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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

2016-09-10 11:43:5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共5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2011年,我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委、党工委、政府的领导和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

篇一: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1年,我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委、党工委、政府的领导和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思路,建立机构,健全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两劳”回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全社会持续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为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治理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今年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年初调整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条不絮地开展。

(二)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今年开展了4次对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到目前为止,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37人。社区矫正对象为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按照一人一个档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并将矫正人员所有信息

上传到“江苏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司法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如皋市社区矫正网上执行平台”,对我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帮教、监护协议,听取思想汇报,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监控,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对部分人员实施了GPS定位系统的管理。到目前为止我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没有脱管、漏管,没有从新犯罪,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使我辖区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调整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接待工作站,明确了职责,使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将2007年至今年回归的“两劳”人员信息资料进行登记造册,进一步规范了我区“两劳”回归人员信息资料。

【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

(二)加强衔接,掌握动态。今年来,我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监狱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13人,收到通知后立即进行登记造册,及时通知村(居)委会和家属,并与派出所联系,将其纳入重点人口管理。实行无缝对接,针对“三无”人员,去监狱接回,今年已到监狱接回2名刑释解教人员,目前在册36名刑满释放人员。为预防和减少“两劳”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司法所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村(居)随时了解掌握“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情况,并多次走访安置【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

帮教对象所在的村居、家庭等,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

(三)增添措施,做好安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都由司法所接待,登记造册,并建立了个人档案。确保“两劳”人员安置帮教情况家底清,进行跟踪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对他们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生活上一样关心,让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伸出温暖之手。对我辖区回归的“两劳”人员13人均进行了帮教,今年有8人顺利的解除了帮教。【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

(四)创新机制,加强帮教。2011年初,司法所开展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帮教安置对象送温暖活动。司法干警走访了安置帮教对象家庭,了解了生产和生活状况,并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通过该活动的开展,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起到良好效果。关心服刑人员的家庭,积极协调解决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困难,促使其安心改造。

今年的工作在党工委、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所会自身的实际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子,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篇二: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
2014年泾河司法所工作总结

泾河司法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我所紧跟发展需要,紧随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在年初工作计划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切实承担起人民调解重头戏、社区矫正主旋力、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先行者和法律援助应义务等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不断增强政府依法执政意识,为促进泾河经济良性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努力。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是基层司法行政的“重头戏”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纵深发展

1、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各级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2014年全镇主动化解重大纠纷合计10起,其中镇调委会化解8起,由于主动介入,及时化解,稳定了一方平安。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我司法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开展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每月月底开展常规排查,重大节日前开展专项排查。从镇到村、组扩展到各企事业单位,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月底采取治调主任例会的形式,各调委会将掌握的矛盾情况向司法所报送。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今年,泾河镇结合综治办开展的“百日攻坚行动”,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行动”作为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3起,调处矛盾纠纷33

起,达成协议33起,保证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为泾河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3、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制定还款计划赔偿、债权债务等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全年所调解的75起矛盾纠纷无一件未按照协议履行的,调解成果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1、狠抓队伍,打造“称职调解员”。重视调委会队伍的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依照县司法局文件精神,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各调委会,年初对上一年工作不称职3名调解员及时进行了调整,有力强化了队伍建设。

【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

2、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组织开展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员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人员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全年共举办培训班6场次授课人数146人次;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以案析法”,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全年 “以案析法”12起,参与人员57人次,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加强指导,提高村级调委会的工作能力。村级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村级调委会业务工作的指导是乡镇调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对村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村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经过努力,现在各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员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的过程记

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轻书面”的调解方式,真正做到了案件调解的“有章可循”。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解工作的保障力度

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亲手包案,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2014年我镇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3件,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3件,接待群众38批次,共101人,调解43件调解成功43件,调解率、成功率都为100%,其中复杂疑难案件5件。

做到了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确保了2014年全年无个案上访、集体上访;无矛盾纠纷上交;无民转刑、民转非案件。确保我镇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能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化解纠纷的第一线发挥积极作用。【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

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是基层司法行政的“主璇力”

自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启动以来,我所认真按照县司法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不重不漏。今年1—11月份共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1人,安置帮教人员16人,解矫社区服刑人员16人。截止11月30日共有社区服刑人员14人,其中缓刑13人,假释1人,全年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31人,安置帮教人员91名(2009年-2014年11月)。

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我所严格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各项工作,坚持两个“8小时”制度,即每人每月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8小时以上,每人每月必须参加集中学习8小时以上。坚持每人每月必须到司法所汇报近期生活、工作情况并上交书面思想汇报。同时我所将《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印发给矫正对象,以便他们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重新做人。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情况,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置:2014年2月25日,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因盗窃罪被宝应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2014年3月9日至2014年9月8日,2014年3月17日到我所报到入矫。2014年4月中旬,我所工作人员发现其未按规定交思想汇报和电话汇报,遂电话联系,但手机关机,之后司法所、村委会及其家人共同参与查找,但未找到。我所于2014年5月5日将此情况报告给县司法局,县局社矫科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到泾河镇进行调查、查找,但均未找到王某的下落。王某自入矫以来已失踪超过1个月,我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提请撤销王某缓刑。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我们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安置帮教责任书;二是确保每一位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安置;三是定了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政府和人民的关怀及社会的温暖,鼓励他们建立对新生活的信心;四是加强对刑释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在心理上和过去的行为告别,促使其转化。2014年,我镇16名安置帮教对象均已得到妥善安置。

三、普法是基层司法行政的“先行者”

1、利用阵地常规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村(居)、”“法律进企业”、 “法律进单位”为载体,利用橱窗、板报、条幅、法治广场、法治街道、宣传灯箱等阵地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针对曹坝企业较多的情况,镇花费3万余元在曹坝工业园区悬挂法制宣传灯箱58只,制作宣传标牌4块。同时在宝珠电器试点法治进企业宣传推广,根据企业的自身条件,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着重提高企业

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年共举办了“安全生产”、“质量第一”、“保障职工权利”等内容的6期培训班。此外还充分利用车间班会期间,开展每月法律一题活动,讲你身事,交身边人。旨在大大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把法治进企业工作目标落实到最基层。在3月5日学雷锋日之际,我所联合安监、环保、计生、派出所等部门组织人员在泾河镇人民大会堂广场开展以“学习雷锋精神”为主题活动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法制宣传,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结合重大节日、镇重大活动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工作。(1)以各种纪念日及群众集中活动日为契机开展宣传活动。分别在3月8日(妇女节)、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5月4日(青年节)、6月7日(“三夏”安全生产)、6月25日(全国国土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内,利用宣传栏、宣传画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2)结合镇重大活动开展法制宣传,①结合镇河道疏浚,我镇印发环境保护相关条款资料3000份,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使村民懂得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②结合镇创建卫生镇,宣传土地管理,集镇规划相关内容;③结合我镇开展企业职工参交住房公积金活动契机,印发4500份关于劳动法相关条款宣传资料,分发每位职工手中,让他们知道自己应该享受权利要得到保护;④结合村务公开,我们办了8期村民组织法,村民选举等宣传橱窗。⑤结合镇开展夏季秸秆禁烧、禁抛活动,利用宣传车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法,花了65天时间,共出车252车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8000多份、悬挂普法宣传条幅257幅、制作宣传法制宣传版面214块、全镇无着火点,起到明显效果;⑥结合征兵工作,针对应征青年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对全镇126名应征青年办了一期培训班,印发人手一册国防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关

篇三: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
2015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第1篇: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敬爱的党组织:

我从一名普通的职员逐步成长为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我曾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勤奋好学、爱岗敬业,为社会也做了些有益的事情,组织上也给了我很多、很高的荣誉。

就是在这些光环的簇拥下,我从一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夜之间成了阶下囚。我痛苦、彷徨、寝食难安,常想自己怎么走到今天,原因教训在哪里?首先还是放松了学习,不能用正确的理论指导思想武装头脑,错误的东西就必然乘虚而入,人生观、价值观就会发生扭曲;二是交友不慎;三是对自己要求不严,认为逢年过节收点礼品、礼金算不上什么,忽视了量的积累可以产生质的变化。我的教训深刻、惨烈,无法挽回。

坐牢的日子实在不好受,我真切体会到什么叫做度日如年,什么叫做牢狱之灾。在我极度无助、孤独痛苦时,组织和你们多次专门抽出时间开导我,还询问执勤战士在工作上有无需要改进的地方。查哨时,您还给我盖被子等,您的言行让我非常感动。

在您的言传身教下,战士们执勤文明礼貌、有礼有节,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给了我生活上的方便,在我身体不适时更是如此。我下一步要继续配合好专案组的调查、诉讼,彻底交代好自己的问题,认罪伏法,争取政府的宽恕。同时,配合好你们的执勤工作。对您的关心、关爱,再次表示感谢!

汇报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2篇: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尊敬的xx:

我叫xx,今年xx岁。因为xxx(罪名),被xx人民法院处有期徒刑x年,宣告缓刑x年。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我所犯的罪行,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是我有信心也有决心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一直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和其他文化知识,不断地扩展自己的知识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服从监督,不断地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

通过这半年的学习,跟民警对我的帮助教育,使我体会到了自己曾经是多么的幼稚,所做的事情是多么的荒唐。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同时也给社会,给他人带来了影响跟伤害。为了能更好的改善自己,这个月,我去了西安工作,希望能从工作中学习到一些东西,通过这一个月的工作,让我看到了这个社会的和谐,同时也明白了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

工作闲暇时,我经常想起自己从前做的事,是多么的荒唐,通过在外面的学习,跟民警的教育,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也认识到曾经自己的法制概念是多么薄弱。从而导致了犯罪。

如今才发现自己真的很后悔,如今我只能努力的改造自己,在工作闲暇时学习法律知识,让自己多了解法律,一般自己以后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会永远不让自己再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学会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如今我牢记国家的法律在心中,让它时刻提醒我,做事要三思后行,切莫冲动犯下大错,而后悔一辈子,所以今后违法的事情,我绝对保证不再做。现在,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所犯之罪对国家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革面。

汇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3篇: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在这个月的缓刑期间里,我居住在县里,主要从事服务工作以及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帮助社区做了部份绿化浇水剪花等公益事务。

于8月17日还参加社区组织的文体活动,这段时间的改造期间没有做出违法违纪事情。我还认真回想自已之前的所做所为,认为以前我的所做所为触犯了法律,法院对我的判决是对的。这段时间里。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多次找我谈心。对我做思想教育。让我永远不要忘了这次血的教训。抢劫罪。不但伤害了他人。也伤害自己。从我们谈话以后。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做了这样的事。我对国家和社会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觉的自已之因为犯法,是缺少学习,对公益事业不够积极,个人私心杂念太大,法律意识淡漠(

现在。我真正认识到了懂法。守法的重要性。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单薄,从而导致了自己犯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件事对我来说,就是一件血一样的教训。

从今以后我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和党的思想政策。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经历过这样的事,我悔而再悔。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让我的心头。永远悬挂着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再也不会一时冲动。让自己犯下大错。不管前方的道路多么艰难,我都会顽强的走下去!

困顿中,请相信我还能振翅飞翔!

第4篇: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我叫XXX,20XX年8月6日因为抢劫罪被×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3年缓刑5年。本想没有想那么多,可是现在不但触犯了法律,同时也给家里、带来了更大的经济压力,负债累累!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我所犯的罪刑,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是我有勇气和信心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己可以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

通过民警在这些月的对我不断的帮助教育,使我真正对自己所犯罪行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给我自己也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这段时间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抽出大里的时间针对我所犯的罪行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耐心细致的教育下。让我我会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现在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命面。

这几个月我一直在家学习法律知识,力求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同时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并且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今后,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我有勇气和信心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位对社会有用的人。

汇报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5篇: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贵港市港南区司法局在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矫正工作机制,规范矫正工作流程,实施多项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中,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向司法所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汇,为司法所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活动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如下为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思想汇报材料:

不辜负期望做有用之材(吴某)我是一名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2015年10月,我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社会上服刑。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这段日子里,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以及本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使我认识到所犯的罪行给别人带来的危害,但是政府并没有放弃我们这些人,而是采用一切措施来挽救我们,我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

在矫正之初,我对自己的前途十分悲观,精神负担重,心理落差大,自认低人一等,平时闭门在家,不和外界接触,沉默寡言,不愿与家人亲朋好友交流,心态有些不正常。通过司法所与我促膝谈心,用典型案例教育等方法,鼓励我学习一门技术,掌握技术后,日子会越来越好的,这使我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经请假并获批准后,我即到南宁技工学校学习。今年四月,我学成归来。现在贵港城区一家大公司工作。如今,我生活无忧,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在社区矫正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教育我,要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管我有什么样的困难,司法所都尽可能帮助我解决。在接受帮助的同时,我也要帮助别人,积极改造,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合法的公民,才不辜负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家人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今后,我要努力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遵守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做到每月向司法所报到、每月提交书面汇报小结,定期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公益等活动,自觉接受司法所的谈话询问,不断矫正不正当行为和违法错误言行,以实际行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以报答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家人对我的期望。

悔过自新弃恶从善争当新人(梁某)20XX年2月,我被司法所列为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我通过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我对社区矫正工作有所了解,如:社区矫正适用的五种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狱外执行的。同时,还了解到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如被宣告缓刑或被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等等。

参加社区矫正后,我还了解很多很多,如:社区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依法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适合其年龄、身体条件、劳动技能的社会公益劳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矫正对象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定程序撤销缓刑、假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依法收监等等。总之,通过学习,我已明白什么是违法犯罪,违法犯罪就要受到刑罚惩处等等。

【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

在矫正期间,我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定,不断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每月向司法所汇报工作、活动情况;服从管教,自觉与不法行为作斗争。今后,我要更加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加强学习,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不断悔过自新,弃恶从善,争当新人,做一个守法、诚信的公民。

加强自我改造做个守法公民(韦某)我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5年1月刑满释放后,因剥夺政治权利3年,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成为一名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后,我内心一直有些想不通,认为自己已刑满释放,还要将自已列为社区矫正对象,自已照样要受到各样限制,人身还是不自由,给自已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因此,自已整天精神不振,对前途失去了信心。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看出了我的心思,他们严肃指出了我思想和认识上的错误,与我学习《刑法》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通过学习,我明白了社区矫正适用以下五种人员: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狱外执行的。

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原来将我列为社区矫正对象,并无不当。不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予于明确,而且国家《刑法》也规定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通过司法所、区司法局领导苦口婆心的教育和帮助,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从此,我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如今,我在港南城区开了一间属于自已所有的商店,使自已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我想,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第6篇: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20XX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核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原来规定的管制、缓刑、假释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修改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目前在全国推开的社区矫正工作从法律上予以肯定。一言以蔽之,社区矫正被载入刑法意义重大,社区矫正立法还需要继续给力,社区矫正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大有用武之地。

思想汇报作为三大管理措施之一,在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按时向街镇司法所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是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需要遵守的规定之一。而一份内容真实、叙述全面、态度中肯、思想深刻的书面思想汇报可以较为真实地反映出该矫正对象近期在工作或学习、生活、家庭、思想等各方面的情况,反映出该矫正对象认罪、悔罪的态度,以及通过司法所一段时间的教育帮扶之后,矫正对象在思想认识上的收获和转变等。此外,矫正对象的书面思想汇报可以为其矫正期内的奖惩提供佐证和依据。

一、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递交相关规定概述

(一)社区矫正试用的对象

社区矫正适用于下列五种情形的对象:一是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二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三是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四是被裁定假释的罪犯;五是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二)思想汇报反映的内容

书面思想汇报没有特殊的定论,主要写近段时间以来,矫正对象在学习、就业、生活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注明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无好人好事行为等。

每月提交一篇思想汇报是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的一项重要义务,是综合汇报其本月表现、社会活动情况、思想改造情况等重要信息的重要档案。

(三)矫正对象思想汇报递交的规定

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是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监管的重要措施,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三大-法宝。《南京市社区矫正对象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教育暂行办法》(宁矫办20152号)文中明确规定不同管理等级的矫正对象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不同要求:宽松管理等级矫正矫正对象每季度交思想汇报一次;普通管理的等级矫正对象每月到街镇矫正机构报到,交思想汇报材料一份;严格管理等级矫正对象每半月到街镇矫正机构报到,交思想汇报材料一份。

二、现今矫正对象思想汇报制度落实情况分析

(一)矫正对象对于书面思想汇报的态度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发现有部分矫正对象对于书面思想汇报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递交书面思想汇报就是形式主义,甚至有些矫正对象有抵触情绪,觉得自己没有必要跟街镇司法所汇报思想,所以写起思想汇报来往往抱着应付差事的态度,字迹潦草不算,内容也甚少,都是三言两语的空话和套话。还有些学历不高的矫正对象其态度是好的,但是文化程度的局限使得他们的思想汇报错别字层出不穷,语句组织凌乱,思想汇报质量较低。

(二)矫正对象书面思想汇报形式存在千##第1篇律的情况

现今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这样的现象:由于,社区矫正对象每次提交思想报告时没有要求具体内容,以至于不少矫正对象的思想报告千遍一律,空话、套话连篇,比如:不少矫正对象主要写一段时间来自己的工作情况(认真工作,锻炼技艺),生活情况(老实做人,不寻衅滋事),思想情况(认真反思,改正错误,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思,接受组织监督教育)。

(三)空话、套话式思想汇报的弊端

八股文式的书面思想汇报其实并没有能反映出矫正对象内心的真实想法和其实际的近况。甚至有些矫正对象对自己的不良近况采取欺瞒的态度,没有向街镇司法所汇报真实的情况。

套路式思想汇报例文摘录:

“在本月内,我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反省自己过去所做的事情,决心痛改前非,和社会不好的朋友不接触,不交往。”

三、矫正对象思想汇报创新思路探索

(一)书面思想汇报重要性宣讲

1、街镇司法所可以利用集中教育和个别谈话的契机,向矫正对象宣讲按时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是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之一,每名矫正对象都必须严格执行。

(1)内容真实、思想深刻的思想汇报可以反映矫正对象的实际近况。

(2)内容真实、思想深刻的思想汇报可以反映出矫正对象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良好态度。

(3)内容真实、思想深刻的思想汇报可以为矫正对象矫正期间的奖惩提供合理有效的依据和佐证。

2、矫正对象优秀书面思想汇报学习、交流。

矫正对象优秀书面思想汇报范文摘录:

例1:“这几天我的小孩不舒服,我很担心,家里也是很担心,希望她可以早点好。我现在的工作是给准备结婚的夫妇做婚庆设计,我对这个工作很满意,干得也很开心。有了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就可以稳定地生活,就可以弥补我以前犯下的错。我对家里做好儿子、好孙子、好父亲、感谢社会、司法局、朋友给了我这次机会,我一定好好把握,不会再犯以前的错,好好做人,回报社会。谢谢!”

例2:“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自己的矫正期已经过了3个月,在这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的三个月里,让我深有体会的是雨花台区司法局开发区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带给我的感受与信任。初来的时间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并没用因为我是一名犯过错误的人而对我歧视,而是像家人般对我进行教导帮助。从刚开始的集中教育帮助,到最后日常生活中电话、短信上的问候都时时让我体会到开发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与责任心,让我在人生短暂的旅途中感受到做人做事都需要尽心尽责。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有他们如亲人般的教导与关心,我会重新以新的乐观的心态走上社会。”

这两篇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比较有个性,分别在工作、生活、家庭、思想,以及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态度和感受,认真写出自己内心所想,值得矫正对象之间的学习交流。

(二)书面思想汇报递交时间规定

1、宽管管理等级矫正对象每季度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时间定在每季度末月的15-20号。

2、普管管理等级矫正对象每月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时间定在每月15-20号。

3、严管管理等级矫正对象每半月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时间分别定在上半月的12-15日,下半月的22-25日。

(三)书面思想汇报作者规定

1、通常情况下,矫正对象的书面思想汇报必须规定其本人手写,并在文章

的最后签名落款,备注日期,由矫正对象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送到街镇司法所。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必须由其本人书写,矫正对象监督人(通常为矫正对象的监督人)陪同未成年矫正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街镇司法所递交书面思想汇报。

2、特殊情况下(不可抗力因素),矫正对象的书面思想汇报无法由其本人书写,需要其本人口述,他人代写。需要代写书面思想汇报的矫正对象大致分为以下几类:文盲犯、精神病犯、手受伤且伤愈之前的矫正对象、其他。需要代其本人写思想汇报的矫正对象必须由其本人或者矫正对象监督人提供矫正对象无法亲自手写思想汇报的情况说明,同时,提供相关机构的书面证明,由街镇司法所报送区县司法局矫正科审核,区县司法局审批后方可执行代写书面思想汇报的规定。

篇四: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
2016党务问答热点问题解答

篇五: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汇报
2016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调研报告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多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配合下,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和帮教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提高监狱、劳教所的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原有的安置帮教模式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全面掌握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我市安置帮教现状,弄清我市安置帮教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我市安置帮教的措施和建议,我市司法局成立调研小组,采取全面摸排统计、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普遍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以帮教为手段、以安置为重点、以稳定为目标”的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开展安置帮教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制度,克服种种困难,扎实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基本建立,基层帮教队伍基本形成。1999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划归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由市综治委牵头、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工商、地税、妇联、团市委、关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马鞍山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随后,当涂县、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也相继成立。乡镇、街道普遍依托司法所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站,司法所长或司法助理员为站负责人。村(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以调委会、治保委员会为主,吸纳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等组成帮教小组。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帮教组织883个,落实帮教人员2576人,把全市1951名(五年内刑释人员1711名,三年内解教人员240名)帮教对象划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帮教。一个纵向有领导、横向有联系、上下有沟通、左右互通气的齐抓共管、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网络在我市基本形成,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的正常开展,实现了安置帮教日常由公安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的平稳过渡,保障了安置帮教逐步走上法制、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逐步健全,力度不断加大。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必须要有健全的制度作保证。近年来,全市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除普遍建立了排查制度、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外,县(区)、乡镇(街道)安置帮教组织还结合实际,创建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制度。如金家庄区先后出台了《金家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意见》、《金家庄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全区的安置帮教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安置帮教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目标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帮教承包,做到“双包五落实”(包思想帮教、包引导就业;帮教组织落实、主管领导落实、帮教人员落实、帮教措施落实、帮教任务落实)。花山区湖东街道司法所建立例会制度、座谈制度、月访制度和季度考评制度,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经常性管理。雨山区佳山乡司法所建立了接茬帮教制度,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不断深入和有效开展。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特别是皖安帮发〔2002〕3号文件、中央综治委〔2016〕4号文件下发后,我市的安置帮教已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已能够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被动接受转变为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如帮教方面,市综治委、市关工委、市司法局主动把帮教延伸到监、所内,每年都组织帮教团深入省未管所对本籍未成年犯进行帮教。马钢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逢年过节经常组织帮教人员到九成监狱帮教本单位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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