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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6-07-27 09:25:5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共6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市物价检查所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二00六年,我所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重视以及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物价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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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市物价检查所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二00六年,我所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重视以及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物价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清费治乱减负、优化经济环境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在“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上下功夫,公平、公正、严格执法,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1件,查出违纪金额3101901元,实施经济制裁418521元,收缴入库372171元,完成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01件,认证金额773万元。

一、认真开展价格检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认真开展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和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根据州委州政府领导关于进一步疏导我州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和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我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检查组,于2005年12月份和2006年1月份两次对景洪市各供电企业进行价格收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电力公司、云南天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有擅自制定电价

的价格违法行为,针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共收缴违法所得251000元;此外我们协同州医疗卫生检查组对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景洪市医院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查处景洪市医院违纪金额82825元,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及时进行了纠正。对去年查处的勐龙中心医院等部分乡镇卫生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尽可能地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二)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原则,坚决制止乱收费。今年1月和9月,先后两次对景洪市一中、三中、四中、五中、职中等十九所学校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今年秋季一开学,我所就认真贯彻中央七部委联席会议精神,把制止教育乱收费作为减负清费治乱重点工作来抓,重新明确了中小学校收费标准,突出了检查重点。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设立收费公示栏,将各自的收费臵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把检查的重点放在乡镇学校的补课费、住宿费、教辅材料,城区学校的代收费和借读费上。通过检查,共收缴违法所得款90220元,清退46350元,从而维护了国家政策的严肃性。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三)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创建良好的价费环境。充分利用今年换发《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时机,搞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项目的清理、审验,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各部门必须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在今年8月对市建设局和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检查中,分别查处违纪金额209442.98元和75924.48元,9月对景洪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费检查,查处违纪金额40894元。

(四)加强涉农物资价格检查,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业物资上的各项价格,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所根据云发改电[2006]2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和去年农资价格上涨较快的情况,组织人手对勐罕、大渡岗、勐龙、普文、嘎洒和城区12家化肥、种子、农药等农用物资的价格销售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场上经营农资产品的经营户除了市供销社仍然是集体性质外,其余都是个体挂靠农资公司、服务中心等单位,名称均为公司销售点,实为个人经营,所出售的化肥、种子、农药等产品都没有健全的进出台帐和相应的销售档案,明码标价执行的也不全面。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都要求其限期整改;

(五)加大成品油价格的管理和检查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对城区中石油、中石化及10个乡镇的15家加油站

进行了检查,发放《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文件15份。经查,中石油、中石化所属的各加油站,都较好的执行了国家价格政策,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价格销售行为。而各乡镇的加油站因为是个体经营户,进货价就高,“高进高出”,所以大部分加油站都超标准的销售成品油。对这些违规的价格行为,我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屡教不改的2家个体经营户进行了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截止今年11月份,我所共收缴违法所得372171元,其中:罚款281950元;收缴违法所得90221元。退还消费者46350元。

二、加大对节日市场的巡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春节、“五一”、泼水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为维护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所对每个节假日都提前准备,充分应对。节日前夕,抽调大量人员,层层落实开展检查。据统计,四个节假日,我所共出动检查人员246人次,检查公路客运企业2家,宾馆酒店14家,药店9家,旅游景点4个,市运政出租车收费检查1次,以及市区各大商场、超市,肉、禽、蛋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市场价格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未发现节假日期间趁机哄抬物价和欺诈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不规范经营者都依法进行了现场教育、纠正处理。节假日期间安排检查干部24小时值班接听举报电话。【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截止11月份,我所共受理价格举报28件,其中,上级有关部门转办2件,来电19件,来访7件,办结27件,办结率96。

三、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完善政府定价机制

认真贯彻中央和云南省定价目录,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整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9月,参加了由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勐养镇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我所介绍了自来水成本审核情况及调价建议,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此次价格调整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申请人作最后陈述,整个会议严谨有序,体现了依法治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

四、努力拓展物价工作领域,积极做好评估、价值认定和成本核算工作

全年共完成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01件,认证金额773万元。其中: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289件,认证金额373万元;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件,认证金额323万元,没有发生一件价格认证复议;完成了对勐龙、勐罕、勐养、普文、嘎洒、景哈乡城建所环卫垃圾清扫、清运成本审核结论书6份;对景洪市城区14个社区和教育系统发放价格服务牌39份;检查景洪市城区明码标价情况1089家,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8家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处罚,共罚款1050元。目前,我市城区商品明码标价普及率已达到了97。具体工作

篇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二00四年,我所在县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检查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一年来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顿价格收费秩序,应对价格波动,价格监督检查水平不断提高

二00四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物价检查干部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以极大的热情开展工作。一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xx万元;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其中上缴财政xx万元,退回用户xx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查处的价格违法所得、经济制裁以及上缴财政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06%、19.37%和23.77%。为历史最高水平,开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1、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交通不便等困难,全力以赴地开展了这项工作,对县城以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等价格违法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分别于今年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这次检查查处力度大,治理效果好,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阶段性目标。

3、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我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了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4、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所对全县各涉农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5、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我所以春运票价、旅游门票价格、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了汽车站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代理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6、开展化肥、液化气价格检查,平抑价格波动。去年12月份以来,化肥价格大幅攀升,我所快速反应,对全县各化肥经营点的化肥价格进行了广泛调查和检查,确保了上级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的有效贯彻,并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依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气价格问题,我所适时开展了检查,查处了两起液化气公司擅自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控制液化气价格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7、积极支持配合市所开展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

二、注重价格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价格投诉举报网络日益健全

1、健全网络,服务农民。自去年7月设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以来,我所积极帮助和引导其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工作,与之建立了经常性工作联(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系,经常组织乡镇价格监督员学习物价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之成为价格部门在农村的又一敏锐触角和得力帮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推进农业发展。

2、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价格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窗口。一年来,我们本着“群众的利益无小事” 的原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如今年4月有群众投诉某医疗单位多收药价,我所立即组织检查,起初,该单位对提高药品及医疗价格的行为矢口否认,并为检查设置障碍。经过连续数天的艰苦调查,检查人员将有关的价格违法情况全部摸清后,依法对其做出了责令退款162元,没收违法所得1978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据统计,一年来我县共按到群众投诉举报20件,根据举

报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实施经济制裁4.94万元,其中上缴财政3.33万元,退回用户1.61万元。

三、加强检查综合工作,狠抓办案质量,价格检查基础建设更趋完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1、积极宣传、扩大影响、树立物价部门新形象。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了解,同时结合“全国价格举报宣传日”开展三周年以及物价检查所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宣传,通过有力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物价观念,树立了物价部门新形象。

2、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继续抓好案审工作。一年来,我所以案件审理为突破口,结合基层物价检查的执法环境和工作特点,狠抓了办案质量,落实了执法责任制,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案卷材料都能案按规范化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了今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检查统计报表分析和总结汇报材料。对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做到了认真查处,及时反馈。严格执行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保持了物价检查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回顾二00四年的工作,可以说有耕耘,也有收获;有压力,更有欣慰。这一年我们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也应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如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多收价款的清退工作尚有不足,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不够,价格执法职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展望二00五年,我所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按照上级每年确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认真完成各专项、重点检查任务,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检查队伍素质,培养过硬作风,提高价格监督检查队伍的战斗力。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莲山课件 原文地址:/Article/zjbgnzzj/11275.htm

篇三: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5年物价局检查工作总结

2015年物价局检查工作总结

二0一二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局的精心指导下,在王局长的支持直接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物价工作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局工作重点和规范化检查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开拓工作新领域,搞好价格服务,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截止到目前共收缴罚没款54万元;责令退还728万元。

一、真抓实干,努力工作

1、及时掌握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夯实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基础,不断提高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使之政策性、目的性更强。通过案件审理委员会处理的案件,具有合理、合法、透明的特点。

2、认真做好自身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高写作能力,每周至少写四篇博客,规范内部管理,健全检查工作制度,畅通网络信息和工作汇报平台等工作上下功夫。

3、激励和鼓励每位工作人员多动脑、勤动手,及时把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向其他工作人员介绍、学习。

4、组织协调了有主管县长参加的“元旦”、“春节”、“十一”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300余份。

5、组织开展了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及出租车价格听证会。收到满意效果。

6、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和规范,克服不员少、工作紧等困难,积极努力工作,身体力行组织医疗、教育、房地产、银行等行业价格收费的专项检查,共检查行政事业性单位和经营性单位158家,大大地提高工作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7、紧紧围绕“稳定物价总水平”这一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开展了反价格欺诈、打击恶意囤积,查处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各行业价格的检查和规范,有效地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强化了商家的价格诚信意识,促进了价格诚信建设。(年终总结

8、大力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价格服务进企业”等价格公共服务活动。不断推进价格举报建设。成立遍及全县14个乡镇的229名农村价格信息员,今年共接到来信、来访、网上投诉44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得到了举报人的理解和赞誉。

9、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会议和专项检查活动,不断提高价格执法水平。定期监管行业,进行业务培训,如房地产商和客运户的价格守法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开拓创新、对外协调方面还做的不够,以后将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在工作中吸取和总结经验,并努力提高以下方面建设:

1、加强市场监管,对一些不易取证的案件,要求检查员采取迂回策略,配备录音笔、照像机等现代设备,完善准确掌握第一手证据。

2、针对一些“老大难”问题,联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综合部门,联合办案,改克难点,促进整改。

3、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在创造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努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篇四: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5近期药品价格监督检查情况汇报

近期药品价格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15]186)精神,近期我局开展药品价格检查工作。我局于10月20日起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开展药品价格检查。原创:

一、医疗单位药品价格执行方面:

本次检查区内医疗单位药品降价执行情况,以抽查的方式进行。共抽查医院9家,其中区、镇医院8家,私营医院1家。除x医院属民营医院不需参加招标药价外,各医疗单位对国家最近公布降低的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的零售价格,都在10月10日通过招投标海虹网的通知,全部已按规定把药价调整下来,所经营的品种对照文件的规定,约有15至20的品种实际零售价还低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如氟康唑胶囊0.15g*1粒,医院执行招标中标品价是8.40元/盒,政府最高零售价是8.90元/盒,阿奇霉素针0.25g*100ml招标中标价是26.5元/盒,政府最高零售价是29.20元/盒。而x也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没有高于政府限价。没有发现有医疗单位超出网上采购中标药品的零售价。同时医疗单位对库存药品的价格都进行了调整,都相应执行降价后的药品价格。

二、药店零售药品价格执行方面:

本次检查区内药店零售药品降价执行情况,原创:

篇五: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6县物价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6年已经过去,这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发改委(物价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初确定的物价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物价管理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这几方面的事情:

一、2016年工作回顾

1、运用价格杠杆职能,强化价格监测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价格监控。围绕这个目标,我们将任务逐层分解,明确专人负责,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安排专人对粮食、食用油、肉、大众蔬菜等农副产品和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监测。坚持上市场采价,对所取得的各种价格信息进行、对比、汇总。每周一次上报市局和县政府领导。截止目前,我局的价格监测,覆盖了县城各主要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并形成价格分析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及时准确把握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协调和疏导价格矛盾提供了依据。

搞好成本调查分析。着力开展了各项农产品成本常规及直报调查、农户存粮、购买农资、种粮意向等专项调查,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为农民增收提供信息。2016年上半年,针对市场生猪价格波动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我局积极主动,通过深入农户、经销商、生猪定点屠宰场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生猪存栏及价格波动原因,作出可行性分析,加强正面宣传报道,较好地缓解了群众的恐慌情绪,维护了市场物价的稳定。

2、履行价格监管职责,规范市场价费行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为稳定市场价格,我局在做好平时价格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了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及民生价格的监管。今年4月,有群众反应“食盐价格是不是涨价了,1.30元1斤的食盐都没有卖”,我局接到举报后,积极与县盐业公司协调,增强食盐供应,稳定市场,另一方面,组织人员深入各大超市各食盐批发店巡查,及时对借机涨价的行为实行快动作、严处理,使普通食盐供应正常。

审慎把握政府定价项目,规范市场价费行为。对少数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价格如水、电、气、经济适用房、交通等由政府制定的价格,从费用、成本上严格把关,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审慎出台。积极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涉农、涉企收费管理。及时落实上级《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大力清理教育收费,规范中小学代收费行为,取消了上机费等多项代收费项目,减轻学生负担200多万元。3月底,我局对县幼儿园收取“兴趣班活动费”,作出了“取消项目、停止收费、退还用户、消除影响、深刻反思”的安排,至3月30日,已退还兴趣班活动费40986元。认真开展一年一度收费年审,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票据使用情况和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纠正了一些单位的乱收费行为。

3、突出价格服务职能,切实搞好统筹兼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全力支持小水电事业发展。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小水电上网电价测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发改委《关于理顺县级电价规范电价规范电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县部分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测算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疏导了上网电价偏低的矛盾,促进了小水电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测算,审核了2016年经济适用房价格。

深入推进“规范价格工作行为深化年”活动。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制订《县物价局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召开定调价、检查、认证等3个条线工作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服务效能。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以县政府网站为平台,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网络问政为督导,公布网络问政工作流程,明确各处室职责,不断提高价格工作的公信力。

根据物价指数上涨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特殊困难人群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南丰、黎川等周边县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一般劳务服务业价格、商品房价格、店面租金、餐饮业价格及相应的生产、供求情况进行了一次解剖麻雀式的全面调查,形成了《物价水平的调查及对策》、开展了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当前我县砂石市场价格调查、当前我县房屋建筑造价调查等,并形成调查报告。切实把稳控物价工作落到实处。

倾力搞好价格认证服务。去年全县共受理价格认证业务136件,标的额1亿3000多万元。其中刑事案件42件,标的额210万元;民事案件21件,标的额1100万元;行政案件15件,标的额1600万元;其他68件,标的额1亿元,为价格鉴证服务司法提供了客观依据,较好地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为确保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我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获得30000元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经费,为有效开展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4、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按照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部署,重点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汽车客运票价、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教育收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商品房价格、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上半年我县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9.86万元。其中:退还用户7.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2万元,罚款2.3万元。

切实搞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精神。4月,我局与县纪检委、县建设局、县房管局联合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巡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印发了《推进明码标价倡议书》、《省规范商品零售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等宣传材料1000份。

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从6月份开始,由我局牵头,县政府纠风办、县商行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物流局制定了我县《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县级协调领导小组,有计划地推行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印发了《在全县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了检查目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的方法和工作步骤、以及检查工作要求,使我县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明码标价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得到切实规范,物流发展环境明显好转。建立了物流企业(市场经营管理单位或企业)自我约束乱收费的机制,建立主要经营货主(或入场经营摊主)自我保护机制,进一步推动县物流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5、夯实价格工作基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塑造物价部门良好形象。

加强价格宣传调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上街宣讲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群众对价格工作的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作用。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及机构建设。结合全县“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深入开展“怎么办、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提高了物价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各项主题活动也取得了明显效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撰写了《对物价消费水平的调查》、《县物价局关于整治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县物价局关于价格管理情况的汇报》、《对我县餐饮业价格过高的情况调查》、《县物价局关于对第十六届县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48号“关于要求政府用行政手段调控市场菜价,降低物价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当前影响物价水平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还比较多,部分群众的价格心理预期与实际有一定距离,对群众的价格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是对市场价格趋势性研究的深度不够,起点不高,前瞻性不足,对基础性工作的推进力度不够。政府定价前的成本监审工作还未全面展开,在反欺诈、反垄断、反暴利等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有待于我们去做进一步的探索,在平抑物价、保持价格稳定、发挥参谋作用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6年价格工作安排

为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及胡锦涛、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奋斗目标,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作基本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既要保护农民利益,又要保障城镇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健全全市范围内社会保障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清费治乱减负,规范学前教育、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殡葬服务、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监管,切实减轻群众生活负担。

2、健全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手段,健全价格调控预案,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提升价格应急监测预警能力,认真落实价格监测巡视、预警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价格正面宣传、正确舆论引导,严厉查处恶性炒作和价格欺诈。

3、坚决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开展交通运输价格、垄断行业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群众负担。

4、推进价格改革,适当调整水电上网电价,促进水电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推进农业用水综合政策,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5、继续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加强对公用事业、垄断性行业的成本监审;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继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学校”、“进商场”工作;发挥“12358”价格维权电话的作用;大力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进一步加强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工作,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做好价格宣传和理论研究,进一步发挥《价格月刊》和价格视窗网站在价格宣传中的作用,正确引导社会心理预期。围绕“打好三大战役,建设幸福”主题,对照标杆找差距,振奋精神干事业,改进作风破难题,进一步凝聚和激发全局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激情和力量,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大兴学习思考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团结协作之风和民主清廉之风;进一步提升科学发展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攻坚破难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作风中存在的“庸、懒、散”,“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局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促进行政服务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显著提升以“慢不得、坐不住、等不起”的精神,引领思想大解放,推动作风大转变,谋求大发展,以新的境界、新的标准、新的干劲开创赶超崛起的新局面!

篇六: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6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巡查与应急检查,开展商品明码标价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规范商业零售企业、商品房销售企业明码标价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价格欺诈行为;

(二)开展客运票价的价格监督检查;

(三)严厉打击标价外加价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加大对旅游景点、商业购物中心、餐饮业、宾馆饭店等价格行为的检查力度;

(五)大力开展成品油价格检查,从严查处超出国家规定价格乱加价、乱收费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六)依法查处消费者投诉的价格违法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日至4日,主要任务是集中学习文件,统一思想,制定方案,建立组织,动员部署。

(二)提醒告诫:3月5日至4月20日,主要任务是通过政策宣传、提醒告诫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范商品明码标价。

(三)专项整治:4月21日至4月30日,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查处违反《商品及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对无明码标价的经营者可处以3000元罚款;对标价率达不到50%的经营者可处以1000元罚款;对屡查屡犯、拒不执行商品明码标价的进行集中曝光。

(四)巩固完善:5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市场巡查,巩固提高,考核评比、表彰先进。

四、检查分工

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全局统一安排,实行股室、所、队、中心分工负责制。

四、工作要求

1、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扎实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各检查组要围绕检查重点,周密组织部署,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责,使市场巡查、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县城主街道90%经营门店明码标价达到规范;乡镇主街道80%经营门店明码标价达到规范,商业购物中心、超市、药店、专卖店、家电门市、通信工具销售门店、粮油经销店、餐饮业、宾馆、旅店等明码标价率达到100%。

2、查处价格违法案件要从严、从快,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理。

3、“节假日”期间,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接群众举报后要迅速查处。

4、各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不得脱岗、溜岗,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五、考核奖惩

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由县物价局副长总体负责,县物价检查所所长组织实施,各股室所队中心分管领导按分管股室具体包抓落实。检查所负责协调指导,局办公室负责督查、考核、评比,实行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评,各股室要重点抓好县城明码标价工作,4月30日前经验收合格,对完成目标任务的股室给予150元至500元奖励;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股室视其情节将处150元至500元罚款;对5月31日前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股室加倍处罚;对验收合格后工作保持较差的股室年终收回奖励。各股室市场检查工作无任何差旅、交通补助,统一按罚款的1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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