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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资助宣传

2016-09-05 13:35:1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大学生资助宣传(共7篇)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总结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总结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及《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资助工作的宣传活动。资助宣传工作在学院党委副书记的指导下,学生工作办公室各位老师和各班班委通力合作下顺利地完成。我院通过多角度、多渠道宣...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大学生资助宣传》,希望能帮助到你。

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总结
大学生资助宣传 第一篇

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总结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及《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资助工作的宣传活动。资助宣传工作在学院党委副书记的指导下,学生工作办公室各位老师和各班班委通力合作下顺利地完成。

我院通过多角度、多渠道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学校的相关政策以及资助效果等。宣传形式包括了讲座、海报、宣传手册、QQ、飞信等途径。

一、宣传方式

(1)利用《录取通知书》宣传

在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就同时发放了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习奖励与资助措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等材料,这样就确保了学生和家长都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和学校的奖励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同学,可以在开学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家庭经济困难生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2)利用新生入学报到进行宣传

在新生报到时,学院老师在新生接待处仔细向学生解答学校资助的相关政策,并将相关内容印发出来发给每位同学。学生干部在新生接待处帮助需要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的同学顺利地完成缓交手续。

(3)通过主题班会进行宣传

新生报到完成后,新生辅导员召集各班同学开班会。班会其中的一项内容就是宣传学校的奖助学金政策及勤工助学的政策。在班会中,辅导员老师讲述了学校的政策,并根据以往的经验给学生讲述了很多生动有趣的例子。

经济困难生评定工作开展前,我院所有班级召开班会,对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评定等级和要求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并成立评定小组按比例评定了家庭经济困难生。

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红河助学金、国球大爱助学金通知下发后,副书记在学工办例会中布置了该项工作开展的具体细节。老师召集各班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文件的解读和各班评定时应注意的细节。随后各班都开班会对本学年的助学金评选要求和方式向全班同学宣传,并成立工作

小组,进行助学金评定。

(4)通过入学教育进行深入的宣传

我院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安排了资助专题讲座。2013年9月3日,罗老师给2013级399名新生详细的介绍了关于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类的问题。

我院利用“学先进、树典型”、“诚信讲座”、“感恩教育”等机会,在宣传学校资助政策的同时,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道德观念。

(5)通过QQ、飞信等形式进行宣传

在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生评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时,我院辅导员老师都通过飞信、QQ群等形式通知学生工作的开展、评选的相关要求及工作进展情况。

(6)通过我院宣传栏进行宣传

在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生评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完成后,我院通过学院网站及宣传栏对资助结果进行公示。

(7)通过团学简报、宣传海报、典型文集等形式进行宣传 通过学院团委制作的团学简报对各项宣传工作的结果进行及时的汇报和传达,利用宣传海报来宣传学院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在激励其他同学的同时,也起到了对资助效果的宣传作用。

二、宣传内容

(1)宣传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政策

我院通过讲座、宣传单等多渠道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政策,包括了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政策。

除此之外,我院还宣传了学校其他的资助政策(如红河助学金等),以及勤工助学政策和学校奖学金的政策。对这些政策的细致解读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看到了希望,同时也让同学们明白,要想完成学业,学习和靠自己的劳动都是十分必要的条件。

(2)宣传经济困难生典型

我院通过学年度大学生典型事迹集锦、“学先进、树典型”讲座、与学院优秀学生讲述亲身经历、宣传海报等形式,向全院学生宣传我院优秀学生典型,用他们的勤奋、吃苦耐劳、不屈不挠的精神来感染着其他同学。

(3)宣传资助效果

在经济困难生的评定、我院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院都会及时的将学院资助情况进行公示,包括了班级公示和学院公示。待该项资助工作完成后,我院会在学院的网站、宣传栏和学生宿舍区等地方进行公示,以确保同学们能够看到资助的结果。

除了宣传资助结果外,我们还通过讲座和宣传海报等形式宣传我院受资助学生的情况及他们在学校的表现。这大大激励了其他同学的学习热情。

(4)诚信教育、感恩教育

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对于刚进入大学校园的同学们来说,诚信是他们立足于社会的基石。为引导同学们养成诚信做人的品质。从学生助学贷款到生活中不起眼的小事,一个个鲜活的例子道出了诚信的重要性。同学们知道了要保管好自己的诚信身份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同时,我院每学期都在各年级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班会,从考试诚信、就业诚信、做人诚信等方面引导学生。 新生入学之初,我院开展了“感恩父母,写给父母的一封信”活动。用微电影做开场,启发大家的感恩意识,让同学们表达对父母的感恩之情。 我院这次的资助宣传工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不仅关注到资助政策本身的宣传,还结合诚信教育等传达正能量。本次宣传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大学生资助宣传 第二篇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15〕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张家镇第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学生资助宣传】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学政策、筑梦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

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学生资助工作宣传
大学生资助宣传 第三篇

【大学生资助宣传】

学生资助工作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依据省教 育厅《河南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汝州市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结合本地、我校实际开展宣传工作。

一、宣传目的 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和资助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资助工作水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宣传内容

宣传资助政策。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资助对象的认定细则、资助工作的操作流程等政策。及时宣传报道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及社会效益。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以及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宣传方式

(一)借助学校校讯通平台进行宣传,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资助对象的认定细则、资助工作的操作流程等政策,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二)开展演讲比赛活动。通过开展演讲比赛,增强受助学生感恩社会、励志志成才的意识。

(三)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积极组织受助学生参与校园美化、志愿者服务孤寡老人等活动。

(四)开展“资助工作大家谈”活动。突出宣传资助政策的育人效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长成才的感人事迹。

(五)加强校园宣传。学校要在显著位置设立资助宣传栏,利用主题班会开展感恩、守信教育活动。

(六)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市、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及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汝州市纸坊镇初一初级中学

2014年4月

学生资助宣传标语
大学生资助宣传 第四篇

学生资助宣传标语

政府资助贫困生,好好学习快成才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促进公平教育 读大学有困难,国家为你办贷款

实施学生资助政策是党和政府的德政之举

助学育人,造福后代:

不辍学,不放弃,资助政策帮助你;

学生资助政策好,上学“一个都不少”;

贫寒学子求知路,资助政策来帮助;

资助政策做到位,贫困家庭得实惠;

关注贫困家庭,关爱贫困家庭学生;

贫困孩子不要愁,惠民政策有盼头。

爱心助学,学子圆梦,诚信你我,感恩社会。

倡导诚信风气,塑造信用形象。

诚实守信,有借有还,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大学贷款自己还,我为父母减负担。

大学期间不要息,轻松求学很放心。

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公平教育机会。 考起大学不要愁,助学贷款来资助。

良好的信用记录,无形的信誉财富。

梦想改变命运,承诺重于泰山。

倾心助学,为梦想插上翅膀;感恩还贷,给人生一个承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惠民工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资助政策宣传
大学生资助宣传 第五篇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是什么

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样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大学生资助宣传】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贷款【大学生资助宣传】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大学生资助宣传】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

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元。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和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补偿或代偿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学费资助,学生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

(八)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

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九)师范生免费教育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十)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十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二)其他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

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

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国家免学费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

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小学生4元、初中生5元(按每年250天计算),所需资金中央财政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财政应承担的50%部分,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中西部城市和东部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四)营养改善计划【大学生资助宣传】

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顶岗实习困难专业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由财政给予补助。免学费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15%确定;东部地区按5%确定。西藏自治区和新疆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所有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三)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五)学校减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六)其他形式资助

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资助工作。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标语
大学生资助宣传 第六篇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标语

初中

1、两免一补"政策好,上学"一个都不少";

2、不用买书不缴费,住校还补生活费;

3、"两免一补"政策好,农民负担又减少;

4、贫寒学子求知路,"两免一补"来帮助;

5、"两免一补"助孩子,发展教育奔小康;

6、"两免一补"做到位,贫困家庭得实惠;

7、关注贫困家庭,关爱贫困家庭学生;

8、实施"两免一补"是党和政府的德政之举;

9、实施"两免一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0、贫困孩子要读书,党和政府把你助"

11、家庭困难不用愁,孩子上学勿需忧

12、"两免一补"来帮你,家长孩子皆欢喜

13、一切为了困难家庭,一切为了贫困学生

14、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保障农村义务教育

15、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体现党的关怀

16、认真落实"两免一补",不让孩子因贫困辍学

17、政府资助贫困生,好好学习快成才

18、"两免一补"送关怀,农村学生贫困学生上学,政府"两免一补"

高中

1、唤醒爱心、伸出援手、关怀贫困学生。

2、乐善之本、助人为快、会聚爱心、共创未来。

3、关注教育、关注贫困学生。

4、财富源于社会、爱心回报社会、关注贫困学生。

5、救助一个学生、改变一个人生。

6、用我们的真心、真情、真意关爱贫困学生。

7、只要你我都献出一点爱、贫困学生就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8、凝集社会之力,资助贫困学生;

9、爱心点燃希望,关注寒门学子;

10、知识改变人的命运,扶贫共奔和-谐之路;

11、关注困难家庭,关爱贫困学生

13、家庭困难不用愁,孩子上学勿需忧

2016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
大学生资助宣传 第七篇

为了认真做好2016年普高资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2016年学生工作计划,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助资源,不浪费一分钱,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拼搏,强化服务,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平等地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1按照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和学校的要求,制定并完善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学校资助体系,实施各项资助工作。

2、利用学校校园网、电子屏、入学通知、校园广播、宣传板和橱窗等方式,切实做好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3、做好2016年春秋两次国家助学生的核查、评定、公示、发放工作。

4、进一步完善我校贫困学生档案建设工作,做好家庭贫困学生的统计、调查工作。

5、做好2016年学校各项资助资金的指标分配、评定、公示发放工作。

6、切实做好贫困学生的社会资助工作。

7、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新苗”奖学金的评审及发放工作。

8、进一步做好贫困生的教育工作,开拓以“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成才教育”为主题的贫困学生教育新模式。

9、指导各班级开展资助工作。

10、做好各类资助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实行专人、专室、专账。真正做到机构健全,网络齐全,整体联动,有序运作。

2、强化职能、规范程序。用好用足各项资助政策,明确受助范围、对象、条件,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实处,使贫困能真正受到“平等、均衡、优质”的良好教育。

3、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系统,规范资金管理。所属资助款项要按时足额打到学生账户。防止虚报、冒领、克扣现象发生。

4、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资助效果,努力做到资助对象准,资助效果好,社会评价高。

四、工作安排

元月-2月:

1、制定资助工作计划;

2、完善各类管理工作制度。

3、制定2016年春季校内资助工作安排。

3月-5月

1、确定校内资助学生名单并组织资金发放。

2、对享受2016春季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核查、造册、上报、发放。

3、深入班级核实享受资助政策学生情况。

4、利用资助工作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知恩、感恩、报恩”和团结互助的品德。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征文评选活动。

5、做好春季普高贫困生资助信息库的数据采集、维护、核对工作。

6、对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家长进行不少于10%的调查。

6月-8月

1、收集整理上半年各类助学档案。

2、做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工作。

3、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

9月-10月:

1、给高中部每位学生发放《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宣传单》和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召开学校资助工作会议。

3、做好贫困学生的统计、调查工作。

4、制定2016年秋季校内资助工作安排。

5、做好2016年秋季国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评定、公示工作。

6、确定校内资助学生名单并组织资金发放。

7、深入班级核实享受资助政策学生情况。

8、做好秋季普高贫困生资助信息库的数据采集、维护、核对工作。

11月-12月:

1、做好2016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花名册上报、办卡、资金发放工作。

2、深入班级核实享受资助政策学生情况。

3、认真撰写2016年度工作总结

4、做好本年度资助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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