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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2016-08-31 10:14:3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乡镇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共6篇)XXX镇村务公开制度总结XX镇村务公开总结2010年,XX镇村务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思路。重点健全完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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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乡镇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XXX镇村务公开制度总结

XX镇村务公开总结

2010年,XX镇村务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思路。重点健全完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为了扎实有效地做好全镇村务公开工作,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村务公开落到实处。 年初以来,我们把推进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为今年村务公开的中心工作,认真抓好,抓实,确保村务公开落到实处。 (一)、推进民主决策,群众参政议政意识明显增强。 我镇从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入手,明确民主决策主体、规范程序。尤其是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等制度的建设,紧密结合村委会的选举,规范村民代表的选举,理清村民代表会议与村民会议及村委会的关系,把村民代表会议与村委会和村民会议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村委会管理村务,村民积极参与的农村治理格局。让农民切切实实地当好主人翁,真正体现“自”与“治”的结合。

(二)、推进民主管理,强化了村务公开的责任。 1、突出重点,全面推行民主理财。财务管理历来是村民关注的焦点问题,是村务公开的重点。随着村民民主意识的增强,不仅需要了解钱花到

什么地方,要求对财务的监督权,还需要参与决定钱怎幺花,要求对财务具有决定权。而少数村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不愿向群众交实底,财务不敢公开,甚至搞假公开。针这一问题,我们在总结以往民主理财做法的基础上,在镇推行了民主理财制度,组织村民推选责任心强,有理财能力的村民代表3-5人,村村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并建立健全了理财小组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对村级财务支出管理,财务支出单据必须由经手人、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在此基础上,民主理财小组每月集中审理1次,经审查合格的,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未经审理和审理不合格的财务单据支出一律不准入帐和公开。通过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村民不仅对财务收支结果进行监督,也对办事的过程进行了监督,保证了公开真实可靠,而且对财务具有最终决定权,真正当家作主。工作中,村委会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举措,村务党务一切公开,透明地展示在村民面前,财务收支每月接受村民理财小组审计,并向群众公开,同时接受镇经济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大型开支、公益事业、计划生育和对外发包等重大事项,需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增进了群众参政议政意识,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 2、村务公开普遍实行了“五规范,一满意”的工作推进方式,五规范即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间、规范公开形式、规范公开阵地、规范公开管理,一满意即公开的效果群众满意。 3、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

责任,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使民主管理规范运行,健康发展。村务公开坚持“八不” 安民之策深得民心,即:不搞半公开,不搞假公开,不搞花架子,不做假帐,不做两本帐,不设小金库,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4、健全村务公开网络机构,强化村务公开的组织协调,镇成立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村配备村务公开信息员,层层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村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村务公开有人抓有人管。 (三)、推进民主监督,促进了廉政建设。 1、政务“九公开”、财务“八公开”都由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监督小组对各项规章制度的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 2、镇委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各村、社区有意见箱,并通过舆论宣传部门介入,及时反遇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镇委、镇政府包村领导都将村务公开纳入考核的主要指标,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奖惩,定期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4、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半年测评一次,将干部的政绩、廉洁自律、村务中政务公开情况与工作实绩挂钩。通过民主监督,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 5、接受监督,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各村必须实行民主理财,凡是村里的现金收入,如企业管理费、承包费等,以及各种资金的筹集和各项大小支出,每季度由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清算一次,逐张审核发票,并签字盖章后入帐。各村(社区)在村(社区)部设立高标准公开栏外,方便了群众监督。 6、建立档案,保证村务公开质量。各村(社区)

设立了村(社区)档案室,建立了规范的村务(社区)公开档案,按规定统一规格,统一模式,编号登记,装订成册。

二、 深化村(社区)务公开,推动了农村工作的全面发展 实行村务公开是新形势下的安民之策,落实民主管理是促进自我发展的治村之本。由于扎实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开展村民自治,各村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 1.村务公开的深化,进一步密切了农村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随着村务公开的进一步推进,使村务公开更直接、更彻底,民主监督更扎实、更有效,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2.村务公开的深化,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加快了农民奔小康的步伐。村务公开适应了农民当家作主的要求,调动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三、 今后工作打算 1、调动村民参与村务公开的积极性,总结经验,常抓不懈,推动村务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2、继续贯彻落实《成都市村民委员会工作导则(试行) 》,进一步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任务和岗位责任,提高“两委”班子素质,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委会的村民自治作用,以及村民代表作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两委班子的工作程序。 3、加大对村委会主任和村级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文化素质和工作水平,为村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篇二:乡镇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

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所有村级事务都应向群众公开。其主要内容包括:

1、需经村民讨论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国家计划生育落实方案;

3、低保及救灾款物的发放情况;

4、水费的收缴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二、公开形式要多样化,除必须设立室内、室外固定公开栏外,还要在人口密集的场所设立流动公布栏,并要在公布栏附近设立“举报箱”,根据实际和需要,还可采取广播、会议、张贴上墙、油印材料到户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要规范公开程序。在公开程序上要坚持四步走:

1、由党支部村委会综合村务、财务等发生情况,整理出公布方案;

2、将方案交村负责人和民主理财组、民主监督组审核,财务公开方案还要报上级经济服务中心会审核查;

3、将会审查后的方案按规定要求全面公布;

4、上级机关组织检查复核。

四、严格执行公开时间,财务公开按照“3589”制度要求,各村要在每月3日前做好财务报表,进行民主理财;5日前组织

会审;每月8日为全县财务公开日;每月9日左右为乡组织检查。每季度第一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

五、规范村务公开的管理,各村对村务公开所有资料都要建立档案,健全“三簿两账”,即民主议事记录簿、民主理财记录簿、检查监督记录簿以及财务公开台帐、政务公开台帐,做到账簿齐全,记录完整,保证村务公开工作有据可查,便于监管。

六、要及时处理和反馈群众对村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积极采纳完善公开的内容。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重点抓好以下的内容的公开:

(1)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规划、计划或方案;

【乡镇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2)土地、村办企业、集体资产等出租(售)、参股、转让或承包情况;

(3)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情况;

(4)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6)粮农等国家各种补贴、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7)优抚、救灾救济等款物及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情况;

(8)村干部报酬及其他人员享受固定(误工)补贴情况;

(9)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

(10)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11)宅基地的使用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12)其它应公开的事项。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要随时调整和完善公开内容。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

廉政教育防控制度

1、制定年度廉政教育计划,健全和完善廉政教育相关制度。

2、针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实际,每季度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开展一次党纪政纪条规、部门法规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风险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3、每年组织两到三次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正反面典型教育,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自我主动防范。

4、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廉洁勤政、廉荣腐耻的浓厚工作氛围。

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

公示制度

一、各行政村组成立资金资产资源登记工作小组,组织专人对村组所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登记造册。

二、各行政村组登记结束后,要进行三榜公示。第一榜公示须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讨论后进行;第二榜公示是在第一榜公示后,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审议后进行;第三榜公示是在第二榜公示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决议后进行公示。

三、各行政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经三榜公示后,登记造册,一式两份,村留一份,上报乡镇“三资”中心一份,建立“三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四、各行政村组集体资产资源购建处置(租赁、出让、承包、报废、丢失等)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操作(村民小组要召开小组代表或小组村民会议进行表决通过)。

篇三:乡镇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2015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1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村民依法对村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把全区村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中办发〔20XX〕17号、苏办〔20XX〕56号、盐办发〔20XX〕1号、都办发〔20XX〕7号和都办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全区村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及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有关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区有关村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我区农村基层民主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内容真实、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注重实效、运作规范、监督有力。

二、村务公开内容和基本要求

以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调动农民群众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内容

凡是群众关心的、凡是群众想知道的、凡是群众有疑虑的都要公开,主要公开10个方面的内容:

1、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详细情况。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村级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3、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荡滩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入股,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及其分配等。

4、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补贴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

5、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级道路、桥梁、水利闸站沟涵、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的申请立项、经费筹集和使用、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等。

6、社会救助情况。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五保户的供养,筹资、筹劳的减免,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受、分配、发放等。

7、计划生育情况。生育计划安排、准生证发放、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申报等。

8、工作安排情况。村(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居)干部分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等。

9、村(居)干部管理情况。包括村(居)干部报酬、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实绩、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奖惩情况等。

10、其他涉及村(居)民利益和村(居)民普遍关心、要求公开的事项也要进行公开。

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

(二)规范村务公开时间、形式和程序

1、村务公开的时间:应公开的事项及办理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每一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应及时进行公开。集体财务业务量较多的村(居),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2、村务公开的形式:要本着实用、方便、节俭,便于观看、便于了解、便于管理、便于监督的原则,设立固定、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开栏,同时要根据各村(居)实际,采取会议、广播、印发明白卡和便民手册、入户告知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布期限应不少于20天且应有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字。

3、村务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的内容应形成文字或表格方案,经村(居)民议事小组和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再正式公布。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务公开资料的收集、管理,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三、认真做好村务公开督查工作

1、加强自治组织监督。要通过民主推选的方式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安排村务公开工作;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按时、按程序真实地公开村务;向村(居)民会议或村民(居)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情况;受理村(居)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订村财务预决算方案;审核村财务收支;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如实公布财务类事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财会人员及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接收广大群众监督。村(居)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等有疑问的,有权要求村(居)民委员会解释答疑;有权委托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查阅村务公开资料,并通报有关情况;有权向管委会反映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无理拒绝、阻挠村务公开或在村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村(居)民民主权利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有权提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3、强化舆论监督。要通过宣传村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典型来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对村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公开曝光。

4、加强工作督查。管委会定期对各村(居)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对各村(居)贯彻执行村务公开各项政策、规定及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依法指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按时、全面、真实公开村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村务公开取得实效。

四、村务公开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5月份)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村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汇总各村(居)村务公开一览表。

第二阶段(6-8月份)落实阶段。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并组织村务公开实施工作,突击6、7、8三个月,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第三阶段(9-10月份)集中检查和整改提高阶段。管委会对各村(居)村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不断完善提高村务公开工作。

第四阶段(11-12月份)总结考评阶段。对一年来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宣传好的典型,改进薄弱环节。同时认真做好考评考核工作,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创建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村等先进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通过监督检查和严格考核,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村务公开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各村的具体落实工作,村(居)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这项工作,并落实专门班子具体负责。要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努力把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2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的落实,创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省、市关于村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让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促使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廉洁自律,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村务公开工作目标

各村需在5月份前按“广东省村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完成村务公开栏的设置,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我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公开栏的设计阶段(4月10日至4月25日),由各片派员配合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广告公司到各村量度村务公开栏的尺寸进行板面设计;

第二阶段:公开栏上墙阶段(4月26日至5月25日),村务公开栏由广告公司安装后,各村要根据公开栏的内容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上墙张贴;

第三阶段: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检查验收阶段(6月份),具体时间待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片、部门要督促所挂的村扎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到位,积极配合,确保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设立村务公开监督(理财)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细致。对不按村务公开的要求实行村务公开,造成村民意见较大且又拒不改正的村委会,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乡镇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二)公开规范,准确及时。各村在实行村务公开中要遵循“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内容具体、形式规范、及时有效”的原则,做到全面、真实、细致(详见广东省村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村务公开栏设置规格:长3米、宽1.5米或长4米、宽1.8米。村务公开栏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与广告公司联系统一设计,各村要提供足够的村务公开栏场地,没有公开栏的村要重新设置。村务公开栏的费用由各村自行解决。

第3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省、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镇的村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规范村务公开为目标,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二、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基本程序

(一)公开内容

财务公开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分年度总收支,日常收支。

2、集体资产管理,包括房屋、机械、机动地、林地等。

3、债权债务情况。

4、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5、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6、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事务公开内容:

7、村基本情况;村委会、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

8、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9、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10、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11、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12、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1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14、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政务公开内容:

15、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16、宅基地审批情况。

17、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18、五保户、征兵优抚、低保户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19、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20、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21、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党务公开内容:

22、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

23、创建“五星级”党员“三个代表”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

24、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25、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

26、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27、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2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

2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0、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二)公开时间

随时公开事项 :

1、财务日常收入支出,支出应逐项逐笔公开。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5、征兵优抚、五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6、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7、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8、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9、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接收预备党员: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

10、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离职村干部自申请享受补助起,由镇党委、政府对其本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首次公示(7天),上报市委组织部,经审核后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

11、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在每次党员评优及表彰确定人选时,对要表彰的党员进行公示。

12、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13、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季度公开事项:(后一个月下旬)

1、村集体资产,包括房屋、农业机械、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2、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标准。

3、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5、宅基地审批情况。

6、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半年公开事项:

1、创建“五星级”党员“三个代表”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星,并将评星结果公布在图板上。

2、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同上)。

年终公开事项:

1、村干部本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年度目标。

2、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3、财务年度总收支情况。

4、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5、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6、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7、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固定,生活补贴款由民政部门具体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年底“两节”期间发放,具体名单由村党支部报镇党委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后,由镇党委分别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报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人选。

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年底前,党支部内部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

1、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场所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至少保留5日;保留少于5日的,应当重新公布。

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布。

3、具备条件的村可以通过广播、书面等形式进行村务公开。

4、村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分别在各自然村进行村务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村务公开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把关,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3、经村民代表会议或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采用公开栏等形式向村民如实公布。

4、听取意见。每次公开后,应广泛征求和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5、答疑解释。村民委员会应该认真地对待村民的质询、查询和解释答疑工作,力争让每一个村民满意。【乡镇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三、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组织机构

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3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1、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

2、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3、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4、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答复

(三)监督程序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应当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的5日内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确有问题的,应当及时纠正。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可以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或者方案公布后的5日内通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答复或者纠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书面答复,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调查处理并给予书面答复。

(四)问题的处理

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监督职责的,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罢免其成员职务。

2、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村民会议依法罢免负有责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务:

(1)不按规定的内容、步骤、时间和形式公开村务的;

(2)弄虚作假、侵犯村民利益的;

(3)干扰或者阻碍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的;

(4)打击报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和对村务公开提出异议的村民的;

(5)违反村务公开规定的其他行为。

3、在村务公开中发现的挥霍、挪用、侵占、贪污集体财物等违法行为,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村委会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之真正做到工作有序,办事有据,理事有章。

(一)建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村政发展规划,公共建设项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二)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成立群众代表占三分之二以上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核、监督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村年度收支计划、重大财务收支项目等,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要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档案、村委会工作档案、村党支部党务公开档案,将公开的内容及审议时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进行归档、保存,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四)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年终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勤廉双述,由群众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勤廉情况提出质询后,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按照法律程序予以罢免。

(五)建立审计监督制度。镇及其以上农村财务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要对村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常规审计;对征地补偿,农民负担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干部的任期目标和离任等进行专项审计。

(六)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镇政府要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目标管理。镇政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检查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进行。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当前农村工作的新情况及上级对“两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成立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村支部、村委会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支部、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认真学习,统一认识。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深刻认识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和监督,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指导,逐步规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要注意总结提高,形成制度,规范运作,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各村要以“难点”为重点,结合实际,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方式,健全制度,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形式灵活多样。要突出财务公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公开,明确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即时公开的要求。

(四)检查验收,巩固成果。镇“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监督措施、整改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年末镇“两公开”领导小组将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情况全镇通报并将考核结果列入镇乡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第4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实行村务公开,有利于把村级组织的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有利于强化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保证党在农村各项决策的落实,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巩固基层政权,更好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对于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农业和农村的良好形势,推进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市、县村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做好我镇村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首先,调整充实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经管、民政、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保证村务公开工作,持之以恒,其次各村(居)也要调整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村务公开首要责任人是村支书、主任。有一个团结奋进、富有战斗力的两委班子是开展好村务公开工作的前提,也是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保证。第三,成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为加强对村财收支管理、民主监督,各村居要成立由有威望的离退休老干部、群众推选的村民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财收支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篇四:乡镇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2015村务公开制度

第1篇:村级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财务收支、财产及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与处罚、征地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各种费用收缴管理、各业承包和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的时间:

坚持每月公布一次,每次公开时未涉及到的内容可以不公布,涉及到应及时公布的内容必须及时公布。

三、公开的形式:

以公开栏张榜及农廉网村级网页公布为主,适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布。

四、公开的程度:

在村居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拟出公开的内容,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后公布。

五、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村民代表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开启意见箱,吸取群众意见,宣传解释公开的有关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党支部反映,由村居“两委”会负责处理。

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四议”程序

1、提议

凡是党支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商议

由党支书记组织并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化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法,即总支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总支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总支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1)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2)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3)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4)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4、决议

通过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1)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支部所审议通过的事情;(2)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3)就支部审议通过的事情进行表决。

5、要求

(1)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2)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3)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4)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有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两“公开”要求

1、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哪些问题,下阶段如何发展,让广大群众对该项工作有充分了解。

2、实施结果公开:每项工作结束后,要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全方位向公众公开。

3、公开的形式为会议、公开栏、广播、网络、报刊等。

第2篇:村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的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时间

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形式

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同时利用广播等形式公布。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村设立由三至七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有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委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内容的草案,并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可公布。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会议、村民议政日、专题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应当于15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村委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第3篇:社区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时间、形式,将涉及村民权益的重要事项如实公布于众。

二、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接受村民监督。

三、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和支出。

3、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债权、债务情况。

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土地等生产资料和农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情况。

5、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情况。

6、救灾救济的发放情况。

7、被征用土地及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收支情况。

8、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9、结婚登记和计划生育的落实情况。

10、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及人员分工情况。

四、村级财务在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一个季度公布一次,每季度首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其它事项可以根据需要和村民要求及时公布。

五、村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村民代表会公布。

2、在公开栏内张榜公布。

3、通过村广播公布。

第4篇: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及实施情况;财务收支详细情况;投入的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使用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情况;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及计划外生育的处罚情况;优抚、救灾救济、移民补偿、农业税减免、征地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村干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评情况;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的其它。

二、公开的间: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在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上公布。每季度个月日为上季度村务公开日。

三、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内容由村支两委会整理,经监督审查和村民代表会审议后公开,每次公开的内容要存档一份和上报一份。

四、与监督,村委会村务公开的组织实施。每季度个月日为村务公开接待日,村党支部收集、征求党员和村民的意见。公开、不按时公开、不按程序公开监督等情况,将《重庆市实施〈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查处。

五、村党支部和监督要督促村民组务(农业社社务)公开、村小校务公开、村厂务公开。

篇五:乡镇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2015村民自治制度

第1篇:村民自治制度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者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指导村民建设民房,整顿村容,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特困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教育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代表本村处理与邻村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和劳教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和劳教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自觉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做好村委会各方面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指导,搞好农村各项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办事要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三)村委会要结合村的实际,制定村经济、文化教育、农业科学、公益事业等整体发展规划,村干部要落实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组织村民逐项实施,依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努力促进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四)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搞好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村民的政治思想素质。

(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村民对发展经济、村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意见,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六)坚持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方便村民办事。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乡镇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民会议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的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决定应当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三)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做好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

民主选举制度

(一)民主选举的原则:实行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

(二)村委会成员的设置:村委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7人组成,成员中应当有妇女干部。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及时举行换届选举,可连选连任。村委会成员不脱离生产,可享受适当补贴。

(三)选民资格:1、年满18周岁;2、户口在本村;3、有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登记公布。

日的20日前登记公布。

(四)投票选举的形式:提前五日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召开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秘密写票间,每个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箱(须经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批)必须有三名以上监票人员负责监督。

(五)选举结果的确认:有选举权的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赞成选票,始得当选。

民主决策制度

下列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一)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二)决定聘用本村财会人员和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决定本村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五)审议决定镇统筹款的收缴办法、村提留款的收缴和兴办公益事业的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审议决定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七)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八)制定和修改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九)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十)审议决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讨论决定本制度第二项至第七项涉及的事项。

民主管理制度

(一)必须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村贯彻执行,保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对本村重大事务要及时研究讨论,与村民委员会共同形成意见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

(二)必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给予村民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重大事务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要让村民参与,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三)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不能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说了算,也不能由少数成员说了算,而应按多数成员的意见办理;对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当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意见与大多数村民的意见不一致时,要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办理。

(四)必须坚持村民代表会议服从村民会议。

(五)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每一项决定、决议,都不得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村务管理人员(包括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村聘用的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村务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民既要享有民主权利,也要履行应尽义务。

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村务管理人员(包括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村聘用的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村务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民既要享有民主权利,也要履行应尽义务。

民主监督制度

(一)依法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村委会设立由5至7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党支部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按时公开村务情况。

下列村务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每月公开一次,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上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上级政府开展工作情况;【乡镇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15、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

1、每年年终请镇党委派人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对村委会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2、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并将评议结果向村民公布。

3、评议前先由村委会成员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作全年工作总结报告。

财务管理制度

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配备财会人员。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财会人员。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账、钱、物分管制度,严禁公款私存,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非出纳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财务保管员负责财物的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入库、领用手续。财会人员要依法履行审核村里的一切资金收付,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资金开支必须具备合法的原始凭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不得付款。

村日常的小额开支,实行“两笔会签”制度,其中村民委员会主任一支笔,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一支笔,缺少任何一支笔均不得入账报销。村委会主任经手的开支,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批;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经手的开支,由村委会副主任审批。意见不统一、无法“两笔会签”的,提交村党支部讨论决定。

日常的大额开支在“两笔会签”后须经村党支部同意,由支部书记签名。大额和小额的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经村党支部同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村财务收支情况应由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并签字后,每月公布一次,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收集群众意见并向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报告。

第2篇: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为规范村民委员会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开展工作。

四、忠实执行村党支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依法作出的决定。

五、组织实施并自觉执行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规则》以及其他村规民约。

六、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需先交发展组论证,达成共识后,提交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七、定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监督组报告工作。

八、自觉接受村民、村民代表、监督组的监督,虚心接纳村民、村民代表、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发展组的意见和建议。

九、全心全意支持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发展组开展工作。

十、建立村委会目标责任制。要根据本村的具体情况,制订任期目标,提出三年任期内的任务。根据任期目标制订岗位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把任期目标进行分解,对当年的工作计划进行合理安排。

十一、建立岗位责任制。制订主任岗位、副主任岗位、委员岗位责任制。

十二、建立村委会全体成员参加的例会制度:一般每半个月或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的内容主要是通报前一阶段各自工作的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明确分工,分头实施。

十三、建立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的“两委”联席会议制度: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中的一些重大事项进行研究。会议不定期召开。

十四、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下属委员会,并要制订各下属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十五、自觉接受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指导,积极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十六、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村务公开统一模板式样》进行村务公开。接受村民、村民代表、监督组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十七、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村民、村民代表、监督组的财务监督。每月第十日(每季首月第十日)将整理成册的村的上月收支单据交监督组审核。

十八、村民委员会印章由村文书保管。

十九、加强村民小组的管理。与监督组联合对村民小组的组务、组财进行指导、检查、审核,督促村民小组做好组务、组财公开。

二十、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每年年底接受村民(村民代表)民主评议。

二十一、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3篇:村民代表工作制度

一、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自觉执行村党支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依法作出的决定。

三、自觉执行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规则》以及其他村规民约。

四、自觉执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正确行使村民代表的权力和履行好自身的义务。

五、密切联系村民,主动积极征询、收集本小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和发展组报告。

六、每次村民代表会议前应就会议议题征求本小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后提交会议或在会上发言。

七、主动、及时向本小组村民传达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动员和带领本小组村民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八、村民代表应自觉接受本小组村民的监督。

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4篇: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

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所作的决定应当经本村过半数村民代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事项时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二、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决定如下事项:

(一)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补贴标准,决定聘用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四)审议决定“一事一议”事项。

(五)审议决定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六)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它村务管理人员的工作。

三、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四、村民代表会议的表决和评议结果应当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

五、由村民委员会决定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当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提出召开村民会议时,经会议召集组与村民委员会多次协商后村民委员会仍不决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时,由会议召集组召集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由会议召集组主持。

六、村民委员会或会议召集组应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3天前确定会议的议题。

七、会议召集组应根据会议议题做好会场布置、会前文件资料、下发会议通知等准备工作。

会议召集组应提前两天下发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会议通知必须通知到村民代表本人,使之有足够的时间就会议议题征求村民的意见,准备会议发言。

八、建立会议签到制度,每次会议必须统计参会的实到人数、缺席人数和列席人数。

九、村民代表要对会议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让每一位代表充分发表意见,畅所欲言。如村民代表人数较多,可分组讨论审议。

十、经村民代表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审议后,对需要作出决定的议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十一、村民委员会或会议召集组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

十二、每次村民代表会议后,应对会议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妥善保管。

十三、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5篇:村务公开制度

一、根据《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和《××村“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二)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三)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五)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七)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八)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九)“一事一议”情况;

(十)农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十一)村干部补贴、奖金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十二)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十三)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情况;

(十五)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情况;

(十六)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村民委员会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的要求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置固定公开栏进行村务公开,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

四、公开的时间:将“年度计划”、“收益分配”、“年终资产情况”、“债务债权”、“现金管理”、“收入支出”、“干部补贴”、“征地款管理”、“开发投资建设”、“完成上级部门工作情况”、“物业承包租赁”、“合作医疗”、“民主理财”、“计划生育”、“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一事一议”、“村民宅基地分配”、“重大事项”18项内容按照年初公开、每月公开、每季公开、及时公开的要求按时进行公开。

五、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制度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内容的草案,经监督组审核签章后公布。

六、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七、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可向监督组提出意见。超过半数的村民代表不同意的事项,监督组应当督促村民委员会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

八、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账簿相同。

九、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农业、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十、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欺瞒村民等行为,村民有权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举报。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村民委员会改正但村民委员会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以及有打击报复行为的,监督组可以建议村民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罢免。

十一、对村务公开中发现有挥霍、侵占、挪用、贪污集体财物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对其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篇六:乡镇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2016完善村务监督制度工作方案

去年5月,按照省州要求,我县整合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村民财小组和农村党风廉政监督员力量,在全县81个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村级事务监督工作,强化村干部监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为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现根据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监察局、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精神,提出如下我县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规范建设。在今年的村级组织换届中,全县所有村都要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各乡镇要科学合地确定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员数量和运作方式,从而健全农村基层组织“三委”(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

(二)坚持注重实效。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意识,注重提高监督实效。各乡镇、村“两委”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要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有场所(可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合署办公)、对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运行有程序、活动有记载(档案资料),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二、机构设立

(一)人员构成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可以从退休干部、退休老师、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农村“三老干部”、党群众等群众认可度和社会公信度高的人员中产生),设主任1名,委员2—4名(各乡镇可根据村大小来确定委员人数,单数为宜)。

(二)产生办法

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进行,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的20天内,依法组织选举工作,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采取村民、联户“海推直选”方式提名,交村民代表会议充分酝酿,并由乡镇纪委考察、乡镇党委审核、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示,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程序组织选举,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

(三)资格条件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具备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群众信任、熟悉村情及有较强的法规观念和监督意识等条件。村“两委”干部和组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运行管

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双重管”模式,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在乡镇纪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集体研究决定监督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决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村务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报告一次工作,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在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的同时接受年度信任度测评,测评信任票未过到会人员半数的成员,应主动辞职或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由村级党组织报乡镇纪委批准后,对其先停职,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予以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按程序罢免,有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缺额人员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补选。

(五)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重点是村“两委”的决策程序、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三资”管、工程项目和干部廉政等,具体监督内容主要包括:

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情况以及村“两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监督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对村委会上报的民政救济、救灾、低保、计划生育奖励扶持、国家惠农补贴发放和“一事一议”方案等进行审核。

3.监督检查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情况。对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以及村财务收支等进行审核(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财务原始凭证不准入帐,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村务、党务公开内容不准公布)。

4.监督检查村组集体经济合同的执行和集体资产、资源管。监督村组集体土地出让、转让、使用和集体资源、资产处置工作,监督村组集体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验收。

5.监督村组干部履行职责和勤政(包括效能、作风等)廉洁工作。

6.协助乡镇纪委调查处本村的信访等问题。

7.由乡镇党委、政府委托的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监督事项。

(六)履职方式

1.列席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可扩大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

2.收集意见。收集整村民对村务工作及村组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3.初步核查。积极实施相关事宜审查、核实及走访群众、现场监督等。必要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有关机构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进行审计监督。

4.组织质询。召开质询会议,对村组干部在管村组务过程中过失行为进行质询。

5.建议整改。及时向村党组织反映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处,适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6.上报情况。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报告涉嫌违纪违法和拒不接受监督的村组干部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健全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各村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

(一)组织保障

各乡镇是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帮助解决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其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应认真对待,仔细调查核实,并责成有关村整改落实。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由阻挠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的发挥一线的监督作用。

(二)激励保障

为进一步激励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县委、县政府将落实激励保障机制,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经费保障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纪委监察局将及时制定考核办法,每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考核。每年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务监督的工作量大小和工作成效,各乡镇组织各村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商议,提出误工补助的方案,报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集体审核后,及时兑现误工补助。

(三)工作要求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督、检查、质询、建议权,支持、协助村(两委)开展工作,绝不能以监督为由,影响干扰阻碍村两委会的正常工作。各乡镇要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检查考核力度,对履职尽责状况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要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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