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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调研

2016-12-05 12:43:12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计划生育调研(共9篇)计划生育调研文章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巩固优质服务成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这既是全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者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又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可...

计划生育调研文章
计划生育调研 第一篇

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巩固优质服务成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这既是全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者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又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同时,又是一个开拓创新,不断探索的新课题。元氏县在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中,积累了一些过去工作中的体会,也碰到了许多棘手的新问题;同时笔者对今后这方面的工作也有一些不成熟的构思和想法,希望能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理论的再发展、再提高、再创新尽到绵薄之力。

一、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为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个到位”,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的前提和保证

责任到位:元氏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定为“一把手”工程。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都要定期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困难。先后制订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上自县委、政府四大班子与联乡领导,下到乡村专干服务人员的各自责任。每年年初,县委、政府都要隆重召开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分析形势,寻找差距,明确任务,兑现奖惩,把靠实计生工作的党政责任作为一项制度和铁的纪律,摆上了县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措施到位: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每年都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党政干部的政绩考核、表彰奖励、提拔晋升和评比各类先进中,坚持“一票否决制”。县人口计生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根据计划生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决策依据,及时提出提高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意见、建议和实施方案,使业务指导准确、及时、到位。

投入到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果的公益性事业,经费投入到位是根本保证。在机构改革中,各乡镇计生办和服务所都按照一村一干的要求和每乡至少1—2名技术服务人员的要求配备了人员。同时县财政每年都能按上级规定和全县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安排、落实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各乡镇也都能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工作和奖励、优惠所需各项经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率逐年提高。

二、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为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打好坚实的基础

技术队伍配备到位、效果好:经过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已经基本形成了一支技术精湛、热心为民、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的计划生育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同时实行计卫联手,坚持以计划生育系统技术服务人员为主,同时从卫生系统各大医院抽调妇科、b超方面的医疗专家和技术骨干,分包乡镇,深入乡村帮助基层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阵地建设起点高、标准严:按照“加强县级、完善乡级、健全村级”及“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思路,加强了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经过多方筹措资金189万元,全县15个乡镇都建成了高标准的技术服务站,其中有11个乡镇建成优质服务型技术站。同时增添了乳腺诊断仪、活检机、乳腺治疗仪、红外光治疗仪、输卵管复通仪、b超、双目显微镜、单头冷光手术灯、心电监护仪、呼吸机等医疗设备,初步形成以县站为龙头、以乡所为依托、以村级服务室为基础、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三级计生服务网络。

技术培训形式多、方法活:县人口计生局与军医学院联合,开展军民共建生殖健康服务工程,曾多次邀请内外专家、技术人员来我县进行大范围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和技术人员培训。赢得了全县上下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和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对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着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拓展优质服务的新领域,创新优质服务的新方式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促进计划生育知识进村入户、登堂入室,是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的必要条件。首先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在县电视台开设了《计生专栏》栏目,共刊登新闻80多篇;其次是抓好党校、婚育学校的人口理论培训。县、乡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参加培训3000多人次,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保持在99%以上。同时开展了全面的计生知识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制作高规格的公益广告牌,重新书写大型规范化标语,制作宣传牌、宣传栏。另外县计生委还配合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文化局在“七、一”、“三下乡”期间自编自演有计划生育内容的专题文艺节目。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营造了有利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氛围,使新型的生育文化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更新。

四、正视困难和问题,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是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的关键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确立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定地位,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与设备配备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方面我县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复合型人才缺乏,与医疗机构和妇保站相比,技术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复合型人才极度缺乏。

2、综合服务能力不强,乡镇服务所人员配置上,绝大多数人员技术单一,只能从事简单的技术服务工作和手术。虽然省、市、县逐年配备了先进设备,但由于缺乏应用技术人才,先进设备未能充分利用,影响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的进一步发挥。

3、计生经费不充足。服务站在从事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药具发放、调查研究、妇女病普查普治等工作中,经费短缺,只能满足基本的服务工作,继续教育工作面小、量少,致使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无法尽快提高。

4、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有的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思想观念陈旧。

五、理清思路,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把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当作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任务来抓

1、切实加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全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服务,规范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维护群众的生殖健康权益;严格执行相关的专业技术标准、操作常规,尤其是节育手术常规、消毒灭菌常规、危急病情抢救常规等;强化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的及时率;提高手术质量,减少和避免手术并发症、减少药具不良反应的发生,避免手术事故,建立起高效、严谨的工作秩序和技术质量保证体系,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可信、方便、温馨的服务条件和环境。

2、着力解决“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想服务”指的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优质服务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对广大育龄群众的态度问题。要改变长期以来以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和任务为主导的工作模式,真正以满足群众的需求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把“以人为本”的精神渗透到计划生育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会服务”指的是服务技能的提高。优质服务工作的开展对计生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需求。计生技术人员不仅要掌握更多更广泛的避孕节育知识,提高技术水平,更要学会对服务对象的尊重和体贴,掌握与服务对象沟通和交流的本领,因此,要把队伍建设和培训放在很重要的地位。“能服务”指的是服务条件的改善。计划生育要对群众的生殖健康负责,因此必须遵循一定的技术规范,具备基本的服务条件。在这三个方面,“想服务”是关键,“会服务”是核心,“能服务”是基础。

3、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壮大技术服务的力量。由于计划生育部门技术服务起步晚,技术力量薄弱,技术人员缺乏。而卫生部门相对具有技术人才、设备和技术业务管理等优势,可弥补计划生育部门的不足。但卫生部门在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方法的提供,避孕药具的发放

及随访、避孕节育方法的宣传教育等方面薄弱。计卫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为育龄群众提供更为理想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一条可行的途径。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2015
计划生育调研 第二篇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根据工作计划,我委组织专门人员,先后深入到城区、城区、高新区的部分社区,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及创新工作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流动的加速,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 社区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主要空间。城乡社区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是城乡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公共事务、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平台。当前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确实存在管理漏洞,核心问题是有人管的地方出问题少,没人管理或管理薄弱的地方出问题多。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责任缺失的问题,已成为制约“稳低”的瓶颈,亟待拿出具体可行的管理办法加以解决。因此,推进创新社会管理应该紧紧抓住这个基础平台,以构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为切入点,着力在建立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上下功夫,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新格局。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及创新工作,制定出台文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力度,积极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各级各部门立足实际,狠抓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便【计划生育调研】

现在:

一是积极探索城市社区人口计生管理体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创建管理服务新模式。市政府制定出台了《XX市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暂行办法》(X政办发【2010】90号),将社区作为社会管理服务的基本单元,全面推进管理服务资源下沉,将每个社区确定为一个管理网格,有效整合网格内的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管理手段,将各类管理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积极推进“属地管理、社区负责、以房管人、居民自治”的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发挥社区管理职能,使社区逐步由原来的服务平台向责任主体过渡。实现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无缝隙、全覆盖,条块融合服务基层。

二是建立符合实际的运行机制。如凤城街道办事处将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全部实行“属地管理、社区负责”,辖区内的户籍人口、人户分离人口以及流动人口全部纳入“以房管人”的现居住地管理,整合社区资源,实行信息共享,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并自主研制开发城市计生管理软件,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初步实现了城市社区人口计生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三是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总体较好。积极探索多元制企业的管理方式,各街道办事处普遍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股份制、集体企业等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实施日常管理,年终完成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的给予通报表彰,未完成管理责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个体、私营、三资企业在

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平时加强工作指导,并把企业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对物业小区,签订《计划生育委托管理协议书》,实施委托管理;对城乡结合部,实行主管、协管制,即驻街较大单位由街道直接管理,较小单位由村(居)协助街道管理,明确主、协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形成了和谐统一的管理服务机制。

四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共享工作高度重视,将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定位于政府平台,确立了“ 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共建共享”的建设原则。为加快推进全市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2011年6月17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11】22号), 明确信息平台建设的目标、内容、任务和部门职责要求,明确了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房管、统计、教育、财政等部门加快资源整合,建立互联互通、互惠互利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制度,就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顺利推进要求各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主动搞好配合协调,确保尽快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要加大考核力度,将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存在问题

当前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计生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城市计划生育责任主体不明确,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策意识淡化,责任意识淡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难以形成,社区队伍网络建设和管理服务滞后,现有的管理服务模式不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致使城市育龄妇女漏管和违法生育逐年增多,成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加强城市社区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既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城市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迫切要求,必须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全局,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依靠强有力的行政推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从调研情况看,部分街道和社区领导对此缺乏思想上的清醒认识和工作方法上的准确把握。

二是流动人口难管理。婚育信息难以掌握,行政执法难。流动群体不断扩大,跨区、跨省务工流动人员不断增多,举家外出、家庭化务工成为新趋势;市内流动人员有的人户分离,有的多处居所,有的迁居频繁,出现了“人员难寻、工作难做、孕情难监控、措施难落实”的状况,流动人口变化呈现出周期短、流动快、统计难的特征,导致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其婚育动态。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

生育行为的隐蔽性、文化的多样性增加了管理服务的难度,尤其近几年推广安装电子门锁以来,房东由于利益驱使,害怕遭受处罚,往往隐瞒居住人员的真实信息,对管理工作相当不配合,执法人员难以入户摸清居住人口计划外生育信息,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违法生育呈明显增长趋势。一旦发现计划外现象,只能做些思想教育说服工作,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处罚执法就更难了。工作无抓手,不仅使基层计生部门在管理中经常陷于两难的境地,难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同时还增加了日常工作量,给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计划生育调研】

【计划生育调研】

三是“五区”管理欠规范。全封闭小区、家属型小区、混居型小区、分散型小区、半封闭型小区等“五型小区”居民和流动人口仅靠居委会工作人员难以掌握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信息。对新建小区没有成熟的管理机制,物业公司对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管理没有计划生育内容,绝大多数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只有经济意识,没有国策意识,不愿配合甚至躲避当地社区居委会对一些小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形成了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上的“盲区”和 “死角”。

四是尚未真正“一盘棋”。一则由于各地对违法生育处罚规定不一致,标准差异悬殊,导致不少经济发达地区的流出人口为躲避当地高额罚款,流入到偏僻地区进行超生,接受数额较少的罚款后再想方设法返回户籍地。二则以现居住地为主、两地共管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与现行的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调研 第三篇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人口与计划生育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党和国家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作为基本国策长抓不懈。我国农业人口占到了人口总数的70%以上,因此,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通过亲身经历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以及先后迎接计划生育年终考核,我清楚地看到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但面对新的形势,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解决

建立完善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逐步靠实了各级干部的责任;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群众生殖健康服务,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形成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工作氛围。

虽然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经济水平的制约和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是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流入人口增多,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把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婚姻登记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地方的男女青年只要有户口薄、身份证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记领取结婚证,这无形中取消了户籍地对领取结婚证的部分限制,造成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登记管理的脱节。同时,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随时改动出生年月,在结婚年龄上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婚姻登记制度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的脱节,导致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失去了对私早婚问题的有效制约和监控,造成相当一部分已婚育龄妇女不能纳入正常管理。

以上这些问题也是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同时也需要各级领导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1、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领导,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进一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层层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党员、干部出现早婚、早育、违法生育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2、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努力完善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公安、工商、民政、教育、卫生、城建、农业、综治等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加强对性别比工作的综合治理,教育、妇联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卫生、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等违法行为;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已婚育龄妇女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计生、公安、法院成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队,共同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农业、劳动等部门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开展以计生法律法规、婚育知识、预防艾滋病和性病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增强保健意识;加强基层协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各级协会组织,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3、强化利益导向,落实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积极落实国家三种奖励扶助制度,及时调查摸底,做到不漏户、不漏人。财政部门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和特别家庭救助政策;民政、卫生等部门,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帮助,对其中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优先照顾;社会有识之士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使计生贫困家庭生活条件明显提高。

计划生育调查函
计划生育调研 第四篇

计划生育调查函

__________(单位、村、居委会):

我单位_________同志是贵单位(村、居委会)________同志的爱人,为了共同做好计生管理工作,请贵单位(村、居委会)填写回执,感谢协助!

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计生办(电话:65111795)

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调查函

__________乡镇(街道办事处):

我单位_________同志是贵乡镇(街道办事处)________同志的爱人,为了共同做好计生管理工作,请贵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村(居委会)所填写的回执予以确认,感谢协助!

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计生办(电话:65111795)

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回执)

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_________同志与爱人 (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如有违

反,处理情况: ;现有子女数(壹、贰、叁);其爱人(是、否)按期参加育龄妇女健康检查,节育措施 ,现(是、否)怀孕。

单位(村、居委会)盖章: 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计生政策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调研 第五篇

关于征集广大群众对生育政策调整的

调研报告

经过乡计生协会工作人员对我乡计生协会会员和育龄群众进行走访调研,对征集的意见和看法进行分析汇总后,大致如下: 在调研中,群众对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大部分持支持态度,并希望政策尽快落地实施。有一少部分人认为无所谓,放不放开对自己没影响。

在生育政策调整大背景下,对卫生计生工作有以下建议:

1.希望以后生孩子免费,对符合政策的生育进行补助。

2.简化办证。希望一胎证、二胎证与医疗卫生的证卡等合并,方便育龄妇女的生育和婴儿的健康检查。

3.现在生活节奏加快,时间较紧,希望可以根据育龄群众意愿上站普查,不要再硬性要求。

全面放开二孩后,育龄群众会有一些困难和担忧。一是现在已有一孩的夫妇年龄相对偏高,怀孕生育的风险较高;二是对于思想上和经济上没有计划生育二孩的计划夫妇,政策调整后,如果再要二孩,担心负担太大,降低家庭的生活质量;三是由于乡村的医疗卫生和教育资源短缺,孩子的抚养方面困难较大。 对于育龄群众的困难和要求,希望卫生计生部门提供以下服【计划生育调研】

务:

1.加强健康和孕育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折纸、光盘等,普及优化生育知识,使准备生二胎的育龄群众做好充分准备。

2. 加强大龄妇女的孕前检测和孕期检查,减低孕育风险,确保优生优育。

3.加大医疗和健康方面的投入,建立村级卫生和计生联合服务站,对育龄妇女搞好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在孕前、孕中及生育后进行跟踪式服务指导。

2016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调研 第六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xxxx年3月14日至1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费晗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深入到济渡乡、福德镇、河舒镇、相如镇、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人口计生局、采取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考评中名列前茅,荣获省政府十一五期间人口与计生工作先进县,省计生委授于蓬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全省首批阳光计生达标县,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全县人民的生育观念进一步更新,阳光计生行动开展顺利,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全面落实,计生执法稳步推进,三结合工作内容丰富。计划生育宣传形式多样,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明显。

(一)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每年年初,县政府都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会,认真总结上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基本经验,深入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提出新一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结合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以及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与各乡镇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了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的工作机制。2016年,我县总人口为701964人,出生人口为5962人,出生率8.59‰,比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6300人少338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2.7%,比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高0.74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47‰,低于控制目标0.03个千分点,全面完成了市上下达的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二)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规章制度,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取得重大突破

为彻底解决社会抚养费坐收坐支情况严重,管理混乱的局面,县计生局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乡镇计生办财务月审制度,使乡镇计生办收的每一分社会抚养费都按时缴入财政专户,杜绝了挪用和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为全面提升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对全县计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统一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各乡镇对计划生育照顾生育对象,奖励奖扶对象,违法生育处理情况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针对全县社会抚养费首征标准不一,各乡征收社会抚养费难度较大的客观实际,县计生局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制定了按上一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征收二胎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并根据实际落实全县社会抚养费首征金额。积极协同公安部门在子女上户时验证生育证和准生证,督促违法生育对象主动接受计生部门处罚。对违法生育后不接受处罚的对象户、计生部门认真取证,及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率,通过主动执法,协同执法强制执法的有机结合,推动了全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计生干部工作作风的大转变,有力地破解了计生执法难题,全县2016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达1500万元,大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

(三)深入开展阳光惠民活动,计划生育奖励奖扶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每年对全县43000人农村和城区低保户独生子女发放奖励金258万元。向8300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扶80余万元,开展“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实施关爱女孩“天使计划”,为53名独生子女大学生发放助学金8.3万元,为1220户农村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对象家庭缴纳“新农合”医疗保险费7.32万元,对全县248人计生手术并发症对象的补助和就医进行了妥善处理。同时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为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提供帮扶资金180万元,这些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转变了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为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正面宣传,遏制了社会舆论对计生工作的负面影响

【计划生育调研】

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社会老龄化问题的出现,社会上,媒体上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政策有所调整的猜测广泛流传,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新的压力。对此,县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形式,排练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舞蹈,利用重大节日,在全县巡回演出,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印刷年画4万余张,发放到独生子女家庭户。在道路、车站、码头等醒目位置设置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各乡镇利用对干部以会代训,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工作“四个不动摇”的基本国策。并对全县2000多对新婚夫妇进行孕前检查和优生知识的培训、宣传,在全县形成了计生工作良好舆论氛围,遏制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负面影响,造就了计划生育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投入不足。计划生育工作面宽量大,涉及范围广,宣传、服务和计生奖扶政策的落实需要县财政投入。由于县财政紧张,计生工作投入主要依靠征收社会抚养费解决,存在以超生养计生的现象,对计生困难户、失独户的帮扶力度明显不足。

2、计生技术人员缺乏。县计划生育局筹资1500万元,在全县建有一个标准化的县计生服务站和十个乡镇中心服务站,服务站装修豪华、设备先进、设施齐全。但医疗技术人员十分缺乏,县计生服务站16人中仅有6人有从业资格,十二个中心服务站95人中也只有6人有从医资格,其余人员只能搞点宣传和下乡发放避孕药具。群众对服务站服务质量信任度低,查环查孕查病的服务职能难于发挥。

3、流动人口管理难。由于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人员流动性大,县城社区没有配备专职的计生干部,流动人口档案难于建立,流动人口中“偷、躲、逃”等违法生育行为依然存在,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树立生育新风

继续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尤其是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日,一是在全县广泛宣传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使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四个不动摇”有更加深刻的了解,明确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始终坚持计划生育政策是计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二是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强化广大群众计划生育法制观念。三是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的生育观念,使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蔚然成风。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县政府要加大计生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法律培训,努力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素质。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完善体制和机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时公示奖励奖扶对象,按期公布违法生育处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加大同公安、法院、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阳光执法活动,集中治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中社会抚养费收取难、流动人口管理难等突出问题,全面履行人口和计生工作法定职责,积极推动全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工作作风的大改进,努力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帮扶措施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深入贯彻落实,人们的生育观念逐步更新,违法生育的比例会越来越低,社会抚养费的收取也会越来越少。要确保计生奖扶政策的兑现,必须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要深入开展计生三结合工作,对计划生育困难户在生产、生活上给予资金、技术和物质上的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二是对“失独”户和“节扎并发症”人员进行特别帮扶,落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和身体上的痛苦,使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三是进一步落实农村和城市低保户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全面落实到位,促使广大群众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四)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领导机制。坚持量化到乡,量化到人,以计生主管部门考核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在评先选优,干部任用上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建立村、社区计生专干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挂钩的报酬领取办法,建立村计生干部报酬增长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在婴儿出生、上户等环节,公安、卫生和计生部门要互通信息,相互协作,严格把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建立计生工作底子清,责任明、各项节育措施,奖扶政策落实到位的长效机制,努力推动全县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华华)

2016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调研 第七篇

来源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市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努力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神木县实行了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榆阳区积极帮助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有不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当选为中心户长,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靖边县开展了为育龄流动人口代办暂住证、上门进行“三查”服务、定期回访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子女入托上学、落实经营场所、摊位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府谷县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广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流动人口查病治病,为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进行体检,努力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各县区本着“以人为本,提供服务,排忧解难”的原则,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做到他们心坎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服务入手,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议书》,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2002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2016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2016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2016年8月,榆办字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4、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作为城市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省上一直要求各地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相对滞后,原有的居委会无论从体制、职能、人员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全市除神木、榆阳之外绝大多数社区依靠租赁房屋办公,起码的办公设施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且严重短缺,导致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现象普遍存在。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并不单纯,经济发展是柄双刃剑。工业化的进程、就业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制约人们的生育行为。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养老有了保障,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环境的改善、私有财产的大幅度增加驱使部分家庭为了财产继承想生儿子,不怕支付因超生而需交纳的社会扶养费。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女性就业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平衡;相反,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男性就业之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往往容易失衡。此外,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但传统生育文化色彩相对浓厚地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保持家族特色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在较多人群中存在。同样,利益导向机制也不是促进两性平等、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办法;并不是只有贫困人群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现象在经济富裕人群中似乎更甚,且其影响面更大。实践表明,新的经济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人们的男孩偏好,这是值得人口计生部门警醒的。制度的因素积重难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无疑是一场持久战。因此,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市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阵地进行倡导和培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分类管理,推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县区的动态管理措施。重点县区管理制度与相应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且,在被列为重点县区期间,不能参加“文明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等评先评优活动。这就从人口计生行业外部对重点县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施加了压力,这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生育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拓展妇女就业门路。在安排农村住房改造、沼气推广、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女孩特别是贫困县乡的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资助学习成绩优秀、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四是要强化打非。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这一国家行政法规早日出台,为查处“两非”提供法律依据。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两非”的查处力度,清理整顿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市场。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查办跨省跨界的“两非”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来源

2016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调研 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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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中国公务

员在线提供.调研报告,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针对这种情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了“高档物业小区计生管理新模式”的试点工作。通过与物业座谈以及在小区中针对育龄群众开展生育现状及需求调查,找到公司与政府合作的结合点——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思想统一后,政府加大了对物业公司在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指导,给予人力、物力支持,物业公司也指定了专人负责计生工作,从居民购房起就填写计划生育情况卡片,做到对入住人员底数清,同时为小区居民提供多方面服务,方便了居民。物业还出资制作了一些有关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品在小区内、楼道中开展宣传,并积极推动小区内居委会的建立。试点单位原有的13个小区在一年促成12个单独成立或挂靠到其他居委会,物业的前期工作也为居委会的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的基础。试点成功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及时召开了全区综合改革工作会,在全区推开这种管理模式,努力推进在物业中形成一种“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主受益”的长效工作机制,谋求政府、企业与业主的互利“三赢”。

(二)大力推进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20世纪90年代初,海淀区开始在农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计划生育调研】

。通过建立村民自治章程、自治公约等形式,使计划生育逐步融入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出现了聂各庄“十星文明户”评比等一些典型的村民自治工作经验。初,海淀区在继续总结、推动村民自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管理的新特点和社区居委会的组建工作,研究出台了《海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指导意见》,推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与居民自治整体工作同步启动。

在自治工作启动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居委会还习惯于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对自治工作的概念、目的、形式等认识模糊。为转变这种观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加强了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宣传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涵义,要求结合社区群众的特点开展不同侧重点的宣传和需求调查,通过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的形式拟定有社区特色的居民自治公约和自治章程,依靠协会的资源和优势将居民自治工作的内容以适当的形式落到实处,形成“以宣传为先导、以章程为保障、以协会为载体、以需要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努力,海淀区出现了一批以自治承载的“相约健康在社区”、“生育文化社区”活动,诞生了精品“社区计生卡通形象”,并有了“交互式自治”这样的创新工作形式。一些社区还引入香港社区服务理念,实施“新家庭计划”,建立生殖健康服务自助平台,以服务为出发点引导社区居民从关注健康到主动支持、帮助政府做好本社区居民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进了“四自”理念的落实。目前,全区所有的居委会都已制定了自己的居民自治章程和公约,并根据指导意见全面开展自治工作。

(三)全方位推动计划生育综合优质服务

在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逐渐体会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从其提出时还以较为单纯的技术服务为内涵,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涵盖知识宣传、技术服务、满足人的尊严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这样一个综合优质服务的概念。这一结论的提出,为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全方位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搭建了一个更为完整的工作框架。

1、在技术服务中,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水平,延伸服务网络推进优质服务,形成以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为基点,以地区医疗机构为主体,以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全方位技术服务网络”。

海淀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承担了免费为农村及城市无业育龄人群开展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为外地来京无业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待外地来京人员9万余人,未出现一例并发症和事故差错。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近几年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通过对服务机构外环境的改造装修、配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严谨的工作制度和人性化的服务流程等对服务硬件、软件进行全面升级,为术后人员提供“亲情搀扶”、送健康礼品、发健康处方等温馨服务,就诊群众满意和比较满意率达98%。

为充分利用地区卫生资源,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计生卫生联手,建成由66家医院和69家社区卫生站、有50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主体服务网络,不仅保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还承担了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发放“健康处方”等服务,实现了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海淀区启动《海淀区开展育龄夫妇享有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以政府工程的方式启动对城市无业、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的生殖健康检查,已有8万多名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此项服务,并全部建立了健康档案,还有2.8万名已婚育龄男性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查。

在药具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以承接国际项目为切入点,在全区安装了500部自动售套机,同时推进免费药具的发放渠道,实现了在全区所有的居(村)委会、外来人口一站式办公地点、人才职介中心、社区卫生站、乡村卫生院(室)、66家医院、部分高科技公司、大型集贸市场电子市场、地下空间外来人口租住地等地设立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自取架,又增设了26个免费自取发套机,使生活在海淀的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得到需要的服务。

2、在知识宣传中,通过构建宣传网络,创新宣传方式,拓展服务人群推进优质服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构建了以“空间四条线、地上精品现、沟通面对面”的广覆盖宣传网络:一是抓住北京电视台、《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海淀报等主流媒体,通过设专栏、出专版,开展对生殖健康知识、政策法规以及工作经验的总结宣传。二是抓住特色活动出精品,组织开展了“樱花香,碧水长、婚育新风传四方”的昆玉水系大型流动宣传、“独生子女艺术节”、“生殖健康进军营”等一系列精品特色活动。三是建成了以“生育文化墙”、“人口文化园”为代表的一批精品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四是树起了以人文关怀为基、以计生宣教公益广告组成的城市风景线。五是相继开发了针对大学生、公司员工、外来人口等不同人群知识需求的网络模版和dvd光盘,出版了以《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您的关爱一如既往》为主旨的一系列科普图书及电子图书。六是建成了三个计生宣传网站和一个网上人口学校,推进政务公开、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并及时开通了网上行政审批。

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尝试通过在互联网开设网上直播的方式组织了“关注新《条例》,专家与您零距离——《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网上宣传咨询活动”和“中关村白领,大方谈性——‘男性健康日’专题活动”,两次活动共得到近70万网民的关注。

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知识服务,使海淀区人口计生宣传的受众面不断扩大。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目标还有更远。在圆满承接联合国人口基金在海淀区高等院校大学生中开展的“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项目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根据需求调查,将青春健康知识传播的时间从育龄人群拓展到中学生,在全区中学生中启动“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按照项目动作的方式总结经验,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了北京首部《青少年性健康教育》教材,目前全区已有70%的中学将此教育内容纳入了教学计划,直接受益学生已达9万多人次,家长受教育为3万多人,亲青服务咨询人数约1.5万人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拟将此项工程继续向小学高年级拓展。

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仍是海淀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人口流动状况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规模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一方面,人口的流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促进城市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调整城乡劳动力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人口的流动,也给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海淀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封闭物业小区增长量大,人户分离人员持续增加,外地来京流动人口不断增长,加之国家和北京市为流动人口多项便民措施的出台,加大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与服务难度。

一是对目标人群管理脱节,服务对象不明晰。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整体上处于无序状态,作为流动人口的主要管理机关的公安部门,在现存管理体制、方式下对其管理对象底数不清、分布不明,特别在人性化管理推行的进程中,公安机关原有的强制手段取消,综合的社会管理模式还没有建立,进一步加剧了对流动人口管理措施的弱化,作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对象更难以做到明晰。

二是政策执行需要的财政资源保障脱节,财政资金到位困难。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安排系中央与地方分享税制,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划分税收收入及中央的统一支付体制共同实行管理。这样,在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经费的负担主要落在地方财政中,而地方政府层级间财政体制的类似安排,又将经费负担继续逐级下移。以海淀区为例:底,全区户籍人口共178万人,其中育龄妇女46万人,成年流动人口36万人,流动育龄妇女约10万人。同期区级财政对户籍人员的经费投入平均5.2元/人,全年区财政至少需为户籍人口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926万元,按要求应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187万元,此外还应相应增加管理人员编制,核拨行政经费。

当前,在一些外来人口大规模聚集的地方,基层政府为解决当前一些矛盾,还常常通过设置一些临时机构、临时人员去实施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管理工作,使公共政策实施不仅面临管理主体本身的合法性问题,而且一些管理人员本身的行为失范可能又会酿成新的冲突甚至局部管理危机。况且这种管理与服务的要求可能还会使城市进一步扩大人口吸引的态势,在交通、住房、能源、教育资源等多方面对城市发展形成新的压力,也使得地方行政领导对类似的财政的投入有一定的顾虑,因此地方财政在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方面不够积极。

三、建议

(一)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综合改革的规划

海淀区是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大局中的一个很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改革开放的程度。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东部地区的一个缩影,同时又客观代表了东部地区,因此海淀区市的综合改革工作在东部地区具有突出的典型意义。经国务院原则通过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宣布了北京的使命: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当前,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一轮飞速发展之中。经济的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要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把人口发展纳入到海淀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要按照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在2016年前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基本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海淀区关于综合改革的规划,率先实现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

海淀区人口规模较为庞大,特别是人口机械增长过快,全区人口机械增长率达31.15‰,增长量为5.6万,总户籍人口数已达184万。同时,海淀区的人口安全问题开始显现。全区新出生人口的性别比达111,区域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8.49万,占总人口的15.5%;性病和艾滋病在特殊群体中有蔓延趋势。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加强人口发展研究。要以人口计生委更名为契机,充分借助区域人才资源,加强开展适应区情、适应区域发展状况的人口战略研究,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的人口发展规划,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海淀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每一个公民。

(三)继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是改革开放的必然产物,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正确认识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流动人口主要以经济为目的,真正以超生为目的的流动人口是极少数。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政策滞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没有跟上。比如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药具的发放以及计划生育事故救助等方面,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的服务就十分有限,不利于提高他们预防意外怀孕的意识和能力。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未婚先孕,有些是因为我们的管理手续太繁杂和宣传不到位,他们没有领结婚证而造成的。高档住宅区居民的超生问题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有些是我们法制宣传不到位的缘故。通过改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这部分超生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可以更好地维护流动人口特别是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海淀区作为首都的一部分,要自觉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探索研究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新方法。要通过加强服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辅助作用等途径,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高档住宅区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3

2016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
计划生育调研 第九篇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人口计划生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三年,我街纪工委在街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联合街计生办加大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虽未发生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案,但从日常管理工作和干部群众反馈信息,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不容忽视。

(一)现状和难点个别基层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因为顾虑村、居委三年换届的影响,得罪一个超生户,等同得罪一个家族,个别干部怕失票子、丢位子。不愿抓,是亲缘关系盘根错节,抛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

(二)违法生育手段多,隐蔽性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为达到违法生育、逃避党纪国法制裁的目的,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极力钻政策空子。有的办理假离婚或在妻子政策外怀孕后办理协议离婚,对外宣称已离婚,但实际上仍然保持夫妻关系以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违法生育后将孩子户口落在他人名下或落假双胞胎户口;有的办理异地落户等。

(三)调查认定手段单一,调查取证难。目前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调查认定手段单一,亦受执法权限、调查手段及措施限制,尽管疑点较多,违法生育的可能性较大,在查处时,若遇到当事人抵触情绪强,明确拒绝配合或有意回避办案人员,例如拒绝到谈话地点、不理睬办案单位的通知、拒绝签字等,难以查实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四)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思想认识不到位。受我国基本国情和传统思想的影响,群众的婚育观念、生育愿望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高,对党员身份不重视,对党纪政纪处分抱无所谓的态度。

(五)党员流动性大,计生监管存在“真空”和“断层”地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跨地域的人才交流,加大了党员日常管理有效性和延续性的强度和难度,导致党员流出地和接收地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监管的缺位和失位现象。

进一步分析原因,主要体现为:一是计生生育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时效性不强,二是党员思想不到位,存在“躲、避、拒、拖”情绪,三是村居干部思想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相互推诿、扯皮,当“老好人”情况,四是治理违法生育的机制不够完善。

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计生生育的特点和难点,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如建立纪委、组织、宣传、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构建违法计生综合治理组织网络,为发现、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重点是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快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在一些惠民利民的政策设计上要考虑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倾斜,对超生户进行限制。

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遵纪守法氛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使他们自觉、模范地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街道、村居不仅要加大对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正面宣传力度,还要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典型个案要及时通报,引导党员通过反面典型,吸取教训。此外,要特别重视经常教育和引导村居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起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组织意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起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每个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积极宣传基本国策,带动和帮助子女、亲属及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努力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提高党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工作的责任和权利,勇于揭露和纠正本单位、本组织或党员的缺点、错误,及时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实。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积极探索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查办缺位认定模式,对于违纪党员不配合组织调查处理或无法联系的案件,只要证据充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通过将被调查人涉嫌的违纪事实和被调查人的权利义务在指定的范围内向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公告,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没有发表建议意见的,就认定被调查人对公告的违纪事实无异议,被调查人放弃相关权利,被调查人认可其缺位而无法履行的程序手续完备。

实现在被调查人缺位的情况下,对被调查人作出处分,进而形成从严惩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加强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强化对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孕、透查管理,提高透查质量,特别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监督管理,堵塞漏洞,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隐患。建立特殊人群违法生育档案制度,凡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村居干部违法生育后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干部培养、考察学习等方面给予限制性规定。

坚决执行村社党员干部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股民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实际情况与村社年终股份分红以及有关福利待遇挂钩;建立健全“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相关配套制度。

加强党员流出和接收管理工作。各党支部根据就近便利原则,确定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熟悉情况的支委成员或党员骨干与流动党员一对一或一对多结成联系对子,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掌握其动态。在接收党员工作中,相关部门和经办人要通过查阅计生证明(件)、核查计生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电话查证等方式,严把前置审查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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