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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2016-08-23 09:25:2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共6篇)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总结****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总结2013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三大任务,重点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确保矫正质量。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多部门参与齐抓共管。一...

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第一篇

****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总结

2013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假释

前环境评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三大任务,重点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确保矫正质量。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多部门参与齐抓共管。

一、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工作

监管安全工作从源头做起,从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开始,我们就为以后的监管安全工作打好基础,及时、全面、准确地落实好每一件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调查工作,确保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真实、合法和高效。沭阳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调查工作,所有评估从实际出发,认真思考,精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确保“审”、“矫”工作无缝衔接。在调查评估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及时落实。在接收到人民法院或监狱的委托调查函后,及时做好登记,并通知罪犯所属司法所领取相关调查函,并要求所属司法所及时与被评估对象所在的村(社区)干部取得联系,及时安排调查人员走访调查,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查评估意见书。

(二)全面调查。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调查以被告人(或罪犯)为中心,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被告人的全部情况。一是走访被调查人员要全面。包括被告人、被告人所在单位、被害人及其家属,社区组织、社区居民、被告人所居住村(社区)委员会。二是调查内容全面。全面调查被告人本人的情况,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性格特点、婚姻状况、犯罪情况、犯罪原因,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有无劣迹前科等等;被告人家庭背景调查,包括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社会关系、工作经历、人际交往情况等;被告人社区情况调查,包括思想品德、社区生活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现实表现的综合评价、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和风险的大小、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罚措施的看法、适用非监禁刑后的矫正措施。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调查,认真听取被害人对案件事实发生过程的陈述,还要了解受害人对被告人的处理意见。

(三)准确评估。通过对调查结果进行充分论证,形成准确的综合评估意见。准确评估拟矫正对象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就拟矫正对象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出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及附相关的调查笔录等材料,及时提交给相关法院和监狱部门,有效实现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同时也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制度 建立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根据沭阳县情实际,出台相关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相继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多个,对入矫、解矫、日常监管、突发事件应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奖惩、社区矫正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信息沟通和工作例会制度等进行了规范,从而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对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

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县综治办、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参加督查组,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听取各镇办汇报,查看软件资料,下村进行走访等。督查结束后,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办公室定期回查。年底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4次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监管程序 依法开展工作

(一)严格监管,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

1、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司法所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在所的社区、学校、单位、家庭等进行走访,并听取思想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听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人的意见反馈,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表现的情况,进行月度评议。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向司法所报告其接受日

常监管、外出请假、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社区活动等情况,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遵规守纪意识。社区服刑人员须按期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和教育,对不服从监管的人员,按程序报告,相关部门负责查找,并给予一定惩戒。

2、充分利用信息化应用技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区群众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并对严管人员办理手机定位。社区矫正中心监控室和监控设备正常监督,和司法所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监管工作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3、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后,为进一步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情形的出现,我县出台了《沭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协调联动机制,确保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4、部门配合,各履其职。县法院对已判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期走访,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不服从监管的人员进行教育,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收监,重新犯罪的依法判决。县公安分局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给予训诫谈话、治安拘留、收监等处理。检察院坚持每个月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执法检察(抽查),建立检察档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下达检察建议书。县司法局具体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

作,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扶工作。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拿出决定,涉及到各家的职责,都能主动地履行。

四、建立过渡性基地 加强帮扶力度

在常规帮扶的同时,我们积极走访县内规模企业,依托企业建立金阳光劳动基地。现我县共建立41个金阳光劳动基地,做到每个乡镇至少一个。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配合支持下,基本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管得住、教育好”的目标,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管理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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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浅析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第二篇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浅析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为进一步加强十八大期间全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督促各司法所抓好社区矫正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11月6日—8日,建邺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区法院利用三天时间,对全区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下面,笔者结合此次检查工作实践,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浅析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基本概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司法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前期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但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情况不够平衡,多数司法所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基础扎实,工作台账齐全、规范,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个别司法所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监管措施基本落实,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有的仅仅在社区矫正平台上(电子台帐)反映出来,没有纸质台帐留存,工作台账须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存在“软”、“弱”、“虚”现状,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情况汇报、社区服务、教育学习有记录不全等现象。针对以上情况,联合检查人员对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基础扎实,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的司法所当场给予了表扬,对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司法所要求派专人限期进行整改到位。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二、存在问题:

1、活动情况汇报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社区服刑人员电话汇报不及时,有时有漏汇报现象;二是每月书面活动情况汇报,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以工作忙为借口,没有按规定上交当月的书面活动情况汇报;三是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的书面活动情况汇报内容雷同单一,少数社区服刑人员有代转交书面活动情况汇报现象;四是个别社区服刑人员书面活动情况思想汇报存在内容造假情况。

2、社区服务与教育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社区服务与教育学习人数不能保证全部到位;二是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与教育学习时数有“缺斤少两”的现象;三是部分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与教育学习只是在社区矫正工作平台上反映,没有纸质台帐记录;四是对少数因身体原因确实不能参加社区服务与教育学习的社区服刑人员,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是为了照顾他们,在登记时做假台帐;五是个别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服务与教育学习的质量没有尽到有效的监督。

3、外出请销假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社区服刑人员存在不假外出现象,特别是就近到南京周边城市当天返回的服刑人员,较多没有向矫正机构办理请假外出手续;二是大部分需要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虽履行了请假手续,但假期结束后没有及时到司法所销假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不假外出的情况比较严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三、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存在问题。一是就社区矫正工作者来说,缺乏执法意识。认为社区服刑人员只要做到不过分就行了,偶然的活动情况汇报不及时上交也没有采取认真的态度。有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把社区服刑人员与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进行相比,感到已经做得够好了,把刑罚执行者与普通的管理者混为一谈,缺乏执法意识。二是就部分社区服刑人员来说,缺乏在刑意识。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到社区服刑以后,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是服刑人员,因此在执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监管措施上自觉性不够,个别社区服刑人员甚至感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求他们汇报思想,参加社区服务是给他们找麻烦,缺乏在刑意识。

2、工作出发点存在偏差。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社区矫正工作检查考核已进入常态化、规范化。社区矫正工作者为了在检查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在工作中注重社区矫正工作台帐的落实,尤其是注重社区矫正平台的录入,这本也无可厚非,但问题是个别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为了考核不扣分,对部分社区服刑人员没有真正落实日常监管措施,而在做工作台帐时做假,没有把工作精力真正投入到具体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监管措施上,偏离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出发点。

3、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在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监管措施上,有的司法所以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等为由,有时把该司法所做的工作下放到社区去完成。个别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以工资少、待遇低为由,放松工作标准,对那些没有及时上交活动情况汇报、社区服务以各种理由推托参加、外出不履行请销假手续的社区服刑人员,没有及时跟踪处理。

少数工作人员偏面地认为在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措施上“虚”一点、“软”一点问题也不大,平时只要把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做好,社区服刑人员不重新犯罪就行了。

4、没有树立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个别社区服刑人员不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监管措施的情况,部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没有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南京市社区矫正对象处罚试行办法》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而是感到仅是社区服刑人员的偶然行为,提醒他们下次注意就行了或者在社区矫正省平台上补上去就行了,这就造成了少数社区服刑人员在执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监管措施时不用心,不尽力,没有真正树立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监管措施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下步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监管工作水平,下一步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

1、抓教育,牢固树立执法意识。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教育。矫正工作人员树立执法意识是落实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监管工作措施的前提和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者,思想认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矫正安全稳定监管措施落实的好坏,今后我们将增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各项监管措施。二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下一步我们将分批、分类、分层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增强他们的改造积极性,提高全区社区矫正

工作质量。

2、抓落实,强化安全稳定监管措施。一是统一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周电话汇报、活动情况报告时间。明确规定每周一为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时间,要求各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每周一抽出时间做好电话汇报的记载工作;确定每月的25日-30日,为社区服刑人员交活动情况报告的时间,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到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要经常与社区服刑人员保持电话联系,对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报告不及时的,要及时提醒。二是组织社区服务及教育学习实行预报告制度。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及教育学习须提前三天向区矫治中心报告,社区服刑人员自行到社区参加社区服务的须提前一天向司法所报告。区矫治中心对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及教育学习,及时派人参与。三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销假严格把关。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应提前三到五天,并以书面请假报告向司法所提出,经司法所、区社区矫正中心批准后方可外出。凡请假的社区服刑人员,回住所后当天应到司法所办理销假手续。手机定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外出打工。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销假,一律杜绝越权批假,对不假外出的服刑人员,要及时作出处理。四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每个月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人员抽出一定的时间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教育,个别谈话教育的数量应占到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的10%-15%以上;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个别谈话教育须达到100%,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认识身份,强化在刑意识。

2015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第三篇

第1篇:2015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做好矫正工作,对于实现“平安南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意义非常重大,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做到管理有序,工作落实力求使每位矫正对象在解除社区矫正后都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围绕以上目标,我们的措施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我街道总接收129名矫正对象,已成功解矫101人,现在册28人,全年重新犯罪率为零。今年新入矫14人,已解矫9人。根据党政领导、综合牵头、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思路,我们认真抓责任落实,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是11个社区居委会都成立矫正工作站,由社区调解员负责完成社区工作任务。二是民警、社区主任、调解员及法律工作者、五老人员共组成39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悔过自新。

2、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利用社区信息平台及时将矫正对象信息输入平台,做到“三清”“一迅速”,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间清,谈心家访,联系迅速。通过网络平台有效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综合能力,有效的控制了重新犯罪率。

3、在长达半年的上海世博会期间,我们做好矫正对象跟踪管理工作和请销假工作,多次与矫正对象联系、走访,做到与每个矫正对象月月见面,确保世博会期间无一例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二、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矫正对象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矫正对象,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矫正对象本人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矫正对象进行矫正知识和矫正须知考试。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六是抓好请假审批环节,对外出务工经商的矫正对象,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情况。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1、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改进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矫正对象第一责任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调解员则根据矫正办的安排,参与矫正工作,在一些专业领域提供兼职服务,形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三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矫正对象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如矫正对象柳某入矫谈话中还存在一种想法,认为法院当初判决的较重,认为自己不是盗窃行为在朋友家发生突发性的行为,我们和她讲你的本质是好的,你不论在犯罪前,还是在监狱服刑时的表现较好,而且还获得4次减刑,减了五年九个月。通过谈话我们了解到她心理还有一种爱面子思想,不想在登记表上填写判决内容。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希望你在假释期间放下包袱,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心悔改,努力学习些法律知识,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多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多与志愿者交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四是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矫正对象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去雨花台凭吊烈士,去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渡江战役胜利纪念馆等地方进行爱过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与看守所监狱服刑人员座谈,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接受矫正意思。

四、加强心理矫治力度

在如何让最大限度的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方面,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矫正对象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例如:矫正对象叶某是未成年人,又是流动人口,由于其父母没有什么文化,每天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平时管教方式简单、粗暴。造成孩子逆反心理相当严重,有事从不和家人讲,自入矫之后,我们从心理疏导入手,告诉他其父母也不容易,打工收入不高,要租房还要培养你上学,吃了不少苦,你应该好好改造,来报答父母才对,我们帮其树立自新意识,要对父母负责,要自尊自信。在公益劳动时表现积极,我们发现其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促其质变。

五、主动想方设法帮困解难

在主动做好矫正对象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作为对矫正对象教育感化的切入点。如:矫正对象唐某出狱后,剥权7年,以前房子拆迁,老婆已离异,无其他亲属,生活住房都成了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唐某每天来司法所,站在办公室,只讲一句话:“你们是领导,我就找你们”。他一站就是一天,司法所针对这种情况多次找民政和有关部门协调,为其办理了低保,每月440元,鼓楼区补贴慈善卷130元,另外又帮他办理了无房补贴,每月300元,共870元,真正解决了生活、住房问题。不但他本人非常感激,就连周围的居民都说司法所救了他,再不好好改造就对不起政府了,同时,也体现了社区矫正宽容精神和人性

关爱的理念。

在今后的矫正工作中,我们一是探索教育转化工作新路子,帮助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探索适合本街道各社区特点和学习其他街道的经验,使我们矫正工作上新台阶。二是强化矫正工作深度,家庭是矫正对象最贴近生活空间,我们坚持对矫正对象做到“四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访,不按时报道时必访;另一方面,我们根据矫正难度和重点对不同的矫正对象,还要进入其家庭生活深入细查,通过接触其家人了解并掌握最直接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目的就是让我们制定的矫正个案更有成效,促使我们的矫正工作得以四个加强:一是深入家庭细查,加强个案矫正力度;二是发动各方力量,加强施实矫正工作的温暖关爱的工程;三是加强矫正工作质量检查;四是加强矫正档案管理。通过进入家庭深入细查,提高矫正针对性,有效性。以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在管控监督范围内,防止重新犯罪,从而不断强化矫正工作的深度。

第2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5年,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前卫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假释2名,剥夺政治权利1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该四名社区矫正对象除刘跃新暂未找到外,其余三名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进行顺利。

二、主要做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2015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5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第3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5年,白沙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人,解矫7人,目前在矫人员11人,其中缓刑8人,假释3人。

根据省、市、区关于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所以组织网络、工作制度流程、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四方面工作为抓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如下:

一、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和网络。街道进一步完善了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社区治保调解主任为具体帮教责任人的专业矫正队伍。同时,在各社区成立了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老党员和其他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及时调整和补充,为“两会”及建党90周年安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

重点加强了请示报告制度,信息宣传、统计制度和请销假、谈话制度,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即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三、做好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

按照“排查准确、掌控及时、防范有效、处置快速”的“三防”活动原则,街道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落实“三定”措施,筑牢社区矫正“三防”城墙。

(一)“定位”,坚决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高检会〔2015〕3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目视跟控、GPS遥控措施,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天罗地网”,确定和限制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根据全国“两会”、建党90周年和国庆等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维稳工作要求,组织各社区对矫正对象进行“分阶段、滚动式、不间断”的排查,切实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及近期的行踪去向、活动轨迹。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对于节假日期间请假探亲的人员,落实随同人员进行监护,并进行电话抽查,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二)“定人”,切实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对重点矫正对象和重点归正人员落实专人管教。在排查走访中发现和掌握的有违法犯罪倾向或有可能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隐患,由社区书记、综治干部及矫正志愿者组成帮教小分队,制定“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管控措施,确保辖区内重点人员的个案化矫正实施率达到100%。此外,严格落实矫正对象“每日一电话、每三日一到访”制度,确保实时掌控,实时监管。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监管帮教手段,切实消除和化解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隐患。

(三)“定心”,高度重视心理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矫正过程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转化和弱化其消极思想和心理。春节前夕,街道领导、司法所长和社区干部一起上门走访了部分家庭困难的归正、矫正人员,与他们进行了交流对话,送上春节慰问,并给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了他们重新做人、融入社会的信心。

三、总结经验,强化考核

司法所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街道矫正办负责人、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三方参与,共同分析研究本月各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方案。如大庆社区矫正对象单某,连续两个月无故不参加学习,居住地在海曙且电话联系不上,对此,矫正办通过发挂号信、片区民警打电话联系其家人等方式最终与其取得了联系,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最终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致歉并自觉到矫正办参加正常的学习。加大社区矫正每季度联合执法力度,对社区开展“三防”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此项工作与社区年度综治考核挂钩,确保“三防”活动落到实处。

第4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石龙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共有矫正服刑人员七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周年友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耀林和石龙公安分局jú长叶进田任副组长。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公安派出所管辖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今年8月24日石龙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3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石龙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石龙镇司法所和相关劳动基地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7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公益劳动基地劳动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4、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5、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石龙镇司法所矫正办还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6、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8月27日,缓刑人员麦xx认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见传媒但她女儿是新闻系的每天都有好多记者同学来他家怎可以不见?司法所所长解释说法律允许的事你可以做,法律不允许的事坚决不能做。中山西区服刑人员冯xx认为社区矫正监管不能解决民生问题所长对他说:只要你符合法律法规审批条件,情况属实我们会全力帮助你。通过这种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三、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若干建议:

2015年度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做人?社区的社区目的。

第5篇:2015年社区矫正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栖霞司法所将继续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依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自身建设,以社区矫正为重点,不断完善社区矫正试行工作。

截止到6月,栖霞司法所在册矫正对象57人,其中普管35人,宽管22人,新入12人,解矫11人,对各项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从严出发,从细节出发,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创新,自三月开始我司法所多次开展创新活动。在谈话教育上,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定期进行谈话,在谈话内容上注意与矫正对象的个人情况和当前的社会形势相结合。在社会敏感日、重大节日我们组织矫正对象适时进行谈话教育,确保地区社会治安稳定。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改造质量,创新教育模式。针对我司法所矫正人员比较多,情况复杂,为提高管理效率,更好改造,2015年3月19日,司法所组织了部分矫正对象以旁听者的身份参加了由栖霞人民法庭审理的一场民事纠纷案件。4月23日栖霞司法所组织在册所有矫正对象参加雨花台烈士陵园警示教育活动,目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矫正人员对中国革命历史意义的认识,提升爱国主义情操,促进自我改造。两次活动均取得较高成效,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抓重点人群。上半年,我司法所对在册的2名重点矫正对象进行了手机定位跟踪管理。针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具有团伙性强、重新犯罪率高、社会交往复杂、观念不成熟、受外界因素影响比较大等特点,4月初联合区司法局开展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活动专门聘请南大心理学硕士辅导,通过心理疏导纠正其不良心理。5月21日,为强化帮教工作,我司法所联合区关工委、区法院和在册的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进行一对一帮教谈话,现场大家相互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开展了谈话教育,讲述了犯罪给社会、家庭、自己所带来的危害性,通过此次零距离的教育,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感触很深,保证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次缓刑的机会,认真改造,痛改前非,争取早日度过缓刑考验期,顺利融入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益、孝敬家人的守法公民。

三、对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记载按市司法局的要求适时补录到位。确保移动管理信息的正常运转,确保在本月的检查工作中不丢分。

第6篇:县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永阳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永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裴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镇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2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2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镇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矫正对象韩某、邵某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韩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4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为3人解决了低保问题。

六、正面引导。

镇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仇某,在县某运输单位工作,把自己业余时间全部用在抓好企业管理和营销上,为企业增加效益十几万元,这类典型镇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5社区维稳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第四篇

总结一:社区维稳工作总结

我社区是城市两区有名的“城中村”:居民多为八十年代城建制转户的农民,现多数仍以务农为生,思想意识仍停留在小农经济意识形态上。我社区现有居民691户,2310人,11个居民小组,2个楼栋组,辖区内只有5家小型私营企业,而691户中低保户就有275户。加之地处偏僻,经济相对落后,社会闲杂人员较多,社区居民小民意识比较强,管理难度较大。

为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稳定,我社区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亲切关怀及街道党委和综治办的亲临指导下,以创建平安社区为契机,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作为凝聚人心、增强信心的好事来做。

年初我们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决定通过加强领导,全面发动;加大措施,健全网络;加强宣传,家喻户晓三项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社会治安积极因素,以群防群治队伍为骨干,以建立平安网络为手段,以提升整体水平为目的,全面创建平安社区,形成了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社区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齐抓共管。将强化对广大群众的法制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作为抓手,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辖区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刑释劳教人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了奖励机制,对有功人员及时予以精神物质奖励;同时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与社区工作人员、辖区民警、组长、楼栋长及辖区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了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设立了“第一时间情报站”,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责任体系。

2、建立健全了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网络。做到了机构、人员、职责、办公场所“四落实”,工作得力,作用明显;建立了矛盾调解、纠纷排查、普法教育、社会帮教、义务巡逻等五个工作机构,五套工作力量作用发挥良好。

3、“警力有限,民力无限”,为预防犯罪切实加大治安防范力度,社区积极与派出所配合,采取私营业主扶助、居民捐助、社区补助的“土办法”,联手打造万福综治工作亮点——全日制义务值班巡逻队。义务巡逻队在社区民警的具体指导下,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群众控制犯罪、?月份又为其申报了低保救助,在解决了其基本生活问题后,随时与他交心,掌握他的思想动态,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他很受感动并表示“认真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为社区多做点好事,报答关心和支持我的人”。

通过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增强了社区与居民群众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社区综治维稳工作明显得到了好转。

总之综治维稳工作是一项长期性且不可忽视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安定。我们将对照各级领导所设下的责任目标并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一步一个脚印抓落实,在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党委及综治办的正确领导以及社区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将会使我社区的社会治安日趋稳定,居民都在安居乐业的环境中幸福生活。

总结二:社区维稳工作总结

2015年,在街工委的领导下,在街道综治办的关心指导下,我们社区以创建“平安社区”为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围绕“安全发展,国泰平安”开展活动。辖区内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事件发生,1个刑满释放人员表现良好,总体治安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我社区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定期排查制度,组建了由低保人员和党群温馨小组成员组成的治安队伍和义务看护员队伍。党总支书记任一把手,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了重大事故预警预案和安全防范实施方案,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辖区内顺利地进行。

二、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代表召开会议,传达安全防范工作的具体要求,布置具体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方法,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安全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三、定期召开综治领导小组会议,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布置,重点排查隐患部位,排查不稳定因素,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对辖区内重点单位的安全防火设施进行检查等等。

五、进一步对辖区内重点单位进行登记排查。3个重点单位,基本都安装了安全设施和防范设施,如:灭火器、防火设施、摄像头、是否有保安值班等等。对每一项检查都有记录,如发现安全隐患能够做到及时排除隐患,维持稳定。

六、确保了两会期间以及61周年国庆期间开展“除隐患、保稳定、保平安”宣传活动,进一弘扬法治、法律知识,培养居民的国家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增强全国重大活动期间居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群众自发的防范意识。由各个党群温馨小组成员及低保户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在两会及国庆期间对辖区进行巡查,为除隐患、保稳定、保平安贡献一分力量。

七、将防火防盗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中秋”双节等重大节日来临之际,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对居民楼及重点单位进行排查,防止意外事故的出现。确保了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盗窃事故的发生。冬季来临了,安全防火又成为了重点宣传对象,只有勤宣传、勤排查,隐患才能无处藏身,居民也才能更加安全。

总结三:社区维稳工作总结

上半年,社区维稳工作在党委政府及镇维稳办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全面落实了维稳各项措施,形成了事事有人管、处处有抓、既分工又合作的良好局面,为保一方平安和稳定取得良好效果,社区维稳工作半年总结。

一、成立了社区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社区书记张立贵任组长,社区主任邢兵初任副组长,朱令泉、肖克彬、易秋珍、陈海红、喻爱军及各小区专干为成员。

二、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非正常上访;不发生恶性***恐怖事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等*人员进京滋事和聚集练功事件。

三、认真落实维稳工作各项措施,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三分五不”要求,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转自不排除不放过”,把化解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对有上访苗头的涉军、涉法、涉改、涉农等不稳定群体,切实负起了情报信息掌握、矛盾纠纷化解的责任。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四、建立健全了排查制度、值班制度、日报制度等相关制度,有效防止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把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每一起矛盾纠纷,将问题诱因、人员规模、牵头人物、行动方案、事发地区、涉事部门等基本情况以及落实化解工作的情况,按照“维稳十项”的要求,实行台账管理,并及时调整、充实、更新。

五、对所出现的涉稳问题,社区总支书记、治调主任高度重视,多次利用休息时间和相关部门衔接,并把情况及时反馈给涉稳对象,使之思想基本稳定,目前没出现上访事件。

总结四:社区维稳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重点,以维护稳定为已任,以创建平安兴国为载体,以治安管理为中心,加大综治工作力度,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积极开展打黑除恶、整治治安环境、严打追逃、“雷霆3号”等专项斗争,狠抓社会环境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兴国地区共接处警1385起,同比下降35%,立刑事案件656起,同比下降10.7%,破案175起,刑拘58人,逮捕48人,受理治安案件473起,同比下降45%,行政拘留135人,调处民事纠纷143起,同比下降48.7%,群众救助67起,其他警情46起。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抓综治责任落实

1、成立专班、加强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综治信访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综治领导小组,成立综信访平安建设工作专班,设立办事机构,确保专人抓好落实,各村(居)、镇直机关单位都调整综治领导小组,82个县直正科级单位、46个副科级单位也都成立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名副职分管,配齐了综治办主任,从而使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层层有领导负主责,有专班主抓,有具体人办事。

2、签订责任、强化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与“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落实综治与平安建设为抓手,我们与128家县直和40家镇直综治责任单位及20多家规模民营单位签订了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2015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第五篇

第1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

年来,我们在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镇范围掀起了新的学法、守法、护法浪潮。强化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干部学法、用法慰然成风,村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大大提高,乡属各机关学校、及行政村,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责任措施落实是保证。

年初,我们根据我辖区实际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辖区内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二、兼顾全体,突出重点确定普法对象。普法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对象是科级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

三、找准时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15年上半年根据我辖区实际,我们共进行了次普法宣传活动,就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参训人员达人次。通过半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全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辖区内民事纠纷明显减少,全镇群众致力于发展经济,呈现出了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法制环境。

第2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石桥司法所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和石桥镇党委、政府的中心目标任务,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快速建设江北新城和石桥镇社会经济事业全面发展,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团结奋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职能服务效率

我所今年在镇党委、政府及区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根据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行重新布局和资金投入,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又上台阶,受到省、市政法委及司法局领导的赞扬,并在全区作了推广。首先,以省规范化司法所为契机,加强硬件建设。上半年新装修了司法所办公场所,制作了司法所外观标识,又添置了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目前司法所办公室功能调协符合规范,所容所貌整洁,标识明显,办公设备齐全,办公现代化信息化水平较高,实现了区域联网。其次,以市局开展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为推动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工作人员掌握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基本技能,提高组织协调、处理事务等履职能力,全所人员凝心聚力、团结拼搏、负重攀登。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依法治镇等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为推动我镇社会经济事业全面发展做了一定的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建立健全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和网络建设,完善普法队伍建设,落实全年普法经费预算,加强普法队伍培训,今年对普法联络员和志愿者进行了三次普法培训。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力度。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我镇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征求稿的意见和措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全年普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获区先进集体2人,先进个人2人,获市先进个人1人。3、坚持开展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学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今年对机关干部、村(居)两委干部举办法制讲座4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参加市区学法培训2次,组织其他法制讲座4次,参加省《行政强制法》法律知识竞赛1次。4、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机关等活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全年开展“送法进校园”4次,主要是邀请区普法讲师团成员为中小学上法制课和参与学法知识竞赛,观看法制展板等活动。“送法进村、社区”6次,主要是对学生放暑假期间到社区为留守儿童上法制讲座,到农户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活动。“送法进教堂”6次,主要是为教徒上法制讲座,观看法制小电影和法制展板,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宣传活动。为老年大学石桥分校开展法制讲座4次。积极向群众、农民工开展“三八”“3.15”法律服务咨询广场、“18”法制广场、“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制宣传日、法治文艺演出广场等法制广场宣传8次,开展法制宣传展板宣传4次。活动期间共发放法律书刊3000余本,法律宣传资料16000多份。通过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镇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提升,依法维权理念不断加强,为全镇依法治镇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六五”普法的启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好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大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一)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预防这类人员重新犯罪,对建设“平安石桥”“法治石桥”的创建工作起到至关重要因素。今年全镇共有社区矫正对象34名,已解矫6名,目前在册28人。五年内在册帮教安置人员82名,在册71人,解除11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在区社区矫正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镇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村居矫正工作站和帮教小组的努力协助下,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坚持长效管理机制,社区矫正工作在五月份开展了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使社区矫正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网络化,司法所干警会同派出所民警、社区矫正志愿者严格抓好日常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确保了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接管率100%。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每半月排查汇报,每月统计制度,每季度家访一次,对重点对象实行严格管理措施,耐心细致地做好帮教工作,实行一人一档,逐人衔接,定期帮教,坚持“人性化”管理帮教方式。镇上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一个,建立过渡性帮教安置基地一个。全年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区镇两级矫正机构组织的集中学习15次,集中公益劳动16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为维护我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市、区政法委和司法局的表彰。

(二)大调解工作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我镇大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和目标任务,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深化“诉调”、“公调”、“检调”、“访调”四大调解机制的衔接,坚持建立每半月进行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充分利用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资源和手段,积极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化解历史遗留疑难复杂问题,按时化解上访矛盾纠纷问题。积极深入基层协助村居单位、部门协调处理相关矛盾纠纷,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清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增强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公仆情结。到目前为止,全镇共接待矛盾纠纷189起,受理187起,调处187起,调处成功181起,成功率96.8%;其中:镇调处中心接待矛盾纠纷87起,受理56起,调处56起,调处成功55起,成功率98.2%;全镇没有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司法所根据市、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积极提高服务质量。镇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网上录入信息系统工作的能力,热情为受援助者提供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前来援助站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的群众尽力尽责地热情服务。全年接待法律咨询163人次,来电咨询121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起,援助成功15起,代写法律文书8起,有效地解决了群众打官司难,弱势群体维权难、企业涉法问题解决难等实际存在的涉法问题,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抓好依法治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安石桥”、“法治石桥”创建工作。

一是司法所作为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依法治理日常工作。年初区依法办根据过去的考核细则,对2015年法治镇街创建绩效考核细则进行了大幅度的标准改革。镇依治办对区依治办新的考核细则进行逐项逐条学习和研究,掌握其内涵和实质,对推进我镇依法治镇工作深入开展取了关键作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我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取得较好的业绩,受到省、市、区政法综治委领导的表扬和肯定。司法所在区里的“双创”总结表彰中获评为先进集体。二是协助信访办认真化解上访者的突出疑难问题,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井然。如:土地承包经营生产发生的墓地纠纷。企业破产后职工维权纠纷。三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四是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政策,促进了法治惠民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大发展。

第3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2015年龙池司法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五”普法整体规划为目标,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总体要求,以确保国庆六十周年的安全稳定为手段,强化了创新意识,夯实了工作基础,丰富了宣传手段,积极认真地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热南”,为我地区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为街道的经济发展和地区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了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全民法律法规的整体素质

龙池司法所2015年在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过程中始终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开展轰轰烈烈、扎实有效地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自今年初以来,我司法所按照普法宣传规划,先后进行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禁毒法》、《社会保障法》、《行政强制法》、《合同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信访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集中开展了禁毒法和信访法知识的宣传教育,注重加强了涉及群众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积极的引导了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城市的改革发展。经统计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广场活动6期,受教育的人数达3000余人,投入各类普法资金1.5万余元。与此同时,我们还把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学校,坚持发挥法制课堂主阵地的作用,定期的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法规的辅导,以案释法,对同学们进行警醒教育。今年深入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达十余次,主要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震减灾法》、远离毒品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制作宣传画板十余块,宣传横幅十余条,龙池司法所刘所长亲自为中小学生授课,听课人员达4000余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再之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教育基地和关心下一代活动基地的功能作用,积极地开展对青少年的暑期教育活动,通过讲座、听故事、看录像、看画板报、墙报等,让青少年在活动和娱乐中获得法制学习和教育。

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了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的实效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是实现社会进步和文明,推动经济腾飞的前提条件。一年来,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学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进一步的加大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为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是成立了普法宣传的骨干队伍,举办了一期普法骨干人员培训班,提高了普法骨干分子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普法人员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着重抓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的教育工作,并用一些典型的违法案例对其进行教育,使其深深地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违反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四是充分的利用宣传画板、黑板报、横幅、标语等进行普法宣传;并以致群众一封信的形式向广大的人民群众宣传与他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禁建拆迁、法律援助等政策。

三、大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紧紧围绕弘扬法制精神,传播法制理念的主题,大力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和进军营“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进一步的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文化内涵,不断加大了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一是利用深入到社区,深入到百姓小区开展法律咨询广场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服务。今年以来,我司法所会同辖区各村(居)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7次,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通过这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维权意识明显提高,民事纠纷逐年减少。二是会同区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18”法律广场宣传月活动多次,进一步的增强了部门之间的互动和联动,较好促进了法制文化在市民中的传播。三是利用宣传横幅和宣传画板积极的深入到农贸市场和企业中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而提高了企业人员和市场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

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发展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普法宣传它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修养,知法懂法,以实现法治社会的具体目标任重而道远。2015年度的法律宣传工作依然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根主线,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地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日益加强,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全体公民的法制意识一定会不断地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远大目标一定会实现。

第4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xx年,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我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紧紧围绕x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镇域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总结“四五”普法、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推进依法治镇,创建“平安x”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x司法所加强了对全镇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二)、总结“四五”普法教育成果,部署五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采取街头宣传、法制讲座、标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x司法所帮助镇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以此为抓手,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x”,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xx年共调解各类纠纷65起,调解成功62起。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xx年刑满释放人员22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x镇在26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对全镇26个行政村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如组织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x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xx年年度工作要点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抓好“五五”普法工作,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三、践行“三个代表”,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努力消除各种重新违法犯罪隐患。

五、探索在没有基层法律服务所建制下,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

六、完成司法局部署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第5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2015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城关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注重发挥法制宣传的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注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司法调解、帮教等工作,大力加强公民法制教育,大力提升公民法律素质,确保一方平安。具体做法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基础建设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关司法所成立了法制宣传的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的工作制度,明确了法制宣传各成员的分工和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了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强化和完善法制宣传各类教育活动(一)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这一现象,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城关司法所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青少年易犯错误的行为和典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事实开展教育,切实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走正确的人生道路。为使教育贴近实际,贴近青少年,我们在教育内容和形式上注重生动活泼,利用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为未成年青少年举办了“关注安全健康,关爱你我生命”、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

2016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案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第六篇

2016年,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首位意识,规范基础管理工作,严格矫正执行,坚决遏制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略有增长态势,确保不发生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为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㈠加强制度建设

1、根据修改后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时修订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

2、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文件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落实调查评估、入矫宣告、集中学习、心理矫正、考核奖惩、事项审批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明确县级和基层司法所管理权限,统一社区矫正基本流程、档案台帐和执法文书格式,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3、根据省厅和市局的规定和要求,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请销假和居住地变更制度。

㈡加强督促检查

1、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涉及社区矫正人员死亡、违法犯罪、脱管漏管、重大责任事故、违法出境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县局矫安股,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2、建立执法督查制度。建立县级社区矫正执法督查队伍,从信息管理平台抽查和实地执法检查两方面加强执法活动督查,规范执法行为。县级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定位1遍以上;司法所每半个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每日定位1遍以上。县级每周通报一次信息核查情况。开展执法督查活动,对辖区内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实地执法督查不少于30%。县局将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基层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交叉检查。

3、建立矫情分析制度。建立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制度,县局每月召开1次,司法所长参加。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要有基本情况、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逐步形成规范,不走过场,不务虚功,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㈢加强监管措施

1、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人像识别系统,完善手机定位、轨迹跟踪,规范运用好司法部和省厅信息管理平台。

2、落实排查责任。继续抓好社区矫正人员排查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做到日常排查、节假日必查、重要敏感时期严查。

3、落实和改善分类管理措施。加强对职务犯罪、保外就医、严管等级等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职务、涉毒、暴力、诈骗犯罪以及涉外、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人员要重点监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4、严格执行报到、请销假、居住地变更等制度。

5、及时开展集中教育、个别谈话、上门走访,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同时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6、坚决落实惩戒措施。对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社区矫正人员从严实施行政和司法惩处。

7、年内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0.5%。

㈣加强部门协作

1、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席会商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工作实效。

3、配合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4、加强与县级人民法院、监狱等委托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完成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5、认真落实龙司〔2016〕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警务协作机制,将经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等工作落实到位。

6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团妇等群团组织,依照有关政策,予以社区矫正人员人性化帮扶。

㈤加强保障措施

完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设施和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提升司法所“三室”(即宣告室、咨询室、教育室)建设硬件水平。

㈥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各司法所要贯彻落实《县2016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责任状》精神,明确司法所长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执法责任,预防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现象。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执法人员廉政意识。

2、建立健全司法协理员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要求配备司法协理员,逐步建立司法协理员工资动态增长机制,稳定工作队伍。提高志愿者组织化程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招募、组织、培训、服务活动,建立志愿者基本档案,完善其队伍建设和管理,拓宽其参与的深度与广度。

3、提升业务素质。县级举办一期以上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应知、应会、应做”教育,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

4、开展课题调研活动,摸清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寻找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矫情分析会,召开工作研讨会。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借鉴外地社区矫正工作先进经验。

二、安置帮教工作

1、健全完善基本信息核查机制。做细做实服刑在教人员和预释放人员的信息比对和核查工作,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8%以上。

2、加强人员衔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动员安置帮教责任单位、家庭成员和村(社区)代表开展分类衔接,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严格落实必接必送政策,完善衔接管理措施。

3、健全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落实低保政策,对7类城镇户籍和4类农村户籍刑释人员优先推荐从事公益岗位。

4、加强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提升依托企业建立的3个安置基地,规范安置基地管理。

5、年内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县司法局力争在省、市级媒体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各3次以上的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的培植力度。各司法所每月须向县局综合股报送一条以上有关社区矫正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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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共6篇)2012年上半年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2012年上半年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街道党工委、街道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我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我所共有矫正服刑人员七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2016-08-01)

2、社区矫正上半年工作总结(共6篇)社区矫正半年总结程桥街道2010年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0年程桥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借鉴吸收先进的刑罚理念和成功做法,依法稳步推进。截止5月份,在册人员还有22人,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现把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健全工作社区矫正上半年工作总结(2016-08-11)

3、社区矫正,工作总结(共6篇)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这一年来,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2人,解矫35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1人,其中缓刑对象47名,假释对象4名,暂予监外执行0名;重点对象8人,实行手机定位监管15人。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社区矫正,工作总结(2016-08-15)

4、市社区矫正工作总结(共6篇)2014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总结2014年度**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木双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到目前为止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名,解矫6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市社区矫正工作总结(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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