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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经验工作

2016-08-30 10:15:5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打击传销经验工作(共6篇)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汇报材料打击传销工作汇报根据市打传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实际,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共捣毁涉...

篇一:打击传销经验工作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根据市打传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实际,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共捣毁涉嫌传销窝点1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1人,全部遣返至省外,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

一、领导重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我县制定了《2011年**县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傅克同志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落实。县打传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

各乡、镇综治、工商、公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打击传销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人员聚集区、外来务工集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二、深入开展打击传销Ⅰ号、Ⅱ号行动,对传销活动进行集中排查摸底。

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剑Ⅰ号、Ⅱ号行动,集中排查摸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配合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专业合作社46家,调查出租房38家。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通过**剑Ⅰ号、Ⅱ号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及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形成了各司其职、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乡镇、村居社区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置了宣传栏15(台),展出了板报18幅,悬挂了标语、横幅60张(条),散发了宣传资料300多份,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四、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我县范围内集结。

由于周边县市都在开展打击传销力度,为防止传销人员向我县转移,我县加大了巡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出租房屋集中的地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监控。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共计出动巡查人员260人次,执法车辆50台(次)。

五、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我县组织召开了有综治、工商、公安、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通过在社区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张贴监管网络示意图、建立出租房屋管理台帐和流动人口管理台帐、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加强了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

主的宣传教育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城关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无传销社区创建已达到全覆盖,乡镇已创建小圩村为无传销村示范点。

六、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打击传销经费没有达到最低3万元保障,经费不足是制约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传销专项行动。

对传销活动做到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和造舆论、壮声威、公开示警等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运机制,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牙状态,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二)开展统一执法行动

认真巡查,摸清涉嫌传销活动规模,时间,人员等情况,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清剿传销窝点行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传销违法的特征及危害;通过案例直观地说明传销的具体表现和规律;保障各项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打击传销,使传销的苗头萌芽予以打击。

篇二:打击传销经验工作
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汇报

xx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自治区综治委关于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部署,为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维护我县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县从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进一步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活动。通过1个多月的专项整治,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县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打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县3月份以来的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着力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月26日全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我县的传销问题进行了通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xxx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打传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xx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工作方案》,并对我县进一步深化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进行了研究部署。3月1日,县委、县政府在县城影剧院召开了全县进一步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动员大会,县委书记xxx、县长xxx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切实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举全县之力,力争通过2个月的时间,彻底摧毁在我县的传销网络,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为我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3月2日,县委、县政府又在县城召开了xx县进一步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大会,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全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活动的序幕。

【打击传销经验工作】 【打击传销经验工作】

二、在加强领导上下功夫,着力增强打击传销的组织保障。 为确保打传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县委、县政府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一是成立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分管打传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政法委、县综治办、县法、检、公、司、武装部、工商、建设、市容、房管、计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并从相关单位抽调执法人员155人组成四个打击传销行动小组和一个宣传小组,力量之强为打下这场攻坚战打下了基础。二是落实保障经费,县财政先期拨付打传经费30万元,保证了打传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制定了《xx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工作方案》,在打传工作中坚决做到“两个不允许”,即不允许单位和个人将公有和私有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不允许出面打招呼和说情;对传销分子和传销场所的处理上坚决做到 “三个百分之百”和“两停”措施,即对传销人员百分之百要处罚,对为传销人员提供培训、集会、居住场所的房主收取的租房押金要百分之百收缴,对违规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居住的房主要百分之百处罚,对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屋停水停电。上述措施为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在强化宣传上下功夫,着力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 我县在打击的同时,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出板报、出动宣传车、定点宣传、媒体(报纸和电视)报道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全县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大力宣传了打传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传的工作部署,做到了电视上有声音、报纸有专版、宣传有专栏,在全县营造了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一是在xx电视台和《今日xx》报社制作专题节目,揭露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欺骗性,跟踪报导打击传销工作进展

情况,对为传销提供场所和便利的单位和个人,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二是利用手机短信平台适时播报打击传销工作动态,并曝光传销窝点和违法、违规房主。三是开展定点宣传,在县城大圆盘、桂康小区等传销人员聚集的重点区域设点宣传,散发宣传资料6000多份。四是开展巡回宣传,出动2辆法制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街道巡回宣传,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活动的政策法规和举报电话。五是组织机关单位、村(居)委会、社区等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张贴横幅、标语等向社区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市民举报传销活动,实行群防群治群管。【打击传销经验工作】

四、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着力铲除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

一是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于3月17日发布了《关于对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清理的通告》,《通告》规定:凡被查实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主,若在3月22日前主动到县打传办接受调查处理,并积极配合遣返传销人员,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3月18日至3月22日凡是主动清退传销人员的,不再追究出租房主的责任;从3月23日起,一经发现出租房屋内居住有传销人员的,一律按照《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对出租房主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截止3月31日,已有78户出租房主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处理涉案房东35户,扣押房租押金及租金共9.9万元。【打击传销经验工作】

二是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工作。3月19日-21日,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靠前服务,把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印成资料,到传销人员居住较为集中的天下步行街、桂康小区设点宣传,发放<办理暂住证须知>、<房屋出租须知>、<xx县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事指南>和<致辖区居民及流动人员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资料11000多份。通过宣传,群

众的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提高,截止3月31日,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共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620宗,签订房屋租赁责任书620份、房屋租赁治安责任书和治安保证书620份,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950本。

三是重拳整治传销组织聚集窝点。3月17日,县打击办组织县公安、工商、市容、卫生、民兵预备役等人员近200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功捣毁了传销人员在县城盘山公路的聚集窝点,对在盘山公路非法聚集的传销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拆除和取缔了传销人员在该路段违法搭建的建筑物和无证经营摊点,严厉打击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盘山公路一带的治安环境。从3月20日起,县综治办组织20名民兵预备役和公安干警对盘山公路一带进行全天候巡查,严防传销人员回潮。为进一步深化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县打传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第二阶段整治传销活动重点区域工作方案》,从3月30日起,从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工商局、市容局、建设局、计生局等单位抽调140人组成7个工作组对传销人员聚集居住的桂康小区、天下步行街、榕山路、龙泉小区、清源小区、园丁公寓等6个重点传销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对整治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实行地毯式清查,严格查验房屋备案登记证、治安责任书、保证书,对流动人员严格查验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对传销人员和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房主依法进行处罚。截止3月31日共清查房屋78户,现场检查传销人员218人,教育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房主53户。

五、在打团伙破大案上下功夫,从严从重打击传销组织者和为首者。

县委、县政府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工商等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抽调一批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打传专案组,实行

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对传销案件快速受理,及时查处,对传销分子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做到治安处罚一批,逮捕一批,劳教一批,审判一批,极大地打击了传销活动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在我县的发展蔓延势头。经过不间断的打击整治,截止3月3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0人次,对xx县孔明园E29栋1号等73个涉传窝点进行了检查,教育遣散传销人员5307人,收缴涉传物品205件(套),扣押传销涉案款43万余元,扣押涉嫌用于传销活动的轿车6台。县公安机关共立组织领导传销案6起,打掉传销团伙3个,刑事拘留24人,逮捕2人,行政拘留1人,报劳教1人。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l、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克服厌战松懈情绪,继续保持打传高压态势,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严防传销活动反弹。

2、继续加大打团伙破大案力度,严惩一批传销首犯和骨干分子。

3、继续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房屋中介行业经营行为。

4、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涉传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进一步曝光反面典型,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xx县综治办

2010年4月1日

篇三:打击传销经验工作
2016年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检、法机关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集中整治传销人员聚集情况严重地区,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的团伙,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长效机制,防止传销活动滋生蔓延,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尽心尽力。

二、行动目标

集中整治传销活动相对集中、传销聚集多发地、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区域,特别是主城区的传销活动,通过集中整治,要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出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滋生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基础防控措施明显加强,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行动重点

(一)案件查处。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稳妥精确打击网络传销。集中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积极查处涉及少数民族人员、港澳台人员的案件。集中整治期间,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工商、公安打传机关要查处传销案件数1件以上(含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驱散、捣毁传销点1处以上,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头目、骨干成员1人以上。

(二)地区整治。以创建无传销城区为引领,开展集中整治,并针对打防控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基层联动机制,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实行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重点在开展创建“无传销镇(区)”活动的基础上,推动创建“无传销县”活动的深入开展。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优秀“无传销镇(区)”,创建率应达到90%以上。

(三)舆论宣传。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广泛、深入宣传行动进展和成效,揭露传销本质,展示政府的决心和执法部门的能力,更好的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四、行动步骤

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打击传销经验工作】

(一)动员部署,线索摸排阶段(即日—6月下旬)。要严格按照《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要求,明确职责,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对本地区内的宾馆、饭店、招待所、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厂房、演出场所、会议室、有出租房屋的居民小区、城中村等涉嫌场所逐一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与涉嫌场所签订“制止防范违法行为责任书”,建立专项监管台账,做到数量、分布、类型、经营活动、入住人员大致类别等基本情况明了清楚。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摸清本地传销活动现状,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确定予以打击的对象和目标。

(二)联合行动,打击整治阶段(6月下旬—7月20日)。

各打击传销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能划分,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组织精干力量,以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为整治重点,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类.统一部署进行集中清理打击,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及时遣散解救受骗参与传销人员。确保打击传销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攻坚处置,总结上报阶段(7月21日—7月31日)。工商机关要把此次整治行动与直销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建立健全打传社会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强化日常“网格化”巡查监控相结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涉嫌场所”的巡查力度,做到清查到位、宣传到位、责任书签订到位。公安机关要积极侦破重大疑难案件,集中整治重点区域,经侦、刑侦、治安、巡逻、技侦等各警种要协同作战,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做到快查快办快结。检察、法院对移送起诉和审判的传销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查起诉和审理判决,依法从严从重惩治传销犯罪分子,摧毁重大传销犯罪团伙和网络。同时,对当地开展打击传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管”体系,巩固执法行动成果,防止传销活动出现反复。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工商、公安机关要积极调动本单位力量,发挥专业部门网上巡查优势,拓展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准确研判、积极核查涉嫌传销线索,尽力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等重要信息。

(三)缜密经营,循线深挖。工商、公安机关要始终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作为主攻方向,强化经营意识,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全力锁定涉案骨干人员、主要资金交易和关键证据,为成功打击整治奠定基础。

(三)集中行动,精确打击。公安、工商机关要在摸排、经营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及地区情况,适时集中力量,果断打击整治,形成规模威慑效应。对跨区域、人员多、复杂敏感的案件,可速报市打传办统一组织、联合行动、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为重点,采取发布公益短信、公益广告、警示提示、现场咨询、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对外出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在校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等重点群体,针对性、时效性和渗透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打传领导小组要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和网站至少分别做1次电视访谈、电台访谈、网络在线访谈节目,在当地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发表1篇专题文章,在当地学校和社区(村)做1次专题讲座,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有效性,使广大群众能够自觉识别传销、反对传销、抵制传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和开展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牢牢把握破案、整治、宣传三个重点环节,将此次行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成员单位及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过问,及时督促,主导发挥好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整合力量,以工商、公安为主力,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整治行动的开展,切实落实好我县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工商机关主要牵头协调,动员基层部门发现、移送重要线索、社会面清理、教育、遣散、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公安机关主要承担刑事打击、大案侦破等职责,依法加强打击处理;综治部门要着力推动创建无传销城市等工作,强化综治考核评价,加强对行动的指导、督促,及时协调和推动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参与。

(三)规范执法,维护稳定。工商、公安机关要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查获的传销头目要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规范执法,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控制打击范围,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坚持打击和维稳并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狠抓落实,严格责任。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行动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大案件的督导检查,切实推进相关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主动、打击不力、人民群众反映仍然比较强烈的地区,要实行问责。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将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和文明城市创建重要指标予以考核,行动期间,县综治办和打传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篇四:打击传销经验工作
2016传销联合执法打击整治工作方案

为维护全镇正常的社会治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4月1日至5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打击传销工作总体部署,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传销活动情况突出的区域,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社会次序,为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为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其渗透蔓延趋势,确定各行政村新农村集聚点、集镇和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打击重点为“拉人头”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及“1040工程”等以集资本运作为名的新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专项行动打击处理一批组织、领导传送活动的骨干分子,教育一批误入传销组织的群众,解救一批被骗至传销窝点的受害人员,摧毁一批传销窝点,整治一批传销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区域,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6日)。各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在行动开始后,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用六天时间,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线索和情况,运用打击传销信息库,排查出传销窝点、传销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动向及可能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各种隐患。

2、集中打击阶段(4月7日至5月5日)。根据排查结果梳理传销线索。发现传销活动及时上报信息,在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传销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及屡教不改、多次参与传销的涉案人员。

3、总结提高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总结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经验措施,建立健全由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密切协作的打击传销长效综治治理机制,防止传销活动在我镇渗透、扩散。

四、工作要求【打击传销经验工作】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当前我非法传销活动形势非常严峻,除传统的传销形式外,以“1040工程”为名,披着资本运作外衣的新型传销活动也已渗入我。与传统传销形式相比,“1040工程”传销的入门受害金额更高,隐蔽性更强,被骗传销人员的抵触情绪更高,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周密安排,集中力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同时要坚持打疏结合的方针,坚持打击到位,疏导到位,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工作目标。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联合执法期间,各村、社区要大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一方面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不受传销的欺骗;另一方面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曝光典型案列,震慑传销组织者的不法之心。宣传方式上多点齐下,通过镇、村简报,播放视频宣传片,设置小区横幅,发布警示提示、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营造全民打击传销的有利氛围,充分挤压传销的活动空间,为尽力根除传销活动创造有利舆论环境。

(四)坚持不懈,长效防范。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在本次专项执法打击行动的基础上,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各村、社区要完善发现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掌握汇报本区域内非法传销活动情况;公安派出所要完善日常打击制度,对发现的窝点组织力量露头就打,对已打击的传销窝点进行整理分析,合理安排力量,坚持开展日常挤压行动,防止传销死灰复燃。

(五)及时报送信息,强化督促落实。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在4月14日、4月24日、5月5日分三次向镇打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统计表,5月1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镇打传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打传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打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篇五:打击传销经验工作
2015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根据市打传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实际,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共捣毁涉嫌传销窝点1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1人,全部遣返至省外,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

一、领导重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我县制定了《2015年**县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傅克同志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落实。县打传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

各乡、镇综治、工商、公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打击传销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人员聚集区、外来务工集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二、深入开展打击传销Ⅰ号、Ⅱ号行动,对传销活动进行集中排查摸底。

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剑Ⅰ号、Ⅱ号行动,集中排查摸底行动中国共产党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配合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专业合作社46家,调查出租房38家。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通过**剑Ⅰ号、Ⅱ号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及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形成了各司其职、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乡镇、村居社区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置了宣传栏15(台),展出了板报18幅,悬挂了标语、横幅60张(条),散发了宣传资料300多份,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四、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我县范围内集结。

由于周边县市都在开展打击传销力度,为防止传销人员向我县转移,我县加大了巡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出租房屋集中的地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监控。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共计出动巡查人员260人次,执法车辆50台(次)。

五、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我县组织召开了有综治、工商、公安、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通过在社区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张贴监管网络示意图、建立出租房屋管理台帐和流动人口管理台帐、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加强了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城关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无传销社区创建已达到全覆盖,乡镇已创建小圩村为无传销村示范点。

六、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打击传销经费没有达到最低3万元保障,经费不足是制约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传销专项行动。

对传销活动做到"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和"造舆论、壮声威、公开示警"等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运机制,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牙状态,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二)开展统一执法行动

认真巡查,摸清涉嫌传销活动规模,时间,人员等情况,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清剿传销窝点行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传销违法的特征及危害;通过案例直观地说明传销的具体表现和规律;保障各项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打击传销,使传销的苗头萌芽予以打击。

篇六:打击传销经验工作
2016打击传销活动工作计划

一、深刻认识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

传销活动是市场经济的“毒瘤”,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巨大破坏。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禁止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县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摸清底子,有针对性地做好劝阻劝返和思想教育工作,确保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在禁止参与传销活动工作中,要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防范的思路,深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政府打击传销行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定决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使广大人民群众正确区分直销与传销,提高人民群众的辨别力,教育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教育引导传销人员自愿脱离传销组织,放弃传销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做到不参与、不支持非法传销活动,不为非法传销活动提供场地等活动条件,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防范的良好态势。

四、形成制止和打击传销活动的整体合力

制止和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工商部门要根据举报、日常巡查等渠道,排查掌握线索,依法查处国内外企业和个人的传销行为,单位和个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以及原转型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等行为,情节严重,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发挥侦查办案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参与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组织和犯罪分子。对异地从事传销的企业经营者,依法查处和移送后应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其所在地有关部门继续深挖深查。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掌握我县区域内参与传销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动向,摸清参与人员的基本情况,制定方案,组织联合行动,对已经确定的重点案件和骨干分子,要组织精干力量彻查彻办。对组织、诱导、协迫他人从事传销的首要分子,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监控,适时抓捕,严惩不贷。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参与传销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诫免谈话,屡教不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司法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打击效果。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协助工商、公安机关排查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充分利用其熟悉辖区情况等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屋、案件多发地、外来人口集中地的监控,使传销人员无处藏身,提高预警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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