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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

2016-07-27 11:07: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共6篇)关于“律师进社区”活动的总结关于“律师进社区”活动的总结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法律服务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司通【2007】86号)精神的要求,我县开展了一系列的连续的“律师进社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些活动一方面帮助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律师服务...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
关于“律师进社区”活动的总结

关于“律师进社区”活动的总结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法律服务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司通【2007】86号)精神的要求,我县开展了一系列的连续的“律师进社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些活动一方面帮助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律师服务和谐社会创建的能力和水平。现对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一、共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4次,共计深入社区数2个,已开展进社区数4个,参与进社区事务所3家,参与进社区律师数28人。参与的事务所和律师数目又上一个台阶,百姓对此次活动也表示充分肯定和热烈欢迎。这使得我们开展的“律师进社区”活动能够真正深入民心,真正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定纷止争为着力点,促进社区的稳定和谐。二、“律师进社区”活动共开展法律咨询645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900份,调解纠纷10起,为社区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04件,提供法律援助45件,走访群众66户。各律师事务所“一社区一律所”的原则,就近安排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对子,倾听社区居民的民生诉求,了解社区民情民意。三、“律师进社区”活动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律师进社区”工作做法、经验和典型事例,并通过简报、专报等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定向宣传“律师进社区”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大量的宣传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展示了律师队伍良好的社区形象,增强了百姓对政府执政的信心。四、“律师进社区”活动虽然还不够完善,但是我们正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定期服务制度、工作台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真正使这项民心活动能够长久、深入地开展下去。“律师进社区”活动是律师服务向基层社会和广大群众延伸,满足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实践,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平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对于增强律师社会责任意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篇二: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
关于律师进社区活动的总结

关于律师进社区活动的总结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法律服务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司通【2007】86号)精神的要求,我县开展了一系列的连续的"律师进社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些活动一方面帮助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

益,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律师服务和谐社会创建的能力和水平。现对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共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4次,共计深入社区数2个,已开展进社区数4个,参与进社区事务所3家,参与进社区律师数28人。参与的事务所和律师数目又上一个台阶,百姓对此次活动也表示充分肯定和热烈欢迎。这使得我们开展的"律师进社区"活动能够真正深入民心,真正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定纷止争为着力点,促进社区的稳定和谐。 二、"律师进社区"活动共开展法律咨询645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900份,调解纠纷10起,为社区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04件,提供法律援助45件,走访群众66户。各律师事务所"一社区一律所"的原则,就近安排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对子,倾听社区居民的民生诉求,了解社区民情民意。 三、"律师进社区"活动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律师进社区"工作做法、经验和典型事例,并通过简报、专报等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定向宣传"律师进社区"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大量的宣传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展示了律师队伍良好的社区形象,增强了百姓对政府执政的信心。 四、"律师进社区"活动虽然还不够完善,但是我们正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定期服务制度、工作台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真正使这项民心活动能够长久、深入地开展下去。 "律师进社区"活动是律师服务向基层社会和广大群众延伸,满足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实践,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平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对于增强律师社会责任意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篇三: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
2016关于律师进社区活动的总结

关于律师进社区活动的总结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法律服务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司通【2016】86号)精神的要求,我县开展了一系列的连续的"律师进社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些活动一方面帮助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律师服务和谐社会创建的能力和水平。现对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共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4次,共计深入社区数2个,已开展进社区数4个,参与进社区事务所3家,参与进社区律师数28人。参与的事务所和律师数目又上一个台阶,百姓对此次活动也表示充分肯定和热烈欢迎。这使得我们开展的"律师进社区"活动能够真正深入民心,真正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定纷止争为着力点,促进社区的稳定和谐。

二、"律师进社区"活动共开展法律咨询645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900份,调解纠纷10起,为社区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04件,提供法律援助45件,走访群众66户。各律师事务所"一社区一律所"的原则,就近安排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对子,倾听社区居民的民生诉求,了解社区民情民意。

三、"律师进社区"活动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律师进社区"工作做法、经验和典型事例,并通过简报、专报等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定向宣传"律师进社区"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大量的宣传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展示了律师队伍良好的社区形象,增强了百姓对政府执政的信心。

四、"律师进社区"活动虽然还不够完善,但是我们正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定期服务制度、工作台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真正使这项民心活动能够长久、深入地开展下去。

"律师进社区"活动是律师服务向基层社会和广大群众延伸,满足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实践,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平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对于增强律师社会责任意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篇四: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
2015法律进社区活动总结

总结一:法律进社区活动总结

一年来我区坚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法制进社区的有关要求,以提高居民法律素质为重点,以加强社区法治化管理为核心,以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结合民主法治社区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深入开展“法制进社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学法用法,增强社区法律意识。

(1)社区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为了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我区先后组织培训社区干部多人,系统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及省、市、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文件精神。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从法律、政策和理论上,提高了对新时期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了解了创建民主法治社区的工作方法,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各社区坚持社区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很好地提高了社区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

(2)加强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

我区积极开展了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活动。开办了覆盖全区的社区市民普法学校。我们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在全区大部分社区面向社区居民、流动人员成立了“社区居民普法学校”。二是开办社区青少年普法学校,进行 “禁赌、禁毒,远离网吧”法制专项教育、上法制课,以社区青少年学法用法带动家庭学法用法。各社区和区普法办、团区委联合开办“两校”。即重点依托四小以在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青少年普法学校和在社区内以社区社会青年为主要对象的社区青年普法学校。通过普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广大社区居民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讲一步增强。

二、加强建设,构筑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积极从“社区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综合治理”,把法律服务送进社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把稳定工作做到社区,为社区稳定构筑了第一道防线。

(1)社区调解:社区已成为城区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发生地,并且调处难度不断加大,严重影响着社区稳定。为此,我们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规范了调解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居委会和驻街单位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在全区各社区成立都调委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加大了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力度,依法化解社区矛盾,使社会安定有序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区各社区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3余件,调处成,普遍做到了“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居民小区,矛盾不上交”,有效遏制了因调解不当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和越级上访事件。

(2)法制宣传:在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工作中,我们从提高广大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入手,不断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一)以“法制进社区”为契机,积极开展了群众喜爱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新兴广场开展了“参与消费与和谐,共建平安尖山”为主题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活动中,在原有的宣传方式如法律咨询、法制图版展示、分发法制宣传单等基础上,吸引了大批群众踊跃参与,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社区举办的“9.20”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拒绝毒品进社区”签名活动等也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二)加强社区宣传基础设施建设。一年来,各试点社区基本实现了法制宣传的“六个有”,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配备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书籍、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义务宣传队、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和每季度在社区为居民上一堂法制课。

(3)法律服务:“遇事找法”是当前社区居民学法用法的特点之一。为适应这一形势,我区以司法所为中心,整合社区法律人才资源,组建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居民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如代写诉讼文书、代办公证以及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4)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基层综合治理网络,社区形成了打防一体化治安网络,

为营造出文明进步、安定祥和、居民安居乐业的社区环境提供了有效保障。一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二是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重点打击吸毒、“六合彩”赌博和入室盗窃等严重犯罪活动,认真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安全满意社区”等。三是成立帮教转化小组,加强对重点对象、两劳回归人员、法轮功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一年来,各试点社区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现象,无影响社会治安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无非法集体上访事件,无封建迷信活动。

总结二:法律进社区活动总结

自强社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两法一条例”,坚持走法制化、系统化、社会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紧密结合,继续巩固和加强基础建设,完善保护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扩大社会影响。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四进社区”,全方位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深入。

1、“法律服务进社区”贴近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通过各种活动,活跃社区普法的内容和形式,激发群众的学法热情,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

2、“法律服务进社区”重点抓好社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在社区中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搞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依托,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阵地,充分发挥社区内人力资源优势,开办家长学校,开设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等,保证青少年在社区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3、“法律服务进社区”加强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社区活动室和老年学校,针对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特点,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抵制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组织志愿者,协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事务、调解纠纷,解决后顾之忧,依法维护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4、“法律服务进社区”加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的目标、内容、任务、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社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的职责。要建立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学校,把法制课列入培训的主要内容,做到集中培训与分散教育相结合。

5、“法律服务进社区”巩固已经建立起来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在居民中组织骨干力量,区司法局组织定期培训。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要强化面向社区服务的职能,组成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并以此为载体,组织建立社区法律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社区依法建章立制把关、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6、定期组织 “社区法律行”活动,援助社区居民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协助社区居民签订邻里互助协议,帮助社区居民建立完善民主管理、公共服务有关的规章制度。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依法治理工作,在自强社区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辖区内做到了无民事矛盾激化,无集体上访,消除黄、赌、毒现象,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社区法治氛围,维护社区安全稳定,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保障居民安居乐业。

总结三:法律进社区活动总结

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xxxx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xxxx)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xxxx),调解各类矛盾纠纷(xxxx),代理各类诉讼案件(xxxx)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xxxx)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xxxx)。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继续作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开展以创新为主题的活动,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延伸到企业。

总结四:法律进社区活动总结

20XX年金牛山社区坚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居民法律素质为重点,以加强社区法治化管理为核心,以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结合民主法治社区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学法用法,增强社区法律意识。

(一)社区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为了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社区组织对社区干部的培训,系统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从法律、政策和理论上,提高了对新时期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了解了创建民主法治社区的工作方法。同时,坚持社区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很好地提高了社区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

【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

(二)加强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积极开展了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活动,主要对社区内社会青年为主要对象的社区青年普法学校。通过普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广大社区居民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讲一步增强。

二、主抓民主化进程,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议事决策民主化。一是健全决策机制。社区建立了居民大会和居民议事会议等制度,每年召开二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凡涉及居民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务,一律提交居民大会或居民议事会议讨论通过,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尊重社区民意,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是决策内容不断完善。由最初的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修订,扩大到财产管理、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治安保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方面并形成制度。三是决策程序不断规范。建立了居委会重大事务议案的提出、论证、讨论决定、张榜公示等程序。社区听证会针对居民比较敏感的、争议较大的、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充分听取居民及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和合法主张,集思广益,达成共识,有效地解决社区事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民主管理制度化。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经过居民代表会议修改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明确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时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居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并按照居务公开的要求,制作展牌,上墙公示,达到依法治居的目的,使社区重大事务不因居委会干部的换届而随意变更。对于群众比较敏感的财务管理问题,居委会还建立了理财小组,规范了居委会财务管理。

篇五: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
2015关爱农民工活动总结

第1篇:区住建局2015年上半年关爱农民工活动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我局“关爱农民工”活动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一、挂牌成立了“威海市环翠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经过严密筹备,6月8日,联合区人社局、总工会、司法局、劳动争议仲裁院及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挂牌成立“威海市环翠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旨在通过建立部门联动互动、企业力量参与的建筑行业劳资纠纷解决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劳动争议纠纷正确引导,不断拓宽建筑劳务工人维权渠道、降低劳务工人维权成本,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资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二、对存在建筑劳务用工隐患企业进行约谈告诫。麦收期间,为确保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及时返乡,区住建局主要领导约谈6家存在问题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建设单位认真制定麦收前工程款拨付计划,施工企业全面摸清劳务班组情况,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外来人员管理,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及早将农民工工资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建筑工地和谐稳定。区住建局将加大对麦收返乡期间农民工工资监管和查处力度,并设有专门办公场所,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接访工作。如发生拖欠工资或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将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严厉处罚。

三、召开了建筑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现场会。5月18日,环翠区住建局以“尊重、理解、保护、关爱农民工”为主题,组织全区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160余人,在张村镇海王旋流器实验中心施工现场召开了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切实加强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现场会邀请了市建管处领导现场指导,威海鸿安建筑集团公司、山东德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项目经理亲自解说,带领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两家企业的劳动合同书、工程量签证表、工资签认发放明细、三级教育及六信一书等规范劳务用工资料;两家企业负责人分别代表区属企业和外地进区施工企业介绍了劳务用工管理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四、积极开展“法律进工地”系列活动,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3月12日,联合区司法局,聘请专业律师,在温泉镇政府一楼会议室举办了“依法用工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针对建筑业企业用工管理实际,结合《劳动合同法》,重点对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及合同解除等相关法律知识,向施工企业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印刷了5000份《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宣传单,直接发放至各施工工地务工人员手中,现场为农民工兄弟耐心细致地讲解劳动合同法知识及如何运用法律援助的平台实现合法诉求,切实增强了务工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受到了在场工人的热烈欢迎。

下半年,我们将再接再厉,按照全年“关爱农民工”活动计划,认真开展好义务放电影等活动。同时,确保秋收、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第2篇:关爱农民工活动小结

设月”及第四十九“学雷锋日”。为深入地开展以“学雷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2015年3月31日,克拉玛依区慈善协会联合我局在第八小学建筑施工现场开展了以“送政策、送技术、送文化、送健康、送温暖、送法律援助”为主题的关爱农民工活动,此次活动主要内容为农民工捐助衣物、捐赠书籍、免费义诊、理发、修鞋、发放计生用品以及法律咨询等,此次活动共有农民工90余人参加。我们通过开展系列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他们尽快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新要求,用真情换得真心,用关爱化作动力,让农民朋友真正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让他们融入到城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城市的建设增添活力。

第3篇: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总结

今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创新工作方式,精心安排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多项活动关爱农民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我局2015年7-12月共受理农民工维权事项389件,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33件,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39场,其中主要涉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纠纷,如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及工伤赔偿等,也有一部分涉及交通事故及其他维权事项。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工作有力【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新都区2015年“成都综合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区司法局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为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的具体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配备了基本功能分开有专人负责的接待大厅及必要的办公设施,标识、标牌醒目,工作制度公示上墙;积极改善法律援助大厅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的设置,在办公楼门厅设立首问责任岗和便民公开承诺公示栏,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二、创新工作方式,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更好地关爱、服务农民工,我区设置了“830191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在各镇(街道)、区工青妇、残联、老龄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8个,在全区253个村(社区)建立了联络点,确定了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为联络员。

为了把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更好地开展,使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到法律援助这项惠民服务,2015年,区司法局加强协作,与共青团新都区委员会及新都区家具产业园管委会、北部商城管委会、物流中心管委会、青年(大学生)创业园现代服务业园、青年(大学生)家具产业创业园等五个重点产业园区及大学生创业园建立了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这样在我区产业园区及创业园区的农民工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此,法律援助的触觉伸到了各个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真正实现了全覆盖。

【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

三、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关爱农民工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加充分地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职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利益需求、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区司法局按照《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司办发[2015]69号)文件精神,部署了“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主题活动,决定以“法律援助进村进社进园区,‘零距离’服务网络全覆盖”作为新都特色来全面贯彻实施主题活动,今年,区司法局举行了新都区“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动员大会。

在动员大会启动之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准备开展一系列活动。如由法律援助志愿者作为信息联络员,每周定期到社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审查,以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覆盖范围;由区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区法院、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及律师事务所,分别在社区开展大型集中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法律援助;与区工商局、区建设局一起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到大型企业、工地等发放和宣讲《法律援助条例》,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此外,还通过上门、电话等方式,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征求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以更好地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7月,结合“‘零距离’法律援助全覆盖”为特色的法律援助服务要求,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家门诊”活动。在活动开展前,通过“新都电视台”、《新都咨询》报等媒体做了充分宣传。同时,通过法律援助QQ群这一网络平台将“专家门诊”活动方案予以公布,并要求各工作站将此消息全部告知其所属的法律援助联络员,由联络员再广为宣传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受益于活动。在人员安排上,在我区四个律师事务所、39名专职律师中精心挑选了在新都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优秀律师,他们分别是四个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副主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等八位优秀律师来值守“专家门诊”。经过精心组织安排,活动如期举行。整整一个月,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有的自言是从电视播出的消息中看到的,有的是从镇上或村社的干部那儿得知的,有的来时手里还攥着刊有“专家门诊”活动消息的《新都咨询》报。活动期间,值守“专家门诊”的八位律师共解答群众咨询87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咨询是井然有序的,而群众参与的热度却清晰可感,“专家门诊”的预定目标得以圆满实现。

四、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坚持农民工专项援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始终坚持降低援助申请的门槛,并免于经济困难条件的审查,简化了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同时尽可能放宽条件,将农民工讨薪、争取社会保障待遇、工伤赔付等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真正做到惠民利民。对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者经济困难证明的农民工,如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或者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有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实行先受理,待进入法律程序后再补手续;对行走不便的农民工,提供上门服务,实现应援尽援。

五、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区法律援助中心利用“五四”青年节、“九九”重阳节、“12.4”普法宣传日等节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各种突出问题,开展妇女维权、农民工维权、学生维权等专项讲座。同时抓住“以案说法进社区”、“一村(社区)一律师”活动、“法律援助进村(社区)”等活动,开展维权案例讲堂活动,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加强通过新闻媒介对法律援助的宣传。今年已先后在《四川日报》、《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新都资讯》及新都电视台等新闻媒介上宣传报道新都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既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又不断鞭策自己将法律援助工作推向新高度。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第4篇:陕西省总工会2015年农民工工作总结

2015年,我省各级工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以促进农民工就业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困难帮扶、维权服务等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两个普遍”,有力推动了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出工会组织基本职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在大力推进“两个普遍”重点工作中进一步叫响抓实“农民工有困难、要维权找工会”,积极推动各项制度落实,不断完善维护农民工权益长效机制。

(一)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省总制定了《2015-2015年全省工会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作规划》和《关于加强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陕工发[2015]19号),部署了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全省各级工会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以全省非公企业法人单位为重点,全力推进各类新建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社区、村等领域,特别是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不断加大农民工会员发展工作力度,最广泛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2015全省非公企业组建基层工会42279个,新增农民工会员7.72万人,目前农民工会员达到1660589人。

(二)不断加大源头参与宏观维权工作力度。以落实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21次联席会议确定有关农民工的两个议题为重点,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联合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参与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从宏观层面大面积地促进了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有效解决。一是省总今年先后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进行了企业人工成本、职工住房状况、企业劳动定额和劳务派遣状况以及纺织企业落实省政府关于增加职工收入文件精神情况的调研,及时向党政有关部门提出了更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建议。二是省总今年与人社厅加强配合,推动完善全省统一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认真分析总结兄弟省市和我省各市经验,参与制定了《陕西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规定》,现正在报请省政府颁布。三是省总先后参与了全省企业工资调控目标、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制定工作。四是省总8月份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向省人社厅提出了《关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建议》(陕工函〔2015〕41号),9月份配合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职工休息休假检查,有效推动了农民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五是在全总“省际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异地联动协作座谈会”上介绍陕西农民工工作情况,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兄弟省市工会之间的农民工维权互动协作关系。西安、咸阳、汉中、榆林等市总配合省总妥善处理了多起农民工“讨薪”和其他事件。

(三)积极向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把关心关爱广大农民工同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和维权知识的宣传及咨询服务。充分发挥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等工作机构和“12351”维权专线电话等窗口服务单位作用,及时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妥善调处农民工投诉案件。一是年初,与省人社厅联合开展了“关爱农民工、新春送贺卡”活动,现场向农民工免费发放了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读本和资料5000多份册。二是春节期间,与省电台《秦风热线》、西安电视台《直播西安》栏目联合播发“农民工讨薪访谈”节目。在《陕西工人报》开辟了“省总工会为农民工讨薪支招”等栏目,为农民工提供了有效实用法律政策援助。三是5月22日,组织全省各级工会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工会宣传日”活动,省总编印并免费向职工、农民工发放《社会保险法》单行本1万多册、宣传资料2万多份,各级工会为职工、农民工免费提供各项维权服务20多万人次(其中法规政策宣传咨询5万多人次、接待和协调处理来信来访3万多人次、法律援助12300多人次)。

(四)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一是全省各级工会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二是省总工会制定了《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陕工发〔2015〕11号),成立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机构,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到9月底,全省已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23182份,覆盖企业42130家、职工280.8万人。三是积极配合政府推动落实《关于提高我省部分行业国有企业职工收入的若干意见》(陕财办〔2015〕4号)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纺织工业企业职工岗位津贴及工龄工资的意见》(陕人社发〔2015〕15号),先后三次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落实文件的情况。四是年初与人社、住建、国资、公安等部门联合在全省范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164户,涉及劳动者29.48万人,其中农民工24.1万人,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15.19万人,发现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551户,涉及劳动者2.84万人,其中农民工2.62万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4826.07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4670.64万元。11-12月省总又与政府有关部门再次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二、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坚持把促进农民工就业作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和工会就业培训服务机构优势,不断完善工会就业服务体系,创新就业工作手段,深化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帮扶,有力推动了农民工务工就业工作的深入发展。

(一)积极配合政府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动落实党政更加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围绕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全省就业促进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联合深入开展了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活动。

(二)成功举办“大型招聘会”。3月1日举办了已经连续第8年的全省十市一区工会联动的“全省工会促进就业再就业大型免费招聘洽谈会”,在前七届优势项目的基础上,又拓展了新项目增加了新内容,把促进下岗职工、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作为招聘会重点,增加了技能培训报名预约登记、劳务输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创业项目推介等板块,丰富了招聘会的项目,延伸了招聘会的链条,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本次招聘会共有2421家用工单位到会参加招聘,提供就业岗位87501个,进场求职者达101986人,其中农民工38762人。达成用工意向的35290人,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报名登记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9768人。

(三)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各级工会的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和就业服务机构,加强联系政府有关部门,广泛征集社会岗位资源,多途径的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加大力度向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经常性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就业招聘活动,为农民工求职应聘提供了高效便捷服务。同时,省总和各市工会加强联系农民工输入地的兄弟省市工会,巩固和延伸已有协作关系,开拓发展新的协作伙伴,做好农民工输出输入信息交流和劳务协作的衔接,协助政府开展有组织、有目的、成批次、有秩序的劳务输出。3月份,由省总联系协调西安、南京两市工会组织84名我省外出务工人员赴南京务工,并在西安联合举行了“西安赴南京务工人员欢送接收仪式”。

(四)是努力促进农民工创业。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向农民工宣传党和政府支持创业的方针政策和小额担保贷款、利息减贴、税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措施,营造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广大农民工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为农民工在项目信息、场所设施、加盟协作等方面牵线搭桥、提供支持。

三、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

以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为阵地,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和需求、企业的需要,积极探索有特色的农民工培训模式,在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方法等方面不断创新,不断提高农民工务工就业的竞争力。

(一)把农民工纳入“职工素质建设工程”。认真贯彻《陕西省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积极参与政府开展的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人人技能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培训、雨露计划、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培训,充分利用工会培训和就业服务资源,结合农民工不同特点、意愿和市场需求,实施了以就业技能、自主创业、基础素质等为主要内容的“三大培训”,为农民工提供了各类中短期培训,组织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实现了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

(二)深入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全国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15〕28号)精神,全省各级工会通过自办、联合、委托等多种形式,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劳动者的技能和创业培训。今年,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共计培训各类人员41236人次,其中农民工23421人次;培训家政人员12137人次;创业培训5261人次。通过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及各种免费招聘会实现了27321人就业。其中省总本级共举办创业班7期,培训224人次;家政、餐饮服务等内容的技能培训班16期,培训1191人次,成功介绍1383人实现就业。

(三)大力培树农民工先进典型。组织举办了涉及机械制造、石油化工、邮政通讯、旅游餐饮等多个行业的关键工种的2015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全省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0万名职工参加了各个层次的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大赛期间各级工会邀请我省高技能人才和历届技术比武状元、能手、杰出能工巧匠,开展拜师学艺、技术演示、技术交流等活动,大力普及科技知识、推广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共产生陕西省技术状元62名,陕西省技术能手182名,省级大赛为1830人次办理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今年,配合省人社厅向国家人社部推荐了“全国优秀农民工”人选共2名(铁一局魏军强、国棉三厂李建德)。

篇六: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
2016地区司法局工作总结

地区司法局工作总结

xxxx年,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继续深化以“法治六进”为载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初召开了“法治六进”工作会议,制发了《哈密地区xx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关于明确地区“法治六进”牵头配合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牵头配合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各牵头单位加大对试点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全力做好今年的“法治六进”工作。举办了哈密地区“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来自两县一市、地直各单位及驻哈有关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专(兼)职人员78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推动了地区“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配合地委宣传部积极开展春季“三下乡”活动,以送法律法规和法律服务,坚定农牧民“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法治观念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目标,在五堡镇、现代农业园区、沁城乡等地巡回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共解答法律咨询800人次,免费发送法律宣传光盘、法律知识读本、法律知识宣传画等资料10000份;组成法制宣传队深入20个乡镇(场)、街道的村、社区、学校,用维、汉两种语言进行法制讲座22场次,听课群众22000余人。专程邀请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维吾尔族副教授和新大法学院哈萨克族副教授2名为哈密市回城乡、花园乡、五堡镇,巴里坤县萨尔乔克乡、海子沿乡,伊吾县前山乡等乡镇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及、村民代表、妇女代表、老干部、老党员、宗教人士举办六场(次)农牧民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精心设计编印了与广大农牧民、农民工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题的“农牧民、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法律宣传资料10000册,免费向农牧民、农民工发放,教育引导农牧民增强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欢迎。

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组织地区司法局干警到地区一中、花园乡中学等学校开展双语法制讲座9场次,邀请哈密劳教所组织强制戒毒人员到地区一中举行了“法制宣传警示教育”主题教育活动,面对面地向学生开展现身说法,听课人数达630余名,有力提高了青少年依法自我保护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

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打造“六五”普法新亮点,创建了哈密普法宣传QQ群,以县市及地区各部门百余名法制宣传联络员为主体,强化了地区法制宣传教育的信息动态交流。与唐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唐人文化”杯读书学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不断充实完善哈密普法网内容,及时做好法制新疆网站信息维护工作。以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在时代广场前举办了声势浩大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地、市司法、行政执法、部分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84家30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接待群众1500余人次,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56000余册(份),150块展板,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地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劳教协管工作,为地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公信力

以地区“民生建设年”活动为切入点,结合“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指导全地区律师继续做好律师参与地区“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活动,强化对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日常考察、年度考核和规范管理活动,确保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进一步规范。上半年参与地区领导在接待日期间接待上访群众58批,159人次,其中:涉法涉诉38起、91人次。组织律师行业积极开展了走访慰问送温暖、捐资助学等活动,有力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形象。

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律师和公证行业年度考核工作。组成考核组采用征求意见与实地检查、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抽考提问、随机抽卷评查的方法重点督促检查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执法执纪等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均符合年检注册相关内容的要求,各所整体素质、执业纪律、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比往年明显提升。经过考核:xxxx年度地区12家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全部合格,执业律师59人中55人确定了考核等次为称职,4名新执业不定等次。4个公证处中地区公证处被评为优秀,19名公证员中6名优秀,其余称职。认真开展律师和公证投诉工作,上半年完成投诉案件调查2件,做到件件有回复。

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着力开拓煤电材、煤化工、风光电、煤炭生产外运“四大基地”建设的法律服务市场,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开拓法律服务新市场。举办了地区律师届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律协理事会、正副会长,并对协会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推动律师协会的高效规范运行。同时,表彰了五年来涌现出来的4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和11名优秀律师,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加强对律师参与诉讼活动行为的管理,在全地区实行律师在法院出庭参与诉讼庭审统一着装,进一步规范诉讼活动和律师出庭、着装行为,确保庭审活动的严肃性,增强律师执业的责任感。组织全地区律师开展了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律师职业素养为主要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和业务实务培训,努力提高律师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上半年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78家,代理各类诉讼1011件,非诉讼案件39件,仲裁16件。认真做好xxxx年国家司法考试资格申领工作及xxxx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宣传和各项考务组织工作。

在地区公证行业集中开展“贴近民生,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对地区公证机构开展公证质量、使用要素式公证书和新的定式公证书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进一步提高公证办证质量,加强公证诚信建设。上半年公证机构共办理国内公证3200件,涉外公证116件,涉港澳台公证4件。

积极组织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能力测评和能力验证,进一步规范完善鉴定程序,提升司法鉴定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审核公告初审工作,经审核地区2家司法鉴定所,6名司法鉴定人均顺利通过审核公告。组织开展地区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检查活动,查找清理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司法鉴定行业。在全地区司法鉴定行业实行了鉴定机构、鉴定程序、鉴定标准、鉴定风险、鉴定收费和监督机构公开,同时实行鉴定廉洁承诺和诚信执业承诺制度,进一步地提高了鉴定公开透明度。制定了司法鉴定风险提示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做好鉴定所新增酒精检测项目初审工作,填补了地区酒精检测司法鉴定的空白。积极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众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上半年共办理司法鉴定398件,其中为困难群众办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件,减免收费3万余元。

(二)着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推动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

在全地区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八项便民措施。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经济困难群众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同时把与人民群众民生紧密相关的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纠纷、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和拆迁赔偿纠纷,纳入到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二是完善便民服务举措。积极协调在地区9家律师事务所和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推行工作站初审,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提出申请。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推行统一的接待咨询、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归档的程序规则,提供“一站式”服务,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法律服务。四是进一步完善点援制制度,依据办案人员专业特长,实行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制和受援人“点援制”相结合的指派制度。推行“调解优先,诉讼保障,诉讼和调解相结合”的法律援助模式,做到每办一件案子就化解一起纠纷、增加一份和谐。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农村”活动,深入回城乡、滨河路社区、重工业加工区以及哈密劳教所进行法制讲座和法制宣传活动,免费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指南、宣传资料、宣传物品以及法律援助便民卡,极大地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上半年共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2场次,举办法制讲座8场次。

强化法律援助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和案卷归档程序,制作双语非诉讼调解协议模式、接案笔录、会见笔录、诉讼风险告知书。组织对县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案卷和承办案卷进行抽查,进一步规范了案卷的装订和归档。上半年共回收案卷67件,发放办案补贴22300元。加强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对48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培训,深入律师律师事务所就工作站如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详细讲解,有力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82件,同比增长168%,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33万元。

(三)继续加大劳教协管力度,确保劳教场所安全稳定

加强与哈密劳教(戒毒)所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劳教工作动态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参加地区防艾滋病、防肺结核调研工作,共同做好劳教场所的疾病控制方面。协助、指导哈密劳教所加大对危安类和“三类”劳教人员的管理力度,认真做好“危安类”、“三类”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三、全面加强基层工作,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对一定区域、行业、领域存在比较突出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和党委、政府交办处理的矛盾纠纷,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化解久拖不决的矛盾。要求县(市)司法局每季度,基层司法所每半月,基层调委会每10天组织一次民间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切实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了人民调解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制度,同时对基层司法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加强经常性、面对面地指导和督查,确保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有加强、有提高。

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组织工作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起草了《关于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的意见》、《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积极加强与卫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把调解领域向医疗、交通等部门延伸。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整合地区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矛盾调处工作,集中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全地区已建立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1个,道理交通调解室1个。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调解、协议书制作、督促履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了基层司法行政统计分析工作座谈会,并对各县(市)统计人员就基层司法行政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项数据的填报要求进行了培训,提高调解员能力水平。

积极建立“大调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大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着力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地区《关于大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多措并举,推行“四进”工作新机制,推动“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诉调对接现场会精神,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制定了《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当中。上半年全地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80个,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934件(其中调解成功2877件、履行2829件),成功率达98%、履行率96.4%。共开展矛盾排查573次,参与1411人。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夯实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对县市的个别司法所办公用房仍然存在被其他乡镇、街道站所占用情况,且司法所标识标牌悬挂仍不规范(司法所办公门前必须悬挂司法行政徽和司法所标牌)等问题进行了清查,不断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协调,争取解决基层司法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人员配备。

【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

加强基层人员培训,举办了地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培训班,采取理论联系实际,以案释法、突出重点、破解难点、上下互动、现场答惑的形式,重点讲授了《人民调解法》及处理民事纠纷应注意的问题、《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流程以及司法行政工作统计分析工作等内容,实地观摩了兵团农十三师火箭农场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工作平台和哈密市陶家宫司法所社区矫正档案,同时,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培训内容进行了闭卷、开卷考试,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完成了xxxx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工作者年检注册,地区23个法律服务所,5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自治区司法厅审核。

(三)积极开展基层调研活动,推动基层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调研活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巴里坤县石人子、城镇、花园、海子沿、三塘湖司法所广泛开展以“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基层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专项调研活动,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工作中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依法管理和经济快速发展,力争重点任务、重点工作有新进展和新突破。二是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深入三道岭矿区开展调研活动,与矿区领导、三道岭公安分局领导在法制宣传教育、社会矛盾化解、特殊人群管理方面达成了共识,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制保障职能作用,协助集团公司共同做好矿区社会稳定,为矿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

(一)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建设工作。在对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本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加大排查力度,对社区矫正四类人员进行了认真摸排,建立完善地区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

(二)组织建立使用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和《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要求,组织建立使用了网上信息管理平台,对于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和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和适应性帮扶,加强社区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

(三)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培训工作。一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下发后,地区司法局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分段解读、仔细学习,并将学习计划列入xxxx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充分利用《哈密普法网》、工作联系QQ群下发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就《实施办法》的答记者问,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尽早学习、了解掌握和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的“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宣传工作。二是将学习内容纳入地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培训,对地区48名基层司法所长和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进行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进行了重点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理念和管理水平。

(四)全面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题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下一步打算和建设性意见建议进行交流,为今后如何做好无缝衔接和规范管理,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编印下发了《哈密地区社区矫正工作手册》,下发到县市基层科和基层司法所每名司法行政干警,以供学习和工作中查阅,对进一步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水平,发挥了切实有效地作用。

截止目前,全地区刑释解教人47人,安置43人,安置率91%;帮教47人,帮教率100%。全地区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287人,累计解除66人。

五、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队伍科学管理

一是认真抓好队伍理论武装。年初对xxxx年度政治、业务学习作出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落实个人目标量化管理,严格实行学习签到、学习检查、学习通报制度,采取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集中培训、座谈交流、撰写体会、邀请学者讲授等形式,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把思想认识和工作思路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地区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巩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成果。

二是坚持整合资源,分类施教,通过邀请地委党校讲师,为机关公务员、律师党员和社区干部举办“加强道德建设”专题讲座,组织地区13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赴对口受援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参加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培训,举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培训班等方式,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强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是紧紧围绕“严格管理抓警务、规范履职强效能”的主旨,以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干警警容风纪意识,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有效提升警务效能为目的,在全系统开展专项督察工作,对地区及县(市)司法局警容风纪及警用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进一步规范了警容风纪和警车管理使用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结合地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地区司法局xxxx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机关服务意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地区司法局公开承诺,组织开展好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工作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机制,开展机关效能定期、不定期督查工作,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加大治懒治庸、督查督办、行政问责力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固本强基,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廉政机制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召开xxxx年地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安排业务工作的同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并与各县(市)司法局、直属法律服务部门及局机关各科室、每一名干警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党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律师进社区主题活动半年总结】

二是继续推行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在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和党务公开栏,在哈密普法网开办党务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地区司法局党务公开微博,根据地委工作要求,开设地区司法局党务公开网,对局组织机构、领导班子分工、组织活动开展、党员发展情况、主要职责、办事依据、办事职能、办事程序、财务收支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有效接受社会的监督,改进了服务质量,提升了服务水平。

三是深化社区结对共建工作。牵头召开社区“结对共建”工作联系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各项建设,并为社区开展“三八”妇女节联谊会协调筹备落实活动资金7000元、帮助社区担任主持开展文艺演出活动。以“党员奉献日”活动为载体,开展关爱服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100余份,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送法进社区便民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法制讲座、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社区居民进行婚姻、家庭、继承、劳动合同以及治安管理等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引导提高居民依法办事、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共促党建工作,采取到结对社区举办政策宣讲,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班、邀请社区党员干部参加局机关道德建设及加强党的建设知识讲座,组织参观地区工业经济、农村经济发展项目的形式,协助结对社区党支部搞好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切实加强滨河路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四是开展节前扶贫慰问活动。在节日期间深入巴里坤县下涝坝乡小红柳峡村开展了扶贫慰问活动,根据地委安排,对巴里坤县萨尔乔克乡巴牙村进行扶贫工作调研,对xxxx年拟扶贫援助项目进行了调研。同时加大对老干部工作力度,每逢节假日组织慰问老干部,组织老干部到哈密地区风景点考察观光,参观哈密经济发展工业经济、农村经济发展项目,感受哈密的发展变化,采取多种渠道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老干部心里。

六、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地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以及涉及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全员覆盖。继续开展法治进机关、法治进乡村、法治进社区、法治进学校、法治进企业和法治进单位活动,不断强化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推进“法治六进”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活动,稳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重点推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努力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业务,重点向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群体性矛盾纠纷延伸。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做到各类矛盾早发现、早化解。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认真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规定,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按规范要求做好接收、管理、执行、变更、解除矫正各执法环节,防止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帮扶工作,帮助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地区司法局与地区检察分院将在7月份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地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大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有效管控、帮教、安置衔接机制,组织基层司法所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进行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行踪晓、情况明,不漏管、不失控。重点做好“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四)大力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积极拓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切实做好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做好针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律师管理考核制度,建立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不断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为援疆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以及发展现代化农牧业、新型工业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的规范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司法鉴定队伍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准。

(五)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继续在全地区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加强与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大业务指导力度,规范各站点运行机制,建立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评查活动,探索建立地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力度。

(六)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继续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把国债项目建好、管好、用好。强化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力度。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司法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

(七)不断加大劳教协管力度,确保劳教场所安全稳定

指导、配合劳教所开展警务督察活动,对干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努力排除不安全因素。积极做好“危安类”、“三类”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督促哈密劳教所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稳定防控机制、排查机制、应急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道防线,确保“十八大”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

(八)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警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全面加强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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