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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

2016-09-01 10:07:3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共6篇)2016年打击传销工作总结2011年-2012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2011年-2012年,我镇打击传销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按照区打传办的工作布置,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真抓实干,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我镇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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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 第一篇

2011年-2012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2011年-2012年,我镇打击传销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按照区打传办的工作布置,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真抓实干,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我镇未发现有传销组织活动。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1、镇委、镇政府的重视提升到新高度。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打传工作,把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打传工作汇报,深入“无传销社区(村)”调研,部署打传工作。各打传职能单位认真落实镇委、镇政府的部署,把打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牵头、综治组织、部门协作。特别是作为打传工作主力军的派出所和工商所,在每次打传行动中都能做到紧密配合,步调一致,做好清查工作。

2、抓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我镇继续致力抓打传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不断提升打击传销效能。一是公安部门转变为以刑事打击为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传销头目与传销骨干“闻风丧胆”、“无处遁形”。二是工商部门继续狠抓网格化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将打传工作和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齐部署、齐落实,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岗位和具体人员,使查处传销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力量

遍布城乡,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消灭一宗;三是继续加强打传信息化建设。大大提升打传工作效能。

3、抓查办大要案。我镇公安、工商部门紧密合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查办传销特大案件,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传销头目与传销骨干“闻风丧胆”、“无处遁形”。二是严防“死灰复燃”,对提供给传销人员居住及培训的出租屋进行停水停处理,坚决立案处理。

4、抓宣传教育攻势。今年以来,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发动

宣传教育攻势,努力营造共同抵制、共同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一是抓好传销易发人群的宣传。针对在我区活动的传销人员,绝大部分为外省人员的状况,除了传统的挂横幅、派传单、贴海报等手段,还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群发短信等受众广、影响大的优势,加大宣传攻势,增强宣传效果;二是教育社区(村)广大群众拒绝传销。充分利用各社区(村)宣传平台,用居民、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揭露传销的运作模式、常用手法、诈骗实质,鼓励他们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举报,并警示广大出租屋屋主不得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居住;三是做好被查传销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对一般受骗上当传销人员,向其派发打传宣传资料,举办临时学习班,帮助他们搞清楚直销与传销的区别,了解执法部门的高压打击态势,使他们自觉脱离传销组织。

二、下一步打击传销工作设想

尽管我镇打传声势浩大,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但由于我镇毗邻xxx,传销活动容易滋生蔓延。因此,打传工作仍是我镇

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今后,我镇在巩固打传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要围绕建立长效机制,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重点,扎实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1、统一认识,健全长效机制,把创建活动作为今年打击传销工作的重点。传销是经济领域的“邪教”,是破坏社会和谐的“毒瘤”。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就是要在政府职能部门与基层居(村)委自治之间形成联动协作,建立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传销的格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符合中央方针政策,符合打击传销的要求。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要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具体落实,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协作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各级党政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把创建工作纳入建设“平安和谐社区”

内容,与创建“无毒社区”、“文明社区”、“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等活动紧紧联系起来,努力形成互相促进的局面,并在财力上给予保障。二是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明确综治、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层层落实创建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级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制。社区领导小组包街道,社区干部包片区,居民组长包楼层租户。一包到底,不留死角。

2、坚持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着力提升创建实效。一是结合宣传创建工作机制。要在落实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工

3、坚持预防为主,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创建氛围。针对传销的欺骗性、隐蔽性,在创建活动中,要注重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抵御传销的能力。一是建立社区(村)宣传阵地,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公布典型案例,揭露传销欺骗手法,介绍防范措施,让基层群众不要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让外来群众自觉拒绝传销,让受骗群众主动脱离传销。二是搭建移动宣传平台,提示信息,开展抵制传销、拒绝传销宣传。三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揭露传销的危害和骗人的事实,表明政府打击传销的决心,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四是继续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厂、进学校、进市场、进家庭“六进”活动,促使全社会广泛参与,人人皆知。

4、积极开展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是打击传销的主要手段,全镇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把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重点,由原来的以清查驱赶为主转变为以刑事打击为主,工作方式由公安机关配合工商机关开展整治为主,转变为以公安机关侦办传销经济案件为主。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露头就打,积极破获传销案件,抓上线,打头目,狠狠打击传销犯罪活动,震慑传销组织。

5、完善打击传销工作制度,促进打击传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一是完善督查考核工作制度,修改评分规则,更科学有效地开展督查考核及地区分类监管;二是建立打击传销工作激励机制,对打击传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奖励,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打击传销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推动政府将打击传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打击传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打击传销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和谐发展的一项长期、艰巨而重要的任务,我们一定要以建设和谐湛江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打传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打传办的统一部署,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篇二: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总结

许昌市特殊教育学校

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总结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许昌市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和扩大全市创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成果,提高消费者自觉抵制传销活动的意识,全面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要求,开展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

1、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由韩发亮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组 长:韩发亮

成 员:耿伟峰 郑保营 娄桂荣 董改青 各科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利用led屏显示、报栏张贴、专题展板制作和校园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打击传销进【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

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2、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班 级签名活动。制作班级宣传手册,组织学生开展“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反传销自愿签名活动。

三、举办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使师生了解非法传销的欺

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

四、利用主题班(队)会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学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使学生牢固树立远离传销的思想意识,并监督家长不参与传销。

许昌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3月16日 篇三:2011年打击传销工作总结4 microsoft word 文档

2011年银环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银环社区在上级领导的带领下,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具体部署,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社区内没有出现传销或变相传销的违法行为,取得较好的工作效果,我们的具体做法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打传工作责任制

社区成立打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打传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确保打传工作协调一致,目标一致,发挥最好工作效果。街道领导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特别是在打击传销专项大行动中,领导更是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与其他职能部门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社区领导带领委主任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履行属地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部署周密,措施得力,始终保持严打态势。一年来,我社区打传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 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

我社区专门成立了由社区书记赵红菊任组长,社区副主任赵淑杰、片警李绍权任副组长,社区副主任王笑怡、闫玉敏、王静、王冬梅、李翠华、周妍希、李晋达、王丽、赵淑

杰为成员的银环社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12人以及社区防控人员5人,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领导小组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中。切实落实街道“打击传销联系卡、打击传销宣传单、打击传销公告、打击传销责任状、打击传销责任书”的五个一工作,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街道之间的互动机制。将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联系方式和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公布给每个居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及时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领导。

三、 责任到人,划分区域,层层落实“打传”工作方案。 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让传销无立锥之地。将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建立起“共治、共管、共建”的工作机制。按照打击传销属地管理原则,将打传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社区主任包楼包户,一包到底,布下天罗地网的防线,使得传销无立足之中。

四、 找准薄弱环节,强化出租屋管理。

为加强管理,社区与出租房房主签定打传工作协议书,有效推动打传工作的开展。 我们认真分析总结了以往打传的经验,针对出租房屋、闲置房屋便于传销分子藏匿的特点,对多年闲置房屋进行清理排查。社区对症下药,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

【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

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

五、 打教结合,彻底消灭传销

首先是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及宣传手册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社区通过印发给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我们还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打击传销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对于我们银环社区来说是在不断摸索、学习、借鉴他人成功经验中开展的。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上级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借此次上级领导检查打传工作的契机,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找准差距,迎头赶上。在有成功作法中,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20XX年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 第二篇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江山市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会议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街道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街道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街道办事处与村(社区)、社区与物业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定期排查制度。街道综治科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4月16日-5月31日)。结合5月份法制宣传月活动,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水塘边、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led显示屏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要建立健全排查登记记录,把村(社区)内出租屋、菜市场常驻业主、公园摊位、池塘边店面业主等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并告知街道、村(社区)举报电话,鼓励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三)全面实施阶段(6月1日-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全街道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突出的村(社区)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街道综治办将加强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社区)要及时向街道综治科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街道综治办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虎山街道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联系人:姜宣顺,

联系电话:4570695、4238260 、13967006212(666212)

2016年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方案
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检、法机关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集中整治传销人员聚集情况严重地区,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的团伙,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长效机制,防止传销活动滋生蔓延,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尽心尽力。

二、行动目标

集中整治传销活动相对集中、传销聚集多发地、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区域,特别是主城区的传销活动,通过集中整治,要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出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滋生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基础防控措施明显加强,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行动重点

(一)案件查处。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稳妥精确打击网络传销。集中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积极查处涉及少数民族人员、港澳台人员的案件。集中整治期间,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工商、公安打传机关要查处传销案件数1件以上(含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驱散、捣毁传销点1处以上,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头目、骨干成员1人以上。

(二)地区整治。以创建无传销城区为引领,开展集中整治,并针对打防控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基层联动机制,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实行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重点在开展创建“无传销镇(区)”活动的基础上,推动创建“无传销县”活动的深入开展。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优秀“无传销镇(区)”,创建率应达到90%以上。

(三)舆论宣传。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广泛、深入宣传行动进展和成效,揭露传销本质,展示政府的决心和执法部门的能力,更好的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四、行动步骤

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线索摸排阶段(即日—6月下旬)。要严格按照《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要求,明确职责,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对本地区内的宾馆、饭店、招待所、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厂房、演出场所、会议室、有出租房屋的居民小区、城中村等涉嫌场所逐一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与涉嫌场所签订“制止防范违法行为责任书”,建立专项监管台账,做到数量、分布、类型、经营活动、入住人员大致类别等基本情况明了清楚。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摸清本地传销活动现状,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确定予以打击的对象和目标。

(二)联合行动,打击整治阶段(6月下旬—7月20日)。

各打击传销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能划分,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组织精干力量,以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为整治重点,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类.统一部署进行集中清理打击,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及时遣散解救受骗参与传销人员。确保打击传销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攻坚处置,总结上报阶段(7月21日—7月31日)。工商机关要把此次整治行动与直销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建立健全打传社会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强化日常“网格化”巡查监控相结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涉嫌场所”的巡查力度,做到清查到位、宣传到位、责任书签订到位。公安机关要积极侦破重大疑难案件,集中整治重点区域,经侦、刑侦、治安、巡逻、技侦等各警种要协同作战,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做到快查快办快结。检察、法院对移送起诉和审判的传销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查起诉和审理判决,依法从严从重惩治传销犯罪分子,摧毁重大传销犯罪团伙和网络。同时,对当地开展打击传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管”体系,巩固执法行动成果,防止传销活动出现反复。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工商、公安机关要积极调动本单位力量,发挥专业部门网上巡查优势,拓展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准确研判、积极核查涉嫌传销线索,尽力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等重要信息。

(三)缜密经营,循线深挖。工商、公安机关要始终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作为主攻方向,强化经营意识,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全力锁定涉案骨干人员、主要资金交易和关键证据,为成功打击整治奠定基础。

(三)集中行动,精确打击。公安、工商机关要在摸排、经营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及地区情况,适时集中力量,果断打击整治,形成规模威慑效应。对跨区域、人员多、复杂敏感的案件,可速报市打传办统一组织、联合行动、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为重点,采取发布公益短信、公益广告、警示提示、现场咨询、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对外出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在校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等重点群体,针对性、时效性和渗透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打传领导小组要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和网站至少分别做1次电视访谈、电台访谈、网络在线访谈节目,在当地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发表1篇专题文章,在当地学校和社区(村)做1次专题讲座,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有效性,使广大群众能够自觉识别传销、反对传销、抵制传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和开展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牢牢把握破案、整治、宣传三个重点环节,将此次行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成员单位及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过问,及时督促,主导发挥好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整合力量,以工商、公安为主力,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整治行动的开展,切实落实好我县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工商机关主要牵头协调,动员基层部门发现、移送重要线索、社会面清理、教育、遣散、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公安机关主要承担刑事打击、大案侦破等职责,依法加强打击处理;综治部门要着力推动创建无传销城市等工作,强化综治考核评价,加强对行动的指导、督促,及时协调和推动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参与。

(三)规范执法,维护稳定。工商、公安机关要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查获的传销头目要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规范执法,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控制打击范围,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坚持打击和维稳并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狠抓落实,严格责任。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行动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大案件的督导检查,切实推进相关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主动、打击不力、人民群众反映仍然比较强烈的地区,要实行问责。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将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和文明城市创建重要指标予以考核,行动期间,县综治办和打传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2016传销联合执法打击整治工作方案
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 第四篇

为维护全镇正常的社会治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4月1日至5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打击传销工作总体部署,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传销活动情况突出的区域,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社会次序,为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为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其渗透蔓延趋势,确定各行政村新农村集聚点、集镇和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打击重点为“拉人头”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及“1040工程”等以集资本运作为名的新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专项行动打击处理一批组织、领导传送活动的骨干分子,教育一批误入传销组织的群众,解救一批被骗至传销窝点的受害人员,摧毁一批传销窝点,整治一批传销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区域,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6日)。各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在行动开始后,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用六天时间,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线索和情况,运用打击传销信息库,排查出传销窝点、传销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动向及可能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各种隐患。

2、集中打击阶段(4月7日至5月5日)。根据排查结果梳理传销线索。发现传销活动及时上报信息,在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传销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及屡教不改、多次参与传销的涉案人员。

3、总结提高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总结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经验措施,建立健全由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密切协作的打击传销长效综治治理机制,防止传销活动在我镇渗透、扩散。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当前我非法传销活动形势非常严峻,除传统的传销形式外,以“1040工程”为名,披着资本运作外衣的新型传销活动也已渗入我。与传统传销形式相比,“1040工程”传销的入门受害金额更高,隐蔽性更强,被骗传销人员的抵触情绪更高,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周密安排,集中力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同时要坚持打疏结合的方针,坚持打击到位,疏导到位,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工作目标。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联合执法期间,各村、社区要大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一方面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不受传销的欺骗;另一方面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曝光典型案列,震慑传销组织者的不法之心。宣传方式上多点齐下,通过镇、村简报,播放视频宣传片,设置小区横幅,发布警示提示、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营造全民打击传销的有利氛围,充分挤压传销的活动空间,为尽力根除传销活动创造有利舆论环境。

(四)坚持不懈,长效防范。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在本次专项执法打击行动的基础上,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各村、社区要完善发现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掌握汇报本区域内非法传销活动情况;公安派出所要完善日常打击制度,对发现的窝点组织力量露头就打,对已打击的传销窝点进行整理分析,合理安排力量,坚持开展日常挤压行动,防止传销死灰复燃。

(五)及时报送信息,强化督促落实。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在4月14日、4月24日、5月5日分三次向镇打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统计表,5月1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镇打传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打传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打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6交通局行政执法工作方案7篇
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 第五篇

第1篇:交通局黄赌毒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发动一场全面、彻底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的人民战争,全面净化社会风气,维护我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以打开路、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努力实现“三个一批”、“两个不发生”和打下“一个良好基础”的总体目标。

“三个一批”,即依法查处一批“黄赌毒”典型案件、整治一批“黄赌毒”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查封取缔一批涉“黄赌毒”问题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

“两个不发生”,即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形象的重大“黄赌毒”案件,确保不发生因“黄赌毒”问题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一个良好基础”,即通过集中打击整治,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为长效治理“黄赌毒”丑恶现象打下一个良好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四、工作重点

(一)打击重点对象。“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经营者、获利者、为首者、参与者、保护伞等。

(二)解决重点问题。营利性陪侍、卖淫嫖娼、“六合彩”赌博、电子游戏机赌博、聚众赌博、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为上述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三)整治重点场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此次重点对洗浴桑拿、按摩、KTV、电子游戏厅、动漫城、茶楼、棋牌室、旅馆业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复杂场所;群众多次举报或因“黄赌毒”问题被公安机关查处过的场所进行重点整治。

(四)整治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举报线索集中或涉丑案件频发的场所、行业单位等“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集中的区域。

(五)完善重点机制。实行举报奖励、责任追究、宣传教育等措施并举,建立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参与、协作配合的打击防范“黄赌毒”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五、职责分工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六、实施步骤

此次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0日至5月31日)

研究制定我局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召开动员会,广泛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辖”的原则,各职能单位组织专门力量,灵活采取联合执法、明察暗访、日常清查、秘密侦查等多种有效方式,深入辖区内各服务场所,组织开展全面彻底、“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所有服务场所的底数和基本情况;梳理群众举报投诉,从中摸排线索,确定一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确保打击整治有的放矢。对辖区、单位范围内的人、房、出租商铺开展网格式排查,发现掌握可疑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报告

(三)严打整治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对摸排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超常举措,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系统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做好迎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社会治安热切期盼,提升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职能单位一定要充分领会打击黄赌毒问题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保障,夯实基础。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支持保障力度,在单位资源整合、人员力量配备、专项经费投入、办案装备配置上要给予支持,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健全机制,确保成效。局综治办将打击整治“黄赌毒”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对各单位、各企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并作为今年全系统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完善问责倒查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对打击不力、整治不到位、黄赌毒问题反弹、群众意见强烈、媒体曝光的,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实行倒查问责。

(四)灵通信息,浓厚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强化宣传策划,全方位地开展正面宣传,反映战果,展示成效,加强舆论引导,教育发动群众、震慑违法犯罪。要强化网上舆情巡查、研判和导控,传递释放“正能量”。要结合法律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黄、禁赌、扫毒宣传活动,使专项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2篇:交通局传销违法犯罪整治方案

当前,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呈复发、多发态势,违法犯罪分子趁以招工、理财为名,诱骗群众参与传销,骗取钱财,传销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为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从5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开展集中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在局综治委的领导下,动员全系统力量,按照“打击头目、摧毁组织、教育群众、维护稳定”为原则,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坚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发展蔓延,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营造良好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以摧毁传销犯罪组织、惩治首犯、教育群众为总体目标,打击处理一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骨干分子,教育一批误入传销组织的群众,解救一批被骗至传销窝点的受害人员,摧毁一批传销窝点,整治一批传销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区域,创建一批无传销乡镇、村(社区),坚决铲除我县传销活动得以滋生土壤,增强全社会识别、抵制、防范、打击传销非法活动的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案件查处。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稳妥、精确打击网络传销。集中查处以“资本运作”、“扶贫投资”、“连锁销售”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聚集型传销犯罪及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重点打击以下人员:一是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诱骗群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的人员,多次受到打击处理的参与传销人员,为进行传销活动伪造国家证明文件及故意传播虚假文件的人员等;二是相关暴力犯罪的实施者。包括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限制、侵害被诱骗群众人身自由、人身权利的人员,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人员;三是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协助者。包括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和出租房主;为网络传销活动提供组织体系模型、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和源代码的人员,明知系传销活动而仍为其提供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制、销售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二)区域整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以创建无传销企业、无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参与为引领,突出重点,主攻难点,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优势力量大力开展打击整治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促进打击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舆论宣传。广泛宣传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传销的特征、危害等知识,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加强对案件高发场所、人群密集区等重点部位的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传销、打击传销的工作局面。

(四)长效管理。建立完善部门指导、企业负责、上下配合协作机制。构建打击防范传销监管网络体系,共享信息资源,加强日常掌控。依靠和发动各基层组织和群众性社会组织、小区物业管理机构等,加大对社区内传销场所、重点人口、可疑人员等情况的摸排掌控,加强对出租房屋整顿清查,及时搜集上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整体联动,合力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构建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四、行动步骤

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召开动员部暑会议,局属各相关职能单位根据本单位、企业实际,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本单位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迅速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暑。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要采取组织宣传车队、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主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刻剖析、揭露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积极参与打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

(二)调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情况进行摸底排查,认真汇总、梳理、核查、经营线索,确定打击整治重点和区域,广泛动员群众积极举报传销违法犯罪线索。通过摸排,了解和掌握本单位、企业有无传销活动的窝点、人员等具体情况,积极为公安、工商部门提供排查案件线索,为集中整治行动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严打整治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行动,重点地区集中组织大规模的清查行动,形成打击传销执法行动的强大攻势和良好舆论环境,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打击传销的高潮。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全系统集中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确保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单位、企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职,加强部门、区域协作配合,消除协作障碍,加强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动查处。

(三)加强保障,务实基础。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大力倾斜,保障打击传销宣传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将打击整治传销活动与平安企业建设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作用,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

(四)专群结合,依靠群众。要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制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发动群众,齐抓共管。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止传销工作,广造社会舆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认识传销、远离传销的防范意识,切实增强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短信平台等各类媒体资源,对此次行动大力开展宣传,引导识别和抵制传销。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更好的地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第3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

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切实把有关精神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找准与实际工作的结合点。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着力加强四个方面的监督:

1.加强对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加强对县政府重点工程和交通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新开工项目顺利实施、资金安全运行。

3.加强对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局属各单位研究决策重大问题要实行事前报告、事中参与、事后跟踪,即:决策前要向局党委报告,决策时党委派人参加,决策后要跟踪决策落实的成效。

二、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社会形象

以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这个重点,狠抓作风建设,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解决好脱离群众的问题,切实纠正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主要开展好四个活动。

1.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对作风较差、群众意见较大、工作出现严重差错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严重影响单位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将依据纪律条规严肃查处。

3.开展公路“三乱”整治活动。巩固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成果,坚持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明查暗访,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检查和明查暗访。

4.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重点加强运政、路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培训和执法队伍建设,集中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文明执法水平。

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以紧紧围绕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要抓好四个方面的教育。

1、抓好警示教育。开展“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活动,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深化廉政教育,深刻剖析近年来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系列腐败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深刻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线,自觉抓好中央、省、市、县一系列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

2、抓好廉政文化教育。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项目、进家庭为重点,将廉政文化不断向基层延伸,向工地延伸,向企业延伸,提高廉政文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抓好岗位廉政教育。以工程建设、行政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领域和岗位为重点,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抓好廉洁从政教育。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培训,坚持单位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

四、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能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抓好制度的落实是关键,因此,各单位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制度的可执行性和操作性。主要健全完善四个方面的机制。

1、完善交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各支部、各单位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重点权力运行流程,深入排查各部位、环节、岗位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防控措施,完善防控办法,健全防控网络,实施有效的内控管理。

2、健全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制度。针对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建立设计变更会签制度,规范资金拨付和管理制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制,落实中标单位廉政制度。完善廉洁管理、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施工、监理四项备案制。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厉行勤俭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认真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4、完善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畴,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五、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以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目标,深化各项工作的专项治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去年基础上,主要继续深化四项工作。

1、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治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借用挂靠资质投标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及转包、违规分包行为。积极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拓宽评价范围,认真开展信用评价,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规范工作。在按规定压缩非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各30%的同时,积极推进审批工作流程再造,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严肃纠正以登记、备案、年检、认定、审定以及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局属三个处对下级要求批复的各种事项要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超时默认。

3、继续深化基层单位专项治理。要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的规范化管理,从严治理工作秩序不正规、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等现象,严肃查处不听招呼、不守规矩和乱作为、侵占群众利益、赌博等行为。强力推进事务公开、规范单位人、财、物管理制度和程序,促进风气明显好转。

4、继续深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同时每半年开展一次“三公”经费检查督促工作,并要求各单位每季度按要求上报“三公”经费情况。

第4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工作改革创新,紧扣“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平安交通创建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活动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安监股,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相应的落实人员,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1.开展“四个两”活动。一是学透两篇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岛11.22爆燃特别重大事故的讲话》。二是观看两部电教片: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三是开展两项活动:查摆身边事故隐患活动、与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或从业人员谈心活动。局属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要至少深入两家从业人员家中开展夜访和调研,宣讲安全知识,进行谈心活动。四是撰写两方面的建议:加强平安交通建设的建议、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2.强化平安交通建设宣传教育。各单位、企业要紧紧围绕“平安交通”建设主要内容,多渠道、多方式将宣传工作深入车站、停车场、工地一线;同时要组织行业专家开展网络和报刊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平安交通建设的氛围,使“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要推出先进典型、报道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负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推动平安交通建设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积极配合全省“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积极参与第九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等全省性重点活动。

3.继续做好平安交通专项活动。2016年是“平安交通”建设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企业要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长途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和油气管线隐患专项整治等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百日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以“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局属各单位和各客运企业要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展板4块(展板规格:1.2*0.6米)。展板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图片、安全书画等,要特别提出事故案例内容。

5.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和企业要将演练活动与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

6.开展“生命的礼赞”征文活动。各单位和企业根据《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生命的礼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选送高质量文章,并于6月20日前报局法规安监股,统一选送报省、市安委办。

7.建立和完善舆情应对处置引导机制。围绕“建体系、通渠道、开微博、敢发声、勤沟通、善处置”六大要素,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包括建立完善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制度、突发事故(事件)舆情处置制度。发挥政务微博的宣传作用,提高政务微博的时效性,权威性和影响力。

8.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库。重点客运企业(含城市客运)可利用安全学习日的时间,选择本行业领域的1-2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编成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档案,作为活动资料进行留存。

六、活动要求

1.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好的效果。

2.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请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2日前将活动方案和总结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局法规安监股。

第5篇:交通工程事故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部署,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补强短板,以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到实处,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进一步减少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促进我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回头看,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安全监管,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着力解决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租赁等交通工程市场秩序和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使用程序,依靠先进科技等手段,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坍塌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努力实现2016年无交通工程施工坍塌事故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幸福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所辖范围内交通工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重点内容

在认真总结去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关键,突出预防,在本身的职责范围内,结合本区域实际,重点整治交通工程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施工车辆、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突出现场、深入一线,在检查安委〔2016〕5号文件明确的安全隐患基础上,重点开展“七看七查”:【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

(一)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隧道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二)看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等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三)看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搭设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一致;

(四)看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等作业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

(五)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及与施工方案一致;

(六)看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七)看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及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五、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覆盖我局所辖范围内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至10月中旬各施工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二)检查督导阶段:10月下旬,我局将组织督查,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单位和企业将严肃处理,同时准备迎接省、市的督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11月上旬为总结分析,归纳评估阶段。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各有关单位、有关项目指挥部要加强与有关责任主体单位的协作联动,及时掌握动态情况,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快速启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各项工作。局属各有关单位、项目指挥部在11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结报送局法规安监股。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我局对专项整治检查督导阶段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自觉排查整改,切实落实责任,预防事故发生。

(三)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有关项目指挥部要结合各项目实际,紧紧抓住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重点抓好夏季、汛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篇:交通局综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支持、齐抓共管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根据县综治委《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上级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以“讲法治、话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全县创新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成果,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夯实构建平安、法治的群众基础,为保障全县深化改革系列文件的顺利落实,为迈出“经济再提速、发展快升级、特色更鲜明、实干兴”新步伐,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赣发[2016]6号)精神;

(三)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16年)》精神;

(四)中共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遂办发〔2016〕13号)精神;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的鲜活经验;

(六)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七)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八)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九)开展全民法制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

(十)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打击非法闹访、缠访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典型案例。

三、宣传时间

本次综治宣传月活动时间为2016年3月。

四、宣传形式

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务求实效”的要求,重点开展好“五个一”活动。

(一)开设一块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和政法综治系统内部刊物、简报、网站、微博、微信集中宣传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果。《今日报》、电视台、《人民政府网》、《新闻网》等县内新闻媒体,要在3月份重点开展综治工作宣传,集中刊发、播出一批反映我县综治工作经验、成效的宣传稿件,切实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局属各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要运用内部简报、动态等开展集中宣传,并积极向国家、省市新闻媒体投稿,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建立一批综治宣传阵地。要结合实际,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电子字幕、公益广告、官方微博、微信以及文艺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车站和停车场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尤其注重在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宣传栏和标语栏(宣传参考标语附后)。

(三)举办一场集中学习日活动。要利用干部职工学习日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学习日组织集中学习,并结合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着“广泛倾听群众意见、主动回应群众期盼、务实推动综治工作”的原则,征求社会各界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的评价,了解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大力推广“红袖标”工程,展示群防群治工作成效。

(四)群发一批综治短信。局属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协同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单位,在3月份向广大交通运输经营者普发若干条综治宣传短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进一步增强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并将此做法形成常态宣传机制。

(五)开展一次干部夜访和挂点帮扶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县委要求,组织人员深入挂点帮扶村、社区开展干部夜访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主线,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开展平安建设共建帮扶工作,不断扩大平安创建的影响力,以基层平安促进全县平安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企业)要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真正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提供保障。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综治宣传工作有声势、有效果。

(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要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整合力量上求实效,在宣传效果上求突破,真抓实干,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三)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各单位(企业)要在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中,不断总结综治工作所取得的经验;要在联系群众中,掌握和了解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在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中,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和公平正义。

第7篇:交通局隐患事故查处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2.通过专项整治,加快建立事故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

3.通过专项整治,加快建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责任,及时发现和排查隐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

4.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清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处理问责,达到教育警示目的。

三、整治重点

(一)这次整治的范围是:

1.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营运车辆;

2.在建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公路养护施工场所。

(二)这次整治重点依法查处打击下列行为:

1.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站外兜客、揽客、下客,不按核定线路开展经营活动的;

3.违反“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经营的;

4.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设备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

5.未按规定正常使用卫星定位监控设施设备的;

6.违规渡运的;

7.救生、消防设施设备不到位的;

8.违反操作规程开展生产作业的;

9.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10.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限期予以整治的;

11.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1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13.抗拒执法行为的;

14.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这次整治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重大隐患整改治理不到位的;

9.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调查处理或者责任追究不到位、不落实的。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16年1月上旬开始,至2016年3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20日以前)

1.各单位、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实施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局法规安监股。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着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氛围。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6年1月21日至3月底)

1.各单位、企业要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开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抓紧整改。

2.我局将适时组织进行督查、重点抽查或暗访检查。各企业要对辖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领域进行自查,运管所、港航所、公路站和渡口站要结合本行业特点,采取巡查、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督查活动,特别要对本行业内的运输企业(道路、桥梁施工和水上安全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我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强化监督。各单位要用各种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动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要建立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停的必须停,该关的必须关,并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报告工作动态信息。

(四)注重结合,统筹推进。各单位、企业要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企业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疾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固化成果,完善制度。这次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发现隐患排查治理和严肃查处事故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不断加以总结提炼。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精神,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的具体规章制度,并在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严格落实,着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吉”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2015非法集资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
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 第六篇

第一篇:非法集资排查方案

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江西银监局关于开展全省银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赣银监发【2015】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行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建立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景德镇农商银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

组长:袁秀峰行长

副组长:于智德副行长

成员: 齐庆刚、颜雄翔、操建文、涂剑文、黄筱琴、李金刚、刘政、章珉、徐洪、夏金平、张德仁、朱建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风险合规部,办公室主任由齐庆刚兼任。

三、排查内容

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进行排查。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

点排查,摸清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和处置情况,提出处置预案。

四、风险排查时点

根据省联社通知要求,本次风险排查时点为2015年10月20日

五、时间进度和步骤

第一阶段:方案准备阶段(2015年10月20日--10月21日)。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落实排查责任,明确排查任务和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2015年10月21日--10月24日)。根据风险排查方案,由各支行组成若干排查工作小组,对全辖所有营业网点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确保排查面达100%。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5年10月24日- 10月25日)。景德镇农商银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排查小组检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形成全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总结报告报送省联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短、任务重,全营业网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确保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讲究方法。针对我国区域民间融资活跃的现状,要讲究工作方法,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突出重点,抓住典型,

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不当而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建立机制,加强报送。各支行要建立健全定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全面把握排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

联系人:张德礼电 话:0798-8381099

附件:1.非法集资活动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

2.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3.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量统计表

4.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统计报告表

第二篇:新建 非法集资)

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根据×××县人民政府《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及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精神,由工商、公安、民政、社区联合开展清查工作。从____年_月_日—_日,历时_天,共对外来人员在我县从事非法传销的___个居住点进行清查,帮教传销人员___人,捣毁传销窝点___个,收缴用于传销的西服、领带、皮包、衬衫__件(条、个),读书笔记、宣传资料____份,暂扣笔记本电脑一套(电视机一台、投影机一台),打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县政府于____年_月__日成立×××县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公安局副局长×××、县工商局副局长×××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置专职联络员,由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担任,工作人员工商局__人、公安局__人、民政局_人、社区__人,共__人组成,同时还召集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并于____年_月_日开展工作。由于组织到位,措施得力落实,从而为我县的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新情况、新问题多,专门法律法规少,传销和变相传销手段翻新、隐蔽性强,是经济邪教,顽固性强。针对这些情况,加强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一是印制宣传品和打击传销活动通告,告诫违法分子,不要再继续搞违法活动;二是告知广大群众不要参与搞传销和变相传销,分清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和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制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

三、主动汇报,加强协调,形成执法合力。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销、网络销售等名义

进行变相传销,现在又出现了借会员卡、储蓄卡、业务培训等形式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拉人头”不见商品的经济诈骗等形式,花传销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始后,抽调的工作人员共分_个检查组,每组由工商、公安、民政、社区的__人组成并按照《×××县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通告》___余张,按照通告规定,对外来人员在我县从事非法传销人员限期离蒙。通过三天的清查,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___人/次,执法车辆__辆/次,捣毁传销窝点___个,造册登记并劝返传销人员___人,收缴传销资料____份,收缴传销西服、衬衫、皮包、领带等物品__件,整个清查工作已按《实施方案》逐步完成并已取得预期的效果,此工作暂告一段落,这一工作仍要继续进行并转为正常监督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近期邻县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致使大量传销人员蜂涌至我县,这些传销人员大都文化程度较低,受传销头目的欺骗,由于身无分文,虽经宣传教育,仍有部分滞留于蒙。部分传销头目转移居住点,并让传销人员互换住房,给我们打击传销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五、下步工作重点

1、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高压态度,做到露头就打,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帐号,抓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等强有力措施,坚决而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气候。

2、组织好专项打击活动。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我县得到有效遏制。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强大声势。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深刻揭露传销给群众、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

第三篇:非法集资策划

平顺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策划

为揭示非法集资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引导民众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合力。平顺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将组织2015年6月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6月1日。

二、活动地点:平顺联社营业部、及各个营业网点

三、活动主题: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四、活动内容:

线下宣传:

1.以悬挂标语条幅、展示宣传片、电子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对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等进行宣传。选定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进行宣传,并在每个网点悬挂宣传横幅。联社营业大厅led屏播放宣传片,其他网点有电子显示屏的网点,每天选取了五条宣传标语进行滚动播放。

2.通过营业网点进行宣传。各营业网点大堂经理、等一线员工,要主动为客户提供相关业务和政策咨询服务,结合业务宣传、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宣传,适时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提高客户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在联社营业大厅以及各营业网点营业大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

资料。

4. 出动宣传车辆沿街宣传。在平顺县城内主要马路、广场、群众集散地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沿街宣传。

5.在县内人群集散地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如客都超市)

6.下乡宣传,组织各网点工作人员下乡发放宣传。在各乡镇群众集散地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碟片,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线上宣传:

1.利用新型媒体宣传。在平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方微博、微信公共平台发布活动信息以及宣传标语、宣传信息宣传。

2. 利用传统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信息字幕,播放宣传片。在同时在《长治日报》开辟专版专栏《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3.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平顺农村信用社网站、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络媒体等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利用互联网广泛、快速、互动性强的优势,在网上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警示网民提高警惕,增强客户投资的风险意识。同时密切关注网上相关舆情信息,如发现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附件

宣传标语:

1. 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3. 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4.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5. 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

6. 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7.非法集资许您高息高回报实际是为圈、骗您的钱

8.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2016打击传销实施方案】

9.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10. 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98

温馨提示:

平顺农村信用合作社忠告广大民众:

远离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请您面对高息诱饵、虚假广告、非法传销、集资活动应保持警惕,不为所动,不被诱惑。储蓄存款,利国利民,储蓄存款受法律保护,个人储蓄存款应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有《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合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请勿委托他人。

各位朋友请注意

非法集资莫参与

承诺给你高利息

当心把本亏进去

传销集资花样多

其实目的就一个

骗你钱财坏你名

贪心一起悔断肠

平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醒广大人民远离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2015年6月1日

宣传资料:

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危害正常的经融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公布。自2015年1月4日起施行明确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属于非法集资。

1. 在房产领域,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

销售为主要目的以反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 在林业领域,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

金的。

3. 在农业领域,以带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

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 在商业领域,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

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

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 在证券领域,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

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 在保险领域,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

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 其他领域,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以委托

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第四篇:非法集资排查措施

一、排查原则

(一)部门负责原则。各相关单位对本系统的非法集资情况排查全面负责。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时间,组织好对本系统内非法集资情况的排查。

各单位要“自扫门前雪”按照“谁准入、谁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问题。谁主管、谁负责,谁组建、谁负责”原则妥善处置。

(二)属地负责原则。部门负责的基础上。掌握属地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告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银监办事处)

(三)协调联动原则。调查和处置中需要相关单位之间协调配合的按照《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有关协调处置规定办理。

二、工作方法

(一)调查可以采取如下方法进行:

1对本系统工作人员是否组织或者参与非法集资情况开展排查;

2解本系统工作人员是否掌握非法集资信息。对涉及其它系统的信息移交涉及相关单位调查。被移交单位要对移交信息进行调查;

3对与本系统有业务往来方的非法集资情况进行调查。

(二)处置工作方法:

1对调查中发现的可以及时处置的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及时处置;

2对不能及时处置的非法集资案件。如涉及人员较多或者金额较大、案件较复杂、跨系统等案件,做好及时控制的情况下,集中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处置;

3对涉嫌违法的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侦处。

(三)调查和处置情况报告。各相关单位要将调查情况书面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工作统一要求进行。具体时间各相关单位可以自行安排。最迟将调查情况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并提出集中处置意见,报告市政府领导研究处置。如有必要,可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集中活动情况,研究集中处置方案。

(三)一般性案件。力争全部处置完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排查活动。认真落实,保证质量,不留死角。

(二)各乡镇(办、场)要高度重视。并对本辖区调查和处置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具体掌握。

(三)各相关单位在集中排查活动开展中遇到问题。请求指导或者协调解决,不允许隐瞒案件或者怠慢调查和处置工作,如发现隐瞒或者怠慢情况,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

第五篇:2015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2015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5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文件精神,本人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八项规定为主题,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按照“解剖自己不怕严、听取意见不怕刺、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的原则,认真查摆问题,自我剖析如下:

一、自身建设情况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理想信念就是我们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一年来本人始终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抓牢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紧道德建设这个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敢做“中国梦”,敢造“升级版”,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旗帜鲜明,做道德的示范者、诚信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是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招商,在招商服务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1、招商情况。到目前为止,中心外出招商 余批次,接待客商余批次,投产项目个,开工项目个,签约项目个,通过评审会项目个,跟踪洽谈项目个。

2、沟通客商情况。对有投资意向的项目做到主动上门拜访,指派专人全程跟踪对接,逢节假日送去温馨短信,本人一直倡导写亲笔信的方式来加强彼此间感情的沟通和联络,做到头脑中“不离不弃”,行动中“常来常往”。3、服务企业情况。本人始终要求全中心工作人员对已落户的企业按照“个性化”要求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把企业当“家”

看,把客商当“亲人”看,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极力为企业解决生活、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三是增强宗旨意识,保持优良作风。古人云,“上为之,下效之。”本人带头严格执行好落实好中央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形成正面的示范效应,进而在中心形成辐射效应。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提高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带头深入“三送”帮扶点,想百姓之所想,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身体力行,彰显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廉洁从政。本人始终带头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商务接待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善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实事。坚持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主动接受监督,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带领班子成员坚持反对腐败,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搞腐败。

二、存在的问题

1、学习上,常常在繁杂的工作上找理由,在学习的时间上不能保证,在思想上对自己有些放松,对党的理论的学习仅仅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的挖掘理论的内涵,没有把握这些理论的精髓。

2、工作上,艰苦奋斗思想意识淡薄,由于客商接待没有时间性和规律性,经常“白+黑”、“5+2”地工作,长此以往有些精神懈怠,又加上经常外出招商造成路途的奔波以及舟车劳顿,偶尔也会抱怨,缺

乏吃苦耐劳的精神。

3、思想上,缺乏自信心,尽管目前中心招商引资工作有了一定的成绩,但因招商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系统性和不确定性,当前严峻的招商环境和我市繁重的招商任务,压力很大,有时为了完成任务,性子很急,爱发牢骚,面对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信心不足。

三、努力的方向

1、认真学习全会精神,恪守党的政治纪律,突出一个“悟”字。学习的深度决定认识的高度,认识的高度决定对党的理论把握的程度,徒有虚名并无实学的人犹如山间竹笋腹中空,今后本人将始终坚持不断深化对十八大精神、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论基础、深刻内涵、基本要求和指导意义的认识,同时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纪律养成贯穿渗透到日常管理和工作、生活的各方面,真正使恪守政治纪律成为一种修养、一种习惯,把履职尽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作为纪律养成的重要实践载体,用心思考做到学有所思、做有所悟、学有所成。

2、践行纪律条例,落实准则措施,突出一个“行”字。积极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定规矩、明责任、守纪律、抓落实”为主题,以“正风肃纪、优化环境、提升形象、促进发展”为重点,着力在以下方面下功夫:①定规矩。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我们要完善工作目标管理手册,让每位职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②明责任。规矩既定,还需要一个科学的制度保障,特别是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做到能者上、庸者下。③守纪律。从维护党章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入手,坚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着力解决勤政廉政意识不强,自由散漫的问题。④抓落实。做好任何工

作的关键都在于抓落实,抓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的落实,把它们落实到实践中去,以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3、自觉增强党性,锤炼过硬作风,突出一个“戒”字。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作风问题根本上是党性问题”,“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今后,本人将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实事求是,找准工作切入点,以提高自身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增强大局意识,讲党性,讲原则,讲真话,讲实话,自觉经受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自觉增强党性修养,戒骄戒躁,以切身行动带领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团结人,感染人,打造一个和谐团结的招商铁军。

4、针对“四风”,深刻体察,突出一个“悔”字。“物先必腐,而后虫生”,“四风”实质是一种精神退化的软骨病,扫除“四风”,必须“强身健体”,然而对物欲横流的社会,容易在其中产生价值焦虑、精神迷茫、信念真空、错失目标。古人有云,“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因此在当前灯红酒绿的发展时期,在权力和金钱的诱惑中,我们的干部必须学会静养心气、心无旁骛、一往无前、披荆斩棘,以平和的心态克服浮躁,清静本性,限制欲望,把精力花在研究问题上,把心思用在干实事上。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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