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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2016-12-27 09:41:4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共9篇)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南阳市中医院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传染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传染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卧龙区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要求,特制定计划如下:一、总体目标1 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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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
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第一篇

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

南阳市中医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传染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传染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卧龙区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要求,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1 .继续加强项目工作的规范管理,项目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2. 做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发现、转诊、督导及管理工作.

3 . 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痨意识.

4. 进一步加强网络追踪,结核项目管理及督导.

二、业务措施

1. 疑似结核病人的转诊及病人发现和治愈涂阳肺结核病人是控制结核疫情的最重要的措施.网络直报人员要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归口管理办法, ,抓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的发现及转诊工作,并对病人开展追踪工作,督促病人就诊,提高病人发现率:我院各科室医生及各诊所卫生室对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的转诊必须按照慢性病的要求,开展转诊单,并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

2. 结核病的管理

(1) 加强结核病控制项目督导工作,每月督导2至3次,对疑似病人及结核病人的转诊情况,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及上报情况进行督导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情况。

(2)加强对结核病人访视,对涂阳病人全疗程至少进行每月1次家庭访视,并撰写访视记录,访视内容:病人服药情况及药品毒副反应情况,病人按时复查及取药情况,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程度及治疗情况等。

(3) 督导员每督导一次完成一份督导报告,要求内容详细,数据真实准确,能反应被督导单位和个人对病人实施治疗管理的具体情况,找出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以便更好的实施项目工作。

3. 资料管理及信息工作

加强对结核病人资料登记、收集、管理工作,做好三个登记本、卡使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统计和上报结核病控制项目月报、季报及年报表,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不迟报不漏报。

4. 结核知识培训

加强对我辖区医护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5. 结核病知识宣传

加强结核病知识宣传,增强全民防痨意识,我辖区医护人员均要围绕“3.24”世界结核病宣传日,采取专栏及其他方式加强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广泛深入的宣传国家实行对传染病和重症涂阳结核病免费治疗,对其他结核病人实行优惠治疗政策,提高全民防痨知识的知晓率,动员全社会各阶层的理解和支持结核病的防治工作。

2016年3月24日

2016年结核病工作计划
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第二篇

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传染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县级2016年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要求,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1)继续加强项目工作规范管理,项目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2)做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督导及管理工作。

(3)全年力争发现治疗涂阳病人及重症涂阳病人45例,转诊病人10例。

(4)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疗覆盖率100%,治愈率达到85%以上。

(5)加强结核病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痨意识。

(6)进步加强网络追踪,FIDELIS项目管理及督导。

二、业务措施

(1)疑似病人的转诊及病人发现

发现和治愈涂阳肺结核病人是控制结核疫情最重要措施。卫生院及各区卫生室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江苏省结核病归口管理办法,抓好疑似结核病人、结核病人的发现及转诊工作。认真开展痰检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人及疑似结核病人开展痰检后,及时对病人进行转诊。卫生院及区卫生室要按照网络追踪要求和FIDELIS项目要求,对病人开展追踪工作,督促病人就医提高病人治愈率。卫生院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对结核病人的转诊必须按照县CDC慢性病科要求,开转诊单并做好相关记录以被查。

(2)结核病的管理

1、加强结核病控制项目督导工作,去防疫站对各区医院定期进行督导,每月督导2次,每个村每年不少于40次,乡卫生院重点对涂阳病人的管理情况、疑似病人及结核病人的转诊情况、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及上报情况进行督导。乡卫生院督导要求:隔日督导病人1次,每月1次。督导内容包括:督导病人服药,做到看服到口,服下再走,督导病人按时复查,了解病人服药情况,有无副反应,如有副反应要及时处理上报,向病人及家属宣传结核的相关知识。

2、加强对结核病人的访视:区卫生院对涂阳病人全疗程至少12次家庭访视,对涂阴病人进行6次访视,每月最少访视病人4次并撰写访视记录。乡卫生人员对病人实施具体服药指导和监督工作,每月至少6次并填写病人服药卡。访视内容:病人服药情况及药品毒负反应情

况,病人按时复查及取药情况,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情况及治疗情况等,。

3、乡督导员每督导一次完成一次督导报告,要求内容详细、数据真实准确,能反应被督导单位及各人对病人实施治疗管理的具体情况,找出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以利于更好的实施项目工作。

(3)资料管理及信息工作

加强对结核病人资料登记、收集、管理工作,做好登记本、卡使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统计和上报结核病控制项目月报、季报及年报表,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不迟报不漏报,加强结核病信息交流。

【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4)结核知识培训

加强对全乡结防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拟于3月份对院结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考核。培训内容:如何预防肺结核及肺结核病人的隔离措施。

(5)结核病知识宣传

加强结核知识宣传,增强全民防痨意识,乡卫生院及防疫人员要围绕“3.24”世界结核病防治宣传日,采取专栏及其它宣传方式加强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第三篇

幸福社区卫生所2016年结核病防治

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辖区传染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全面推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健康教育规划中。积极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肺结核病防治免费优惠政策,结核病流行严峻形势和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动员社区人员共同参与防治结核病。根据2016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 总目标

1、

2、

3、

4、

5、

1、 继续加强项目工作的规范管理,项目人口覆盖率达100%; 做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发现、转诊、督导及管理工作; 加强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痨意识; 做好本社区各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网络追踪工作。 登记在册结核病人的管理 二、 业务措施

(1)、加强结核病控制项目督导工作,督导医生要做到:双日督导病人服药,做到看服到口、服下记录划卡再走。督促病人按时复查,掌握病人的服药情况,有无药物副反应,如有副反应要及时处理上报。

(2)、加强结核病人访视工作,项目病人要实行“三见面”落实好督导员,并有记录。在册涂阳肺结核病人治疗期间家访6次,涂阴病人家访4次,有访视记录及疗程结束个案小结;

(3)、规则服药率:涂(+)≥95%;涂(—)≥90%。

2、疑似结核病人的转诊及病人发现

切实抓好疑似肺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工作。认真开展病人追踪工作,督促病人就诊,提高病人发现率。

3、资料管理

加强对结核病人资料登记、收集、管理工作,做到字迹清析、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有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半年总结、年终总结。

4、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全民防痨意识,围绕“3.24”世界结核病防治宣传日,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方式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对结核病的防治免费、优惠政策,提高全民防痨意识。

幸福社区卫生所

2016年1月17日

2016年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第四篇

2016年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目标,继续解放思想、开拓思路,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大力度,顺利完成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

一、防治任务与目标

(一)提高结核病发现水平。全市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发现并治疗管理人数达到3000例。【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二)加强对重点人群结核病的主动发现工作,对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逐步开展对60岁以上老年人、学校、羁押场所人群结核病主动筛查,有症状者检查率达到95%以上。

(三)规范结核病治疗管理。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0%以上,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保持85%以上;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率达到9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成功治疗率达到85%;以县为单位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覆盖率达到100%

(四)持续推进规范化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80%。

(五)持续推进艾滋病、结核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核病筛查率达到90%,艾滋病防治示范区结核病患者艾滋病病毒的筛查率达到70%。

(六)加强结核病防治队伍建设。综合医疗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影像技术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到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到95%。

(七)提高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能力。95%以上的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痰培养。

(八)加大结核病社会宣传动员力度。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5%,其中医疗机构、学校、羁押场所工作人员结核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5%。

二、防治措施要点

(一)规范做好“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为全省“十三五”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1. 根据全国及山东省“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按照结核病“十二五” 规划评估方案要求,做好评估的培训与工作部署,科学实施评估工作。

2.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及省级评估方案做好评估数据的收集与质控工作,做到有证可考,有据可查。

3.做好数据汇总与评估报告的撰写工作,总结经验,发扬成绩,酝酿当地“十三五”结核病控制规划。

(二)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流动人口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力度【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1.落实好耐多药可疑者的免费筛查工作及确诊患者的治疗费用减免工作,各县市区结防机构要加大耐多药可疑者筛查力度,市级定点医院要加强耐多药结核病人的诊疗工作,各县市区结防机构要对确诊的耐多药患者加强随访管理,提高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水平。

2.积极推进艾滋病/结核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艾滋病防治示范区(邹城市、曲阜市、梁山县)要全面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向筛查工作,非示范区要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开展艾滋病高危行为问卷调查及艾滋病患者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工作。

3.加强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防治工作。认真落实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政策,加强对转入和转出肺结核病人的信息管理。

(三)深入开展以“百千万志愿者知识传播行动”为载体的健康教育工作

坚持结核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制定本级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将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计划;在积极筹划实施2016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系

列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按照去年原市卫生局下发的“百千万志愿者传播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活动方案,开展招募志愿者和宣传活动,强化政府、媒体、大众等对结核病与防治工作的关注力度,提高全人群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四)加强管理,强化措施,提高肺结核社会防治水平

1.强化措施,提高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发现水平。一是开展广泛宣传特别是借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广大群众的宣传,提高初诊病人就诊率;二是加强综合医疗机构结防工作的管理,将结防工作纳入到年度考核内容,提高疑似肺结核病人和确诊肺结核病人的疫情登记和转诊工作质量;三是充分借助公共卫生项目查体(60岁以上老年人查体及糖尿病人随访)契机,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的筛查,拓宽患者发现渠道。

【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2.强化督导。2016年加强对重点县市区工作督导,特别对近年来肺结核患者发现水平大幅下降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找出影响患者发现水平波动的主要环节,推动当地结防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市卫计委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到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和检查内容。

(五)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与能力建设

1.继续开展省级痰涂片盲法复检与药敏测试工作,争取开展分子生物学技术室间质量评价,研究开展痰培养室间质量评价。【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2.加强基层实验室能力建设,督促尚未开展痰培养工作的县区市按要求开展痰培养工作,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六)强化疫情监测,提高药品与经费管理水平,夯实常规防治工作水平

1.加强疫情信息监测与利用。各级结防机构强化专报系统工作,确保网络录入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定期进行疫情分析和监测通报,不断丰富和完善通报的内容;密切关注学校结核病疫情动态,及时发现聚集病例,发挥信息的先导作用。

2.依托信息化手段,继续做好免费药品与中央经费管理。依托山东免费抗结核药品管理软件平台,做好药品的出入库与调拨工作。积极探索并完善依托中央经费管理软件平台,做好中央补助地方结核病防治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及时完成全市各项目单位中央经费使用情况的调查分析。

(七)以实施省级项目为契机,探索提高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与服务可及性的新举措、新方法

1.继续实施新一轮“志愿服务,心火相传,服务社会——深化构建无结核病的和谐校园”项目,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加强乡村防痨网建设,强化结核病防治基础工作”项目,探索加强三级防痨网建设,提高基层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的新举措;实施“中央经费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项目,规范中央补助我市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使用;实施省级“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项目,总结经验,稳步推进我市新时期结核病防治模式的建立。

2.完成省结核病防治中心“依托居民健康档案查体,开展老年人肺结核筛查”、“重点人群肺结核筛查”、“加强乡村防痨网建设,强化结核病防治基础工作”、“依托综合医疗机构,开展糖尿病群体中肺结核发现”项目的总结工作。

(八)强化培训,加强结核病防治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要对照“十二五”规划目标查找不足,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开展业务培训。在“十二五”规划评估前,综合医疗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影像技术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到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到95%。

2016年结核病计划
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第五篇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六小学2016年“3.24”结核病宣传活动

计划

我国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居世界第二位。我国政府已把结核病列为重点控制的疾病之一,根据市中小学生保健所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我校的结核病的宣传活动,今年3月24日宣传活动主题是“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为提高公众对结核病危害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结核病,特制定2016年

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咨询计划如下。

一、成立“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组织:

组 长:马晓萍(校长)

副组长:孙琦(副校长) 阿依苏丽坦(副校长)

梁俊涛(卫生保健教师)

成 员: 拜小燕(德育专干) 努尔古丽(大队辅导员)

阿米娜(健康教师) 雷丽(教研组长)

二、活动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31日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3月25日上午,在LED大屏上进行主题宣传

(二)在3月25日中午利用广播进行结核病的宣传讲话

(三)出一期有关结核病防控内容的黑板报,计划在四五年级学生中进行手抄小报的评比工作。

(四)利用班队会进行宣传。班主任老师利用微信群、QQ群和手机短信进行家长的宣传工作。

总之,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后我校将以“3.24”宣传日为契机,继续开展一系列活动,认真做好结核病的健康促进活动,使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更加深入人心、我校师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更上一个台阶。

2016全县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
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第六篇

一、目标要求

以省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为重点,积极构建“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全程管理”的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提高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促进“十二五”结核病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县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职责

1、县项目办公室

⑴领导、检查、督导项目各项工作。

⑵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⑶督促药品、经费的规范使用。

⑷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县防疫站

⑴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⑵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告),年度工作总结。

⑶负责本地区药品需求计划制定,根据定点医院需求为其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

⑷建立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合作机制,定期与定点医院进行信息传递。

⑸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镇、办卫生院,落实对病人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⑹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的督导工作,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⑺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

⑻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定期检查和指导定点医院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

⑼开展对(镇、村级)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和健康教育等的督导检查工作。

⑽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的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3、结核病定点医院

⑴建立分管院长领导下的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结核门诊、结核病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等)工作职责。

⑵建立病人报告、转诊工作流程及考核奖惩制度,定期组织对相关科室工作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院内通报。

⑶设立结核病门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为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免费的诊断与治疗服务,为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提供治疗过程中的3次痰涂片检查、2次胸部X线检查。

⑷建立结核病免费药品专柜,为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按要求进行管理,定期向县结防机构提供剩余药品数量、有无过期药品、有无破损药品等信息,并及时到县结防机构取药。

⑸设立肺结核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肺结核患者。

⑹按照规划指南的要求建立“三本”(《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

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

⑻定期与县结防机构沟通,及时将患者信息传递给县结防机构。

⑼定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防合作例会,接受县结防结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督导。

⑽协助县结防机构完成工作报表和工作报告。

4、镇办卫生院

⑴将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⑵落实追踪及患者的治疗管理,并定期将患者的治疗管理信息传递给县防疫站结防科。

⑶负责对村医及督导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⑷对督导人员的面视下督导服药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技术指导。

⑸负责对病人及村民进行健康教育。

5、村卫生室

⑴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定点医院就诊。

⑵负责本地区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导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及时上报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

⑶。详细做好病人的治疗记录;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

⑷对乡镇卫生院通知的转诊未到位的病人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患者进行追访。

6、其他医疗机构:负责院内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三、具体实施内容

(一)县防疫站

推行DOTS策略,以镇办为单位,DOTS覆盖率保持在100%;开展日常督导,对结核病定点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督导以及镇办卫生院的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结核病信息管理,定期开展结核病疫情分析,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90%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报表及时准确率达100%;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开展患者追踪,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追踪到位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组织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加强抗结核药品的管理,避免药品浪费;按照项目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二)定点医院

做好病人发现工作,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以《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6)》为操作标准,做好病人接诊、登记、报告、诊断、涂阳患者接触者筛查、治疗等工作,做到初诊患者、肺结核患者、放射、实验室等相关登记本规范齐全、病人登记信息完整、报告及时准确、病历等医疗文书规范,病人报告率100%,涂阳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落实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免费标准化疗的患者达到90%以上;门诊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就诊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包括免费政策、治疗费用、治疗前后咨询、签订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做好医患沟通,避免医患矛盾的发生;按照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疑似肺结核病患者、确诊患者2、5、6(复治病人8)月末,痰分枝杆菌的涂片镜检率达90%以上;做好免费抗结核药物的管理,免费药品处方、发放记录规范齐全,免费药品无过期、霉变、破损和人为损坏现象。

(三)镇办卫生院

落实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对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强化期内每月至少访视1次,继续期内每2月访视1次,全程不少于4次,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复查,并做好访视和治疗管理记录,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推荐肺结核疑似症状者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对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追踪,并做好追踪记录,患者追踪率达到100%,追踪到位率达到95%以上:对村卫生室肺结核防治工作进行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100%,对村卫生室进行每月1次督导;开展社区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社区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村卫生室

对本村(辖区)肺结核患者治疗进行督导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复查和取药,指导患者复查时留送合格的痰标本,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填写规范率100%;发现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及时推荐或转诊到定点医院,协助当地卫生院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每2周对患者进行1次访视;向患者和社区居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五)其他医疗机构

做好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患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病人报告率、转诊率达到100%;认真开展转诊前的健康宣教工作,转诊到位率达85%以上;在医院内部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结核病防治意识。

四、监控与评价

项目实施期间,县项目办应对项目实施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质控。县防疫站、定点医院、镇办与村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与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施质量,并向上一级项目办公室提供相关的材料和报告

(一)医院内部管理

【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医院公共卫生科(或指定科室)负责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进行检查。

1、频度:传染病报告工作每日核对,相关科室的登记和转诊工作每周核对;

2、内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报告和转诊报告机制、相关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传染病报告卡、结核病门诊专报系统录入情况,医院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填写质量。

(二)县防疫站管理

1、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定点医院相关业务进行定期督导,对其他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督导按指南要求执行。

2、督导内容

⑴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⑵病人报告、内部转诊和医院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情况;

⑷定点医院内部培训和健康教育情况;

⑸药品管理与发放情况;

⑹资料信息管理:登记资料的完整,网络直报、结核病专报和季度报表工作情况;

⑺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加强考核评估

1、县防疫站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导考核,对承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报告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2、.县卫生局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结合日常督导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兑现。

五、年度工作总结

县项目办在2016年10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项目工作总结提交市结防中心,经市结防中心审核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省项目办。

2016卫生局结核病防治计划
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第七篇

为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有效控制我县结核病疫情。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年完成肺结核病人查治任务636例;

(二)新发涂阳病人治愈率达85%以上;

(三)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

(四)结核病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五)医疗机构结核病报告率95%以上;

(六)结核病病人转诊率95%以上;

(七)结防机构追踪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达到87%以上;

(八)结核病病人家属筛查率85%以上。

(九)全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中结核病筛查率达到7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防痨宣传和培训。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期间,各乡镇要积极开展防痨宣传,县疾控中心选择在梅江镇城区及长胜、田头、小布、安福等乡镇所在地及学校开展防痨宣传活动;二是向全县广大群众发放防痨宣传资料;三是采用宣传栏、宣传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开展宣传工作,特别是定期更换县城周围的大型固定式宣传牌;四是继续在新浪和腾讯微博上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相关宣传;五是做好县、乡、村各级医疗单位相关人员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县、乡两级的培训;各乡镇至少举办一期乡村医生防痨培训班,培训要有记录、有内容。

(二)继续坚持联席会议制度。

县卫生局每季组织召开由县疾控中心、县结治所、县医院、中医院相关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切实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与配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做好结核病归口管治工作,努力完成肺结核病人查治任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定县结核病治疗所为全县唯一结核病门诊治疗单位;指定县人民医院(传染科)为我县唯一收治住院肺结核病人的定点医院。其它医疗单位及分支机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一律不得截留、收治结核病人,不得采购和使用抗痨药品。在接诊过程中发现的结核病人或疑似病人,一律转县结治所诊治;危重病人转县医院传染科住院治疗,出院后转结治所继续治管。2016年下达的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数和转诊任务数(见附件2、3)各职能单位必须完成。

(四)切实开展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管理、追踪以及病人家属筛查工作。

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的结核病人及疑似结核病人要进行登记、网络报告并做好病人转诊工作。

项目病人管理工作:按分级督导原则,全面做好项目病人服药管理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病人管理工作的督导。各乡镇访视病人每例全疗程必须达到4次以上。乡村医生应加强对涂阳病人的督导服药工作。除个别因距离远的患者可实行家庭督导用药外,均应做到每次服药在乡医面视下进行。乡村医生要掌握病人服药反应的处理方法,并督促病人按时取药、复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网络直报及病人追访工作:县结治所应对所有网络直报的肺结核病人进行登记,对未到结核病治疗机构就诊的网络直报肺结核病人,县结治所应及时通知各乡镇进行追访,各乡镇接到追访通知后,应及时进行追访,对追踪不到位的县结治所应会同各乡镇进行再次追访,力争不漏一个病人。

病人家属筛查工作: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宣传工作,动员其尽快到县结治所进行有关检查,做好患者家属患病情况的排查工作。

(五)加强综合医院和各中心卫生院的痰检工作。

痰涂片检查是发现传染性结核病人的主要手段,也是开展结核病疗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县结治所要按照上级要求,尽早开展痰培养工作,县医院及各中心卫生院应开展痰检工作,操作必须规范、痰检结果有记录、痰片应保留一年,县疾控中心将会同县结治所每季进行一次复查。

三、奖惩措施

对转诊结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个人进行报病奖励,每例10元。对现症结核病人进行访视及督导用药的各级防痨人员付给一定的管理劳务费,在项目病人结束治疗后,由县疾控中心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病人管理费。没有按要求开展访视及督导病人服药的,将依据宁府[2002]21号文件扣发乡村管理人员的病人管理费并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奖惩。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确保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各单位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各乡镇卫生院长、防保站长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县卫生局将加强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其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成绩突出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工作落后的予以全县通报。

2016年扩大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进一步加强各级预防接种单位服务能力建设,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一)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继续在全县范围内使用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对重点人群进行脊灰疫苗、麻疹风疹疫苗等针对性疫苗接种,加快消除麻疹和控制乙肝,保证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全县麻疹发病率为零。

(三)在全县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对既往漏种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接种相应的疫苗。

(四)发生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在适龄人群中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传染病。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

(二)2016年工作指标

1、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覆盖率10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其中含麻疹成份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报告率以乡镇和接种门诊为单位达到100%。

2、全面实现县、乡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全县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应将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补)录入客户端系统并上传至省服务器;以乡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证打印率、接种信息上传及时率和接种单位数据及时备份率分别达90%以上、100%和100%;以县为单位,儿童个案重卡率低于0.2%。

3、以县为单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报告乡级接种单位覆盖率达100%;48小时报告率达90%以上,48小时调查率达90%以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类率达90%以上;

4、健全和完善麻疹监测网络,开展以病例个案为基础的发热出疹性病例症状监测,对所有疑似病例进行血清学诊断分类,开展麻疹监测工作的考核,提高麻疹监测的敏感性和监测系统运转质量。以县为单位,符合监测方案定义的麻疹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5%以上;

5、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确保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做好流脑、乙脑等疾病监测工作,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6、开展以《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及补偿办法》等为内容的培训,促进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业务能力的提升,提高我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做好“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7.28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免疫规划意识;

7、建立与教育部门长效配合机制,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技术指导,保证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应补种儿童完成全程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

(一)冷链设备装备和冷链系统运转维护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冷链设备的要求,为保证疫苗全程冷链运输安全及基层冷链设备常规更新的需要,为全县预防接种单位共装备13台常温冰箱;根据全县冷链设备数,结合服务人口数补助各预防接种单位冷链运转维持经费。

(二)重点人群针对性疫苗接种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统一布置,组织开展对全县8月龄-4岁儿童进行麻疹风疹疫苗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按照全省维持无脊灰策略,组织开展对全县2─47月龄儿童进行脊灰疫苗补充免疫。

(三)免疫规划常规工作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应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社会动员、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各项国家免疫规划措施落到实处,保证全县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无白喉病例发生;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有效保护全县儿童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疾控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免疫规划服务能力建设。按照《省预防接种门诊星级评定标准(2016年版)》,积极开展预防接种星级门诊创建工作。

2、提升疾控系统人员服务能力。为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意识,强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规范化管理,2016年继续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

3、加强传染病和健康监测,继续认真开展霍乱外环境和海水产品监测工作。

(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工作,预防接种单位、医疗机构等责任报告单位接到AEFI报告后,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规定的AEFI报告范围、时限和程序要求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对需要进行调查的AEFI,应当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组织专家开展AEFI的调查诊断工作。

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省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1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对需要进行补偿的异常反应病例,在收集齐全相关材料后,及时办理补偿手续,并尽快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实现。

预防接种工作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各预防接种单位要继续将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教育部门,组织落实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保证实现医改任务中提出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目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加强一类疫苗供应、管理工作,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局将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省第一类疫苗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加大对第一类疫苗使用管理的督查力度,坚决杜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失效、浪费和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用于非免疫规划人群等现象,确保疫苗安全有效和有计划地分发使用。

(二)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免疫规划经费保障机制。

预防接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每接种1剂次5元补助经费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列支,并每年按辖区内上一年度实际接种剂次数×5元/剂次预留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县卫生局将严格按照《省预防接种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赣财社〔2016〕59号)规定,在年初及时将70%的补助经费预拨至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的接种单位(含首针接种的医疗机构),年末依据县卫生局对各预防接种单位的考核结果,合格者足额拨付余额,考核不合格者按要求扣减,不足部分在下一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补足。

同时,县财政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计划免疫规划专项资金计划通知》(赣财社〔2016〕217号)的要求,按1.77元/剂次的工作经费标准解决好本级工作经费,并将此工作经费纳入常规预算,建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全县所有适龄儿童享受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16〕25号)要求,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入户宣传、摸底登记、预约通知等任务的村医或基层干部和接种人员根据承担任务数量、完成质量和及时性等情况给予1元/剂次标准的补助,激励其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设备作用。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和《省冷链设备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严格实施疫苗的冷链运转,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对设备的使用、保管、调剂、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并对设备使用效益进行评估。

(四)加强督导和考核,确保免疫规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县卫生局将继续按《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民生工程工作督导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两个月对各预防接种单位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和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及时改进工作。严厉查处违反免费政策、接种工作不落实、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行为,确保免疫规划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对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导致发生疫苗针对疾病流行或发生预防接种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充分发挥指导培训作用,加大对各预防接种单位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考核,加强培训资料管理,具体包括:培训项目方案、通知文件、培训教材、考试成绩、进修鉴定等。人员培训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技术档案。及时按计划分发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重点检查各级冷链运转、疫苗管理、流动人口接种情况,确保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覆盖所有目标人群、不留盲点,确保把免疫规划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广大儿童身体健康。

(五)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氛围。

各预防接种单位要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以及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宣传与“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参与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氛围。为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预防接种基本知识深入人心,继续在全县实施“123”工程,即每个预防接种单位有1块长期宣传免疫规划知识的版报;结合“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日活动,每年组织2次的大型街头宣传活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在电视台、报刊或广播电台播出3期以上免疫规划知识宣传。

2015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工作计划
2016年结核病管理方案 第九篇

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工作计划

2015年,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将继续以深入开展健康行动计划为全线,贯彻**市卫生局提出的全面、改革、服务、亮点及市所提出的"厚德精业仁爱为民"两个八字方针,全力打造结防工作的亮点,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大力倡导健康理念,推动各项结防措施的落实,有效的控制我旗的结核病疫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广泛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活动,改变不良卫生行为和习惯,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和形成率,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有效控制结核病。

二、具体目标:

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和国家相关政策的了解,使我区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城镇达到65﹪以上,行为形成率城镇达到55﹪,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75﹪,病人治愈率达到85﹪以上。

三、原则与策略:

1、在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采取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2、采取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建立多手段、立体化的长效宣传机制。

3、以社区为宣传重点,大力抓好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

4、以区结防所为核心,科学制定健康促进工作计划,突出宣传效果。

四、具体活动内容:

1、"3.24"活动:围绕"2015年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内容,(

2、宣传品才制作:

针对不同人群、参照"健康促进资源库"的相关资料、宣传单2万份,制作适合大众的宣传手册、宣传画、宣传折页合计1万份,及其它宣传品。

3、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

从3月1日开始对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4、横幅、宣传栏、电子屏幕的设立及宣传:

在显要位置设立横幅或宣传栏一个,在门诊大厅内设电子屏一块。

5、与教育部内协作,利用中、小学卫生课讲解结核病防治知识,达4课时,(每学年),使结核病防治知识深入每个家庭。

6、按照全市结核病健康促进绩效考核内容,在八月初和九月底完成城镇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的调查,十月末将调查结果上报市结防所宣科。

五、具体措施:

1、年初成立多部门合作健康促进领导小组,每例会两次,统一领导和部署本旗健康促进活动。

2、年初制定2015年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并将电子版上报市所。

3、12月将年度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总结上报市所。

4、设立宣传栏: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固定宣传栏,宣传结防知识

5、健康知识讲座:

4月份、9月份由宣传科工作人员到社区服务中心举办一次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每期讲座参加人员数量应保证辖区人口5﹪。

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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