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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2016-08-01 11:53:2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共6篇)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总结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总结安委会: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会议召开以后,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紧急部署,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相关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加大排查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整治,现将工作汇报...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总结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第一篇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总结

安委会:

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会议召开以后,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紧急部署,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相关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加大排查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整治,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到人,明确责任,做到人人肩头有责任,将其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监管领域安全生产。

二、强化排查,整治到位

从8月4日到8月15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5台次,检查餐饮单位120家,幼儿园、托幼机构、学校、工地食堂65家,药品企业78家,医疗器械企业21家。执法人员每到一处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的自查工作,检查各单位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落实情况,

督促其完善和落实相关进货验收、购销各类制度。一是严格监督检查幼儿园、托幼机构、学校、工地食堂,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单位一把手都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进入食堂的食品必须实行准入、索取检验合格证制度,从QS标志、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感观性状和包装识别进行筛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进入食堂,餐具炊具必须按时清洗、定时消毒,要认真做好防毒、防腐、防潮、防虫、防馊、防损、防蝇、防尘、防鼠工作,确保饮食安全。二是规范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上岗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培训,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和安全意识的培训,使他们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四是定期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严禁携带相关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药品生产职业。五是对出售的食品、药品定期抽查,不合格的、过期的坚决销毁,严防中毒事件的发生。六是广泛开展饮食用药安全教育活动,使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和完善监管手段,保障我区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第二篇

麻柳镇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第三条 在食品药品经营检查中应当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办公室在食品药品经营检查中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监督辖区食品药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

(二)依法对辖区食品药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销售不合格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查处仿冒知名食品药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法食品药品广告、商标侵权行为,清查辖区内禁止经营的食品药品;

(三)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

(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五)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办公室进行食品药品经营检查的主要方式是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食品药品质量监测。

第六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警示和责令改正,对违法行为严重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保送先关单位进行立案查处,涉及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6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3篇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第三篇

第1篇

根据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所长任副组长、药品监管股、稽查股、餐保所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注安科,龚筱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

7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参会人员为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和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办〔2016〕32号)、关于《印发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1、时间安排:

2016年7月15日-8月15日为自查阶段,所有食品药品(器械,下同)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深入彻底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于8月12日前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2016年8月16日-9月15日为检查阶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检查,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逐条整改、逐项落实、不留后患。

2016年9月16日-30日,市局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2、检查内容:

食品安全领域:一是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餐饮环节、学校食堂、民工食堂、机关食堂、企业食堂以及农村聚餐的食品安全监控工作,加大对熟肉制品、卤制品、水产品以及采食野生蘑菇的监管力度。二是抓好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宣传等不法行为,重点检查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产品企业,查堵可能发生问题的安全漏洞,此项工作由县餐保所负责。

医疗器械安全领域:重点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特别是输注器具、麻醉穿刺包等直接与人体血液循环相接触的医疗器械,突出检查原材料采购、原材料检验或验证、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检验、出厂检验、不合格品控制等关键环节,生产、检验、环氧乙烷消毒、设备是否完好。加大对骨科植入物、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体、人工心脏瓣膜等高风险产品相关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药品安全领域:要从质量控制、物料管理、生产管理等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的有关规定,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注册的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要进一步加大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制剂、兴奋剂、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的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Sp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领域: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涉药涉械单位和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督促其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重点车间、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及泄露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的检查,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材(药品)、菌毒种、环氧乙烷灭菌气体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四、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

2、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出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对可能引发较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局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县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制定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4、严格遵守排查工作纪律。要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促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执法、勤俭节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针,大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现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限,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地方发展的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新形象。

二、总体目标

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长效高质量的服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让群众深感机关作风建设的新变化、新突破。

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得以制度化体现、常态化固定、日常化开展、规范化运行,以具体办事环节、服务措施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树立“监管促发展”的理念,坚持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打造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和谐稳定的舆论与社会环境,使药监部门真正成为一流的监管机关、一流的服务机关,为我县实现“三年全市排头兵,五年全省居上游”目标主动服务、积极作为。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投诉机制,及时办理回复。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对于通过投诉电话和来人当面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向来电来访人员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认真听取来电来访人的意见、要求,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对信函、电子邮件投诉举报的,要逐件认真登记,将投诉举报材料及时送领导批阅,需转办、交办的,制作交办函转承办股室所办理。局办公室要对信访投诉、人大和政协提案议案、市长信箱交办单等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回复,要尽量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完成。

(二)完善工作制度,简化办事流程。严格按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制度等规定办事。对所有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投诉电话要做到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反馈,特殊情况下应向申请人解释清楚,征得理解,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上级部门转办的投诉举报问题,要求调查了解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情况,要求报结果的,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报送调查处理情况。

(三)编制办事指南,公示承诺内容。全力打造“阳光药监”,在县局网站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在局办公场所公告牌上公布办事指南、办事程序,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制作宣传单、办事指南手册、展板,不定期向群众发放或展示。

(四)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对所反映的属于本股室所工作范围的事项,尽可能立即办理或解决;当时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讲明原因和解决时限,并在时限内负责答复;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允许申请人更正或补齐,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所反映不属于责任人股室所工作范围的事项,应予以登记,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其应向哪个股室所、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属重大问题的,应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安排向有关部门转交。

(五)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市局做好“马上就办”活动的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公布投诉电话和公开承诺,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解决并及时公布。同时要完善监督机制,落实绩效考核,加强内部督察,定期印发工作简报,严肃查处工作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投诉,对交办的投诉举报事项,要实行重点抽查制度,并定期对投诉举报人进行回访,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方法与步骤

按照我县“马上就办”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统一安排,结合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月15日前)。一是制定下发《开展“马上就办”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使广大干部提高认识,明确活动开展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教育和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马上就办”活动的精神上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1月30日前)。一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内容。二是认真查找在行政效能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切实解决影响和妨碍机关效能建设暨“马上就办”活动的突出问题。四是对全局开展“马上就办”活动进行明查暗访,对态度生硬、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的,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要进一步完善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2月30日前)。各股室、所对照县里及本局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没有达到目标的,及时进行整改,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修订与完善“马上就办”的各项制度与要求,县局领导小组要适时开展内部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马上就办”活动领导小组,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各股室所要把开展“马上就办”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举措,作为促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把握活动实质。深刻认识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的重大意义,“马上就办”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外在表现是快节奏、高效率,工作中“立说立行、马上就办、限时办结、办就办好”。“马上就办”不是马上就办结,而是立即启动办事程序,能办的立即办好,不能办的解释清楚,有法定时限的在最短时限内办结。同时要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马上就办”活动,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工作重点。一是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出实招、用实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优化服务,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优化发展环境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合理解决,努力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四)注重活动实绩。把握工作重点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力戒浮华,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建立的制度和制定的措施都要落实,做到有诺必践,有行必果。

第3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利用四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主动出击,重典治乱,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打击重点和法律依据

为确保打击有力、政策统一,各地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要求是: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的;

2.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

3.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

4.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

5.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

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

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

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

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1.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

2.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四)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九十四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

2.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

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

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6月初开始至9月底,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不搞一阵风,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两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力争在9月20日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

1.在组织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专项行动方案,确定“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2.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制定我县的具体实施方案,配合市局完成飞行检查任务。同时,结合本地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投诉举报工作情况,制定“辖区内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并进行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于2016年6月14日前,将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上报市局。

3.按照统一部署,加大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四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对我县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100﹪,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对我县的保健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专卖店、药店等重点经营场所,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对其他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制作检查笔录、保存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对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和可疑产品立即予以查封或暂控,涉及非法添加和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及时将产品有关信息上报市局。

(二)案件查办阶段,主要任务是:

1.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抓好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和查处工作。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2.完成市局交办的监督检查任务,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向市局报送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

3.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

(三)规范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

1.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3、在专项行动中,针对监管制度、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与市局沟通请示,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依据和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县局成立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同时制定工作方案。

(二)落实工作责任。此次专项行动实行分地段分单位责任到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必须移送。对工作不落实、监督执法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市局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新闻纪律,规范信息发布。专项行动期间,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发布;同时,要发挥12331全国统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及时向市局报送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陈海如于2016年6月9日和2016年9月22日前向市局报送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在专项行动期间,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对符合撤销、注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及时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2016年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第四篇

我街道将在认真总结“2016”年的基本工作经验,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及成功巩固深化药品安全示范工作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深化、规范、提高”为工作主题,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序可控”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县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明确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办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肉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的总体要求和省、市、县食安委有关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的精神,今年街道将专门制定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程联动、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肉品和水产品为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整顿和规范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街道肉品和水产品消费安全。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字,及时上报市场监管局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3.加强对企业小食堂的备案工作。继续开展30人以下的社会食堂(含工地食堂)备案工作,对30人以上的社会食堂和其它餐饮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督促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提高食堂办证率。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的处理。一是设立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0578—5095583),利用政府网站发布举报信息,对群众居民的举报,在接到举报后的最短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结合实际做好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登记记录及汇总以及信访单位(人)的信访回复工作。

责任部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二)食品流通领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导、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手段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疏导和规范活动,加大对涉及高危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两项制度。

4.积极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食品和节假日食品市场等各项整顿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

5.严厉查处其它违反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三)食用农产品环节

1.进行农药、化肥等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将安全用药告知书发放至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场、户)。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户)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签订相关承诺书、责任书。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违法市场经营食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沙丁胺醇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地产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

4.加强生猪食品监管,生猪上市前进行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及时发现制止擅自屠宰生猪、出售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部门: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四)食品生产环节

1.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食品地下生产、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窝点的查处。

2.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食品的行为。

3.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五)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秩序监管

1.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名单、地址等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做到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建立村(居)药品监管网络及信息报送制度。

2.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准时汇总上报。

3.配合县有关部门对药械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及时发现辖区内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4.不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药学服务进村活动,负责对本辖区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并配合有关部门把过期药品进行同一销毁。

5.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维护地区医疗秩序,安全处置所涉药品、医疗器械。

责任部门:街道市场监管所牵头,食品药品监督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配合。

四、固本强基,进一步放大创建活动引领示范效应

继续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成果,对人民北路上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检查与指导,同时,在街上设立示范店并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登记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各种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并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和提高本街道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五、狠抓关键,进一步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一)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高风险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进行备案,同时要加强学校在开学前检查、暑期专题教育和对农村聚餐的安全监管。

(二)加大对盒饭生产单位的监管力度。抓住温度与时间及人员卫生和场所卫生等监管重点环节不放,关注盒(桶)饭、熟食、肉品等重点产品。同时推进制度化管理,帮助先关单位建立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培训、规范化操作为一体的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体系,力争对全街道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的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定期检查,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节前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前开展办酒户摸底、指导、检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全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培训、会议、政府网站、专刊、悬挂横幅以及发放告知书、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餐饮服务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示消费者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饮食,增强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方案(共5篇)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第五篇

第1篇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参谋助手和舆论引导作用,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声势,抢占宣传阵地,构筑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大宣传”格局,积极服务并促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宣传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二)严格保密审查。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采集、编写、审核把关及发布等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规定。

(三)明确宣传任务。各股室、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向办公室报送信息。各股室每月不低于2条,食品药品监督所每月不低于4条。

(四)完善奖惩制度。各股室、食品药品监督所提供信息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奖励制度。

三、宣传方式

(一)党政信息宣传。局办公室在各股室(所)上报信息的基础上积极向党委、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工作调研,将其作为向各级领导宣传职能、报告情况、反映问题、争取支持、提供决策参考的一条重要渠道。

(二)新闻宣传。巩固与新闻单位已建立的良好协作关系;对重大的、群众关注的工作,邀请媒体全程参与采访;对具有推广意义的工作经验、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报道。

(三)社会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普及饮食用药知识。

四、宣传重点

(一)餐饮安全监管

在餐饮安全监管方面出台的重要举措、制度;餐饮安全专项整、监督抽检的成效;餐饮安全隐患;餐饮安全提示、警示等。

(二)药械日常监管

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GMp、GSp跟踪检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质量受权人、驻店药师信用管理;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等。

(三)保化安全监管

在保化安全监管方面出台的重要举措、制度;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成效;安全提示、警示等。

(四)稽查打假

打假治劣的重要成果;依法行政的具体做法;典型案例;提升稽查效能的做法与成效;展示一线执法人员的风采与艰辛等。

(五)技术检测

宣传重点:监督抽样与评价性抽样成果;拓展案源的方式创新;信息稽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电子监管;广告监测等。

(六)服务药械经济

宣传重点:招商引资成果;发挥优势服务药械经济发展情况;重点药械企业发展情况等。

(七)队伍建设

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执法监管、窗口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与承诺。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宣传策划

1.加大对典型处罚案件及假劣药械、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的曝光力度,寓政策法规于案例之中,寓规范约束于温馨提示之中,以案例的形式展示药品打假的新成果和餐饮安全监管的力度。

2.加大对药械经济的宣传力度和密度,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报道。

3.继续推出饮食用药安全提示。

4.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活动,以社区、乡镇、学校为重点,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5.编发《食品药品监管简报》,每月不少于1期,向四大家领导及县直各单位普发。

第2篇

一、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工学一体化,通过专题宣传、学习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建考核,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建水平。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努力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全局蔚然成风。

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围绕“夯基础、强监管、建机制、创特色、造氛围”的创建工作思路,按照2016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的要求,着力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管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巩固和提升示范县创建成果。

三、继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情况及行刑链接情况为重点,组织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案件评查,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典型案例制度。加快执法装备、信息化、技术支撑等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逐步提升检验监测工作水平。加强执业从业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推进人才兴业工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工作。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推动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完善“四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主动服务医改大局,针对基本药物和县级公立医院基本用药品种,强化生产、配送、使用环节监管,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继续推进基本药物、零售药品电子监管,针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目录的调整,做好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的电子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发挥骨干企业率先达到新修订GSp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广告和互联网监管,完善广告监测网络,加强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动态监测。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和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违法行为。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强化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

五、强化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强化行政许可工作,把好餐饮服务许可入门关。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争在2016年6月底前对持证餐饮单位实施全覆盖。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继续巩固和强化学校食堂和农家乐等重点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自办餐饮宴席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小餐饮整顿规范试点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保化日常监管,规范说明书标签管理,强化重点产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工程建设,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

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部门打假协作机制。继续开展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染色、增重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局、财政部出台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各类投诉举报及信访案件的查处和办理工作,加强12331电话投诉举报网络建设。

七、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远程监管系统应用,完善药品注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药品批发企业冷库温湿度实时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效率。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实时、动态监控。探索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平台,加快建立动态监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息系统。

八、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违法查处等三位一体的思路,着力控制和消除保化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锁定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建立完善药品质量安全分析会制度,定期排查药品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规范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和通报工作机制。

九、继续开展“大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组织媒体记者深入执法一线,积极挖掘和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组织实施全国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行动计划,广泛宣传安全饮食用药知识。继续做好“四品一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民开放日活动、公众假期及中招高考等重点时段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邀请媒体和市民代表、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重大食品药品案件的宣传报道。

十、促进医药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监管部门政策、信息、技术优势,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为我县医药企业发展争取项目、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县医药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实现与“振兴皖药”计划对接。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着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紧紧围绕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着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规范畜牧养殖环节用药,

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的目标。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2、工作措施:一是对全省规模养殖场(户)使用违禁药物全面排查。各地对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用药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养殖档案、用药记录、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二是推行养殖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促进养殖业者规范用药。三是开展饲料使用情况检查。养殖环节对家禽、生猪、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检查;经营环节,重点检查配合饲料、药物添加剂预混饲料。四是开展专项检测。对养殖场(户)进行用药情况和违禁药物抽检监测,规模以上养殖场(户)抽验监测率达100%。

3、责任单位:省农委、省食安办。

(二)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强化监管、综合施策,全面提高我省乳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振消费信心。

2、工作措施:一是强化监督监管。加强对乳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过程记录和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查验,组织对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进行考核。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开展生产企业再审核、再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加大对包装、标签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监局。

(三)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

1、目标:实现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基本杜绝,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保障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2、工作措施: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食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品配送车等批发配送重点单位,突出省际地区、经营者仓储场所、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突出乳制品、调味品、酒类、婴幼儿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重点品种,严厉打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的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

(四)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1、目标:强化学校食堂监管,尤其是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工作措施:对辖区内学校各类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对发现软硬件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整改。11月中下旬,对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五)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1、目标:扎实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即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药品监管机制建设),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

2、工作措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好药品“两打两建”的几场攻坚战。一是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以中药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对中药提取物和中药饮片生产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二是整治亳州中药材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加工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三是着力整治网上售药问题,曝光一批非法网站,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

三、实施步骤

2016年底前,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全面检查和严厉打击阶段。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第二阶段(2016年12月上旬),为“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集中销毁阶段。组织各地在统一时间集中销毁“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声势。第三阶段(2016年12月中、下旬),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建立并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体系、评价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省食安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6)59号)要求和本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各地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未实施之前仍按现行体制,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工商、质监、教育、公安、商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各环节的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加强行刑衔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做好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大张旗鼓地组织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公开宣判,形成震摄力量。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和“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有不良信用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自律、信用建设、道德建设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各设区的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于每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总结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4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两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餐饮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餐饮安全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加强“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特点,及早计划,科学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突出重点,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出游、聚餐活动多的情况,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节日期间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农家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冷荤凉菜、裱花蛋糕、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消费品种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索票索证、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藏储设施设备、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监测力度。督促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同时,要特别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节日期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严格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有效应对,强化应急处置

各监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的落实情况,严密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安排人员休假和值守,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保证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餐饮安全监管单位要抓住“两节”期间有利时机,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以节日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强化正面宣传,快速稳妥处理媒体发现的问题,严防出现炒作热点。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坚持打击与规范相结合,集中半年的时间,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让人民群众用药更加安全有效。

二、“两打”工作重点

(一)药品生产环节重点打击行为

1、中药企业违法行为

(1)中成药生产企业从非法渠道购用提取物生产药品;

(2)中成药生产企业不严格按照规定的处方工艺生产或委托生产提取物;

(3)中成药生产企业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

(4)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使用假冒伪劣和增重染色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

(5)中药饮片企业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改换包装标签销售;

2、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

(1)使用化工原料、非法包装材料和不符合药用要求的辅料生产药品;

(2)委托无资质企业生产药品和接受无资质企业委托生产药品;

(3)未经批准委托生产药品;

(4)委托生产无包装产品;

(5)受委托企业不严格按规定处方工艺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

(二)中药材市场重点打击行为

1、销售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假劣中药材;

2、药渣废料回流市场;

3、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或化学药品;

4、销售毒性药材、保护动植物制品。

(三)药品经营环节重点打击行为

1、网上违法售药行为。

(1)网上销售假劣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

(2)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企业,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药品销售行为;

(3)未取得资格,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的网站。

2、药品批发企业违法行为。

(1)出租、出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冒开、虚开发票和使用虚假发票等违法形为;

(2)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行为;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3)将药品销售给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使用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3、诊所非法药品购销行为。

(1)违法配制和使用医疗机构制剂;

(2)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3)购销假劣、过期药品。

(四)切实提高“两打”威慑力

1、对质量可疑品种坚决予以抽检。充分发挥监检结合在专项行动中的打假治劣作用,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品种,可以用《中国药典》规定的法定检验方法检验,也可以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补充检验方法检验。药品检验机构必须高效、快速开展样品检验,迅速准确找到问题和线索,为立案查处提供证据支持。同时,支持各级药品检验机构探索研究药品非标检验方法,更好地挖出隐藏的质量问题。

2、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从严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各地查办的重大案件,省局进行挂牌督办;对查获的假劣药品,一律立即查封扣押,坚决依法处理。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药品行动,及时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省局将主动曝光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严重违法案件的,将由总局进行曝光。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对社会公开。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停止受理其申报的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大对其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个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在规定时限内有关人员不得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4、对问题产品坚决予以召回。对发现药品出现质量缺陷的,药品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产品销售,控制市场流通产品、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并及时销毁,召回情况必须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市对企业召回工作要开展督导检查,对执行召回不力和市场清理不彻底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两建”工作重点

(一)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

1、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相关规范建设。严格实施药品GMp,规范药品生产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加快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进度,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做到药品及其原料等可核查、可追溯,质量责任可落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中药提取监管,明确中药提取的生产和管理要求,防止中药提出物的非法生产和使用。规范委托生产行为,完善委托生产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强化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管理。修订完善我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强化药品生产日常管理。

2、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相关规范建设。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对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和购销行为负责,做到严格购销管理,认真查验供货方或购货方的资质,开具或索要销售发票,确保药品渠道可控、流向清晰、票货相符。抓好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完善配套的标准和规范,提高药品流通环节质量控制水平。严格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许可,规范网上售药行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电子监管能力,稳步推进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发挥电子监管在药品追溯、打假查劣、信息统计等方面的综合效能。

3、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规范建设。地方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开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专业市场交易管理,严控交易范围,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中药材种植管理,促进区域化、规范化和规模化;加强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管理,规范加工行为,改进加工工艺,逐步提高初加工水平;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主产区建立种植、生产基地,保证中药材质量稳定。

(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转变监管理念,拓宽监管思路,提升药品监管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增加消费者获得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途径。完善投诉举报系统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监督。发挥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药品安全风险沟通。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功能。努力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企业分级评定标准,根据企业状况、产品检验结果、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情况,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方式,强化对风险等级较高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低信誉度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和产品检验批次。

3.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形势评估分析会议制度,定期进行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提前发现药品安全风险信号,避免造成安全危害。发现辖区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可能产生隐患的,要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发现下级监管部门对风险信号重视不够或采取措施不力的,要及时约谈下级监管部门负责人;对存在区域性风险,且涉及问题复杂的,要及时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推行公开约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两打两建”工作安排

“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为期半年,主要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7月中下旬)。各市、县局要立即召开部署动员会议,深入贯彻国家总局和省局会议精神和方案要求,综合考虑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实际,制定“两打两建”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各地要主动协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迅速摸清辖区内诊所情况,以便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亳州市局要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做好中药材市场整治有关方面的衔接工作。

(二)自查自纠(7月下旬至8月上旬)。全省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要对照上述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市、县局要召开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进行宣传动员。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主动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企业诚信自律,切实做到宣传发动到位、认识提高到位、问题查找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8月上旬前报送所在地的市、县局。亳州中药材市场开办主体要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三)全面检查(7月下旬至11月)。从7月下旬起,开始启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省局负责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检查的组织和督查,各市局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市局主要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诊所按辖区管理原则,由相应市县局组织检查;亳州市政府负责组织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整治。在市局检查的同时,省局将组织对重点地区的督查和对重点企业的飞行检查。

(四)专项抽验(8月至11月)。7月底前完成抽验工作部署,8月开始药品抽验,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检验结果。省局负责全省药品专项抽验的指导和安排,各市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抽验计划,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品种,抓紧开展药品专项抽验工作。药品专项抽验应结合监督检查一并开展。

(五)立案查处(7月至12月)。对监督检查和专项抽验发现的案件线索查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地要及时予以立案,依法开展查处。

(六)全面总结(2016年12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市局(省直管县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两打两建”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形成报告报省局。

五、“两打两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两打两建”行动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明确工作机构和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当前正值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时期,各地要做到机构改革和整治行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政令畅通、运转顺畅、取得实效。

(二)依法履行职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招商引资活动,不受无关因素的干扰。坚决防止地方保护,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源,要及时锁定证据,严字当头,深查深究,处理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监管人员要自觉遵守监督执法和廉政工作纪律,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活动,不得接受企业吃请和礼金等。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争取支持,形成打击整治的合力。对涉嫌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违法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移交互联网管理部门处理;对存在违法购销药品行为的诊所,依法处理后移交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四)做好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市要按照新闻宣传的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由省局统一组织发布。涉及重大案件的将由国家总局统一发布。各市局要在每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相关表格报送至省局办公室。

(五)加强督导检查。省局将不定期对各市“两打两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扎实,主动破获重大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或重大案件处理不及时的,将责令改正,并向地方政府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向监察机关提出行政监察建议;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将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2014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第六篇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一:

我园按照会议精神,对园内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进行报告。

我园有幼儿食堂一个,在园用餐幼儿共430人,专职食堂员工三人,食品采购由园领导兼任。食品加工场地占地100平方米,幼儿用餐在各班教室进行。

我园在食品卫生工作方面做到了:

一、学习食品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让每个教职工都意识到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给幼儿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从食品加工到幼儿用餐等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

四、证件齐全有效,幼儿食堂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五、食品采购严把进入关,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全部定点采购,不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在购买时都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问明出处。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给幼儿食用。

六、食品储存和餐具消毒工具、食品加工工具齐全,餐具做到餐餐消毒,教室和厨房地面每天定时进行优氯净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

七、厨房卫生每日定时打扫和随时保持干净双重目标同时进行。

八、生熟食品分类存放,隔餐剩食不给幼儿食用,未加工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

九、灭四害工作随时发现随时进行。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办园多年来,我园在卫生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督导下,严格循规加工幼儿食物和指导幼儿正确食用食物,严把餐、饮具和食物加工场地与幼儿用餐场地的消毒关,没有出现幼儿食物中毒和园内传染病流行的事件过,这是我园应保持的。

我园还有专用的食品库房,有专用菜类的细加工操作间,一些食品加工具还需不断添置,这些问题我园正在不断改进中,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相信我园今后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会越来越做得好。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二: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我校根据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措施。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寄宿制特殊学校,校园面积2689平方米,校舍面积3635平方米。目前全校有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4人,教师23人。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园围墙、宿舍区、食堂、门卫等处都安装有红外线电子监控系统,有力地保障了校园的安全。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一直以来,就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之中,学校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2、加强宣传教育,全校师生共同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

有效地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保证食品安全教育取得实效。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了解掌握了一些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3、加强重点工作,切实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食堂管理。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食堂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科学管理学校的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食堂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学校分管领导也可以随时查看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从而了解食堂的内部情况。学校执行严格的食品采购程序,食堂粮油肉、蛋、蔬菜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四:

今年以来,县食安协委在市食安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以“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使百姓满意”为目标,关注民生,心系民众,一步一个脚印地将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推向前进,食品放心工程进展顺利,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有创新突破,食品放心水平稳定提升。食品放心工作从少到多、从城区到乡村、从重点品种到基层环节、从突击监管到长效机制,使食品放心工程成为了政府的一大民心工程。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全县没有发生1例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放心。

一、保证三个到位 夯实监管基础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我县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贯彻落实省、xxx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将“食品放心工程”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入了政府工作重点,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县政府的督办重点之一。针对部分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饮食摊点存在监管难度大,安全隐患多的问题,县委书记吴良斯和县长王毅军还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治。陆东副县长则多次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探索学校食堂集中配餐及校园周边食品摊点集中管理模式。市人大及县政协的有关领导也对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6月份,还分别到县内有关乡镇、部分中学食堂及农贸市场进行了实地调研。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适时调整完善了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工作部署到位。出台了《xxx县xxx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xxx县x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xxx县x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全县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通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会议、各主要监管部门专项工作会议等,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进行了部署落实。各职能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计划,把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强化了日常监督和事前监控。由于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促进了食品放心工程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人员经费到位。县内工商、农委、质监、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均内设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管科室,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了1-2名食品安全联络员,保证了各项工作有人抓,每件事情有人办。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还拨出专款作为食品专项经费,确保了机构、人员、经费的到位,为我县食品放心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立五个机制 综合监管资源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年初出台了《xxx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建立了会议、督查督办、联合督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委员会办公室和联络员的职责,为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根据工作实际与职能变动,县政府完善了对各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与县商务局签订了食品放心工程责任书。同时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分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县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还分别与基层站所、食品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延伸了责任网络。同时,我县还修订完善了《xxx县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制。

二是建立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送机制。在调查研究方面,5-6月份,我县开展了一次全县食品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组织有关人员先后到农业、商务、质监、工商、卫生、教育等职能部门和重点乡镇进行调研,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进一步摸清了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时解决了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并建立了相关数据库。在信息报送方面,我县出台了《xxx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各成员单位定期将本单位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情况向县食安协委办通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安协办每月编印1期《食品监管信息》,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统一发布。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工作联系制度,有关证照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做到相互通报,及时掌握信息。

三是建立重大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制定了《x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和《xxx县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从事故定义、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监测、预警、报告及事故应急响应和保障等方面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建立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根据预案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准备适时在全县进行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县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是建立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调研了全县的食品检测网络资源,拟定了整合目标,初步启动了整合工作;工商、农业、质监、商务、卫生等各部门切实加强了检测工作,及时公布检测数据,实行数据共享。县食安协办组织开展了“元旦和春节”“五一和端午”、“十一和中秋”节前联合大检查、“东方牌劣质奶粉”、县实小周边摊点食品检查等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肉类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为突破口,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建立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首先我们积极推进了肉类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首批试点的4个企业均通过省、市验收,其中1家企业获A级,并代表全市参加了全国食品药品行业诚信论坛。首批试点企业的成功经验已经向第二批14家企业推广。其次通过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标活动,在餐饮行业试行诚信建设。最后开展食品放心店评比活动。在乡镇开展食品放心店评比,使消费放心购物,食用安全。

三、推进“三网”建设 严抓四项整治

(一)、“三网”建设作为xxx年县政府开展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在“食品供应网”建设方面,我县根据上级安排,精心制定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东方农资、辉隆农资、泰陵农资、佳佳乐超市、万花超市等5家企业被国家商务部核准先行试点,试点企业在各乡镇、村设立连锁店或加盟店,实行“采购、配送、标识、台账、承诺、培训“六个统一,以确保农家店布建数量和质量。目前,我县建立农家店32家(每个乡镇均有1家以上的食品超市对农村配送),配送中心1个,乡镇食品供应网络覆盖率为100%。因为工作显著,我县被省商务厅评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先进单位”。

在“群众监督网”建设方面,我县依托消协、计生协等组织的延伸,围绕群众维权举报网络“进农村、入社区”的目标,在全县全面铺开了维权网络建设,在乡一级设立消费者协会分会或消费维权监督站,在村一级设立消费维权监督点,力争使每一个食品安全隐患都能及时发现。在保持12315、12365等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以“村所挂钩”的形式建立12315涉农维权网络。全县共设立12315涉农维权网络站点8个, 基本建成了一张覆盖全县的群众监督网,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消费环境的改善。

在“监管责任网”建设方面,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政府全部建立了食品安全协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每个村都有1人以上担任食品安全信息员,全县306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全部到位。为提高这些人员的业务能力,我县每年在年底还到各乡镇,专门组织他们进行了为期1天的业务培训。同时,强化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了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通过层层分解任务,级级落实责任,真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认真开展四项重点专项整治

根据今年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重点是抓好四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门会议,明确了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开展了全县中心学校的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全面清理,共检查学校24家,学校周边摊点57户,对过去问题突出的部分中学食堂进行了整改,有4家学校食堂一次性通过卫生部门的量化分级验收,其他的学校食堂也在积极整改,争取验收合格;同时对县实小周边摊点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共责令整改10户,取缔无证5户,没收不合格食品100公斤,当场进行销毁。

二是组织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在豆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方面,整治前县五松镇及老太平乡汀洲村的33家豆制品作坊中,只有2家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其余31家卫生状况较差均不符合要求,整治后已有27家符合卫生要求,办理了相关证照,另有4家被取缔;

三是深入开展农村自来水厂饮水安全整治。在农村自来水厂整治方面,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县卫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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