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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

2016-07-18 13:10:4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共6篇)财政局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半年总结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半年总结今年上半年以来,在 委、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方针,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要求,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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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
财政局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半年总结

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

工作半年总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方针,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要求,我局按照中共#市纪委关于印发《#市2012 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12‟##号)精神,结合“十二五”规划和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财政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监督检查科、预算科、国库科、行财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在监督检查科设立办公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我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保证监督检查顺利有效地进行。

(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共##市纪委关于印发《##市2012 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2012‟##号),提出工作总体要求,明确工作原则、任务分解、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认真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局各部门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实化措施。为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上下沟通、部门配合、多方支持,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三)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我局召开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政府具体要求上来,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

(四)认真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

我局各部门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情况

今年,我局重点对以下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

1、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上半年财政加大了对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继续加大“三农”、科技、文体、计生投入力度,支出资金##万元;同时积极开展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发放工作,今年以来已通过“存折”发放惠农资金##万元,按项目统计,共发放低保补助资金##万元,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万元。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直接领取各项补贴,使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在对涉农专项资金经检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部分一卡通发放进度缓慢;部分镇重视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财政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各镇在保证涉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发放进度,各镇要高度重视涉农资金的发放,确保涉农资金的发放进度。

2、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为了加强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监管,财政局与审计和检

察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市2012 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2012‟##号),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该方案的实施让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使得会计信息质量从更本上得到了提高。围绕财政资金的运行,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全过程财政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就业、惠农补贴、扶贫资金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

3、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

为确保救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在各职能部门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监管工作的同时,由财政局牵头,政府办、审计局、监察局参与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深入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救灾资金分配到位、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加快2012年已下达的各项资金的发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加强协作,搞好配合。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交换意见,沟通协商,达成共识。

3、把握政策,严肃执纪。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必须把握好各方面的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制定的有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切实做好各项资金管理工作,确保专项资金正常发挥效益。 通过监督检查,财政局进一步规范了项目资金管理,建立了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严格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断完善创新财政发展体制机制,推动财政实现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篇二: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
财政所14年半年工作总结

****财政所2014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财政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财政局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壮大财政实力;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切实增强财政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的能力,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财政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改善思路、端正态度、积极创新、真抓实干,同心协力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但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为使全年财政工作能顺利完成,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加大财政税收工作力度,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加强同财税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培植新税源,增加街道可用财力。截止6月底,街道财政总收入**万元,其中:地税**万元,国税**万元。财政预算支出**万元,为年初预算的**%。

2、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加大原始支出凭证审核工作力度,对于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内容不真实,开支不明

确的票据一律拒绝报销,不断提升街道财务管理水平。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的一般性支出。加大街道应收款项清欠工作,通过工作,收取往年应收款**万元。

3、编制了2013年度部门财政决算报表,汇编了2014年度部门财政预算。并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统一布置,于2014年4月28日下午,对2014年度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信息实行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减不增。

4、根据区财政局安排布置,对2011年12月31日至2014年4月30日时间内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进行了审核清理 ,涉及**、**、**和**社区,通过清理,共计**万元集体留存土地补偿款用于资产置换;另外,通过村(居)签订承诺书,重新明确2006年2月区划调整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集体留存土地补偿款**万元用于资产置换。

5、继续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补贴政策,规范操作。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切实加大民生工程宣传,落实各项惠民补贴公示制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把党和政府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上半年,街道共发放各类粮食补贴资金**万元,惠及农户**户。午季农作物农业保险油

菜和小麦投保面积共计**亩,投保率达**%,将《**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交费手册》发放到户,宣传和普及了农业保险政策。

6、切实做好***等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发放工作。严格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一是积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保证补偿款的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认真审核农户的基础信息,对每一享受农户户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进行严格审核,保证信息准确无误。三是做好兑付手续,为了保障资金的安全,资金发放全部实行转账或打卡方式发放到每位拆迁户及农户手中。资金发放由财政所、征收办、村(居)共同监督的办法,确保征地拆迁资金安全运行。

7、加强对全街道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4月份,召开街道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全面布置国有资产清理登记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8、进一步规范财政所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岗位制度、学习制度等,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按照“高效快捷、便民利民”的要求,优化环境,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群众做好服务;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使之适应当前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

半年来,由于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全所人员齐心

协力,我们在岗位上做出了一点成绩,尽了应尽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运行中,存在着诸多困难,一是税收减收,新增财政支出造成财政支出压力大;二是由于财会专业人员少,财务工作压力较大;三是会计制度和政策的不断更新,我们学习的不够及时,影响财务基础工作的落实;四是由于区级重点工程资金紧张,争取拆迁专项资金难度大,影响重点工程的整体推进速度。

【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

二、201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培植新税源,积极与税务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狠抓零星税源管理,努力增加收入,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支出。按保民生、保工资运转、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积极清理各类借款和往来款项,精打细算,注重绩效,做好增收节支,确保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加强财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街道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用途。进一步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和审批制度。

(四)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安排,做好财政201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五)做好财务档案和资料的整理工作,全力配合区审计局对我街道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六)继续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做好单季稻农业保险投保工作;完善财政惠民网补贴信息,对第二代身份证号、错名、新增户、减少户进行重新核对、登记、录入,确保年底粮食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准确。

(七)加强同上级相关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多种渠道和形式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

(八)抓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学习新制度、新政策、新规定,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求得实效。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篇三: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
2016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乡镇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财政监督检查局。检查小组由各分管领导带队,抽调相关股室人员组成(见检查小组分工表)。

二、检查时间

此次监督检查从2016年2月12日开始,到2016年2月25日结束。

三、检查内容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和收支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一)乡镇财务收入方面。1、检查乡镇有无垫税引税行为、预算内收入是否转预算外收入;2、财政票据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财政票据领用核销台账,是否按时与预算单位核销票据,预算单位向财政所办理财政票据核销手续时,是否提供所有收费收入均已缴入财政专户的凭证即是否实行票款同行,有无使用非财政票据收费行为。3、乡镇是否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补助款是否缴存入财政局开设的“乡镇财政其它资金账户”统管,是否直接将款项缴存到乡镇的其它账户、是否直接坐收坐支。4、检查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收入等资金是否缴入“村账乡代理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乡镇财务支出方面。主要检查单位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财务报销制度、现金管理规定、政府采购制度以及公务卡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乡镇是否通过“专项资金账户”或“村账乡代理账户”进行日常性资金收支、税务派出所敬老院有无用白条或三联单在乡镇支取现金。检查乡村报账员个人账户大额支出资金的流向,违反直接支付的要求,乡镇是或通过授权支付形式将大额资金转村级账户或报账员个人账户实行支出。征地拆迁补偿性资金有无通过“村账乡代理账户”直接支付到补偿对象银行账户。检查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无虚报支出和套取、挪用甚至贪污、侵占财政资金。

(三)财政惠农补助资金方面。1.主要检查各乡镇2016年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突出检查危房改造、救灾救济、农村低保、计生扶助等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补助条件,是否按规定程序、标准发放,是否进行公开公示等;2.“一卡通”全年是否登记备查帐;3.专项资金账户或一卡通专户是否销户,销户余额的去向。

(四)财政社保专项资金方面。重点抽查2016年各项财政社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五)银行账户清理方面。2016年1月实行乡镇集中支付后,乡镇是否还保留银行账户,重点检查计生办、劳动保障站等乡镇单位及该单位的报账员个人账户。

(六)财政所档案管理方面。重点检查财政所一卡通账簿、资金发放明细表、乡镇零余额账簿、凭证的归档保管情况。

(七)根据上财监发【2016】1号文件精神进行督促检查。

(八)根据调研提纲搞好相关调研工作。

四、检查方法

1、对被查单位下发书面检查通知。

2、检查组采取进点检查和调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检查组对被查单位检查、处罚、整改包干负责制。

3、检查组要将乡镇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检查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并向被查单位反馈意见;检查中形成的检查工作底稿,应由被查单位和经办人员签章认可。

4、检查组要向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再由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5、对被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下达《财政违规行为处罚决定》或《财政违规行为限期整改意见书》;

6《检查报告》、《财政违规行为处罚决定》或《财政违规行为限期整改意见书》分别报送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和乡镇财政管理局归档备案。

五、检查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检查组要依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资金应当予以没收的,一律按照财政隶属关系予以扣缴;乡镇对下达的整改意见在回访检查中发现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彻底的,检查组将依法收回违规资金,必要时采取停发工资、停拨往来、经费等相应措施。

六、严肃工作纪律

检查人员要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检查质量;要廉洁奉公,遵守纪律,自觉接受被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检查质量实行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检查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四: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
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2016年,我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从5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对第五中学、第十二中学、区街道中心小学、区环境保护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院、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10个单位2016年度的会计信息(包括财政资金获得和使用等情况),必要时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16年。

二、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骗取财政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使用资金等问题依法实施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还要重点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含“小金库”治理,“三公”经费开支)。

三、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布置、统一要求,统一汇总”的原则,制定“区财政局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准备阶段

1、确定重点,选取名单。按照我局大监督工作理念和建立纵横联动“全覆盖”财政监督体系的要求,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财政重点扶持的领域,选取10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

2、明确分工,组织实施。检查工作由监督检查股及相关业务股室共同组织实施,按职责分工成立检查组,实施检查并进行处理。

3、加强学习,搞好调研。认真组织检查人员学习《会计法》、有关检查规则和检查工作办法以及有关财税政策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检查人员业务技能;同时,要有针对性的组织查前调研,了解被查单位收支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等,做好进点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

1、开具检查通知书。由区财政局统一开具检查通知书,并于检查3个工作日前通知被检查单位。

2、规范检查程序。检查工作中,检查组要按区财政局统一部署,严格按照《财政局检查工作规程》的要求,使用统一的监督检查工作底稿、询问笔录等监督检查文书进行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整理书面检查情况,及时向被查单位征求意见等。

3、检查组人员。检查组长由区财政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干部及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同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适当聘用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参与检查。

4、检查的处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组实施监督检查以区财政局名义对被检查单位作出财政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并使用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行政处理、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对查出不属于区财政局管理职责内的违规问题,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为全面提高我区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局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会计监督检查作为切实解决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手段,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精心组织,统筹谋划,落实责任,务求实效。【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

(二)整合检查内容,避免重复检查。首先要充分应用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其次要充分利用好会计监督检查这个平台,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日常财政管理工作等有机结合,实现一站式检查。形成一个检查平台,多种检查辐射,既丰富监督内容,避免重复检查,又提高监督效率。

(三)依法实施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检查人员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和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复核和处理处罚工作,合理把握处理处罚的尺度,作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处理恰当,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影响力。一是要充分利用市、区财政局门户网、会计监督工作简报、报纸等,宣传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检查信息等。二是建立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会计监督检查前,区财政局检查的7个单位,由区财政局在门户网上统一公示检查单位名单和检查重点,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的信息;检查结束后,将通过一定方式报告全区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建立举报制度。要通过宣传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信件,加大举报的查处力度,从而提高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影响力。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检查材料。在实地检查开始后,及时上报检查工作快报,反映检查动态、交流检查经验。9月5日之前提交各项专项工作总结和调研报告。10月10日之前报送检查汇总材料,检查总结、检查汇总报表、典型案例、经验交流等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以正式文件上报市财政局,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自觉遵守廉政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参检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制度和工作纪律,检查中既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又要对被查单位在加强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切实维护财政干部良好形象。

篇五: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
2016某市财政监督局工作总结

市财政监督局工作总结

2016年,全市财政监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的关怀指导下,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按照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体制,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总体思路,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查纠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顺利地完成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为全市财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虚报冒领工资补贴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堵塞支出漏洞

为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补贴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补贴管理,制发了《关于设立有奖举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虚报冒领工资补贴问题的通知》。从2月下旬开始检查,抽调8人,组成2个检查组对冒领工资举报情况进行了检查,截止到3月底,已受理举报12起,涉及冒领工资补贴50.17万元,停发工资3人,并对全市镇街21处成人教育办公室512名教师在职在岗情况、领取工资情况、无偿使用国有资产情况等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审查

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编准、编实、编细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抽调7人,组成2个检查组,从4月上旬开始,对市交警大队、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支出预算进行了审查,核减了部分支出,节约了财政资金300余万元,并向有关单位科室提出建议6条。

三、实施对教育补助经费检查

教育支出是我市财政支出一大部分,为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确保教育经费发挥充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文件要求,自2016年4月中旬开始,抽调9人,组成2个检查组,对高中助学金、中职助学金、义务教育免杂费补助资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基本摸清了应负担经费的学生人数,为领导决策、预算编制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

四、加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促进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

2016年监督检查重点是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检查,7月中旬开始,抽调9人,组成3个检查组,对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纳入财政规范管理资金25290万余元,对查出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7条,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继续开展"小金库"综合治理检查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和有关要求,我市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抽调23名工作人员,组成5个工作组,历经4个多月,从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到整改落实分步进行。从7月11日进入"小金库"综合治理重点检查以来,共清库调账单位116个,已定案处理单位116个。共补缴预算资金1079.96万元,纳入财政专户款25290万元,查缴住房公积金291.7万元,查缴营业税等税款14.58万元,收缴各项违纪罚款70.32万元,撤销银行账户21个,提出整改建议568条。

六、建立防备"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

一是从源头抓起,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是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中央彻底消除"小金库"目标的前提。制度的宣传教育过程,就是把制度规范内化为干部群众的道德信念、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的过程。为此,我们从加强教育入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构建"不愿"设立"小金库"的自律机制。要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充分认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重大意义,要求部门、单位的"一把手"在思想上要认清"小金库"的严重危害性,始终把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激励教育和诫勉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拓宽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逐步建立起教育的长效机制。二是防治"小金库"不仅要"堵",更应先"疏"。一方面,针对现行财务制度有些不健全和不符合实际的地方,完善相关办法措施,增强实效性和合理性,引导资金在正常的渠道内良性循环,从源头上遏制"小金库"现象。另一方面是堵塞漏洞,严防资金转入"小金库"。开展拉网式清查资产家底,不留死角,防止"隐性收入"流入"小金库"。加强对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审核,防止违法收费形成"小金库"。强化票据管理,坚持以旧换新核收发放票据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收费票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防止"白条"收费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七、完善财政监督机制

制发了《关于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工作和基础建设的意见》(滕财发[2016]20号),意见要求一要推进财政监管监督机制建设,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内设业务机构的共同职责,要形成共同监管、共同监督、资金运行信息共享、检查出问题及时披露,切实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运行的全部过程;二要完善财政部门内控机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控机制,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实现由检查型监督向控制型监督转变,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有效性的评价监督;充分利用内部监督成果,将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内部各单位评选先进和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将内部监督和外部审计相结合,以外促内,通过督促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机制;三要健全镇街财政监管机制,镇街财政所是财政资金管理和政策执行的"终端"环节,其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直接关系财政政策执行效果和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因此意见要求各镇街财政所要设立财政监督专管员岗位,完善镇街财政监管机制,切实加强镇街财政就地监督职责,镇街财政监督列为年度市局对财政所考核内容;四要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工作。

【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

同时制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财监[2016]6号)。

篇六:监督检查,财政,总结,半年
2016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认真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各项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督促检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确保中央、省、州、县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正常有序,扶贫资金项目落到实处,为全力打好新十年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1.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情况。

2.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工作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情况。

3.开展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等情况。

4.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情况。

(二)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1.项目资金申报、分配符合政策规定情况。包括是否集体研究,是否项目评审,是否符合扶贫资金投向,是否公示等。

2.扶贫资金拨付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无截留、挪用、滞留现象。

3.项目实施情况。是否按规划组织实施,项目调整是否符合程序要求,是否严格招投标制度,特别是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使用分配过程中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4.资金管理运行情况。是否实行专户运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是否执行财政报账制度。

(三)加强对扶贫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1.项目完成情况。是否按规划定期实施和完成扶贫项目。

2.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是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使用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3.扶贫工程质量安全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4.群众满意度情况。是否让贫困地区真正发展、贫困群众真正受益,群众对扶贫项目和扶贫工作总体满意。

5.项目建成后续管理情况。项目实施行政村是否建立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办法,特别是扶贫项目公益设施的管理,是否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和有效地发挥效益。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探索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管有效途径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县扶贫工作部门监督主导作用,注重发挥财政、规划建设、审计等部门职能作用。

1.强化部门监督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和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监管人员,抓好部门(系统)的监管工作。财政、审计、规划建设等部门要齐抓共管,牵头部门真正负起牵头责任,协办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形成监管合力。

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对启动实施的各类扶贫项目的项目计划、资金分配计划、年终计划执行情况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村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并从扶贫项目所在地聘请一批关心扶贫事业发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一定观察和分析问题能力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群众监督员。明确群众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建立群众监督员信息报送制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县纪检监察机关及片区纪工委要充分运用群众监督员的信息成果,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监督检查以加强日常监管和自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检查的方式进行。

1.滚动自查。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对照监督检查内容,对扶贫项目、资金、工作进度等开展全面集中自查。通过自查,进一步摸清项目和资金底数,建立健全项目和资金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今年起,每年5月20日前上报半年工作开展情况,11月2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情况。工作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扶贫移民局),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全县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形成报告,分别于6月1日和12月1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设在县纪委监察局),并分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随机抽查。每半年组织一次随机抽查。县纪委随机抽取确定一定数量的扶贫项目,由县扶贫移民局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抽取的扶贫项目工作进度开展监督检查。

3.专项检查。每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由县扶贫移民局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当年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4.暗访检查。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暗访检查,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整改,重要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议定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县纪委、县监察局会同县扶贫移民局拟定了《县扶贫资金项目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附件1)。

(四)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招投标前期工作,招标事项核准、审查和合同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投资额大、关注度高的扶贫项目开展同步监督,全程跟踪,切实规范招投标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重点纠正和查处擅自改变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违反规定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未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或履行项目报账,造成资金滞留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违反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因履职不力导致扶贫项目未能完成或扶贫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扶贫资金项目政策和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县上成立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附件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加强信息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编发工作动态,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纪检监察机关。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时将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资金项目运行情况通报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部门,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制定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检查实效的重要手段,对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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