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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2016-12-26 10:30:1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共9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查方案关于印发《仙源镇2011年第一季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各村委会:为了解各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于4月13 日至20日对全镇4个村2010年10月份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仙源镇2011年第一季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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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查方案
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第一篇

关于印发《仙源镇2011年第一季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了解各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于4月13 日至20日对全镇4个村2010年10月份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仙源镇2011年第一季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月十一日

抄送:区人口计生委

仙源镇2011年第一季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查方案

为了解和掌握各村2010年10月份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各村工作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方法

考评的主要指标通过抽样调查获取,部分指标通过查阅报告单、有关资料和现场走访获取。抽查时限为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对2010年元月以来出生错漏报带入考核。

二、督查内容及权重(100分)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38分

1、有无政策外出生14分

(1)无政策外生育(6分):无政策外生育得满分,出现政策外生育按例一孩扣0.5分、二孩扣1.5分、多孩2分;

(2)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完成情况(4分):村为主完成得4分,出现镇村共同完成的每例扣1分;

(3)政策外怀孕信息来源渠道(4分):计划外怀孕信息全部由村上报的得4分,镇发现的每例扣1分。

2、计生信息统计12分

(1)人口出生统计(8分):漏报一例一孩扣2分,二孩扣4分,多孩扣6分;

(2)计生信息统计关联分(4分):计生信息未在当月统计上报的每例扣2分,跨统计年度或公历年度的每例扣3分。

3、长效节育措施及时落实12分

(1)长效节育措施及时落实(8分):出现长效节育措施未到位的每例扣2分,到位未及时的每例扣0.2分;

(2)村为主完成情况(4分):节育措施村为主完成得4分,出现镇村共同完成的每例扣1分,镇为主完成每例扣2分。

(二)、长效工作机制62分

1、村为主责任制落实20分

(1)村两委包保责任制落实(4分):村两委定期到所包保组(片)了解计生信息,所包组(片)的新婚、怀孕、出生、术后对象按要求上门进行访视,宣传计生政策;

(2)村计生例会(4分):村计生例会在每月1日召开,村两委、组计生信息员、镇联村的计生干部参加例会,村两委汇报掌握的计生信息和上月计生对象上门访视情况,村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并解决出现的问题。

(3)队伍建设(4分):村设有计生办公室,并落实人员,组(片)有计生信息员,信息员工资报酬按360元/年—480元/年线性计分;

(4)经费投入(2分):村级计生工作能正常运行;

(5)村室建设(2分):村室设施齐全,环境卫生好,能满足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要求;

(6)村室资料(2分):村台帐能独立完成,填写规范,村室资料完整,按时变更相关信息2分;

(7)督查整改情况(2分):对季度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每次及时整改,措施有力,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得2分;出现整改不到位或未上报整改情况的每次扣0.5分。

2、环孕检,随访,生殖健康检查16分

(1)环孕检参检,孕情、产后、术后随访,生殖健康服务(4分):环孕检参检、随访、生殖健康普查达全镇水平的95%得4分,低于平均水平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2)工作组织开展情况(2分):孕检参检率90%、随访、生殖健康普查工作村组织得力得2分(由计生服务所根据统

2016科技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第二篇

2016科技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科技创新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科技政策落实、科技投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全面掌握科技创新工程进展情况,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程提供有力保证。

二、督查内容

1、科技创新工程任务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主管单位是否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是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有特色的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是否落实到年度以及具体单位,科技创新项目是否落实到位。

2、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

检查2016年以来国家、省、市对企业、人才科技创新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服务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我市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制定落实情况,着重检查优惠对象资格认定是否严格、准确。

3、财政科技投入情况

检查财政科技投入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财政科技投入是否按规定列足、拨足、用足,是否存在虚列空转或挪作他用等违规行为,每年新增财政支出中科技支出的比例是否达到不低于2%的法定要求。

4、科技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经费监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滞留、截留、挪用、挤占科技经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5、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情况

检查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动科研人员和各方面积极性等方面有无新思考、新做法、新成效。

6、廉洁从政情况

检查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检查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

三、方法步骤

【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部署

成立市科技创新工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学习上级关于科技创新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统一思想,全面部署我市科技创新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检查督查

1、组织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报送自查情况。

2、督查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监督检查工作组按照科技创新工程监督检查的六项内容开展督查,对重点项目跟踪督查,重点环节重点督查,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反馈整改

监督检查结束后,检查工作组提出整改意见并向项目相关部门反馈,限期整改。

第四阶段: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科技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形成科技创新工程监督检查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把握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开展此项工作的责任感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在大局中找准定位、在工作中聚焦重点,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二)突出重点。深入学习领会上级科技创新工程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工程六个方面重点内容督查,查全查细查实。

(三)严肃执纪。要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此项工作的全过程,周密部署,精心实施。构建纪检、科技协调推进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确保科技创新工程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对有关违规违纪等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依法处理。

(四)务求实效。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工程推进中的各类问题,确保科技创新工程取得预期成效。及时向上级机关和各级政府反映科技创新工程的重大成效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推进科技创新工程中的难题,扎实进行跟踪监察和推动落实。

2016年最新2017年度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第三篇

2016年最新2017年度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7年度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体目标:以党的xx大精神和xxxx的重要思想为指针,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人口与计生工作全面发展,争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及全区三好一满意合格单位.一,全面完成人口控制的各项指标:1,全年人口出生控制数:2200个以内;2,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3%以上(二孩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3%以上);3,人口出生及节育统计合格率达95%以上;4,长效避孕节育率达76%以上,药具占节育比例的10%;5,政策外多孩:1%以内;6,二孩出生婴儿性别比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二,主要工作1,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现宣传重点下移,着重抓好进村入户的宣传,~环境的营造,拟在村级文化室开辟婚育新风文化长廊.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重点是国家一法三规,《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强化对计生系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在抓好各级人口学校五化建设的基础上,拓展宣教内容,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男性生殖健康教育,拟建立社区性健康教育基地.2,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强化孕情跟踪管理服务,重点对当年计划内二孩怀孕的已婚育龄妇女全面实行孕情跟踪,乡(办),村(社区)两级要落实跟踪服务的对象,责任到人,盯人跟户,建立孕情跟踪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并纳入考核.加强与卫生,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力度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坚决打击溺弃女婴的违法行为.3,优质服务工作以深入开展创建三好一满意合格区和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载体,争先创优,不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作为中心工作,推行优质服务试点村(社区)达85%以上,以各级服务站,所,室为基础,免费向育龄群众提供五必访(即对新婚者,怀孕者,产后者,使用避孕药具者,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者必访)及康检,妇检服务,康检率和妇检率分别达80%,95%以上.加强孕前管理,指导基层做好节育手术后随访工作,随访率达95%,稳步开展以落实长效避孕方法为主的知情选择,加强药具管理,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建立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开展送温情服务.针对各乡,办计生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拟举办3期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班,达到转变观念想服务,提高技能会服务,创造条件能服务的要求.拟在7月份召开优质服务现场会.4,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杜绝因计生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禁止乱收费,抓好《一孩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年内农村推行村民自治的村达到100%,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城市推行居民自治的社区达70%以上,示范村(社区)达30%,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2017年度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2017年度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5,流动人口工作 加大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力度,落实与有关单位,部门配合协调机制.完善流动人口各项管理机制,在聚集地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与服务,建立跟踪管理见面签单制度,积极开展三生服务,向流动人口公开服务内容.加强对用人单位,出租房屋,门面,摊位的管理,与房主签定计划生育合同,明确流动人口管理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劳动用工单位和住宅小区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落实各种管理制度.拟抓好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试点.6,协会工作深入开展四创活动,六有建设.重点抓好村(居)民小组协会工作,建立健全协会小组的各种制度,推行会员优惠卡制度,在去年所建示范点的基础上,再新建3—4个示范点.积极探索计生扶贫到村,到户的新路子,各级协会要充分发挥扎根群众,联系面广的优势,为育龄群众搞好生产,生育,生活服务,帮助计划生育困难户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项目,资金,物资,发展生产,增加人均收入,引导育龄群众先生财,后生孩,走少生快富的道路.主动参与计生村(居)民自治工作,动员育龄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年初评选表彰一批四创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7,规划统计工作继续开展统计求实活动,规范基层统计表,簿,帐,卡,抓1—2

个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充分发挥信息员网络作用,保证源头信息的准确性,实行分类指导,提高统计质量,确保人口计划的全面完成.继续抓好信息化建设.8,人口与计生综合改革工作按照三改,三建,一强化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完善区指导,乡(办)管理,村(居)落实的管理体制.重点抓好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搞好城市居民(下岗,失业人员)独生子女调查摸底,落实计生政策兑现.三,工作措施1,强化目标管理.层层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人口数,统计合格率等指标中一项不达标和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恶性案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落实计生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逐步完善对乡(办)的考核与评估.#from 2017年度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来自学优网/ end#2017年度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文章2017年度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出自/article/wk-78500000991640.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2,加强计生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配强配好计生人员,促进队伍结构的合理化,特别是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加强计生干部业务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廉洁,务实,高效的计生队伍.3,加大对计生事业费的投入,保证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4,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年内力争完成2—3个计生工作示范点,通过抓点带面,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象山区计划生育局~年1月2017年度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一、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咨询活动。利用每季度一期的人口理论学校及每月一期的黑板报丰富宣传内容(内容包括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国策知识等),在辖区内形成舆论气氛。利用计生节日( 5、29 协会日、 母亲节 、 7、11世界人口日 、 10月28日 男性健康宣传日 ),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知识和信息的优质服务,并及时准确上报宣传情况及信息简报。二、提高优质服务工作。动员社区育龄妇女参加社区组织的妇检活动,做好新婚、孕期、产后、节育手术后、妇科病的随访,随访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优生检测工作,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确保怀孕妇女作优生检测的占当年出生人数的35%。三、加强避孕药具服务和管理工作。以属地化管理为原则为社区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及时发放避孕药具,继续按照 保障供应、方便群众、防止浪费、提高效益 的原则,深入开展药具服务工作,帮助育龄妇女选择落实节育措施。主动服务,送药具上门,做好药具随访工作,使药具应用率、有效率、随访率达98%以上,对重点人群随访率达100%。四、坚持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大入户力度,及时清理清查统计台帐、杜绝漏报、瞒报、错报计划生育统计信息。五、通过多种形式在育龄妇女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暑假、寒假两假期间组织青少年传播性健康与生殖健康知识,解答他们提出的有关性的疑难问题,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六、坚持以人为本,正面宣传教育为主,运用协会组织动员社区各界力量参与协会活动,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定期召开协会会议,普及协会知识。同时积极为下岗女工提供再就业信息,开辟就业门路。七、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为他们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多方面的服务。2017年度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计划生育工作在我们国家已经实行了有30多年的时间了,在这30多年里,我们国家累计少生人口3亿多,将国家的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发展经济上,实现我们国家快速崛起。在不断的发展中,计划生育工作不会得到任何的动摇,这是我们国家的百年国策,一定要持续不(2017年幼儿园小班班级工作计划)断的发展下去!计划生育利国利民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虽然已经是家喻户晓,是一项我们长抓不懈的工作,但在我们即将送走忙忙碌碌的20**年,如何继续将20xx年的计生工作在xx社区中开展得有滋有味,使之更加出色,是需要我们深究的。我们xx社区20xx年计生工作的工作思路如下:2017年度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一、定期验证,关注流动人口根据街面房多、出租房多、流动人口多的三多特点,我们要把这作为社区创建工作的重点来抓。积极开展每月一查,每季度一核对的计生普查验证工作。为了方便流动人员做好计划生育,我们要不定时地把计生宣传资料、避孕工具送到他们的手里。还在管辖区内置放1只避孕药具柜和二只易得【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性墙柜,以及计划要在餐饮店、xx路菜场等处装置安全套易得性墙柜,并张贴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告知书,使易得真正为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另外准备组织1-2次便民服务活动,设立计生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套,让流动人员享受与户籍人员同样的服务。二、 领导重视,加强队伍建设社区党总支书记亲自抓、负总责;计生干部具体抓、放手干。加强计生协会班子、楼组长、信息员、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带领这些班子、队伍人员不断学习党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政策和新规定,不断充实和提高我们的业务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做到具体工作有人抓、大事小事有人管,使协会工作得到正常开展,使我们的服务能真正让群众得到满足和满意。三、创新机制,提供宣传服务随着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的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从避孕节育服务拓展到包括孕产期保健的生殖健康服务,以及开展婚育新风的宣传教育活动,都离不开宣传工作。我们利用社区中的大小会议、各种阵地向群众宣传党对计划生育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社区计生协会的作用,利用社区协管员与楼组长、志愿者及信息员队伍,采取形式多样、对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根据广大育龄人群的需要,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做到特殊对象有计划生育宣传员送资料上门、普通群众通过宣传栏获取信息。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青春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使社区居民科学掌握了计生保健知识,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使育龄人群生殖保健意识有所增强。四、勤于走访,实际服务群众人口计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关系复杂,工作量大。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每当小区中有人家结婚,或有新生儿出生,都要登门拜访。一来摸清信息,便于管理;二来联络感情,便于开展工作;三就是送上社区居委会的一番关爱。把最新的计生政策、把婚育新风宣传到他们,给她们送去生殖健康、科学育儿、产后保健、避孕选择等知识手册,相信对于这样的走访、这样的温馨服务是社区居民所需要的。以上是我们在新的一年里的工作思路,群众的需求度和满意度,是检验我们工作的尺子,我们要在优质服务工作方面有所新的突破,以满足现时社区居民的精神文明需要。以后的路还要怎么走,就是要紧紧抓住经济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我们国家的人口膨胀控制住,这些才是我们要做好的工作。在以往的发展中,我们没有注意到现实的压力。相信只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国家的经济就会快速发展下去,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就不远了!

洪洞县人口计生系统创建平安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第四篇

洪人口发(2011)6号

洪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创建平安单位活

动实施方案

各股室、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进一步营造和谐、文明的生育氛围,根据市、县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现制定《洪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请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促进乡(镇)、村、户和谐平安建设为目标,以建立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着力点,以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创新思路、科学规划、多方参与、典型示范,努力推进我县和谐平安建设,为洪洞县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安全和睦、健康文明的家庭环境和诚信友爱、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六个意识”,即学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使全县人口计生各部门、各家庭努力做好“四防”,即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邪教;切实做到“五无”,即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无违法上访、无不赡(扶、抚)养创建目标。

三、创建内容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创建和谐平安股室、站、村、家庭为主体,以乡(镇)、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三好三无”、“五进家庭”为主要内容,即:乡(镇)人口计生政策落实好,无政策外多孩生育现象;依法行政管理好,无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件;孕情随访服务好,无性别选

择现象;村级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好,无政策外生育现象;村民自治开展好,无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件;和谐平安“五进家庭”:法律宣传进家庭、安全防范进家庭、邻里和睦进家庭、纠纷化解进家庭、扶贫助困进家庭。以平安单位创建标准为评比依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和谐平安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的内在要求,是稳定社会环境,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各股室、站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把创建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围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群众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乡村“五老”人员现身说法、发放宣传资料、优化宣传环境等形式,传播健康科学文明的婚育新风,

宣传和谐平安的先进典型,为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把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考核评估体系,与当地新农村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要求、同督查、同落实。强化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思路,培育新典型,力争新突破,确保创建一批、巩固一批、提高一批,推动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整合资源,开拓创新。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与配合,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实行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结合、融入、渗透”的机制,使人口计生工作在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股室站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要使全县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和基层干部群众,明确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掌握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谐平安创建活动的热情。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邓州市2016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
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第五篇

邓州市2016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

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导向作用,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确保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和《河南省2016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对全市所属乡(镇、街、区)、行政村(居委会)的考核评估。

二、考核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工作过程和绩效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估与定性考察相结合,注重工作创新。

三、调查时间及样本点数量 调查时间自2016 年7月26日—2016年7月29日,原则上每个乡(镇、街、区)随机抽取2个样本点,其中杏山抽取1个样本点,调查时限自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四、调查队伍组成及车辆安排

共组织14个调查组,由市人口计生委中层干部任调查组长,每个调查组由6人组成,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带领2个调查组,调查组早餐和车辆由每个调查组所带乡镇提供,每个乡镇出车2天。

五、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综合治理责任落实(280分)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130分)

(1)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任务(20分)。其中各行政村(社区)与乡(镇、街、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计7分;各乡(镇、街、区)直各部门与乡(镇、街、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计3分;各乡(镇、街、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计10分。

(2)坚持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20分)。根据领导的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计5分(有正式文件计分);明确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计5分(有正式文件计分);建立并实行对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考评制度计5分(有正式文件计分);领导小组1年内召开1-2次会议并解决实际问题计5分(领导小组1年内召开1次会议计3分,计满5为止)。

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20分)。建立健全乡级计划生育办公室,承担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5分);建立健全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基层计划生

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8项职能(5分);按常住人口比例配备工作人员(10分),保证至少有1名以上行政编制人员、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3名以上技术服务人员。每配备1名计3分,计满10分为止。

⑷组织对各行政村(居委会)及乡直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督查,严格兑现奖惩(20分)。每上半年和全年分别对各行政村(居委会)计划生育目标考核1次计15分,每上半年和全年分别对各乡直单位计划生育目标考核1次计5分。

⑸落实计划生育事业费政府投入责任,确保投入到位,加强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资金安排拨付及时,保障乡村两级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能所必须的经费以及各项扶助保障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支出(30分)。计划生育事业费按省定标准预算到位,投入到位,按月均衡拨付到位,上半年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到位率达到50%以上计3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5分,低于30%不计分;全年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到位率达100%计3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5分,低于80%不计分。

⑹“新国优”创建工作开展情况(20分)。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新国优创建工作计10分;及时对新国优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计10分。

2、坚持部门齐抓共管(110分)

(1)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乡(镇、【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街、区)政府在制定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事务时事先征求乡级卫生计生部门意见,且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20分)。有相关会议研究记录或者文件计20分,否则不计分。

(2)相关部门定期互通人口出生、入户、性别、节育、学籍、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社保等信息。乡级要求同时有汇总数据和个案信息(50分)。

①建立相关部门按季度互通人口出生、性别、节育、学籍、婚姻登记等信息制度计(20分),其中,卫生计生、公安、教育、民政、统计等5部门各计4分。

②有相关部门连续、规范、完整的共享信息,要求同时有汇总数据和个案信息,纸质或电子版均可(15分),每个部门各计3分。其中,教育部门主要提供当年度新生入学、入托、独生子女中招加分等相关信息;公安部门主要提供出生入户、性别、死亡注销、暂住人口等相关信息,以及卫生计生部门个案信息核查比对相关资料;民政部门主要提供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死亡人数、享受低保人员等相关信息;卫生计生部门主要提供接生活产报表、住院分娩登记直报、预防接种、医学死亡、新农合参合人员信息、计划生育手术、生育证信息等相关信息;统计部门主要提供抽样调查数据、人口普查数据。

③根据各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开展工作且有连续、规范、完整的工作记录(15分)。其中,卫生计生、公安、教育、民政、统计等5部门各计3分。

(3)按照目标责任制落实具体责任目标(20分)。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能够完成具体承担的职责任务的计20分,根据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发现1个单位未完成职责任务的扣5分,扣完为止。

(4)11月底前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20分)。每年11月底前由乡卫生计生部门及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文件形式向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计20分,否则不计分。(半年考核时此项均默认为满分)

3、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40分)

(1)乡级(20分)

①组织建设(5分)。是否配备专职副会长(查阅乡级是否出台任命文件);有1名以上计生协专职工作人员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少1人扣3分,扣完为止。

②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工作(10分)2016年上半年考核时,群众自治示范村比例达65%以上计10分,低于65%不计分(此项内容根据2015年底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验收结果打分,由协会办提供);2016年全年考核时,群众自治示范村比例达70%以上计10分,否则每少1个比例点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内容根据2016年底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结果打分,由协会办提供)

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治督查方案
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第六篇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找准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特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移民开发局、市场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卫生局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

二、督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队伍建设情况。

2、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

3、部门年度考核评估及奖罚兑现情况。

4、部门专项督查情况。

5、部门履责情况。

三、督查时间:

年内进行两次督查

第一次:2016年4月中旬

第二次:2016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四、督查方式:

1、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及文件。

3、抽查下属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

五、组织实施:

由市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授权市委督查室牵头组织人员对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通报,同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评估。

2016人口计划生育清理工作方案5篇
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第七篇

第1篇: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均等化服务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逐年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6年07月至2016年9月,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流动人口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部门间经常性协作机制,增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对流动人口全面清理,摸清和掌握流动人口底数,进一步推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流动人口清查活动的主要对象,本县区域内0岁以上跨省、跨市县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保密单位内的有关人员除外。

清查的范围是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沿街店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居住和从业的地方。

三、清查内容和方法

清查内容:主要集中在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以及流动人口规范建档情况。

清查方法:各镇(场)将辖区内所摸底查清的流动人员信息采用入户核查和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由村居委会入户核查所在辖区流动人口信息,收集信息上报镇计生办,住建、房管、工商等流动人口管理相关部门除做好本单位清查工作外,还要积极配合各居委会对住宅小区的清查工作,对部分新建的住宅小区村(居)委会还没有做过整栋登记的,还需要对本地常住人口进行逐户登记。

四、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清查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9月30日止,分5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8日)。根据工作要求,县计生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国营农场)牵头,镇(场)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向各村(居)委会召开动员会,布置清理任务,积极营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氛围。做好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

(二)登记摸底阶段(8月9日-8月31日)。以镇场为单位进行登记摸底,镇场计生办联合派出所入户核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暂住证,发现新增流入(出)人口及时登记造册,使用身份证阅读器(移动采集器)提交流管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应对新的流动人口趋势,将新建的住宅小区进行人员清理是工作重点之一,需要住建局与房管局大力协助,对小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登记(见附表),并将登记信息按季度上报所在镇政府。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15日)。集中做好补证验证工作。各镇(场)计生办清理核查成年育龄流入人口,对经限期补办后仍不补证的和继续雇用外来人口的,下达催办通知;对在登记造册工作中发现违法计划生育行为,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予以处理。与此同时,还有集中对流动人口进行优质服务,开展免费“三查”服务活动。

(四)规范建档与信息录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登记摸底、集中整治采集的各类计生信息进行集中整理,《流入(出)人口信息采集卡》、《流入(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出租房屋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合同》等卡册,对流动人口建立规范化管理档案,并将所整理档案信息录入pIS系统和提交流管平台。在此阶段,各单位要建章立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日常管理之中。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检查结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2篇: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由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孕妇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对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目标管理,开展重点约谈。各镇场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力度。对主要职能单位实行“责任捆绑、同奖同罚”,对重点镇场和单位开展重点约谈,强化预警预报,强化过程管理。

(二)增强宣传倡导,提升教育效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推动修订村规民约中歧视妇女的条款。要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医风医德和预防“两非”教育活动,逐级签订预防、抵制和检举“两非”承若书,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三)提高孕程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乡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使用《孕情全程管理和服务情况表》,提高孕情掌握率。加强对重点镇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管理,摸清服务底数,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防止孕情不明原因消失。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及时立案,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两非”。

(四)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当地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五)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完善住院分娩出生人口信息平台数据录入、统计和分析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切实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

四、时间安排

3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议,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3月-8月,开展宣传教育、孕情管理、打击“两非”、制度建设等工作,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9月,对重点治理年工作进行自评。

10月,迎接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相关职能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组织好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必须紧紧围绕稳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各镇场、相关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

第3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整治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流动人口药具服务覆盖面,提高药具易得性;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打造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新亮点。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6年4月。

三、活动内容

(一)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

全县各级药具管理服务机构要注重宣传先行,拓宽药具宣传范围,扩大药具宣传服务覆盖面。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手段,提高育龄群众的药具认知度,利用各种节庆日、宣传日、主题日。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开展免费药具发放和药具知识宣传活动,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药具使用方法,知晓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点,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知晓率和普及率。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主动邀请《今日》、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药具服务年”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流动人口药具工作实际,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积极参加国家药具中心和《中国人口报》联合举办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省人口计生委将在《人口》选登我省部分优秀作品。

(二)科学配置,建立流动人口药具供应保障机制

通过对全县药具计划进行合理分析、预算、编报,报全县流动人口使用药具纳入到购调存计划中,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分析流动人口规律,合理地完成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购进、调拨、存储和发放工作,做到保障有力,及时发放,满足需求,做好流动人口药具供应服务,满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

(三)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率

在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及分布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在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增设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并将药具发放网点在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免费药具,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全覆盖,提高药具可及性。

(四)强化服务,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提高流动人口育龄群众药具领取的便捷性、易得性和满意度,发放途径上,坚持专兼职药管员发放与用工单位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在发放模式上,坚持上门服务(传统式)、定点领取(固定式)等模式与人口宣传日、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在流动人口居住的出租屋、社区、厂企等发放药具。与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设置药具发放点,努力实现药具免费发放公共服务便捷化、人性化和均等化。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份)。本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委流管股、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县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便于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下阶段开展活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4月)。

1、摸清底数。结合各乡镇(场)域流动人口分布特点。对使用药具流动人口数量、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经费投入情况、药具免费发放点、药具发放服务情况进行摸底清查,掌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情况,确保此次活动有的放矢。(2016年11月)

2、开展专题调研。以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情况,认真选点调研,对重点行业和关键人群开展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发现、分析、解决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2016年12月)

3、完善网络。进一步创新药具发放模式,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在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送药具上门服务基础上,不断完善药具发放服务网络,在繁华区、商贸区、企业集中区等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合理布局、增设药具免费发放点,提高流动人口药具易得性。(2016年1月-2016年2月)

4、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主题宣传;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网点布局、获取途径、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等信息,宣传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与“一路相伴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相结合,积极宣传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2016年10月-2016年4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4月-2016年5月)。各乡镇(场)对本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县计生委流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药具服务是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内容,更是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药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之间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活动,走进流动人口集中的广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流动人口居住集中点等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宣传、生殖健康咨询等活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服务年活动的社会影响。

第4篇:计划生育两非整治工作方案

为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省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的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重点嫌疑机构和黑诊所进行摸排并造册登记,重点监管。在设立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都要进行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到监察机关查处。对发现弄虚作假或组织实施“两非”行为骗取政府奖金的诈骗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坚决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奖金的行为。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县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宣传教育。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份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2016年6-7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明查暗访、集中清理、重点打击、健全制度和总结自评等工作。

2016年8-9月份,做好迎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县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第5篇:计生系统学习雷锋集中行动方案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纪念日,为了弘扬时代雷锋精神、更好的为已婚育龄群众服务,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雷锋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行动意义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当前,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激发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倡导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对于凝聚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大量弘扬雷锋精神,突出“文明大行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学雷锋、讲道德、做贡献、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时间

2016年3月

四、行动内容

1、3月上旬,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专专题教育。

2、3月上旬,以“新形势下如何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3月中旬,开展创建党建示范点和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积极在干部党员中广泛开展争当“学雷锋先进个人”、“业务标兵”活动。

4、3月中旬,向群众宣讲人口计生政策。针对当前群众普遍放映的一些与人口计生有关的热点问题,主要向群众宣传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特别是以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结扎家庭的奖励为重点进行了宣传。

5、3月中旬,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就生殖健康、药具使用、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要安排相关股室、县服务站医务人员进行耐心解答,指导群众满意为止。

6、3月下旬,成立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到偏远的乡村,给奖扶对象体验身体,收拾庭院,宣传党的政策;给广大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诊治,送医送药,宣传保健常识;给外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人身保险,宣传维权知识;给四项手术对象上门访线,送去关怀关爱,宣传术后注意事项。

7、3月下旬,开展新闻宣传。利用各地新闻媒体、报刊广播、人口网站等宣传报道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学习雷锋情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五、具体要求

1、各镇、农场计生办要随着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变化,人口计生肩负着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开展学习雷锋精神活动,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热情,引导人们广泛参与学雷锋活动。

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案
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第八篇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

xx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第x年,也是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党的x大x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人口政策,坚持“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以市、县党代会和人代会精神为目标,强化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质量。

工作重点:

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xx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转变计生工作方式,扎实推进村(居)民自治,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计生工作质量。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宣传力度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

主要措施:

(一)着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和措施。把计划生育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促检查、统一考核评估、统一兑现奖惩,增加计划生育在综合考评中的分值,落实相关部门的配合职责,坚持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一把手”政绩考核和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逗硬一票否决,对计生干部实行考核管理,增强计生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

2、转变群众的计划生育观念。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努力建设新型文化,积极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五期教育改革创新,实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精品进村入户工程,全面完成县计生委下达的生育文化建设阵地建设任务。围绕让政策走进群众,让群众了解政策,开展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普及率达100%。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与男女平等’和“关爱留守儿童”宣传活动,总结推广防治和打击“两非”、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经验。

3、完善计划生育的投入机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管理,及时兑现独生子女费和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确保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4、兑现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调查登记,确保调查登记确认误差率为零。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把计生帮扶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落实相关涉农部门的帮扶责任,逗硬奖惩。切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争取国家相关项目,为女孩成长制定激励政策,进一步转变农村“重男轻女”思想。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逐步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医疗、养老、子女升学就业等相关社会保障问题。

(二)强化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1、建立计划生育法律约束机制。深入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以“五清五查”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完善法院协助计生执法制度,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违法生育对象实施强制执行。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建好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换平台,定时交换流动人口信息,确保流出育龄妇女建档率回孕检证明寄回率。

2、理顺计划生育征管秩序。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力度,坚持天天抓、月月抓,理顺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继续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为计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措施,形成合力,努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严格执行计生执法,对有执行能力、经多次做工作仍不自觉履行的违法生育当事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加大宣传,起到执行一例,宣传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加强计生社抚费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确保经费全额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3、严格计划生育审批秩序。进一步强化计生行政审批,对综合性照顾批生的,严把政策关口,依法按程序报批,并开展政务公开,让群众评判。对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的,要严审各个环节,坚决按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1、进一步打造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靓点。今年,继续扩大村民自治的开展面,抓好章程和服务协议的落实,做到照章理事。加强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履行好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能,信守承诺,取信于民。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作用,抓好群众的经常性参与,依托村计划生育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对在生育审批、违法生育处理、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事项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建立融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和服务网络。真正实现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使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2、扎实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强力推进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根据省、市、县要求,建好育龄妇女信息网络管理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微机管理的监控、指导作用,确保信息传输的畅通。使用育龄妇女登记表管理信息,采用村级信息报告单上报信息。完善帐册表卡和统计报表制度,各村计生干部按时按质完成当月报表,确保信息的及时调查、变更和上报。实现直报数据,提高人口计生科学决策、公共管理水平。

(四)强化计划生育内部管理

1、强力推进计生干部队伍作风转变。以“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为标准,加强计生干部建设,加强对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既加强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队伍行风建设、勤政廉洁教育,树立计生清廉勤俭意识,进一步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2、创优争先、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转变服务方式,不断扩展服务范围和领域,积极开展政策法律、生殖健康和知情选择等服务。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以高质量的服务树形象,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2016计生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方案3篇
2016年组织开展人口计生重大事项督查活动方案 第九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为建设幸福美好创造优良法制环境。

二、组织实施

在本委党组领导下,由政策法规股和执法监察大队联合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计生办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自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促使全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责,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高效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评查合格率达标,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评在全县保持前列。

四、检查范围、方式和步骤

1、各乡(镇)计生办、本委行政执法股室均在本次监督检查范围内。

2、监督检查采取自查与被查相结合、明查与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责任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31日,各乡镇、本委各相关股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形成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二阶段:自查规范。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0日,由各乡(镇)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不断自我规范,保证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并将自查规范报告于8月15日前报送县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股和执法监察大队备案。

第三阶段:督查规范。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20日,委政策法规股和执法监察大队将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和依法依规问责;同时总结工作经验,挖掘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积极探索治本措施,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四阶段:集中检查。时间8月21日至9月,迎接县联合检查组和市人口计生委检查组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2016(一)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情况2016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点检查:行政执法单位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乡、镇人民政府是否有县人口计生委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书;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2.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重点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实现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化,每年做到至少一次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颁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3.规范行政裁量权。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采取控制源头、建立规则、完善程序、制定基准等方式规范行政裁量权,是否严格执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做到合法、合理、公正裁量,程序正当,公开透明。

4.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重点检查:各地是否依照《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首征标准;是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票据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的管理。

5.规范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是否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资料入卷,归档保存;文书制作及案卷归档是否符合省政府制办《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样本)》、《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省社会抚养费执法文书档案填写和管理》的要求。

6.规范行政执法礼仪。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是否遵守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做到执法过程注重礼仪,言语文明,举止得体。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情况

1.规范公开行政执法信息。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依法将行政执法有关信息,特别是与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信息,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执法案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阳光计生公开栏、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开。

2.规范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检查进行了清理;是否实现了行政执法登记制度。

3.规范调查取证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完善调查取证程序和证据规则,做到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时,是否依法制作询问笔录、检查笔录等法律文书。

4.严格遵守执法时限。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严格遵守执法时限,限时办结行政执法事项;对情况复杂的,是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依法延长办理时限,并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

5.加强行政执法流程建设。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标准、时限、办案流程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情况

1.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建立了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并有效落实;案件办理是否实行了案件的调查审核与决定相分离制度。

2.推进重大执法行为备案管理。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机关经审查发现违法的,是否及时责令纠正或者依法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撤销。

3.加强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评查和监督。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健全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质量管理体系和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进行评查。对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是否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指出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检查:各乡(镇)计生办是否明确执法人员岗位职责,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是否严格按照《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宜春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行政执法责任。

(四)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情况

1.实施行政许可。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通知》的许可项目实施;实施行政许可是否遵循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步骤要求进行许可并做好了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许可、越权许可并通过许可乱收费现象。

2.行政许可文书格式。重点检查:是否符合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格式(样本)>的通知》要求。

3.行政许可案卷。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整理装订归档。

(五)实施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行政不作为。重点检查: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有行政执法职能但是没有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没有很好地开展执法工作。

2.行政执法纪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卡管理相对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的;在执法工作中,是否存在刁难行政相对人,态度野蛮、粗暴等不文明执法现象;是否以罚代管、只罚不管,限期改正决定后,是否及时履行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2016(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将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工作方式,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严格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地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要严格对照各项规范标准,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

(三)落实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2016计生办要认真落实《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宜春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2016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此次监督检查情况,将通过文件形式全县通报,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2篇

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和《中共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我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提出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坚持动真格、见真章、真出汗、真治病的“四真”原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补精神之“钙”、除“四害”之风、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人口计生干部进一步牢记宗旨、转变作风、克己奉公、真抓实干,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要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注重聚集“四风”、解决问题,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重点任务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整治“四风”、推进工作、解决问题为主要任务,以改进作风、服务民生、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以整治“四风”为重点,改进作风。重点解决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庸懒散拖、迟到早退、醉心玩乐、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办事“中梗阻”,得过且过、玩风盛行,心浮气躁、追名逐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认真对号入座、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大力清除“四风”之害。

2、以服务计生为载体,推进工作。突出一个主题:计生国策你我同行;把握一条主线:阳光计生诚信服务;推进八项工作:开展生殖健康进村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善计生特困家庭帮扶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人口计生优质服务体系,深化城镇社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提高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3、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群众满意。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总结一批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好经验、好做法,修订完善一批不合时宜规章制度,反映群众生育意愿,满足群众基本需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四、范围对象

参加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是:委班子及班子成员、机关(含服务站、计生协会办、流动人口管理办)党员干部。

五、方法步骤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2月开始至9月结束。着重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016年2月至4月)。着重围绕强化思想认识,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突出“四个讲清楚”,深入思想发动。突出“讲清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讲清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重点要求,讲清楚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讲清楚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具体要求”,进行思想发动。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开展现场评议。参加动员大会的人员进行现场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对委班子及成员作风方面情况的总体评价;对委班子及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意见建议等。

2、开展“三学三比”活动,搞好学习教育。围绕学党章、比履行义务好不好,学理论、比思想武装牢不牢,学党史、比立场信仰强不强,深入搞好学习教育。

(1)主要内容。一是理论武装。以《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为主要教材,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和县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关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等重点内容。二是纪律教育。以“七不准”、“十禁止”等为主要内容,学习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三是典型引导和警示教育。邀请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观看《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等电视专题片,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廉政教育。

(2)基本方法。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事迹报告、典型教育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和讨论交流。每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1篇,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

(3)时间要求。学习讨论不少于40个学时,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开展集中讨论交流。

3、开展“三深入三强化”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围绕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强化为民意识;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强化便民作风;深入实际发现问题,强化惠民方法;扎实开展调查研究。

(1)调研目的。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及其成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群众反映较多的其他问题。

(2)调研内容。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开展社情民意调研,收集基层和群众对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回应群众对生育政策调整的呼声,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人口发展现状调研,提出完善生育政策的建议。针对“失独”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诉求和困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帮扶特殊困难家庭的建议意见。

(3)调研要求。由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乡村计生管理部门,深入服务管理对象开展调研。班子及其成员要分别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报县委督导组审阅。

4、开展“五个一”活动,广泛征求意见。落实“照镜子”的要求,召开一次专题座谈会、进行一次个别走访、开展一次问卷调查、组织一次群众评议、设立一部“10—12356”热线电话,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建立“问题台帐”。

(1)开门评风。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方式,邀请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群众代表,对机关作风进行评议。

(2)问需群众。在干部群众中深入征求意见。

(3)基层问症。广泛听取基层单位、服务管理对象和党内外群众对委班子及成员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

(4)意见反馈。完善意见反馈机制,对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中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类总结,建立“问题台账”,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做。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2016年5月至6月)。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找准抓住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认真查摆和剖析“四风”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按照“四照会诊”,即采取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进先辈“四面镜子”的方式,查摆剖析问题。围绕聚焦思想正不正、聚焦作风实不实、聚焦能力足不足,明确部门具体表现、明确班子具体表现、明确个人具体表现,深入讨论“四风”具体表现。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和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特别要对照中央提出的《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联系本单位形成的“四风”具体表现,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认真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差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对号入座”。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根据查找“四风”党性体验中找出的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的要求:一是要开门见山,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以及岗位工作情况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二是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担当精神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主要领导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四是对照检查材料要从严审核把关,做到“四上四下”:领导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形成后报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报主要负责同志二次审阅,待修改审定后报督导组审阅,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再报督导组审阅,最后报上一级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科室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分管领导审阅修改并完善,一般党员干部的对照材料要报科室负责人审阅修改并完善,做好层层把关,确保质量。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委班子要组织一次坦诚的交心谈心会,组织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在县委督导组全程监督下进行,县纪检、组织部门派员参加,并邀请3至5名党员群众代表列席。会期不少于1天。会前,要全面开展谈心谈话,督导组与班子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同志之间都要开展谈心,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要主动谈心、交换意见,并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谈心要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推心置腹交换意见,特别是相互之间开展的批评意见,要在谈心时充分沟通交流。谈心谈话不限时间、不定次数,谈得越多越好,越充分越好,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彼此之间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批评意见。会上采取“先班子、后个人,先一把手、后班子成员,先开展自我批评、再逐一开展批评,一个一个过”的方式,按照“人人说我、我说人人”的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真刀真枪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要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努力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16年7月至9月)。重点是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整改落实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坚持开门整改、标本兼治。

1、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过程要做到“阳光促效”。即:要公开整改问题、公开整改措施、公开整改过程、公开整改结果、公开完善制度。(1)班子整改方案。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总的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以下简称“两方案、一计划”),明确任务书,落实时间表,既有中长期整改安排意见,更有近期整改任务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两方案、一计划”报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个人整改措施。每个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对照查摆出的问题以及民主评议意见,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整改计划,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和县委督导组审阅。(3)建立整改工作台帐。针对“两方案、一计划”提出的整改问题,建立责任单位承办、督导组督办、责任单位办结报告、活动办调度销号管理工作机制。(4)公布班子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征求群众意见。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以会议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和公示,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乡村计生管理部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其他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主要在班子内部和分管科室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要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强化正风肃纪。一要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委措施。二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教育管理。切实治理机关干部庸、懒、散、慢,不支持、不协作、不着急、不深入等“毛病”,坚决防止搬弄是非、当面不说、背后瞎说的不良习气,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结合开展集中整改,进一步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具体化,主要是研究出台三个方面的具体措施。(1)构建“科学计生”:着力解决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的问题,建立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向“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转型的长效机制,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着力解决群众办证难的问题,建立健全数字化服务管理体系,全面推行网络办证服务制度,群众通过网上预约办理相关证件。(2)构建“幸福计生”:着力解决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视野下的利益导向政策的过渡对接、城乡统一的问题。着力解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在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中得不到落实的问题,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促进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着力促进统筹解决“失独”家庭困难问题。着力解决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应检人员参检率不高的问题,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3)构建“和谐计生”: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差异化问题,深化均等化试点工作。着力解决维护群众计生合法权益问题,稳妥推行办理生育服务证承诺制度,加强专项清理和督查,防止个别地方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人为增设前置条件等。四要加强对关键节点的监督检查。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定为重点,加强对节假日等关键节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公开曝典型案例,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持续推动形成良好风气。

3、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全面开展“学、清、立、改、停”。学,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清,就是对不适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立,就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于法周延、于法有据、于事简便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制度规范;改,就是修改不够完善或存在不足的政策制度办法;停,就是对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策制度办法及时废止。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等制度机制,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六、推进措施

坚持把从严从实的要求贯穿于活动全过程、体现到活动各方面,着力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坚持以上率下,发挥“一把手”关键作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学习,带头查找和剖析“四风”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做表率;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落到实处。整个活动决不能马虎了事,敷衍失责,走过场。

(二)坚持开门整风,接受群众监督。全过程要发动群众参与,整个活动要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开门纳谏,到地处最偏僻、矛盾最集中、舆论最敏感的地方去征求意见。要开门会诊,特别是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请群众提意见,会中要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后要通报情况请群众评议。要开门整改,坚持整改方案向群众问计,整改措施为群众着想,整改过程请群众参与,整改成效由群众评判,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补课、返工。

(三)强化外力推动,接受上级督导。要自始至终坚持在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开展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接受县委督导组的督导,严格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施方案抓好每个环节和步骤的落实,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为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机构,主要领导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一把手”带头,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研究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防止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群众,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剖析,带头整改落实。坚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二)落实领导责任。委党组是抓好县人口计生委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支部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支部教育实践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先进典型宣传、系列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栏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强化舆论监督,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四)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基本任务不变通、“自选动作”做扎实。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促进教育实践活动与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紧密结合,与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紧密结合,使教育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为建设幸福美好创造优良法制环境。

二、组织实施

在本委党组领导下,由政策法规股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计生办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自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促使全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责,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高效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评查合格率达标,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评在全县保持前列。

四、检查范围、方式和步骤

1、各乡(镇)计生办、本委行政执法股室均在本次监督检查范围内。

2、监督检查采取自查与被查相结合、明查与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责任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月22日至3月8日,由各乡(镇)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不断自我规范,保证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并将自查规范报告于3月9日前报送县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股备案。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阶段。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10日,委政策法规股将对各乡(镇)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和依法依规问责;同时总结工作经验,挖掘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积极探索治本措施,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时间4月11日至5月10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乡镇进行整改并督促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时间5月11日至6日10日,及时将专项检查工作中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范性的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完善生下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监管,推进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五、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情况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点检查:行政执法单位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乡、镇人民政府是否有县人口计生委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书;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2.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重点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实现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化,每年做到至少一次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颁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3.规范行政裁量权。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采取控制源头、建立规则、完善程序、制定基准等方式规范行政裁量权,是否严格执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做到合法、合理、公正裁量,程序正当,公开透明。

4.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重点检查:各乡镇是否依照《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是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票据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的管理。

5.规范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是否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资料入卷,归档保存;文书制作及案卷归档是否符合省政府法制办《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样本)》、《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省社会抚养费执法文书档案填写和管理》的要求。

6.规范行政执法礼仪。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是否遵守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做到执法过程注重礼仪,言语文明,举止得体。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情况

1.规范公开行政执法信息。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依法将行政执法有关信息,特别是与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信息,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执法案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阳光计生公开栏、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开。

2.规范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是否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进行了清理;是否实现了行政执法登记制度。

3.规范调查取证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完善调查取证程序和证据规则,做到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时,是否依法制作询问笔录、检查笔录等法律文书。

4.严格遵守执法时限。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严格遵守执法时限,限时办结行政执法事项;对情况复杂的,是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依法延长办理时限,并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

5.加强行政执法流程建设。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标准、时限、办案流程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情况

1.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建立了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并有效落实;案件办理是否实行了案件的调查审核与决定相分离制度。

2.推进重大执法行为备案管理。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机关经审查发现违法的,是否及时责令纠正或者依法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撤销。

3.加强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评查和监督。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健全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质量管理体系和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进行评查。对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是否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指出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检查:各乡(镇)计生办是否明确执法人员岗位职责,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是否严格按照《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行政执法责任。

(四)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情况

1.实施行政许可。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通知》的许可项目实施;实施行政许可是否遵循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步骤要求进行许可并做好了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许可、越权许可并通过许可乱收费现象。

2.行政许可文书格式。重点检查:是否符合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格式(样本)>的通知》要求。

3.行政许可案卷。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整理装订归档。

(五)实施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行政不作为。重点检查: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有行政执法职能但是没有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没有很好地开展执法工作。

2.行政执法纪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卡管理相对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的;在执法工作中,是否存在刁难行政相对人,态度野蛮、粗暴等不文明执法现象;是否以罚代管、只罚不管,限期改正决定后,是否及时履行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将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工作方式,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严格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乡镇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要严格对照各项规范标准,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

(三)落实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计生办要认真落实《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此次监督检查情况,将通过文件形式全县通报,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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