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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

2016-07-20 11:31:5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共6篇)杨庙镇民政工作总结杨庙镇2012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2012年上半年,杨庙镇民政工作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及县民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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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
杨庙镇民政工作总结

杨庙镇2012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2年上半年,杨庙镇民政工作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及县民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服务,办实事,办好事,在各项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为构建和协杨庙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杨庙镇2012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安排如下:

2012民政工作总结

一、救灾救济工作

上半年发放救济款2万元,为28户大病重残发放救济款20000元,解决了部分大病重残户医疗、生产生活问题 ,孤儿补助5人,资金按月通过社会化发放到位。

二、低保工作

1、农村低保,我镇2012年4月开始,在全镇实施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工作,我们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共确定低保对象户900户,1929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7.1元,按月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成立了杨庙镇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领导组和审核评议委员会,制定杨庙镇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实施方案,按季复核,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行村评议,镇审核,县

审批,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实行村、镇、三榜公示,各村居也成立相应的组织。资料完善,档案管理有序。

2、城镇低保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镇低保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低保领导组和评议委员会 ,制定了低保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将低保工作列入镇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中,确定专人负责、专门从事 低保工作,镇村(居)形成低保工作络。积极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分解任务,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低保对象的标准、范围、分类施保、大病救助等相关政策和程序,镇区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横幅,通过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低保工作的认识和了解。规范操作行为。按照低保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低保操作人员到位,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低保工作流程;统一低保金打卡发放程序;统一低保工作岗位职责;统一工作人员身份公示、低保工作制度上墙样式;统一低保档案资料管理模式等。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户个人提出申请,村(居)组织评议工作组成员对提出申请的农户家庭人均收入、困难程度进行民主评议、票决,确定本村的低保对象户、人员和类型,村(居)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对确定的低保对象户上门进行入户调查,进一步核实家庭人均收入,提出调查意见,村(居)委会对确定的对象户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建全 低保工作各项制度,重点完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制度;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制度;民主评议、票决、三榜公示制度;诚信承诺、责任追

究制度;公益性低保活动制度;低保全社会化发放制度。做到制度具体,要求明确,程序到位。评议、票决、公示资料按程序进行,材料清楚整洁,整理归档齐全、详细、真正做到分类归档、一户一档、一村一盒、一镇一柜。2012年全镇享受城镇低保为 户, 人,月发放低保金 元,人均月补差 元,保障面达到7.4%。三榜公示齐全,档案资料装订整齐。

3、城乡医疗救助

成立城乡医疗救助领导组和实施方案,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医疗救助对象符合率达100%,救助资金及时足额通过一站式发放,发放医疗救助资金 元,救助 户 人次,其中五保户 户、 元。

三、五保供养工作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领导组,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供养内容、工作机制审批程序、资金管理等,以加强对五保供养工作的领导。2012年度,对全镇散居五保住房、吃饭、穿衣、安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全镇散居五保居住危房的五保进行安置、转移至杨庙镇中心敬老院,入住五保157人,委托陶店村、马郢村管理27人,集中供养率31.%,入住率49.5%。五保的吃住问题得到解决。农村分散五保年人均供养标准为2000元,分季度通过一卡通发放,集中供养五保年人均供养标准为5040元,按月发放,按照县城镇低保一类保障标准实行,打

入供养服务机构帐户,由镇民政部门统一管理。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五保书面申请,村委会接到申请后,组织村委会相关人员到户调查,根据调查的情况,提交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评议,并将评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议异的报镇民政办审核,镇组织人员到户核查,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民政局审批,镇根据县民政局审批结果进行三榜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发放资金。2012年共新增应保尽保五保7人,审核死亡、不符合条件、年满十八周岁有劳动能力孤儿44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与村委会、包联村干部签订包保责任书,由包保责任人负责包保的五保吃穿住安全情况。五保供养人员摸底调查登记表、农村五保户登记卡、分散五保吃穿住安全情况调查表五保供养对象包保责任书、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档案齐全。建立县乡五保基础信息数据库,对新增五保、核销五保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做到一村一档,一镇一柜。【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

四、双拥优抚工作

双拥优抚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镇政府成立了以镇为组长,主抓民政工作的武装部长为副组长,财政所、武装部、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经常把军号子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二是资金到位。全镇现有老复员军人23人,残疾军人16人,带病退伍人员31人,三属3人,烈士子女补助8人。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时按标准发到位。按照“三好”标准,做到选送好入伍的,服务好在伍的,安排好退伍的,特别是对那些年轻有为、政治素质高的退伍军人,作为村后

备干部,优先考虑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让他们为经济发展,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作用;三是优惠政策到位。对6名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全额报销,对“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纳入了农村低保,实行了生活救助。所有优抚对象免费加入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看病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五、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是我国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社会变革,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今年县民政工作会议之后,我镇多次安排宣传车在各村巡回宣传,召开了全镇民政工作会议,把殡葬改革作为全镇的中心工作之一来抓。制定殡葬改革奖惩措施,成立殡改领导组和殡改执法队。全镇上半年共火化尸体107具,火化率达到100%,在全县位居前列。

六、基层政权建设和地名设标工作

17个行政村(居)班子健全,村干部群众基础好,工作热情高,自富带富能力强,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既符合民心,又顺应民意。一年来,我镇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每季度首月15日为村务公开日。并多次组织镇纪委、民政办联合检查,对坚持好的表杨,对假公开,公开内容缺项的村,进行批评并责令重新公开,把各村的村务公开栏真正办成了干部连心墙,群众的明白墙,社会的稳定墙。

篇二: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
在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扩面工作督查通报会议上的讲话

【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

在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扩面工作督查通报

会议上的讲话

4月10号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扩面工作会议之后,为了切实督促指导各县区、乡镇高质量完成提标扩面工作,真正把惠及广大贫困群众的这件好事、实事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及时组织由7名市上领导任组长,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局、林业局、工青妇等相关部门抽调20名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共计51名干部组成7个工作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深入村社、农户,先后三次对各县区各个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于4月27日、5月5日、5月26日连续三次召开督查工作汇报会,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安排部署督查工作。今天召开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扩面工作督查情况通报会议,主要是督查组在对121个乡镇、街道的督查中发现,各县区的提标扩面工作目前仍存在很多问题,需要立即进行纠正。刚才,各督查组把对七县区督查的情况向大家进行了通报,牛书记、王书记、梁主席都讲了很好的意见,后面牛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扩面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作一通报,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讲几点要求。

一、全市的总体进展情况

从刚才各督查组的通报和督查掌握的一些实际情况来看,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扩面工作会议之后,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市上要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提标扩面工作总体上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扩面工作会议之后,各县区及时召开了贯彻部署会议,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

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包村组的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实施方案。各乡镇也建立了乡镇党政一把手总负责、乡镇副职、驻村干部、民政站工作人员长期负责的责任制和督查组全程监督的工作监管机制,普遍靠实了工作责任。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知晓范围有效扩大。各县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政府网站、会议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对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扩面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了宣传动员和培训指导,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办黑板报、召开村民会议、入户讲解等形式,向广大城乡居民宣传政策并引导申请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有效扩大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扩面政策的群众知晓范围。

三是严格操作程序,民主确定拟保对象。各县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扩面工作以村组、社区为单位,按照群众提议、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关键环节逐步开展,普遍召开村民会议提议拟保对象、推选评议小组代表,评议小组民主议定保障对象,组织乡镇干部入户调查,对确定的对象按照程序进行了两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区在县监察局和县民政局设立了举报电话,负责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举报。对群众反应条件不符合的积极调查核实,重新评议确定,确保了拟保对象的准确性。

四是强化督促指导,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各县区都建立了督查制度,县区主要领导、县级包乡镇领导和民政部门的同志深入各乡镇、村社进行督促检查。各县区在市上督查组第一、二次督查反馈情况后,及时召开紧急会议,针对存在问题分析研究,积极安排整改,部分县区如陇西、安定、临洮等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农户调查核实。有的县如通

【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

渭县对个别工作不力的乡镇党政领导还采取了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的组织措施。通过市、县区连续多次大面积的随机明察暗访、连续追踪督查,以及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及时查处,使心存侥幸心理的个别乡镇、基层干部彻底打消了应付了事的心理,有效推进了提标扩面工作的规范操作和有序推进,尽管有些地方工作程序还不完全规范,但从督查组入户核查情况来看拟保对象基本准确。目前,大部分县区、乡镇已完成审查公示,工作进展顺利。

二、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提标扩面前一阶段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但从各组通报的督查情况来看,存在问题依然很多,有些是普遍性的,有些是倾向性的,有些是苗头性的,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县区之间、乡镇之间、村社之间工作极不平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政策宣传没有全面到户。市上明确要求要将提标扩面政策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入户讲解等方式宣传到每家每户,宣传资料必须送到家家户户,做到政策家喻户晓。但督查发现,有些乡镇、村组为图省事,把政策宣传单发给小学生让带回家,而不关心小学生是否交给家长和哪些家庭没有小学生。有些村组干部仅仅是投送了宣传单,或者将宣传单发到了农户家中并贴在墙上,而不召开村民会议说明,不关心群众是否了解知晓。由于大部分农户家中年轻劳力都外出打工,在家的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和妇女,致使有相当一部分乡村的群众明确表示对提标扩面工作不清楚,知道的也是比较含糊,不清楚具体内容,尤其是偏远山区居住分散的群众,既没有收到宣传单,也没有村社干部告知,对提标扩面工作一无所知。通渭县在第二次督查反馈后,端午节也没有放假,抓紧整改,从前两天的督查看有了很大的进

步。由于基层干部对政策宣传工作大打折扣,不细致、留死角,没有扎扎实实宣讲到户,造成部分生活困难的群众在评议结果公示上报后,才知道了政策,打听如何申请低保,有的甚至直接到市上上访。

(二)民主评议没有按规定操作。各县区都有一些乡镇的村组,没有把召开村民会议作为让群众了解政策、申请低保、开展评议、征求意见、发挥监督的关键环节,扎扎实实落实到位。有的村组既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提议评议低保对象,也不召集村民推举民主评议代表,村民小组的拟保对象由村、组干部确定,村民代表也由村、组干部提名,再到农户中只是去盖个章,操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有的召开村民会议不通知到每户农户,许多农户反映没有听到过开会通知;有的召集村民会议,只是将干部摸底掌握的家庭提上会议征求意见,可能很准确,但群众认为拟保对象是村干部决定的;有的甚至让拟保对象个人到其他农户家中去征求意见;有的村组将评议拟保对象和评选村民代表的空白表拿到农户家中去盖章,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有的村民会议评议受家族势力、干部优势影响,丧失了公平、公正性。由于种种民主评议中的违规操作,造成张榜公示和评议结果上报乡镇后,群众不认可、不满意,有意见。

(三)张榜公示没有按规定执行。市上明确规定对拟保对象要以自然村为单位,在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进行三榜公示。从督查情况来看,部分乡镇已将审定的保障对象上报县区民政局审查,有的乡镇正在进行民政工作站初审后的二榜公示,还有的进行民主评议后的社区、村组一榜公示,也不平衡。但从现有的公示情况来看,也有许多问题,有的村组根本就没有张榜公示,在暗箱操作,群众对保了谁根本不知道;有的只公示到村部、乡镇政府,没有公布到自然村,或者张贴的比较偏背,群众知情面太小,根本不能起到监督作用;有的乡

镇、村组只是公布了拟保对象的姓名,对具体保几人、保障标准多少、为什么保障都没有说明,群众即使看了也是含含糊糊。有的村干部没有按照乡镇分配的名额进行公示,而是减少名额公示,在公示完上报乡镇政府时,将自己的亲属加入已公示的名单骗保。对群众反映核实后取掉的,没有向本人说明,群众反映弄不清楚是为啥取掉的,感觉保不保由村上说了算。有些乡镇没有把原来的保障对象与这次扩面对象一起核实、公示、审核,也影响到提标扩面的公平公正。这些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在某些乡镇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

(四)扩面指标没有合理分配。由于部分县区对乡镇、乡镇对村社困难群众的底子和贫困面吃得不透,在分配指标时没有按各乡镇、村社群众贫困程度区别对待,没有结合个别乡镇、村社群众困难面大的特殊性、现实性,因地制宜合理分配指标,条件好的乡镇和条件差的乡镇、山区乡镇和川区乡镇没有拉开档次,而是按照全县或全乡的指标统一分配,造成了群众对政策执行的不满意。从督查的情况来看,某些村由于整体经济发展好,群众普遍比较富裕,纳入低保的群众比有的贫困村条件较好的群众都好,而困难面比较大的乡镇和村社,受指标的限制,个别特殊困难户都没能纳入保障范围。由于指标分配不合理,纳入保障范围的农户贫富差距悬殊,邻近村社之间群众意见较大。

出现以上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还是我们在工作上不重视、不到位造成的,主要有三个方面:

篇三: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
2015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

(2015年8月28日)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2015〕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2001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15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15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2015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2015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20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 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二、农村五保政策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人员编制250个,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临时聘用人员986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最初的360元/人·年提高到现在的5200元/人·年。实现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新跨越,得到各级党员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一)五保供养政策标准实施情况

1、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1号),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2000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政策衔接、资金落实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在落实“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种情况,2015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2015年11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200元/人·年);2015年五保供养标准由1400元/人·年提高到164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2015年提高至1856/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2015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有关意见》(安政办发〔2015〕115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提高到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2015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71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2015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4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800元/人·年);2015 年11月20日,市政府批转了《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47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

2、五保对象医疗情况。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投资300余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后,民政兜底,全额报销,实报实销,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时度势,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推进五保供养工作,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良性发展。一是争取闲置资产,建设敬老院。抢抓撤区并乡、撤并学校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闲置资产划拨,改建了一批敬老院,为敬老院建设赢得了先机,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争取了主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撬动作用,出台了奖励办法,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机制,加强了项目管理,建设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敬老院。三是化灾为机,加快敬老院建设。汉滨区紧紧抓住2015年“5·12”地震灾害之机,紫阳、岚皋等县紧紧抓住2015年“7·18”洪涝灾害之机,把五保户建房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之中,先后共投入救灾资金近亿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在工作中,苦口婆心、耐心争取,为敬老院建设争取了有利的地盘,提高了建设水平,加快了建设步伐。汉阴、石泉、紫阳、宁陕4县借“5·12”地震重灾县之机,积极争取把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修建了4个有影响力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是争取民生项目,发展敬老院。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抓住中、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多方协调,争取敬老院建设项目。同时,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项目,做出成效,为后续的项目争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赢得了先机和主动权。平利县民政局先后多次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出面汇报,先后多次赴省汇报,得到省上领导的高度关注与支持,累计投入1200万元完成了中心敬老院高标准的建设项目,为全省、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由于我市经济落后,财政困难,无法将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予以解决。

2015年汉滨区本级财政安排251万元作为全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年的运转维护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年需运转维护经费:14所区域性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40万元,需560万元;17所镇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30万元,合计510万元;31所敬老院共需运转资金1120万元,资金缺口为869万元。

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尚未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现仅将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其他费用尚未纳入县财政。

岚皋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18所敬老院年运转维护经费最低需要66万元,22个供养点最低需运转经费30万元,此项共计需要资金96万元。以上三项共缺资金256万元。

汉阴、旬阳、白河三县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由于县级财政困难 ,财政安排资金有限,也难以维持运转。

(四)存在问题

我市五保供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更好地保障五保对象的吃饭、衣被、住房、医疗、安葬等,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服务设施仍然落后。我市大部分敬老院建于二十一世纪初期,有些敬老院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于灾后时间紧,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投入有限,建设规模小(大部分占地3亩以下),功能设施不全,有些达不到抗震要求标准,亟需改建和扩建。主要是对加强五保设施建设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上市财政困难,全市敬老院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不畅,从而导致我市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我市15.6%的集中供养率虽然高于全省的4.7%,但远低于全国26.7%的平均水平,可见我市的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2、敬老院管理仍然存在缺陷。目前,我市各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都是临时工,岗位不稳定,没有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住院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全市敬老院仅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聘用服务人员986名,其中护理员521人,医务人员36人,工勤人员323人。护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还要负责供水供电、清洁卫生、做饭洗衣、病员护理、日夜值班等多项内容,护理质量可想而知。由于管理人员待遇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很多人都不愿意到敬老院工作。目前,虽然我们市从去年起将敬老院管理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工资列入市财政预备安排,但护理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还没有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就医护理费用无处列支。五保对象生病住院后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护理经费无处列支。

篇四: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
201505年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来,镇民政工作在县委、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县、镇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大财务监管力度,提高民政工作经费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民政宣传信息工作。建立民政档案微机管理,全面推进“数字民政”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做好发放灾后救济工作。【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

1、上半年我镇先后遭受了5号台风和9号台风的两次重大自然灾害,各地造成了不同的经济损失,为了切实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将救济款5.5+24=29.5万元下拨到各个办事处。及时有效地发放给特困户,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发放救灾衣服320件,被子230床。同时镇还府决定将春荒救济款5.2万元下拨给个办事处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问题。

2、春节慰问困难群众和特困户共发放5万元,从今年一月到现在临时补助已经发放5万元。

3、5号台风和9号台风的两次重大自然灾害,全镇共有11户迫切需要重建的倒房户要求重建,我们已把筹建计划落实到人,争取年底之前完成。共发放重建资金5.1万元,灾后自救资金1.8万元。

二、以社会化工作为目标,深化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工作。继续做好慈老龄委、地名设制等各项工作。

1、继续做好五保集中供养工作。全镇现共有五保户76户,其中入住敬老院的共有52人,院户挂钩的共有18人,分散供养的共有6人。每个季度我们对入住敬老院的五保户发放元零用钱和医药费,对城镇院户挂钩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发放480元,对农村院户挂钩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发放300元,在今年端午节期间给全镇所有五保户发放慰问品:衣服100件,裤子100 件,拖鞋120双,电风扇60台,夏令药品70多份,切实关心和保障他们的生活。平时注重对万全和水亭敬老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多方筹集资金,将建一所上档次的镇中心敬老院。

2、上半年来调查摸底共解决了20名特困学生入学问题。

三、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的各项工作。

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我们每季度对低保对象进行审核。对超过低保标准对象及时予以取消资格,对上报应保未保的对象进行审核、公示纳入低保。全年共发放低保金额316020元。

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双拥优抚工作。

全年共发放伤残金217870元,目前全镇已有39名伤残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拿到了新的伤残证。对优秀士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对荣立过三等功的士兵给予奖金。

五、做好残疾人生活困难及就业服务工作。。

今年昆阳镇人民政府被评为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为了推进我镇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使社会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昆阳镇人民政府与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在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主办了 “爱心助残•平等共享”广场活动。

1、为贫困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12900元及慰问品,为下肢残疾人赠送轮椅4辆;

2、举行以县特校优秀残疾学生节目为主的特殊文艺汇演;

3、召集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免费为社会服务,开展残疾人朋友开展“社会为我助残,我为社会服务”活动,

4、是举办残疾人保障法等法规知识有奖竞答并发放纪念品1000份。

六、强化措施,加强民政工作者的自身建设,提高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

今年六月份民政干部前往浙江温州手语基地学习手语,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者自身素质建设。9月份参加市残联举办的街道残联理事长培训。

七、加强民政综合救助工作。

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及弃婴进行遣送、管理、送养。在办公室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加班加点,解决了弃婴、流浪汉、疯子等事件20起。

八、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015年上半年,根据平委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我镇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指导下,从5月份开始,通过推选村(居)民代表、成立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预选及选民直接选举,全镇56个行政村(社区)已全部产生了新一届村 (居)民委员会,目前还有万全办事处的临区村和西戈村未进行选举。共印发了各种了选举有关的材料二十几万份,同时完成了县、镇布置的各种报表十几种,做好村委会选举的指导工作,为确保我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篇五: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
2015低保工作总结

第1篇:2015年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201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15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5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城乡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2015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15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镇民政科的支持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2015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镇城乡低保保障总对象1549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15年我镇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10户30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15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万元。

(四

)2015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2户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1180户、1549人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15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六)2015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汇总、上传工作。

(八)2015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九)2015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杜村党总支有些村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180户1549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隐形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乡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

第2篇:广场社区低保家庭走访总结 【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

12月4日下午,为进一步了解大连市低保家庭生活状态,视窗实践团队赴沙河口区马栏街道广场社区走访低保家庭。这次走访给团队成员留下了深刻印象。

1.广场社区概况

广场社区位于大连市西郊红旗镇附近,隶属于沙河口区马栏街道。辖区面积0、95平方公里,人口7471人。由于位于繁忙地段,该社区人流量、车流量巨大。目前,该社区共有2311户,有低保家庭120户,占总户数的5%。其中大部分为因病致困或残疾致困。

马栏广场社区建筑大多比较破旧,人员纷杂,社区环境与大连市内的高标准环境相去甚远。广场附近是3、109、534等多路公交车站所在地,因而交通繁忙,在大连市内应属于中低标准的居民区。从周边环境及建筑可以看出,广场社区内居民应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主。

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社区严格按照大连地区低保工作政策执行,落实到户。社区经常派人到低保家庭走访慰问,当地政府也对低保户特别关照。社区也经常组织相关活动,为低保人员的收入增添色彩。由于时间仓促,社区来不及我们提供更多的资料。但从我们掌握的资料看来,广场社区在低保家庭中开展的工作还是切实有效的。

当问及是否有达到低保标准人员仍未领到低保金时,工作人员解释到,社区在低保金发放上一向是彻底落实的。但是有的家庭虽然达到低保标准,家庭成员却执意不肯申请办理低保。对于这样的家庭,社区是尊重本人意见的。

2.入户调查

1)张淑华--心自坚强,平静生活

第一户人家户主叫张淑华,据了解,她因为车祸造成下肢行不便,丧失工作能力,XX年办理低保。据她介绍,车祸后她仍能坚持工作,自己挣钱供女儿上学,因而没有向社区申请补助。但05、XX年时,她的病情开始恶化,同时女儿鹿露考入沈阳工程学院,经济负担剧增。于是到社区办理了低保手续。

张阿姨信仰佛教,因而她的一言一语都带有一种看透世俗的平淡。她提到,近些年病情已经有所好转,女儿非常懂事,在外地上学也能体谅家里,假期打工挣钱,为家里减轻负担。从言谈中可以看出,张阿姨平时是个非常要强的人,她说,“我是信佛的,所有欠的债,来世都是要还的,即使国家的钱也一样。我女儿大学毕业后我会赶紧解除低保”。尽管她的生活很拮据,家中却收拾得窗明几净、井井有条。显然,这是阿姨闲来无事收拾的。

阿姨介绍,最近沙河口区政府组织了“结对子”活动,为她家提供了粮、油等生活用品,看得出,她对社会是非常感激的。我们问她憧憬什么样的生活,她笑了笑,“将来如果我病好了,腿脚灵便了,我就找块地,种点花,种点草,自立更生,过一种平静的生活”,一幅悠然神往的样子。平静生活,这就是这位坚强乐观的阿姨心中的愿望。

2)李吉国夫妇--相濡以沫,开心就好

跟随工作人员我们敲开了第二户人家的门。男主人叫李吉国,个头不高,给我们一种很朴实的感觉。他非常热情,把我们迎进家门。他的妻子躺在床上,看我们进来,也连忙起身迎客,看得出,这家人非常热情好客。然而,他们的生活却真的很苦。李吉国XX年下岗失业,他的妻子由于高血压引起肾功能衰竭并发贫血,只能靠透析和生血针维持生命。家里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在社区的帮助下,去年才办理了低保,每个月有620元的低保补贴。夫妻两人相濡以沫,一起守着这个家。

李叔叔比较忙,于是我们就问题和他妻子谈了谈。她说,她现在为了治病已经花去了很多钱,虽然在社区的帮助下办理了特困保险,可报销65%的住院费用,但治病的其他费用却远远超出他们这个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他们每个月要交430元的医疗保险,而每个月的低保补贴也只有620元,再加上治病所需要的钱,还有房租、水电煤气费,生活状况可想而知。提到这些,这位阿姨苦笑着说,“这样,我们就只能拉饥荒(借债)了。”

肾功能衰竭俗称尿毒症,稍微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得了这种病,唯一的根治方法就是换肾手术,否则就只能以血液透析维持生命。而血液透析的费用往往十分高昂,对于经济拮据的病人无疑是雪上加霜。高昂的治疗费用加上没有经济来源,很难想像他们是怎么生活的。

然而,当我们提到她对当前生活的看法时,这位阿姨却感到十分幸福。她说,她最大的愿望,不求富有,只求快乐。阿姨说,她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丈夫孩子,丈夫对她不离不弃,孩子也非常懂事。说这些的时候,她脸上始终洋溢着一种难以言表的幸福。“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真的觉得自己改变了很多。我还有丈夫孩子,还有希望。只要他们好,我就是快乐的。”

“谁能帮人一辈子呢?自己能解决的还要自己解决,有困难就要克服。”她希望自己能干点儿活,能快快乐乐的度过每一天。

社会上有很多与这位阿姨相似的弱势群体,然而我们在她身上看到的,是一种满足,一种快乐。相濡以沫,开心就好。

3.总结--为梦写句号

马栏广场社区是我们走访的最后一家社区。我们走访过了海州、凌水社区,发现这些经济困难家庭,虽然生活非常艰苦,可是艰苦的日子也带给了他们常人难以体会到的坚强与乐观。离开马栏河,那位我们采访过的夫妻俩的热情和乐观还有他们相濡以沫的情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的,他们贫苦,但他们不悲观。

走访了这么多社区,低保户们最需要的是什么呢?据调查,绝大多数低保家庭都是因疾病或残疾致困。医疗方面的开支是他们经济上最难以承受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他们都想做一些工作,想自立更生,像张淑华阿姨的“种点花种点草”,社会能不能为他们准备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岗位呢?

同时,我们也希望现行制度能更加灵活一些,毕竟,各个家庭的贫困程度不一样。有的家庭,仅仅几百元的保障金对他们拮据的生活无异于杯水车薪。或许我们也该呼吁全社会,关注他们,给他们以精神上的慰藉。因为,人间有爱。

第3篇:社区低保家庭走访工作总结

1.社区概况及低保总体情况

海州社区隶属于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位于星海浴场北西南路沿线,辖区范围包括海州街、海月街、海源街等地的住宅小区,2015年末社区人口7987人。

海州社区低保人员以残疾人为主。据悉,2015年末社区内共有各类残疾188人,其中肢体残疾和精神障碍人数约占77%。今年有51户83人申请低保。社区在低保管理方面投入了很大的物力和人力,成立了评议小组,每五天召开一次例会,进行相关事情的讨论。在低保个人的认定工作中,社区采取“随进随出,动态管理”的措施,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相关任务。

据海州社区工作人员介绍,大连市低保补贴标准为360元/人,只要达到相关标准的人员均可申请领取低保补贴并享受相关政策。同时工作人员也表示,某些因突发情况致困者,虽然其收入并未在低保线以下,但经入户调查确系生活困难,可立即申请低保补助。同时社区也会组织应急捐款等活动,帮助渡过难关。社区在每个月的5日和10日向街道上报低保人员的变更情况,每三个月向有关部门出具一次收入证明,每半年重新进行一次低保审核,确保贫困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补助。

2.低保户调查--喜忧参半

经过社区工作人员的引导,我们实践团队成员进入三家住户实地调查。调查的情况让我们喜忧参半。

【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

1)医疗保险制度急待改进

我们走访的低保户人员都为不同程度的残疾人,或患有某种疾病而丧失工作能力,生活非常艰难。采访过程中,他们对国家对于他们的照顾表示了深深的感激。但是他们也提到,很多时候他们不敢到医院看病,因为治病所花费的医药费用远远超出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根据国家政策,低保人员的药费和住院费可以凭低保医疗卡享受一定比例的简免,但这并未包括相关的检查费用等项目。而在看病过程中,相关的检查费用往往非常昂贵,是他们的经济能力难以承受的。目前现行的减免额度无疑是杯水车薪。这使得低保人员陷入“有病不敢治”的尴尬境界。因此,对于医疗方面的补助政策急待修改。最好能将各项医疗费用作以50%的减免。这样能够真正地缓和这一领域的问题。

2)补助工作岗位不合适

单凭额度有限低保补助,是难以满足贫困人员的日常生活的。因此很多贫困人员寻求通过再就业的方式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然而目前相关部门提供的一些工作岗位是不适合部分残疾人进行就业的。工作岗位虽然多,但是他们力所能及的很少。当然,提供就业的方法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相关问题,但这只是针对健全人而言。这些工作是有些身体残疾的贫困人员力所不能及的。因此能否为残疾人提供合适的工作,是问题的关键之一。

3)心向太阳知足常乐

在同这些贫困人员的谈话过程中,他们乐观的态度深深地打动了我们。我们没有想到,尽管他们的生活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他们对待生活却一如既往地从容,从未怨天由人。在谈话中,一位视力残疾的大叔对我们说,“要知足才能常乐。国家给予我们这么好的政策,我们还要奢求什么呢?”心向太阳,知足常乐。当离开他们的时候,我们发现他们虽然身体、经济上步履维艰,他们却是精神上的强者。

3.事后总结

活动结束,我们对于社会低保制度的薄弱环节,可以概括为两点:其一,医疗保障需要改进。巨额的医疗费用是低保人员无法承受的。如果能够在看病花费的总费用中给予50%的减免,他们的生活会改变许多(

许多人认为,低保人员是穷潦倒的,心理状态大多有些偏激。但我们今天采访的低保户,他们的精神状态却是风雨过后的云淡风轻。可以说,他们虽然贫困,却不潦倒。

第4篇:2015年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民政办的支持配合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现将XX年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做出如下总结:

一、城市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XX年城市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础上,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有序推进,城市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局对我县城市低保保障对象4242人,发放城市低保保障金7136513元。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XX年我局通过县、乡、村(社区居委会)三级对原享受城市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24户24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停发保障金累计4223元。对核查中发现保障金过低确实无法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的3户3人给予了提高保障标准,3人月增140元。使我县城市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XX年我局对享受城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489户489人给予了城市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07、47万元。

(四)XX年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城市低保名额200人,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局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市低保200人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共计:136户,157人),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新增200人城市低保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公开网上进行了网上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县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XX年我局与××县劳动就业局取得联系对公益性岗位中享受城市低保的人员19人进行核对,将享受城市低保又在公益性岗位中领取工资的低保对象人员花名册交各乡镇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已超过低保标准的人员给予了停发保障金。

(六)XX年我局对城市低保档案的管理,对新增及停发人员的档案建立做到了及时、准确,逐步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使查阅更加方便简捷。

(七)XX年我局对城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75户75人给予了城市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23450元。

(八)XX年我局完成了城市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发放、汇总、上传工作,按月按质按量上报了城市低保信息数据。

(九)XX年我局共接待城市低保工作方面群众来访100多人次,对来访群众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及时妥善答复。

(十)XX年我局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了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申请享受城市廉租房调查审核43户。

二、农村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XX年农村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础上,始终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开展。现将XX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全县共有五保户3026人,农村低保对象23626户36461人,完成发放五保保障金累计477、7万元(其中:集中供养165人24、7万元,分散供养2861人453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2610、8万元。

(二)XX年,我局对全县农村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40402户40402人给予了农村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46、8万元。(其中:资助参合39487人次,支出救助金79万元。)

(三)XX年我局对农村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应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12户12人给予了农村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0000元。

(四)XX年我局对锦屏镇敬老院省级资助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进行监督,目前已完成1、31千米入院道路硬化及12千米饮水工程,主体楼建设已完成二层墙体支砖,准备浇灌二层板面。

(五)XX年针对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我局相关股室草拟了《××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并上报局党组在局务会上讨论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于XX年9月27日县第xx届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六)XX年全县十三个乡镇全面完成农村低保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七)XX年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农村低保名额400人,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局对辖区内十三个乡镇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乡镇,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八)XX年我局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260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十人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政协委员2人,人大代表26人所提议案、建议、意见给予书面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县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市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827户1945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虽然XX年增加低保名额200人但是上述情况任然得不到有效缓解。

(二)社区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市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隐形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区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而乡、镇、社区一级几乎没有低保工作专职人员,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直接影响到低保工作的质量。

第5篇:2015年社区低保工作总结

2015年柳背桥社区居委会在石桥铺街道事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低保调查审核以及低保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严格低保审批程序

社区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低保评议制度、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低保分类管理工作名册,社区居委会按不同人员实施了分类管理及参加公益劳动管理制度;搞好长效管理,我们社区,分每周一、三、五、上午10:00至11:00时,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到社区签到,由低保居干和社区管卫生的居干一起带队,打扫居民活动场地、绿化带等。一方面安排有劳动力的低保人员在门岗值班,参加社区巡逻队巡逻,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劳动不到位者严格按低保管理条例处理。

(二)加强动态管理

(1)柳背桥社区到2015年11月份低保发放表止,享受低保户数35户,总人数59人,其中a类人员21户、b类人员9户、c类人员5户;从2015年12底至2015年11月止,新增低保户16户;调增低保金3户,停止低保户18户,其中2户迁离本辖区、12户办理超龄养老保险、2户不原意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取消、4户社区干部推荐其就业、已走上就业岗位。

(2)我社区坚持按街道统一的工作程序办事,坚持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群众评议,将低保政策落到实处。社区对申请享受低保的人员坚持认真调查、严格审核、规范材料,确保低保对象不错、不漏、不误。每月对三类人员进行审核、二类人员按季审、一类人员半年审核一次;为了让上级部门及时掌握各种数据,我社区均能在规定时间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做到真实、正确。

(三)、强化分类救助工作

社区现有分类救助人员24人,70岁以上的有1户、重残和残疾人2户、重病有3户。

(四)低保与就业联动工作

(1)社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为低保对象联系单位争取再结业,对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实施低保渐退制度,在三个月的试用期中,本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使低保对象免除了后顾之忧,09年社区干部推荐其就业、已走上就业岗位的有4人;

(五)基础管理工作

(1)社区对群众的来电、来访,均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调查,认真记录,认真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为了方便群众举报,社区在张榜公布的公告上公开了街道事务科、居委会的举报电话号码,另设有举报箱一个。

(2)社区根据街道的要求,对每户低保对象的本人申请、审批表、证明材料等都进行归类建档管理;

(3)认真开展低保建档工作。社区居委会为每一户低保家庭建立了档案,做到人数清,人员情况准确,并对低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六)创新低保管理方法和工作手段

(1)社区居委会干部对辖区特困户低保居民5户,执行一帮一服务、对辖区享受低保困难残疾人2人,执行二帮一服务;

(2)为辖区卧床不起的低保老人、困难户家庭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款10050元。

(3)在2015年春节来临之际,社区工作人员分批、分期走访、了解、看望了辖区45户低保户;为24户特困低保户送去了米、油、腊肉、板鸭等。

第6篇:低保年终工作总结

在新伟街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2015年的工作即将结束,迎来了崭新的2015年。

今年是低保的规范年,根椐上级的要求,对低保户进行清理整治。认真的宣传此次整治工作的必要性。使低保户及时掌握政府的政策,作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使政府的低保政策得到落实。我社区现有低保户98户。从今年一月到现在共取消低保31户,新增低保3户,有低收入困难家庭5户,低收入家庭2户。为3户低保户子女办理了大专院校加发,为3户低保户办理大病救助补助,为4户低保户子女办理了义务教育加发。为44户低保户领取了廉租住房补贴。

对低保户的管理,要求每周两次组织低保户义务劳动。从清理辖区卫生和清理xx乱贴乱画到清理冰雪工作都完成的很好。

根据救助类型不同,按照救助家庭类别做好动态复查;城市低保家庭中a、类家庭每半年复查一次;b、c类家庭每季度复查一次;

d、e类家庭每月复查一次。低收入家庭每半年复查一次。复查中,认真核对户籍人员,对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家庭及时记录提出调整意见,户籍地因出售或动迁变更等情况,应根据《保障办法》有关规定确定是否应继续享受保障待遇,如应继续享受及时办理低保待遇迁移手续。

以上是我的工作汇报,工作中还有不足的地方。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好务。在新的一年里让自己有一个更大的进步。

篇六:民政工作五保、低保总结
2016民政办低保工作承诺书

民政办低保工作承诺书

通过“机关作风整顿”的学习,为了使民政办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彻底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使民政工作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我们特做以下承诺:

1.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自觉把“为民解困”作为要事;把“与时俱进”作为主题;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2. 工作期间做到“四禁”。禁止上班期间玩乐,禁止中午饮酒,禁止参与赌博,禁止脱岗离岗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协助乡镇做好民政上访现象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4.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我们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于事关人民群众生活安排的事项要优先落实,对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要优质服务。

5.准确及时上报、查验灾情(24小时内),对灾民生活状况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救助及时,确保灾民不发生非正常问题。

6.落实好安置政策,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及时发放优抚对象的定期补助金和伤残金,优抚资金实行“一折通”;认真解决好优抚对象的“医疗难、生活难、住房难”问题。

7.坚持严明纪律,廉洁从政。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凡涉及我部门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行政的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民政工作承诺书

一.工作制度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其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3.认真践行三个服务:满腔热忱地为困难群众服务,热情受理广大群众的咨询、申诉,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4.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到廉洁从政、秉公执法,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基层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乱摊派、乱收费,谋取团体和个人利益。

5.民政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做到职责范围公开,审批许可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公开,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守则公开。

6.民政工作坚决按政策、法律、法规办事,不办人情证,人情案,不收人情费,不接受可能影响执法的宴请、礼品。

7.严禁贪污、截留、挤占或挪用优待抚恤款、救灾救济款、“星光计划”项目款和低保资金等民政专项款。

8.严禁违反规定办理评残批烈,安置退役士兵、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手续。

9.民政工作人员严禁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修炼法-轮-功等有损民政工作形象的活动。

10.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民政工作,监督电话:6889369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批示和本乡实际制定部署双扶、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婚姻、地名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查灾、核灾、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救灾款物的发放,负责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及全乡社会特困户的救济工作。负责五保户的审定落实情况。

2.助乡人大搞好乡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两委搞好组织建设和充实各项规章制度。

3.落实实施优抚法规:评残追烈、革命烈士事迹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优抚标准的提高和落实,负责退伍军人定期定量不住的审批和发放。上报各类伤残军人的定期抚恤,负责收集整理优抚档案,协助双拥办搞好双拥工作。

4.全乡农村医疗救助,审核上报和发放文件。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

《农村五保供给工作条例》

《山西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通知》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别管理的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边界争议处理的条例》

《革命烈士褒物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安置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推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山西省规程设立罚款限额暂行规定》

四. 工作程序

1、救灾救济

救灾款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使用范围为:1 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就和安置灾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发放救灾物资是要切实做到“三公开”:公开发放的对象和原则;公开上级拨来救灾款的数额;公开救助户的名单和金额。五保户的供养内容为:供给粮油和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妥善办理丧葬事宜。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我国的救灾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2.低保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民代表会评议

(3)村委公示

(4)乡政府审核

(5)乡政府公示

(6)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7)所需材料

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

②.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

③.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④.入户调查表一份。

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⑥.变动调整审批表。

⑦.大病家庭成员的诊断证明复印件(县级以上)。

⑧.重残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⑨.离异家庭的离婚证复印件。

⑩.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

3.医疗救助

(1).本人申请

(2).乡政府审核

(3)报县民政局审批

(4)乡民政所发放

(5)所需材料:

①本人申请书

②.村委会证明

③住院药费统一收据复印件

④.合作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审核单

⑤.出院证复印件

⑥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

4.优抚安置

新兵入伍后,由民政局通过乡(镇)政府或城-管委,通知家属由军人家属凭“入伍通知”“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到县民政局办理“优待安置证”,年终农村户口义务兵由乡(镇)政府给予优待,城镇户口义务兵由民政局给予优待。农村入伍的并经审核领取“优待安置证”的,每年优待金标准为1906元。入伍时从户口地办理入伍手续,未占当地新兵征集指标入伍的,根据政策规定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予优待。现役军人家属根据有关规定要享受优待最多为两年。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他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当地人民政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并未制定标准范围。申请办理定期抚恤人员需经省民政厅、部队团以上机关文件(通知)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享受定期补助人员,需退伍证件办理享受定期补助手续。

5.村委会选举

(1)准备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和筹措选举经费:制定选举方案:进行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试点并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宣传发动并对选民进行选前教育。

(2)选民登记: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规定选民条件;选民登记;选民资格的审核与确认;

(3)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候选人的产生方法和步骤。

(4)选举程序:组织准备工作;选举形式的确定;举行选举大会;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日的确定;另行选举候选人的确定;另行选举结果的认定。

(5)选举产生村委会下属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产生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的产生;村民代表的推选

(6)罢免和补选:①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确定罢免的类型:确定罢免的方法和步骤:②村民委员会的补选:做好补选前的准备工作;候选人的产生;举行补选会议。

(7)选举争议和违法查处①选举中违法行为的认定②选举违法行为的处理③选举争议的处理

6.老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照顾老年人特殊需要。五个老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凡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60周岁以上蓝色底板,70周岁以上红色底板和四元工本费到老龄办随时办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5月22日通过,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上承诺望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村委会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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