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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2016-12-14 13:42:2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共9篇)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为切实加强对涉药涉械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分片责任监管模式,特制定本计划。一、工作目标根据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有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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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第一篇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对涉药涉械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分片责任监管模式,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以高风险产品企业为重点,提升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质量意识,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科学长效的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分工

1、各分管领导对应负责分管工作日常监管的有效实施及相关工作的协调。

2、各监管组根据分片责任负责各自片区的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及监管数据的录入、更新,本组数据的汇总。

3、药械科负责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负责对各监管组日常监管数据的汇总、总结、通报。

4、各驻厂监督员负责驻厂企业的日常监管及驻厂监督工作。

5、监察室负责监察各片区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工作任务

重点监管单位(见附件1),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一般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企业开办、变更、换证、认证及质量体系考核等相关工作,做好跟踪检查。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力度,发挥驻厂监督员的作用,督促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四、检查重点

(一)药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统筹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多种手段,重点加强高风险产品、管理水平差和信用等级较低企业的监督检查,保证高风险企业飞行检查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炮制,加强药品委托加工和中药提取物监管。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启动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提高工程,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规范制剂配制,提高制剂质量。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包材质量标准,药包材生产企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日常检查覆盖率100%。加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频率,防范流失风险。强化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监测水平。

1、药品生产企业检查重点:

(1)关键岗位人员:企业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药品生产及物料管理负责人专业、学历、资历、培训情况、变更情况及其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

(2)质量保证部门:按规范独立履行对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及不合格物料、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职责;具有对物料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评估及决策等质量否决权;

(3)质量控制部门: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每种物料、中间产品、产品检验采用的标

准及方法符合规定;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按实验数据如实出具检验报告;如有委托检验,其被委托方选择的原则、资质、协议及其执行情况;

(4)物料供应商:选择供应商原则、审计内容、认可标准、审计人员的组成及资格、实地考核确定原则、考核周期及执行情况;批准及变更供应商的审批程序及其执行情况;按规定与物料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资质证明资料具有供应商印章;每种物料供应商的档案齐全、完整;

(5)物料管理:原、辅料的使用及产品放行情况;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如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其验证能够确保不合格物料及不合格产品不放行;

(6)生产管理:所有药品均按照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

(7)成品的取样、检验、留样是否规范;必须做到批批全检;不合格成品不得放行;

(8)批生产记录、检验原始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并按规定保存;

(9)药品销售及不良反应报告:销售记录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每批药品的流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召回全部产品;退回产品及召回产品的处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10)自检与整改:企业自检执行情况;接受检查、跟踪检查的次数及其发现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

(11)委托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符合规定;委托生产或接受委托生产药品质量监控情况。

2、医疗机构检查重点:

(1)药械使用质量管理组织和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2)药械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药械购进渠道是否规范、合法,购进药械时是否索取合法凭证并有完整记录;

(4)是否按药械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和医疗器械;

(5)是否加强在库药械的养护管理,确保药械质量;

(6)是否按规定保证冷藏药品冷链的完整性;

(7)是否加强特殊药品管理,有防止流弊的有效制度及措施;

(8)是否规范调配、使用药械,有防范差错的有效措施;

(9)不合格药械是否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药剂科以外的科室如检验科、防保科、放射科自行购进药械质量管理情况;

(11)医疗机构制剂是否经批准进行调配,是否在市场销售;

(12)是否按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13)是否建立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特别是建立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可追溯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二)药品流通监管。全面推进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Sp认证,建立健全认证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认证指导和日常检查,加强GSp认证的跟踪检查(见附件2),确保跟踪率达100%。深化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局部署选择部分零售药店开展核注核销试点,提高药品核注核销准确率和预警信息处理率。推动医疗机构远程监管工作。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质量及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批发、连锁企业冷藏药品经营质量专项检查。强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交易服务监管,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发布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行为。

1、批发企业检查重点:

(1)企业对供货方资质审查情况(包括供货企业和人员、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包装

和标识等);

(2)企业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情况(有无挂靠经营、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购销票据、购销记录和药品实物是否一致等);

(3)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品种管理情况,“三项一限”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4)企业仓储条件及管理情况;

(5)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采购验收、检验报告书留存情况;

(6)冷藏药品冷链操作管理情况;

(7)企业电子监管、远程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零售(连锁)企业检查重点:

(1)进货渠道、购销资质档案等情况;

(2)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现象;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证照、柜台现象;是否存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的现象;

(3)药品零售企业“十二个不”的执行情况;零售连锁企业“八个统一”的执行情况;

(4)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及含兴奋剂制剂等药品的购进渠道和销售管理情况,“三项一限”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5)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检验报告书留存情况;

(6)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履职情况;

(7)远程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三)医疗器械监管。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5次,一般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采取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规范化跟踪检查模式,现场检查率95%以上。继续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重点做好二、三类器械生产企业的宣传、辅导和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覆盖面达到50%以上。开展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

1、生产企业检查重点:

(1)生产组织实施情况,是否有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和降低生产条件的情况;

(2)原、辅料的使用及放行情况;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

(3)是否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和各项产品标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生产记录是否真实、齐全;【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4)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含计量器具)是否按企业的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进行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验设备的周期检定、保养,设备状态标识是否明显;

(5)是否按产品标准进行过程和出厂检验,出厂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各项检验的记录是否真实、齐全、规范;

(6)原辅料库、半成品库及成品库的储存环境是否满足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的要求。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产品摆放是否合理,各项记录(出入库台账、货位卡、温湿度)是否齐全;

(7)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在用产品说明书、标签和产品大小包装的内容与注册证是否一致;

(8)销售记录是否全面、准确反映每批产品的流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召回全部产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并指定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2、经营企业检查重点: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企业有无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现象;

(4)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三类以上医疗器械产品的购销存数据是否按规定录入安全监管服务系统等;

(5)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

(6)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8)加大对企业宣称“无偿赠送”、“无偿试用”等营销模式的检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药械科统一制订全年监管工作计划,各监管组要统筹安排,科学谋划,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管目标和任务的细化工作,确保日常监管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片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健全片区管理相对人的基础档案工作,定期汇总于药械科,统一完善企业档案。

(二)加强监管,注重实效。要加大突击检查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应依法查处。对日常管理混乱、隐患突出、整改无效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对日常监督检查相关记录、落实整改情况等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归入信用档案,及时录入信息监管平台。12月初将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包括日常监督的基本情况、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等综合情况分析)报送药械科。

(三)立足实际,创新监管。各监管组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重视开展基础调研工作,要分析研究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抓住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并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政策和对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2016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第二篇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2016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监管责任,以深化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和强化宣传培训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落实,推进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开展新版药品GSP实施工作

2015年,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要全面完成换证验收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版GSP要求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县局将督促企业及时上报申请,遵循“早部署、强指导、严标准”的原则,对企业开展GSP认证。对到期不申报及不符合新版GSP标准的企业,督促其关停。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并配合市局对已通过新版GSP认证的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

二、组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回头看

充分依托“平安浙江”创建平台,加强指导、强化考核,实施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继续将示范创建工作列入对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照示范县创建要求并结合日常监管、明查暗访、知晓率满意度调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械诚信体系考核公示等内容,制定检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地方政府的责任,确保药品监管网供应网更加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规范有序,从而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三、做好药品日常监管各项工作

(一)强化药械风险管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管,开展对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但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企业的检查。加大药品经营、使用重点环节,国家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疫苗、生物制品、终止妊娠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国际农商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出租房、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低信用度等涉药单位的监管力度,排查治理药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ADR/MDR指标任务,着力提高分析评价和风险预警能力。健全风险监测、会商和控制等快速反应机制,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二)开展涉药单位的全面检查。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县级医疗机构和镇(街道)卫生院每年不少于2次现场检查,对村卫生室和其他涉药单位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完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严格实施分级监管,加大对低信用等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将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列入重点监管内容,杜绝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在零售环节发生流弊现象。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完成市局下达的药品评价抽样、监督抽样和快检工作。及时查处店堂、媒体上的违法药械广告。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三)深化信息化监管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药品品种在线监管系统”、“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疫苗冷链在线监管系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运用,切实发挥信息化监管的效能。继续做好网上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作出说明并进行整改。二是不断拓展信息化系统运用范围,要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纳入“药品品种在

线监管系统”,增加药品仓储温湿度监控点。三是要充分发挥药械QQ群的作用,做到互通信息,上下联动。

(四)抓好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按照省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摸清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底数,组织对入网企业的培训和入网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分阶段实施的组织和技术指导工作,及时统计报送企业入网情况,督促企业按期全部入网;同时加强已入网药品经营企业监管,督促其按照要求做好赋码、数据上传、核注核销和预警信息处理等工作,及时更新、维护药品电子监管平台。

(五)加强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管。根据国家总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探索建立“规范化药房”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购进品种在线监管和药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及使用行为。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监督检查。将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四、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围绕案件办理这条主线,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坚决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是继续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销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为,确保购销渠道合法,入库验收和储存养护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加强对国际农商城中药材经营情况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出售硫磺熏蒸的中药材、违规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行为。二是继续开展专门管理药品和高风险药品专项检查。强化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进一步规范购销行为,确保不发生流弊现象。对违反规定导致含特

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开展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为重点检查区域,以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索证索票,核查票、账、货相符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行为,严肃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四是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工作,坚决纠正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宣传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和行刑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宣传指导助推企业发展

充分利用药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开展药品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药品安全知识展板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同时组织药师志愿服务人员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清理家庭小药箱、用药咨询等服务,提高全县人民的安全用药意识。根据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基层监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各类法律法规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利用专职讲课、以会代训、组织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县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水平。开展走企入户活动,深入涉药单位,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精确对接,精准服务,加强对涉药企业的指导帮扶,促进全县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第三篇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6药房医疗器械自查报告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第四篇

XXXXXX医药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

本药房遵照黔食药监械监发【2016】360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本店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本药房成立了以店长为组长、店员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纳入本店的重中之重。建立了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以制度来保障医疗器械的合格性。并组织店员全员参与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

二、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营,按照相应

的规定进行整改。无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扩大经营范围和擅自设立库房的行为。

三、所用储存、通风、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每月按期维护保

养且正常运行,所用配电线路正常。

四、所销售的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均单独陈列,符合相关要求。

五、本店已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虽然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但在实际工作中难免存在一定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经营工作做的更好。

XXXXXX 公司

2016年医院设备科工作计划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第五篇

2016年设备科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管理和采购工作,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2016年设备科将从强化教育,提高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加强采购管理工作中的流程,规范医院设备招标采购评标方法、建立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等几方面入手,切实做好医院设备和耗材采购管理工作。

一、加强人员业务学习

学习医疗器械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医疗器械的管理模式,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了解目前医疗器械市场行情。做好服务临床的前期工作。 二、在良好的管理体制下,继续完善设备、耗材档案的管理,库房的管理和回款机制,压缩库存争取做到零库存回款。

三、加大医用耗材和医用高值耗材网上采购率

根据《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和《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要求医用耗材网上招标采购于2013年7月以及高值医用耗材于2015年2月执行截至目前网上总采购金额为281万元,目前主要网上点的有输液器、注射器、血液透析类和其他一次性耗材。明年工作中将按照《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入围产品目录(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第一批)》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

生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第二批)》结合我院目前使用的耗材进行细分,招标目录有的必须网上采购,明年网上采购工作将要重点加强。

四、加强医疗设备、耗材的采购管理工作,增加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优化设备采购和使用流程,配合医院新技术项目开展,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调查,及时购买引进先进医疗设备,保障科技兴院战略持续实施。

五、加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上报,制定专人负责,每月下科室巡访,要求科室积极上报按照绩效考核给予奖励点。

六、进一步健全大型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工作机制,保障设备运行安全。加强医疗设备监管,提高设备的完好率,降低设备的故障,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增加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和大型医疗设备巡查力度,制定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应急预案,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规范医院设备招标采购评标方法

规范医院设备招标评标方法,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率,抑制招标采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使医院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合理、优化、透明,净化医疗设备销售市场,提高医疗设备采购招投标的组织、管理、实施和监督管理水平,促进廉政建设。规范医院设备招标评标方法内容:

1、确定评标原则:医院设备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必须体现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基本原则;坚持设备功能优先,价格合理,资质齐全的中标原则;在选择商家时,以生产厂家优先,其次总代理销售商的原则;评标过程中统筹兼顾综合分析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以使用科室主任和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成员为准。

2、规范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规范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从程序上规范医疗设备采购招投标活动,使医疗设备招投标工作形成制度化、标准化。医院设备采购招投标全过程活动必须在医院审计、财务和科室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3、量化评标指标: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中的评标因素主要包括投标设备的性能、质量、价格、资质、业绩、售后服务和信誉等,因此要对设备企业生产实力、资金情况、技术质量、经营实力、价格因素综合分析,合理划分各因素的分值比例,这是评标工作的关键。

4、制定评标方法考虑的因素:技术性能配制、运行费用、保修期后的维修费用、备品备件提供的能力。

5、评标纪律:严格规定在评标过程中的管理制度,参加评标的工作人员承担的责任,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堵塞设备采购评标中的漏洞,降低腐败案件发生。

设备科

2015年12月24日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第六篇

为切实加强对涉药涉械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分片责任监管模式,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以高风险产品企业为重点,提升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质量意识,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科学长效的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分工

1、各分管领导对应负责分管工作日常监管的有效实施及相关工作的协调。

2、各监管组根据分片责任负责各自片区的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及监管数据的录入、更新,本组数据的汇总。

3、药械科负责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负责对各监管组日常监管数据的汇总、总结、通报。

4、各驻厂监督员负责驻厂企业的日常监管及驻厂监督工作。

5、监察室负责监察各片区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工作任务

重点监管单位(见附件1),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一般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企业开办、变更、换证、认证及质量体系考核等相关工作,做好跟踪检查。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力度,发挥驻厂监督员的作用,督促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四、检查重点

(一)药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统筹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多种手段,重点加强高风险产品、管理水平差和信用等级较低企业的监督检查,保证高风险企业飞行检查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炮制,加强药品委托加工和中药提取物监管。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启动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提高工程,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规范制剂配制,提高制剂质量。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包材质量标准,药包材生产企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日常检查覆盖率100%。加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频率,防范流失风险。强化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监测水平。

1、药品生产企业检查重点:

(1)关键岗位人员:企业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药品生产及物料管理负责人专业、学历、资历、培训情况、变更情况及其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

(2)质量保证部门:按规范独立履行对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及不合格物料、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职责;具有对物料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评估及决策等质量否决权;

(3)质量控制部门: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每种物料、中间产品、产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符合规定;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按实验数据如实出具检验报告;如有委托检验,其被委托方选择的原则、资质、协议及其执行情况;

(4)物料供应商:选择供应商原则、审计内容、认可标准、审计人员的组成及资格、实地考核确定原则、考核周期及执行情况;批准及变更供应商的审批程序及其执行情况;按规定与物料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资质证明资料具有供应商印章;每种物料供应商的档案齐全、完整;

(5)物料管理:原、辅料的使用及产品放行情况;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如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其验证能够确保不合格物料及不合格产品不放行;

(6)生产管理:所有药品均按照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

(7)成品的取样、检验、留样是否规范;必须做到批批全检;不合格成品不得放行;

(8)批生产记录、检验原始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并按规定保存;

(9)药品销售及不良反应报告:销售记录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每批药品的流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召回全部产品;退回产品及召回产品的处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10)自检与整改:企业自检执行情况;接受检查、跟踪检查的次数及其发现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

(11)委托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符合规定;委托生产或接受委托生产药品质量监控情况。

2、医疗机构检查重点:

(1)药械使用质量管理组织和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2)药械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药械购进渠道是否规范、合法,购进药械时是否索取合法凭证并有完整记录;

(4)是否按药械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和医疗器械;

(5)是否加强在库药械的养护管理,确保药械质量;

(6)是否按规定保证冷藏药品冷链的完整性;

(7)是否加强特殊药品管理,有防止流弊的有效制度及措施;

(8)是否规范调配、使用药械,有防范差错的有效措施;

(9)不合格药械是否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药剂科以外的科室如检验科、防保科、放射科自行购进药械质量管理情况;

(11)医疗机构制剂是否经批准进行调配,是否在市场销售;

(12)是否按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13)是否建立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特别是建立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可追溯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二)药品流通监管。全面推进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Sp认证,建立健全认证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认证指导和日常检查,加强GSp认证的跟踪检查(见附件2),确保跟踪率达100%。深化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局部署选择部分零售药店开展核注核销试点,提高药品核注核销准确率和预警信息处理率。推动医疗机构远程监管工作。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质量及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批发、连锁企业冷藏药品经营质量专项检查。强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交易服务监管,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发布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行为。

1、批发企业检查重点:

(1)企业对供货方资质审查情况(包括供货企业和人员、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包装和标识等);

(2)企业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情况(有无挂靠经营、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购销票据、购销记录和药品实物是否一致等);

(3)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品种管理情况,“三项一限”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4)企业仓储条件及管理情况;

(5)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采购验收、检验报告书留存情况;

(6)冷藏药品冷链操作管理情况;

(7)企业电子监管、远程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零售(连锁)企业检查重点:

(1)进货渠道、购销资质档案等情况;

(2)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现象;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证照、柜台现象;是否存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的现象;

(3)药品零售企业“十二个不”的执行情况;零售连锁企业“八个统一”的执行情况;

(4)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及含兴奋剂制剂等药品的购进渠道和销售管理情况,“三项一限”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5)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检验报告书留存情况;

(6)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履职情况;

(7)远程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医疗器械监管。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5次,一般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采取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规范化跟踪检查模式,现场检查率95%以上。继续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重点做好二、三类器械生产企业的宣传、辅导和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覆盖面达到50%以上。开展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

1、生产企业检查重点:

(1)生产组织实施情况,是否有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和降低生产条件的情况;

(2)原、辅料的使用及放行情况;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

(3)是否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和各项产品标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生产记录是否真实、齐全;

(4)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含计量器具)是否按企业的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进行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验设备的周期检定、保养,设备状态标识是否明显;

(5)是否按产品标准进行过程和出厂检验,出厂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各项检验的记录是否真实、齐全、规范;

(6)原辅料库、半成品库及成品库的储存环境是否满足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的要求。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产品摆放是否合理,各项记录(出入库台账、货位卡、温湿度)是否齐全;

(7)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在用产品说明书、标签和产品大小包装的内容与注册证是否一致;

(8)销售记录是否全面、准确反映每批产品的流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召回全部产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并指定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2、经营企业检查重点: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企业有无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现象;

(4)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三类以上医疗器械产品的购销存数据是否按规定录入安全监管服务系统等;

(5)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

(6)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8)加大对企业宣称“无偿赠送”、“无偿试用”等营销模式的检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药械科统一制订全年监管工作计划,各监管组要统筹安排,科学谋划,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管目标和任务的细化工作,确保日常监管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片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健全片区管理相对人的基础档案工作,定期汇总于药械科,统一完善企业档案。

(二)加强监管,注重实效。要加大突击检查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应依法查处。对日常管理混乱、隐患突出、整改无效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对日常监督检查相关记录、落实整改情况等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归入信用档案,及时录入信息监管平台。12月初将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包括日常监督的基本情况、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等综合情况分析)报送药械科。

(三)立足实际,创新监管。各监管组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重视开展基础调研工作,要分析研究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抓住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并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政策和对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第七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药械方面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主要措施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2月10日前上报。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9月25日—10月5日)。镇办食品监督所要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情况,在旅游旺季的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16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7日—25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镇办食品监督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第4篇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制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两级关于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托“五个”建设的丰富内涵,加大对食品、药械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节期间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局办公会议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食品药械监管的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

三、工作重点

餐饮服务环节

(一)重点内容:

1、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装框上墙。全面落实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

2、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许可类别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凡经营凉菜的单位,必须做到专人、专柜、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或冰柜、专用微波炉,有紫外线灯,非手动式水龙头。

3、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大型聚餐申报和食品留样制度,。凡在节日期间有婚宴等集中用餐的单位,所有熟食必须自行制作不得外购,增设菜品留样冰箱,留样数量每样不得少于150克、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必须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对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专柜、专用量具、专人管理、索证、索票齐全,有记录。

(二)重点区域:城区主次街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周边地区。

(三)重点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

药械监管

一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二是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以保健食品“打四非”,为契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虚假宣传、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三是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依托药品“两打两建”活动,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食品药械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这次“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涉及食品药械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药械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食品药械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药械安全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增强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长效机制,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能力,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文明、规范、诚信经营的目标,通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使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模式。此次活动,将以点带面,以示范促规范,通过树立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行业示范,宣传诚信典型,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经营,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及辐射作用,全面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诚信经营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标准

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到位,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生,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六规范”、“八到位”和“八不准”。

(一)六规范

1、规范经营主体。经营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2、规范经营渠道。经营单位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单位购进产品。

3、规范经营产品。经营单位所经营的产品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依法取得相关批准文号(备案号)。

4、规范经营制度。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销售、不合格产品处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健康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悬挂(张贴)上墙,并执行到位。

5、规范经营区域。综合型营业场所设置专营区域,保健食品按功能分类摆放,化妆品按使用用途分类摆放。

6、规范广告宣传。经营单位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合理宣传产品,宣传经批准符合规定的产品广告内容,不超范围宣传功效疗效,以及利用虚假夸大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二)八到位

1、人员到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化妆品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掌握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规范经营要求,做到守法、诚信、文明经营;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制度到位。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打印成册,留档备查。

3、标识到位。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佩戴标有单位、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胸卡内容清晰易辨。非专营店的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内设置保健食品或化妆品经营专区,统一标示有保健食品或化妆品标示牌,粘贴或悬挂在专区的显著位置。

4、档案到位。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供货企业、购货企业(适用批发企业)档案、经营产品档案、人员资质档案、制度档案等相关档案。

5、设施到位。店堂整洁,店内有符合要求的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等设施且运转正常。有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架),产品分架、分类存放。货柜(架)、橱窗干净、美观、大方。

6、记录到位。建立健全购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确认销毁记录等,记录中产品相关信息完整齐全,能客观反映产品来源去向等信息,做到票货相符。

7、责任到位。严格落实企业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各经营单位要在在经营场所内公示《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并按规定粘贴《保健食品经营八不准》或《化妆品经营八不准》。

8、监督到位。经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要店内制度落实情况及产品质量定期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八不准

1、不准经营未获得生产许可或卫生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

2、不准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

3、不准经营假冒套用文号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

4、不准经营未经批准或备案的进口保健食品、化妆品。

5、不准经营未经进货查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6、不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变质、受污染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7、不准经营包装、标识和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或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8、不准违反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有关规定。

三、评定和管理

(一)评定程序。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向区局递交《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店申报审批表》(附件1)。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经营示范店评定参照《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店评分表》(附件2),实施现场核查。

(二)评定周期。规范经营示范店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评定一次。经营示范店的评定复查工作,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示范店资格。

(三)评定主体。经营示范店的认定实行评审制度,市局负责组织综合评定,区局负责具体实施现场核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局按一定的比例对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复核。

(四)结果公布。综合评定结果符合规定的经营单位,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局统一发文公告,并在市局网站和市媒体上予以公告年度规范经营示范单位。

四、2016年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8月前,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通过网站、报纸等途径宣传创建工作,公示创建标准;组织经营单位学习创建方案、培训创建标准,全面发动、引导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二)组织创建阶段: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10月底,区食药监局进行摸底调查,筛选具备基本条件的单位参加创建工作,加强指导,督促经营单位严格对照标准整改提高,并达到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标准。

(三)组织申报阶段:2016年11月15日前,各保化经营单位立足自身经营实际,对照标准,主动申报“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填报《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表1),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综合科。

(四)审核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0日前,区食药监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按照经营企业10%的比例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2016年规范经营示范企业名单。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抽查。

(五)公示授牌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市食药监局对符合创建标准、通过验收的单位名单在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牌匾。对已授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示范单位”资格,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示。

1、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查实具有主观故意,或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

2、发生严重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3、日常检查中发现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标准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今年我区保化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二)认真组织实施。区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创建的目的意义,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分别在10%左右不同规模的批发、连锁企业、药店、商场、超市、专卖店、专营店、美容美发店等具备基本条件的重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深入现场开展指导工作,督促保化经营单位完善设施、健全软件资料,依法、诚信经营,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突出长效管理。区食药监局要结合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采用先进手段,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示范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今后凡符合条件的保化经营单位都可以积极申报,争创保化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第6篇

为进一步深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彻底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制订我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6月17日至12月15日。

二、整治重点:

针对小餐饮经营及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广泛开展一次全方位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实行统一指挥、领导包抓、分段推进、分片包干。全区分为三个区域,每个区域四个镇办。以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烧烤夜市为重点行业,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重点检查经营者资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检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依法诚信经营,重点检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在食品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严格食品安全事故上报制度,要求餐饮单位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举办大型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凡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宴席的服务队,必须提前3天将大型聚餐活动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就餐人数、主办人、联系人、通讯方式、就餐菜肴清单,报送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登记备案。经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餐饮服务接待活动。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确定一个专项行动。第一阶段:(6月17日至6月23日)。宣传动员、拉网式的摸排。及时发现问题及隐患,确定整治工作的重点。第一阶段的专项行动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阶段:(6月22日至11月30日)。集中检查,严肃处理。针对排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全面的整顿,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重点活动做到“人员、目标、任务、标准、时限”五个到位。第二阶段的专项行动是开展餐饮业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以及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检查验收,查漏补缺。结合镇办食品监管体系改革推进,全面整治农村自办家宴,以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高,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2016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4篇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第八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责任,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结构

为确保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区食品药监局成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内容

(一)抽检

在辖区围内选择自制熟肉制品、餐饮具、自制饮料等7个必检品种和凉拌菜(含沙拉)、盒饭2个限选品种(附件1)。第一期计划抽验38批次,第二期计划抽验49批次,第三期计划抽验49批次,第四期计划抽验40批次;早餐工程计划抽验4批次(2月-11月),总计200批次。

(二)快速检测

根据抽检批次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快检标准以抽检(次)比率15%为准,快速检测分别于2016年4月25日、5月25日、7月25日、10月25日以季报告形式上报食品监管科。

四、工作安排

(一)抽检范围

按照2016年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表(附件1)和2016年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工作分解表(附件2)进行样品采集,抽检场所应尽量覆盖各种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含农家乐)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及放心早餐为抽检重点。

(二)抽检实施

抽样工作人员要按照抽样计划的时间安排实施抽样,采样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相关规范操作实施,避免包装破损或外部污染,将符合要求的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市食品药品检验,做好样品交接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

(三)抽检时间

本次监督抽检的抽样任务除早餐工程外分四次实施完成,第一期4月1日-4月30日;第二期5月10日-6月10日;第三期7月1日-8月10日;第四期9月20日-10月30日;早餐工程抽样任务从(2月到11月)分10个月实施完成,共200批次;(一个月抽样5个品种,共20批次)。

五、抽检要求

(一)采样前准备

采样人员应了解采样目的,并做好采样文书、工具、容器、仪器设备、材料和试剂的准备工作,工具与容器应保持清洁干燥。

(二)样品采集

采样时应当按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其他任何费用。采样过程中要认真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样记录(附件3)和样品信息登记表(附件4),并将样品封存,粘贴封签。

(三)采样具体操作要求

1.自制熟肉制品:每批次样品取500g,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

2.自制饮料:以餐饮店内同一品种自制饮料为一个抽样单位。每批次样品取1000ml,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包装容器中密封。

3.节日食品:采取无菌采样,装于无菌包装或无菌容器中。元宵(生)每批次样品一式五份,每份取250g;月饼每批次样品取750g;粽子(熟)每批次样品一式五份,每份取500g;。

4.自制蛋糕类(含裱花):每批次样品取750g,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

5.早餐工程:采取无菌采样,装于无菌包装或无菌容器中。豆浆类每批次样品取750g;粥品类每批次样品取375g;酸菜包每批次样品取750g;紫薯热狗每批次样品取750g;酸豇豆肉末夹饼每批次样品取375g。

6.煎炸用植物油:包括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每个样本一式三份,每份样品取100ml,用洁净干燥的容器密封包装。

7.餐饮具:抽样对象为各餐饮单位同一批次(若为集中消毒餐饮,则需要同生产单位、同类型等级、同生产日期为同一批次)的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8.辣椒酱(粉):每批次样品取305g,其中205g作为检样,100g作为备样,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

9.盒饭:所抽取样品应为同一批次(加工时间相同为同一批次)。每批次样品取500g,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饭菜分开取样)。采样和样品传递时应确保包装的完整性。

10.凉拌菜:每批次样品取500g,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

(四)送检

采样完成后,检样、备样统一送检验机构封存。抽取的样品应当严格按照样品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特性,或其标签标识上注明的储运条件储藏运输,以确保样品在检测前的完整性和原始性。盛装样品的容器或包装要牢固,不易破碎;运输工具要求清洁卫生,无污染,防止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污染和损害。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积极开展。

高度重视监督抽验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监督抽验依法、科学、客观和公正。

(二)严格抽验程序,确保抽验质量。

要严格按照食品抽样程序实施抽样,所抽样品一律购买,对抽取的样品要按相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实施现场封样,并做好采样记录;要详细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采样记录(附件3)和样品信息登记表(附件4),要求追溯来源的样品要现场索取相关资料,确保抽验工作合法、合理和符合程序,并按照预定时限完成抽验任务。

(三)按时报送结果,及时查处问题。

按时完成抽验样品检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食品监管科,并对抽检产品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第2篇

一、总体部署

(一)统筹兼顾,分类抽检

为提高抽样检验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需要,食品抽样检验分为日常监督抽检、专项监督抽检。其中日常监督抽检是指依据相关抽检标准和抽检计划开展的抽样检验;专项监督抽检是根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需要而组织开展的不定期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将借助各类快速检测仪器、试剂,对蔬菜、乳制品等保质期短、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食品和农产品进行的质量监督筛查。

(二)覆盖全面,突出重点

食品抽样检验要以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为重点,同时涵盖其他类食品。在抽检对象上,以超市卖场和集贸、批发市场销售的食品为主;在检验指标上,以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为主。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抽样地点和数量,均衡分布,使抽样结果能全面反映辖区食品安全的整体状况。同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的不同,增加“高风险”食品及重点地区的抽检频次、抽检数量和检测项目。

(三)科学严谨,注重实效

严格按照抽检计划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及快速检测工作,确保程序合法、数据客观、记录清晰。把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和食品安全状况,适时调整抽样检验工作计划,进一步增强抽样检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予以处理。

二、抽检任务

(一)2016年食品抽样检验任务由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各单位全年抽样检验不得少于240批(次),每月抽样检验不少于20批(次)。区水务局、区食品药监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对各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区食安委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抽检)。根据食品的消费数量和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将食品分为Ⅰ类、Ⅱ类。

1.Ⅰ类食品主要指粮食(大米、面粉)、蔬菜(叶菜)、熟食制品、豆制品(非发酵型豆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与群众关系密切,每日必须消费或消费量大的食品。

2.Ⅱ类食品是指酒类等群众消费量相对较低的食品。

(二)为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区食安委办的统一安排,依据部门职责,制定食品抽检计划,将检测设备应用到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去。检测要以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Ⅰ类食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亚硝酸盐、吊白块、甲醛、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项目的快速检测(各类食品具体检测项目见附件1)。

(三)其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

1.各级食品质量公报中的不安全食品;

2.市场流通量较大的食品品种;

3.易变质、保质期限短的食品品种;

4.已发现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品种;

5.其他监督管理需要进行抽检的食品品种。

三、抽检范围

主要对辖区内的蔬菜批发市场、食堂、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单位及场所进行抽样检验。

四、任务分工

(一)区食安委办任务

1.制定全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及快速检测工作计划,组织各部门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

2.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并将抽样检验作为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年底考核指标。

3.对各部门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定期作出抽样检验情况汇报,上报相关部门,同时对检测结果进行实时公开。

(二)各部门任务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由食品安全监测评价中心及各监管部门完成。抽样任务按月完成,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任务的95%,保证在12月底完成全年全部抽样检验任务。

2.配合区食安委办完成辖区内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和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制定部门年度抽样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对抽样检验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按季度将检验结果上报区食安委办(汇报模板见附件2)。

3.对于检验中发现的或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区食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抽样及时有效,每半月至少抽样一次。

(二)抽检应详细登记采样信息,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尽快进行检验检测,详细登记检验结果,并按季度将检验结果上报区食安委办。检验结果必须准确、规范、及时、不得隐瞒或篡改,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进行复检,若仍不合格,应送检至上级部门进行检测核实,并及时汇报情况。

(三)抽检工作必须做到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抽检程序,确保抽检质量;及时查处问题,按时报送总结。

(四)抽检点应尽量覆盖各种涉及食品安全的单位及场所,以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农贸市场为重点抽检对象。抽验过程中,要避免重复抽验,原则上同一场所的食品不得重复抽检。

(五)抽样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抽样程序和准则购买样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检测。

(六)承担监督抽检任务的部门要认真做好样品信息和检测数据的登记工作,按季度准确汇总抽检信息及抽检结果。

第3篇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应急督查机制

(一)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经验,稳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区”工作,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集实时监控、信息互通、电子地图、数字档案、企业电子台帐为一体的信息化监管平台,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效能。

(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会议制度、文件制度、联络员制度、报告制度、通报制度、信息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和奖励制度、督察督办制度等在内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统一、协调、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为开展综合协调工作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三)夯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突出食品安全工作指导,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落实,确保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落实。

(四)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明确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和预警机制,规范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举行不同级别的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行政指挥人员和相关专家两支队伍,构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责任追究。做到报告及时、反应迅速,控制有力、处置得当。

(五)巩固食品安全整顿成效。在巩固两年食品安全整顿成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结合整顿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围绕消费群体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认真抓好重点难点行业领域的整治规范工作。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二、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六)建立健全无证经营餐饮经营单位区、街、社区三级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区无证中小餐饮经营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积极发挥各街道办事处能动优势,推进落实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辖区无证中小餐饮单位的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中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七)稳步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平。巩固餐饮业“百日提升”及迎世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对辖区小餐饮企业“回访”力度,把餐饮监管工作逐步向街坊小巷、城乡结合部位和校园周边延伸拓展。针对市民消费者反映和关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搞好餐饮整治和提升工作,特别是重大节日、敏感时期、重要阶段要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八)严格落实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严格标准,把好准入门槛,开展餐饮单位量化评比工作,加强全区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争取用2年时间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抓好餐饮业常态化管理,集中抓好餐饮服务业食品及原辅料采购、托幼机构、餐厨垃圾等日常监管,引导餐饮企业自觉维护店容店貌、保持店面整洁,确保餐饮企业监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九)强化餐饮环节食品稽查。强化稽查执法,有计划、逐街道对辖区餐饮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监督各餐饮单位合法经营,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和索证索票,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严格落实操作规范,保证食品质量,切实加强自律,确保餐饮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加大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企业抽查力度,为公众创建安全良好的饮食环境。

三、加强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过渡时期保健食品经营延续许可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详细的专柜登记检查记录,初步建立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备查资料档案。

(十一)认真做好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督及专项检查工作。严格保健品经营许可及现场勘址。切实开展保健食品市场食品安全整顿、保健用品经营企业检查整顿、宾馆(酒店)客用化妆品专项检查等多项专项整治,及时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及化妆品经营企业。

四、扎实抓好药械质量监管

(十二)切实做好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机制,做好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情况调查。开展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加快推进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配送、使用过程监管。加强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设备和运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十三)强化“两网”建设。选准配强“两网”协管员、信息员,严格按照街办协管员、村级信息员的具体职责,做好对“两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和方案,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完善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举报奖励制度。

(十四)推进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做好对药械安全信用信息的采集,按照监管相对人一企一档的原则,完善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基础档案。开展辖区内药械零售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发挥信用管理对企业的约束和监督作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十五)积极开展“放心药店”创建工作。在2016年创建基础上,继续完善“放心药店”现场验收标准,不断巩固和提高验收工作水平,对验收合格的药店进行“放心药店”授牌,达到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坚持标准、全面推进的目标,提升药械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

(十六)加强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强化药品分级分类管理,继续做好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和GSp认证工作;规范处方药和“两非”药品经营行为,确保药械经营和使用不出问题。

(十七)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力度。继续开展打击“挂靠、走票”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开展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检查,加大对中药饮片、抗菌药物、疫苗检查力度,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的专项检查,开展体外诊断药品经营行为、驻店药师在职在岗履行职责的专项检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力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生产经营秩序行为。

(十八)科学合理开展药品抽验。按照及时性与均衡性相接合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药品抽验计划,按月分配抽验任务。将日常监督检查与抽验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使药品抽验工作在改进中得到加强。及时对药品抽验完成情况进行小结,促使各项抽验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十九)加大案件和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坚决查处。加大对相关企业和产品的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及化妆品的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

五、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新闻宣传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

(二十)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全局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

(二十一)加强公众监督。围绕全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及区“六五”普法规划,采取发放宣传单、召开培训会、组织食品药品企业相互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要通过表彰一批先进单位,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经营者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能力,促进辖区餐饮单位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高监管人员依法执政能力、从业人员守法自律意识、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二十二)加强新闻宣传。重视党务政务信息报送,强化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道意识,完善考评及奖励机制,将宣传工作细化、量化,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信息采用数量和质量。建立工作信息平台,实现及时沟通、资源共享和协作监管的业务信息工作格局。

六、抓好机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十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及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增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学习典型、赶超先进活动,营造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和精神面貌。

(二十四)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监督,严格执行绩效考评、行政问责、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依法廉洁办案,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环境氛围,不断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二十五)认真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食品药监系统“十条禁令”要求,积极做好重点环节、重点审批、敏感审批中的纪律监察工作,对百姓投诉举报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在全局开展“正行风、树形象、有作为”活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稳步发展。

(二十六)抓好机关建设。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形成了“机关环境整洁、机关文化丰富、机关秩序文明”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契机,促进干部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扎实做好维稳、应急工作,不断提升机关建设水平。

第4篇

一、2016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局在市食品药监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以改革创新,科学求实的态度,深入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使辖区药品监管工作逐步规范,群众安全用药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一)全面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药品监管工作,提高企业的行业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2016年初,我局组织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召开诚信经营工作会,与辖区内企业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并组织百家企业开展“诚信经商、和谐共赢、共创美好”签名和诚信经营宣誓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不仅极大程度上宣传了诚信经营的重大意义,而且促进了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经商的理念,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大力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建设。针对区药品生产企业多,零售药店多,监管范围广,监管难度大的特点,为了做好监管工作,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强化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我局在监管工作中始终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更新监管理念,强化监管措施,加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涉药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为使药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我局同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100%。在承诺书中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树立为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信念。2016年5月,我局专题召开了区零售药店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并为企业制订了《区药品零售企业十条禁令》和《安全用药温馨提示》制度牌,并要求辖区内所有药店上墙悬挂,从而强化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建立了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统一、规范的企业信用档案,要求生产经营企业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实行企业季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把产品质量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社会。针对辖区2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办法,使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达到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5家社区服务中心(站)被市食品药监局授予“规范药房示范单位”。

(三)下大力狠抓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为了进一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在药品流通监管中,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方针,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每年我局都在节日期间开展了执法检查,保证了重大时期不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我局还按照市、区有关专项整治统一部署的要求,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多次检查,净化了药械经营市场,提高了群众对购药环境的满意率。去年为做好迎接国庆六十周年工作,确保国庆前后药品安全工作,我局专门制订了有关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积极有效地开展检查工作,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2016年,我局还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代。全年共查处各类案件10余起,罚没款共计90000余元。

去年6月,我局还协同地方派出所,端掉了一个非法收购、生产、销售中药材的制假窝点,受到了群众赞誉。

(四)认真做好药店行政初审工作。去年是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年,可以说申请开店的企业多,要求换证的企业更多,为认真做好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核工作,我局有关业务人员加班加点,确保了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截止2016年12月底前,受理新开办零售药店行政许可156家,发放经营许可证62家;受理变更行政许可108家,发放变更经营许可证67家。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责任网建设

去年以来,我局始终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作为工作重中之重,认真贯彻国家及省食品药监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会议工作精神,农村监督网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已在10个街办成立了由街办主管领导担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立1名协管员,各行政村设立1名信息员,及时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区已形成上下联动的立体药监网络,并积极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强化区、街办、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立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的药品监管网络,保证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我局还由局长亲自带队,组织全区各街办信息员、协管员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潼分局参观,并举办了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培训班。全区共有10个街办主任,10名协管员、212名信息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使聘请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熟悉了相关业务,为今后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搭建药品管理信息化平台,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为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我局给所有工作人员配备了电脑,建立了内部局域网络,并利用电信网络,创建了药品信息管理平台,由专人维护,及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和违法经营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向药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发布有关医械管理及药械生产经营动态,促进了药械监管工作上台阶。

(七)强化舆论监管,进一步深化科学监管体系。我局自组建以来,始终坚持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并将之作为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去年6月,我局同电视台健康快乐频道在张家堡社区举办了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平安和谐”为主题的健康快乐进社区活动。一年来,我局在各类网站、报刊刊登30余篇简讯,在各级电视台宣传监管执法行动10余次。还多次向区五大班子的领导、区级各委(办)局、各街办及时汇报监管工作情况,并邀请了区人大、政协、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区目标考评办、区编办、区监察局的领导同志到我局及辖区的药品经营单位进行视察调研工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各部门十分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我局建设,不仅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而且还时刻勉励我局要打造一支团结、高效、务实的食品药监队伍,努力开创食品药监新局面。

二、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主要工作

今年,是机构改革后履行新职能的第一年,也是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的关键一年,我们面临的挑战还很严峻。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也越高,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已经成为实现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成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内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已经成为人民满意城市的重要标志。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保民生,保稳定,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大局意识,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职能变化,创新科学监管的方法和路径,聚精会神抓监管,一心一意保安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基层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今年计划在全区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活动,通过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落实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和监督网络建设。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以《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依据,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加大对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的力度,科学组织评议考核,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

进一步改善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坚持方便群众和消费安全的原则,发挥连锁超市和放心店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农家乐和农村家宴的安全管理,实施农村家宴备案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巡查和检验检测,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城市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

(二)积极履行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新职能。我们将努力适应新职能,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依法监管。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城乡结合部餐饮、“小饭桌”以及无证经营餐饮行为的安全整顿,防止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等行为;积极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和示范工程建设,强化各级政府抓好餐饮服务、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完善应急措施,加强风险预警,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节庆餐饮服务安全保障。

(三)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一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监管,特别是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驻厂监督员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企业定期质量自查报告制度、安全信用评价和公示制度,严格产品注册标准,不断完善网上注册、审批办法,建立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和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约束追究机制。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强化药品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处方药和“两非”药品经营行为,加大麻醉、兴奋剂类药品经营活动的管理。继续做好2016年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监管,堵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漏洞。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械采购、储存、使用流程。加强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使用的监管。积极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在经营和使用上不出问题。三是积极做好药品“三统一”基本药物配送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夯实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基础,积极研究探索农村“两网”服务农村“新农合”、服务“三统一”的办法与对策。

(四)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力度。持之以恒地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做好中药材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药品储运市场专项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驻店药师在岗情况专项整治;计生用品和“两非”药品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药械虚假广告监测力度。

(五)切实推进监管能力建设。根据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需要,积极推进研究探索食品药品信息化管理的方法和内容,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餐饮环节、保健品、化妆品监管业务流程,逐步建立起应急指挥、视频监控、网上审批、电子台帐、信息互动、数据管理等为一体的信息化监管网络系统,实现监管数字化。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和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信息平台,规范事故报告、问题通报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应急装备水平,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和事件处置能力。

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正处在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履行新职责的关键阶段。越是这样的时候,越需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监管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和廉政建设。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解决“为谁监管”、“怎样监管”这一根本问题,不断提升监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塑造高效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让我们共同努力,坚定信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力保障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升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率。

2016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总结
2016药品与医疗器械科目标责任 第九篇

范文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建章立制促规范、依法行政抓办案、提升能力保安全、改进作风树形象”的总体要求,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核心,突出食品、药品稽查两条主线,围绕投诉举报、重大活动保障、广告监测治理三个重点,创新稽查思路,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健全12331投诉举报机制,保证稽查办案顺利开展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是广大群众维护食品药品消费权益、加强社会监督的有力武器,因此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体系建设至关重要。上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投诉举报体制机制建设。修订完善了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细化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建立了案件办理提醒、督办制度,确保做到案件及时办结、回复,严格按照《威海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涉案事项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办理、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工作。上半年,共接收群众举报576起,均及时进行了受理查处并予以回复。为保证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高效运转,制定了《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110应急联动工作流程》,实行12331与110应急联动热线平台的有效对接,强化了周末、节假日、夜间值班工作,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为保证稽查办案效能,我们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建立联合办公机制,由公安部门安排2名警察进驻稽查支队,形成业务双向交流、联合办理案件的良好工作氛围。在国家总局和省局已经制定印发文书的基础上,我们于年初梳理补充了稽查支队案件审核意见、行政处罚审批流程,提高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的规范化水平。为了有效应对大量的投诉举报,我们大力倡导支队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对急、难、重、大任务,实行支队统一指挥调度,主办科室牵头,业务相近的科室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为了避免科室在办理案件中造成积压,我们还采取跨科室分流的办法分派任务,既提高了效率,又锻炼了队伍,为有效解决支队人员少、年龄大、工作任务重等现实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凝心聚力,切实做好稽查办案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们以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为线索,严格落实各项稽查办案工作机制,以查办典型违法案件、强化稽查办案能力为抓手,从重快速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年初,我们接到省局《关于对评价性检测发现的涉嫌犯罪问题样品进行紧急核查处置的通知》后,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相关市场与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7份辣椒制品进行抽样检测,经检验有3份样品检出罗丹明B和碱性橙Ⅱ两种非法添加物质。根据线索,对供货商戴家批发部展开调查,并对其销售的辣椒制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发现戴某经营的郑州市辣味轩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粗辣椒粒检出非法添加物质罗丹明B、碱性橙Ⅱ、苏丹红、胭脂红。2016年3月25日,办案人员奔赴河南郑州对涉案企业进行调查,经过连续9昼夜的蹲点、跟踪,执法人员顺利找到郑州市辣味轩调味品有限公司及其仓库,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等2人抓获,现场对其生产经营的辣椒制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发现其中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部门。上半年,我们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领域开展以桶装水、肉制品、元宵、酒类、辣椒制品、无中文标示食品和过期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黑窝点”、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半年来共立案处罚39起,查处黑窝点6户,移送公安部门案件4起,抓获嫌疑人5名。同时,按照市局部署,深入开展打击药品过票行为、避孕套、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以及进口化妆品非法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投诉举报分析、预警,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桶装饮用水、违法经营中药饮片等专项稽查行动。成功查获了“乌梢蛇佛手固体饮料”假药案、“参芪胶囊”假药案,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侦办,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明显提高。上半年,我们积极依靠全国违法广告监测平台,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工作,并对22起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2家涉案企业进行了约谈,监测率、移送率、在市局网站暴光率均达到100%。

三、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市局交办重大任务

上半年,按照市局部署,我们认真抓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重大活动保障和食品抽检工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既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重大举措,又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头等大事,根据市局创城工作安排,支队抽调2名精干工作人员到市局创城办,全程参与创城工作。支队全体人员在做好稽查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市局各业务科室实行对接,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创城工作,先后配合市局开展葡萄酒专项检查、桶装水专项整治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进校园宣传等方面工作。同时结合创城工作,对就餐人数较多的学校食堂进行重点培训,先后对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威海市城里中学等5所学校的460余名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操作知识集中授课,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创城期间支队还按照市局创城办要求,及时上报创城工作调度表,确保市局及时准确的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为保障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通过采取提前介入、全程监督、重点监控、快速检测、及时巡查等工作措施,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截止到目前,共承担了“威海两会”、“中央领导来威”、“高中考”等10次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我们还对旅游接待饭店进行了专项稽查,组织召开了旅游餐饮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对旅游餐饮提出工作要求,为即将到来的旅游旺季提供有效的餐饮安全保障。

上半年,按照市局部署完成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国抽、省抽以及评价性抽验共计5次956批次,完成保健食品监督性抽样任务11批次。另外,组织了辣椒类产品、元宵、干海产品等针对性食品安全抽检,并对不合格产品来源进行了追查,对其中13家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转变作风,树立食品药品稽查良好形象

今年,我们积极开展“三严三实”研讨活动,认真查找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认真整改。并及时与新闻媒体对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塑造社会良好形象。一是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稽查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加强对稽查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杜绝了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吃拿卡要”和“庸懒散”等现象发生;严格公车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问题。二是积极与威海日报、威海晚报、齐鲁晚报、威海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就我们上半年从事的多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宣传食品药品工作举措和成效,展示了食品药品监管的良好社会形象。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科普工作。我们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3、31投诉举报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集中开展了以宣传12331投诉举报电话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科普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现场宣传等形式,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袋等资料,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同时组织召开12331投诉举报工作新闻发布会,有效提高了12331投诉举报热线的公众知晓度。上半年,在新闻媒体报道46篇次,市局网站发布69篇,省局网站发布2篇,微博发布3篇。尤其是5月份开始,我们联合威海电视台直播威海栏目,开展了“12331在行动”专题节目,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实行媒体全程跟踪报道,目前已累计报道6篇次,提升了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的关注度。

以上是稽查支队上半年的主要工作。目前我们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一是执法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到位。二是办理大案要案的能力不足,稽查办案水平有待提高。三是除了完成上级部署的相关抽检工作外,在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中因经费不足,难以保证对问题产品进行全方位抽检。

范文二:上半年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XX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为宗旨,理清思路,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创新模式,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稽查,积极履行餐饮服务监管新职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从政、廉洁文明,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稽查队伍素质

随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推进,食品药品稽查队伍正式建立并在食品化妆品稽查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壮大。为形成监管合力,提升队伍素质,开创工作新局面,我局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紧密联系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实际,全面抓好年度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清正、业务精良、纪律严明、本领过硬”的食品药品安全稽查队伍。

二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局党组与各科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开展了廉政谈话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廉洁勤政这根弦。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采取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餐饮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力推行党务公开,设置党务公开专栏2块,有关制度8块,做到了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全局上下凝心聚力,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干事创业谋发展上来。

二、稽查办案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提升稽查威慑力

今年是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稽查职能的第一年,我局以“规范监管执法,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控制风险”为统领,根据基层站所还未建立、执法人员少、监督覆盖面广、稽查办案任务重、日常工作繁杂等实际情况,把日常监督检查、稽查办案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从快从严查办各类案件,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稽查各项工作。

(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认真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质监部门(5月底职能人员划转到位)先后组织开展了“魔爽烟”类食品、食用明胶、肉制品、白酒专项检查活动。抽检肉制品产品XX个、可能使用明胶产品X个。

2、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对假冒伪劣食品追根溯源;加大对“食品流动送货车”的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91人,检查食品经营户921户;对乳制品、粮、油、肉、蔬菜、饮料、酒等重点食品开展了抽样检测,共抽检29个批次,其中合格27个,下架食品226公斤。

4、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环节专项整治。以全区学校食堂和幼儿园小饭桌为重点,对68家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对环山路、长城路、迎宾大道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对露天烧烤、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进行了治理整顿,对所有小餐饮均下发了食品安全明白纸;开展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及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理。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60家,立案查处12起,罚款1、8万元。

按照市局制定的餐饮食品抽检计划,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高风险食品、食品原料和餐饮器具的监督抽检力度,积极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共抽检10个品种39批次样品。采样中严格按照市局要求照价购买样品,采样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认真填写采样信息,所抽取的样品及时交送。在市局的统一安排指导下顺利完成抽检任务。

(二)认真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广告药品实行了暂行销售措施,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检查单位35家,抽验药品18批次,立案查处8起,罚没款4、8万元。

2、扎实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召开了**区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以体外诊断试剂、定制式义齿、口腔牙科诊所、装饰性隐型眼镜和护理液等为重点整治对象,已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8家。

3、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继续深化“打四非”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

三、勤政文明,提升稽查执行力

我局不断理顺规范执法与文明服务关系,坚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便民服务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服务,增强了稽查工作执行力。

一是狠抓机关效能。制订了《“机关效能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和《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认真开展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做到科室职能、职责权限、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文件依据、全力打造阳光政务,为管理相对人营造公平发展环境。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局组织开展了案卷互查互评、优秀执法案卷评选活动,积极回访受处罚行政相对人和被检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卡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行政处罚程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案件26起,其中食品19起、药品7起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署名投诉举报人。

三是提升文明创建“新内涵”。开展“文明窗口”创建、城乡双联双增工程;建设职工图书室、乒乓球室;室内外环境美化、绿化等丰富多采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药监文化。

四是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主动为企业发展热情服务,帮扶到位,一大批大型食品药品企业,如XXXX¥XXXXX等企业在我区安家落户,成为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狠抓宣传,提升稽查影响力

今年以来,XX区分局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稽查,培训就是服务”的理念,全面展开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了食品从业人员和公众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增强稽查工作的影响力

1、集中培训,提升食品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区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学校食堂负责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药品使用企业负责人等大型培训会,对监管单位进行了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知识培训;通过大型集中学习培训,提升了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办证经营的意识逐步加强。

2、广泛宣传,强化食品药品企业规范管理意识。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宣传大篷车”开展送查体、送培训双下乡活动,开展手把手帮扶,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法律五进”活动,深入村镇、社区、学校、企业、机关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3、转变理念,提升了新闻宣传工作水平。今年以来,我局深入总结各项工作成效,挖掘亮点,体现特色,积极撰写信息宣传文章,不仅采用文字材料为主的宣传方式,更侧重于向电视台、电台、网络为主的大众宣传;把宣传阵地网络化,经常化,群体化,引导健康的主流宣传方向;把服务餐饮食品安全作为出发点,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温馨提示,把食品要监管情况和群众的期盼相结合,提升宣传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在**新闻、新闻零距离等电视台播出新闻5条,在大众日报、**日报、晨刊等报刊发表文章4篇,在各级网站发表信息40篇,向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发出信息万余条。

五、下步工作措施

我区将以这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全面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领导再重视,措施再强化,确保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取得满意效果。

一是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投入力度,确保新机构有足够的能力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形成机制顺畅,责任明确、考核奖惩完备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对专项整治的督导调度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工作调度会等方式,加大督导力度,推进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健康开展。

三是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进一步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等,加大各部门的工作协作力度,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保障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范文三: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局党组、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支队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保障海口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为目标,创新稽查思路,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回顾

(一)加强稽查工作,规范办案程序

我支队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假售价、销售过期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秩序。

1、打击黑窝点,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今年8月6日,支队联合公安部门,成功捣毁了一家使用甲醛等非食用化学物质加工销售食品的黑窝点,当场查获甲醛溶液20000ml、氢氧化钠(烧碱)25公斤、过氧化氢(双氧水)125公斤、外包装无标识的冰冻牛百叶236、5公斤、冰冻凤爪80公斤、已加工的牛百叶960公斤,执法人员依法取缔了该黑窝点和销售非法加工食品的经营点,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提升案件的办理数量及质量。今年来,我支队共立案77宗,其中食品34宗,药械37宗,保化6宗,已结案71宗,实收罚没款115万元,移送公安部门12宗,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5宗。

3、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今年我支队高度重视查办大案要案,以大案要案进一步促进市场监管规范。一是严查销售过期食品案件,今年受强台风的影响,支队严肃处理救灾物质的违法行为,查处了某公司销售过期大米的违法行为,罚款60万元。二是加大进口化妆品监督工作,查处一家有限公司海口万国大都会分公司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案违法行为,罚没款4万多元。三是加强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查处某制作有限公司生产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案,罚没款3、5万元。通过查处大案要案,进一步提高监督稽查力度,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形象,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4、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查处工作。投诉举报查处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服务于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案件主要线索来源之一。今年以来,我支队总共接到1022起举报投诉,其中属于药品、医疗器械的举报投诉为75起,属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为42起,属于食品安全的为905起,举报投诉办结率达到100%。同时,加强与市外食药监局联系,今年来共办理回复外省协查函82件,发出协查函76件。

5、完善快检工作。从今年6月起,我市食品快检车开始投入使用,震慑的违法食品违法行为,规范的食品经营秩序。快检车重点对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学校食堂12类消费量大的食品进行采样检测,包括:豆及豆制品、大米及其制品、面及面制品、海干产品、海产品(冰鲜鱼)、淡水产品、肉及肉制品、鸡肉及其制品、果蔬及其制品(菌类)、食用油、食糖、茶叶。目前,共检查单位352家,检测食品4160份,送省药检所快检129份、(包括对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46份);快检合格4144份,快检不合格食品46份,限期整改24家。

6、做好受损食品药品销毁工作。超强台风“威马逊”过后,我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损失严重,多家单位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被水浸泡或受潮损坏。我局执法人员对灾后致损的食品药品进行集中监督销毁,共涉及品种5817个,金额合计1225、2万元。

(二)严惩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工作

今年,支队增加了对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稽查职责,为了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支队加强了培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食品安全监督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市场良好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出了贡献。

一是保障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坚持把做好各级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针对不同活动类型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采取驻店监督、全程监管、重点巡查等形式,提前深入酒店、宾馆开展监督检查,从严规范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留样及凉菜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实时督促和指导餐饮单位落实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圆满完成省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省人大五届二次会议、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环岛自行车比赛等18个食品安全保障,出动保障人员365人次,保障天数106天,保障就餐人数32829人,共审查菜单455份,进行果蔬等检测2043份,在保障过程中多次受到活动举办方、省接待办的表扬及感谢。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未出现一例食源性胃肠道不适症状报告和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确保了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各项整治工作。开展了春季、秋季开学学校食堂专项整治、五一、国庆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等8个专项整治,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30人次,车80多辆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86家次,并对1家由省教育局联合省、市、区三级食药监部门联合检查时发现涉嫌使作用过期食品的学校食堂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展食用明胶、猪肉熟食加工、进口冷冻鲜肉、米粉等5个专项整治,共出动车辆161辆次,执法稽查人员542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5家,对家乐福、大润发国兴店经营的蜡笔小新、雅客牌等于9个软糖样品进行监督抽检,对2家销售不合格食品的销售企业和1家生产不合格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是开展地沟油食品安全排查工作。为强化地沟油监管,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餐饮食品安全。支队在开展地沟油食品安全排查工作,今年共检查餐饮服务企业2685家,其中检查大型餐饮服务企业225家,中型餐饮服务企业600家,小型餐饮服务企业1538家,学校食堂322家。掌握全市各乡镇中小炼油厂情况,对可疑的11家地沟油作坊、养猪场进行长期跟踪检查。

(三)加强监督,维护药品生产经营市秩序

药品监督稽查是支队的重要职责,支队把抓好药品监管作为全年工作的着力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一是做好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市场整治工作。根据国家总局对我市的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市场进行暗访提供的信息,支队派出6位执法人员分3组到解放西路邮政大厦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到4家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杂货店,其中2家经营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另2家只经营软性角膜接触镜。4家小杂货店都不能提供购进票据和购销记录,共查到软性角膜接触镜55种,数量为867瓶,货值金额为25205元;共查到护理液9种,数量为37瓶,货值金额为418元。执法人员责令4家小杂货店立即停止经营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以上4家小杂货店进行立案查处

二是开展了打击流动摊贩无证经营药品和非法回收药品专项行动。根据市局20XX年药品监管工作计划,结合支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打击流动摊贩无证经营药品和非法回收药品专项行动。我市食药监部门共出共出动执法人员155人次,执法车辆82车次,检查流动摊贩172家家次,检查非法回收药品15家次。通过严打无证经营药品和非法回收药品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我市药品经营市场,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三是打击食品药品走私专项行动。在去年开展打击无证经营进口药品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支队今年继续深入打击经营未经批准进口药品行为,立案查处无证经营进口假药商店9家,假药货值达6、06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9宗,处罚没款8、23万元。除此其外,支队还配合市局及其他单位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打击“两非”专项工作、“双打”专项工作等专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四)加大日常巡查,促进保化稽查工作日常化

今年来,支队创新执法思路,突出重点,摸清底数,提高执法能力,规范经营秩序为工作主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总体思路,不断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能力,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加强保化稽查工作。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支队对各保健食品企业、化妆品批发企业,专营店,美容美发行业等重点单位进行监管,通过规范管理,合理引导,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对经营企业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今年来,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617家次,立案7件,罚没款5万多元。

二是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工作。今年共监测155次,上报省局并移送工商57次;涉及播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电视购物违法广告媒体有3家,播出次数656次,播出时长619078秒(约1719、7小时)。涉及产品3类15种(药品类9种,保健食品类4种,其他类2种),4种产品在省局暂停销售名单内;涉及批发企业2家,零售企业16家,组织产品抽样检验3次,函复协查5次,发送暂停销售短信通知800余条、电话跟踪24次。

三是加大宣传,促进保化稽查工作深入发展。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椰城纠风热线等活动,展出假冒伪劣产品,解答群众咨询和疑问500多人次,发放“合理安全用药常识”、“保健食品小常识”、“食品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400多份,调动群众参与打假的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五)加强监测,开展监督抽验工作

今年来,支队全部顺利完成食品、药品和保分健食品的年度计划抽检任务。今年,按时按量完成基本药物抽样100件,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品种专项抽样40件,日常监督抽样60个批次的抽样任务。保健食品风险抽样69批次,食品安全风险抽样592批次。中秋、国庆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抽样月饼、食用油、大米等41批次。

(六)整顿党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今年来,支队党支部把学习反腐倡廉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结合,学习形式丰富多样,活动宣传氛围浓厚,促进了党风政风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开展集中学习党风廉政,今年来支队党支部开展6次集中学习,二是制作宣传栏1块,三是组织开展参观中共琼崖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活动,四是每位干部职工撰写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1篇。

加强党组织领导。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完善党员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建立了一个坚强有力的好班子、好集体。通过党章学习,进一步明确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素质,为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打下了坚强的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我支队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取得的成绩大多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表现在硬件建设上,办公场所拥挤,执法车辆偏少,人员不足等;二是在监督稽查工作上,案件办理还有等于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健全等。三是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稽查职责今年才划转过来,在监督稽查案件办理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20XX年工作安排

支队20XX年的工作主要是:

1、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重点培训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监督稽查工作的培训工作。

2、加强对违法广告监测,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

3、重视投诉举报工作,认真快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来信来访,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4、做好各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

5、开展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制售假冒伪劣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6、完成抽检工作任务,全面完成餐饮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风险抽样和监督抽样的工作任务。

范文四:下半年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总结

年下半年,xx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按照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础建设,强化市场监管。经全体同志共同努力有效的推进了全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工作。

一、以人为本,强化队伍建设

(一)抓思想建设。支队始终把思想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学习党章、学习“八荣八耻”、学习“五大讲”等活动以及参加市局组织开展的“诚信监管,无愧我心”的学习讨论和主题演讲活动,支队全体人员进一步提高了觉悟,每个人都就开展的每项活动分别写出了心得体会,积极查找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了开展工作和思想建设两不误,相互促进。同时,加强了全体同志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并把这种意识付诸于自觉的行动,在今年春节前夕和新学期开学前,支队向被救助的_名春蕾女童送去了全体人员捐助的米、面、衣物、学习用具以及全年的学费,解决了她们的生活和学习的困难。支队还开展了“爱心助残”活动,每名同志都积极捐款、捐物,先后两次为贫困地区捐献钱款和衣物。通过抓思想建设,即强化了全体人员的爱岗爱民、尽职尽责的观念,也为有效的开展其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抓业务学习。面对稽查工作政策性和专业性强的特点,支队把加强执法队伍的业务学习做为重要环节紧抓不放,认真组织经常性的学习。制定周密、系统的学习计划,开展好各项业务学习。以此促进执法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抓廉洁自律。支队大力加强廉政建设,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认真执行药监人员“五条禁令”和廉政执法相关规定,从领导做起,不接受行政相对人吃请,不参与药械经营活动。每名稽查人员牢固树立了勤政、清廉意识。上半年,没有接到一起关于支队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态度强横、野蛮执法等不良行为的投诉,也没有接到一起关于支队人员涉及“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的举报。

二、求真务实,强化基础管理

(一)抓舆论宣传。宣传和普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是做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支队着力从两个方面入手,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一是注重社会宣传。下半年,支队编发了__期《监管稽查信息》,对动态稽查的一些典型案例和支队工作动态进行广泛宣传。二是注重专题宣传。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支队于“_。__消费者权益日”走上街头,进行药械法律法规的宣传,现场讲解假劣药品的鉴别方法,解答群众对合理用药常识的咨询,并展示了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打假成果。通过活动,即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又增进了群众对食品药品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了省电视台记者曝光的泰华医药经营假药案,由于支队反应敏锐、积极应对、处理得当,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进一步树立了食品药监系统形象。

(二)抓形象塑造。支队注重加强机关的内部管理,保持了整洁、明亮的办公环境,保证了良好、顺畅的机关工作程序。接待举报做到了耐心细致、文明有礼,在监督执法时,及时查处各类举报案件,文明艺术执法,做到了“有理、有碑、有威”,让行政管理相对人心服口服。通过强化形象建设工作,文明办公、规范执法已成为支队全体人员的自觉意识,有力的维护了支队做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窗口”的形象。

(三)抓档案管理。支队今年重点对涉药单位的档案进行了清理,把所有涉药单位的相关信息收集入册,并重新编订了档案内容,加入了经营企业违法广告警示与抽验制度、广告品种备案登记制度等动态管理项目,使档案管理更趋于科学。目前,支队正在清理补充完善北林区涉药单位档案,制做较为完整的涉药单位名录。

三、严格执法,强化市场监管

(一)开展日常监管。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对xx区农村药械市场进行了检查。支队利用两个月的时间,以规范药械购进渠道和整顿药械使用行为为重点,先后对__家乡镇卫生院、__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药品专柜、___家村级卫生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处理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__起,处罚使用假劣药品案件_起。二是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进行了推进。支队在对农村药械市场进行检查的同时,对农村医疗卫生院所的药房建设进行了规范,对存在问题的__家医疗机构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三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加强了监管。下半年,支队抽调人员对_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两次全面检查,重点跟踪检查经营企业执行gsp情况、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情况以及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通过检查,对_家企业下达了违反gsp责令整改通知书,经复查后全部进行了整改,对经营违法广告的药品品种的_家企业下达了警示通知书,并对其中_家企业经营的广告品种进行监督抽验;全力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对各经营企业在药品分类管理中存在的处方药抄方量小于销售量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四是对xx区的“两员”工作站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走访。对xx区所属的__个“两员”工作站进行了走访,面对面的与兼职站长的乡镇副书记、副乡镇长进行了沟通联系,就今年如何发挥工作站和“两员”作用进行了探讨,并征求了有效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进行专项整顿。支队开展了五项专项整顿工作。一是整顿隐形眼镜的经营行为。对xx区的XX家眼镜店进行了逐家检查,其中无证经营隐形眼镜的__家眼镜店进行了《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的宣传,并对这__家眼镜店全部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目前,这__家眼镜店正在积极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是开展了对血站、防疫站、结防所的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检查。对xx市内的血站、防疫站、结防所等__家机构的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购进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资质的合法性、医疗器械的储存、养护等情况进行规范,对存在未及时索取相关资质、库房混乱等问题的_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封扣押了两家单位的注册证失效的相关医疗器械。三是专项整顿外县药械市场。支队于_月份对xx县的__家涉药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建立药品购进记录等问题的__家涉药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总计为_。_万元。四是整顿xx区保健品商店超范围经营行为。共检查了全区__家保健品商店,对个别存在超范围经营的保健品商店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五是其它专项整顿工作。支队对_月份突发的“齐二药”事件中所有的药品和六月份国家局紧急通知暂停使用的“鱼腥草注射液”等七个品种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城乡___余家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全部检查到位,共查封“齐二药”__个品种,涉案药品_。_万余支,在电视台进行公告并设立回收点回收了“齐二药”五个品种中的“盐酸奈福泮”__支。目前,支队分四组正在城乡各涉药单位全力检查“鱼腥草注射液”等七个品种的相关情况。

(三)理顺新增职能。按照市局的工作安排,从_月份开始,稽查工作七项职能由市局市场科调整到稽查支队,在人员紧张、工作全新的情况下,一方面确保xx区的各项工作不耽误,另一方面做到全市范围内稽查相关职能不耽误。上联系省稽查局、市局市场科,下沟通各县(市)局,妥善的做好了各项稽查职能的交接,交接过程中,面对突发的“齐二药”事件和国家局关于暂停“鱼腥草注射液”等七个品种的工作部署,支队全体人员上下一心、齐心协力,使工作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每天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种报表和信息,受到了省稽查局的表扬。

(四)快速查处举报案件。支队按照“快速反应、及时查处”的工作原则,上半年共查处各类举报案件XX起,典型的有xx市康泰药店出租柜台案,现查封了__个品种;xx医药清血败毒胶囊假药案;xx市韩云生诊所北屋无证经营药品及非法自配制剂案;xxx东兴供销社无证经营药品案等。通过查处这些案件,有力的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提升了食品药监管部门的系统形象。

XX年,支队将继续推进各专项整顿,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工作,继续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继续巩固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成果,继续推进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年末达到规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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