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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2016-12-19 10:08:3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共9篇)XX镇2015年治超工作计划2015年治超工作计划为使本年度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对本年度治超工作作以下计划: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继续领导班子小组成员不动,使各领导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另外继续组织开展区域联合治超工作,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网格式执法,严厉整治超限超载行为。二、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治超工作要点》,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XX镇2015年治超工作计划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第一篇

2015年治超工作计划

为使本年度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对本年度治超工作作以下计划: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继续领导班子小组成员不动,使各领导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另外继续组织开展区域联合治超工作,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网格式执法,严厉整治超限超载行为。

二、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利用会议宣传、布置并实施治超行动、打击无牌无证货运车辆行动;继续开展集中整治超大吨位的整治行动、打击短途超载行动、货运车辆超载、未加盖蓬布及货物遗洒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货运车辆全面摸底及货运车辆信息化采集工作;标语宣传,悬挂固定标语,公路沿线书写临时性标语,重新安装永久性宣传标语,车辆宣传,资料宣传,向广大驾驶人员及货运源头企业主发放治超宣传资料。

三、强化基础,优化效率

一是加强治超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辅助执法设备,精确仪器,进一步让执法规范化、准确化、及时化,进行“六有”建设。督促指导货运源头单位落实了“七有”治超基础工作。二是出台了相关责任部门治超基础工作的标准及措

施。继续加强了对所辖区域内公路的治超管理和保护,在重要入口设置限载、限高、限宽警示标志和固定的限行设施及“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宣传牌,严厉打击破坏公路的违法行为。三是抓好治超源头监管。继续坚持路面联合治超及持续性执法。配合镇、区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了短途超载、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对非法改装车辆、未加盖逢布运行车辆及短途超载运输行动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处罚。

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打击无牌无证货运车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镇区内主要干道和边界地区的无牌无证车辆。

2、开展“打击短途超载”专项行动。以煤矿、石场、砂场等货物集散地路段为重点,严厉打击短途超载、避站绕行等违法行为。

3、开展“货运车辆超载、未加盖蓬布及货物遗洒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管好货运源头企业为基础,以路面管控为重点,严厉整治货运车辆超载、未加盖蓬布或加盖不严实及货物遗洒等违法行为,确保路面安全、整洁。

五、加强监督检查

1、多部门制定好各自职责责任,在领导的统一指挥安、排下,各理其职,对治超管理进行督促检查监督,确保执法活动有法可依、程序合法、力度合理。

2、开通举报电话,在道路标志牌上宣传其执法依据及宣传各项制度的同时告知广大人民群众,对治超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公示举报电话,保证执法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治超办

2015年3月12日

乡镇治超工作各项制度大全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第二篇

乡治超领导组工作职责

一、乡治超领导组全面负责全乡治超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全乡治超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和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治超工作新情况,协调解决治超工作中的问题。

二、按照省、市、区《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省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及治超文件精神,组织落实本乡治超,适时召开治超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治超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检查督导本乡公路治超工作。

三、明确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及分工,与相关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负责协调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保障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及治超办对全乡治超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查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及公路?三乱?现象。

五、负责完成省、市治超领导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乡治超领导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乡治超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和省、市治超政策的落实。

二、督导和协调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治超工作。

三、及时了解掌握全乡治超工作的开展情况,不断推进和深化治超工作,向区治超领导组领导提供治超信息,汇报治超工作。

四、建立治超信息日报制度,认真、准确、及时地收集数据,并及时向区治超办和区交通局治超办上报。

五、按照区治超政策文件精神和治超工作安排部署,详细制定本辖区内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治超工作专项行动,整体推进治超工作。

六、建立治超领导组成员例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治超工作例会,对全乡治超工作进行安排、检查、落实。

七、建立明察暗访制度,对治超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结果通报全区。

八、完成区治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共同研究和解决治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省、市治超文件精神,建立由区治超办牵头,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的性质

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由乡治超办、土地办、交安委、交管站、环卫所、企业办、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全乡治超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相应的职责开展工作。

二、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的组成

治超工作联席会议设组长和成员单位。组长单位由区治超办担任,成员单位由乡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组成。成员由各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一名经办人员作为联络员。在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时,联席会议还将邀请其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出席。

三、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研究确定加强全乡治超工作的重大政策;督促全乡治超工作计划和有关重大工作的落实;协调部门间的治超工作,促进各部门支持并参与治超工作,推动治超工作健康发展。

四、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

治超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乡治超办。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负责联系各村(居)及源头单位对全乡治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安排联席会议的议程;受联席会议委托,承担交办的工作。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五、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治超工作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解决重大的治超问题,落实上级的各项治超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有关会议等。

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工作安排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和治超办主任、副主任带班制度。

(二)值班室设在西温庄交管站,工作日中午值班、晚上值班和休息日值班由治超领导组于每月25日以前统一安排 ,并印发至值班人员。

(三)值班时间:工作日中午值班时间为12:00—14:30(夏季暑期为中午12:00至15:00),晚上值班为18:00—次日8:00,休息日值班时间为当日早8:00—12:00,中午班12:00—18:00,晚班为当晚18:00—到次日早8:00.

(四)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值班工作由治超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值班人员职责及要求

(一)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擅离职守,必须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不得将固定电话转移到家庭电话上。

(二)值班人员要在接听电话时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得粗鲁无礼。

(三)值班人员对上级治超办部门的电话,都要详细地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上,及时向本级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上级治超部门,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2012年01全区治超工作要点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第三篇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北治超字?2012?1号

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物流园),区直各部门,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2012年全区治超工作要点》已经区治超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治超工作 要点 2012年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北湖区武装部。

区人大各办委,区政协各办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区委,区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北湖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2月21日印发 2

2012年北湖区治超工作要点

2012年是全区治超工作的关键年,也是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为深入扎实推进全区治超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治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明确一个目标

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基本消除,货运源头单位非法装载现象基本消除,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现象基本消除,全区站点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2%以内,治超执法无“三乱”现象。

二、抓住三个重点

(一)突出基础工作

1、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的意见》(郴治超字?2011?9号),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3月份,对乡镇“六有”、货运源头单位“七有”治超基础工作重新规范、重新完善、逐个达标。3月底,区治超办组织开展达标督查。

2、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保卫战。要加大投入,5月底前,在所有农村公路连接干线公路入口处,安设限载、限高、限宽警示标志和固定限行设施。6月中旬,区治超办组织开展达标督查。

3、加强治超站点标准化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7号令),8月底完成杉山岭治超站建设,年底完成郴江治超站建设。

4、四季度,按照市治超办统一安排,开展治超责任部门基层队、所、站和汽修厂治超基础工作达标活动。

3

(二)突出源头监管

1、继续开展“马槽车”清剿行动。交警、农机、运管部门要严把货运车牌、证年检关,杜绝非法改装车进入运输市场。工商、运管、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汽修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彻底取缔车辆非法改装窝点。各乡镇(街道、物流园)要对辖区货车严格实行“跟踪管理、半年一查”,督促非法改装货车主自行恢复车辆原状。交警、农机、运管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严查非法改装货车、无牌无证货车上路行驶行为,凡非法改装的一律强制恢复车辆原状,凡无牌无证的一律扣留并依法处置。6月底,区治超办组织开展达标督查。

2、组织开展“取缔非法货运源头”专项行动。郴州大道、南岭大道、郴仰公路、桂临公路沿线乡镇政府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公路沿线的小煤场及以各种名义建立的货物分装场。国土、工商、公安、公路、运管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对前置许可不全、经营证照不全的,一律坚决取缔,切实做到不留厂棚、不留设备、不留电源、不留后患、恢复土地原貌。三季度,区治超办组织开展达标督查。

3、及时公示辖区内新增或变更的合法货运源头单位。凡经政府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要定部门、定人员、定责任,全天候驻守盯防;一般货运源头单位要定部门、定人员、定责任,每周巡查。货运源头单位阻扰治超监督、违反“四不准”规定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屡教不改或引发严重后果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区运管所每季度要对全区合法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一次排查,做到台帐清楚。

(三)突出路面监控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4【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1、公路、交警、公安部门要按区治超办要求,将治超执法人员抽调到位,保持足够人员,保证抽调人员与原单位脱钩,坚持24小时联合执法,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做到逢车必查、逢超必卸、逢超必罚。

2、继续开展城区道路保卫战。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执勤点的作用,依托城区治超站点,以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超载认定标准和卸载标准,严管重罚进出城区的超载货车。交警、城管、运管部门和治超流动稽查队要切实加强对渣土车的整顿与管理,严防渣土车超限超载行驶城市道路。二季度要开展集中行动。

3、组织开展打击短途超载专项行动。各治超站和治超流动稽查队要以建筑工地、建材市场、煤矿、煤场、石场、砂场、非煤矿山等货物集散地路段为重点,经常开展打击短途超载、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二季度要开展集中行动。要对二轴载货车辆超装、遗洒货物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责令其不得超出原始车厢外廓装运货物,并封盖严密。

三、强化六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动摇,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不动摇,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治理不动摇,坚持目标考核、奖罚兑现不动摇。将区农机局、区城管执法局增补为治超责任单位。乡镇(街道、物流园)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区直治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要督查治超1次以上,督查情况要形成书面通报,分管领导要拿出相当精力抓治超工作。

2、各乡镇(街道、物流园)、区直治超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本单位治超办的建设,明确专(兼)职治超办主任或治超专干,

5

《全国治超工作要点》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第四篇

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

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

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

(2005年3月)

经国务院同意,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法制办等八部委,从2004年6月起在全国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半年多来,经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公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合法装载车辆的运输成本明显下降,运输效益明显增加,运力结构得到初步优化和调整,治超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果。但同时也出现了部分地方工作力度减弱、超限超载现象有所反弹,“大吨小标”车辆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个别路段出现交通堵塞,治超工作经费紧张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度全国治超工作,加大治理力度,经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指导思想:围绕温家宝总理作出的“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坚持综合治理,注重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体制,以巩固成果”重要批示,以及黄菊副总理在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巩固和扩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运输工作成果,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继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的要求,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在确保交通畅通和满足社会运输需求的前提下,提高政府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保持和加大工作力度,坚持综合治理,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坚定不移地做好2005年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工作目标:到2005年底,全国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6%左右,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的标定吨位得到更正。

二、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继续加大执法力度

1、继续保持路面执法合力。为确保治理工作成果,防止超限超载反弹,今年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继续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保证足够的路面执法力量,坚持联合治超,加强配合,对超限超载车辆继续保持严管态势,坚决遏制超限超载反弹。

2、按照统一标准依法严管。为避免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各地交通、公安部门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以下简称“455号文件”)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做好治超的执法工作。今年将根据“大吨小标”车辆标定吨位更正进展等情况,研究确定按照《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4]219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的统一认定标准的执行时间。与此同时,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路法》及《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超载超限车辆严格实施卸载,依法严管重罚,并根据超限超载的严重程度,在认定幅度内相应增加处罚额度。对于恶意超限超载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处罚。

3、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2005年,各地在治超工作中要突出三个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一是以超限超载重点监管车型为重点,开展路面执法工作。全国治超办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分期分批地向社会公布超限超载情况严重的车型,作为各地路面执法工作中的重点监管车型;二是严厉打击以驳载为手段的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三是坚持全国联动并继续加大华北等地区的治理力度。

4、严厉打击抗法行为,净化执法环境。对于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要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为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5、加强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在治超工作中,要严格落实治超工作“五不准”的规定,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全面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治超办和有关部门要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活动,对违法乱纪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坚决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6、加强货物源头监管力度。对于公路沿线的小煤场及以各种名义建立起来的货物分装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要强行关闭;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要强化责任,特别是要强化货主和厂矿企业等有关单位的责任,确保运输源头装载符合要求;如发现经常放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二)严厉查处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

7、制定专门的管理和处罚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工商总局、公安部、交通部,制定专门的办法,对生产“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的厂家和有关单位进行严厉处罚。从2005年4月1日起,对于新生产车辆,要严格执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标准(GB1589-2004),不再执行发展改革委2004年第31号公告要求。各地也要加大力度,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遏制“大吨小标”车辆的出现。

8、加快“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对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在用“大吨小标”车型,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大吨小标”车辆参数更正、行驶证换发工作,同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更正工作的进度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后的地区实行重点督办,加快车辆吨位恢复工作进度。

对因特殊原因仍未公布的在用“大吨小标”车型,由发展改革委在今年年内发布公告予以更正,同时取消《公告》中相应的车型。更正费用由生产厂家承担。从2005年4月1日起,新生

产的“大吨小标”车辆,由发展改革委取消《公告》中相应的车型,生产、改装厂家召回车辆,并承担车辆所有人的损失,已经上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9、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从2005年起,全国公路养路费按照下列原则计量征收:一是载货类汽车征费计量按照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核定。同一车型质量参数多次公布且前后不一致的,按最新公布的标准核定;二是未列入发展改革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载货类汽车,仍然按照交通部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的标准核定。

10、严把车辆上牌关。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车辆注册登记环节要严格把关,从2005年4月1日起,对于与《公告》公布车型技术参数不一致、不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标准(GB1589-2004)要求的新增车辆,一律不予发放车辆牌照,以杜绝非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违反国家有关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导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登记、注册的,要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集中打击车辆非法改装企业。继续开展车辆非法改装整顿工作。对于车辆非法改装严重的地区,由工商总局会同交通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质检总局采取联合行动,在今年年内组织

乡镇源头治超指导意见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第五篇

郴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治超

基础工作的意见

郴治超字?2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郴州经

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治超工作,加强治超工作基层基础规范

化、常态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

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

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治超工作

的意见》(郴政发?2010?7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经市治超

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乡镇

和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基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基层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及源头监管部门是治超工

作的基础,是治超工作的源头阵地。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和货

运源头单位治超基础工作,建立治超基层基础工作科学、完整、统一、规范的制度化体系,是一次治超工作的再落实、

再提升,对促进治超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治超工

作长效机制,推动治超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部署,精心组

织,切实抓好抓出成效。各相关监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

镇和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

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

1、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乡镇、有矿产品开采和重点货运

源头单位所在地乡镇(含街道办、县属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

区等),以及各县市区、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经济

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认为需要增加的乡镇为治超工作的重

点乡镇。治超工作重点乡镇明确后,须报市治超办备案。所

有重点乡镇都要严格对照“六有”(见附件1)的标准和要求,

逐项抓好落实。其他乡镇也要参照上述“六有”要求逐步抓

好治超基础工作。

2、矿山、水泥、建材、化工、冶炼铸造、煤场、砂石料

场、火车站、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

集散站场等货物集散地、装卸现场,以及各县市区、郴州有

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经济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认为需要增

加的货运源头企业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各地治超工作重点

货运源头单位明确后,须报市治超办备案。所有重点货运源

头单位都要严格对照“七有”(见附件2)的标准和要求,逐

项抓好落实。其他货运源头单位也要参照上述“七有”要求

逐步抓好治超基础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1、各县市区、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经济开发区

要按照上述标准和要求,在2011年11月底以前完成本辖区

内的重点乡镇和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基础工作“六有”、

“七有”标准化建设。

2、2011年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和两园区要完成本

辖区内重点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的逐一检查验收,并将检查

结果报市治超办。对“基础项目”检查全部合格的重点乡镇

和货运源头单位,可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颁发“治

超工作合格单位”匾牌。对基础工作特别扎实,治超效果好

的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可由县市区、园区管委会颁发“治超

工作优秀单位”匾牌,给予表彰奖励。

3、“基础项目”检查超过3项(含3项)未达标的乡镇

定为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

关责任人的责任。“基础项目”检查超过2项(含2项)未

达标的货运源头单位定为不合格,应责令整改,并按照有关

规定追究其监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督查检查时在

辖区内一次性查获超限超载车辆或改装车辆3台及以上的乡

镇、一年内违反治超规定达3次及以上的货运源头单位,视

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问责追究。

4、重点乡镇和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规范化管理纳入市对

县(市、区)年度治超工作目标考核及平时监督检查的重要

内容。考核时所抽查重点乡镇或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不合格

的,按乡镇每个1分、货运源头单位每个0.5分的标准对该

县市区年度治超工作目标考核进行扣分。

附件:

标准

1、重点乡镇(街道办、园区)治超基础工作检查、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基础工作检查标准 、乡镇(街道办、园区)货运车辆跟踪管理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23

附件1

重点乡镇(街道办、园区)治超基础工作检查标准

2015治超工作计划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第六篇

治超工作计划(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点开展治理工作。调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公路系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报表统计、宣传报道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执法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

方案内容;②观看“三乱”曝光录像片,进行廉政教育;③学习讨论“治超”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检测检查、处理处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④邀请专家讲课;⑤进行考试;⑥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3、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项治理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公路路政队伍作为交通执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超限超载治理负有法定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严禁以目测或凭难判定超限超载车辆。【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3、要严格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处罚标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

4、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现象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5、检查期间如遇通行车辆密集时,则只拦截检测检查大吨位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疏导交通。严禁执法人员随意上路拦车检查、强行追车检查。恶劣天气或条件不具备时,停止检查。

6、检查站的检测通道要用锥型警示桩设置检测警戒区,并在距检测点1000米和500米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检测过渡区,100米处设置“限速20”,50米处设“称重检测点”,称重通道右侧设照明设备。配备的检测称重仪应始终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定期检修并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校检认定。

7、严格遵守车辆检(测)查与处理处罚程序。实施检查必须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后,示意其减速靠边停驶接受检测、检查。执法人员实施检(测)查时,应首先向当事人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理由,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交记录员登记后,引导被检车辆以每小时5公里匀速通过称重检测仪,称重仪打印出验测单后,操作员应请当事人在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车主联交当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有关处罚标准实施处罚。做出处罚前应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必要时运用照像、摄像设备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应向当事人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局“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执法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私处带车、放车逃避检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责任人坚决开除公职,决不迁就,并追究有关科室的领导责任。

3、执法责任人要对所属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内业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有序;坚持岗前工作例会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反馈工作情况。

五、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规定,建立多层次“治超”规章制度体系。

3、强化管理规范,加强横向联合,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网络,为长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提高“治超”检测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时,有效保障公路交通畅通。

治超工作计划(二)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巩固现阶段治成果,将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根据我镇实际制定20**年金龟镇公路治超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政府牵头,各线配合,立足源头,全面治理”的原则,以货物装载源头治理为重点,健全公路治超网络,加密盲区布控范围,加强治超队伍建设,创新科学治超手段,完善治超工作体系,确保公路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

二、工作目标

车辆平均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0.3%以下。公路治超网络基本完善,(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子,健全治超检测网络

1、摸清底子,制定明确的治理方案

治超办结合辖区内公路实际情况,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超载超限车辆规律,掌握其特点,明确超限超载货物的装载源头。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和严密的治超网络布局规划;治超办要加强对各企业、各村的指导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推进我乡公路治超工作有效开展。

2、以堵为主,健全治超网络体系

治超办根据治超网络布局规划,在选定的治超控制节点,通过执勤点堵、流动巡逻车查、开展群防群治等措施,建立起辖区公路治超网络,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对行驶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打击。

(二)开展货物装载源头治理,把好源头装在关口

1、建立政府主导,各线参与的装载源头综合治理机制

镇治超办要起牵头部门的作用,积极向镇政府汇报,推动镇政府将货物装载源头治理纳入各村及企业办的目标考核内容。治超办要负责各条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线治超责任的落实,促进装载源头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监管。

2、确定治理重点,强化监管措施

治超办负责调查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货物装载源头分布情况,科学分类,根据不同的源头类型制订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工作机制,采取行政、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调配现有执法力量,对源头企业进行治理。

(三)强化联动治理,开展集中打击整治

治超办负责各相邻乡镇间的协调沟通,根据各辖区内货物装载源头分布和超限超载车辆行驶情况,共同研究制订联动治超方案,确定布控位置、管控措施,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并定期召开治超通气会,通报各自治理情况,动态适时调整治理措施,形成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合围攻势。

治超工作计划(三)

20XX年是我县治超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的关键一年。为切实转变我县治超工作推进方式,深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全面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现就柿庄镇20XX年治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立足源头、强化路查”的原则,继续贯彻“铁腕治超,坚持不懈,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十六字治超方针不动摇,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长效机制,加强目标任务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反弹,努力推进治超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设“平安柿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的治超力度,加快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和治超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向”、“两个确保”:一是把治超主战场转向超限运输、超载装卸集中连片的盲区盲点上来;二是把流动治超逐步转向固定治超上来;三是把临时应急治超转向常态化治超工作机制上来;四是把部门治超真正转向政府治超的工作层面上来。确保县区道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下,进驻监管的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零出场,巡查监管的货源单位车辆超限超载出场率控制在2%以下;确保治超工作在全县处于第一方阵。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继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超长效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治超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治超领导机构,将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全年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2、落实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乡镇政府要召开一次治超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参加的治超专题会议,总结和部署治超工作,研究治超相关问题。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抄报案件反馈工作,提高联动工作威慑力。

3、深化协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部门之间、县镇之间相互联动,形成全镇治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工商、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货物转运场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杜绝二次配载超限行为。依法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非法兼营车辆改装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4、加强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衔接、配合。路面执法部门与源头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特别是要及时交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有关信息。交通运管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吊销车辆营运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5、深入开展区域联动治超。根据货源分布及车流分布特点,划分治超重点区域,要积极与相邻政府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区域间治理超限超载联防联控。

(二)全面加强源头治超工作。

6、加大对重点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单位监管力度。镇安监部门要结合货运市场管理,会同派出所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一步展开摸排,及时调整、公布重点监管货源单位,强化货运源头单位进驻、巡查监管,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流动进驻监管。

7、明确货运源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强企业自律。,履行治超义务,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行为。安监部门对违反有关装载规定的货源单位,要严格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关机关对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移送案件的运管部门。

8、加强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应急时上报公安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牌照,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办理车辆营运证。在车辆年检、年审或车辆二级维护竣工验收检测中,发现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公安车管、交通运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恢复原状,杜绝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三)继续强化路面治超执法力度。

9、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增加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乡镇路面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卡点为依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流动巡查,加大治超辐射面,形成全区域、全路段、全天候的监控,始终保持路面严管严控的治超态势,加大挤压超限超载运输的时间和空间。

10、路面治超以四轴以上、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大型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城乡道路为重点,强化夜间治超力度,消除盲区盲点。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改装等违法行为,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拆解等改正措施,及时纠正违法状态。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1、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县、乡交通、镇安监部门要针对超限运输车辆较为集中的地区或绕行较多的路段,每年定期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我镇治理难点地区和路段,县乡治理超办可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专项行动,且每月不少于两次。

12、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固定治超检测站建设,实施执法全过程监控,提高出勤率、查处率、卸载率以及逃逸车辆电子取证率,保证规范执法、规范治超。

(四)积极探索农村公路治超模式。

13、镇政府要依靠公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群防群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农村公路治超特点的政策措施,组织乡镇政府、行政村在重点农村公路设置限宽限高的龙门架和水泥墩等防护设施;聘请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在保洁的同时看路护路,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

14、镇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及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典型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相关企业和人员按章装载、合法运输。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治理过程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和推广,推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六)保障措施。

15、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实现有奖有惩。县乡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路段的督导检查,对治超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执法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防公路“三乱”。对治超工作不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未能得到有效遏止的予以通报,依法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16、安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治超检查时,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相关预警提示设备,引导车辆进行检查。对恶意堵塞交通、暴力抗法、聚集冲卡、寻衅滋事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行为,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维护治超工作环境,树立政府治超权威。

2015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第七篇

第1篇: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点开展治理工作。调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公路系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报表统计、宣传报道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执法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

方案内容;②观看“三乱”曝光录像片,进行廉政教育;③学习讨论“治超”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检测检查、处理处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④邀请专家讲课;⑤进行考试;⑥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3、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项治理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公路路政队伍作为交通执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超限超载治理负有法定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严禁以目测或凭难判定超限超载车辆。

3、要严格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处罚标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

4、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现象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5、检查期间如遇通行车辆密集时,则只拦截检测检查大吨位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疏导交通。严禁执法人员随意上路拦车检查、强行追车检查。恶劣天气或条件不具备时,停止检查。

6、检查站的检测通道要用锥型警示桩设置检测警戒区,并在距检测点1000米和500米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检测过渡区,100米处设置“限速20”,50米处设“称重检测点”,称重通道右侧设照明设备。配备的检测称重仪应始终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定期检修并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校检认定。

7、严格遵守车辆检(测)查与处理处罚程序。实施检查必须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后,示意其减速靠边停驶接受检测、检查。执法人员实施检(测)查时,应首先向当事人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理由,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交记录员登记后,引导被检车辆以每小时5公里匀速通过称重检测仪,称重仪打印出验测单后,操作员应请当事人在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车主联交当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有关处罚标准实施处罚。做出处罚前应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必要时运用照像、摄像设备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应向当事人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局“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执法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私处带车、放车逃避检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责任人坚决开除公职,决不迁就,并追究有关科室的领导责任。

3、执法责任人要对所属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内业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有序;坚持岗前工作例会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反馈工作情况。

五、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规定,建立多层次“治超”规章制度体系。

3、强化管理规范,加强横向联合,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网络,为长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提高“治超”检测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时,有效保障公路交通畅通。

第2篇: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路建设养护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市、区治超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坚持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的治超机制,不断开创我乡交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宣传政策法规和在超限超载车辆绕行频繁路段开展固定和流动治超,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建立和完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三、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路治超工作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郭乡农村公路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玉成 乡长

副组长: 吴胜元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来运 党委委员、派出所长

李华山 副乡长

李 敏 副乡长

成 员: 刘卫国 交警队队长

阎 明 农机站站长

各村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刘卫国

四、工作要求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在乡村干道、人员聚集区制作宣传标语和横幅,引导群众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爱护路产、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各村、各有关单位主要工作:阻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农村公路。每条路要设l-2名农村公路治超联络员,负责路面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在农村公路上必须立即制止、劝返,对不听劝阻、强行驶过、不服管理的车辆和司乘人员及时上报乡治超办。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使治超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二)治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配,统一考勤,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事先通知”的三不原则,所有超限车辆,必须先检测后认定,再由乡治超办报区治超办依法处理。

(三)各单位要保障足够的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参加治超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全力做好治超工作。

(四)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及时沟通信息,加强交流,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乡政府将对成绩显著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治超工作不力、效果不显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终评奖评先资格;对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3篇: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我县治超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的关键一年。为切实转变我县治超工作推进方式,深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全面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现就柿庄镇20XX年治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立足源头、强化路查”的原则,继续贯彻“铁腕治超,坚持不懈,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十六字治超方针不动摇,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长效机制,加强目标任务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反弹,努力推进治超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设“平安柿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的治超力度,加快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和治超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向”、“两个确保”:一是把治超主战场转向超限运输、超载装卸集中连片的盲区盲点上来;二是把流动治超逐步转向固定治超上来;三是把临时应急治超转向常态化治超工作机制上来;四是把部门治超真正转向政府治超的工作层面上来。确保县区道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下,进驻监管的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零出场,巡查监管的货源单位车辆超限超载出场率控制在2%以下;确保治超工作在全县处于第一方阵。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继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超长效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治超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治超领导机构,将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全年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2.落实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乡镇政府要召开一次治超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参加的治超专题会议,总结和部署治超工作,研究治超相关问题。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抄报案件反馈工作,提高联动工作威慑力。

3.深化协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部门之间、县镇之间相互联动,形成全镇治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工商、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货物转运场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杜绝二次配载超限行为。依法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非法兼营车辆改装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4.加强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衔接、配合。路面执法部门与源头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特别是要及时交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有关信息。交通运管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吊销车辆营运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5.深入开展区域联动治超。根据货源分布及车流分布特点,划分治超重点区域,要积极与相邻政府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区域间治理超限超载联防联控。

(二)全面加强源头治超工作。

6.加大对重点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单位监管力度。镇安监部门要结合货运市场管理,会同派出所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一步展开摸排,及时调整、公布重点监管货源单位,强化货运源头单位进驻、巡查监管,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流动进驻监管。

7.明确货运源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强企业自律。,履行治超义务,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行为。安监部门对违反有关装载规定的货源单位,要严格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关机关对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移送案件的运管部门。

8.加强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应急时上报公安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牌照,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办理车辆营运证。在车辆年检、年审或车辆二级维护竣工验收检测中,发现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公安车管、交通运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恢复原状,杜绝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三)继续强化路面治超执法力度。

9.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增加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乡镇路面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卡点为依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流动巡查,加大治超辐射面,形成全区域、全路段、全天候的监控,始终保持路面严管严控的治超态势,加大挤压超限超载运输的时间和空间。

10.路面治超以四轴以上、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大型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城乡道路为重点,强化夜间治超力度,消除盲区盲点。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改装等违法行为,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拆解等改正措施,及时纠正违法状态。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1.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县、乡交通、镇安监部门要针对超限运输车辆较为集中的地区或绕行较多的路段,每年定期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我镇治理难点地区和路段,县乡治理超办可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专项行动,且每月不少于两次。

12.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固定治超检测站建设,实施执法全过程监控,提高出勤率、查处率、卸载率以及逃逸车辆电子取证率,保证规范执法、规范治超。

(四)积极探索农村公路治超模式。

13.镇政府要依靠公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群防群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农村公路治超特点的政策措施,组织乡镇政府、行政村在重点农村公路设置限宽限高的龙门架和水泥墩等防护设施;聘请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在保洁的同时看路护路,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

14.镇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及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典型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相关企业和人员按章装载、合法运输。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治理过程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和推广,推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六)保障措施。

15.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实现有奖有惩。县乡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路段的督导检查,对治超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执法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防公路“三乱”。对治超工作不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未能得到有效遏止的予以通报,依法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16.安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治超检查时,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相关预警提示设备,引导车辆进行检查。对恶意堵塞交通、暴力抗法、聚集冲卡、寻衅滋事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行为,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维护治超工作环境,树立政府治超权威。

第4篇: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严防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反弹,按县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在全镇范围开展为期1个月的治超活动动。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曾卫华任顾问;镇长陈兵任组长,副镇长谷名东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周东杰,镇干部职工邓继承、王小生、曾荣平、李昌凯、曹利华、龙志宏、李辉腾、谷健、薛友华、黄文锋、谷冬高、陈鹤飞为成员的领导班子,下设办公室,由谷名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总体要求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责任倒查,长效治理”的总原则和“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声势更大,治理更彻底,监管更到位”的总要求,全面彻底治理各种形式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装超、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促进治超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地开展。

三、行动目标

通过1个月的努力,全面实现治超工作的“三个基本消除”目标(基本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基本消除货运源头违法装超行为;基本消除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行为);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巩固在0.3%以下;逐步建立符合“五化”要求的长效治超机制(治超工作常志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全镇治超工作从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进入长效治理阶段。

2015治超个人工作总结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第八篇

总结一:治超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xx所全面贯彻落实《xx省道路运输条例》赋予运管机构源头治超工作职责,继续按照“思想不松,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要求,发扬连续作战,不必疲劳的精神,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对源头治超企业档案进行整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治超,规范处罚文书,保存了影像资料,对重大治超案件进行备案,坚定不移地抓好源头治超工作。开展了整治建筑工地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治超工作中始终坚持“四个规范”狠抓运管治超人员工作:一是规范治超执法的合法性,严把源头关、程序关、处罚关;二是规范取证程序;三是规范监督、督查人员的言行举止;四是规范源头治超基础工作,规范源头治超档案及各种报表的上报。截至11月底共对政府公示的x个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监管。 巡查源头企业累计x个次,巡查人数x人次;巡查维修企业x个次,巡查维修企业人数x人次。巩固了治超成果,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领导、规范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和《xx省道路运输条例》,组建完善了由所长担任组长的源头治超工作领导组,结合xx实际,制定出台了《xx县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方案》、《关于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相关规定》等文件,认真履行好运管部门源头治超工作职责,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奖惩治理,坚持以打击短途超限超载为重点,严格责任倒查,规范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努力推进治超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宣传,抓好队伍。我所多角度全方位的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重点从超限超载对公路、桥梁的破坏性、行人交通安全、环境污染以及治超的意义及重要性等方面展开宣传,先后在《今日xx》和xx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治超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主要干线公路设立固定永久的治超宣传牌,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治超是最大的养护”成为共识。同时,严把治超队伍进人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同志选调到关键岗位。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使大家真正掌握政策规定,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并且关心一线治超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量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使大家由要我工作为我要工作,全身心的投入治超工作。

三、驻巡结合,突出源头。源头管理是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表现在“三个源头一个路口”的监管,即货源头、车源头和人源头以及货源地到公路口、国省道农村路的交汇口、出入省或出入境路口。为此我所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和我县货运站点多、分部范围广而源头治超人员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经过县政府批准对具有合法资格、政府公告的货运站点实行乡镇派驻人、运管人员巡查制度,监管货源单位是否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监管相关部门是否履行治超职能,而不是在货源单位站岗,并把工作落实到货源单位,让货源单位签订《承诺书》,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保证从源头上做到了企业不多装、车辆不多拉。严防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出矿上路。同时,在各煤矿磅房内张贴治超组织机构、装载标准、处罚办法等相关制度,使煤矿上下人人皆知,心中有数。车源头的管理我们加强对车辆改装的管理,规范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的行为,对违法者施以重处。人的源头管理就是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建立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黑名单”制度。在强化源头监管的同时,我们狠抓路口稽查,建立健全治超监控网络。普通干线公路采取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按区域分成3个组,采取昼夜巡查的办法,严厉查处绕道、闯卡、聚集堵路和无固定检测站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立即停驶,就地卸载,及时阻止违法行为。

四、源头源尾,责任倒查。我县是全国产煤大县,境内煤矿、煤站、煤场分布多,给我县的治超工作带来了困难。为此,我所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施行责任倒查、源头源尾一起抓,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对煤矿货物装载源头实行源头治超人员巡查、乡镇干部驻矿监管,发现非法储煤场及时抄报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切断为二次超载装载的源头,决不允许非法超载车辆出矿、出场、上路;对煤站货物收购源尾定期监督检查,实行有效监管,明文要求煤站拒收超载货物。强化源尾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超载部分货物(煤款),煤站不得支付车主,一律上缴县财政。实行运输车辆票据管理,严厉禁止多拉少开,一车多票等弄虚作假行为。货运车辆必须持有源头治超部门统一印制的由装载地开出的货运票据,包括货物名称、载重量、运送地等内容,发现超载现象,除按规定处罚车主外,还追究原装载企业的责任,给予煤站(源尾)经济重处。

五、明确责任,奖惩并举。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它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为此,我所严格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细化量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了人人心中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与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形成了各乡镇、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共同治理的格局,保证了我所治超工作的开展。所治超办坚持每月一次明察暗访、每季度一次综合考评,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源头治超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实行奖惩并举,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把治超工作纳入了个人年度考核范围,每月进行一次情况汇总,一月一排队,半年一总结,年底总兑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在全所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治超责任不落实,不履行职责,对治超工作领导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日报,规范制度。我所根据省政府223号令《xx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治超要求,继续做好货运源头日报表的报送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治超方面的总结、专项汇报等相关材料。继续完善治超工作的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工作。

七、科技治超,保障经费。2015年我所争取和县治超办建成了治超信息管理平台,为重点源头企业安装了源头科技治超系统,推行源头治超ic卡管理系统,实现源头治超信息与ic卡道路运输证对接,对货运源头全方位实时监管,科技在治超工作中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按照《xx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我所积极争取县政府依法将源头治超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加大稽查队伍的执法装备的投入,把“治超是最大的养护”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事实证明我所源头治超机构是一支“有作为、能作为”的队伍,然而治超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任重道远,我所要在省、市、县治超领导组的指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持之以恒,狠抓落实,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总结二:治超个人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段的路政工作在段支部和行政领导下,以及局路政支队的关心和指导下,以“三个服务”作为路政工作的出发点,树立“交通引领经济”的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截止12月12日为止,共上路巡查xxx人次,清除路障xxxx余处,纠正各类路政违章xx件,立案查处xx件,结案xx件,路政案件的查处率、结案率均达到10xxxx。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xx件,依法审批临时(特殊)占用、增设平交道口、设置广告标牌等路政许可xx件,处理路产损赔x件,治理超限运输车辆xxxx余台次,卸载货物xxxx吨,共收取路政“两费”xx万元,处罚罚没款xx万元。

一、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了保先教育活动,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纪律观念宗旨意识得到了明显的增强;党员队伍自觉学习、努力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2、大力推行效能革命,开展了以“我为xx做什么”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全面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有效提高了路政办事效率,切实服务于群众。

3、圆满完成了辖区内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受宣传的职能部门xx个、群众万余人。

4、坚持抓好了队伍建设,确保队伍的战斗力。

5、建立起了较为系统、规范的内业各项档案、台帐和记录。

6、有力的维护了路产路权,强行拆除违法标志标牌x处,制止了x起侵权案件的发生。

7、圆满完成了防汛保畅工作任务,确保了辖区内公路汛期的安全畅通。

8、完成了辖区内路产的清查工作。

9、积极抓好了养护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工作的主要作法:

(一)加强队伍建设,锤炼过硬的执法队伍。

1、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所先进性教育活动;二是所领导班子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保先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深入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台、网站等媒体,采取宣传栏、板报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为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狠抓班子建设。做到三个坚持不放松:一是坚持抓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班子坚持每月定期学习的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增强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坚持抓团结务实不放松。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通过每月工作例会、召开民主生活会等途径,使班子成员在工作上、思想上多沟通,求同存异,形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工作氛围;三是坚持抓廉洁自律不放松。先后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保廉措施,作为领导班子的行为规范。我所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加强,团结务实、廉洁自律形象的树立,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狠抓作风建设。一是紧抓效能革命不放松,在全所上下形成了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的浓厚氛围;三是制定出了具体的《职位职责说明》、《办事流程导向图》、《职位代理办法》、《规范化服务细则》等一系列服务于群众的便民服务机制;四是认真学习了xx书记讲话精神,在全所开展了以"我为xx做什么?"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营造xx招商引资软环境。

4、狠抓素质建设。充分利用每周五的集中学习时间,组织职工学习路政管理业务知识以及实际操作技能,共组织业务学习xx次,参加市路政大队组织的执法培训x人,执法证学习考试的x人,职称晋级考试的x人。一是采取了自学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的办法,定期组织队员进行心得交流与热点、难点问题的讨论,充分调动职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所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采取了学习与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在业务学习的同时,组织了执法文书规范制作,现场路政案件处理等业务操作技能培训,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执法培训。三是采取了抽查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检验学习的成果,在平时的学习中,随时抽查学习内容,并自行命题组织了一次业务知识书面测试,平均考评成绩为xx分。通过以上的举措,路政人员的业务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5、狠抓制度建设。我所从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及投诉举报制度,实现了以机制激励人,以制度管人,以纪律约束人,逗硬奖惩,充分调动全所职工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年共违反所《内部管理制度》的职工共xx人,共处金额xxxx元。

6、狠抓政治思想工作。坚持采用集体座谈、个别谈心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及时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有力地保证了队伍的稳定、凝聚力及战斗力。

(二)加强行业管理,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1、坚持依法治路,保障路产路权不受侵害:一是加大了路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了多形式、多渠道地路政法规宣传活动:针对群众的宣传,采取发放宣传单和现场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针对沿线政府职能部门的宣传,采取主动送“法”上门的方式,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介绍管理机制,奠定了共管机制的良好基础;对于工作上的成绩和好的工作思路采取向上级信息、新闻媒体投稿的方式进行宣传,扩大路政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为路政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共悬挂宣传横幅10条、制作宣传标牌2块,书写宣传标语2幅,送“法”上门2xxxx次,发放宣传资料200xxxx份,向上级信息和新闻媒体投稿48篇,采用23篇;二是加大了路政巡查力度,突出巡查实效。今年9月,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利用公路打场晒粮的活动,对辖区内所有县道公路以及部分乡道的打场晒粮进行了清理,确保了公路的安全畅通;并在迎接交通部对全国干线公路大检查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全区公路进行了多次全面巡查,对公路沿线违章建筑和违章占用公路的行为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对国道xxx线的洗车、加水站点、非公路标志、标牌、摊点等进行了清理规范,保护了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三是狠抓工作重点,针对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架(埋)杆线,建厂,修养殖场,以及设置广告标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情况不断增多的现象,我所采取了抓源头管理,严格控制,部门协调等措施,做到既支持了xx的各项建设,又搞好路政管理工作。四是做好了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在我所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抽调了二名同志到xxx,对危桥养护施工安全进行监管,确保了无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五是在办理路政案件时,坚持依法办案,按照程序执法、严格文明执法,杜绝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全年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六是积极与公路沿线乡镇、国土、城建等部门进行工作联系,争取到了他们对路政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提高了公路的监控力度;七是根据路政管理工作实际,对路政人员分管线路进行了比较合理的调整,施行了“定人、定线、定责”的工作方案,并实行工效挂钩,按月检查、考核,奖惩兑现,做到了责任落实,管理分明,心中有数,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超限运输的现场管理,整治超限运输车辆

一是加强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向过往车辆分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教育,营造“治理公路超限超载”氛围;二是加强现场管理力度,通过上路巡查和流动检测的形式,运用动态和静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治理超限运输。三是完善了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信誉档案,认真落实超限超载违章运输行为的登记抄告制度和公告制度。四是对非法实施车辆超限超载的运输经营者、营运驾驶员及为其提供便利的运输站(场),依法予以处罚。五是会同xxx军分区、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制定的整治假冒军车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假军车"的专项活动,共查处假冒军车4辆。通过治理,辖区超限运输车辆下降80,恶性超限运输得到杜绝。

(三)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一是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对创建活动进行督促、检查,使创建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加强了社会监督,规范了行风建设,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办事制度,继续向社会推行“服务承诺制”;三要求职工着装整洁,标志齐全,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在全所上下形成一股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一流文明服务的好风气;四是积极开展献爱心捐资助学及“五民五送五评”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对帮扶服务对象、贫困党员进行“送温暖、送文化”活动;组织单位职工无偿献血xx人次;并筹集资金xxx元,为失学儿童送去一片关怀,体现了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五是大力开展丰富健康活动,在“五·四”、“七·一”等节日期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寓教寓乐的活动,陶冶职工情操,丰富了文化生活。

三、今后的工作任务目标

今后我所将继续围绕行业工作目标开展工作,以“带好队,促管理,谋创新,求发展”为工作思路。

1、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2、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内业管理;

3、继续加强路产路权维护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4、继续加大红线控制区的整治力度,争取在工作上出亮点,出特色;

5、继续打好治理超限运输攻坚战;

6、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段路政工作在全体路政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辛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路政管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虚心学习,使我段的路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总结三:治超个人工作总结

2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百日会战”活动总结暨2015年治超工作部署会。李连玉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县(市)、铜山、贾汪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方正华主持。

李连玉在讲话中说,2015年全市治超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重拳出击,累计查处超限车辆8000余辆,卸驳载货物18万余吨,公安扣分1529次,运管记分2575次,全市公路平均超限率下降至3。93%,圆满完成省下达我市6。5%的控制指标,为百姓出行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

李连玉就今年治超工作提出了六条刚性措施:一是按照车辆改装标准,对非法改装车辆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对治超失职、渎职行为坚决处理;三是对经营黄沙等非法销售点坚决制止;四是对超限车辆一律查扣,违法驾驶人要坚决处理;五是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后查实的给予奖励;六是对公安、监察部门在治超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应实施奖励。同时强调,今年治超工作要以55吨以上超限车辆为治理重点,以保护桥梁为重点,广泛开展治超舆论宣传活动,在源头治理上应把好车辆准入关、进入巡查关、源头装载关、承运主体关和经营资质关五个关口,对发生阻挠治超执法等暴力抗法案件,公安机关应从严从快查处,着力净化治超执法环境。

会上,市治超办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蔡前锋对治超“百日会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并从机制保障、源头监管、路面治理等方面部署了2015年治超工作任务。会议还研究了治超“百日会战”活动考核情况,确定为优秀的是:贾汪区、沛县、邳州市、睢宁县,良好的是:铜山区、丰县、新沂市。

会上,徐州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15年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

总结四:治超个人工作总结

一、总体进展情况

自20XX年12月19日在全省开展“无缝隙,拉网式”治超攻坚总行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治超工作列入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抓综治、保安全、保畅通、为人民”为宗旨,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坚持不懈、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政府(2015)42号文件和省治超办颁发的《治超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文件的政策规定,严密组织,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广泛动员宣传,举全县之力,着眼长远,全力投入治超攻坚总行动。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职能,严格责任,密切协调,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治超站点检测与道路流动稽查相结合,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多管其下,打治结合,持续大力度治超,始终保持了高密度、高频率、高强度的攻坚态势,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取得了阶段成效。从2015年12月19日至2015年11月30日一年来,全县共出动治超执法人员20000余人次,共检查车辆234000辆,查处超限车117辆,超载率为0.05%,卸载货物1937.15吨,共收取罚款955200元,收取赔补偿费10942.88元,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记分30人、160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初步建立起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运价合理回升,运输市场逐步走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我县境内现有高速公路1条,25公里;国省道3条,96公里;县道12条,187公里;乡道71条,634公里;从地理位置看位于山西的中部,晋中腹地,东接祁县,南连沁源,西靠介休,北临汾阳文水,交通四通八达,周围都是能源和货运车辆拥有的大县,治超任务重大。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我们团结一心,奋力治超,取得了显著成效。

1、车辆严重超限超载态势得到有效治理。从元月9日全省治超工作会议以来,随着治超宣传和工作力度的加大,我县加大打击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治超站点严防死守,各主要路段、路口、出入境重要通道由专人负责监控,反复进行路面稽查,车辆严重超限超载态势得到有效治理,货运车辆超载率下降到0.05 %,特别是55吨以上和长途运输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

2、运输环境逐步改善。全县公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公路通行能力完全恢复正常,特别是下半年以来未发生交通堵塞现象,公路桥梁得到有效保护,全县公路大面积、非正常损坏明显减少,今年以来再没有发现新增危桥。

3、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与全省集中治超前相比,全县道路交通发生事故60起,伤亡89人,分别同比下降31%,未发生大的堵车现象和因超限超载造成桥梁倒塌及恶性交通事故,全县境内公路安全畅通。

4、货物源头得到有效监控。对货物源头的治理是治超工作的重点。我县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强化对货物源头的监管和巡查,全县政府公示的货物源头企业有45户,进驻18户,进驻19人;巡查管理45户,巡查人员20人。同时县治超领导组与各主管部门、乡镇签定了责任书。采取县、乡、村三级责任制,责任到人,全面实行了责任倒查制度。

5、社会对治超的认识有明显提高。唤起全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是取得治超工作胜利的基础,因此我们在治超工作中始终把宣传教育贯彻到整个工作中去,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打造良好软环境。

6、货运价格合理回升。通过集中治理,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现象,非法储(售)煤场等货物源头、“三无”黑车等得到进一步治理,运输市场进一步规范,公路运输价格基本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平均运价合理回升,提高率达到50%以上。

7、打击短途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交通运输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专项行动中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市精神,依据《xx县开展打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托xx电视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粘贴标语、发送告知书等大造舆论声势,创建良好氛围;采取条块结合,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流动稽查大队,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和接举报随时出警,在主要干线公路上进行高密度、高频率的流动稽查,依托县治超临时卸载点,坚持24小时严防死守,逢车必检,逢车必查,全面打击短途超限超载车辆。通过路面蹲守和流动稽查,有效打击和查处了短途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测车辆67510辆次,查获异地货运源头超限超载车辆8辆,55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

三、主要做法和取得的工作经验

政府统一领导治超,领导高度重视治超。自治超集中行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在政策上大力支持,成立了以政府副县长王金宝为组长的治超领导组,设置了专门的办公室,具体协调每个部门的治超工作,组建起治超联合流动稽查大队,配备了治超设施,拔付了治超专项经费,确保了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6货运源头专项治超工作方案
乡镇治超工作要点 第九篇

按照承治超办字[201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局2016年货运源头专项治超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根据《省治理公路限超运输办法》的规定,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以落实源头装载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我局的日常工作内容,提高治超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加快我县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源头为重点,通过对货源单位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使超限超载现象和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货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货源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企业的车辆状况、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治超机构,公开相关制度,要积极配合运管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

(二)加强应急保障,确保源头治超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治超工作需要,为预防货运源头治超期间可能发生的运力紧张、聚众闹事等突发性事件,各乡镇工业企业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确保货运源头治超专项工作顺利开战。

(三)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推动治超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日常化,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等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治超宣传报道的导向性,形式上充分体现治超宣传报道的广泛性,将宣传面延伸到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使治超工作得到企业的理解与支持,保持了正面舆论导向,减少和防止治超过程中出现的暴力行为,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推动治超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认真组织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以路面巡查、源头企业巡查为主,对经检查、新闻媒体曝光以及严重违反《省道路运输条例》行为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采取进驻监管,依法对货源单位及车辆的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纠正。

(五)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治超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要明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治超、和谐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省道路运输条例》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载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扩大《条例》普及面,做到家喻户晓。

(六)建立健全领导例检制度,严格责任倒查,要建立货运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和暗访,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利的乡镇及企业,要开展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查获已出场(厂)违规超限超载车辆的,货运源头治理机构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对货源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和加强货物源头监管力度行动,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我局充分认识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性和重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树立“抓治超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治超就是抓优化环境”、“治超不利、无路可走”的思想,顾全大局,着眼长远,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宣传等工作。

(二)加强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治超氛围

我局将继续加大治超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治超工作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力度,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过程。要加大对专项整治成果、正面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力度和非法超限超载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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