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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

2016-08-29 11:34:4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共6篇)党支部制度建设党支部制度建设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制度是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党的领导工作和党内生活经验的总结和概括,上升为党组织和全体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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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
党支部制度建设

党支部制度建设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制度是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党的领导工作和党内生活经验的总结和概括,上升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党内规章、条例、规则的总称。制度具有普遍适应性、强制性、稳定性、长期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因而,加强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和抵制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漫延,增强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使党支部工作走上规范化、系统化、经常化轨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加强党支部建设,必须注重抓好制度建设。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从大的分类讲主要分为组织制度、生活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等几个方面。党支部要本着因地制宜,系列配套,简明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制度,是全体党员在党支部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按一定程序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民主集中制是最根本的制度,它决定其它具体制度,其精神实质体现于各项具体制度之中。党支部的组织制度主要包括发展党员制度,党员管理制度等。

(一)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等。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建设是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发展党员,不能搞突击,也不能长期停顿,既要积极又要慎重,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那些真正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使党的队伍永远朝气蓬勃、富有生命力。为了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党支部在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培养教育考察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做好考察记录等都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认真执行发展党员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保证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下面从几个方面分别讲一下。

(1)发展党员必须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

发展党员要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党员质量。党支部对党员的发展要有计划,定期进行讨论和研究。二是发展党员要坚持标准,要进行培养教育,要按一定的程序来进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而不是看他写申请多少时间了,而要按党章规定的条件来衡量。三是坚持个别吸收,才能体现本人的自愿,只有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才能保证党员质量。

(2)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党的积极分子分为一般、重点和计划发展对象三个层次。按党员标准,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一般积极分子;经过一段时间培养,一般积极分子中表现突出的,经支委会讨论提名,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并报告党委;经过一段时间培养,重点积极分子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委会讨论提名,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委审查批准确定为发展对象。一般积极分子要填写登记表,重点积极分子要填写《考察登记表》,一般积极分子要指定一名党员负责培养,对重点积极分子和计划发展对象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对一般积极分子每年考察一次,对重点积极分子和计划发展对象每半年考察一次,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指定的党员要经常与积极分子联系,经常交心谈心,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和参加党内有关活动;举办培训班,对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定期向积极分子提要求交任务,在实践中考察锻炼,积极分子每半年应书面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吸收积极分子入党,一般要经过两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入党前,必须经过5~7天的短期集中培训和党的基本知识考核,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支部委员会认为发展对象具备党员条件,要向全体党员介绍情况,并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连同入党申请、积极分子考察表、支部意见等书面报上级党委,党委审查认为可以列为发展对象,批复党支部。党支部找发展对象谈话,填写“入党志愿书”,明确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对被介绍人入党前的表现作出客观的公正评价,填写入志愿书。然后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会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前,要派人考察谈话,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再提交党委讨论。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教育主要是党的基本知识、党员标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规党法教育,如何做一个合格党员等教育。考察主要是考查和了解预备党员在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中的表现,看是否真正具备党员条件。一般支部应一个季度分析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表现、半年一次评议。

预备期满由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支部要及时讨论上报。

(二)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指党支部根据党章的要求,对党员进行组织、领导、教育、监督、培养和执行纪律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党员教育制度、党籍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日制度、党员登记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下面分别进行阐述:

1、党员教育制度

这是党员管理的基础,是提高党员述职,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根本措施。党员教育要坚持党性、理论联系实际,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教育内容是多方面的。一是基本理论教育,二是党规党纪教育,三是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当前要把学好党章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

为搞好教育,党支部要在领导、组织形式、学习计划、管理办法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教育要适应形势,要体现自己的特色,不搞形式主义,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着眼于解决本单位和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克服放任自流,一般性读完了事等情况,讲求实效。

党员教育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形势教育,可分为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内容要新,要有针对性,材料要新;二是演讲活动(可分为宣传颂扬式、交流经验式、赞扬先进式、自我抒发式等);三是录像观摩活动,这是目前常采用的方式;四是党员形象讨论活动;五是一事一议活动;六是政治生日活动,每个党员都有自己的政治生日,即入党的日子,为党员过好政治生日,这是一项广泛采取的教育形式,可建生日卡,读一本读物,召开一个座谈会等均可;

2、党籍管理制度

党籍是指党员的资格。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一天起。就取得了党员的资格,也就有了党籍。党籍问题关系到一个人政治生命,它是党员履行入党手续后,从组织上得到承认的依据,因此,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一定程序认真做好。

(1)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宣布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支部应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如发生这类情况,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预备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员出国定居,在他们出国出境后,即停止党籍。党员因事出国出境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一般不能恢复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6)党员自杀的,党支部应区别情况区别对待。属畏罪自杀的,应开除党籍。

(7)党员参加宗教活动,经批评教育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要党内除名,对加入宗教组织参加活动的,要开除出党。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是党支部对党员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中组部规定:“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所以,民主评议关键在党支部。【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主要有三项:一是提高党员素质;二是处置不合格党员;三是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是五个方面:一是信念、宗旨;二是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三是利益关系的处理;四是遵纪守法;五是联系群众。党支部可结合上述精神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民主评议要注意掌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二是民主公开;三是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四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一是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明确评议要求,提高评议自觉性,做好评议的思想准备。二是自我评价。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评价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三是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其程序是:自我讲评,党内互评、组织考察。四是表彰和处置。通过民主评议,对好党员、优秀党员给予表扬、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置。五是总结整改,党支部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党员和支部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计划。

民主评议要经常化,制度化,支部要把此项工作同党员目标管理、 党内创先争优、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党支部结合起来一道进行。

4、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

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的要求之一。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民主评议党员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前者是后者的一项内容,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是非等到民主评议党员时才进行,而应当作为党支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不合格党员从广义讲主要包括三部分人:一是混入党内的敌对分子、反党分子和腐败分子;二是违反党纪、受党纪处分的党员;三是丧失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起党员作用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第三部分人。这部分党员虽没有严重违纪行为,但已不具备党员条件,尽管是少数,但存在党内、就会涣散党的组织,削弱党的战斗力,损害党的威信。因此要认真、严肃,同时妥善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法有劝退、除名、限期改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给予纪律处分等。方针是: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工作原则是: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基本程序是:要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党员目标管理是以支部为单位,把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应当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等,分解为具体的指标,并相应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形成党员应当完成和实现的目标。

【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

我院经过多年的实践,已形成制度,制定了具体的标准,每年一次经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支部审定,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这项工作已进行多年,目前的问题是支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进行,不使流于形式。

6、党日制度

它是指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活动的专门时间。通常每隔一定的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支部工作,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等,党日是党的生活在时间上的保证。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大都在党日中落实,党支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把这一制度落在实处。

二、生活制度

党的生活,从广义上讲,党内各种活动,都属于党的生活,党支部的生活也就是党支部的各种活动,包括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内选举、支委民主生活会、党课、学习和阅读党内文件、党刊,听取党内报告,以及党支部的其它活动。党支部的生活制度包括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内选举制度等。

(一)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十六大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它包括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等。

1、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它是党的组织定期召开的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我院各支部基本未编小组,所以支部党员大会至少应三个月召开一次,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

2、“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员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1)党支部大会制度

其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它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篇二: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
党支部制度建设--1

党支部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大体包括党务工作方面、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党内生活方面、集体领导方面等几大类内容。党支部要本着因地制宜、系列配套、简明易行、注重实效的要求,把以下制度健全和完善起来。

1、集体领导制度。党支部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的议事规则、表决制度和分工负责制,真正做到在集体领导下,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定期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2、“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来说,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半年上一次党课。

3、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安排党员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除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专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来讲,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应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

4、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要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明确联系对象等形式,密切党群关系,教育党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

5、廉政建设制度。“两公开,一监督”是党支部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从我做起,带领党员和群众保证党支部廉政制度的贯彻实施。

6、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培养积极分子,吸收党员,是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为了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党支部在整顿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培养教育考察,搞好写实记实等方面,都应建立相应的制度,真正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集体领导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准则。

二、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它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支部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等,都应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坚持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充分发挥集体经验和智慧,实现集体领导。党支部书记要做好支部委员会的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后及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支委会作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四、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重大问题,要让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讨论中发生了分歧,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耽误工作。

五、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支部委员会在作出集体决定时,需要充分听取每个委员的意见。要明确地规定每个支委成员所负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六、正确处理支部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书记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其他委员的权利,善于听取和正确集中大家的意见。

七、支部委员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善于合作,每个委员既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又要对支部的全局负责,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和指导,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自觉地维护党支部集体领导的威信。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是:

⑴、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学习上级组织文件;

⑵、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⑶、对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作出决定;

⑷、选举或增补支委会成员和上级党代会代表;

⑸、评议党员,评选推荐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

⑹、对违纪党员作出处理决定上报党委审批;

⑺、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

3、在召开党员大会前,应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大会议题和支委会意见,提交大会讨论决定。根据会议内容,必要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

4、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让广大党员畅所欲言,明确表态。需作出决定的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特殊情况需要及时作出决定的,可报上级党组织裁定。

5、每次支部党员大会须作好详细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书记负责主持。

2、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⑴、分析研究支部工作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⑵、研究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⑶、检查支部目标管理落实情况;

⑷、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

⑸、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党员考评、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⑹、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和廉洁自律自查。

3、支委会召开前,应将会议内容通知支委会成员,以便到会同志充分酝酿讨论。支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需作出决议、决定的,须经充分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防止个人专断。

4、每次支委会须作好详细记录。

三、党小组会制度

1、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

⑴、 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

⑵、 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工作、纪律,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⑶、 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候选人;

⑷、 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

⑸、 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针对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⑹、 评议党员和评选推荐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教育和处分意见上报支部。

3、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组织党员学习和过好小组组织生活,党小组生活要求编入小组的每个党员必须参加。

4、认真作好党小组会议记录

四、党课制度

1、党课由支部负责组织,每半年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课教育要联系党员思想实际,把授课和组织专题讨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

3、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

(2)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3)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党的辉煌历史和形势任务教育;

(4)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每次党课教育须做好详细记录。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工作情况届时确定。

二、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应进行充分准备,广泛征求党支部成员的意见;会议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民主生活会应及时向党总支汇报。

三、民主生活会基本内容: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 完成工作任务目标情况;

3、 艰苦奋斗、廉洁从政、遵纪守法情况;

4、 加强团结、改进思想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情况

5、 就以上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要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要虚心听取不同意见,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促进工作的目的。

5、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对民主生活会内容可向党员通报的应及时通报。

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民主生活会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三、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应召集党小组长开会,分析党员队伍的状况,做到解决问题心中有数,同时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民主生活会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同时,就党员之间、党员同领导之间、党员同群众之间的问题进行交换意见,开展

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

五、在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但不能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六、民主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或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制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向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七、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基本要求

1、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特殊党员。

2、对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考核。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可离开。支部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出勤情况。

3、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民主生活会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4、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民主生活会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5、支部要对民主会生活会情况进行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三大作风之一。江泽民同志再三强调: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为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增强党群团结,促进支部全体党员主动关心、密切联系群众。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全体职工的方针,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发挥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作用,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用有效的制度、措施来保证群众了解和参与改革发展,实现群众对党政负责人的有效监督。

二、加强对工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指导他们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以及各自章程,围绕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每个党员应成为党支部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经常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他们的思想,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实际问题。

四、每个党员应成为群众的知心朋友,每个党员身边掌握有1—2名群众的基本情况,并采取谈心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心活动一般每月每人1次,并建立联系群众档案和谈心活动记录。

五、每个党员应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模范。当群众遇到急难事件时,党员都应身体力行为群众排忧解难。职工生病、住院要主动关心慰问。切实做职工的贴心人。

六、坚持群众对各级领导和党员的监督,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群众代表座谈会,征求对班子的意见,每年六月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党员的意见。

七、坚持群众对干部的评议制度,每年进行一次。

八、在发展党员时,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

联系群众的内容:

1、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

2、妥善处理职工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3、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干部、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4、引导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帮助职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带领群众完成经济指标任务,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联系群众的途径:

1、党支部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干部和党员的意见,听取群众对本单位发展目标、综合管理、经济效益及改善职工生活的意见和要求。

2、党员干部应坚持深入基层,参加单位常规活动,定期与群众交心谈心,和群众打成一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党员应经常找群众谈心,了解群众的反映,关心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坚持汇报、检查和指导:

1、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每季度应将联系群众的情况和群众反映出的问题逐级向上汇报。党支部应将党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尽快解决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2、党员联系群众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定期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制度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制度如下:

一、领导干部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增强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正确处理学习培训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参与政治、业务知识学习的时间不少于30天。

三、完成上级下达的领导干部各类培训、轮训任务。

四、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辅以班子集中学习、讨论和参加培训。

五、学习内容:

1、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等文件精神。深入领会邓小平理论的精神实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内涵。组织并参与员工政治学习;领导班子每2个月进行一次政治理论的集中学习、讨论。

2、积极参加党小组活动,全面学习“党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时事政策等,并做好学习笔记。

3、组织并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报告会、英模演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展等实践教育活动。

4、认真开展更新知识教育,班子不定期地进行业务知识学习、交流和探讨,每年达到6次以上。

六、参加学习、培训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带头参加改革和经济建设,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小组推荐,经支委会讨论审定。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地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支部每季度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每季度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三)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党总支。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的教育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报党总支;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

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上级党组织接到党支部报告后,要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审批,并下发转正批复,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党支部要及时将上级党组织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组织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四、组织落实

(一)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支部组织委员要努力做好和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三)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支部要把此项工作列为考评内容,以此增强党员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的责任心。

(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经济和业务知识。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头脑,使全体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守党、政纪律和国家法纪,保障党和国家、集体、群众利益不受侵犯,保障党员权力不受侵犯。

四、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党的工作的批评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关心并协助行政领导改善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围绕单位改革、发展,保持稳定等做好经常性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六、重视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其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七、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育,做好发展党员、收缴党费、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八、认真实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探索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增强支部的生机和活力。

九、搞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维护社会和单位稳定。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篇三: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篇四: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
2015关于加强村级阵地建设增强村党支部的战斗力的几点思考_[实习报告]

村级阵地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促进村级规范化建设、提升村级工作水平的前提,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也是开展好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必要物质条件。

通过调查统计,一部分村的党员活动室建设相对落后,有的陈旧简陋,有的破烂不堪,有的无固定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临时借用学校、民居等。这些情况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支部正常开展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影响了党支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事实证明,建强建优党员活动室对于健全党的活动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力、提高农村党建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必须紧紧抓住以下几点

一、不断提高对村级阵地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建好党员活动室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的迫切需要。良好的工作环境,可以为广大党员发表对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为党支部知晓党员、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供好的平台,使党支部的战斗力在组织党员、群众进行学习教育,与党员群众开展交流、沟通中得到增强。在良好的环境中,党员都有一种自豪感和责任感,就会自觉地维护党的形象,对于讨论重大事项、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大有裨益。

建好党员活动室是加强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员的思维方式、创业形式、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一些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和党性修养等与飞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缺乏在实际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能力和本领;一些党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不起激烈碰撞,共产主义信仰发生动摇。党员队伍的现状迫切需要建设规范的党员活动室,改进方法手段,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加强党员的教育熏陶和管理监督,充分发挥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主课堂、主阵地作用。

建好党员活动室是提高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关键环节。党员活动室既是党支部形象的综合体现,也体现工作的规范性。当前,村级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还须进一步加强,迫切需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和建设标准予以规范。工作制度上墙后,党支部通过对照检查,可以对工作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同时,具有浓厚党建氛围的党员活动室,也可以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使党支部的工作与环境相协调,层次和水平随之提高。

二、切实加大党员活动室建设投入力度

(一)明确标准,精心组织。要从加强农村党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重视和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要在村级党支部中按照“有一套硬件设施、有一套电教设备、有一套上墙制度、有一套活动台帐、有一套报刊书籍”的“五有”标准,建设“合格党员活动室”,在此基础上,按照“设施配套好、活动开展好、学习氛围好、管理规范好、党建园地好”的“五好”要求,争创“先进党员活动室”。要将党员活动室建设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内容,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分步实施,注重实效。建立党委成员联系支部制度,要做到“五个一”,即抓一项基础设施建设、建一处标准化的党员活动室、购一套党员电教设备、发展一项农牧业主导产业、帮助一户贫困户脱贫,重点解决“有阵地办事”的问题,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

(二)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党员活动室建设的首要问题是投入问题。解决投入问题,要认真研究探索建设投入的有效机制,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发挥各个方面的能动性和优势力,努力形成各方协作、齐抓共管的基层组织建设格局。进一步深化党建联系点制度,夯实领导联乡、部门包村包屯工作任务,强化办实事的工作力度。一是要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增加经济来源和消减不良债务,实现了经济正增长,解决村级组织“有钱办事”的问题。二是要本着“标准、节俭、实用”的建设原则,采取“四个一点”的资金投入机制,即村上出一点、县里拿一点,乡上补一点、从有关方面争取一点的办法,千方百计为村级党员活动室建设筹集资金。三是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相关部门从各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村级党员活动室建设中的实际困难。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党员理论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交流学习;完善党员民主评议和考评奖惩制度,永葆党员的先进性。通过加强党支部的制度建设,提升党员教育管理的层次,切实把党员教育好、管理好、关心好。

(四)“建、管、用”并举,发挥作用。发挥好党员活动室作用,重点在于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制度,按照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的要求,坚持组织活动经常化;坚持村级党员活动室公房化、标准化、电教化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尤其要以增强党支部战斗力为重点,搞好公房化建设;切实抓好村级电教管理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强化电教设备的管理和利用工作,确保技术操作性较强的电化教育工作健康开展。要坚持以建设为动力,以制度为保证,以创新活动载体为形式,以规范为目标,促进党员活动室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从而达到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素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效果。

(五)树立典型,抓点带面。要按照高标准、高品位、高质量的要求,在有条件的村建立示范点,强化典型带动和引导的作用。通过不断的延伸和拓展,进一步强化党员活动室的功能,进一步增强党员活动室的吸引力,进一步发挥党员活动室的作用,真正使党员活动室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六)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党的建设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作为基层组织建设重要内容的党员活动室建设,也不能墨守成规、一劳永逸、停滞不前。要围绕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拓宽思路,探索新的标准,创新和完善适应形势要求的制度、规划等软件,更新和健全党员学习教育所需的电教等基本设施,使党员活动室建设始终与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同步。

三、不断拓展党员活动室建设的内涵

当前,党员教育管理中的新情况层出不穷,我们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精神,进一步拓展党员活动室的功能,延伸、丰富党员活动室的内涵。

篇五: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
2015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第1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7、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第2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参加的成员是本局党组成员。

2、党组会议应在其成员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召开,由党组书记主持,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3、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并指定专人作好记录。

4、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重大工作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交本局(办)下属机构执行。党组会议还负责权力范围内的人事任免、申报、调配等。

二、支部会议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紧急事,随时召开。支委会议内容包括:组织支委学习文件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具体意见;研究和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规划;支委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前段工作,布置下段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综合考察情况。支部委员会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三、党员大会

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会议内容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和讨论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评选优秀党员。

四、党课

党课应结合本局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在一般情况下,一两个月要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第3篇:什么是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指学院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三、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四、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

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五、党课的主要任务

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

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六、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一、党支部大会制度

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

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和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进行党课教育。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的情况,作为党支部党建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4篇: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为使“三会一课”更具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计划。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6)对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完成任务的办法和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本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党委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5)研究协调团支部工作。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村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第5篇: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畜牧兽医学院党支部在新的历史条件要求下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

(三)会议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

2、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3、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因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

3、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

4、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开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做决定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才能有效。

三、党小组会

(一)会议时间: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

(二)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讨论发展党员的问题等。

4、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会议要求:会前要有充分准备,会议主题要明确,会议内容要充实、新颖,会后要有会议记录或纪要,会议具体内容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四、党课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一次。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组织,集中上课。

(二)会议内容

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针对党员当时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党员思想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认真进行,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五、“三会一课”制度的纪律要求

(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学院安排的会议,各部门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并准时到会。需要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未经会议主持人或主办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二)建立会议情况通报制度。各主办会议的部门要做好会议考勤,将与会人员到会情况及时报到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两办将会议到会情况及时通报给其单位、部门和与会本人,并以“会议简报”的形式将一定时期的会议出席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三)建立会议考核制度。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及时将各成员参加会议的情况定期报送到党委组织部,组织部要把干部参加会议的情况列入干部考核之中,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考核档案,作为干部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加强会议纪律。与会人员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期间要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不得中途无故出入会场。

(五)与会人员要作好会议纪录,会后要切实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会议主办部门要做好会议内容落实的督办工作。

篇六: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考评制度,
2015村党支部工作计划

第1篇:全胜村2015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习党章、十八大一、二、三中全会精神为主导,学习省市县有关重要文件,按照镇党委要求和部署,围绕我村实际现状,不断加强支部建设、村组干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广大党员自身素质,发挥其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面落实和实施村级发展,提供坚实的党组织基础。

二、工作目标

1、以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加强两委班子的学习,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党员自身建设、自身教育,配合党委开展一系列组织活动,大力加强党员道德建设。

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

4、协助上级部门认真做好农村各项工作和重大事务的组织指导工作。

5、以强化培养后备干部,增进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员素质和党建思想工作,优化环境卫生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序进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提高,促进全胜村工作目标实现。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注重抓好思想理论建设,组织广大党员进行理论学习,努力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一致,结合2015年度学习,贯彻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建设美好新农村活动,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各级党委会议精神。

(2)、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引导党员爱岗敬业、遵守道德,塑造良好的党员形象(

(3)、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指导村民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来。

2、加强组织建设

做好党员队伍发展工作,对那些思想进步,有文化,品德好,能力强的年轻同志,要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严格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办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支部的活力。2015年我村预备党员成功转正2名,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

(1)、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学习上级党委和村支部提供的学习材料,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做好考勤记录。

(2)、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

(3)、加强流动党员信息档案建设,强化流动党员管理。

(4)、切实做好党员文化教育工作。

(5)、做好本年度党员评议工作,支部和党员承诺事项兑现和点评工作

3、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党员行为

(1)、建立明确的责任管理机制,党建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坚持从严治党,支部书记亲自抓总负责,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2)、要切实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建议和意见,搞好民主监督工作,不断增强人民参与管理民主意识,公众监督意识和主人翁作用,支部委员要讲究工作方法,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活动每月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每年要召开五次支部大会。

(4)、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方案,为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提供平台,做到有能力的党员人人有岗,人人有责。

(5)、开展党员干部帮扶活动,党员联系户工作,为部分群众脱贫致富。

(6)、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发展农村经济奠定基础,2015年在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做好环境卫生、道路硬化工作、清淤沟渠等群众所关心的问题。

(7)、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做好孕环检四项手术工作。对孕龄妇女要做好随访工作,关心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家庭。

(8)、做好民生工程,高度关注五保户、低保户评审工作,新农保、新农合和各项保险工作,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

(9)、做好各阶段性任务,如禁烧、防汛,抗旱等工作。

(10)、做好民事纠纷调解、安全生产工作、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第2篇:村党支部工作计划范文

为扎实推进我村党支部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日前,贾庄党支部制订了20xx年支部工作计划,对新年度我村党支部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并将该计划提交了村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党员自身教育,配合办事处党工委开展主题活动,大力加强党员道德建设。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查和新党员发展工作。

4、积极配合、协助上级各部门、村委会认真做好我村各项工作及重大事务组织指导工作。

5、以强化队伍素质为核心,加强党建思想工作,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改革,为提升全村经济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提供强有力保证,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确保村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攀升,确保全村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注重抓好思想理论建设,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理论,努力从思想上、政治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引导党员爱岗敬业,遵章守法,塑造良好的党员形象,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宣传《村民组织法》、《村民自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内容,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

(二)加强思想教育

1、逐步完善学习制度,严格学习纪律,认真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三阶段工作,学习笔记以及考勤检查,确保党员政治素质的提高。

2、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和党费的收缴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保质保量地发展新党员。计划在2015年培养、考察2名发展对象,上、下半年各一名。

3、充分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扎实开展党员的电化教育工作。并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外出参观考察学习。

4、抓好本年度的党员评议工作。

(三)加强组织建设

1、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不断增强支部的活力。

2、进一步完善党员管理、活动日和考评制度,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把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四)加强制度建设

1、健全明确的责任管理机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2、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党内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推广运用“4+2”工作法。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活学活用“4+2”工作法,解决具体事务,充分发挥该工作法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破解我村发展难题。

4、坚持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强化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严肃组织纪律。

5、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舞台。

三、其他工作安排

1、关心年老党员生活。对于年老党员要不定期的去看望慰问,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和身体检查。

2、成立针对老党员的慰问小组。慰问小组除了不定期的去看望老党员,关心老党员的生活,还要为因病亡故的老党员举行必要的追悼或告别仪式。

3、积极发挥我村委员会在管理中的桥梁作用,协助村搞好建设,推动我村居民组背街道路的维修、排水等工作的开展。

4、及时完成上级党委下达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第3篇:小桥村党支部2015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方向,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认真完成上级部门规定的各项任务,不断加强我村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和团结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为全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建设一支能总揽全局,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政策方针、政治素质高、廉洁奉公、服务意识强、深受群众拥护的“一流领导班子”。

(二)培养一支德才兼备,忠诚党创建和谐社会事业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三)制定一套有利于党组织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三个文明”、“凝聚力工程”、“双带致富”活动中能最大程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工作制度。

三、具体工作:

(一)继续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的新高潮,树立正确的学习观。

1、2015年,我支部将继续在党员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区、镇党委和政府有关会议会精神,大兴学习之风,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本职工作;

2、坚持领导班子学习制度,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影响人。领导班子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把好工作的方向性;学习现代管理理论,当代教育理论,抓好工作的指导性;为此党支部将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远程教育节目,安排好学习内容,制定好学习计划,做到会议学习有记录,党员干部有笔记,并且严格要求党员干部按时学习,切实提高远程教育节目学习的实效性。做到真抓、真学、真有成效,使党员、干部素质再上新水平。

(二)创设新载体,切实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的建设。

1、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2015年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以下制度。如:远程教育学习制度、理论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决策党政班子例会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遵照制度执行。

2、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建立老党员档案,经常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且针对他们的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社会性工作,真正使这部分老党员成为加强党建工作的一分子。

(2)对在职党员,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形式多样,具有特色的党内竞赛活动,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结合党的“七一”生日开展“重温党誓词”。通过活动的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增强党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真正使在职党员在“双带致富”工程中做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党支部带动一方群众群众致富”。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上级纪委精神,严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村领导班子素质工程建设工作,建立一支能战斗、能吃苦、能奉献的党员干部队伍。

(四)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

重视和加强党对远程教育、共青团、治保组、民兵连、妇代会等组织的领导,使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成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力量,切实从维护村民利益出发。

(五)加强普法、综合治理工作

1、坚持依法治村,以德治村的方案,加强领导,落实普法任务,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大力推进依法治村,使党员、干部、村民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

2、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重视我村周边治安工作,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增强法制观念,使村民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增强村民人生

安全、财、物安全感。

(六)认真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结合理想信念教育年,抓好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努力形成家庭与学校的教育合力。

2015年,我支部将以“凡事不做则已,要做就要有新意,决不能为追求形式而华而不实”的原则,真正体现执政为民,以良好的形象真正取信于民,做人民满意的公仆,为“小桥村和谐村寨”的创建而不懈努力。

第4篇:村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一、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提升支委会的学习力、执行力和创造力

l、加强和落实支委会的集中学习制度。按照建设学习型党支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支委会集中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今年要全面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继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支部委员要带头学、带头用,要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要在深入学、持久学上做出表率,在求深、求新、求实上下功夫,以提升支委会的学习力、执行力、创造力。

2、坚持和健全支部的民主集中制。要规范支委会议事制度,坚持民主决策,形成集思广益、团结和谐、互助合作、高效履职的良好氛围,提高支委会领导支部的整体素质与管理水平。

3、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支委会,及时传达党委的指示精神,学习上级党委的文件,研究布置支部工作。

二、加强支部党员队伍建设,提高支部党员整体素质

1、支部将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法制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使之筑牢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防线,正确行使职权。

2、进一步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和服务群众等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以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为基础,开展创建学习型支部、科室和个人活动。支部将在今年下半年举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竞赛。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提高党员意识,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和方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进一步增强党员争先创优意识。

三、健全党支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程序,保证每个党员能按照《党章》行使党员权利和义务

支部的重要工作如预备党员讨论、党内评先评优、党内的纪律处分等,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多倾听党内外干部职工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

支部将对写了入党申请书的村民进行培养和考察,多找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产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中的困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完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根据积极分子的不同情况与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教育和重点培养,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一)组织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农村改革与发展要求抓好落实工作。结合实际抓队伍建设,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培养一支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后备干部队伍,提高基层组织的活力。要把大村村建成学习型的组织,经常组织学习、培训,有计划地组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群众四个层次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村两委的服务技能和整体工作水平。

(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完成2015年度税源目标。调动全村党员,利用本村能人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在外人员的纽带作用,做好工作。同时发展民营经济,为农营经济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支持。抓好本村安全生产工作,多走访、多检查、多预防,把企业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加大财政制度改革,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村的重大工程项目要求公开招标,并要求廉政建设监督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全部参加,对前一季度的廉政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预测下一阶段廉政工作,堵住腐败的源头。

(四)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如:成立经济合作社积极引导群众继续加大砂糖桔的种植和销售、温氏猪、鱼类的养殖等。

(五)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以资金、技术等方式给予困难群众帮扶、帮助,变输血为造血,提高生活质量。

(六)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计生政策,完成计生“四术”任务。

(七)继续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冬季征兵工作。

(八)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造就一批服务群众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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