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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免疫方案

2016-12-05 09:33: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计划免疫方案(共9篇)2015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2015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2014年在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各项业务工作运行良好,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结合我辖区的实际情况,本着对我乡安排下来的工作认真完成的原则,特制定 2015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一、继续加强免疫规划宣传,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的认识让群众主动支持,配合...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计划免疫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5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
计划免疫方案 第一篇

2015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

2014年在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各项业务工作运行良好,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结合我辖区的实际情况,本着对我乡安排下来的工作认真完成的原则,特制定 2015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免疫规划宣传,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的认识让群众主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及主动给儿童接种。

二、加强责任心,严格做好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时 告知询问接种前的禁忌症,避免错种、漏针,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三、按上级要求,完成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使新生儿在一月内建卡、建证,接种率达到 100%,控制相应传染 病发病率为零。

四、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居住 3 个月以上建证、建卡接种疫苗工作。

五、严格按照接种程序对未及时完成接种的儿童进行查漏补种 ,及时进行电话通知,以确保适龄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接种疫苗。

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按时参加防疫部门的业务培训和例会。

七、要认真做好冷链管理,保证冷链正常运转,保证疫苗质量。

八、按上级要求及时完成计免的各种报表,做到及时准确。

九、结合学区在全乡小学、幼儿园开展查验接种证及查漏补种工作。

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完成临时性工作,保证计划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努力把计免的各项工作做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李家铺乡卫生院

2015年1月10日

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计划免疫方案 第二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免疫项目 “四优一无”评议活动承诺书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预防接种服务规范》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确保计划免疫工作顺利开展,遵循“四优一无”百日评议活动要求,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做出公开承诺:敬请各位儿童家长监督

一、主要目标

通过免疫规划项目的实施,为0-6岁适龄儿童和重点人群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我乡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服务承诺:

1、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2、服务内容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三)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计划免疫方案】

(四)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五)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六)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七)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三、具体要求

(一)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

四、考核指标

(1)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2)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李阳卫生院计免科----张晓英

2013年8月20日

2015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
计划免疫方案 第三篇

2015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

2014年在街道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全体社区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业务工作运行良好,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结合我辖区的实际情况,本着对街道安排下来的工作认真完成的原则,特制定 2015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免疫规划宣传,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的认识让群众主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及主动给儿童接种。

二、加强责任心,严格做好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时 告知询问接种前的禁忌症,避免错种、漏针,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三、按上级要求,完成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使新生儿在一月内建卡、建证,接种率达到 100%,控制相应传染 病发病率为零。

四、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居住 3 个月以上建证、建卡接种疫苗工作,严禁计免死角出现。

五、严格按照接种程序对未及时完成接种的儿童进行查漏补种 ,及时进行电话通知,以确保适龄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接种疫苗。

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按时参加防疫部门的业务培训和例会。

七、要认真做好冷链管理,保证冷链正常运转,保证疫苗质量。

八、按上级要求及时完成计免的各种报表,做到及时准确。

九、结合学区在全乡小学、幼儿园开展查验接种证及查漏补种工作。【计划免疫方案】

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完成临时性工作,保证计划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努力把计免的各项工作做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十一、同时对街道分配下来的春、秋季动物免疫进行摸底,统计,免疫,做到统计全面,免疫及时。

振安街北社区

2014年10月13日

2015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
计划免疫方案 第四篇

计划免疫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镇免疫规划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对计划免疫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常规、基础和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主动搜集免疫工作薄弱区域和外来流动儿童,要保证儿童免疫接种率。

【计划免疫方案】

2.加大力度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3. 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种疫苗接种率的要求,即: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建证(卡)确保儿童规范建证(卡)率达100%,每次接种时应核对卡、证并填写。各类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4.保证计划免疫冷链正常运转。认真检查冷链设备的运转情况,每天上午、下午都要进行运转情况,检查记录冷冻、冷藏室温度,损坏了要及时修理,报废的应立即更新,确保冷链正常运转,以保证疫苗的效价,使每名儿童都能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

5.强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防止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流行的有效手段,我院计划免疫科室配合学校的查验工作,对学校的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安排好未种儿童的补证、补种工作。

6. 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原有的基础上认真完善资料的收集。

7.加大力度,按质按量认真落实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录入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

8. 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开展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9.完善相关资料的整理。及时完成计划免疫相关的整理上报,每次接种后要及时上报儿童计划免疫常规接种率报表。 10.做好传染病监测,及时完成传染病病例上报工作。 11.按时完成死因监测上报工作。【计划免疫方案】

12.按时完成结核病上报工作。

计免科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1、计免科工作人员基础工资每月1500元。

2、计划免疫门诊二类疫苗每月总收入基数为8000元,收入达8000元工资按基本工资1500元核定,收入不足8000元从基本工资中按2%扣发,收入8000元以上部分按8%提成供

计免科工作人员分配。

3、逢二类疫苗接种活动时,总收入1-3万之间时按照5%提成,3万以上按3%提成,供计免科工作人员分配。

大峪镇卫生院

新华社区2014年度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计划免疫方案 第五篇

新华社区2014年计划免疫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预防接种服务规范》文件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为确保计划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免疫规划项目的实施,为0-6岁适龄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实施办法

1、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

2、服务内容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三)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口头、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四)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五)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六)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七)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区疾控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4年1月20日

2014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计划免疫方案 第六篇

方案一: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现根据计划免疫工作需要,为把我镇计划免疫工作做的更好,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我镇长期全面开展计划免疫工作的主动搜索、补卡、补证及查漏补种工作。

一、 任务指标

1、 挨家挨户地进行主动搜索,管辖范围内建卡、建证率达98%以上。

2、 所以0—6周岁儿童(含流动儿童)。

二、 主动搜索时间

每月一次,每季度做一次全面搜索

三、组织领导

1、 主动搜索时间、补卡、补种及查漏补种工作由卫生院统一领导,认真组织主动搜索、补卡、补证及其查漏补种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2、 成立主动搜索、补卡、补证及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措施与工作要求:

1、 主动搜索责任到人,奖罚分明:负责主动搜索的人员要职责明确,其负责主动搜索的范围、时间,要责任到人。

2、 主动搜索方法:主动搜索必须是挨家挨户地逐户地调查每户所

有0—6周岁儿童的情况,同时核卡、核证、建卡、建证,并且进行登记。

3、 对漏种儿童进行补种:在主动搜索过程中,如发现有漏种儿童,应根据有关要求,必须在无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给予补种。

五、检查、督导工作:

在主动搜索过程中,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方案二: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概况地理位置

建设街道凌达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处库尔勒市新华南路丰源总公司,辖区面积7.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485人总户数3923人,七岁以下儿童1009人,辖区共有各机关企(事)业驻库单位13个,其中市、州、区三级文明单位10个,部队2个,学校2所,精神文明单位10个,凌达辖区的特点是国家和地方驻库企业多,占地面积大,流动人口多,因此开展计划免疫工作难度比较大。

(二)计划免疫工作开展的情况

1、我辖区的计划免疫工作是在我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计划有目的的顺利开展。

2、结合我辖区特点建立计划免疫点,此项工作作为我辖区企业多这一特点,首先建立按日程接种编程,我们卫生服务站抽出专业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负责接种工作,使此项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3、定期传达防病资料,我站的防疫专干按时参加疾病控制中心防疫部门的防病例会,并及时的向辖区居民宣传,定期对辖区内的幼儿园计划免疫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与上级防疫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及时查漏补种。

(三)计划免疫情况

1、计划免疫工作严格操作规程和接种程序进行预防接种,提高辖区儿童的免疫成功率。

2、计划免疫儿童建卡率和发证率、卡证相符率达99%,按接种卡证的要求按时填写,项目齐全。

3、卡介苗接种率100%,糖丸接种率100%,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100%,麻疹疫苗接种率99%,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100%,A流脑接种率98%,A+C脑接种率97%,甲肝接种率90%,麻腮风接种率95%。

4、计划免疫保证0岁组接种率98%以上,1-7岁组95%以上,保证疫苗冷链要求。

5、冷藏运转正常,正确使用冰箱及冷藏包,冰箱记录,经常打扫冰箱查看有无疫苗失效等。

6、疫苗领发有原始记录,记录项目齐全。

(四)人员情况

我站全体工作人员齐心合力,特别是在站长的亲自领导下,共同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指标,在上级各领导的正确带领和督导下,发挥社区服务站的能力,把凌达辖区的防疫妇幼工作做得更好!

方案三: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预防接种服务规范》和《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湖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鄂卫发[20xx]67号) 》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确保计划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免疫规划项目的实施,为0-6岁适龄儿童和重点人群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我乡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实施办法

1、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2、服务内容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

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三) 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 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四) 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 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 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五)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2015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计划免疫方案 第七篇

第1篇: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是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的重要措施,是关系到儿童健康成长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意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搞好扩大免疫规划宣传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宣传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的和意义,要结合“4.25”计免宣传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要教会广大群众会算防病与治病的经济账,争取儿童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各类疫苗接种率,中心将利用定期会、专业培训会对各乡镇防疫医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专业技术培训。

三、做好儿童建卡建证和预防接种工作

1、各基层接种单位要及时掌握辖区所有适龄儿童的人数,做好适龄儿童建卡、建证工作,要求适龄儿童建证率≥95%,建卡率100%。2、按扩大国家规划免疫程序完成常规冷链运转,重点注意流动儿童和边远儿童的建卡建证工作,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指标为原国家免疫规划的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白破疫苗)的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纳入免疫规划的A群流脑疫苗(基础)、A+C群流脑疫苗(加强)、甲肝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以上;麻腮风联合疫苗(含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要在1月内完成8月龄和18月龄的适龄儿童接种的工作,确保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类疫苗2剂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出血热疫苗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的报告接种率达到70%以上;流动儿童报告接种率≥90%。

四、及时、准确上报免疫规划的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

每年1月底收集和上报辖区内上一年的人口资料、冷链档案设备表和接种单位档案表; 3月上报下一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在3月和9月进行儿童接种表卡的清卡查证工作并汇总上报;每月5日前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报表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

五、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

于5月前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并根据接种率调查的情况,对接种率低的地区开展查漏补种。

六、全面推进儿童乙肝疫苗项目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和及时接种率,确保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首针及时接种率达85%以上。

七、加强二类疫苗的宣传、接种和管理工作

要加强二类疫苗的宣传、接种工作,逐步提高二类疫苗在我区的接种率,构建免疫屏障,控制相应传染病在我区的传播。

根据省、市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区传染病疫情状况,开展重点传染病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以控制近几年在我区发病率较高的传染病,如: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传染病在我区的传播,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八、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

各单位均要切实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按照四川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项目要求,完成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的个案信息录入工作,并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纳入常规化管理,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要及时录入和更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资料与纸质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 应同时记录并进行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资料与纸质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数据应保持一致。

九、完善制度,搞好科学管理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搞好冷链器材设备的管理使用。疫苗储存、管理和使用要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积极协助教育部门,每年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查验率应≥95%,并按要求开展补种、补证工作,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

3、加强安全注射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定期更换消毒液,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管一使用”,注射废弃物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接种事故的发生。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设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定制合理的预防接种时间,房屋的选择尽量在40㎡左右,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配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接种人员由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担任;设备器材配备要尽量完善,以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5、加强异常反应的监测和上报工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报告及处理”要求,建立和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常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月报表,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及时调查上报。

九、加强督导检查

中心将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安全注射的情况、预防接种工作实施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其中综合工作督导要全覆盖各乡镇卫生院,并及时将工作督导向督导单位反馈,促进我区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实施。

第2篇: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0XX年在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和院办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单位业务指导下,在免疫规划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乡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业务工作运行良好,免疫规划工作保持在较高水平,相应的可免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很好地保护了全乡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为保证我乡免疫规划工作不滑坡,解决我乡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根据20XX年##县计免交叉检查、市免疫规划督导检查、区黄牌机制检查情况,制定20XX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

(一)继续加强我乡计划免疫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巩固工作成绩,加强AFP监测,保持无脊灰状态,加大流动儿童管理的力度,提高流动儿童的接种率。

(二)认真贯彻执行卫疾控[20XX]305号文件,做好扩大免疫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的各项工作,保证基础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扩大免疫接种率90%以上,强化安全注射、规范疫苗管理及使用制度。

(三)加强免疫规划培训、宣传工作,提高免疫规划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全民预防接种意识。每年有两次以上免疫规划专题培训。

(四)每月对辖区的计划免疫工作进行一次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免疫规划工作滑坡。

(五)推进信息化管理:免疫规划科至少配备1台计算机,至少有一人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保证电子报表通畅,每次接种完后及时做好上传下载工作。

(六)继续落实村医报酬:村医报酬落实率达到100%,每月不低于300元。

(七)认真做好查漏补种和入托入学验证工作,每年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两次的查漏补种活动,查验率达95%以上;入托入学验证率达95%以上,对未种者及时补种,补种率达100%。

具体措施

一、经费保障

乡卫生院积极向乡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政府对免疫规划工作的扶持力度,力争乡政府保障下列经费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给予落实。

1、100%的村医生落实报酬,每月不低于300元

2、每年冷链经费投入达到人均0.20元以上。

3、开展强化服苗时要投入强化免疫活动专项经费。

4、上级下拨的免疫规划专项经费100%及时划拨到位。

二、机构建设

1、乡卫生院设置防疫科。

2、100%的行政村设置卫生室(所)。

3、人员配备:

(1)乡级:每万人口配置1名专职防保人员,基数不少于2人。

(2)村级: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村医负责免疫规划工作。乡村医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三、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加强AFP监测

1、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强化免疫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服苗率达到规定指标以上。

2、加强AFP监测力度,做好每旬的主动监测和上报工作,杜绝AFP漏报现象,AFP病例的个案调查及采样送样等各项指标达到卫生部规定。

四、继续保持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门诊条件,努力创建接种大厅。

五、巩固基础免疫,维持加强免疫

1、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建卡、建证率达98%以上,全年上卡率应高于当年统计年鉴的出生率和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坚持每月与计生、妇幼部门的出生名单进行核对,不能有漏卡现象。

2、每月不少于五个工作日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坚持每年运转12次,每次运转后及时统计,按时上报。每月对辖区内未种儿童进行调查,并下发通知,防止接种率下降。五苗接种率应在95%以上。扩大免疫规划疫疫苗接种率在90%以上。每次接种后将接种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做好上传下载工作。

3、全年进行两次以上目标人群摸底登记和查漏补种工作。每月进行未种原因分析,定期接种率调查、漏卡率调查、并进行文字总结。每二月进行一次12-24月龄儿童的计免监测。在接种进程中严格按照免疫程序,不能发生有提前接种和间隔时间不够、卡证不相符的现象。

4、加强流动人口中儿童的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强化对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和街道)的搜索建卡、建证补种工作,居住本地三个月以上适龄儿童建卡、建证接种率在95%以上。每季度对流动儿童进行监测,一年有两次流动儿童专项调查,做好流动儿童的建证建卡工作,努力提高五苗合格接种率。

5、加强薄弱区域管理、每两个月进行监测工作,对薄弱环节制定追赶方案、强化管理措施,加强薄弱区域、薄弱环节的工作,全面提高工作质量,用2~3年时间消除免疫规划工作薄弱区域。。

6、每年进行入托入学验证、验证率达95%以上,对未种者及时补种,补种率达100%。

六、加强相应传染病的控制

1、加强新生儿破伤风及麻疹的监测与控制工作,对新生儿破伤风及麻疹病例进行主动监测,及时搜索可疑病人。

2、对麻疹疑似病例进行采血和个案调查。

3、及时上报主动监测报表及疫情调查报告。

七、继续做好乙肝扩大疫苗免费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

1、按卫疾控[20XX]305号文件《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确保适龄儿童乙肝扩免疫苗及时、安全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疫苗的使用、管理,各级预防接种单位建立完善的专人管理和疫苗收发登记、使用制度,做好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

3、加强对扩免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技术指导,做好适龄儿童免疫接种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估。

八、疫苗、冷链设备管理

1、规范疫苗管理,不能出现疫苗浪费,建立完善的疫苗专人管理和疫苗收发登记制度,疫苗使用要严格按照广西计划免疫条列和全国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执行。每次运转结束后要清点库存,与运转报表一起上报。一类疫苗不能挪为二类用,杜绝一类疫苗收费现象。

2、保证冷链设备正常运转,冷链设备的使用要完善管理制度,各种资料归档齐全,冷链设备不能挪为他用。

九、强化安全接种意识,杜绝接种事故发生。

1、认真执行区卫生厅桂疾控[20XX]10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接种制度。

2、接种疫苗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要做好销毁工作,并有使用记录。

3、对安全接种事故进行即时处理,对事故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通报。

4、加强免疫接种副反应的处理,即时报告接种副反应的问题和纠纷。

十、加强宣传、培训与督查指导

1、卫生院有五条以上免疫规划固定标语,每字≥30㎝,含一条乙肝内容。每村有一条以上免疫规划固定标语,每字≥30㎝。

2、采用广播、宣传单、告家长书等形式在4.25宣传日和强化免疫日大力进行免疫规划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计划免疫、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和支持,不断提高我乡的儿童免疫接种率,使全乡形成一个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人民群众个个关心、接受、支持计划免疫工作和强化免疫活动的良好局面。

3、加强免疫规划培训,提高免疫规划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全民预防接种意识。每年有四次对乡村医生免疫规划专题培训,每年一次对学校、幼儿园、水厂等重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培训。

十一、加强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认真填写有关报表及时上报,并保证报表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与真实性。

第3篇: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0XX年在院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免疫规划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业务工作运行良好,免疫规划工作保持在较高水平,相应的可免性疾病得到有效的控制.为保证我院免疫规划工作不滑坡,制定20XX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免疫规划宣传,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的认识让群众主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及主动给儿童接种.

二.加强责任心,严格做好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告知询问接种前的禁忌症,避免错种、漏针,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三.按上级要求,完成五苗接种率和四苗覆盖率,使新生儿在一月内建卡、建证,接种率达到100%,控制相应传染病发病率为零.

四.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居住3个月以上建证、建卡,接种疫苗工作,严禁计免死角出现.

五.一类疫苗决不收分文钱,二类疫苗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的规定购买.

六.按照上级的要求计免已实行信息化管理,所录儿童信息及时上报.

第4篇: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0XX年我院将继续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贮存与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根据《年长武县疾病控制工作要点》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免疫接种

1、积极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抓好春、秋季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资料管理。

2、做好乡级冷链运转条件下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全年12次冷链运转。“九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两脑” 接种率提高到95%以上。

3、 做好流动人口等常规免疫难以覆盖人群中儿童的 免疫接种工作,进一步巩固免疫屏障,消除“免疫空白”。

4、提高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对于15岁以下儿童麻疹疫苗开展麻疹疫苗的补充免疫接种工作。

5、进一步提高乙脑和流脑疫苗及时接种率,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二、针对传染病监测、调查处置

1、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状态和麻疹消除工作,加强AFP病例监测,确保无麻疹暴发 。无白候,破伤风病例,其余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低于往年水平。

2、新生儿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监测: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方案》的要求,加强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的个案调查和主动监测工作,防止病例漏报;做好白喉和百日咳病例个案调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做好适龄儿童百白破疫苗常规免疫工作,提高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三、计划免疫管理

1、建立计划免疫儿童个案信息网

(1)20XX年实现儿童接种资料个案管理信息化,出生儿童接种卡发卡率达到100%。

(2)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

2、继续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20XX年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要求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100%以上。

3、进一步加强接种门诊管理工作。规范接种程序,搞好接种环境卫生,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接种环境。

4、疫苗及冷链管理 继续贯彻执行条例和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做好疫苗管理和冷链系统管理。加强疫苗的计划、使用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管理;继续做好疫苗微机化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其管理水平。及时制订和上报第一类疫苗的年度使用计划,确保第一类疫苗有计划的分发和使用,避免疫苗浪费。严格冷链使用管理制度,完善疫苗贮存、运输温度记录和库存管理等冷链运转机制,要按要求做好配发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工作,保证专物专用。

5、预防接种管理 正确处理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关系,必须在优先确保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其他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决不允许因开展其他疫苗的预防接种冲击和干扰免疫规划项目的正常实施;二类疫苗必须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自行选择使用,不得强制使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常规免疫的日常管理,在做好基础免疫的同时,切实将加强免疫接种纳入常规冷链运转的免疫服务工作,提高加强免疫的合格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提高常规接种率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统一使用《陕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加强接种卡、证的管理,提高卡、证相符率。

6、预防接种安全及异常反应监测 要加强预防接种前接种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减少和避免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发生。在预防接种积极使用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加强注射器使用后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工作,按照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报告和处理。

7、宣传和培训 充分利用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的时机,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广泛宣传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免疫防病知识,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好“4、25”宣传日和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日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和冷链运转前例会制度,有计划地开展针对工作人员的《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及业务技术培训。

8、流动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是免疫预防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要按照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流动人口的调查,切实了解辖区流动人口的分布及动态变化情况,并结合当地流动人口的实际,想方设法,在预防接种门诊的开诊频次、时间、方式等多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更方便、周到的服务。

2015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计划免疫方案 第八篇

第1篇: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XX年民生工程的意见》,20XX年我县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已被纳入民生工程,为全面完成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根据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XX]41号)要求,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项目目标和指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实现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风腮疫苗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内容、实施时间和范围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风腮疫苗、流脑疫苗(A群、A+C群多糖疫苗)、乙脑疫苗免疫接种继续在全县范围实施。

2、麻风疫苗替代原第一针麻疹疫苗(基础免疫),接种对象为年满8个月儿童;麻风腮疫苗替代原第二针麻疹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对象为年满18个月~24个月儿童。

3、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用于基础免疫第3剂次和加强免疫(18~24月龄儿童,第4剂次)接种。

4、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拟定20XX年10月,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目标人群为8月龄~14周岁儿童,每名适龄对象接种1剂次。

5、注射器的使用:乙肝、百白破、白破疫苗的接种使用自毁型注射器;卡介苗接种使用一次性蓝芯注射器;其他疫苗接种使用一次性白芯注射器。

四、接种程序和接种要求

(一)接种时间。

1. 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月龄、6月龄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2. 卡介苗: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 脊灰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

4. 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与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百白破疫苗用于第一、二针接种,无细胞百白破用于第三针、加强免疫接种。

5. 白破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 麻风疫苗,接种1剂次,满8个月龄儿童;麻风腮疫苗,接种1剂次,18~24月龄加强免疫。

7. 流脑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6—18月龄接种2剂次A群流脑疫苗,3周岁、6周岁各接种1剂次A+C群流脑疫苗。

8. 乙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

(二)接种对象。

现行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达到应种月(年)龄的适龄儿童,均为接种对象。

五、项目实施范围

1、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流脑、乙脑、白破、麻风、麻风腮等疫苗的免疫接种在全县范围实施。

2、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的实施范围按照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确定。

六、项目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20XX年度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首次纳入省政府28项民生工程。随着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政策和任务的有较大调整,各乡镇卫生院、县妇保所、县疾控中心要把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当前公共卫生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项目工作组,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快项目实施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不断加强项目监督,确保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资金流向、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符合项目规定。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县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全县免疫规划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县疾控中心负责免疫规划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量的审查和疫苗供应;乡镇卫生院、县妇保所、县疾控中心按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认识。

各地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以及实施免疫规划对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宣传以及“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内容和要求,为确保适龄儿童及时得到预防接种服务,各地应调整免疫服务形式,增加服务次数,各乡镇卫生院应不断加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承担辖区所有一类疫苗预防接种,4万人口以上乡镇卫生院应设立预防接种分门诊,4月底前必须上报设置计划,5月上旬县卫生局组织验收,根据预防接种工作需要和周边县的经验做法,各预防接种单位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预诊室内,增设儿童保健室,并与预防接种工作相结合,组织对7岁以下儿童开展“3.2.1”体检,并为做好此项工作,各接种单位确定专业人员,建立健全儿童体检相关资料。为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应调整和充实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保持冷链设备处于正常高效运转,并做到专物专用县疾控中心、县妇保所、各乡镇预防接种单位应认真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登记、使用和管理,不得挪用、浪费规划疫苗或收取二类疫苗疫苗费。

(四)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各乡镇务必保持高水平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20XX年,全县以乡镇为单位儿童“五苗”全程免疫接种率达90%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80%,百白破、白破二联、脊灰疫苗加强免疫达90%,麻风疫苗、麻风腮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工作达国家监测指标,全县普及接种“两脑”疫苗,其全程免疫接种率达90%,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达100%,小学及托幼机构 儿童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率达100%,坚决取消一类疫苗村级接种,坚决杜绝一类疫苗接种收费的违规行为。

(五)及时掌握儿童出生基本信息。

各乡镇卫生院应与20XX年4月上旬上报20XX年度、20XX年1—3月份出生儿童基本信息(本辖区、外县、外乡镇出生儿童),7月上旬、10月上旬、12月底分别上报上一季度儿童基本信息(祥见附表1—3)。

七、项目资金与管理

(一)资金安排

省核定给我县的新生儿服务对象为1.57万人,麻疹强化免疫21.88万对象,每剂次2元,下达免疫规划项目接种补助经费142.7万元,按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程序,每名新生儿童需接种21剂次计划免疫接种服务(含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对每名新生儿每接种一针次免疫规划疫苗安排3元补助,,较20XX年每针次增加1元。补助经费用于承担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人员补助。根据省下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免疫规划项目工作统一安排在32所乡镇卫生院、县妇保所和县疾控中心实施,村卫生室不得承担一类疫苗接种,以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的实有人数确定计免项目经费补助的实际金额。具体补助办法:(1)对计划免疫工作实行定点接种,接种任务完全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其补助经费按实际接种工作量和免疫规划信息录入量拨付给乡镇卫生院。接种工作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成绩相结合,接种登记与现场复核相结合;(2)对不开展定点接种的乡镇卫生院,将通过县级考核,按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实际接种工作量予以核定项目补助经费;(3)对乡镇卫生院上报的计免接种工作量、定点接种情况等核定,由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力量进行免疫规划工作考评,根据工作实绩确定,考评工作定于7月上中旬、12月底分二次进行,考核方法采取现场抽查和室内资料检查。项目经费第一季度、第三季度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统计报表采取预拨办法,第二季度、第四季度根据考评成绩拨付,对免疫接种查无记录的,视为未接种,对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未验收达标的,或未正常运转单位,项目经费暂缓下拨,两次考评结果纳入年终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考评单项成绩,年终此项工作不另行考评。

(二)资金管理

资金的申请、使用与管理按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防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报帐手续为:⑴ 报帐申请表;⑵履约承诺书;⑶ 每月按时上报常规接种率报表、加强免疫接种率报表和疫苗需求量报表;⑷ 每季度按时上报本辖区、外县、外乡镇出生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⑸ 预防接种人员计免接种项目经费补助花名册和领款领条;⑹ 反映儿童基础免疫、加强免疫预防接种接种簿复印件。

八、项目监督与评估

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免疫规划工作督导,健全督导记录,督导结果作为工作经费分配依据之一,每季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督查和反馈。对项目经费下拨、分发和使用情况跟踪监管和督查,对完不成项目相关指标和任务的,将进行通报并按一顶比例扣发项目经费,通过计划免疫项目的实施,推动全县规范化管理接种门诊建设和定点接种工作的开展,提高全县免疫接种质量。

第2篇: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为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任务,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15.37万元支持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20XX年工作指标

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接种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

2、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组织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保证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规定要求;

3、应急储备钩体疫苗,对重点地区目标人群实施接种,接种率达到70%以上;

4、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以县(市、区)为单位,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卫生部要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0.1/10万以下;

5、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网络报告率(48小时内)达到100%,调查率(48小时内)达到90%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范围

1、常规接种覆盖全市15个(县、市、区)。

2、实施消除麻疹行动,在重点人群开展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全市范围开展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活动,对既往麻疹疫苗漏种儿童接种麻疹类疫苗。

(二)项目内宾

1、常规接种

(1)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适龄儿童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的常规接种服务。

(2)麻疹类疫苗免疫方案:8月龄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接种麻腮风疫苗。

2、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根据麻疹发病情况及发病年龄组分析,结合麻疹疫苗接种实际,开展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活动,对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中发现的麻疹疫苗漏种儿童补种麻疹类疫苗,保证每名儿童麻疹类疫苗接种2剂次以上。

3、钩体疫苗实行应急储备。由省卫生厅统一储备钩体疫苗,在发生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下拨,对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进行应急接种。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各地按照《关于江西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XX]11号)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确保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负

责技术指导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资金管理: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专项资金715.37万元。其中:

(1)常规接种:根据20XX年省统计年鉴人口统计资料,测算各县(市、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所需接种疫苗和注射器的购置经费693.89万元。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市财政。

(2)麻疹强化疫苗和注射器:根据卫生部安排任务数测算所需购置经费11.67万元,经费指标由省财政厅下达市财政,资金留省级集中招标采购。

(3)钩体病应急接种疫苗和注射器:全省共计18.33万元,资金留省级集中招标采购。

(4)疫苗针对疾病监测工作:根据卫生部安排我市AFP、麻疹、15岁以下儿童乙肝、流脑、AEFI等监测任务数546例,共计安排资金9.81万元,其中资金拨付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年终监测情况拨付到各县(市、区)。经费补助标准:AFP监测经费原则上按每例1500元补助;麻疹(含麻疹疑似病例)监测处置的经费原则上按市级每例100元、县级每例200补助;15岁以下儿童乙肝监测经费(包括病例调查、血清标本采集与检测、临床检查、病例随访等相关经费)原则上按照每例160元补助;监测处置AEFI病例的经费(包括病例报告、调查、专家诊断与病例处置等,但不包括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原则上按照每例100元补助。

四、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各地财政、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常规疫苗和注射器采购由市卫生局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招标采购,签订合同及付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江西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实际情况,合理制订购买品目、规格和数量计划,配发实物。疫苗采购工作必须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委托有疫苗采购资质的代理公司执行。疫苗和注射器必须于20XX年2月1日以前完成采购任务,保证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制定重组乙肝疫苗等14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XX]1612号)进行政府采购工作,上报采购计划应足额预算,保证疫苗质量,节余资金要继续用于疫苗采购。采购结束后要及时将采购结果上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报省卫生厅、财政厅备案。疫苗采购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更改项目用途,不得变相挪用、滞留资金。对违反财经纪律,挪用、拖欠项目经费主要责任人,将严肃查处。

(四)各项活动的实施应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每项活动结束后,应有评估报告和总结,并及时将项目总结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汇总后报省卫生厅。各地卫生、财政部门要定期开展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反财经纪律,挪用、拖欠项目经费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将严肃查处。

第3篇: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生,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在现行全省范围内已经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等7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基础上,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将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4种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适龄儿童通过接种上述11种疫苗,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12种传染病。

(二)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或钩体疫苗应急接种。必要时,对重点地区的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3种疫苗,预防炭疽、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等3种传染病。

三、目标

(一)总目标。

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努力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工作指标。

1.到20XX年,全省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2.到20XX年,全省适龄儿童力争普及接种流脑疫苗(包括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和甲肝疫苗。

3.出血热疫苗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70%以上。

4.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70%以上。

四、接种要求

(一)儿童常规疫苗免疫程序。

1.乙肝疫苗。

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月龄、6月龄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2.卡介苗。

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脊灰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

4.百白破疫苗及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与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供应不足阶段,按照第4剂次至第1剂次的顺序,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百白破疫苗。

5.白破疫苗。

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麻风疫苗(麻疹疫苗)。

接种1剂次,儿童8月龄接种1剂次麻风疫苗,如麻风疫苗不足,不足部分使用麻疹疫苗替代。

7.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接种1剂次,儿童18—24月龄时接种1剂次麻腮风疫苗。如麻腮风疫苗不足,不足部分使用麻腮疫苗替代;如麻腮疫苗不足,不足部分使用麻疹疫苗替代。

8.A群流脑疫苗。

接种2剂次,儿童6—18月龄时接种2剂次,接种间隔为3个月。

9.A+C群流脑疫苗。

接种2剂次,儿童3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次。

10.乙脑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

11.甲肝疫苗。

【计划免疫方案】

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18月龄接种。

(二)应急疫苗免疫程序。

1.出血热疫苗。

接种3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接种第3剂次。

2.炭疽疫苗。

接种1剂次,在发生炭疽疫情时接种,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和病人不能接种。

3.钩体疫苗。

钩体疫苗接种2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

(三)实施时间。

自20XX年9月1日起,按照上述儿童常规免疫程序,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四)接种对象。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等7种现行的免疫规划疫苗,按照上述免疫程序,所有达到应种月(年)龄的全省范围适龄儿童,均为接种对象。

2.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4种新纳入的免疫规划疫苗,自20XX年9月1日起达到上述免疫程序规定的各疫苗各剂次应种月(年)龄的儿童均为接种对象,已超过各剂次应种月(年)龄的全省范围儿童,不予免费补种。

3.应急接种和强化免疫的接种对象按照有关实施方案确定。

(五)接种原则。

1.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所用疫苗均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疫苗管理,疫苗费、接种费由政府承担,接种单位为受种儿童接种疫苗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2.受种儿童或者其监护人主动要求自费选择接种替代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单位应当明确告知所种疫苗的作用、费用承担和异常反应补偿方式等有关事项,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

3.受种儿童在一天内接种疫苗不得超过2种。第二类疫苗不能与第一类疫苗在同一天内接种。

五、实施范围

(一)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等疫苗在全省范围实施。

(二)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甲肝等新纳入免疫规划疫苗供应数量、相关疾病流行等情况,20XX年,甲肝疫苗在广州、深圳、东莞、韶关等四个市范围内实施。麻腮风疫苗由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苗供应数量、相关疾病流行等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六、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制定本地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具体实施计划,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会同财政、发展改革、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实施免疫规划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做好宣传、培训、实施和督导工作,组织落实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粤卫〔20XX〕12号)要求,对预防接种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以确保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的实施。

(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认识。

各地要大力开展儿童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的良好氛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政策,以及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就。要组织动员各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团体,在广场、车站、码头、社区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参加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以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关心和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关怀。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加强免疫规划相关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预防接种单位,调整和充实免疫规划管理专业人员和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免疫规划管理专业人员、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业务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免疫规划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四)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各地要根据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调整免疫服务形式,增加服务频次,确保适龄儿童及时得到预防接种服务。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和新的儿童免疫程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提供规范化的预防接种服务,做好预防接种证管理和预防接种前告知工作。

在适龄儿童办证时,预防接种单位应免费发放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前告儿童家长书;在每次接种前,接种单位应按告知记录本的要求进行详细询问,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填写并保存好接种记录。进一步强化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努力提高接种率。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继续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加快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提供信息支持。

(五)加强冷链建设,保障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转。

要根据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需要,适时扩充冷链容量,完善冷链建设、补充和更新机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合理调配、供应、分发、储存疫苗,认真做好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确保疫苗冷链的正常运转。

(六)规范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管理和督查。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预防接种单位(包括新生儿接种单位)要统一使用《广东省免疫规划疫苗进出库帐簿》和《广东省免疫规划使用注射器进出库帐簿》,认真执行疫苗和注射器使用与报告制度,加强免疫规划疫苗、注射器的建帐、使用管理和督导检查,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及时供应,不得假借疫苗供应不足为由变相推销有价疫苗,同时严防免疫规划疫苗过期失效、流失或挪作他用。

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免疫规划疫苗及配套注射器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当年需求计划汇总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整理后,提出当年全省疫苗使用计划,并上报省卫生厅。

七、督导评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经常组织对辖区内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制定科学的督导评估方案,逐级定期开展督导评估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省卫生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地免疫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2016乡镇卫生院计划免疫工作总结
计划免疫方案 第九篇

,卫生院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预防为主,保健为中心”的工作方针,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防保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一、免疫规划工作扎实有效

常住人口入册率100%.开展8月龄-4周岁麻腮强化接种工作,累计接种人次,开展水痘、流感、hib肺炎、轮状等计划外疫苗的接种。加强外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落实外来儿童管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外来人口聚集点进行不定期巡查,督查外来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累计外来工子入册接种人,其中(暂住儿童、流动儿童)。开展计划免疫示范门诊建设工作,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登记、处理工作。加强计免微机管理,严格执行“计划免疫电脑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制度,做好各项统计工作数据的备份,确保了计免工作的顺利进行。在12月及1月5—6日继续开展查漏补工作,服苗累计()次。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传染病漏报率为0;落实各项制度,做好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应急处理措施。做好各项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按质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做好规范免疫门诊的建设,加强接种异常反应的登记报告制度。

我们共建卡张,建卡率100%,四苗接种率都达到95%以上,年度疫苗接种达到规定标准,扩大疫苗接种情况较往年有所突破,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更加规范。

二、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更加规范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镇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情,我们加强和村联络员的协作,有外来儿童进入本辖区就及时与我们联系,再由本接种门诊派人对其儿童进行调查及预防接种。每月对流动儿童的聚居地进行查访,如遇到未办接种卡的就劝其补办。每月实行安全接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没有一起接种事故,各类月报表均及时、正确、完整。

三、公共卫生效果明显

积极开展各项健康宣传活动,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帮助上半年开展计免、等宣传活动次,派发宣传资料份(计免资料份、其它宣传资料份)。认真搞好“4.25”宣传日活动,健康教育宣传取得一定效果。每月对常住和流动儿童的出生、死亡、迁移变动及接种证情况及时登记,辖区内7岁一下儿童实行动态管理,实行月报制,每月一次对镇重点地区开展流动儿童免疫状况调查。积极开展计免相关疾病检测工作。在行政村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及时对宣传内容进行更换,指定专人上门进行健康宣教,定期在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四、传染病报告准确

严格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各种法规的学习及重点传染病知识的业务培训,每月开展传染病报告自查工作,详细做好自查记录。建立详细的门诊日记、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相符率达100%,报告及时率达100%,认真填写甲、乙、丙三类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按要求做好结核病人访视工作,访视率达100%。

回顾一整年的防保工作,有喜有忧,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外来儿童管理力度不够,主要原因在于人员缺乏、村级工作人员未能及时报告外来儿童的变动情况。

二是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范围和经常性不够。三是月报表上报数据有时缺乏准确性。

总的来看,防保工作实现了稳步发展,基本完成了上级各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工作,使预防工作深入民心,得到全街道社区群众的积极配合,以便更好地掌握流动儿童情况,争取在今后的工作里加倍努力,扬长避短,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项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实处。

附件:1.建卡情况一览表

2.五苗接种情况统计表

3.强化查漏补种情况统计表

4.接种门诊查验接种证情况一览表

卫生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表一建卡情况一览表

名称应建卡数实建卡数建卡率迁入数迁出数

接种门诊100%

表二五苗接种情况统计表

疫苗名称应种数实种数接种率

卡介苗

糖丸

乙肝

百白破

麻疹

表三强化查漏补种情况统计表

疫苗名称摸底数实种数接种率

甲肝

乙肝

麻腮风

糖丸

单位无证人数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

入托入学或转学人数实查验人数已补证人数需补种人数已补种全人数疫苗

需补已补需补已补需补已补需补已补需补已补需补已补需补已补需补已

种人种人种人种人种人种人种人种人种人种人种人种人种人种人种人种

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

合计

表四接种门诊查验接种证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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