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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2016-12-14 10:36:1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共9篇)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的报告关于XX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的报告(草稿)XX市XX区人民政府:XX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棚改指挥部的总体步骤和要求,我们街道办克服人少事多的重重困难,棚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的报告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第一篇

关于XX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的报告

(草稿)

XX市XX区人民政府:

XX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棚改指挥部的总体步骤和要求,我们街道办克服人少事多的重重困难,棚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简介 XX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处XX市中心城区,东邻体育路,与XX名园、XX公园接壤;南接XXX路,与XX路形成十字交通枢纽;西临XX大道,与XXX路交界;北与XX路、XX建材市场连为一体。总用地面积6.92公倾(约103.8亩),其中属于XX街道范围内的一期工程南靠XXX公司,东临XX公园,西接XX路,北与XX花园交界,规划用地约1.78公倾,现有房屋22栋,住户约378户、门面经营约49户;被征收地块上为原市XX厂职工家属住宅区和城中居民住户村。

(二)形象进度 该项目自2014年6月23日与合作方签订协议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到目前为止,前期规划、土地界定、项目确认、环境评测等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一期改造项目(XX花园)已进入房屋征收摸底调

查阶段。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区政府成立了XX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负责本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方案、政策制订并组织和监督、检查、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实施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我们街道办派出三名副科级干部深入现场参与具体工作;三是聘请了一位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人员处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做好来访居民的接待解释工作。

(二)以人为本,广泛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一是公开透明,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先后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有关条文以及政府公告和房屋被征收户提出的疑问以专门的宣传栏形式进行宣传解释,并就有关居民关心的问题专门举办了一次现场咨询活动;二是依法运作,争取被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入户调查和开展活动前有温謦提示和通知,工作人员佩证上岗;三是科学合理,做好摸底调查人员的协调分配工作。我们将街道办、XX社区、XX物业、开发合作方等方面的人员集中到一起,合理搭配进行分组,以促使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确保摸底调查工作平稳有序。房屋征收作为棚户改造工作的重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做好摸底调查工作,一是对改造项目范围内的被征收户房

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好划片工作,将任务分到各个调查组;二是边调查边宣传,对容易接受的住户先进行登记和复印有关证件,对持观望态度和疑问的住户现场进行宣传解释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部份房屋被征收户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存在理解上的差异,特别是关系切身利益的房屋补偿比例、搬迁安置费用、项目的成功与否以及后期的物业管理费用等等,存在较大的疑问,加之绝大部份住户是原市XX厂的改制职工,又临近春节,忙禄繁杂的生活事务无暇顾及棚改事宜,致使调查进度绥慢,甚至难以进行的程度,入户近一个月的时间,仅取得52户的调查资料。经合作方申请,目前已暂时停止入户调查工作,待春节后再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切实形成棚改工作强大合力;二进一步协调与合作方的关系,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使房屋征收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XX市XX区北湖街道办事处

2014年12月16日

抄送:XX区项目重点办

棚户区改造讲话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第二篇

众志成城全力冲刺打好棚改攻坚战 ——在市城区棚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2月 日)

同志们:

这次棚改工作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会前也多次进行了调研,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对有关工作也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刚才,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对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对下一步工作安排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我都赞同,请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思想要再统一,认识必须再提高

近年来,市城区先后启动和推进了10多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棚户区改造工作已进入攻坚时期,部分项目征地拆迁进度缓慢、安臵还房建设滞后、项目融资困难、业主信心不足等矛盾和问题愈来愈突出,不认真及时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我市棚改工作极易陷入困境,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和德政工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是我们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发展责任和改善民生责任。因此,全市上

下务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当前民生工作的第一责任、第一任务来抓。

二、重点要再明确,措施必须再强化

为切实保障棚改项目顺利推进,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部署,攻坚克难、全面推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力突破拆迁制约,为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棚户区改造成功的关键是房屋拆迁。根据初步统计,现在已启动实施的10多个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总户数达1万余户,但拆迁工作启动三年多时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拆迁3000余户,占全部目标任务的30%左右,只有军供站和利州广场北侧两个项目全部完成了拆迁,而今年的拆迁任务按户数统计,到11月底也只完成了73%(1046户),整个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进度不理想。这种现象,不但导致部分项目安臵房至今不能开工,搬迁群众不能按时回迁,而且也对整个项目的良性发展形成严重阻碍。因此,下一步,利州区和经开区要汇同各项目推进组,对至今尚未完成拆迁工作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抓住主要矛盾和问题,认真拟定工作目标和计划,逗硬落实责任,采取综合施治的工作办法,依法合规,强力开展“房屋征收困难户”专项治理工作,务求项目拆迁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强力推进安置房建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棚户区改造成功的重要标志是安臵。棚户区改造的最终目的,是要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按时保证搬迁居民回迁,不但是我们各级政府的郑重承诺,也是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目前,因为融资困难、征地拆迁进度缓慢等因素的综合影响,10余个项目的安臵还房建设情况都不平衡,进度上总体滞后,即使部分已开工的安臵房项目,因为各种原因的影响,进展也十分缓慢,3000余户搬迁群众已在外临时过度了2年多时间,这其中绝大多数不得不面临超期过渡,社会稳定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利州区和经开区要汇同各项目推进组及发改、环保、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对安臵还房建设滞后的项目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切实加强指导协调,督促项目业主按期启动安臵还房建设工作。对安臵房已建成的项目,市、区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搞好安臵房的分配入住工作,合理降低项目临时安臵过渡成本,确保搬迁群众早入回迁。

(三)强力化解资金瓶颈,提振项目业主信心

棚户区改造成功的重要保障是资金。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整阶段,项目融资环境较差,销售市场持续低迷,部分项目业主的资金陷入了暂时的困难,项目的拆迁和建设都受到了影响,截止11月底,今年整个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固定资产投资仅完成目标任务的73%(7亿余元),全年目标任务完成难度较大。下一步,全市上下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出发,积极主动协助项目业主争取资金,同时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存量资金盘活、商品房市场开发、行政审批

办理等事项中给予尽力支持和帮助。

三、领导要再加强,督查必须再严格

棚改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作,需要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是切实可行的,而且正逐步走向成熟,希望全市各级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周密部署,严明纪律,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落实。各项目推进工作组及办公室、挂联市(区)领导、市棚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履职到位,市、区各级领导干部和棚改工作人员要有更加担当的境界、担当的气魄和担当的能力,说了算,定了干,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市棚改办要会同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办室,不断加强市城区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及时向市棚改领导小组报告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重大的问题,切实清除工作梗阻。

同志们,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业。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大员靠前指挥,狠抓思想和谐统一,狠抓工作成效,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众志成城,全力冲刺,坚决打赢棚户区改造攻坚战,为打造广元经济升级版、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生态文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城投公司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第三篇

城投公司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直接指导下,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实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按照“投资、融资、经营开发”的工作思路,咬定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扎实苦干,奋力拼搏,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十二五”期间及一年来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项目融资业务。“十二五”期间实现项目融资249957万元,其中:城北工业园区17000万元,姚李工业园区5800万元,龙潭、众兴(潘集)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23000万元,双龙安置房10000万元,牌坊村安置房10000万元,南环东路12000万元,城区自来水改造3000万元,卧阳新区基础设施4000万元,中小学d类危房改造757万元,省棚改项目39400万元,中信银行20000万元,徽行徽银基金75000万元,卧阳中路10000万元,新店片区旧城改造20000万元。按照政府安排,为县内重点企业融资提供服务五批次8620万元。

(二)专项资金投入。全年累计投入专项项目资金55916万元。期中主要为体育中心工程4030万元、档案馆579万元、殡仪馆1824万元、双龙及卧阳安置房工程17527万元、s343霍陈路工程8915万元(含补偿款)、县南环东路建设工程873万元、105国道改建工程2969万元、城关镇三处安置房建设1508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17691万元。

(三)项目工程建设。2015年我公司牵头负责的重点工程9项,其中双龙安置房工程正在进行外墙真石漆施工,其他配套工程全面扫尾,等待验收;档案馆工程主体工程已经完成,正在进行装饰、装修等阶段的施工;殡仪馆迁建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目前做审计准备;牌坊村农民安置房1-8#主体结束,已进入二次结构施工;体育中心项目场、馆完成主体结构施工;东环路二期(北段及南段)已完成招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待土地指标批准后,进行招投标,现已移交给县住建重点办;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已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卧阳中路(南段)建设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待拆迁完毕后,启动工程建设;新店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已完成施工图图审,启动招标施工;牌坊村农民安置房二期项目已完成施工图图审工作。马店街道综合改造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即将开工建设。

(四)综合实力增强。先后组建了霍县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霍县城乡综合建设有限公司,购入原司法局大楼,通过脱钩改制组建了霍县为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同时入股兴业担保公司股本3000万元。公司自身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占股7500万元加入XX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融资平台得到提升。截止到目前,公司累计拥有资产总额3516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97164万元;累计负债250099万元,其中长期负债69687万元,净资产101580万元。截至目前实现收入350万元。

(五)为相关单位提供融资支持。一中1260万元,中医院1200万元,冯井镇400万元,孟集400万元,彭塔200万元;长集镇500万元;为县直事业单位担保,一院3000万元,二院500万元,中医院30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融资渠道单一,抵押资产不足。作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目前,主要融资渠道通过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融资渠道单一。由于受抵押资产缺少的影响,尚有批复贷款26500万元,不能到位。同时,形成城投公司还本付息金额逐年增加,抵抗融资风险的能力逐年降低,财务风险难以控制,最终可能转化为政府风险和财政风险,将导致城镇建设资金融资受阻。

2、资产盈利能力较差。这几年,政府投入城投公司的资产一般主要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盈利能力差,还未能通过市场化经营,形成盈利能力强的资产,而这些资产恰恰又是城建融资的载体,承担着巨额的债务。由于自身“造血”功能不足,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自身不具备偿债能力,完全依靠政府财政安排的还贷准备金,增加财政还贷压力,最终将影响城投公司投融资功能的发挥。

3、债务风险大。随着融资规模的扩张,公司债务风险不断加大,到期借款清收难,将影响公司银行信用及下步融资。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4、工程管理难。受建筑市场难管理大气候的影响,标后监管缺乏,工程管理中存在资质挂靠、施工把关不严等问题,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政府信誉,需下大气力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多路并进拓展融资渠道。在继续抓好与有关政策性银行合作的基础上,加强与中国银行、徽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商业金融机构合作,积极争取国开行对棚户区项目贷款的支持。创新融资抵押担保方式,不断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探索bt、bot、证券、(ppp)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做好新形势下政府项目融资工作。

2、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结合预安销号工作,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做好牌坊安置房一期、体育中心、s343霍陈路和司法社区矫正中心和马店街道综合工程等已开工工程进度,尽快启动实施卧阳中路(南段)、纬十八路、东环路二期、卧阳路安置房二期、新店片区安置房等项目实施进度。

3、整合资源做大公司规模。配合有关单位搞好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划转工作,结合项目贷款银行要求,有针对性的接收有效国有资产,做大公司规模,为项目融资奠定基础。

4、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强学习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提升全体员工的整体综合素质。聚焦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狠抓问题落实整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谨防“四风”问题反弹,努力打造务实、高效、廉洁的国企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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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1111111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第四篇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

棚户区改造是县委、县政府一项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按照省、市政府对我县的工作要求,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城镇化建设重要工作,改善民生的头号工程,必须做到科学规划、合理部署,上下联动,全力推进。

一、棚户区基本情况

在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先后建设了一大批单位的职工住宅,由于上世纪末的单位改制转轨,房改政策的落实,成片的房改房、公房都没有及时的采取维修、改造,逐步形成了现在的棚户区。历史原因形成的这些棚户区具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棚户区房龄大多超过30 年,阴暗窄小。二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区内居民普遍仍使用公共厕所,道路狭窄且排水系统落后,房屋设计不科学,居民如厕难、行路难等问题十分突出。三是职工支付能力低,既无能力出资改造房屋,更无能力购买新房。四是商业化运作难度大。棚户区大部分位于城市中心地带,房屋密度大,动迁成本高。长期以来一直无法改造,严重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城市形象。随着省、市政府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政

策,赋予了资溪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对于进一步提升资溪旅游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推进和谐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棚户区改造总体计划和进展情况

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县棚户区改造总体计划:力争在2017年底前改造户数582户,房屋建筑面积约

3.53万㎡,基本完成我县中心城区内的棚户区改造。目前进展情况:2014年启动了林业局县城交验站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建筑总面积约4246㎡,共64户(含火车站原铁路给水所),土地面积约14.82亩。其中:房改房建筑面积约3418㎡,公房建筑面积约828㎡,项目总投资约1008.2万元,安置建筑面积约6820㎡。现已进入施工建设阶段。2015年已着手对农药厂棚户区项目进行改造。改造建筑总面积约3467.54㎡,改造户数66户(其中:房改房建筑面积约1384.67㎡,公房建筑面积约2082.87㎡),土地面积约11.27亩,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安置建筑面积:4143㎡。

三、我县棚户区改造的主要思路和做法

我县按照“一个着力、五个结合”,即:着力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居住条件,把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发展、城

市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环境相结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坚持“科学规划、分布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完善配套、同步建设”的基本原则,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县之力加以推进。【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棚户区改造是一个艰难而又漫长的项目,必须做到规划先行,依规实施。我县聘请专业的设计单位编制了《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设计方案(2013-2020)》,该规划设计方案详细提出了棚户区改造的目的和意义,明确了改造目标和期限,制定了改造项目和年度改造任务。为下一步的实施改造提供了科学可行的改造规划。规划设计方案中还提出了棚户区改造的操作要求:

1、合理选址;为更好更快的推进我县城区棚户区改造进度,棚户区改造应遵循优先选择自改积极性较高,改造后可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或改变城市区域面貌的项目。对自改积极性不高,改造难度较大的项目坚持耐心动员,争取做到棚改无上访、无纠纷,做到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2、设计房型;在合理选址确定项目后,根据棚改居民

的意愿,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房型,改善棚改居民的居住环境。

3、配套公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必须按规定配建物业管理公共经营性用房。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外的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列入当年重点工程建设计划,优先组织实施。

各地探索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第五篇

各地探索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改造棚户区,意义深远。城市中一些脏、乱、差的死角得到了治理,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通过改造棚户区,不仅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而且促进了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规划、建设城市,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各地探索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北京市:探索建设“集中安置区”棚改安置模式

近日获悉,北京市将探索建设若干“集中安置区”的棚改安置模式。由市政府统筹规划,拿出一定规模土地,集中建设安置房,安置核心城区疏解的居民。与此同时,还将加快房屋征收立法工作,破解征收拆迁难题。

一、2020年前完成总目标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将坚持“疏”、“堵”并重,调控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疏解非首都功能,积极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探索新的路径。目前正在组织全市各区和相关企业研究制订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15万户改造任务,2020年前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总体目标。努力把棚改工作作为疏解人口的重要手段,破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介绍,下一步,将加快房屋征收立法工作,破解征收拆迁难题。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成功经验,尽快实现地方立法,深入推动棚改工作。

二、探索“集中安置区”模式

北京市还将研究难以实现资金平衡项目的实施路径。针对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棚改项目,由北京市财政局牵头研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制定亏损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的原则和办法。同时,研究市属国有大型企业承担这类项目的相应政策措施。北京市将探索建设若干“集中安置区”的棚改安置模式。由北京市政府统筹规划,抓紧研究,拿出一定规模的土地,集中建设安置房,安置核心城区疏解的居民。

此外,还将对接在京央企棚改工作政策。建立北京市与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协调机制,就央企棚户区改造的立项审批、规划指标、剩余房源使用、属地政府配合支持等问题形成统一政策意见,明确计划任务和责任落实。

三、已搬迁居民4.3万户

北京市重大项目办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9年底本市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北京市先后实施门头沟采空棚户区和丰台南、通州老城区等城市棚户区和京煤集团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累计建设筹集安置房7.3万套,搬迁居民4.3万户,有效改善了居民住房条件。

2015年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已经出现了适度调整,在降低土地供应总量、保持基础设施用地供应规模和比例,减少工业用地供应、保持保障房供应比例不变后,2016年的土地供应将呈现中心城区供地量继续减少、土地集中供应向远郊区转移、保障房的土地供应占比将适度减少等特点。

重庆市:五举措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

重庆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财政补助力度

由市城乡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报送重庆市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申请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处于城市规划区外的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给予支持。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国有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上报项目申请资料,争取中央投资补助。中央在渝企业应积极争取国务院国资委及所属企业集团的资金补助,市经济信息委要积极协助申请申报。

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以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按改造量给予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补助资金。由市国资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按照实际情况下达项目补助资金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集团及市级主管部门以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按改造量给予所属企业补助资金。由市国资委负责督促企业集团落实拨付。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对企业当期利润等指标影响较大的,主管部门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要予以合理考虑。

(二)落实税费减免

规费减免。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全额安排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支出,同时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水土保持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项目应按照“以建为主”的原则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不能配套建设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主城区国有企业棚户区项目拆迁及修缮加固完成后,由市城乡建委会同有关区人民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民防办、市地税局等部门和单位对改造房屋数量及新建项目情况进行审查;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市城乡建委出具的书面审查意见,负责兑现支持政策。远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指定责任部门,明确相应的税费减免流程,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

税收政策。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由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负责落实。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住房安置过程中,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由市地税局负责落实。主要包括:对改造安置住房

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实施、经营单位免征与安置住房相关印花税。单位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个人因房屋被征收,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房,以购房款抵减拆迁补偿款后差额计征契税,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补缴产权价差部分计征契税,对所承受房屋符合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条件的,可按规定适用1%或者1.5%的契税优惠税率。

(三)加强金融支持

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各有关国有企业要加强同国家政策性银行合作,争取在安排年度专项贷款额度时,依据目标任务,对改造任务重、改造难度大的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单列额度、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对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由集团公司或企业作为借款人,向国家政策性银行申请棚户区专项贷款。

支持市内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行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鼓励企业集团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债贷组合”,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国有企业及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申报、发行。

(四)做好搬迁补偿

妥善做好搬迁补偿工作。企业自主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应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意愿,并征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意见后拟定改造实施方案。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为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应积极探索群众自主搬迁模式;符合旧城区改建征收项目条件的,可依法采用征收方式推进。

鼓励货币化安置。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采取货币化安置的,参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执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强化土地利用及规划保障

国土房管部门要将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内改造项目及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各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优先安排。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优先审批、应保尽保。纳入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安置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可采取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方式办理划拨地转出让地手续。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地块按现行控规依法供地,规划为经营性用地的,应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经营性用地中就地配建安置住房的,将配建的安置住房相关控制要求(户型、套数、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分摊办法、回购价格及建设期限等)纳入土地出让公告条件,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

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纳入城镇规划区统一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容积率,涉及规划指标调整和用地性质调整按规定程序报批,规划部门予以支持。对具备独立开发条件,且用地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片区(含独立工矿棚户区)应统一规划,避免零星开发,提升实施品质;对用地规模较小的地块,在规划上要与周边风貌协调,注重完善公共配套设施。

天津市:2016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5万套

为有效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整体环境水平,2016年天津市下大力量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5万套(户),使中低收入家庭彻底告别低矮简陋的“小平房”,搬进宽敞明亮的新居。

为了让还迁居民住得更放心、更舒心,天津市还迁安置房全部采用高标准工艺施工建设,将国家惠民利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北仓镇工农新村项目负责表示,小区内所有建筑都将严格执行“四步节能”的绿色能效标准。“楼体的保温隔热效果更好,户型大多采用明厨明卫的设计,提高了对太阳能的利用率。给居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住这样的房子冬暖夏凉。”此外,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小区地下车库为双层机械车库设计,车库夹层内还设有自行车停车库。

2016年,天津市将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采取“租、售、补”相结合的方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为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市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及时协调,各区县落实工作责任,在用好国开行453亿元统贷资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加快安置房开工建设进度,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对已经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而尚未开工的项目,各区县政府已逐项目落实牵头部门,倒排工期,按月制定工作计划,抓紧推进地上物征拆以及规划、立项、用地、建设手续办理等相关前期工作,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5万套(户)棚户区改造任务指标,使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广东省:五项举措助力2016棚改工作

3月21日,广东省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棚改工作。省委常委徐少华强调,棚户区改造是惠当前、利长远的重大民生工程,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确保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确保完成棚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2016年国家下达广东省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7.85万套,基本建成5.25万套。这项任务已写进省政府工作报告并列为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当前要抓紧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千方百计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二是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快制订具体实施意见,积极通过货币补偿、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自主选购商品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棚改安置房等方式。

三是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各地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公开择优选择实施主体,构建多元化棚改推进体系。

四是建立完善约谈问责机制,加强各个阶段的督促检查,对未按时间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县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认真落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条研究整改措施。

五是提前谋划和储备棚改项目。建立完善棚改项目库,提前储备、滚动实施,组织编制好2016—2018年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重点做好2017年棚改项目筛选

和前期准备工作。

厦门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和棚户区改造

日前获悉,2016年厦门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涉及医、食、住、行、环境、保障六方面,共有12项26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厦门市建设局表示,老旧住宅小区治理主要包括建筑修缮、环境整治、设施完善等内容,分三类组织实施:一是建筑物及周边环境,主要包括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楼道修缮、防盗门等7项;二是市政设施,主要包括供水、供气、供电、雨污管网、道路等10项;三是公共服务设施,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基础上,统筹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室外活动场。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同时,2016年将继续开展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展五缘湾内湖南侧高林旧村改造(一、二期)、思明区危旧房改造、海沧东屿村旧村改造等23个项目。相关部门将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落地,最大额度争取棚改专项优惠资金。此外,根据计划,每个区会根据本区情况,重点结合片区规划,按照成片策划、大规模改造的要求,策划生成一至两个棚改试点项目。

2016年城镇建设专项规划方案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第六篇

镇党委、政府坚持“科学规划,创新思路,突出分类指导,狠抓工作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从“小城镇、大思路;小城镇、大战略;小城镇、大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全镇城镇形象明显改观,投资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生活明显方便,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工作实施情况

一是坚持高起点规划。为切实做好城镇建设,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作为搞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为使总体规划设计既具有科学性,又富有可操作性,特邀权威部门和专家到我镇召开座谈会,通过现场勘察和多次反复斟酌讨论修改,投入400多万元编制完成了镇区155.2平方公里的总体规划、城区47.41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城西区12.96平方公里产业发展规划,为我镇的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夯实了未来发展的基础。

二是坚持高标准建设。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加大了项目建设力度,切实抓好了扩容提质,对老城区进行设计和提升改造,城镇建设与功能配套日趋完善。

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近700万元完成了对、大道的设计改造,现已全面竣工;投入近500万元完成对镇区、的提升改造,路面铺设沥青、划定交通标准线、改造雨污井、人行道,不断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城镇面貌焕然一新。

民生方面:除了对原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外,又投入100万元在316国道旁高田村新建了一处垃圾中转站,加快了垃圾清运及处理的效率,城镇环境卫生水平不断提高,为居民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投入350万元对向西小学及剑霞小学进行了教学楼危房改造,改善了学校教学硬件设施,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启动了对物流基地等重点项目用地的征收工作,共拆除涉及南店村、丁坊村总计16万平方米主体房及附属建筑,南店、丁坊安置房项目建设也在同步实施中,既为我镇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拉开了框架、拓展了空间,又大大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

投资6000万元启动了“村”整治和新社区建设项目,项目占地总面积211.97亩,涉及任务204户、拆迁面积46000平方米,增减挂复垦面积182亩;建设新社区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500平方米,规划建设204户安置房。“村”整治和新社区建设项目建设,提高了农村土地集约使用效率,以改善环境、促进发展、建设和谐秀美乡村为目标,逐步改善村容村貌,最大限度地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资源保障发展能力,促进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1、深化细化城镇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可操作的指导;

2、一如既往地坚持房屋征收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征收进度,为顺利推进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打下基础;

3、加快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不断提高我镇幼儿教育水平;

4、以列为市特色小镇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镇建设,提升城镇品位。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完善功能、做强特色产业、深化城镇管理、实施环境改善工程、产业发展工程、服务优化工程和素质提升工程。聘请专业设计单位,对我镇特色镇进行科学规划,投入6000万元以现化化小城镇为目标,加快临街店招美化亮化、中心广场改造、银河东、西路拆墙透绿、绿化亮化工程建设,将我镇打造成为市次中心城市;

5、结合320国道综合改造,对2平方公里用地范围内房屋进行全面拆除,统一规划改造。同时加大山背村、村新农村及新社区建设力度,使其成为新型农村新社区的综合示范亮点;

6、加强现代化物流特色产业建设,大力完善物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物流基地路网、雨、污管网、市政强、弱电管网及配套设施,确保物流产业发展,力争实现道路及配套设施投资达5亿元以上。

近几年,我镇城镇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这还不能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仍然存在基础设施薄弱、质量不高等问题,尤其是需要加快物流基地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排难而进、再创佳绩,全面推进城镇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镇的城镇化水平,为构建打造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而不懈努力!

下一步监理工作计划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第七篇

计划一:下一步监理工作计划

今年是本工程总工期的第二年,面临的是主体结构施工的艰巨任务,为做好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做到尽心竭力,克服困难,创建优良工程,在继续加强对本建设项目的合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的前提下,实现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环保,促进监理工作的廉洁、高效,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的前提下,一如既往地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充分发挥监理作用,使施工监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现根据中通御景项目部、监理组有关的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20xx年度施工计划,特制订20xx年度监理工作计划。

一、工程概述

本工程中通御景小区住宅楼土建工程,20xx年计划施工日期为20xx年3月5日至11月15日,共计249天。主要工程量为部分地下车库和主楼地上地下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包括1#、3#、5#楼的地上部分(±0.000)以上,6#、7#、9#楼的地下二层(-5.900)以上,8#、10#楼的地下一层(-3.030)以上及地下车库的一部分的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本工程段重点以承重结构和二次结构钢筋砼为主,以钢筋和混凝土为主要施工材料,重点控制钢筋、模板、砼等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监理工作的目标及指导思想

(一)监理服务目标:

确保工期,节省投资,保证安全,工程质量达到工程交工验收时促各施工单位逐项进行整改,监理部进行复验,并保留相关资料。

(3)定期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检查验收,以确保质量保证资料得到及时的填报与签认。监理部将规定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质量保证资料的时间和要求,不签认不合格资料,不积压合格资料,确保工程交工时工程资料齐全,真实。

3、合同与造价控制

监理部跟踪计量,按施工合同组织工程计量审批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工程的及时计量和支付审批工作。

4、安全文明管理

由项目监理部确定各区安全生产与治理的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施工阶段和部位,并对上述重点项目、阶段和部位组织不定期的专项检查。现场设安全监理人员和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人员,监理部将进一步加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每月按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时督促项目经理部做好安全文明生产治理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四、团队建设

1、监理部将调整新思路,改变工作方法,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人员进行更换,优化人员配置。加强监理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由监理部统一组织,对国家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进行集中学习,提高现场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实行交底制度

(1)随着工程的逐步进入交工阶段,监理部将按照各个工程的开展,进行有针对性的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以书面形式留存。

(2)交底内容包括监理范围、工作程序、监督要点、工作制度、监理要点、管理手段、使用表格以及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五、合理化建议

将工程交工前的各项工作排成树状图,合理安排关键工作,以免影响交工进程。

计划二:下一步监理工作计划

一、监理目标:

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创造桓盖线省样板、示范工程,摸索新工艺、新材料、改性高模量沥青混凝土的施工管理经验。

二、监理依据

1、监理的依据,主要是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技术经济法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服务期内国家和交通部新颁发的补充、修订的标准、规程、规范;由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及业主和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及其它文字记录;业主下达的施工图纸等。

2、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合同协议所明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各项职权,严格按上述监理依据进行工作。

3、严格按“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十六字方针,指导施工。

三、驻地办组织机构:

驻地主任:王颖一;桥涵监理:顾文华;路基路面监理:任晓东;拌和站监理:陈战;工程内业:郑然。

四、监理工作重点:

1、自检各个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向驻地办提供自检资料;

2、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4、按规定的抽样检测频率、时间、方法进行取样和试验;

5、及时检测工程各部的位置、标高和几何尺寸,提供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检查,以获得认可;

6、对每道工序(工艺)或单项(单件)工程交工后进行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7、对每项工程质量进行规定的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8、审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书面建设报总监办审批。

9、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

重要材料应通过业主预招标并由业主推荐。其它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

10、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

(1)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产地、功率、出厂日期、完好率与投标书所填列的是否符合。

(2)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的适应性。

(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的适应性。【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4)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要求承包人补足进场;审验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撤离工地;承包人要求替代或更换机械设备,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五、质量控制的基本步骤

驻地办开工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个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流程进行:

1、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工程自检报告: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驻地办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驻地办进行检查验收。

3、工序检查认可:驻地办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由驻地办组织验收。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拒绝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驻地办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驻地办签《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计划三:下一步监理工作计划

为了规范本驻地办安全监理活动,确保本项目安全综合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全面履行合同承诺,提高安全监理水平,实现零事故安全目标。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各标段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监理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1、工程开工前,审查各施工单位报上来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是否具有适用性、针对性,能否确保施工安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检查施工单位的办公驻地、工棚建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相关安全设施。

3、审查施工单位的各项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有可操作性,并要求进行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抢救能力。

4、查验施工单位进场的特种设备情况,是否经过检验,是否过期,有无合格证件,其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件是否过期。

5、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以内。

6、检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合同总造价5000万元一名的要求,证件是否有效,人员是否到位。

7、检查施工单位的“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检验报告。

8、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内业资料是否完善,有不足、不妥之处予以指出,进一步完善安全内业资料。

9、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为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有无建立农民工档案,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10、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造价1%投入安全经费,做到安全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挪作他用。

1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三级安全教育,保证进场工人均受到相关安全知识教育。

1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如防洪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安全措施。

14、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志标牌。

15、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有无安全隐患(主要重点桥梁孔桩开挖、抗滑桩开挖、隧道开挖支护、瓦斯防治、通风措施、高边坡安全防护等),发现问题下达工作指示要求限期整改。

16、督促施工单位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如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等等。

17、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器材挂设是否到位,临时用电搭接、布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8、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以便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能更好的监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19、参加交通部主办的相关安全知识培训。

20、积极认真学习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法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做到依法监督。

2015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第八篇

第1篇: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2015年市政府下达了改造城市棚户区1万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为顺利完成任务,我局将棚户区改造纳入“两改”工作,加强了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协调力量。截至12月,全市已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10335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8837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2364套。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具体项目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东津还建小区一期建设5000套、高新区新市民公寓2039套、高新区奔驰大道棚户区改造小区1200套、襄城区白云人家小区504套、樊城普鑫上东郡94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湖北惠普印染厂400套、襄阳市第四针织厂300套、襄州纺织协会100套、原3607厂558套、原市第二化工厂140套、牛首粮油公司200套、102公司136套、襄棉棚户区改造2期530套。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制定完善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对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了大量调研和全面分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笔,起草推进“两改”工作意见稿,几易其稿,反复修改,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襄发201512号)文件。为督促城区“两改”项目的推进进度,于2015年7月10日拟定了《襄阳市城区2015年“两改”项目建设进度考核奖惩办法》(襄办文201572号)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实施。“两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局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发现的房屋征收中的补偿安置问题、城中村改造项目人口、土地、房屋等如何认定登记问题以及项目规划审批等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并为此多次随市领导实地察看四个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两改”项目,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房屋征收规定时限内率先签订征收协议,予以奖励的政策。经反复讨论,在充分征求意见后,形成了集体意志,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下发执行,确保了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推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积极为各城区(高新区)、改造单位提供政策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我局积极主动的为各城区(高新区)和项目改造单位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如襄阳新天地等改造项目进入到房屋征收程序,由于在执行“拆一还一”房屋征收政策时,没有具体的政策支撑,房屋征收工作无法推进。当月仅该项目集体上访到市政府的就有3次之多,项目推进陷入停滞。为缓解矛盾,推动项目建设进度,我们就房屋征收补偿提出了不突破现有政策的解决办法,促进了襄阳新天地等改造项目的工作进度;新襄棉片区改造项目推进时,为解决该项目的土地竞拍资格问题,我们与区政府、税务等部门反复协商,彻底解决了这个遗留了近5年的问题,确保新襄棉片区于年内开工建设。为确保项目平稳推进,我局先后到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对项目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让各个城区(高新区)的项目具体人员了解、掌握“两改”政策,让项目房屋被征收群众知道政策,懂得政策,为城区(高新区)解决房屋征收这个大难题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积极协调规划、土地、城管、建设等市直相关部门,建立“两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两改”项目建设是我市落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打造“两个中心”、建设“四个襄阳”的重要步骤,更是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实施康居工程、改善居住环境、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两改”项目建设进度,我们反复征求规划、土地、城管、建设等相关部门和四个城区(高新区)意见,起草了《“两改”项目行政审批实施细则》,规范“两改”项目的行政审批。建立“两改”审批绿色通道,对“两改”项目的规划、土地、建设等审批事项特事特办,限时办结,该细则已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将颁布实施。

2015年已经过去,即将迎来的2015年,将是我市更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的一年,我们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开创新的工作思路,为完成2015年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为建设人人安居的保障性事业而努力。

第2篇: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一、工作目标

住房是最大的民生,做到“居者有其屋”、“居者住其屋”是各级政府必须认真履行好的职责。从2015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2015年作为全省四项重点任务之一,确定改造750万平方米;2015年又列为八件民生实事,并扩展到41个县(市),计划改造990万平方米,两年计划改造1740万平方米。

二、完成目标情况

到2015年年底,全省共拆迁2670、39万平方米,拆迁41、72万户,136、36万人;开工建设3669、34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回迁房1683、95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76万平方米;已回迁安置1429、28万平方米,回迁安置31、42万户,回迁99、54万人。各市(州)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回迁率达到93%,县(市)完成年计划的126%,回迁率达60%。有白山、白城、松原三市和19个县(市)实现了全部回迁。其中2015年全省共拆迁1720、19万平方米,拆迁23、1万户,75、68万人;开工建设2367、78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回迁房1112、26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76万平方米;已回迁安置914、48万平方米,回迁安置16、16万户,回迁54、33万人。全省已有42万户、136万人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

在城市棚户区改造攻坚工作中,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亲自到棚户区探望回迁居民,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副总理曾培炎等到我省进行实地考察,对棚改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数次召开有关协调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省人大主任王云坤、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韩长赋、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副省长牛海军、省人大副主任米凤君以及省政协主席王国发等省级领导先后多次深入到市(州)棚户区改造第一线,察看棚户区居民现状,了解棚户区拆迁和建设情况,听取当地情况汇报,对各市(州)政府的棚户区改造进行指导并对所付出的艰辛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省、市各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全力投入到棚户区改造攻坚工作中,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各级政府克服了棚户区改造资金难、拆迁难、招商难、回迁安置和入住难等诸多难题,积极筹措资金,采取有效措施招商引资。争取到了中行8亿元短贷和开行50亿元贷款,保证了棚户区改造的顺利实施,出色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是制定和完善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精心组织棚改工作,最基础的是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县(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指导意见》,为县(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同时,进一步完善房屋拆迁、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项政策措施,制定了21个政策文件,制定下发了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建筑节能、安全生产、司法保障等相关规定14个。加强软环境建设,推行“会办制”,确保棚改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共召开省棚改协调小组会,动员大会、大型现场会、回迁交钥匙工程仪式等各类会议49次、计6500余人次参加。举办政策培训班2次,360人参加,每次会议和培训都达到了组织周密,效果明显,多次得到省领导好评。分别向省五大班子专题汇报12次、组织大型、小规模考察调研8次,共610人参加。陪同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参事室及相关部门调研11次,先后接兄弟省市参观团6个。组织督查推进组27个,进行专项检查4次。07年正式发文86个,2015—2015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总计发文180个,调度月报24期,2015年办棚改简报44期,2015—2015年总发86期。撰写了城市棚户区改造大事记,编辑刊印城市棚户区改造文件汇编5集,拍摄了三集棚改专题片,制作棚改光碟420余个,宣传组草拟省领导、厅领导讲话和汇报材料26万字。中直有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7家、省直6家、各市州几十家媒体进行专题报道、专访等总计310余条,专栏节目、系列报道70余个。

二是攻克难点,大力筹措改造资金。坚持政府组织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省财政两年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6、5亿元;由省财政担保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到位50亿元,已到位46亿元。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确保批复指标内的剩余部分贷款尽快到位,并计划再争取。同时,各地广开资金来源渠道,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通过已经收储的土地变现,筹集改造资金,为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突破重点,强化房屋拆迁工作。对9个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我们全力组织拆迁,对各县(市)本着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们十分重视各地对棚改拆迁政策的执行,要求各地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并相应制定各项规定,充分发挥政府在拆迁工作中的作用,同时做好拆迁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了阳光操作、和谐拆迁。

四是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稳定的改造发展环境。每年上方高峰期的4月、8月和9月分别召开了全省棚户区改造信访工作会议,对如何做好信访工作做了周密部署,落实了领导和部门责任,要求各地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地积极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对各类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五是强化调研督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6个视察组,省政协组织4个视察组对部分市(州)、县(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极大地促进了工作开展。同时,我们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共组织8次有省、厅各级领导带队参加、厅内各处长任组长(54个小组)的大规模的集中专项督察,及时发现和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保障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厅内各处室都予以了大力支持,办手续、办培训班没,畅通各个环节。

四、工作成效

城市棚户区改造增强了党与政府为民执政意识,市场意识和求实意识。领导从上到下,层层承包、任务到户、责任到人,全心全意为棚户区居民服务;对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土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吸引开发企业投入,在政府组织下,实施市场化运作,获得土地收益全部反补于棚改项目;建立快节奏审批方式,建设适用于回迁居民的小户型住宅,对困难大的居民可先上楼后补款,极大的方便了棚户区居民。

城市棚户区改造有效的调整了城市住房供应结构,社会分配结构,城市基础设施结构,城市就业结构和城市产业经济结构。建设了大批量5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把改革成果直接惠及到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的低保户只花一两万元就可以拥有十万余元的房产;还使几十年想修而未修成的道路和管网一次性得以解决;有一大批棚户区下岗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建设了多个区域性专业市场,形成了服务业、建材业、物流业基地和集散地,使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化。

城市棚户区改造明显改变了城市居民居住条件,改变了城市面貌,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社区建设,提高了城市居民文明程度,形成了为民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棚改精神”。这种精神已经融入振兴吉林的伟大创举中,成为改革开放、开拓进取的宝贵精神财富。同时,赢得了老百姓的认可及社会各界的认同,得到了国家、国务院及各部委、新闻单位的表扬和赞许,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电台曾进行了近30次的宣传和报道,省、市(州)主要媒体、地方报纸也都大张齐鼓的宣传,可以说城市棚户区改造惠民工程在吉林大地上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015年仅棚改一项总投资实现332亿元、2015年底实现268亿元,两年来,整个棚改总投资可达600亿元。按照投资建设的一般经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0%将直接转化为消费基金,带动地区GDp增长0、6个百分点。600亿元的偌大资金量对于激活吉林相关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无疑将起到巨大的拉动效应。

最可喜的是,棚户区改造盘活了城市土地资源,为吉林省各个城市的中长期发展提供了空间。据统计,目前已改造的棚户区土地可腾空1/3左右的可利用空间,这部分土地作为城市的稀缺资源,随着城市规划布局的调整和招商引资的需要,在未来4-5年间将发挥潜在的作用,为城市振兴和发展拓展新的空间,也为按期偿还开行贷款(

从总体情况看,虽然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是改造资金还比较紧张;房屋拆迁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县(市)群众上访数量增多;回迁安置的压力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平稳进行。

五、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精力抓民生,千方百计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用棚改的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创建和谐中国、和谐吉林。

一是积极落实资金。去年国家开行批复的50亿元软贷款已经到位46亿元,抓紧落实剩余的资金,并积极与省开行协调争取新的贷款,力争再为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解决30亿元,并为县(市)棚改注入资金。同时,组织各地广开筹资渠道,运用市场化手段,特别是要通过已经收储的土地变现,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在国家开行予以支持的情况下向3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进军,争取在3年内实现拆迁1700万平方米任务目标,为40万户、120万人解决住房困难,引领和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建立与完善。

二是抓好县(市)2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的拆迁和回迁安置。将有关政策宣传到户,同时严格规范行政强迁和司法强迁。要坚持改造与改善相结合,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实事求是,不能盲目扩大改造计划和拆迁规模,避免产生建设能力不足和群众无法按时回迁的问题。同时,全力以赴抓回迁房建设,千方百计解决住起管好问题。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三是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棚户区改造工程,我们将强化工程质量、建筑节能、安全生产以及施工现场管理,落实监理责任,加强检查力度,切实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四是强化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当前部分人借《物权法》不配合伙出现主观故意倾向和信访量有所增加的实际,我们将强化对各市(州)、县(市、区)棚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强化力量,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妥善解决来省上访案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为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3篇:支路社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总结

2015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将民生工作摆在了重要的位置,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将八O一片区作为全市棚户区改造试点,也是万盛区委区政府今年的重点民心工程。对支路社区的棚户区居民而言,也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为了协助镇党委和政府作好八O一片区的危旧房屋拆迁,支路社区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年初与镇党委、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紧紧围绕“建立新型社区、和谐社区”的工作要求,狠抓落实为居民服务的意识,把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今年我社区工作的重点,现将其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数据:拆迁1039户,65551、62平方米,涉及居住人口3346人,13个居民小组。

二、工作方法: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任组长,社区主要负责人、辖区人民代表和退管会领导任成员的棚户区拆迁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使该项工作自始自终都具有坚强的组织保证。

2、征求群众意见: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我市均无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对本社区更是一项新兴的工作内容。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协助镇党委、政府做好此项中心工作,让拆迁户充分受益,社区积极给镇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和区棚改指挥部建言献策,在拆迁安置政策未正式出台之前,将区指挥部相关人员请下来,深入到地段征求拆迁户意见,了解住户的实际情况和群众对棚改工程的想法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3、宣传棚改政策:房屋拆迁是涉及到居民群众自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从摸底调查登记到政策正式出台,部分居民存在疑惑、等待和观望的思想,针对这一情况,社区采用广泛张贴文件、召开院坝动员会、制作宣传专栏等多种方式扩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利用晚上和周未的休息时间深入地段和居民家中,做好居民的宣传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讲解拆迁政策,为居民答疑解惑,使居民了解拆迁政策。社区工作人员时常是晚上十一二点,甚至凌晨一两点钟都还在拆迁区域。拆迁安置政策正式出台后,在向广大居民宣传讲解棚户区拆迁改造的有关政策时,开展对棚户区居民家庭的实际情况调查,对居民家中实际困难问题给予帮助解决,让棚户区居民真正了解拆迁改造对其居住条件带来的改善和党和政府是为了给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解除拆迁户的各种顾虑。

4、寻找过渡房源:本次拆迁户数多,时间短,周边空房量严重不足,为了能够让居民切实搬得出,社区动员拆迁户尽量投亲靠友,另外,社区在镇党委和政府的协调下,召集桃子、南桐、四湾、新工村、平山几个暂时不拆迁用地的五个社区和南桐村、其林村、石桥村等邻近村的书记会,动员各村和社区提供空房信息,每天下午五点钟以前用互联网传给支路社区,由社区汇总后于第二天早上八点钟以前向八零一片区拆迁户免费提供。拆迁期间,收集到空房信息529条,由社区提供信息租住的有374户,使整个拆迁过渡房屋得以解决。

5、化解家庭矛盾:八零一村的房屋大多属南桐煤矿房改时卖给职工、家属或者部分租赁户,由于大部分家庭都是人口多面积小,子女结婚后另找住房,而房屋产权系父母所有,有部分购房凭证是父母名字,房产证是子女姓名。有的家庭父母均健在,有的是父母一方健在,有的则是父母双亡,还有少部分属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由于产权归属多种多样,在签订安置协议时,产生大量的产权矛盾纠纷。社区从稳定棚改秩序,化解家庭矛盾的角度出发,让家庭成员友好协商,有住房让无住房的,人口少的让人口多的,子女小让子女年龄大的。或者由一个或两个子女回购房屋,再按政府货币安置价格或者家庭成员协商,由购房的一方付一部分钱给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拆迁户的家庭矛盾,保证棚户区改造安置协议的正常签订。

6、消除低保顾虑:拆迁户中,有一部分属低保户,由于租房居住很难提供水电费凭据,加上两户或三户共同居住会导致水电用量超标,对低保有影响,社区了解情况后,积极与镇领导汇报,社区以镇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的名义向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请示,由区级部门协调,低保户拆迁租房居住不将水电用量纳入判定家庭生活水平标准,另外,对低保家庭出租房屋与拆迁户居住的,其房屋租金也不纳入家庭收入计算。消除了低保对象水电费超标和出租房屋将减少或不能享受低保的顾虑。使低保家庭拆迁户和房屋出租户积极支持拆迁工作。

7、提供困难帮助:对家庭确无劳动力的,社区组织人员提供搬家帮助。十段十组的霍本龙,由于七年(2001年底)前因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导致双腿高位截肢,其母亲八十多岁并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母子俩仅靠每月470元的低保金和职工遗霜补助坚难度日,社区针对霍本龙的实际困难,组织夜巡队员和低保对象帮助霍本龙搬家。十一段的唐贵元,多年患病,其妻子由于入城时间未满五年,按政策规定不能享受低保。该户家庭以未找到住房和无劳动力为借口,变相抵制拆迁,社区了解该户心态后,在桃子街为他们找到了过渡住房,并组织人员为其搬家。由于家庭缺少劳动力,由社区组织人员为其搬家的还有多户,都为其社区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激。

8、维护搬家秩序。棚户区拆迁起初,在拆迁区域内及时成立了棚改警务室,临时增加治安人员,24小时对拆迁范围进行巡逻,提醒居民搬家时注意安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对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镇棚改指挥部汇报。拆迁期间,配合桃子派出所收缴非法回收废旧物资人员的工具100余件,拘留偷盗线路设施者一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切实有效地维护了搬家秩序和居民的合法财产免受不法分子的侵害。

在棚户区改造工作方面,支路社区协助镇党委和政府创造了万盛区历史

上拆迁范围最广、拆迁户数与面积最多,搬迁时间最短和未发生一起拆迁伤亡事故的奇迹,圆满地完成了拆迁任务。

三、总结出的工作经验。

1、埋头苦干,不计名利是做好工作的前提。

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不计名利,甘于奉献,这是社区干部做好各项工作必须的思想基础。社区作为居民自治和镇党委、政府的协助组织,具有事务繁杂、矛盾交织的特点,在工作进程中往往没有份内份外之分,也没有白天和晚上的区别,这意味着社区工作注定是一项十分艰辛的工作,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劳心劳力,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埋头苦干。

2、服从领导,贯彻意图

坚决服从领导,贯彻领导意图,这是社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的纪律规范。特别是一些在政策上比较模糊和自身把握不准的工作,必须请示镇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社区要围绕落实和贯彻领导意图展开,工作人员要充分理解领导的思维指向,准确执行领导指令,严格贯彻领导意图,以实际行动确保社区工作的顺利进行,切不可自作主张,自行其是,更不能假传旨令,借权谋私。实践证明,服从领导,贯彻意图是解决好复杂问题的关键,特别是在棚户区改造拆迁和低保工作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4、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居民组长开展工作。

社区工作头绪多,人员少,要做好拆迁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居民组长的大力配合。居民组长对各户的情况都比较了解,能够向社区及时有效地提供信息,协助社区传达政策。八零一片区的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居民组长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心血,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5、积极争取企业退管会的支持。

企业退管会的管理对象主要是企业的退休职工,也是社区服务对象当中的一部分,反之,居民也是退休职工的家属。社区工作和退管会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只是其内容各有侧重而已。年初,社区邀请南桐煤矿和南桐电厂三个退管会参与拆迁工作,为搞好棚户区拆迁工作建言献策。整个拆迁期间,得到了三个退管会的书记和主任的大力支持,为社区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提供了帮助。

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在镇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巩固拆迁工作的同时,继续依靠各位居民组长和退管会领导,社区干部紧密团结,做好下一步的居民安置工作。广泛征求拆迁户意见,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愿望,在前期公布的按搬家时间,通知签订协议和缴款时间的基础上,建议政府将达到一定岁数的老龄人、重度残废人、危重病人等因素纳入分配房屋的因素,做到安置的公平、公正并兼顾人性化,更加完善安置方案;

第4篇:怀化农垦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农业厅、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下达我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农[2015]714号)精神,我市2015年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计划277户。我们本着以人为本,把职工得实惠作为危旧房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职尽责搞好我市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着力改善农场职工居住条件。2015年危旧房改造计划项目进展顺利。

一、开展情况

在怀化市委、市政府,省农垦局高度重视和市农业局的领导支持下,危旧房改造工作目前正在顺利的推进。

1、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接到省下达的改造任务后,各建设单位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农场迅速启动了危旧房改造工作,召开全场职工会议,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科学合理搞好建房选址,科学合理确定好建房面积,以符合长期生活要求。完成了《危旧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落实农场危旧房改造工作。

2、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职工自愿的原则。各场通过逐户征求意见和个别座谈的方式,对需要改造的户按照户主、人口、房屋大小、结构性质、建设时间、户主签字等制成表格,全部完成入户登记工作。完成了职工申请、集体评议、改造协议的签订,并对职工户籍、危旧房照片等材料按照一户一档进行归档保存。

3、搞好农场建房招投标。我市垦区危旧房改造,其中辰溪县为到户翻新加固为主及部分分户自建,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靖州县为集中新建,全部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了,并进行网上公示。

4、抓好督促检查。为搞好垦区危旧房改造这项民心工程,市政府多次召开工程建设调度会、我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深入项目建设单位调研及督查,加上各建设单位的努力,我市垦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顺利。

5、搞好统计报表填报。按政府绩效考核的要求,按时做好了各类统计报表向市住保办、统计局、省农垦局报送。

二、工程进度

今年我市农垦危旧房改造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建设任务共计277套,于2015年5月前已经全面动工。其中果木场77户为旧房进行翻修加固改造及部分新建,现已基本建成40套,预计2015年12月底可基本建成70套。靖州县计划200套,计划下达后,经县政府分配,后山溪果木场建设120套,太阳坪原种场建设34套,县农科所建设12套,大开农场建设34套。全部为集中新建,现已基本建成100套,其它部分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可基本建成200套。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定,做到资金支出有施工(采购)合同、质量检查验收单(报告)、结算票据、经办人、审核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确保资金安全。

四、规范信息档案管理。

各农场都安排专人进行档案管理,包括计划文件、实施方案、设计资料、审批文件、审核材料、审计报告、技术规范、质量检测报告、合同、检查验收等文件,建立档案清单,做到一户一档,保证档案齐全、完整。

五、困难和问题

1、农场职工基本上属低收入群体,加之单位从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而且退休职工多,不能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职工想要房但是没有钱购房,导致新建房屋的集资款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

2、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正式文件下达较迟,影响前期手续办理,拖延工程进度。

3、与林业、工矿等其他棚户区改造项目相比,农垦危旧房改造项目省级配套资金偏少,不利于工作开展。

六、下阶段工作

农垦危旧房改造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农垦、关注民心,改善民生的充分体现,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为搞好垦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下阶段的主要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危房改造是一项政治任务,不管任务多重、时间多紧、难度多大,都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2、加强衔接,加快工程进度。加强与住建、发改、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做到特事特办,优化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工程进度。做到早竣工、早验收、早交房。

3、加强质量监督,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造福广大农场职工。

4、科学规划搞好房屋配套设施建设,道路建设,环境卫生、绿化、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在住房分配,管理模式等方面广范听取群众意愿,造福广大农场职工。

2015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下一步棚户区改造计划 第九篇

方案一: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15〕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15〕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15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15〕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15〕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方案二: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天义城区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基础设施落后,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整体改造。把改造工作与推动城市发展和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相结合,将天义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动员全县各级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制定统一方案,按照统一标准,负责整体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整体参与,抽调一批领导和干部专门推进此项工作。由县级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所在地单位、业务部门、各乡镇(度假区)抽调负责领导和精干工作人员,组织部选派后备干部,分项目区组成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队,专项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坚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力争到2015年对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主要地段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城市承载能力达到20万人的规划目标。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编制具体规划,细化实施步骤,突出改造重点,明确改造目标。改造的重点是涉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改造必须连片开发,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将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规划超前、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建筑优良的城市社区。

(三)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坚持房屋征收与被征收户安置同步进行,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谐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依法开展房屋征收,做到征收方案公布,补偿标准公开,安置结果公示。同时制定多种安置补偿方案,群众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征收工作任务。对天义城区13块地段进行房屋征收和改造,具体范围包括: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933户,金三角278户(含市场内出租户196户),华鑫小区二期450户,滨河带状游园82户,大明街77户,大明街南侧75户,尤家洼71户,八大公司家属院70户,县医院东66户,职教中心南62户,天义实验小学操场35户,热水街西段16户,友谊路南段15户,合计2230户。

(二)征收工作完成时限。1、大明街、热水街西段、友谊路南段等3片到2015年5月末前完成; 2、滨河带状游园、金三角、大明街南侧、尤家洼、八大公司家属院、县医院东、职教中心南、天义实验小学操场等8片到2015年10月末前完成;3、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到2015年末完成,华鑫小区二期到2015年6月末完成。

(三)征收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

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抽调人员组成片区工作队,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深入片区进行宣传发动。

2、学习培训阶段(3月11日至3月18日)

聘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对各片区工作队人员进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集中培训,掌握房屋征收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方法。

3、房屋征收阶段(3月19日至各片区规定征收完成时限)

各片区工作队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入所包项目区开展征收工作,并根据各项目区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征收工作任务。

方案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为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编制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按照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

3.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二、改造范围及工作进度安排

(一)改造范围

根据《南川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xx年重点实施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等12个项目,涉及征收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7个,征收面积17.5万平方米;乡镇项目5个,征收面积2.5万平方米。

(二)工作进度安排

1.20xx年1月—3月:启动调查摸底、征收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其中,贤婆院片区、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6个项目,启动调查摸底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九鼎山片区、气象局片区等4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硫磺大院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2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2.20xx年4月—6月:启动征收协议签订、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其中,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3.20xx年7月—9月:加快推进征收工作,部分项目全面完成征收任务。其中,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5个项目全面完成征收工作,城西片区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九鼎山片区、老武装部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4.20xx年10月—12月:全面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部分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其中,九鼎山片区安置还房主体工程完成,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等3个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河滨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3个项目挂牌出让,老武装部片区全面完成征收工作,贤婆院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4个项目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潘晓成总牵头,区城乡建委具体牵头,负责目标制定、责任考核等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区发改委、区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该项工作。

(二)明确单位职责。区城乡建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制定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年度计划;负责根据年度计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立项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市级资金支持。区国土房管局负责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预留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负责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负责办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区规划局负责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住宅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做好征收土地报件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征地拆迁及司法强拆工作;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安置还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涉及乡镇(街道)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负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按计划进度推进。

(三)加强建设监管。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安全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棚户区改造月进度报送和通报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将当月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存在问题等报区城乡建委,区城乡建委收集汇总后于30日前对当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开展效能监察,由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区城乡建委参加,组成效能监察组,每季度对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并通报情况,督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有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方案四: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我区现有棚户区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共10片、5700户、1.7万人。为在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和提高困难家庭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面貌、增加城市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市扶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机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配套建设,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标准地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快我区“山水旅游名城”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组织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的原则。通过政府直接组织实施,将棚户区改造与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相结合,降低改造成本,统筹使用土地,发挥土地效能,保护棚户区居民利益,减轻拆迁阻力,保证回迁居民住上放心房、满意房。同时,充分利用土地、规划、财税等政策,调动具备资质的开发建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坚持统一领导,区企联动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确定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规划,统一制定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政策、设计标准,统一组织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调度棚户区改造资金,统一协调安排配套工程建设。同时,鼓励并支持华安两大公司及北疆集团公司共同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坚持急需改造、区域优先的原则。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先易后难的原则,从碾北公路、繁荣路、中兴街、华兴街沿路进行梯次开发,逐步拓展至铁道南区域。

(四)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房屋拆迁实行拆一还一,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对被拆迁户合理补偿安置。

(五)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稳定的原则。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既要按时限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又要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和化解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六)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发挥自力更生精神,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三、城市棚户区界定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四、工作目标

计划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五、建设标准

通过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批生态、节能、集约用地型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标准为:交通便利、公共基础设施完善、软硬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品率不低于40%;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设计户型的建筑面积分别为40、50、60、70平方米。

六、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住宅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其中的商服用地实行有偿出让。

(二)税费政策

安置房、廉租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即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结建费、墙改专项基金、消防设施建设费、城市占道费、供热配套费、二次供水整合费、高可靠性供电费、固体污染排放费、房屋登记费、抗震设防费等。

管理性事业收费减半收取,即环境评价费、工程安全监察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拆迁管理费、工程造价管理费、产权交易费等。

由政府建设的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含上套户型增加面积而缴纳的补差款)和廉租住房建设(不含商服)免收营业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选择货币补偿重新购买的普通商品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购买二手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经地税部门审核后执行。鼓励国有大型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棚户区改造拆迁后的腾空用地通过出让所获出让效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贷款和作为棚户区安置房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

(三)拆迁政策

房屋安置。拆迁私产房屋对房屋所有人实行拆一还一。新安置房屋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超过原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被拆迁人应按新安置房屋的本体价格交纳增加面积款。

对符合居住条件的无证房屋,具有房屋所在地的独立居民城市户口,且实际在此居住,又无其它住处的,按照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给予妥善安置。

(四)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要求的,供电、热力、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到该项目小区红线,在施工中涉及破路、园林、绿化等管理性收费免交。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年建设计划,优先组织实施。

(五)公共用房配套政策

回迁安置小区要按规划建设物业和居委会用房,在区房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确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式,也可以采取社区自助式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

(六)审批政策

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七)其它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和出让用地)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度提高规划容积率。

安置房建设可以项目作抵押,申请银行项目贷款。个人可以申请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不具备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小额贷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可自愿给予担保。

从今年起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按项目规划面积2%建设廉租房制度,对符合廉租房补贴的家庭,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等形式,实现应保尽保。

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房建设暂不执行墙改禁实政策。

七、工作措施

(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积极向市里争取改造资金,同时可以向我区的大企业借款。二是与金融部门沟通,争取一部分贷款。三是出售一部分现有土地,缓解资金不足问题。四是争取开发商前期垫资。五是向有意回迁的居民收取增加部分的资金。六是吸引外来企业来我区建设安居房,招商企业垫付一部分资金。七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八是争取华安公司和北疆集团公司的支持,筹借一部分资金。九是积极组织社会募捐,解决一部分资金。

(二)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及时偿付借款本息。一是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二是土地出让地段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是财政其它收入。

(三)通盘考虑,高标准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坚持“连片开发、分期建设”的原则,结合区情实际,高标准地编制好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做到棚户区改造和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与城市景观相配套。

(四)依法运作,阳光操作。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对棚户区改造区域进行封闭冻结,停止新建、翻建、扩建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房屋交易、户口迁移、转户和分户等行为。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围绕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于权钱交易、假冒伪劣工程等问题,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纪规定予以查处。

(六)明确工作责任。区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济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争取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政策和资金筹措、监管等工作。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处负责土地供应、征用转用手续办理、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规划审批等工作。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房产管理处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拆迁工作。民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城市低保管理。其它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七)认真做好拆迁工作。对拆迁居民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改造工作,在全区形成棚户区改造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碾子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棚户区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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