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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2016-08-31 10:16:4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共6篇)2016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一:分宜五中2015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分宜五中2015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一年来,我校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局安全办的正确指导下,我校十分重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不断地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我校社...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2016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篇一:分宜五中2015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分宜

五中2015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校在党

支部的领导下,在局安全办的正确指导下,我校十分重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不断地强化组

织领导,健全机构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我校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

了我校教学秩序稳定的好局面,为全校师生的工作和学习提供了一个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

我校一年来调处排查的情况如下:

一是完善机构。

2015年以来,我校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的员

职责。

二是细化措施,调

处及时。一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学校安定稳定的首要

环节来抓。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随时排查制度相结合,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

查分析会,了解掌握全校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一年来,

共排查调处学生与学之间矛盾导致家长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3件,调处学生之间矛盾纠纷2

件,成功调处2件,实现了调处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预防在先,苗头性问题早消

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班,

大纠纷不出校。

三是健全制度,责

任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我们坚持推行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协调会议制度、责

任片区包案制度。对学生影响面大,学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学校政教处和校综治办包干,

限期办结,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我们坚持紧紧依靠学校党支部及广大家长的支

持,与公安派出所加强联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了我校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四是全力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上下功夫。按照抓源头、抓苗头的思路,关口前移,重心小移,

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

五是加强培训,注

重质量。按照司法部、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省、

市、县、乡的要求,加强我校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校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夯实

我校调解工作基础。

一年来,虽然我校

的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

和问题。一是我校调解人员的课时量重 ,调解时间很紧。二是目前学生间的纠纷矛盾日趋复

杂化、多样化、易激化,稍有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家长之间的大矛盾事件。所以,调解工

作一定要十分重视。应加强对全校师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宣传化解工作。

分宜五中综治办

2015.11

篇二:2013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13

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鼎山司法所区司法

局:

一直以来鼎山司法

所认真开展各村社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充分以挥维护社会稳定的“第

一道防线”。为此,特将今年1月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矛盾纠纷

排查的基本情况:

今年1月份,我们

鼎山街道7个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区委办《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

【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实施意见》(**委办[2009]38号)的要求,共选派了53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了社会矛盾纠纷

的排查工作。在排查中,共深挖查找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6件。其中一般社会矛盾纠纷52

件,重大或疑难社会矛盾纠纷4件。

1、排查的方式:

一是成立社会矛盾

纠纷排查工作小组。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相关各调解小组、

纠纷信息员一起,组成纠纷排查工作小组,负责排查调处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纠

纷。

二是认真排查梳理。

【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在本月上

中旬集中进行了一次“地毯式”或“拉网式”排查,及时了解掌握了可能发生纠纷的重点事、

重点人,做好了矛盾纠纷的预测和突发性事件的对策,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在排查工作中,

我们重点排查了可能诱发到**、重庆乃至北京上访或集访以及可能演变成群体事件的社会矛

盾纠纷。

篇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计划》和《矛盾纠纷排查制

度》,每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无疏漏、大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对排

查数据进行了细致分析研判,完善了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了调解组织机构,今年上半年,未

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和处理不当转化为民事或刑事案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月,县信访

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相比分别下降**%和**%,其中:

个体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和**%;集体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

期相比分别下降**%和**%,信访总体形势明显好转。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建

设,完善调解机构

随着当前社会矛盾

纠纷日益多元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增多、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

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特点,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一的调解方式已经无法解决问题,因此我

局严格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 格局,作为化解社会矛

盾纠纷、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化解信访案件的重要抓手。同时,我局健全各项工作制

度,用制度规范调解工作,做到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二)坚持领导干

部接访、下访制度

认真开展领导干部

大接访、下访活动,实行县、乡领导坐班接访制度,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1名县级领导在县

信访局坐班,1名乡镇领导在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对每一件信访案件,要

求每名接访领导互换角色,设身处地的为上访者着想,带着感情、拿

出诚意去倾听、去解决、去帮助,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初信初

访接待办理和重信重访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 一是我县高度重视和

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每次群众来信,热情【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接待每次群众来访,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及时交办、查办每件信访案件提高初访

问题的办结率,逐步地扭转了群众重越级访、轻初始访、重集体访、轻单个访的观念,有效

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信访

问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县,为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打下坚

实的基础;二是对全县上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

“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效缓解各种矛盾,实现了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三是层

层落实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实行责任包干,做到了有信必复、有访必答、

有求必果,有效的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四)深入排查,

及时调解纠纷

一是深入开展“每

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我局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每月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方位、

拉网式排查,及时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重点事、重点人和一些苗头性、动态

性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上报排查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有效处置打下

了基础,做到了未访先知、接访有备,对排查出的问题,我们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原则,

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坚持“三位一体”、“四位一体”,超前主动

地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妥善协调处理了一大批重点信访案件;二是对涉及土地

承包发包纠纷、房屋拆迁安置等

“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排查调处,确保重大节假日与敏感时期无民间纠纷激化

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我局坚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

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将最近三年的上访案件逐一梳理。

(五)突出重点,

狠抓项目纠纷调处

对重点重大项目建

设、群体性事件、上访苗头的纠纷案件进行排查、调处,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力争通过调

解化解纠纷。对一时未能调解的纠纷,采取“搁置争议、保全证据、支持开发、利益不变”

的方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权属争议,保证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六)坚持依法按

政策处理信访问题,建立了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一是依法按政策解

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

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

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依

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

件,由司法部门给予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

公正解决问题,对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人大、政法、信访部门跟踪督办,有效地维护

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七)结合党的群

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访惠聚”活动,全县驻村干部每月进行“大排查”活动

各乡(镇)驻村干

部积极深入到农户家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帮助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并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再次宣讲了《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有序

信访,从而有效遏制了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及下

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形成了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的机制,但

离地区、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

的学习,树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思想,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大力倡导勤奋

务实,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工

作制度;二是继续加大协调解决力度,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

任,严格考核,把信访工作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继续执行每月矛盾纠纷排查

分析上报制度,发现纠纷苗头要及时疏导,使其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在群众中广泛宣传《信

访条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上访群众按《信访条列》规定依法有序逐级反映诉

求,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篇四:村201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套北

村201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一是稳定机构,完

善网络。2014年以来,我们利用“六五”普法开局之年,及时调整充实了村调委会,补充了

10多名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中青年进入调解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村调委会、调解小组、十户

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目前,全村共有调解小组长19名,调解信息员36名,通过强化调解

组织网络,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两个能力”(民间纠纷调处能力和调解协议制作能力),实现

了“四快”(掌握信息快、到达现场快、处置措施快、反映汇报快)。

二是细化措施,调

处及时。一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首要

环节来抓。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随时排查制度相结合,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

查分析会,了解掌握全村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一年来,

共排查调处因邻里、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问题发生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件,调处交

通事故纠纷2件,成功调处7件,实现了调处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预防在先,苗

头性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上做到了

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如2014年

8月份,1组郭文镇与3组郭文东因宅基地间隔大小的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激烈争

吵,各自纠集了十多人,持刀带棍准备火拼,一场恶性群体性械斗即将发生,情况十分紧急。

由于我们事前掌握了事件的动态,调委会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扩大,把当事人双方

请到村委会进行调处,说服,通过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平息了纠纷,促使双方达成

了移位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健全制度,责任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工作中,我们坚持推行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协调会议制度、责任片区包案制度。对群众影

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两委干部包干,专人负责,限期办结,使矛盾纠纷得到

有效解决。同时,我们坚持紧紧依靠乡司法所的支持指导,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

加强联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2014年,我们认真做好与司法

及派出所的衔接,及时沟通,裁决了本7组郭昆荣与郭献谋、1组郭文辉与郭东彬两起建房【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共有路交通道路通行的纠纷案件,维护了村调委会的调处协议的有效性。

四是全力化解调处

矛盾纠纷上下功夫。按照抓源头、抓苗头的思路,关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问题消除在

萌芽。特别在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把重点人员、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热点问

题、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矛盾纳入视线范围,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急”、“大”、

“难”矛盾纠纷,落实问题联调和领导包案,按照每一个问题落实“一套解决方案,一名领

导包案和一个工作班子”的要求,逐件落实责任,采取行政、经济、司法、教育等多种手段,

力争使案件逐步得到解决。

五是加强培训,注

重质量。按照司法部、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省、

市、县、乡的要求,几年来,我们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治业务

素质,夯实村一级调解工作基础。我们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每年一次全县基层调解主任

培训及乡司法、综治、信访、党建等部门的理论业务培训,村级坚持利用每月一次矛盾纠纷

排查分析会,以会代训。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加强,调解能力和调【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解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六是加大投入,创

造条件。一年来,我们利用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了全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几年来,

我们采取“三个一点”办法,改善了村委会办公设施,落实了“七上墙”,达到了“五有四落

实”,确保村调委会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年来,虽然我村

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

困难和问题。一是村级经费缺乏,调委会建设还比较滞后,调解组织还较薄弱,要求上级加

强对基层调委会扶持建设。二是目前村级民间纠纷矛盾日趋复杂化、多样化、易激化,稍有

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所以,调解主任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险性。应加强

对村民矛盾排查纠纷的宣传化解工作。

篇二: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4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群众中了解民意;二是调委会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的时间,上半年全镇调解13件(其中镇调委会调解3件),调解率100%,成功率达100%。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 1

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上半年我镇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我镇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上新的台阶。

平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4年7月10日 2

篇三: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2015调解仲裁半年工作总结

调解仲裁半年工作总结

一、简要回顾上半年工作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六个着眼、六个着力”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着眼于基层维稳,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开展全市《人民调解法》宣传。在市级层面,开展了两次大的活动,一次是放在党校举办了二期村级新当选的治保、调解干部培训班,杨周才副局长就《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及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培训。另一次放在桃渚镇,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镇(街道)层面,大多数镇(街道)对新任调解员都进行了分批培训,为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营造了氛围;二是部署“舒心解结”专项活动。制定了“舒心解结”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广河头镇“周报月结”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网络。结合村级换届,及时调整了全市各行政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员。设立了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东部分中心,在行业方面,成立了全市职工工会调委会,区域性调委会的建设有了新的拓展。如古城街道在两水工业园区新建村企联合调解委员会,着力调解村企、村村、企企之间的矛盾;桃渚、小芝二镇积极贯彻台州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创先与相邻县联系,建立了桃渚与三门的泗淋、小雄,小芝与三门的花桥、泗淋等4个跨区域调解机构,填补了我市县际边界调委会组织的空白。四是进一步丰富了“五调联动”机制。在原有的基础上,人民调解在与行政调解联动方面,上半年,推开了与公安110的联动。如大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出所联合设立110联动调解室,街道派驻2名调解员负责日常调解工作。与司法调解联动方面,新建了检调联动机制,同时诉调联动向基层法庭延伸。与信访联动方面,更加紧密,如大洋街道在大楼入口处,设置综治、信访联合接待室,作为调委会的前沿阵地,做好来访接待、起到枢纽作用。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室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移交街道调委会,由调委会批转相关单位或相关责任区调处。涉及政策性问题的,移交分管领导解释答复。综治信访接待室做好“统一受理、归口分流、催办督办、跟踪回访”。在上下联动方面,我们市调处中心的龙头地位越来越凸显,与各镇街道调委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五是调解专家人才库和等级建设在摸索中不断推进。如桃渚设立了渔业纠纷人才库,大洋设立专家门诊,将每个调解员的等级和特长公示上墙,由当事人选择,杜桥实行了人民调解员等级制等。有力地推进了调解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1——6月,全市共受理案件1885件,调处成功1834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7 %。

(二)着眼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

1.管理转向,监管与服务并重,推进“三四”管理模式。即:一是创建“四联”管理机制。即:“两书”联保、“定位”联动、“巡走”联防、“应急”联勤,重点是“两书”联保和“巡走联防”。如:沿江司法所结合村级综治建设,把社区矫正工作向村级延伸,建立村级监管AB岗,深化镇、村两级联防。二是创建社区矫正“四位一体”基地建设模式,即:司法行政主抓基地运作日常管理、政法机关为基地建设提供法律保护、企业在基地设立“阳光就业岗位”,村干部和社会志愿者到基地开展组团服务,充分发挥“一基一品”教育、劳动、改造和服务功能。如4——5月,全市开展集中点验点专项行动。对古城、沿江6名严重违反监管纪律的对象被处以治安处罚;古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防火值班,沿江司法所组织治安巡逻,每逢集市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治安巡逻,不但减少了辖区集市偷盗等犯罪现象的发生,而且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改造意识,真正达到了改造思想、回归社会的目的,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创新社区矫正“四个服务”。即:社会救济服务、技能培训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干部志愿者结对服务。如:古城街道创建街道统一领导、司法所牵头、街道各职能部门联办的“联办直通车”机制,开展社会救济服务;开辟“职校培训”阵地,以市职业技校为主阵地,推进矫正对象技能培训服务;建设企业“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社区服刑人员,推进劳动就业服务;实行社区矫正亲情化帮扶,推进干部结对服务,有效提高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水平。5月29日,台州日报头版以《社区服刑人员邀请“恩”聚会》为题作了宣传报导。杜桥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意向和实际需要,以市场为导向,免费提供了机械、眼镜、电脑应用等技能培训 3场次,共有21人参加了培训,并全部落实就业安置,无一人再犯罪,有力推进了“三防建设”。

1——6月,全市累计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55人,期满解除矫正340人,目前在册1255人,违法违规情况:再犯罪2人,低于台州市0.3%的控制目标。

2.推进安置帮教协会建设。6月,建立“临海市社矫安帮协会”,并在杜桥、小芝、河头等镇设立了10个分支机构。目前,协会已安置社区服刑人员5人,归正人员20人。

(三)着眼于“六五”普法启动,着力推进全社会法治进程

一是开展“六五”普法前期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征询等方式,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为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前期的准备;二是争取市委市政府将普法考核列入市政府对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这为进一步推进大普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起草“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并积极筹备“六五”普法启动暨“五五”普法表彰大会;四是开展了台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回头看”,并对全市9家预申报浙江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的创建进行指导;五是组织“流动法律服务站”深入镇(街道)、企业、军营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镇街道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如江南街道举办“庆三八”促和谐婆媳学校普法大讲堂活动,尤溪司法所发挥大学生村官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永丰司法所与镇团委联合在台州市戒毒所建立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基地。深入开展禁毒法制宣传,通过狠抓特色普法,扩大了普法的宣传渠道,提高了普法的影响力。

(四)着眼于法律服务,着力推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创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一是建立“1+7”中心值班机制。全市7家律师事务所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认真执行义务值班制度。二是完善“2+X”工作组织网络。建立市、镇(街道)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干,工会、妇联、残联、关工委、共青团,及国防、军队等专业援助站为补充的社会化大援助格局;三是实施“三三”流动服务形式。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普法大讲堂”、“流动法律服务站”、“法律夜市”平台,以“送一本法律援助指南、一套法律宣传资料、一张法律援助联心卡”为内容,开展街头法律咨询活动。四是创建“四联”工作衔接机制。分别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信访、未成年人诉前调查和仲裁对接联动,扩展援助渠道。五是把握统一指派,援助督导、援助陪同、质量反馈投诉、以奖代补等环节五个质量评估环节,切实提高援助质量。江南街道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为74名员工办理仲裁、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法律援助,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1——6月,全市共办理援助案件439件,超过去年全年办案总量。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2.深入开展企业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法律“双服务”工作。建立律师联系镇(街道),积极参与联系村换届选举的监督、法律服务咨询等。浙江昶日律师事务所和全力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诚信服务先锋”活动长效机制,各党员律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全市各类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深入联系镇、村开展法律服务,印发法律援助联系卡,得到社会的好评。昶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获临海市优秀基层党支部称号。二是继续推进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总结去年“法律体检”的做法,进一步充实调整“法律体检”服务团队,设计出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分阶段、可量化体检方案,重点对建筑业、卫生服务业、房地产业等顾问单位进行了“法律体检”,从法律的角度对企业的运营、投资以及如何规避风险提出应对措施,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120家企业法律顾问,为47家企业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22份“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163份合同,开展非诉业务74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780万元。三是构建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6月,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014件。其中,刑事案件85件、民事案件797件,非诉等其它案件95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451件,其中国内1916件,涉外535件。

(六)着眼于主题教育,着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启动主题教育。3月3日,全局召开干部大会,对“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和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开展岗位培训。4月6日,我局将对全体司法协理员和新入岗的公务员进行为期1天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群众工作和司法业务技能。三是强化司法文化建设。组织“流动法律服务站”送法下乡、开展“法律夜市”、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四是落实量化考核。对基层司法所实行“2+3”分类考核,对基层队伍实施“2+4”双轨考核。并相应出台了《司法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司法协理员考核细则》,有效提高了基层的创业创新和争先创优的活力。

总之,上半年,我局积极响应市委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的总要求,致力于优化资源,强化队伍竞争力,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特别是在全市上下组织开展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市司法所干警严把两委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审查,全程参与村党支部、村民委的选举过程。其中、各律师事务所也通过“一村一顾问”纽带,积极参与选举法律咨询、宣传,为基层民主选举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民主选举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任务。与此同时,我市还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三四”模式和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其经验和作法分别被省政务信息上刊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葛慧君还专门批示:“临海市创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拓宽了法律援助网络,方便了群众。”这是省领导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今后我们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极大鞭策和鼓励。人民调解工作在外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上半年就有4个县市到我市开展了学习交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台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半年来的工作进度,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司法行政还存在许多困难、不足和差距,突出地表现在:

一是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形势严峻。(“脱、漏管”现象不容乐观,尤其是在6月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督查中,发现有些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此突出问题,亟待整改。对此,我们每个司法所都应当认真反思,按照“三防”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二是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今年内是建党90周年,稳定的压力一点也不轻于上海世博。境内外的敌对势力会趁机插手社会各类矛盾,再加上,生产领域的安全事故,后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企业转型、劳资纠纷,企业金融领域的纠纷会大量产生,从而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叠加,冲击和影响社会的稳定大局。因此,要圆满完成台州市局部署的人民调解“舒心解结”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是普法依法治理的特色、品牌建设需要进一步创新。从台州普法的工作来看,温岭拿了全国普法先进县称号,可以说,面对标杆,我们的差距是拉大了。面对即将到来的“六五”普法,我市“四五”、“五五”普法所创建的特色优势已不再明显,因此,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面临的“六五”普法的创特色、创品牌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挑战更加激烈。

四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困难仍需要进一步攻坚。 根据“十二五”司法行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面对新一轮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任务,我们感到基层司法所的创建基础还十分薄弱。从面上讲,真正能达到规范化要求的不是很多,这与我市创建规范化、样板化司法所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总之,这些困难与挑战,差距和不足,都要引起我们高度注意,关键还是要靠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业创新,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扎实的工作,切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着力抓好下半年工作

(一)全面深化社区矫正“三四”模式,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三防”能力

要坚持“监管从严、服务从优、服务与管理并重”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三四”管理模式,进一步打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品牌。一是要进一步树立大矫正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将社区监管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村级综治工作站平台,将监管责任、权利和义务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社区矫正对象置于村(社区)的日常管理之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监管效能。三是要继续狠抓“四个服务”工作。要象古城、杜桥那样,善于向政府、部门、村(社区)、企业和社会各界借力,利用好社会资源,提高司法行政的核心组织作用。四是要继续开展专项督查。由市社矫委组织公、检、法、司等单位,联合开展对全市各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督查。进一步推进基层健全监管制度,完善防范环节。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三防”工程。

同时,还要继续加强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继续摸清底数,落实帮教措施,强化安置基地等建设。

(二)继续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完善组织。各地在村级换届后,要与镇综治办一起,进一步落实好村级调委会建设。切实做到基层组织建设100%。二是强化培训。下半年,对还没有组织培训的镇(街道)要进一步安排落实,要以贯彻学习《人民调解法》为重点,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从更规范、更严格的要求,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每位调解员受训率100%。切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下半年,在尤溪镇还要举办好第五届人民调解员“擂台赛”。三是集中化解。要结合敏感时期,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要形成调解合力,切实打好重大复杂社会矛盾“攻坚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建立人民调解等级制。要进一步贯彻桃渚人民调解现场会精神,在全市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五是建立人民调解员协会。要通过发挥协会的力量,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的等级制、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六是要进一完善“五调联动”机制。要在大洋街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市各中心镇,要全面推广人民调解与“110”联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治安调解案件上的能力和作用。其次,要进一步深化交通调委会建设,要争取把调委会建到交警大队、中队。让老百姓第一时间接受人民调解化解交通纠纷。要进一步推进跨区、边界调解组织建设。要推广古城街道“两水”工业园区建立调解委员会的做法,各镇、街道都要积极争取在工业园区建立调解委员会,切实推进人民调解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白水洋与仙居下各,杜桥与前所、章安,尤溪与黄岩宁溪的跨区域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维护边界社会稳定,发挥人民调解社会“稳定器”作用。

(三)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做好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要以倒计时的工作方式,认真筹备召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再掀起全市新一轮普法的热潮。二是出台部门“六五”普法考核办法。要抓住普法工作列入部门考核的契机,进一步动员、整合部门力量,推进大普法格局,努力在大普法框架下,进一步突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创新我市的特色普法品牌。三是继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要按照考核验收的标准,组织对创建单位的抽检,抽检率不低于20%,以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创建的品质。四是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按照“六五”规划对普法重点对象的新调整、新标准、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的新内涵,新举措,新亮点,为打造“法治临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继续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一方面,要更加突出地狠抓司法所软件建设。要坚持一手硬一手软的方法,在前几年大力推进司法所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要以队伍建设为着力,更加突出地加强司法所软件建设。一是继续坚持“瘦身强基”工程,今年9月,新录用3名公务员将继续充实到基层一线。二是全面贯彻《司法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司法协理员考核细则》,要以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司法所的自我激励、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继续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的群众工作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廉洁执政能力。四是要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尽力做到硬件做硬、软件创优,有条件的,还要大力培育样板司法所。切实把我市的司法所建设成为基层司法行政的坚强堡垒。

(五)继续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建设

一是要做大做强法律援助“12345”工作品牌。要以葛省长批示为新契机,进一步完善中心有关配套制度,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贯彻好每周值班工作,办好每个法律援助案件,解答好每个法律援助咨询。以优异的成绩向省委省政府、省厅领导汇报。二是要进一步推进网上法律服务四位一体建设。用法律的“声音”去引导和占领“虚拟网络世界”,拓展网上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实现全市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新契机和新增长点。三是要继续推进“双服务”。要继续深化企业“法律体检”工作。切实把法律服务向企业完善企业法治,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上转变。通过律师企业体检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拓展律师在非诉领域的法律服务。要继续推进基层农村“一村一顾问”工作,要面向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机制,努力做好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帮扶结对,创新机制,为基层法治做出贡献。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也要发挥扎根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争取在服务群众中发展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中树立信誉。市公证处要积极拓展“三农”公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优秀高效的法律服务。

下半年,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继续狠抓“解放思想、创业创新”、“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把教育活动与队伍建设、执业纪律和效能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岗位目标责任等相结合,全力做好争创省档案一级达标和迎接各级考核等工作。努力以更优异的业绩,把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推一个新台阶。

篇四: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2015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第1篇: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二零一零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15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15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第2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5年,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0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六、充分调动各楼栋长、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第3篇: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5年,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磐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镇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镇、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镇34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107个自然村全部成立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建立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全镇、村二级调委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45人,全镇已形成三级调解组织,其中34个调委会中已有17个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达标率为50%;二是成立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今年一季度,经过全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37起,其中行政调解1件,司法调解1件,人民调解35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镇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起,成功调处2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孝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劝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乡镇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7、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镇综治办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镇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综治、纪委、组织、等部门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些单位在人事变动中,没有很好地实现工作衔接和工作过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全镇34个调委会中仍有相当部分调委会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半数调解委员会的基本办公用房只有1间,甚至没有办公用房,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还有人民调解经费没有地方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15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2015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32件,纠纷的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

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的使用、转让、出租等过程中也发生一些纠纷。据统计,2015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13件,2015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41件。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由于村级经济实力的增强,村里修路种树建厂房等建设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权力也越来越大,因此,少数村干部有以权谋私的现象,经常引发许多新的矛盾。

第4篇: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朝阳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员旧缜信挪椋⑾治侍饧笆鄙媳āMü敌忻芫婪着挪橹贫龋颐钦莆樟说鹘饷芫婪椎闹鞫ǎ岣吡嗣芫婪椎鹘獾某晒β省I习肽昴旯才挪槊芫婪起,调解率,成功率达。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个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阳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第5篇: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矛盾纠纷不上交”的要求,把及时排查和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矛盾当作搞好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并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明显。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2、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2015年2月3日下午4:00左右,永兴县油市镇高冲村3组林文兵搭乘本村林爱尚的摩托车来到**镇罗祥华开办的“新世纪”发廊店要求嫖娼,在发生性行为时,林文兵突发疾病死亡在床上。接警后,我镇干部与派出所干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及时对该死亡案件进行了初步处理。2月14日,由**镇政府、苏仙区公安局刑侦大队、**镇派出所组织林文兵家属、罗祥华家属在刑侦大队就林文兵死亡补偿等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3、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赔偿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具有较强的时效要求,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整体实力

一是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年初,我镇及时调整了镇、村、组三级调委会、治保会班子成员,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队伍中来。二是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镇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半年来,我镇共举办了2次调解员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各村组织组级调解员上培训班2次。通过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大大增强了我镇、村、组三级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四、抓好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虽然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第6篇: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镇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人民调解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和谐社会”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一年来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各村治保、调解组织,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全镇人民调解基本情况

全镇现有治保委员会11个,成员97人:调解委员会11,成员123人。目前,全镇7个村3个社区一个镇机关都成立了调委会,共有调委成员123人,各个自然村成立了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都有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一年来,我们坚持群众评选的方法,选出的治保、调解人员。绝大多数都能为民办事,为社会和谐、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努力开展工作,并能根据群众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治安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治保、调解组织都能充分发挥各种纠纷矛盾排查,为全镇科学、稳定发展把牢了“第一道防线”,有效的推进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在全镇的法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镇人民调解工作是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伴随着农村基层法制建设而逐步发展壮大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全镇人民调解组织迅猛发展。目前全镇123名治保调解员,在工作中,共调解纠纷57件,代理非诉讼案件30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4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3件。共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8。9万余元,为推进我镇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表现,是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化身。人民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平时工作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益高的特点,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人民调解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及时防止了矛盾纠纷激化。

(二)为农村法制宣传发挥主力军作用。我镇人民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维稳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而努力开展法制宣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常年工作在第一线,成为农村普法工作的主力军。通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的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发挥保障作用。长期以来我镇人民调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正确处理村民、邻里、婆媳之间的矛盾以及婚姻、宅基地、山林土地纠纷等,始终把保持农村稳定作为工作重点,主动配合司法部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仅2015年就配合调处疑难纠纷21件,其中:婚姻家庭8件;邻里6件;赔偿2件;土地承包3件;房屋宅基地2件;各基层治保调解小组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当前人民调解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于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15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农村一些家庭的道德观念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儿童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使用、转让、出租等发生一些纠纷。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

2、由于村级经济基础不断发展,村里修路种树建盖房屋等各项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因此,少数村干部不注意镇党委政府和法律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放松学习,由此也引发了许多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

3、由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需要越来越高,加之新的林权制度改革,人口的发展等等,都可能会引发一些新的社会矛盾,所以,各调解小组、调解人员要经常掌握时时调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四、对今后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排查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镇村(社区)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制度,及时把握村内村外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和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应急处置、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普及农民生活,经济发展,政策、法律与、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各村要坚持村务公开,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的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面对新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必须在科学建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工作中要注重从思想上正视矛盾,积极主动抓“苗头”;从全局上把握矛盾,集中力量抓“重头”;从客观上分析矛盾,实事求是抓“源头”;从根本上熟悉矛盾,提高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用科学的方法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才能使社会科学发展,这是我们调解工作的目的,也是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健康发展需要。

篇五: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2016区民族宗教局年终工作总结

区民族宗教局年终工作总结

2016年,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民宗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维护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实施三项机制,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区民宗局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积极探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对民族宗教领域的一些不稳定因素提前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事前有评估、有预防,及时跟踪、及时化解,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一线。

2、全面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我们成立了少数民族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成员包括区民宗局、区司法局以及综治、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调委会下设调解室,上墙公示了各项制度,规范了调解流程,明确了调解责任。调解室配备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调解员,除正常受理并调处管辖范围内的汉族与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内部间的民间矛盾纠纷,还不定期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居住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送法到人等活动,成为化解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在全市政法工作创新项目中,**区“少数民族调解室”项目被评为三等奖,荣获“政法工作创新奖”。

3、重点落实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制定群体事件应急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应急事件“110”的作用,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处置,确保把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妥善处理了回民撞车冲突、回民拆违冲突、协助城管安置新疆人卖哈密瓜摊点等5起事件。

二、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年,年初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区民宗局荣获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们以此为契机,针对当前形势,认真部署,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开展宣传学习系列活动。组织学习传达“两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大力宣传少数民族政策,扩大民族工作的影响,利用工作关系向基层单位的有关领导宣传民族团结政策,使民族团结平等政策得到社会更多理解和支持。春节期间,向全区少数民族发送了新春慰问信,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到在过去一年中,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等情况,同时希望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维护民族团结。

2、组织举办第三届少数民族迎新春联谊会。这次联谊会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支持,纷纷踊跃参与,拿出充满本民族风情的舞蹈和歌曲,展示了我区少数民族的文化风采和民族风情。联谊会的开展,使少数民族同胞感受到和谐**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少数民族同胞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3、举办少数民族青少年夏令营。7月26日,在市民宗局的组织下,第三期少数民族青少年“爱我中华,爱我家乡”主题夏令营开营。有土家族、回族、壮族、白族、瑶族等少数民族的41名青少年学生参加了开营仪式。通过夏令营这种特殊的教育形式,以创新民族团结教育的方式方法,坚持从素质教育的发展需要出发,着力促进少数民族青少年学生们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能力素质培养。夏令营组织参观了乔园、泰州市规划展示馆、泰州市博物馆、秋月湖风景区等活动,让少数民族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感受泰州的新发展、新变化,激发了他们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浓厚情感和争做维护民族团结小标兵的热情。此次活动,还向少数民族学生赠送了价值4000多元的学习生活用品。泰州新闻联播新闻栏目进行了报道,受到了广大少数民族的一致好评。

4、举办“清真食品、餐饮业监督管理责任书”签约仪式。6月份,在市民宗局的组织下,举办“清真食品、餐饮业监督管理责任书”签约仪式,全区28家清真食品餐饮店店主共同签署了责任书。活动呼吁广大少数民族经营业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主动接受民宗、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国宗发〔2016〕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四个结合”为抓手,全面推进“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即把“学习月”活动与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提高民宗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结合起来。本次政策法规宣传月聘请宣传员12人,设立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台3个。民宗局、宗教团体以及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9次,参与群众人数有1500多人次。民宗局、宗教团体(场所)编辑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宗教活动场所自身也积极开展各类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如心圣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日,集中全观教职人员一起学习政策法规;泰山岳庙举办宗教政策法规讲课,让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集中学习,起到广泛影响。

三、做好社区民族工作,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1、进一步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创建活动。按照民族工作进社区创建标准,以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春晖社区为重要载体和抓手,加强组织发动,完善组织网络、建立规章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健全工作台帐,全面促进我区民族工作进社区进程。相关社区建立健全了民族工作的各项制度,包括学习交流、信息汇报、联系共建、定期走访、信访接待等制度,并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两个条例和党的民族政策,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参加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共享社区的各种文体、教育活动资源,开展健康咨询、就业咨询、法律服务、走访慰问等活动,全方位关心少数民族人员。2016年3月,我区城北街道大浦社区被省民委命名为第二批“江苏民族工作示范社区”。

2、打造“少数民族之家”服务品牌。我们以点及面,从大浦社区开始,逐步与区各街道相关社区联合成立“少数民族之家”,以增强各族群众的沟通与交流,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送信息、送知识、送文化、送健康、送爱心。一是以少数民族之家为立足点,构建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分片负责对社区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人口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少数民族台账,先后制订和完善了社区民族之家服务工作制度,建立社区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结对联系制度。二是拓宽社区工作新内涵。“少数民族之家”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民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开展谈心交流、走访慰问,为少数民族居民办理医疗保险、开展各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及独生子女证、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同时还为下岗、失业及无业的少数民族群众“送政策、送岗位”。三是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开展。社区借助“少数民族之家”功能,掌握辖区内的民族关系状况,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事件,认真协调处理好各类民事纠纷矛盾,做到“小矛盾不出家门,大矛盾不出社区”。为维护社区民族团结提供保障。

3、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通过民族工作“三大制度”即民族工作“110”制度、少数民族召集人制度以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制度的长效运行,及时掌握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工作、生活、需求等情况,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群众帮扶和支持,及时解决、处理流动少数民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努力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开展少数民族青少年助学活动。为进一步关爱**区贫困少数民族学生,丰富我区少数民族特别是外来流动经商少数民族子女的暑期文化生活,7月份,我们联合昂立外语培训学校举办的第二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暑期培训班,参加此次培训班的有我区常住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子女以及因家长外来流动经商而来我区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此次活动共有10多名少数民族学生参与,助学活动作为我区帮扶贫困少数民族的长期项目,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大力支持。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1、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狠抓宣传发动,开展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实施方案,宗教活动场所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突出宣传教育。把宗教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营造强烈的创建氛围。制定出台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相关文件,民宗局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三是狠抓制度落实。指导帮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了学习、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宗教界人士财务管理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和水平。四是严格实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对申请备案的佛教、道教教职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教职人员身份证明等条件进行再鉴定、再核实。五是重视创建考评。制定创建考评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进行评比,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2、认真开展“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按照泰民宗发[2016]9号《关于2016年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三次安全检查活动。活动以“四有三无”目标,宗教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宗教活动场所自查自纠,解决了相关场所周边环境、水电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区宗教场所准提庵房屋经常漏雨,已影响庵内年老比丘尼正常生活,为此我们多次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沟通,最终解决了庵内漏雨问题。

3、增强宗教团体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宗教团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宗教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宗教界进行爱国爱教培训,开展“爱国爱教、同心同行”主题教育活动,保持了宗教界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4、引导宗教与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组织引导宗教界人士关爱人群,回报社会,引导宗教界以宗教特有的道德感召力,广泛联系信教群众和社会各阶层人士,发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关怀社会、服务大众的传统美德,力所能及地参与了助学赈灾、养老恤孤等慈善救助活动。今年组织宗教慈善周活动,募捐1万多元,收益人数达20多人。这些慈善活动在宗教界代表的带头表率和引领下办得很成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工作。对全区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基本情况摸底,按照实际情况,争取到政府财政补贴2万多元,帮助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

五、强化机关自身建设,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业务知识,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

2、进一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

3、切实抓好信息工作。我局的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抓住自身特点,打造特色信息和精品信息。

一年来,我区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民宗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宗教团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在调研、信息工作方面仍嫌不够。我们将认真加以改进。

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围绕**“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突出抓好民族工作亮点工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努力开创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营造良好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

1、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让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等不同层次的评选表彰活动。

2、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完善帮扶工作台帐,抓好跟踪反馈,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带动和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促进社会和谐。

3、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做好服务引导工作,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4、推进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文化氛围,开展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

5、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抵御渗透工作。

6、认真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结合民宗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信访突出问题排查、风险预警项目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基层基础薄弱环节排查,确保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7、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在相关节假日期间,部署安全工作,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8、认真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篇六:镇调解委员会2016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总结
2015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第1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

年来,我们在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镇范围掀起了新的学法、守法、护法浪潮。强化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干部学法、用法慰然成风,村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大大提高,乡属各机关学校、及行政村,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责任措施落实是保证。

年初,我们根据我辖区实际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辖区内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二、兼顾全体,突出重点确定普法对象。普法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对象是科级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

三、找准时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15年上半年根据我辖区实际,我们共进行了次普法宣传活动,就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参训人员达人次。通过半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全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辖区内民事纠纷明显减少,全镇群众致力于发展经济,呈现出了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法制环境。

第2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石桥司法所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和石桥镇党委、政府的中心目标任务,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快速建设江北新城和石桥镇社会经济事业全面发展,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团结奋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职能服务效率

我所今年在镇党委、政府及区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根据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行重新布局和资金投入,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又上台阶,受到省、市政法委及司法局领导的赞扬,并在全区作了推广。首先,以省规范化司法所为契机,加强硬件建设。上半年新装修了司法所办公场所,制作了司法所外观标识,又添置了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目前司法所办公室功能调协符合规范,所容所貌整洁,标识明显,办公设备齐全,办公现代化信息化水平较高,实现了区域联网。其次,以市局开展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为推动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工作人员掌握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基本技能,提高组织协调、处理事务等履职能力,全所人员凝心聚力、团结拼搏、负重攀登。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依法治镇等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为推动我镇社会经济事业全面发展做了一定的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建立健全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和网络建设,完善普法队伍建设,落实全年普法经费预算,加强普法队伍培训,今年对普法联络员和志愿者进行了三次普法培训。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力度。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我镇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征求稿的意见和措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全年普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获区先进集体2人,先进个人2人,获市先进个人1人。3、坚持开展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学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今年对机关干部、村(居)两委干部举办法制讲座4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参加市区学法培训2次,组织其他法制讲座4次,参加省《行政强制法》法律知识竞赛1次。4、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机关等活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全年开展“送法进校园”4次,主要是邀请区普法讲师团成员为中小学上法制课和参与学法知识竞赛,观看法制展板等活动。“送法进村、社区”6次,主要是对学生放暑假期间到社区为留守儿童上法制讲座,到农户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活动。“送法进教堂”6次,主要是为教徒上法制讲座,观看法制小电影和法制展板,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宣传活动。为老年大学石桥分校开展法制讲座4次。积极向群众、农民工开展“三八”“3.15”法律服务咨询广场、“18”法制广场、“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制宣传日、法治文艺演出广场等法制广场宣传8次,开展法制宣传展板宣传4次。活动期间共发放法律书刊3000余本,法律宣传资料16000多份。通过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镇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提升,依法维权理念不断加强,为全镇依法治镇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六五”普法的启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好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大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一)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预防这类人员重新犯罪,对建设“平安石桥”“法治石桥”的创建工作起到至关重要因素。今年全镇共有社区矫正对象34名,已解矫6名,目前在册28人。五年内在册帮教安置人员82名,在册71人,解除11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在区社区矫正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镇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村居矫正工作站和帮教小组的努力协助下,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坚持长效管理机制,社区矫正工作在五月份开展了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使社区矫正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网络化,司法所干警会同派出所民警、社区矫正志愿者严格抓好日常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确保了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接管率100%。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每半月排查汇报,每月统计制度,每季度家访一次,对重点对象实行严格管理措施,耐心细致地做好帮教工作,实行一人一档,逐人衔接,定期帮教,坚持“人性化”管理帮教方式。镇上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一个,建立过渡性帮教安置基地一个。全年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区镇两级矫正机构组织的集中学习15次,集中公益劳动16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为维护我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市、区政法委和司法局的表彰。

(二)大调解工作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我镇大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和目标任务,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深化“诉调”、“公调”、“检调”、“访调”四大调解机制的衔接,坚持建立每半月进行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充分利用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资源和手段,积极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化解历史遗留疑难复杂问题,按时化解上访矛盾纠纷问题。积极深入基层协助村居单位、部门协调处理相关矛盾纠纷,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清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增强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公仆情结。到目前为止,全镇共接待矛盾纠纷189起,受理187起,调处187起,调处成功181起,成功率96.8%;其中:镇调处中心接待矛盾纠纷87起,受理56起,调处56起,调处成功55起,成功率98.2%;全镇没有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司法所根据市、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积极提高服务质量。镇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网上录入信息系统工作的能力,热情为受援助者提供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前来援助站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的群众尽力尽责地热情服务。全年接待法律咨询163人次,来电咨询121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起,援助成功15起,代写法律文书8起,有效地解决了群众打官司难,弱势群体维权难、企业涉法问题解决难等实际存在的涉法问题,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抓好依法治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安石桥”、“法治石桥”创建工作。

一是司法所作为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依法治理日常工作。年初区依法办根据过去的考核细则,对2015年法治镇街创建绩效考核细则进行了大幅度的标准改革。镇依治办对区依治办新的考核细则进行逐项逐条学习和研究,掌握其内涵和实质,对推进我镇依法治镇工作深入开展取了关键作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我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取得较好的业绩,受到省、市、区政法综治委领导的表扬和肯定。司法所在区里的“双创”总结表彰中获评为先进集体。二是协助信访办认真化解上访者的突出疑难问题,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井然。如:土地承包经营生产发生的墓地纠纷。企业破产后职工维权纠纷。三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四是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政策,促进了法治惠民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大发展。

第3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2015年龙池司法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五”普法整体规划为目标,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总体要求,以确保国庆六十周年的安全稳定为手段,强化了创新意识,夯实了工作基础,丰富了宣传手段,积极认真地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热南”,为我地区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为街道的经济发展和地区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了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全民法律法规的整体素质

龙池司法所2015年在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过程中始终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开展轰轰烈烈、扎实有效地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自今年初以来,我司法所按照普法宣传规划,先后进行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禁毒法》、《社会保障法》、《行政强制法》、《合同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信访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集中开展了禁毒法和信访法知识的宣传教育,注重加强了涉及群众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积极的引导了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城市的改革发展。经统计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广场活动6期,受教育的人数达3000余人,投入各类普法资金1.5万余元。与此同时,我们还把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学校,坚持发挥法制课堂主阵地的作用,定期的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法规的辅导,以案释法,对同学们进行警醒教育。今年深入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达十余次,主要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震减灾法》、远离毒品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制作宣传画板十余块,宣传横幅十余条,龙池司法所刘所长亲自为中小学生授课,听课人员达4000余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再之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教育基地和关心下一代活动基地的功能作用,积极地开展对青少年的暑期教育活动,通过讲座、听故事、看录像、看画板报、墙报等,让青少年在活动和娱乐中获得法制学习和教育。

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了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的实效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是实现社会进步和文明,推动经济腾飞的前提条件。一年来,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学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进一步的加大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为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是成立了普法宣传的骨干队伍,举办了一期普法骨干人员培训班,提高了普法骨干分子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普法人员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着重抓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的教育工作,并用一些典型的违法案例对其进行教育,使其深深地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违反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四是充分的利用宣传画板、黑板报、横幅、标语等进行普法宣传;并以致群众一封信的形式向广大的人民群众宣传与他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禁建拆迁、法律援助等政策。

三、大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紧紧围绕弘扬法制精神,传播法制理念的主题,大力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和进军营“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进一步的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文化内涵,不断加大了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一是利用深入到社区,深入到百姓小区开展法律咨询广场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服务。今年以来,我司法所会同辖区各村(居)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7次,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通过这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维权意识明显提高,民事纠纷逐年减少。二是会同区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18”法律广场宣传月活动多次,进一步的增强了部门之间的互动和联动,较好促进了法制文化在市民中的传播。三是利用宣传横幅和宣传画板积极的深入到农贸市场和企业中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而提高了企业人员和市场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

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发展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普法宣传它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修养,知法懂法,以实现法治社会的具体目标任重而道远。2015年度的法律宣传工作依然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根主线,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地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日益加强,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全体公民的法制意识一定会不断地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远大目标一定会实现。

第4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xx年,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我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紧紧围绕x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镇域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总结“四五”普法、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推进依法治镇,创建“平安x”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x司法所加强了对全镇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二)、总结“四五”普法教育成果,部署五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采取街头宣传、法制讲座、标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x司法所帮助镇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以此为抓手,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x”,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xx年共调解各类纠纷65起,调解成功62起。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xx年刑满释放人员22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x镇在26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对全镇26个行政村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如组织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x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xx年年度工作要点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抓好“五五”普法工作,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三、践行“三个代表”,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努力消除各种重新违法犯罪隐患。

五、探索在没有基层法律服务所建制下,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

六、完成司法局部署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第5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2015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城关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注重发挥法制宣传的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注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司法调解、帮教等工作,大力加强公民法制教育,大力提升公民法律素质,确保一方平安。具体做法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基础建设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关司法所成立了法制宣传的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的工作制度,明确了法制宣传各成员的分工和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了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强化和完善法制宣传各类教育活动(一)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这一现象,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城关司法所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青少年易犯错误的行为和典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事实开展教育,切实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走正确的人生道路。为使教育贴近实际,贴近青少年,我们在教育内容和形式上注重生动活泼,利用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为未成年青少年举办了“关注安全健康,关爱你我生命”、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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