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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工作总结

2016-08-23 11:36:0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陪审员工作总结(共6篇)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总结[]人民陪审员xxxx年x月,我经xx镇党委推荐,参加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xx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工作中,我能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陪审员工作总结 第一篇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总结

[]人民陪审员

xxxx年x月,我经xx镇党委推荐,参加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xx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在陪审工作中,我能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一年来,我参与区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有()宗。现将自己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总结如下:

一、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1.从书本上学习。首先,自觉加强理论的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陪审工作奠定理论基础。第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并利用业余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人民陪审员这一新上得以熟练运用。

2、从网络中学习。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

3、从中学习。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提高,强化意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我认为,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2.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法官形象。一方面是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为前提条件,撇开感情因素,去掉儿女情长,始终保持冷静科学的态度,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另方面是正确行使权利。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长的意见,服从庭审安排;庭审中做到专心致志,按照分工,适时发问;我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在具体工作中,能正确对待少数上级、同事、亲友的说情,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官形象。

3.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

1.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我在担任陪审员期间,先后任xx镇党委书记,xx区委常委、xx部长等职,工作事务繁多,但我能够做好、积极争取时间以及上级的支持,处理好各种矛盾,认真履行到庭陪审任务。

2.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以共产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审判,努力

做到依法进行案件的处理,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的使者,切实做到既维护好法律的。

3.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陪审中,我接触了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所以我经常有意地利用会前或闲谈时间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随文赠言:【受惠的人,必须把那恩惠常藏心底,但是施恩的人则不可记住它。——西塞罗】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陪审员工作总结 第二篇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xxxx年x月,我经xx镇党委推荐,参加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培训,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xx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在陪审工作中,我能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一年来,我参与区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有()宗。现将自己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情况总结

一、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1.从书本上学习。首先,自觉加强党建理论的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陪审工作奠定理论基础。第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人民陪审员这一新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

2、从网络中学习。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

3、从实践中学习。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我认为,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法官形象。一方面是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为前提条件,撇开感情因素,去掉儿女情长,始终保持冷静科学的态度,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另方面是正确行使权利。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长的意见,服从庭审安排;庭审中做到专心致志,按照分工,适时发问;我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在具体工作中,能正确对待少数上级、同事、亲友的说情,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官形象。 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

1.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我在担任陪审员期间,先后任xx镇党委书记,xx区委常委、xx部长等职,工作事务繁多,但我能够做好计划、积极争取时间以及上级领导的支持,处理好各种矛盾,认真履行到庭陪审任务。 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审判纪律,努力做到依法进行案件的处理,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做一名知

法、守法、护法的使者,切实做到既维护好法律的尊严。 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陪审中,我接触了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所以我经常有意地利用会前或闲谈时间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2016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调查报告
陪审员工作总结 第三篇

关于**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调查报告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审判机关吸收非专业法官参加审判的制度,是人民司法工作依靠群众的重要形式,是群众路线在人民司法工作中的具体贯彻,是实现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的重要方式和途径。近几年来,各级法院对人民陪审工作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大胆的尝试,推进了人民陪审工作的进展。近年来我院也对陪审工作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

一、我院人民陪审员的组成情况及参与审理案件情况

1、人民陪审员的组成情况

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37人,其中男25人,占68%,女12人,占32%;30岁以下2人,占5%,30-40岁16人,占43.5%,40-50岁16人,占43.5%,50-60岁3人,占8%;年龄最小28岁,最大56岁;高中学历2人,占5%,大专学历21人,占57%,本科学历14人,占38%;待业6人,占16%,农民5人,占14%,职工9人,占24%,干部17人,占46%。

2、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情况其中2016年,我院陪审员共参与陪审各类案件872件,参与调解各类案件426件,参与审理、调解案件超百件的4人,所参与审理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和参与调解案件的调撤率均超过85%以上。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二、关于我院人民陪审工作的几点做法

1、推上前台,确保三个参与。一是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决定》。对于涉及专业性强的医疗事故纠纷、金融合同纠纷等案件,以及案件影响较大、矛盾尖锐、有信访风险和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的,要求必须邀请相关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五年共参与审理、调解医疗事故纠纷75件,金融合同纠纷951件。二是无论是民商案件、刑附民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只要有条件调解和协调可能的,要求必须邀请相关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五年共参与审理、调解刑附民案件138件,行政案件107件,参与执行和解120件。三是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农民工案件、(

陪审员杨福安,在其老家杨楼、小史店德高望重,家喻户晓,2016年参审案件197件,调解解决了大量矛盾尖锐的案件。其中,小史店镇寺门村23户村民在**县邮政局揽储员付德成处共存款40余笔20余万元,2016年2月,付德成因车祸死亡,其全家外出。村民向邮政局索要存款,但邮政局以付德成所开具的凭证为存款凭条而非正规存单、存款并未上交邮政局为由拒不兑付。为此,这些村民多次到县委上访,并数次围堵邮政局大门,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极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集体上访。为了调查案情,他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到案发地调查10余次,走访当地群众、村干部和邮政局工作人员60余人,组织调解10余次。终于在8月底使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双方关系一度缓和。但在具体磋商过程中,双方关系僵化,20余名群众情绪激动,扬言上访。为了妥善化解矛盾,杨福安同志一边做邮局工作,让他们进一步作出让步,一边奔赴原告所在村子作协调工作。为了抓住时机,防止发生意外,他两天时间吃住在当地,逐户做调解工作。经过艰苦细致的说服教育,23户村民最终接受了一揽子调解方案,使这起重大群体性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2、延伸舞台,发挥三个功效。一是发挥矛盾化解功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熟悉社情和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特点,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纠纷从立案阶段就邀请辖区人民陪审员全程、全方位参与调解,确保矛盾纠纷消除于萌芽状态。在全院37名陪审员中,有7名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纠纷逾百件。其中陪审员王朝霞参与121件,杨福安197件,李晓锋105件,陈壮平105件。二是发挥监督功效。除在审判活动中,确保陪审员在庭前、庭上、庭中的案件情况知晓权、独立表决权、裁判文书审核等权利外,并且在审理案件评查、信访案件评查、"五除"活动等专项执法监督整改中,积极邀请陪审员参与其中,从而推进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各项监督落到实处。五年来陪审员共参与评查一审案件3400件,信访案件104件,发还、改判案件51件。三是发挥对青年干警传帮带功效。邀请长期在基层法庭从事陪审工作和调解工作突出的陪审员,对刚从校门进院的青年法官,就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知识,进行一对一和手把手的帮教,提高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陪审员工作总结】

陪审员李贞林,****河人,担任**河镇政府村镇办主任多年,人际关系广泛,熟知当地风土人情,办事公道,担任陪审员以来,为法院化解了多起信访案件。上世纪九十年代,**河镇石寨村村民李云献与孙荣卿因宅基地的权属发生纠纷,先后打民事、行政官司,其中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发还重审,两家官司打了10多年,近邻变成了仇敌,双方打官司同时不停地进行上访,给法院施加压力。2016年,两家又因为仅30公分宽的宅基地发生纠纷,并纠集人员大打出手,随后李云献起诉孙荣卿,要求孙荣卿拆除已经做好的混凝土地基,退还其侵占的30公分土地,而孙荣卿认为该30公分土地的使用权属于自己所有,不予拆除。因两家积怨较深,双方的证据都不是很充足,如果简单的根据证据下判,必定引发当事人信访,如果调解解决效果最好,但是两家均不接受调解,承办法官一时陷入了困境。后来经过了解,原被告都认识陪审员李贞林,法庭随即通知李贞林参与调解该案,李贞林到庭了解情况后,先是以个人身份把原被告分别批评一顿,然后以陪审员身份苦口婆心向原被告讲述各种利害关系及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原被告同意陪审员提出的调解方案,原告同意被告继续建房,被告支付原告500元补偿。但是,就在制作调解笔录时,双方又因一词之争,反悔刚刚达成的协议,被告不同意调解书上关于"被告占用原告30公分土地"中"占用"一词的表述,原告坚持必须这样表述,即将平息的纷争看来要功亏一篑,李贞林看情况马上将原被告分开,分别进行调解,以免双方情绪激动时某一方说话过分影响调解。经过反复的推敲、协商,最后将其表述为"位于……30公分土地,原由原告李云献管理使用,现归被告孙荣卿管理使用……"原被告均予以接受,并表示从此息诉罢访,双方将近20年的反复诉讼,经过这次调解,彻底画上了句号,达到了案结事了。

3、搭建平台,提升三项能力。一是通过要求陪审员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参加"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人民陪审员对法治的信仰和把握大局能力的提高。二是通过参加上级教育培训和院内部法官夜校,为陪审员购置专业法律工具书等方式,加大对陪审员适用法律能力的提高,确保在陪审中准确理解适用法律。近年来,共为陪审员购置法律书籍300余套,举办7期专业技能培训,每期培训前均精心准备教案,提前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做好授课准备。2016年秋季,我院邀请**中院专家型法官何志同志作为主讲,对我院陪审员进行为期3天的第七期专业技能培训,有效的提升了陪审员的参审能力。三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调解技能竞赛、庭审观摩等形式,着力培养和提高陪审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从而让人民陪审员以坚定的信念、优良的作风、过硬的能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4、当好后台,解除三个后顾之忧。一是建立人民陪审员绩效档案,从德能勤绩廉方面加强管理,对优秀的人民陪审员提请人大予以连续聘用和表彰,增强职业荣誉和责任感,解除陪审员政治上无前景的后顾之忧。二是成立陪审员办公室,在法院办公房间紧张的情况下,为陪审员配置三间办公室,购置6套办公桌椅,3台联网电脑,300余套法律工具书,解除了陪审员到法院无处办公,无条件办公的后顾之忧。三是申请专项资金,对陪审员每月进行适当经济补助,以及积极协调兼职陪审员陪审期间本职工作的待遇和时间冲突等问题,加大对陪审员的经济补助和生活关心,解除陪审员生活工作方面的后顾之忧。5年来共筹措陪审经费21万元,其中2016年,筹措资金6万元,为陪审员进行经济补助。

5、鼓励"拆台",发挥三个兼职作用。一是发挥"监督员"作用。我院明确规定陪审员必须参审的案件类型及案件数量,同时赋予陪审员监督权,规定其在履职中发现审判程序违法、审判人员私自接待当事人或接受吃请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可直接向监察室反映或报告院长,同时每年还以专会形式听取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审判纪律作风建设。二是发挥"信访员"作用。该院根据案件信访户所在社区、村街等实际情况,联系社区附近的陪审员,为信访户提供法律释疑,争取息诉罢访;同时邀请几名经验丰富、法律精通的陪审员参与法院信访接待工作,对与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鼓励陪审员站在信访户的立场为其说话,通过陪审员共同处理信访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发挥"宣传员"作用。我院不仅通过各种途径提高陪审员自身的法律意识,而且还注重发挥其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鼓励他们向所在单位及周围群众普及宣传法律知识,鼓励陪审员在法制宣传的过程中深入接触打过官司的当事人,对于发现可能存在司法不公的案件,予以大胆揭露,可以向院长直接报告,以便赢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人民陪审员来源不够广泛。目前,在我院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组成中,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所占的比例较大,其它领域的人员很少,在审理具体案件,特别是一些涉及专业领域的案件时,可选择的余地不大。其中有很多陪审员有自己的工作,不能做到随机抽取立即到达参审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民参政意识不高,积极报名申请选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极少,没有遴选的余地。二是推荐人民陪审员的单位或基层组织多数是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大多为工会、妇联、共青团、武装部、法院所在地和人民法庭所在地就近乡镇、村组、社区人员,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2、陪审员专业素质欠缺。一是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普遍缺乏,履职能力不高。《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五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且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法院退休工作人员、检察院退休工作人员、退休律师均作出了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规定,大大地限制了法律职业者的入选,人民陪审员几乎都是非法律职业者,大部分缺乏法律知识,他们虽然与职业法官拥有平等的评议和表决权,但是法律知识欠缺、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的陪审员们,害怕自己的观点不够专业、没有说服力,往往信服于法官的判决,在案件合议时闭口静听的多,分析案情的少;评议表决时随声附和的多,发表不同意见的少。从而自然地产生一种相信权威的心理,没有充分发挥出陪审员应有的作用。二是部分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够,参审案件积极性不高,甚至个别在职人民陪审员,将陪审员工作当成额外的负担,遇到开庭案件多有推诿。我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在任期内从未参审过案件的有8人,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21%。

3、管理上存在缺陷。一是人民陪审员的经费落实不到位。《决定》虽然明确了陪审员工作的经费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很难落实,为保证陪审员参数案件,只得挤占办公经费开支,导致管理上的困难和尴尬。二是上岗培训不够规范。人民陪审员的续职培训未纳入规划。我院组织的对陪审员的自主培训,虽然经过精心准备,但因为没有统一的培训大纲,且经费困难,只得根据其工作实际和特点,开展诉讼实务培训、廉洁司法教育和司法礼仪知识培训,时间较短,内容粗略,甚至以会代训,很难达到人民陪审员上岗培训的要求。由于没有续职培训一说,人民陪审员常常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一无所知,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履职能力。三是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案件的确定方式不尽科学。我院目前的实际情况是:37名人民陪审员中有三分之二为在职公务员,由于在职公务员工作都比较繁忙,能够参加陪审案件的时间少,审判业务庭为确保开庭时间,通常会优先选择有闲余时间、积极性高的陪审员,其余不常参加陪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则淡出了陪审案件工作,这在客观上背离了国家设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初衷,弱化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四是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无法律依据。《决定》虽然对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方式、任免程序、权利、义务及经费保障等作出了相应规定,但未明确其管理关系。通常的做法是,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参加审理案件时,参照法官法的规定管理,但审判结束,则管理中止。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同样也应与审判员有同等的义务,其在审理案件时违法违纪也应按审判员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办法处理。但目前对陪审员的管理制度不完善,陪审员出现违法审判的无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和追究程序,特别是人民法院无权对其进行党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陪审员陪审义务。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除选任、培训及发放陪审案件补贴外,没有更多的内容,导致部分人民陪审员认为陪审案件差不多就是在法院干"计件小工",抹杀了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使人民陪审员逐步丧失了工作的原动力和热情。五是人民陪审员的激励机制不健全。虽然《决定》第十六条规定"对于在审判工作中有显着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但该规定过于原则,应当由哪级法院或机关表彰,几年表彰一次未规定。我院在2016年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尝试将优秀陪审员纳入了表彰范围,共有4名陪审员受到了表彰。

4、法官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认识不到位。少数法官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理解不到位,把人民陪审员当成审判员不足的补充,内心尊重不够,案前沟通少,案后不交流,这也是导致陪审员参审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5、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有待规范。目前,对陪审员工作的理解就是参与审理,很少有尝试让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的。对陪审员工作的理解,不应局限于"陪审"一词的字面意思,而应从构建司法民主的高度予以认识。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一是可以强化执行监督,能够有效监督案件执行的各个环节,起到排除地方干扰、增加执行透明度、保证执行廉洁的作用。二是促成和谐执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因其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更容易被老百姓接受,其协助执行法官说服教育,可以使被执行人从心理上减少抵触情绪,从而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提高执行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三是壮大执行力量。案多人少、一线执行法官压力大是困扰法院工作的司法难题,法院执行工作引入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与案件讨论、执行和解等作用,间接壮大执行队伍,有利于提高法院执行效率。四是化解执行信访。一些案件实际执结率低、执行到位率不高是法院涉访的重要原因,影响司法的社会认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可以结合自身体会向社会宣传执行工作,消除外界对执行的误解,增强司法的权威。

四、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地位,提高认识。《决定》虽对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作了简要陈述,但对人民陪审员的地位仍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许多人对参与陪审员工作的态度不积极,担任陪审员后,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若有冲突,必将推脱陪审职责。甚至有些人把陪审员当作一种荣誉,没有真正认识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实质。这些都说明法院对陪审员制度的宣传还不到位,普通公民没有深刻认识到身为陪审员的神圣使命和重要性。因此在明确陪审员地位的同时,必须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扬人民陪审员中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可以结合法院的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将有陪审员参加的案件带入群众中去,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热情报名,踊跃参与的氛围。

2.从严选任,强化培训。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从源头上引进一批热爱陪审事业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是充分发挥我国人民陪审制度价值的关键因素。在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时,要制定科学的选任程序,明确选任标准,把道德标准﹑社会阅历﹑文化素质﹑法律素养等作为选任的重要内容。在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乡镇法庭可以适当的降低文化标准和法律素养标准,选任一批在当地威望高﹑道德品质好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选任过程中兼顾合法性和合理性,在符合任职标准的同时,还应当选一些了解社区民情的基层组织工作者。定期对陪审员进行教育培训。定期组织陪审员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开庭观摩、专题讲座、座谈等活动,让陪审员学习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并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必要的考核,持证上岗,不断提高陪审员的素质,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从而保障人民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真实发挥作用。

【陪审员工作总结】

3.建立人民陪审员考核机制。同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对陪审员的监督,由人大机构(如法工委)负责监督管理或者设立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人民陪审员监督管理机构。对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未尽职责或违法行为,由受到其行为损害的诉讼当事人提出举报,然后由人民陪审员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进行调查和处分。人民陪审员因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或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与职业法官一样处理。人民法院的职能部门应定期会同业务庭对每位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工作情况、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报人大常委会,并提出批评或表彰的建议。

4.建立人民陪审员专管机构。可以参照律师协会的方式方法,建立人民陪审员专门管理机构,达到管理、监督、保障一体化的职能地位,辅助人大从事人民陪审员审批工作,监管法院聘任陪审员,保障陪审员的经费补助,监督陪审员参审权利的行使。专管机构还可以定期举行专业性较强的培训活动,规范对陪审员的教育,在减轻了法院培训负担的同时也增强了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使整个陪审员管理模式驶入正规化轨道。

5.调动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法院应当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办公条件,我院虽然为陪审员提供了办公室、办公桌椅,基本达到了法官的办公条件,但在很多方面做的还不够。为使陪审员真**心履行陪审义务,法院还应当切实落实合议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及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同等权利的原则,对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发言,给予充分的尊重,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查、阅卷等。(

6、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的机制。一是加强立法。通过完善立法,明确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权利,单独从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角度选任人民陪审员、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义务和权利;明确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范围,比如规定在涉访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案件、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涉及专业技术类等执行案件中,应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以解决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随意性。二是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保障机制,根据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调解能力,充分发挥其能力和优势,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效果。对于执行异议等裁决案件符合公开听证条件时,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参与,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的独立性。

总之,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项富有鲜活生命力的法律制度,有其重要而现实的意义。如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真正地发挥其积极的作用,需要各级法院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如今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司法公正有了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我们不断挖掘和拓展人民陪审员的职能,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6区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情况汇报
陪审员工作总结 第四篇

区法院

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情况汇报

区人大:

为认真落实和完善我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统一部署,我院于2016年9月初开始认真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刻领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

《决定》发布后,我院先后3次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将其做为提高审判质量、践行司法为民,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的一件大事来抓,并制定了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2016年10月我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由院长杨爱民亲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指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提出、选任、培训、表彰、奖励、补助、免职等)并向指导小组负责;其他各相关庭室全力协助完成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并从制度上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科学确定名额,广泛宣传动员

一是名额的确定。2016年1月初,我院根据我区人口数量、案件数量、地域面积、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结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从我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的需要,按照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不高于本院现有法官人数的规定,提出选任18名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意见,并于2016年1月底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确定。2月初我院将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名额上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是广泛宣传发动。为配合选任工作,我院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下农村进企业”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同时通过简报、宣传栏向院内外群众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说明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性质,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关注司法工作的热情。2月1日至20日,我院向全区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内容包括: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条件的公民本人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或由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向我院进行书面推荐。在公告期间报名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的共35人,涉及全区9个乡镇,4个办事处,20个直属工作部门。

三、严格资质审核,保证选任质量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否成功的关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陪审员自身的素质和使命感。为此,我院对陪审员资历、素质、品行、工作责任感等各方面进行了详尽的审查考核。

一是初步资格审查。3月初我院依照《决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照《决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上交的书面材料进行逐项初审。在初审中淘汰8名不符合规定的人选。二是考察。我院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采取面谈和走访调查的方式,分5个考察组对通过初审的27名参选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进行了解、考察。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向我院提供候选人情况。经过半个月的细致考察,考察组针对每一位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情况报告交政治部审。三是确定人选。在确定人选过程中,我院党组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根据参选人员的政治素质、社会阅历、道德素质、社会威信和奉献精神,讨论确定了18名人民陪审员人选,并将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区司法行政机关征求意见,同时提请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

四、完善后续工作,确保如期上岗

在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后,我院将向社会公告(时间:4月初)任命决定,并组织培训(时间:4月初—4月20日),建立人民陪审员的档案。5月1日《决定》生效时,确保我区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

2014员工守则学习心得体会
陪审员工作总结 第五篇

第1篇:学习员工守则的心得体会

“忠诚、敬业、勤奋、合作”是公司企业文化的精华;是公司员工守则的浓缩;是公司处于转型时期的指路明灯。移动交换中心围绕“忠诚、敬业、勤奋、合作”展开讨论,气氛热烈,畅所欲言,每个员工对照公司的员工守则一条一条的找差距。集中学习和讨论使个人的思想和思路得到了升华。

忠诚在企业文化中是处在首位的,在学习中深刻体会了“忠诚”的意义“做事先做人”。忠诚是一种人格特质,它能给人带来一种自我满足感,更加懂得自重,它是时时刻刻伴随着我们的精神力量。不能错误地把忠诚理解成对某人自始至终都忠诚不二,忠诚是对整个公司负责,不是去拉帮结派,忠诚是一种职业的责任感,忠诚是承担某一责任或者从事某一职业所表现出来的敬业精神。具体表现在要与公司共同进退,不钻尖营私,对公司的业务不应怀有二心,不从事间接或直接影响公司利益和业务的经济活动,不论身处何时何地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时刻为公司献计献策,公司荣我荣,公司衰我耻。同时公司对于每个员工也存在着“忠诚”,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员工,使每个员工平等享受个人发展的机会。不该讲的伤害人的话绝对不能去讲,随意的行动总是要思考再三,要把责任二字时刻写在头上,忠诚地对待人和事。广而泛之,以不同的身份涉及的责任也不同,表现的忠诚的方式也不同,处理的方法也不同。忠诚不是对某个公司或者某个人的忠诚,而是一种职业的忠诚,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责任感,也就是对所承担的某一责任或某一职业所表现出来的敬业精神:忠诚就是忘我的工作热情。忠诚就是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忠诚就是自觉自愿、自动自发的工作精神。忠诚体现在能以精益求精的态度、火焰般的热忱,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因此,不要满足于尚可的工作表现,要做就做最好,这样才能使我们成为单位不可或缺的人物。忠诚体现在工作主动,责任心强,能细致周到地体察领导的意图。

我们要做一个忠诚的人,做一个敬业的人,做一个勤奋的人,做一个合作的人,做一个时刻充满热情的人,矢志不喻地实现心中的理想,为公司及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这样才能使得公司在激烈竞争的电信市场利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国际一流的企业。

第2篇:农行员工守则心得体会

《员工行为守则》对全行员工如何做人、做事进行了规范。这次开展《员工行为守则》教育检查活动,就是要规范全行员工的服务行为,统一全行服务标准,在全行上下大力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倡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拼搏精神,重建员工自信从容的新风貌,重塑农行员工的职业新形象,把全行的服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新修订《员工行为守则》的核心内容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基本要求是通过保密义务、利益冲突、客户关系、公平竞争、廉洁自律、同事关系、日常办公、职业形象和监督举报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来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员工正确处理与银行、客户、同业、同事和监管关系的行为规范和执业准则。在全行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的道德风尚,培育良好合规文化,改善员工职业形象和农行整体形象。

对于总行印发的新修订《员工行为守则》的核心内容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基本要求是通过保密义务、利益冲突、客户关系、公平竞争、廉洁自律、同事关系、日常办公、职业形象和监督举报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来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员工正确处理与银行、客户、同业、同事和监管关系的行为规范和执业准则。在全行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的道德风尚,培育良好合规文化,改善员工职业形象和农行整体形象。,每天我都会抽出时间来学习.这本手册对于日常工作很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对于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的规范,概念清晰,生动形象.

不仅要学习.还要从工作中找到和守则有差距,或者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加以改正.总则中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应该有职业自豪感,是农行给了我这个工作的机会,我要珍惜这个岗位,维护农行的形象和利益,不做有损农行形象和声誉的事情.做一个品行端正的人,遵守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恪守制度的要求和办事程序,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员工的不当行为都有可能给银行带来合规风险.应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了解岗位合规要求.自觉最受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坚持以最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分则中包括:保密义务,利益冲突,客户关系,公平竞争,廉洁自律,同事关系,日常办公,职业形象和监督检举.保密虽然也是这么做的,但没有提高到法律的高度.关于利益冲突,我觉得只要遵规守法,就不会和农行发生利益冲突.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日常工作一定要做好的事情.虽然在普通员工,也要知道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和同事和睦相处,坦诚相待.同事之间才能有良好的协作,才能处理好各项业务.工作服穿戴整洁,工牌佩戴规范,戴统一的发饰,是每天早上到岗的第一件事.参加积极有益的活动,以保持旺盛的精力投入工作.遵守规定是在保护自己,不能马虎和失职,这样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不仅是对于个人还是农行,损失有时候是无法弥补的,依法合规,以更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树立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要实现农行的战略发展目标,建设国际一流商业银行,没一个员工的言谈举止都代表着农行的社会形象和金融服务水平.我要从自身做起,从本岗位做起,始终如一的学习和践行《员工行为守则》.

第3篇:员工守则学习心得体会

8月10号上午,公司召开了《员工守则》宣读活动学习大会,明确提出了颁布《员工守则》的重要意义,通过认真学习和领会,我体会颇多。我感觉公司在这个关键时期颁布《员工守则》是非常及时和重要的。《员工守则》简单清楚,道理明晰,人人都能理解,她不仅涵盖了各项规章制度,还涉及到员工工作、生活、言行、礼仪等方方面面。

从大的方面来说,总经理颁布《员工守则》是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塑造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的进一步的发展。从小的方面讲就是让员工学会如何做事、做人,真诚地希望我们全体员工通过认真的学习,能让我们自己的工作态度、思想观念、礼貌素养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

接到《员工守则》后,我走马观花般地浏览了一遍,当看到那些规章制度时,心想是不是在做表面文章,可听了总经理和各位领导推心置腹的从各个方面深入剖析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真是见仁见智,感触颇深。吃过午饭,我迫不及待地拿出《员工守则》一条条地仔细阅读、体会,我便深深的认识到《员工守则》的重要性,她内涵丰富,字语朴实,道理简单,这根本不是一本规章制度,而是一本育人的好教材。【陪审员工作总结】

《员工守则》里面的每一项内容,看似道理简单却蕴含深意。着装举止,体现了公司的文化,她的出台对于树立外部企业形象和提高员工的素质有着重大的意义。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不朽之柱,企业文化的建设有着潜在的凝聚力量,它能给企业带来一种精神,激发员工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培养企业团队精神,为员工提供行为导向,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所以说《员工守则》是公司企业文化的重要载体。

看着《员工守则》中一节节一条条共175句话,我感觉这些话好像是说家常,有很多条款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这些条款很平常,几乎都见过或是自己都知道的一些道理。陌生是因为这些自己感觉知道的道理真正能作到的条文却是寥寥无几,心感郁闷。自认为自己为人做事已经很不错了,可拿出来与《员工守则》上的条款对照起来真是感到惭愧。

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我们勇敢、智慧和勤劳的祖先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文明有的成为了历史,有的生生不息地一直延续下来,还有的相互交融产生了新的文明。《员工守则》第一节中讲到了“文明友善,和谐共融”,这八个字就我想起了一句话,“友善产生幸福,文明带来和谐”。我们每个员工都守则好这十四条,公司便会是一个文明和谐的公司,我们也会在这个融洽的环境中快乐的工作。

有人说:“位不在高,爱岗则名;资不在深,敬业就行。”所谓“爱岗”就是热爱本职工作,所谓的“敬业”就是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爱岗敬业是员工职业道德的基础,表现为对事业的责任心。这一节我理解的最为深刻。在二十四年的工作经历中,我做农药产品技术配方和质检化验工作已二十年,二十年,我一直坚持做这项工作,与配方设计、质检化验结下深厚的情缘,我深深的爱上了这份工作。我曾多次为一个产品的配方设计、大田实验、分析方法投入很大的精力,使产品配方合理、田试效果明显、分析方法科学。一个个产品配方的成功让我欣慰,一份份成功的田试实验和分析数据报告是我的骄傲。平时工作勤奋,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并想方设法解决问题,有效的控制成本,自己能做的事情一定想办法保质保量的完成,做到更好。所说这些都是我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表现。我将本职工作内化为自身需要,把职业的责任升华为博大的爱心,在平凡中创造着业绩。

在分组对《员工守则》的讨论会上,员工个个都勇跃发言,各自谈了自己的看法与感受,发言都很精彩,说的头头是道,句句在理。我认为对于《员工守则》的认识,我们不应该是一时的冲动,而要长期坚持,把每一个章节的条款做为自己的一面镜子,工作之余拿出来照照,首先自检一下,看看做没做违规的事情,如果做了,应该自省,及时改正,诚心的接受自我批评,并引以为戒。我感觉能做到这样才能使自己有所提高。

【陪审员工作总结】

“同心山成玉,协力土变金”。任何一个公司,如果是组织涣散,人心浮动,人人自行其是、集体一盘散沙,那又何来生机与活力何谈干事与创业何有形象与成绩那么同志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坚持学习好《员工守则》,做一个合格的好员工。我力争遵守《员工守则》的模范带头人,为推动公司的发展而团结友善,为开创自己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第4篇:农行员工行为守则学习心得【陪审员工作总结】

在第一次的理论考试中,学员们已经将十六字农行员工行为守则背得滚瓜烂熟了。今天,我们小组在一起进行了深入学习,更加全面地了解了这四句话的含义,也对我们将来的行为表现有了更多的理解。

精诚合作,坦诚相待

从进入农行我们就知道,农行需要优秀的人才,但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再优秀的人独自努力总是没有大家合作来的效率高,农行需要的是一个运行良好的团队,因此在同事关系上要求大家坦诚相待,良好的企业环境中不会存在你争我夺,而是公平竞争,精诚合作。

爱岗敬业,严格要求

银行是服务行业,对客户要提供微笑服务,不是虚假的面具,而是发自内心的真诚,这需要员工从内心热爱这个行业,这样才能让更多的顾客接受农行,使农行更具竞争力。(转载

银行是一个特殊的地方,它的业务围绕着货币、现金,相较于其他行业,这就对员工的道德有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员工的一言一行依法合规,员工必须以最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同时,我们的工作可以轻易接触客户的信息资料,而这些是要严密保护起来不可以泄露的,我们绝对不允许因为自己的失误而使客户,是农行遭受损失。

农行的员工守则总共只有薄薄几张纸,但它对员工的要求不像那几张纸一般轻飘飘。完整学习下来后,我个人认为,虽然一条一条各不相同,但要求都源于一个本质,爱我农行,以严苛的道...

第5篇:国网公司员工守则学习体会

国网公司一届二次职代会审议通过《国网公司员工守则》后,公司党政工将学习贯彻《守则》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公司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守则》的高潮。

2月1日至2日,公司召开一届四次职代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明确将贯彻落实《守则》精神作为公司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并组织全体职工代表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职工代表遵守《守则》的自觉性,强化了职工代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对规范职工代表的职业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月2日,公司工会又召开工会全委扩大会,组织工

2015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工作汇报
陪审员工作总结 第六篇

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市矿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综合审判庭,选调了年富力强、富有多年刑事和民事经验、富有责任心、使命感的李军同志为少年庭长,聘请了有多年教育经验的退休老教师、政治学校老校长许立人为专职人民陪审员。现有审判长一人,书记员一人,专职陪审员一人,兼职陪审员8人,加强了队伍建设;并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创优维权条件,拓宽维权思路,拓展维权渠道,创新维权形式,强化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和维权工作。加强硬件投入,规范工作制度,拓宽了工作范围,设立了少年综合审判庭,完成了圆桌法庭的建设及亲情会见室等硬件建设;研究制定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制度》、《少年庭业务学习制度》、《回访帮教工作规程》、《亲情会见和心理疏导细则》、、《**市矿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关于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若干意见》、《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规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审规则》、《少年刑事被告人认罪案件庭审规则》等规章制度。

通过抓机制建设、办案工作、犯罪预防和教育宣传等工作,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立足审判,延伸职能,"情、理、法"三位一体,全方位做好对未成年人的维权工作。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加强调解,确保受害人权利得到充分保护,90%以上附带民事诉讼达成调解协议,审理的案件社会效果较好,无涉案当事人上访信访,无案件被再审、上诉改判或发回重审。 在民事审判中,立足于调节为主,重点在离异家庭的子女抚养问题的落实,最大限度在抚养费及亲情探望方面,营造一个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较好的生活环境。其他的民事侵权方面,如校园意外伤害、交通肇事案中,凡涉及到未成年人受害者,均本着在法律容许的条件下,最大限度使未成年人受害者获得最高的赔偿。

一、审判原则与实践特点:

矿区法院少年庭为自己制定的刑事审判中的原则是:“对待失足青少年,要像父母对待子女、教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审判质量与社会效果。一是全面贯彻挽救为主理念,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二是对案件有上升,呈现暴力化、群体化、低龄化特点的情况,在审判中注意强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与适用,充分体现刑罚个别化,罚当其罪,扩大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适用力度。在案件审理上,始终树立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不断探索创新,做好庭前调查、庭中分析、庭审教育、庭后帮教关爱等工作,全面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陪审员工作总结

1、立案后,及时通知被告人监护人出庭行使相应的诉讼权利,确保每一个未成年人被告人都有律师为其辩护。凡是未成年人申请援助的案件,我们均及时与援助中心联系,要求指派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其辩护,对一些未提出申请援助家长及本人,我们也积极为其联系富有责任心的律师出庭,为他们维权。

2、审理前,在司法局和办事处、社区的配合下,严格执行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制度,扎实开展调查工作,对未成年人家庭、在校情况、在社会上交往的人群等展开调查,了解其成长经历及表现,并一起分析少年犯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找准司法教育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切入点,填写社会调查表,为准确判刑及庭审教育及延伸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审理中,实行了“圆桌审判”不公开审理模式,每个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均有到庭参与旁听,由社会调查员当庭宣读调查报告,并全面推行陪审员制度,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邀请有耐心、热心、爱心和有做青少年思想工作经验的的陪审员参与庭审。

以庭审教育为中心,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将法庭教育做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程序进行,结合案情、案犯的成长经历对案犯进行心理辅导,从家庭、社会、学校及自身分析出其走上犯罪的根源,从不同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激励其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发挥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语言教化作用;发挥公诉人对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分析作用;对不同案件中的不同未成年罪犯,采取不同的法庭教育方式、方法,使得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身所犯的罪行与危害,实事求是地认罪悔罪服判,鼓励其悔过自新,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融法入理、融情入法,情法交融,加强了法庭教育的针对性,提高了法庭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4、我们制定的“亲情会见和心理疏导细则”是我们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审判质量与社会效果,全面贯彻挽救为主理念,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初探,也是民事审理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我们的特点和亮点之一。在亲情会见和心理疏导全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心理疏导作用;发挥法定代理人的亲情感化作用。通过有针对性的进行各种层面的教育、疏导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未成年当事人能够真正从内心认识自身所犯的罪行与危害,实事求是地认罪悔罪服判,并为其今后能够比较成熟并理智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奠定了基础。

案例一:2015年初,我院少年庭审理以张某某为首的十余人(均为未成年人、技校学生)多次持械抢劫、盗窃某工地建筑器材一案中,由于这些孩子在看守所期间较长时间未能与家人见面,个别未成年罪犯跪地嚎啕大哭,引起旁听的家长的不满,个别家长在休庭后,吵闹不休,我们没有简单的使用法警驱除出法庭,而是耐心的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讲清他们孩子的罪与罚,并严肃的指出孩子犯罪与家庭、家长的责任。之后,又分别安排他们进行了简单的亲情会面,这些家长心服口服,当即承认了自己的不理智和错误,也对自己的孩子做了思想工作,体现出亲情会见与心理辅导的作用。

案例二、马某某,参与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一案,其他人均已处理,马某某在河南武术学校上学,后被批捕起诉,起初很有抵触情绪,庭审前,我们安排他与家人亲情会见,通过家庭成员的亲情劝导,使其有所悔悟,在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5、坚持双向维权理念,惩罚犯罪与维护权益相结合,既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也把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作为维权的重点。

对未成年人量刑时,全面把握量刑情节,不仅考虑各种现实权益,而且还考虑有利于今后成长的各种需求;侧重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学习、就业、成长权利,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在校学生或面临就业的职高生、技校生,在依法判决的情况下,尽量做到不影响他们的前途。尽量扩大非监禁刑适用范围,在依法裁判的同时,注重维护有利于未成年人全面成长的条件和社会环境。

案例之一:王某,因参与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被依法刑拘。公安笔录中王某供认自己的出生为1995年,而检察院起诉时发现王某户口登记为1998年,骨龄测定王某在犯罪时年龄为16+-1岁,庭审过程中,本着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负责的精神,我们多次到王某所在派出所、出生医院调取出生、上户原始资料,发现其母亲所提供的出生医院根本不存在王某出生记录,而王某的妹妹出生记录却赫然在案,显示其妹妹出生为1997年。尽管王某出生和上户登记存在很大疑点,但其犯罪时还处在未成年人范围内,最终我们依法判处王某缓刑。

6、延伸帮教范围,切实巩固维权成果是我们的特点和亮点之一

积极开创回访帮教活动,是落实少年刑事审判的感化、挽救功能重要环节,我们本着“庭前走访、庭审教育、庭后帮教”的原则,对每一个判处缓刑的少年犯,都建立了“帮教档案”,每季度至少或约谈、或电话问询一次,要求他们每季度交回一份思想汇报。在缓刑期内的少年犯中,有些人已成年、参加了工作,我们也不放松帮教,时刻关怀他们的点滴进步和疑难;对异地管辖的缓刑少年犯,我们在移交之后,也定时与其管辖的相关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联系,共同监督。

7、帮教主要形式:

思想汇报:每人在其3个月(季度)时,要求其到法院交回思想汇报,并详细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现状,有针对性的教育、启发及做笔录或记载其潜在的问题。

电话约谈:在每个缓刑青少年交回思想汇报之前,提前电话通知约谈时间,一些已经有了具体单位,如阳煤集团参加工作,或在外地,对有条件的重点对象,我们避开公开场合,到其所在单位约谈;条件不具备的,先与其父母沟通后,再与其电话谈话。

家庭走访:对重点对象,或在私企或个体找到工作且难以请假的,采取家访形式。

重大事件约谈:如重大节假日七。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再如,他们交结的朋友中有新的犯罪动向,我们以打“预防针”方式约谈,予以通报,防止问题在他们身上发生。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来临之际,我们召集当年判处缓刑的7名少年犯及其家长,召开了“缓、管、免少年犯回访考察座谈会”,了解了他们近阶段的学习、生活及表现情况,发放有关法律书籍,宣讲相关法律知识,督促他们遵纪守法、努力改造、好好学习。

重点人的关注:不定期随时约谈并电话追踪。重点人分为两类,一是表现突出可以树为典型的,二是问题存在较多有可能再次误入歧途的;前者以激励为主,以巩固已取得的效果,后者则是以警钟长鸣的方式告诫他们不要重蹈覆辙。

成人礼祝福:2015年以来始终坚持我们固有的18岁成人礼祝福的传统,给他们打电话或约谈祝贺,激励他们树立成人感、树立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感。

二、民事方面特点:

在民事审判中,少年庭的理念是:权利需要救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需要我们主动救济。

重点在离异家庭的子女抚养问题的落实,通过调解和亲情会见方式,通过血浓于水的亲情呼唤,通过我们的教育感化,心理疏导、化解离异后双方或子女对未抚养一方的敌对情绪,教育离异双方承担抚养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与义务,要求他们用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对待人生、对待子女、对待对方,不能以牺牲子女为代价去寻求自己的“幸福”。

案例之一:小学三年级的李某父母早年离异,她随母亲韩某某生活。其母作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庭起诉称,自己没有工作,生活困难,请求判令生父李某某增加抚育费。开庭时,李某并未到庭,李某之父多次提出要见孩子,韩某某均以孩子上学为由推脱,法庭最终判决应增加部分抚育费。判决后,我们为李某父女安排了一次亲情会面,在亲情会见室里,这个14岁的女孩蓬头垢面,衣衫不整,情绪低落,默不作声,见到父亲后,满眼是泪。李军庭长于是单独对李某进行了询问,了解到:其母再婚后,李某一直和外婆同住,日常生活起居由外婆照顾。李某说,“我妈每天打麻将,很少管我,还经常打我。爸爸给我的生活费本来就够了,这次起诉我也不知道”。李庭长意识到,韩某某不仅未能保证女儿的健康成长,还有可能损害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当即,李庭长向女孩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她自己的权利;一周后,李某本人正式提起变更抚育关系之诉,要求随父亲生活。当李某来院领取调解书时,我们发现李某衣装整齐,落落大方,脸上洋溢出灿烂的笑容。

案例之二:杨某某与男方阎某,双方离婚已7年之久。杨某某长期不让女儿与生父联系,当女方得知男方如今已成为某单位中层领导,年薪10余万,再婚后又生育一子,且购买了高层建筑楼房后,心中不忿,以女儿名义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上限,尽管我们做了多次调解工作,杨某某执拗不肯接受,我们计划安排她的女儿和生父见面,但杨某某坚决不肯,并声称上诉。经过心理疏导,我们得知杨某某父母皆亡,哥嫂对她不管不问,加之前夫“飞黄腾达”,心里极不平衡,发生了扭曲,造成她内心的阴影,经过十余次的心理疏导,杨某某终于痛哭失声;我们又为其指出了今后应如何对待人生,对待子女,对待现实,给她内心带去了一缕阳光,最终表示表示服从我们的调解,不再上诉。男方阎某在和女儿亲情会见后,也向我们表示,尽可能多出抚养费,每月还为女儿手机充值,并表示态说,如果女儿考上大学,自己将尽最大努力在经济上支持她,因为女儿是自己的“贴身小棉袄”。

在其他的民事侵权方面,如校园意外伤害、交通肇事案中,凡涉及到未成年人受害者,我们均本着在法律容许的条件下,最大限度使未成年人受害者获得最大的赔偿。

案例之洪城河小学尹某某侵权案、沙台小学陈某某人身损害、段家背小学陈某某等

三、法制宣教活动亮点:

以广大在校学生、未成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采取法律知识进校园、法律意识上街头等形式做好未成年人维权与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

1、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及暑假即将来临之际,我们结合少年儿童的心理和认知特点,以及矿区生产、生活区的特色,精心构思,撰写、印发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宣传单》、《校园安全知识宣传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单》、《学生安全常识歌》等宣传品,2015年5月25日,6月29日,两次奔赴五矿贵石沟办事处枣林山社区,联合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对五矿中小学生开展了《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对未年人安全教育的主题维权活动,详尽地讲解未成年人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黄河电视台记者也参与了6月29日的活动)

2、近年来,我们先后深入到西河路小学、段家背小学、第十三中学、第十五中学、外国语学校、大井小学、桥头小学、小河滩小学、贵石沟办事处枣林山社区、赛鱼办事处麻地巷社区等地,为未成年人授课,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和维权教育,。

3、在认真研究近几年来我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倾向后,撰写了调研文章,通过有关渠道,作为提案,送到市政协及有关部门。

4、对重点单位防范,阳煤集团培训中心下属的技校及几个分部的在校生犯罪人数居高不下,且有上升趋势的的情况下,我们积极与其主管领导通报,并于2015年5月,到阳煤技校一部、职业一校(技校二部)、职业二校(技校三部)、技校实习部、煤炭联合大学中专部授课20余课时,引起了轰动效应,当即与阳煤培训中心当即达成外聘法制教师意向;11月下旬我们再次为阳煤技校二部开展的“法律进校园 学法我先行”活动授课。总受教育面达3500余人次。此外,还与市第十五中学、矿区段家背小学、平坦街小学等达成了庭校共建意向。

5、在争取到院领导及司法局的支持和被告人及监护人的同意下,组织相关学校师生代表参与对影响大、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庭审旁听、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6、多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媒体进行以案释法,切实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工作绩效

2015年,我们少年庭工作进入到全市先进行列,并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

2015年6月,全国最高院领导视察我院工作时也对我院少年庭给予了高度评价;

《**日报》、《**晚报》、《新矿区报》、**电视台多次报道我院少年庭的事迹:仅2015年当年《**日报》《**晚报》采用我院少年庭通讯报道7篇,《矿区报》2篇;2015年《矿区报》5篇,《**晚报》4篇,《**日报》1篇。如:2015年6月20日《**晚报》6月22日《**矿区报》分别以《一份司法建议书 说理说法更有情》为题报道我院少年庭事迹。2015年 1月15 日《**日报》以《事故无情人有情,人民法官爱人民》为题报道我院少年庭事迹;2015年12月1日,《**晚报”》以较大篇幅报道了我院少年庭的“三解”工作法,向全市推广;

2015年6月4日《**日报》以《调解又一曲 “三解”谱新章》为题报道我院少年庭事迹。

2015年 1月7日《**日报》以《法庭有情,挽救网瘾少年》为题报道我院少年庭亲情会见的事迹;

2015年5月,我们矿区法院少年庭获得了我市唯一一家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15年7月4日,团省委副书记赵雁峰在**市委郭长青副书记陪同下视察我们少年庭,听取了我们的汇报后,赞扬我们做的是功德无量的工作;7月5日《**日报》予以报道。

2015年10月22日,《**晚报》刊登了市关工委《为理想插上希望的翅膀》的报道,介绍了关于我院少年庭的帮教事迹;

2015年11月19日,《**日报》刊登了我院少年庭在**市第十三中为师生《以案说法解读法律知识》的专题报道;

2015年2月20日,**电视台新闻节目《寻找美丽**人》栏目播放了《不信春风换不回》,介绍了关于我院少年庭的帮教事迹;

2015年3月9日**电视台《111报道》以《用爱浇灌心灵》专题更深层地报道了我院少年庭的帮教的事迹。

2015年5月29日,我院少年庭专职陪审员许立人被授予市关工委“先进五老”奖章、证书。

2015年5月30日,**电视台科教频道以《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为题播放了我庭与枣林山社区为未成年人维权活动纪实。

2015年7月26日《新矿区》报以《失足青年的好“家长”》为题,刊登了我院少年庭帮教的报道。

2015年9月23日《**日报》以《为折翅天使插上翱翔的翅膀》为题刊登了我院少年庭帮教活动的报道。

五、薄弱环节与措施

薄弱环节:

1、我院少年庭只有一名法官,一名合同制书记员、一名外聘专职人民陪审员,工作难度较大。

2、家访帮教力度尚需加大力度,解决交通和通讯工具迫在眉睫。

3、一些未成年人罪犯家长在孩子判缓刑之后,出于某种原因更换手机号码,转换住地,有失控可能。

措施:

1、 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修养,增强责任感,做到无愧于心。

2、向上级及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解决车辆和通讯问题,把计划中的热线电话建成,利用多媒体建立QQ群,把缓刑青少年吸收进来,及时了解动态。

化解矛盾,创建和谐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我们法院少年庭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将总结经验,创新工作,为矿区稳定发展、为未成年人的维权做出自己的贡献。

**市矿区人民法院少年庭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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