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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2016-12-23 12:59:2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共9篇)延陵路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延陵路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会议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和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社区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社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专...

延陵路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第一篇

延陵路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会议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和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社区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社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社区领导小组坚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特制定2012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并根据上级政府要求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防止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协同查处,做到社区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到日常检查、督促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合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的源头污染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等制度。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辖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小食品店的食品药品安全组织体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各

项安全管理措施。

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应急机制,对已经或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不隐瞒并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度消除不良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有关法规的教育,明确食品药品安全总负责人和各个环节责任人,明确和建立食品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六、掌握好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企业的基本信息,建好台帐资料,及时掌握相关企业的增减情况。

七、定期或不定期向辖区内的广大居民群众和外来流动人口宣传相关食品药品的安全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延陵路社区

2012.9.4

XX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第二篇

XX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全镇广泛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观,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核心。坚持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工作原则,采取正面引导为主的方式,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定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信心。坚持普法教育与普及食品药品相关知识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原则,维护好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进一步普及;

(二)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食品药品经营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

(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提高;

(五)食品药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三、宣传教育工作责任主体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是相关职能部门,主要有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办、安监所、工商所、卫生院、市场发展中心、教育组、党政办公室等部门;二是全镇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包括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商户、餐饮服务单位、涉及食品的有关单位,全镇涉药涉械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一个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动员会。

(二)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药品宣传氛围。镇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采取悬挂横幅、展示假劣食品、办宣传栏、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三)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三进”(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教育组和卫生院要加强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各包村领导要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到所包行政村,要深入社区、深入田间地

头,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安监所、工商所、卫生院、市场发展中心等单位要向农民传授如何识别假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餐饮卫生等知识,使他们自觉防范假劣食品,提升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食品药品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做好食品药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各单位都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成立领导小组(见附件),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要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不断丰富活动内涵,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要加强信息沟通。镇直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合作,实行联动机制。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企业之间、单位与行政村之间采取联合开展活动的形式,力求活动的开展丰富多彩,使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附件:《XX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名单》

附件:

XX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领 导 组 名 单

组 长:XXX

副 组 长:XXX

成 员:XXX

各包村组长及各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第三篇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政府和国家的形象,为了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取得新成效,根据县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一、 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以县政府、县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准确把握食品安全当前形势,牢牢抓住食品药品安全主要矛盾,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的中心任务。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整顿,加紧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努力提升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二、 工作重点

(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

重点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餐饮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各环节操作要求。对村民聚餐5-9桌必须经村委会批准,村级由村主任、村医生负责落实措施监管,上报镇安委会备案,10桌以上必须经镇安委会批准,未经批准聚餐造成食物中毒的将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是否持合法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检查,购进原料索证索票以及台帐登记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劣质食用油等情况,软硬件是否达到相应的餐饮服务许可要求。 (二)加强药品质量监管

突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监管。加大对镇区药品经营单位、镇卫生院等药品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三)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现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接到有关举报的,严格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规定,切实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准备好应急资源和力量,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 工作步骤。

今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包括安排部署、组织实施、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一) 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5月—2012年8月)

1、 各村、各驻镇单位在认真总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和

教训的基础上,按照方案标准,结合本镇区食品产业特点,制定目标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有力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

2、 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做好宣

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面实施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任务。

3、 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继续开展对添加剂和食用油专项整治

行动,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2011年12月)

1、 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组织实施,逐一分解落实任务。【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2、 到2012年底,全镇各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社会监督网

覆盖率、食品药品现代流通网覆盖率达到100%。

3、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和

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活动,年终对照年度建设目标进行全面考核,并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查缺补漏,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三) 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12月)

各村委会和各驻镇单位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全面总结、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认真总结工作特点及工作经验,并及时将工作总结上报镇食品药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四、 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紧

迫的任务,各村委会和各驻镇单位要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把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向高潮。

2、 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和各驻镇单位要按照“三贴近”的

原则,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和信息,按时上报工作情况,确保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XX镇人民政府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2015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第四篇

2015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第1篇: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 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

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1、县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2篇: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2号)精神和xx区人民政府、xx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全面整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

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教育局20XX年8月24日《关于转发20XX年xx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各学校开展专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学校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中心学校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校(园)也要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明永乡中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xx(中心学校成员)、xx、xx(中学副校长,中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幼儿园园长,该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xx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xx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xx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xx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

二、整顿范围【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乡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整顿内容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网络体系,使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校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学校制定本单位专项整顿行动方案。乡中心学校制定本辖区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二)落实阶段(6月1日—12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20XX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整顿行动总结,客观分析整顿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学校周围小商店、小摊点的经营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学、幼儿园食堂要纳入食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堂量化管理体系评价。

2.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各校(园)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

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售卖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学生饮食安全管理。

(七)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工作要求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四)着力治本,确保实效。各学校要认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推进落实。要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会议、宣传栏、板报、广播、演讲比赛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形成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氛围,将宣传教育效果辐射到家庭、社区和全社会。

第3篇: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迅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会的精神,明确学校食堂承包方经营责任和学校对食堂经营者的监管职责,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组长:郑潇峰

副组长:凌庆华 陈朝阳

成员:黄海磊 郑志强 王元凤 徐朝清 吴峰平 王秋永 各班班主任

具体监管职责:

总务主任陈朝阳同志负责食堂原料和成品的采购监管,安保主任林锦清同志负责食堂食品贮存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工作和食品留样的监管,工会主席黄海磊同志负责食堂饮食质量的监管,副校长凌庆华同志负责食堂存在问题的整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班主任负责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监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另见食物中毒应

急处理预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班会、讲座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加大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合法经营,服务育人"的意识,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三、着力治本,确保长效。

学校监管责任人坚持定时进食堂查验制度,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食堂经营者整改。分管副校长每月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四、从严要求,规范管理

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工作期间规范穿戴,专人做好食堂日志,大宗物资采购票据、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各种记载,食堂进货渠道规范,坚持索证、索票,严查非法添加剂食品、地沟油、病死猪肉,过期和"三无"食品,防止"有毒有害"、"不干不净"、"乱添乱加"、"不明不白"、"参杂参假"的食品进入学校,新鲜蔬菜上架保管,"一洗二清",猪肉"一洗二泡三高温",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对餐具、食堂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严格食品及原材料保管工作,要求干杂、蔬菜分库存放,生食、熟食分开存放。

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五、禁售"零食",杜绝"三无"

禁止食堂和食堂小卖部出售各种"零食"(方便面、饮料、矿泉水不属零食),严禁教师及家属子女在校内向学生出售零食及其它物品,不准教师家属子女及其它住户未取得卫生、经营许可证者不得在家中煮饭菜向学生出售。

六、责任追究,不讲情面

1、工作监管不到位,根据发生不良后果的轻重及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班主任未对本班学生提出严格要求和教育,学生在校内无证摊点买食品而出现问题,该班主任当年不能评先进,学校依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惩扣班津。

3、食堂不按上级有关规定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添加剂,腐烂食品、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如果出现学生食用了有毒、腐烂等食品而出现不良后果,学校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查处,追究食堂承包负责人相应的政治、经济、刑事责任。

4、食堂从业人员等未按卫生部门的食品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要求,学校查到一项或一次处食堂经营负责人罚款100元以上。

5、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私下给学生出售食品,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屡教不改的教职工立即打报告调出本学校。

第4篇: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施方案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第五篇

洛阳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8〕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控制、促进产业升级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与健康为目标,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与着力治本、完善制度与强化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示范带动与全面推进、分工协作与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质量安全

1.种植养殖环节。将城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建立自检机构。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5%以上;继蔬菜城市区市场准入后,年内实施水果、水产品市场准入;瘦肉精污染检测 1

合格率达到99%,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市场贸易活畜禽与生鲜肉类检疫持证率达到100%;无公害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城市区(县城)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管范围,加快无公害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工作;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个,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增加30个;建设无公害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县1-2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增加15家,产品认证增加2个。

2.生产加工环节。完善全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电子信息系统,进一步深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至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遏制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猪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县城以上城市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创建2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其中县城以上城区100家,乡(镇)村100家;全年组织食品质量抽检不少于4次,每次专项抽样不少于20个;放心肉市场占有率达到95%。城市和农村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1至2个和2至3个百分点。 2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在全市县(市)全面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成省下达的建设目标。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县城以上城市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督促、引导学校增加投入,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加强农村大型聚餐管理,探索农村大型聚餐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农村农民餐饮安全。切实把建筑工地食堂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消除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全年不发生大的食物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发生起数较上年有所下降。

5.食品进出口环节。进口食品应100%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相关要求;不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或非法进境的食品应100%销毁或退运;我国规定需经检疫审批的进口食品应100%取得检疫审批证书后方可进口。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100%取得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后方可生产出口食品;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100%建立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并有效运行,对罐头、水产品、肉及肉制品、速冻蔬菜、果蔬汁、含肉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等六大类出口食品应100%建立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出口食品原料需要基地备案的,其原料来源应100%来自备案基地;出口食品经出入 3

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通关单(或换证凭单)后方可出口;出口食品的运输包装上应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6.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制定实施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方案,创建1个省级示范县、10个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7.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实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60万名群众、100%的在校学生受到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二)药品质量安全

1.药品生产环节。实施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生产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药品流通环节。继续整治流通秩序,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加强药品广告监测管理,使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得到及时整治;巩固洛宁县计算机网络监控系统,保证发挥示范作用。

3.药品使用环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保障水平及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得到有效监测。

4.医疗器械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5.药品案件查办。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努力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全市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三、重点项目

(一)食品放心工程项目

4

1.加强农畜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大力推进农业、畜牧业标准化,扎实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完善县城以上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自检机构;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实施生产记录制度,提高监管能力。

2.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措施,确保获证企业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根据产品风险程度、企业规模和生产条件、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等情况实行差异化监管,重点监管相对容易出问题的企业,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监管。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

3.加强食品流通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健全食品市场行政监管、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等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和 5

2016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实施方案3篇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中指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广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覆盖农村、社区、学校等区域。根据我区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为加快德安赶超发展强工兴城提供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全面落实《区2016-2016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三进六个一”活动,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每个村(社区)有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每年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有一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播出一条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组织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学校每个学期开辟一堂饮食用药安全课。广工作更加全面、更加协调、更加科学,走在全省全市前列,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使我区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等。

(二)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成效。

(三)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四)举办假劣食品药品展览,制作展板和食品药品真假标本。

(五)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开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解答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疑问,听取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六)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些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例。

三、主要形式

结合我区实际,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举行食品药品安全“三进六个一”活动启动仪式。

(二)制作宣传标语并在农村、社区和学校等人员聚集处悬挂。宣传标语:“谨慎使用抗生素”、“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健康长城”、“群策群力加强食品安全一心一意构建美好家庭”、“把好食品安全关健康快乐人人欢”、“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等,每月选择宣传主题口号进行一次集中宣传,覆盖率达到60%。

(三)食品药品安全有机结合起来,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为载体,构建长期有效的品牌效应。组织有关专家到农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原则上使用国家局统一编写的讲座资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写讲座补充资料,国家局讲座资料可从活动网站下载。

(四)通过开设咨询台、专题讲座、展示假劣食品药品样品、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及科普展览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药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

(五)与学校联合开设课堂对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开展农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在各农村、社区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在农村和社区开展了数字电影公益宣传活动,即在农村和社区放映电影前,先为观众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寓宣传片。2016年-2016年,每年播放场数不低于50场。

(七)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积极组织农村、社区和学校参加国家、省、市局举办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竞赛,进一步丰富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区局成立“三进六个一”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三进六个一”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争取教育、广电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宣传合力,促进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务实求效。要结合当前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药品市场监管、业务培训等工作,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要总结以往宣传咨询活动经验,创新宣传手段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吸引力,要积极争取各新闻媒体的重视,加强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扩大宣传活动社会影响,吸引社会各方面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

(三)、建立机制,及时总结。在2016-2016期间,要根据活动开展实际情况,及时归纳总结,突出亮点,完善不足,建立长效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机制。要注意收集活动过程中的相关文字、照片等资料归类建档,并在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活动情况总结报市局办公室。

第2篇

为切实解决影响我区食品药品经济发展环境的“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等问题,巩固近年来机关效能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局班子研究,决定从2016年5月开始,用半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为主题,以提高行政效能、推动项目建设为目标,以监督检查和严格问责为主要手段,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小鬼难缠、吃拿卡要”问题,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区科学发展、奋起赶超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二)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通过媒体发公告,征集群众意见,鼓励群众举报,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结果及时向群众通报,整治成效由群众评价,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在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凡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的,从轻从宽处理或不予追究。凡不如实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或检查发现的,将从重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科室和单位领导责任。

(四)坚持奖惩并重的原则。坚持举报必查、有案必办,严肃查处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同时,对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基层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优先条件。

(五)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在严肃处理“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同时,建立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各种有利于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创新、载体创建、优化服务等活动的开展。

三、目标任务

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其工作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干部工作作风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评价有全面提升,干部为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有普遍提高。

其主要任务,就是要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存在的“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重点是整治以下9种行为:

1、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周到,告知不详细,解读不耐心的;

2、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已对社会公开承诺且无特殊理由不兑现,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工作纪律涣散、秩序混乱,无故空岗、缺岗,出现工作时间不务正业,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购物、网上炒股等问题的;

4、办事拖拉,超出办结时限,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5、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的;

6、执法动机不纯,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

7、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的;

8、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各行其事、为所欲为的;

9、其它影响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损坏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从2016年5月开始至2016年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5月10日)。

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征集“小鬼难缠”及“吃拿卡要”问题线索,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6月5日)。

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从重点整治的9个方面入手,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开展“四查四纠”即:查思想,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牢不牢,纠正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事难办”、“话难听”的问题;查办事效率,看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效率高不高,纠正疲塌拖拉、互相推诿的工作作风;查依法行政,看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严不严,纠正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的衙门作风;查廉洁自律,看自身形象,纠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廉行为。各股室要在6月1日前把查摆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6日-9月30日)。

结合市局餐饮食品“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以及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痕迹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召开集中整治“小鬼难缠”专项活动座谈会,广泛邀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行业代表,以及社会监督员参加,听取意见,促进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小鬼难缠”及“吃拿卡要”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股室要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认真进行回头看,从“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是否依然存在、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违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防止“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的措施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是否形成等方面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负责整治活动的指导、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的措施、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机关效能制度,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科学细化岗位风险,完善岗位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实行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痕迹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三)强化工作实效。各股室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将专项整治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要强化工作举措,围绕《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按照活动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股室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一经发现,即予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股室领导责任,实现追究效果最大化,力促行政提速、服务提质。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股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互配合,深入发动群众,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努力形成改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良好氛围。

第3篇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以下简称“四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利用近五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等方式,主动出击,重典治乱,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打击重点和法律依据

为确保打击有力、政策统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经营者的产品许可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

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

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

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

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九十四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

2、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

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

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不搞一阵风,务求实效。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两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力争在8月中旬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应在9月10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

1、我区在组织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专项行动方案,确定“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对个别重点案件线索开展“飞行检查”和暗访,实施组织监督抽检,重点检测违法添加、重金属和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

2、综合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情况,制定“辖区内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组织进行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6月5日前,将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整理出来上报市局。

3、加大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四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制作相应检查笔录、保存相关证据、依法研究处理。对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和可疑产品应立即予以查封或暂控,涉及非法添加和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应及时将产品有关信息整理出来。

(二)案件查办阶段,主要任务是:

1、各股室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抓好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和查处工作。案件查处工作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2、各股室要按要求完成监督检查任务,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报送监督检查、处理结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

1、各股室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方式明确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全区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总的要求是:摸清底数,不留死角,严格执法,加大宣传。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举全区之力,打好攻坚战。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我区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股室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成立领导小组,配备专门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有机构、有人员、有措施、有效果。

(二)落实工作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吊销许可证件的必须按程序吊销、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必须移送,防止“以罚代刑”,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加强工作纪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于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监督执法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通风报信、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股室要按照市局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新闻纪律,规范信息发布。专项行动期间,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统一上报,不得随意在网站、媒体发布;涉及重大案件的信息。同时,要充分发挥12331全国统一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加强举报投诉奖励规定的宣传,鼓励社会各界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股室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实施方案和工作联络人员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在专项行动期间,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对符合撤销、吊销、注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生产许可的,及时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201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方案3篇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第七篇

第1篇: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辖区内中药生产企业购进行为的监管,严禁中药生产企业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杜绝来源不明或存在影响药品质量风险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原辅料进入生产环节,落实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原辅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要求,监督企业严格按GMp要求组织生产,切实消除中药生产质量安全风险。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辖区内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原辅料购入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原辅料购入渠道和相关资质证明、供应商审查、验收记录、按照《中国药典》(2016版)对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原辅料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档案等情况,对来源不明、进货渠道不清等进行追溯检查。

(二)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原辅料储存管理的监督检查,严禁采用易造成有害物质残留的方式进行在库养护。

(三)加强中药生产企业检验设备及能力的检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法定标准进行全项检验,除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特殊检验项目和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仪器外,原则不允许委托检验。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应发具备对购入原料、中间产品、出厂产品进行全项检验的设备和能力。

(四)加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关键人员资质的检查。严格按药品GMp(2016年修订)及中药饮片附录要求,具备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生产、仓储等人员均应为企业全职在岗人员。

(五)加强中药生产过程中标准和标准工艺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查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处方行为。

(六)加强对中药饮片和中药提取物的投料情况、中药材前处理或提取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及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浸膏收率、物料平衡、批生产记录、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等情况的检查。规范中药饮片批号编制工作,以中药材投料日期作为生产日期,中药饮片应以同一批中药材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生产的一定数量相对均质的成品为一批。按规定进行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留样,至少为产品放行后一年。

(七)加强对中药制剂(含中药提取物)委托生产的检查,强化对生产企业落实委托检验的检查。

(八)重点加强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特别是近期药材涨幅较大、产品成本较高、招标采购中标价明显偏低的中药品种的检查。严格监督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企业对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从2016年4月25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摸底调查、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25日—5月30日)。市局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相关县局应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对本辖区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生产及品种进行基础性调查,掌握相关信息;督促辖区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强化法律意识及质量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药品GMp,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确保中药产品质量。

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要对照药品GMp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入的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中药生产及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质量隐患。对于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质量隐患的品种,企业应主动停止生产,并向省局、市局报告。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5月31日—6月22日)。市局按照制定的中药生产监督检查方案,结合省局年初工作会议部署的中药材、中药提取物以及化工原料代替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等重点检查要求,协同县局对全市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现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三)总结阶段(2016年6月23日—30日)。相关县局对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市局。市局将企业具备相应生产、检验设备和能力的生产品种上报省局备案。

第2篇: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深入推进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的意见》(宁委办〔2016〕15号),现就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熟人经济、行政中梗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把全市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形成刹歪风、扬正气、树新风的强大气势,以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新征程的正能量。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坚持从作风建设的大局着眼,从解决“四风”问题的点滴做起,使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真正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自觉,进而成为一种从政文化,成为一种社会文明。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反映廉洁和作风方面的问题,运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及早提醒纠正,防小错变大错。要重视思想教育管理,告诫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要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

(二)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化“四下基层、四解四促”、“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等活动,切实解决“四风”、思想观念滞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围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剖析,实行开门整改,切实有效解决,形成长效机制。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形成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常态长效机制,使贯彻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三)强力推行“马上就办”。认真践行“马上就办”精神,完善“马上就办”工作机制,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马上就办”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促进制度落实到位。规范效能投诉办理,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对投诉者的保护;加大对违反《省机关效能条例》规定、“马上就办”要求和损害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的直查快办力度,实施典型案例“一事一通报制度”。综合运用监察建议、效能督查建议和效能问责等法定手段,倒逼“马上就办”行动自觉的养成。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每年压缩50%审批事项”总要求,坚持“能少则少、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进一步调整梳理下放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同时,按照“快受理、快考核、快审核、快上报、快下达批件”的“五快”服务,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对能当场受理的行政审批申请当场受理,需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并允许容缺预审,限时补报。大力提高技术审查效率,对申请新开办以及新一轮认证的企业,在符合规定并保证认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查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等问题,加强跨科室审批事项的整合与联动,创造性开展预约、代办、延时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融入“六新大”建设大局,服务“海西药城”医药产业发展,继续推行12条涵盖行政审批、政策引导、药材种植、技术服务等四个方面的支持药业经济发展措施,并结合“四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以“局长在行动”为载体,落实领导干部挂钩帮扶制度,以指导、协调、监督、服务为重点,增强服务基层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帮促企业解决生产投厂、项目审批、质量管理等方面问题,促进新申办企业落地生根,已投产企业长势发展。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作风转变落实年”活动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依托市局监察室,负责活动的日常指导、协调和推进。各单位领导班子“一把手”是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作为今年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提速增效、为民服务的新办法,新举措,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宣传报道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的好经验好作法,让“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看得见、摸得着、听得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务求实效。要发挥绩效管理导向作用,将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市局监察室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格问责问效,确保作风转变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市局活动总结于12月底前报送市效能办,各县(市)局活动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第3篇:药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2016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继续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按照国家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专项整治行动仍然是以中药材、中药提取物以及化工原料代替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等为重点。每个季度确定一个重点,采取统一行动。相关县市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找准问题、细化目标、早作谋划、提前行动。

(二)继续抓好新修订的药品GMp的实施。今年,无菌药品(古田药业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闽东力捷迅药业冻干粉针一车间)和非无菌药品(古田福兴原料药生产线、广生堂药业口服固体一车间和合成一车间)计划认证,相关县市局要重点关注无菌药品生产线(车间)停产执行情况,实时监督和指导计划认证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争取早日完成改造申请认证。市局和柘荣县局下半年配合省局对2016年通过认证的闽东力捷迅药业冻干粉针二车间进行跟踪检查。

(三)继续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管。相关县市局要把日常监管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发现严重缺陷的要及时上报市局督办。要明确日常监管频率、重点检查内容,确保日常监管覆盖率达100%;并建立好完整的日常监管和企业信用档案。一要抓药品原辅料质量保源头安全。加强中药材、中药提取物、药品原辅料监督检查,防止以化工原料代替原料药和药用辅料投料生产药品制剂的行为。二要抓生产管理规范保过程安全。加强处方工艺规程、委托生产、岗位操作规程、批生产记录等过程检查,防止违规生产行为。三要抓药品检验放行保成品安全。加强中间产品质量控制和成品检验、委托检验的监管,确保出厂销售的药品全检合格。对天人药业、古田福兴、广生堂药业、康乐药业报备的委托检验项目要跟踪检查。今年,市局将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进行评估,重点评估人员、设施设备及管理是否与生产品种相适应。

(四)继续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各县市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要实施重点监管,切实履行药品监管工作职责,确保特殊药品质量和安全,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对重点监管的特殊药品(精神药品)在产企业每月至少现场检查一次,对其他特殊药品企业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五)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各县市局要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面深入排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落实责任、堵住漏洞。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凭证;开展安全日常检查、巡查情况和安全隐患的监控预警、排查治理情况;特种设备的使用合格证明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危险品的验收、贮存、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应急处理措施以及事故报告和处置情况。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探讨研究,制定可行性措施,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六)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管。认真落实《省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日常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督促市中医院制剂室按照注册核准的处方和工艺配制制剂,确保制剂规范化配制和使用。

(七)继续提高药械监测评价工作水平。2016年药械监测工作将从重数量到重质量的转变,我市要在保证报告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全面提高报告质量,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一是市中心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及时审核评价,各县市局对需要核实、确认或调查的报告要及时与报告单位沟通,对严重病例报告要逐例进行真实性核实。二是市中心要以设置市医院为哨点医院的契机,组织开展三级医疗机构监测人员的强化性培训,各县市局要结合省市下发的药械监测视频教材和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手册资料开展基础性培训。三是各县市局应对本区域注册用户进行梳理,解决报告单位重复注册问题,严格管理基层监测机构代报工作模式,严禁伪造报告内容。四是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建立预警信号日监测制度,由专人负责药械预警信号的监测,在24小时内对出现的预警信号进行审核并初步评价,及时组织事发地局进行调查、核实。五是要建立日常监测、疑似预防接种反应报告信息定期分析报告制度,要与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沟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信息和相关工作。六是市局将按照省局开展“药品风险控制计划”行动的工作部署,组织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对相关品种的安全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相关县市局要督促企业对本企业所有生产的品种进行一次风险排查,确保风险排查工作在2016年底完成。要通过这一措施,推动药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树立药品风险防控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八)继续做好结合职能促发展工作。坚持服务大局的基本理念,正确理解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准确把握保障质量安全和激发产业活力的结合点。今年,重点要加大对药品GMp认证、生产线改造、新增品种研发等的帮扶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助力我市医药产业发展。

二、2016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按照“夯实基础、集中治理、健全档案,共同参与、服务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夯实基础,狠抓日常监管工作。一是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监管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使工作真正落到基层。同时,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完成与企业保化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的签订。二是严格许可准入。加强对《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规范》、《省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程序》的学习,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的承接准备。加强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发放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卫生条件的审核准入和退出机制,促使企业自觉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管理等制度和有关经营规范。督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建立健全企业监管档案,完善企业量化分级管理。三是强化市场巡查。拓展日常监督纵横面,做到横要到边,纵要到底,消除监管盲区。不但要注重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还要注重美容、美发等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不但要强化城区的日常监管,还要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偏远乡镇的日常监管;不但要加强监管实体的市场巡查,还要加强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广告监测。四是加强示范建设。每个县(市、区)打造2至3家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店,同时,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整体提高。

(二)集中治理,狠抓生产经营规范。一是开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全面整治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违规行为,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生产经营意识。二是深化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继续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主动出击,对“四非”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对标签标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继续保持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清网行动”,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以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未经批准或检验的进口化妆品行为。

(三)健全档案,狠抓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推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建设。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诚信监管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管理,运用信息手段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主体采取相应等级的监管措施,促进日常监管的靶向化、信息化、规范化。二是发挥第三方作用。积极引导建立保健食品行业协会,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和服务作用,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降低监管成本,实现全覆盖、全过程的科学监管。

(四)共同参与,狠抓安全知识宣教。一是提升队伍监管能力。积极建立监管队伍培训机制,抓好监管队伍能力建设,规范日常检查流程,严格检查纪律,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专业技术水平。二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突出保化法律法规、企业规范经营注意事项的培训,提升守法生产经营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多渠道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加大新闻宣传的投入,广开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构建“大宣传”格局,抢占舆论“制高点”,提高舆情引导和应对能力。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普法、科普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有效提高全社会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的普及率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知晓度。

(五)服务发展,狠抓帮扶指导。加强帮扶促发展。主要加强对安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国家批件的5个保健食品的试制投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福鼎市绿叶茶叶发展有限公司、屏南健神生物有限公司、今古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改造和GMp认证加强指导及服务、对仙洋洋等意向性企业的前期帮扶指导,切实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2016年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

以“深化改革促发展、提升能力打基础、加强监管保安全”为总体思路,抓住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和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这个契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着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开展“五整治”专项行动,提高综合监管水平。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从3月15日开始,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整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的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要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案件线索为突破口,按照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采取暗访调查、集中排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突出以点带面、全程监管,实行边整边建、整治与规范并重,努力形成各方参与、公众受益、行业发展的监管新格局。

(二)着力抓好新《条例》贯彻工作,提高监管保障水平。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并将于6月1日起实施,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在同步修订出台,行政许可监管法规将发生重大变化,相关单位及人员务必要学透掌握。一要加强系统内培训。要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研读,熟悉掌握新《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以适应新时期的许可和监管需求。二要扎实做好行政相对人的宣传培训工作。要通过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培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在6月1日前将新《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规定的内容普及到对辖区内行政相对人,让行政相对人遵守法规,履行好义务。三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宣讲“进社区”、进老年大学等活动,扎实宣传新《条例》,营造公众共同关注医疗器械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着力完善行政审批机制,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根据新《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局下半年将进一步委托下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各县(市)局要根据文件要求,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落实人员责任,严格审批时限,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市、县两级局行政审批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受理、审核及现场核查等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新《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未实施前,各县(市)局仍须严格按照省局相关文件规定的非法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准入标准和审查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违规审查审批。在新《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实施后,要严格按照新要求执行。

(四)着力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要不断加大医疗器械监管力度,落实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全程监管,切实把注意力集中到发现问题,有效解决医疗器械监管面临的热点和难点上来。要把“五整治”专项行动与解决医疗器械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治理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的重点监控品种(如高值耗材类医疗器械以及体外诊断试剂、助听器、植入、介入材料等)的专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加大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擅自降低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注重电子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填报和录入日常监管信息。

(五)着力创新长效监管举措,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要继续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把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作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要创新日常监督管理方式,减少事先告知性检查,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增加对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核查,切实提高监管实效。二要创新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将不良事件监测、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作为重点,采取约谈劝退和媒体公示注销等措施,建立科学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推进各类监管活动规范化和高效化。三要继续推行医疗器械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医疗器械企业信用记录、评估、奖励、失信警示和惩戒机制,推动和规范行业自律。四要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围绕监测报告的上报、分析、评价、信息反馈和预警控制等环节,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安全监测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新模式,完善安全预警体系,及早发现、及早解决安全隐患。

(六)着力增强服务企业效能,提高产业发展规模。一要坚持强化监管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准确把握保障质量安全和激发产业活力的结合点,同时深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增强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生产企业达到规范要求,强化产品竞争能力。二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企业、省局的沟通联系,重点加大对福安按摩保健器材产业转型升级的帮扶力度,鼓励和帮助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在产品注册及生产许可上提前介入,降低企业的研发风险,加快产品入市速度,扩展企业生存空间,提升产业整体水平。三是强化行业组织职能。引导和强化福安医疗器械保健器材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自律、服务、维权”职能,搭建企业互动平台,以较低的风险实现较大范围的资源调配,达到企业优势互补、拓展发展空间、提高产业或行业竞争力。

四、2016年全市稽查工作要点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队伍执法水平。一是现阶段执法队伍要立足原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刑法修正案》〈八〉和食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即将实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和领会。同时将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宣传和培训。二是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交流、培训、帮带、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队伍执法能力水平。

(二)建立完善举报线人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12331投诉、举报平台。目前相关食品监管职能尚未到位,对群众投诉、举报要进行分类梳理,该转办的要及时转办,该自己核查的及时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涉嫌违法违规的要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查处。通过12331投诉举报平台有效为案件提供线索来源。二是建立线人制度。加强情报管理,努力把挖掘线索能力强、法律意识强的人员培养成“线人”,建立起“线人”与稽查人员良好的沟通环境,对立功的“线人”要及时兑现承诺;要加强保密工作,确保线人的安全。

(三)做好抽验工作。市县两级局和市药检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三品一械”抽验工作。要坚持以“快速筛查、靶向抽样、目标检验”为主线,不断提高抽验的科学性、命中率和快检阳性率,避免稽查工作的盲目性,切实发挥药品抽验的技术支撑作用(目前计划抽验任务未下达)。

(四)开展“三品一械”市场专项检查。一是建立“三品一械”案件移交新机制。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业务部门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二是结合省局开展“两打两建”、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和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给以严厉打击。三是继续做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中成药非法添加、体外诊断试剂、非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利用互联网宣传和销售假药、邮寄药品等专项检查。四是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拓宽案件来源,着力从日常监管中发现案源,实现监管与稽查无缝衔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三品一械”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卫生、工商、计生、质监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协作联系制度,实现稽查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协同办案的转变,不断增强监管合力。

(五)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根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破坏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闽检发〈2016〉3号)的要求:工作重点:一是认真梳理排查2016年以来作出行政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情况。二是涉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提供线索。各县市局一要思想高度重视,二要认真组织排查,三要按各阶段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5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第八篇

第1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大报告提出的确保食品安全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区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报告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和平的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着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区,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管重罚与弘扬诚信有机结合,加快“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食品的市场占有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效显著,基层群众监管队伍健全,管理规范;连锁超市实现全覆盖,放心店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

3、食品安全信息收信、报送网络健全,信息发布统一、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深入持久,宣传工作涉及到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基层领域。

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5、实施农产品定期药残检测,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鲜活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6、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市场准入,组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制度,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

7、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无注水肉、病畜肉上市,积极推进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8、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严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9、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率达100%。

10、小作坊(小加工厂)、小饮食店(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小卤菜店、小熟食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

11、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辖区内不得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12、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

13、食品安全消费满意度达8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

1、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级监管,强化食品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严格实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核,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3、逐步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失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走整合、规范、特色、品牌发展之路,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保障居民消费健康安全。

(二)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1、在流通领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检查,督导流通企业建立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取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加强食品的日常检查。

2、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的日常监管。

3、逐步规范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行为。改善市场的软硬件建设,提升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建立经营者的诚信档案。

4、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积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假的违法行为。

5、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日常监管,确保肉类市场安全有序。

(三)加强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1、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按照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分级监管。

2、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贷溯源制度,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备案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加强日常巡查,规范巡查记录。

3、强化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制订可行措施,强化对旅游景区、学校、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社区、市场创建活动。细化创建条件和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各类典型的示范和引导,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食品安全作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发布渠道。加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析能力,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领导。结合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机制。对各社区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各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自监管环节实行严格监管,着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职责。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大影响损失或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工作举措。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的普及。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要正面报道各部门、单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领导机构

和平街道办事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亚楼 办事处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车 敏 办事处副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安全科,孟凡军兼任办公室任。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2月)

学习创建标准,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形成有关决定和规定等。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

按照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分解任务,具体部署和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4月)

街道办事处委托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考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认真做好总结和迎检准备工作。

(四)迎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验收(20XX年5月)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单位多、环节多,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顺利进行。

第2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94号]的要求,打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努力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定于6月13日至20日在全区开展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 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正确的饮食观念和食品安全观念,宣传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知识,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全社会知晓政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3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主题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四、活动口号

(一)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二)食品安全,全民行动

(三)食品安全,从我做起

(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五)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人人有责

(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

(八)依法诚信生产经营,自觉维护食品安全

(九)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五、主要内容及活动安排

(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在通过江宁电视台、《江宁新闻》和江宁区属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公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基础上,于6月13日上午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区政府高吉祥副区长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现场组织农业、林业、商务、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义务咨询服务活动,并发放科普读物和宣传材料。组织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现场采访食品相关企业代表和监管执法人员和消费者。(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区广播电视台)

(二)发布公益广告

在江宁电视台播放食品安全滚动字幕,在天印广场电子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住建局、区广播电视台)

(三)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

在江宁新闻和各食品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博客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报道中央及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情况等。区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和各街道、园区食安办分别负责提供1篇宣传稿,于6月13日前发至区食安办邮箱。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稿的审校和江宁新闻等媒体报道有关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街道、开发园区食安办)

(四)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系列电视报道

利用江宁电视台的《江宁新闻》栏目,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系列电视报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提供素材和联系拍摄,江宁电视台负责策划、拍摄和制作。利用一周时间在《江宁新闻》栏目内开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系列专题报道,反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为民饮食保驾护航中所做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面和参与度,真正做到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具体安排如下:6月13日报道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14日报道区农、林部门食品种植养殖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5日报道区商务局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6日报道区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7日报道区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8日报道区卫生局餐饮消费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电视台、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五)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各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主动配合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①农业、林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部署安排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单位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标语内容见前面活动口号)、设立展板等多种形式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座,对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质量管理和一线操作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地进行培训宣传,着力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③在全区中小学开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在中小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真正使食品安全做到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林业局负责种、养殖环节单位,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区工商局负责流通企业,区卫生局负责餐饮企业,区建工局负责建筑工地,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区城管局负责协调户外横幅悬挂地点的落实。)

2.各街道、开发园区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举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将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引向深入。(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六)设立公众参与热线

发挥“12345”等政府服务平台、各监管部门和各街道(园区)食安办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积极,宣传声势浩大。

2、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形成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企业积极响应,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同时,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健全长效机制。

3、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按照统一部署,对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的同时,还要注重搞好部门联动,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宣传声势。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管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宣传活动的效果。新闻媒体要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及时对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各项宣传活动进行及时跟踪报道,推进宣传周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3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龙门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龙门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站,由王火丁、陈志军、吴青松、方斗枢、黄其良、张蒲喜、喻为勤、周琪、黄向荣等同志组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火丁同志任组长(站长),镇人大主席陈志军同志、卫生院业务专干黄向荣同志任副组长(站长),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乡村医师为协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吴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重点工作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9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龙门”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直部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向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第4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是今年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抓好工作落实,提升我区餐饮服务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下称“四品一械”)的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新(区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陈新权(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成 员:王小龙(宣传办)、杨飞燕(文体教育局)、周庆华(综治维稳办)、张才合(经信局)、林文灿(农村工作局)、刘军(住建局)、张炼红(财政分局),陈伟明(工商分局)以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黎顺驱。

二、目标任务

按照“重点突破,典型带动,全面推进,不断提高”的方针,结合“三打两建”专项行动,计划用1年时间,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营造健康、安全、风险可控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

各社区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和志愿者队伍,聘任居委会有关负责人或热心公益服务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食品药品巡查员、志愿者队伍和信息员在区办事处的领导下和区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各社区要明确1名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负责本社区相关工作,并配备由2名以上巡查员(由各社区流管服务站协管员兼任)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小组,负责本社区内的巡查工作。

2、巡查小组在掌握社区内“四品一械”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巡查,做到每日有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巡查小组进行巡查时,须出示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员证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报社区负责人和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审核后存档。

4、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

5、各社区每月5日前要把上月的巡查情况汇总后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二)执行区、社区联动监管制度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根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社区根据本工作方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工作。

2、巡查情况实行逐级上报:

(1)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

(2)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协调查处;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接报后根据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须上报的,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

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开设“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知识”宣传栏目,利用社区、物业小区宣传栏、简报等载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1、日常宣传工作

(1)各社区及居民物业小区在宣传栏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版,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协助提供宣传内容,各社区的食品药品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1次。

(2)各社区需在公共场所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在工作简报等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进社区工作动态及成效。

(4)区宣传办在大型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及宣传标语。

(5)社区巡查员及志愿者负责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印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分发入户。

2、专题宣传工作

(1)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3-20日)、全国安全用药月(9月) 等重要时间、重要活动节点,开展大型咨询、宣传活动。

(2)挑选部分学校、厂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校园(企业)共建”活动;建立健全居民体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机制,定期组织基层群众体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和进社区活动。积极搭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沟通交流的平台,维护消费者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在社区、药店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发动广大群众、专业知识人士、志愿者等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营造“饮食用药安全人人齐关心,幸福和美生活家家同享受”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点)创建工作

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制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市级示范社区、示范单位标准,我区创建示范社区2个、示范单位25个。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中学、小学、幼儿园、餐饮服务企业和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家庭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点。把每个示范社区打造成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新阵地。

(五)全面推进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7月11日前,我区要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100%覆盖。

(六)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

我区将按照《广东省县级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设置方案(试行)》的规定创设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配备相应的人员、场所、仪器、设备及试剂。加强快筛快检室运行管理工作,以快筛快检室为载体,推广应用快筛快检技术,丰富稽查打假手段,提高发现和查处假劣食品药品的能力。

(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报告制度

1、工作信息报送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指定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各社区的巡查记录、工作信息等,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

(2)各社区每月5日前把上月工作情况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每月10日前将监督情况及各社区工作情况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各社区及时对重要活动、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撰写信息稿件,于活动结束后次日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及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社区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相关信息进行设档管理。

2、事故信息报送

(1)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初报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并做好续报工作。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

(3)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扰他人报告,不得传播事故消息,不得随意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按区有关重大安全事故舆情报报送制度执行)。

(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考核制度

1、考核形式

(1)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考核采取“市考核区、区考核社区、社区考核巡查员”的三级考核原则。

(2)各级考核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安排、实施、协调、考核材料和结果的汇总。

2、考核时间与程序

(1)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按照“三级考核原则”实行年度考核。区考核社区、社区考核巡查员定于每年12月中上旬进行。

(2)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考核采取听取工作报告、实地考核、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区考核社区、社区考核巡查员将参照《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考核细则》进行年度工作测评。区考核社区,将随机抽查该社区不少于30%的巡查员进行考核。

(九)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奖励制度

(1)为调动各社区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报送的线索经核实并立案处理的,奖励100元。

(2)各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将纳入社区实绩考核体系;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和志愿者队伍的工作情况,作为其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3)根据各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年终在全区评选一定比例的社区为食品药品安全先进社区,单独评奖表彰。

2016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方案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第九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县委十届五次全会《决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工作任务为统揽,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抓手,立足工商职能,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食品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梳理监管漏洞和盲区,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全面堵塞监管漏洞,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强力组织保障。成立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长靠前指挥,各工商分局、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按照网格责任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三是建立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有效提升对问题食品的规范处置能力。

(二)加强食品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物资保障。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配备现场快检设备、监管业务用车等必要的技术装备,为满足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从相关科室抽调熟悉业务的精干力量充实到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力量,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学习,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实践演练,讨论交流,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完善工作制度。为适应工作转型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工商执法办案工作体制,对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和更新,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一是加强日常巡查。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亮照经营,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的行为,将经营者经营记录作为日常监管巡查的重要内容,按照风险分类登记、诚信经营情况等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二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针对“春节”、“元旦”“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城乡结合部、农村、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粮、油、生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饮料等重点品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加强食品质量定向监测。在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既定抽检计划,以可能危及消费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比较集中的食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检测力度。四是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研判。针对容易存在安全隐患的批发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经营户,纳入隐患登记台账,并采用行政约谈的方式,明确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限期整改。五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为食品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选择典型案例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一是认真落实企业自律制度。检查、督促所有经营者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等自律制度。让食品经营者通过索证索票,向供货商或生产商索取“三证”、“三书”、“二照”、“一票”把好食品进货渠道关;通过索取食品检验报告单等把好食品质量关;通过加强其内部管理,把好食品销售关。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定期组织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详细讲解《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流通领域乳制品、酒类经营、临保食品管理制度及销售假冒劣质食品和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守法、诚信、自律、责任意识。

(五)构建群防群治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咨询、开设食品知识专栏等形式,深入到各乡镇、较大行政村、食品经营集中场所进行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等法律法规知识巡回宣传,增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二是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深入推进12315“五进”工程,不断强化全县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在各工商分局建立“维权调解站”,在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公共服务企业、旅游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和乡村建立“工商维权服务站”,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受理、高效处置机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群防群治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阶段(4月8日—4月13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明确责任。

2、实施阶段(4月14日—7月31日)。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逐项落实,全面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完成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查阶段(8月1日—8月20日)。根据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进行自查自评,看任务是否完成、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并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县政府食安办。

4、整改阶段(8月21日—11月30日)。根据县政府联合初审考核组的初审结果,对在初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及设备。

5、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市政府食安办、是市食药监局联合省政府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组织领导。成立县工商局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具体名单如下: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有关科室、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为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打好基础,为构建“五个”作出贡献。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需要各分局、科室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要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协调和参谋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创建工作协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内容全面达标。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采用宣传栏、板报、横幅等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要在食品经营企业的醒目位置以及集市、路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张贴宣传口号和警示标语,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的意义和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营造人人重视、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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