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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08-03 11:49:5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共6篇)2016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2016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二是启动一案一考评试点工作,按要求稽查分局、开发区分局、东湖分局先行试点,青山分局、江夏分局也将开展一案一考评工作,执法案件正向内部多级核审推进,执法过程监督在创造条件中展开。三是坚持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季度报告制,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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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一篇

2016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二是启动"一案一考评"试点工作,按要求稽查分局、开发区分局、东湖分局先行试点,青山分局、江夏分局也将开展"一案一考评"工作,执法案件正向内部多级核审推进,执法过程监督在创造条件中展开。

三是坚持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季度报告制,每季度法规处通报各分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数据,向市局领导提出季度法制工作调研报告,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四是加强了案件办理"三级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进行了办理中的案件"三级审理"实施效果专门检查调研,对各分局"三级审理"执行方式、审查重点、意见签署等提出了要求,对上报案件必须有承办单位完整"三级审理"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执法程序性规定的执行力。

五是加强了必须整改案件的审查力度。把食品案件、特种设备案件以及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严重质量案件,案卷审查必须附有整改落实。

区司法局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二篇

2016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借鉴材料

2016年县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协调中心、县社区矫正中心三大平台运行管理,扎实推进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努力开好我县司法行政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新局面,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太湖”作出应有贡献。

一、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着力提高我县司法行政服务水平。

1、完成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十三五规划编制,积极推进项目落实。

2、突出抓好基层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综合集成服务优势,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3、继续开展省、市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并以活动开展为契机,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

4、加强基层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各项业务开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培训活动,提升司法所干警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二、全面深化人民调解,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会同省高院出台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落实加强“警民联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普遍建立“警民联调室”,进一步健全公安民警与人民调解员联合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2、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深入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稳妥地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3、按照县委常委会的研究部署,认真建好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协调指挥中心,充分发挥指挥中心作用,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建立健全刑释人员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效果。

1、积极发挥县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在开展特殊人群教育矫治方面的优势,加强和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2.抓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措施落实。分类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

3.抓好新版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依托系统全面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刑满释放人员网上信息衔接、安置帮教数据库建设。推动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建设,规范探视系统应用。

四、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做好特殊人群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协调作用。严格按照省厅、市局布置的任务和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尤其是注重发挥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作用,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密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特别是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发挥社会矫正中心平台作用。做好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报道、集中学习、入矫宣告、社区服务、gps定位管理等教育矫治的统一指挥监管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执法。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规范执法程序,扎扎实实做好社区矫正影响评估工作,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严格警告、撤销缓刑假释等审批手续。

四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继续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八》、《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邀请有关专家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干警,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业务讨论会、工作交流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悟贯彻社区矫正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案例讨论、知识竞赛等形式督促巩固学习效果。

五、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居民法治水平。

1、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切实做好相关法治太湖建设、打造法治政府的推进衔接工作。

2、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下个五年普法宣传规划编制工作。

3、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农村作为重中之重。

4、不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

5、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重要节点如3.15、安全生产月、江淮普法行、

6.25土地宣传、12.4等法制宣传工作,做好全县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书画进社区、青少年模拟法庭等特色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营造守法学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6、继续做好县广播电台开播“法治太湖”栏目和在县电视台开办“法治太湖”栏目,广泛宣传法治太湖创建工作,宣传身边的人和事。

六、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实现年援助任务900件,结构比例达到诉讼55%,社会律师办案比35%,刑事案件比例16%。

2、致力于实现应援尽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建立法律援助范围和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使每一名有需要的社会成员都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3、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和配合,真正发挥这些部门工作职能的优势,以减轻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压力。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援助中心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律服务所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从而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适时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邀请资深律师讲解援助案件代理服务方法与技巧以和法律援助相关专业业务知识及案件程序规定等。

5、扩大宣传,充分发挥太湖普法网和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与普法办密切配合,参与普法各种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6、积极、主动与公检法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和帮助,为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提供便利,使他们在各自工作程序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增加刑事案件指派数量,解决刑事案件比例严重较低问题。

七、全力提升办证质量,逐步打造公证服务新形象。

1、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抓好县公证机构改制工作。

2、加强政治及业务学习,规范公证执业,提高公证员素质,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3、结合职能、发挥作用,全力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4、加强公证质量建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严格遵循办证程序,杜绝错证、假证的发生,不断提高公证质量;

5、努力实施公证信息化应用工程,扎实做好公证信息平台应用工作。紧跟省厅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各类软硬件建设,提升公证处信息化办证的综合实力;

八、切实做好律师工作,为全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引导其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引导我县律师积极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为工业园区和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各类法律风险。

继续深化公益律师工作,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引领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继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

违规执业惩戒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努力使每一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都置于社会监督之中。

推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九、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水平和能力。

1、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以提升职业素养为核心,围绕“提高五个能力”,建立健全在职教育培训体系,推动由知识型培养向能力型培养转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2、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积极吸收工作能力强,政治觉悟高的律师进党组织。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健全完善职业道德体系,贯彻落实全县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和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执业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将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律师执业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篇二:完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调研报告

完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调研报告

【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明确了对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的价值取向,同时也进行了范围限缩,即实行司法监督制度的对象不具有列举加概括式的可拓展性,不是针对所有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完全列举式的,仅限于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本调研报告通过探讨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及依据、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来分析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现状,并试图用有限的知识来分析完善司法监督制度的途径,有效保障受违法行政强制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 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

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 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基于这一定义,行政强制措施可分为对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了4种类型的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并作了“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的兜底规定。

综观我国现行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各类行政强制措施主要以单列条款专门规定形式出现,由于我国现在还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强制法》,因此在执法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缺陷,诸如滥用权力,没有法律依据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超期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野蛮搬运并随意堆放,侵入私人住宅扣留财物,甚至侵犯人权等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

况屡有发生。

二、 检察机关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 实行司法监督的现状

加强行政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体制机制的深层次发展矛盾逐渐突显出来,尤其是发展成果分配及不平等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已演变成制约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加强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工作有利于各种矛盾的及时有效解决,对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监督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和保障,在我国强政府、弱社会的特定历史背景下,加强行政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工作,对促进行政体制机制完善,保证法律全面、及时、有效执行,对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检察机关对于侦查活动、刑事审判的监督相对完备,而对于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的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刑事立案的监督以及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的监督,则相对薄弱。虽然《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 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监督的范围,很多行政强制执行案件检察机关仍然无法抗诉,甚至连检察建议权都没有。

三、 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缺陷

(一) 检察监督的范围过小

检察监督的范围是涉及检查监督与其他法律监督关系的一个重 要内容。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监督范围是全面而广泛的,不是单纯的刑事法律监督和单纯的司法机关,其范围不仅包括刑事法律监督,而且包括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的监督,它不仅对适用法律即司法活动进行监督,而且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进行监督。但在目前我国的检察监督职能十分有限,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被宪法定位为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只能只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即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中构成犯罪的行为的立案、侦查和公诉;二是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即对严重违反法律以至于构成犯罪的行为的追诉;三是对法律适用情况的监督,即对三大诉讼活动中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以及违反法律的情况进行的监督。这样的司法监督或者称之为诉讼监督,实际上也就只是在行使对刑事犯罪的追诉权以及为实现这种追诉权而享有的其他权利。这样的检察权配置,没有体现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无法担负法律监督职责。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5条规定的法律监督权,是以刑为主,以诉为本的法律监督模式,而没有对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及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检查监督的相应规定,给人造成检察监督只是对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的错误观念。

从监督对象上看,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监督主要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而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外的机关鲜有甚至无从监督。对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只能监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法活动,而作为侦查活动的前奏和准备,并与之密切关联的行政执法活动,在现实基本法中鲜有规定。

(二) 线索信息来源问题

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进行监督,首先是要 确定监督哪些行为。传统的监督的线索信息来源就是群众向检察机关的举报、申诉,也就是只有群众向我们反映某一行政强制行为违法违规情况时,我们才可能据此进行监督,而且因为具体法律的缺失,致使只有少部分群众知道检察机关这一职能,进而向检察机关反映。所以,仅仅依靠群众向检察机关的举报、申诉,检察机关仍旧面临着线索孤立、成案率低等困难,难以切实履行司法监督的职责。因此,深入拓展群众对行政行为的举报、申诉渠道,掌握需要进行监督的行政强制措施信息自然成为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督职责的前提。

(三) 对行政强制措施合法性判断问题

检察机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作为负有监督职责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对行政强制行为实施的主体的合法性行以及政强制措施主体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监督。要对这几方面进行监督,其实就是判断其是否合法,虽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无论是从其法律专业素质还是综合素质来说,对判断一个行政执法是否合法,可以说都具有足

够的法律专业资格,但要对各个行政执法部门尤其是一些学科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部门(如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能和具体程序做到了解判断是比较困难的,没有一定时间的学习了解是很难对其是否合法作出判断的。例如,食品安全的执法行为就涉及到卫生、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又如城建部门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是否合法合理等等。

四、 构建检察机关司法监督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

我国立法对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制度的规定在实践中陷入了难解 的困境,检查监督在行政法律监督中被边缘化,因此需要完善立法,重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检察监督模式。首先要明确监督的范围,建议监督应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设立、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的行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或者如果不及时纠正将发生难以挽回的损失的情况。其次,立法应对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方式进行规定。现有法律规定的监督方式就是检察建议,以及对涉及职务犯罪的进行立案调查。但就检察建议来说,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监督方式,其执行效力却未有刚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不少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员往往因为自身利益而以种种理由和方式消极对待。所以应对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方式进行明确刚性的规定,使检察监督能有确实有效的作用。最后,就是要对检察监督的程序,包括行政执法部门对收到检察机关的监督建议后所需要做出应对的程序。检察机关收到控告、申诉后如何处理,由什么职能科室处理,对监督的内容如何进行审查,监督意见如何做出以及行政执法部门收到检察监督意篇三:下关区司法局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下关区司法局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精神,我局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再次清理其他行政项目,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二是主要领导为本单位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的公开集体研究决定,并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同时确定具体联络员,承办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三是完备执法人的身份。我局向区法制局申请 执法证人员七名,规范了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四是严格执法制度。我们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执行制度的情况看,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件违反制度的人和事。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16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汇报
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三篇

文章标题:乡镇司法行政汇报

打造司法行政品牌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乡镇司法行政基本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以创建“法治**”、“和谐**”为目标,以建设一流队伍和争创一流业绩为主线,按照“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司法所贴近基层、熟悉民情的优势,重点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九项,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镇司法所先后被****评为普法先进单位,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被*********授予***********。

我镇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司法所的建设,在“六镇合一”机关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镇政府特事特办,专门为司法所设置了办公室、调解室、接访室、矫正室、会议室、档案室、文印室等多个功能室,共计8间,面积350平方米,添置了空调、电脑、扫描仪、复印机、彩色打印机、传真机、书橱、文件柜、档案柜等办公设施,配备了电视机、录音机、摄像机、照相机、电子屏、喊话器等法制宣传设备,通过网上办公系统与市司法局实现电脑联网,司法所硬件设施做到一应俱全,全部配备到位。

成绩只能说明过去,如何在2016年继续开创司法行政新局面,为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在更高平台上又快又好的发展做出新贡献,我镇的指导思想、争创目标和措施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镇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市司法行政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开拓创新、优化服务,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全镇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争创目标:

1、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先。镇、办事处(街道)、行政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均达规范化要求,今年“五星调委会”创建36个,创建率100,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法制宣传教育全市第一。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全镇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落到实处,28个村、社区评选市级以上先进集体。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全市第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95,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似的城镇中处于最低水平。

4、社区矫正全市第一。社区矫正管理规范有序,措施落实到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实现零的纪录,创建“江苏省社区矫正示范镇”。

5、法律援助全市第一。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服务质量有新提高,镇、街道设立援助站,做到“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三、措施:

1、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制教育的先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我镇将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抓手,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基本原则,扎实做好“五五”普法实施阶段的各项。

一是抓好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民间法制文艺者共四支普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指导,使这些队伍能迅速形成战斗力,在“五五”普法中发挥骨干作用。并通过这四支队伍建设,实现多部门联系,全面推动全镇各部门、各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

二是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农村群众共六种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四个进一步”目标,按计划、有步骤推进,不断提高六类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水平。

三是加快普法阵地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通过加强传通媒体来传播法治理念,以正确的社会舆论引导人;通过加大法治文化特色村(社区)的阵地建设,充分利用行政村(社区)的法制宣传楼道、小黑板、法律图书室、市民法制学校等有效载体,使居民群众出门见法,开口讲法,在潜移默化中推动群众学法;通过加快普法宣传短信平台及网站栏目建设,使普法宣传教育网络化、远程化、便捷化。

四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推进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2016年,我镇将大力倡导“建设新农村、法治是保证”的理念,将法制宣传渗透到基层文化建设中,融入到“特色社区”创建等活动中,使法治理念真正落实到基层社会事务的管理中,使法治成为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涵。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考核、命名,使基层民主法治落到实处,力争在三年内,使全镇100的村、社区成为镇级示范单位,60的村、社区成为市级示范单位,20的村、社区成为苏州、省、国家级示范单位。

2、以贯彻落实《***社会矛盾三级调处制管理办法》为主线,引导调解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2016年,我镇将以“调解能力建设年”为抓手,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层次和水平,实现民间纠纷调解率、成功率和防激化全市第一的目标。

一是抓好调解队伍素质建设。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调解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切实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要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把具有法律大专学历或在读法律大专班的村干部吸收到调解组织,优化现有基层调解组织人员结构;要改进基层组织的培训方式,开展调解员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菜单式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政策水平和法律水平;要建立调委会调解顾问制度,为全镇基层调委会(村)配备调解顾问,配合协助做好大疑难纠纷的调处。

二是抓好调解组织的延伸拓展。要组建和完善跨地区调委会、行业调委会、市场调委会、新市民集宿区调委会等基层组织网络,拟建立新市民调委会5个,市场调委会1个,工伤事故处理调委会1个;要继续推进“五星调委会“创建,力争使全镇“五星调委会”达到100,总数达85个。

三是抓好调解机制和调解方式创新。要建立矛盾纠纷预警发布和应急调处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等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早准备调处预案,一旦纠纷发生,可以在最佳调处时机及时有效调处。要建立司法建议制度,结合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对政府依法行政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委托调解制度,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努力提高调解水平。

3、以推广移动信息平台为突破口,进一步开拓创新,形成社区矫正的鲜明特色。具体措施归纳为“一三五”工程。“一”就是认真制订一个目标;“三”就是精心做好三篇文章;“五”就是全面完成五个十任务。具体做到:社区矫正管理规范有序,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实现零的记录,创建“江苏省社区矫正示范镇”,具体量化指标:社区矫正专业者达到10人,经费再增加10万,帮扶困难学生10名,减刑矫正对象10名,评选矫正志愿标兵10名。

一是继续抓好未成年人、表现较好和表现较差的三类重点对象。通过实施分类管理、分级矫正、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观看法制教育片、召开思想汇报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考核情况好、表现突出的矫正对象,只要符合减刑条件,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努力调动社区矫正对象的积极性,对不服从管理、容易重新犯罪的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发现不利苗头,及时向上级司法机关汇报,建议收监改造。

二是突出抓好个案制定、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三个环节。我镇将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不同的特点,切实制订矫正个案;对交通肇事、经济犯罪以及盗窃、抢劫、诈骗、累犯、惯犯等矫正对象分类多样开展集中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到敬老院、卫生小区、居民社区进行公益劳动,并动员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向社会贫困家庭伸出援助之手,向社会捐资助学献爱心。通过狠抓以上三个环节,真正实现社区矫正个案制订个性化,集中教育多样化,公益劳动社会化。

三是牢牢抓好未成年人心理矫正,法院审判庭前调查和矫正对象救助信息平台三项创新。全面开拓杨舍社区矫正鲜明特色,通过建立镇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中心,聘请专业人员,为他们提供免费心理矫正服务,制订切实可行的心理矫正方案,通过努力,使社区矫正在教育管理质量上有进一步提高。同时,配合人民法院对矫正对象审判提前介入和参与调查活动,并作出专业分析判断,确保此项顺利开展。

4、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进一步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2016年,我镇将以“帮教安置推进年”为主题,努力使我镇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降到新低,实现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居全市第一,重新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坚持好三项帮教安置制度,即定期排查摸底制度、帮教安置对象的三级衔接(镇、街道办事处、村及社区)制度和延伸帮教制度,通过这三项制度,及时掌握情况,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排摸、强化帮教,避免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二是突出两类对象管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力量,全力抓好两类对象管理,加强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和“三无”人员的管控和帮扶,确保社会长久稳定。

三是认真落实帮教安置对象就业指导。要进一步落实好帮教安置对象就业指导,积极为帮教安置对象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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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局领导班子司法行政工作述职报告
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四篇

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司法行政工作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司法局领导班子**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司法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司法行政队伍,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法治、队伍”三大建设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多元化的需求,努力做好为民便民这篇文章,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出 “三多两提高”的特点。即:人民调解案件多,法律援助案件多,接受社区矫正人员多;提高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了机关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司法所、调委会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件334件,调处334件,成功327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517件,担任法律顾问35 家,代写法律文书672份;接受法律咨询1914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12万元。法律援助中心,援助案件175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22件,刑事辩护案件22件,行政诉讼案件29件,劳动仲裁代理2件。刑释解教、社区矫正,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0人,帮教50人,帮教率100%;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7人,解除27人,实际在册122人。法律宣传抓实,顺利通过“六五”普法中期验收。法律服务,完成了6家律师事务所19名律师,12家法律服务所4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一年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涌现出一批典型事迹。爱民东道司法所长张静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群乐里社区调委会主任张静贤荣获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九州、万庄司法所获全省首批规范化司法所称号;区司法局荣获省司法厅职业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一、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统筹安排全年工作,制定了《**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二是集中精力抓好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先后开展法制副校长培训班2期,人大代表履职讲座2期,人民调解员、调委会主任培训2期,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讲座4期。三是齐抓共管增强法宣工作合力。全区法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专业法的普及工作,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治区工作全面推进。

(二)突出“六五”普法重点,扎实推进了“法律八进”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区直各部参加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到三中、九小、四小等学校督导检查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送去了《青少年以案学法读本》等书籍。三是扎实推进“法律进市场”,在北旺大集开展以“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为主题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四是局机关开展了“每月读一本好书”活动,购买了《“六五”普法案例读本》、《中国梦学习读本》等书籍。为区直部门送去了《“六五”普法党员干部读本》等法律书籍。五是新开路、解放道、尖塔、新源道等司法所以展出普法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法制宣传标语、法制宣传漫画、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释疑解答法律知识。

(三)强化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一是开通**司法门户网,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对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作以案说法展牌,配以形象的漫画,方便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二是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实践。爱民东道司法所邀请律师、法院、工商局等工作人员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广大居民、商户和调解员进行培训。上半年,主办了 “多彩法宣之夏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进社区文艺汇演”,市司法局副局长段福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农工部长解军舰等领导出席。三是开展12.4普法,39个区直部门200多人在管道新六区、蔬源蔬菜批发市场、3534社区和西后街社区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法律书刊736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70条,展出普法展牌10块。出动宣传车40多辆,其中LED电子显示屏流动车1辆,参加现场签名活动200余人次,解答群众相关法律知识咨询220余人(次)。市委副书记蒋洪江等市区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

二、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春节、“两会”、经贸恰谈会等敏感节点,组织驻村工作组、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

(二)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队伍和业务的规范化建设。一是经区委四届常委会十八次会议议定:司法所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司法所实行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经费开支列入财政预算,各司法所设所长1名。二是利用三天的时间对19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学习了《河北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三是区局为司法所、调委会配备电脑12 台,手提电脑2台。推进司法E通社区矫正平台建设,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部定位手机。落实了“四规范”、“六统一”,调解室设立了法制书架,室外设立了法制橱窗、板报、法律咨询信箱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上墙。四是培树了九州、万庄、爱民东道、解放道等不同类别的典型,推广了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开拓创新,在全区开展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活动。一是成立了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司法所也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任务、制定方案。二是培育了馨境界、群乐里、吉兴、颐和等“五进社区”典型,做到了普法依法治理进社区、人民调解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进社区、矫正帮教进社区。

三、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监管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强化帮教措施,防止脱、漏管事件发生。一是做好六项工作:宣告、谈话、发放相关文书、签订协议、提要求、进行等级测定。同时,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到期后集中装订成册,编号归案。二是规范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制度,对重点人员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对象进行清查与统计,做到不漏登、不脱管、不失控。

(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10个乡镇(街道)已正常使用GpS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网络化,执法规范化、定位动态化。目前,我区矫正工作者已全部配备定位手机,对75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二是定期与区检察院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解决。

四、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队伍建设,规范执业行为。一是以强化学习为目标,深入开展教育活动,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认真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及新律师事务所注册工作。

【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二)打造“阳光”特色平台,助推法律服务提档升级。一是对特殊要求的服务对象提供“上门式”服务,并建设服务标准,形成“工作有标准,监督有办法,违规有处罚,实绩有考评”等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区法律顾问团”主动为项目开工,重点企业的进驻提供法律服务。

五、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局内设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室,铺设了残疾人专用坡道,配齐了办公设备,将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提交的资料、工作流程等各项制度上墙公示。二是挑选出5名女同志,组建了一支业务精湛、形象良好、爱岗敬业的女子法律援助队伍。统一着装,规范文明用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三是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六、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政治业务素质

(一)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组织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参加全省政法系统网络视频大讲堂活动。局党组成员参加了市委政法委每周五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举办的法律大讲堂及区委不定期举办的理论学习班。股室负责人参加了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组织培训班。同时,在全系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在机关走廊内设置公开栏、学习园地、悬挂廉政文化标语。上半年,局党组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及街道司法所和调委会参观和学习交流,收到良好效果。

(二)促进和谐,认真做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工作中做到“四个一”。一是上好一堂教育课。二是签订一份责任书。三是开展一次大清扫。四是拟定一份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为该村4名残疾人协调4辆轮椅送到手中,积极筹措20000元用于法制村建设。

以上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些做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创新不够;二是基层基础设施较薄弱,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贴经费得不到保障;三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队伍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三大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一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全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五进社区”深入开展,落实以案定补”等制度。三是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四是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防止和减少再犯罪。五是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六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是狠抓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八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领导、同志们,新的一年已经开始,面对新的征程、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们将以攻坚克难的魄力,以昂扬奋发的姿态,在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谱写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民便民的这篇文章,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市**区司法局【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年**月26日

(编辑:新新)

201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五篇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实施《**省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政府立法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1、编制《**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为落实鹿省长关于“要做好政府立法顶层设计”的指示,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筛选出49个立法项目,编制了《**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规章项目库》的编制,使政府立法工作有了更科学、详实的规划,增强了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立法的预见性、系统性,为保障**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制度支撑。

2、认真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共组织起草、审核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件省政府规章。每个立法项目,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都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从初稿到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都要经过多个环节审查、多轮会议讨论、多次反复修改。多数立法项目都修改20余稿,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先后修改38稿。全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的17件立法项目,有14件一字未改获得通过。

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1、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进一步落实。各设区市大都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制度,许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要合同均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2016年,赣州市、县两级共审核重大决策事项与重要合同1526件,其中市本级审核232件。宜春市在做出是否恢复宜春一中重大决策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进行论证,最终恢复宜春一中独立办学。

2、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有效推进。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同时,不少省政府部门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省发改委对全省2016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了决策后评估,并起草了评估报告。省水利厅在全省对已通过水资源论证,并建成、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省交通厅还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后的社情民意反馈制度。

3、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更加规范。多个设区市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规范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从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初始环节,到集体讨论、结果公开阶段的案卷归档必备文书作了具体规定。省国税局还指定专人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1、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都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绘制流程图,做好衔接工作。赣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原来的110项,精简到62项,精简率达到44.86%;九江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了63项。省监察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全省作风整治年检查考核内容。目前,全省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已纳入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衔接工作到位。9月底,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随即,省政府法制办便会同省监察厅对各有关单位申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与国务院决定进行衔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拟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3项,相关清理结果待省政府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3、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到位。抚州市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他事项共计487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中运行,系统运行至今年11月,市本级共受理办件150043件,办结145989件,办结率达到97.3%。新余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率达到90%,大大高于省里50%的要求。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创新做法。南昌市出台《行政审批否定报告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遏制了随意许可现象的发生。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1、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为根本出发点,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重点环节,逐一提出明确、清晰的规范标准,使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化执法有更全面形象的感知与认识,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省政府法制办还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落实该《意见》,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了布署。南昌市等地对该《意见》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2、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省直各部门对2016年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全面梳理、细化量化、分档设限。省政府法制办编辑了《**省2016年度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汇编》,供各执法部门参考。各设区市也大都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并通过培训考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推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落实。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对各地案卷的评查中,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频率明显提高。

3、推出了一些规范行政执法的新举措。省公安厅除了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和十大优劣质案件评选活动外,还组织开展了执法“三访三评”及“规范执法警营开放日”活动,并加强执法场所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省工商局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柔性管理模式。省交通厅开展了全省公路路政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四个统一”工作。

4、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省农业厅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检打联动”的执法形式。萍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跻身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之一。省文化厅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标识,建立市场技术监管体系。省商务厅还召开了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

5、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南昌、赣州市开展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工作。宜春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进行书面通报,还召开全市视频通报会进行专门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分别在**省电视台和**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了11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省药监局在全系统建立食品药品特邀监察员制度。

五、行政机关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不断增强

1、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南昌市、新余市、新建县和东乡县大力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在“融合行政资源,吸纳平民裁判”上进行有益尝试。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省高院共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饶市加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与市中院行政庭的沟通联系。

2、行政争议化解成效明显。2016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00余件,办理行政争议信访件1200余件。省政府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办结56件,办理省信访局转办的行政争议信访件85件。省人保厅在全省系统开展“行政争议处理质量年”活动,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八个方面共25项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全国人社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3、行政调解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好实施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发文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制作行政调解文书格式样本。目前,行政调解已被纳入“三调联动”工作大局,并首次列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内容。吉安市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司法厅大力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上做了书面经验交流。新余市还探索创建行政争议诉前协调机制。2016年,全省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8.67万件,调解16.25万件,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加21.79%,调解率增长17.81%。

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1、成功举办市厅级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2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在省委党校组织了各设区市政府、省直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的研讨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到会讲话,副省长朱虹作专题报告,国务院法制办和省委党校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各地也大都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2、公务员学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016年,省地税局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756期,培训3.95万人次,省局直接组织培训34期,培训2100人次。省财政厅组织了共有17.9万人参加的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分别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每月一考”活动,以考促学。省财政厅为干部职工人手一册购买了《财政普法读本》、《“六五”重点法律知识读本》。

3、依法行政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2016年,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登载 我省依法行政信息262条,省政府法制办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宜春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共设法制宣传摊点100余个,出动法制展车800辆次,制作散发宣传单30余万份,利用短信平台,群发手机法制信息35万余条。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活动。上饶、吉安市开展了依法行政理论调研活动。

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用法治政府的目标来衡量,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的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领导的足够重视,还有弱化为法制机构的一般性、业务性工作的趋势。二是法制机构规格、人员现状与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许多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不力,落实难度较大。三是行政执法领域仍较大程度存在执法与利益挂钩、执法趋利等问题,执法不文明、执法态度野蛮粗暴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等。

2016年度,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省政府的全面部署和要求,理清思路,多措并举,认真抓好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督促引导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法制办)

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司法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六篇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系列会议精神为重要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三是完备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对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相关岗位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四是严格执法制度。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活动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结合“六五”普法要求,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刑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全县系统干警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端正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认知度

首先,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准确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其次,在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服务两个对外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印发《工作指南》等宣传册,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通过当面答复、电话答复等多种形式,按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和提出的问题,使每一位来咨询办事的当事人都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推进普法宣传进程。1、创新方法,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我局联合各相关专业部门,在“税法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法定宣传日,组织举办专题法制宣传活动,活动过程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上法制课达到72人次,举办宣传图展60场次,观展人数达到7.2万人次,取得良好成效。2、开展“黄、赌、毒”专项行动的法制宣传。先后组织大型禁毒宣传图片在镇、村、学校巡回展出32场次,观展人数达5万人次;出动宣传车辆20 辆次;组织专题法制电视专访8场次;法制之窗栏目播出1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3、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法制宣传。为打击制售假发票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我局采取切实措施,广泛收集素材,制作宣传海报40份,宣传画册8万本,横幅100条,标语800条,刻录宣传光碟200块。于今年8月份会同县普法办联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在饶洋镇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展览。后又接连在北部山区片各镇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题宣传巡回图片展览。活动取得较好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气氛。

二是依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1、针对节假日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高发期,我局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上强调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各辖区的排查力度,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加强村居调委会建设,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借助村居委员会换届工作开展的契机,先后调整充实乡镇调解成员19名,村居调委会成员达到1496名。调整后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员不论从文化结构还是年龄结构都有较大改观。由基层股、公律股、律师所形成联动,深入镇、村(居)对各级人民调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效提高全县人民调解队伍依法做好化解纠纷能力。提高了我县人民调解队伍的战斗力。今年来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1863宗,调处成功1855宗,成功率达到99.57%。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化。为更好贯彻落实《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将《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转发到各个基层所,并督促各基层所依据规定认真抓落实,严格执行规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我县在管矫正人员401名。根据市局工作要求,我局组织落实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三类罪犯”清查清理,尚未发现“三类罪犯”人员。

四是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法律援助工作。1、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的开展,县法援处深入到各镇开展专题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向弱势群体宣传法律援助,让他们知道法律援助是国家的民心惠民工程,由国家免费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2、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县法援处会同公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联合接待来访群众,秉承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满意的法律服务。并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使我县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今年来,县法援处共接待当事人450余人次,接待信访405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件,其中公民申请7件,法院指派10件。同时,县法援处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指定辩护工作,不推诿、不拒绝、注重质量,承办率达到100%。

五是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提高公证的服务质量。为优化公证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将公证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今年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569件,其中国内公证281件,涉外公证238件,港澳台公证50件,充分发挥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五)加强内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我局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结合今年在全县司法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将调查查处情况回复给反映人。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不足,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无法开展,制约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由于律师资源缺乏律师进村居工作受到严重制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相对局限,新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打算有如下几方面: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管理监督制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规范行政队伍的执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工作规则,形成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xx县司法局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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