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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6-07-12 13:01:1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共6篇)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总 结根据新区社发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红谷滩新区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社发【2010】6号)文件精神,我处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各阶段工作已落实完成,现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 领导重视,抓好...

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一篇

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

总 结

根据新区社发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红谷滩新区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社发

【2010】6号)文件精神,我处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各阶段工作已落实完成,现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领导重视,抓好宣传

1、为做好我处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于2010年4月6日制定出台了«沙井街道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和“沙井街道家庭收入核算小组”。各村(居)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应的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专项治理工作组,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任务和要求。

2、为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的进行,我街道在显著的位置悬挂了2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条幅。各村(居)也充分利用资源利用横幅、告示、上户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低保户宣传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4月9日我街道及时召开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部署会,社发办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民政干部参加

了会议,分管领导邬江华所长在会议上作了如下工作要求:一是对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对专项治理内容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部署;三是对专项治理安排业务培训。

二、 稳抓落实,突出成效

街道严格按照新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四查”工作,在认真开展自查排查的基础上,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准确了解了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摸清了他们的实际生活状态,对符合城乡低保添加的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争取做到“应退尽退”。

2、对特殊对象进行了清查。特殊对象是指低保对象为基层干部及亲属的特殊人员,即所谓的“人情保、关系保”。各村(居)如实填写了«红谷滩新区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基层干部已备案人数217人,其中13名社区干部的亲属享受了低保待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街道认真开展工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清查结果如下: 7户主动退保、4户保留、2户减少享受人口和金额。

3、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2个村、11个社区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民主评议制度,并成立15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团。4月28日前各村(居)评议全部完成,对低保户

679人进行了民主投票评议,投票评议的结果为:保留629人,退出50人。

4、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街道按照统一格式制度了14块低保公示栏,建立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从4月1日开始,严格按照《公示栏》格式对本辖区内所以城乡低保对象、退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保留一年。

三、加强检查,整改落实

1、响应上级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工作要求。2010年6月2日召开低保专项治理会议。会上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我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各村、居认真布置工作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和“八查八看”工作。

2、6月3日至6月7日,红谷滩新区社发局对城乡低保户进出动态管理和档案规范化管理两项工作进行了交叉互动检查活动。6月8至6月11日街道组织社区进行交叉检查。 基层单位民政办工作人员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检查”活动中,有了“取长补短、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效果。

3、根据上级文件中在低保专项治理期间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中存在的一户保一人的现象。邬江华所长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讨论,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清退,存在

特殊情况的对象村(社区)说明情况。此次共清退“一户保一人”16户16人。

四、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上级文件通知,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前期做好宣传、部署工作。对辖区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清退低保户51户191人。现目前我街道城镇低保276户,总人数591人。其中非常补206户475人,一般常补47户89人,三无常补23户27人。

沙井街道社发办

二0一0年七月十日

农村低保专项整顿工作总结
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二篇

【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伊川县民政局

农村低保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洛阳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洛民办〔2010〕13号)要求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意见的通知》(豫民文〔2010〕152号)精神,伊川县民政局农村低保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部署了自查工作。

一、这次低保工作专项资金自查活动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改进工作措施相结合的方法,从严查处低保工作中的关系保人情保等不正之风,真正掌握第一手准确资料,弄清应保漏保、脱贫、死亡,户口变迁等应当及时取消调整户,弄清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户数和人数,进一步提高落实农村低保政策的准确性,达到不错保不漏保,确保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实现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贫困户的切身利益。

二、为了加强农村低保工作,提高农村低保工作的执行力和应对能力,制定了一系列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一是局办公室优先保障农村低保办用车,保证进村入户,把工作重点放到最前沿,放到掌握贫困户生活状况的第一手资料上;二是改变申请途径,以前申请低保的人太多,鱼龙混杂难以判定,每天递交申请的人络绎不绝,

影响正常工作,现是采取上访变下访,先调查合格后再填写盖有专用章有编号的审批表,三是严格坚持公示制度的同时加强申请材料的把关,实行谁盖章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制定专门把关标准,并有专人审查。四是定期展开全面普查和重点村调查,真正为那些符合条件的无能力申请或漏保的贫困户做主办实事。从中及时发现脱贫、死亡和不合格户予以取消调整。五是根据工作进展转变工作方法,今后一般大批扩面较少,凡有新增,在乡(镇)100%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县局尽量扩大抽查面,尽可能全部查看,确实保证新增人员的准确性;六是各级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以身作责,从自我做起,凡不按照程序进行的一律不予办理,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乡镇民政所对村民政专干要进行业务培训,充分调动村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村干部的管理权、监督权,鼓励他们经常向乡民政提出调整低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于少数村委责任心不强、人情保较多,低保秩序差又不愿配合民政工作的村要重点对待,必要时采取重新评议审查。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调查掌握的漏保户中,一部分家庭的困难程度比较严重,他们还生活在艰难困苦之中,说明我们的工作不够扎实,离上级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二)由于部分村班子散、软,对困难群众漠不关心,不宣传,不帮助,不汇报;(三)关系保、人情保在个别村比较突出;(四)对特殊人群的照顾使村民心理不平衡,对低保政策产生误解,造成攀比和信访,严重影响低保工作秩序,如涉军人员、60

年代下放职工以及信访告状难缠户的加入。(五)工作条件,工作手段落后于工作的发展,再好的措施和政策,缺乏反映能力和执行力也办不好。例如鸦岭乡有120个自然村,如果没有工作经费的保证,民政所长一个人怎能保证入户调查率100%,怎能监督公开公示,怎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种问题。

【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建议:(一)上级拨付农村低保救助款时,适当配备工作经费,或者为县农村低保工作解决专用车辆十分必要。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6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三篇

【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查纠低保领域的不正之风,确保低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扎实开展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推行“阳光低保”、“诚信低保”,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复核低保对象。重点清退10类人员: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享受低保的;二是婚嫁、死亡、服刑、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三是领取养老金、退休金、遗属补助且家庭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四是家有小汽车、经营性机动车辆,有门市或2套及以上住房的;五是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六是务工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七是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不履行义务的;八是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九是不如实申报或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等经济状况的;十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保障标准的。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及《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二)严肃查处“人情保”。按照《市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办法》、《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及经开区要常态化推进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落实,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出现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将直接督办,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三)有效遏制“错保”。在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将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录入更新低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社会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定期核查,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认真总结4-6月全县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的经验,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同时,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围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治理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施重点核查。动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但共同生活的子女享受低保的在8月20日前(教师在9月5日前)主动申报取消,逾期不主动申报,经查证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将采取实地检查、督查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同步搞好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工作总结,并于9月25日前书面上报县民政局与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经开区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重视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宣传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在邻里调查、民主评议中的作用,动员村(社区)居民反映低保对象的就业状况、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真正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去,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精心组织,全面清查。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动员单位职工及村(居)三职干部8月20日前主动申报取消直系亲属享受的低保,逾期不申报,将严肃查处。

(五)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6年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城乡低保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监督、查处城乡低保认定、管理、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的目标。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非保得保”、“应保未保”的情况;

(二)城乡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公示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和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

(三)低保金补差是否合理,能否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三、检查形式

从乡镇抽调从事低保工作人员,由局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以及随机走访低保户的形式开展检查。

四、分组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井宏岭局长担任组长,沈慧、陈卓、姜吾辉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后勤保障组和业务指导组,俞斌、朱媛莉分别任组长。

五、时间安排【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一阶段:组织阶段(7月1日—7月15日)。成立检查组,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7月16日—10月16日)。抽调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对各乡镇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各乡镇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低保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县民政局全面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指导,针对乡镇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这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乡镇民政办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动真格,真解决,见实效。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切实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三)讲究方法,确保稳定。这次专项整治互动涉及对象多,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中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问题,在核查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设身处地的为困难群众着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按认定条件、程序审批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不符合条件的群众,既要坚持原则,也要做好政策解答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群众满意。

(四)完善制度,确保成效。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不仅要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低保对象准确率。因此,各乡镇要在切实查找问题和及时纠正问题的同时,仔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总结经验。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操作程序,强化监督手段,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把城乡低保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做好做实,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五)认真履职,严明纪律。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查工作举报电话:。

七、其他

(一)人员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抽调全县从事低保工作的部分工作人员开展此次专项检查。

(二)车辆安排

因检查工作需要,租用二辆依维柯,其他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经费来源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城乡低保核查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苏民财〔2016〕69号)有关精神,本次专项检查经费从省级补助资金中支出。

2016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五篇

【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我社区按照街办的统一部署,通过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对于社区市容环境的管理,建立符合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制

我社区地处工业地区,人口稠密、环境复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量大、工作标准高、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社区高度重视,迎难而上,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程来抓,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和构建和谐的工作目标,在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我社区成立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传达了市级相关文件,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将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将居委会工作人员分组,为具体整治工作明确了具体负责人。

二、加强宣传,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氛围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整治工作的知晓率

我社区积极配合新闻媒体的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社区志愿者、公益岗位人员、低保人员做好社区宣传。以多种多样的方式向群众介绍、讲解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开辟社区环境整治活动园地,主要向辖区居民宣传相关环境卫生知识,提倡文明新风,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在整个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过程中,积极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榜样和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保证此项活动深入开展。

(二)政策普及,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

社区工作人员及党员志愿者,通过模范带头、入户走访等形式,将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宣传到家庭,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使"环境卫生,全民参与"的主题深入人心,发放宣传资料,着力营造人人理解、人人参与的社区氛围,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环境卫生的保护上来,自觉爱护小区内的绿化、公共实施,并对小区内牛皮癣、乱张贴行为进行有意识的制止和清除。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我社区以打造优美人居环境为主题,对居住环境进行重点综合整治。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公益岗位人员、低保户、社区志愿者们加班加点的辛勤劳动,共清理卫生死角200多处,清理乱张贴以及牛皮癣300处,清除道路和居民区内杂草、生活垃圾车,清理平方绿化带内的暴露垃圾以及建筑垃圾,更换路板、井盖2块,对小区内的栏杆、路灯、健身器材等进行维护。

(一)重点问题重点整治

位于西干渠与红星路之间的私房区,建筑物杂乱,空地杂草丛生、生活垃圾曝露,拆违后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部分居民在道路两侧开田种菜,造成小区卫生死角以及路面上的垃圾遗留,影响小区容貌。我社区专门组织人员,加班加点除草、清运生活垃圾,清理卫生死角;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对乱丢乱堆建筑垃圾的住户进行环境卫生宣传,协助住户清运建筑垃圾;通过政策宣传、说服教育,大部分种菜居民主动清收了蔬菜;社区组织人员开展了大范围灭蚊灭鼠行动。在社区的大力整治下,私房区面貌焕然一新。

长岗东路南侧的老居民楼区,拆违后空地杂草丛生,部分宿舍楼年久失修,下水道堵塞,污水漫上道路,社区工作人员和低保户,顶着烈日,连续奋战四天,拔除杂草、清扫生活垃圾、清洁绿化带、铲除牛皮癣、疏通下水道,为居民创造出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位于市中医院东侧,连通**路和长港路的一条通道,集中了四家废品收购站和一家浴室,路边堆放了大量收购来的废品,浴室门口堆满了木柴,既影响市容又侵占了人行通道。以前的治理只是清扫路面,治标不治本,借此次环境整治行动,社区下定决心解决根本问题。社区主任几次上门,与废品站负责人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废品站老板将占道的建筑被拆除,人行道的废品全部被收入到院内,并保证再不将废品堆放路边。社区几经周折找到了浴室的主人,通过做其思想工作,帮助其将两大堆木柴移到了房内。经过三天的努力,最终换来了整洁的社区环境。

(二)充分利用社区资源

社区大,环境复杂,需要治理的地方多,单凭社区干部和低保户,很难在短期完成整治任务。从主任到工作人员,均认识到光自己埋头苦干是不够的,需要开动脑筋充分利用辖区内已有的资源。社区积极和共建单位联系,通过协商。轻工技校组织人员对学校和周边环境进行了认真整治;荣鑫物业也组织了员工对小区周围的绿化带和道路进行了清扫;社区还联系了皇城相府负责人,(

四、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环境卫生整治不是一时一事就可以做好的,需要长期持续的进行。我社区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整合资源,建立符合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成立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小组,社区主任任组长,抽调一名社区干部任副组长,组长对本辖区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副组长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定期向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居民社会公德的宣传,促进居民良好习惯的形成。

(三)聘用固定的保洁人员,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小组副组长要对保洁人员的到岗、保洁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开展工作。

此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我社区动用一切力量,不顾炎炎烈日,加班加点,连续奋战两周,现在社区面貌焕然一新,社区干部的辛勤付出和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得到了居民的一致称赞和肯定。当然,社区环境不可能通过一次整治就取得永远的胜利,我们还面临着很多难题,例如如何解决聘用保洁人员的资金、如何提高居民的社会公德意识等问题,我们周梁玉桥社区会积极克服困难,继续认真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动社区管理和社区环境卫生再上一个新台阶。

2016城乡低保整治工作方案
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六篇

为了实现城乡低保的公正、公平,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精神,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镇里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民政所。

二、整治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清退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条件的低保对象,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三、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三)以建立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重点,做到“五个有”:有核对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有核对平台、有操作办法。对新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手工核对实质性工作。

(四)以规范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为重点,严格操作程序,坚持个人申请、镇里统一受理、调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对审核、审批情况实行“两榜公示+长期公示”。

(五)以督促检查资金管理发放为重点,严查低保资金发放中的滞留、挪用、挤占、套取等行为,严禁非低保对象冒领、重分低保金。

四、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

1、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乡镇受理;在审核环节,乡镇要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镇民政所会全部入户调查。

2、全面实行阳光公示。要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长期公示”的规定,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审批结果确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严肃查处“人情保”。要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规范备案的范围、内容、程序,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有效遏制“错保”。我镇将利用全省搭建的“数字民政”云平台,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尚未开通网络比对平台的情况下,要建立核对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手工比对的方法,全面启动核对工作。联合车管、房管、人社、公积金、工商、税务、教育、金融等部门,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营业税的人员、有子女就读私立学校或者缴纳择校费的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成员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信息。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有效解决“错保”问题。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各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3、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下旬)

各村(居)委会根据本方案,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8月)

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取得实效,对自查问题“零报告”的地区,将重点督查。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错保”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漏保”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积极作为,务必取得初步成效。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2日前报镇民政所汇总。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6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局三级将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结合年中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地专项治理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6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村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请各村于9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民政所。

六、工作要求

(一)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村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解决本辖区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二)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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