结范文

象形乡位于**县北部,下辖12个行政村,现有总人口32603人,其中育龄妇女6656人,一孩育妇2143人,占已婚育妇32.24%。

今年以来,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健全利益导向机制,提高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和村自我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计生基础和硬件建设。计生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接受上级计生委考评,考评结果比较瞒意。近年来,我乡的计生工作水平逐步提高,在县级计生排名中稳步前进。

一、以宣传教育为切入点,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多子多福,生儿养老的旧传统在山区根深蒂固。多年来,乡党委、政府坚持舆论先行,教育为本的原则,把宣传教育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过程,在全乡倡导树立新型婚育观念。乡党委、政府加大计生宣传教育的投入,在县计生委的支持下,投入2万元多重新制作宣传栏,制作彩印计生基础知识挂历,制作2000多幅宣传画报发放给双查对象,固定宣传牌挂到各村组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制作十多副横幅标语,悬挂各村交通要道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涮新固定标语,积极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向各村计生协会会长,计生协**事成员,各小组长发放贺年卡一百多份,调动计生协会工作积极性。制定下乡双查固定时间表,极大方便育龄妇女。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计生氛围。向育龄群众分发有关"五大奖励"、"六项工程"内容的宣传单,组织计生办、服务所、计生协会、卫生院开展计生知识咨询、生殖健**健咨询,义诊活动;广泛宣传"关爱女孩"、优生优育、婚育新风等知识,开展纪念世界人口日义诊活动,聘请乡卫生院医生14名和乡计生服务所人员免费为群众义诊送药、免费义诊。激发了群众理解、支持、参与计生工作的热情,有效促进婚育观念的转变。

二、以责任到位为核心,加强计生工作领导。

1、抓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乡党委、政府把人口与计生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则,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目标任务要求,针对新形势下人口与计生工作出现的新问题,细化分工,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乡两委成员包村,乡一般干部包组包户;村支书、主任负总责,其他村两委成员包组、包户,让人人都有责任目标,使各个干部都是各个层次的第一责任者,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

真正形成"乡负责、村自治、组配合、户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2、抓奖惩兑现,促进工作开展。为抓紧抓实计生工作,乡党委、政府制定了计生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责任目标,建立了六项制度,即:挂钩制度、汇报制度、评比制度、督促制度、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一支业务督查队伍,通过督查,对全乡十二个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给予相应的奖惩时,规定凡评先、评优奖励,必须经计生部门审核、落实"一票否决",落实乡村两级干部包村组责任,将计生各项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村组,凡是出现政策外生育l人,该村追加一例补救措施。(

3、抓部门配合,集聚工作合力。我乡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计生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各机关部门协调会、汇报会、座谈会,乡党政一把手、包村党政领导参加乡级计生例会,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听取意见建议、部署任务、解决问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公安、计生、卫生、教育、民政、土地、村建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如:计生办对政策外生育对象积极做好政策讲解的同时,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做到程序执法,文明执法;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顽固对象,由法院对违生户征收社会抚养费进行强制执行,同时配合县打击"两非"专案组查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土地部门对申请建房但不执行计生政策的对象不予审批。各部门紧密配合,统一行动,齐抓共管,我乡的计生工作难题逐步得到解决,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以规范管理为目标,夯实计生工作基础。

1、健全组织,加强队伍建设。按照责任目标考核要求,充实计生办工作人员,配备了一名具有任职资格的专职微机人员,充实一名执业肋理医师,十二名村计生管理员,计生管理员队伍全部实行"县管、乡聘、村用",全乡100多个村民小组配齐计生协会小组长,在保证人员到位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计生干部素质,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树立计生干部新形象。

2、加大投入,狠抓服务所硬件建设。在乡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投入l万多元用于服务所补充器械设备,调整办公场所,添置办公设备,选送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加快微机信息化管理步伐,实现了手工台帐向信息化管理。同时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重新核实,并与派出所户口核对,进一步完善微机基础数据的录入,推动了计生各项业务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

3、规范文件管理,清理信访积案。对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度等内容进行清理。凡是与法律相抵触的一律废止,包括宣传标语,资料,章程和合同等,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答复,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因处理不及时造成群体性上访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2015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乡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九篇

2015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一年来,计生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全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机制的全面建设。

一、 认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 为了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力度,培训一支业务熟练的执法队伍,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抓好入户宣传和上街宣传咨询活动。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发到镇、村、组,使育龄妇女人手一册。与此同时,我们先后组织了上街宣传咨询活动6次,接待咨询群众8000人,向群众散发宣传品7000多册。二是搞好执法培训。为了使广大计生干部学好法、用好法,2月3日,法规科利用春训会之机对中心户长以上干部进行了培训,截止目前,全区共举办专题讲座13场次,已有13000名中心户长以上干部普遍接受了一次轮训。三是面向群众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普及。各镇办负责政策法规的干部自备讲稿,登台宣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受到基层的普遍欢迎。四是组织部分民间艺人,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内容用秦腔、快板、三句半等文艺形式编排成文艺节目,由区计生局分别发至各镇办文艺队,编排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在各村巡回演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宣传培训,使各级计划生育干部群众都能全面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增强了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 规范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创造一个规范有序的行政执法工作环境。我们注重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行政执法机构。计生局为政策法规科选配科长1名、工作人员2名,均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了推行执法责任,我们及时明确了科室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及奖励考核办法,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在此基础上,我们注重抓了执法队伍建设。截止目前,全区共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60名。二是认真建立并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计生局年初与各镇办计生办都签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各镇办与村(居)委会也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到基层、到人。使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落实到位。与此同时,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狠抓了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迄今为止,先后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村(居)委会一级推行了“一二三”工作机制,即“一带头”(党员干部带头),“二公正”(公正执法,公正奖罚),“三公开”(生育政策公开、管理程序公开、计生事务公开),将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镇办计生工作的逐月考评,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近两年以来,全区尚未发现计生干部有任何违法行政事件,也未因此引发群众上访。三是严格规范各种执法程序。在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我们严格把关,做到“领导不齐不上会、材料不齐不上会、审查有疑点不上会”,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前审查制,有效地杜绝了错批二胎指标现象的发生。

三、 严格按照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抓好计生政策法规的落实 为了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起有效的依法行政机制,我们首先按照《行政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省《条例》要求,在计生执法中统一推行并使用了“七种执法文书”,公布了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明确了区级、镇办级、村级三级执法监督员,使计生执法工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其次是大力宣传国家人口计生委“七不准”工作,将各种案件的处理情况向群众公布,并将群众对干部执法工作的满意度纳入计生工作考核,保证了干部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第三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实行了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周制度和领导干部轮流包查重要信访案件制度,保证了信访案件优质结案率年年达到100%。2015年度共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举报案件7例。第四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基本项目免费规定,对群众在区镇两极服务站施行计生“四术”一律予以免费,保证了计生各项法规的落实。

总之,我们在一年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工作即是我们目前面临的执法难点和重点。在新的一年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深入研究,采取对策,努力探索和寻找新时期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真正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将全区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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