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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

2016-07-18 14:57:1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共6篇)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4000字)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总结xxx社区位于xxx区东风路北端,辖区面积xx平方公里,有居民xxxx户、xxxx人。驻社区单位有省民政厅。社区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服务中心,有专干3人。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1、坚持原则,应保尽保。社区的低保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4000字)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总结xxx社区位于xxx区东风路北端,辖区面积xx平方公里,有居民xxxx户、xxxx人。驻社区单位有省民政厅。社区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服务中心,有专干3人。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1、坚持原则,应保尽保。社区的低保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通过努力,严格按照《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长政发〔2011〕1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实行无条件申请、有条件审批,并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始终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2、宣传政策,阳光操作。低保工作开展以来,我社区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窗、政务公开栏、居民楼道信息栏等宣传阵地,以张贴、分发窗传单(册)、开展政策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并将低保办法规定的申请、审批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向居民群众公布,做到家喻户晓。落实公益性劳动制度,定期组织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巡逻、环境整治及社区活动室管理等公益服务活动。为了让低保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成立了由社区工作人员,管区户籍,社区党员群众组成的救助工作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低保对象在申请时和批准后,严格按照市、区低保办法要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每月能按时足额的发放到低保居民手中。3、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根据《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长政发〔2011〕16号文件规定,我社区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规范化要求填写低保申请(审批)。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核查调整和注销,实行无条件申请低保,有条件审批低保,有措施退出低保,并做好思想工作,尽可能把工作做好、做实。对于不符合申办低保条件的对象,社区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人情保”、“关系保”、“威胁保”坚决不保。对于一些停发低保的居民,我们做到停低保不停帮助,使一些低保边缘的家庭低保停发后,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帮扶。4、健全档案,分类管理。社区十分重视低保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了规范化的低保家庭1户1档,并实行低保信息电脑管理。社区的低保金于每月25日起(如遇到节假日往前推)至月底,在社区的一站式办公大厅进行签字认证,由低保对象在低保金认证表上签字。通过这一系列的人性化的服务,社区的低保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二、医疗救助工作1、广泛宣传,认真落实。根据《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社区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帮困工作。根据社区里的低保户,特困户认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难他们的医疗问题。2、拓宽渠道,分类救助。社区的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精神,依法申请审批。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社区受理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同时,建立规范的社区医疗救助档案,虽然我们根据《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的规定,给群众解决了大部分的医药费。但是按规定必须其自理的这部分医药费,还是给这靠领取微薄的低保金生活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的特困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社区根据这一情况,积极协调驻社区单位省民政厅,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慈善医疗卡,解决了他们的部分困难。三、其它救助工作社区在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努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针对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困难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扎实做好节日的困难慰问、临时救助、慈善助学、困难残疾人救助等其它社会救助工作,安定了民心,稳定了社会。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本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为民解困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使我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二: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
2016年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2016年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根据州社会救助局的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2016年县社会救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工作

(一)4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保障线指导文件出台(县级文件)。

为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县低保保障标准每年发布一次,确定城市低保标准以上年度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33%为参考,农村低保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的50%,切实做到救助保障真实、准确。

(二)4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启用。

切实做好全国低保信息系统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我县城乡低保系统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并加强对县级、乡镇、社区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以使系统操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系统基本功能,确保我县能全面实现使用全国低保信息系统进行城乡低保信息在线办理和查询统计。

(三)争取5月底前出台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实施细则(县级文件)。

针对我县当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报审批制度,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应保尽保,应出尽出,提高保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管理上水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城市低保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农村低半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四)从9月份开始对农村低保进行一次动态管理调整,清退家庭条件好转的低保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例的农村困难家庭纳为低保对象,争取在9月底前在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同时将农村低保年检工作一并完成。

(五)从11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开始年检,争取在12中旬完成城市低保年检工作,以便低保对象办理水电优惠手续。

(六)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积极推进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和加强敬老院管理与建设

(一)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年检制度规范化管理。

规范五保对象年检流程,严格年检制度,逐一核对五保对象信息,确保100%的年检率,切实杜绝供养资金被虚报冒领现象。

(二)完成小章敬老院改扩建工作。

完善我县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小章敬老院的改扩建工程顺利完成。

(三)加强敬老院日常管理。

1、5月底前出台敬老院工作人员考勤及值班细则。

2、加强敬老院台账及资产管理。

3、在7月份前对所有敬老院工作人员分批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培训。

三、继续探索完善医疗救助的运行管理方式

本着务实为民、高效便捷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继续探索一站式医疗救助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定点医院和五保对象住院治疗的管理,防止小病大治的现象发生,确保救助资金的使用准确有效。

1、在2月底前完成我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工作,定点机构为我县各乡镇卫生院、州精神病医院、州肿瘤医院、州荣复医疗。

2、争取3月底前完成《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

作按新修订《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从4月份开始执行。

四、认真做好临时救助及其他工作【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

(一)继续探索我县的临时救助方式和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完善申请审批和救助资金发放程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继续摸索科学规范的临时救助方式和操作规程。

(二)探索低保收入人群的认定制度

探索研究出一条可行的路子,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人保局、住建委、公安局、工商局、公积金中心、地税局等多部门,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长效联动核对机制,定期核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同时对低保家庭拥有高档消费品、隐瞒收入骗保等情形也将作出明确规定,及时清退不符合救助标准的家庭。除现有的核查家庭收入外,将逐步扩大至对全部家庭财产的动态核查,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精确化管理,真正实现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以确保政府救助资金发放给真正的贫困居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

(三)推动我县收入对比平台的前期建设工作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为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的关键环节,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社会救助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供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与社会救助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等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准确核算和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有效遏制在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真正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

篇三: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
2016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以来,我镇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社保及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企业、服务经济、服务发展"为宗旨,进一步改进行风转变作风,真心诚意为企业排忧解难,实实在在为群众奉献爱心,较好地推进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工作实绩

1-6月份,办理60周岁以上基础养老金1801人;办理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382人;完成农民技能培训人,转移人;帮助企业介绍用工人;受理事故调查起,其中工伤事故申报起,快速处理事故上报起,帮助企业调处工伤事故起,调处劳动报酬争议人次;,组织2支队伍参加**市民间工艺展览会。

二、具体工作

办公室成员立足各自岗位,敬业爱岗,脚踏实地,各项工作循序渐进,顺利开展。

1、农民培训转移工作突出"实、合、转"三个字。指导思想上突出一个"实"字,培训上突出一个"合"字,要求上突出一个"转"字。到6月底完成农民技能培训任务的60%,培训内容主要为电工、焊工、计算机等,并从初级逐渐升级为中高级培训,转移150人。完成了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12月30日农村劳动力培训动态管理调查工作,涉及新增劳动力就业变动,新培训人员调查1520人。

2、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深获民心。

3、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两不误。劳动保障监察同志经常深入企业一线调查核实情况,半年来受理事故调查起,其中工伤事故申报起,快速处理事故上报起,帮助企业调处工伤事故起,调处劳动报酬争议人次;重点解决**市医药用品厂33人26.67万元的工资筹资问题,目前已向**法院争取15万元,余款正在通过积极找寻并处置**市医药用品厂余下资产。

4、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有序推进。经摸排今年我镇有村户农户计划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到目前小越湖村、胜桥村、冯柯山村等村正在申报资料的整理和核实中。

5、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逐步展开。今年是住房公积金全面推开至企业的一年,因为该项制度新推开,企业主动性差,员工对政策不了解,目前正在积极宣传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下企指导动员。

6、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进一步完善。

我们按照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退管人员的服务工作,对所辖2个社区的名退休人员再进行核实确认。同时向上争取资金16000多元,通过社区,组织了一次迎新春茶话会和发放新春纪念品活动。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镇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将继续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和待遇享受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为此,下一步中心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步骤,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政策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切实把这项重大的惠民工程办实办好。

2、切实做好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我们将继续围绕"培训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的工作思路,深入把握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培训实效,拓宽转移渠道,扎实推进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努力做到与农民的意愿相吻合、与企业的需求相一致。

3、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虽然这项工作面对的对象是所有企业,但由于余下的企业大部分是家庭工业,推进难度非常大,但是我们还是要坚持不懈抓下去。下一步,将先对重点企业和应保未保再做一次走访,再深入基础好的500万元以下企业,做好政策宣讲、尽最大努力推进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力争超额完成全年200人考核指标。

4、努力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精神,切实抓好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工作。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增加就业容量。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积极帮助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鼓励劳动者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

6、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通过再次走访相关村,督促村尽快摸清家底,整理资料,倒排计划,尽最大努力完成应保未保的农户。

7、进一步提升服务工作水平。下半年,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强化本领学习,履行好工作职责,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重点是通过社保窗口的建设,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方便群众办理各项社保手续。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线,推动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机制,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认真组织清欠工资、查禁违法使用童工、规范职业介绍中介行为、劳动用工管理等专项检查整治。

篇四: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
2016年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根据州社会救助局的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2016年县社会救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工作

(一)4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保障线指导文件出台(县级文件)。

为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县低保保障标准每年发布一次,确定城市低保标准以上年度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33%为参考,农村低保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的50%,切实做到救助保障真实、准确。

(二)4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启用。

切实做好全国低保信息系统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我县城乡低保系统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并加强对县级、乡镇、社区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以使系统操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系统基本功能,确保我县能全面实现使用全国低保信息系统进行城乡低保信息在线办理和查询统计。

(三)争取5月底前出台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实施细则(县级文件)。

针对我县当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报审批制度,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应保尽保,应出尽出,提高保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管理上水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城市低保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农村低半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四)从9月份开始对农村低保进行一次动态管理调整,清退家庭条件好转的低保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例的农村困难家庭纳为低保对象,争取在9月底前在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同时将农村低保年检工作一并完成。

(五)从11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开始年检,争取在12中旬完成城市低保年检工作,以便低保对象办理水电优惠手续。

(六)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积极推进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和加强敬老院管理与建设

(一)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年检制度规范化管理。

规范五保对象年检流程,严格年检制度,逐一核对五保对象信息,确保100%的年检率,切实杜绝供养资金被虚报冒领现象。【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

(二)完成小章敬老院改扩建工作。

完善我县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小章敬老院的改扩建工程顺利完成。

(三)加强敬老院日常管理。

1、5月底前出台敬老院工作人员考勤及值班细则。

2、加强敬老院台账及资产管理。

3、在7月份前对所有敬老院工作人员分批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培训。

三、继续探索完善医疗救助的运行管理方式

本着务实为民、高效便捷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继续探索一站式医疗救助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定点医院和五保对象住院治疗的管理,防止小病大治的现象发生,确保救助资金的使用准确有效。

1、在2月底前完成我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工作,定点机构为我县各乡镇卫生院、州精神病医院、州肿瘤医院、州荣复医疗。

2、争取3月底前完成《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新修订《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从4月份开始执行。

四、认真做好临时救助及其他工作

(一)继续探索我县的临时救助方式和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完善申请审批和救助资金发放程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继续摸索科学规范的临时救助方式和操作规程。

(二)探索低保收入人群的认定制度

探索研究出一条可行的路子,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人保局、住建委、公安局、工商局、公积金中心、地税局等多部门,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长效联动核对机制,定期核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同时对低保家庭拥有高档消费品、隐瞒收入骗保等情形也将作出明确规定,及时清退不符合救助标准的家庭。除现有的核查家庭收入外,将逐步扩大至对全部家庭财产的动态核查,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精确化管理,真正实现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以确保政府救助资金发放给真正的贫困居民。

(三)推动我县收入对比平台的前期建设工作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为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的关键环节,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社会救助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供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与社会救助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等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准确核算和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有效遏制在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真正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

篇五: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
2016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2016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社会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履行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为稳定社会、建设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县医疗救助累计救助39221人,其中城市1636人,农村37585人;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92.19万元,其中城市29.89万元,农村462.3万元。资助1386名城镇参保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助32957名农村参保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缓解就医困难和因病影响基本生活的问题,使广大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将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享受生活定补的60年代精简老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等五类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由救助对象家庭户主向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报销的相关医疗收费收据、必要的病历资料,经村(居)委会进行调查和初审,填写《**县城乡医疗救助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是完善医疗救助系统。为了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构建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采集工作,(

四是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对象缴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100%。

五是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社会化发放。财政部门设立医疗救助专户,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县民政局将审批核定后的医疗救助对象名单和医疗救助金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及时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至相关金融网点,存入救助对象的存单,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下步打算

2016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医疗救助资金不够充足,医疗救助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及医疗救助比例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救助资金投入,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适当调整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形成更为有效施救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

篇六: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
2016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市**区地处浙江中部沿海,总面积280.12平方公里,辖8个街道,1个镇,1个农场和1个渔业总公司,41个社区居委会、275个行政村,总人口49.97万人;2016年财政总收入31624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68163万元。近几年来,区政府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从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规范行为、协调行动着手,积极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救灾救济、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以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全覆盖新型救助体系,全方位关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生活救助

1、不断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投入

**区自1997年实施城乡一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10余年的实施完善,低保救助制度基础性地位已经确立。通过不断修订《**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形成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调整机制,先后六次提标,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从1997年的150元/月?人提到2016年的340元/月?人,农村居民从1997年的105元/月?人提到2016年的210元/月?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走上了不断完善的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2016年财政支出低保资金635万元,发放退伍军人安置费260万元。其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510万元,发放物价上涨一次性补贴124万元。

2、不断细分享受低保人群

为使低保制度更加完善,对全区在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872户,人数3143人,进行了分类统计,其中农村户数为1649户,人数2694人,城镇户数为223户,人数449人。全区享受低保金对象基本可分为三大类:农村"五保"与城镇三无对象、残疾人、特困户,所占比例详见图表

3、不断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力度

这些年我区在一直积极稳步扩**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圈和提高救助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大了低保调整力度,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2016年,全区新增低保户222户,其中城镇18户、农村194户,总计334人,取消低保252户,总计455人,调整补助标准1872户。

(二)医疗救助

城乡困难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农民养老负担较重,抗御重大疾病能力弱,一些贫困农民处于"有病不就医、小病成大病、小病疼自已、大病苦全家"的困苦中。针对这一状况,区政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和举措。

1、统筹新农合资源,提升救助效果。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工作运转良好,全区共有95304人次得到补偿,其中住院为15386人次,补偿金额2383.52万元,参合农民受益面达31.9%。2016年度参保率为89.55%。区政府投入60余万元,全面完成了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刷卡即时即报;为了让参合农民得到较多实惠,我区对新一轮新农合政策进行调整,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30%,并扩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深入开展"健康到农家"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16年共派出医疗队43次,医务人员260人次,义诊服务近5300人次。

2、统筹救助力量,实现功能互补。

2016年制定出台《**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建立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小组,全面指导此项工作。2016年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01人进行了救助,医疗救助金额74.54万元,人均救助额7380元,个人最高救助金额达30000元,最低金额523元。2016年11月对《**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做了较大的修订,建立即时"零起点"医疗救助制度,并增加了对见义勇为者、其他突出贡献人员救助等。

3、统筹社会发展,全面协调推进。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民工对我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可外来民工经济收入低,医疗、住房、子女教育得不到有效保障,特别是突如其来的重大疾病,对于他们来说更是无法承受昂贵医疗费,为了使医疗救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2016年制定出台了《**市**区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实施方法(试行)》。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06年、07两年,已救助6名外来民工,累计支出救助金23988元,最高救助金额支出9823元,最低金额543元。

4、统筹医疗力量,实现一卡互通。

惠民医院建设是建立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新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家庭基本就医难的压力。2016年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及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人员发放了3100多张"惠民医疗卡",实行24小时"一卡通"服务,在惠民医院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贴补,优惠限额为每年600元。**惠民医院2016年来共接诊持"惠民医疗卡"的病人5510人次,优惠医疗费用总额为35万余元。

(三)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供养

据统计,全区60岁以上总人数6.97万人,占总人口14.12%,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区已纳入农村五保对象有186人,城镇"三无"人员44人,弃婴19人,全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人数为173人(其中户院挂钩14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3.01%。"三无"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其中户院挂钩1人),集中供养率达100%,供养标准为本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五保对象和"三无"人员都已纳入新农合医疗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和惠民医院医疗费补助,基本上解决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2016年根据上级有关集中供养对象门诊医疗补助政策和标准,确定每个集中供养人员在原有救助内容之外再可享受人均450元的门诊费补助。

(四)住房救助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6年全区共办理廉租住房资格证76户共120人,其中享受租赁补贴58户,发放租赁补贴13万元。新建成廉租房24套(48户),实行实物配租2户。百姓家园经济适用房开始销售,受理购房申请1700多户,发放《准购证》1510份,销售住宅1210套。继续实施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投入资金50多万元,完成了100户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其中新建30户,修缮49户,租用21户。

(五)教育救助

近年来,区政府始终把教育救助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积极制定出台教育救助政策,整合社会资源,为贫困生的就学铺设了充满阳光的绿色通道。2016年开展义务教育免杂费,97066名义务教育学生被免除学杂费,金额1059万元,极大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爱心营养餐工程"和"贫困生扩面工程"落实到位,投入资金270万元,发放营养餐券4746张,义务教育券13946张,资助面达到13.99%。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8.02%。"三残"适龄儿童少年、低保线以下贫困家庭子女均享受全免费的十五年基础教育,其他贫困家庭子女亦享受全免费的义务教育;投入2万元对20名特困生给予生活补助。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半年总结2016】

(六)慈善救助

慈善事业是社会大众的事业,按照党政推动、社会参与、民间实施的原则,本着"关爱贫困家庭,共建和谐**"的宗旨,成立了**区"慈善爱心超市"。到2016年底,慈善爱心超市已发放物资价值约27多万元,接收社会捐赠总价值约9.9多万元,接收其他物资捐赠折价约1千多元,爱心超市物资采购约35万元,在街道一级成立了两家"慈善爱心超市"。慈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慈善总会共拨出各项慈善救助金120.8元,在助学帮医、扶老助残、扶贫济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七)其它救助

在2016年除了以上的救助外,各项救助不断的补充着救助体系,扩大救助渠道,探索实践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在救助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全年临时救助148人次,发放救助金26万元;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全区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参加干部总人数为2100多人,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帮扶对象分别是特困户、特困党员和残疾人,累计支出帮扶金100多万元;全国物价指数上涨,为了使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我区分三次发放物价补贴,累计共支出67.74万元,发放液化气补贴5万余元。

此外,我区还建立了自然灾害救助、困难群众再就业、法律援助等制度,试点建设避灾工程,逐年加大救助力度和范围。

二、存在问题

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现还处于初始阶段,在取得成果的同时,各项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低保制度中存在问题

1、家庭收入核定难。2016年省出台《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对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核定做了详细的规定,然而困难家庭的经济收入具有不稳定性、临时性、零星性、报酬少等特点,只能是从自我介绍和邻居的调查中得以证实,在核查家庭收入时无法对他们的银行存款等金融性资产进行核查。

2、低保人员再就业率低。低保群体总体素质偏低,思想观念落后,部分丧失劳动力,岁数偏高。低保人员再就业难,制约着他们自我发展能力,低收入群体中存在严重的"等、靠、要"依赖思想。

(二)医疗救助中存在的问题

1、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是目前我区农村困难家庭急需的救助项目,目前建立了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农村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患大病,如血液病、尿毒症、癌症等产生的高额经济负担仍难以完全解决,致使社会上一些困难重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医疗。

2、医疗救助时效性不强。救助按季办理的方式,比起刚开始时一年救助一次已有很大的进步,但救助时效性较差。困难群众看病后至少要3至4个月才能拿到医疗救助补偿款。

3、不少困难群众在慢性病、常见病方面的医疗开销较大,患这些病的为了减少开支,很少住院,往往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通过合作医疗报销,也无法享受医疗救助给予的补助。

(3)农村"五保"供养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特困户群体里有一部份孤寡老人尚未被纳入"五保"或三无对象,"应保未保"现象仍然存在。其次,敬老院思想观念落后,认为把几个五保老人养起来,有饭吃就行了,缺少长远发展目光,服务跟不上,群众对"敬老院"养老缺乏信心。

(四)"慈善"事业中存的问题

慈善爱心超市的建立,历经一年多的运行,对于我区慈善事业做出了一项重要举措,可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捐赠意识较弱;捐赠非所需物品突出;自身无"造血"能力,成为捐赠东西、领取东西的仓库。

(五)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形势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取得了社会的好评,但毕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起步不久,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制度上已初步形成:"小组为中心、横向至部门、纵向到群众",但由于信息化建设滞后,各部门的救助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科学的共享,造成救助出现"不准确、不统一、不合理"等现象。

三、今后发展

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下一步应该继续抓好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完善和衔接,让社会救助的各项制度能够发挥整体的效益;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逐步提高救助水平;要加强规范和管理,让社会救助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使社会救助真正惠及到困难群众身上。

(一)继续按照分类、分层策略完善补贴型社会救助办法。以现有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使之能够覆盖所有困难人群;规范分类施保的方法和程序,使特殊困难群体能够享受更好的保障;建立分类、分层救助机制,使不同人群、不同家庭、以及不同支出需求的救助对象能够享受不同类别的综合性社会救助。

(二)不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协调发展。以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为契机,继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在全区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缩小城镇农村社会救助差距;加大部门间协调力度,不断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巩固并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积极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为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临时救助工作程序要严格规范,(

(四)筹建"统一"救助网络。按照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五个基本需求为目标,以"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可持续、高效率、共富裕"为要求,构筑统一救助平台、统一救助网络、统一救助内容、统一救助标准、统一救助帐户的"五统一"新型困难群体救助体系。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各类专项救助作补充、社会化服务相配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

(五)维护保障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民生是政府的根本职责,社会救助是政府解决困难群体民生问题的重要任务,社会救助能力的强弱,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检验。从合理设置救助机构、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足额保障救助经费以及稳步推进信息化等方面入手,通过开发教材、加强培训、交流考察等方法,使社会救助能力有一个大的提高,为社会救助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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