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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

2016-07-27 10:59:1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共6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总结篇一:事业单位改革总结事业单位改革总结目前,励家镇共有事业单位11家(包括中小学校、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人。近年来,依据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示精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一、大胆尝试,积极探索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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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总结

篇一:事业单位改革总结

事业单位改革总结

目前,励家镇共有事业单位11家(包括中小学校、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人。近年来,依据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示精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大胆尝试,积极探索

1997年7月开始,我市在古港镇试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依据“积极推进、竞争上岗、因乡制宜、减员减负”的原则,合理设置乡镇政府内部机构,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制度,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联绩计酬,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得到了省委副书记胡彪同志的充分肯定。

1997年12月,原国家教委将我市列入全国教育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单位,1998年12月,我市推行的中小学内部管理制度改革─“三制”改革,即目标管理制、教师聘任制和结构工资制,被评为湖南省第五届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

1999年,我市澄潭江镇逐步推行以优化组合、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走出了一条人事管理事业化、财政管理企业化的新路子。2000年,我市在全市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全市所有的事业单位都成为独立的法人,承担独立的法人责任,完善了事业单位的法人体制。

随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在我市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市直部门和各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推开,拉开了我市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新的一幕。

二、结合特点,多头铺开

依据省、市指示精神,根据自身特点,我市采取符合自身事业发展要求的改革办法。

1、全面规范事业单位运行体制

2002年我市出台《浏阳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采取以下措施对乡、镇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一是精简事业机构;二是理顺事业机构管理体制,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基本思路,逐步建立适应乡镇主体经济、农村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和农民致富奔小康服务的新型事业机构运行体系;三是精简人员编制,减轻农民负担;四是确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五是调整乡镇学校布局,优化乡镇教师队伍结构。同时,通过创业安置、鼓励辞职、停薪留职、自谋职业、返回归队、后勤脱钩、工人改编、学习培训、到龄退休、提前退休、提前离岗等形式,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2002年的事业单位改革,全市乡镇事业单位由519撤并为352个,分流人员664人,具体分流途径是:提前退休116人,提前离岗休息385人,自愿辞职及自谋职业36人,创办经济实体50人,充实基层6人,合办企业16人,学习培训4人。

按照社会办事业的指导思想,我市在事业社会化方面迈开了坚定的步伐。卫生系统于2001年在文家市镇医院率先推行股份制改造,触及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两个打破,两个分离,两个建立”,即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打破所有制界限,将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职能与医疗分离,将卫生监督、卫生执法与技术服务、卫生监测等分离,建立起浏阳医疗卫生新体制。市旅游局对所属旅行社和旅游学校也实行了人员身份和产权两项置换,实现了社会办事业的格局。

2、深入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我市教育系统和广播电视局全面推行了聘用制,实行公开招聘、签订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亲属回避及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单位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教育系统的改革措施主要是:一是以“双聘制”为轴心,即对中小学校的教师(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和聘任合同制,利用聘用合同确立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利用聘

任合同确立单位与个人的岗位工作关系;二是以实行“三个代表”为主线,即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

广播电视局实行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运行机制,在全系统各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整个系统分解为局机关、浏阳电视台、浏阳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国安浏阳宽带数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市广播电视广告信息有限公司、浏阳市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全面实施政企、政事分开和分级分类管理,所有职工都解除身份,与单位签订聘任合同,人事档案关系全权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管理。 为确保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全面推行,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全面开展了档案委管和人事代理业务。目前,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共有1300余人,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了档案委管的单位共有99个。

同时,我市于2001年成立了人事参议仲裁委员会,全面负责人事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对新的体制下的人事矛盾进行依法调解处理,保证了改革的稳定推进。

另外,市里面成立了增人计划领导小组,实施《增人计划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进出实行了宏观调整。再次是改革职称工作,推行初级职称公开评定和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在卫生系统2001年首次推行公开评定初级职称,在中医院等单位实行了岗位竞聘,高职低聘。

3、努力改革事业单位分配制度

市日报社冻结档案工资,实行岗位工资制,取消一切补助,用作实绩考核奖励,实绩考核奖励根据不同岗位目标任务要求实行量化考核,对采编部门和人员,突出稿件和报纸质量要素,对经营单位和员工,突出经济效益要素,对行政后勤部门,突出服务和质量要素。市广播局建立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收入分配制度。

市规划局也实行按绩定酬的动态分配机制,全面实现绩效挂钩。

总之,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在我市各行业各部门已逐步铺开,正向纵深发展,按照中央指示,我市新的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即将全面启动,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开创事业单位改革的全新局面。乡镇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的实践与思考

阜阳市人事局

我市在全面实施乡镇机构改革中,为推动乡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在干部职工心理承爱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克服困难,积极探索,认真推行了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截止到2008年10月,全市乡镇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了聘用制,5262名乡镇事业单位职工签订了聘用合同。下面,就我市乡镇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等几点意见。

一、主要做法

在推行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中,我们本着先易后难,逐步到位,积极稳妥的工作思路,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平的原则,认真实践,不断总结完善,保证了聘用制的平稳推行。

1、抓住机遇,推行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制。2000年年底,我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全面启动,通过调整部局、精简机构和人员,优化组织结构,对职能弱化、经济和社会效益低下的事业单位予以撤消,对业务相似、职能相近的“七站八所”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合并,大力精简事业单位机构,按照“减人、减事、减支”的原则,重新核定了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通过改革,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由改革前的平均14个左右减少到6至7个,全市共减少1611个,这就会为乡镇事业单位推行聘任制提供了机遇,因此,我们在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对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专门作出规定,要求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聘用制,并将其作为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验收的一个主要项目。

2、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乡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是积极推行聘用合同制。多年来对这件事说的多,做得少,更没有经验。为了把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制推行好,我市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我市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大体上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组织竞争上岗。我市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精简率一般在70%左右,因此人员竞争上岗十分激烈。在组织竞争上岗过程中各县市区都严格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文化考试、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等程序进行。做到公开、公正,上岗合理,下岗服气;第二步对竞争上岗胜出人员实行聘用制。多数县市区在实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过程中,按照国家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聘用办法和细则,对聘用程序、聘用合同、岗位职责、考核奖惩、辞聘、解聘及聘用期限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对上岗人员逐人签字了聘用合同,建立起单位和被聘人员之间的聘约人事关系。

3、强化监督,实际阳光操作。在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竞岗、聘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了四严五公的原则,即严格程序、严格条件、严格纪律、严格政策,公开、公正、公平、公论、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在竞岗、聘用过程中,一方面请县、乡纪检人员、乡镇人大代表、村组代表、农民代表,对竞岗、聘用的人员的考试考核、民主测评、聘用决定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另一方面,坚持公示制度,竞岗、聘用人员的名单向社会公示;考试考核的情况向社会公示;民主测评情况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及岗位职责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

4、坚持无情分流,有情操作。由于我市乡镇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多,安置难度大,各县市区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未聘人员坚持无情分流,有情操作,探索了多渠道、多途径安置乡镇事业单位示聘人员的办法。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对一部分具有大专、中师以上文化程度的未聘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考核合格的,转岗到农村中小学工作;对于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乡镇人员给予政策和资金、技术上的扶持;对辞职人员,抓好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皖办发[2008]28号文件明确规定的五项优惠政策逐项落实。据统计,全市自2000年实施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以来,妥善分流安置乡镇事业单位未聘人员13905人,没有出现严重事故和大面积上访事件,从而保障了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平稳实施。

5、强化聘后管理,形成良性循环机制。乡镇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后,强化聘后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我市多数县市区规定,对已聘用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严格的考核管理,末位淘汰。对工作开拓性不强,不出成绩又无过失的聘用人员,根据聘用有关规定和程序随时解聘,空出的岗位重新进行竞争上岗。对年度考核两次不合格的人员不予继续聘任;对严重失职的人员予以解聘。市及各县市区人事局还重点加强对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的鉴证工作,加强人员聘用争议案件的受理、调查和仲裁工作,切实为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6、打破传统录用,新进人员公开招聘。从2002年开始,我市乡镇事业单位对新进人员全部实行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优胜劣汰。招聘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每年由县市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安排,严格按照计划申报、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拟定人选、进行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主要成效

通过近四年的努力,我市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基本建立起来。归纳起来,实行聘用制度带来了五种新的变化。

1、转变了思想观念。乡镇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后,单位职工从过去传统观念的“单位人”变为新型的“社会人”,从过去的“要我学,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学,我要干”,制度改变,观念更新。目前,在全市基层乡镇广大事业单位职工中已形成了“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的共识,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

2、创新了用人机制。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建立,以及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竞争上岗、民

主测评等用人制度的实行,彻底改变了旧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加快了事业单位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聘用关系转变,由“固定人”向“合同人”转变,职工对单位的依赖关系被打破,工作和职务的终身制被打破,聘用制度的推行和完善,促使乡镇事业单位逐步建立起不断竞争和持续激励的用人机制。

3、优化了人才资源配置。通过推行聘用制,乡镇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综合素质得到优化。通过竞聘上岗,乡镇事业单位上岗人员平均年龄普遍降低,站(所)长80%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许多专业技术人员经过激烈的竞争找到了适合本人专长的工作岗位,个人潜能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一大批素质素质较高,有技术专长的人员通过竞聘,走上了乡镇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为乡镇今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

4、转变了工作作风。这次乡镇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是一次影响大,震动大,涉及面广的改革,一方面强烈冲击了“铁饭碗”和“官本位”意识,另一方面强化了上岗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全市乡镇事业单位上岗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后,工作责任心大大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主动做好本职工作,深入下去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忧排难,受到群众普遍好评。

5、促进了乡镇民主政治建设。在推行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制过程中,各地充分实行民主,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组织竞岗和实行聘用工作中,各地将岗位设置、报考资格、竞聘条件和程序等,在乡镇公开栏内予以公布,考试、考核和整个竞岗、聘用过程在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拟聘用的人员组织由各方面干部群众参加的民主测评,充分让干部群众参与,接受社会广泛监督。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乡镇民主在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加强。

三、乡镇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市乡镇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我市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相对滞后,市及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大部分还没有实行聘用制,这在客观上对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制的进一步巩固有直接影响,同时乡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聘期内管理、聘期满后的续聘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解决这些问题,一是需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二是需要政策上的配套改革,例如人才流动制度、工资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未聘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制度的改革。

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的各种条件已经具备。人事部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中要求,用2至3年的时间,在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再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正规化、规范化的聘用制度。按照这一要求,我们要抓住当前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运作,逐步在事业单位建立起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聘用管理新机制。

1、提高思想,统一认识,抓好三个到位。首先是各级人事部门抓好思想认识的到位。搞好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关键环节,就是要学好学透中组部、人事部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解决好思想上的各种模糊认识,形成事业单位不实行聘用制不行,不抓紧实行也不行的共识,依靠思想认识上的到位,增强实施事业单位聘用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其次,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各级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纳入人事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的位置,按照国家人事部的要求,分步实施事业单位聘用制;三是改革宣传要到位。200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组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转发了《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人事部下发了《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的解释》,人事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宣传这些政策,强化舆论造势,形成改革氛围,让人们了解政策,消除疑虑,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2、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行聘用制度。在事业单位建立聘用制度是一项新的改革,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必须在初中逐步摸索,在改进中加以完善。抓好试点是推行聘用制的有

效方法,按照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可以选择事业单位较为集中的文化、教育、卫生、城建等行业,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在抓试点的具体过程中,重点抓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争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和未聘人员安置四个环节。

3、严把进口,畅通出口,逐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新陈代谢机制。按照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制度,并实行人事代理。今后,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新聘用人员必须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合同签证和人事代理手续,然后才能核准编制、核发工资。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人员新陈代谢机制,从制度上规范人员出口,主要是做好解聘和未聘人员的安置工作,真正畅通出口,保证事业单位充满生机和活力。

4、突出重点,配套推进,保证事业单位聘用改革制积极平稳推行。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建立事业单位新的用人机制的关键。在实施事业单位改革中必须把这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重点内容来抓,对推行条件成熟的,抓紧推行,一步到位。对尚不具备条件的,要抓好试点,摸索经验。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事业单位的体制、机构、工资、社会保险、人事仲裁等方面的改革,因此,在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同时,还必须注重配套改革的整体推进。篇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情况汇报

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情况介绍

(新华网 2010-07-13)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编办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我省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稳中求进”的改革思路,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本服务优先、服务公平公正、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和做法

2006年,我省被中央确定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5个试点省之一。2007年,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和《广东省省直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目录》,选择部分省直原依(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原省人事厅、水利厅、原环保局以及佛山市进行试点。深圳市从2006年开始也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2008年以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改革思路,完成了全省事业单位模拟分类和匡算工作。2010年,正式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计划今年底前全省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改革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专家和各界意见,认真吸纳理论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各地经验,充分调动有关部门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相当程度上化解了改革的困难、风险和阻力。聚社会各方之智、求综合配套之策、成全面推进之势的事业单位改革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一)抓好科学分类,着力增强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科学分类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切入点。改革中,我们着重抓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重新界定、调整、收缩和转换事业职能范围,科学分类,积极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调整与规范并举,退位与补位共进”。一是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或转为行政机构。如2007年将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省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等10个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或机关内设机构。二是将应由市场承担的任务交给市场。如将省水利厅几大水利枢纽的发电、检修等经营性职能剥离,按企业化运行,实现事企分开。三是将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出台《关于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意见》,明确将可交由社会组织

篇二: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知识问答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知识问答

1.什么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社会组织。

2.什么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指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

3.什么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资源配置、不承担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4.什么是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5.什么是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是指各类事业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

6.我国为什么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

答: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

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7.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8.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三是坚持开拓创新,

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实践探索。四是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坚持统筹兼顾,与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好改革力度与社会可承受度的关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建设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9.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2014年完成市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探索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管办分离、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到2015年,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施管办分离、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

10.如何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答: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11.如何理解改革的工作方针?

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

分类指导。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把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并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其公益属性和生机活力。

分业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并做好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衔接。

分级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原则,分级组织实施改革。中央主要负责指导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地方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分步实施。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和2015年的阶段性目标,明确了分步实施的改革路径。在具体改革任务上,中央也提出了分步实施的要求。有的改革措施可以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逐步实施,不要求一步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可按照中央明确的改革步骤,结合自身特点,作出分步安排,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12.如何理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与行业体制改革的关系?

答: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在总结前期各行业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重点是解决改革涉及的共性、基础性和衔接性问题,不是“另起炉灶”,不替代正在进行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行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同时也明确要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相衔接。

13.在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中,具体有哪些政策?

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

篇三: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
2015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第1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 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第2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4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有关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稳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制订不同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改革按计划、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进,市、县区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明确职能、准确定位的原则。依据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准确界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事权界限,实行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分开、事业单位与企业分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共事业,逐步推行管办分离,实现政府部门由“办事业”向“管事业”转变。

——坚持政策配套、协调推进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法人治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配套措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后勤服务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相衔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始终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别轻重缓急,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内容

(一)开展清理规范

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清理。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原承担职责任务已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服务对象单一、社会效益不佳的,职责相同相近的,任务严重不足的,等事业单位,打破条块、部门界限,予以整合。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暂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其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结构等事项。

(二)合理确定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具体分类目录另行制订。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面向社会提供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三)分类推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对有法律、法规授权并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剥离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划归其他机构或社会组织后,暂予保留;对无法律、法规授权,但按规定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后承担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暂维持现状;对既无法律、法规授权,又未依法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而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其职能收归行政机构或党委部门,机构予以合并或撤销。此类事业单位承担的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及鉴定、仲裁、评估、认证等职能,逐步剥离划归其他相关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今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转为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谋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由市场配置资源,条件成熟的,直接转制为企业,注销事业法人资格,核销事业编制,并依法进行企业登记注册。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不超过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转企改制可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办法,打破所有制和地域、行业、隶属关系界限,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兼并或转让国有产权等方式进行。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转制为国有企业的,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强化公益属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的公益服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其宗旨、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由事业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严格监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国库集中支付;募集的基金应规范管理,并严禁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政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单位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其公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政府规定,其他业务活动项目与收费标准接受政府指导;其服务质量执行相关标准;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

篇四: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
2016工商局规范市场经济工作方案4篇

第1篇: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加强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整治、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清理各种无照经营行为,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引导督促一批具备条件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户及时办理营业执照,依法严厉查处取缔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无照经营户,杜绝无照经营存在的各种隐患发生,使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不断加强,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整治重点

【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依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5号)的规定,重点对未取得经营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依法监督查处。

四、方法步骤:

“百日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摸底阶段(4月15日至4月25日)。要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无照经营的本质特征以及其对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的不利影响,营造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舆论氛围。要以工商所为单位,按照“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对辖区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并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7月12日)。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重点在规范上下功夫。对无需经过审批即可申办营业执照而未申办营业执照的,通过教育督促,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对限期不办、屡查不改的无照“钉子户”,一律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查处。要把集中整治与随机抽查、联合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巩固整治成果。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3日至7月23日)。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积极构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县局将于7月17日对“百日行动”进行集中督导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记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总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各相关科室、工商所要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和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大法律法规和“百日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倡导合法经营,以起到震慑违法者、教育经营者的目的,进一步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要严格市场巡查和属地监管职责,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督导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加强内部协作,做到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要主动向所在地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所在地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实际效果。要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查处取缔为辅的原则,对无照经营户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四段式”执法模式,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群众反映强烈且不服从执法检查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2篇: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市级、县级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新措施、新载体,着力在廉政文化、廉政教育、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突出工商工作亮点,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突出特色,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努力达到“三好一高有亮点”的创建目标,即“廉政氛围好、监督机制好、干部作风好、群众满意度高”。

(一)廉政范围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开展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巩固廉政文化建设阵地,营造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监督机制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建设,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强化党员干部制度意识,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制度,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选拨任用干部,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公开透明机制,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三)干部作风好。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存在的问题,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引导督促全局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确保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群众满意度高。提高服务意识,规范审批程序,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防范刁难勒卡问题的发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

召开全系统“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

(二)创建实施阶段。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借鉴学习2016年度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层层发动,广泛宣传,让全局干部职工了解、参与到示范点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2、择优选点,精心培育。县工商局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总结提升,继续争创市级示范点培育对象。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注重把那些整体工作好,并在一项或几项工作中具有鲜明特色、亮点的工商所纳入县级、基层示范点培育对象。筛选出来的县级、基层示范点,经局党委批准后,由监察室按要求上报县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做好结合,整体推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创建与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结合起来,与我局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结合起来,与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促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教育干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等途径,积极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

4、创新裁体,扎实推进。确定的创建示范点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思路,搭建栽体,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以网络、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栽体,因地制宜地向社会公开党务、政务工作。二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执行力,提高服务效能。三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推动示范点建设。

5、抓好落实,强化督导。各示范点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培育措施,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培育中注重总结提升,查缺补漏,整改问题,逐项完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整体上水平,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向局党委进行汇报。县工商局“十百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召开经验交流观摩会,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继续完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上报的示范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及时调度掌握创建情况。

(三)自查迎查阶段。

各示范点要收集整理好相关的资料档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地通过考核和验收。

四、组织领导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是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途径,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具体体现。示范点创建工作要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融为一体,既带动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也保障干部队伍的纯洁,促进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健康发展,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为此,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活动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及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确保“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第3篇:行政程序深化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县“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工作,贴近实际,注重实效抓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着力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新突破,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必须经局党委审查批准,法制科要为局党委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三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听证等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要建立行政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由法制科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规范化。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是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把省局下发的执法权力目录、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及职责通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县工商局党务政务公开系统对外公布。在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委托行政执法时,需经局党委批准后,方可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法制科备案,由法制科向社会公告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规定》,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公布。按照行政执法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调查、证据规则和听证程序,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理制度等,依法作出行政决定。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省局下发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由法制科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实行人性化、柔性执法。四是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按照鲁政发[2016]5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及时精简、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先照后证”制度、住所登记、名称登记、经营范围、年检制度改革,对登记管辖、登记流程、“多证联办”实行便利化改革,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工商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工商体制改革后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上岗前必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执法。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围绕县委县政府、局党委工作中心,服务大局,简政放权,合理安排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审查、集体讨论和公开发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防止出现通过规范性文件形式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作用。积极参与,依法、公正、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妥善解决行政纠纷,处理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建立纠错机制,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和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积极配合县法制部门推行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五)认真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省政府今年出台《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好《条例》中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县工商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方法步骤

“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4月)。召开全系统“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2016年“行政程序深化年”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制定具体的“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5月—11月中旬)。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将活动情况向局党委进行汇报。县局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召开经验交流观摩会,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学习。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下旬)。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及时总结经验,向县局法制科提交书面报告。年底,局党委将对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情况将作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开展“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规范工商局自身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与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为此,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调度、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确保“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取得实效。

第4篇:工商局四德工程建设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深入开展“四德”工程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以提高干部队伍道德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以“爱德、诚德、孝德、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工程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倡树一批道德模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身边榜样学起,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切实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执法为民,高效服务;依法监管,公正维权;严守禁令,廉洁勤政”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渗透到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形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为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以“爱”为核心,实施“爱德”工程,弘扬爱心,突出“关爱他人、爱护环境、奉献社会”,深入开展社会公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心系群众、创先争优、服务发展、提升形象”为重点,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相互关心关爱,自觉维护工商形象;改进工作作风,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优化发展环境;热心公益事业,带头奉献社会,积极参与县里组织的文明交通、文明乡村、无偿献血、关心困难群众、关爱留守儿童、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多为群众解难题、谋福祉。

(二)以“诚”为核心,实施“诚德”工程,树立诚心,突出“忠诚事业、爱岗敬业、诚信待人”,深入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公开承诺、民主评议等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意识和道德观念,突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全面实施“十百千”工程,不断提升工商部门的公信度和影响力。在各服务窗口开展诚德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诚信是品牌、诚信是资本”发展理念,积极争创驰(著)名商标,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货真价实、热情服务、公平竞争。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大力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私营企业”和“消费者满意单位”。深入开展“无传销进校园、进社区”、“食品安全放心店”创建活动,发挥百名食品安全社会督查员作用,推进消费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市场、进社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以“孝”为核心,实施“孝德”工程,倡导孝心,突出“生活保障、精神慰藉、敬业回报”,深入开展家庭美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一点一滴做起,让敬老爱老成为自觉行动。开展“我向父母献孝心”家庭实践活动,提高赡养父母标准,定期帮父母洗澡,定期带父母理发,定期帮父母做家务,定期带父母检查身体,经常陪父母吃团圆饭、参加文体活动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为老人献爱心、办实事”活动,每年为离退休老干部订一本杂志、做一次体检、开展一次座谈、进行一次节日走访慰问,对因病住院的老干部进行探望,关心离退休干部生活。

(四)以“仁”为核心,实施“仁德”工程,培育责任心,突出“知荣辱、懂感恩、尽责任”,深入开展个人品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个人人生观,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他人、对待工作、对待社会,明确在家庭、岗位和社会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扎实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和衡量标准,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加强执行力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开展人际关系和谐行动,在家庭中讲平等、重亲情,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在单位里讲协作、聚合力,加强内部团结,展示队伍形象;在社会上讲礼仪、守秩序,增强公共意识,遵守公共秩序,努力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责任、有纪律的好干部、好成员、好公民。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教育阶段(2016年3月)。按照县里责任分工和活动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签订责任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开辟宣传专栏、开展讨论交流、成立道德讲堂、传唱《四德歌》、设置“四德”格言和屏保等形式,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四德”工程建设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积极参与到“四德”工程建设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深入开展“四德”工程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水平。组织演讲比赛,撰写个人心得,公开岗位承诺,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相关活动,挖掘、培养、推荐“四德”先进典型,利用新闻载体,广泛宣传报道。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提高。探索建立“四德”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运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为工商事业发展、建设富裕文明魅力幸福新提供思想保障,凝聚道德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县局成立“四德”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组织协调。各科室所要根据县局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选准突破口和结合点,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工商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册、宣传栏、文化展厅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和支持的浓厚氛围。

(三)倡树先进典型,弘扬文明新风。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积极推选爱德、诚德、孝德、仁德四个方面的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县“四德”工程建设工作安排,及时推荐上报相关先进典型。

(四)强化监督考核,务求活动实效。将“四德”工程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定期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考评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奖惩分明,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进“四德”工程建设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篇五: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
2015事业单位人员分类考核的实践与思考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全员聘用制为龙头的新的用人制度逐步完善,作为职务升降、薪酬增减等重要依据的事业人员考核显得越来越重要。考核工作该如何顺应新发展,笔者根据近年来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分类考核的有益尝试体会到,只有健全分类考核制度,才能有效发挥考核的功能。

一、主要做法

1、突出行业和门类特点,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全区169个事业单位,分别归属教育、卫生、文化、交通、城建、农林等部门。由于每个单位工作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在制定考核办法时,我们考虑了通用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各单位在实施考核工作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突出行业和门类特征。如医疗事业单位考核“德”则以医德医风为重点,教育事业单位考核“能”则以教学教研工作为重点,等等。这种突出行业特色的考核办法使得考核更加科学化。

2、凸现分类管理理念,增强考核的合理性。分类考核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把事业单位管理从以往的身份管理转移到岗位管理上。根据不同人员工作性质和职责任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是分类考核的重点。在考核中,对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其业务知识、专业水平发挥和专业实绩;对管理人员重点考核其政治品德、执行政策水平和工作实际能力,对工勤人员则重点考核“勤”和“绩”。按不同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对不同层次人员进行职位分类考核,使考核更趋合理化。

3、体现客观与真实,增强考核的实效性。实践表明,通过分类考核得出的评价结果,与被考核人的实际表现是相一致的,这为单位开展其他管理活动提供了有力依据。各单位把考核结果的使用与用人有机地结合起来,较大地发挥了考核的激励作用。如乡镇、街道所属站办、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分类考核办法,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考核内容细化成若干分级项目,操作起来方便易行。各单位按岗定员,按月考核,按分得奖,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展不够平衡。在实施分类考核中,大部分单位非常重视,认真指导下属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在内容和方法上体现了分类考核的要求,但少数部门对分类考核工作不够重视,未开展试点工作。有些单位虽然实施了分类考核,但未建立通过考核拉开干部职工收入差距的分配激励机制。

2、涉及面不够宽。从试行分类考核的单位数来看,仅占全区事业单位总数的30;从试行分类考核单位的大小来看,人数达百人以上的单位较少;从试行分类考核的行业分布情况来看,大致仅限于教育、卫生、文化、农林等十多个行业。不少行业对分类考核工作不甚了解。

3、个别考核环节存有偏差。相比而言,民主测评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偏差。由于受测评范围、测评环境、测评人员心态等因素的影响,民主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相对有所降低,随意性过大,其可信度有时让人费解。

三、完善分类考核制度的几点思考

1、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切实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分类考核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让更多部门和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分类考核在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事业单位尽快建立与自身行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分类考核制度,减少分类考核的“盲区”。

2、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制定分类考核办法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方便、科学、合理、有效、规范的要求,充分体现本单位行业特点和人员结构特点。考核内容和标准要客观具体。测评方法和具体操作要体现公正、公平。

3、进一步强化平时考核。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它既能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督促,又能为年度考核积累资料数据。事业单位要按照考核规定,进一步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方法要与年度考核相一致,考核的时段一般以月度或季度为宜。

4、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使用力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是考核工作成效的最终体现,其目的就是从制度上保证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人员积极性和潜力。考核结果要与职务升降、表彰奖励、职称评定、薪酬增减、奖金发放直接挂钩。

5、进一步强化管理和指导。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分类考核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从整体上扩大实行分类考核单位的数量,从个体上提高分类考核工作的质量。

篇六: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执法工作和行业管理的关系
2016党的群众路线个人整改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通过学习、查摆和对照,我充分认识了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集到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并明确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重点剖析存在的“四风”问题及根源,做到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危害后果明、整改措施实。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仅存在的问题的原因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增加党性的目的。本人对照上级活动办要求,现制定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的问题:1、政治学习不足,政治敏锐性不高;2、宗旨意识不强,联系群众不够;3、工作作风拖拉、不严谨。

整改措施:1、坚持长期的政治理论学习,每天挤出1-2个小时进行自学,全面系统的学习理论,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深学透。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党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牢固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工作上着眼群众,用实事、实干造福群众,在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中经受教育、汲取智慧,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把智慧用在给人民谋福祉上,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落实在工作的方方面面。3、坚持理论与实际联系,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一致,坚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升自身的领导管理能力,坚决克服偏激情绪。

二、“四风”方面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通过对照检查和征求到的意见,特别是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经过初步梳理和排查,本人在“四风方面”主要有以下方面突出问题,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一)形式主义方面

存在的问题:一是理论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二是工作有部署无落实。三是廉政管理落实不到位。四是下基层调研有时流于形式。五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

整改措施:1、加强理论学习,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要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础上,认真查找群众观念、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2、工作中抓落实,依照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将计划落实到实处。3、对廉政管理工作的质量进行了更严格的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组织人员对相关的政策法规深入研究,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体系。4、每月利用更多时间深入基层调研,加强与分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室)的沟通和了解,特别是加强与基层干部、党员的沟通,虚心听取群众的呼声,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努力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官僚主义方面。

存在的问题:整天坐在机关,高高在上,不深入群众,不了解实情,不深入基层,不深入部门,对全县机构、编制、人员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不是十分清楚,特别是单位自设内设机构、编外用人情况底数不清,心中没底,遇事能推则推,能躲则躲,为领导决策不能当好参谋助手,同时造成机构编制管理混乱,日积月累留下了很多矛盾和隐患。

整改措施:1、改变既有工作模式,制定深入基层、深入部门的相关制度,克服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对影响机构编制发展的问题,在源头、基础、治本、预防上下更大工夫。2、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享乐主义方面。

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推诿,吃苦耐劳的精神少了。二是因循守旧,缺乏创新思想。三是奉献精神不足,业务水平弱化。四是自我要求不严,大局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1、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克服松懈心理和懒散情绪,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树立精益求精的意识,制定重点工作项目目标,高标准、务实效,力求每一项工作都保质保量。2、更新观念,勇于探索,敢闯敢干,在原则问题上不回避矛盾,较真碰硬,勇于担当,真正下力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3、向先进典型和先模人物看齐,培养乐于奉献的精神,使自己思想境界得到提升,从自己的本职工作做起,将努力的改进自身作风,高站位,严格自我要求,使自身工作水平有大的提高。4、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表率、严肃执行各项纪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纪律作风的各项要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新观念,敢于坚持原则。

(四)奢靡之风方面。

存在问题:本人生活一向俭朴、崇尚生态自然,从不追求奢华、不奢侈浪费、不讲排场比阔气,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个人消费中偶尔也有购买过价格稍高的商品和进过高档场所。

整改措施: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迎来送往、吃吃喝喝重新认识,少参与这些活动。对“人情消费”引起足够认识。要防微杜渐,注意生活小节,“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常弃非分之想”。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第2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我认真学习了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并积极投身到活动当中来。经过学习进行党性分析,针对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党组织反馈意见后,通过学习、查摆、对照,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为了进一步自我提高、修正缺点,本人对照活动要求,现制定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坚持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和整改“四风”问题,带头抓好整改,带头解决问题、带头推动工作,与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着力提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和服务能力,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目标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关键在整改落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的指示精神,着力解决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扎实开展整改落实,以高度自觉的精神增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能力。

三、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一是不善于用政治的头脑思考问题,有时看问题和做事情不够全面,也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二是有时对一些不正之风和不良习气,习以为常,不管不问,感觉与己无关,高高挂起,怕得罪人。三是没有保持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有降低对自己的要求和工作标准的现象,自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够强,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根“弦”绷得还不够紧。四是工作中有时存在拈轻怕重,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够的现象。在工作中有时总是被动完成任务,上级部门下达什么就完成什么,而且工作时间也抓的不紧,造成拖拉现象。

整改措施:加强群众观点学习,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要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础上,认真查找群众观念、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完成时限:即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

问题:一是理论学习方面自觉性不高、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在抽时间和挤时间学习上还不够自觉,致使自己的学习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不足,集中少、自学多,专题讨论少、宣读文件多,剖析问题少,在主观上对加强理论学习认识不足。由于上了年纪,对业务学习有些放松,新政策新文件不能及时的融会贯通,只是停留在表面浏览上。二是在日常的工作中,重布置,轻落实,督促检查不到位。三是走访调查研究少。工作习惯于一杯茶一张报纸,了解工作用电话的方式,下基层少,对基层工作实际诉求了解的少。有时了解情况全靠基层的同志来反映,自已没主动深入基层去了解,有些工作情况了解的不详细。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坚决做到按时按量参加,同时加强自学能力,将相关学习内容进行归整梳理,不仅按照本部门的学习计划学习,自已还制定了学习计划进行自学,并作好学习笔记,通过不断地学习深刻理解,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同时认真学习机构编制业务,通过加强业务在工作中多创新,开拓性地开展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多深入基层,经常听取职工心声,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善于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2、官僚主义方面

问题:一是与干部沟通少。习惯坐在办公室听汇报,工作中与分管部门的干部联系多,与其他不主管的部门联系不多,与干部谈心少,对干部的生活关心不够。二是缺乏创新精神。在日常工作中,认为自己长期从事此项工作,吃老本,开拓创新及进取精神不够。有时存在自己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因循守旧思想,工作中存在惯性思维,对上级下达的任务习惯于按部就班的做法,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不够,工作中新办法不多。三是怕得罪人,存在“老好人”现象。在一些事情处理上存在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并受严于律已,宽于待人的为人准则影响,总对有些同志的不良行为没有及时有效的制止和指出,以求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

整改措施: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定时到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多多收集意见建议,真正做到倾听干部职工的呼声,尽力地设身处地为基层排忧解难。

二是彻底抛掉快离岗了可以放松了的错误思想,始终要以作一名合格税务干部的态度,继续做好各项工作,牢记党的宗旨意识,树立百折不挠、知难而进的勇气,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多反思不足,少谈些成绩,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刻苦钻研业务,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赢得干部职工的认可与支持。

三是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处处以身作则,确保工作纪律,并在工作中敢于担当,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发挥领导干部的管理作用,对整体工作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落实制度,把人管住把工作作风抓起来,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全面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更好地体现在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

3、享乐主义方面

问题:一是只考虑自己分管工作,缺乏大局意识。工作是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工作上缺乏创新意识,只想管好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有时不能从大局出发。二是艰苦奋斗的精神有所淡化。工作中缺乏“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亲历亲为少了,有时还当起了“二传手”甚至“甩手掌柜”。三是以事务性工作代替党建工作。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工作占用休息时间就觉得不情愿。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与其他几位领导的工作沟通,把各环节的工作衔接好,不管自已分管与否,都从大局出发,促进整体工作的有序进行。能够自己解决的工作,决不推到一把手或其他局领导那解决,而是自己多想办法有效解决。

二是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要求。做到党章放在每天能看到的办公桌上,每半年重温党章原文一次。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努力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克服缓口气的思想,带领大家,加大马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是认真参加党内政治民主生活,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继续作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4、奢靡之风方面

问题:一是缺乏勤俭节约的意识。二是艰苦奋斗的精神越来越淡薄。看到一些浪费现象既不反对也不制止,朋友多,饭局多,不能自觉抵制一些不良风气。

整改措施:对和克服“四风”,必须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四风”的各种表现现象中,我没有的要力戒,我有的要力改。决不使用公车办私事,能使用自行车出行的就不用汽车。对过去一些习以为常的不良风气,坚决抵制,绝不参加各类宴请,在工作就餐中严格按标准就餐,坚决做到不浪费。

第3篇

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和材料。现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在自我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为接受党员群众的评判和监督,切实解决“四风”等方面所存在突出问题,确保达到修正错误纠正缺点目的,特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请大家监督落实。

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问题的表现: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政治敏感性不高。二是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够。公务消费,存在程序不规范,审批随意性强,制度不严谨,使公务消费存在人为可操作性,产生漏洞。三是在会风问题上,在开短会、讲短话、讲明白话、讲管用话方面,我做得不够好,时常不自觉的发言太多,造成会议时间延长。对我办的干部关心不够,与班子成员之间谈心沟通不足。

2.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党性修养。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自觉用科学发展的理论武装头脑。带头参加党中心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利用每周五学习时间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使自己政治上更成熟、理论上更清醒、是非上更明白,关键时刻不动摇,大事面前不糊涂,起好领导表率作用。二是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善于在实践中学习,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完善提高自身修养。三是开拓思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新途径,谋划新举措。针对机构编制工作难点、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

二、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转变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问题的表现:存在以会议抓落实、以发文件抓落实的现象;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效果不佳;有时说话不够委婉。对干部职工要求过急、批评过严;由于性格耿直,说话直截了当,容易挫伤同志。

2.整改措施:加强理论学习,深化理论武装,着力提升思想素质。一是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做到学习载体丰富化、学习内容系统化、观点阐释生动化、交流互动常态化、实践运用具体化。二是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力争每年出1—2个成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清晰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抓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的具体举措,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三是不断改进党支部学习教育方法。党支部、科室要采用灵活的方式,按要求组织好支部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在人员、时间、内容、效果上落实到位。四是畅通干部交心谈心渠道,增强领导班子向心力。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存在问题,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尽可能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形式主义方面

1.问题的表现:一是蹲机关多,下基层部门调研少。平时注重在机关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缺少花时间从基层上看看现实情况,听听意见建议,有时也凭经验干工作,偶尔也出现执行无力,影响工作顺利开展。比如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深入基层实际调研少,应多沉下去了解机构实际运行情况和编制执行情况,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大部门制改革后,将会出现哪些突出的矛盾,调研指导仍不够,与基层部门距离有点疏远。二是工作疏于细节,落实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单位实际问题不够,比较注意重要的问题和节点,疏于精确细节,使工作得不到较好的落实,工作效率有待深化,工作效果有待提高。比如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对多数单位只要求材料齐全,整齐划一,缺少对质量把关,更缺乏对单位实际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有些工作底数掌握不是很清,部门情况不是很明,显得工作作风有些漂浮。

2.整改措施:一是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转变机关作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指导基层、深入调研常态化机制。二是定期到基层开展调研,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调研,每次调研时间不少于2天,每半年到联系点开展1次调研,全年至少到基层调查研究1个月以上,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三是增强调研的计划性。调研前明确主题、做足准备,杜绝主题不明确、计划不周密、内容不清晰、行程不具体的调查研究。四是建立健全定期联系群众服务制度,每月25、26日为下村蹲点服务日,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群众观念,抓好重点工作。深化和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激发群众创业激情。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公益事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切实落实好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夯实党长期执政的基础,提升党在群众中的形象。

(二)官僚主义方面

1.问题的表现:一是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疏远群众。深入基层的主动性不强,对基层情况的了解还不够全面、系统,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考虑基层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有点少。比如只注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包村联户工作调研少,接地气、通下情、听取扶贫帮困呼声不够,主动解决问题少,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较少、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联系群众不够紧密,自觉不自觉地疏远了群众。二是听取意见少,决策有时不够民主。遇到问题缺乏征求他人意见和建议,民主科学决策不够,个人主义和自我意识时有表现。比如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上,仍缺静下心与同志们谈心交流,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少,没有博采众长,缺乏吸纳外县的经验和做法,缺少与部分事业单位沟通协调,看其究竟业务开展情况怎么样,职能是否弱化,是否交叉,从而合理界定、准确判定其是否清理。

2.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努力做到情况清楚、胸中有数,更好地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提高调研的实效性。调研时用心研究被调研单位提出的问题,尽可能帮助解决一些应解决而又可以解决的问题。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作为后续专题继续调研,力求从全局和创新的角度来解决。三是定期与各部门谈心谈话,涉及基层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到广开言路,广纳意见。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管理制度,注重人性化管理,营造改革发展和创新的良好工作环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政治上培养,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多关心班子成员的工作和生活,与大家真诚相待,分工不分家,合力谋发展。

(三)享乐主义方面

1.问题的表现:一是工作干劲动力不足。有时工作劲头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保稳求稳的思想,还缺乏较强的忧患意识,工作中干事动力不足。比如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中,从长远利益出发谋划不够,没有深入了解单位的实际情况,把工作做实、做细,满足于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二是创新意识不强。由于随着工作时间的增长,工作激情不如以前了,在工作上有懈怠思想;敢于创新的精神不够,勇于创新的措施不多。不是一如既往的敢打敢拼,有时有畏难情绪。比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到位,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措施较少。

2.整改措施:一是坚持真抓实干,积极倡导严谨求实、雷厉风行、精益求精、奋发进取的工作作风,做到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对安排的任务、部署的工作,要强化操作,切实抓落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按照从严掌握、区别对待、保证重点、有减有增的原则,探索研究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总体研究,加强制度创新,顶住压力,严格把关,有效控制机构编制增长。三是开拓创新,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深入研究机构编制工作特点,善于发现外县机构编制工作中的亮点,不断总结经验,大胆尝试,努力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用活用好有限的机制编制资源。

(四)奢靡之风方面

1.问题的表现: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推行无纸化办公方面投入不足,忽视了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如在8小时工作以外,个人消费时,与朋友聚餐,厉行节约意识没能严格坚持,有时存在浪费现象。

2.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借开会、调研、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相互宴请和公款消费。二是坚持勤俭节约、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三公经费,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严于律己,不能超越党章所规定的权力。无论是从事业出发,还是从家庭考虑,不忘自己是农家子弟、不忘自己是党和组织培养的一名国家工作人员,算好政治帐、经济帐,时刻筑牢思想、道德、法律防线,廉洁从政,决不感情用事,秉公办事,规范从政行为,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部署推进视频会议、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暨专项整治任务调度推进会议精神,持续用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强力推进、狠抓落实专项整治任务。现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实施意见》精神,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解决“四风”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树立强烈的担当精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以作风改进的实际成效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促进全县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整改工作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准、狠、韧”的劲头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动真碰硬,集中攻坚,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长效化推进,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群众观念,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树立党员干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三、专项整治任务及分工

1、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切实改进会风,精简各类会议活动,严控会议的次数、时间和规模,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切实改进文风,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严格控制节庆纪念、检查评比等活动。

2、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强化机关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对待基层群众说话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待群众办事推三阻四、推诿扯皮、拖着不办等现象。加强机关组织纪律建设,坚决克服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到人等问题。

3、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严控“三公”经费使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

4、开展“超标准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个不准和县委《实施意见》,严肃查处和杜绝超标准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等现象。

5、开展“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实行“三公”经费公开,增加透明的,接受群众监督。

6、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个不准和县委《实施意见》精神,坚决整治和克服“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切实做到“三不”:即不让事情在自己手中延误,不让工作在自己手中扯皮,不让问题在自己手中发生。

7、开展“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始终坚持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强化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实绩的唯一标准,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确保一次能办的事情,绝不让基层群众跑第二趟,当天能办的事绝不推到明天。

8、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巧立名目的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坚决纠正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集资赞助、订购报刊、摊派费用和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

9、开展“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各项惠民政策知晓度,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规范工作行为,严格办事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尽最大努力为群众争取最大的实惠,铺好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

10、开展“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严肃查处和纠正机关及党员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账不还,打白条、耍赖帐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11、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严明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大责任追究,以上率下,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

12、开展“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超标准安排培训教育活动、安排与培训教育无关的宴请、借培训教育之名公款大吃大喝、休闲娱乐等奢侈浪费行为。

13、开展“裸官”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对机关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摸底排查,一经发现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及时妥善处理。

14、开展“走读”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工作制度,坚决整治不遵守值班制度,工作日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不在岗位,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脱离岗位等现象。

15、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省市和县纪委有关通知要求,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活动,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

16、开展收“红包”及购物卡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坚决整治利用工作之便,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支付凭证的行为,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收“红包”及购物卡的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17、开展“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中上班时间赌博,贪污、挪用公款赌博或利用赌博进行变相行贿、为赌博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及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现象。

18、开展“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要求,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和杜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现象。

19、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专项整治活动。

整改措施:规范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行为,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谋取私利问题,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从事盈利性活动和兼职取酬等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机关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任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细化工作任务。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协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任务、时限要求、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牵头科室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三)强化指导监督。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整治措施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同时,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知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5篇

按照县委活动办在第三环节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教育实践活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为确保我办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工作取得实效,将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思路和措施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制度化,现提出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开展专项治理为抓手,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为着力点,以推动全县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为目的,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办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全力打造一支坚强的领导班子,更好地带领全办党员干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实现“五个”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整改目标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立足实际,把分析检查材料中提出的整改思路和措施、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工作进一步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制度化。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全面整改,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在全办形成干事创业、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良好氛围。一是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精气神”进一步提振。对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更加自觉、更加主动,业务素质整体上有较大提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履职尽责、开拓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满腔热情地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入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调研常态化机制化;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提高。三是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有新的提升。切实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得到增强,谋划工作、推动工作能力得到提高;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四是廉政建设明显加强,干净干事的形象进一步树立。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务支出更加规范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得到切实执行,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通过整改,切实解决好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各项改革扎实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工作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价值理念得到切实遵循,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为加快实现“五个”新的战略支点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整改的内容和措施

针对我办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如下:

(一)形式主义方面

1.问题的表现:一是工作不实,落实不力。有的领导干部忽视理论武装,不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做好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学了也是为应付场面,运用理论解决实践中的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够强。有的作风漂浮,工作落实不到位。比如行政审批制度监督管理职能,刚刚由监察局调整到编办,没有吃透相关文件精神,了解大概,开展工作表面上热热闹闹,没有实际效果,只是简单按照上级的要求,机械地完成任务,导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公开不够及时、不到位,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展缓慢。二是工作以会议落实多,深入基层部门调研少。在工作中已开会代替落实多,去基层调研容易浅尝辄止,时间短情况摸得不太深透。比如:用会议的形式布置工作多,用会议传达落实工作较多,工作交办了就认为落实了,工作就等于开展了,后续的效果和结果仍缺乏深入认真检验,没有深入到各部门具体了解一些机构编制运行、执行情况。三是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工作中,有些干部积极主动服务做得不够,缺乏亲和力,微笑服务、上门服务做得不到位。比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服务承诺、工作流程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填写说明、表格放在邮箱,让各单位自己填写并在网上操作,缺乏积极主动指导工作,与单位主动沟通不到位,年检效率不高。

2.整改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深化理论武装,着力提升思想素质。一是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做到学习载体丰富化、学习内容系统化、观点阐释生动化、交流互动常态化、实践运用具体化。二是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力争每年出1—2个成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清晰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抓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的具体举措,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三是不断改进党支部学习教育方法。党支部、科室要采用灵活的方式,按要求组织好支部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在人员、时间、内容、效果上落实到位。

(2)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改进调查研究,增强调研实际效果。一是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转变机关作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指导基层、深入调研常态化机制。二是班子成员要定期到部门开展调研,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调研,每次调研时间不少于2天,每半年到联系点开展1次调研,全年至少到基层调查研究1个月以上,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三是增强调研的计划性。调研前明确主题、做足准备,杜绝主题不明确、计划不周密、内容不清晰、行程不具体的调查研究。四是提高调研的实效性。调研时用心研究被调研单位提出的问题,尽可能帮助解决一些应解决而又可以解决的问题。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作为后续专题继续调研,力求从全局和创新的角度来解决。

(3)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激发党员干部活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4)坚持真抓实干,积极倡导严谨求实、雷厉风行、精益求精、奋发进取的工作作风,做到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对安排的任务、部署的工作,要强化操作,切实抓落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5)突出“以人为本”,强化保障民生的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更加关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更加关注直接面对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改革,更加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的解决,强化维护稳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公共安全、“三农”等方面职能,加强对基层部门业务指导。

(6)加强培训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加大干部培训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干部培训相关制度,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办法,为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提供学习平台,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二)官僚主义方面

1.问题的表现:一是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有的干部侧重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导致联系基层群众不够紧密,为民服务的意识有所淡化。比如在蹲点服务工作中,包村联户调研不够深入,没有做到想民所想,急民所急,没有真正沉下去,没有真正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只是听村里负责人的汇报,给群众解决的实际问题不够多。二是有时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大局意识不强。一些干部考虑自己的事情过多,舍小家为大家的敬业奉献精神有所下降,在管理中存在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不愿管、不想管、不敢管,遇事缩手缩脚,回避矛盾和问题,对存在的有些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办事拖泥带水,甚至推诿扯皮。少数干部自我意识浓,还缺乏大局观念,以身作则、表率作用较差。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少,民主意识不强。有时一些干部遇事缺少与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坐下来,相互协商,谈心交流,交换意见建议。比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新增职能比较生疏,缺少广泛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民主意识淡薄,同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做得也不到位,只是按照上级要求,缺乏从长远打算和更深层次研究部署这项工作,导致被动地、机械地去做工作。

2.整改措施

(1)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台帐制度,对于需要办理的文和事,要建立台帐,记清承办人,完成时限,对于市县和各部门机制编制事项来文,要抓紧研究,及时办理,并限期给予答复。二是推行微笑服务、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诚信服务、高效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落实承办责任制。工作责任落实到处室和承办责任人,做到“办理环节有规范、办理时限有界定、办理质量有标准”。四是建立限时办结制。对于部门和基层反映的问题和请示的事项,属一般性,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或答复;情况比较复杂的,应在20个工作日办理或答复;因特殊原因短期内不能办结的,向来文单位说明原因。

(2)根据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和工作调研制度,建立健全定期联系群众服务制度,每月25、26日为下村蹲点服务日,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群众观念,抓好重点工作。一是深化和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激发群众创业激情。二是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公益事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三是切实落实好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夯实党长期执政的基础,提升党在群众中的形象。

(4)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把握、去定位、去部署、去落实,紧紧围绕我县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贴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谋划机构编制工作,确定工作重点。

(5)加大培养力度,提升党员干部工作能力。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建立科学有效选人用人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和措施,激发干部职工的活力,充分调动积极性;加强统筹考虑、干部培养,做好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通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使其接受多岗位锻炼,加快干部成长。

(6)增强大局观念,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不断提升统筹兼顾能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加强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创新,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敢于打破部门的“本位主义”思想,努力形成既符合中央精神又体现县情特点的机构编制体系。

(7)进一步规范机关政务管理。严格会议规模和数量,严格公文审核和会议审批,可发可不发的文,坚决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出差报告和审批制度,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提高服务标准,树立良好形象。

(8)畅通干部交心谈心渠道,增强领导班子向心力。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存在问题,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尽可能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三)享乐主义方面

1.问题的表现:一是精神懈怠,安于现状。有的党员干部缺乏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意志消沉,存在安于现状的思想,满足于过得去,做好面上工作,完成规定任务就行了,如何把工作干得更好考虑较少。比如面对目前全县发展的大好机遇,结合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的实际,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缺乏从长远的历史眼光和深邃的战略眼光看问题,满足于不找事、不惹事,沾沾自喜于过去取得的成就,提出的对策建议少,办法不够多,措施还不够实,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做得还不够。

二是满足于老经验、老办法,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干部“精气神”不够饱满,工作提不起劲头,一定程度上存在保稳求稳、按部就班的思想;部分干部工作标准低、惰性较重,主动想工作不够,研究开展不够,推一推动一动,有的推了也不动。比如在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不能积极主动动脑筋、想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没有发扬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精神,而是等靠观望、消极应对,矛盾面前绕着走,责任面前想推诿,长时间打不开局面,工作在低层次徘徊。

2.整改措施

(1)拓宽工作思路,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业务水平,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执行、服务、创新能力。

(2)进一步加强主观世界改造,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一是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标准,不断检视班子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认识和分析事物,增强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摆在第一位,消除特权思想,树牢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三是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崇高追求,以进取心对待事业,以责任心对待工作,以公仆心对待人民,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业绩,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

(3)强化党性锻炼,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按照党章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把党和人民摆在第一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行动,有所作为,永葆党员干部的先进性。

(4)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按照从严掌握、区别对待、保证重点、有减有增的原则,探索研究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总体研究,加强制度创新,顶住压力,严格把关,有效控制机构编制增长。

(6)开拓创新,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深入研究机构编制工作特点,善于发现外县机构编制工作中的亮点,不断总结经验,大胆尝试,努力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用活用好有限的机制编制资源。

(四)奢靡之风方面。

1.问题的表现:艰苦奋斗和过紧日子的思想有所放松,存在忽视小节、要求不严的地方,在推进无纸化办公方面投入不足、水平不高。勤俭节约意识有所淡化,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缺乏制度约束。如在8小时工作以外,有时与朋友聚餐存在浪费现象。

2.整改措施

(1)大兴艰苦奋斗之风,树立勤俭观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杜绝以联谊等名义用公款走访、相互宴请和吃喝。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行为。严禁过节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借开会、调研、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相互宴请和公款消费。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决维护机构编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坚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示范机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机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排查机制,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述职述学述廉等制度,增强党组织生活的严肃性战斗性。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整改落实力度。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协调联动。按照确定的任务分工,抓好各科室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通力合作、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及时完成。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细化整改方案,确定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将群众的监督和参与作为整改落实的动力,坚持开门整改,整改内容和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及时掌握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整改进度情况。同时要在整改中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把方案执行工作作为考核政绩、干部任用和办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第6篇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教育实践活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对于深入推进全县“五个”建设,办好民生实事,改进干部作风,夯实执政基础,形成践行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至关重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办活动进展和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开展“回头看”

(一)从严从实自查自纠。各科室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对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和群众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期盼,就查摆的问题准不准确、对照检查深不深刻、相互批评到不到位,进一步自查自纠、找准差距,确保查摆的问题与整改措施逐一呼应。

(二)修改完善方案清单。严格按照省、市委活动办对领导班子“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及个人“一措施一清单”的审核办法,重点对照“四个回应”、“回头看”查摆出的新问题、中央和省、市、县委近期提出的新要求以及服务推动“五个”建设的作用发挥情况等,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计划和整改清单,班子成员进一步修改完善个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清单。同时,对各项任务逐一分解立项,明确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挂账督办,解决一件、注销一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就领导班子“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及个人“一措施一清单”逐级进行集体审核。

二、明确整改任务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对整改落实环节重点整改任务的部署,突出“推动‘五个’建设、解决民生问题、干部转变作风、夯实执政基础”四大重点任务,集中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民生民利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推动“五个”建设

1.服务全县经济发展。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和服务模式,加强对新能源业、有机食品加工业、新兴产业发展,为政策引导、要素保障、市场开拓等服务管理体制,发展壮大县域企业,打造工业经济升级版。加强商贸物流业、文化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的管理,为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深入推进扶贫攻坚。着力破解农村贫困群体脱贫难题,强化产业扶贫、科教扶贫,提高扶贫的精准性、实效性,尽快使剩余的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深入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按照“精心打造一批、巩固提高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思路,示范带动广大农村大力推进饮水安全、道路硬化、垃圾处理、厕所改造、村庄绿化和危房改造等项目。

3.保护绿色生态环境。加强植树造林、草原和湿地保护力度,大力宣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积极倡导公民爱护城市广场、公园及周边绿化和小区绿化等文明行为,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加强对城乡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的保护,减少废水排放。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排污监管举报力度,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凡是上级命令取消的一律取消,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部门自立项目的一律取消,凡是要求下放的一律下放”的“四个一律”原则,公布“行政准许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和收费项目清单”的“四个清单”;落实“部门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的“两个集中”。配合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全面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重点项目全程代办“两个代办”制度。

2.强化职能运行监管。全面建立“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执法公开”和“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制度。通过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构建权利运行监管机制,切实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3.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一帮一”活动,组织广大党员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利用党员活动日、节假日、业余等时间,结合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其子女、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

4.持续开展“结对联亲”。建立结对联系点,有计划选派机关干部组成服务组到农村蹲点服务认“穷亲戚”,吃住在群众家,与群众交流谈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办好惠及民生实事。根据群众需求,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办好民生实事。特别是要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6.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以保障人民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整合监管职能,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职责,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健全完善责权统一、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动员群众开展监督,严肃查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持续深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

1.“四风”问题一抓到底。对“四风”突出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持续用力,集中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特别是文山会海出现反弹等问题;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仍然难办等问题;解决“隐形”的及时行乐、特权现象和“变种”的挥霍浪费、骄奢淫逸,利用电子礼品卡收礼送礼,红白喜事不请客但收礼等问题。紧盯国庆、中秋“双节”,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送礼收礼等“四风”问题的反弹。

2.大力推进专项整治。不折不扣落实好“7+4+10”专项整治任务。严肃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对“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腐败浪费、奢华浪费建设、“裸官”问题、干部“走读”、“吃空饷”、收“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等,开展专项整治,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3.坚决纠正“为官不为”。对工作不在状态、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的,对执行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不认真甚至变形走样的,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没得好处拖着不办的,对改革发展稳定问题不上心、不研究,不违规不违纪但也不干事不担责不作为的,要从严监督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把履职尽责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及时发现和选拔使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

4.分层分类解决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我办机关重点解决慵懒散拖、作风漂浮、推诿扯皮、“中梗阻”等问题。

5.实施“补钙加油”工程。进一步深挖形成“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问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政策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等,继续开展好学习教育,做好服务群众能力素质提升培训。

6.探索党员出口机制。稳妥有序地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出口机制。注重运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对评议结果较差的,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党纪党规办事。

(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围绕县委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加强建设服务型党支部,主要任务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要建成服务型党支部,关键在于把服务型党支部打造成为一个体现党性连接民心的服务平台。

1、加强基层调查研究。领导干部要多深入基层调研,做到解群众、贴近群众,始终从服务群众的角度出发,干工作、想问题,不给基层增添负担,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秩序,切实服务好基层。

2、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机关及党员个人的日常行为,坚持令行禁止,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3、突出抓好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围绕党建活动需求,努力建好“三个阵地”,即:办好党建网站、建好党员活动室、建好文体活动场所,善于运用信息化的理念、方式和手段来指导工作,并为广大党员参加活动提供平台。

三、健全制度机制

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切实做到“四风”蔓延到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党员干部活动到哪里,制度的笼子就扎到哪里,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一)认真梳理已有制度。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对改进作风方面的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把中央和省、市级层面出台的制度承接好,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规范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等制度规定,需要配套的及时完善配套,需要细化的制定实施细则。

(二)健全完善重点制度。对照“推动‘五个’建设、解决民生问题、干部转变作风、夯实执政基础”四大重点任务,分别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在建立完善民主决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党政机关管理、作风建设监督、作风档案管理等面上制度的同时,围绕干部作风“四最”问题,完善三项重点制度。一是完善干部考核督导制度。认真抓好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三考合一”,将教育实践活动派驻督导组的做法制度化,每年就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进行集中督导。二是完善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好县委《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行“结对联亲”制度,动员全局力量结对帮扶。三是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完善领导班子沟通协调机制,强化纪律约束。

(三)分类健全相关制度。健全“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制度,形成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重点围绕科学民主决策、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四、强化推进措施

要积极创新整改思路,采取过硬举措、管用办法强力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深入、富有成效。

(一)敞开大门立行立改。将整改工作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制定整改行动计划、出台有关制度都要请群众参与,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经过群众充分讨论。通过一定方式将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看清楚,给党员干部以压力。坚持群众标准,通过民主评议、随机抽查等方式,建立健全对群众反映意见进行核查、处理、反馈的制度机制,让群众评判整改效果。

(二)定期通报整改进展。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度。根据整改工作总体进展,单位活动办适时召开阶段性通报会,通报整改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各界集中评议。集中整改告一段落后,综合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网络投票等形式,组织各级党员干部代表、社会各界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整改效果进行民主评议和排队。对测评中反映较集中的问题,由单位一把手作出说明,进行重点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排名靠后的,由上级党委负责同志对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

(四)上下联动合力整改。逐级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级要主动认领,下级要主动解决,需要共同拿方案的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建立联动整改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推动问题解决。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认领和帮助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

(一)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我办党支部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认真研究谋划、定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牵头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着力抓好重点制度的研究建立。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工作的研究调度和审核把关。

(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宣传和交流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发挥警示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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