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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2016-12-08 09:21:4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共9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一、上半年主要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供大家学习参考。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第一篇

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

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来访来电专人登记、专人处理。

(二)加强源头控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加强农药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同时,联合农药管理站利用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对我市农资市场特别是无公害生产基地附近的农资门市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和高毒农药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高毒以及禁限用农药流入农

产品生产基地。同时,督促农药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认真做好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及农产品生产记录。 (三)切实加强监管,搞好专项整治

上半年以来,农安科人员深入到全市农资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实地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对个别农资销售点售出的农药等农资产品登记不详和少数农户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户进行了清理整顿,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今年春耕备耕、“3.15”、“五一”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送科技下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技术宣传、咨询、培训等活动,重点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技术培训、接受咨询、销毁假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等多种形式,向农产品生产者和城区居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新品种、新技术以及如何识别假农资、不合格农产品等相关知识。上半年共发放农业法律法规、科技及政策宣传资料5000余份,组织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2场次、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培训5场次,有效地提升了城乡居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1、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管理,加大农产品投入品的管理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面积 1.2万亩、产品2个,推动农业向品牌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2、创先争优。

3、重视信息上报工作。

完成情况:1、新增无公害生产基地(**科农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1个,面积333.3公顷,产品:石榴1个,正在申报中。2、争创河南省无公害生产示范县。3、及时上报蔬菜、水果抽检信息。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突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要继续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加投入,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心系群众生命健康;二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建党员义务宣传队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关知识,全面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思想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突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标本兼治。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农安科将继续开展农产品监测,加强对“三品一标”基地的日常监管,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创新防范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消除不安全因素,依法打击一切违法行为和坑农害农事件,确保全市城乡居民生活平安、社会稳定。

(三)突出农业投入品市场整顿,建立投诉制度。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禁用高毒农药、兽药、鱼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行为。

(四)加强对“三品”认证基地的监督管理。

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工作,对“三品”认证企业实行全程质量监管,推进我市“三品”认证工作快速发展。一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无公害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二是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换证工作。三是对全市“三品”认定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产地环境、生产记录、标识使用管理记录、标识使用情况等。

201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计划
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第二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1、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检验力度,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于2015年9月底、十月初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4个蔬菜生产基地以及3个茶叶生产基地监督巡查。中秋国庆期间我县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 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尤为重要。为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重要载体,确保主要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省、市、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县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

二、工作措施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全年计划建立3-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点。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执法查处。重点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省市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例行巡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 。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伍,继续深化“农资打假”、“禁限用高毒农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行动,

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四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巡查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常态化。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从示范基地开始做起,努力实现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预警信息即时共享。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

农产品安全监管股

2015年11月13日

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
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第三篇

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

2015年2月 为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进一步加强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农委和县委、县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健全县镇(街道)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推进监管能力、质量追溯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监管,使我县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日趋规范,全面遏制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优

质安全绿色产业全面发展壮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农产品数量、质量和安全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全年计划新增“三品一标”30个,全县蔬菜农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强化执法查处。积极配合县食安办在重大节日、重点季节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消除行业“潜规则”生存空间。其中,一是开展重大节日专项检查。在春节、元旦、两会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蔬菜水果为重点品种,以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直销配送中心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单位,深入排查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二是开展夏季高温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突出对豆类、绿叶类和茄果类等高风险蔬菜品种,突出本地棚膜蔬菜和水果,秋季蔬菜和水果等重点生产时段,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测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铵、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养乐果、水胺硫磷等违禁农药。三是开展“三品一标”基地专项检查。以认证基地年审,新申报认证品种和抽检等契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认证面积和产量,包装标识的规范使用、年审合格情况、抽样检测情况、农业投入品分开存放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

(二)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农药

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违规生产经营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二是强化日常管理。重点检查生产基地的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是否规范,生产物质是否安全储蓄,农残检测开展情况等,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日常质量考核,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全年基地巡查不少于240次,确保监管全覆盖。三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建立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三)强化日常监测和自检。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效率。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农业部、省市例行检测。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各基地的例行检测做好监测规划,按照农产品生产季节、重点用药种类等情况全方位纳入监测。二是督促抓好标准示范基地农残自检。对全县34个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农残自检情况进行量化监督,按月对自检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自检开展不及时,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四)强化标准化建设与示范。一是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融入标准园农业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对新申报的蔬菜和水果基地,加强技术指导。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继续抓好黄兴、路口、春华、高桥、

北山、黄花等镇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三是做好“三品一标”示范县建设。在做好今年“三品”认证及续展工作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证后及包装标识规范使用等管理。全年新增好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30个。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去年蔬菜、茶叶的重点企业建立全县联网的可追溯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硬件和软件的同步建设,建立全县联网的可追溯体系。一是对农残自检平台进行整合升级,将全县农残自检信息归纳到一个平台,优化数据处理。二是试点农业化学投入品朔源管理。今年初步计划在县内选取连锁经营的农资经营店进行农业化学投入品朔源管理。

(六)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长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要依据预案进行现场演练,通过模拟实战,切实找到短板,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能力。

(七)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

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力度;加大乡镇农产品监管员、协管员的培训力度。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推广。重点推广动植物安全生产以及病虫害有效防控技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四、责任落实

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农业局主要领导向县政府领导、农业局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农业局分管领导、各部门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要逐级签订责任状,与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

加强工作督查考核。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制定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日常监管、信息报送、工作档案的管理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监管工作,力争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计划
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第四篇

2012年甘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进

一步巩固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

质量检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计划。

一、监测目的: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使我区农产品生产监测目的者和经

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得到

保障。全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8%。

二、监测方式: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采取定期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监测方式和风险

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式。在例行监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农产品及初级加工农产品采取监

督抽查的方式跟踪监测。凡是监测点拒绝抽检的视为不合格。

三、例行监测 1、监测对象:蔬菜。

2、监测地点:全区按设立6个蔬菜生产基地、1个农产品市场、3个超市。

3、监测品种: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甘蓝、白菜、小白菜、青菜、芹菜、花椰菜、

菜豆、豇豆、菜心和空心菜等蔬菜。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监测蔬菜品种。监测品种兼顾 1 绿叶菜类、白菜类、豆类和茄果类蔬菜。

4、抽样数量:自检例行监测共1500个样。

5、抽样时间:2012年1月-2012年12月。详见抽样计划表。

6、抽样方法:

检测前,严格按照抽样操作规程进行抽样。抽样人员应事先准备好抽样单、抽样袋、标

签等抽样用具,并保证这些用具整洁、干燥,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抽样过程不应受雨水、

灰尘等污染。

大棚蔬菜以每个大棚为一个抽样单元;露地菜每10亩为一个抽样单元,不足10亩的以

每种植户的同一品种的蔬菜为一个抽样单元。在抽样单元内按对角线法、梅花点法、蛇形法

等方法随机采集样品,每个抽样单元内抽样点不少于5个,每个抽样点1m左右,随机抽取该

范围内的蔬菜作为检测样品,每个样品抽取量不少于1.5kg,白菜、冬瓜、西瓜等大果形瓜

菜不少于2个。

抽样人要与联络员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抽样完成后,要认真填写抽样单,

由抽样人员和经手人共同签字确认。抽样人员要及时将样品送回检测室,在运输过程中要避

免样品受到污染和变质。【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7、检测项目和判定依据: 用农药快速检测法,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农药残留情况,

判定标准:ny/t448-2001. 2

2 抑制率≥70%时农药残留超标。此时样本要有2次以上重复检测,检测结果阳性应在 80%

以上。

四、监督抽查:

1、节假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重点做好“五一”、“十一”、元旦与春节的抽检工作。

2、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具体时间和任务按上级要求。

3、跟踪监督抽查。 对例行监测结果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报送情况,做好落实整

改措施。 3 2012年农产品抽检计划表 4篇二:1-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计划

瑞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2014年工作计划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开展农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强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点民生

工程,进一步落实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根据德宏州农业局关于转发《云

南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办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

通知精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目标责任管理。结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现将

我站2014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努力确保本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从源头上抓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监测,主要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上市果

蔬中农药残留及瑞丽市区域内综合农贸(批发)市场,全年完成2800个样品农药残留快速检

测,合格率90%以上,检测结果及时归档整理,并上报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

(一) 监测对像:蔬菜、水果

(二) 监测地点:瑞丽市区域内综合农贸(批发)市场以及辖区 内蔬菜、水果生产基

地。生产基地的选择可根据产业分布和农时季节适当调整。

(三)监测种类及数量

1、蔬菜种类:西红柿、辣椒、黄瓜、甘蓝、白菜、芹菜、青菜、菠菜、生菜、菜花、豇

豆、豌豆、蚕豆等常见蔬菜。

2、蔬菜监测数量:

(1)省农业厅对我市每年抽样数量为生产基地6个样品,农贸市3个样品共9个样品。

(2)自检例行监测2300个样品。

3、水果监测品种:苹果、梨、枣(毛叶枣)、橘子、西瓜、葡萄、草莓、柚子、火龙果、

柠檬、香蕉、桔子等。

4、水果监测数量:自检例行监测500个样品以上。

(四)抽样方法

蔬菜严格按ny/t5344.1-2006、ny/t5344.3-2006执行;水果按照《无公害食品产品抽样

规范第4部分水果》(ny/t5344.4-2006)规定执行。

(五)检测项目及方法

检测项目: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 检测方法:用吉大?小天鹅gdyn-1096sc大型样品农药残毒速测仪根据酶抑制率法原理检

测。(这个型号给对)

(六)检测判定依据

按照gb/t5009.199-2003标准执行,抑制率在50%以下的为合格产品;抑制率大于50%

的为农药残留超标样品,需进行定量分析并追根朔源,报送农业执法大队处理。

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充实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配置,并

加强对检测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力争在年底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资质认证工作(双认

证)。

三是进一步加强流动检测车作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

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充分利用流动检

测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流动检测工作,全年计划流动检测24次, 培训200人次。

四是积极申报农产品检测工作经费,确保农产品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瑞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2014年2月18日篇三:2009年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2009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2009年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也是深入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

全工作的关键之年。为了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现

结合我区实际,提出2009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2009年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为指导,以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与任务

2009年工作的总体目标为:通过加强宣传、推进准入、强化监管、加快认证等一系列措

施,使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不高、不稳,有时还会出现反弹的局面得到改变,稳步提

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009年工作的基本任务为:

1.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进市场准入工作。

2.全年完成监测抽检样品500份以上,同时配合省质检 中心做好例行抽检工作。

3.新认定无公害产地20000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个;绿色食品基地认证有新的突破。

4.力争使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较2008年提高1-2个百分点。

5.开展大型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3次,举办专业培训5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400

人次,发放宣传培训资料8万份。

三、主要工作与措施

为了确保全年目标的顺利完成,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着力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在宣传形式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结合 “科技之春”、

“科技下乡”等多项活动,采取印发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

活动;

二是在宣传内容上,重点突出对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及生产技术规程等知识的宣传,特

别是对市场准入制度等内容的宣传。 三是在宣传对象上,重点做好对生产者的宣传,提高他们标准化生产能力;对经营者的

宣传,增强他们守法经营的 意识;对消费者的宣传,倡导安全消费理念。通过深入持久地宣传,逐步形成全社会关

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扎实稳步推进市场准入工作,努力构建安全消费市场 一是在完善蔬菜类市场准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批发市场和超市的自检行为,

切实抓好入市验证、无证检测、结果公示和不合格退市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二是按照《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有效

推进市场准入工作。

三是加大对超市和批发市场的日常监督抽检力度,规范检测行为,完善数据上报制度,

逐步推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努力构建安全消费市场。

3.加快认证步伐,强化证后监管,增强我市农产品的竞争力 一是充分运用国家在“三品”认证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申请资金,

鼓励扶持生产基地、协会、龙头企业等进行申报,加快基地和产品的认定认证步伐,年终力

争实现新认定无公害产地20000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个的目标。

二是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产档案的管理,包括基地环境质量、农业投入品使用

情况(品名、生产厂家、使 用量、使用时期等)、生产管理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生产者、技术负责人等方面; 三是加强对“三品”的例行检查力度,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同步”的方

针,突出抓好认证产地的投入品使用和获证产品(基地)的管理,实行年度抽查、检查制度。

4.积极开展例行监测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是全年开展12次农产品质量安【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全例行监测活动,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农产品,每次监测品种不少于

6个,监测样品不少于500个;

二是配合做好全年的例行监测工作; 三是配合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四是对每次例行检测结果及时进行汇总,结合市场准入的日常监测数据,分析结果,对

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加强业务指导,力争使区检测站建设有新的进展 一是对区质检站建设过程中的仪器

选型、检测室建设及管理进行指导,使其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要求; 二是对区质检站的业务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尽快开展工作; 三是对检测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使其能尽快适应相关工 作要求。

6.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塑造一支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需要的管理队伍 一是狠抓政治思想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七

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职工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讨论,以增强大家

责任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业务技术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自学、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切实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三是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支素质优

良、作风过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队伍。篇四:201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2016

年工作计划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

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

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

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

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1、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检验力度,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

故的发生

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于2015年9月底、十月初组织相关

人员对我县4个蔬菜生产基地以及3个茶叶生产基地监督巡查。中秋国庆期间我县没有发生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

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 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

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

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

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

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

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

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抓好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尤为重要。为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重要

载体,确保主要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

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省、市、县对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

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县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

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

二、工作措施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

地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全年计划建立3-5

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点。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执法查处。重点对主

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省市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例行巡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

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 。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

【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整治。联合执法队伍,继续深化“农资打假”、“禁限用高毒农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

行动, 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四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

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巡查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

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

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

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常态化。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加快农产品质量

【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从示范基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第五篇

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上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一、上半年主要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来访来电专人登记、专人处理。(二)加强源头控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加强农药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同时,联合农药管理站利用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对我市农资市场特别是无公害生产基地附近的农资门市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和高毒农药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高毒以及禁限用农药流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督促农药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认真做好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及农产品生产记录。(三)切实加强监管,搞好专项整治上半年以来,农安科人员深入到全市农资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实地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对个别农资销售点售出的农药等农资产品登记不详和少数农户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户进行了清理整顿,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今年春耕备耕、“3.15”、“五一”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送科技下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技术宣传、咨询、培训等活动,重点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技术培训、接受咨询、销毁假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等多种形式,向农产品生产者和城区居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新品种、新技术以及如何识别假农资、不合格农产品等相关知识。上半年共发放农业法律法规、科技及政策宣传资料5000余份,组织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2场次、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培训5场次,有效地提升了城乡居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目标完成情况目标任务:1、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管理,加大农产品投入品的管理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面积1.2万亩、产品2个,推动农业向品牌化、高端化方向发展。2、创先争优。3、重视信息上报工作。完成情况:1、新增无公害生产基地(**科农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1个,面积333.3公顷,产品:石榴1个,正在申报中。2、争创河南省无公害生产示范县。3、及时上报蔬菜、水果抽检信息。三、下半年工作计划(一)突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一要继续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加投入,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心系群众生命健康;二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建党员义务宣传队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关知识,全面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思想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突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标本兼治。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农安科将继续开展农产品监测,加强对“三品一标”基地的日常监管,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创新防范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消除不安全因素,依法打击一切违法行为和坑农害农事件,确保全市城乡居民生活平安、社会稳定。(三)突出农业投入品市场整顿,建立投诉制度。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禁用高毒农药、兽药、鱼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行为。(四)加强对“三品”认证基地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工作,对“三品”认证企业实行全程质量监管,推进我市“三品”认证工作快速发展。一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无公害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二是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换证工作。三是对全市“三品”认定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

检查了企业产地环境、生产记录、标识使用管理记录、标识使用情况等。

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计划任务,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我镇2016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下达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依法科学监管,以民为本,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强化监测监控,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任务

1、成立镇覆盖全镇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队伍,建立落实镇街专管员3人,检测人员3人,村级协管员52人。

2、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定量检测64个批次,确保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监督检测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100%。

3、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查处率100%。

4、“三品”基地产地和产品复查换证、续展认证和保持认证率100%。

5、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快速定性监测6个批次。

6、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健全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室和专职农产品监管人员,加强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室建设,完善检测室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配备相应检验检测人员。

2、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以科技成果转化、全程标准化为重点,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体系和全程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按照“集成一套生产标准,编制一本操作手册,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建立一批管理制度,创建一个追溯平台”的要求,开展全程标准化生产建设。

3、强化“三品一标”建设管理。现代农业园区的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应100%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鼓励主要农产品达到绿色食品认证标准。开展对“三品”基地的规范化指导与监管工作,严格证后监管,规范“三品”农产品的用标行为。

4、强化产地准出管理。完善提升农产品基地快速检测点和追溯示范点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准出管理制度,加大生产环节追溯工作实施力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管理模式。

5、完成农产品质量监督监测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按年度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计划,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和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完成省、市对我区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例行抽检工作。

6、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打击蔬菜、水果生产中使用禁限用农药,水产养殖中使用禁限用渔药、人用药及销售假劣农资等专项治理。突出对生产源头投入品的监管,突出对生产基地生产过程的监管,加大对生产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

7、抓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围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传统节日及重大活动事项,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落实人员,加强值守,明确责任,开展节前专项检查,及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

8、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检查监管执行情况,坚决消灭监管盲区。落实“三品”农产品证后监管工作要求,强化生产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强化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执行情况监管。按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职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9、加强宣传培训。多渠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开展对生产主体、“三品”基地内检员、追溯管理员、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培训。

2016年度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计划
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第七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将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作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切入点,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肉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用最严格的准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执法、最严厉的处罚,更加深入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直接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使人员配备、经费拨付以及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办公条件等与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相适应,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

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严打工作取得实效。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一是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市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贸局等部门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二是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立即封存问题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企业负责人不得再从事相关食品行业;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三是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市工信局、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商贸局和卫生局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乡镇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一是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市质监局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市工商局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二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市质监局和卫生局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卫生局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三、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处力度

市直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严打工作高压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市公安局通报,公安局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局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据刑法修正案,从重从快处理。

四、严格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一是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的原则,制定责任分解方案,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到科,落实到岗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是市监察局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责任范围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责任范围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对乡镇及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嫌徇私舞弊、构成渎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加强信息报送

一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要正确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及时回答群众问题,防止不实炒作,制止虚假报道。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二是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三是各乡镇区和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要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情况每周两次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于每周一、每周四上午9:00时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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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第八篇

第1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重点工作场所。

二、检查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等。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1. 检查各市、县(市、区)管辖区内全部营业性游泳场所,要求监督执法检查覆盖率100%。检查持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制度和消毒设施等卫生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及汇总表见附表1、2。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

2. 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水质抽检。监测率100%。指标: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浸脚池水余氯。水质监测结果内容按附表3汇总,行政处罚汇总按附表4。

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XX)及《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9、10、29-20XX)、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11—20XX)。游泳池水样监测采样要求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XX)执行。

3. 积极做好游泳场所信息公示制度。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池水余氯等)即时公示,至少每天1次。各级卫生部门应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游泳卫生消费预警信息并将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游泳场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公众通报或者公示。汇总表见附表6。

四、时间安排:

1.20XX年5月,各地制定下达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XX年5-6月,各地进行日常性监督工作及抽检准备,游泳场所开放前对从业人员进行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毒知识培训。

3.20XX年8月10日前,各市完成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并将市直管及县(市、区)游泳场所监督执法检查表、监测结果数据汇总后及总结材料(含表1、表2、表3、表4、表5、表6)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同时上报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游泳场所等本底资料。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特别要针对20XX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3.各级卫生部门应认真做好工作质量控制工作。样品采集时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样品代表性。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会同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检查数据汇总时要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及合理性,做到数据准确、合理、统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样品检测及质量控制工作。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法规宣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卫生厅。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按计划要求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环境卫生监督科 沈菲菲 陈建国;联系电话:0571-87838241;传真:87838243;电子邮箱:XXX

第2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进间、重点和内容

此项检查工作自本方案下达之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对能源行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着重关注财务会计核算、成本盈利水平、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及单据使用及非税收入解缴是否规范等情况。同时,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采取重点抽查形式,开展绩效评价监督工作。

二、检查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5、《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6、相关税法及法规政策

三、检查对象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市麓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长沙市科技局、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长沙市第六中学

四、检查工作步骤及人员安排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针对不同检查对象,由相关业务处室选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时,在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检查工作结束前,检查组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书面征求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并取得现场鉴证,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完成财政检查报告。

第3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和省《关于开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精神,经市委研究决定,今明两年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任务,既要靠各地各部门的自觉行动和扎实工作,也要靠加强监督检查来推动和保障。要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和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确保"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落实。

二、监督检查任务分工

监督检查按照 "谁主管、谁组织监督检查"的原则,采取"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责"工作方式,围绕中央部署的7项监督检查任务和省部署的6项监督检查任务,紧密结合"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围绕中央、省和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总体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扩大内需项目建设进展、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保证在建和收尾项目顺利实施;要围绕省《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申领和审核发放程序是否规范透明,是否存在"冒领财政补贴"等行为;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和明查暗访等手段,切实加强对20XX年以来规模以上投资项目的全面排查监管。

二是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加强对中央、省、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部门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投资、产业、区域等政策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三是由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我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对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和自主创新100强企业的组织实施、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管。

(二)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科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对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科信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国家、省、市的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各级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是否合规有效。

(三)围绕改善民生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稳定物价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二是由市水务局、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水利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创新;

三是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户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四)围绕资源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加强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

二是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是否有效;

三是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五)围绕推进社会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有关工作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围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政务公开、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透明化改革、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等与"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密切相关的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此外,市委、市政府还将根据中央、省、市部署的重点工作情况,确定新的专项监督检查任务。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和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经市委同意,成立广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同志任组长,副市长陈国同志、市监察局长杨建城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林道平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20个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区(县级市)和市直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上级有关工作指示精神,组织部署我市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情况联合检查工作及有关重点专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抽查工作。

(三)建立情况交流和通报制度。各区(县级市)、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整理本部门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情况资料,于每月30日前上报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并于每年6月中旬和11月中旬前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以简报形式通报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的情况,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通报批评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

(四)建立问题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业务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移送;要加大对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以及在项目审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既涉及经济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又涉及中央、省、市等多个层级的工作任务,既要抓好对本市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又要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组监督检查的准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把监督检查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牵头部门及各区(县级市)要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担负的监督检查任务,完善内部业务检查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各参与部门和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的统筹协调,并加强对有关牵头负责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把保证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把政策落实关、严把资金管理关、严把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向正确、管理规范,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要求,项目审批依法合规,项目建设安全优质高效。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行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统筹和整合已有的扩大内需、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财政监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监管资源,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各业务部门日常开展的检查、考评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突出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时限,同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深化改革,建章立制。要针对检查发现的带有共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要注重发挥监督检查的治本功能,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深化行政管理、项目审批、资金监管、财税金融、投融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各地各部门可依据本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有关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4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XX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实现机构编制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

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编办按照法定管理权限,集中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和及时整改的基本原则,遵循加强管理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治查处相结合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监督检查立项工作根据上级和县机构编制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检查工作落实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依法办事原则。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等法规和规章进行。

(三)注重实效原则。监督检查工作要讲求效率,保证质量,坚决防止和克服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等现象,以保证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深入开展。

(四)及时整改原则。对监督检查事项,被监督检查单位要抓紧整改,限时完成,按时报整改结果。遇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的,必须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二、监督检查的对象

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

三、监督检查的时间

20XX年10月10日---10月15日

四、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全县机关单位“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主要是有无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设立、撤并各类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名称、隶属关系等情况;有无其他违反机构编制事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机构编制统计的情况。主要是有无伪造、篡改、虚报、瞒报统计资料,或者不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情况。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内容是:新入编人员是否经过公示,《机构编制管理证》、实名制信息系统、工资基金审核等各类信息的调整是否及时规范。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为:是否按《条例》要求及时进行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五、监督检查的程序

县编办会同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程序是:

(一)拟定检查工作方案。

(二)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立项。

(三)发出检查通知。县编办事前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监督检查书面通知,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具体要求和时间;检查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特殊情况下,机构编制检查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四)组织实施。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五)报告检查结果。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就检查工作形成专题检查报告,总结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及基本评价,提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建议。检查组在正式提交检查报告前,将进一步征求被检查部门的意见,被检查单位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检查组对有异议的问题将进一步核实。

(六)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县编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

六、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促使机关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单位职责、有效控制编制增长、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的有效措施。督查组各成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把工作落到实处。

2.从严要求,限时整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严格政策规定,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有关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管理。

3.完善制度,接受监督。健全违规举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规范举报受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编办、监察局或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通过“12310”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各类机构编制的违纪行为。县编办经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将及时按规定查处并给予举报人答复。

第5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和省纪委《省关于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促进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经济实力、结构调整、城乡发展、民生改善、资源环境等方面主要指标的实现为目标,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任务的落实,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动2256工程的顺利实施,为我市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今明两年重点从以下8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工作目标时,是否与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

(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转型的有关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情况,按照“六大转型”的要求,强力推进单一煤电行业向多元产业转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传统商业向现代商贸服务业转型、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型、工矿型城市向山水生态城市转型、传统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优化城乡生态环境,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三)重要的生产生活必需品供给与价格监管情况。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蓄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主要是重点水利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以及中小河道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严格实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否健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完善。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市委、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科技计划项目、自主创新工程试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工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项目安排是否符合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支持方向,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政策要求,专项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七)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八)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两高一资”项目批地供地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除上述8个方面外,还要根据我市在一个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三、监督检查的对象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直有关责任单位。

我市成立3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市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检查组做好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组安排及责任分工附后)

四、组织领导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牵头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市直相关责任单位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的职能,同时又要担负起本部门被监督检查的责任;市纪委监察局相关室要做好联系协调工作,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精心安排部署。各检查组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检查计划,经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时间、地点等进行必要的协调,避免同时在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开展多项检查。各县区、各要依据本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监督检查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年度检查计划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内容,保证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有序进行。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在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各项资金拨付和配套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坚决防止滞留、挪用、挤占、截留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要检查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中央及省、市的规定,工程建设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工程质量和领导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四)加强协调配合。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具体协调落实的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配合,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检查组之间也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努力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相互促进。

(五)严肃执纪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六)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及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2016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方案
农产品监管监督检查计划 第九篇

为积极有效地清除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根据市农业和粮食局《关于印发2016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者种养行为,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产品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杜绝使用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限用农药,在生鲜乳和畜禽养殖中杜绝添加三聚氰胺、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杜绝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违禁药物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经营使用等行为,确保农资经营市场更加有序,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任务

(一)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严厉打击在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非法使用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等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平稳,农民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水稻、蔬菜、水果、茶叶、大豆、花生等;

重点单位:水稻、蔬菜、水果、茶叶等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药经营单位;

重点农药: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等限用农药。

3、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推广农业标准化,通过实施标准粮田建设、土壤有机质提升等项目,加强高标准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品质。二是规范农药使用。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科学用药,严格执行农药残留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三是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鼓励使用低毒和生物农药,严禁违规使用高毒农药,提高蔬菜水果茶叶质量安全水平。四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进一步加大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的蔬菜、水果、茶叶等农药残留监测力度,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植保站、农技站。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畜产品“瘦肉精”监测合格率保持平稳,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牲畜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生猪收购贩运环节规范有序,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生猪、肉牛、肉羊。

整治品种: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添加物。

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和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活畜收购贩运户,生猪定点屠宰场。

重点查处: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收购贩运及待宰前使用沙丁胺醇、向养殖户销售的兽药添加“瘦肉精”等行为。

3、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饲料环节整治。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普法宣传;组织开展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力度,做好新公布违禁添加物监测,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二是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活畜依法实施无害化处理。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使“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三是收购贩运环节整治。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猪牛收购贩运户和牲畜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牲畜交易记录制度;通过备案形式管理活畜收购贩运人员,并要求其承诺不教唆、不兜售和不收购贩运含“瘦肉精”的活畜;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收购贩运企业(经纪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管信息;动物卫生监管检查站要严格查验过往运载动物活畜的车辆。四是屠宰环节整治。建立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抽检制度,按规定做好进场生猪来源、数量、检疫证明、耳标号、畜主、运输车辆等记录;加大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对每批进场生猪按比例抽检,并做好抽检记录;经确证含有“瘦肉精”的生猪或生猪产品,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站。

(三)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现有收购站和奶牛养殖场全部持证经营,生鲜乳质量安全实现收购站监测和违禁物质检测两个全覆盖,2016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实现奶牛养殖场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全部合格。

2、整治重点。

整治品种: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

重点环节: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

重点查处: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无证经营,生鲜乳中违法违规添加各类物质,私自倒卖和非法收购不合格生鲜乳,以及生鲜乳在跨区域运输、中转站转运、拼车装运、长途贩运等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组织实施2016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监测覆盖所有生鲜乳收购站、奶牛养殖场。积极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对生鲜乳中黄曲霉素M1的监测,同时做好铅等污染物,冰点、蛋白质等理化指标的摸底,掌握质量安全新动向,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严厉打击生鲜乳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制度检查和培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普及,督促乳品企业、奶站和奶农做好报告工作,对检测确认不合格的生鲜乳,要采取销毁等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站。

(四)兽用抗菌药使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促进兽药使用者进一步规范合理使用兽用抗菌药,使用主体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兽用抗菌药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养殖场(户)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现象明显改善,使用违禁药物问题基本消除,休药期制度进一步落实,畜禽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2、整治重点。

整治品种:假劣违禁抗菌药物与假劣饲料产品、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重点查处禁用兽药与人用药品。

重点环节:兽药、饲料经营、使用单位。

重点查处:套用或伪造文号等非法生产销售兽药行为;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违法行为;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

3、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整治和规范经营环节。切实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二是整治和规范使用环节。加强兽用抗菌药的使用监管,重点加强畜禽养殖场用药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落实休药期制度,加大抽检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的违法行为。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三是积极推进畜牧标准化生产,加快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进一步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站。

(五)”三品一标”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基地抽检面达100%,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三品一标”企业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肉、禽蛋、鱼类等。

重点单位:”三品一标”基地和示范区。

3、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提高认证管理,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文件档案,切实做到事前有制度,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文档,证后有监管。逐步实现”三品一标”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突出关键环节,强化生产经营规范性。积极推行全程监管理念,全面监控”三品一标”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促使获证单位做到“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三是开展产品监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性。根据省市要求深入开展”三品一标”质量监测,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加工车间(仓库)的认证农产品进行抽检,通过开展产品监测,建立健全以监测、分析、预警、防范、控制为主线的”三品一标”风险管理机制。四是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包装标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三品一标”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质检站。

(六)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重点水产苗种繁育场、养殖场药物使用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能力进一步提高。重点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氯霉素、环丙沙星、五氯酚钠、硝基呋喃类药物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主要是鳗鱼、四大家鱼、鳜鱼、乌鱼等水产品种。

整治品种: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五氯酚钠、环丙沙星等禁用药物。

重点环节:全市水产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

3、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加强育苗环节监管。健全苗种生产单位数据库,在繁育季节针对重点育苗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和违法用药行为。督促水产育苗单位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档案,建立苗种附证(生产许可证)销售制度。二是落实养殖单位责任。积极推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引导生产单位主动落实相关制度和标准,扎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健全完善生产单位动态数据库,按照风险隐患程度建立生产单位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监管。三是加强重大水产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责任单位:水产站。

(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1、整治目标。按照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农资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合理使用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主体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2、整治重点。

重点时节:春耕备耕、“三夏”、秋收冬种等假冒伪劣农资混入市场的高峰期。

整治品种:关系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

重点单位:市区及各乡镇农药和兽药等农资经销门店,乡村流动商贩。

3、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督促农资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农资市场监控检查,加大对乡村流动农资商贩或以送科技下乡等名义销售农资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大假劣农药兽药查处力度,加大农资标签说明书的清理整顿,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对涉嫌违规产品,要依法予以查处。二是坚持检打联动,严查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抽检,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加大对重点农资的抽检力度,发布抽查结果,强化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对不合格农资产品及时组织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加强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建立假劣农资涉案线索移送机制,切实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遏制农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破获一批大要案件。三是创新监管模式,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重点围绕农资监管信息平台、新型农资流通体系、放心农资店等建设,加快构建以县级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为基础的农资监管网络。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四是加强指导服务,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做好农资信息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借助公共媒体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健全农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及时监测、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执法队。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份)

组织收听收看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我市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10月份)

1、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兽药知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提高遵法守法自觉性。

2、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加大对广大农民群众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3、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整治对象开展专项治理,达到预期目标。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

以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为重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全年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办、站、队要按照统一部署,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和工作人员,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二)狠抓隐患排查。各办、站、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拉网式检查,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整治,重点治乱,要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从根本上、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防患于未然。

(三)严查大案要案。对于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和假劣农资案件,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坚决予以严厉打击。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绝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在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要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办、站、队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积极会同上级职能部门,从根本上,从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不断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典型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信息。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站、办、队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强提升转化,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包装标识、质量追溯等各项制度,突出抓好索证、索票制度的建立,完善台帐记录,落实质量承诺,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强化技术服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合理用药,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农产品安全生产和安全消费意识。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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