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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2016-12-07 13:11:1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农业执法,加强领导(共9篇)2015年农业执法工作总结及明年年工作计划2015年农业执法工作总结(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今年以来,执法支队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责,有效的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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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业执法工作总结及明年年工作计划
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第一篇

2015年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今年以来,执法支队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责,有效的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31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569家次,整顿市场3397个次,立案49起,结案49起,办结案件涉及金额18.7万元,共受理群众举报72起。其中市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130人次,抽检农药、种子、肥料产品120个次,立案11起,结案11起,受理群众举报19起。

一、整合执法机构,充实执法力量。

根据市编委《关于整合组建德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德编【2015】5号)文件要求,整合市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农药监督管理站)、市农机局农业机械监理站、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水产办的执法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德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整合之后,执

法支队核定人员编制由原先的19人增至28人,市畜牧局和市农机局共7名同志调入本单位,大大地充实了农业执法人员力量,将更有利于我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能力

单位整合后,我们始终坚持周五上午集体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培养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感,提高宗旨意识。在业务学习方面,重点学习《种子法》等新颁布、新修改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新的政策规定,巩固学习《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养、提高执法水平。

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2月28日,全国、全省及我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根据会议精神,我们制定我市2015年农资打假工作要点,转发《省农业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德农字【2015】30号),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针对春季农资使用高峰期,我们加大了对各县(市、区)的农资产品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标签不合格;肥料假冒、无登记证号、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农药无证生产、质量不合格、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市共查获不合格产

品42995公斤,货值18.7万元,检查企业470家次,整顿市场1050个次,挽回经济损失110.6万元。

四、强化监督抽查措施,加大农药监管力度。

(一)严格落实《山东省农药经营告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管理办法》,实行农药经营告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非法农药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保证高毒农药的源头清、过程明和可追溯,实现农药经营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大农药抽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产品,净化农药市场。按照省药检所要求,今年抽取农药样品90个(其中烟剂产品10个)。目前已全部抽取完毕并送省药检所检验。

(三)开展农药质量和使用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药质量监管,强化农药使用监管,规范农药经营行为,1月26日制定印发了《德州市农业局2015年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德农字【2015】10号),4月2日,省农业厅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农药质量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15】20号),结合通知中新的工作精神及工作要点,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农药质量及农药使用安全执

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农药生产企业打假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市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截至目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50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110家次,检查农药市场、经营门户290个次,受理群众举报21起。

五、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提高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

制定印发《德州市2015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方案》(德农字【2015】27号)。3月20日,德州市2015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陵城区德强农场正式举行,本次宣传活动以“打假护农保春耕”为主题,重点向农民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共设立农业政策法规、农业技术、真假农资识别等咨询台及放心农资产品展示台,10余名专家到场指导,利用挂图、宣传册、明白纸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手把手传授假劣农资识别、病虫害防治、维权方法等实用的知识、技术和政策,积极为农民群众做好指导服务。活动当天共接待当地农民群众600余人,发放了“识假辨假明白纸”、农业科技生产宣传页等资料3500余份。

六、开展培训教育活动,提高知法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农药经营人员安全用药水平、保障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规范执法程序,7月31日-8月1日,对我市各县(市、区)执法大队长、农药风险监测员、农资经营户及生产合作社等单位代表共计120余人开展2015年行业关键技术(农药安全使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省农药检定所所长杨理健从全国、全省农药生产经营使用概况,农药抽检情况及高风险农药的使用和监管等方面进行授课。 市执法支队队员就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农药监督抽查程序及抽样单填写规范、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控等进行了专题讲课。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参训人员对农药使用技术的指导水平,学习了有关农药管理规定,提高了素质技能,为德州市农药的经营使用以及农药监管打下了良好基础,为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了有效保障。

七、配合做好植物检疫及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与植保站联合制定印发《2015年德州市玉米、棉花种子检疫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德农字【2015】34号),开展以玉米、棉花种子检疫为重点的专项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

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措施
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第二篇

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措施

摘要 科学界定农业综合执法的法理内涵,明确了农业综合执法的实践价值。农业综合执法要确立具体目标和主要职能,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关键词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目标;职能;队伍建设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伴随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作风、实现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价值目标而提出的重要制度改革,是政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奋斗过程中,这一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价值和法律意义。首先,在法律上严格界定了行政管理机关与行政执法主体的关系。将日常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有助于改善和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理顺和协调执法组织的内部关系。其次,综合行政执法直接确定了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有助于整个行政活动的明确化和依法行政的开展。再者,保证了行政执法活动的纯洁性和专业性,减少行政执法的“利导性”,进而有助于减少利益驱动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滥作为”。最后,初步建立了长效行政执法机制,可以避免或减少“运动式执法”、“联合执法”等没有法律规范作为依据的执法活动的发生。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和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以供参考。

1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要确立具体目标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要以县为单位,建立一个专职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农业执法职能,逐步形成一个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专职执法队伍。县级农业执法机构要实现“五有”标准,达到“四创”目标,即创一流的执法队伍,创一流的管理水平,创一流的基础设施,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使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1]。

2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要明确主要职能【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立后,需要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其工作职责。目前,在农业法律法规中还没有一项具体条款规定农业综合执法的工作职责,从各地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工作现状看,绝大部分县农业执法工作是以农资打假为主,主管种子、农药的执法。事实上,农业执法机构是一支种子、农药执法的专职执法队伍。这与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是不相符的。因此,要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农业执法机构需要有统一行使的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及行政许可权,即种子、农药、肥料、农业环保、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野生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2]。

3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3.1 加强执法人员管理

按照高质量、高标准、严把进口、敞开出口的原则,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把执法人员考试录用关。按照有关执法证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格发放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立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知识学习、作

强化农业执法手段建设之管见
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第三篇

强化农业执法手段建设之管见

——基于重庆市农业综合执法实践

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蔡妍霞

自1999年农业部启动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重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快速发展,执法体系不断完善,执法手段逐步增强,为农业农村经济健康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无论从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切实加强农业执法的要求看,还是从基层农业综合执法实践看,执法手段仍然十分薄弱,“手段缺乏、无力作战”的现象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纵深推进的主要瓶颈。基于此,笔者以重庆市为例,就进一步强化新阶段农业综合执法手段建设谈谈看法。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39个涉农行政区域中,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有36个区县,覆盖面达90%;63个区县(畜牧、渔业)管理单元中,有50个管理单元开展了综合执法,实施综合执法比例为79%,其中,36个区县农业(畜牧、渔业)主管

【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部门开展了综合执法,实施比例为56%。与全国相比,综合执法实施面居全国第六名。尽管如此,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紧密相关的执法装备却明显不足,突出表现在:

(一)总量不足,区域不平衡。据统计,目前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岗人员498人,平均每个综合执法机构人数约10人。共有执法车辆52台,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取证设备设施108台(支),电脑187台。每个综合执法机构车辆、取证设备设施和电脑的拥有量为0.96、1.8、3.5台。每支综合执法机构车辆不足1台,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不足2部,电脑不到4台,只有个别综合执法机构配有便携式打印机,缺乏简易快速检测仪器。按每支综合执法机构10人计算,其物资装备条件与实际的执法工作需求相比还相差甚远。而且这些资源分布不均,经济条件好的地方配备好一点,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地方配备就很差。条件好点的地方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就很顺利,良好的装备如虎添翼,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条件差的地方,就是一个机构几个人,一个证件几十种文书、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艰难地穿梭在山间小道上执行公务,靠一种原始的方式来履行职务;下乡无车辆,宣传无音响,查阅资料无电脑、勘查现场无相机,执法抽样送检地方远,费时费力花钱又多。这样的装备条件,致使执法手段薄弱,更是限制了执行重大任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设备老化,利用效果差。我市农业综合执法已经【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开展近10年,市里明确了农业综合执法“五有”建设标准,启动实施了综合执法试点和规范化建设项目,先后为35个区县50个管理单元配备了执法车、照相机、录像(音)机、便携式复印机等设施设备。与此同时,争取农业部为9个综合执法成效明显的农业(畜牧)综合执法大队给予了经费和执法装备支持,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条件得到逐步改善。这些执法装备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工作顺利推进,但是,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实施了近10年,维持执法工作开展的执法设备仍旧是当初的“嫁妆”,几年下来基本上是“面目全非”。目前这些设备设施都已老化陈旧,有些已经到了“退休”年龄,有些甚至是超期“服役”,车辆在安全性、取证设备在准确性上早已存在隐患,直接影响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已不能适应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需要。

(三)配置不齐,突破发展难。目前农业部门执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已逾百部,职能管辖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业安全生产等方面。总体上说,农业领域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农业部门担负如此丰富的执法职能,既是农业执法人员的光荣任务、也是神圣使命。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结合工作实践,在队伍建设、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总结出了一些成功经验。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执法设备

设施的装备水平差异性大,有的地方执法设施设备简易落后,执法手段薄弱,与肩负的执法职能极不适应。大多数区县执法机构的执法装备条件,如执法车辆、取证设施设备等主要靠市级配备,本级几乎没有能力配臵。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赋予了农业部门新的监管职能,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任务越来越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群众关心、领导关注,媒体聚焦,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如果没有与执法职能相匹配的执法设施设备和检验检测体系作支撑,那么就难以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原因分析

导致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装备能力差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也有客观方面。

(一)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相对而言,基层一些地方往往更加重视公安、工商、交通等领域的执法工作,对农业综合执法重视程度不够,甚至一些地方视农业综合执法为可有可无之事,工作上无规划、无部署、无检查,使其处于“真空”;一些地方对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不力,比如,应当由地方政府添臵配备的执法设施设备没有兑现,以经济条件差、财政薄弱为由推托。

(二)起步较晚,发展较慢。农业综合执法是新时期体制改革的成果,相对其它部门的行政执法,比如工商、质监等,它们的执法工作开展得早,其执法物质条件装备好,具

备更强的执法手段。而农业综合执法从倡导到实施发展还不到10年,重庆市在区县实施试点仅从2002年开始,至今也只有7年时间。

(三)投入不足,缺乏保障。为建立这支队伍,市里经过努力,每年在农发资金里切块保证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县的执法装备,为试点县配备了执法车辆、录像相、照相机、录音笔、电脑、打印机等办案必须的取证设备设施。多数区县只是从市级这一个渠道获取执法装备,而很少从本级或者其它渠道保障装备,有的甚至没有。

三、几点建议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2号文件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需要,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印发了《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意见》,为现阶段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提供了契机。为了改变执法装备与执法职能不相适应的状况,进一步增强执法手段,为此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推行农业综合执法涉及体制及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领导重视是工作成败的关键。开展综合执法的区县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把改善执法手段作为当务之急的重点工作。努力实现《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意见》中提出的“经过2年努力,力争实现农业执法装备手段得到有效改善,农业执法能力明显提高”的目

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深化农业执法机制改革
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第四篇

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深化农业执法机制改革

农业执法体制改革是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要求。长期以来,农业行政管理存在“缺位”现象,就是该管的管少了,不该管的管多了,偏重于技术推广,忽视了行业管理职能。如何把农业行政管理职能转到加强公共服务,搞好执法监管上来,是新形势下农业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的课题。依法治国已成为我国的治国方略,依法行政已成为行政机关的首要原则。截止目前,作为规范农业的国家法律法规28部,农业行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首要的职能就是通过依法实施农业法律法规来促进和保障农业发展。

一、现行农业执法模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农业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一直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认为农业法律是“软法”。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农业法》、《种子法》等70多部以农业部门为主管部门的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基本解决了农业无法可依的局面。这些法律、法规、规章仅涉及的处罚条款就有数百条,对农业生产的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植物检疫、动物防疫、农机、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但从农业执法的现行模式看,其“分散”特点与依法行政、依法治农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执法机构设置混乱。我国的农业执法主体受制于农业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构筑框架。农业执法主体分散于多个部门或一个部门的多个机构,形成了多元的执法主体。执法权力也都分散在各部门手中,造成执法队伍过多过滥,出现了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现象。据农资企业反映,有时一个农资户在同一段时间要分别接受几批农业部门的不同执法人员的检查,苦不堪言。

(二)执法体制不顺。由于农业行政执法的各项职能基本上是分散执行的,所以执法机构既从事技术推广服务甚至经营,又。履行执法职能;执法人员既从事生产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经营活动,又要从事执法工作,难免会显失公正。这种政事、政企不分,执法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体制,导致了农业执法主体的不明确以至“错位”,削弱了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能;也容易导致把执法工作作为创收和弥补事业经费不足的一种手段,产生不正当竞争,从而影响了农业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也损害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形象。

(三)执法力量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纵观农业执法队伍原来的组织机构状况,基本上是按照“一事一法一机构”的方式开展执法的,这种设置延伸到基层,又往往演变为“一法一站一人”,导致执法机构各自为政、互相扯皮,执法力量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执法机构很难开展经常性执法,只能搞一些突击性的检查、整治,这种方式的执法,使大量违法行为逃脱了法律制裁。

(四)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以往农业执法人员大多是农业技术干部,缺乏从事执法工作经验,再加上是兼职承担执法任务,主要精力集中在技术推广,难以全身心投入到执法工作上来。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主要表现在“二多二少”,即低学历的多,高学历的少;非法律专业的多,法律专业的少。

(五)执法监督力度不足。各执法主体对农业执法的监督责任模糊,目标不明,没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和责任划分,在具体实施中难免出现盲目从事,应付了事,农业行政管理上“缺位”、“错位”现象普遍,有的执法也存在行为不规范,定性不准确的现象。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相对集中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培育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业执法专职队伍。这支队伍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以实现行政执法与技术推广特别是经营服务相分离为前提,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农,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目的,尽快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运行高效便捷、行为规范公正、队伍勤政廉洁的综合性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二、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深化农业执法体制创新的必然要求

相对集中农业行政部门执法权,改变以往多头、分散执法为专业执法。它是规范农业执法主体的一个重要内容,使农业执法得到体制上、组织上的保障。

(一)有利于规范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实行综合执法,将执法职能从技术推广、经营服务机构中剥离出来,有效地克服了政事特别是政企不分的状况。一方面,由综合执法机构专门负责执法,符合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增强了农业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也使农业系统的推广、经营机构能够集中精力抓好本职工作,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结合。

(二)有利于增强执法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实行综合执法,可以统一调配农业部门各专业机构的执法力量,使分散的执法得以整合,提高农业执法的整体实力。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后,人员可以根据需要统筹组织力量,对管理相对人能形成较强的威慑力,提高了执法的时效性,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三)有利于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实行综合执法,使执法人员从兼职化变成专业化。执法人员不仅要懂本行业的法律、法规,而且要懂其他的法律、法规;不仅要懂实体法,还要懂程序法,从而激励执法人员增强学法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办案水平。

(四)有利于提高农业部门执法主体地位。通过专门的执法机构搞集中执法,有力打击了各类农业违法案件,在社会上逐步树立起农业部门作为执法部门的形象,过去农民“告状无门”的问题得到缓解。通过加强执法,也增进了基层、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执法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农业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将会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可。

(五)有利于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农业执法离不开工商、技监、公安、法院的配合。有了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就能更集中、有效地做好与其他部门的衔接工作。

截止2007年底,全国已经有30个省、170个市地州、1686个县市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实践充分表明,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有利于提高农业执法的整

体实力和效率,有利于增强农业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有利于实现执法人员的专职化和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切实保证农业部门合法、公正、高效执法的一条有效途径,是深化农业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符合新《农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6号)精神的,势在必行。

三、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实现农业行政管理职能转变

(一)把握有利时机,切实转变职能。近年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已经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市场化进程日益加快,在这种新形势下,政府管理农业的职能必须加快转变,从依靠行政手段为主向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手段转变。而农业部门由于受计划经济下传统思想和做法的影响,一些地方至今还偏重于抓生产、抓推广,对依法行政特别是农业执法重视不够。在当前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农业行政部门要充分抓住农资“打假”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利契机,实现职能转变。农业综合执法作为转变职能的主要内容之一,经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了其重要意义和切实可行。因此,在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要把它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授权组织、专业管理事业单位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农业部门各单位都要从全局利益出发,齐心协力,共树农业行政部门的权威和形象。新修订的《农业法》将农业行政管理和执法纳入新增加的内容。

(二)坚持“三个结合”,拓宽综合执法领域。农业执法的特色在于“综合”,重点也在于“综合”。实行综合执法,有一点必须明确,行政处罚权要相对集中于专职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避免再次出现职能交叉、执法多头的情况。建议实行“三个结合,分工不分家”,形成互相促进、相互发展的良性循环。一是综合执法与授权执法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综合执法机构作为一支专职的执法队伍,具有人员力量强,办案经验丰富,手段相对完善的优势,在查办案件中有力度、有权威。授权执法(如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政)在办案中碰到难题,只有在综合执法队的配合下,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农业的专业管理如许可、登记、质量抽检、农民负担监督等,只有在综合执法有力支持下,才能更深入、有效得到开展。二是综合执法与“农业110”、“12316”热线服务相结合。“农业110”、“12316”农业热线服务是农业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其“技术咨询、市场信息服务和政策法规咨询、受理农业违法案件投诉”等服务内容,大多与农业综合执法密切相关。农业综合执法队通过农业热线,也有效扩大了案源,提高了为民服务水平。三是农业综合执法与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结合。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与人民的生活和健康密切相关。随着农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成为当前一个“热点”问题。采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管理的措施,重点突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业产品生产过程和农产品市场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农业部门在这项工作中,承担了重要的职能。

(三)坚持“五有”标准,促进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发展。

这几年随着我省农业法制工作的不断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综合执法机构框架基本形成,农业执法队伍不断健全,农业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但是,从总体上看,农业执法机构还不完善,运作还不规范,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与农业依法行政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我们提出要像抓农技推广体系一样抓农业执法体系,把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作为农业执法的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各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按照“五有”规范化标准来进行建设,一是要有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一定面

积的办公场所,做到门面桌椅整齐,标牌清楚;二是要有专职执法人员,一般不少于8人;三是要有专门的执法手段,包括交通工具、取证工具、便携式检验工具等;四是要有规范的管理目标,包括实行公开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办案程序、岗位监督栏和办案指南等;五是要有严格的监督制度,包括建立起违法行为立案申报、重大案件报告备案、错案追究、着装管理和执法人员守则等各项制度。两年来的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效,证明了我们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区执法机构完善、行为规范、队伍稳定和手段改善。【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四)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农业行政执法的效果,影响农业行政部门的形象。第一,建立执法人员学法制度。通过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使农业执法人员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懂”,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四大”行政法律要“通”,对农业专业法律法规要“精”。并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四五”普法活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政策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第二,要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活动,严把进人关,选好配强执法干部。应当按照行政执法的要求和特点配备执法人员,使执法人员职业化,具体要求就是使执法人员成为具有特殊性、法律性和相对独立性的职业人员。第三,要适应机构改革的变化,整顿农业执法人员队伍,通过公示、过错追究、考核、岗位培训等措施,使执法人员在政治思想上过硬,在执法业务上精通,在执法方式上文明,在执法行为上规范。第四,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由于农业行政执法起步较晚,整体上监督机制尚未到位,尤其要建立和完善部门监督机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实行报备制度,建立健全执法检查监督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和廉政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关键是要明确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尤其是要明确执法机关负责人的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实行评议考核制,前提是要实行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程序都要公开,办事结果也要公开,还要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自觉地把行政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无论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还是推行评议考核制,最重要的是加强制度建设,依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第五篇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农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大局,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抓亮点、法律法规宣传抓特色、涉农违法案件查处抓重点、农产品质量监管抓源头、队伍建设抓提高的原则,大力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农资经营管理、涉农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及明年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年”各项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今年是全省的“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年,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县农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工作协调、信息整理、对外宣传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一年来,我队认真按照《***“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开展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并认真填写上报各类报表和工作信息,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都已圆满完 - 1 -

成并取得了实效。

2.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3.16“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宣传、实物展示、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了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假劣农资识别的现场指导。年内共开展相关宣传咨询活动5场(次),现场展示假劣农资100多公斤,悬挂横幅5条,发放明白纸、宣传资料及农业法律法规书籍2500余份,发放《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400余份。各项宣传活动群众累计参与人数约5000多人次。

二是今年年初,我队参与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对全县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在涉农法律法规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中,我队参与制作幻灯片讲稿2份,知识讲座2次,为参会人员现场讲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法规》和《农资经营涉及法规知识》,并发放《致农资经营者的一份信》200余份。

三是为了应对冬季农业生产,在蔬菜大棚中使用农药的情况,我队组织召开了一次针对农业投入品批发商户的培训班,对我县批发配送农药的农资批发商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的系统培训和政策宣讲,发放了《国家关于禁限用农药管理的相关公告》等宣传资料100余份,并与农资批发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农- 2 -

资经营批发单位承诺书》。培训班的召开,为杜绝禁限用农药在我县的滥用和进一步做好农资监管奠定基础。

3.各部门联合,切实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通知的要求,我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整治行动从3月份开始,通过对农资经营者经营证件、进货渠道、包装标签、产品质量、违禁农药销售、农资新产品销售、经营行为等七个方面的检查,通过多次的检查治理,查处了一批存在质量问题和违规使用的限用农资,有效的规范了农资经营市场秩序。

为继续巩固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的成效,我队在后半年开展了3次农资及农产品治理安全检查,认真开展了数次农资打假等市场检查活动。至目前,各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车辆52台(次),累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20多家(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80多次,其中外县农资批发车辆5辆;化肥批发公司5家,化肥生产企业1家,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32个(次),蔬菜生产基地21个(次),农产品生产农户90多户。检查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品种250多个,数量达2万多公斤。依法没收过期种子427袋,过期农药300多瓶(袋),无标签农药73瓶,标签残缺肥料5袋,杀鼠剂76支,限用农药甲拌磷26瓶,货值共计5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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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针对实际,切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队针对重点,认真开展了以蔬菜生产基地、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以及农资生产企业等单位为内容的监督检查共6次,配合县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站开展蔬菜农残检测抽样工作12次。在检查中,我队对销售质量不合格蔬菜的2超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场下架处理,同时归根溯源,进行追究调查。与工商部门协调处理了质量不合格蔬菜的超市1家,并由工商局予以了行政处罚;对**和**两家蔬菜销售市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责令他们及时开展农残检测工作,并在后期的检查中,督促他们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工作;对没有办理危化证但私自购进并配送农药给本社社员的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没有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的16民专业合作社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经检查整改,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5.深入调研,上报专题调研材料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农业执法等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队安排专人,开展了5次形式多样的调研工作。在调研中,执法人员通过进村入户,同农资经营人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工作人员交谈,深入了解最基层的声音,并形成了《农业行政执法调研》、《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调研》等8篇有价值的调研材料,为上级领导制定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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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执法,认真开展违法案件查处和纠纷调解工作 今年,我队在进行各类市场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了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了省农牧厅通报督办的案件1起,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案件调查处罚了9起。经过我队一年来对执法办案的不断摸索和学习,已经基本掌握涉农违法案件的办理流程和相关规定,执法办案人员的经验也不断丰富,为今后更有效的开展执法办案和农资纠纷调处打下了基础。至目前,共依法查处农资经营违法案件10起,其中以一般程序立案的3起,行政罚款2460元;以当场处罚程序立案的7起,行政罚款950元。参与农资纠纷调解5起,均得到圆满处理。

(三)联系实际,开展市场主体清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搞好农业投入品监管,我队按照掌握情况、摸清底子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资经营者进行调查摸底。经排查,全县共有化肥生产企业*家,农作物种子生产企业*家;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家;化肥专营批发公司*家;外来农资批发配送公司*家;本县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共*家,其中化肥农膜经营门店*家,种子农药经销门店*家(农资批发配送的门店有*家),部分门店综合经营化肥、农膜、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

(四)强化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今年以来,我队按照“六五”普法及执法工作的职能职责要求,对执法人员开展了以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程序、执 - 5 -

2016农资产品打假执法情况汇报
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第六篇

农资产品打假执法情况汇报

按照《关于开展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执法检查的通知》(农函〔〕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局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市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局成立了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纪检组长担任,负责农资打假各项工作。同时,制定了《市农业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人员职责,将工作计划具体到月,把责任分解到人。另外,市政府把执法工作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万元执法经费;农业执法试点申报成功,切实加大了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舆论

我局结合农资打假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一是利用消委会3月11日在广场举行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平台,受理举报投诉,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全市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精心策划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计划在春耕夏播期间,把宣传海报张贴进村、向当地村民派发宣传小册子,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产品。三是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及时曝光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打假,综合治理

从月初开始,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对全市开展农产品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杂交水稻种子、杀虫剂、除草剂、复合(混)肥料的标签登记,以及高毒农药的经营情况。农业局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车辆辆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规模较大的农资批发经营单位家次,农资零售单位(门店)户次,当场核对种子委托经营文件份,核查农药标签个,肥料标签个,种子标签个。执法人员共查处了销售过期、假冒伪劣农药包,对家违规单位和家存在安全隐患单位作出警告或责令立刻整改。

二、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的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执法情况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

三、下阶段工作

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加强生产环节农资的使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打假治理取得实效。

2016农业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方案
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第七篇

为切实推进依法治农,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市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区依法治区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巴区委办[2016]1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最新农业、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和明确职责、加强监督、公开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全区农业发展良好环境、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解决制约行政执法效能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攻坚战。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查管理,明确其职责权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严格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种类和幅度,避免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和违纪问题,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通过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优化农业法制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1、规范执法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区农业行政执法监察大队集中行使《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本级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区农机监理站集中行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赋予本级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区植物检疫站集中行使《植物检疫条例》赋予本级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凡未经法律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不得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对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要明确委托权限,规范委托文书;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或组织,不能申领财政部门发放的罚没票据。

2、梳理执法依据。各相关单位和科室要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梳理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包括:行政执法主体类别和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清理包括: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具体行政执法任务和相应的执法依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5月30日)

3、清理执法人员。各相关单位和科室要按照《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上报。凡未经培训考核,并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对已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要进行新颁布实施的政府通用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执法资格。(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5月30日)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全面梳理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法定依据,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结合实际,对裁量权的行使条件、运用范围、裁决幅度、实施种类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明确各个层次执法人员的权限,报区政府法制局备案,同时在区政府法制网统一公布。(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5月30日)

(三)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工作“六条禁令”,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勘验检查笔录、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询问笔录、抽样取证凭证、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做到农业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纪律严明。(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四)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1、落实岗位责任。各相关单位和科室要根据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机制,调整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调整行政执法依据、界定法定职权、分解执法职责、落实岗位执法责任等。(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5月30日)

2、建立完善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和规范化建设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健全和完善执法人员管理、执法办案、廉政监督、举报投诉、错案责任追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评析、档案管理等执法管理制度,并规范张帖上墙,确保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依法履行职责。(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3、强化评议考核。各相关单位和科室要完善和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机制,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要通过专项检查、案卷评查和投诉举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对违法执法和不当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要根据《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行政执法机构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等处理,对于行政执法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暂扣或收回执法证件等处理或按有关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法制、执法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等单位为成员的依法治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农业局法制科,具体负责以上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具体落实。各相关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

(二)强化监督考核。区农业局将制定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根据工作开展落实进度、质量、效果和资料报送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个人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逗硬落实问责。对本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差、甚至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责任追究。

2016农业局党委学习计划4篇
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第八篇

第1篇:党委中心组2016年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的总目标,实干争先,积极探索农业改革,不断创新机制,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创新学习方法,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培养能力,促进成果转化,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工作本领,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农业农村争创新优势、推进新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学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理解十八大精神实质和内涵,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深入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深入学习中央、省、市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促进农业平稳较快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市四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四)深入学习县十三届三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特别是在加快产业转型、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农业发展、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的建设等重大课题上下功夫,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打造品质城、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工作保障。

(五)深入学习做好工作所需要的新知识。深入学习各类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有重点地学习掌握跟当前工作密切相关的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依法行政等知识,提高对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驾驭能力。

三、学习形式与要求

(一)学习时间。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6天。

(二)学习形式。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并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倡导灵活多样的个人自学。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读书会、理论报告会、网络学习、研讨交流与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提升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增强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学习要求。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的总体要求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正学风、改文风、转作风,增强学习责任感、紧迫感。

(四)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科学安排工作,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努力保证学习到会率;中心组成员在积极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要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认真开展自学活动。

第2篇:农业局普法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农业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农民群众法制意识,为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管理相对人增强法律意识,树立诚实信用、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观念;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有序推进;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维护正当利益,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干部学法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一是建立局中心组学法制度。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制定详细计划并付诸实施,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学习法律知识2次。二是建立全体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利用“周一学习夜”、“三会一课”等途径,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法。三是建立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完善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对参加今年执法证审验未列入省厅培训的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重点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新出台法律法规学习,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基本农田保护、动植物防疫、农机安全、农经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继续深入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继续组织乡(镇、街道)和村级宣讲骨干开展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结合春耕备耕、科技下乡、农业恳谈活动等送法下乡进村入户。

(三)开展“农业法律进企入社”活动。以“两区”内的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对象,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开展“农业法律进企入社”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主体法律意识。

(四)加强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宣教工作,着力增强相对人依法生产经营的观念,促进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结合绿剑系列行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小农资整规活动,加强对农资经营户《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教工作;结合种子苗木检疫专项整治活动、有害生物防控等活动,做好《植物检疫条例》、《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结合种子执法年活动,做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结合动物疫病防控,做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省动物防疫条例》、《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结合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检审验,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

(五)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宣传《行政许可法》。按照《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县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原则,以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为核心内容,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进行全面彻底的集中清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普法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要充分认识农业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广大涉农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通过学法活动,可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向行政相对人的普法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通过向广大农民群众的普法教育,可帮助他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做到机关干部学法与开展普法宣教工作相结合,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对广大群众的普法,要组织开展宣讲教育与其他形式相结合。要结合农业恳谈活动、春耕服务和送科技下乡等活动送法下乡。要结合农民培训,安排农业普法课程。要针对农民的特点,采取生动活泼、通俗形象、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利用农业信息网站和农村远程教育资源优势,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采用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争取建立农业普法投资保障制度,把农业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正常预算,为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领导,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此项工作,把农业普法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增强工作主动性。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总结农业普法工作的新动向和成效,于6月10日、12月5日前将本单位的半年度、年度农业普法工作总结和附表2报局政策法规科。

第3篇: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全局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县第十二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四大会战”总目标,按照“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总部署,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农业法制监督措施,努力开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实现农业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完善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充分发挥农业首席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和农业法制工作机构、法学专家的参谋作用,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机制,把重大政策措施制定、重大项目资金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事项纳入决策范围,确保重大政策于法有据、重大项目安排科学、农业产业安全发展。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检查、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违规决策或者决策重大失误的责任追究。

(二)着力加强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参加省市有关单位组织的农业法律业务培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工作能力,努力使农业法制工作从以普法宣传、法制监督为主向推进依法行政、服务大局、融入中心拓展,推动依法决策、依法履职,降低行政风险。积极探索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范围,发挥律师事务所在农业行政管理、民商活动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着力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2016-2016年)工作方案》(台规范办[2016]1号)以及县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2016-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天规范办[2016]1号)文件精神,对法定的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登记)、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等八方面行政权力,从依法行政的主体、内容、程序和监督上全面进行规范,做到准确列举权力项目、正确援引法律依据、合理规范行政裁量和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着力打造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形像。

(四)着力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清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把“三统一”工作与合法性审查、文件清理报备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文件质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工作,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文件。

(五)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变化情况的动态管理,探索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与环节,改进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确保下放权限合法有效运行。

(六)着力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围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农业执法监管环节,突出农业执法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继续组织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植物检疫执法,重点加大对出售、屠宰、加工、运输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未经检疫审批跨地区调入乳用种用动物以及违法调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各项质量抽检措施,强化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大案要案,彰显农业执法成效。

(七)着力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和备案审查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修订完善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健全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纠正机制。执法证件管理规范。

(八)着力健全涉农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研究制定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重视普遍性、突出性矛盾纠纷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程序,规范行政复议办理,提高行政诉讼应诉水平。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备案制度,及时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对与防范。抓好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以及农业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九)着力深化农业普法宣传。深入实施农业“六五”普法工作,研究确定年度农业普法工作的思路与重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制培训等学法机制。创新农业普法工作载体与方式,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并进、执法监管与指导服务并重、政策宣讲与普法宣传并举,特别注重普法与执法的联动。突出强农富农惠农政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政策宣传,继续开展“农业法律进企入社”活动。

(十)着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统筹协调依法行政重大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促进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农业法制、执法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改进作风,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着力提升工作水平。

第4篇: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16年学习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四届三次党代会和县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做到常学、深学、实学,着力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团结带领全局干部干在实处、再创实绩,服务“小县大城”建设。

二、学习重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是当前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要突出“真、深、实”,全面学习领会讲话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关于推动科学发展、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关于国际关系和我国外交战略、关于党的建设以及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把握讲话贯穿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意识、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和科学思想方法。

(二)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局党组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之江新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等学习材料,静下心来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读,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同时,把群众路线学习与系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统一起来,研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读本》、《科学发展观学习纲要》等理论书籍,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三)深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相继召开中央经济工作、城镇化、农村工作、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就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军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省委召开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召开四届三次党代会。要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县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工作有实效、干部出实绩,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突出产业升级、项目攻坚、城乡融合、民生普惠四大任务,推动各领域改革全面深化,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努力在改革大潮中走在前列。

(四)抓好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学习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修课。要深入学习《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一二卷)、《中国共产党历史二十八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等,更加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更加坚定走这条道路的信念。同时,要与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反腐倡廉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结合起来,自觉加强思想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干部。

(五)深入学习做好工作所需要的新知识。有重点地学习掌握跟当前工作密切相关的城镇化建设与现代城市发展、新农村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生态建设与旅游发展、社会管理、依法行政等知识,提高对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驾驭能力,努力在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发展思路、把握工作规律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三、学习安排

(一)学习形式。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读书会、理论报告会、领导干部论坛、人文大讲堂、网络学习、研讨交流与学习考察等多种集中学习形式。同时,倡导灵活多样的个人自学。

(二)学习制度。局党组书记同志任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副局长同志任中心组副组长。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努力保证学习到会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组长、副组长请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可根据学习内容,必要时扩大到全局。

(三)学习服务。局办公室负责集中学习的时间与地点的安排、人员通知等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做好学习资料提供、授课专家聘请、学习档案整理等服务工作。

2014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第九篇

第1篇: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XX年,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寿县依法治县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和寿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紧急通知”,特制订寿县迎河中学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法治寿县”建设的要求,突出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提高全县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实现“十二五” 规划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农业执法,加强领导】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内容

(一)突出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大力宣传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全面落实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建设“法治寿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师生召开“实施‘六五’普法 建设法制寿县”主题座谈会。

(二)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

(三)对“五五”普法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宣传报到。

(四)举办“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法制报告会。

(五)各班要召开主题班会、出专题黑板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政教处要围绕活动主题,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我校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丰富形式,形成声势。学校要利用校会、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做好宣传活动。要组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和法律咨询服务,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三)要加强协调,务求实效。我校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力量认真抓好落实。学校要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务求工作实效。

政教处要及时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进展情况及时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同时要收整好各项材料,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第2篇: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XX建设纲要(20XX一20XX年)的XX之年。为做好今年“12i”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为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期间法治XX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市开展XX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XX建设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XX。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下句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XX创建集中宣传活动

1、时间:2Ol1年l月2日(星期五)上午9:0一 l:

2、地点及参.加单位

(l)主场:地点:市人民广场参加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计生委、市一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市地税局南谁区。

、团市一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各3一5人.及琅圳各单位参加活动情况表(附后一)于11月30日局区前传真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2)分场:各县一(市)。

3、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2)结合实施“五大战略”和“五个XX”建设,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3)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4)重点宣传普法和法治创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

4、形式

(1)主场:参加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自行准备宣传资料,通过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教育宣传。

(2)分场:在辖区繁华地段,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接受群众咨询,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等形式,开展教育宣传。

(二)以“流动法律课堂”为载体,市人社局、市教育

局、市经信委、市农委、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进学校、进企业、市建委要分

别组织集中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监所、进工地活动。

(三).各地.各部门要在活动期间自行组织开展一次法制

RI或讲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口各县(市、区)、市直各

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动的指导,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加强对活切实开.展系列活动宣传活动。

(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要紧紧围绕“法律八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拓宽.渠道,加大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安排积

极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和法治XX建设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

优势,及时与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在媒体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加强对“12-”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展示宣传活动盛况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四)加强联系,及时反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制定活动方案,11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于12月25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总结(包括活动开展信息、图片等)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以及县委综治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企业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继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企,促进我厂各项工作快速、和-谐发展。

二、宣传对象

普法的对象是在厂全体员工。其中,重点是青年员工;提高对象是各单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和法律顾问。

三、主要要求

1、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治企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企业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班子成员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2、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法律教育。要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培训。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领导组,有厂长任组长,负责各项工作。

二是充实宣传内容。在加大《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信访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政策规定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目的意义。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在采取法制宣传车、法制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的同时,还采取举办培训班、“现身说法”警示教育、送法入户和签订睦邻友好协议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

工作步骤和安排

普法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共分三个阶段:

(一) 宣传发动阶段 20XX年3月底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二) 组织实施阶段 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XX年。在公司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单位的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以“创平安”为主题,主要利用工厂企业现有或新建宣传栏为平台,抓住工厂企业人员相对集中、传播信息相对快的特点分步展开。在全厂创办的法制宣传橱窗,实现100%的全覆盖,派发自行印制的治安防范,开展禁毒、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形象生动的将法制知识“送”到企业员工手中。

第4篇: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建设“法治黄梅”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按照“十二五”时期中央、省、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和局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促进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握农民群众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特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提升农业依法行政水平,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成效。

五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创新,努力开拓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加大对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农业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贯彻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农业法律法规。围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开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学习宣传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生态循环农业和农业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规范农业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三)深入学习关于农业、农村的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农民负担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立足提高农业系统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农村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五)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农业部、省政府和省农业厅、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加强农业体系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强化农业法制监督工作,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深入推进具有农业部门行业特点的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农业依法治理中深化、提升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对象和要求

我局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农业企业和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全局系统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涉农法律知识轮训,并将学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并落实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探索研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评估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农业“六五”普法期间,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二)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形式,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加强政纪法纪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法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制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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