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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2016-08-09 11:30:0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共6篇)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心得体会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心得体会 2016年6月1日,我们全校一起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我觉得我们都生活在广西这片热土上,这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的家园更美丽,更清洁,必须动员全员参与,每个人都出一份力,献出一份爱。我相信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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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心得体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第一篇

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心得体会 2016年6月1日,我们全校一起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我觉得我们都生活在广西这片热土上,这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的家园更美丽,更清洁,必须动员全员参与,每个人都出一份力,献出一份爱。我相信每个人都会在这个学习中有所收获。以下是个人在学习中的学习心得。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一共六章,四十五条,内容分别是: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乡村清洁设施

第三章乡村清洁规范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其中有几条条例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擅自拆除、擅自关闭乡村卫生公厕、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十三条 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乡村环境卫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共场所、公路、乡村道路、田间倾倒渣土、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丢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和农业废弃物、畜禽尸体。

(二)在公共场所、公路、乡村道路堆存粪便。

(三)在公路、乡村道路晾晒谷物、秸秆等物品。

(四)向沟渠、池塘、河流、湖泊、水库、海洋等水体直接排放畜禽养殖粪便、污水,丢弃畜禽尸体,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五)在人民政府划定的禁烧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六)其他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村民应当将建设、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到村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非指定地点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侵占、损坏、擅自拆除、擅自关闭乡村卫生公厕、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恢复原状,对单位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并处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多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在公共场所、公路、乡村道路、田间倾倒渣土、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丢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和农业废弃物、畜禽尸体的。

(二)在公共场所、公路、乡村道路堆存粪便的。

(三)在公路、乡村道路晾晒谷物、秸秆等物品的。

(四)有其他影响乡村环境卫生行为的。

有前款规定的行为,在公路倾倒渣土、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丢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和农业废弃物、畜禽尸体,堆存粪便,晾晒谷物、秸秆等物品,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向沟渠、池塘、河流、湖泊、水库、海洋等水体直接排放畜禽养殖粪便、污水,丢弃畜禽尸体,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在人民政府划定的禁烧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非指定地点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

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未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处置设施并正常运转的,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乡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修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以及从事影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广西的好山好水和优美风光是大自然的恩赐,广西深厚绵延的历史文化和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是老祖宗的遗产,我们要倍加珍惜、小心呵护。让我们万众一心、共同努力,以对建设美丽广西的崇高责任和对家乡的深情挚爱,用自己的双手去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第二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

(2016年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第二章 乡村清洁设施

第三章 乡村清洁规范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城市建成区以外的乡镇、村屯、农林场。 前款规定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乡村清洁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多元投入、奖惩结合、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清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扶持乡村清洁设施建设。

—2—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新闻出版广电、水产畜牧兽医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乡村清洁相关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绿化美化村容村貌等乡村清洁活动。

农林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农林场的清洁活动,其他单位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清洁活动。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乡村环境卫生,有权制止、投诉、举报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

—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乡村清洁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综合运用检查、考核等方式,对乡村清洁工作实施动态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乡村清洁设施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清洁设施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乡村卫生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卫生保洁专用设施、设备。 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乡村建设沼气池等设施,综合处置乡村垃圾、畜禽养

—4—

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生产、生活废弃物。

第十条 乡村卫生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乡村卫生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运行、管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村民委员会应当指定人员对乡村卫生公厕、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擅自拆除、擅自关闭乡村卫生公厕、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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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总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第三篇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总结范文一:

为总结“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的第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7月17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总结会。校党委书记李尚平,副校长曾彦出席会议,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的分管领导、美丽办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党院办副主任黎树式主持。

黎副主任首先传达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就文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教育厅和钦州市“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要求,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和工作目标的实现,并结合我校实际,黎副主任还在大会上公布了我校2015年暑假“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驻村调研的初步方案。

会上,我校四位驻村蹲点党员同志和组织部、宣传部、后勤处、学工处、校团委、商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的分管领导、美丽办联络员就各自部门“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了汇报,指出了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对“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的下一步工作做了初步安排。

为使“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顺利、有序推进,并贯彻到实处,曾副校长对今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的开展提出要求:一是四位驻村蹲点的党员同志的工作开展得不错,希望学校划拨资金给予他们专项补贴;二是驻村工作点的负责部门之间要组成联络小组,负责挂点领导与驻村蹲点党员同志之间的情况沟通;三是宣传部门的宣传工作要超前,做好宣传部署,深入到“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开展的各个角落,寻找创新点,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对“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要常抓不懈,并建立良好的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要严格遵守纪律,注意安全。

会上,李书记对我校“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的下一阶段工作做了重要讲话。李书记指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是建立“生态广西”的基础,因此,各个部门要充分重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教育厅、钦州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他强调,校内部分的工作要抓好教职工宿舍内外环境的美化,学生寝室等卫生环境的整治,办公室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清洁,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绿化、净化、美化,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管理等;校外驻村蹲点工作要做好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制定完善文明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清洁卫生习惯。李书记还特别指出,农村垃圾处理是一个繁重且棘手的问题,直接关系到水源是否清洁,希望各驻村蹲点的党员同志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妥善解决该问题。对于驻村点的小学建设问题,李书记强调,我校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教学特长,为乡村教育发展作出贡献。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总结范文二:

自区、市召开“美丽(广西)南宁•清洁乡村”视频动员会后,镇龙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采取有力措施,迅速组织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美丽镇龙•清洁乡村”活动中,掀起了美丽镇龙清洁乡村活动的热潮,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就我乡的“美丽镇龙•清洁乡村”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制定方案,加强领导

为了制订出切实可行适合于镇龙乡的活动实施方案,我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结合多方意见的研究制定《“美丽镇龙•清洁乡村”活动方案》。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工作组组长,乡长任第一副组长,乡人大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乡直单位负责人、各社区、村委支书、主任组成的“美丽镇龙•清洁乡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各工作小组,挂靠在乡党政办。各社区、村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5月2日上午,组织了市、县、乡三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各村两委负责人、乡属各部门负责人、各驻村工作组长参加了“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和“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电视动员大会,结合县委工作部署会和县委宣传部关于“美丽横县•清洁乡村”宣传方案,为了营造一个 “层层发动、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氛围,我乡共在各村主要路口、公路沿线、单位、村屯和九龙瀑布景区悬挂宣传横额30条、发活动倡议书10000多份,并在镇龙街入口处坚立一块大型广告牌,形成上下互动、社会共建、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声势氛围,提高群众清洁家园意识,促进群众卫生行为的养成。

三、整合资源,全面实施

及时组织发动各村(社区)、各乡直单位、各中小学校对公路沿线累积垃圾及新街排污沟进行清运填埋处理,“美丽镇龙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我乡集中行动3次,出动后驱动车30多次,共收集和处理了30多吨垃圾;整合政府、城建等部门人员,组织整治门前“三包”、摊点经营、车辆交通管制,确保地面清洁道路畅通;乡党委政府牵头、乡直单位配合、村两委积极响应,全体机关干部以身作则,开展办公环境的清洁活动,营造良好的办公的环境。另外,在办公楼周边每周定时定点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清洁清扫活动。

四、分片包干,落实责任

为了使““美丽镇龙•清洁乡村””活动深入推进,达到经常化、规范化、长效化,出台制订了《镇龙街环境卫生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各村(社区)职责任务。同时,层层落实责任,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段保洁。公路沿线村委也分片落实保洁任务。

五、存在问题

我乡的“美丽镇龙•清洁乡村 ”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是:1、资金投入不足,乡级政府的经费有限,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很难有更大的投入;2、街道保洁人员缺少,保洁工具缺乏;3、垃圾填埋场租期已到,落实新的垃圾处理地点和投入使用仍需要一定的时间;4、村屯一级的垃圾处理仍是一个难题。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1、争取上级更多经费和项目,保证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二是加大街道垃圾清洁工作,落实4至6名清洁工,采取合理征收垃圾处理费;3、三是在建设乡级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的基础上,鼓励各村(社区)探索垃圾收集转运模式,支持有基础的村屯建设垃圾收集点,解决垃圾处置难问题。4、在部分新农村示范点、新农村精品村、生态文明村推行“村民缴费自主处置垃圾”模式,评比表彰一些“美丽镇龙,清洁乡村”先进村屯,在全乡范围内形成村村争当卫生村、清洁村的浓厚氛围。5、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对整个街道进行整治,确保“清洁乡村”有成效。6、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把致全乡广大人民群众“清洁乡村”发放到群众手中,召开村干部和群众大会,在学校开展“洒扫应对”活动和教育活动,有广播设备的进行不间断广播宣传,确保全乡家喻户晓,让全乡人民自觉争当“美丽镇龙•清洁乡村”先行者。7、强化督查力度,乡“美丽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全乡范围内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切实使“美丽镇龙•清洁乡村”活动不走过场,让镇龙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人居环境更和谐。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总结范文三: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我县迅速动员,全县上下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活动各项工作,清洁乡村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启动后,我县及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就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活动分别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单位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人员、资金保障到位,按要求层层明确活动范围、任务、时间和标准,落实责任主体、落实工作分工、落实奖惩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结合实际出台了《扶绥县实施“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工作方案》、《扶绥县“清洁家园”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扶绥县开展“清洁田园”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扶绥县开展“清洁水源”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扶绥县实施“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领导、部门包片包村工作方案》、《扶绥县创建卫生文明村(屯)活动实施方案》、《扶绥县“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等各项方案;各乡镇、各村(社区)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成立了详细的各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确保了清洁乡村活动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为了使“清洁乡村”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县印发了《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通过县电视台、《今日扶绥》、扶绥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媒体对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县四家班子领导、县直驻乡镇工作分队、新农村指导员和各乡镇都深入村屯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政策大宣讲、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利用板报、广播、横幅、宣传单、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举办文娱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发动,让广大乡村群众充分了解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活动目标、时间安排,力争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截止目前,全县共组织县级132工作组5996人次深入村屯开展走访和调研活动,组织召开学习宣传会议1689次,悬挂宣传横幅588条,张贴标语2.1万条,发放多学习宣传资料33.8万份,出动宣传车60辆次,举办专题文艺晚会66场。

我县“早”字当头,迅速行动部署,掀起活动高潮。4月28日,我县组织县城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环境卫生清洁活动。5月3日,在全县11个乡镇同时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大行动活动。5月4日,县委书记蓝大煌、县长罗彪分别率队前往渠黎镇渠凤村和渠旧镇濑滤村指导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并与当地干部群众开展了清扫垃圾等清洁卫生活动。同时,其他县四家班子领导也深入挂点乡镇、村屯,现场指导,亲自参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各乡镇、村屯也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截止目前,全县各乡镇、单位和村屯共开展活动600多次,出动车辆4000多台次,投入资金80多万元,集中整治48个村屯,辐射带动158个村屯参与大清洁活动,清理卫生死角2895处,清理垃圾9500多吨、杂物3500多堆,疏通排水沟渠9000多米。

我县坚持突出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在全县范围内扎实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真正做到“重点突出,全面开花”的成效。建立了渠黎镇笃邦村、渠新村、渠凤村、渠旧镇濑滤村等市级示范点4个,每个乡镇建立包含集镇社区在内的4个县级示范点,全县共建立示范点48个。各示范点按照科学统筹,分步实施的思路,组织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实行农户门前三包,集中力量对各个屯的公共场所进行整治,包括环境卫生、违章建筑等。截止目前,全县各示范点已基本落实村规民约初步方案、垃圾池(箱)个数(每家每户2个)和垃圾填埋场的选址、收取垃圾费的额度和保洁员名单等。通过示范带动,为全县132个村(社区)全面推进“清洁乡村”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我县充分发挥区、市直挂点我县各单位的资源、资金和项目优势,切实加强沟通联系,加大汇报力度,努力争取获得上级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先后多次邀请区、市级各单位前来开展活动;市、县挂点领导、挂点工作队、挂点单位积极到点指导和开展活动,开展了以公路沿线、村道沟渠、垃圾死角为重点的卫生清洁整治大行动,对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垃圾、排水沟、水塘漂浮物等进行清扫,利用钩机、垃圾车清理垃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总结范文四:

自全区、全市、全县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以来,我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投入到“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中,掀起了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热潮,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认识到位、行动迅速,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领导。4月26日上午,市实施“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工作会议召开后,下午我镇马上召开党政人大领导班子扩大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并于4月27日上午召开了全镇动员大会。5月2日全区动员会后,我镇又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同时我们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白沙镇“美丽广西•清洁乡村”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了6个组,分别为综合组、宣传组、资金筹集组、综合执法组、维稳调处组、督查考评验收组。每个组由一名在职的副科级领导担任组长;切实加强领导,为我镇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把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位领导和干部身上。我们把圩镇分为16个卫生清洁责任片区,农村分为24个卫生清洁责任片区,每个责任片区由一名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明确各片区责任,认真开展镇、村环境卫生和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大整治,督查考评验收组每天对各责任片区和各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做得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了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责任片区既各司其职,又互相配合,有力地促进了我镇“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的开展。

(三)广泛宣传,全镇动员,提高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的积极性。自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以来,我镇于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7时均出动2台宣传车在镇、村进行不间断的广播宣传,并以镇党委、政府的名义印发《给全镇人民的一封公开信》35000多份,逐家逐户送到群众的手中。同时,在圩镇的大街小巷、各村(社区)委主要交通路口拉横额共120多条,张贴标语共3500多条,给各机关、单位、厂场、学校、居民发放《限期拆除乱搭乱建通知》1300多份,在各中小学校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12000多份,各村委还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党员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切实提高了全镇人民自觉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清洁环境、美化乡村的积极性。

(四)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为了大力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突击活动,彻

2016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工作总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第四篇

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工作总结

2016年我公司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现将2016年度驻村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的责任,明确干部职工的责任,制定了可行的工作计划方案,扎实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清洁意识。公司定期不定期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清洁乡村文件精神,使全体员工的思想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同时,公司分管领导也高度重视,多次到挂点村屯指导开展工作,宣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广大村民的清洁卫生意识。

(三)筹措资金,具体实施。公司与市规划局市文联共同出资6000元帮助两村建设垃圾池,其中屯村两个,那模屯1个;

(四)积极督促各村屯制定了《村规民约》、建立了卫生管理等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了卫生管理员且聘请了保洁员,其中屯村涉及的5个屯还成立了保洁基金;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通过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有所提高,但是畜禽散养、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的问题仍然较严重,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未得到根本改变;

(二)活动宣传力度不够,村干部没有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村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没有真正调动起来。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及计划

(一)提高村民环保卫生意识,畜禽要圈养,生活垃圾要统一堆放处理,生活污水不能随意排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特别是村干部要做好带头模范作用,抓重点,以点带面开展工作。待村规划编制出来后,另外包村挂点单位应再积极筹措活动资金,争取多建设几个垃圾池、焚烧炉,购买一批垃圾车和垃圾箱,切实改善村容村貌。

2015清洁乡村工作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第五篇

清洁乡村工作计划

为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品质,针对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农业面问题突出,乡级资源浪费严重等现象。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美丽**、清洁乡村"活动,县委、政府结合县实际,开展"美丽乐业、清洁乡村"活动。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美丽乐业、清洁乡村"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所挂村-同乐镇达存村和清洁片区的乡村清洁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努力,达存村的农村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善,现将我局一年来开展的"清洁乡村"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为了使"清洁乡村有序开展,局班子召开"清洁乡村"专题工作研究会,由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抓"清洁乡村"工作,针对联系村的环境状况及保洁工作的实际进行了具体的分析,认为达存村的清洁工作虽然有效好的管理基础,但存在诸多不利因素,主要的问题是由于村级经济基础薄弱带来的重点整治经费不足,保洁员队伍不稳定、(

二、完善长效机制,落实管理办法,针对达存村群众居住分散,清洁范围广,工作量大的特点,要抓好村域环境工作光靠村级保洁员是不够的,因此,我局与同乐镇党委政府着重抓好村两委对保洁工作的管理,镇政府与村签订"清洁乡村"工作责任状,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门前三包,抓好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环保家庭""清洁家庭"评比活动,营造良好的保洁氛围,我局投入2000多元解决垃圾清运,道路硬化,清洁水渠等问题,每月组织局干部职工到村开展保洁活动,工作效果明显,群众满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论在所负责的清洁片区还是在联系点的达存村,我们都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营造家喻户晓、人人有责的清洁乡村工作氛围,我局负责的第十片区,我们还聘请了一名保洁员,确保所负责的片区清洁工作有序。一年来我局开展专题研究"清洁乡村"会议3次,张贴标语10幅,发放宣传资料200份。组织群众参与人次达千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清洁乡村"工作深入人心。

四、2016年"清洁乡村"工作计划

1.较好配套、建立保洁长效机制;

2.抓好"两清"即清水渠、清垃圾;

3.做到"三归"即垃圾归池、柴垛点、畜禽归圈;

4.狠抓"四改"即改路、改水、改灶、改厕;

5.达到"五有"即有领导专抓、有村民理解、有经常性开展教育性活动、有项目实施方案、有管理制度和台账资料。

2015我县农村卫生工作情况自查汇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总结 第六篇

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对农村卫生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梧卫基妇[2015]36号)精神,我局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农村卫生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位于XX市北部,辖6镇3乡81个行政村,人口197642人,设有县级医疗机构,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等机构各一家,9个乡镇均设立了卫生院,其中中心卫生院1家,普通乡卫生院8家,共设有81个村级卫生所。

2002年以来,我县农村卫生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50万元,新扩建5495平方米。2015年,全县儿童计免五苗接种率达96.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82.5%,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15.77‰,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13.01‰。甲级卫生所35间(43.75%),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达72%,卫生户厕普及率达65%。

二、认真贯彻两个《农村卫生决定》

县委、县人民政府能认真贯彻两个《农村卫生工作决定》,把我县农村卫生工作作为保护和增进广大农民健康、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我县农村的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及时制定了《中国共产党蒙山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前面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决定〉实施意见》和《蒙山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5年)》,提出了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任务和改革措施。县人民政府每年都召开农村卫生工作会议,部署我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阶段性工作,采取责任目标考核等方式,全面推出农村卫生工作。

三、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落实情况:

县人民政府制定了《XX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5年)》,已将初级保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认真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由分管副县长担任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即初保办),负责初级卫生保健的日常工作,初保办设在县卫生局内,县定事业编制2 人,在编2人。县人民政府和县卫生局每年均把初级卫生保健规划中的主要指标列入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年度考核目标,初级卫生保健的主要指标均能完成阶段性指标。

四、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情况

我县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在2015年开始,当时是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2015年我局以蒙卫[2015]6号文中确定了支援单位与受援单位。在第二周期和第三周期,除区卫生厅安排的支援单位外,我们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继续安排县内的对口支援工作,并且把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列入每年卫生工作综合管理目标的重要内容来考核。在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中,支援单位都成立了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了支援工作计划,支援与受援双方签订了支援协议,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任务和义务,通过三周期的对口支援工作,共开办医务人员培训办20期,培训医务人员94人次,安排人员进修9次,帮助开展适宜新技术2项,投入环境美化资金2.4万元,业务用房建设及维修资金45万元,赠送医疗设备总价值10.5万多元,赠送药品价值约5万元。县中医院在第二周期对口支援工作中投入资金40多万元,帮助西河镇卫生院建设门诊大楼因工作成绩显著,荣获自治区对口支援工作一等奖,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分别获自治区对口支援工作二、三等奖的表彰。

五、乡镇卫生业务一体化工作

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开始于2002年,2002年县人民政府以蒙政办(2002)60号文下发了《蒙山县乡村卫生服务规范管理一体化试点实施方案》,全县7个乡镇成立于我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级卫生村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药品采购、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人员调配,开展了以乡村巡诊、入户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宣传卫生保健知识等社区卫生服务、建起农民健康档案9.5万份,家庭健康档案9000份。

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我县9个乡镇卫生院,除长坪卫生院由于人员极少,不能派出人员进行传染病主治医师培训外,余下8个乡镇卫生院都派出人员完成了基础理论的集中培训、临床培训,培训单位是县人民医院,县医院能按照市卫生局要求,成立有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培训工作有计划和实施方案。村级卫生人员传染病基本知识培训工作已完成,培训74人,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七、村卫生所(点)管理情况

县卫生局能认真贯彻《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镇卫生院能加强对村级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的监管,已全部完成乡村医生的注册工作,注册村医216人,严格《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乡村医生的管理,把住乡村医生准入 我县农村卫生工作情况自查汇报来自范文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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