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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2016-11-11 10:54:1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共9篇)2013年“两法衔接”工作总结2013年“两法衔接”工作总结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转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我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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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第一篇

2013年“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转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我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副职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案件进行监督核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两法衔接”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做好“两法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保证了行政

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我局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建立了每周、每月的学习制度、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住重点,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工检查单位N次,依法行政处罚N件。

依托监控平台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网吧使用盗版服务器通过互联网非法下载电影、音乐、游戏等并向公众传播谋利的行为。

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强法规教育和日

常监管,坚决杜绝“口袋书”、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版书刊的上市和流通。做到每厂必查、从生产车间到成品库房,从复制到印刷,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与各印刷复制企业签订《守法经营责任状》,对于各印刷复制企业建立五项制度、营业证照是否悬挂上墙、承印手续是否齐全并进行明示、承印手续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备案等情况逐一详细检查和记录。

二、 近后的工作打算

(一) 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全过程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案件移送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力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案件内部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案件移送质量,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

(二)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关于“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汇报
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第二篇

秦皇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汇报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委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

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秦皇岛建设的实施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2013年以来,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起,立案处理2起,为维护全市正常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了以市卫计委主任为组长,卫生、公安等部门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执法监督所,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二是成立了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方案

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秦皇岛市打击无证行医联

席会议制度、检查办案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秦皇岛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方案》;联合转发了《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执法案件,用制度保障“两法衔接”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工作机制

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及相关配套制度》,在海港区、山海关区卫生局开展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四、开展联合执法

我委与公安部门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非法行医活动线索,依据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

支持;遇有重大案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两个部门共同研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密切了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了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组织人员培训

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把“两法衔接”工作作为重点讲课内容,特别邀请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领导专家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强化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严打违法行为

2013年以来,我委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2000余台次、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对各类机构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摸排检查,累计查处非法行医相关案件240余起,受理群众举报147起,取缔无证行医120余家,移送公安机关5起,立案处理两起,吊销医师资质11起,罚没款项累计达58万余元,查处“两非”案件10件,结案9件。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我市医疗市场环境。

七、加强法治宣传

制订了《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安排,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

法规宣传。一是在秦皇岛电视台一套节目,每周三晚上7点50分定期播出《健康快车》栏目,及时报道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目前已经播出50余期。二是积极参加市法制办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展的《执法见证》活动,在市电视台第三套节目进行播放,向广大市民展示我委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三是开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通过走向广场,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赢得了社会的支持,扩大社会影响,为科学执法和高效执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委“两法衔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两法衔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区域协作稽查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

【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2015年12月9日

两法衔接总结
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第三篇

2013年“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转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我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行的领导小组,对案件进行监督核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两法衔接”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做好“两法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我局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建立了每周、每月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检查单位 家次,依法行政处罚 件。

依托监控平台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于网吧经营场所管理软件的安装监督和平台监控工作。严格落实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网吧使用盗版服务器通过互联网非法下载电影、音乐、游戏等并向公众传播谋利的行为。

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强法规教育和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口袋书”、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版书刊的上市和流通。做到每厂必查,从生产车间到成品库房,从复制到印刷,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与各印刷复制企业签订《守法经营责任状》,对于各印刷复制企业建立五项制度、营业证照是否悬挂上墙、承印手续是否齐全并进行明示、承印手续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备案等情况逐一详细检查和记录。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全过程。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案件移送查处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力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案件内部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案件移送质量,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2014年1月21日

“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现状及完善研究
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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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现状及完善研究

作者:阮祝军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18期

摘 要 本课题以S市Z区“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运作为例,从实证视角对两法衔接进行论述,分析“两法衔接”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为解决当前“两法衔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关键词 两法衔接 现状 完善

基金项目:本课题是上海市法学会2012年一般课题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阮祝军,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6-052-02

一、“两法衔接”工作概况

2000年10月,国务院组织开展打假联合行动,第一次提出“两法衔接”的概念。2001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确立了“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基本框架,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基本程序、时限及法律责任等,强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2004年3月,最高检与全国整规办、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后,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和制度,标志着“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初步形成。2006年1月,高检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又联合下发《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及时将案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201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参与两法衔接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刑事司法机关及监察机关应履行的职责及工作程序,并对两法衔接工作的开展提出完善监督制约与加强组织领导。这份最新文件的出台和执行标志着两法衔接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据统计,2010年至2011年,检察机关共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862件,比年均增加4%。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针对一些领域存在的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部署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14件,立案侦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121人。 应该说,当前全国“两法衔接”工作已取得很大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行政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案件意识不强;检察机关的监督不到位;行政执法机关接受监督观念不强;多数地方尚未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

两法衔接汇报
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第五篇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关于印发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检会【2010】39号)要求,我局对全系统2008年至2010年办理的486件案件进行了排查,对全系统‚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情况已专题上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处,对案件进行预先核审,成立了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我局与兰州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兰州市预防和打击违反‘四品

一械’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协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兰州市公安局驻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特派室‛,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结合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和打击兰州地区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市公安局派人入驻我局公安特派室,与我局稽查分局本着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按照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合议、讨论及处罚后的评查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确定了法监处从三个方面对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规定每年要进行一次执法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案卷评查,对大案要案提前介入调查等,以便及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加强执法队

伍的建设,制定了六条禁令、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明确了以罚代刑的责任追究,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两法衔接‛工作意识

由于我们系统组建时间短、执法队伍相对年轻、执法办案的经验也比较缺乏,多年来我们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去年我们建立了‚五个一‛的学习制度(每周一学、每月一写、每季一读、每半年一考,一年一评)、组织各单位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举办了岗位大比武执法实践竞赛活动,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诉讼的规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衔接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有力有效。

我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去年以来,共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6679家次,餐饮单位9772户次,责令整改461户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0起,实施行政罚款118.49万元,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药品1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1个,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9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5家,回收销毁过期不合格药械3500多种,货值金额67.6万元。

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尤其是通过邮寄和互联网交易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行为,查处了‚宫颈癌疫苗‛等假劣药品案件92起,取缔无证经营1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1个,罚款59.1万元。

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查处了省冠兰中药饮片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制何首乌‛等制售假劣中药饮片案件14起,实施行政罚款4.84万元。同时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评价性抽验工作,共抽样213批,已出报告125批,不合格的36批次正在立案查处中。

加强了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暨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降低许可条件和非法变更许可事项专项整治,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共查处违规案件38起,下达责令整改67份,罚没款近19万元。通过对71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

286家小型医疗机构进行了分子筛制氧设备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情况的全面检查,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用氧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使用。

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把餐饮具消毒作为餐饮服务的重要环节进行整治,在餐饮单位大力推行餐饮具消毒‚瓶盖管理制度‛,对22家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围绕兰洽会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在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开展‚改陋习、树新风、保安全‛的专项行动,重点解决餐饮单位包厢内‚两盆水‛洗消餐饮具的突出问题。同时开展餐饮单位公开承诺活动,在全市所有大中型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了监督信息公示牌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在兰洽会召开前夕,尝试在大型餐饮单位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进一步明确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安宁区食药局还向高校食堂派驻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进一步加强了对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的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在对全市无证餐饮单位进行摸底的基础上,按属地化监管原则,由辖区政府组织开展无证餐饮单位的整治,取得了较好效果。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了《兰州市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符合我市实际的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和准入标准,解决了经营者长期无法许可经营的问题,将保健食品经营纳入管理范围进行严格监管。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突出‚三化‛,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

2016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第六篇

**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2016年我院侦查监督工作在上级侦查监督部门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刑检会议精神,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至2016年**县各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案件2344件2352人,作出行政处罚2320件2315人,移送公安机关24件37人,我院派人阅卷1868件1896人。2016年,我院共受理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件4人,审查备案2件4人,建议移送2件4人,移送案件2件4人,立案2件4人,报捕1件1人,批准逮捕1件1人。其中,国土资源局移送的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件3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移送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件1人。我科移送本院自侦部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县人民法院已对9人作出有罪判决。

二、工作中的做法

1、领导重视,统一布署。从"两法"衔接机制建立至今,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与上级单位、县人大、县委、县政府、18家相关县直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召开了"专项监督活动"动员会。会议上邝黎明副检察长宣读了此次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活动重点,唐国林副县长做了重要讲话,要求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做好及时移送工作,严厉查处、打击一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涉嫌犯罪案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同时,我科承担了联席会议常设机构下设办公室的工作任务,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对外情况通报、与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等日常工作。2016年8月12日,我院还召集各行政机关开了例会,总结了之前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2、积极走访调查,加强沟通协调。我们非常注重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主管副检察长定期带头走访工商、税务等单位,查询案件查处情况,同时密切掌握各单位落实衔接机制的情况。通过走访,及时发现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协调或建议纠正;对于发现"两法"衔接机制、程序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协商,促成各方达成共识,不断完善"两法"。

3、监督引导并举,提高衔接工作质效。一是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案件移送和侦查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从立案、移送、侦查和报备等程序中无缝跟踪衔接,确保案件当移得移、当立得立,同时还要继续监督公安机关对该移送案件的侦查活动。如我院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国土局正在办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立即要求县国土局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二是加强引导,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为行政机关讲解有关刑事立案标准、刑事证据收集等法律知识,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罪案件的预判能力。对于一些重大或复杂疑难案件,我院则积极做好提前介入工作,确保证据能够及时收集、固定。三是对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符合立案标准的,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安排业务骨干从先、从快办理,有效发挥出"两法"衔接机制的高效性。

三、工作成果

我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协调、引导和监督为手段,树立起检察机关在衔接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衔接的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化。在工作实践中积极带头,与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认真落实衔接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形成了三大制度。(一)联席会议制度。所有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提议召开。(二)相互协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在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过程中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可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提前介入或参加案件讨论,提供法律意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三)案件移送报备制度。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或其他犯罪都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报送检察机关备案。据统计,今年行政机关向我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4人,备案2件4人。例如,蒋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蒋某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在**县同益乡同益村开设加工食品的黑作坊,蒋某将收购的新鲜辣椒用硫磺、聚乙烯等非法添加剂熏制过后,拿到太阳下晒干做成干辣椒,色泽鲜艳好看又可延长保持期。蒋某每年加工3000公斤左右在当地市场销售。**县技术监督局发现该案后,立即将相关材料移送**县公安局,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院。我院对该案材料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蒋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将建议移送的意见通报了**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及时对本案进行立案,并将案件报送我院审查,我院现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犯罪嫌疑人蒋某批准逮捕。

四、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案件意识不强。例如2016年至2016年**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受理案件2344件,由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仅24件。

(二)行政执法机关接受监督观念不强。有的以无法律依据为由,抵触甚至拒绝检察机关的监督,对检察机关了解情况、查阅案卷材料设置重重障碍。

(三)"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还未全面铺开。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需要各级政府主导,提出明确要求并给予一定财力支持。由于全国整规办撤销,目前这项工作缺少牵头部门,单靠检察机关一家推动困难重重。在已经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的地方,如何更好地管理、维护和使用,使效果充分发挥出来,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加强。

五、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若干建议

(一)增强行政法规和刑事法律的衔接性。一是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获取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二是从立法和具体操作程序两个层面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权;三是对两法衔接的运行机制进行立法保障,从其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衔接工作的顺畅执行;四是正确解决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竞合问题。

(二)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检察监督职能。(

(三)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积极构建新型网络共享平台,实行信息多方横行和纵向通报制度,即县级各成员单位以及相互对应的市级与县级单位定期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机构、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加快该信息共享平台有利于整合案件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也有利于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遏制腐败,并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快速发展。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执行联席会议决议、监督建议等或者对该移送案件不移送的、以罚代刑的、该立案案件不立案的、渎职徇私的,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更换案件承办人,对于经警告后拒不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形成合力,共同发挥出全面打击刑事犯罪,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作用。今后,我院将结合当前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职能和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衔接机制的完善发展,继续为我县经济建设发展大局服务。

2015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第七篇

第1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

年来,我们在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镇范围掀起了新的学法、守法、护法浪潮。强化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干部学法、用法慰然成风,村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大大提高,乡属各机关学校、及行政村,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责任措施落实是保证。

年初,我们根据我辖区实际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辖区内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二、兼顾全体,突出重点确定普法对象。普法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对象是科级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

三、找准时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15年上半年根据我辖区实际,我们共进行了次普法宣传活动,就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参训人员达人次。通过半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全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辖区内民事纠纷明显减少,全镇群众致力于发展经济,呈现出了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法制环境。【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第2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石桥司法所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和石桥镇党委、政府的中心目标任务,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快速建设江北新城和石桥镇社会经济事业全面发展,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团结奋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职能服务效率

我所今年在镇党委、政府及区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根据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行重新布局和资金投入,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又上台阶,受到省、市政法委及司法局领导的赞扬,并在全区作了推广。首先,以省规范化司法所为契机,加强硬件建设。上半年新装修了司法所办公场所,制作了司法所外观标识,又添置了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目前司法所办公室功能调协符合规范,所容所貌整洁,标识明显,办公设备齐全,办公现代化信息化水平较高,实现了区域联网。其次,以市局开展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为推动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工作人员掌握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基本技能,提高组织协调、处理事务等履职能力,全所人员凝心聚力、团结拼搏、负重攀登。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依法治镇等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为推动我镇社会经济事业全面发展做了一定的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建立健全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和网络建设,完善普法队伍建设,落实全年普法经费预算,加强普法队伍培训,今年对普法联络员和志愿者进行了三次普法培训。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力度。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我镇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征求稿的意见和措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全年普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获区先进集体2人,先进个人2人,获市先进个人1人。3、坚持开展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学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今年对机关干部、村(居)两委干部举办法制讲座4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参加市区学法培训2次,组织其他法制讲座4次,参加省《行政强制法》法律知识竞赛1次。4、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机关等活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全年开展“送法进校园”4次,主要是邀请区普法讲师团成员为中小学上法制课和参与学法知识竞赛,观看法制展板等活动。“送法进村、社区”6次,主要是对学生放暑假期间到社区为留守儿童上法制讲座,到农户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活动。“送法进教堂”6次,主要是为教徒上法制讲座,观看法制小电影和法制展板,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宣传活动。为老年大学石桥分校开展法制讲座4次。积极向群众、农民工开展“三八”“3.15”法律服务咨询广场、“18”法制广场、“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制宣传日、法治文艺演出广场等法制广场宣传8次,开展法制宣传展板宣传4次。活动期间共发放法律书刊3000余本,法律宣传资料16000多份。通过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镇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提升,依法维权理念不断加强,为全镇依法治镇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六五”普法的启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好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大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一)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预防这类人员重新犯罪,对建设“平安石桥”“法治石桥”的创建工作起到至关重要因素。今年全镇共有社区矫正对象34名,已解矫6名,目前在册28人。五年内在册帮教安置人员82名,在册71人,解除11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在区社区矫正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镇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村居矫正工作站和帮教小组的努力协助下,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坚持长效管理机制,社区矫正工作在五月份开展了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使社区矫正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网络化,司法所干警会同派出所民警、社区矫正志愿者严格抓好日常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确保了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接管率100%。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每半月排查汇报,每月统计制度,每季度家访一次,对重点对象实行严格管理措施,耐心细致地做好帮教工作,实行一人一档,逐人衔接,定期帮教,坚持“人性化”管理帮教方式。镇上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一个,建立过渡性帮教安置基地一个。全年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区镇两级矫正机构组织的集中学习15次,集中公益劳动16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为维护我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市、区政法委和司法局的表彰。

(二)大调解工作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我镇大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和目标任务,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深化“诉调”、“公调”、“检调”、“访调”四大调解机制的衔接,坚持建立每半月进行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充分利用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资源和手段,积极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化解历史遗留疑难复杂问题,按时化解上访矛盾纠纷问题。积极深入基层协助村居单位、部门协调处理相关矛盾纠纷,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清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增强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公仆情结。到目前为止,全镇共接待矛盾纠纷189起,受理187起,调处187起,调处成功181起,成功率96.8%;其中:镇调处中心接待矛盾纠纷87起,受理56起,调处56起,调处成功55起,成功率98.2%;全镇没有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司法所根据市、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积极提高服务质量。镇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网上录入信息系统工作的能力,热情为受援助者提供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前来援助站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的群众尽力尽责地热情服务。全年接待法律咨询163人次,来电咨询121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起,援助成功15起,代写法律文书8起,有效地解决了群众打官司难,弱势群体维权难、企业涉法问题解决难等实际存在的涉法问题,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抓好依法治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安石桥”、“法治石桥”创建工作。

一是司法所作为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依法治理日常工作。年初区依法办根据过去的考核细则,对2015年法治镇街创建绩效考核细则进行了大幅度的标准改革。镇依治办对区依治办新的考核细则进行逐项逐条学习和研究,掌握其内涵和实质,对推进我镇依法治镇工作深入开展取了关键作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我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取得较好的业绩,受到省、市、区政法综治委领导的表扬和肯定。司法所在区里的“双创”总结表彰中获评为先进集体。二是协助信访办认真化解上访者的突出疑难问题,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井然。如:土地承包经营生产发生的墓地纠纷。企业破产后职工维权纠纷。三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四是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政策,促进了法治惠民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大发展。【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第3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2015年龙池司法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五”普法整体规划为目标,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总体要求,以确保国庆六十周年的安全稳定为手段,强化了创新意识,夯实了工作基础,丰富了宣传手段,积极认真地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热南”,为我地区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为街道的经济发展和地区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了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全民法律法规的整体素质

龙池司法所2015年在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过程中始终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开展轰轰烈烈、扎实有效地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自今年初以来,我司法所按照普法宣传规划,先后进行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禁毒法》、《社会保障法》、《行政强制法》、《合同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信访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集中开展了禁毒法和信访法知识的宣传教育,注重加强了涉及群众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积极的引导了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城市的改革发展。经统计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广场活动6期,受教育的人数达3000余人,投入各类普法资金1.5万余元。与此同时,我们还把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学校,坚持发挥法制课堂主阵地的作用,定期的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法规的辅导,以案释法,对同学们进行警醒教育。今年深入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达十余次,主要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震减灾法》、远离毒品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制作宣传画板十余块,宣传横幅十余条,龙池司法所刘所长亲自为中小学生授课,听课人员达4000余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再之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教育基地和关心下一代活动基地的功能作用,积极地开展对青少年的暑期教育活动,通过讲座、听故事、看录像、看画板报、墙报等,让青少年在活动和娱乐中获得法制学习和教育。

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了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的实效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是实现社会进步和文明,推动经济腾飞的前提条件。一年来,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学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进一步的加大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为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是成立了普法宣传的骨干队伍,举办了一期普法骨干人员培训班,提高了普法骨干分子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普法人员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着重抓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的教育工作,并用一些典型的违法案例对其进行教育,使其深深地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违反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四是充分的利用宣传画板、黑板报、横幅、标语等进行普法宣传;并以致群众一封信的形式向广大的人民群众宣传与他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禁建拆迁、法律援助等政策。

三、大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紧紧围绕弘扬法制精神,传播法制理念的主题,大力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和进军营“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进一步的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文化内涵,不断加大了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一是利用深入到社区,深入到百姓小区开展法律咨询广场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服务。今年以来,我司法所会同辖区各村(居)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7次,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通过这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维权意识明显提高,民事纠纷逐年减少。二是会同区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18”法律广场宣传月活动多次,进一步的增强了部门之间的互动和联动,较好促进了法制文化在市民中的传播。三是利用宣传横幅和宣传画板积极的深入到农贸市场和企业中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而提高了企业人员和市场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

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发展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普法宣传它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修养,知法懂法,以实现法治社会的具体目标任重而道远。2015年度的法律宣传工作依然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根主线,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地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日益加强,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全体公民的法制意识一定会不断地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远大目标一定会实现。

第4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xx年,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我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紧紧围绕x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镇域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总结“四五”普法、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推进依法治镇,创建“平安x”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x司法所加强了对全镇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二)、总结“四五”普法教育成果,部署五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采取街头宣传、法制讲座、标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x司法所帮助镇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以此为抓手,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x”,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xx年共调解各类纠纷65起,调解成功62起。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xx年刑满释放人员22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x镇在26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对全镇26个行政村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如组织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x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xx年年度工作要点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抓好“五五”普法工作,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三、践行“三个代表”,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努力消除各种重新违法犯罪隐患。

五、探索在没有基层法律服务所建制下,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

六、完成司法局部署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第5篇: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2015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城关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注重发挥法制宣传的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注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司法调解、帮教等工作,大力加强公民法制教育,大力提升公民法律素质,确保一方平安。具体做法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基础建设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关司法所成立了法制宣传的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的工作制度,明确了法制宣传各成员的分工和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了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强化和完善法制宣传各类教育活动(一)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这一现象,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城关司法所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青少年易犯错误的行为和典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事实开展教育,切实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走正确的人生道路。为使教育贴近实际,贴近青少年,我们在教育内容和形式上注重生动活泼,利用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为未成年青少年举办了“关注安全健康,关爱你我生命”、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

2016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第八篇

范文一:区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根据市局《关于20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反映我区统计法制工作情况,现将20xx年度**区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0xx年区统计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以农业普查工作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的重点和方法:一是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为重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利用普法宣传月进行宣传,除在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站宣传外,城区三个办事处和川道建制镇都设立了宣传点,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等形式进行《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发放《统计法》宣传单、画、册20xx份,上街宣传《统计法》2次,参与宣传人数达26000余人次;通过深入广泛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学法、知法、懂法氛围,为统计工作依法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力地促进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统计执法制度,完善统计执法程序

为加强统计法制规范化,完善激励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更好地发挥统计法制的监督职能作用。一是建立健全了报表报送登记制度,由专业人员对其报送的时间、表种和差错及是否迟报、虚报、瞒报、拒报、伪造进行登记;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按照省、市新制作的法律文书格式,及时补充印刷了各类法律文书。做到填写整齐、使用规范、不出差借,严把程序关。三是建立统计工作检查、督查机制,对乡(镇)、办事处统计基础建设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并对驻**中、省、市、区的单位报表情况跟踪检查,对迟报、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统计资料的单位,做到发现一案,查处一案。

三、建立统计执法机构,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真正做到执法不违法,办理案件程序化,局党组调整充实了**区统计局执法领导小组,由王国玉副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统计执法做到发现一案、查处一案,使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全年共发《催报单》68份、《催领单》10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今年6、7月份集中力量,抽调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对辖区规模工业企业、商贸住宿餐饮业企业、劳动工资部分报表单位等70家工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了不少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工作不够规范,违法行为轻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单位进行了进一步的立案调查,并依法做出了处理。截止目前,偿有4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结案)。其余案件已结案,并已归档。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9件,结案8件,处罚3000元案件1件,处罚20xx元案件5件,处罚1500元案件1件,处罚1000元案件5件,通报、批评教育7件,通过统计执法达到了净化统计环境,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维护了统计信誉。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经费不足。由于统计经费紧缺,难以安排专门的统计法制宣传,只能借用有限的会议、培训等形式宣传,难以形成气候。

二是社会认同度差。尽管《统计法》颁布20多年,近几年的统计执法也有一定的力度,但有些企业、事业单位只认为违反《税法》要处罚,而认为不报或迟报统计报表违什么法,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

三是统计执法人员不足,素质有待提高。

范文二:统计法制年终工作总结

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指导下,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级中心工作,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努力推进各项统计法制工作。

一、法制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1、年初,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印发了《xx年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并印发了《统计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指导全市统计法制工作顺利开展。

2、及时召开了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今年统计法制工作部署,筹备召开了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对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3、认真细致地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部署和要求,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清理工作。

4、大力加强了对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3月份,在政府机关机构“三定”中,4月上旬,我局政策法规处与执法检查处分开,正式开始单独办公。为了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统计法制工作,政策法规处研究确立了“服务高效、***务实”的工作目标,并明确了今年工作重点。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5、认真开展省统计管理条理征集意见工作。按照省局要求认真向相关人员征集对《辽宁省统计管理条理》修改意见,并及时将意见汇总上报省局。

二、轰轰烈烈地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

按照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我市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在市领导高度重视下,行动迅速,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统一调度,密切配合,认真工作,扎实推进。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1、快速行动。5月底,市统计局接到省统计局《关于组织收听收看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召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后,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对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给予了高度重视,责成法规处及时与省统计局和大连市电话局联系,及早确定会场地点,快速布置会场,按照上级要求,快速通知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共计80余人收看收听了国家和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实况。

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党组书记高连同志,代表大连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和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四部门,对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做好全市《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立即着手成立大连市大检查领导机构,着手制定下发全市大检查工作方案。二是与会的各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先导区,回去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全国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立即成立专门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统计执法大检查方案。三是各单位要按照市大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为使我市政府统计机构的全体人员,能及时收听收看到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市统计局就将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实况视频放在局域网服务器上。并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市统计局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所有职工必须上网收听收看。

2、及时报告。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快速起草报告,及时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专门报送了《关于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肖副市长见到报告后,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在报告上做了批示,要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抓紧研究,认真贯彻落实”。

每年的宣传日活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市局各部门领导和调查队的领导,分别深入到各区宣传现场指导宣传活动。分管统计工作的各区市县和先导区领导也亲临宣传日现场参加宣传活动。

“xx”普法期间,市县两级的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都进行了系列报道。市局每年12月均在《大连日报》上大篇幅刊登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高连就《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xx年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大连电视台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有关问题,对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尹忠科进行了专访。并且在宣传月期间,每天在大连电视台利用滚动字幕宣传新《统计法》。各区市县也充分利用当地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xx”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共设立宣传咨询站近1000个,悬挂宣传横幅近3500幅,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出动宣传车250多台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发放宣传单35万多张,组织群众宣传活动600多次,组织表演队近300个,设立拱门300多个,大型气球400多个,广播站播报800多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板报橱窗近xx个,利用大型电子屏幕近300个,发放宣传册5000册、宣传卡片8万张、宣传画4万张,宣传纪念品近5万个。播发近1200余篇次,报纸采用稿件600余篇次,网络发表稿件100多篇。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地办理统计登记。

四、明年主要工作

1、加大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新的《统计法实施规定》的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在局内和系统内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检查和督导工作。

3、待《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颁布后,立即启动我市两个统计规章的修订工作。

4、严格按照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办法,认真做好局发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备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统计登记工作。

6、按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统计案件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范文三: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16年,广东各级统计部门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为主线,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全省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不断完善法制制度,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性

(一)基本完成《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深入调研,广泛征集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条例》(修改草案稿),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提交了立法建议书。根据省人大的立法计划,《条例(修订)》将被列入2016年立法项目,并有望在年内出台。

(二)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广东省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该《规范》从网报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机构和人员配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设置、统计数据质量等8个等方面明确了网报企业的统计工作建设标准,是企业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文件。

(三)建立法治统计相关制度。根据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我们建立了《广东省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广东省统计行政执法督察制度》等多项法律制度。

(四)加强法规和文件审查。全年共完成了国家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及有关地方、部门的共52件法规、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二、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不断提高依法统计的意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全省共有34209人参加了竞赛活动,获得了国家局的优秀组织奖;二是组织开展全省统计法治征文和法制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全省共征集到法治征文117篇,法制宣传口号456条;三是开辟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宣传活动专题网站、在“广东统计”公众微信上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四是邀请国家局政法司郭国云副司长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并通过网络视频系统传送到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同步收看。

(二)积极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2016年,我们组织开展了以“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主题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将全年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推向高潮。12月9日,省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举办大型专题法制讲座;12月26日联合经普办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今年,我们已决定在12月8日邀请中山大学法学教授举办依法行政专题法律讲座。

(三)借助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5月5日,省统计局对2016年度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依法查处的13宗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对每宗案件的违法单位名称、具体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等进行了曝光,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平面媒体和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等网络媒体都公开进行了报道。7月4日,南方日报刊登了题为《省统计局:对统计弄虚作假零容忍》的采访文章,幸晓维在采访中明确表示,统计上弄虚作假是目前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罪魁祸首,是统计工作中的毒瘤,我们一定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雷霆手段,予以铲除。

(四)结合统计执法大检查,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今年10月,结合国家局有关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的部署,省统计局联合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8月28日,省统计局召开执法大检查视频动员会,幸晓维在会上明确表示,省统计局始终旗帜鲜明反对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要求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与省统计局保持一致,上下同心,坚决抵制、绝不支持和参与统计弄虚作假,坚决依法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五)借助“统计开放日”活动平台,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9月19日,省统计局隆重举办第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广东”现场展示会,大力宣传统计人,传播统计文化,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在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近年来省统计局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查处、曝光了一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逐步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氛围。会上,省统计局向与会人员派发了《开放日宣传手册》,该手册用大量的篇幅突出宣传了《统计法》的重要条文,形象展示了广东统计法制建设成果。

(六)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并认真实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全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等法规和文件,保障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在省普法办的指导下,建立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每个在职干部在各自的办公电脑终端可以轻松实现在线学法、在线考试,全体在职干部都顺利完成了2016年度30个小时的在线学法,并顺利地通过考试。

(七)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巡讲活动。抽调统计法制骨干力量组成宣读团,先后到佛山、汕头、中山和药监等多个地方和部门,对各级党政领导、统计机构或企业负责人、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省统计普法工作得到了国家局和省普法办的充分肯定,省统计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三、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认真布置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在党的群众路线实施活动中,我们完善了统计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制度,规定省统计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年初,我们制定了全年的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对全省统计执法检查任务作了具体的布置,要求重点围绕经济普查和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要求省统计局全年直接检查统计调查单位100家以上,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直接检查统计调查单位50家以上。

(二)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今年我们组织开展了3次规模较大的执法检查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作为三经普执法检查的主要职能承担机构,我们联合省经普办在5、6月份组织开展了三经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组建了10个检查组,按抽查工作方案对全省21个地市、38个县(区)经普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每个县(区)选择2-3个街区或建筑物进行地毯式的全面实地核查。二是组织开展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该项工作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对“政绩工程”的检查和整治。今年7月份,省里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对全部21个地市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在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指标数据上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政绩的“政绩工程”。三是联合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暨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省里组成7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对14个地市26个县(区)的172家网报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是否存在冒名报送、指令报送等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全省各地也根据省统计局的部署,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各专项统计执法检查。据统计,去年10月至今年9月底,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共计检查统计调查单位21956家,其中省统计局直接检查统计调查企业2612家。

(三)认真组织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今年,省统计局严格按照《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组织查办了国家局转办的汕头、广州、云浮云安、佛山三水、中山南头、广州花都狮岭等6起案件。我们依法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佛山市三水区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分,并在全省统计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对其他案件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也依法进行了处理,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对有关案情进行了通报。省统计局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统计违法行为也依法进行了严肃的处理,责成汕尾市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2个县(市)的有关负责人员进行约谈,省统计局派员督导。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也依法认真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据统计,去年10月至今年9月底,全省在执法检查中共发现违法行为642宗,立案131宗,结案89宗,予以警告69宗,罚款26宗,共计罚款14、05万元,通报曝光64宗(内部通报41宗,公开曝光23宗),行政处分1宗,处分2人。

(四)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9月组织开展了全省2016—2016年度的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对纳入评查期(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结案的案件)案卷按评分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评查。评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可以采取集中评查、抽调案卷等方式组织对所辖县(区)统计局查办的案卷进行评查,省统计局将组织对部分地区的执法案卷和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五)积极推进统计诚信建设。我省统计诚信建设正式纳入《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根据规划,统计部门将要建立完善统计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统计失信惩戒等制度,依法惩处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开展诚信统计承诺活动,全面加强诚信统计宣传教育。同时,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统计诚信建设工作,我们将深圳作为全省统计诚信建设中先行试点地区,课题组研究的《深圳市统计诚信体系建设》课题已结题。

(六)切实强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一是统计执法力量大大增强,深圳、珠海、中山、江门等地先后成立了执法监察大队等执法专门机构,并增加了相应的执法编制和人员。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省统计局举行了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对全省执法人才库的业务骨干人员进行了执法和财务等知识的业务培训,省统计局还先后联合汕头、南海等地举办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

四、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统计水平

(一)圆满完成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从2016年起,省政府开始对各地市、省直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考评。省统计局作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也是被考评对象之一,圆满地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参与考评方案、考评指标的制订和对有关单位的实地考评工作;二是认真完成了本单位依法行政考评的有关准备工作,省统计局在考评中获得良好等次,居本类考评单位的第3名;三是根据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等,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清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外社会调查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跟踪、协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转移到社会实施的有关后续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我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均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所有批准实施的项目均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认真开展职权清单的清理和报送工作。根据省政府有关开展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审核了省统计局负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服务等领域的职责,提出了相关的改革意向,及时向省政府报送权责清单的编制意见。

此外,我们还认真开展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全年共核发涉外调查机构许可证4个。按时完成了2016年度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均得到代表或委员们的满意答复。

五、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统计中心任务继续全面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法制制度建设。加快《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程,力争年内出台新修订的《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同时,抓紧研究制订(修订)《广东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广东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二)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大力组织开展《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事项和重点时节的普法宣传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重点抓好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六五”普法验收工作。

(三)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活动,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效能。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开展涉外调查专项检查活动。继续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加快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

范文四: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XX年,在自治区统计局法规处和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博州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提高拓展“四大工程”、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大力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立法、普法工作水平,全州统计法制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健全统计法制工作长效机制

结合自治州统计工作实际,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服务统计改革和建设为主线,紧密围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及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及依法统计工作,统计法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核”。年初召开了全州统计工作会议,对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并结合自治州实际和年度统计工作重点制定并印发了《博州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对全年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强化责任,统计法制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市)统计局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和统计执法工作责任书。加强领导,自治州及各县(市)统计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完善了统计“六五”普法、依法行政及统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统计法制日常工作;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州统计局定期组织督查组各县(市)统计法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州统计法制工作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督促落实到位,确保了保证了统计执法、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推升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

㈠坚持领导带头领学机制。领导干部学法是统计普法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全州统计工作的好坏。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以及局务会议等机关工作人员聚集情况,加强了对《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法规材料的宣传和学习,增强依法治统的能力。全年共组织党组中心学法活动4次,领导学法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学习有记录。

㈡深入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学法活动。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将全局各科室业务人员纳入行政执法学习范围,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全局每月学习计划,制订月度学法计划,以科室集体学法、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全年学法时间在32学时以上,局领导定期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开展测试,统计执法人员学法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测试、有检查。认真安排,精心部署,邀请外单位专家和本局领导,对全州60余名基层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行政处罚法》专题辅导,开展了统计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基本程序以及法律文书制作专题讲座,并进行了结业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举办的两法衔接培训、依法行政培训等3次,并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自治区行政执法网上测试。

㈢扎实开展自治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及时对自治州统计系统开展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全州统计系统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精神为主线,加强对宪法基本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开展学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民族大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保密法》、《行政处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事诉讼法》、《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重点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网、单位LED电子屏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在活动期间,局机关LED全年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0余条。各县(市)充分利用统计信息、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及统计法宣传。

㈣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以《统计法》颁布30周年宣传庆祝活动为契机,积极通过“中国统计开放日”、“12.4”、“12、8”等重要节点,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集中上街设点,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9月12日,自治州统计局联合博尔塔拉调查队在州政府门口开展了“中国统计开放日”集中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县(市)也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各县(市)统计局积极争取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纳入县(市)党校教育课程和领导学法教育课程,加强领导统计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州统计系统共举办统计普法培训33次,共有2743人参加了培训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82次,参加人数806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8380份。

㈤加强统计法制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为及时全面反映全州统计法制工作现状,了解开展统计法制工作的好的方式方法,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统计法制信息报送工作,2016年9月至2016年9月,共编发统计法制、教育简报30余篇。被州政府法制办采纳9期。

㈥积极配合做好人大立法及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和自治州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修改稿)征求意见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和汇总了基层关于统计法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了上报。积极配合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参与了州人大常委会对经济监督和财政预算“两办法”的修订并积极提出修改建议。

三、加强统计巡查,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

以服务四大工程建设、促进“三个提高”为核心,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严厉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州统计系统开展了自查和自纠工作。印发了《博州统计执法工作要点》,对全州统计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开展了联网直报三查工作,州县两级统计局实地入户核查企业143家(6家企业统计人员不在本地暂时没有核查数据质量),其中,工业33家、建筑业25家、批零住餐21家、房地产38家、重点服务业26家。严格筛选核查对象开展,对筛选出得辖区内数据变动较大、匹配性出现异常的18家企业单位,事前不打招呼直接深入核查,取得了预期效果。统计巡查工作扎实开展,共检查单位241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26起,立案14起,办结7起,预计10月结案。针对统计报表不能及时上报的问题,我们采取了网上通报,全年共通报企业、事业、机关单位43家,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统计依法行政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得到扎实开展,全面完成了两县一市统计依法行政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进行了总结通报。

四、创新统计法制工作模式

在统计法制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本着注重效果、提升层次的目的,不断探索创新普法治理新模式。

一是以制度为抓手,确保工作的可持续性。结合州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长效机制,使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项措施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落实。

二是加大以公开为切入点,提高统计执法的公信力。谣言止于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三是积极通过统计专报等方式,向州领导宣传统计法及统计制度改革内容,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谅解,确保统计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范文五: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16年,在市统计局法规处的正确指导下,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专业人员的全力配合下,北碚区统计法制工作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切实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了全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一、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负责统计执法宣传教育和统计执法工作,并配备3名专职人员积极开展工作。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章立制,制定《北碚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统计执法责任制度、统计违法案件审核制度,积极建立统计诚信执法制度、法律关系函告制度,确保统计人员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统计资料。三是注重统计执法人员及骨干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执法业务骨干班的培训和学习,坚持每季度在全局内部组织一次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及执法工作程序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四是强化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切实履行持证执法检查制度,做到文明执法。按规定对统计执法证件及统计调查证进行核发和管理,并在“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统计执法检查证备案登记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2、加强基础工作

一是年初认真制定并上报了《北碚区2016年法制工作要点》和《北碚区2016年法制工作计划》,就全年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二是及时对年度法制工作进行了书面总结并按时上报。三是加强各项法制工作开展情况简报、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撰写了20篇法制工作信息,其中5篇被市局内网法制建设采用。四是认真完成市局布置的有关统计法制工作临时性任务,及时上报有关资料。五是建立了失信企业网络链接。六是很好地完成了“六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

3、加强统计法制及政策研究

一是积极配合国家局和市局开展法律、法规、规章调研、论证及征求意见工作,按时上报有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依法研究、制定统计类的规范性文件,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发展。制定《北碚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资料收集报送等方面的引导规范作用,从制度上对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三是制定《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方案》,该制度由各专业人员和镇街统计人员每季度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及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单位进行登记造册,然后报区统计执法检查队进行批评教育和查处。四是参与区委法建办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将企业是否有统计违法行为上报该系统进行曝光。五是建立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和签到制度。为明确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规范统计调查行为,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保障全区“企业一套表”工作顺利实施,北碚区建立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同时制作了统一的资料领取和参训签到册,在年报会培训期间实行严格的签到制度,作为企业是否参训和领取报表资料的法律依据。

二、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一是年初制定《2016年北碚区法制工作要点》下发镇街,认真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工作。二是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当地普法教育宣传规划。在区政府门户网上开设了《统计法律法规》专栏,公布了统计法律和统计制度,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三是利用“12.4”、“12·8”法制宣传日、宪法日走上街头,向广大市民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并及时上报宣传总结。四是通过年报会、座谈会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近20次。五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内容并授课。六是定期组织全体职工每年进行2次法律知识的学习,执法队内部每季度组织1次统计法律知识学习。七是组织基层统计员专题统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宣传统计法律。八是举办了北碚区2016年“统计杯”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

三、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建立统计执法监督及错案追究制度,制定《北碚区统计数据检查纪律规定》。二是严格执行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备案、报告制度。三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照市统计局法规处案卷样本参考卷,查找问题,规范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卷归档水平。四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五是全年未出现统计行政复议和统计行政应诉的案件。六是加强对统计执法证件发放的管理。七是认真参加市局组织的统计执法案卷评查自查工作。八是积极相应国家、市局的抽调,到外地进行执法检查工作。7月被国家政法司抽调,到河北进行执法检查;9月被市执法总队抽调,参加了全市的统计执法检查。

四、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创新工作

1、制定《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方案》。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执法队、镇街统计管理办公室、各统计调查对象的职责。二是进一步统一了《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统计数据质量答复书》、《统计工作整改通知书》、《统计工作整改报告书》一系列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法律文书。三是进一步扩大了印发范围,该《方案》不仅印发至局属各科室和镇街统计管理办公室,还印发至驻区相关调查对象,要求调查对象统计负责人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和签署,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数据质量监控的效果。

2、切实加强统计违法行为通报工作。一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制度。我局在局外网建立了企业诚信系统链接,凡本辖区内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且影响较大,除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外,还将通过区政府电子监察网站、区统计局内外网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功能作用。二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信息抄送制度。凡本辖区内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且影响较大,将以通报的形式将信息抄送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议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

3、参加区法建办“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参与,将企业是否有统计违法行为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有效地提高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扩大了统计法的社会影响。

4、加强行政审批工作。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部门统计项目审批工作,切实压缩审批时限、完善审批流程。通过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系统提供便民服务,确保办理规范,全年无预警、红牌、黄牌情况发生。

5、举办了2016年“统计杯”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为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和《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北碚区统计局和体育局主办,北碚区羽毛球协会承办,北碚区缙云体育中心协办,于2016年9月23一27日在缙云文化体育中心羽毛球馆举办了“统计杯”北碚区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区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社会单位、院校共152人次参加了此次比赛,起到了很好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效果。

一年来,虽然我局在法制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但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2016年,我局决心在市法规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局法规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及时发现和查找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加强法制工作的建设,确保法制工作深入扎实推进,顺利开展,取得更大的成绩。

范文六:XX县统计局上半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法制工作精神,紧紧围绕省、市统计局下达我局的统计法制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完善统计法制基础,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为创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1、成立将乐县统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长负责制,局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负责人全力抓的责任制度。把依法统计作为当前的一项全局性中心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2、制定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在完成梳理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分解统计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建立案件审议小组,推行案件处理的集体研究制度;加强统计行政许可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省统计局、省调查总队联合制定的《福建省政府统计系统统计数据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开展统计检查,规范了统计活动,增强了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推进了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

二、认真做好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按照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普法工作。

1、深入开展新《统计法》宣传教育及普法学习。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提纲等大力宣传新《统计法》、《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若干规定》、《关于对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2、建立领导班子和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贯彻《福建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的意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统计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学法制度,并将学法情况作为统计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上半年,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法律、法规1次。

3、举办新《统计法》知识讲座,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上半年,我局举办一期新《统计法》知识讲座培训班,参加人员38人,通过培训使基层统计人员能学法、懂法、守法。

4、印发新《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宣传单,宣传新《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上半年,印发了新《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宣传单1000份。

5、积极撰写统计法制信息,通政务窗口,政府网站,传送统计法制信息,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上半年,我局撰写统计法制信息8条,统计法制论文1篇。

三、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年初,我局对统计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不断完善统计执法基础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靠法制手段推进统计改革,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1、抓好专业法制基础工作。做好《统计登记证》的开户、变更、撤消登记与新式《统计登记证》的核换工作。根据《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在去年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全县尚未进行统计登记的单位,进行新式《统计登记证》的核换工作。做好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上半年,已全面完成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参加培训考试人员38人,全部合格;同时,开展了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目前已报名34人。为了加强对乡镇统计人员计算机的应用,我局举办了一期乡镇首席统计人员计算机培训班,为我县基层统计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地开展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局法制检查室督促各专业统计人员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各项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报表签领、签收、催领、催报工作,局法制检查室按季汇总,实行统计报表催报制度定期化、制度化,实行全员执法。今年,我局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员反映、对基层单位没有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进行催报。通过催报,迟报统计报表的基层单位全部按照催报单规定的时间上报,确保了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统计执法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从检查、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全过程行为规范。

2、开展四分之一乡镇统计监督检查。抽查了古镛、漠源、高唐、水南等四个乡镇。抽查总体情况良好,四个乡镇均设立了统计机构,有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了首席统计员,并给乡村统计人员一定的补贴,建立了工作责任制;能对各村报表统一布置、统一收集整理、统一审核、统一对外提供资料;乡村两级报表齐全,乡村数据相符。但也存在个别乡镇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质量不高,基础不够扎实。通过统计监督检查督促了乡镇统计工作,加强了乡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自觉性,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

3、开展统计执法。局法制检查室开展了基层统计工作专项检查,把检查的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对有统计违法的单位列入案源,组织力量按法律程序进行查处。上半年,我局对“漠源乡政府”、“白莲镇政府”、“水南镇政府”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增强了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工作责任心。上半年,完成统计执法案件3起。

三、存在不足之处及下半年努力方向

统计执法工作难度大,年初制定统计执法13起案件的责任目标,上半年仅完成3起,缺口较大。下半年,我局要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力度,加强新《统计法》的宣传,完善专业法制基础工作,对年初安排各专业法制工作任务进行督促,加强局法制工作人员与专业人员的联系,采用捆绑式协作执法,争取完成年初制定的13起统计案件任务。

2015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5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第九篇

第1篇:2015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做好矫正工作,对于实现“平安南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意义非常重大,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做到管理有序,工作落实力求使每位矫正对象在解除社区矫正后都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围绕以上目标,我们的措施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我街道总接收129名矫正对象,已成功解矫101人,现在册28人,全年重新犯罪率为零。今年新入矫14人,已解矫9人。根据党政领导、综合牵头、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思路,我们认真抓责任落实,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是11个社区居委会都成立矫正工作站,由社区调解员负责完成社区工作任务。二是民警、社区主任、调解员及法律工作者、五老人员共组成39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悔过自新。

2、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利用社区信息平台及时将矫正对象信息输入平台,做到“三清”“一迅速”,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间清,谈心家访,联系迅速。通过网络平台有效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综合能力,有效的控制了重新犯罪率。

3、在长达半年的上海世博会期间,我们做好矫正对象跟踪管理工作和请销假工作,多次与矫正对象联系、走访,做到与每个矫正对象月月见面,确保世博会期间无一例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二、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矫正对象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矫正对象,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矫正对象本人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矫正对象进行矫正知识和矫正须知考试。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六是抓好请假审批环节,对外出务工经商的矫正对象,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情况。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1、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改进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矫正对象第一责任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调解员则根据矫正办的安排,参与矫正工作,在一些专业领域提供兼职服务,形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三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矫正对象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如矫正对象柳某入矫谈话中还存在一种想法,认为法院当初判决的较重,认为自己不是盗窃行为在朋友家发生突发性的行为,我们和她讲你的本质是好的,你不论在犯罪前,还是在监狱服刑时的表现较好,而且还获得4次减刑,减了五年九个月。通过谈话我们了解到她心理还有一种爱面子思想,不想在登记表上填写判决内容。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希望你在假释期间放下包袱,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心悔改,努力学习些法律知识,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多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多与志愿者交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四是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矫正对象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去雨花台凭吊烈士,去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渡江战役胜利纪念馆等地方进行爱过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与看守所监狱服刑人员座谈,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接受矫正意思。

四、加强心理矫治力度

在如何让最大限度的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方面,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矫正对象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例如:矫正对象叶某是未成年人,又是流动人口,由于其父母没有什么文化,每天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平时管教方式简单、粗暴。造成孩子逆反心理相当严重,有事从不和家人讲,自入矫之后,我们从心理疏导入手,告诉他其父母也不容易,打工收入不高,要租房还要培养你上学,吃了不少苦,你应该好好改造,来报答父母才对,我们帮其树立自新意识,要对父母负责,要自尊自信。在公益劳动时表现积极,我们发现其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促其质变。

五、主动想方设法帮困解难

在主动做好矫正对象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作为对矫正对象教育感化的切入点。如:矫正对象唐某出狱后,剥权7年,以前房子拆迁,老婆已离异,无其他亲属,生活住房都成了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唐某每天来司法所,站在办公室,只讲一句话:“你们是领导,我就找你们”。他一站就是一天,司法所针对这种情况多次找民政和有关部门协调,为其办理了低保,每月440元,鼓楼区补贴慈善卷130元,另外又帮他办理了无房补贴,每月300元,共870元,真正解决了生活、住房问题。不但他本人非常感激,就连周围的居民都说司法所救了他,再不好好改造就对不起政府了,同时,也体现了社区矫正宽容精神和人性

关爱的理念。

在今后的矫正工作中,我们一是探索教育转化工作新路子,帮助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探索适合本街道各社区特点和学习其他街道的经验,使我们矫正工作上新台阶。二是强化矫正工作深度,家庭是矫正对象最贴近生活空间,我们坚持对矫正对象做到“四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访,不按时报道时必访;另一方面,我们根据矫正难度和重点对不同的矫正对象,还要进入其家庭生活深入细查,通过接触其家人了解并掌握最直接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目的就是让我们制定的矫正个案更有成效,促使我们的矫正工作得以四个加强:一是深入家庭细查,加强个案矫正力度;二是发动各方力量,加强施实矫正工作的温暖关爱的工程;三是加强矫正工作质量检查;四是加强矫正档案管理。通过进入家庭深入细查,提高矫正针对性,有效性。以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在管控监督范围内,防止重新犯罪,从而不断强化矫正工作的深度。

第2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5年,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前卫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假释2名,剥夺政治权利1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该四名社区矫正对象除刘跃新暂未找到外,其余三名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进行顺利。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2015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5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第3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5年,白沙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人,解矫7人,目前在矫人员11人,其中缓刑8人,假释3人。

根据省、市、区关于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所以组织网络、工作制度流程、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四方面工作为抓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如下:

一、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和网络。街道进一步完善了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社区治保调解主任为具体帮教责任人的专业矫正队伍。同时,在各社区成立了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老党员和其他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及时调整和补充,为“两会”及建党90周年安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

重点加强了请示报告制度,信息宣传、统计制度和请销假、谈话制度,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即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三、做好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

按照“排查准确、掌控及时、防范有效、处置快速”的“三防”活动原则,街道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落实“三定”措施,筑牢社区矫正“三防”城墙。

(一)“定位”,坚决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高检会〔2015〕3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目视跟控、GPS遥控措施,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天罗地网”,确定和限制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根据全国“两会”、建党90周年和国庆等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维稳工作要求,组织各社区对矫正对象进行“分阶段、滚动式、不间断”的排查,切实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及近期的行踪去向、活动轨迹。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对于节假日期间请假探亲的人员,落实随同人员进行监护,并进行电话抽查,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二)“定人”,切实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对重点矫正对象和重点归正人员落实专人管教。在排查走访中发现和掌握的有违法犯罪倾向或有可能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隐患,由社区书记、综治干部及矫正志愿者组成帮教小分队,制定“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管控措施,确保辖区内重点人员的个案化矫正实施率达到100%。此外,严格落实矫正对象“每日一电话、每三日一到访”制度,确保实时掌控,实时监管。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监管帮教手段,切实消除和化解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隐患。

(三)“定心”,高度重视心理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矫正过程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转化和弱化其消极思想和心理。春节前夕,街道领导、司法所长和社区干部一起上门走访了部分家庭困难的归正、矫正人员,与他们进行了交流对话,送上春节慰问,并给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了他们重新做人、融入社会的信心。

三、总结经验,强化考核

司法所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街道矫正办负责人、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三方参与,共同分析研究本月各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方案。如大庆社区矫正对象单某,连续两个月无故不参加学习,居住地在海曙且电话联系不上,对此,矫正办通过发挂号信、片区民警打电话联系其家人等方式最终与其取得了联系,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最终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致歉并自觉到矫正办参加正常的学习。加大社区矫正每季度联合执法力度,对社区开展“三防”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此项工作与社区年度综治考核挂钩,确保“三防”活动落到实处。

第4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石龙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共有矫正服刑人员七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周年友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耀林和石龙公安分局jú长叶进田任副组长。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公安派出所管辖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今年8月24日石龙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3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石龙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石龙镇司法所和相关劳动基地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7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公益劳动基地劳动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4、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5、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石龙镇司法所矫正办还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6、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8月27日,缓刑人员麦xx认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见传媒但她女儿是新闻系的每天都有好多记者同学来他家怎可以不见?司法所所长解释说法律允许的事你可以做,法律不允许的事坚决不能做。中山西区服刑人员冯xx认为社区矫正监管不能解决民生问题所长对他说:只要你符合法律法规审批条件,情况属实我们会全力帮助你。通过这种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三、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若干建议:

2015年度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做人?社区的社区目的。

第5篇:2015年社区矫正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栖霞司法所将继续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依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自身建设,以社区矫正为重点,不断完善社区矫正试行工作。

截止到6月,栖霞司法所在册矫正对象57人,其中普管35人,宽管22人,新入12人,解矫11人,对各项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从严出发,从细节出发,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创新,自三月开始我司法所多次开展创新活动。在谈话教育上,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定期进行谈话,在谈话内容上注意与矫正对象的个人情况和当前的社会形势相结合。在社会敏感日、重大节日我们组织矫正对象适时进行谈话教育,确保地区社会治安稳定。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改造质量,创新教育模式。针对我司法所矫正人员比较多,情况复杂,为提高管理效率,更好改造,2015年3月19日,司法所组织了部分矫正对象以旁听者的身份参加了由栖霞人民法庭审理的一场民事纠纷案件。4月23日栖霞司法所组织在册所有矫正对象参加雨花台烈士陵园警示教育活动,目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矫正人员对中国革命历史意义的认识,提升爱国主义情操,促进自我改造。两次活动均取得较高成效,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抓重点人群。上半年,我司法所对在册的2名重点矫正对象进行了手机定位跟踪管理。针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具有团伙性强、重新犯罪率高、社会交往复杂、观念不成熟、受外界因素影响比较大等特点,4月初联合区司法局开展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活动专门聘请南大心理学硕士辅导,通过心理疏导纠正其不良心理。5月21日,为强化帮教工作,我司法所联合区关工委、区法院和在册的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进行一对一帮教谈话,现场大家相互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开展了谈话教育,讲述了犯罪给社会、家庭、自己所带来的危害性,通过此次零距离的教育,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感触很深,保证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次缓刑的机会,认真改造,痛改前非,争取早日度过缓刑考验期,顺利融入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益、孝敬家人的守法公民。

三、对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记载按市司法局的要求适时补录到位。确保移动管理信息的正常运转,确保在本月的检查工作中不丢分。

第6篇:县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永阳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永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裴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镇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2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2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镇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矫正对象韩某、邵某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韩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4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为3人解决了低保问题。

六、正面引导。

镇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仇某,在县某运输单位工作,把自己业余时间全部用在抓好企业管理和营销上,为企业增加效益十几万元,这类典型镇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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