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疟疾,防治,通报

2016-08-30 10:06:12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疟疾,防治,通报(共6篇)2013年疟疾防治工作总结2013年疟疾防治工作总结为预防、控制和消除疟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我乡居民健康和公共卫生,我乡把预防传染病的工作纳入工作重点,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实施办法》等,...

篇一:疟疾,防治,通报
2013年疟疾防治工作总结

2013年疟疾防治工作总结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疟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我乡居民健康和公共卫生,我乡把预防传染病的工作纳入工作重点,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实施办法》等,结合县疾控相关文件精神,有计划、有目的、科学有效开展疟疾防疫知识宣传,遏制了疟疾的传染病,现将一年来所开展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建立完善制度,加强领导,构建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

1、建立完善制度,推进制度化管理进程。我院结合县疾控文件精神,建立完善了疟疾工作管理制度,初步完善了相关制度。

2、加强领导,构建组织领导机构。为保障工作有效开展,我乡结合实际立即组建疟疾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疟防工作有序开展。

二、采取措施,遏制疟疾病的发生与传染

1、组织培训。4月18日我院对本院职工及村医进行了疟疾防治知识及怎样进行疟疾防疫知识宣传,参加培训30人,为开展疟疾防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宣传,提高受训层面。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抓好抓实疟疾防疫工作。利用4月26日“全国疟疾日”,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张贴宣传图画和标语等形式,落实疟疾防疫工作。共张贴20多张宣传画,发放500多张知识宣传资料。从而提高了老百姓对预防疟疾的

意识和防范能力。

3、措施得力,遏制病情发生。对发热病人进行血检。全年共疟疾血检157人,其中外来人数10人,外出反家人数11人,均未发现阳性血片病人。通过全院工作人员及村医的共同努力,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预防传染病的知识,提高居民对传染病的防范能力,让群众明白传染病是可防可治的,相信科学,能战胜传染病。

大稼乡卫生院 2013年12月28日

篇二:疟疾,防治,通报
疟疾防治知识培训小结

疟疾防治知识培训小结【疟疾,防治,通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消除疟疾工作,按照《界首市卫生局》文件精神的要求,为顺利实现我市消除疟疾目标,提高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疟疾防治理论水平与检测技能,增强各地疟疾综合防控能力,我中心于2015年4月21日在中心三楼会议室举办了消除疟疾防治知识培训班。参会人员有中心全体医护人员及全体村卫生室医护人员。

会上,首先由中心主任段主任介绍了我国消除疟疾行动的背景及意义,强调了开展消除疟疾工作的重要性。中心副主任陈主任结合我镇实际详细情况解读了《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对我镇疟疾防治知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疟疾概述、流行病学、临床表现和诊断、治疗、预防控制做了详细的讲解。

培训内容丰富,不仅包括疟疾基础知识、检测技术,还重点培训了消除疟疾技术方案、防治工作信息报告管理要求、中央补助疟疾防治项目方案,在培训班上还讲解了2015年即将开展的消除疟疾考核工作,还讲解了我市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及疟疾病例采集复核上报要求。副主任王主任对疟疾的报告,实验室检查,基本预防知识,如何指导群众和患者疟疾病的护理和预防常识作了进一步部署。要求村医对疟疾防治知识的宣传指导,并认真开展可疑病例的监测报告。

本次培训全镇5个村室、2个服务站的医护、中心医护人员25人。本次培训班学员普遍反映收获较大,对课程安排、教材以及授课均表示满意。本次培训考试合格率100%。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全镇医护人员对疟疾的综合防控能力,增强了对消除疟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具体任务和防治措施,对促进我镇消除疟疾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篇三:疟疾,防治,通报
2015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第1篇: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职责

【疟疾,防治,通报】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4、卫生部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可增加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

(三)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四)采供血机构。

采供血机构应对献血员进行登记,发现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的,应按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的内容,在本规范报告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填报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3、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

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

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

、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疟疾,防治,通报】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三、报告数据管理

(一)审核。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上网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日进行报告信息审核时,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认,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

对于其他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确认。

(二)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核实单位更正为地址不详。

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正。由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订正过的病例需要再次订正的,应通知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再次进行订正。

(三)补报。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四)查重。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

1、疫情分析所需的人口资料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的数据(以当地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每日对通过网络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动态监控,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按周、月、年进行动态分析报告。当有甲类或按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

市(地)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工作需要,建立地方疫情分析制度。

3、用于对外公布的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数按审核日期和现住址统计。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将疫情分析结果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反馈到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应向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上年报告的个案数据。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将辖区内疫情分析结果反馈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

五、资料保存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收卡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信息报告系统用户权限的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帐户安全管理。

(二)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各地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使用制度。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扩大系统使用的范围和权限,其他zhèng fǔ 部门和机构查询传染病疫情信息资料,应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七、考核与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考核方案,并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指导与考核。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自查。

篇四:疟疾,防治,通报
2015病媒生物防治方案

第1篇:病媒生物防治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创建重庆市卫生县城工作,现将20XX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拟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存在的问题

(一)县城公共区域除四害专项经费投入不足,工作开展困难。

(二)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建筑工地等重点地区四害密度超标严重,巩固重庆市灭鼠灭蟑螂先进城区任务艰巨。

(三)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坚决。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现象在极个别部门和少数乡镇尤为突出。

(四)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群众参与意识淡薄,群防群治积极性不高。

(五)四害密度监测工作流于形式,开展乏力。

二、采取的措施

(一)印发《病媒生物防治》宣传资料30000份,结合创卫综合宣传及时向广大市民发放,爱卫办负责,3有30日前完成。

(二)认真组织开展好春秋两季统一灭鼠活动。印发《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采购灭鼠毒饵盒2万个,把病媒生物灭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各级各单位和乡镇全部参与。爱卫办负责,3月20日前准备完毕。

(三)抓好重点地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4月1日至4月30日)

(1)县城公共区域专业化防治工作。由爱卫办聘请病媒生物专业化防制公司统一消杀,4月15日前完成。

(2)拆迁工地防制工作。联合国土房管局对县城内及周边地区拆迁工地场所开展好防治工作。国土房管局督促参与,爱卫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4月20日前完成。

(3)建筑工地防制工作。联合城乡建委对县城内及周边地区建筑施工场所开展好防制工作。城乡建委督促参与,爱卫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4月20日前完成。

(4)农贸市场防制工作。联合县商委对县城内各农贸市场开展好防制工作,县商委督促参与督促全面落实。县爱卫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4月20日前完成。

(5)“五小行业” 防制工作。把病媒生物防制作为 “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督促全面落实。县爱卫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4月30日前完成。

(四)开展一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对拒不执行市政府215号令的单位进行处罚。由县爱卫办负责,5月1日前完成。

(五)由爱卫办牵头,由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对全县五个乡镇四害监测点和县城公共区域,按照监测技术要求扎实开展春季灭鼠监测工作,并做好资料存档。

三、组织领导

由县爱卫办牵头开展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县爱卫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并将任务层层落实到个人,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措施明确,确保以上工作的全面完成。

第2篇:病媒生物防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环保系统创卫工作步伐,积极开展防“四害”(老鼠、苍蝇、蚊子、蟑螂)达标活动,把“四害”密度控制在《陕西省卫生县城检查评比标准》要求的范围内,防止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保障全系统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彬县20XX年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全系统干部职工总动员,齐抓共管,共同动手,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为我县创建卫生县城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任务

一是抓好科普知识宣传。各单位要根据《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及创建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宣传工作。要采用举办专栏、教育培训、深入干部、职工家庭等形式,广泛宣传“四害”的危害性、消除方法及防治措施,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卫生防病的积极性。二是完善机构,开展专业培训。局机关要建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健全防治机构和防治网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三是开展孳生地调查治理。要在办公场所内,对“四害”孳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与治理,进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治理,必要时需按规定安装防鼠板、防蝇和防鼠等设施。四是做好病媒生物消杀工作。(1)灭鼠:要针对具体的环境,对老鼠集中出没的地方投放药物,争取使灭鼠饵覆盖率和毒饵到位率达到98%以上。(2)灭蚊蝇、蟑螂:要重点进行蚊蝇、蟑螂的药物喷杀,特别对蚊、蝇、蟑螂的孳生地进行铲除杀灭。要定时喷杀,集中消杀,做好记录。

三、职责分工

(一)要结合县创卫活动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专人切实抓好本单位病媒生物孳生地的环境治理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制定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完善措施,开展防治活动。三是组织对辖区内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创卫办上报自查自验工作情况,完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资料。

(二)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安排,健全病媒生物防治组织,加强领导,落实消杀经费,配备专(兼)职人员做好日常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滋生栖息场所,坚持防灭结合,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三是定期投放灭鼠毒饵,集中消杀蚊蝇、蟑螂,确保辖区内的鼠害、蚊蝇、蟑螂密度不超标。四是配合搞好灭前、灭后的“四害”密度监测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了加强对全系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成立局系统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景新虎同志担任,副组长崔淑玲、成员由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按照《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达标措施,做好本单位病媒生物防治达标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中,实行“四包”:包时间,在统一行动时间内按时连续投放毒饵;包质量,按量投药到位;包监测,认真监测鼠害、蚊、蝇、蟑螂密度的分布情况;包效果,“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内,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到位,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工作督查。在防治工作的各个阶段,局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深入各下属单位进行督查,对防治工作行动迟缓,工作敷衍了事,措施不力,“四害”密度超标,环境卫生差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成绩突出、四害”密度达到规定标准以内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以促进全系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顺利开展。

第3篇:病媒生物防治方案

为消除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度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全国爱卫会、卫生部制定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标准》为依据,以治理环境卫生、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为重点,以科学防治为手段,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把病媒生物密度指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内,有效控制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在对病媒生物孳生地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治理措施,完善垃圾处理、公厕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孳生地处理率95%以上,治理后合格率80%以上;各类场所环境治理设施完善,防护设施的合格率95%以上。

(一)灭鼠工作:大力开展综合防治,消灭鼠类孳生环境,进一步完善防、灭鼠设施。通过开展春、秋两季的突击灭鼠活动,逐步降低鼠密度,力争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

(二)灭蟑螂工作:突出重点,加强对特殊行业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灭蟑螂活动。对灭蟑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按有关法规强制性开展综合防治工作,把蟑螂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以内。

(三)灭蝇工作:大力推动城乡环境治理,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大对蝇类孳生场所的治理力度,消除蝇类孳生环境,强化综合性防治手段,控制主要蝇种的密度。

(四)灭蚊工作:加强对蚊虫孳生场所的综合治理,对大、中、小型水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消除蚊虫孳生场所,消杀越冬成蚊,进一步降低蚊虫密度。

三、防治标准

(一)灭鼠标准

1、15㎡标准房间布入20cm×20cm滑石粉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外环境随机检查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灭蚊标准

【疟疾,防治,通报】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

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和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不超过1只。

(四)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

四、时间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7日—4月24日)

1、制订方案。根据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制订下发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有效阵地,深入广泛地宣传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3、技术培训。组织对全镇病媒生物防制队伍进行现场培训和技术指导。

4、经费落实。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按规定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经费,保证工作的需要。

(二)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完善防鼠防蝇设施(4月25日—5月31日)

1、结合4月份爱国卫生活动月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彻底地进行环境卫生清扫,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2、在室内以堵洞抹缝为手段,消除蟑迹。

3、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门窗、墙壁洞缝、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均应安装防鼠设施,重点单位应做好防蝇设施(纱门、纱窗、风帘、灭蝇灯等)。

(三)集中杀灭病媒生物(4月25日—11月31日)

1、灭鼠工作。全年组织春、秋两季突击灭鼠活动。春季灭鼠集中投药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5日 (雨天顺延)。秋季灭鼠集中投药时间为9月17日至9月28日。严格按照“五统一、五不漏”要求,实行少量、多点、全程饱和的投药方法,确保灭鼠效果。灭鼠前后开展鼠密度监测,进行效果评估。

2、灭蟑螂工作。5-6月、9-10月,组织开展二次大规模群众性灭蟑螂活动,进一步降低蟑螂密度,防止侵害面扩大。

3、灭蚊工作。10月份前,做好灭蚊工作,对蚊虫孳生地进行有效治理,抓好大中小型水体及各类存水容器的综合治理,消除蚊虫孳生条件,做好综合防治。

4、环境整治。10、11月份,结合秋冬季专项治理活动,大力搞好环境治理,消除蝇类孳生地,做好垃圾、粪便的消纳处理,对重点孳生场所采取长远治本措施、全面进行防治。

(四)查缺补漏、总结阶段(5月4日—20日,12月1日-21日)

1、严格细致地对环境卫生治理、防鼠、防蝇设施及投药杀灭病媒生物工作进行检查,做好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工作。

2、对重点场所、重要地段的病媒生物密度进行监测,有针对性地投放消杀药物,了解杀灭效果,确保病媒生物密度达标。

3、对全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总结,收集整理各项资料,科学归档。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站办所主任为成员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作为预防疾病流行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全年工作的重点,把病媒生物防制与卫生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统一部署,规范运作。全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监督管理工作。卫生院负责病媒生物的密度监测和疫情监测,并对各类医疗机构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公卫办和经济发展办负责对餐饮服务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工商所负责对食品流通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城镇规划建设环保站负责对垃圾转运站和处理厂、公厕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中心校负责对各学校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农技农技畜牧水产推广中心负责农户和农田灭鼠的组织协调;其他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相关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防制工作经费,保证工作的需要。

(三)治本清源、综合防治。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是消除病媒生物孳生条件的关键环节,是治本的根本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抓住治理环境这个重点,消除病媒生物孳生条件,把环境综合治理贯穿于防治工作的始终,科学的根据病媒生物的生态特点进行综合防治,同时,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科学、合理、有效地提高防治效率。要加强病媒生物防治的科普宣传,提高群众的防治意识和能力,以及参与配合的积极性;各村(居)委会制定不少于10条的宣传标语并张贴,中心校组织书写板报,力争做到全民动员、深入宣传,营造浓厚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效。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检查,对达标单位给予表扬,对行动不力、效果不佳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第4篇:病媒生物防治方案

老鼠居“四害”之首,历来为人们所深恶痛绝,它们能携带200余种病原体,其中能使人致病的有57种,对人类危害大的有:鼠疫、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等。

一、环境治理

居民家庭和单位内的老鼠几乎依靠人们提供的食物和隐藏筑巢场所而生存。因此要把食物收藏好,把废弃的食品残物及时处理掉,使老鼠不能获得任何食物,并在下水道、厕所加盖,避免室外老鼠钻入;如发现有鼠洞应及时予以堵塞,做好杂物堆等老鼠容易隐藏和筑巢的场所的管理,这样一来,老鼠就失去了其藏身和孳生的条件。环境的综合治理是防鼠的根本措施,但对已发生鼠患的家庭和单位来说,灭鼠与防鼠措施同步进行,效果会更明显。

二、器械灭鼠

只要掌握了使用技巧,器械灭鼠不留毒害,容易、显效。常用的器械灭鼠主要有以下几种:

1、捕鼠笼。将捕鼠笼安放上诱饵,放在鼠道上、鼠洞口和鼠类经常出没觅食饮水的地方,鼠笼与鼠道或墙壁垂直、不要紧贴墙壁或鼠洞口,笼口盖板灵活,只要放置方式合理,常可捕获活鼠。

2、鼠夹。鼠夹和鼠笼一样,要安放诱饵,然后放置在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安放时鼠夹要和鼠道或墙基呈直角,诱饵板靠近鼠道,这样可以捕杀来自两个方向的鼠类。

3、黏鼠胶板。将诱饵放置在黏鼠胶板上,放置在鼠道上或鼠洞口等老鼠经常活动的场所,捕鼠效果相当好。胶板可以重复使用,每次捕到只要将老鼠去除,胶板可再次使用,不会影响捕鼠效果。

三、化学药物灭鼠

一般使用慢性药物效果比较好,对人畜相对安全,这些药物有大隆、溴敌隆等。将其投放在老鼠经常活动的地方,使鼠易于取食,定期检查,保持药物充分供应。

蚊虫的防治

一、蚊虫的危害

自古以来,人类就在和疾病作斗争,而作为疾病传播媒介或使人生病的四害自然成为人们杀灭的主要对象。所谓四害,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它们是传播疟疾、乙脑、登革热、甲肝、霍乱、鼠疫、痢疾等恶性疾病的罪魁祸首。近年来,由于忽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城市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垃圾、污水等却为四害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和栖身之所。四害的猖狂不但危害人类的健康,而且影响着饮食业、旅游业的发展,制约了卫生城市的建设。

从生态环境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观点出发,为了避免大量化学药剂的应 用使四害产生抗药性及对环境的再污染、破坏自然生态平衡等问题,在防治四害上我们要坚持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以及安全、有效、经济和简便的原则,因地制宜,从环境整治、化学防治、生物生态防治、法规防治等多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基础卫生设施,在群众中普及科学防治知识,形成一套科学、系统的综合防治体系,使四害防治真正成为置于广大群众参与基础上的爱国卫生运动。

1、生物学地位及主要特征

蚊虫属双翅目长角亚目坟科(culicideae),习惯上统称蚊子。它是体细足长的小型昆虫,身体由头、胸、腹三部分组成,头的前端两个复眼大,并有一特化的吸管状长喙,是蚊虫极富特色的刺吸式取食口器(即大颚、小颚及上、下唇均延长成针状),适于叮刺吸血(雌)或吸取植物汁液(雄);其触角为环毛状触角(即鞭节各节基部着生一圈刚毛),雄蚊尤为发达;只有一对大而发达的前翅,膜质,脉相简单,翅脉和翅缘都有鳞片,后翅退化为平衡棒;头、胸、足(具跗节5节)以及多数蚊虫的腹部等身体其它部分,也覆盖鳞片,容易与其它双翅目昆虫相区别。

2、主要危害类型比较

我国已知蚊类达350种,但重要的传播疾病和吸血骚扰的仅有10多种。从防治的角度出发,可根据它们的孳生习性分为容器型、污水型、田塘型、丛林型和缓流型等。显然,与我市居民生活关系较大的主要为前两种类型的蚊虫。

3、生活史与习性

1、生活史蚊类是完全变态昆虫,整个生活史包括卵、幼虫、蛹和成虫四个发育时期。蚊虫的卵在水中孵化,幼虫(可扭行至水面,倒立并伸出尾部呼吸管呼吸)和蛹都在水中生活,成虫则在陆上生活。

2、生活习性

(1)蚊子不喜欢阳光直射的热度而趋二氧化碳高浓度区,雌蚊的叮刺吸血受环境、温度、湿度光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2)蚊子的繁殖区:潮湿地带和矮树丛。

(3)从季节上看,蚊虫发生与雨量分布密切相关,密度高峰出现在雨量高峰之后。在温暖的南方从卵孵化到成蚊羽化最短仅约1周。

(4)蚊子的嗜血习性是繁殖后代的需要,雌蚊为使卵巢发育,吸取人畜血液作为养料,待发育成熟后产卵,产卵后再吸血,维持其生殖周期营养。雌蚊生有长长的口器,专门作吸血之用,而雄蚊则没有,故吸血的只有雌蚊。

(5)蚊子是逆风寻找美味的血餐。当雌蚊子咬人吸血之后,它的体重将增大两倍以上,然后将会顺风飞回到它们的休息区,故视具体情况投放灭蚊药。

篇五:疟疾,防治,通报
2015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第1篇: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12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如发现传染病漏报l例要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

10、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第2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疟疾,防治,通报】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第3篇: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园长z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z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卫生保健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园幼儿的晨检、班级幼儿的出勤统计情况进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疟疾,防治,通报】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爱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2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

,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第4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卫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学前科;卫生局——儿保、疾控、卫监等、公安局——警署等)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酌情处理。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儿保所、街道医院等)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监督所)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卫生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第5篇: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杜红梅

副组长:耿孝寅

组员:印志静、黄亦平、各年级组长与教师。

二、具体措施: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张薇),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安排专人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防止传染病发生。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除对外依照传染病法追究情况外,学校按照情节严重与否将与当月和年终奖金挂钩。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领导,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6、加强学生的晨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同时由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第6篇: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

一、校医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必须登记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学习20xx年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要了解主要以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狂犬病、乙脑、细菌性痢疾、肺结核、流脑、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

丙类: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政教处配合、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应当立即报告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由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统计后报告校领导,最后经确认和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报告员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及时报告校卫生室,由校卫生室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报告顺序:学生→班主任→校卫生室或卫生工作人员→校领导→镇防保科和镇教委→区教委体卫科和区疾控中心。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篇六:疟疾,防治,通报
2015经贸局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

2015年4月是第26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工作中,进一步改善局机关卫生环境面貌,促进全体干部职工身体健康,根据《区爱卫办关于印发2015年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活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精神,以建设“美丽”为目标,通过卫生创建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全民爱国卫生活动,彻底改善脏、乱、差现象;开展以春季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仿制活动,降低病媒生物危害,创造干净、整洁、卫生、优美的城乡环境,为建设美丽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落实到位,局成立“爱卫月”领导小组,局机关各股室股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办公。

三、工作内容

在爱国卫生月活动中,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广泛宣传病媒防制知识,提高全体职工防病意识能力

紧密结合2015年世界卫生日“病媒传播疾病--小生物、大威胁”主题,制定病媒防制知识宣传计划,以蚊虫、鼠等重要病媒生物和疟疾、流行性出血热等易发媒介生物性传染病为重点,以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普及科学防制和安全用药知识。

(二)组织周末义务劳动,整治室内外卫生

局机关各股室要积极宣传发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周末义务劳动,以办公场所为重点,合理调配、组织人员对室内、外环境卫生全面清洗、清理。做到室内窗明几净、乱堆乱放现象、墙体干净无扬尘;楼梯、走道干净、整洁。

(三)扎实开展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及“四害”消杀工作

通过各种方式对全体干部职工宣传重点传染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倡导大家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吃熟食、喝开水、不乱扔垃圾等良好行为习惯,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认真落实贯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各项要求,继续开展春季灭鼠、夏季灭蚊蝇等生物防治活动,重点对办公场所、卫生间的灭鼠工作,预防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8日)

结合我局实际成立爱国卫生月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多形式、多渠道地进行宣传发动,召开“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共享健康”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动员会及宣传活动,逐级动员部署,落实任务,夯实责任,开设爱国卫生月活动专栏。

(二)集中实施阶段(4月9日-4月25日)

局机关各股室要按照分工,以办公场所为重点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周密计划,科学安排,加强协作,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进来,促进工作的落实。要通过爱国卫生月活动是我局环境卫生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营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26日-4月30日)

局机关领导小组人员要对各股室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局整体工作的股室或个人,要在职工会上进行批评。同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做好迎接检查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机关各股室要把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今年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局领导、股市协调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态势,确保活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全体参与。要充分利用会议、墙报、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开展活动宣传,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表扬好人好事,鞭策不良风气和陋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发扬传统美得,自觉摒弃乱吐乱丢陋习,积极投身到爱国卫生月活动中去。

(三)强化督办,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批评教育、纠正指导等措施,加大对乱吐乱扔等不文明行为的综合监督管理力度。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爱卫办公室要定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10日前报区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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