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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2016-08-31 13:04:0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共4篇)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根据州纪委《关于开展2012年度推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州纪发﹝2012﹞75号)文件要求,我委对今年以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今年以来,我委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州纪委《关于开展2012年度推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州纪发﹝2012﹞75号)文件要求,我委对今年以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委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构建符合我委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深入有效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我州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通过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中央、中央纪委有关惩防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构建惩防体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不仅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也是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有效举措,更是包括推进经信事业大发展的政治保证。为此,委党委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委成立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督促检查。召开了全委动员大会,对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详细分解。委党委一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制定实施意见。为了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我委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甘南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书记为惩防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人,委党委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实行“一岗双责”,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惩防体系构建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对因疏于教育和管理而发生违规违纪和违法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全部纳入了总体工作规划,真正做到了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强大合力,使各项工作任务和保证措施真正落到了实处。

四是大力开展思想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先进事迹报告等电化教育专题片,每个科室写出了观后的心得体会。除此之外,还重点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州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职工观看纪委发放的等警示教育片;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研讨交

流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有关理论法规,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在日常学习活动中,我委始终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从政若干准则》,《国家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和“五不准”等放在首位,在委内掀起了讲学习、爱学习、勤学习的热潮,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在学习中注重理解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通过教育,我委干部职工增强了廉洁勤政意和思想免疫力。

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按照我委《实施意见》的要求,在经信委系统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尤其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了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

一是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我们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52个不准”认真剖析,不仅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熟悉了党的纪律规定,而且大大改进了工作作风。

二是加强委领导班子的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及省州纪委领导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2012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心得体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同时,按照上级各级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上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求,督促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对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保证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

三是加强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征订廉政书刊,并结合“效能风暴”活动,将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了廉洁勤政的意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坚持正面典型教育为主的同时,还采取就案说法、典型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针对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意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五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知识答卷。全局党员干部答卷率和95分以上的优秀率均达到了100%,提高了党风廉政知识水平,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

六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我们充分发挥本系统的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和阵地优势,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委机关制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广泛宣传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大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综合措施运用情况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和落实制度是根本。为发挥制度建设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我们从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增强制度的可行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入手,结合本委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对经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的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了年终考核和述职述廉制度,健全对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制度,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二是积极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为了建立健全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制定完善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制度》、《领导班子联系群众制度》、《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相关制度,保证了对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的集体研究、集体讨论决策。三是积极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来客接待制度》、《机关物资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保密制度》和《机关学习制度》等十几项机关管理制度,对于建设学习型、规范型、廉政型机关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积极完善各项效能制度。制定了《公开承诺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度》等,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优化了发展环境。通过制度建设,逐渐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我们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各项权力正确有效行使。一是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从业的有关规定,落实了领导干部在住房、公务用车及通讯工具等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了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

篇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近年来,地方税务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和税务总局的部署,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方面工作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打造了一支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干部队伍。

清醒头脑,高度认识反腐倡廉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地税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具有填地名地税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在我们系统内的个别干部中,确实还存在着一些诸如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侵害纳税人利益和为税不廉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发生在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身上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当前,反腐倡廉观念认识上存在主要问题有“四论”:

.“惩防矛盾论”。有的认为,抓惩处是打击腐败最直接最犀利的手段,不仅伤筋动骨、成效明显,而且发现漏洞、以儆效尤;而抓预防不过是在防治腐败的门窗上加上几把锁、安上防盗网,加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是一场“权力的革命”,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领导干部的权力,使之对抓预防态度消极、敷衍应付,影响了预防腐败的效果。于是工作中倚轻倚重、偏执一方,此时抓惩处、彼时抓源头,致使两项工作开展不平衡、难以统筹兼顾。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惩防多元论。惩处、教育、制度、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败斗争的重要内容,甚至是关键环节,都不能放弃,因此“眉毛胡子一把抓”、“一个都不能少”,否则就是搞单打一或乱弹琴,致使工作样样都在抓,样样没亮点、缺特色、少创新、无经验。抓教育,内容单调,缺乏包容性;形式呆板,缺乏生动性;客体不明,缺乏针对性;主体不主,缺乏创新性;评价缺失,缺乏有效性。抓制度,但制度落后于形势,执行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制度特殊化倾向明显,线性化特点突出,往往把制度当作约束下属的“尚方宝剑”,使制度成为强加于人的“不平等条约”,成为长官意志、“皇帝诏曰”。抓监督,但监督主客体权力不对称,制度不完善,监督机构缺权威,监督功能被弱化,使监督流于形式。 .“惩处一元论”。有的认为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关键在惩处。加大对腐败分子惩处力度,在当前反腐败斗争中最具杀伤力。如果放弃惩处,就如同放弃反腐败的主动权,使之成为一把没有脊梁的犁耙、一条没有堤岸的河川。教育、制度和监督则是虚功,必须建立在有效惩处上,否则就是空中楼阁、镜中水月。于是,过分强调办案工作的作用,忽视加强教育、制度、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的探索和创新,一味死拼硬打,致使社会上有了“防火防盗防纪委”之说。

.体系虚无论。有的认为体系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意识形态之物,是形而上的东西,不像风花雪月、虫鱼鸟兽一样可感可触、直观具体。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恰似竹篮打水、虚实难分,不能以物质为载体将抽象的体系予以物质化、形象化。于是形式主义抢占上风,大多是唱高调、摆架子,走过场、做样子。

落实构建惩防体系中发现的问题

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以制度机制为核心、责任机制为总抓手、教育机制为基础、监督机制为保证、惩治机制为重要手段、预警机制为必要条件,各机制既独自发挥作用,又互为补充,相互影响,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可以讲,体系框架的形成,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和理论创新,是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深化。

但是,由于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目前还只是一个宏观的指导框架,因此,在六个机制上难免存在对一些具体的问题不好操作,一些制度不好落实,有的行为不好追究等问题,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和完善。

一是在责任机制方面。目前主要执行的是《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该办法1999年4月施行以来,责任明确,效果明显。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有关制度和规定的不断出台,尤其是《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的颁布实行,有些方面就显得滞后,需要对该办法的内容进行相应补充完善。

二是在教育机制方面。教育机制是以税务系统日常教育为基础,以廉政培训为切入点,以反腐倡廉宣传和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税务系统“大宣教”格局的一种机制,主要是依托《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和《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教学大纲》这两个文件来实现。文件在明确4大项(思想和理论、廉政宣传、廉政培训、廉政文化建设)19小项任务、15种基本宣传教育形式、10部门职责分工、5项保障措施的同时,对于培训目标、课程安排、设

臵以及教学方式和资料进行了规范,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但是,缺少教育培训前科学的需求分析和培训后的效果评价,也未形成“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使用”这样一种接受教育培训与使用成果相结合的完善机制,将会影响到教育培训的效果,容易浮在就培训而培训的表层,不能达到为提高而培训的深层目的;同时,由于对普通纪检监察干部组织的培训相对较少,更新知识和提高理论修养就有所欠缺,这势必影响到兼职师资的培养和储备,不能形成完备的培训力量。

三是在监督机制方面。《监督办法》涉及到许多需要归入廉政档案的资料,并设计了9张入档的表格,丰富了廉政档案的内容,也对如何规范和管理廉政档案提出了新要求。对此,一是需要统一或明确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组成内容和基本表格,同时完善部门间资料的传递和共享制度,增强廉政档案在干部管理中的依据性作用;二是对一些表格要进行相应修改,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在公务员工资改革后,收入只剩下4项,取消了奖金、福利费等项目,需要重新对表格进行设计。此外,《监督办法》中的工作涉及到税务机关的多个部门,如果缺乏统筹安排,容易出现重复劳动或者是无人过问的现象。因此,需要进一步制定落实各项工作的任务分解表,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并对各相关处室的职责和任务进行确定。

四是在惩治机制方面。《惩处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查办案件工作流程,对查办案件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决定、执行和归档等有关程序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操作性较强的工作办法。但是随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施行,《税务人员涉税违规违纪若干问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对一些涉税案件中税务干部的处理就存在着没有依据可遵循的真空,需要重新制定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衔接的,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处分条例。同时,《惩处工作实施办法》要在内容上更全面一些,界定更清楚一些,比如,对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的行为,河北省纪委有相关禁止的暂行规定和处理办法,但总局没有涉及,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没有明确的相适应的依据,容易造成不知如何定性,如何追究的问题;此外,怎样处理与地方纪委对同一事件不同认定的问题,也是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五是在预警机制方面。由于构建预警机制是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新课题,也没有成型的经验可以借鉴,还处在边探索、边构建的阶段,需要不断进行完善。目前主要是要明确具体的、可操作的指标体系,界定报警的标准,同时,要对监察干部加强信息化知识培训,与信息中心、数据处理中心、征管处等相关职能处室需要进一步明确加强协调沟通和联动,充分发挥和提高信息采集和分析的效用,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预警的效果。

篇三: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2015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第1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1、做好20XX年度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2、制定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3、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复检验收;

4、召开年终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会,进行评优树模;

二、宣传教育工作

5、做好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坚持及时更新网页;

6、关注和做好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特别是公众舆论网络信息的收集工作,按管理归属做好及时上报工作;

7、积极向中、省、市、县各大网站及报刊报送工作信息;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8、谋划20XX年全年宣教工作重点;

三、制度建设工作

9、谋划20XX年制度建设工作思路;

四、监督检查工作

10、对全乡各单位上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纪律作风整顿;

五、源头治理工作

11、制定《楚侯乡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六、纠风工作

12、对政风行风测评结果进行汇总;

13、对全乡优化环境工作进行评估;

七、查办案件工作

14、指导乡直、村部办案工作;

15、继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抓好信访件的初核;

16、做好纠风、执法监察、优化环境各项工作投诉案件的查处。

第2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1、进一步巩固廉政文化进机关、站室成果。

2、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具体工作制度及办事程序,细化纠风、预防腐败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责任追究办法。

3、继续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调查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4、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

5、继续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

6、继续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限时办结。

7、进一步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开展涉农资金的专项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8、继续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制度,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我镇改革发展的机关行政效能问题,创造更加开明开放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

9、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围绕行政机关及其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行政效能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监察、受理投诉、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促进本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

10、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建设机制、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1、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基层站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基层站行风评议,创建便民利民服务载体。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基层职工考核评价体制,提高基层站党员职工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第3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20XX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的XX年。文化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践行“文化惠民,服务民生”为主题,加强作风建设,以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政务公开暨“一建二防三公开”工作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以落实责任制和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提高制度执行力,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权力运行安全、项目管理安全和干部安全,为推进我市争先发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开展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

一是切实加强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勤政、廉政、优政,不贪财、不贪色、不贪赌。坚持防微杜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独、慎微、慎友,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防止出现道德风险、纪律风险、腐败风险。

二是完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学习理论、带头调查研究、带头遵守制度、带头廉洁自律,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增强领导班子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

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的各项要求,在系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时代化、大众化。建立制度,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始终保持健康正派的品质操守。

二、进一步深化文化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和惩防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了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发出“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总动员令”。进一步阐述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工作。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充分肯定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全面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价值,是实践、丰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理论体系。通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文化建设实践,我们逐渐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这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培育“四有”公民,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去粗取精,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因此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建立管用的制度和让制度真正管用,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

要认真抓好年度各项任务的完成落实,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完善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等。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制定科学、详细、清晰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公众网、受理窗口、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方便群众,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二是做好网上互动栏目和公众投诉的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示建设和网络系统工作,按照要求,所有行政审批纳入政务大厅,努力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办公。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继续做好机关厉行节约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组织协调、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的形象在群众中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正确对待并主动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他们当中有违法违纪的,不得说情、包庇和袒护,积极支持有关部门查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注意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科室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既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又要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的各自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加大处理信访和查办案件力度

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形成权力正确运行的制约机制。要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及时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件和行风热线上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咨询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严肃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好队伍,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班子成员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自己的门看好、把自己的事办好、把自己的人管好。

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要提高把握大局能力,自觉把纪检工作放在经济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开展,做到与文化工作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合拍、行动上一致。要提高政策应用能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扎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第4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和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章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

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切实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纠正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切实改进高等院校领导人员作风,提高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少数基层站所存在的干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继续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会制度。做好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在家庭和社区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增强依法执业、公正廉洁意识。发扬革命传统,挖掘中华优秀文化的丰厚资源,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一)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制定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制定《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修订《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行)》。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二)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

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健全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公务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

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国(境)外中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三)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和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四)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

建立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在国家立法中,充分体现反腐倡廉基本要求。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收费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研究论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方面的法律制度。健全公务员证券投资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

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常委会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加强同级纪委对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探索建立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

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继续加强对省(区、市)的巡视。加强对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继续开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试点。各省(区、市)党委要认真开展对市(地、州、盟)的巡视,并延伸到县(市、区、旗),逐步开展对所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直属机关的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结合实际开展对直属单位、派出(驻)机构的巡视。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重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强化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强化对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和上市金融企业股权交易的监督。规范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健全金融企业内控机制。提升监事会和内审、稽核、合规、监察等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加强案件防控工作。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国(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开展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实行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通过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重视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地(厅)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试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促进审计结果落实。支持公安、财政、土地、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支持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定期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对预防腐败的重要改革措施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风险预警机制。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一)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地方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着力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回避制和交流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程序、措施和范围。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健全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制度,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三)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切实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税收调节。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

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健全支付监管体系,完善账户管理系统,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逐步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完善防范和查处上市公司信息虚假披露和市场操纵等行为的制度。

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大型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逐步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分设。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管理层投资持股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

(五)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公开、共享。

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法规体系,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措施,重点建设和推广使用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交易动态监管。加强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采用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研究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规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篇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2016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区委《区落实省委惩防体系2016-2017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加强全区发改统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经过不断努力,到2017年,全区发改统计系统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惩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具有行业特点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系统要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和区委十七条意见,严格落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区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防止打折扣、搞变通,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执行规定,切实兴学风、转作风、清政风、树新风。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巩固深化责任建设成果。

(四)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屡禁不止。支持配合纪检机关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决支持配合惩治腐败

(一)坚决防止滋生腐败行为。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坚决防止滋生腐败行为。一旦发现发改统计系统有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及时向纪委报告线索,不护短,不遮丑。积极配合纪委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完善纠正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预防和纠正审批程序不正之风。治理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行为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把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坚持局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学习廉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扬善抑恶、扬美抑丑。

(二)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进行政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着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项目审批等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工作实效,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

五、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一)强化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项重大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支持和保证派出纪工委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局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全系统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积极配合支持局党组开展工作,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三)强化考核问责。完善督查考核制度,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局党组每年将对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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